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通道工程碎石桩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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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故事
编号:616551
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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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1、劳务分包人资信情况发证机关: x 资质专业及等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复审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资质有效期1年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程名称:xx铁路通道工程碎石桩工程工程地点:分包范围:提供分包劳务内容:2.1施工准备、机具定位、桩管沉入、加料、桩管下压、拔管,机具移位,场地平整及清理;机械、设备、人员进出场、测放桩位、钻机移位、就位;碎石堆码、二次倒运输等达到验收2、条件的全部工作内容。临设、水电、机械费、装卸场内所有工程材料、工地巡看守、竣工清理、工程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2.2其他内容详见劳务费用一览表(工作量清单)。本次合同数量为暂计数量,甲方有权根据甲方工程施工进展、设计施工图纸的实际数量及乙方的施工能力,对合同数量进行任意调减或增加,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对甲方调减的工程量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补偿。若乙方施工能力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现场施工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结算时以甲方技术、行政管理人员现场确认的实际工程数量为准。3、分包工作期限3.1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若因图纸及征地3、拆迁原因影响,工期顺延,其他条款不变)。3.2 工期如需顺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定。4、质量标准4.1按总包合同(指甲方与业主已签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发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业主质量评定标准。4.2在施工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现行技术规程、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甲方提供的施工技术交底、施工图纸进行施工。4.3 乙方必须接受并配合甲方对本工程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和时间,如有不达标的,必须按照技术及监理人员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整,并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整的所有费用。4.4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4、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标准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5、合同价款5.1 本工程按照固定价结算劳务合同价款(各项单价和内容详见附表),均为一次包死,不予调整。本工程最终总价以实际完成的合格工作量乘以相应综合单价为准。本工程合同价款暂定为:元整)5.2 本合同固定单价已包括了为实施本合同内容所发生的人员及机械设备进出场费、临时设施的建设与拆除、劳务、辅助材料(不含碎石费用)、机械、燃油、管理费、利润、税费、保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零小料费及小型机具维修费;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图纸和地方事宜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和闲置5、机械费用;包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测量放线、配合检测试验、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等所有款项,以及完成施工图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6、工程量确认及计价方法6.1 由乙方按月将完成的工程量报甲方,由甲方按规定程序核定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合同范围和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6.2 乙方在开工后的每月23日至26日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向甲方提交当月验工计量所需资料一式46、份(包括但不限于验工计价结算单、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收方记录等相关资料)。乙方不按约向甲方提交验工计价相关资料,甲方当月不予计量。6.3 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所报的验工计价结算资料审核完毕,并返还一份给乙方,乙方如对该次审核结果有异议,应在接到审核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甲方据此进行书面、现场核实,经甲方核定后的计量结果为最终结果。若乙方在本款约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当月最终计量结果和价款支付依据。6.4 本合同内容,乙方应在工作任务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末次验工结算单(在验工计价单上注明“末次结算”或“最终决算”字样)7、及相关资料,同时提交本合同内容工作的原始记录,甲方在14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若乙方对审核结果无异议,则进行封帐,以审核结果为末次验工计价;若有异议,则按6.3条款的程序办理。若乙方未按约定的期限上报末次结算单及相关资料,则甲方视乙方上月的计价为本合同内容的末次计价进行封帐。封帐后未进入末次验工结算单的其他内容一律视为不存在。6.5 由于乙方作业失误,措施不当,控制不严等原因,未按技术交底和图纸进行工作,造成的超设计数量,甲方将不予计量,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质量问题和事故均由乙方自负。6.6 计量规则:结算工程量按四种类型分别考虑:设计图纸有效桩长给予计量;特殊地段按甲方技术交底计量;空钻部分,按空8、钻长度的50计量;其它各种因素引起的超出部分不予计量。碎石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控制用量,考虑施工工艺及确保施工质量,碎石的充盈系数按1.2考虑。在满足规范要求和桩身质量的前提下,节约的碎石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分配50%,超出的碎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计算公式为:超出碎石用量*碎石单价),碎石单价采用当时的采购价。7、甲方的权利、义务 7.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7.2 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包括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作业指导书、基线等)。7.3 提供施工现场附近的电源、水源接点,场内主施工便道的开通。电力、管线接至施工现场所发生9、的费用和水电费由乙方承担。7.4 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技术测量、隐蔽工程检查、物资采购、现场计量、作业进度等进行全面管理、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7.5 审核乙方提交的验工计价资料,按本合同约定,扣除相关应扣费用后。办理劳务结算手续,向乙方支付劳务费。7.6 制定确保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措施。7.7 当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甲方有权单方决定调减乙方的工作量,或直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7.8 负责与发包方(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进行联系。7.9 施工过程中,末次验工计价付款前,乙方未及时清算为10、履行本合同而与他人发生的租费、购货款等一切付款义务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剩余款项,且不承担相关责任。7.10 经乙方向甲方书面授权,代扣代发乙方在本项目应支付的务工人员工资。8、乙方的权利、义务 8.1 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作业,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劳动成果。8.2 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组织合格的、身体健康及具有相应资格证书,能满足施工需要的工作人员投入工作。8.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有关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交底,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11、,确保施工安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环保、消防、卫生的管理规定;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乙方不能因甲方征地拆迁、图纸不到位等因素向甲方要求补偿费用。8.4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作业内容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更换劳务队伍造成的经济损失。8.5 做好施工场地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道路、地上附着物和地下文物、管道、电路、线路等保护和防护工作。8.6 乙方与第三人签订的劳动、租赁、买卖等一切合同,与甲方无关。乙方在施工工地发生的合同债务、侵权责任,一律由乙方履行和承担责任。8.7 按甲方要求12、提交各类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8.8 负责已完工程部分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已完工程部分成品及半成品出现瑕疵及任何影响其正常使用的损坏,乙方承担全部责任。8.9 严格服从甲方指令。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8.10 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不得转让。如一方转让,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对方承担因此而给其造成的损失。8.11 向甲方书面授权,由甲方代扣代发乙方在本项目应支付的务工人员工资。8.12 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13、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8.13 乙方工地负责人每日参加甲方主持的交班会议,无故不参加甲方可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8.14乙方提供甲方所需的设备合格证、年检等资料。8.15 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自行办理与自身相关的社会手续并按照公司规定承担相应费用。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8.16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8.17 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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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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