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雷山县大塘镇新桥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方案(2021-2035年)(草案)(14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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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48652
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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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黔东南州雷山县大塘镇新桥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 年)(草案)为加强对雷山县大塘镇新桥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保护,保障村域历史文化保护,提升历史文化价值,有序引导和管控开发建设活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 修订)、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2017 修订)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等相关文件,我县委托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 黔东南州雷山县大塘镇新桥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 年)编制工作(以下简称保护规划),目前保护规划(草案)已完成编制,具体内容如下。一、基本情况新桥村隶属黔东2、南州雷山县大塘镇,位于雷山县城南部,距雷山县城 13km;东与小河村、也宜村接壤;南与咱刀村、新塘村交界,西与新联村接壤,北临丹江镇。大塘镇镇政府驻地位于新桥村内。新桥村全域国土面积为 910.15 公顷。新桥行政村辖新桥、排所、掌益 3 个自然村寨,共计 8 个村民小组,250 户,970 余人。村内民族风情浓郁,其中最具特色的为短裙苗定居于此,且风貌完整、规模集中,被中外游客誉为“短裙苗”苗族圣地。-2-新桥村还是一个收获殊荣颇丰的传统村落,于 1994 年被列为贵州省东线民族风景重点旅游景点村之一,被誉为“短裙苗第一村”;2009 年入选贵州省首批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名录;2013年入选第二3、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2017 年被命名为第二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二、保护内容(一)保护范围本规划范围为雷山县大塘镇新桥村新桥自然寨,南以巴拉河为界限,北以自然山体为界,东抵苗家大院,西临风雨桥,规划用地共 12.2 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面积 2.25 公顷,建设控制地带范围面积 6.4 公顷,环境协调区范围面积 3.55 公顷。(二)发展定位以重点保护和展示新桥村传统风貌格局、传统民居、“水上粮仓”建筑群及短裙苗族非物质文化为主的中国传统村落、贵州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三)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一心、一带、两轴、五区”的空间结构,其中:一心:短裙苗文化展示中心。位于现状芦笙广场区域,4、在芦笙场旁设置短裙苗博物馆一栋,短裙苗手工艺饰品制作及展销两栋。建筑为现状建筑通过功能置换而来。一带:-3-巴拉河滨水景观带。两轴:苗文化景观轴线:南北向穿过新桥村寨门、芦笙广场和北部山体,是新桥村的景观视廊及步行交通廊道。新桥经济发展轴线:东西向沿 308 省道,作为新桥村与镇区的主要联系通道,村落的经济发展轴线。五区:水上粮仓观光区:将村寨水上粮仓建筑群规划为水上粮仓观光区。短裙苗族民居展示区:村寨大部分建筑仍为传统苗族民居,即全木结构的吊脚楼建筑形式,将其规划为传统风貌展示区。苗族文化展示体验区:以苗家大院为核心,发展苗族文化的集中展示、研学和体验功能。自然山体及梯田景观区:在村庄西北部5、山体设置山体游步道,顶部结合古树群设置观景亭,可欣赏村庄全貌;同时,东北部现状梯田整治后可作为梯田风光游览区域。旅游综合服务区:308 省道和巴拉河之间的区域,对建筑风貌、功能进行整治和提升后可作为旅游服务功能区。三、保护区划新桥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范围包括文物保护单位(拟申报县级文保单位)、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四个层次,采用“整体保护、分区对待”的原则。-4-(一)文物保护单位为新桥村水上粮仓区域,水上粮仓现为拟申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按照县文物局提供的文保单位申报材料划定界线,面积0.486 公顷。其中,保护范围 0.16 公顷,建设控制地带 0.326 公顷。(二)核心保护范6、围308 省道以北,除去沿线近些年修建的砖混结构建筑区域,范围内包括水上粮仓、芦笙场、短裙苗族传统民居建筑群、传统街巷等珍贵历史要素,面积 2.25 公顷。(三)建设控制地带建设控制地带位于核心保护范围以外,西部及北部以村寨道路为界,东部以苗家大院为界、南部以巴拉河北岸为界;主要包括东部苗家大院、西部风雨桥、308 省道南侧建筑群和街巷等,面积为 6.4 公顷。(四)环境协调区环境协调区位于建设控制地带以外,主要是针对村寨外围的自然山水环境的保护而划定。南侧以巴拉河南岸为界,东、北、西以自然山体山脊为界,面积为 3.55 公顷。四、展示和利用体系规划(一)展示要素1.传统民居体系,即短裙苗族传7、统风貌建筑,在名村范围内选择若干典型传统民居建筑作为展示。-5-2.博物馆体系,通过陈列室主要展示新桥的生活习俗、传统建筑构造、节庆活动、生产活动、服饰制作等,馆内可以布置一个小型的展览,向游客介绍即将参观的特定文化的基本情况,并告诉人们作为一名游客的行为要求,以及他们将要看到和经历的文化样式。这些工作可以通过视听媒介或者导游来完成。通过多种形式和手段展示短裙苗族优秀传统文化。3.标志物体系,包括寨门、铺地、小品、雕塑、特色建筑装饰物、重要地物、路牌或其他的历史信息提示物,用以记载、提示、纪念或反映名村历史性内容。4.民俗风情体系,鼓藏节、传统婚俗、十二道拦门酒。5.传统表演体系,苗族飞哥、“8、苗族超短裙”传统服饰展演、扁担舞、锦鸡舞表演等。6.传统手工艺体系,短裙苗族服饰制作、编筐、刺绣、织锦等。(二)展示空间以芦笙场为核心作为文化活动展示窗口,展示短裙苗族传统民俗风情体系要素及传统表演体系要素;芦笙场西部作为民族手工艺展示区,展示短裙苗族传统手工艺体系要素;芦笙场东部作为短裙苗族传统文化展览区,展示博物馆体系;其他部分民居可改造为苗族民宿的利用空间;苗家大院作为苗族传统习俗的展示及体验空间;水上粮仓作为苗族经典传统建筑展示。(三)游线组织-6-规划发展北部环山自然山体风光及梯田风光观光旅游路线。路线以内部旅游步道将风雨桥、古树群、观景平台、梯田景观等串联,在制高点可欣赏新桥历史文化名村全貌。中部短裙苗族聚集区发展传统民族文化观光体验路线,通过东西、南北两条主要流线串联起内部观光主要景点,包括水上粮仓、古井、文化长廊、芦笙广场、民族手工艺展示馆、苗族博物馆、短裙苗文化展览馆、苗家大院等。路线内均为村寨传统街巷,由古朴的步行石板路构成。南部旅游综合服务区是旅游到达初始站,主要为游客提供接待及咨询服务。-7-五、公示图纸-8-9-10-11-12-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