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村庄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导则(试行)(25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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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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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贵州省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村庄规划设计方案 编制导则(试行)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二一年七月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的“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2016 号)、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组通202124号)文件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目标,坚持党建引领、示范带动,全面指导和推进全省红色美丽村庄规划设计方案编制,特制2、定本导则。I 目录 第一章 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适用范围.-1-1.3 规划期限.-1-1.4 编制范围.-1-1.5 编制层级.-2-1.6 编制原则.-2-第二章 编制要求.-4-2.1 工作流程.-4-2.2 工作底图.-5-第三章 规划方案内容.-6-3.1 目标定位.-6-3.2 区域红色主题专项规划.-6-3.3 村域国土空间用地布局与重点区域管控.-7-3.4 村域红色文化遗产、历史与传统遗产保护利用体系.-7-3.5 红色展示与教育体系.-7-3.6 产业空间引导.-8-3.7 基础设施布局.-8-3.8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9-3.9 农房建设与宜居环3、境提升.-10-3.10 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11-3.11 乡村治理与基层组织建设.-11-3.12 主体村寨与重要单元实施方案设计.-11-3.13 近期实施保障.-12-第四章 设计方案要点引导.-13-4.1 红色遗存与传统建筑保护利用引导.-13-4.2 建筑与空间设计引导.-13-4.3 乡土环境设计引导.-15-4.4 生态基础设施设计引导.-16-4.5 田园基础设施引导.-17-4.6 设计管控要求.-17-第五章 成果表达.-18-5.1 村民版成果要求.-18-5.2 报批版成果要求.-18-5.3 研究版成果要求.-19-第六章 附则.-20-1-第一章 总则 1.14、 编制目的 红色美丽村庄建设是实施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村庄规划重要类型,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印发 关于开展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2016 号)、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组通202124 号)文件要求,为实施全省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指导试点村庄规划设计方案编制,规范工作方法、工作重点和规划设计内容,更好地体现红色美丽村庄建设重要内涵,按照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及“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要求,制定本导则。1.2 适用范围 1.2.1 本导则适用于贵州省红色美丽村庄规划设计方案5、编制。1.2.2 红色美丽村庄主体村寨与集镇重叠的,相关规划设计方案同时遵照集镇规划相关规范和要求,结合本导则进行编制。1.3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原则上与上位国土空间规划一致,近期规划内容完成时限为两年。1.4 编制范围 1.4.1 以相对完整的红色遗产分布与相关历史空间为红色主题专项规划范围,根据实际包括但不限于村域范围,可以以单项特定空间跨多个行政村局部范围。-2-1.4.2 以行政村村域全部国土空间为统筹规划范围。1.4.3 以红色遗产相对集中、有利于开展示范建设的自然村寨(以下称“主体村寨”)及相关重要节点单元为详细规划与实施方案设计范围。1.5 编制层级 根据试点村庄特性,构建“区域6、红色主题专项规划+村域统筹规划+主体村寨与重点单元设计方案”三层级编制方法。1.5.1 区域红色主题专项规划:根据本区域相对完整的红色遗产分布与相关历史空间,编制以红色遗产保护和红色教育为主题的概念性专项规划。1.5.2 村域统筹规划:进行乡村调查,深入分析乡村资源与发展潜力,准确研判村庄的问题与挑战,明确村庄定位与发展目标、发展模式,衔接上位国土空间规划,落实三线划定与分区管控要求,提出产业规划要点,对全域空间要素进行统筹安排,明确村域生态保护、产业配套、公共设施、文化保护、基础设施、农村住房等用地布局,重点统筹红色遗产与历史文化体系、村庄特色风貌与文化塑造等内容。提出乡村治理与社区发展内容7、,突出组织振兴推动乡村振兴。1.5.3 主体村寨与重点单元设计方案:针对主体村寨及重要节点单元,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实施方案设计,包括红色遗产与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红色教育与体验设施的具体设计方案。1.6 编制原则 1.6.1 党建引领,示范先行 彰显红色主题,突出以组织振兴推动乡村振兴,红色引领,建立模式,做好示范。-3-强化乡村治理,包括村级党组织建设、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村民自治组织建设等重要内容。1.6.2 多规合一,统筹布局 对接上位规划,落实“多规合一”,统筹村庄各类空间和设施布局,协调安排村庄要素,强化产业规划布局,统筹兼顾,留有余地。1.6.3 突出重点,精细设计 围绕红色美丽村庄8、重点建设方向,聚焦红色遗产、公共空间、教育设施、农房提升、宜居环境、文化风貌等核心内容,精细完成重点设计方案。1.6.4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保护乡村自然生态本底、尊重乡村原有景观格局,强化乡土本色。1.6.5 村民主体,乡村本位 建立村民深度参与机制,以村民为主体,乡村自治为目标,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从产业、文化、社区发展到村容村貌,渐进推动乡村本色的发展之路。1.6.6 突出特色、体现多元 把握村庄地域特色、民俗风情、历史脉络和文化传承,因地制宜、渐进更新,保护乡村形态、乡村文化和乡村风貌的多样性、差异性。-4-第二章 编制要求 2.1工作流程 9、2.1.1 组织领导。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由省级统筹、部门联动、市县主责、乡镇实施,建立专业团队编制、驻村规划师指导、村民参与的规划编制工作机制,保障编制经费。2.1.2 挖掘史实。协同相关机构进行深度的红色史实调研、红色故事挖掘和红色精神内涵提炼。2.1.3 驻村调研。规划编制单位必须进行全面深入的乡村调查及群众动员,通过资料解读、田野调查、驻村工作等方式,全面掌握乡村状况,充分了解村民意愿,形成准确的综合研判。2.1.4 规划编制。在深度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吸纳地方政府及各方意见,系统整理村民意愿作为规划基础,维护村民核心利益,以共同研究的方式制定规划设计方案。以红色主题10、为核心,充分融合村庄规划的要求,结合村庄类型、地域特征、资源禀赋和社会经济发展条件等,与产业规划衔接,形成完整的规划设计方案成果。编制过程中应多次与村民讨论,成果应交予村民大会审议,保障规划设计质量。2.1.5 成果审批。经市州审核、省级专家备案把关后,由县级主管部门按程序报批实施。规划最终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进行管理。2.1.6 规划实施。进入规划实施阶段后,要建立以村民为主体的村民参与、驻村规划师和乡村营造师全程指导的营建机制,包括村民监督机制,延续到运营维护阶段,成为乡村治理、村民自治实践,形成长效持续机制。-5-2.2 工作底图 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国土空间调查11、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要求细化现状调查,统一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和 1985 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从而实现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有条件的村庄可采用 1:500-1:2000 地形图作为工作底图。-6-第三章 规划方案内容 红色美丽村庄规划设计方案应紧扣红色主线,突出红色文化传承、赓续红色基因,坚持党建引领,全面统筹自然生态、田园空间、村寨格局及各项建设,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和程序导向“四个导向”,落实“多规合一”要求,坚守集约节约、精细化高质量发展原则,强调具体设计方案落地,重点包含以下十三个方面的内容和要求。3.1 目标定位 以红色文12、化特色结合乡村振兴规划划分乡村类型,合理确定村庄的产业、文化、生态、组织及人才振兴目标。基于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和人口发展引导,以前瞻性发展为引领,研究确定村庄发展目标战略和愿景定位,合理预测村庄人口和用地规模,科学确定村庄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塑造以乡村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党建引领、红色传承塑造村民主体的自治能力和精神,树立多样性、示范性乡村振兴发展类型。3.2 区域红色主题专项规划 根据本区域相对完整的红色遗产分布与相关历史空间,深入挖掘红色资源,编制以红色遗产及相关历史遗产保护、红色教育展示体验为主题的概念性专项规划。特别强调红色史实确定的准确性与权威性、红色遗产的真实性保13、护与展现,结合红色故事挖掘,形成具有历史真实性和体验深度的红色教育体系。-7-3.3 村域国土空间用地布局与重点区域管控 统筹生态、农业和建设空间发展格局,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底线管控要求,划定村庄建设开发边界,优化调整全域用地布局,明确生态、农业、农村住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发展等村庄各类用地布局,针对不同用途分区的主导功能,制定相应用途管制要求。已有专项规划成果的要充分吸纳,同时应将生态保护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具体内容纳入本规划。3.4 村域红色文化遗产、历史与传统遗产保护利用体系 全面深入挖掘村域红色文化遗产,结合村庄历史文化与14、传统文化,形成村庄文化保护传承与展示体系。划定村庄红色文化、历史文化的承载空间保护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和控制引导原则。列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遗产,严格执行相关规划保护要求。突出贵州多民族文化特色,深入挖掘乡村历史文化传承和乡土文化脉络。注重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地域文化和农耕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划定并落实需要进行保护的各类历史文化保护线,提出历史文化景观整体保护措施,明确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建筑、历史环境要素、地质遗迹、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保护对象名录和保护措施。加强各类建筑风貌规划引导,切实保护好村庄的选址要素、传统格局、自然生态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提出村庄总体风貌管控要求。3.5 红色15、展示与教育体系 以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充分融合的红色展示与教育体系为目标,充分结合红色遗存和村庄既有历史空间、传统空间和公共空间,开展红色展示、红色教育等,打造红色课程与体验活动,根据具体条件,进一步延伸到红色乡村旅游,突出红色阵地等核心空-8-间,成为体现红色主题的形象标志。3.6 产业空间引导 充分结合相关产业规划,立足村庄资源优势和特色产业现状等产业发展基础,明确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特色种养、红色教育、乡村旅游、特色加工等),提出产业发展目标,构建符合村庄自身发展的特色产业体系,进行产业空间布局及相关设施规划,明确重点建设任务,进行投资效益分析。合理安排乡村特色产业用地布局,明确产业用16、地规模、强度等要求,确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模和位置,保障产业落地空间和配套设施用地。应注意利用村庄的闲置资产,为产业创新发展提供空间。规划可预留不大于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对一时难以明确具体用途的建设用地,可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作为“留白用地”,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时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数据库。3.7 基础设施布局 在县域、乡(镇)域范围内统筹考虑设施共建共享和发展布局,查缺补漏,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的基础设施体系。3.7.1 道路系统 乡村道路体系:因地制宜制定规划方案,细17、化路网布局,明确各类道路等级、走向和用地安排。综合考虑农村实际需要,重点考虑与过境公路衔接的进村道路规划,充分结合公共广场、路边等地,因地制宜规划布局乡村公交站点和停车场地,研究解决农用-9-车辆交通、停放方式。绿道步道体系:建立多样化乡村绿道、步道体系,充分挖掘红色历史要素、自然生态要素,结合红色体验、自然认知、农耕体验、户外活动等,构建包括长征道等绿道、步道体系;同时因地制宜,运用乡土材料、优化串户步道、入户步道等。3.7.2 环卫设施 根据实际情况,查缺补漏,按需设置垃圾收集池等处理设施,实行乡村特色的垃圾分类收集,统一转运处理;建立相关运行管理机制,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化管理。3.7.318、 其它公用设施 以安全、经济、方便使用为原则,明确给水、排水、供电、通信、能源等公用设施布局、规模和建设要求。对闲置、不达标的公用设施,结合实际情况,通过激活运行等方式有效利用。3.8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按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和乡村发展理念,结合村庄居民点布局以及村民实际需求,梳理村庄缺少及配置不达标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确定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内容和建设要求,明确各类设施的规模、布局、标准等。强调乡村公共空间再造,根据实际需要,整合已有公共服务设施,强化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交往空间,作为推动乡村现代化建设的主要手段之一。3.8.1 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各类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规范要求的农19、村便民服务中心、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室等行政管理、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和商业设施等,根据村庄规模和发展方向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村庄闲置空房、闲置可建设用地等,延伸建设村史馆、乡村礼堂、社区食堂、儿童之家、红色书屋、电商平台、-10-特产窗口、休闲空间、景观设施等。3.8.2 红色及扩展教育设施。充分利用红色遗产、历史空间和公共空间建设红色教育空间,根据村庄现状情况,合理扩展配置教育设施,如非遗传承学校(教室)、户外活动基地等,开展党性教育、青少年红色文化教育和历史教育、自然教育、户外活动、运动拓展等活动。3.8.3 公共空间体系。保护传统公共空间,结合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村级公共20、空间,包含活动场坝、公共花园、健身场地等,同时利用串户路串联村庄内部的微型公共空间,形成村庄公共空间体系。3.9 农房建设与宜居环境提升 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合理确定村庄宅基地规模和范围,新增宅基地原则上在规划确定的村庄建设边界内相对集中布局。充分考虑当地建筑文化特色和居民生活习惯,从以下三方面因地制宜提出管控要求。3.9.1 使用中的老旧农房。针对现状使用中老旧住宅,制定内外兼顾的改善策略,确保室内功能划分合理、满足现代生活需求,净化居住环境、改善环境卫生,针对厨房、厕所、圈舍、用电、通风等五方面提出改厨、改厕、改圈、改电、通风采光改造工程要求,倡导适宜的现代材料、现代工艺应用,提升室21、内空间卫生与功能,维护和塑造良好的农房外部风貌。3.9.2 闲置住宅与闲置用地。充分挖掘并有效利用村内现有闲置建筑、闲置用地及破损严重的建筑等,通过活化利用与空间再造,形成乡村特色文化空间或其它功能空间;探索存量空间资产转用于村庄居住空间增量需求新途径。3.9.3 新村建设。针对必要的新村建设,因地制宜,形成组团空间或微型邻里空间。-11-应从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等方面研究村庄文化特色并融入设计,探索适宜的新材料新技术应用,适应和引导生活方式的发展,注重地域风貌与现代功能的有机结合,保持地域农房建筑风貌一致,推进建设功能现代、风貌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农房。3.10 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 综合分析村22、域内地质灾害、洪涝、消防等隐患,落实并划定灾害影响范围和安全防护范围,提出村庄综合防灾减灾的目标以及预防和应对各类灾害危害的措施。3.11 乡村治理与基层组织建设 3.11.1 规划应充分考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自觉性和主体性,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形成以村民为主体、集体化乡村建设为路径的乡村治理体系。3.11.2 充分利用数字化平台,建设数字化乡村。3.12 主体村寨与重要单元实施方案设计 对主体村寨与重要单元作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的总图设计、风貌设计,并对实施项目作进一步的初步方案设计,维护村庄固有肌理与格局,保护传统风貌,充分利用已有空间、闲置空房与闲置空地,以微更新方式23、充实村庄,激发活力,强化公共空间的活力与凝聚力,维护村民自有空间的私密性、自主性。尊重现状及村民意愿,针对非传统建筑的风貌现实,探索新的思路与方法。特别强调对红色空间的高品质设计,结合历史遗产与文化脉络,坚决防止以简单肤浅的“红色”表现,违反村庄应有历史风貌与文化特色,坚决防止“一刀切”的统一模式,保护村庄地域差异特征与文化个性。防止大拆大建,坚守集约节约、精细营造原则。-12-3.13 近期实施保障 要充分考虑人口流向、设施共享、分联结合等情况,综合考虑人力、财力、村民需求和实施可操作性,明确规划时序和重点项目,从红色遗产与历史保护、红色教育、产业发展、生态修复、文化保护、乡土景观、设施配套24、农房建设、环境整治等方面建立规划项目库,依据有关标准和项目规模进行资金预算,明确项目名称、空间位置、建设规模、投资额度、建设主体、建设方式、实施时序等,提出土地整治、宅基地管理、村庄保护等相关实施保障措施。-13-第四章 设计方案要点引导 4.1 红色遗存与传统建筑保护利用引导 全面梳理挖掘红色史实,总结提炼红色故事背后的深刻影响和精神文化,利用真实性历史空间讲好红色故事,文物按照相关法规与措施严格进行保护,同时充分利用为红色教育重要空间。对历史建筑或具有相似价值的老建筑、传统建筑进行重点保护利用,对损坏或严重损坏的参照文物保护相关措施进行抢救性修复,充分改善利用室内空间,特别强调利用为乡村25、文化公共活动等功能性设施,避免过多的静态展陈。以真实性原则保护遗址遗迹等历史环境要素,与乡土环境充分融合。塑造以红色阵地等为代表的标志性红色空间,作为红色美丽村庄的形象标识。负面清单:仿古作假,伪造古建筑。不经过严谨的史实调研、权威确认,轻率表现复原历史场景;肤浅表面地营造红色氛围;不尊重历史空间、遗址遗迹的真实性,违背乡土田野特征作低水平的人工景观打造。4.2 建筑与空间设计引导 4.2.1 公共空间与公共服务设施。符合村民意愿和乡村现代化发展方向,结合地域生态理念,包括零排放、绿色建筑理念,充分利用已有建筑或传统建筑,新建公共服务设施要按照当地风貌进行建造,提升乡村整体风貌。4.2.2 农26、房提升改造。根据居住建筑功能需求,结合传统地域特征,采用内外兼顾、有机整体的提升改造方式,鼓励对室内空间进行重新划分,生活空间舒适合理,尊重村民文化习惯,清洁卫生,满足现代生活需求。-14-清理整治“四拆”:拆除屋顶蓝皮瓦、彩钢棚等影响建筑风貌、存在安全隐患的私搭乱建构筑物;拆除使用不便、卫生环境差的室外简易厕所;拆除影响群众生命安全、风貌较差的遗弃危房或荒废危房;依法拆除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农房。一分三净五改:一分是指室内功能合理划分。针对农村房屋大通间、功能混杂、环境杂乱、私密性不足等现象,对农房室内空间进行功能划分,满足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实现生活流线组织合理。三净是指室内地面、墙面、顶27、面干净。针对农房起灰扬土,环境卫生较差;反光不足,居住光环境较差;质感粗糙,居住体验较差等现象,提出“三净”工程。实现室内平整干净、清新明亮。五改是指改厨、改厕、改圈、改电、通风采光改造。针对厨房布局不合理、设施不全、烟气排放条件差;室外简易户厕使用不便、影响风貌、空间狭小、无法满足淋浴等需求,粪污收集处理不规范,卫生条件较差;圈舍畜禽与人生活空间、流线发生交叉;室内电线乱搭,裸露铺设;电线型号小,接头不规范;插座、电器使用不规范;火灾、触电隐患大;室内通风采光不足,存在黑房间,窗户小,室内阴暗等现象,提出“五改”工程,提升室内设施短板。负面清单:大拆大建。贪大求洋、不切实际;片面迎合旅游,脱28、离乡村本色。民居风貌与地域文化传统格格不入,或无理由的外来文化杂入。铺张浪费,华而不实。4.2.3 风貌引导 在村庄规划确定的村庄整体风貌基础上,强化工程设计对乡村风貌的指导和约束,明确村庄各类建筑设计在形体、色彩、体量、高度和空间环境等方面的风貌管控要求,对于乡村公共建筑、标志性建筑,其建筑形式与色彩应与村庄整体风貌协调。农村村民住宅和附属设施建设风貌应符合地域特征、民族特色、文化特点,总结提炼代表本地传统风貌的建筑元素,确定建筑外观的风格和基调,对房屋的风格、色彩、高度、层数等进行引导,确保与村容村貌、自然环境相协调。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民族村寨的-15-建筑风貌应符合相关保护规划风貌29、管控要求。要因地制宜,重视对传统民俗文化的继承和利用,尽可能传承传统工艺,运用乡土材料,使用乡村工匠,保持乡土味道,体现乡土特色。充分考虑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习惯的要求,注重有机更新和渐进改造,建筑材料和建筑形式要反映本土特性,实现传统建筑元素与现代建造方式的融合。村民住宅改造要因地制宜,新老结合,注重传统风貌和现代功能复合。鼓励倡导参照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农房建设通用图集结合村庄文化风貌和村民生活需求进行建设。4.3乡土环境设计引导 充分尊重既有乡土环境,采用乡土生态理念与技术进行乡土环境营造。村寨内部划分“两级、五类”空间:“两级”空间分为农户私有空间和村庄公共空间,“五类”空间30、分为生活性空间、生产性空间、公共性交通性空间、公共活动性空间和公共复合性空间。私有空间包含生活性空间和生产性空间,生活性空间是指清理和利用农户自家宅前屋后的闲置空地,打造符合农民需要与利用要求的小花园、果园、菜圃等整洁美好的私有小庭院。生产性空间是指在私有小庭院内有秩序的摆放堆放工具、农具、木柴等,做到环境清洁、井然有序且空间集约。提升现有的村庄公共空间,充分利用村集体闲置用地,打造满足村民文化活动、邻里交往的休闲或活动空间,同时提升村寨内的道路、巷道、旅游步道的线性空间打造,形成村庄交通性、活动性和复合性的公共空间体系。三园、点绿、篱墙、前后树的乡土环境空间:因地制宜建设菜园、果园、花园,设31、置休闲、晾场、储藏、堆放、畜禽栅圈,避免城市化园林景观;丰富村庄色彩,掩映施-16-工粗糙、线条单一等缺点。要留住乡土味道,实现四季蔬菜满园,瓜果飘香,突出乡村风貌特色,打造幸福美好的自然生活空间。“篱墙”是指花篱(绿)篱和景墙,进行公私空间划分。“点绿”是避免不必要的硬化,尽量见缝插针地让硬地之间处处有方寸之地的乡野绿色。“前后树”是结合村民意愿在房前屋后栽种果树、花树和景观树等。田园景观设计:充分考虑村庄与自然的有机融合,按照“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原则,保护乡村既有的乡土田园景观,运用乡土手法营造村中环境,保护乡土记忆,运用乡土植物呈现乡土意境,可对村庄沟渠水塘、院门山墙、庭32、院广场、驳岸桥涵、石阶铺地等提出保护性整治设计方案,对村庄山水田园环境、公共活动空间、主要街巷等重要节点进行景观保护与提升营造。负面清单:违反乡土本色,城市化景观设计手法,外来造型、材料的生硬杂入,过度硬化挤占绿色;追求设计感,违反村庄自在生成的乡土景观之美,“垒大户”、“造盆景”,生造意境。4.4 生态基础设施设计引导 包括村庄村域的河塘溪流防洪设施,边坡安全处理设施,生态修复设施,动物迁徙廊道、自然教育认知空间等生态基础设施,必须从功能到形式确保其生态特性与生态面貌。负面清单:河溪防洪沟渠化、生态修复人工景观化。相关设施用人造材料仿自然材料。-17-4.5 田园基础设施引导 包括农田基础设33、施、经果园经果林基础设施、山林林下种植基地基础设施、灌溉交通设施、农机农具使用维护设施、棚畜舍、大棚等种养殖生产设施等,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因地制宜,集约建设,重维护运营。负面清单:建设不合标准,做门面走形式,只建设不管维护,短命烂尾。4.6 设计管控要求 数字化设计。建议有条件的村庄采用 VIM(village Information Modeling)方式建立村庄信息模型,开展数字化设计。充分利用可视化、仿真性、交互式、一体化等形式,与村民进行高效沟通,提高设计效率和建设管理精准度。全过程跟踪。驻村规划师、乡村营造师全程跟踪建设过程,保障规划设计方案落地实施,对材料施工工艺进行现34、场指导,确保建设不走样;与村民做好沟通,涉及规划设计方案重要内容调整的首先需经驻村规划师同意,再按程序调整。-18-第五章 成果表达 规划设计方案成果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实施。鼓励以前图后则、图文并茂等形式,形成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规划成果。根据不同规划类型,形成不同的规划成果。5.1 村民版成果要求“村民版”成果要进一步简化,用村民看得懂、能理解的文字、图表来表达规划核心内容,形成“一图一表一则”,即村庄规划设计方案图、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和村庄管制规则的简化形式,向村民讲解和征求意见。5.2 报批版成果要求“报批版成果由文本、管制规则、图件、附表和数据库组成,完整表达相应的内容,用于部35、门审查、政府审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进行管控。5.2.1 规划文本。规划文本应符合本导则要求,内容言简意赅。5.2.2 管制规则。包括村庄各类国土空间管制要求、农房建设管理、村容村貌提升、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治理措施等内容。管制规则的重点是对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建设空间、红色遗产空间、历史文化传承和保护空间等空间提出管控要求和措施。如实反映村庄规划中关于各类空间及其管制要求、约束性指标、村庄风貌、产业引导等内容。5.2.3 图件。必备图件至少包括区域红色空间布局图、村域综合现状图、村域综合规划图、村庄居民点建设规划图、村庄规划设计方案图、风貌引导图、红色主题规划图。可结合村庄规划管理实际36、需要和编制内容深度,适当增加相关可选图件,并注重加强图-19-纸美化表达,突出规划管控内容。5.2.4 附表。包括规划指标表、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表、近期实施重点项目表。5.2.5 数据库。有关内容应符合本导则附录要求,应以红色遗产与红色基因资料作为基础编制红色文化档案。5.3 研究版成果要求 鼓励围绕规划作探索性深度研究,形成支撑规划的研究成果,内容与形式自定。-20-第六章 附则 6.1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6.2 本导则在指导红色美丽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未涉及到的内容参照 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执行。6.3.编制依据 6.3.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37、次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4)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5)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6)土地复垦条例(7)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6.3.2 标准规范(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2)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3)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分类(5)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2018 年试行)(6)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GB/T 50357-2018)(7)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CECS 354:2013)-21-6.3.3 部门规章及相关政策文件(1)38、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2016 号)(2)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 1 月)(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 年 1 月 3 日)(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 号)(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6)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 号(7)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39、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 号)(8)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 202057 号)(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10)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 号)(11)自然资源部 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 2019194 号)-22-(12)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关于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合适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空间规划函40、2021121号)(13)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组通202124 号)(14)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红色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实施方案编制要点、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任务清单 的通知(2021年 3 月 15 日)(15)贵州省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村庄规划加强农民建房和宅基地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意见(黔府发201724 号)(16)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建规2012195 号)(17)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2021 年 3 月)(18)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加强过渡期村庄规划管理的意见(黔自然资函2021314 号)(19)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2021 年)(20)贵州省村庄风貌指引指南(试行)(201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