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中心、商场商铺装修施工要求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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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Le****97
编号:632799
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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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物中心、商场商铺装修施工要求细则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购物中心、商场商铺装修施工要求细则1.由管理公司认可施工单位工作程序须知1.1租户对于大楼消防设施、空调系统、结构上的任何变动都需得到管理公司的同意; 消防报警系统及消火栓任何改动必须由管理公司指定之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如需由公共区域接驳至承租区域内的工程,需由管理公司指定施工单位安排负责施工,相关费用由租户承担。1.2 经管理公司工程部批核有关施工图纸后,租户可自行联络管理公司指定的施工单位,进行报价,并与其签订施工合同。1.3 施工单位只可按照已经2、通过管理公司工程部批核的图纸报价及施工。2.租户自行安排施工须知2.1 租户的装修工程必须事先得到管理公司的同意,完工状态需达到管理公司满意。2.2 租户的施工需要严格按照管理公司批准的图纸和规格进行。2.3 租户的承包商需遵守管理公司提出的各种限制,具体如下:l 装修材料的采用l 装修材料和设备的存放l 装修材料的运输时间和地点l 施工期和施工协调l 临时供电、供水和洗手间的使用l 施工计划l 清理时间和地点l 停车2.4关于以上工作的安排,请参见本手册部分内容,亦可在施工前与管理公司协商。所有动火工程必须事先得到管理公司的许可,施工单位应向管理公司安全保卫部申请办理“动火证”后方可施工。23、.5管理公司可要求租户用围板把施工现场和承租区域围起来,所有施工、工具、材料的存放必须在围板后面进行。公共区域范围的地面、墙面、天花板都需得到合理的保护和遮掩。2.6施工单位搭建围板前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管理公司,以便交接公共区域场地;待完工后拆除围板时,亦需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管理公司,以便验收上述场地。租户工作范围:作为租户工作的一部分,租户在开业前应完成承租区域内的一切装修工作(包括电、机械、管道和其他设备的安装,以及其他装修)。2.7大型货物的运输只可以使用指定的装卸货区及通道。如运输人员需要把货物运离本广场,必须向有关租户或管理公司领取物品通行证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否则保安人员有权阻止4、有关货物的运离。2.8任何超长、超重材料及物品禁止使用电梯。任何装修材料禁止使用客梯和电动扶梯。3.施工时间l 正常施工时间:_;l 国家法定节、假日内,暂停装修施工;l 租户只可在承租区域内施工。除非得到管理公司事先同意,否则,租户不得利用主通道运输材料和清运装修垃圾。如需要超时工作,需提前24小时向管理公司提出申请。4.规章制度4.1 租户或其承包商需经管理公司为每个人申请办施工人员出入证,每个出入证需要一定的押金。工程结束时,租户或其施工方可凭完好出入证到管理公司办理退出入证押金手续。详情请参阅附件五的收费标准。l 租户及其雇员、承包商以及承包商的工人,凡是所有代表租户利益的一方需遵守如5、下要求:l 任何时候都需随身携带施工人员出入证。l 需按照管理公司人员指示和指定的路线进入租赁房屋。如上违反述规定,管理公司有权禁止其进入。l 只可于非营业时间内使用胶轮手推车运输货物。l 4.2 店铺施工人员禁止有以下行为:l 使用客梯l 进入大堂和屋顶,在公共区域或楼梯间内游玩、休息。l 在大楼内严禁吸烟、赌博、随地吐痰、喝酒。l 工人在大楼内不许赤足和衣衫不整,不许在大楼内过夜、吃饭,除非得到管理公司的批准和要求,工人才能进行彻夜工作。l 不许在装修内开启空调和风机盘管,所有这些设备需加以覆盖以免招致灰尘侵入。4.3 不许在屋顶安装天线。在承租区域的外墙安装防盗警示器需得到管理公司事先同6、意。4.4 租户不得对暴露于建筑物地面、立柱、墙壁、屋顶的水管、套管、输送管进行钻孔或切割。不得在外墙、内部承重隔断或隔板上设置出口、悬挂标识、设置店面或进行改建。4.5 运送体积大的材料、设备、工具需向管理公司报告,以便协助安排。4.6 根据租赁条款,租户(包括其雇员、承包商和工人)在装修工程中对承租区域造成的任何损失,需由租户及时修复和赔偿。4.7 租户承包商不能违反有关政府机构制定的施工安全法规。5 .操作规章l 租户需确保二次装修工程中所有设计和安装工程严格遵守本地法规和条例。l 租户需根据本地法律和条例自行取得所有必须的批准文件,费用自付,并呈送管理公司一份复印件。6.电力系统 租户7、必须严格保护应急照明系统。任何接驳及电器安装均需符合广场建筑示意图及装修的所有要求。所有安装工程自始至终都须遵守现行的电力及市政法规(适用最高标准)。7.消防系统l 任何消防报警系统的增减、位置的改变均需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施工单位按租户的设计(经过消防部门审批合格)进行施工,费用由租户自行承担。l 包括便携式灭火器在内的其他消防设备及现有消防设备数量上的短缺及型号、位置、规格、承重墙的升级将由当地消防、建筑部门决定后配备。l 租户需明确承重墙不得用作装配设备或悬挂展览设备。l 对于在店铺范围内设置有防火卷帘的店铺,租户不可以在防火卷帘的下放摆放任何物品,也不可以对防火卷帘的轨道进行任何装饰盒改造8、,以确保该防火卷帘在火灾发生时可以自由落下和升起。8.排风和排异味l 异味气体应设法排除,避免溢出公共区域或其它承租区域,或排入鲜风管道。如有自设的排风系统,需安装活性过滤装置,由租户自行维护。l 如租户自行安装排风扇,其功率不得超过空气处理设备的功率。空气处理设备须满 足租户的需求。l 空气处理设备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从商场抽取新风或向广场排放废气。l 不得存放有异味的物品。9.餐饮区域l 管理公司可为租户提供天然气接驳点,所有接驳工作需遵守相关法规,费用由租户自行承担。l 管理公司批准的位于餐饮区域和地上、地下的店铺,其朝向商场的店面需按管理公司指定的级别装修,费用租户承担。10.店面及标识管9、理公司可要求整个商场店铺装设统一规格的标识,租户可自行制作和安装但必须获得管理公司的批准。11.施工监理l 租户需为管理公司人员提供进入承租区域的足够通道,以便其指导、检查和更正租户的作业及完成其它所有与广场施工有关的施工。l 管理公司有权或授权其公用设施部门安装公共设施和设备。l 管理公司可在任何时间内进入承租区域进行检查、维护和修理。12.最后验收l 租户在进入承租区域开展经营活动以前,需经消防部门现场验收并合格。l 管理公司有权要求租户拆除其承租区域内不符合要求的所有设备、装修、物料及设备。l 租户在封堵隐蔽工程前2天上报管理公司安排工程相关人员进行隐蔽工程的验收,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10、施工。租户或施工单位在施工工程完毕后,由租户按照与装修单位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装修单位应向租户出具室内装饰装修相应项目的质量保修书。l 经租户验收合格后,由租户通知管理公司对租户提出的装饰装修项目进行现场核实验收。管理公司对装饰装修项目进行核实验收,仅限于核实实际完成的装饰装修项目与备案内容的一致性,并非代表租户进行装饰装修质量的验收,故不承担相应的责任。租户核验后,若租户无违约行为,管理公司对装修验收签核意见,租户凭收据与装修竣工验收表在_个工作日后向管理公司退领装修项目履约保证金(不计息);13.装修垃圾的清理l 装修期间租户需保持其承租区域的清洁有序,须清除所有多余的物料、垃圾及纸箱。l 租户需确保其供应商、承包商、及施工人员不得在承租区域或附近公共区域堆放垃圾及废品,更不得以任何借口将施工垃圾和设备放置于公共区域。l 租户需每天进行清理,否则,管理公司有权立即进行清理,费用由租户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