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设计发包合同(11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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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618186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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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编号:项目项目 工程设计发包合同工程设计发包合同 发发 包包 人人:设设 计计 人人:签订时间:签订时间:1/9 发包人:发包人:设计人: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任务,双方遵循平等、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本合同签订依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设部 2008年版)等。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第二条 设计依据设计依据 1、发包人2、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第三条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1、合同书 2、中标函(文件)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4、投标书 5、其他合同文件:第四条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 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建筑规模:4、设计证书等级:5、设计阶段:2/9 6、投资控制: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工程总造价不超过3、 万元。在发包人无重大变更要求的情况下不得超过限额,同时工程造价按照 市现行相关定价、计价要求及相关定额政策性文件。7、设计内容:本次设计委托范围和内容为:第五条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1 工程立项批文 2 规划意见书 3 用地地形图(含电子版)4 设计任务书 5 地质勘察报告 6 用地周边市政条件 第六条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序号 设计成果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地点 提交期限 一 方案阶段 1 设计方案文本(包4、含图纸、设计说明、投资估算)2 彩色效果图展板 3 方案电子文本(含图纸、设计说明、投资估算)二 初步设计阶段 1 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 3/9 2 工程概算书 3 建筑节能计算书(如果报建需要提供)4 初步设计文件电子版 序号 设计成果及文件名称 份数 三三 施工图设计 1 全套施工图(提供电子版图纸刻盘两套)2 设计计算书 3 节能计算书 4 以上资料的电子文件 注:1、设计须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设部 2008 版)执行。2、所有设计成果、文件资料的电子文件应为 DWG、JPG、DOC、XLS、SKP 等格式。3、设计人的设计成果版权归发包人所有。4、以上各阶段成果提交期限内的5、设计时间均包含三天以内的中间成果的讨论、修改所需的时间。5、各设计阶段成果报设计管理职能部门、机构审查,设计人根据审查意见对设计成果进行修改,设计修改时间一般不超过 天。6、设计人提交设计图纸后,发包人应尽快与市建委指定的负责施工图审查的机构签订施工图审查合同,并备齐施工图审查所需之各项批文。设计人全过程配合发包人的图纸审查工作,并及时对图纸进行修改。设计人在施工图审查机构受案后 个日历天内通过施工图审查。7、发包人在报批、报建过程中,设计人必须全力配合发包人参与报批、报建工作,对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时修改,直至报批、报建通过为止。第七条第七条 费用费用 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定为 元元6、(人民币人民币大写大写:元整元整)。其 4/9 中,不含税价款为 元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整);增值税额为 元元(人人民币大写民币大写:元整元整)。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 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设计费用明细表设计费用明细表 2、双方在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重大设计调整的情况下,双方按以上总价办理结算,总价不予以调整。3、若根据地方垄断行业专项设计要求需要调整设计内容时,设计费用不再另行增加。4、设计费包含为满足设计要求的图纸和文件编制费用、人工费及设计人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第八条第八条 支付方式支付方式 1、预付款支付:。2、预付款扣回:7、。3、进度款支付(按节点):。4、结算条款(含质量保修规定):。5、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由双方财务部门协商。6、每次结算完成后 5 日内,设计人应当向发包人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延迟支付工程款,设计人不得以此作为索赔及工期调整的依据。若发包人发序序号号 分项名称分项名称 面积面积()()单价单价 (元(元/)合价合价 (元)(元)总费用总费用 (元)(元)方案方案设计设计 施工图施工图设计设计 方案设计方案设计 施工图设施工图设计计 1 2 3 4 5 6 合计:合计:5/9 票出现遗失、破损或不能验证等情况的,设计人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完成相应发票的认证工作。7、设计8、人信息栏:7.1 收款单位名称:7.2 纳税人识别号:7.3 地址、电话:7.4 开户行及账号:第九条第九条 双方责任双方责任 1 1、发包人责任、发包人责任 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1.2、发包人拥有合同范围以内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和专利技术等一切资料的知识产权,发包人有权将这些资料用于广告宣传,按这些文件和图纸履行的一切工程的所有权归发包人所有。设计人承诺发包人不会因采用设计人的设计成果而在专利权、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方面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请求9、,异议,仲裁,诉讼或索赔,如有发生时,设计人承担全部费用并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因上述原因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负全责。1.3、在合同履行期间,若设计人因设计工期、质量、设计思路、风格与方案设计不符合、主要设计人员变更等原因导致设计成果不能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发包人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1.4、在合同履行期间,若设计人的部分设计成果不能完成或设计深度达不到发包人的要求,必须重新进行设计,若重新设计后仍无法满足,需发包人交由第三方设计单位完成或完善,则由此部分设计工作发生的费用,发包方将从设计费中扣除。1.5、按合同规定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用。2 2、设计人责任设计人责任 2.1、设计人应10、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_年。2.3、设计人应以书面通知发包人,能够代表设计人就发包人关于本合同的书面询 6/9 问给予答复的主要负责人。2.4、设计人应对设计过程中所需的设计资料或其他需要发包人配合的事项提前以书面通知发包人,对需要完成的设计任务,应通过各专业配合设计效果达成的多个设计方案比较,优选出最佳方案,并由发包人书面确定最终实施方案。2.5、在图纸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必须按照发包人的书面意见进行修改设计,对于已经批准的设计,设计人不得在未经发包人书面11、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修改。如设计采用适合我国国情的外国先进技术和材料设备而我国尚无该项规范或技术规则时,在不违反国家及地方颁布的强制性规范、规定的前提下,可参照国外使用,但须提前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复及发包人书面认可。2.6、设计人需负责审核发包人制定的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专业承包人深化设计的典型单体施工图,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设计费用内。2.7、设计人如果对发包人提供的设计资料有疑义或认为不完善,必须及时将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若未及时发现提供资料出现的问题,造成的损失由设计人负责。2.8、设计人必须为本项目配备胜任的设计团队,并报发包人备案,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及构架一旦确12、定,不得随意进行调动或更换,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如需调换,须事先通知发包人并得到发包人的认可,对其中不称职的设计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予以调换。2.9、设计人提交的图纸如果质量不能符合要求时,发包人有权拒绝。由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及重新出图的责任及费用由设计人承担。2.10、设计人应配合发包人对所有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进行交底、汇报、参加评审会、材料封样、不定期现场跟踪效果等工作。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13、验收。2.11、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2.12、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7/9 2.13、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工程暂定总造价的 (比例),并承担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2.14、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赔偿14、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2.15、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2.16、设计人应在满足国家相关设计规范的条件下进行优化设计,同时接受发包人合理的优化方案设计更改。2.17、设计人应配合发包人完善并办理 公开招标的相关手续,配合办理设计合同的备案等相关工作。2.18、设计人应对 的基本建设报批报审程序有深入的了解,提交的设计成果应满足报批报审要求,承担满足报批报审要求所必需的设计修改以及完善的责任,设计人配合发包人15、完成方案设计阶段的报批工作。2.19、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标备案手续。2.20、设计人须派员参加的会议,发包人提前 24 小时通知设计方,设计人应派相关人员按时到场参加;一般情况下,发包人应提前 24 小时通知设计人进行现场服务,如施工现场遇到紧急问题需要处理,则设计人在 24 小时内应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并进行技术处理。2.21、施工过程中如发包人需要做局部调整,且该调整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设计人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必须执行并设计人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出具变更图,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余款。所有局部调整修改费用,已包含于合同价款中。2.22、设计人应做到所有设计经济合理,并做16、到认真计算,设计人应按照发包人的限额要求进行设计。如发包人认为设计人在过程中存在经济上的不合理现象,有权向设计人提出质疑或聘请专家、公司对设计人设计文件进行评估,以现行国家设计规范为基础,核算成本。若设计人设计成果超出限额投资设计金额,经裁定后相关顾问费及评估费用由设计人全额支付,并向发包人进行赔偿,赔偿费用为超出限额部分设计费的 倍。2.23、施工阶段服务内容:发包人对工程承包进行招标时,与设计文件有关的问题,设计人必须给予解答,且设计人的解答应及时有效,满足于发包人招标进度计划的要求。如发包人需要,设计 8/9 人应协助发包人完成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确认。在施工阶段设计人将负责审核发包人、17、项目其他设计单位或工程承包商递交的与设计人设计内容有关的材料和文件。设计人负责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按时参加与设计工作相关的工程例会及与设计工作相关的会议,及时解决工程出现的设计问题,配合发包人做好报建工作。设计人除做好施工图交底、验槽、封顶、竣工验收工作及常规的现场服务外,设计人应根据施工中的不同阶段的要求,委派现场设计代表,配合发包人解决有关的设计图纸问题。设计人负责向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项目前期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实施现场服务并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验收工作。负责配合发包人和监理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和设计变更签证工作。设计人配合发包人完成18、本项目的材料、设备选型及加工订货。设计人应配合项目其他设计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提供指导及咨询服务。2.24、若设计人最终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当承担 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第十条第十条 设计变更设计变更 1、本项目各设计阶段的图纸在报批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前,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设计修改意见视为设计人尚未满足发包人的合同设计要求而应当响应的修改建议,不能作为设计变更或设计人要求索赔的依据。2、本项目各设计阶段的图纸经报批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确认后,如发包人提出轻微变更和修改要求且变更和修改工作量累计不超过各阶段单项专业设计人合同设计工作量的 时,设计19、人不另收设计修改费用。但可以相应顺延下阶段图纸、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天数以不影响施工的条件下双方协商确定,当某阶段专业的设计修改工作量累计超过原对应阶段对应专业合同设计工作量的 时,双方另行商定。3、在设计和报批过程中,如国家或地方性设计规范、条例等发生变化,设计人有义务按照新的设计规范、条例和发包人要求的进度等进行修改,设计人未出图发包人不负担修改费用,设计人已出图,双方根据修改工作量友好协商。4、设计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过发包人审核。第十第十一一条条 保密保密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 9/9 提交的文件资料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泄20、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第十二二条条 争议争议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诉至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十第十三三条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合同生效及其他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或有特殊要求的材料、设备的品牌。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21、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6、未征得发包人书面认可,设计人不得将设计任务转交给第三方完成。7、施工图设计审批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设计人应免费修改。8、经济设计应为设计人遵循的基本原则,因不经济设计造成用材增加、工期延迟、施工难度增加、资源浪费等导致建设成本增加,设计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在有关设计方案确认前,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书面拟定多种方案并予以对比、分析;按照设计人提供的设计资料编制招标清单及施工22、方报价后,高出设计概算时,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分析原因及优化设计。9、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0、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 _份,发包人_ _份,设计人_ _份。11、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9 1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在签订之日起生效。发 包 人:设 计 人: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