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畜禽养殖发展总体规划和布局(2020-2024年)(10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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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48313
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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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龙门县畜禽养殖发展总体规划和布局(2020-2024 年年)(修订稿修订稿)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明确提出乡村振兴必须要产业振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 号)和龙门县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方案(龙委发20234 号)等工作部署,破解我县畜禽养殖产业发展难题与困境,我局修订了龙门县畜禽养殖发展总体规划和布局(2020-2024 年),以促进我县畜禽养殖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2、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绿色兴牧、质量强牧、生态立牧、依法治牧”的总体要求,以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生态发展、高效发展为主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全面以环保为依托,全力推行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产业进程,保障全县肉类供给,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健康养殖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二、发展目标根据印发惠州市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和布局(2013-2020年)的通知(惠农20144 号)和惠州市 2018-2020 年各县区生猪出栏规划数量,惠州市下达我县畜禽养殖数量到 2020-2-年生猪存栏 10 万头,家禽出栏 350 万羽、奶牛存栏 5000 头。结合我县环境承载能力和 2019 年畜3、禽养殖量(生猪出栏 23 万头、家禽出栏 270 万羽、奶牛存栏 3800 头),规划全县 2020 年生猪存栏 10 万头、家禽出栏 500 万羽、奶牛存栏 4000 头;2021 年生猪存栏 10 万头、家禽出栏 1000 万羽、奶牛存栏 4000 头;2022年生猪存栏 10 万头、家禽出栏 1000 万羽、奶牛存栏 4000 头;2023 年生猪存栏 10 万头、家禽出栏 3000 万羽、奶牛存栏 4000头;2024 年生猪存栏 10 万头、家禽出栏 3000 万羽、奶牛存栏4000 头。三、基本原则(一)依法依规,优化用地。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4、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 和 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等的规定,依法进行畜禽生产规划,既节约用地,又确保畜禽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我县土地资源可利用实际情况以及环境承载能力,依法依规利用荒山、草坡及未利用的废弃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区。(二)综合利用,保护环境。遵循种养结合与清洁生产的原则,坚持走生态养殖之路,维护区域性种养平衡、优化全县农业产业资源,保障全县畜禽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按照“节能减排”的要求,综合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有效削减污染物的排放量,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5、。要求所有畜禽养殖场必须做好粪污处理,规模养殖场粪便必须统一由我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心处理,处理率达 100%。-3-(三)统筹布局,科学规划。全面考虑各乡镇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和产业基础,从综合平衡全县供需出发,科学规划畜禽养殖用地和可循环养殖方式。本规划和布局的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必须符合 龙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的通告(龙府20208 号)文件要求。(四)本规划可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和城镇化发展作出合理调整。四、主要任务(一)统筹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县畜牧主管部门依据市畜禽生产区域规划和本地畜禽生产基础、土地、水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等,核定现有规模化、标准化畜禽生产用地的数量6、。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确定后,不得擅自将用地改变为非农业建设用途,防止借规模化养殖之机圈占土地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二)分析评价环境承载能力。着眼于畜禽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节能减排”的要求,优化产业布局、推行清洁生产、建立畜禽产业循环模式,对各区域土地、水与环境资源状况进行客观、综合评价,确定环境对发展畜禽生产的承载能力。(三)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方式转变。按照标准化的要求规范畜禽栏舍及配套设施建设,实现养殖设施与环境标准化,生产管理标准化。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必须做到科学布局,在养殖场的设计、建设、生产和治污工作中使用新技术,遵循种养结合与清洁生产的原则,提高养殖效益并7、有效削减污染物的排放量。(四)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制度。畜禽养殖场必须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 1000 米以上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 500 米以上,周-4-围 1000 米以上内无大型化工厂、屠宰场、皮革加工厂、肉品加工厂等污染源。(五)严格执行畜牧业发展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规模养殖场必须配套符合环保要求的粪污处理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对规模养殖场做好审批或核准工作,特别是各乡镇(街道、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要把好第一道关。规模畜禽养殖场应符合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并严格执行环境8、保护“三同时”制度。散养户(牛5头以下、猪20头以下、“三鸟”500羽以下)养殖也必须实行规范养殖管理,做到有养殖备案、实行户与户分开饲养、严格落实动物卫生防疫制度和粪污无害化处理。五、布局规划(一)生产布局1生猪生产2020年开始,不设置生猪养殖专业户(即20-499头),除了农户可以散养(20头以下)外,全部实行规模化养殖,具体按照龙门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9年9月4日印发的龙门县生猪养殖规划布局方案执行。规划的规模化猪场如果没有按时完成升级改造的,视情况收回养殖指标,重新调整分配。2020年-2024年,生猪规模养殖场每年存栏10万头。(详见附件1)2家禽生产家禽9、生产以龙城街道、平陵街道、龙华镇、龙田镇、龙江镇为发展区域,主要发展龙门三黄胡须鸡。家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以祖代禽场、父母代种禽场为主体,-5-保障良种供应。(详见附件2)3奶牛生产奶牛生产以龙城街道、龙江镇和龙华镇为发展区域,原则保留目前5家奶牛场、养殖数量不超4000头,主要发展荷斯坦奶牛和娟珊奶牛。全县建设和完善存栏50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场5家,建设和规范生鲜乳收购站5家。(详见附件3)(二)畜禽禁养区划定范围根据 龙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的通告(龙府20208号),县政府将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城镇建成区等四类区域划入畜禽养殖禁养区,具体如下:110、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的5个自然保护区:惠州南昆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惠州龙门合子县级自然保护区、惠州龙门杨坑洞市级自然保护区、惠州龙门黄草坪县级自然保护区、惠州龙门寨头水库水源林市级自然保护区。2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的10个森林公园:广东南昆山国家森林公园、惠州油田省级森林公园、惠州桂峰山省级森林公园、惠州分塔山省级森林公园、惠州龙门瑶蓝市级森林公园、惠州龙门大观园市级森林公园、惠州龙门三寨谷市级森林公园、惠州龙门温泉市级森林公园、惠州龙门龙岩市级森林公园、惠州龙门香溪堡市级森林公园。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惠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4188 号)和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的-6-11、批复(惠府函2020317 号)划定我县的 10 个饮用水源保护区:白沙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县级)、天堂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备用)、梅州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龙华镇阴坑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派镇合子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麻榨镇鳌溪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蓝田乡小洞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龙潭镇左潭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增江沙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高沙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4县城和各乡镇(街道、区)、林场城镇建成区。六、政策措施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解决畜禽养殖带来的环境负效应,促进畜牧产业升级和健康发展,保障市场供应,必须落实相关的政策措施:(一)环保措施1生态环境部门对畜禽养殖项目12、,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有效实施污染源头控制;要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推行标准化、规模化养殖。2提倡清洁生产,鼓励节能、污染减排、资源优化利用的畜禽生产模式,积极推广不同类型废弃物综合利用循环农业模式。(二)财政措施加大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国家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省级重点生猪养殖场、省级畜禽产业园、现代化畜牧业示范基地和龙头企业建设的支持力度,完善畜禽生产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促进全-7-县畜禽生产稳定、持续、健康发展。(三)产业措施按照推进现代化畜牧业生产的要求,引导我县畜禽养殖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及加强产业配套能力建设13、,提升产业结构层次和竞争力,增强吸纳产业转移和自主创新能力。(四)科技措施加大实用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力度,重点支持畜禽优良品种与配套系选育研究、种畜禽性能测定与遗传评估体系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废弃物资源利用与治理、高效畜禽营养配制成套技术、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栏舍设计与通风管理等项目,提高全县畜禽生产科技应用水平。本规划布局自颁布之日起实施,龙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门县畜禽养殖发展总体规划和布局(2020-2024年)的通知(龙府办20209号)同时废止。附件:1 龙门县 2020-2024 年各乡镇(街道)生猪规模场存栏规划目标2龙门县 2020-2024 年各乡镇(街道14、)家禽出栏规划目标3龙门县 2020-2024 年各乡镇(街道)奶牛存栏规划目标-8-附件 1龙门县 2020-2024 年各乡镇(街道)生猪规模场存栏规划目标乡镇2020 年存栏数(万头)2021 年存栏数(万头)2022 年存栏数(万头)2023 年存栏数(万头)2024 年存栏数(万头)麻榨镇00000永汉镇0.80.80.80.80.8龙华镇5.75.95.95.95.9龙江镇1.21.21.21.21.2平陵街道1.11.11.11.11.1龙城街道0.60.60.60.60.6龙田镇0.40.40.40.40.4龙潭镇0.20000地派镇00000蓝田瑶族乡00000南昆山生态旅游15、区00000合 计1010101010-9-附件 2龙门县 2020-2024 年各乡镇(街道)家禽出栏规划目标乡镇2020 年出栏数(万羽)2021 年出栏数(万羽)2022 年出栏数(万羽)2023 年出栏数(万羽)2024 年出栏数(万羽)麻榨镇314040130130永汉镇425050160160龙华镇80173173460460龙江镇65140140450450平陵街道83175175510510龙田镇66142142450450龙城街道93200200600600龙潭镇244848140140地派镇816165050蓝田乡816165050合 计5001000100030003000-10-附件 3龙门县 2020-2024 年各乡镇(街道)奶牛存栏规划目标乡镇2020 年存栏数(头)2021 年存栏数(头)2022 年存栏数(头)2023 年存栏数(头)2024 年存栏数(头)龙城街道24002400240024002400龙华镇600600600600600龙江镇10001000100010001000合 计4000400040004000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