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新发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2021-2035年)(65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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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榆县通榆县新发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新发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通榆县新发乡人民政府2023 年 4 月总总 目目 录录通榆县新发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通榆县新发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文文本本通榆县新发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通榆县新发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图图件件通榆县新发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通榆县新发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文文本本目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1第一条规划作用.1第二条指导思想.1第三条规划依据.1第四条规划背景.2第五条2、规划原则.2第六条规划范围及层次.3第七条规划期限.3第八条规划基数.3第九条成果构成.3第十条强制性内容.3第十一条规划生效日期.4第十二条规划变更要求.4第二章第二章 现状分析与问题识别.5第一节 区域概况.5第十三条区域位置.5第十四条气候条件.5第十五条地形地貌.5第十六条资源禀赋.5第十七条经济社会发展.5第二节 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开发适宜性评价.5第十八条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5第十九条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5第二十条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5第二十一条农业生产承载规模评价.5第二十二条城镇建设承载规模评价.6第三节 规划实施评估及风险评估.6第二十三条规划实施评估.6第二十四条灾害风险3、评估.6第四节 主要问题.6第二十五条生态空间管控系统性不足,需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6第二十六条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利用难度大.6第二十七条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6第二十八条产业体系有待完善.6第三章第三章 规划定位与目标.7第一节 乡镇定位.7第二十九条上位规划指引.7第三十条乡镇性质.7第三十一条乡镇职能.7第二节 规划目标.7第三十二条社会经济发展目标.7第三十三条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7第三节 指标落实.7第四章第四章 总体格局与结构.9第一节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9第二节“三生空间”规划布局.9第三十四条农业生产空间.9第三十五条生态保护空间.9第三十六条城乡发展空间.9第三节 4、底线约束.9第三十七条永久基本农田.9第三十八条生态保护红线.9第三十九条村庄建设边界.10第四十条其他控制线.10第四节 规划分区.10第四十一条生态保护区.10第四十二条生态控制区.10第四十三条农田保护区.10第四十四条乡村发展区.10第四十五条规划复合功能区.11第五节 用途结构调整.11第四十六条严格保护农用地.11第四十七条系统保护生态用地.11第四十八条集约节约优化建设空间.11第五章第五章 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12第一节 耕地资源.12第二节 水资源.12第三节 森林资源.12第四节 草原资源.12第五节 湿地资源.12第六节 建设用地.12第六章第六章 镇村布局与产业.14第5、一节 镇村体系构建.14第四十九条乡、村人口规模与流动趋势.14第五十条乡村等级结构.14第五十一条镇村职能分工.14第二节 产业发展策略.14第五十二条优化结构,壮大一产.14第五十三条培育产业,突破二产.14第五十四条突出特色,发展三产.15第三节 产业布局.15第七章第七章 历史文化与景观风貌.17第一节 历史文化保护.17第五十五条历史文化保护现状.17第五十六条历史文化保护原则.17第五十七条历史文化保护规划.17第五十八条历史文化保护措施.17第二节 景观风貌管控.18第五十九条风貌定位.18第六十条城乡风貌分区.18第八章第八章 支撑保障体系.19第一节 综合交通规划.19第六十6、一条交通体系规划.19第六十二条公共交通规划.19第二节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9第六十三条乡集镇社区生活圈构建.19第六十四条村/组社区生活圈构建.19第三节 公用设施规划.20第六十五条给水工程规划.20第六十六条排水工程规划.20第六十七条电力工程规划.20第六十八条通信工程规划.21第六十九条供热工程规划.21第七十条燃气工程规划.21第七十一条环卫工程规划.21第四节 综合防灾规划.21第七十二条地质灾害防治.22第七十三条防洪规划.22第七十四条消防规划.22第七十五条抗震规划.22第七十六条防疫规划.23第九章第九章 乡政府驻地规划.24第一节 用地布局.24第七十七条用地发展方向7、.24第七十八条范围规模.24第七十九条空间结构.24第八十条规划分区.24第八十一条用地结构优化.24第二节 社区生活圈构建.25第八十二条构建乡集镇层级社区生活圈.25第八十三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25第三节 空间形态与风貌管控.25第八十四条形象定位.25第八十五条风貌分区.25第八十六条景观风貌格局.25第八十七条绿地与开敞空间.25第四节 住房建设.26第八十八条集镇更新.26第八十九条住房保障.26第五节 道路交通规划.26第九十条路网结构规划.26第九十一条道路等级规划.26第九十二条交通设施规划.26第六节 公用设施规划.26第九十三条给水工程.26第九十四条排水工程.27第九十8、五条电力工程.27第九十六条通信工程.27第九十七条供热工程.27第九十八条燃气工程.27第九十九条环卫工程.27第七节 综合防灾规划.27第一百条地质灾害防治.28第一百一条防洪排涝.28第一百二条抗震规划.28第一百三条消防规划.28第一百四条防疫规划.28第八节 三线管控规划.29第一百五条道路控制线.29第一百六条绿地控制线.29第一百七条基础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控制线.29第十章第十章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30第一节 生态修复.30第一百八条保护地治理.30第一百九条河流治理.30第一百一十条林地修复.30第一百一十一条退化草场治理.30第二节 国土综合整治.30第一百一十二条9、农用地整治.30第一百一十三条高标准农田建设.31第一百一十四条防治方向.31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规划传导与近期建设.32第一节 规划传导.32第一百一十五条村庄建设边界传导.32第一百一十六条村庄规划编制单元传导.32第一百一十七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传导.32第二节 近期建设.32第三节 实施保障.32第一百一十八条监督实施.32第一百一十九条公众参与.32第一百二十条“一张图”管理.32第一百二十一条统筹安排建设时序.33附表.341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一条 规划作用为建立全域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谋划全乡 2021-2035年的发展空间蓝图,保障乡域经济持续健康稳定10、发展;落实上位规划的目标和指标,传导下位规划;特编制通榆县新发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是开展乡域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活动、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指导和约束乡级专项规划的法定依据。第二条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县委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好国土空间规划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新发乡规11、划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新发乡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强化权威性、加强协调性、注重操作性,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全面贯彻落实东北地区西部生态经济带及吉林省西部生态经济区的规划指导,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动新发乡生态经济发展。第三条 规划依据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12、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 年修正)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修订版)(2011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 年修正);2.政策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 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 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13、规20191 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2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吉发20181 号)中共吉林省委吉林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吉办发201816 号)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吉发201920 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46 号)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3.技术标准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 202051 号)吉林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14、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2021 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函2020127 号)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 51328-2018)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GB/T 51327-2018)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国家及省市其他相关法律、规范及政策文件。4.相关规划(1)白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公示稿)(2)白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3)通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征求意见稿)(4)通榆县国15、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第四条 规划背景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2019 年 5 月 9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印发,提出按照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压茬推进的原则,抓紧启动编制全国、省级、市县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尽快形成规划成果。自然资源部5月28日印发了 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 201916、87 号),对国土空间规划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工作。2021 年 6 月,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吉林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为规范吉林省乡镇级规划编制工作,加快乡镇建设步伐,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发展提供规划发展依据。第五条 规划原则(1)农业优先、绿色发展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坚持绿色发展和底线约束,落实三区三线,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促进新发乡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3(2)全域管控,适度集约按照生态系统对自然要素、结构、布局的17、规律性要求,加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着力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实现自然资源全域全要素管控。合理腾退村庄建设用地,防止大拆大建,合理安排村庄建设用地增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3)以人为本、提升品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实现新发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4)城乡融合、优化布局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统筹优化城乡空间和资源配置,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全要素全方位一体化的空间保护利用秩序。(5)文化传承、突出特色留住田园乡愁,深入挖掘新发乡自然禀赋,18、充分尊重本地历史文化、地域文化和民俗文化,突出地域特色,严格保护历史遗存,传承历史文脉,营造良好乡村文化氛围,建设富有活力的特色城镇和美丽乡村。(6)上下结合、强化实施严格落实通榆县规划下达的核心指标,并将本级约束性、预期性指标分解至村庄。强化规划实施的时间维度概念,统筹利用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资源,确保近期实施可管控,同时也要为后续规划实施预留条件,提出分阶段调控要求,确保新发乡国土空间规划的可实施和城乡发展的可持续。(7)公众参与、开放共享坚持开门编规划,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建立上下联动机制,提升规划操作性,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第六条19、 规划范围及层次本规划范围为新发乡行政辖区内全部国土空间。本规划层次分为乡域及乡政府驻地两个层次:乡域:新发乡行政辖区,包括下辖的 6 个行政村。乡政府驻地:即乡政府驻地六合村村庄建设边界围合的范围。第七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 2021 年至 2035 年,基期年为 2020 年,规划目标年为 2035 年,近期年为 2025 年,远景展望至 2050 年。第八条 规划基数统一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和 1985 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2020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基础数据(城镇、村庄不打开统计),按照国家、吉林省相关要求进行规划基数的转换和归类,形成坐标20、一致,边界清晰、上下贯通的国土空间利用现状和工作底数现状。第九条 成果构成本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件、数据库以及相关研究成果。第十条 强制性内容文本条款中加下划线的内容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违反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乡镇规划实施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4第十一条 规划生效日期本规划自通榆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由通榆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第十二条 规划变更要求文本、图件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是通榆县人民政府指导监督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的法定依据,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如需修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5第二章 现状分析与问题识别第一节第一节 区域概况区域概况第十三条 21、区域位置新发乡隶属于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地处通榆县西南部,东、南与瞻榆镇相连,西与内蒙古自治区、团结乡接壤,北与乌兰花镇、兴隆山镇毗邻。距离通榆县城 69公里,距白城市中心城区 174 公里。新发乡下辖 6 个行政村:六合村、红旗村、新发村、联合村、永胜村、德胜村。乡域内主要过境道路为 156 县道(通榆县城至团结乡),从东至西贯通乡域。第十四条 气候条件新发乡属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夏秋冬四季分明,春季多风干燥,夏季多雨湿热,秋季多晴凉爽,冬季寒冷漫长。第十五条 地形地貌新发乡地处通榆双辽沙丘覆盖的冲积平原区,地势南北高,境内较平缓,地面高差 7.219.3 米,最高点位于六合村南 22、1.4 千米处,海拔 178.9 米;最低点位于六合马场东南 2.5 千米处,海拔 159.6 米。第十六条 资源禀赋土地资源土地资源。呈现“三林一草六分田”的自然地理格局。水资源水资源。新发乡境内河道属辽河流域,文牛格尺河(时令河)从孙家窝堡西北入境流向东南,于新立屯东南 3.6 千米处进入瞻榆镇境内,境内河道长 8.4 千米,河网密度 0.02 千米/平方千米,文牛格尺河河道附近形成大片沼泽地。第十七条 经济社会发展2020 年,新发乡总人口 10790 人。现状产业以种植、养殖、风力发电为主。全乡农业收入总计为 2989 万元,财政年收入为 40 万元,牧业收入为 1142 万元,林业收23、入为 96 万元。2010-2020 年,新发乡的户籍人口呈现正增长 0.01%,常住人口比重由 3%下降至 2%。第二节第二节 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开发适宜性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开发适宜性评价第十八条 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根据资源环境要素评价结果,吉林省包拉温都省级自然保护区具有重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第十九条 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生态保护极重要区以外的绝大部分土地均适宜农业生产。种植业适宜性的限制因素为地形坡度。第二十条 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新发乡城镇建设适宜性的限制因素为地形坡度与地质灾害危险性。第二十一条 农业生产承载规模评价土地资源限制性因素为地形坡度,结合通榆地区土地资源约束下种植业承24、载力上限、水资源约束下种植业承载力上限等内容,新发乡均在可承载范围内,未出现超载现象。通榆地区多年平均降雨量在 350mm 左右,属农区畜牧业,畜牧业生产适宜性与种植业生产适宜性一致。6第二十二条 城镇建设承载规模评价通榆地区城镇建设承载力表现为水资源约束,中度节水条件下,按照目前水指标分配模式及节地水平设定,超载较多。第三节第三节 规划实施评估及风险评估规划实施评估及风险评估第二十三条 规划实施评估乡村产业发展空间布局需调整。现代农业及畜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对用地发展空间有更多的需求,但目前全域范围内,可利用地空间不足,且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较重,制约了经济产业的发展。通过通榆县土地利用25、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和“2020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城镇、村庄不打开统计)数据成果形成的现状底图的对比耕地资源缺失严重;草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均有超标现象;城镇用地缺额相对减少;村庄用地超标无序蔓延;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其他建设用地也有缺失;陆地水域、其他土地保护情势严峻。建设用地总规模已超出规划控制指标 116.99 公顷。第二十四条 灾害风险评估新发乡面临的风险主要为气象灾害,包括干旱、大风灾害风险等级高、冰雹等自然灾害。新发乡境内洪涝灾害频发,普遍特点是各村排涝设施缺失,地势起伏不大,排涝问题严重。第四节第四节 主要问题主要问题第二十五条 生态空间管控系统性不足,需26、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土地沙化严重、天然草原不同程度退化、河流湿地生态功能下降的现象。如何对脆弱的生态本底加以修复,保护林草湿重要生态系统,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是新发乡面临的重要问题。第二十六条 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利用难度大新发乡受地理条件制约,沙丘草原较多,且适宜开发的未利用地、荒草地等耕地后备资源分布零散且大部分位于生态脆弱区域,受资金、技术等因素制约,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潜力有限。第二十七条 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新发乡人口密度低,村屯布局分散,加之农村人口流动性较大,农村宅基地面积超标偏高,土地集约利用的水平较低。第二十八条 产业体系有待完善农业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有待进一步挖掘,需要加27、快产品多元化转变进程。第二产业传统工业基础薄弱,应考虑产业转型,继续清洁能源产业的研发、规模的扩大。旅游业态有待开发,品牌化程度低。新发乡受风灾、旱灾影响严重。风能的有效利用为重中之重,要变“害”为“宝”。7第三章 规划定位与目标第一节第一节 乡镇乡镇定位定位第二十九条 上位规划指引按照通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对新发乡的总体定位,通榆县将打造新发乡成为以特色经济作物种植业、牧业为主的农牧型乡镇。根据通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新发乡位于通榆县西部特色农牧区,重点发展牛、羊、生猪、杂粮杂豆、马铃薯、辣椒等特色种养业,推进舍饲化养殖,28、强化退粮进特,打造种养结合的农牧业循环发展基地。对新发乡的定位为发展壮大清洁能源产业,重点发展杂粮杂豆、辣椒、生猪等特色产业,打造“新发风电小镇”。第三十条 乡镇性质规划新发乡城镇性质为以现代农业和清洁能源为主的通榆县南部绿色生态乡镇。第三十一条 乡镇职能规划新发乡职能为:通榆县清洁能源重点乡镇,通榆县现代农业特色乡镇。第二节第二节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第三十二条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总体目标:规划至 2025 年,新发乡全乡国民生产总值有所提高,资源保护与利用初见成效,环境质量提高明显。规划至 2035 年,新发乡全乡国民生产总值位于通榆县前列,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较完善,环境质量优中求进,人与自然和29、谐共生。乡村振兴目标成为乡村特色鲜明、产业集聚发展、配套服务完善、组织管理高效、适应市场需求的县域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努力达成“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的终极目标。乡村发展目标:按照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原则,以新发乡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为核心,整合周边乡土田园、村屯等资源,利用辣椒、打瓜等品牌优势,加强旅游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规划发展辣椒、打瓜等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与加工基地、生态农业食品生产与加工基地、休闲农业观光、果蔬生产采摘与加工等项目,打造成为现代农业公园。以牛、羊养殖繁育基地,肉驴、生猪养殖基地发展循环农牧业示范区,加强农畜产品加工产业,推广先30、进加工技术,采取堆肥发酵、有机肥加工等模式,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形成功能互补、能量循环、高效利用的生态化经营方式,打造循环型业态,建设全国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以红山文化等历史自然资源禀赋,推动旅游与交通、农业、文化、教育等深度融合,促进休闲农业旅游与生态旅游、民俗旅游等业态相结合,带动餐饮、住宿、娱乐、观光、购物、种养、手工业等相关产业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构建全域旅游导向下的生态旅游功能区空间体系。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形成空间利用集约高效、环境优美、功能完备、产业兴旺、宜业宜游的美丽宜居乡镇。第三十三条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31、标高效利用国土空间、实现空间高质量发展,需要从空间形态上,形成符合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的空间格局,乡域要有序有度高效率开发好,该保护的区域要坚决保护好,规划最终形成生态保护空间、农业生产空间、城乡发展空间三大空间格局,形成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国土开发有序的空间发展格局,实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第三节第三节 指标落实指标落实规划提出以“全域、全要素底线管控建设用地结构效率提升人居环境生活品8质提质”为核心的指标体系。9第四章 总体格局与结构第一节第一节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发挥优势、彰显特色、协同发展为导向,构建“两带一核、一廊多点”的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两带”为沿32、156县道形成的产业发展引领带和沿020乡道形成的乡域南北向发展带。“一核”为乡政府驻地形成的经济发展核心,带动全域发展。“一廊”为南部包拉温都省级自然保护区形成的重要生态屏障。乡域南侧的包拉温都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突出,对于生态多样性及水源涵养具有重要的意义。“多点”为乡域内的生态功能较强的林地、草地、公园等区域形成的生态节点。第二节第二节“三三生生空间空间”规划布局规划布局第三十四条 农业生产空间农业生产空间是指以农业生产和农村居民生活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以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和其他农用地为主的农业生产空间和农村居民的生活空间。结合现有农业用地、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农业“两区”建33、设现状、村庄分布状况,规划将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粮食与优势农作物生产区较为集中的区域、畜牧养殖区以及上述区域内的农村居民点作为农业生产空间。农业生产空间包括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范围内的重要农业生产空间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农业生产空间。第三十五条 生态保护空间生态保护空间以乡域内重要生态屏障、生态廊道为主,要实行保护为主、限制开发的方针,保护主要是保护自然生态系统,限制或禁止开发主要是限制或禁止破坏生态系统的人为建设活动。基于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的维护,在落实上位规划生态安全格局和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基础上,依据新发乡现状和发展要求,遵循应划尽划的原则,除将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空间外,34、把现有生态功能较强的林地、草地、湿地、水域等区域纳入一般生态保护空间,用以调节生态功能、保障区域生态安全、维持乡域可持续发展。第三十六条 城乡发展空间城乡发展空间主要以城乡建设用地构成为主,要实行开发与保护并重的方针,开发以推进新能源产业的开发为主,保护主要是保护乡域内生态环境和基本农田。要加快转变乡村发展方式、优化经济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优化空间结构、乡村布局、人口分布,加强乡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形成乡与村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城乡发展空间可分为村庄建设边界内的重要城乡发展空间和村庄建设边界外的一般城乡发展空间。重要城乡发展空间按照村庄建设边界进35、行管控;一般城乡发展空间,原则上应符合法定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规定。规划期内村庄建设边界的调整应在城乡发展空间内进行,除区域线性基础设施以外,原则上不在城乡发展空间外部安排村庄建设用地指标。第三节第三节 底线约束底线约束第三十七条 永久基本农田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落实上位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严格保护规划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第三十八条 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要求,落实上位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保护面积。严格保护规划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10第三十九条 村庄建设边界新发乡村庄建设边界在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上36、,以现状村庄用地范围为基础,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约束下,综合考虑上位规划和区域发展对村庄的要求,结合村庄定位、村庄类型及规划提出的村庄发展构想,分析村庄新增宅基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空间需求,对各个村庄进指标行分解。第四十条 其他控制线河道(湖泊)岸线控制线:控制线内的陆域内不得建设除防洪排涝必需的设施以外的任何其他建(构)筑物。历史文化保护控制线:规划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条例对历史文化保护控制线进行严格保护,控制线范围内不得进行与之不相关的其它建设。严格控制保护控制线周边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开发强度,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37、时,应当与保护区的传统风貌或地方特色相协调。市政廊道控制线:规划将新发乡乡域内高压电力线等市政设施划入市政廊道控制线范围。控制线范围内原则上不得进行任何与市政廊道无关的建设活动;确需建设道路交通、绿化等基础设施的,应上报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未经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不得擅自进行建设活动。交通廊道控制线:控制线范围内地面空间按照实际用途进行管制。交通廊道控制线在村庄建设用地之内的,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的规定;在村庄建设用地之外的,廊道控制线控制宽度按相关标准规范执行;控制线以内的建设行为应与交通建设部门协调。第四节第四节 规划分区规划分区第四十一条 生态保护区全乡生态保护区主要分布在乡域38、南北两侧。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擅自改变用途,禁止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鼓励开展维护、修复和提升生态功能的活动。第四十二条 生态控制区全乡生态控制区是指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区域。主要集中分布在乡域中部和北部。严格控制各类开发活动占用、破坏,未经批准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第四十三条 农田保护区区内禁止建窑、建房、建坟、挖砂、挖塘养鱼、采石、采矿、取土、发展林果业、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提倡和鼓励农业生产者对其经营的基本农田施用有机肥料,合理施用39、化肥和农药。为实施国家重大交通、能源、水利及军事用地,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保护区的,原则上分区不做调整。第四十四条 乡村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牧业发展区。村庄建设区:结合具体建设地块设计,制定相应管制规则。一般农业区:是指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主要集中分布在乡域中部和北部。区内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挖田造景造湖、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等。林业发展区:主要集中分布在乡域中部和北部。未经批准,不得在商品林及其他林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矿、取沙、40、取土、修坟墓、建房屋等非法破坏林地行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林地。牧业发展区:主要集中分布在乡域中部。指以草原畜牧业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11第四十五条 规划复合功能区主要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新业态,优先布置设施农业、旅游游憩等方面的设施。第五节第五节 用途结构调整用途结构调整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国土空间规划约束性指标,加强全域用途管制,适度增加农用地规模,保障粮食生产;总体稳定生态用地,保障生态安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精准配置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盘活,激活建设用地流量,提升土地使用质量。第四十六条 严格保护农用地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障粮食安全和基本41、农业生产。第四十七条 系统保护生态用地严格保护重要生态空间,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性。第四十八条 集约节约优化建设空间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评价。12第五章 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第一节第一节 耕地耕地资源资源耕地保护:耕地保护: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目标。规划期内按照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的要求,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稳定耕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等级不改变;在确保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将生产设施不完善、生产能力较差、分布零碎与现状耕地或需复垦的农村居住地42、相邻的园地及盐碱地、沙地、其他草地等开发为耕地后备资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内耕地补划前,按一般耕地管理和使用,按年度定期进行补充更新。第二节第二节 水资源水资源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等水生态保护区,明确保护范围和管控要求。合理安排农业灌溉水渠、输水渠道,落实蓄滞洪区、行洪通道位置、规模特征等要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第三节第三节 森林资源森林资源执行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森林采伐限额。通榆县林业“十四五”43、规划中规定新发乡十四五期间进行森林采伐限额,规划实施期间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杜绝毁林种粮、林粮间种等行为;不得擅自变更、改变林地用途,如确需改变林地用途的,必须依法办理征用、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增加林地资源增加林地资源。切实落实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对于生态重要区域的陡坡耕地在与耕地保护、农业发展协调的基础上,逐步实行退耕还林。对于符合植被恢复条件的矿山、荒山,应积极封育恢复、造林绿化、修复生态,多种途径增加林地资源。加强宜林闲置地整治。对政府收回的闲置土地,原属于林地的,应当优先用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废弃工矿、废弃山区村庄及村中空闲地的整治,对其中坡度 25 度以上的,应按照宜林则林的44、原则,优先用于植树造林。禁止毁林开垦,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林地。第四节第四节 草原资源草原资源推动草原地区可持续发展,按照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缓解草畜矛盾和草原退化趋势,推进草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厉打击、坚决遏制各类非法挤占草原生态空间、乱开滥垦草原等行为。增强草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性,为野生动植物生存繁衍留下空间,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在草原上种植牧草或者饲料作物,应当符合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防止草原沙化和水土流失。第五节第五节 湿地资源湿地资源湿地范围内禁止开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禁止永久性截断湿地水45、源;禁止挖沙、采矿;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禁止引进外来物种;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排污、放生;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第六节第六节 建设用地建设用地规划期内全乡按照集约化、内涵式发展要求,坚持节约优先、合理利用、市场配置、改革创新的原则。实行“五量调控”,实行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制度,强化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刚性约束,遏制土地过度开发和建设用地低效利用。合理引导乡村建13设集中布局、集约用地。通过规模引导、布局优化、市场配置、盘活利用等手段,对全乡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闲置浪费等低效用地进行46、再开发。确切查清存量土地数量、位置、利用结构,预测存量土地供求状况,制定存量土地年度利用计划。通过控制增量来调动现有存量土地的积极性,使存量土地得以盘活。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将乡村不合理、闲置的建设用地进行调整利用,促进建设用地在城乡有序流转,促进城乡统筹发展。14第六章 镇村布局与产业第一节第一节 镇镇村体系构建村体系构建第四十九条 乡、村人口规模与流动趋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指出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条件、有意愿、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有序落户,依法平等享受城镇公共服务。随着国家二胎政策实行,人口自然增长率提升,医疗条件的改善使人口自47、然死亡率下降;通榆县新发乡六合村、联合村和永胜村 3 个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使得土地资源整合,同时以移民安置小区与货币补偿形式进行村民补偿,再加上通榆县中心城区的人口吸引力进一步加强,导致新发乡出现人口外流现象,总人口呈下降趋势。新发乡乡政府驻地,人口自然增长率趋近饱和,由于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不断完善,加上移民安置小区的建设,人口呈现明显增长趋势。通榆县村庄分类与布局研究专题成果中联合村为搬迁撤并类村庄,六合村、新发村、永胜村为集聚提升类村庄,德胜村、红旗村为稳定改善类村庄。其中永胜村、联合村人口规划安置至永胜新村小区。规划至 2025 年,乡域户籍人48、口为 10610 人,常住人口为 6673 人;规划至 2035 年,乡域户籍人口达到 10346 人,常住人口为 6522 人。规划至 2025 年,乡政府驻地常住人口为 1595 人;规划至 2035 年,乡政府驻地常住人口为 1900 人。第五十条 乡村等级结构乡村体系等级结构划分三级:乡政府驻地中心村基层村。乡政府驻地:以现状乡政府驻地为依托,向周边发展,是全乡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交流活动中心。中心村:2 个,分别是六合村、永胜村,是与乡政府驻地及各基层村交通方便,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完善的村庄。基层村:4 个,分别是德胜村、红旗村、新发村、联合村。第五十一条 镇村职能分工乡政府驻地主要49、职能商业贸易、农作物种植、经济作物种植、旅游服务;德胜村主要职能农作物种植、经济作物种植;红旗村主要职能家禽饲养、农作物种植;联合村主要职能家禽饲养、农作物种植;六合村主要职能农作物种植、经济作物种植;新发村主要职能农作物种植、经济作物种植;永胜村主要职能家禽饲养、农作物种植。第二节第二节 产业发展策略产业发展策略着力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根据市场需求结构新调整、产业格局新变化和科技进步新趋势,科学分析新发乡经济发展新阶段新特征,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对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导向作用。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作为优化产业结构的主要任务,促进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调发展,逐步形50、成以第一产业为基础、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为辅助的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第五十二条 优化结构,壮大一产调整种植业内部结构,扩大特色农产品如:辣椒、打瓜、马铃薯、杂粮杂豆等产品,扩大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养殖业的内部结构调整要适应市场需要,扩大养殖规模,重点发展好肉牛、羊、生猪养殖业,同时要积极发展特色种养业,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丰富的优势。第五十三条 培育产业,突破二产15培育技术含量高、低能耗、低污染的新兴加工产业,优先发展农产品集贸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业、绿色食品等工业;充分依托乡域的资源优势,发展绿色能源产业,把新兴工业做强。第五十四条 突出特色,发展三产充分利用区域交通便利,运用现代经营方式、服务技术51、和管理手段,改造和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等,依托区域旅游资源,增强区域合作,引入市场管理机制,积极发展休闲旅游业,依托周围优越风景、草地资源、风电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建立度假区;大力培育农牧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积极引导社会服务、客货运输、餐饮修理等较分散的个体经济向规模化发展,提高传统三产的市场竞争能力;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文化、体育、医疗、培训等服务业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第三节第三节 产业布局产业布局综合新发乡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未来形成新发乡产业空间轴线式发展模式,打造“一心、两轴、五区”的总体布局结构52、。“一心”指以新发乡乡政府驻地范围的综合服务区以及经济产业发展中心点。“两轴”“两轴”指以东西向贯穿乡域的 156 县道为主的交通轴线,是新发乡乡域的主要经济发展轴。它是新发乡产业、村镇、运输和通讯等现状基础设施集中成熟的走廊,集聚着乡政府驻地主要的商贸产业、生产加工产业、物流产业、绿色能源产业等,是新发乡的经济发展轴和城镇发展轴。以南北向的乡道 020,作为新发乡乡域的次要经济发展轴线。5.“五区”根据各村资源禀赋及经济发展现状、发展目标、发展动力等因素,可将全乡划分为综合发展服务区、绿色农产品种植区、风电能源发展区、休闲文化旅游区、畜牧养殖区 5 个产业分区。(1)综合发展服务区综合发展区53、主要指六合村。依托区域农牧产品资源,建设农牧特色产品加工区,吸纳相关企业入驻;适应宏观区域发展,大力发展交通运输业及商贸业,建设区域农牧特色产业集散中心;适应宏观区域及乡域内的生态旅游发展,完善乡政府驻地旅游配套设施,发展多元化的旅游服务业,增强旅游接待能力;完善区域基础设施,提升乡政府驻地居民生活环境。(2)绿色农产品种植区绿色农产品种植区主要指德胜村。依托耕地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种植业经济,发展辣椒、打瓜、马铃薯、杂粮杂豆等,建立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调整种植结构,改良作物品种,发展优质、高效环保的生态农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深化种植结构调整,推动农业转型发展;依托交通条件,利用乡域内丰54、富的林草资源、良好的生态环境发展生态休闲旅游业。(3)风电能源发展区风电能源发展区主要包括六合村、新发村。充分利用风能资源,积极发展风电、光伏等绿色能源产业;加强生态环境养护和保育,因地制宜地开发区域草地资源;依托区域良好生态环境,建设风电旅游项目。(4)休闲文化旅游区休闲文化旅游区主要指联合村。充分利用区域历史文化资源,积极发展生态休闲观光旅游业,建设遗址公园,保护新石器时代产物。(5)畜牧养殖区畜牧养殖区主要指永胜村、红旗村。依托区域丰富的草地资源,充分发挥作物秸秆优势,发展种养结合畜牧业,加快畜牧业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组织化、电商16化、社会化、安全化“七化”步伐。17第七章 历史文55、化与景观风貌第一节第一节 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第五十五条 历史文化保护现状新发乡乡域范围内共有文物保护单位 5 处,其中省级文保单位 1 处、县级文保单位 4 处、未核定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10 处。表 7.1 历史文化资源统计表类别名录等级位置文物保护单位南坨子号遗址、大坝坨子遗址省级新发乡联合村南坨子遗址县级新发乡联合村二龙坨子遗址县级新发乡联合村后太平东南山遗址县级新发乡新发村傅青山南坨子遗址县级新发乡德胜村未核定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李永久坨子遗址未定级新发乡联合村仓颉庙遗址未定级新发乡红旗村西新法堡西坨子遗址未定级新发乡新发村后太平遗址未定级新发乡新发村后56、太平北坨子窑址未定级新发乡德胜村董家窑西南岗一号遗址未定级新发乡德胜村傅青屯西北坨子一号遗址未定级新发乡德胜村傅青屯西北坨子遗址未定级新发乡德胜村董家窑西南岗遗址未定级新发乡德胜村傅青屯庙遗址未定级新发乡德胜村注:各级政府所公布的历史文化遗产名录。包括: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传统村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优秀近现代建筑;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等。第五十六条 历史文化保护原则(1)全面保护原则拓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象和内涵,强调保护对象类型的全面性。(2)真实保护原则正确理解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保护历史文化信息的真实载体。尽量保持历史文化遗迹的原始真57、实性。(3)完整保护原则把历史文化遗产及其所依托的环境作为有机整体予以保护。对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要照顾到其周围的历史环境,不能就遗存论遗存,要从整体的环境角度来考虑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4)合理利用、永续利用在保护的基础上强调历史文化遗产的合理使用、展示、传承和复兴。第五十七条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针对乡域内历史遗迹应分别划定保护区与建设控制地带。将文物古迹用地范围划为保护区,在保护区外围 50100 米范围内,设相应的建设控制地带。严格落实通榆县国土空间规划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各类历史文化保护线及管控要求。第五十八条 历史文化保护措施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任何活动须严格按照中58、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修正)和吉林省文物保护条例(2007 年修正)执行。在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不得损害文物遗址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在保护范围内禁止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活动;禁止占用保护范围内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等;禁止修建生产、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禁止在历史建筑上刻画、涂污。在改变园林绿地、河湖水系、进行影视摄制、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影像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等活动,应保护其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历史建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保护区范围59、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通榆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18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在保护区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通榆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痛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从事以上建设活动时,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将审批事项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告知利害关系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20 日,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审批机关应当在公示期满后及时举行听证。通榆县人民政府应当在保护区范围的主要出入口设置标志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涂改60、或者损毁标志牌。控制地带的建设,应当区分不通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实行分类保护,应当保持原有的喜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第二节第二节 景观风貌管控景观风貌管控第五十九条 风貌定位根据新发乡的自然资源本地特征,形成“林田相依、古今辉映”的总体特色风貌定位。第六十条 城乡风貌分区根据新发乡的自然格局和地貌特点,将新发乡划分为田园观光区、综合发展区、绿色生态区及历史景观风貌区。田园观光区田园观光区,位于乡域东北部,以集中连片耕地为基础,利用多姿多彩的农作物,观光型农田空间通过设计与搭配,在耕地上形成大尺度农业种植景观,使农田空间兼具生产与审美性,成为生产、生活、生态的有机结合体。田园景观应严格保护61、谨慎利用现有格局,不得随意破坏田园的地形地貌和历史界线,建筑不得侵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维护田园耕作功能,不得采用城市型景观手法进行改造,保护和修缮田园既有历史构筑物,比如田埂、沟渠等。综合发展区综合发展区,位于乡域东北侧,通过乡政府驻地发展带动,形成乡域重点乡村风貌地区。系统设计-综合考虑城乡周边的地形地貌、发展形态、经济条件、生态格局等多方面的要求,通过统筹风貌整治全面提升新发乡整体品质。融合自然-将技术与自然充分融合,高效利用环境,运用风貌打造手段实现生态良性循环,实现紧凑、充满活力、节能并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城镇。绿色生态区绿色生态区,位于乡域南侧及东南侧,以水域及林草资源为基底,形成新62、发乡的生态发展重点区域。强调城乡建设对自然环境格局的尊重,强化建筑体量控制,顺应山形水势,注意保护重要观山视廊与亲水通道,形成城景合一、点状发展、山水互动的特色风貌。历史景观风貌区历史景观风貌区,位于乡域中部,强化历史文化与环境风貌的融合,充分发挥各历史文化遗迹的作用,形成历史氛围浓厚的空间区域,体现历史与现代的的结合共生。以保护现有历史文化为主线,发掘未利用文化为辅助,系统体现新发乡多元的风貌特点。历史景观风貌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历史文化遗迹,保持原有建筑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和色彩等,保持历史环境要素的原有风貌;保护范围界线外建设控制地带内,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高度、体量、样式、色彩与63、文物保护单位或历史文化遗迹相协调。19第八章 支撑保障体系第一节第一节 综合交通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第六十一条 交通体系规划规划乡域公路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156 县道;二级:乡道;三级:为村屯路,规划为水泥路面。规划村屯路网调整,不但使各村和中心城镇联系通畅,而且各村之间交通便利。第六十二条 公共交通规划规划保留新发乡公路客运站,各村布置一处招呼公交站点,连接乡政府驻地和通榆县城、其他乡镇的公共线路,落实通榆县县域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第二节第二节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依据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乡村社区生活圈构建“乡集镇、村/组”两个社区生活圈层级。第六十三条 乡集镇社区生活圈构建教64、育设施教育设施保留通榆县新发学校以及新发乡幼儿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医疗医疗卫生设施卫生设施规划保留现状乡政府驻地卫生院,并结合卫生院设置计划生育指导站、防疫及保健站。强化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医生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医疗系统的普及应用。文化文化与与体育设施体育设施规划改造提升原文化活动中心和图书室等,新建博物馆,规划面积为 0.55 公顷。为加强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和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规划新增两处体育广场,用地面积 0.42 公顷。社会福利设施社会福利设施规划保留乡政府驻地养老院,并配备齐全基础设施,提高老年服务水平。行政管理与服务设施行政管理与服务设施65、规划保留现状乡级行政机关,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第六十四条 村/组社区生活圈构建医疗卫生医疗卫生设施设施规划期末,各行政村至少 1 处卫生室,改善设施,做到村民小病吃药,打针不出村。文化文化设施设施规划在永胜新村安置小区增设文化活动中心等设施,在各行政村增设一处文化活动室,并设置小型图书室。使村民学科学、用科学,增加村民科技水平,同时在本村内就可以享受到小型文化娱乐活动。体育体育设施设施规划永胜新村安置小区建设全民健身中心,结合各行政村村委会设置健身广场,增设露天体育健身器材。社会福利社会福利设施设施规划各行政村各建一所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以上的老年福利机构。行政管理与服务设施行政管理与服务66、设施规划保留各行政村委会,并结合村委会配套建设村卫生室。20第三节第三节 公用设施规划公用设施规划第六十五条 给水工程规划1.给水工程规划依据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镇(乡)村给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3-2008),同时参照北方同等规模乡政府驻地的用水量指标,采用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法和用水量分类法(主要用地乡政府驻地用水量复核),综合确定新发乡乡域(乡政府驻地除外)的用水量,考虑到村屯居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阶段性,不同的规划时段采用不同的用水指标进行预算。乡政府驻地人均综合生活用水指标 2025 取 130 升/人 日,2035 取 140 升/人 日,各村人均综合生活用水67、指标依据吉林省用水定额(DB22_T389-2019)确定人均用水定额 60 升/人日。2.供水水源保护在水源地单井或井群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使用持久性或剧毒农药,不得修建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废渣、粪便,不得进行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3.供水厂(站)规划规划保留新发乡乡政府驻地 1 处原供水站,并根据近远期用水量的需求,适当扩大规模,满足乡政府驻地的发展需要;其他各村庄设置独立的供水厂(站),以满足村民用水需求。由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时,须设置相应的地下水处理工艺,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后方可供给用户使用。4.给水管网规划乡政68、府驻地沿规划道路人行步道敷设供水管网。其平面位置和标高应符合管网综合设计要求。供水管网近期考虑节约投资可布置成枝状网,远期采取以环状网为主,环状网和枝状网相结合的布置形式,保证供水安全可靠性。中心村和基层村的给水管网,沿用水密集区域规划道路人行步道敷设。远期将相邻中心村、基层村供水干线联网,从而保证供水安全可靠性。第六十六条 排水工程规划1.规划目标考虑到新发乡实际情况,规划乡政府驻地污水处理率 2025 年达到 80%,2035 年达到 100%。中心村污水处理率 2025 年达到 80%,2035 年达到 100%。基层村污水处理率 2025 年达到 70%,2035 年达到 100%。269、.排水体制选择至 2035 年,规划乡镇宜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当条件不具备时可选择合流制,但在污水排入管网系统前应采用化粪池、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等方法预处理。各村排水体制宜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沟渠宜与路边沟结合。条件不具备时,可采用雨污合流,但应逐步实现分流。3.污水处理污水经污水管道送入污水处理厂,经二级生化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CB18918-2002)后,将污水排入附近水体,污泥用作农田的肥料。规划新建污水处理厂 1 处,用地面积 0.12 公顷,污水处理厂周围设置 10m 宽的防护隔离带。至 2035 年,有条件且位于乡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村庄,应建设和70、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将污水纳入到城乡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位于乡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外的村庄,有条件时应联村或单村建设污水处理,污水处理站出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的有关规定;污水处理站出水用于农田灌溉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的有关规定。第六十七条 电力工程规划21规划用电引自团结乡 66kV 供电所,变电站电压等级为 66 千伏。规划高压线路走廊宽度为 25 米。完善乡域内 10kV 供电网络。新建和改造线路尽可能沿道路敷设,避免穿越耕地,减少对机械化耕作的影响。第六十八条 通信工程规划规划在新发乡乡政府驻地保71、留原邮政支局。完善邮政服务设施与功能,逐步建成技术先进、功能齐全、邮运快捷的邮政通讯网。各村布置邮政网点或农村快递站等,以保障村民日常购物及其他物流需求。第六十九条 供热工程规划规划乡政府驻地近期工业企业,事业单位,居住小区以单独供热为主要方式;规划远期利用六合安置小区供热装置实现驻地供热。各行政村供热方式以小锅炉和火炕为主,鼓励采用清洁能源分散供热。热力管道采用地下直埋环状布置,管网输送能力按最大负荷规划,供热管径根据计算热负荷和热水管网允许流速确定。第七十条 燃气工程规划乡政府驻地优先利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在新发乡永胜联合村移民安置小区,新发乡六合村移民安置小区(乡政府驻地)各建设一处 0.72、36 公顷的燃气场站。实现乡政府驻地供气的管道化。燃气干线的布局,应按逐步使乡政府驻地燃气干线形成环状管网供气的原则进行设计。近期中心村和基层村及建设项目以液化石油气为主,同时积极开发利用农村新能源技术,如秸秆气化、沼气等。远期邻近乡域燃气干线的中心村或基层村,依托燃气干线,发展利用天然气。第七十一条 环卫工程规划1.垃圾量预测根据实际,现状生活垃圾产量为 5kg/人天,随着城镇的发展,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回收率及处理率的增加,将导致垃圾排放量减少。根据预测,2025年规划生活垃圾产量为3kg/d 天。2035年规划生活垃圾产量为1.5kg/人 天。2.垃圾收集处理采用“户分类73、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以便回收再利用,达到节约资源、污染降到最低的目的。在道路两侧分户设置垃圾桶,采取封闭式分类垃圾收集形式。实行集中倾倒,日产日清,密闭储存、运输,乡政府驻地垃圾收集后由环卫公司转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最终运至区域垃圾处理中心统一处理。各村屯垃圾收集后由环卫公司转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最终运至区域垃圾处理中心统一处理。3.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公共厕所本次规划中,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美化环境、方便使用、整洁卫生、有利排运的原则对其进行了统筹规划。规划乡政府驻地结合公共建筑配备公共厕所,各村结合广场或文化活动室建设公共厕所以满足使用需求。74、废物箱废物箱一般设置在乡政府驻地街道及村庄两侧和路口、居住区或人流密集地区,应美观、卫生、耐用,并防雨、抗老化、防腐、阻燃。根据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废物箱设置间隔规定如下:商业、金融业街道设置间隔 50100 米,交通干道 100200 米,一般道路 200400 米。第四节第四节 综合防灾规划综合防灾规划22第七十二条 地质灾害防治1.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调动一切力量,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防止灾害的产生和减轻灾害损失,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2.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在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及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在已发生的地区,利用清除、排导、滞流与拦75、截等方法进行有效防治;在易发生及已发生地面塌陷及崩塌的地区,运用清除、支撑加固、拦截防御、调整水流等措施进行防治。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法规及规章制度,加大依法监督管理的力度,全面控制破坏地质环境的行为;理顺行政职能,完善和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的管理职能,将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机构延伸到村庄级。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实时监控已有灾害点和灾害隐患点的发生发展的情况,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控制到最低程度。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并付诸实践,建立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建立有利于地质灾害防治的优惠政策,搞好76、技术人员的队伍建设,加强对群测人员的技术指导。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雨洪灾害风险控制线,其他地质灾害防护控制线以相关部门资料为准。第七十三条 防洪规划文牛格尺河流由西至东从乡内通过,沿河两岸有丰富的芦苇资源,并季节性地出产各种鱼类;生长着野生榆树和蒙古黄榆。规划按照防洪标准(GB50201-2014)所确定的防洪标准进行设防,按 30 年一遇标准设防,满足城镇的防洪要求。规划对排涝沟进行治理,清挖沟道淤泥,确保行洪安全;加强对排涝沟的保护,严禁侵占沟道、堵塞沟道等现象发生,建立定期沟道清淤、维护制度。第七十四条 消防规划1.消防站与消防指挥中心布局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救援能力,有效筑牢农村消防安全77、防线。规划期内,在新发乡建设 1 处消防执勤点,位于乡政府院内,负责接收火警报告、人员和车辆调度、火场指挥和通讯联系等。在工业集中布置区域内成立企业消防队,配置消防设施。2.消防通信近期,实现全乡消防通信有线、无线联网工程,有线通讯每个电话分局要设立两对“119”火警线。开发电子计算机、无线图像传输设备等项目在灭火调度、指挥作战方面的应用,完成消防无线三级通讯网络的建设。3.消防给水与消火栓配置中心村消防用水储存在供水站清水池内。消火栓按 120 米的间距进行配置,尽可能设在交叉口,在商贸区重点建筑物和中心区提高消防栓密度。4.消防通道与建筑消防消防通道之间距离不宜超过沿街 160 米,消防通78、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6 米,转弯半径不应小于 12 米。在旧城改建中,要开辟消防通道,拆除“三小”。新建各类建筑物要满足消防间距,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第七十五条 抗震规划1.地震烈度区划及等级新发乡区域范围属于度地震烈度区,各类建筑按度设防。2.防震抗震规划抗震指挥中心23规划在乡政府办公楼设置抗震救灾指挥中心,负责制定地震应急方案,在接到临震预报后,向全乡发布命令,统一指挥人员疏散、物资转移和救灾。规划指挥中心与各类救护中心结合,配备双线通讯线路及无线通讯系统。避震疏散通道与疏散场地避震疏散通道原则上应使居民的疏散救护便捷安全,保证主要道路畅通无阻。规划避震疏散通道主要利用城镇主干道、干道,形79、成通畅的快速疏散体系。规划管理中要对沿线建筑控制高度和建筑后退距离严格审批,以保证建筑物倒塌后仍能通行。规划的乡政府驻地广场、运动场及学校操场是地震时的主要疏散场地,应加以严格保护。生命线系统及建筑设防重点加强对供水、电力、交通、电信、燃气、医疗救护、粮食供应、防洪、防地质灾害、消防等生命线系统的防护措施,这些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执行,原有的工程设施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建筑物,必须进行加固和改造处理。旧城改建旧城镇改建时,应充分考虑防震的要求,增加绿地和广场,以有效提供避震疏散用地,对低质量的成片建筑进行改造,以尽可能满足防震要求。3.对策措施加强抗震防灾工作机80、构的建设,建立健全抗震防灾体系,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建立和完善各项抗震防灾工作法制化管理。建立以地震监测预报、工程抗震、抗震救灾准备为主的抗震防灾系统工程。第七十六条 防疫规划在乡政府驻地设置卫生所及卫生防疫站,负责新发乡日常防疫和物资储备以及灾后防疫和指挥。为确保新发乡在重大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保护人们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20 年修正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 年修正)、吉林省动物防病区建设管理条例(2011 年修正)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新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相应预案,建设“自然屯行政村镇(乡)级政府”81、三级疫情反映系统;乡卫生院承担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县乡等上级医疗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各责任区域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卫生防疫部门要通过各村屯医疗站、幼儿园和学校等部门为广大少年儿童及身体素质较弱的村民和居民分时段地注射疫苗以预防常见疾病。加大防疫宣传,增加村民及居民的预防疾病的意识。24第九章 乡政府驻地规划第一节第一节 用地布局用地布局第七十七条 用地发展方向乡政府驻地现状建成区四周受到基本农田和林地、草地的限制。按照精明增长理念,乡政府驻地应从外延扩张转向内涵集约发展,结合新发乡土地基82、本情况与周边乡镇的空间关系,确定新发乡政府驻地发展方向为:东拓、北优、南调、西控。第七十八条 范围规模在乡政府驻地沿 156 县道两侧划定村庄建设边界作为本次规划范围,规划面积67.33 公顷。第七十九条 空间结构规划乡政府驻地形成“一轴、两心、三区”的空间结构。其中:一轴:沿 156 县道为轴,形成乡政府驻地综合发展轴线。两心:指以乡政府为核心的行政办公中心;乡政府驻地东侧的工业核心。三区:结合规划用地布局形成三个分区,包括:沿 156 县道北侧、学海路西侧围合成的综合居住区,本区域主要为居民生活提供服务,包括各项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等;沿 156 县道南侧发展沿街特色商业区,本区域主要为全乡域83、的商业服务综合片区;在乡政府驻地东部,打造集农畜产品加工、工业生产等为主的制造业工业区。第八十条 规划分区规划乡政府驻地形成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六个规划分区。居住生活区位于乡政府驻地中部及东部,以住宅建筑和居住配套设施为主要功能导向,规划用途为一类城镇住宅、一类农村宅基地、二类农村宅基地、机关团体用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兼容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商服用地。综合服务区位于乡政府驻地北部,以行政办公、教育等服务为主要功能导向,规划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兼容一类农村宅基地。商业商务区位于 156 县道南侧以及驻地西侧,以提供商84、业等就业岗位为主要功能导向,规划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兼容绿地与文化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工业发展区位于东部,以工业及其配套产业为主要功能导向,规划用途以工业用地为主。物流仓储区位于中部,以物流仓储及其配套产业为主要功能导向,规划用途以仓储用地为主。绿地休闲区以公园绿地为主要功能导向的区域。第八十一条 用地结构优化合理安排乡政府驻地各类建设用地。规划至 2035 年,新发乡政府驻地居住用地面积为 25.12 公顷,占乡政府驻地总建设用地面积的 37.3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为 5.49 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为 8.15%;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为 8.06 公顷,占总用地面积85、的比例为 11.97%;工矿用地面积为 15.70 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为 23.32%;仓储用地面积为 5.25 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为 7.80%;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 4.58 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为 6.80%;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 0.29 公25顷,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为 0.42%;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为 2.85 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为 4.23%。第二节第二节 社区生活圈构建社区生活圈构建第八十二条 构建乡集镇层级社区生活圈依据 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规划乡政府驻地构建乡集镇层级社区生活圈,按照十五分钟标准进行配置。统筹布局满足乡村居民日常生活、生产需求的各类服86、务要 素,形成乡村社区生活圈的服务核心。第八十三条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教育设施。规划保留现状新发乡学校,位于乡政府西侧,用地面积 2.03 公顷。保留现状幼儿园,用地面积 0.57 公顷。医疗卫生设施。规划保留现状卫生院,位于 156 县道与友谊路交汇处,用地面积0.34 公顷。社会福利设施。规划保留现状养老院,对自理、介助和介护老年人给予生活起居、餐饮服务、文化娱乐等综合服务。文化设施。规划保留现状文化中心,位于 156 县道与新发大街交汇处北侧,用地面积 0.35 公顷,开展图书阅览、科普知识宣传与教育、棋类、科技与艺术等活动;规划新建一处乡村博物馆,位于文化活动室南侧,用地面积 0.55 87、公顷。体育设施。规划设置 2 处健身广场,用地面积共计 0.42 公顷。增设羽毛球、乒乓球及其他健身器械等。第三节第三节 空间形态与风貌管控空间形态与风貌管控第八十四条 形象定位定位为:风吹草长的宜居城镇、富有经济特色的活力城镇。第八十五条 风貌分区规划将乡政府驻地划分为传统民居风貌区、商业风貌区、产业风貌区。传统民居风貌区主要为乡政府驻地内的居住主要集聚区,分布在乡政府驻地中部和北部,是乡政府驻地风貌格局形成的主要承担者。居住风貌区重点考虑原有的空间肌理格局,保证居住区原有的空间尺度及建筑风貌,新增住宅应符合乡政府驻地住宅整体建筑风貌。商业风貌区主要集中在 156 县道沿线南侧,是乡政府驻地88、商业贸易集中区。产业风貌区集中在乡政府驻地的东侧,是新发乡产业发展的主要载体。在使用功能的基础上,提出风貌特色塑造的整体要求。应鼓励创新工业建筑的设计手法,体现本地文化特色。第八十六条 景观风貌格局规划乡政府驻地形成“两轴、一心;三区,多点”景观风貌格局。“两轴”是指沿 156 县道形成的主要生活景观轴及沿新发大街形成的次要生活景观轴。“一心”指学海路东侧公园为主的景观核心。“三区”是指传统民居风貌区、商业风貌区、产业风貌区三个风貌区。“多点”是指乡政府驻地规划广场、绿地等各处景观节点,串联贯通乡政府驻地景观风貌。第八十七条 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公园、广场、公共建筑共同组成乡政府驻地的开敞空间体89、系。26塑造品质活力的公共建筑公共空间。对博物馆、文化中心等周边进行场地设计和景观设计,使之成为活力集聚中心。第四节第四节 住房建设住房建设第八十八条 集镇更新推进乡政府驻地建设,打造面向未来的新发乡现代服务业、高品质居住发展的示范区。推进植入现代都市娱乐商业服务,形成宜业宜居的新型集镇。推进居住区改造提升,坚持市场化运作,创新搬迁改造项目资金筹措模式,通过发展商贸、旅游、文化创意、生态居住等现代服务业,提高新发乡乡政府驻地综合服务能力。优化完善居住配套。针对需要增补和优化设施的区域,明确设施增补、优化、维护的不同优化方式。积极拓展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见缝插绿,提升绿量。增加高品质公共服90、务设施供给,提升既有设施的服务能力。第八十九条 住房保障建立住房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制度,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及闲置土地的处理,发推动旧房改造,倡导环保型、节能型住房建设。居住用地布局应优先利用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引导集中建设。第五节第五节 道路交通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第九十条 路网结构规划规划构建“两横两纵”的路网结构体系。两横:156 县道与新发大街;两纵:友谊路与学海路。第九十一条 道路等级规划新发乡政府驻地的道路等级划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个等级。主干路是路网的主要骨架,支持布局和功能组织结构,承担不同功能用地之间的交通集散职能,主干路是乡政府驻地各个片区用地布局的重要网络体系91、。依托原有路网结构和路面质量情况,充分考虑非机动车交通与行人交通的优先。县道 156 和新发大街为乡政府驻地主要的对外交通道路,规划道路红线分别为20 米和 16 米。次干路主要集散和分流主干路的交通,规划次干路的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 10-12米,道路断面形式为一块板。支路直接服务于乡政府驻地土地利用的交通集散,规划支路道路红线宽度 7m,道路断面形式为一块板。第九十二条 交通设施规划积极融入县域公共交通体系,规划在派出所北侧建设公路客运站,并在 156 县道政府驻地沿线以及新发大街上规划 4 处公交站点。规划在 156 县道南侧、加油站西侧建设一处社会停车场。其他各功能用地内均应按照相应指标92、配建停车场,形成点面结合、布局合理的停车服务网络。规划继续沿用现状加油站,并结合未来发展需求,结合规划商业用地进行相应布置。第六节第六节 公用设施规划公用设施规划第九十三条 给水工程27规划保留新发乡政府驻地 1 处原供水站,并根据近远期用水量的需求,适当扩大规模,满足乡政府驻地的发展需要,规划用地面积为 0.17 公顷。预测新发乡政府驻地 2035 年规划最高日需水量 296 立方米/日。乡政府驻地沿规划道路人行步道敷设供水管网。供水管网近期考虑节约投资可布置成枝状网,远期采取以环状网为主,环状网和枝状网相结合的布置形式,保证供水安全可靠性。在主次干道上敷设管径为 DN300500 的供水干93、管。第九十四条 排水工程规划排水工程采用雨、污水分流制。至规划期末乡政府驻地污水处理率达到 100%,对污水进行一级处理,达标后再排放。规划污水处理设施位于乡政府驻地北侧,用地面积为 0.12 公顷。污水处理设施位于政府驻地北侧地势较低处,周围设置 10m 宽的防护隔离带。污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 B 级标准后,将处理水排入附近水体。结合道路建设同步配套雨水管网系统,逐步建成与乡政府驻地发展相适应的雨水排除与利用系统,确保排水顺畅,不发生内涝。第九十五条 电力工程预测新发乡乡政府驻地最大电力负荷至 2035 年为 2.85 兆瓦。本区域供电线路94、由团结乡 66kV 供电所引出。沿途高压线路走廊宽度控制为 25米。第九十六条 通信工程规划保留新发乡政府驻地原邮政支局,并完善邮政服务设施与功能。远期道路上的光(电)缆采用地下敷设方式,新建道路或改建道路不允许通讯电缆架空敷设,现状道路上的通信线路应逐步改造入地。保留现状有线电视网络,并逐步电缆化。逐步实现有线电视数字转换,规划乡政府驻地数字电视普及率 2025 年达到 95%,2035 年达到 100%。乡政府驻地内传输线基本为架空敷设,在近期应逐步改为地埋敷设。有线电视地埋管道规划与电信、移动、联通等所需管道同沟埋设。第九十七条 供热工程规划乡政府驻地主要以集中供热为主,分散供热为辅。工95、业企业、政府团体采用分散供热;第九十八条 燃气工程规划在移民安置小区建设一处 0.36 公顷的燃气场站,实现乡政府驻地供气的管道化。第九十九条 环卫工程预测 2035 年新发乡乡政府驻地生活垃圾最高日产量为 1.60 吨。规划在乡政府驻地道路两侧分户设置垃圾桶,采取封闭式分类垃圾收集形式。实行集中倾倒,日产日清,密闭储存、运输,垃圾收集后由环卫公司转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最终运至区域垃圾处理中心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应超过 70米;设置废物箱沿主干路和次干路设置间隔为 100 米,支路设置间隔为 150 米左右。第七节第七节 综合防灾规划综合防灾规划28第一百条 地质灾害防治坚持“防96、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结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开展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治等工作。规划乡政府设置防灾指挥中心,以乡卫生院为基础建立救灾中心。同时乡政府组建一支具有专业救灾技能、配备特种救灾装备、经过专门培训的救灾队伍,来应对各种复杂抢险救灾任务。建立专业监测预警、群测群防和群专结合的工作体系。第一百一条 防洪排涝根据国家标准防洪标准 确定新发乡政府驻地防洪标准为 20 年一遇;根据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确定新发乡政府驻地排涝标准为 20 年一遇。对现状乡政府驻地北侧地势低洼地区进行跟踪监管,加强雨季巡护,定期堆填低洼地区,以应对暴雨导致的内涝灾害。按照“高水高排97、,低水低排,自排为主、强排为辅、有利实施”的原则建设排涝工程,根据乡政府驻地自然地形布设排涝工程设施。汛期加强对暴雨强度的观测,密切注视水情,一有险情及时组织群众逃险。内涝区接到转移信号或听到警报后,转移责任人应负责组织指挥,维护秩序和转移安全。第一百二条 抗震规划设防标准。新发乡区域范围属于度地震烈度区,各类建筑按度设防。规划乡政府作为震灾时的临时抗震指挥中心。避震疏散场地分为固定避震疏散场地和紧急避震疏散场地。固定避震疏散场地共有 3 处,紧急避震疏散场地共 1 处。避震疏散通道。原则上应使居民的疏散救护便捷安全,保证主要道路畅通无阻。规划管理中要对沿线建筑高度和建筑后退距离严格审批,以保98、证建筑物倒塌后仍能通行。紧急避震疏散场地内外的避震疏散主通道有效宽度不宜低于 4m,固定避震疏散场地内外的避震疏散主通道有效宽度不宜低于 7m。避震疏散主通道两侧的建筑应能保障疏散通道的安全畅通。次生灾害防御乡政府驻地内火灾、爆炸次生灾害主要发生源是加油站,水灾主要是城市内涝,生命线工程损坏会加重次生灾害的危害程度。对地震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来源要进行整改,加强控制,加强安全防护,对新的灾害源要加以明示,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使险情降低到最低程度。第一百三条 消防规划规划期内,在新发乡建设 1 处消防执勤点,位于乡政府院内,负责接受火警报告、人员和车辆调度、火场指挥和通讯联系等。在工业集中布置区域99、内成立企业消防队,配置消防设施。消防通道。乡政府驻地内消防通道的布局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保证消防车的通行范围及火灾扑救及时性。消防通道主要依靠乡镇道路系统,路面宽度不小于6m,当消防车通道上空有障碍物跨越道路时,路面与障碍物之间的净高不得小于 4m。严禁随处摆设摊点等行为而阻塞道路的情况发生。消防给水。消防水源主要依靠自然水体。乡政府驻地内的室外消火栓按不大于120m 的间距配置。在重点建筑物前提高消防栓密度,消火栓采用地下式,宜在道路的一侧设置,宜靠近道路交叉口。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时,宜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措施。第一百四条 防疫规划29结合现状卫生院设置卫生防疫100、站,负责新发乡日常防疫和物资储备以及灾后防疫和指挥。第八节第八节 三三线管控规划线管控规划第一百五条 道路控制线道路“红线”控制范围内经批准可以按规划建设绿化、市政公用地上、地下杆(管)线、交通管制设施,道路环卫设施;限制建设城市雕塑、霓虹灯、广告牌位;不得建设与市政公用设施无关的杆(管)线和非城市公用的配电设施、通信设施、环卫设施、交通管制设施等。新发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乡道的管控工作,并配合县直相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其他道路的红线管控规则,县直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道路红线管控工作,在本辖区内的道路红线控制范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建设永久性、临时性、非标志性等建(构)筑物。确需101、在道路红线范围内进行绿化、交通、照明、给排水和地上杆线等公共服务设施设备建设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向县相关红线管控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第一百六条 绿地控制线规划将新发乡乡政府驻地范围内公园、广场和防护绿地均划为绿地控制线。新发大街、友谊路防护绿地控制线不小于 3 米,污水处理设施防护绿地不小于 10 米。控制线范围内的用地,未经法定程序更改,不得改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控制线、服务控制线管理的义务。永久监督控制线管理、对违反控制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第一百七条 基础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控制线规划将新发乡乡政府驻地供水设施102、污水处理设施、燃气站、公路客运站,均划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控制线。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控制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因城乡发展需要调整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控制线的,应保证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的系统性和服务能力不降低。30第十章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在落实上位规划的基础上,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理念,对新发乡现状进行分析,提出整治修复的目标、任务,划定整治修复分区,合理安排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最终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第一节第一节 生态修复生态修复第一103、百八条 保护地治理现状保护地主要涉及到吉林省包拉温都省级自然保护区相关区域,新发乡乡域内需进行治理面积为 4815.90 公顷,主要分布在乡域南部,涉及村庄为永胜村、联合村。第一百九条 河流治理现状乡域内河流环境有待治理,涉及到需要治理的河流范围面积为 1149.70 公顷,主要分布在乡域南侧,涉及村庄为永胜村、联合村。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开垦和侵占的湿地全部要限期退耕还湿,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加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力度。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第一百一十条 林地修复乡域内林地修复面积为 3381.32 公顷,主要分布104、在乡域中部及北部,涉及村庄为永胜村、红旗村、新发村、六合村、德胜村、联合村。按照保护优先、分类经营的原则,通过实施环城林保护、防沙林保护、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工程,加强公益林建设和森林资源储备,推进林区生态系统修复,实现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发展。保障森林资源安全,完善预防、补救、保障三大体系,提升森林防灾减灾能力。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健全监测预警、检疫检查和服务保障体系,促进森林系统健康发展。加大重点区域森林“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推进沿途生态缓冲带建设,构建生态优良、美丽干净的交通绿色网络体系。在庇护农田的同时,全面改善公路沿线环境质量,提升绿化美化水平,构建绿色公路廊道。第一百105、一十一条 退化草场治理乡域内退化草场需整治面积为 1732.48 公顷,主要分布在六合村、德胜村、联合村。实施休养生息,恢复轻中度盐碱化草原。实行围栏封育、人工种草、草原水利、草原施肥、退耕还草等重点工程,并通过禁牧、舍饲等措施,促进草原畜牧业从传统的粗放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使草原植被演替和自然恢复。采取工程措施,治理重度“三化”草原。以改土为核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采用物理或化学技术对重度“三化”草原进行工程治理。对于沙化程度较轻的区域,建立生态恢复区,停止向牧区草原进行各种农耕活动,逐步退耕还林还草,恢复草原植被。对于没有沙化的区域,以保护为主,适度开发利用,重点发展杂粮杂豆、西瓜、花生106、马铃薯、藜麦、辣椒等特色种植业。第二节第二节 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综合整治第一百一十二条 农用地整治规划对本区域进行耕地提质改造,整治面积为 12.45 公顷。31规划通过“改、培、保、控”四个要点加强稳定耕地建设及不稳定耕地改造,提高土地产出率,促进土地有序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改”改良土壤:针对耕地土壤障碍因素,治理水土侵蚀,改良酸化、盐渍化土壤,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改进耕作方式。“培”培肥地力:通过增施有机肥,实施秸秆还田,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平衡土壤养分,通过粮豆轮作套作、固氮肥田、种植绿肥,实现用地与养地结合,持续提升土壤肥力。“保”保水保肥:通过耕作层深松耕,打破犁底107、层,加深耕作层,推广保护性耕作,改善耕地理化性状,增强耕地保水保肥能力。“控”控污修复:控施化肥农药,减少不合理投入数量,阻控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控制农膜残留。第一百一十三条 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发乡乡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计 3205.08 公顷。涉及德胜村、六合村、永胜村、联合村、红旗村。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大豆、玉米、水稻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用地质量;按照“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标准,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科学划定高标准农田示范区,优化耕地多功能布局,有效引导耕地集中连片。第一百一十四条 108、防治方向新发乡防治方向是以治沙为重点,保护湿地、草原现有植被,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加大风力侵蚀治理力度,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监督和管理。主要措施是在开展生态修复的同时,对局部流失严重地区进行重点治理;加强湿地保护和河漫滩地区的风蚀防治;加强防风固沙林和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强沙化、退化草场改良或重建,推广轮封轮牧与发展舍饲牧业;搞好预防监督工作,严格生产建设项目管理。32第十一章 规划传导与近期建设第一节第一节 规划传导规划传导第一百一十五条 村庄建设边界传导六合村(包含乡政府驻地)村庄建设边界面积 76.29 公顷、德胜村建设边界面积203.59 公顷、新发村建设边界面积 86.00 公顷、永胜村109、建设边界面积 37.90 公顷、红旗村建设边界面积 96.51 公顷、联合村建设边界面积 17.37 公顷。各村按照吉林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相关要求,承接新发乡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结合 吉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进行相应设施配置。第一百一十六条 村庄规划编制单元传导结合村庄分类布局成果,制定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单元。共计划定 4 个村庄规划编制单元。第一百一十七条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传导按照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的要求,各行政村应该配置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便民农家店、村务室、物流配送点;邻近村庄可集中设置乡村小学;同时结合村庄实际需求可以设置广场、金融电信服110、务点、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小型排污设施、村级客运站点和公交站点。第二节第二节 近期建设近期建设新发乡近期重点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产业提升类、交通设施类、风貌整治类、旅游设施类、水利设施类、环卫设施类六类。第三节第三节 实施保障实施保障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乡镇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凡是违反规划的行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建立规划监督制度、规划责任制、规划评估制度,严格规划实施监管。第一百一十八条 监督实施建立监督与管控机制,落实上位规划的战略部署及刚性管控要求,强化本规划的管控约束作用,本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基层监管力度。加强规划分区及建设地块管控措施,111、通榆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研究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做好动态评估、规划调整,经评估确需调整的应履行报批程序。第一百一十九条 公众参与推进公众参与的法制化和制度化。让公众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渠道有效地参与规划实施的决策和监督。加强对总体规划的宣传,将公众参与引入规划编制和管理的各个阶段。提高全社会对总体规划及实施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规划意识,提高维护和执行规划的自觉性,推进规划的实施。第一百二十条“一张图”管理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2020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基础,按照国家、吉林省有关规定进行基数转换,统一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一张图”,并33同步完成规划数据库建设,纳入通榆县国112、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进行质检入库统一管理,动态更新、实施监测评估预警。第一百二十一条 统筹安排建设时序根据新发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用地布局,按照规划确定的发展时序,确定新发乡发展的阶段性目标,逐步推进乡政府驻地改造和建设,强化不同阶段的总体结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衔接,保证城乡空间的有序生长。34附表附表 1乡政府驻地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结构表单位:公顷,%序号用地类型面积比例1居住用地25.1237.30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498.153商业服务业用地8.0611.974工矿用地15.7023.325仓储用地5.257.806交通运输用地4.586.807公用设113、施用地0.290.428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854.23合计67.33100.00附表 2村庄规划编制单元划分表编制方式涉及村庄名称涉及村庄数量编制规划数量不编制乡政府驻地规划范围内六合村10搬迁撤并联合村10编制单独编制红旗村44新发村永胜村德胜村合计64附表 3核心指标分解表序号名称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林地保有量畜禽养殖设施建设用地1乡政府驻地3498.132084.16122.9397.0976.601786.7437.152德胜村3547.021904.8552.76229.33203.911997.5233.863红旗村1790.66704.720114、.00104.2096.51873.2776.724联合村5664.863374.861611.9825.9218.061935.4935.505新发村1842.75730.760.0097.5786.001251.250.386永胜村3584.912435.844048.9464.5659.741669.4930.26合计19928.3311235.185836.61618.68540.829513.76213.86注:1、乡政府驻地的指标应包括驻地的村域范围。35附表 4镇村体系规划表单位:人镇村等级个数名称人口规模职能分工备注乡政府驻地1新发乡乡政府996商业贸易、农作物种植、经济作物种115、植、旅游服务中心村2六合村1842农作物种植、经济作物种植永胜村1491家禽饲养、农作物种植基层村4联合村2454家禽饲养、农作物种植德胜村1558农作物种植、经济作物种植红旗村840家禽饲养、农作物种植新发村1164农作物种植、经济作物种植注:人口规模分 500 人以下、5001000 人、10005000 人、0.51 万人、13 万人、附表 5村庄分类表单位:个村庄类型数量村庄名称备注集聚提升类3六合村新发村永胜村搬迁撤并类1联合村已安置至永胜村稳定改善类2德胜村红旗村合计6附表 6历史文化资源统计表类别名录等级规模位置文物保护单位南坨子号遗址、大坝坨子遗址省级新发乡联合村南坨子遗址县级116、新发乡联合村二龙坨子遗址县级新发乡联合村后太平东南山遗址县级新发乡新发村傅青山南坨子遗址县级新发乡德胜村未核定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李永久坨子遗址未定级新发乡联合村仓颉庙遗址未定级新发乡红旗村西新法堡西坨子遗址未定级新发乡新发村后太平遗址未定级新发乡新发村后太平北坨子窑址未定级新发乡德胜村董家窑西南岗一号遗址未定级新发乡德胜村傅青屯西北坨子一号遗址未定级新发乡德胜村傅青屯西北坨子遗址未定级新发乡德胜村董家窑西南岗遗址未定级新发乡德胜村傅青屯庙遗址未定级新发乡德胜村注:各级政府所公布的历史文化遗产名录。包括: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传统村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117、建筑、不可移动文物、优秀近现代建筑;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等。附表 7乡镇域生态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表单位:公顷序号工程名称工程类型重点任务实施区域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指标建设时序1保护地与河流治理水域湿地修复-永胜村、联合村5965.60保护地治理 4815.90公顷,河流治理1149.70 公2022-2025年2林地修复与退化草场治理森林草原修复-永胜村、红旗村、新发村、六合村、德胜村、联合村5113.80林地修复3381.32 公顷,退化草场治理1732.48 公顷2022-2025年3农用地整治农用地整治-德胜村21.45-2022-2025年36附表 8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单位:万118、元、公顷序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用地规模(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所在地区1产业提升类吉林通榆新发C风电场工程项目新建2021-2025年0.190.00新发乡德胜村2牧业小区与经济棚膜项目新建2021-2025年375.150.00六合村、德胜村、永胜村、红旗村、联合村3交通设施类道路整治提升项目扩建2021-2025年3.110.82六合村4风貌整治类新建广场项目新建2021-2025年0.420.00六合村5旅游设施类新建博物馆项目新建2021-2025年0.550.55六合村6水利设施类新建湿地公园项目扩建2021-2025年4.940.00六合村7环保设施类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19、新建2021-2025年0.120.12六合村通榆县新发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通榆县新发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图图件件目录1、区位分析图2、乡域国土空间现状图3、乡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图4、乡域居民点体系布局规划图5、乡域产业布局规划图6、乡域交通与基础设施规划图7、乡域历史文化保护与景观风貌规划图8、乡域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规划图9、乡域近期建设规划图10、乡政府驻地国土空间现状图11、乡政府驻地用地布局规划图12、乡政府驻地道路交通规划图13、乡政府驻地配套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图14、乡政府驻地给水工程规划图15、乡政府驻地雨污工程规划图16、乡政府驻地电力通信工程规划图17、乡政府驻地供热燃气工程规划图18、乡政府驻地防灾减灾规划图19、乡政府驻地空间形态与风貌控制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