地铁运营公司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9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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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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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企业文件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A版0次)目 录1 总则62 引用标准或文件63 术语和定义64 职责75 工作程序及内容96 附则137 附表13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 总则1.1 本文件适用于XX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范围内的所有特种设备管理及在本公司范围之内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1.2 为了加强公司所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规范、强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制定本制度。1.3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1.4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利和义2、务向安全技术部举报涉及特种设备安全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2 引用标准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2000年6月29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3号令)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机3、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251号)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98号)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30号)XX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2013年7月29日XX市人民政府令第179号)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GB/T 31821-2015)3 术语和定义3.1 特种设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规定的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本公司特种设备的种类、类别、品4、种以设备设施部定期发布的运营公司特种设备目录为准。3.1.1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3.1.2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5、于0.1MPa(表压),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表压)的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和设备本体所属管道除外。3.1.3电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等。3.1.4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6、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3.1.5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以外仅在工厂厂区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如叉车等。3.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发布。3.3 特种作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生命健康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7、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有: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及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等。3.4 特种作业人员: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4 职责4.1 设备设施部4.1.1 负责公司特种设备的归口管理。4.1.2 负责组织编制特种设备的检修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技术文件符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国家、行业标准。4.1.3 负责组织建立特种设备台账(格式参见附表1),接收设备移交时产生的各类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文件资料并存档。4.18、.4 确定设备归口管理中心和维护工作界面;定期发布运营公司特种设备目录;对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和修理进行技术指导,对设备定期检验、维护保养状况、修理质量、各部门特种设备台账及安全技术档案完善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4.1.5 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大修和技术改造。4.1.6负责配合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工作。4.2 安全技术部4.2.1 负责公司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度,强化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督促各部门履行职责。4.2.2 负责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编制与修订。4.2.3 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9、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4.2.4 对各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特种设备检验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证和日常教育培训工作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4.2.5 牵头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督促相关特种设备维修部门及使用部门定期进行应急演练。4.2.6 负责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等工作。4.2.7 负责配合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工作。4.3 新线部4.3.1 负责公司特种所建项内特种设备的建设管理或协调。4.3.2 组织、指导、协调新线特种设备安装、验收、接管等工作。4.3.3 负责收集归档所建项内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试验、监督检验、使用注册登记等设备移交前各10、阶段产生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所要求的各类文件资料。4.4 财务部 负责特种设备的购置、维保、定期检验等相关财务预算的管理。4.5 人力资源部4.5.1 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考核和持证上岗等工作,并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登记表(格式参见附表2)。4.5.2负责建立运营公司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4.5.3负责提报运营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证的年度预算。4.6 客运部负责车站商业区域接口处电梯界面划分,并牵头签订协议,明确相关责任。4.7 维护保养部门4.7.1 负责所属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及巡视检查工作,保证特种设备运行质量,并做好记录。4.7.2 11、负责建立、更新、补充所属特种设备的台账及安全技术档案,制定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规范相关作业行为。4.7.3 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应急演练,并做好记录。4.7.4 对所属特种设备维保及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超过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停用时间的特种设备做好现场标识。4.7.5 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日常培训及管理工作,建立本部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登记表(格式参见附表2)。4.7.6 负责上报特种设备维保资金计划。4.7.7 负责按规定周期进行申报并协助特种设备12、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在用特种设备的年度检验工作,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书的张贴工作,对于停用的特种设备及时向原使用注册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4.7.8 负责配合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工作。4.8 使用部门4.8.1 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日常培训及管理工作,建立本部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登记表及本部门管段特种设备台账。4.8.2 对特种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运行不正常时,按照使用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4.8.3 对日常使用状况、运行故障和事故等进行记录、存档并向维护保养部门报告,负责对检验、检查提出不合格项进行整改。4.8.4建立岗位责13、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措施及使用操作规程,定期应急演练,并做好记录。4.8.5 负责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年度检验工作。4.9 党群工作部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4.10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4.10.1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并按照规定定期年(复)审,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4.10.2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掌握安全生产知识,熟练本岗位的操作知识的技能。4.10.3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14、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5 工作程序及内容5.1 特种设备安装、验收、注册和使用5.1.1特种设备的安装、监督检验、使用注册登记、验收等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完成,移交后隶属运营公司管辖的使用、维护、定期检验等工作由运营公司负责。5.2 特种设备移交5.2.1 当特种设备经验收合格后,运营公司新线部牵头组织特种设备移交工作,设备设施部、安全技术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设备维护保养部门等参加。5.2.2 设备移交时应注意不仅对设备完好程度、使用注册登记手续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等进行检查验收,还应按清单核对现场实际数量、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情况等,无使用注册登记手续或未通过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不得移交,15、新线部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细化特种设备移交时的必备条件。5.2.3 移交时新线部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对所建项目内特种设备资料档案进行收集,并移交设备设施部归档保存。5.3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5.3.1 各设备维护保养部门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制定特种设备年度检验检测计划,按检验计划提前编制资金需求计划报财务部。5.3.2 设备维护保养部门应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到期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协助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完成定期检验工作。5.3.3 定期检验合格后,设备维护保养部门负责办理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并及时归档保存设备定期检验所产生的资料,以及及时更新特种设备台账相应资料16、。5.3.4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须由设备维护保养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5.3.5 严禁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投入使用。5.4 特种设备日常保养、维护和使用5.4.1 设备维护保养部门应严格按检修规程、安全技术规范、年度检验检测计划等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填写相关保养、维护记录表。5.4.2 设备设施部对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进行技术指导,设备维护保养部门完成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5.4.3 当保养维护过程发现设备有故障或隐患时,由设备维护保养部门安排维护;特种设备大修、改造时应由选取具17、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维护或改造;完成大修、改造后,设备设施部牵头组织对设备维护结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设备维护保养部门应保存相关维护、改造记录。5.4.4 设备设施部、安全技术部和人力资源部应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使用、维护、操作人员持证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设备维护保养部门或使用部门进行整改;设备维护保养部门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后通知发现部门进行再次检查,确保问题彻底解决。5.4.5 在对特种设备进行保养维护、检查时,亦需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以免上述装置、仪表影响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5.4.6设备设施部、设备维护18、保养部门、使用部门应逐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见附录4)。 应当包括以下内容:a) 特种设备的技术文件、图纸、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强度计算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监督监检证明书以及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使用登记证明、使用维护说明、制造单位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b)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记录及所出具的记录、报告资料等,以及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c) 特种设备修理方案、实际修理情况记录及有关技术资料;d) 特种设备改造方案、图样、材料证明书、施工质量检验记录报告等技术文件;e) 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故障记录,事故记录和处理报告;f)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19、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g) 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h) 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台账、资格证及安全培训记录等资料。I)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及演练记录等资料。5.4.7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建立特种设备操作规程上墙制度,并对特种设备逐台建立用检表,涵盖该类型特种设备的检查项点、检查内容、检查要求以及使用记录等。5.4.8特种设备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过1次定期检验周期的,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封存,并设置警示标志,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的,应当办理启用手续。5.5 特种设备报废5.5.1 当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20、故隐患,无改造、维护价值,或者超过国家标准与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特种设备维护保养部门应填写特种设备报废申请单(格式见附表3),向设备设施部提出报告,经设备设施部现场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报废。5.5.2 特种设备报废后,由维护保养部门向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并办理注销。5.6 特种设备相关资质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5.6.1 从事电梯、起重机械改造、维修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必须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护许可证,并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工作。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必须取得电梯维护的资格许可。5.6.2 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管理的人员应经考核合格分别取21、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证,严禁无证上岗、无证操作。站务人员应保证每班至少有一个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证,综合机电中心电扶梯专业人员、设备设施部特种设备管理人员需取得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证。5.6.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国家培训、考核,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并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登记表。操作者取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运营公司各岗位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取证标准详见附表5运营公司各岗位特种(设备)作业取证标准。表中未列其他岗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部分人员需取证的,按公司相关规定申报,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培训、取证事宜。报考人员在报名后半年内22、未通过考试取得证书的,报名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5.6.4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必须参加定期复审。5.6.5 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5.6.6 设备维护保养部门和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及资格证的管理工作,按附表2格式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情况登记表。5.6.7 设备维护保养部门和使用部门应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作业安全教育和培训,以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作业安全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记录保存期为年。5.6.8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安全23、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5.6.9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5.6.10 电梯应设置专职安全人员,其他特种设备设置兼职安全人员,专(兼)职安全人员要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5.6.11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24、生理缺陷;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5.6.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作业,否则按有关规定对用人中心、部门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1)没有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无证上岗的,按照无证操作处罚;2)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按照无证操作处罚;3)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4)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按照无证操作处罚;5)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作业的。5.7 紧急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5.25、7.1 设备维护保养部门应制定应急措施和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5.7.2 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使用部门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排险、救援,保护事故现场,防止灾害扩大,并按公司相关规定立即上报。5.8 特殊规定5.8.1 电梯5.8.1.1 电梯技术档案应包括:电梯出厂时附有的制造企业关于该电梯产品或者部件的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装箱清单等出厂随机文件;安装记录和验收资料;作业、常规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报告;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设备和问题评价等。5.8.1.2 出厂合格证上除标有主要参数外,还应当标明驱动主机、控制柜、安全装置等主要部件的型号和26、编号。门锁、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等重要的安全部件,必须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5.8.1.3 维护保养部门应建立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至少包括:电梯安全操作规程;电梯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作业人员和维护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等。5.8.1.4 综合机电中心应与电梯委外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维护保养合同应当明确维护保养的内容和要求、维护保养起止日期和频次、故障报修和应急救援等内容。5.8.1.5 电梯(含直升电梯、自动扶梯、轮椅牵引机)使用部门的管界划分为:正线车站电梯为各车站,OCC B栋(控制中心)为调度指挥中心、红花27、堰车辆段A、B栋电梯为后勤中心,红花堰车辆段物资库电梯为物流中心,其他场段电梯为该场段地盘管理中心。5.8.1.6 站务人员、综合机电中心生产调度对电梯运营情况应做到24小时监控,发现电梯紧急报警装置启动时,即时响应乘客被困报警,做好安全指导工作,并在乘客被困报警后分钟内通知维护保养单位采取措施实施救援。车站自动扶梯换向载客运行前,车站应通知维护保养部门组织检查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5.8.1.7 站务人员应正确操作自动扶梯、无障碍电梯、轮椅牵引机等设备,并积极引导乘客正确使用,避免出现使用自动扶梯、无障碍电梯、轮椅牵引机等设备搬运货物及直接用水冲洗等现象。5.8.1.8 电梯出现故障、发生异常28、情况或者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做好警戒工作,控制电梯操作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电梯经排除故障、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5.8.1.9 电梯发生故障时,需停止电梯运行时间超过24小时以上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在电梯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含电梯停止运行的原因和修复所需时间)。5.8.1.10 电梯发生事故时,相关中心、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组织排险、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并按照运营公司事故(事件)处置相关规定执行。5.8.1.11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设备设施部组织委托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电梯安全技术评价,根据评价意见作出电梯重大修理、改造29、或者更新的决定:(1)电梯故障频率高,不能正常使用的;(2)电梯曾遭受水浸、火灾、雷击、地震等灾害影响的;(3)电梯需要移装的。5.8.1.12综合机电中心对异地开展电梯维护保养的单位,应当督促其将相应资质证明告知XX市特检院。委外电梯维保单位不得将维护保养业务转包、分包。5.8.1.13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电梯,应当配备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和实时监测功能的装置。5.8.1.14 轮椅牵引机参照电梯进行管理。5.8.1.15 在用电梯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5.8.2 起重机械5.8.2.1 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应包括:起重机械出厂时附有的制造企业关于该起重机械产品或者部件的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装箱30、清单等出厂随机文件;安装记录和验收资料;作业、常规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报告;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设备和问题评价等。5.8.2.2 出厂合格证上除标有主要参数外,还应当标明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起重机械的超载保护等安全装置,必须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5.8.2.3 维护保养部门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至少包括:起重机械司机守则;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和维护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等。5.8.2.4使用部门在使用前,应严格执行用前检制度,检查合格,方31、可使用。5.8.2.5 在用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两年。5.8.3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5.8.3.1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技术档案应包括: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出厂时附有的制造企业关于该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备品配件和专用工具清单等出厂随机文件;作业、常规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报告;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设备和问题评价等。5.8.3.2 出厂合格证上除标有主要参数外,还应当标明车辆主要部件(如发动机、底盘等)的型号和编号。5.8.3.3 维护保养部门应建立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至少包括: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司机守则;3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驾驶员和维护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等。5.8.3.4使用部门在使用前,应严格执行用前检制度,检查合格,方可使用。5.8.3.5 在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5.8.4 压力容器5.8.4.1 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应包括:压力容器安装质量随机文件;在用压力容器检验报告书;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作业、常规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三大附件计量、检测合格证;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设备和问题评价等。5.8.4.2 安装质量随机文件包括:安装时附33、有的制造企业关于该压力容器的图样(总图、安装图和主要受压部件图)、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安全阀排放量的计算书、锅炉质量证明书(包括出厂合格证、金属材料证明、焊接质量证明和水压试验证明)、压力容器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烟风阻力计算书、受压元件重大设计更改资料、备品配件和专用工具清单等随机文件。5.8.4.3 维护保养部门应建立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至少包括: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压力容器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压力容器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压力容器司炉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等。5.8.4.4 压力容器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34、,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至6年一次;(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需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事件不得超过3年;(4)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需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5.9 考核凡违反本标准有关条款者,将按照XX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给予处罚,若其行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则依法追究其责任。6 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运营公司安全技术部负责解释。7 附表1.表01,特种设备台账。2.表0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登记表35、。3.表03,特种设备报废申请单4.表0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存放位置表5.表05,运营公司各岗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证标准15附表1 特种设备台帐 制表: 序号类别品种公司编号出厂编号型号技术参数制造单位注册登记单位注册登记证号检验合格证号证书类型检验结论检验周期(天)上次检验日期下次检验日期起用日期当前位置使用部门负责人维保部门负责人附表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登记台账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中心(部门)从事岗位作业类别准操项目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培训天数有效期领证日期复审日期附表3特种设备报废申请单报废申请部门:申报人:请求办理时间:填表时间:报废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时间管理员签名报废理由申请36、部门意见(报废理由、处理意见): 另附报废清单(可手工写)签名: 设备维修保养部门审核意见:签名: 设备设施部审核意见:签名:主管领导审核意见:签名:报废物品处理说明:备注:凭此单办理报废手续及账卡注销手续。附表4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存放位置表 序号安全技术档案名称存放位置设备设施部安全技术部人力资源部设备维修保养部门使用部门1特种设备强度计算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监督监检证明书以及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使用登记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2特种设备技术文件、图纸、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使用维护说明、制造单位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3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记录及所出具的记录、报告资料37、等,以及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4特种设备修理方案、实际修理情况记录及有关技术资料;5特种设备改造方案、图样、材料证明书、施工质量检验记录报告等技术文件;6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故障记录7特种设备事故记录和处理报告;8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9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10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台账、资格证及安全培训记录等资料11特种设备台账12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及演练记录等资料注:存放打“”附表5运营公司各岗位特种作业取证标准序号岗位职系安全管理资格证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低压)进网证铝热焊探伤证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电梯安全管理消防证备注1公司管理人员管理公司领导班子、副总工、安全技术部管理人员2安全质量管理业务技术专职安全工程师3自动化检修工技工工班长4接触网工技工5供电综合工技工6低压供电检修工技工7通风空调检修工技工8给排水检修工技工9屏蔽门检修工技工10电扶梯检修工技工11轨道检修工(探伤)技工12轨道检修工(线路)技工13值班员客运14值班站长客运15电力调度客运16值班主任客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