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方案(2021-2025年)(1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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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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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老旧小区街道立面改造设计方案文本合集
1、附件1清远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2021-2025)2021年12月目 录一、规划背景3二、规划总则3三、规划依据4四、规划改造范围及内容5五、现状概况与存在问题6六、规划改造目标与任务7七、实施路径8八、改造资金筹措及支持范围12九、保障措施13一、规划背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202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12025年规划编制和申报2021年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粤建节函20204482、号)要求,结合各县(市、区)上报的调查摸底情况、改造计划,编制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1-2025年规划。二、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力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补齐功能短板,努力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规划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把握改造重点。按照“先基本后提升”理念,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征求居民意见3、并合理确定改造内容,重点改造完善老旧小区内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2.坚持因地制宜,做到精准施策。科学确定改造目标,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合理制定改造方案,体现小区特色,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3.坚持居民自愿,调动各方参与。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尤其是要动员居民群众积极参与,要明确政府支持的边界,不大包大揽,众人的事众人办,同时要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改造,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4.坚持保护优先,注重历史传承。兼顾完善功能和传承历史,落4、实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修缮要求,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在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环境品质的同时,展现城市特色,延续历史文脉。5.坚持建管并重,加强长效管理。以加强基层党建为引领,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创新小区治理模式,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建立居民自主管理组织,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三、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号)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5、于申报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建办城202041号)5.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1-2025年计划编制和申报2021年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粤建节函办2020448号)6.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清府办202033号)四、规划改造范围及内容改造对象范围是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有条件的可适当将2000年底后2005年底前建成的小区纳入改造范围,但占比例6、不得超过15%。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一) 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其中,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二)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其中,改造建设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7、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三)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五、现状概况与存在问题 (一)城镇老旧小区现状概况按照国家、省及清远市政策文件要求,经过详细调查摸底,清8、远市城镇共涉及老旧小区个数807个。列入2021-2025改造计划范围内的城镇老旧小区807个,其中机关事业单位老旧小区155个;涉及总户数86932户,楼栋数约14470栋,总建筑面积约830.82万平方米。(详见附件)(二)存在问题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的户数、栋数较多,普遍存在具有分布“散”、密度“高”、权属“杂”、环境“乱”、配套“差”等情况。部分老旧小区因建成年代久远、相应配套缺失、无物业管理等现实因素严重影响老住宅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且因历史遗留等客观因素致使一些无手续“车库”、业主私自搭建储藏室等问题较为突出,使得老旧小区“破上加烂”,普遍存在停车难、雨污水堵塞、环卫设施差、小9、区治安无保障等问题。2.缺乏基础性资料(技术图纸、土地房屋权属状况等)。3.资金筹措难度大,居民出资积极性不高,上级补助资金要求基层按一定比例配套,财政出资压力大。 4.拆除临建、违建缺乏相应的实施办法及统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小区内与毗邻街区垃圾乱倒、乱堆乱放、非法小广告、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商贩等乱象。 5.加装电梯市级没有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财政支持(补助)政策,有待进一步加快制定完善相关标准和政策。 6.“三线”改造存在与运营商协调难度大、改造费用不好统一、施工时序难同步等问题。六、规划改造目标与任务(一)规划改造目标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10、;到2025年底,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二)规划改造任务列入全市2021-2025改造计划范围内的城镇老旧小区807个,86932户,14470栋,830.82万平方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具体实施改造计划为:2021年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82个,57435户,10631栋,539.66万平方米,占比72.1%;2022年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7个,3798户,1056栋,56.45万平方米,占比5.8%;2023年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80个,21187户,2545栋,185.17万平方米,占比9.9%;2024年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0个11、,3045户,176栋,33.49万平方米,占比8.7%;2025年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8个,1467户,62栋,16.05万平方米,占比3.5%。七、实施路径 (一)加强基础设施改造 加强供水设施改造。推动我省 2000 年前建设的既无物业管理、又无加压设施的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维修更换楼宇加压水泵,对残旧破损管网进行改造维护,并移交属地供水企业维护管理,实现供水企业供水服务到终端。加强检修并清理楼顶二次供水蓄水池,保证居民用水水质达标。加快推进自来水改造,进一步完善“一户一表、抄表到户”要求。落实明确供水“最后一公里”的责任,维护改造居民楼总水表到每户居民水表的水管管理。加快污水管12、网整治。推进老旧小区内排水管网、雨污水井等进行集中清掏、疏通和清淤,确保主汛期排水管网畅通。联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初期雨水污染控制等工作,全面排查老旧小区排水管网建设情况,完善老旧、破损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重点加强小区支线管网、出户管与市政管网的对接,全力提高小区污水管网和市政污水管网的对接效率。完善燃气管网和设施。因地制宜推进“瓶改管”工程。加强老旧小区天然气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点摸查整治第三方施工破坏、老旧管道设施、占压管道等天然气重大安全隐患,逐步维修或更换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老旧管道、室外调压箱(柜)、燃气阀门及安全防护装置。 推进“三线”整治。推进有条件的小区按照“先建设、再复通、13、后剪线”的原则,将室外架空电力线、电话线和通信网络线进行下地敷设,并对线路走向进行标识,营造整洁美观的小区环境。支持不具备下地条件的小区采取装饰性遮挡或入槽盒、套管等方式进行有序规整,符合安全要求及横平竖直的美观要求,逐步实现“三线”全面整治。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加快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统一规范垃圾收集点和转运站,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应完善投放点洗手池、雨棚、照明灯等配套设施,为公众提供良好的投放环境。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明确老旧小区内管理责任人及其管理职责,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建立老旧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 推进小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14、。加快消除路面坑洼破损等安全隐患,完善道路照明设施沿路绿化,补充相应的地面划线标识,提升小区通行的安全性。鼓励有条件的老旧小区拓宽道路,设置临街停车位,缓解老旧小区内停车位不足的压力。打通断头路、丁字路,合理配置和改造老旧小区内城市支路,提升路网密度和通达性。支持小区道路改造优先满足步行及自行车骑行要求,推广绿色出行,加强慢行系统与公共交通的衔接。 (二)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加强绿化环境改造。重点解决小区绿地植被裸露、退化老化、品种单一等现象。推动小区绿化的小生态环境建设,梳理林下空间,对长势较差树木进行替换、对杂乱绿植进行清除。鼓励优先种植既美观又适宜当地土壤条件的本土植物,推进小区绿化功能合15、理布局,做到四季有花,四季葱绿,并配备绿化养护浇灌设施。探索利用整治改造中拆除违法违规建筑、临时建筑腾空的土地、小区楼栋间空地、边角空间等存量空间留白增绿。开展公共空间整治。加强对楼道空间、建筑公共区域栏杆、扶手的修缮整治,保障老旧小区楼道畅通,达到安全、明亮、整洁的标准。积极开展侵占小区公共空间违规行为清理行动,鼓励结合空间资源的纵向挖潜,增加休憩设施,补充游步道、健身器材等设施,打造舒适活动场地。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加强公共空间共建共享。推进社区体育公园建设。创新体育场地的供给模式,鼓励在安全可行的条件下,充分利用老旧小区现有活动场地、拆除违章搭建释放的存量空间,挖潜利用小区周16、边边角地、插花地等闲置用地以及屋顶等闲置空间,通过置入体育器材及场地、完善配套设施、提升环境质量,推动建设一批可供人们包括老年人在内的体育锻炼和休闲健身功能的社区体育公园。 (三)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补齐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开展城镇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调查,找准各类设施短板,支持利用小区内的公共空地、宅间绿地增设居民文体活动场地、康体设施和儿童游乐场地。加快补齐社区综合服务站、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服务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将老旧小区综合服务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加快补齐短板。逐步完善无障碍适老设施。全面开展单元门、坡道、扶手等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推进小区路牌标识系统适老化改造17、,加快完善小区内高台、水池等临空、临水处增设安全警示标志及防护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利用公房、闲置用房等存量空间增设老年人服务设施。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设置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的床位,提升老旧小区养老服务效能,逐步形成社区 15 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加快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推进有条件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安装爬楼代步器工作。建立健全增设电梯政策机制,包括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审批服务机制、施工安全监督、市场监管机制和后期管理机制等。完善增设电梯资金政府与居民合理共担机制,探索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的机制。学习先进城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先进经验,探索适合我市的可复制的改造做法,18、推动全市加装电梯工作。 打造便利生活圈。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推动土地复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置换,盘活存量房屋设施,增加商业网点用房供给。合理布局老旧小区商业服务网点,将老旧小区便民商业服务场所布局纳入城乡社区规划、空间改造、建设等工作中统筹。鼓励兴办居民服务业,支持开设老旧小区超市(便利店)、肉菜市场、家政服务、快递、洗涤、缝补、维修等生活保障性商业网点的设立,建成规划合理、结构均衡、竞争有序的社区商业服务体系。八、改造资金筹措及支持范围按照居民、市场、政府共同出资的原则,采取“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领、各方支持”的方式统筹推进,采取“居民出一点、社会支持一点、财政补19、助一点”等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一) 争取政府补助资金。鼓励各县(市、区)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保基本”的原则,重点支持改造基础类内容,主要用于小区内水电路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省财政补助资金主要支持改造水、电、路、气以及防水、加固等小区内房屋公共部分修缮以及建筑节能内容;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改造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原则上不得用于主干道、主管网、综合管廊、广场、城市公园等与小区不直接相关的城镇基础设施内容;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用于对人行道、车行道等道路工程改造,垃圾分类收20、集,铺装地面,墙面整治,活动设施,无障碍设施,楼内管线及附属设施整治,地下空间整治等内容。(二)引入金融机构贷款及社会资金投入。鼓励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等政策性银行申请信贷支持,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原产权单位对已移交地方的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给予资金等支持。公房产权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改造项目实际,合理落实出资资金。(三) 鼓励水、电、气等管线单位投入。引导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出资参与小区改造中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产权不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改造后专营设施设备的产权可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其负责后续维护管理,切实保障专业经营单位的经营权21、收益权和公平竞争权。(四) 引导居民个人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引导和鼓励居民参与出资,合理确定居民出资比例。九、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市统筹、县(市、区)负责、乡镇(街道)组织、社区实施、居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承担当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主体责任,做好统筹谋划,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好各项配套支持政策,调动各方面资源,抓好组织实施;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小区物业长效管理;社区居委会要全程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与管理具体工作。(二) 进政策落地。根据上级中央、省政策文件规定,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实施程序及加快改造项目审批等内容,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推进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三) 加大资金保障。通过争取中央、省支持资金、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居民出资、管线单位和原产权单位资金支持、社会资本等实现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四) 加强督查督办。建立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督导检查机制,确保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资金筹措、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建立完善日常巡查和月通报制度,组织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绩效评估。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有技术专长的小区居民参与工程监督,实现“民意验收”和专业验收相结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