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方案(2021-2030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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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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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二二二年六月 3 目 录前 言6第一章 现实基础与发展形势8一、农田基本情况8二、建设成效9三、主要问题11四、有利条件13第二章 总体要求15一、指导思想15二、基本原则15三、建设目标17四、规划范围19第三章 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20一、建设标准20二、建设内容21三、重大工程24第四章 建设分区和建设任务27一、建设分区27二、建设任务32第五章 效益分析43一、经济效益43二、社会效益43三、生态效益44第六章 建设监管和管护利用45一、严控建设标准45二、强化质量监管45三、规范竣工验收46四、统一上图入库47五、加强后续管护47六、严2、格保护利用48第七章 保障措施50一、强化组织领导50二、强化规划引领51三、强化资金保障52四、强化科技支撑53五、强化监督考核54 5 前 言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而且里面应该主要装中国粮;强调要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要在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李克强总理对发展粮食生产、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明确要求。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2021年8月3、,国务院批复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 年),明确20212030年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的任务并细化了各省的任务目标。省委省政府始终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当好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的重中之重,省委第十二届九次全会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现代农业“十二项工程”;省政府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列为全省“百大项目”,举全省之力强力推进。2021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黑龙江省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121号)。市县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建成高标4、准农田8116.5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2019、2020年连续两年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表彰。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巩固提升粮食综合产能,坚决当好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并将其作为实施现代农业振兴计划,建设“六个龙江”重要任务之一,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了具体部署。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要求和下达我省的规划目标,编制了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十三五”以来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践为基础,对接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黑5、龙江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黑龙江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规划(2021-2025年)等相关规划,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建设分区和建设任务、建设监管和管护利用、效益分析、实施保障等,是指导各地规范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规划期为2021-2030年。第一章 现实基础与发展形势黑龙江省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和全国第一产粮大省。全省土地总面积45.48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4.8%,居全国第6位,其中耕地面积2.579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6、含不稳定耕地)亿亩,约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3%。全省地貌为山地与平原相间错落,地形总趋势是西北、北部和东南部高,东北部与西南部低,土地总面积中,山地占24.7%,漫岗占35.8%,平原占37%,水面占2.5%。西部松嫩平原和东北部三江平原两大平原。北部大兴安岭山区、小兴安岭山区、东南部山地三大山区。全省境内水系发育,江河纵横,有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绥芬河四大水系。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2881条。水资源总量810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686亿立方米,地下水287亿立方米(重复量163亿立方米)。全省土壤主要类型有暗棕壤、黑土、黑钙土、草甸土、白浆土、沼泽土、泥炭土、盐碱土等。优质黑土7、黑钙土、草甸土占耕地面积78%。典型黑土耕地面积1.56亿亩,占东北典型黑土区耕地面积的56.1%。一、农田基本情况(一)基本农田。全省耕地大部分集中连片,地势平坦,2以下耕地占73.1%。2017年经国务院批准,全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68亿亩。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2020年我省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1.68亿亩。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1.11亿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0.57万亩。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1.68亿亩中,松嫩平原9448万亩,占56.0%;三江平原5811万亩,占34.6%。(二)高标8、准农田。截至2020年底,全省建成高标准农田8116.5万亩,约占全省耕地面积的31.4 %,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东部、绥化市中部、哈尔滨市周边市县以及松花江、牡丹江、拉林河、呼兰河、蚂蚁河、穆棱河沿岸。土壤以黑土、黑钙土、草甸土为主。(三)未建高标准农田。全省现有未建高标准农田1.77亿亩(含不稳定耕地),约占耕地面积的68.6%,主要分布在松嫩平原北部、三江平原及东南部山区、大小兴安岭山区、松嫩平原西部风沙盐碱干旱地区,以旱田居多,耕地土壤以黑土、黑钙土、白浆土、草甸土、暗棕壤、风沙土、盐碱土为主,自然条件相对较差。二、建设成效(一)粮食产能大幅提高。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黑龙江省亿亩9、生态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各地各部门通过采取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土壤培肥改良等措施,持续推进农田建设,不断夯实农业生产物质基础,为全省粮食生产连续丰收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通过完善气象、植保等为农服务体系,增强了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建成后高标准农田,亩均增加粮食产能10%以上。(二)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坚持良田粮用,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围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8个方面任务,通过集中连片开展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配套输配电和科10、技服务,累计建成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管、涝能排的高标准农田8116.5万亩,农田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增强了农田防灾减灾能力。(三)耕地质量明显提升。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黑土地保护工程,坚持工程、农艺、生物措施相结合,在项目区大力开展秸秆、畜禽粪肥等有机物补充回归,实施深松深翻、保护性耕作等措施,项目区耕地质量平均提高0.5个等级,土壤有机质含量较项目实施前得到显著提高。(四)管理效能明显增强。通过加大管理工作力度,形成了逐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省级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创新运用“飞检”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市级统筹任务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从规划设计入手,全过程跟踪指导,11、有力地促进了项目建设质量提升;县级扛起主体责任,主动作为,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取得了数量、质量双丰收的好成绩,深受项目区群众欢迎,多家新闻媒体报道了我省经验做法。(五)综合效益日益显现。高标准农田建设紧扣生态安全主题,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通过林网建设、坡耕地治理,提高土壤保湿和涵养水源能力,减少水土流失,改善了农田生态环境。通过田块整治、集中连片推进建设,有效破解了土地流转难、种植品种统一难等问题,促进了农业生产方式的改变,为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供了有利条件。通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产出效益,项目区农民年收入增加 500元以上。三、主要问题尽管全省农田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现有高标准农12、田无论是数量规模,还是质量等级,都不适应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下步建设任务仍十分艰巨。(一)农田基础设施依然薄弱。灌溉水源保障工程不足,缺少控制性工程,水资源调蓄能力较低。目前,尚有近1亿亩以上耕地没有灌溉水源或缺少基本灌排条件。未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远未达到“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合理、生态防护完备”的标准。部分已建高标准农田不同程度存在着工程不配套、设施损毁等问题,影响农田使用成效,改造提升任务仍然艰巨。(二)集中连片经营推进难度较大。目前,大部分相对集中规模经营的耕地已基本完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一些农户独立经营的、集约化程度不高的零散耕地将是下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要对象。由于13、分散经营,农户的要求各异,建设占地、改垄改向、地块合并、土地平整、水土保持治理等涉及到承包户的实际利益,规模推进难度逐年加大。(三)工程建后管护相对滞后。农田建设中“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还依然存在。建后管护责任不明晰,管护资金不能落实;耕地质量监测体系不健全,措施不到位。尤其是田间工程设施产权不清晰,致使设备和设施损毁,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修复,影响工程效益发挥。(四)涝区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力度不足。近年来,台风频发,平原区排水不畅,涝区丰产不丰收的现象多有发生。全省重点涝区多年没有进行系统治理,排水工程年久失修、老化严重,已不能够满足农田排水要求,目前尚有涝区257个、易涝面积6759万亩(三14、江平原4042万亩,松嫩平原2376万亩,中北部山区341万亩)。小流域局部洪水频发、水土流失加剧,严重影响地力保持和粮食产能提升。(五)农业数字化技术应用不充分。人工智能、5G、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推进了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数字化转型,为现代农业的数字赋能提供了潜力巨大的发展空间。但我省在“耕、种、管、收”中信息共享,优化产业结构升级中提供数字化决策,精准化生产中降低生产风险和成本等领域还刚刚起步。数字农业综合平台、数字植保、农产品质量溯源、数字农产品物流配送等还不成熟,亟待完善和拓展。(六)高效节水灌溉发展不平衡。由于我省“雨热同期”,大部分年份多雨少旱,尤其是东部地区,夏季15、植物生长期雨量充沛,旱田作物主要依靠自然降水,人们对高效节水意识不强,再加上部分地区地下水限采,灌溉水源受限,对建设高效节水设施积极性不高。同时,已建的灌溉节水设施还存在着运行管理低效,部分节水设施没有充分发挥效能。随着农业灌溉用水在整个水资源分配中比例减少,保水、蓄水、节水将影响着农业的发展,大水漫灌式的用水方式,将不再适应农业可持续发展。四、有利条件(一)各级普遍重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多年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系统部署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并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给予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已列入国家“十四16、五”期间102项重大工程任务,作为我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新突破的现代“十二项工程”之一,被纳入全省 “百大项目”重点推进,也是市、县两级粮食安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为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二)管理更加高效。2018年机构改革后,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职责整合划入省农业农村厅,总体上改变了过去农田建设五牛下田、分散管理的局面,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121号)明确规定,要建立完善“五统一”建设管理新机制,强化资金投入和机制创新,为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奠定了扎实工作基础。(三)制度逐步完备17、。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相继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规程(黑农厅规201915号)黑龙江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飞检实施办法(试行)(黑农厅规201924号)黑龙江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黑农厅规201925号)黑龙江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黑财审规20204号)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工作的意见(农厅联发202191号)等系列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周调度、半月排名、月通报”的督导推进机制和“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管护”的建后管护机制,健全了县级自验自评、市级全面验收和省级抽查三级评价体系,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18、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四)氛围更加浓厚。“十三五”以来,我省建成了一大批“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样板区,深受人民群众欢迎,为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积累了许多成功的实践经验。连续两年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表彰,国家和省级主流媒体广泛报道我省建设成效,基层和广大农民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空前高涨,为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第二章 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三农”工19、作的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实施现代农业振兴计划,以巩固提升粮食综合产能为首要目标,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为重点区域,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设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统一组织实施和分区分类施策相结合,健全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突出保护利用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实施好地力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为巩固我省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地位提供20、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强化省级财政投入保障,落实市县政府投入责任,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类社会力量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整合资源,示范引领。对接黑土地保护、乡村振兴等规划,加强部门协同合作,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项目。在区位优势明显,基础条件良好、生态资源丰富、科研与生产联系紧密、发展空间广泛、地方政府重视的地区,进行集中投入、整区域推进,建设规模适度的示范项目区,引领带动全省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三)科学布局,突出重点。依据国土空间21、规划,衔接水资源利用规划,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大中型灌区和集约化生产经营程度较高的地区,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筑牢粮食生产根基。(四)建改并举,综合配套,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同步,统一组织与分类施策结合,根据自然资源禀赋、农业生产特征及生产主要障碍因素,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建设重点与内容,统筹推进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实现农田基础设施综合配套,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五)综合施策,绿色生态。坚持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并重,采取工程、农艺、生物等多种措施,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将绿色发展贯穿于高标准农田22、建设全过程,切实加强水土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强化耕地质量提升,实现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相协调,持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六)依法保护,良田粮用。坚持工程建设与建后管护并重,确保建设成效。项目建成后移交使用、确权登记、上图入库,健全管护机制,确定管护主体,落实管护经费,确保长久发挥效益。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强化长期跟踪监测。强化用途管控,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高标准农田全部种植粮食作物。三、建设目标(一)总体目标。到2025年,累计建成11085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1145万亩标准低的老项目区,以此稳定保障1600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到2030年,累计建成12713万亩23、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3041万亩高标准农田。把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规划期内计划完成49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任务。通过持续改造提升,使全省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全覆盖、质量监测全覆盖,具有黑龙江特色的绿色、 生态、高产稳产农田建设模式进一步普及, 形成更高层次、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基础。专栏 1 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指标序号指标目标值属性1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1085万亩约束性到2025年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145万亩到2030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2713万亩到2030年累计改造提升24、高标准农田3041万亩2高效节水灌溉建设2021-2025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67万亩预期性2021-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90万亩3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新增高标准农田产能稻谷、玉米、小麦分别为7800kg/ha、7050 kg/ha、3900 kg/ha以上预期性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产能不低于当地高标准农田产能的平均水平4新增高效节水标准农田亩均节水率10% 预期性5建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覆盖率100%预期性(二)单项目标。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涉及田、土、水、路、林、电、技、管8个方面目标。1田。通过合理归并和平整土地、治理水土流失,实现连片田块规模适度,垄向合理。2土。通过土壤改25、良与培肥,实现农田耕作层适宜、土壤结构好、保水保肥能力强、酸碱平衡、有机质和营养元素丰富,着力提高耕地内在质量和产出能力。3水。通过加强田间灌排设施建设和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用水效率和农田防洪排涝标准,实现旱涝保收。4路。通过田间道(机耕路)和生产路建设、桥涵配套,合理增加路面宽度,提高道路的荷载标准和通达度,满足农业机械通行要求。5林。通过农田林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等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建设,扩大农田防护面积,提高防御风蚀能力,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农田生态环境。6电。通过完善农田电网、配备必要的输配电设施,满足现有机电井、河道提水、农田排涝、喷微灌等设施26、应用的电力需求,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效益。7技。通过项目区加快推广黑土地保护技术、农业良种良法、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完善农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提高良种覆盖率、肥料利用率、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率和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8管。通过上图入库和全程管理,落实建后管护主体、管护资金,明确管护责任,完善管护机制,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四、规划范围全省现有(生态红线之外)耕地范围内,包括13个地市和农垦北大荒集团9个分公司。规划范围内耕地面积2.5794亿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68亿亩。第三章 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一、27、建设标准遵循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落实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统筹考虑农业资源禀赋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业、水利、土地、林业、电力、气象等方面因素,围绕提升农田生产能力、灌溉能力、田间通行运输能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后管护能力、耕地质量监测能力及机械化水平、科技应用水平,结合国土空间、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水资源利用等规划,紧扣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八个方面要求,加快构建科学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兼顾大豆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根据全省不同区域自然资源特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坚持数量、质量、生态相统一,制定分区域、28、分类型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健全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标准。综合考虑农业农村发展要求、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按照国家政策调整要求,适时调整建设内容和投资标准。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执行修订后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黑龙江省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标准(DB23/T1671.1-2015)等国家和地方标准,结合我省各市县自然资源禀赋特点,统筹抓好农田配套设施建设和地力提升,确保工程质量与耕地质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晒场、烘干、机具库棚、有机肥积造等基础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综合考虑建设成本、物价波动、政府投入能力和多元筹资渠道等因素,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为亩均29、投资不低于1500元。各市县可结合本地经济水平、政府投入和融资能力等条件,在有条件的地区适度提高亩均投资标准。鼓励各地创新投资模式,合理提高社会投资占比。专栏2 高标准农田标准体系依据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规范我省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标准、建后管护和监测评价等工作;依据国家农田建设定额,制定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定额并适时调整,提高建设质量。二、建设内容(一)整治田块。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充分考虑自然禀赋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等因素,进一步优化农田空间布局。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推进旱地格田化、水田条田化建设,确定田块的适宜耕作长度与宽度。有条件的地区,旱田网格面积控制在5030、0亩左右,水田网格面积控制在10亩左右,垦区和合作社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可适当扩大网格面积。合理调整田块地表坡降,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修筑地埂植物带或可耕作地埂,增强农田保土、保水、保肥能力。(二)改良土壤。采取工程、农艺、生物等多种措施,推行深松(耕)整地,加厚耕作层。实施秸秆还田,扩大有机肥施用,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促进土壤养分平衡。建成后(一般经3-5年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土壤有机质和养分含量指标达到当地土壤养分丰缺指标体系的“中”或“高”值水平。旱田、水浇地平地耕作层平均达到30厘米以上,坡耕地、风沙干旱区耕作层平均达到25厘米以上,水田耕作层达到202531、厘米。(三)建设灌排设施。坚持大中小微并举、蓄引提调结合,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加强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的有效衔接,依托骨干工程,完善田间配套,建齐建足输配水渠(管)道、排水沟(管)道、泵站及渠系建筑物,保证灌排水工程体系化。应用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广泛开展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技术。项目建成后,田间灌排系统完善、工程配套、利用充分,设计灌溉保证率达到80%以上,旱作区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达到排5-10年一遇,1-3d暴雨从作物受淹起1-3d排至田面无积水;水稻区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达到10年一遇,1-3d暴雨3-5d排至作物耐淹水深。(四)整修田间道路。按照农机作业和运输需要,优化机耕32、路、生产路布局,合理确定路网密度。机耕路宽度46米,生产路宽度不大于3米。为适应我省现代化大型农业机械化作业,有条件的地区路面可适当放宽。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地)坡道、桥涵、错车点、末端掉头点等附属设施,提高农机作业便捷度。倡导生态型田间道路,尽量减少硬化路面对生态的不利影响。建成后平原区田间道路通达率达到100%,丘陵区达到90%以上,满足农机作业、农业物资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的要求。(五)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体系。根据因害设防、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进行合理布局,与田块、沟渠、道路等工程相结合,与村庄环境相协调,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以水土流失易发区和黑土33、保护区为重点,加强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建设,新建和修复农田防护林网,合理建设岸坡防护、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设施。建成后农田防护面积不低于90%,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六)配套农田输配电设施。配套建设输变电设施、配齐电力灌排和信息化管理所需的高低压输电线路。建成后,实现农田机井、泵站等供电设施完善,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符合相关标准,用电质量和安全水平得到提高。(七)加强农业科技服务。提高农业科技服务能力,配置定位监测设备,建立耕地质量监测和虫情监测站(点),加强灌溉试验站网建设,开展农业科技示范、水稻控制灌溉技术示范,大力推广良种良法、水肥一体化等新技术新模式,加快大型智能农机装备的34、示范推广应用。项目建成后,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基本形成农田监测网络,田间定位监测点覆盖率达到5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65%以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8%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八)强化建后管护。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主体和责任,鼓励种粮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涉农企业和村集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运行管护。落实管护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完善监测监管系统,全面动态掌握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土地利用及耕地质量等级变化等情况。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统一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进行统一管理,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35、降低。三、重大工程衔接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和黑龙江省“十四五”黑土地保护规划相关内容,重点实施“六大工程”,保数量、提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多措并举建设黑土高标准农田。(一)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按照“集中连片、设施配套、节水高效、稳产高产”标准,围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八个方面,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亩投入标准,以水源建设、灌排设施配套等田间基础建设为牵引,围绕建设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和品牌农业总目标,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打造一批集农业科技创新应用、绿色生产模式推广、标准化规模化经营、农业品牌创新引领、农民素质和技能培训提升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现代36、化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每个县每年创建示范区不小于5000亩,到2025年全省示范区面积力争达到300万亩,到2030年努力实现800万亩。(二)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工程。按照“提质保量、可持续发展”要求,加强耕地地力提升和生态系统保护。以有机质全耕层补给、增加耕层厚度、建立肥沃耕层为重点,推广秸秆翻埋(压)还田、秸秆碎混还田、少免耕秸秆覆盖还田等保护性耕作技术。白浆土耕地可通过机械打破白浆层+秸秆深还+有机培肥等技术快速消除白浆层障碍,培肥土壤。大力推行耕地轮作,建立科学轮作体系。强化面源污染防控,在种养结合区因地制宜实施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还田。在水田区,推广水稻秸秆翻埋、旋耕、原茬搅浆还田等核心技37、术,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结构,培肥地力。到2025年,黑土地保护示范面积1亿亩。(三)格田化改造提升工程。按照旱地方田化、水田条田化要求,加强田块整治建设,全面提升土地利用率和大机械作业率。水田区通过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结合路网、田间渠系建设,确定适宜耕作长度和宽度。平原旱田区通过林网、路网建设,合理归并和平整土地,实现连片田块规模适度,形成一批5万亩以上的区域化、规模化、集中连片的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和一批万亩以上的创新试验示范田。丘陵漫岗旱田区,强化水土流失治理,通过落实修筑梯田、种植地埂植物带、等高耕作措施,科学配置沟道,综合治理侵蚀沟,打造一批保肥、保水、保土的黑土高标准绿色生态农38、田。(四)内涝区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工程。按照“旱能溉、涝能排”要求,重点开展内涝区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在易发生内涝的项目区,规范改造排水系统,完善排水基础设施,依托大中型排灌设施,打通排涝渠系“最后一公里”,疏浚清淤,护坝筑渠,条件允许地区可建设小型强排站,彻底解决“锅底涝”问题。以小流域为单位进行坡耕地、侵蚀沟,土壤风蚀综合治理。通过改垄改向,优化耕种方式,种植田梗植物带,治理坡耕地“跑水、跑土、跑肥”,修建沟头跌水、营造沟头防护林、构建沟头防护措施,沟底谷坊、沟底防冲林、落实少免耕秸秆覆盖、深松整地、增施有机肥等措施,阻控坡耕地侵蚀退化。到2025年完成治理大中型侵蚀沟2520条。(五)数39、字农田建设工程。按照农业信息一张图和云网一体化要求,以培养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人才为手段,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体系;利用数字技术,推动农田建设、生产、管护各要素资源整合,提高全要素生产效率;重点推进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应用;建设省高标准农田地理信息监管平台,完善我省农田管理“一张图”,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项目储备阶段,“事前”进行现状分析、红线报警,“事中”对工程实施、竣工验收进行全程跟踪,“事后”农田利用,管护维修等实施适时监管。同时对测土配方施肥、苗情监测、病虫害防治、质量追溯和土地托管、农田灌溉排水田间智能作业、耕地保护40、监测远程智能预警、智慧农机作业等实施同平台监控。(六)高效节水示范工程。按照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建设高效节约型农业,大力开展高效节水工程建设。在三江平原紧紧依托大型灌区水源工程,完善田间渠系,减少渠道渗漏,实现保水顺畅。水稻种植区,大力推广干湿交替的水稻节水控制灌溉技术和管道输水灌溉技术,节约水资源,提高水稻产量。西部、北部地区,推广开展喷灌、微灌工程措施,结合“水肥一体化”技术,提高项目区灌溉水利用系数,建设节能型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全省每年建设高效节水示范区不少于50万亩左右。第四章 建设分区和建设任务一、建设分区根据黑龙江省的地形地貌、气候、水资源等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结合国41、土空间功能定位和开发保护要求,按照自然资源禀赋与经济条件相对一致、生产障碍因素与破解途径相对一致、粮食作物生产与农业区划相对一致的理念,将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分西部区、东部区、中部区三个区(图1),明确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因地制宜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分区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粮食产能大县为重点,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着力打造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障基地。新增建设项目优选耕地相对集中,灌排骨干体系、骨干道路网络、骨干电力设施网络等基础设施齐备的建设区域。改造提升项目应优选建成年份早、投入低、建设内容不能全面达标的已建高标准农田建设区,按照“缺啥补啥”的原42、则开展有针对性的改造提升。高效节水项目优选西部松嫩平原干旱缺水的大庆市、齐齐哈尔市、绥化市等旱作区开展工程建设。 27 专栏3 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区划分表行政区西部区东部区中部区哈尔滨巴彦县、五常市、宾县、木兰县、双城区、阿城区、呼兰区及哈尔滨主城区依兰县方正县、尚志市、通河县、延寿县齐齐哈尔富裕县、甘南县、龙江县、泰来县、讷河市、依安县、克山县、克东县、拜泉县、齐齐哈尔市区牡丹江穆棱市宁安市、东宁县、海林市、林口、绥芬河市佳木斯汤原县、桦南县、桦川县、抚远县、同江市、富锦市、佳木斯市郊区大庆杜蒙县、林甸县、肇源县、肇州县、大庆市区伊春铁力市嘉荫县、汤旺县、丰林县、南岔县、大箐山县绥化北林区43、海伦市、庆安县、绥棱县、望奎县、肇东市、兰西县、明水县、青冈县、安达市鸡西虎林市、密山市、鸡东县、鸡西郊区鹤岗萝北县、绥滨县、鹤岗郊区双鸭山宝清县、饶河县、友谊县、集贤县、双鸭山郊区七台河勃利县、七台河郊区黑河北安市、嫩江市、五大连池市爱辉区、孙吴县、逊克县大兴安岭塔河县、呼玛县、漠河市、加格达奇区农垦北大荒集团北安、九三、齐齐哈尔、绥化、哈尔滨分公司宝泉岭、红兴隆、建三江、牡丹江 37 图1 全省黑土高标准农田分区图西部区以松嫩平原为主,涉及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绥化市、黑河市和伊春市等38个县(市、区)及农垦北大荒集团的5个分公司,总面积16.56万平方公里。是全省农牧业生产基地44、和中国最大的石油及石油化工生产基地。其中,耕地面积1.37亿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53.1%;永久基本农田面积9233万亩,占全省面积的55.0%;两区划定面积9448万亩,占全省面积的56.2%。该区农作物以玉米、大豆、水稻和马铃薯为主,是世界著名的“黄金玉米带”,也是我国优质高油大豆的重要产区。其土壤类型以黑土、草甸土、黑钙土为主,该区域部分耕地存在土壤盐碱化、沙化等障碍因素,土壤有机质下降、养分不足、耕地贫瘠。该区水资源相对缺乏,城镇密集、经济发达,地多水少,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局部地区地下水超采;生态环境脆弱,黑土耕地、草原、湿地退化、侵蚀沟蔓延、水土流失等问题,影响区域农业持续发展;现45、有农田基础设施较为薄弱,有效灌溉面积少,配套不完善,田间道路建设标准低,农田输配水系统、农田防护林和生态保护等工程设施缺乏,重点旱作区缺乏高效节水设施。该区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约4310万亩,未来发展空间较大。规划期内,应加强黑土地资源保护、林草保护和修复、发展节水灌溉、完善灌排系统建设,防风固土、提高农田水资源利用效率、控制盐碱化发展,建设玉米、水稻、大豆、马铃薯等保障基地。中部区北起黑龙江,南至黑吉两省交界,包括伊春市(铁力市除外)、大兴安岭地区、黑河市、牡丹江市及哈尔滨市等21个县(市、区)。本区以山丘区为主,总面积18.35万平方公里,是我省重要的林农生态农业发展区。其中,现有耕地面积46、0.35亿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13.6%;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726万亩,占全省面积的10.3%;两区划定面积1545万亩,占全省面积的9.2%。该区农作物以大豆、玉米、水稻为主。其土壤类型以暗棕壤、草甸土、黑土为主。该区域耕地水土流失现象较严重,土壤有机质下降,土壤肥力低。该区水资源丰富,地少水丰、中小河流多;耕地面积相对较小,丘陵漫岗占比高,且相对分散,不易形成规模化工程;现有农田基础设施配套率低,部分田间道路、农田水利设施等工程连通性差,影响区域农业规模化发展。该区现有高标准农田数量占比低,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约1100万亩,未来发展空间相对较小。规划期内应加快推进黑土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和47、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工作,兼顾改造提升任务,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和田间工程配套,提高水土流失和田间工程建设标准,重点建设国家大豆、玉米等保障基地。东部区以三江平原为主,包括黑龙江、松花江与乌苏里江汇流的三角地带以及穆棱河与兴凯湖平原,涉及佳木斯市、鸡西市、双鸭山市、鹤岗市、七台河市、哈尔滨市及牡丹江市等23个县(市、区)及农垦北大荒集团的5个分公司。总面积10.57万平方公里,是国家重点商品粮及粮食战略储备基地。其中,耕地面积0.86亿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33.3%,永久基本农田面积5815万亩,占全省面积的34.7%,两区划定面积5811万亩,占全省面积的34.6%。该区农作物以水稻、玉米为主,48、是我国重要的“优质粳稻产业带”,也是我国优质高油大豆的重要产区。其主要土壤为暗棕壤、草甸土、沼泽土、白浆土。白浆层等障碍型土壤比例大,土壤贫瘠,黑土地退化和肥力下降风险并存。该区水土资源匹配较好,但地下水灌溉水田面积大,地表水与地下水用水结构不合理,平原地区地下水普遍超采;土地平坦连片,受三大江顶托影响,大部分平原低洼地区存在内涝等障碍因素;现有大中型灌区工程不配套,涝区治理、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低,影响区域农业高质量发展;生态功能退化,地下水位下降,存在引发新的生态环境问题风险。该区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约2706万亩,未来发展空间较大。规划期内,应重点推进松花江连通工程、三江平原灌区二49、期工程等项目区黑土地保护及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工作,持续开展地表水置换地下水,着力配套新建大中型灌区田间工程,兼顾已有大中型灌区田间工程改造提升,重点建设国家粳稻、玉米、大豆等保障基地。二、建设任务全省规划新建高标准农田4596.55万亩,其中2021-2025年2968.55万亩、2026-2030年1628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3041万亩,其中2021-2025年1145万亩、2026-2030年1896万亩;实现节水灌溉面积490万亩,其中2021-2025年267万亩、2026-2030年223万亩。(一)西部区。重点解决旱能灌、涝能排、防风固沙、盐碱地渍害及耕地质量下降、水土流50、失黑土地退化等问题。与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涝区治理和黑土地保护和修复项目相结合,加强田间工程配套及节水灌溉,提高田间水利用效率,逐步改善西部耕地风蚀现象,提高黑土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和耕地地力。规划新建高标准农田2630.19万亩,其中2021-2025年1630.52万亩、2026-2030年999.67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1600.93万亩,其中2021-2025年675.83万亩、2026-2030年925.10万亩;实现节水灌溉面积349.86万亩,其中2021-2025年195.98万亩、2026-2030年153.88万亩。图2 西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建设重点:一是配套灌排51、设施,完善灌排工程体系,增加灌区有效灌溉面积。二是配套输配电设施,满足生产和管理需要,因地制宜开展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提高田间水利用系数,旱田高效节水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5%。三是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保护性耕作、测土配方施肥等土壤改良培肥措施,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四是倡导建设生态型灌排系统,规范化改造盐碱耕地排水系统,推行盐碱地生态治理,控制盐碱化的发生发展。五是合理规划和改造建设田间路网,开展田块整治,配套建设农桥、农机下田坡道、桥涵、错车点和末端掉头点等附属设施,平原区田间道路通达率达到100%,丘陵区达到90%以上。六是在风沙危害区52、营造农田防护林,建立高标准农田绿色屏障,推行深松为基础、少耕免耕为原则的耕作制度,在适宜区域重点推广秸秆覆盖保护性耕作,促进春季土壤保墒,减轻土壤风蚀,庇护农田,控制农田水土流失,项目区农田防护面积不低于90%。(二)中部区。重点防治水土流失和黑土层保护工程建设。加强黑土地保护与修复,提高土壤肥力,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河谷平原灌区排涝和坡耕地防洪、灌溉设施建设。对于北部地区耕地面积大、地处偏远、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地区,要加强路、电等配套设施建设。规划新建高标准农田646.69万亩,其中2021-2025年417.98万亩、2026-2030年228.71万亩53、;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313.82万亩,其中2021-2025年128.90万亩、2026-2030年184.92万亩;建设高效节水灌溉36.92万亩,其中2021-2025年23.42万亩、2026-2030年13.50万亩。图3 中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建设重点:一是对侵蚀沟区域采取营造沟头防护林、沟岸防蚀林、沟底防冲林等沟道林草防护措施,配合沟道削坡、生态袋护坡、秸秆填沟等综合治理措施,提高水土保持能力。二是实施少免耕秸秆覆盖、深松、增施有机肥等措施,阻控坡耕地侵蚀退化,增强土壤保水增肥效果。三是开展田块整治,结合中部地形特点,可沿等高线实施条田化改造,推进地块小变大、弯变直、坡变平的标准54、化农田。四是坡地合理建设截流沟、排洪沟等坡面防洪工程,平原加强排涝设施建设及完善田间灌排工程体系,增强防洪、抗旱、排涝能力。五是根据地形布局进行机耕路、生产路建设和改造,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坡道、桥涵、错车点和末端掉头点等附属设施,平原区田间道路通达率达到100%,丘陵区达到90%以上;与田块、沟渠、道路等工程相结合,开展岸坡防护、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工程建设,配套必要的农田防护林网,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三)东部区。重点解决涝能排、旱能灌、地下水超采、土壤改良及耕地质量提升、黑土地保护等问题。与三江平原地下水超采治理与保护方案相结合,完善地表水与地下水合理利用工程体系,加大地表水灌溉工程建设力度,55、增加地表水灌溉面积,控制地下水开采。与涝区治理工程建设相结合,规范化改造低洼内涝区排水系统,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减少土壤盐碱障碍,控制次生盐渍化的发生发展。规划新建高标准农田1319.7万亩,其中2021-2025年920.1万亩、2026-2030年399.6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126.3万亩,其中2021-2025年340.3万亩、2026-2030年786.0万亩;建设高效节水灌溉103.22万亩,其中2021-2025年47.60万亩、2026-2030年55.62万亩。图4 东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建设重点:一是依托三江地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完善水田区田间配套设施。二是着力完善并56、配套地下水超采地区的大中型灌区,地表水替代地下水,实施地表水与地下水联合调度的田间灌排系统工程,推广水田控制灌溉灌水技术,降低地下水超采对生态环境和黑土地保护的影响。三是适当修建小型水源工程,截流地表退水,增加地表水的利用效率。四是改造完善平原低洼涝区排水设施,疏通排水通道,提高治涝标准。五是建设并改造机耕路、生产路,为适应三江平原地区现代化农业大型机械作业要求,在满足条件的地区,机耕路、生产路宽度和设计标准可适度放宽;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坡道、桥涵、错车点和末端掉头点等附属设施,平原区田间道路通达率达到100%,丘陵区达到90%以上;与田块、沟渠、道路等工程相结合,建造农田生态防护林,满足现代农57、业的需要。六是推行秸秆还田、深松、深翻、施用有机肥等土壤改良培肥措施,遏制有机质含量下降等土壤障碍因素,提高耕地基础地力。专栏4 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表单位:万亩序号市(地)2020年底已建面积2021-2025年新建任务到2025年累计建成面积2026-2030年新建任务到2030年累计建成面积2021-2025年改造提升任务到2025年累计改造提升面积2026-2030年改造提升任务到2030年累计改造提升面积高效节水灌溉2021-2025年2026-2030年全省合计8116.452968.5511085.001628.0012713.001145.001145.001896.003058、41.00267.00223.001哈尔滨市907.19459.501366.69252.001618.69165.61165.61223.89389.5035.1020.002齐齐哈尔市1017.64540.911558.55352.471911.02185.77185.77237.20422.9747.8144.303牡丹江市286.33154.58440.9193.36534.2752.2752.2770.67122.946.206.004佳木斯市507.48239.22746.70131.19877.8992.6492.64125.24217.886.0010.005大庆市520.4059、137.65658.0575.49733.5494.9994.99128.43223.4259.6960.666鸡西市262.72101.96364.6855.92420.6034.8034.8065.0599.855.003.007双鸭山市203.7089.90293.6049.31342.9125.4025.4050.4675.864.003.008伊春市100.6743.01143.683.00146.6810.6010.6024.9735.576.009七台河市87.6042.86130.4616.00146.4615.9915.9921.6237.615.003.0010鹤岗市18360、.1932.11215.30215.3033.4433.4445.2178.653.0011黑河市409.29315.92725.21205.85931.0674.7274.72101.01175.7312.0010.0012绥化市1106.60343.011449.61223.511673.12202.01202.01273.10475.1150.2023.5013大兴安岭地区37.1317.9255.059.9064.956.766.769.1515.9114农垦北大荒2486.51450.002936.51160.003096.51150.00150.00520.00670.0030.061、036.54 39 40 第五章 效益分析一、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新增高标准农田产能稻谷、玉米、小麦分别为7800kg/ha、7050 kg/ha、3900 kg/ha以上,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亩均提高粮食综合产能不低于当地高标准农田产能的平均水平,节水、节能、节药、节劳效果显著,亩均每年增收节支500元以上。通过节本增效,促进农民增收效果明显。二、社会效益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耕地质量和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提升,田间基础设施完善,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增强,成为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粮田,保障粮食产能。到2030年,累计建成12713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3041万亩,新增高效62、节水灌溉面积490万亩,能够稳定保障1600亿斤以上粮食产能,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发挥“压舱石”作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高标准农田建成后,为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提供了物质支撑,将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加快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型升级,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黑土耕地质量。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能够完善农田基础设施,通过工程、农艺、生物等多种措施,防止黑土耕地退化,恢复并提升耕地质量,保护促进黑土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土地平整和农田输变电、田间路网、水利等基础设施配套,极大的改善农业生63、产条件,降低耕种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益,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三、生态效益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高标准农田小田并大田,完善田间灌排工程前提下,推广生态和高效节水灌溉新技术,有效提高耕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和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够有效减少农田水土流失,增强土壤保水、保肥、通气能力,提高有机质含量,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升农田生态功能。高标准农田建设将科学构建生态沟渠和塘堰湿地系统,开展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可改善小气候、防风固沙、增加林木蓄积量,优化田园景观,为乡村生态宜居提供绿色屏障。第六章 建设监管和管护利用一、严控建设标准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64、GB/T30600-2022)、黑龙江省亿亩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DB23/T 1671.1-2015)、黑龙江省亿亩生态高标准农田生态标准(DB23/T 1671.2-2015),统一规范高标准农田工程设计、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建后管护、监测评价制度体系,建立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地方标准,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概(预)算定额标准。综合考虑农业农村发展要求、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建设内容和投资标准。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与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并重,重点完善田间灌排工程设施,实现高标准农田旱能灌、涝能排,在确保完65、成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鼓励市、县结合实际,对照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程、规范,有重点地改造提升已建但不能达标区域。二、强化质量监管落实高标准农田年度建设任务,同步发展节水灌溉。统筹整合各渠道农田建设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能。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和工程质量飞行检查,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和项目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性,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好农民权益。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引导开展地块以小并大,以宜机化、水利化、生态化、规模化和标准化为目标,规范、有序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适应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开展“质量年”活动,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对接66、督导、挂点督查”的任务落实机制,规范开展项目前期准备、申报审批、规划设计、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和监理、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移交管护等工作,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进度和质量;落实“占补平衡”制度,依托布设的高标准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按照耕地质量等级(GB/T33469)标准,在建设前后分别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任务落实机制,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和市(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核内容,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激励评67、价,对完成任务好的予以倾斜支持,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约谈处理。三、规范竣工验收严格按程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考评,并将相关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按照“谁审批、谁验收”原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行县级自验自评、市(地)级全面验收和省级抽查的验收评价制。对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核发由农业农村部统一格式的竣工验收合格证。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工作的意见(农厅联发202191号)有关规定办理交付使用手续,登记造册,明确工程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按照高标准农田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档案收集、整理、组卷、存档68、工作。四、统一上图入库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快农田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做好相关信息系统的对接和数据共享,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全面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历史数据,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相关信息上图入库,及时落实到全国农田建设“一张图”和监管系统。加强动态监管。综合运用航空航天遥感、卫星导航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移动通信、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天控地一体的立体化监测监管体系,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强化信息共享。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农田建设、保护、利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加强数据挖掘分析,为农田建设管理和保护利用提供决策支撑。五、加强后69、续管护明确地方各级政府相关责任,落实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相关部门要做好灌溉与排水、农田林网、输配电等工程管护的衔接,确保管护机制落实到位。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所辖项目县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监督指导。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监督检查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的落实情况。村民委员会或工程使用单位履行工程设施建后管护主体责任,负责农田项目建设工程设施的建后运行管理和经常性检查维修养护,按照行业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结合本地实际,落实管护工作制度。落实“5+2”七70、级田长制要求,调动村级组织、受益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专业管护机构、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责任的积极性,形成多元化管护格局。各地要建立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在确保符合各类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前提下,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可通过受益主体自筹、项目工程经营收益、村集体经济收益等,多渠道筹措管护资金,建立稳定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要统筹推进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终端用水管理机制建立,促进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六、严格保护利用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及时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坚71、持良田粮用,完善种粮激励政策,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严格耕地占用审批,落实“占补平衡”制度,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涉及占用或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依法需调整补划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县域范围内落实补划任务。对水毁等自然损毁的高标准农田,纳入年度建设任务,及时进行修复。探索合理耕作制度,实行用地养地结合,加强后续培肥,防止地力下降。严禁将不达标污水排入农田,严禁将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倾倒、排放、堆存到农田。第七章 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一)完善体制机制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72、考核、统一上图入库要求,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的管理新体制。严格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农田建设工作机制,建立“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着重解决工作职责不清、工作作风不严、工作流程不畅、考核评价不实、监督问责弱化等问题,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人知责履责尽责、努力争先创优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发挥省级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作用,落实市级政府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协调监督责任,压实县级政府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体责任。同时,强化部门间协调,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人民银行、银保监、农发行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规划指导、资金73、投入、新增耕地核定、水资源利用和管理、金融支持等工作,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二)加强行业管理严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从业机构资质审查关,杜绝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从业机构承接相关业务。加强行业自律和动态监管,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严厉查处工程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建立省、市、县三级高标准农田建设从业机构诚信档案,推行从业机构信用管理制度,对失信单位依法惩处。(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队伍建设,推动设立省级农田建设技术支撑单位,承担上图入库、技术审核、标准制定、调查统计、耕地质量监测等技术服务。市、县两级相应设立技术支撑单位,配强工作力量。加快形成层次清晰、上下衔接的专业化人才队74、伍。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加强业务交流,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二、强化规划引领(一)构建规划体系建立省、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市级要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在全面摸清各地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分布和利用状况基础上,根据本规划分配任务,编制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市级规划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市级农田建设规划重点提出区域布局,确定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将任务分解落实到项目县。县级农田建设规划根据区域水土条件,按流域或连片区域规划项目,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形成规划项目布局图和项目库(75、单个项目应达到项目可行性研究深度),确定工程措施,明确实施时序,提出资金安排计划需求。(二)做好规划衔接市县政府编制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时,在建设目标、任务、布局以及重大项目安排上,要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粮食保障要求、农业产业发展需求等因素,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统领,充分做好与国土空间、水资源利用等相关规划的衔接,深入调查研究,优化区域布局,突出粮食产能目标,落实落细重点举措。(三)严格规划实施经批准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市县负责抓好规划目标任务的分工落实,编制和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和规划期任务。在规划实施中期,采用自评与76、第三方评估相结合方式,对规划目标、建设任务、重点工程等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充分发挥好规划引领作用。三、强化资金保障(一)加强资金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施任务重、涉及面广、投资额度大,各地要优化支出结构,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事项,按规定及时落实地方资金,压实地方投入责任,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标准和成本变化,切实保障各级政府投入。省农业农村厅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大力支持,确保存量不减、增量递增,积极协调省财政部门筹措配套资金。各市(县、区)要发挥各个方面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合理利用地方政府债券,有条件的市县可充分调动受益农户的积极性,引导农户筹资投劳;鼓励社会资本、新兴经营组织、涉农企业参与高标77、准农田建设。(二)加强资金管理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机制,确保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县级层面要制定整合资金使用方案,统筹使用和有序投入各类相关资金,将任务和资金落实到地块,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四、强化科技支撑(一)加强科技攻关各级要围绕农田建设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科学研究,组织科技攻关。大力引进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进实用技术,加强工程建设与农机农艺的集成和应用,推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二)完善创新机制建立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机制,与东北农业大学、八一农垦大学、中科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建设一批长期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技术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78、,加大资源开放和数据共享力度,优化科研平台管理机制。(三)加强示范引领加大“六大工程”建设力度,针对农业生产存在的主要障碍因素,采取专项工程措施,开展示范引领,建设具有我省特色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同时,在潜力大、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地区推进高标准农田整乡、整村推进。五、强化监督考核(一)强化激励考核建立健全任务落实机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列入市县高质量发展和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对考评综合排名靠前的进行奖励,对建设标准不高、建设内容不全、建设质量不好的县市核减下一年度高标准农田任务资金,并对工作不力或未完成任务的进行督导问责。(二)公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农民主体79、作用,调动农民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性。规划设计“三进三出”:一进项目区测量和掌握水系,出具现状平面图;二进项目区征求农民意见和建议,出具初步规划平面布置图和初步设计图;三进项目区再次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出具最终规划平面图和施工图,交村组、农户签字确认。田间施工聘请群众义务监督员,开展日常监督;考核验收群众评价,进行群众满意度打分。(三)加强风险防控树立良好作风,强化廉政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切实防范农田建设管理风险;强化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审计,对农田建设资金进行绩效管理,对在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过程中存在重大问题的项目县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严格跟踪问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