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方案(2021-2025年)(54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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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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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岗区龙岗区城市更新城市更新和和土地整备土地整备“十十四四五五”规划规划 I 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1 第一节 规划背景.1 第二节 规划原则.2 第三节 规划范围.2 第四节 规划定位.2 第五节 规划期限.2 第二章第二章 更新整备潜力和目标更新整备潜力和目标.3 第一节 更新整备潜力评估.3 第二节 更新整备总体目标.4 第三节 更新整备分项目标.5 第四节 更新整备结构指引.7 第三章第三章 绿色发展与有机更新规划指引绿色发展与有机更新规划指引.8 第一节 坚守生态保护底线推动绿色发展.8 第二节 保护历史文脉塑造城市特色风貌.9 第三节 加大综合整治力度促进有机更新.2、11 第四章第四章 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规划指引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规划指引.13 第一节 民生设施规划任务指标.13 第二节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指引.14 第三节 城市交通系统规划指引.18 第四节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指引.20 第五节 城市安全能力提升指引.21 第五章第五章 产业空间转型升级规划指引产业空间转型升级规划指引.23 第一节 多手段提高产业空间质量.23 第二节 工业区保留提升规划指引.24 第三节 工业区升级改造规划指引.26 第六章第六章 居住用地供给和保障性住房配建指引居住用地供给和保障性住房配建指引.29 第一节 居住用地供给指引.29 II 第二节 保障性住房配建指引.293、 第七章第七章 空间布局与分区范围划定指引空间布局与分区范围划定指引.31 第一节 加强规划统筹优化空间布局.31 第二节 城市更新空间分区范围划定.32 第三节 土地整备空间分区范围划定.32 第四节 更新整备融合试点范围划定.34 第八章第八章 行动方案和实施保障机制行动方案和实施保障机制.35 第一节 制定年度行动方案.35 第二节 加强更新整备融合.36 第三节 完善工作组织保障.37 第四节 强化监督考核机制.38 附表附表.40 附图附图.47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规划背景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4、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和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和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关于推进土地整备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结合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以推动龙岗区高质量发展和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核心,以持续强化政府统筹力度、全面盘活城市低效用5、地为方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 市更新整备“十四五”规划)及深圳市龙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上层次规划的要求,制定本规划。2 第二节 规划原则 本规划遵循“政府统筹、规划引领,以人为本、公益优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区街联动、公众参与”的原则。第三节 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深圳市龙岗区全区域。第四节 规划定位 本规划是指导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五年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与行动指南,是落实深圳市龙岗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和深圳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的重要抓手,是深圳市龙岗区国民经济和社6、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与土地整备计划制定、规划编制以及项目实施的重要依据。第五节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 2021-2025 年。3 第二章 更新整备潜力和目标 第一节 更新整备潜力评估 以市更新整备“十四五”规划划定的更新整备潜力对象为基础,依据建筑普查识别和实地踏勘手段增补符合条件的要素,扣除现状市政道路、已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土地整备计划和现状空地等要素,最终确定龙岗区城市更新潜力对象规模为 77.8 平方公里,具体包括城中村 24.0 平方公里,旧工业区 48.4 平方公里、旧城区 5.3 平方公里和其他村属建成区 0.1 7、平方公里。以市更新整备“十四五”规划划定的更新整备潜力对象为基础,依据龙岗区未完善征转地手续土地、原村集体掌握合法土地及国有已出让低效工业用地等要素新增,扣除已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和土地整备计划等要素,最终确定龙岗区土地整备潜力对象规模为 112.9 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 60.0 平方公里,非建设用地 52.9 平方公里。将上述识别的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潜力空间融合,扣除重叠部分后,龙岗区更新整备潜力规模为 151.7 平方公里,其中仅适用于城市更新的潜力规模为 38.8 平方公里,仅适用于土地整备的潜力规模为 73.9 平方公里,既适用于城市更新又适用于土地整备的潜力规模为 39.0 平方公8、里。4 表 1 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潜力对象评估 街道街道 城市更新潜力城市更新潜力对象对象规规模(模(平方公里平方公里)土地整备潜力土地整备潜力对象对象规规模(模(平方公里平方公里)更新整备融合潜力更新整备融合潜力对象对象规模(规模(平方公里平方公里)平湖 13.8 12.1 19.2 布吉 4.1 3.2 5.5 吉华 4.0 7.1 8.9 坂田 7.8 7.6 12.3 南湾 4.9 8.2 10.3 横岗 4.4 9.3 11.2 园山 8.4 24.5 28.7 龙岗 6.7 11.1 13.4 龙城 5.3 2.9 6.8 宝龙 8.0 8.5 11.7 坪地 10.5 18.4 9、23.7 总计 77.8 112.9 151.7 第二节 更新整备总体目标“十四五”期间,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城市建设的重要论述,紧抓“双区建设”和“东进”战略的发展机遇,坚定不移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且在实施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深入落实“双碳”战略和目标,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和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核心,以持续强化政府统筹力度、全面盘活城市低效用地为方向,以加强更新整备融合为手段,全面、科学、有序推进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各项工作。积极鼓励开展城中村和旧工业区有机更新,统筹有序推进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深入开展土地整备利益统筹,聚焦“一芯两核多支点”发展战略,加大片区统筹力度,大尺度推10、进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盘活规模成片低效土地,争创 5 高质量的存量二次开发先锋城区。逐步实现公共配套水平与基础支撑能力提升、产业转型升级、住宅供应增加和城市空间结构优化,为龙岗加快建成东部中心提供重要支撑。第三节 更新整备分项目标 1、规划期内,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提升为主,除违法建筑、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以及满足存量低效用地盘活评价标准的用地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城市更新片区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 20%。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和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外,不大规模新增老城区建设规模,不突破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原则上11、城市更新片区内拆建比不应大于 2。2、到 2025 年,全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实施规模不少于 2325 公顷。其中,完成综合整治用地不少于 1130 公顷,完成直接供应用地 195 公顷和空间储备用地 1000 公顷。直接供应用地是指通过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签订合同出让的开发建设用地(不含移交入库用地),以及通过土地整备签订合同出让的经营性土地(含留用土地、征返用地、置换用地、安置房用地等);空间储备用地是指通过城市更新移交入库的用地,以及通过土地整备移交政府管理的用地(不含留用土地、征返用地、置换用地、安置房用地等)。6 3、规划期内,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有效增加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社会12、福利设施、文体设施等公益性项目,逐步实现深圳东部城市中心的建设目标。“十四五”期间落实市更新整备“十四五”规划明确的规划统筹实施基础教育、高中、医院、养老设施和水质净化厂、水厂、变电站等市政设施用地,提升市政支撑水平;加快推动城际铁路、轨道及相关场站、新(扩)建主干路等用地整备,促进交通系统完善。4、规划期内,保留提升 2500 公顷工业区,整备改造 1490公顷产业空间。其中,重点完成土地整备 700 公顷、大力推进连片改造 790 公顷,打造一批集中连片高质量产业发展空间,力保重大产业项目落地。5、规划期内,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持续稳定提供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含配套宿舍13、)。“十四五”期间力争实现通过规划筹集保障性住房(含配套宿舍)的面积不少于 175 万平方米,力争通过土地整备完成不少于260 公顷的居住潜力用地。6、规划期内,有效发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管控作用,有序推进计划审批,科学调控计划规模,全区新增更新单元计划规模原则上不超过 700 公顷(不含重点更新单元计划),年度规模建议 140 公顷左右。7、规划期内,加大土地整备对民生设施和住房建设等用 7 地空间的保障力度,完成综合功能整备不少于 6 平方公里。8、本规划中确定的直接供应用地规模、空间储备用地规模、“工改 M0”类单元计划用地规模、保障性住房(含配套宿舍)规划配建规模、基础教育设施占地规模14、高中占地规模、医院占地规模等指标作为刚性指标,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规划期内严格落实;其他规划指标为引导性指标,规划期内积极落实。第四节 更新整备结构指引 结合市更新整备“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全市更新整备结构,以及龙岗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0-2035 年)确定的全区未来发展目标,合理调整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改造类型结构,优化建筑规模结构,重点保障公共服务和基础配套建筑面积,保持居住(含配套宿舍)建筑面积供应水平平稳,有序提高产业(含研发)建筑规模比例,提高职住平衡水平,严格控制商业(含办公)建筑面积。规划期内,居住(含配套宿舍)建筑面积比例不少于 55%,商业(含办公)建筑面积比例不高15、于 15%,产业(含研发)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 30%。8 第三章 绿色发展与有机更新规划指引 第一节 坚守生态保护底线推动绿色发展 坚守生态保护底线推动龙岗绿色发展。坚守生态保护底线推动龙岗绿色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 的相关要求,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构建人和自然生命共同体。严格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制度,不占或少占林地,确需占用的应加强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并符合办理永久占用林地手续的要求。积极衔接并严守“三线一单”,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助推建设方式逐步实现绿16、色转型,碳减排扎实推进,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在更新整备项目计划、规划、实施管理的全过程中践行低碳、循环、低冲击等绿色发展理念与技术,稳定现有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进实施生态系统增汇工程,城市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显著提升,为龙岗建设绿色家园提供重要支撑。严格严格保护保护古树名木留住古树名木留住龙岗绿色龙岗绿色记忆记忆。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要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严禁随意砍伐和迁移古树名木、大树,呼吁市民爱护古树名木。加强古树名木资源核查,最大限度避让古树名木,并积极采取有效管护措 9 施进行系统保护和利用,恢复古树名木(含风水林)保护范围,改良生境,实施复壮,鼓励采用更新或整备手17、段将古树名木与城市开敞空间结合,增加居民游憩空间。加快生态功能区内用地清退与整备工作。加快生态功能区内用地清退与整备工作。全面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守生态保护底线,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优化生态空间格局。鼓励城市更新与生态修复工作相结合,捆绑基本生态控制线、蓝线、绿线等生态空间内建设用地清退,促进城市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有机结合。加大对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内和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低效用地的土地整备力度,助力低碳城郊野公园、银湖山郊野公园、石鼓岭郊野公园等郊野公园的建设,提升生态服务功能。第二节 保护历史文脉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1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加强对龙岗区历史文化遗产、城市特色风貌区等资源的调查,并在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资源,促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市建设融合发展。严格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保留城市特色风貌。严格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保留城市特色风貌。保护龙岗历史文化遗存,如茂盛世居、鹤湖新居以及客家碉楼等特色风貌和特色建筑。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的计划、规划和实施 10 等各阶段,涉及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及保护线索的,严格落实深圳市有关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与活化利用的相关要求。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严格禁止拆除重建,鼓励对建设控制地带内开展综合19、整治,使建筑物或构筑物在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方面与历史建筑保持风貌协调。历史风貌区原则上不纳入拆除重建类空间范围,鼓励开展综合整治类更新进行保护修缮。历史风貌区的核心保护范围禁止新建、扩建,必要的改建行为应延续原有历史风貌、街巷格局、空间尺度,建设控制地带新建、扩建、改建行为应与历史风貌相协调。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活化利用历史文化资源。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活化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对于名录确定的历史建筑,鼓励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借助微更新手段活化利用为博物馆、艺术馆、文化中心等城市或社区的公共性、文化性空间。对于未列入历史建筑名录,但位于历史风貌区内或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周边建设控制地带内20、,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风貌建筑,鼓励以社会为主、政府引导的方式,在落实活化利用主体、制定活化利用方案、符合保护管控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依照规划进行活化利用。对于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特殊工业美学特征的工业建筑,位于工业区块线外、需要转型升级的,鼓励选择综合整治或部分拆建的手段,植入城市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进行活化利用,位于生态控制线内的,11 鼓励通过土地整备改造为工业遗址公园。第三节 加大综合整治力度促进有机更新 深度推进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深度推进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鼓励各街道划定的城中村综合整治分区内城中村结合城市修补、综合治理进行有机更新,积极开展社区营造。探索城中21、村整村统筹,拆除重建和综合整治捆绑的模式,保障城中村综合整治分区内的发展权。探索通过局部拆建、扩建的方式增补城中村公共服务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基层设施服务能力,鼓励整合社区服务设施用房资源,提升利用效率和空间品质,建设综合性社区邻里中心。增加城中村公共绿地和活动空间,提升城中村公共空间环境品质和设计水平。通过城中村综合整治保留一批独具特色、安全舒适、成本较低的居住空间,探索将综合整治后的城中村纳入住房保障体系管理。稳步推进工业区综合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工业区综合整治工作。鼓励平湖、坂田、宝龙、坪地等全区各街道划定的工业区保留提升区内的工业区开展旧工业区综合整治提升产业空间品质。以完善工业区配22、套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和满足企业转型升级、扩大生产的空间需求为目标,鼓励通过加建、改建、扩建、局部拆建等手段适度提升工业区容积率。提升工业园区运营管理水平,鼓励引入优质产业运营主体,统筹园区资源管理、提升运营服务水平。建设园区资源一体化管理平台,鼓励结合新技术实现园区运营数字化、智能化。通过旧工业区综合整治形成一批 12 成本较低、预期稳定的制造业空间。探索推进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作。探索推进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作。鼓励布吉、龙城和南湾等街道的老旧住宅区开展综合整治以消除旧住宅区安全隐患和提升旧住宅区空间品质。开展建筑整治出新,修缮建筑立面,推进“第五立面”绿色化。适度开展景观绿化翻新,提升旧住宅区23、绿化景观设计和服务水平,改善居住环境品质;开展老旧设施换新,完善旧住宅区配套水平;疏通整理市政管网,结合绿化翻新推广布设海绵设施;鼓励有条件的旧住宅区不断拓展微改造资金筹措渠道,探索建立政府、居民、社会力量合力共担机制。13 第四章 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规划指引 强化市更新整备“十四五”规划指标任务落实,结合龙岗区公共基础设施“三年用地保障计划”、相关专项规划及公共配套能力评估等内容,提前谋划龙岗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用地,逐步加大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对龙岗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支撑力度。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统筹各类项目用地,加快构建适度超前、功能完备、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系统,24、夯实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谋划重大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市政和防灾设施的责任。第一节 民生设施规划任务指标 规划期内,龙岗区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提供的民生设施规划任务指标严格落实市更新整备“十四五”规划的要求。具体包括规划统筹实施基础教育设施不少于 26 处,更新整备用地面积 39.1 公顷,提供不少于 4.1 万个学位;高中用地不少于 1 处,更新整备用地面积 2.4 公顷;综合医院用地不少于 5 处,更新整备用地面积 17.1 公顷;养老设施用地不少于 1 处,更新整备用地面积 0.4 公顷。为落实上述市级任务,有必要提前谋划各类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实施,结合龙岗区公共基础设施三年用地保障25、计划及 14 规划期内区职能部门实际需求,提前谋划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实施的基础教育设施 31 处,待更新整备用地面积 60.2公顷;高中用地 5 处,待更新整备用地面积 13.0 公顷;新、改、扩建医疗设施用地 14 处,待更新整备用地面积约 39.3公顷;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16 处,待更新整备用地面积 9.9 公顷;文化体育设施用地 39 处,待更新整备用地面积 57.5 公顷;公园绿地 6 处,待更新整备用地面积约 1.5 平方公里;环卫设施用地 43 处,待更新整备用地面积 2.4 公顷;消防设施用地 17 处,待更新整备用地面积 8.1 公顷。提前谋划的民生设施,其空间及规模仅作为26、引导,不作刚性考核。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和土地整备年度计划。第二节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指引 规划期内,加大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对基础教育设施的保障力度,通过更新整备谋划基础教育设施 31 所,涉及项目用地面积不低于 89.3 公顷,其中待更新整备用地面积 60.2 公顷,预计可提供学位不少于 7.3 万个。表 2 基础教育设施规划指引 街道街道 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规划统筹实施规模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规划统筹实施规模 数量(所)数量(所)待更新整备待更新整备(公顷)(公顷)学位(个)学位(个)平湖 4 4.8 6600 布吉 2 3.7 4800 坂田 7 13.5 17000 南湾 227、 4.1 4300 15 街道街道 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规划统筹实施规模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规划统筹实施规模 数量(所)数量(所)待更新整备待更新整备(公顷)(公顷)学位(个)学位(个)横岗 3 10.2 9000 龙岗 4 10.8 11700 龙城 2 1.9 3800 宝龙 5 8.0 10500 坪地 2 3.2 6000 总计 31 60.2 73700 规划期内,优先推进涉及高中教育设施的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重点谋划平湖、南湾、园山等街道高中用地,增加高质量教育用地供给。通过更新整备谋划不少于 5 所新、改、扩建高中用地,涉及项目用地面积约 27.5 公顷,待更新整备用地面积 1328、.0 公顷,可提供学位约 1.3 万个。表 3 高中设施规划指引 街道街道 高中设施实施规模高中设施实施规模 数量(所)数量(所)待更新整备(公顷)待更新整备(公顷)学位(个)学位(个)平湖 2 4.9 4700 南湾 1 0.4 3600 园山 1 2.4 1800 坪地 1 5.3 3000 总计 5 13.0 13100 规划期内,加快推进涉及医疗卫生设施的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扩大优质医疗卫生设施供给,进一步促进医疗资源的公平分配、设施的布局均衡。通过更新整备谋划深圳市第二眼科医院、龙岗区第二中医院、龙岗中心医院、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等不少于 14 所医疗用地的新、改、扩建,涉及项目用29、地面积约 54.2 公顷,待更新整备用地面积 39.3 公 16 顷,可提供床位约 7000 张。表 4 医院设施规划指引 街道街道 医院设施实施规模医院设施实施规模 数量(所)数量(所)待更新整备(公顷)待更新整备(公顷)床位(床位(张张)平湖 2 6.6 700 布吉 2 2.2 700 坂田 2 13.4 1500 南湾 3 9.8 1500 横岗 3 5.6 1800 龙岗 2 1.6 800 总计 14 39.3 7000 进一步扩大社会福利设施供给,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落实社会福利设施用地,补齐民生短板,确保辖区老年人老有颐养。规划期内通过更新整备谋划不少于 16 处养老设施用地30、,涉及项目用地面积约 11.7 公顷,待更新整备用地面积约 9.9 公顷,可提供养老床位数约 5800 个。表 5 社会福利设施规划指引 街道街道 福利(福利(养老养老)设施实施规模设施实施规模 数量(所)数量(所)待更新整备(公顷)待更新整备(公顷)床位(床位(张张)平湖 4 2.2 1100 吉华 1 0.1 250 坂田 2 1.2 600 南湾 2 1.2 650 横岗 1 0.2 250 园山 1 0.9 450 龙岗 2 0.4 550 龙城 1 1.9 950 坪地 2 1.8 1000 总计 16 9.9 5800 重点统筹落实市、区级公共文体设施用地,助推区域文 17 体中心31、建设。加大街道级、社区级基层文体设施的配建力度,通过提高城市更新配建文化、体育设施的标准,实现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社区运动场地设施的全覆盖。规划期内,通过更新整备谋划深圳科技博览中心、国家级博物馆分馆及街道文体中心等 39 处文体设施建设用地,涉及项目用地面积约 76.7 公顷,待更新整备用地约 57.5 公顷。结合“美丽龙岗 精彩蝶变”行动方案(20212023)和深圳国际低碳城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方案(20212023年),规划期内通过更新整备谋划石芽岭公园、嶂背郊野公园等不少于 6 处公园绿地用地,涉及项目用地面积约 4.3 平方公里,待更新整备用地面积约 1.5 平方公里。加大更新整备对32、口袋公园和街心公园的支持力度,促进建设公园城市。表 6 文体设施、公园绿地规划指引 街道街道 文体设施实施规模文体设施实施规模 公园绿地实施规模公园绿地实施规模 数量(处)数量(处)待更新整备(公顷)待更新整备(公顷)数量(处)数量(处)待更新整备(公顷)待更新整备(公顷)平湖 5 1.7 布吉 3 2.8 2 3.1 吉华 1 0.5 坂田 4 32.7 1 94.2 南湾 3 1.0 横岗 1 0.4 园山 1 0.3 龙岗 10 8.0 龙城 6 4.6 1 28.0 宝龙 2 2.2 1 23.1 坪地 3 3.3 1 0.3 总计 39 57.5 6 148.7 18 规划期内通过城33、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重点谋划的公共服务设施详见附表 1。第三节 城市交通系统规划指引 规划期内,应积极协调城市交通设施与城市更新、土地整备项目建设时序,加快开展交通承载能力评估,识别拥堵地区和交通设施供应不足地区,建立预警机制,以承载能力作为确定更新规模、更新整备时序安排的重要依据。在交通承载能力不足地区优先安排各类交通设施建设,满足各类交通设施需求,系统提升全区交通支撑水平,为构筑安全、便捷、高效、舒适及与全市一体化发展的国际化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供强有力支撑。规划期内充分利用城市更新的灵活性及市场性,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征拆捆绑实施。对重大交通设施着重发挥土地整备政策优势,采取“预整34、备”、“大兵团作战”等手段,加大利用行政手段和资源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强化轨道交通“主干”地位,统筹更新与整备两种实施手段,落实并预留深汕、深大等城际铁路的建设空间。提前开展拟纳入 17、18、21、25、27 号轨道线路,深惠城际及其配套设施的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加快完成轨道四期调整建设,加强 3、16 号线延长线用地保障工作,促进常规公交和轨道系统的整合,为市民提供“门到门”全出行链的可靠、19 快速、便捷的高品质公交网络体系。结合深圳市现代物流场站布局规划,规划期内,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谋划龙岗区物流场站;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谋划 17 号线马岭车辆段、18 号线西坑车辆段、3 号35、线东延段坪地停车场、16号线西坑停车场、17 号线南湾停车场、及龙岗区物流场站,涉及项目用地面积约 93.7 公顷。结合 龙岗区综合交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助推干线道路建设,加快主次干道、支路网建设,打通断头路,改善片区微循环。结合龙岗区交通路网建设,加强快速路对城市的交通服务,提升道路对城市发展融合,完善辖区整体路网结构,提升辖区道路交通服务水平及交通出行环境。统筹更新与整备两种实施手段,落实 19 条高快速路及一些城市主干路的建设工程,主要为深圳外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沈海高速深汕西改扩建项目龙岗段、深汕第二高速(龙岗至福田段)、机荷高速公路36、改扩建工程、东部过境高速、惠坪高速(惠深第二高速公里)等道路工程。规划期内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优先谋划的重大道路交通设施详见附表 2。加强公交场站及综合车场建设,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谋划南湾综合车场、龙城北综合车场、布吉综合车场等综合车场用地,涉及项目用地面积 47.2 公顷。规划期内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优先谋划的重大交通设施详见附表 3。20 借鉴龙岗区公共基础设施“三年用地保障计划”编制与实施经验,协调道路建设与征迁工作开展时序,优化土地整备工作机制,加大交通设施预整备力度。第四节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指引 规划期内,全区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项目同步实施,优先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各类37、市政基础设施。具体包括:加快构建双水源双安全供水保障体系,逐步提高龙岗区应急供水保障水平,统筹推进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建设,强力推进基础薄弱地区的水厂、水质净化厂等给排水设施的土地整备工作。规划期内,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谋划南坑水厂、猫仔岭水厂供水设施用地 2 座,涉及项目用地面积约 38.9 公顷;谋划宝龙水质净化厂、南约水质净化厂等污水设施 6 座,涉及项目用地面积约 23.1 公顷。打造低碳清洁、容量充足的能源系统,强化能源储运体系,积极推进本地能源新、改、扩建,构建安全可靠、智慧高效的燃气供应系统。规划期内,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谋划平湖门站等燃气设施2处,涉及项目用地面积1.1公顷,38、落实 110KV 吉华西、110KV 六约北变电站等供电设施 4 处,涉及项目用地面积 1.8 公顷。高标准建设各类城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逐步提升综合利用能力和安全处置能力。规划期内,通过城市更新和 21 土地整备谋划 1 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用地,涉及项目用地面积 25.6 公顷。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谋划环卫设施用地、其它供应设施用地,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确保消防安全。规划期内,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谋划不少于 43 处环卫设施用地和17 处消防设施用地,占地面积约 10.4 公顷,其中环卫设施用地占地面积 2.4 公顷,消防设施用地占地面积 8.0 公顷。规划期内通过城市更新和土39、地整备优先谋划的重大市政和防灾设施详见附表 4。第五节 城市安全能力提升指引 规划期内,严格按照城市安全保障目标,在全区范围内优先推进防灾减灾重点工程建设,结合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开展公共安全工程和防治设施建设,巩固城市安全防线,提升城市综合防灾水平。统筹规划监测、救援、避难等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尽快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等上层次规划确定的消防、救援等各类防灾设施,满足综合防灾需求。着力完善全区安全保障体系,保障各类隐患地区的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的安全。油气管线等危险化学品场所周边的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项目,须满足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保障居民生产生活安全。位于横岗罗湖地震断裂带区域的城市更新40、和土地整 22 备项目,应在项目实施前开展地质条件评价。位于荷坳龙岗龙田坪地龙城等易塌陷、地质滑坡风险重点防治区域的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项目,应同步开展公共安全工程和防治设施建设,并适当降低项目的开发强度。23 第五章 产业空间转型升级规划指引 第一节 多手段提高产业空间质量 以推动建设世界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和产业强区为目标,落实 关于打造高品质产业发展空间 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实施方案),融合保留提升、连片改造等多手段提高产业空间质量,为建设全球电子信息产业高地提供空间保障。保留提升保留提升25平方公里工业区,稳定平方公里工业区,稳定产业产业空间空间未来预期未来预期,支41、持支持基础制造等实体产业基础制造等实体产业发展。发展。将全区约 25 平方公里现状建设条件较好、建设时间较短、产出效益较高的工业集中区域纳入保留提升区予以长期锁定并提升能级,全面保障对龙岗及深圳具有战略性、支撑性意义的实体产业空间需求,形成预期稳定、成本适中、集约高效的先进制造业集聚区。保留提升区内用地,规划期内原则上不得纳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和土地整备计划,鼓励运用综合整治、产业用地提容等措施提升工业区能级。连片改造连片改造 14.9 平方公里工业区,供应平方公里工业区,供应连片成片产业空连片成片产业空间间,引领未来产业,引领未来产业创新驱动创新驱动升级。升级。将保留提升区外约 1442、.9 平方公里规划主导功能为工业、现状产业发展滞后、合法用地比例较低、建筑质量较差、开发强度较低、用地规模较大的 24 连片区域整体纳入土地整备和连片改造区范围,并由政府主导实施改造,做好顶层设计,通过规划管控,更新整备等多途径实施,打造世界一流、产城融合、产学研一体的高端产业集聚区。土地整备区内约 7.0 平方公里用地由政府主导实施土地整备,连片升级改造区内约 7.9 平方公里用地由政府主导制定实施方案,开展规划研究,引入有实力的园区平台型企业进行开发建设与运营管理。优化产业空间结构优化产业空间结构,引导新型产业集聚发展,引导新型产业集聚发展,合理控制合理控制新型产业空间规模。新型产业空间规43、模。规划期内,严格控制新增“工改 M0”类拆除重建类更新单元计划,确有改造需求的经产业部门同意且满足市更新整备“十四五”规划的空间管控要求后,可依程序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全区“工改 M0”类拆除重建类更新单元计划用地新增规模按照不超过 65 公顷进行管控。规划期内批准的“工改 M0”类拆除重建类更新单元规划,应配套一定比例的无污染厂房并按照城市更新相关规定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支持全区创新型产业及研发制造业发展。第二节 工业区保留提升规划指引 为保障龙岗区实体产业稳定发展,保留提升一批现状基础较好的工业区,落实 实施方案 和 市更新整备“十四五”规划的要求,划定 2500 公顷工业区保留提升区44、。保留提升区划定以现状工业区为基础,综合考虑以下因 25 素:(1)建设形态较好、产业发展质量较高的现状工业区,单个工业区面积不小于 5000 平方米;(2)工业区范围内现状工业用地比重原则上应不低于 80%,30 公顷以上整体纳入的工业区地块,可放宽至不低于 60%;(3)建成时间不足 10 年的工业区;(4)以新型产业建筑(研发用房)为主或较大规模的企业独立占地工业区;(5)已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备案、更新主导方向为工业或新型产业的城市更新项目等。结合上述因素及街道意见,龙岗辖区内共划定 282 个区块,合计 2513 公顷的工业保留提升区,具体见图 3,划定情况如下:表 7 工业保留提升45、区划定规模 街道街道 工业保留提升区工业保留提升区规模(规模(公顷公顷)平湖 397.2 布吉 26.8 吉华 86.5 坂田 386.7 南湾 227.3 横岗 159.9 园山 226.0 龙岗 160.5 龙城 121.3 宝龙 412.2 坪地 309.1 总计 2513.5 工业保留提升区范围的调整和管理依据市更新整备“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执行。26 第三节 工业区升级改造规划指引 落实实施方案和市更新整备“十四五”规划的要求,通过土地整备和城市更新推动 1490 公顷的连片成片工业区升级改造,其中包括 700 公顷土地整备区和 790 公顷工业连片改造区。工业区土地整备区以现状工业46、区为基础,结合周边相对集中成片的空地,将规划功能以产业用途为主、空间相对集中成片的区域以单元形式划定,并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用地规模较大的集中连片区,单元用地面积原则上大于 30 公顷;(2)规划主导功能为工业,单元内法定规划明确的工业用地占比大于 60%;(3)单元原则上以现状或规划道路、自然山体、河道等为边界划定,空间上应当相对集中成片,并综合考虑片区功能完整性、系统性和项目可实施性;(4)开发强度较低,单元内现状容积率原则上低于 1.5。结合上述因素和街道申报潜力范围,龙岗辖区内共划定12 个工业区土地整备区单元,合计面积 1010.2 公顷,其中规划期内需完成整备规模 700 公顷47、,具体见图 3,划定情况如下:表 8 工业区土地整备区划定规模 街道街道 名称名称 土地整备区单元土地整备区单元范围面积(公范围面积(公顷)顷)平湖 鹅公岭产业整备片区 154.1 平湖金融基地及周边产业整备片区 56.5 27 街道街道 名称名称 土地整备区单元土地整备区单元范围面积(公范围面积(公顷)顷)坂田 岗头落坑西片区 39.4 园山 阿波罗产业城整备片区 45.8 龙岗 龙西-五联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 47.0 五联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 81.5 龙城 嶂背村整备片区 111.2 宝龙 宝龙高新园区整备片区 46.9 同德整备片区 105.7 坪地 坪地北产业整备片区 1748、1.8 国际低碳城整备片区 111.3 六联整备片区 39.0 总计 1010.2 工业连片改造区的划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用地规模较大的集中连片区,单个连片改造单元用地面积原则上大于 30 公顷;(2)规划主导功能为工业,连片改造单元内法定规划明确的工业用地占比大于 50%;(3)建筑质量较差,建筑年限大于 10 年的;(4)开发强度较低,连片改造单元内现状容积率原则上低于 1.5,工业厂房平均建筑层数不宜大于 4层。依据上述因素,结合街道申报潜力范围,龙岗区划定 18个工业连片改造单元,具体见图 3,划定情况如下:表 9 工业连片改造区划定规模 街道街道 名称名称 连片改造连片改造单元49、单元面积(公顷)面积(公顷)平湖 平湖山厦罗山片区 40.0 平湖富民工业区 38.0 吉华 吉华秀峰工业城片区 30.9 坂田 高力特工业园和高时石材片区 31.4 龙壁工业区和福群电子片区 34.5 南湾 龙山工业区片区 48.2 中海信工业园片区 30.8 28 街道街道 名称名称 连片改造连片改造单元单元面积(公顷)面积(公顷)横岗 大和麻地工业区 34.0 园山 西坑片区 GX01 更新单元 35.5 莘塘工业区片区 37.5 坳背路片区 50.3 西湖工业区片区 43.8 龙岗 新生工业区片区 43.7 龙西清水路片区 44.6 宝龙 利好工业园片区 41.5 德庆工业区片区 7050、.6 坪地 坪地年丰富地岗片区 51.0 坪东莲塘工业区片区 84.2 总计 790.4 备注:连片改造单元面积以实际审批为准。工业区土地整备区和工业区连片改造区范围的调整和管理依据市更新整备“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执行。29 第六章 居住用地供给和保障性住房配建指引 第一节 居住用地供给指引 以加快居住用房供应为目标,持续发挥城市更新对商品住房市场供应的稳定作用,加大土地整备对住房用地供应的支持力度,优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促进职住平衡,提供多样化的居住空间,提高龙岗居住环境品质,切实改善东部人居环境。加大商品住房供应,提高居住空间品质。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为主,土地整备供应用地为辅,加快商品住51、房供应速度,逐步提高商品住房供应规模,规划期内争取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实现商品住房供应建筑面积不少于 500 万平方米,助力龙岗区建设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加大居住用地供应,保障居住空间供给。以综合功能整备为主,融合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和征地返还、置换等方式,加快居住潜力用地的收储和供应,逐步完成居住潜力用地的规划调整,稳步提升居住用地供应规模,规划期内力争通过土地整备完成不少于 260 公顷居住潜力用地,主要分布在吉华、南湾、宝龙、龙岗等街道。第二节 保障性住房配建指引 为满足不同层次、多样化的居住需求,严格落实保障性 30 住房配建政策,优化住房供应体系。通过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配建和土地整备52、供应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含配套宿舍),严格按照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相关配建规定进行配建。规划期内,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规划筹集 175 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含配套宿舍)。以城市更新拆除重建类空间范围为基础,加快涉及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更新整备项目的规划审批。更新整备项目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应集中布局,涉及项目分期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原则上应布局在首期。城市更新项目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原则上由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并建设,独立占地的保障性住房也可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建设。加大城中村的综合整治力度,持续发挥城中村作为全市低成本居住空间和职住平衡稳压器作用,鼓励城中村规模化租赁,以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为前提,53、在完成结构安全鉴定、消防改造、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改后,纳入保障性住房管理,弥补城市保障性住房缺口。31 第七章 空间布局与分区范围划定指引 第一节 加强规划统筹优化空间布局 以推动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的高品质东部中心为目标,加强规划统筹力度,强化更新整备项目分布与类型引导,促进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城市增长极培育和重要空间节点提升。落实落实“一芯两核多支点一芯两核多支点”发展战略发展战略。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加强“一芯两核多支点”战略发展区域的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力度,完善公共服务,提供产业空间,保障居住供应,促进多中心组团式发展。以建设高质量发展高地为目标,鼓励市、区级重点区域融合城市更54、新、土地整备、旧住宅区改造、农地入市、闲置用地等多种存量用地二次开发手段,突出大片区、高品质,推动产城融合,提升城市竞争力。加大平方公里级重点项目实施力度加大平方公里级重点项目实施力度。逐步加大政府统筹力度,大尺度统筹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盘活规模成片土地。规划期内推动龙岗街道龙园片区重点更新单元、宝龙街道南约片区重点更新单元、布吉街道布吉新城重点更新单元、宝龙街道东部高铁新城片区重点更新单元、坂田街道五和枢纽片区重点更新单元和南湾街道南岭村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平 32 湖街道平湖西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横岗街道横岗南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坪地街道坪地北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以及坪地街道年丰片区土地55、整备利益统筹等平方公里级重点项目实施,助力加快龙岗重点片区城市建设,带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促进城市功能机构完善,支撑高品质东部中心建设。促进促进重要节点重要节点功能和空间品质提升功能和空间品质提升。规划期内以龙岗大道和城市主干道交叉口,深圳东站枢纽、五和枢纽、大运枢纽和坪山高铁站等交通枢纽,龙岗中心城和龙岗河沿线等区域为重要节点划定更新整备范围,加快打造城市新增长极,坚持产城融合,改善公共服务和空间品质,促进重要节点品质提升,打造龙岗亮丽名片。第二节 城市更新空间分区范围划定 区级拆除重建类更新空间范围执行指标管理,规划期内全区新增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规模不突破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56、年度计划上限的,其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视为满足拆除重建类更新空间范围的管控要求。第三节 土地整备空间分区范围划定 土地整备空间范围主要包括落实市级下达任务和谋划区级重大民生设施项目两部分范围。33 市级下达任务范围包括产业空间整备区和综合功能整备区。按照市更新整备“十四五”规划和规划编制技术指引,产业空间整备区和综合功能整备区需 1:1 传导落实,划定规模为产业空间整备区 10.1 平方公里,综合功能整备区 8.0 平方公里,具体见附图 2。产业空间整备区和综合功能整备区具体管理要求按照市更新整备“十四五”规划和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区级重大民生设施整备空间范围主要为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市57、政、交通设施等重大民生设施,其空间及规模仅作为引导,不作刚性考核,具体以项目实施范围及规模为准。结合龙岗区公共基础设施“三年用地保障计划”及规划期内各职能部门拟开展项目情况划定,划定重大民生设施整备空间范围 12.7 平方公里,具体见附图 4。表 10 土地整备空间范围划定规模 街道街道 市级下达整备任务空间用地规模市级下达整备任务空间用地规模(平方公里)(平方公里)区级重大民生设施整备空间用区级重大民生设施整备空间用地规模(平方公里)地规模(平方公里)产业空间整备产业空间整备 综合功能整备综合功能整备 平湖 2.1 1.4 0.6 布吉 1.0 吉华 3.1 1.5 坂田 0.4 2.2 南58、湾 2.3 1.2 横岗 0.5 园山 0.5 0.4 龙岗 1.3 1.8 龙城 1.1 0.5 宝龙 1.5 1.1 1.7 坪地 3.2 1.4 总计 10.1 8.0 12.7 34 第四节 更新整备融合试点范围划定 落实市更新整备“十四五”规划划定的更新整备融合试点区,位于南湾片区,规模约 2.8 平方公里,具体见附图 2。更新整备融合试点区,作为更新整备融合创新政策封闭运行的试点范围,划入更新整备融合试点区范围的,其按照城市更新方式实施的部分将视为符合城市更新五年规划相关空间管控要求。更新整备融合试点区的实施可参照重点更新单元模式,试点区计划和规划由区政府负责拟定,经市更新整备主管59、部门审查后,由区政府报市政府批准。规划经批准后,由区政府组织以公开方式确定实施方式和实施主体。试点区范围内积极鼓励融合运用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多种实施手段,实现片区整体发展的总体目标。35 第八章 行动方案和实施保障机制 第一节 制定年度行动方案 合理制定合理制定更新整备更新整备年度实施计划年度实施计划。规划期内,全区层面按照年度提前制定推动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实施的行动方案,将用地供应规模、新增城市更新计划规模、土地整备实施规模、公共服务设施规模、保障性住房筹集规模等任务合理分配至年度。同时强化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提前筛选和准备机制,在年度实施计划制定更新整备各项任务完成的项目计划60、表格。表 11:年度实施计划一览表 序序号号 指标名称指标名称 目标目标要求要求 单单位位 规划规划目标目标 年度计划年度计划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1 直接供应用地直接供应用地 下限值 公顷 195 41.8 39 39 38 38 2 空间储备用地空间储备用地 下限值 公顷 1000 471.8 256 100 100 100 3“工改工改 M0”计计划规模划规模 上限值 公顷 65 4 11 16 17 17 4 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含配套宿(含配套宿舍)规划舍)规划配建配建规模规模 下限值 万平方米 175 67.7 45 21 21 21 5 61、基础教育设施基础教育设施占地占地规模规模 下限值 公顷 39.1 50 10.2 5 5 5 6 医院占地规模医院占地规模 下限值 公顷 7.6 4 3.6 4 5.5 7 高中占地规模高中占地规模 下限值 公顷 2.4 3.6 8 更新单元计划规模 上限值 公顷 700 338.9 125 78.1 79 79 36 9 综合整治用地规模 下限值 公顷 1130 100 600 150 150 130 10 产业空间整备规模 下限值 公顷 700 150 130 140 140 140 11 居住潜力用地整备规模 下限值 公顷 260 48 61 51 50 50 12 综合功能整备规模 下62、限值 公顷 600 300 300 建立外部移交用地项目库建立外部移交用地项目库。为保障亟需实施公共设施项目的建设,落实深圳市城市更新外部移交公共设施用地实施管理规定,建立外部移交用地项目库。项目库由龙岗区公共基础设施三年用地保障计划、各年度深圳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和区委区政府要求亟需落实的公共利益用地构成。第二节 加强更新整备融合 加强更新整备机制体制的融合。加强更新整备机制体制的融合。探索以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审批流程来构建更新整备审批机制和体制,加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机制和体制的融合,形成一套班子、一个思路和一套标准。加强更新整备空间规划的统筹。加强更新整备空间规划的统筹。以国土空间规63、划标准单元为抓手,统筹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等存量规划。标准单元对上落实上层次规划刚性管控指标,横向对接法定图则在存量地区关于开发功能、建筑总量、配套设施等详细规划要求,对下指导标准单元内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等各类存量规划 37 编制,包括指引划定项目边界、确定地块划分、明确地块功能、建筑规模和配套设施等。第三节 完善工作组织保障 规范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流程规范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流程。明确更新整备全链条审批环节、标准和时限,并及时向社会公开。适时启动 龙岗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等政策的修订,进一步完善更新整备项目的批后监管程序,重点梳理公共配套设施用地的审批、入库、出库、建设、移交等环节。进一步64、优化土地整备项目涉及的规划调整、项目审批和用地出让流程,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精简精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审批流程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审批流程。简化更新整备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前置审查环节,取消统筹单元和范围划定程序,直接按照经统筹研究确定的具体项目拟拆除范围开展计划审查工作。对规划期内的重大产业升级与民生保障项目,探索开通绿色通道;对于工业区连片改造和土地整备项目,探索更新整备环节精简优化。建立开放的更新整备公建立开放的更新整备公众参与机制。众参与机制。将公众参与贯穿于城市更新政策与计划制定、规划编制、项目实施与监管的全过程,形成多方互动、和谐共赢的社会参与65、机制。充分尊重和保障土地整备当事人表达意见的权利,建立当事人参与机 38 制确保其申诉和救济渠道畅通,让土地整备利害关系人参与土地整备利益协调平衡。第四节 强化监督考核机制 完善实施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实施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任务分工、进度要求,落实各街道及各部门责任,实施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实施考核,并将考核成绩纳入年度绩效。一是完善考核内容,搭建年度分配总规模完成率、土地供应实施率等综合考核机制。二是实现数量考核和质量考核并举,将产业空间整备、综合功能整备及保障性住房规划配建等实施情况一并纳入考核目标。搭建计划搭建计划流量流量管控机制管控机制。为进一步提高城市更新质量,全面66、提升更新整备实施速度,搭建存量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与更新单元计划新增的流量管控机制,将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规模与更新整备直接供应用地规模进行关联挂钩,搭建“流进”与“流出”相关联的流量调节机制,稳步提升城市更新项目的实施率。完善大拆大建督察机制完善大拆大建督察机制。探索搭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和土地整备利益统筹计划涉及“大拆大建”的各街道自查评估机制。完善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不大拆大建”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开展专项督察,不定期开展抽查。将不大拆大建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对涉及大拆大建的活动或项 39 目,要求限期彻底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作出处理。建立年度实施评估机制。建立年度实施评估机制67、。追踪更新整备计划的整体落实情况,记录和评价重点更新单元和重点利益统筹项目的开展情况,按年度对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绩效进行评价与反馈,促进更新整备目标与配套管理制度的不断优化和完善。搭建规划中期调整机制。搭建规划中期调整机制。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建立系统的五年规划评估制度,根据年度评估成果,适时开展规划中期调整工作。完善定期完善定期信息信息通报机制。通报机制。区更新整备主管部门定期统计各街道更新整备各项工作推进情况,搭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的统一通报平台,督促各项更新整备目标与任务落实,并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告。40 附表 附表附表 1: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一览表:公共服务设施项目68、一览表 下表中字体加粗部分字体加粗部分为市级考核任务需完成,其它为规划指引性内容,规划期内优先落实下表涉及的设施:设施设施 名称名称 用地位置用地位置 容量容量 用地规模用地规模 (公顷)(公顷)需更新需更新/整备整备的用地面积的用地面积(公顷)(公顷)教育设施 高中 横岗中心地区横岗中心地区 07-12 横岗街道横岗街道 36 班班 4.00 2.37 平湖中学扩建 平湖街道 36 班 6.60 1.07 第二十九高中 南湾街道 72 班 6.31 0.38 PD-GIC5-05 坪地街道 60 班 6.64 5.27 PH-GIC5-08、09 平湖街道 54 班 3.91 3.89 基础69、设施教育 横岗六约学校 横岗街道 54 班 6.74 6.59 坪地中学 坪地街道 48 班 4.12 0.01 龙岗中学 龙岗街道 48 班 5.49 5.45 雪象小学 坂田街道 18 班 1.16 1.16 扬美实验学校 坂田街道 54 班 3.75 1.32 NW-GIC5-09 南湾街道 36 班 3.05 3.05 博雅外国语学校 坂田街道 60 班 4.65 2.57 HG-GIC5-09 横岗街道 18 班 1.36 0.85 PH-GIC5-12 平湖街道 18 班 1.28 1.24 PH-GIC5-19 平湖街道 27 班 2.24 1.82 BT-GIC5-01 坂田街70、道 54 班 3.81 3.59 LG-GIC5-28 龙岗街道 45 班 3.61 2.40 创星学校 龙岗街道 48 班 2.70 0.73 PH-GIC5-20 平湖街道 54 班 2.78 0.04 深圳实验学校坂田校区扩建工程 坂田街道 36 班 1.22 1.22 BL-GIC5-13 宝龙街道 54 班 3.26 3.26 百鸽笼九年一贯制学校 布吉街道 72 班 3.61 2.68 NW-GIC5-02 南湾街道 45 班 2.16 1.08 41 设施设施 名称名称 用地位置用地位置 容量容量 用地规模用地规模 (公顷)(公顷)需更新需更新/整备整备的用地面积的用地面积(公顷71、)(公顷)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学校 龙城街道 27 班 1.39 1.39 书香学校 坂田街道 54 班 2.57 0.03 BL-GIC5-14 宝龙街道 54 班 4.29 0.57 坂田小学 坂田街道 54 班 3.57 3.57 龙东上井学校 宝龙街道 45 班 2.60 2.60 国际低碳城学校 坪地街道 60 班 3.20 3.20 南约保障房配建学校 宝龙街道 27 班 1.27 1.27 布吉一村小学 布吉街道 36 班 2.26 1.04 BL-GIC5-02 宝龙街道 24 班 1.30 0.30 龙飞学校 龙城街道 54 班 3.17 0.50 新南小学 平湖街道 372、6 班 1.70 1.70 德普学校 横岗街道 18 班 2.78 2.78 LG-GIC5-24 龙岗街道 45 班 2.25 2.25 医疗卫生设施 龙岗中心医院感染科大楼龙岗中心医院感染科大楼 龙岗街道龙岗街道 300 床床 1.24 1.24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院区 南湾街道南湾街道 1000 床床 9.40 9.40 国家感染疾病临床医学研国家感染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究中心 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迁址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迁址重建罗岗地重建罗岗地 布吉街道布吉街道 500 床床 2.19 2.19 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医技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医技内科楼工程内科楼工程73、 横岗街道横岗街道 500 床床 2.84 0.28 龙岗区第二中医院 坂田街道 500 床 4.20 4.20 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 南湾街道 500 床 2.53 0.45 平湖山厦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配建医院 平湖街道 500 床 5.07 5.07 深圳市第三儿童医院 龙岗街道 500 床 3.53 0.36 深圳市华大医院 横岗街道 1000 床 4.97 2.1 深圳市第二眼科医院 横岗街道 300 床 6.52 3.20 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现址 布吉街道 200 床 0.95 0.04 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 平湖街道 200 床 1.57 1.57 吉华医院南侧医院管理范围线 坂田街道74、 1000 床 9.21 9.21 三联片区三联片区 04-17 地块地块 吉华街道吉华街道 0.50 0.08 42 设施设施 名称名称 用地位置用地位置 容量容量 用地规模用地规模 (公顷)(公顷)需更新需更新/整备整备的用地面积的用地面积(公顷)(公顷)社会福利设施 PH-GIC7-02 平湖街道 0.50 0.50 PD-GIC7-02 坪地街道 0.61 0.27 BT-GIC7-02 坂田街道 0.68 0.68 PH-GIC7-01 平湖街道 0.62 0.62 YS-GIC7-02 园山街道 0.93 0.93 NW-GIC7-02 南湾街道 0.73 0.73 PH-GIC775、-03 平湖街道 0.50 0.50 龙岗区养老护理院 平湖街道 0.61 0.58 LC-GIC7-01 龙城街道 1.94 1.94 LG-GIC7-04 龙岗街道 0.48 0.12 LG-GIC7-03 龙岗街道 0.60 0.25 BT-GIC7-01 坂田街道 0.50 0.50 HG-GIC7-01 横岗街道 0.45 0.16 NW-GIC7-01 南湾街道 0.57 0.57 PD-GIC7-01 坪地街道 1.52 1.52 文化体育设施 深圳科技博览中心 坂田街道 32.03 29.07 坂田街道室内体育馆工程 坂田街道 1.25 1.25 PH-GIC2-16 平湖街道76、 0.41 0.01 吉华综合文体大厦 吉华街道 0.46 0.46 龙岗街道文体中心 龙岗街道 1.08 1.08 LG-GIC2-12 龙岗街道 0.70 0.67 LG-GIC2-11 龙岗街道 0.11 0.11 布吉艺术中心 布吉街道 0.77 0.57 BJ-GIC2-11 布吉街道 1.54 1.54 BJ-GIC2-10 布吉街道 0.67 0.67 坂田南体育中心 坂田街道 1.79 1.65 PH-GIC2-03 平湖街道 0.37 0.37 下李朗片区体育中心 南湾街道 0.40 0.39 PH-GIC2-11 平湖街道 0.69 0.69 国家级博物馆分馆 龙岗街道 177、.76 1.75 LG-GIC2-16 龙岗街道 1.23 1.23 LG-GIC2-01 龙岗街道 5.45 0.18 43 设施设施 名称名称 用地位置用地位置 容量容量 用地规模用地规模 (公顷)(公顷)需更新需更新/整备整备的用地面积的用地面积(公顷)(公顷)LC-GIC2-02 龙城街道 2.31 0.03 宝龙北社区文体中心 宝龙街道 0.53 0.49 LG-GIC2-25 龙岗街道 1.52 1.52 LG-GIC2-30 龙岗街道 0.98 0.42 坪地街道综合文体中心 坪地街道 1.73 1.73 下李朗片区文化中心 南湾街道 0.32 0.29 LG-GIC2-15 龙78、岗街道 0.66 0.66 HG-GIC2-05 横岗街道 0.40 0.40 LG-GIC2-04 龙岗街道 0.37 0.37 PD-GIC2-07 坪地街道 0.97 0.35 爱联社区综合文体中心 龙城街道 0.45 0.01 园山街道文体中心 园山街道 1.70 0.27 BL-GIC2-12 宝龙街道 1.73 1.73 南湾街道文体中心 南湾街道 0.68 0.36 爱联地区 GX02 更新单元配建文体设施 龙城街道 5.10 1.28 LC-GIC2-22 龙城街道 0.61 0.61 PH-GIC2-04 平湖街道 0.45 0.43 PH-GIC2-12 平湖街道 0.2279、 0.22 LC-GIC2-05 龙城街道 2.69 2.69 LC-GIC2-32 龙城街道 0.61 0.01 PD-GIC2-01 坪地街道 1.19 1.19 全龄友好图书馆 坂田街道 0.71 0.71 公园绿地 石芽岭公园 布吉、南湾街道 78.27 0.62 八仙岭公园 宝龙、龙岗街道 138.74 23.08 布吉公园 布吉街道 2.45 2.45 嶂背郊野公园 龙城街道 34.33 28.03 低碳城公园 坪地街道 24.25 0.34 雪象体育公园二期 坂田、吉华街道 147.75 94.19 备注:本表中的项目名称如为“BL-GIC5-0*”类,依据龙岗区公共基础设施三年80、项目推进计划中的表述命名。44 附表附表 2:重大:重大道路交通道路交通项目一览表项目一览表 类型类型 道路名称道路名称 用地位置用地位置 长度(公长度(公里)里)建设建设类型类型 高速路 深圳外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 坪地 2.6 新建 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 园山、龙城、宝龙、龙岗、坪地 20.33 改造 东部过境高速公路 宝龙、龙城、园山 22.1 新建 沈海高速深汕西改扩建项目龙岗段 宝龙 2.6 改造 沈海高速公路深圳机场至荷坳段(机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 坂田、吉华、南湾、平湖、横岗、园山、龙城 18 改造 深汕第二高速公路 布吉、南湾、横岗、园山 25 改造 惠坪高速(惠深第二81、高速公路)坪地 6 新建 快速路 梅观高速公路清湖南段市政道路工程 坂田 1.5 改造 南坪快速路三期工程 横岗、园山 6.5 改造 丹平快速路二期工程 平湖 2.3 改造 盐龙大道南段 龙城、园山、横岗 9.2 新建 绿梓大道北段新建工程 坪地 5.3 新建 宝鹏通道(侨城东路-龙景立交)段 坂田、吉华 4.6 新建 国际低碳城-横坪公路市政化改造 坪地 5.6 改造 龙坪盐通道北段 龙岗、宝龙、坪地 12.2 新建 清平高速甘坑立交工程 坂田、吉华 新建 东部过境通道新增出入口 园山、龙城、宝龙 新建 盐龙大道北延接新龙大道 坪地 3.1 新建 清平高速二期市政化改造 平湖、吉华 9.6 82、改造 备注:本表为规划指引性内容,规划期内优先落实本表涉及的设施。45 附表附表 3:重大交通设施项目一览表:重大交通设施项目一览表 项目类型项目类型 名称名称 用地位置用地位置 用地面积(公顷)用地面积(公顷)车辆段 马岭车辆段 平湖街道 21.2 西坑车辆段 园山街道 30.7 停车场 南湾停车场 南湾街道 8.9 西坑停车场 园山街道 4.8 坪地停车场 坪地街道 28.1 综合车厂 南湾综合车场 南湾街道 1.0 龙城北综合车场工程 龙城街道 2.4 布吉综合车场 布吉街道 2.0 备注:本表为规划指引性内容,规划期内优先落实本表涉及的设施。46 附表附表 4:重大市政和防灾设施项目一83、览表:重大市政和防灾设施项目一览表 专项专项 设施设施 名称名称 街道街道 用地规模用地规模(公顷)(公顷)需更新需更新/整备整备的用地面积的用地面积(公顷)(公顷)给水设施 水厂 南坑水厂 横岗街道 17.49 7.81 猫仔岭水厂异地重建工程 龙岗街道 12.11 12.11 污水设施 水质净化厂 鹅公岭水质净化厂扩建工程 平湖街道 1.71 0.06 南约水质净化厂 宝龙街道 2.45 1.04 平湖水质净化厂扩建工程 平湖街道 6.20 4.79 埔地吓水质净化厂扩建工程 南湾街道 1.95 1.95 宝龙水质净化厂新建工程 宝龙街道 5.89 5.89 布吉水质净化厂扩建工程 布吉街84、道 4.94 1.62 环卫设施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设施 龙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基地扩建 坪地街道 25.64 7.96 燃气、油品 设施 燃气调压站及抢险设施 低碳城次高-中压调压站及抢险设施 坪地街道 0.15 0.11 平湖门站 平湖街道 0.87 0.87 通信设施 机楼 布吉机楼新建工程 布吉街道 0.50 0.24 电力设施 变电站 110 千伏六约北变电站 横岗街道 0.32 0.17 110 千伏吉华西变电站 吉华街道 0.43 0.41 110 千伏宝荷变电站 宝龙街道 0.42 0.42 220 千伏华为站 坂田街道 0.65 0.65 备注:本表为规划指引性内容,规划期内优先落实本表涉及的设施。47 附图 图图 1: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潜力范围图: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潜力范围图 图图 2: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空间范围空间范围图图 图图 3:工业区转型升级:工业区转型升级空间空间分区指引图分区指引图 图图 4:区重大区重大民生设施民生设施规划规划空间指引图空间指引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