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漳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方案设计导则(45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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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建设实施方案设计技术导则标准施工图集CAD
1、 漳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漳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方案设计导则方案设计导则(试行试行)漳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0 年 9 月 目录目录 1 总则.1 2 方案概述.3 2.1 项目背景.3 2.2 设计过程.3 2.3 项目概况.3 3 现场调查及分析.4 3.1 项目概况.4 3.2 降雨.5 3.3 地质情况.6 3.4 排水分区.7 3.5 河湖水系.7 3.6 水环境污染情况调查.8 3.7 其他建设条件.8 4 指标制定.9 4.1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层面指标制定.9 4.2 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指标制定.10 4.3 项目实施层面指标制定.11 4.4 海绵城市验收标准.13 5 技术2、路线.15 6 海绵设施规划布局.17 6.1 竖向设计总体要求.17 6.2 建筑小区.17 6.3 城市道路与广场.22 6.4 城市水系.27 6.5 绿地.32 7 工程投资.36 8 运行维护.37 9 成果表达要求.39 9.1 附表.39 9.2 图纸.40 9.3 图纸格式及参数取值.42 1 1 总则总则 1.0.1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落实漳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漳政办201956 号)的相关条款,规范引导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方案设计,制定本导则。1.0.2 本导则适用于漳州市新建、改建及扩建项目中海绵城市建设方案设计的编制。1.0.3 海绵城3、市建设方案设计应坚持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和统筹建设的原则,贯彻“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理念,注重对河流、湖泊、湿地、坑塘和沟渠等城市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1.0.4 海绵城市建设方案设计应与规划、建筑、绿化、景观、道路、排水、水利等专业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各系统建设指标应符合国家和地市海绵城市相关规定,并应达到规划确定的海绵城市建设标准。1.0.5 已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区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满足上位规划或者法定图则的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年径流污染控制率等海绵城市相关指标的要求。1.0.6 市政排水管道设计重现期、城市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应根4、据防洪排涝规划的要求制定。1.0.7 当各规划之间协同出现不一致时,原则上以较高标准作为设计依据。1.0.8 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对径流污染严重的工业区、加油站等区域,不应采用渗透设施,避免对地下水和周边水体造成污染。1.0.9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应根据水文地质、施工条件和维护管 2 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注重节能环保和工程效益。1.0.10 海绵城市建设设施应采取保障公众安全的防护措施,不得对建筑、绿地、道路的安全造成负面影响,并应根据需要设置警示标志。1.0.11 漳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的设计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3 2 方案方案概述概述 25、.1 项目项目背背景景 介绍建设项目开展海绵城市方案设计的背景。2.2 设计设计过过程程 介绍方案设计流程,新建项目重点说明设计目标、设计原则、总体方案和设计过程;改建、扩建项目应补充项目业主的相关意见或相关会议纪要等过程文件作为附件。2.3 项目项目概概况况 介绍项目所处区位、地块土地性质、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绿地率、地下空间开发等基本情况,并附上主要技术参数表。4 3 现场调查及分析现场调查及分析 3.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明确项目所在地区位,从规划层面了解项目及其周边自然本底、市政建设、规划条件。根据 漳州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漳州市海绵城市规划管控及设计指引6、技术管理规定,明确管控单元和地块的海绵建设要求。收集项目规划建设方案,包括项目占地规模、技术经济指标、建设和更新方案说明、项目效果图等概况资料,作为项目海绵城市建设的基础条件。图图 3.1-1 项目总平面示例项目总平面示例 表表 3.1-1 项目技术经济指标表示例项目技术经济指标表示例 项目 数值 单位 用地面积 174154 m2 总建筑面积 8698 m2 计容建筑面积 7301 m2 不计容建筑面积 1398 m2 5 其中 龙文龙舟馆 计容建筑面积 5556 m2 不计容建筑面积 1398 m2 占地面积 4896 m2 保留建筑 计容建筑面积 1603 m2 占地面积 1603 m27、 配套建筑 计容建筑面积 142 m2 占地面积 142 m2 建筑总占地面积 4996 m2 建筑密度 2.87%容积率 0.04 水域面积 80278 m2 绿地面积 63267 m2 硬质铺装 道路 5493 m2 广场 20120 m2 绿地率 82%机动车停车位 120 个 其中 一般车位 117 个 大巴车位 3 个 非机动车停车位 348 个 3.2 降雨降雨 漳州市中心城区年平均降雨量为 1560 毫米,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关系,如图 3.2-1 及表 3.2-1 所示。6 图图 3.2-1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设计降雨量对应关系曲线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设计降雨量对应8、关系曲线 表表 3.2-1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0 65 70 75 80 85 90 设计降雨量(毫米)16.9 19.8 23.3 27.3 32.6 39.9 50.7 3.3 地质情况地质情况 海绵城市项目在设计之前应进行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分析评价场地浅层地基土的渗透性、均匀性及地下水条件等,为设计、施工提供所需的岩土参数和水文地址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勘探孔应结合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综合布置,可相互利用,亦可单独布置。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其中钻探取土试样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9、总数的 1/3。当存在土层变化较大等异常情况时宜增加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数量。采取的土试样应测定土的分类指标、物理性质指标和透水性指标。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数量应满足成果报告场地浅层地基上的渗透性、均匀性的评价要求,每个钻探取土试样孔中每层土至少取原状 7 土试样 1 个。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 6 件(组),渗透性实验深度不应小于 5m。勘察报告应对底层的分布规律、均匀性、渗透性等进行分析评价,依据分析结果对贮水、渗水等需求提出有关措施建议。确定建设区域内土壤及地下水资料时,应以雨季地质勘察资料为主,旱季地质勘察资料为辅。土壤的渗透系数应以实10、测数据为准,缺乏资料时,可参照下表。表表 3.3-1 各种土壤层的渗透系数各种土壤层的渗透系数 土质 渗透系数 K m/d m/s 砂土 5.8310-5 5.037 壤质砂土 1.7010-5-5.8310-5 1.469-5.037 砂质壤土 7.2010-6-1.7010-5 0.622-1.469 壤土 3.7010-6-7.2010-6 0.320-0.622 粉质壤土 1.9010-6-3.7010-6 0.164-0.320 砂质黏壤土 1.2010-6-1.9010-6 0.104-0.164 粘壤土 6.3510-7-1.2010-6 0.055-0.104 粉质粘壤土 4.11、2310-7-6.3510-7 0.037-0.055 砂质粘土 3.5310-7-4.2310-7 0.030-0.037 粉质粘土 1.4110-7-3.5310-7 0.012-0.030 粘土 3.0010-8-1.4110-7 0.003-0.012 如项目所在场地设置海绵设施会对居住环境以及自然环境造成危害以及其他有安全隐患,则项目场地内可不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3.4 排水分区排水分区 明确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合流制系统建设的现状情况,包括工程设计标准、现状的排水分区,合流制管线范围、主要溢流口位置以及相应的设施布局等。3.5 河湖水系河湖水系 根据项目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12、,协调衔接地块及周边河湖水系蓝绿线、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水功能区划分、规划雨水调蓄设施位 8 置布局等。现场调研地块及其周边现状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位置范围;征求河道、湿地、设备设施主管部门的意见,明确场地中需要被保护或修复的区域并协调好与方案的空间关系。3.6 水环境污染情况调查水环境污染情况调查 现场调研项目场地中现状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质情况及周边地块面源污染情况,判断水体是否为黑臭水体。3.7 其他建设条件其他建设条件 根据漳州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通过现场访谈等方法识别场地及周边是否存在内涝点、积水点、滞洪区、低洼区域、以及道路易涝路段13、易涝立交桥、地下通道等节点的空间分布情况;明确所在片区及周边地块径流控制要求。现场调研记录地块建设前下垫面情况,原有植物群落特征、湿塘、水系情况等资料,收集建设前地形图。9 4 指标制定指标制定 规划管理部门应将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和相应指标贯穿整个海绵城市建设的全流程,在包括国土空间规划、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其他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实施层面等全过程管控,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的落实情况作为规划管理部门颁发“两证一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重要依据和考核指标。4.1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层面指标制定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层面指标制定 在海绵城市专项14、规划层面,根据 漳州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 年),将规划区具体细分为 6 大排水片区,24 个管控分区,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应指标见下表。表表 4.1-1 漳州市管控分区一览表漳州市管控分区一览表 汇水片区 序号 面积(km2)排入水体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设计降雨量(mm)雨水资源化利用率 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以SS计)九十九湾排水片区 I 片区 14.7 浦口支流 68%65%19.8 5%45%II 片区 12 九十九湾干渠 70%27.3 5%45%III 片区 12.3 东墩排涝渠 70%23.2 5%45%IV 片区 9.6 恒坑溪 65%19.8 5%45%V15、 片区 15.2 古塘溪 70%27.3 5%45%浦头港排水片区 I 片区 3.2 港桥港、塔后港 65%65%19.8 5%45%II 片区 4.9 葫芦潭港、脚桶港 60%16.9 5%45%III 片区 3 泗洲河、诗浦港 60%16.9 5%45%IV 片区 2.6 浦头港 70%19.8 5%45%V 片区 3 后坂港 75%27.3 5%45%I 片区 4.5 渡头溪、前山溪、康山溪 70%75%27.3 5%45%10 汇水片区 序号 面积(km2)排入水体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设计降雨量(mm)雨水资源化利用率 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以SS计)三湘江排水片区 II 片区 13 16、甘棠溪、康山溪、西洋坪溪 70%23.2 5%45%III 片区 1.7 环城河 60%16.9 5%45%珠里排水片区 8.8 珠里溪 65%65%19.8 5%45%圆山新城排水片区 I 片区 3.7 梅溪,最终排入西溪 79%75%27.3 5%45%II 片区 15 程溪 80%32.6 5%45%III 片区 16.1 下陈港 80%32.6 5%45%台商投资排水片区 I 片区 14.16 左干渠、苍坂溪、东美渠、林美渠、曾溪 70%70%23.2 5%45%II 片区 14.05 低干渠、北引左干渠、凤山渠 65%19.8 5%45%III 片区 17.31 东山渠、丁字港、青阳17、溪、角美港、排洪港 75%27.3 5%45%IV 片区 7.75 埔头溪、社头港、后坂溪 70%23.2 5%45%V 片区 14.22 金山渠、龙池渠 65%19.8 5%45%VI 片区 1.63 苍坂溪 70%23.2 5%45%VII 片 区 6.37 龙屿港 75%27.3 5%45%合计 225.17 70%5%45%注:控制率指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可查阅漳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中计算的数值 4.2 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指标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指标制定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的海绵城市建设内容中,规划应将 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中确定的流域或排水分区的控制性指标(包括年径流总量控制率、18、年径流污染去除率)细化分解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图则中,同时在图则中应提出各地块的引导性指标(包括下沉式绿地率、透水铺装率、绿色屋顶率等)。11 4.2.1 控制性指标控制性指标 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等上层规划中提出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与要求的指导下,根据城市用地分类(居住用地 R、公共设施用地 A、商业用地 B、工业用地 M、仓储物流用地 W、道路广场用地 S、绿地 G、河湖水体 E1 等)的比例和特点进行分类分解,并进一步分解细化到各个地块,明确各地块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以 SS 计),新建和改建项目雨水资源化利用率宜不低于 5%。4.2.2 引导性指标引导性指标 根据19、各类用地特点和各地块控制性指标要求,可进一步设置地块海绵城市引导性指标。引导性指标主要用于指导雨水“渗、滞、蓄、净、用”等海绵城市相关设施的落实,如绿色屋顶率、下凹式绿地率、设施渗透量及调蓄容积。4.3 项目实施层面指标制定项目实施层面指标制定 对于待开发用地,优先查阅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对该地块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强制性指标的取值,若控制性详细规划未列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强制性指标的相应指标,首先查阅待开发用地在 漳州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 年)中所在分区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强制性指标,然后根据该待开发改造用地的地块用地性质,按下表中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取值。表表 4.3-20、1 漳州中心城区各管控分区及指标控制表漳州中心城区各管控分区及指标控制表 项目类型 控制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设计降雨量(mm)屋顶绿化率 渗透铺装率 下沉式绿地率 建筑小区 居住小区 新区新建小区 75%27.3 10%20-30%30-40%建成区改建 65%19.8 5%20%30%老城改建小区 60%16.9 20%20%12 项目类型 控制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设计降雨量(mm)屋顶绿化率 渗透铺装率 下沉式绿地率 公建地块 新建公建地块 70%23.2 10-20%30-40%40-50%建成区改建公建地块 65%19.8 5%30%30%老城区改建21、公建地块 60%16.9 20%20%商业地 块 新建商业地块 70%23.2 10-20%30-40%40-50%建成区改建商业地块 65%19.8 5%30%30%老城区改建商业地块 60%16.9 20%20%市政用地 55%14.4 5%20%30%工业仓储用地 60%16.9 5%30%30%绿地公园 雨水调蓄公园 80%32.6 10%30-40%30-40%山体公园 75%27.3 2%20%20%市政道路 综合型 LID 设施道路 60%16.9 40-50%40-50%透水路面及人行道道路 55%14.4 30%30%海绵化停车场及交通场站 65%19.8 30%30%市政广22、场 雨水临时调蓄 65%19.8 20%30%雨水资源利用类 70%23.2 30-40%40-50%透水铺装 60%16.9 30%30%例如:金峰南路某海绵化建筑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未列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查阅 漳州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 年),该小区位于“三湘江-II”片区,该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 70%,金峰南路某海绵化建筑小区属属于“建筑与小区类”中的“建成区改建”小区,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以 SS 计)应不低于 45%,雨水资源化利用率应不低于 5%,查表“漳州中心城区各管控分区及指标控制表”得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为 65%,对应设计降水量为 19.23、8 毫米。规划管理部门需在“金峰南路某海绵化建筑小区”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增加年径流 13 总量控制率不低于 65%的建设目标,设计单位可根据该项目的特点选列其他引导性指标(包括选择透水铺装率、绿色建筑率、绿色屋顶率、下沉式绿地率等)。4.4 海绵城市验收标准海绵城市验收标准 海绵城市项目建成后,宜进行功能性验收,验收内容可根据海绵城市项目的要求制定,其中应包括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以SS 计)、海绵城市建设方案的合理性、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效果等,验收工作应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编制评估报告。4.4.1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验收方法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验收方法 在建设项目24、进行海绵城市建设验收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验收标准应满足以下 5 点:1 对项目占地面积较大的项目进行验收时,可对实施方案划定的地块分别进行验收,取各地块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加权平均值作为该项目的总年径流总量控制率。2 在相关资料充足的情况下,可通过模型法测算项目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3 对于汇水区、市政管网、雨水排放口较明确的地块或项目,可在管道适当位置安装流量计或液位计,通过典型场次降水监测,测算项目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4 对于不具备设置监测点测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项目,可采用容积法加强对各引导性指标(下沉式绿地率、透水铺装率、绿色建筑、绿色屋顶率等)能控制水量的论证,再将可控制水量换算成年径25、流总量控制率。5 根据该项目的用地性质和所处的分区,通过查阅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测算该项目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目标值,对比实际监测、模型法或容积 14 法求得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校核该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4.4.2 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以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以 SS 计)计)指标验收方法指标验收方法 项目的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以 SS 计)测算,可通过不同地块预期去除的 SS 污染物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出。对于有条件的项目,可在开发建设前进行背景值调查,项目建成后再进行监测,判断污染物的实际去除量。4.4.3 雨水资源化利用率验收方法雨水资源化利用率验收方法 雨水资源化利用率指的是:雨水26、收集并用于道路浇洒、园林绿地灌溉、市政杂用、工农业生产、冷却等的雨水总量(按年计算,不包括汇入景观、水体的雨水量和自然渗透的雨水量),与年均降雨量(折算成毫米数)的比值;或雨水利用量替代的自来水比例等。雨水资源化利用率可通过查看相应计量装置、计量统计数据和计算报告等方式计量。15 5 技术技术路路线线 5.0.1 依据收集到的资料,对场地及其周边地形、地质、竖向、下垫面、土壤、地下水、绿化、水体、污染源、排水防涝、防洪、受纳水体、周边构筑物情况等进行整体解析,提出设计思路。5.0.2 根据场地分析结果,结合低影响开发系统的控制指标,因地制宜的选择适合项目的低影响开发技术措施,对地块进行汇水分区27、划分,并确定各汇水分区的措施规模和措施实施位置,绘制雨水径流组织技术路线图。5.0.3 方案设计过程中应进行技术和经济比选,同时应考虑景观效果,提出优化后的设计方案,确定工程投资。5.0.4 具有严重污染隐患(如化工厂、制药厂、医院等)、雨水需排入敏感区域(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和可能引起安全隐患(如陡坡坍塌、滑坡等)的场所,应先进行工程性的污染治理,其低影响开发系统的实施应进行专项可行性论证。5.0.5 应结合漳州本地特性和设施的主要功能、经济性、适用性等因素,灵活选用适宜的海绵设施,绘制出雨水径流组织技术路线图,不同类型的项目参考图 5.0。图图 5.0-1 建筑与小区类建筑与小区类项项目雨28、水径流组织技目雨水径流组织技术术路路线线图图 16 图图 5.0-2 城市道路类项城市道路类项目目雨水径流组织技术雨水径流组织技术路路线图线图 图图 5.0-3 城市绿地与广城市绿地与广场场类项目雨水径流组类项目雨水径流组织织技技术术路线图路线图 图图 5.0-4 城市水系类项城市水系类项目目雨水径流组织技术雨水径流组织技术路路线图线图 17 6 海绵设施规划布局海绵设施规划布局 6.1 竖向竖向设计设计总体总体要求要求 6.1.1 对包含建筑、道路、绿地等的场地进行竖向设计时,应统筹考虑自身产流以及客水对建设场地的影响,综合设计雨水系统方案。6.1.2 综合竖向高差与市政排放条件,科学划分汇29、水分区,合理规划雨水径流途径,使雨水径流从高至低经绿色雨水基础设施软化后,排入水系或市政设施。6.1.3 在竖向规划设计中,综合城市市政排水设施条件,在确保超标雨水安全排放的基础上,应充分利用场地现状已形成的低凹区域设置多样化绿色雨水基础设施,以最大可能发挥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的渗、滞、储、蓄的功能。6.1.4 竖向设计时,场地内的硬化区域与软化区域宜交叉分隔,硬化区域雨水优先进入软化区域,软化区域雨水不宜进入软化区域。6.2 建筑小区建筑小区 6.2.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1 建筑与小区的海绵城市建设应根据规划要求进行,设计各个阶段应包括海绵城市建设设施设计内容,合理确定雨水“渗、滞、蓄、净、用30、排”设施。2 新建建筑与小区的海绵城市设计应充分考虑雨水控制与利用,应使得建设区域的外排水总量不大于开发前的水平。老旧小区应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小区雨污水混接、内涝积水等问题,并宜结合道路、景观提升等整治契机同步开展海绵改造。3 建筑与小区场地的海绵城市设计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保护与优先利用场地内原有的湿地、坑塘、沟渠等低洼地设置生物滞留设 18 施、渗渠等设施减少外排雨量;应处理好不透水地面与绿地的空间布局关系,优化渗透、调蓄设施的布局,建筑物四周、道路两侧宜布局绿地以就近消纳雨水径流。4 平屋面或坡度较缓(小于 15)的屋顶宜采用屋顶绿化的方式,绿色屋顶的设计应符合屋面工程31、技术规范(GB50345)的规定。应根据种植基质深度和景观复杂程度确定,可分为简单式和花园式。绿色屋顶面积占宜建屋顶绿化的屋顶面积的比例不宜低于 40%。5 小区建筑的雨水立管宜采用雨落管断接的方式将屋面雨水汇入地面绿化或景观水系统进行消纳。6 小区道路的海绵性设计应优化路面与道路绿地的竖向关系,便于雨水径流汇入绿地内海绵城市建设设施。小区内地面停车场、人行道、自行车道、休闲广场和室外庭院宜采用透水铺装,新建区透水铺装率应不小于50%,改建区透水铺装率应不小于 40%。非机动车道可选用透水沥青路面、透水性混凝土、透水砖等;人行道、步行街可选用透水砖、碎石路面等;露天停车场可选用嵌草砖、透水砖等32、。7 小区绿地应合理配置绿地植物乔灌草的比例,增强冠层雨水截流能力,绿地海绵设计应结合规模与竖向设计,在绿地内设计可消纳汇水区内屋面、路面、广场和停车场雨水径流的海绵城市建设设施,并通过溢流排放系统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有效衔接。新建小区下凹式绿地率应不小于 10%。8 新建住宅、公建和改建项目的雨水资源利用率不宜低于 5%。按照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设置雨水回用系统。9 小区内用地硬化面积达到 10000 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建应配套建设不小于 200 立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雨水调蓄设施包括雨水罐、具有调蓄空间的景观水体和下凹式绿地、雨水调蓄池等。19 10 小区原有33、水体或设计的景观水体宜采用生态水处理技术保障水体水质,使其具有较明显的调蓄、净化雨水的作用,应尽量减少设计硬质驳岸与渠化河道。建筑与小区内新建单个水量大于 5000 立方米的水体应采用生态化处理。6.2.2 设计流程设计流程 建筑与小区的海绵城市设计,流程如图 6.2-1 所示,应符合以下规定:1 整体分析。依据建筑与小区的规划要求,分析本地块和周边地块的地理环境,对本地块和周边地块的地形、地貌、土壤、地下水、竖向、绿化和水体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于改造建筑与小区,在收集现状基础资料的同时应结合现场踏勘,对小区居民进行问卷调查,走访物业、社区、街道及有关部门,全面了解老旧小区在排水和其他方面现34、状存在的问题。综合分析海绵设施建设的有利条件与限制性因素。2 指标测算。依据相关规划、规定以及海绵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要求,明确本地块海绵城市设计指标,主要包括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削减率、透水铺装率、绿色屋顶率、下沉式绿地率等指标。根据本地块和周边地块的条件分析,测算建设区域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年径流污染控制率控制指标情况,分析与本地块海绵城市控制目标的差距。3 技术选择和规模确定。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控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因地制宜地选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并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4 方案设计。结合建筑与小区整体设计要求,对海绵城市设施进行设计,对重点工程应开展多方案技术经济比选,优选技术先进、35、经济可靠的技术措施,对于改造建筑与小区,尽可能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合理确定改造设计方案。5 复核优化。根据小区规划、建筑方案和海绵城市设施的内容和规模,复核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标,并进行优化直至达到控制指标要求。20 6 审批完善。根据有关部门审批意见及要求进行调整和修改完善。7 设计实施。按照完善后的海绵城市设施内容和规模,进行技术设计和具体实施,提出实施的相应要求和保障措施。图图 6.2-1 建筑与小区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流程图建筑与小区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流程图 6.2.3 平面布局和竖向设计平面布局和竖向设计 1 建筑与小区总平面布局应根据规划要求,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合理布置建筑、道路广场包括36、消防车道与登高面(含道路透水铺装)、绿化(含下沉 21 式绿地)、屋顶绿化和必要的雨水调蓄池。2 建筑与小区的竖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应按照地块原有场地标高,结合土方平衡,确定绿地标高或室外建筑明沟/散水标高。新建小区应进行地面标高控制,防止区域外雨水流入,并引导雨水按规划要求排出。小区内部道路标高宜适当高于周边道路;小区道路路缘石标高宜高于绿地边缘标高 100mm 以上,对于设置下沉式绿地的路段,竖向高程应高出绿地边缘标高 100200mm。场地有坡度时,绿地应结合坡度等高线,分块设计确定不同标高的绿地。与绿地相邻的道路、广场宜将雨水口设置在绿地内,面积大于 300 的绿地宜设置排水盲沟,37、并设置溢流雨水口。雨水口的标高宜高于绿地标高 50mm,并设置截污挂篮等源头污染物去除设施。建筑室内地坪标高应高于小区道路。4 屋面雨水宜采取雨落管断接或设置集水井等方式引入周边绿地内小型、分散的海绵城市建设设施,宜通过植草沟、雨水管渠将雨水引入场地内的集中调蓄设施。5 小区雨水管网应按现行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并合理设计超标雨水排放系统。6 小区内非机动车道路的雨水应优先排入周边绿地中消纳;人行道、广场、露天停车场和庭院步道等应尽量坡向绿地或建设适当的雨水导引设施,使雨水流入绿地消纳。7 当室外地面有高差时(包括溢流设施等),应采用缓坡过渡,坡度应小于 8%。当下沉式绿地、生态树池等海绵城市建设38、设施的表面蓄水层设计深度大于 200mm 时,应设置固定围护栏杆和安全警示标志。22 6.3 城市道路与广场城市道路与广场 6.3.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1 道路的海绵城市建设应结合红线内外绿地空间、道路纵坡和标准横断面、市政雨水系统布局、道路两侧现状及规划用地情况等,充分利用既有条件合理设计,合理确定雨水“渗、滞、蓄、净、用、排”设施。新建或改建道路应进行海绵化设计,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透水铺装率应大于 30%,道路绿化带的下沉式绿地率应大于 20%。2 道路绿化带内宜设置植草沟、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等海绵城市设施净化消纳雨水径流,并应与道路景观相结合。道路雨水径流可通过降低绿化带标高、增39、加路缘石开口等方式引入绿化带。其入口处应设置消能拦污设施。3 立交工程的海绵城市建设,应以及时排水为主。高架道路雨水宜通过雨水立管汇入中央绿化带,管口应铺设消能、散水设施,可在中央绿化带内设置下沉式绿地、雨水调蓄设施。在周边绿化空间较大的情况下,可结合周边集中绿地、水体、公园、广场等空间建设雨水调蓄设施对雨水径流进行调蓄与净化。4 人行道、专用非机动车道和轻型荷载道路,宜采用透水铺装;城市快速路、非重载交通高架道路、景观车行道路在满足其通行荷载要求下可采用透水铺装,并设置边缘排水系统,接入雨水管渠系统。5 行道树种植可选择穴状或带状种植,宜采用生态树池,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有条件时,行道树种植40、可与植草沟相结合,提升人行道对雨水径流的渗蓄和消纳能力。6 新建或改建的广场应海绵化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新建广场的透水铺装率应大于 40%,改建广场的透水铺装率应大 23 于 30%。广场内绿地的下沉式绿地率应大于 30%。广场树池宜采用生态树池。当广场有水景需求时,宜结合雨水调蓄设施共同设计。当广场位于地下空间上方时,海绵设施必须做好防渗处理。位于城市易涝点的广场,在满足自身功能的前提下,宜设计滞蓄周边汇流雨水。广场竖向设计应充分与周边地块衔接,海绵城市设施设计时,应考虑在解决自身雨水径流前提下,还可消纳周边区域的雨水径流或涝水调蓄。7 城市道路与广场海绵城市设施应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防止41、雨水径流下渗对车行道路面和路基造成损坏,并满足城市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194)等的相关规定。道路结构中设置的封层相关技术要求还应符合城市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与 路面稀浆罩面技术规程(CJJ/T66)等的相关规定。8 城市道路与广场的海绵城市设施应建设有效的溢流排放设施,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有效衔接。9 城市道路与广场常用的海绵设施主要有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植草沟、生态树池、生物滞留设施等。6.3.2 设计流程设计流程 道路与广场的海绵城市设计,流程如图 6.3-1 所示,应42、符合以下规定:1 整体分析。勘察建设区域现场,分析道路、广场和停车场的交通需求、土壤蓄渗特征、红线宽度、红线外用地条件、周边水体等相关因素,确定道路、广场和停车场的径流流向、集水点、汇水区面积等。24 2 指标测算。依据相关规划、规定以及海绵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要求,明确本条道路海绵城市设计指标,主要包括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削减率、透水铺装率等指标。根据道路通行能力需求,计算车行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宽度,确定绿化带宽度。根据广场和停车场功能需求、交通特征、地形与自然环境,确定广场和停车场各个功能区域面积。根据现有建设区域的汇水面积、传统设计方案的不透水铺装比例等情况,计算传统设计情况下43、建设区域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年径流污染控制率控制指标情况,分析与规划用地性质规定的海绵城市控制目标的差距。3 技术选择和规模确定。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控制目标,计算径流削减量。根据道路、广场和停车场的红线内外地形情况、绿地面积,有针对性地选择海绵城市建设技术,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4 方案设计。根据选择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进行道路、广场和停车场的平面与竖向布置,提出总体设计方案。5 复核优化。根据方案提出的海绵城市设施内容和规模,复核技术指标,并进行优化直至达到控制指标要求。6 设计实施。按照完善后的海绵城市建设设施内容和规模,进行技术设计和实施,提出实施的相应要求和保障措施。25 图图 6.3-144、 城市道路与广场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流程图城市道路与广场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流程图 6.3.3 平面布局与竖向设计平面布局与竖向设计 1 城市道路雨水径流应通过有组织的汇流和转输,经截污等预处理后排入道路红线内、外绿地内,并通过设置在绿地内的雨水渗透、储存、调节等海绵城市设施进行处理。海绵城市设施的选择应因地制宜、经济有效、方便易行等,结合道路绿化带和道路红线外绿地宜优先设计生物滞留设施、雨水调蓄或蓄渗设施等。道路的海绵城市设施应通过溢流排放系统与城市排水管渠系统相衔接,以保证上下游排水系统的顺畅。26 2 广场及周边区域雨水径流应通过有组织的汇流和转输,经预处理后引入广场或周边绿地内的海绵城市设施进45、行消纳,并衔接区域内的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3 人行道和专用非机动车道的海绵性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人行道和专用非机动车道宜采用透水铺装。人行道设置的树池,宜采用生态树池,宜将相邻的树池通过人行道透水铺装、人行道下方铺填专用种植土或人行道下方设置渗蓄模块等方式连接形成一个连续的海绵体。人行道与专用非机动车道间设置的绿化隔离带,宜采用下凹式设计,通过路缘石开孔等方式,将两侧雨水汇集到绿化带中,并宜将雨水口设置于下沉式绿化带中。4 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间设置的绿化隔离带,宜采用下凹式设计,通过路缘石开孔等方式,使雨水径流汇集到绿化带中进行消纳处理;绿化隔离带宜通过土壤改良来增加其入渗46、率,采用生物滞留设施收集道路雨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综合考虑绿化相关规划要求和生物滞留设施占地需求,设置生物滞留设施的机非隔离绿化带宽度应大于 2.5m。机非隔离绿化带内的生物滞留设施宜分段设置,设施长度根据服务道路的径流控制要求确定,一般为 10m20m。下凹式绿地的雨水进水口宜与道路雨水口设置相结合,雨水口应为联篦式。5 城市道路红线外公共绿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公共绿地设计标高有条件应该尽量低于人行道及周边地块,使红线内人行道、红线外地块雨水径流汇入绿地中进行消纳处理,宜结合周边 27 地块条件设置植草沟和雨水湿塘等设施,控制径流污染。当公共绿地设计标高高于人行道时,可在绿地下设置渗47、蓄模块,收集调蓄人行道和绿地的雨水径流。6 城市道路濒临河道时,路面径流宜通过地表漫流或明渠等形式排入河道。为防止水体污染和河道冲蚀,宜在道路与河道之间设置植被缓冲带、生态护岸等措施,控制径流总量、峰值流量和径流污染。7 城市高架道路,当高架下绿化带具有较好的植被生长环境,且宽度较宽时,可设置生物滞留设施。生物滞留设施宜采用局部下凹形式,在绿化带沿道路方向的两侧保留一定宽度高势绿地,中间部分下凹设置生物滞留设施,消纳处理经雨水立管收集的高架道路路面雨水和周边道路雨水径流。若高架道路为立交形式,可结合立交桥附属绿地建设生物滞留设施。8 广场总体布局应根据场地排水大竖向进行地表竖向设计,使场地雨水48、分散就近汇入绿地内海绵城市设施进行渗透、净化和调蓄。9 应在广场绿地内开展微地形设计,设置植草沟、下沉式绿地和雨水花园等小型分散设施,形成流畅、自然的雨水排水路径。6.4 城市水系城市水系 6.4.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1 城市水系海绵性设计对象包括城市江河、湖泊、沟渠、湿地、坑塘。2 城市水系的保护与改造方案,应综合分析城市水系的功能定位、水质、岸线现状及存在问题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满足相关规划提出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与指标要求。3 应保护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域的现状自然径流路径,不得随意裁弯取直和填埋覆盖。对被侵占的河道蓝线应予以恢复。28 4 应保证规划水面率不低于现状水面率。规49、划建设新的水体或扩大现有水体的水域面积,应与海绵城市建设的控制目标相协调,增加的水域宜具有雨水调蓄功能。5 水系岸线应尽量保持天然自然岸线,减少硬质驳岸。6 应遵循功能安全、生态优先、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对城市径流污染的治理与河湖水质和生态功能的提升,并应符合以下规定:建设范围为蓝线和绿线控制范围,包括水域范围和滨水绿化带。河道水域保护线,即河道蓝线,指界定河道水系水域范围。河道绿化控制线,即河道绿线,指水生态系统与城市陆地生态系统之间的过渡空间,对保护水生态系统的稳定和保证滨水空间的公共性具有重要作用。治理的对象包括排入水体的城市径流污染、河湖生境和滨水绿化带等。城市雨水50、径流漫流排放时,宜经过陆域缓冲带排入水体;径流污染较重时,宜通过截流调蓄或净化后再排入水体。滨水绿化带宜设计为陆域缓冲带,具有缓冲、拦截、吸附、水土保持等生态服务功能。河湖水体应通过增强水体的连通、流动和生态治理,恢复健康良性的水生态系统,强化水体的净化功能,改善水体水质。7 漳州市水系海绵设计应结合漳州市平原河湖密集的城市特点,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与海绵城市建设有机地相结合。6.4.2 设计流程设计流程 1 整体分析。应调查河道的功能定位、水文、防洪排涝、污染源、水 29 质、水生态、底质、陆域植物群落、下垫面、连通性、水工构筑物位置和引排水调度等现状,诊断河道存在的问题。2 指标测算。依据相51、关规划、规定以及海绵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要求,明确该河流水系的海绵城市设计指标,主要包括河湖生态岸线比例、天然水域面积保持率、防洪标准、内涝防治标准等指标。3 技术选择和规模确定。应重点分析河道与周边绿地、道路、广场、建筑物等竖向关系,结合面源污染源和入河排口的分布,确定项目总体布局,按照设计目标要求,确定工程建设规模,重点论证调蓄量、入河污染物削减量、生态岸线建设总长度等。4 方案设计。开展面源污染治理、点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岸线、水生态修复、陆域缓冲带、水质净化等工程设计,应开展多方案比选,优选技术先进、经济可靠的技术措施,确定设计方案。5 复核优化。应针对设计目标,复核相关指标,若不满足要52、求则应进行优化调整。6 设计实施。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环境影响评价与水土保持、工程管理、劳动安全与节能设计、工程费用与经济技术评价等技术内容。6.4.3 平面布局和竖向设计平面布局和竖向设计 1 河湖水体的平面布局,应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周边城市规划、区域排水防涝、防洪和水系规划,综合功能定位、地形地貌、景观要求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以下规定:按照建设目标,明确需要治理对象的规模和分布,选择适宜可行的治理技术,确定治理设施的类型和规模,结合场地现状,因地制宜进行布置。在陆域缓冲带布置海绵城市设施时,应考虑防汛通道、慢行道、游 30 步道、休憩广场、亲水平台等功能设施的布置要求,使水流在场地内流动顺53、畅。调蓄和净化等海绵城市设施应重点布置在径流污染严重的区域、入河雨水和合流制溢流排口附近。应考虑河道的自然形态特性,在满足相关规划情况下,宜尽量保留或恢复河道的自然弯曲形态,控制截弯取直。原位净化设施的布置应根据水体的污染物削减需求,结合景观构建,重点布设在水质污染严重的河段。海绵城市设施的布置,应保证河湖行洪排涝、输水、通航等基本功能不受影响。2 河湖水体的竖向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应解析河道建设范围内和周边地块的地形特点,雨水宜自流进入海绵城市设施和陆域缓冲带。调蓄池中储存的初雨径流或者溢流污水可提升至市政污水管网,或根据水资源目标要求进行净化后回用。水体应在满足规划断面基础上,结合水生动54、植物生境构建要求,开展竖向断面设计,包括矩形、梯形和复式断面形式等,可通过设置不同坡比、平台高度和宽度、人工岛、河底深潭浅滩等,形成多样化的断面形式。应通过植物配置,结合岸线竖向设计,从水体到陆域形成以沉水、浮叶、挺水和陆生植物为一体的全系列或半系列滨河植物带。3 生态岸线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生态护岸材料和形式的选择、陆域缓冲带、水域生物群落构建和已建硬质护岸绿色改造等。4 生态护岸材料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生态护岸材料需要满足结构安全、稳定和耐久性等相关要求,常用的生态护岸材料主要有石笼、生态袋、生态混凝土块、开孔式混凝土砌块、叠石、干砌块石、抛石、网垫类及植生土坡等。31 宜根据河道的防55、洪除涝、航运、引排水、连通、生态等功能要求,结合水体的水文特征、周边地块的开发类型、可利用空间、断面形式和景观需求等选用。不同生态护岸材料的特性指标应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内的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对没有相应规定的材料,在设计时应慎重采用,也可通过材料的测试报告、应用条件、规模化工程案例的效果评估等材料,结合治理水体的水文特征、设计断面形式等核算该材料的边坡稳定性,根据核算成果提出生态护岸材质的相关指标值,确保护岸稳定安全。5 陆域缓冲带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陆生植物群落构建应尽量保留和利用原有滨水岸线的植物群落,特别是古树名木和体形较好的孤植树;还应遵循乡土树种优先、提高生物多样性等原则,利用56、不同树种在空间、时间上的差异性进行配置,形成乔、灌、草错落有致、季相分明的多层次立体化结构;地被植物应选择覆盖率高、拦截吸附性能好的树种。应根据不同植物的尺寸、株形和体量,结合其萌枝、分蘖特点,合理确定每种植物的种植密度和间距。防汛通道、慢行道、游步道、休憩平台等设施宜采用透水铺装。6 已建硬质护岸的海绵性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应不影响河道行洪排涝、航运和引排水等基本功能,并确保护岸的稳定安全。在硬质护岸临水侧河底设置定植设施并培土抬高或者投放种植槽等,局部构建适宜水生植物生长的生境,种植挺水、浮叶或沉水植物。挡墙顶部有绿化空间的,可在绿化空间内种植藤本类或者具有垂悬效果的灌木类植被;挡墙顶部57、无绿化空间的,可在挡墙外沿墙面设置种 32 植槽,槽内种植垂挂式藤本类植被。7 河湖原位水质净化技术主要包括生态清淤、机械增氧、生态浮床、水体循环等,宜根据水体规模、水文条件、污染物削减要求等采用单一技术或者多种技术组合。8 清水补给适用于滞流、缓流水体的水动力改善,可有效提高水体的流动性。应符合以下规定:利用城市再生水、城市雨洪水、清洁地表水等作为城市水体的补充水源,增加水体流动性和环境容量。充分发挥海绵城市建设的作用,强化城市降雨径流的滞蓄和净化。6.5 绿地绿地 6.5.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1 绿地的海绵城市建设应根据规划要求进行,遵循经济性、适用性原则,根据区域的地形地貌、水文水系、58、径流现状等实际情况设计,合理确定雨水“渗、滞、蓄、净、用、排”设施。2 绿地的海绵性设计应消纳绿地自身的雨水径流,最大限度地减少雨水外排量,力争做到雨水零排放,并通过合理的竖向、设施衔接,尽可能多的消纳周边流域内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的雨水径流。3 绿地的海绵性设计应优先使用简单、非结构性、低成本的海绵城市建设设施,应符合场地整体景观设计,并应与总平面、竖向、建筑、道路等相协调。4 绿地建设的规划设计方案中,应对海绵城市建设设施的设计情况进行说明,明确标注采用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雨水调蓄设施的规模、位置,竖向设计和相关措施等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包含海绵性设计说明、竖向、海绵城市设施及周边排水59、管渠衔接等具体设计内容。33 5 在下沉式绿地的汇水区入口和坡度较大的植被缓冲带边缘,应设置隔离纺织层、种植固土植被、添加覆盖物等措施固定绿地内土壤。6 对于有污染的道路、停车场等周边的绿地,可在下沉式绿地的汇水区入口之前设置过滤型植草沟或前置塘。7 城市绿地中湿塘、雨水湿地等大型海绵城市建设设施必须设置警示标识。8 绿地常用的海绵设施主要有下沉式绿地、植草沟、生物滞留设施等。6.5.2 设计流程设计流程 1 整体分析。分析建设区域绿地、水面、广场等用地类型和比例,场地的降雨特征、土壤渗透能力及地下水情况、植物群落特征、径流量、污染物含量等,确定场地的径流流向、集水点和汇水区面积等。2 指标测60、算。依据相关规划、规定以及海绵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要求,明确该绿地的海绵城市设计指标,主要包括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削减率、下沉式绿地率等指标。根据现有建设区域的比例、汇水区面积、不透水铺装比例等,计算建设区域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年径流污染控制率,分析与规划目标设定的的差距。3 海绵城市技术选择和规模确定。选择适宜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确定海绵城市设施的数量和规模。4 方案设计。根据确定的海绵城市设施及规模,进行总体设计和设施布局,形成设计方案。合理组织雨水径流,优先采用雨水汇集水力消能与径流污染控制设施滞蓄入渗排放的方式,衔接雨水管渠系统。5 复核优化。根据方案提出的海绵城市设施内容和规模,61、复核技术指标,并进行优化直至达到控制指标要求。6 设计实施。按照完善后的海绵城市设施的内容和规模,进行技术设 34 计和实施,并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和实施保障措施。6.5.3 平面布局与竖向设计平面布局与竖向设计 1 公园绿地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应优先满足自身的使用功能、生态功能、景观功能和游憩功能,公园绿地海绵城市建设雨水系统设计应符合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的相关规定,并满足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控制率等海绵城市建设指标的要求。面积大于 2ha 的绿地,宜根据场地条件设置水体。径流污染较严重的绿地,在面积允许的前提下,应设置湿塘或人工湿地等设施。雨水利用应以入渗和景观62、水体补水与净化回用为主,避免建设维护费用高的净化设施。土壤入渗率低的公园绿地应以储存、回用设施为主;公园绿地内景观水体可作为雨水调蓄设施,并与景观设计相结合。2 防护绿地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防护绿地应根据海绵城市规划目标的要求,结合空间条件设置海绵城市设施,宜合理处理其与周围城市用地和道路的竖向关系,以便于消纳相邻区域的雨水径流。城市卫生隔离带、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组团隔离带等防护绿地可根据空间条件设置大型的雨水调蓄、下渗等设施,最大限度地消纳自身和相邻区域的雨水径流。3 其他公共绿地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山体、坡地等落差较大的绿地,宜结合地形采用阶梯式,增强对雨水径流的蓄滞能力,有效防止63、水土流失、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山体坡脚处宜设置截洪沟,结合地形条件宜设置生态护坡和水土保持设施,在满足安全的前提下可设置雨水拦蓄设施。35 水源保护区外围绿地可根据现状条件设置雨水湿地等调蓄水体,但需加强维护管理,避免造成水体污染。4 海绵城市设施内的植物选择应考虑设施水分条件、雨水径流水质、土壤介质等情况,宜选用耐涝、耐旱、耐污染能力强的乡土植物。5 绿地的竖向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绿地的竖向设计应保证硬化铺装的雨水径流能顺利流入,雨水径流通过地表坡度汇集到过滤设施或转输设施,然后进入下沉式绿地等海绵城市设施中。若道路的边缘与绿地平齐,且雨水污染物含量较低时,雨水径流可分散漫流进入下沉式绿64、地;若道路比周围绿地高,则可在侧石上设置宽度为 2030cm 的排水口,雨水径流通过排水口汇入过滤设施或转输设施中,进而流入下沉式绿地。雨水溢流口可设置在下沉式绿地中,也可设置在绿地与硬化铺装的交界处。雨水溢流口的设计高程应高于下沉式绿地且低于硬化铺装地面,保证超过下沉式绿地设计蓄水上限的雨水能即时通过溢流口排入雨水管渠系统。36 7 工程工程投投资资 参照全国、福建省和漳州市有关定额计算,单独列表计算海绵设施所需造价费用。37 8 运行运行维护维护 8.0.1 海绵城市设施应明确维护责任单位,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进行,公共项目的海绵设施由城市道路、排水、园林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65、维护监管,其他海绵设施由该设施的所有者或其委托方负责维护管理。8.0.2 海绵城市设施的维护单位应根据设施的具体要求制定运行维护方案、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运行维护管理台账等,并应定期修订。运行维护方案应包含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维护的内容、要求及频次,以及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运行维护管理台帐应包括工程竣工资料和运行维护资料。8.0.3 海绵城市设施的维护责任单位宜定期对海绵城市设施运行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改进运行维护方案。8.0.4 海绵城市设施应配备专职运行维护和管理人员,各岗位运行维护和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后上岗。8.0.5 海绵城市设施维护责任单位应建立技术档案、包括设施设计资料、66、施工及验收记录、维护人员档案和培训记录、巡视及维护记录。8.0.6 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严禁擅自拆除、关闭、改建海绵城市建设设施。8.0.7 海绵城市设施应定期进行日常巡视,在雨季来临前和雨季期间,应加强设施的检修和维护管理,在台风及暴雨等特殊天气预警发布后应根据各项设施的要求进行特殊巡视,保障设施正常、安全运行。8.0.8 海绵城市设施应进行常规维护和巡视中发现问题后的针对性维护,涉及人身安全的海绵城市设施的缺损必须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修复。8.0.9 运行维护责任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海绵城市设施发生蚊蝇滋生 38 和恶臭气味等情况发生。8.0.10 试运行期间应监测雨水利用工程在收集水量、外排水67、量、排水峰值流量、增渗水量、回用水量等方面的数据,以及处理前后雨水的水质,并形成试运行管理报告。8.0.11 严禁向雨水口、海绵城市设施内倾倒垃圾和生活污废水。8.0.12 宜建立海绵城市设施数据库和信息技术库,通过数字化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科学规划、设计,为海绵城市设施建设与运行提供科学支撑。8.0.13 应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提高公众对海绵城市设施的认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到海绵城市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中。39 9 成果表达要求成果表达要求 海绵城市建设方案设计成果应包含说明书、附表及图纸三部分。说明书按第 2 章-第 8 章内容深度要求编制,附表及图纸按 9.1 附表、9.2图纸及 968、.3图纸格式及参数取值要求编制。9.1 附表附表 9.1-1 主主要技要技术术参参数数表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区位 设计单位 建设性质 工程类型 工程规模 现状问题 及需求 目标及指标 规划条件 设计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以 SS 计)雨水管道设计重现期 雨水资源利用量(m3/a)综合雨量径流系数 其他 下垫面 建设前下垫面(m2)设计下垫面(m2)总面积 铺装面积 屋顶面积 绿地面积 水面面积 其他面积 海绵措施 面积(m2)调蓄容积(m3)透水铺装 绿化屋顶 下凹式绿地 雨水花园 水面面积 其他 合计 建设效果 40 9.1.2 排水分区指标计算表 制定海绵城市技69、术设施布局方案时,划分排水分区后,应按下表列出每个排水分区的指标计算表。表表 9.1-2建设前径流建设前径流量量计算表计算表 下垫面类型 面积(m2)雨量径流系数 径流量(m3)透水铺装 硬质铺装 普通屋顶 水面 其他 合计 表表 9.1-3设计径流量设计径流量计计算表算表 下垫面类型 面积(m2)雨量径流系数 径流量(m3)透水铺装 硬质铺装 普通屋顶 绿化屋顶 下凹式绿地 雨水花园 调蓄水面 其他 合计 表表 9.1-4年径流总量年径流总量控控制率计算表制率计算表 设施类型 面积(m2)有效深度(m)汇水面积(m2)实际径流控制量(m3)下凹式绿地 雨水花园 调蓄水面 其他 合计 实际径流70、控制量-设计径流量(m3)设计降雨量(mm)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9.2 图纸图纸 工程图纸表达应清晰、完整、统一,严格遵照国家有关建筑制图规范制图,所有图面的表达方式均保持一致。工程图纸除应达到国家规范规定深度外,尚须满足方案设计阶段的深度及特殊要求。41 9.2.1 项目区位图包括项目所处区域位置,核实是否在海绵试点区域。9.2.2 排水流域图包括场地及周边管网情况,周边雨污水系统、所属流域,受纳水体,黑臭水体及积涝情况。9.2.3 场地总平面图包括场地建筑物及各设施的平面布置(含地下室的轮廓及覆土深度),标识场地竖向,反映场地坡向、低洼地等情况。9.2.4 下垫面分布图包括场地的下垫面分布情71、况,按表 9.3-1 中规划的图例标识下垫面类型。9.2.5 场地雨污水管网布置图包括场地雨水、污水管网布置,标识排水方向、管径、坡度、长度等管网信息。9.2.6 排水分区图根据场地的竖向、雨水管网布置及雨水径流组织情况,合理的划分排水分区。9.2.7 雨水径流组织设计图绘制雨水径流组织进入海绵设施具体路径图,需包括各排水分区在正常运行、溢流运行、无法运行情况下的雨水径流组织情况,复核事故运行下雨水管网的排水能力。9.2.8 海绵城市设施平面布局图 包括项目中各排水分区海绵城市设施布局,面积、平均有效深度、有效容积。9.2.9 海绵设施大样图包括项目中所有海绵设施详细设计图。9.2.10 其他72、相关图纸(如模型评估等)市政道路与广场类项目在上述图纸基础上,应包含道路管位综合图及道路绿化带平面布置图。9.2.11 道路管位综合图包括道路横断面上所有已建及规划的管线、电缆、地下结构体等。9.2.12 道路绿化带平面布置图包括道路绿化带上海绵设施及路灯基 42 础、电缆、配电箱、交通信号灯等。9.3 图纸图纸格格式及参数取值式及参数取值 9.3.1场地总平面布局中下垫面类别和图例应在表9.3-1中统一的4大类 19 个小类中选取,以利于标准化和后期信息系统的构建。9.3.2 下垫面的径流系数按表 9.3-1 推荐取值计算。表表 9.3-1 下下垫面垫面图图例及例及径径流流系系数一数一览览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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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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