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5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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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616426
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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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1号项目主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日期:2007年 月 日目 录第一条 定义 第二十条 工程款的审核与支付第二条 工程概况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第二十二条 竣工结算 第四条 合同工期 第二十三条 奖励与处罚 第五条 质量标准 第二十四条 工程保修 第六条 合同价款 第二十五条 销售配合 第七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第二十六条 违约 第八条 甲方责任 第二十七条 索赔 第九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员 第二十八条 争议 第十条 乙方责任 第二十九条 不可抗力 第十一条 工程监理 第三十条 保险 第十二条 工程造价及组成 第三十一条2、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第十三条 工期管理 第三十二条 文物和工程障碍第十四条 工程质量与检验 第三十三条 停建缓建 第十五条 现场管理 第三十四条 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第十六条 转让与分包 第三十五条 合同解除第十七条 甲方分包单位的管理与配合 第三十六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第十八条 材料设备供应 第三十七条 合同份数第十九条 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附件1. xx1号项目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附件2. xx1号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暂行)办法附件3. 关于xx1号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实施办法 xx1号项目主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由甲方开发建设的xx13、号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建。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照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一致同意在原签定的xx1号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简称标准合同文本)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及湖北省有关法规,签订某花园商住楼项目主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并且标准合同文本与本合同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本合同为准。第一条 定义1、甲方: 2、乙方: 3、设计单位: 4、监理单位: 5、工程质量监督单位(以下简称质监单位): 6、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单位: 7、本工程:xx1号项目主体建4、设工程8、本合同:xx1号项目主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9、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0、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并经设计单位和甲方批准,满足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1、书面形式:合同书、协议、会议纪要、函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和电子邮件)。12、通知、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除另有规定之外,合同文件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均应是以书面形式体现的,任何此类书面形式均不应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延误。13、天:指日历天。第二条 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5、xx1号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由 公司开发的高档精品滨水住宅物业。该项目位xx市xx畔,总用地面积约3.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二、现场条件1施工用水、临时用电(容量 KVA)条件具备;2、施工路口已开通;3、施工临时用地可在项目北侧解决;4、其他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一、乙方工程承包范围如下:1、 设计院设计的本项目工程施工图中所包含的建筑、结构、水、电安装工程,但不包括本条第二款规定的甲方分包工程内容; 2、该项目中所有的预埋(留)、暗配及构件(或设备、部件等)安装后的堵补(含甲方分包工程部分); 3、上述施工图中未包括,但仍属乙方承包范围的工程(相关设计6、图由甲方另行提供):3.1除甲方分包工程外的室外环境土建工程(含围墙、大门、接待室、土方回填、小区道路砼部分不含铺装); 3.2室外给、排水管道及化粪池工程;室外预埋工程(含弱电系统工程预埋)及环境灯光工程; 3.3现有施工图纸未包括的户内二次精装修工程; 4、承包范围内的设计修改及承包范围外的临时增加的其它项目;5、甲方分包工程的总包管理及配合。6、甲供材料设备、定厂认价材料设备的卸车、倒运及保管。二、甲方分包工程1对于甲方分包工程乙方如有相应施工资质,则可参与甲方自行组织的投标报价,并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的权利;甲方分包工程还须由甲、乙方及分包工程承包方另行签订施工配合协议。2在以下分7、包工程中,除甲方分包工程之外的户内二次精装修工程与室外环境工程中土建及预埋工程仍属乙方承包范围。3甲方分包工程具体范围如下:1白蚁防治工程9消防工程(含地下室通风系统)2人防工程10燃气工程3弱电系统:电视、电话、网络信息、小区智能化系统11市政工程:小区内接市政段给排水工程、红线外市政工程4户内木地板供货安装、厨柜工程; 12全部门窗工程(含户内木门、入户防盗门、防火门、铝合金门窗等)5电梯工程13栏杆、扶手及铁花工程6高低压变配电工程与10KV供电线路工程14变频供水设备供货及安装(含给水泵)7甲方指定的二次装修工程,如售楼处、样板房、会所、住宅大堂及商铺的二次装修工程15室外环境配套构筑8、物、游泳池设备及水景设备安装工程、背景音乐、小区物业配套设施8柴油发电机组及机房降噪工程16室外园林绿化工程、屋顶灯光工程四、 承包方式: 按合同承包范围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包验收。第四条 合同工期本项目工期要求:进场日期: 年 月 日;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验收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天数为: 天。第五条 质量标准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 合格,争创市优质样板工程,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2、本工程主要质量通病监控应达到以下质量要求: 21 厨房、卫生间渗漏率(按房间计)0.5%22 外窗、门框塞缝渗漏率(按樘计)0.59、%23 外墙渗漏率(按套计)024 屋面、地下室渗水1处25 抹灰空鼓面积100m20.3 m2,每套房只限一处26 抹灰垂直度误差1cm27 管道(含公共空间与住宅室内)堵漏渗水10处28 每栋楼楼板、墙体的贯穿性裂纹不允许出现。第六条 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第七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一、甲方驻工地总代表为: ,职务:甲副总经理项目部经理。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代表应负的责任。二、甲方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给乙方项目部相关文件、信函及指令均以书面形式并须经甲方驻工地总代表签署并加盖甲方项目经理部公章后方可有效。第八条 甲方责10、任一、施工准备1、完成红线以外的“三通”,提供水、电接口到红线外5米。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2、负责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施工许可证、施工临时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乙方协助办理。3、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必要时乙方应自费进一步探明。 4、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后办理书面交验手续;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自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5、组织有甲方、乙方、设计单位、质监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承包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作好会议纪要,并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乙方。二、11、施工期间1、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计划及工程进度月报表和本合同规定的须由甲方审核确认的其它工程文件,并根据合同办理设计变更和签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办理竣工结算。2、甲方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向地盘派驻监理项目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隐蔽工程的验收,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等。3、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4、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5、甲方及其在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主管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建议、通知、确认必须有经办人签字并以书面形式加12、盖公章。乙方代表在收到后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日期。三、图纸1、甲方向乙方于合同签订后7 日之内提供图纸 8 套(含制作竣工图所用图纸 3 套),并要求乙方在施工现场随时保留一整套图纸,以供甲方、监理有关人员查阅。2、如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乙方应在该项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前 14 日之内向甲方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的使用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甲方在整个工期内应向乙方提供补充的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甲方进行提示。3、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4、乙方保证只将图纸用于本合同履行,不得将图纸的任何部分13、泄漏给其它无关的第三方。四、按照本合同规定组织各阶段的工程验收与竣工验收。五、按照本合同规定会同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与乙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第九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员一、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组织施工,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12万元,其中如项目经理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1、本工程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为 ;2、本工程乙方其它主要管理人员:项目书记: 14、,项目副经理: ,项目工程师: ,安装副经理: ,质量负责人: ,安全员: ,专职预算员: ,资料员: 。3本工程主要施工机械安排:塔吊 台、井架 台、施工电梯 台、砼输送泵 台、150KVA柴油发电机 台等。三、乙方项目经理为乙方驻工地总代表,乙方授权项目经理处理与现场有关的一切事务,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给甲方项目部及监理部的相关文件、信函,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乙方项目部公章后方可有效。四、乙方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工程师、安装副经理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15、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 元/人次。五、 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六、 乙方以下人员,若经甲方确认属以下情形之一者,则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予以撤换,并在甲方书面通知的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项目,否则按照延迟调离天数每人次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直到乙方委派具备资质并经甲方批准的合格人员代替上述甲方要求调离的不合格人员为止。a) 甲方确认无法胜任乙方所定岗位工作或不称职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管理人员及不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施工技术人员等);b) 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对此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16、c) 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d) 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配合)者;e) 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f)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g) 与投标书及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h) 对甲方及监理指令不执行者;i) 对甲方及监理态度粗暴恶劣者。第十条 乙方责任一、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乙方有关权利和责任,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二、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三、负责工地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养;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17、用电,并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如果乙方破坏,乙方将承担其全部责任及相关的经济赔偿。四、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监理和甲方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五、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15天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按照经监理及甲方批准(并加盖甲方及监理某项目部印章)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甲方和监理在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后的10个工作日内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 六、 每月25日前向甲方、监理书面报送下月(季)度施工计划和本月(季)度完成工程月报,下月(季)度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18、的来源、工程量、分包工程进场及材料设备供应计划等。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本期进度款或顺延支付时间。七、每周例会前一天向甲方和监理报送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八、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按时保质保量配合甲方销售用样板房、售楼处及室外环境的施工。九、按合同约定内容,为甲、乙双方分包的工程提供配合和管理,对甲、乙双方分包的工程进行施工总协调,参加甲方分包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对整体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负责。十、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安全文明施工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19、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十一、交工前,乙方负责将室内室外清理干净,垃圾外运,临时设施拆除,机具撤离现场,建筑外墙进行全面清洗,门窗玻璃擦干净,厨房、卫生间排水畅通,做到工完场清。乙方不清理施工现场,甲方将委托他人清理,发生的费用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同时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十二、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负责修复。十三、合同约定由乙方完成或提20、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15%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十四、凡乙方未能完成或未能按期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十五、临时路口、临时场地及城建档案资料等保证金或押金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未及时提供合法发票或提交合格的资料或交还占用的场地造成有关保证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的,由于乙方原因扣除的保证金或押金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的任何工程款项中扣回。十六、在主体结构施工中,每次支模24小时之前,乙方将21、钢筋配料表交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核验。钢筋配料表必须注明钢筋部位、数量、直径、图形、下料长度。如果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钢筋配料表与实际不符,不能与施工图对号入座,有权拒绝核验,由此拖延的工期由乙方负责。乙方的钢筋配料表经甲方项目部及监理核验并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支模。如果乙方提供的钢筋配料表与实际不符者或浇灌砼以后才提供者视为虚假钢筋配料表,第一次提供虚假钢筋配料表乙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第二次则加倍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十七、配合甲方办理房产证和交工资料提前出具竣工结算书或有关证件。建设工程造价“预算书”、“三算表”均以乙方的名义送定额站核准。补交的定额测定费由甲方负责。十八、收集、汇总、22、整理全部工程竣工资料(包括分包单位竣工资料与光盘资料),符合城建档案馆要求之后,办理存档手续。十九、按照本协议及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履行本项目工程的保修责任。二十、在本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总结有关施工项目管理与技术管理经验,工程施工完成二个月内,乙方在竣工验收后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施工总结报告(具体格式与要求甲方另行要求)。第十一条 工程监理一、甲方委托 监理公司 对本工程进行监理,总监理工程师为 先生。若监理公司派驻的总监易人,须甲方将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二甲方的指令一般通过监理向乙方发出,但须经项目甲方总代表的签字,特殊情况下甲方可以直接向乙方发出指令。监理在甲方的23、授权范围内直接向乙方发出的指令如同甲方发出的指令一样,对乙方有约束力,乙方拒不执行监理的指令,即为拒绝执行甲方的指令。三乙方应指派代表负责与监理互相联络、参加监理组织的协调会,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和管理。四乙方应接受监理对此项目工程质量监督、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审核、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及本合同规定应由监理审核批准的其它工程文件或事务,并且负责工程例会的组织及其他监理工作。第十二条 工程造价及组成一、计价依据1、 执行文件:建筑工程(含室外园林土建工程)执行 建筑工程综合价格,安装工程按 安装工程综合价格 ;缺项部分套用相似或相近定额项目。2、取费标准:本合同规定的属24、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及室外土建工程均按湖北省四类工程类别取费后总价下浮 。总价中包含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不含甲供材料费、甲方定厂认价材料费、乙供甲确认材料费与及其相关材(采)保费,不含甲方支付的奖金、施工组织措施费(包干价)与总包管理配合费及其施工用水电费。但乙供甲确认材料如甲方按信息价确认的材料费参与总价下浮。2.1在计取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费、建筑物超高增加费、脚手架工程费用时本项目架空层不计建筑面积;其中6#楼(31层)的脚手架按爬升脚手架计价。2.2水电暗埋管安装在楼板内、墙面时剔槽不计取费用。2.3 级钢筋的制安套用普通钢筋子目。2.4 基础砼垫层按现场搅拌计价。2.5土方开挖25、按实际施工方法套用三类土定额,回填按夯填计算;如需外运土方或从场外运入土方,运距均按10KM包干计算,不计倒土或取土费。3、材料价格:3.1按本合同第十八条执行;3.2建筑 钢筋采用合同开工日期至主体结构封顶日期的平均值3.3其它未规定的材料采用合同工期内的平均信息价。二、工程承包价的确定1、乙方在投标报价及签订本合同前已清楚并考虑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资料、周围地下管网、现场条件、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其它条件和因素。并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维护、文明工地施工措施等方面充分考虑了上述条件及因素。2、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工程26、范围,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本合同所确定的计价方式进行结算。其中工程量以甲乙双方及监理确认的施工图纸和工程范围、甲方现场工程联系单(函)、零星工程委托书、设计变更单及现场签证为准。3、 本合同将项目施工过程中(含设计变更及增加工程)的下列3.13.8条所列费用定义为施工组织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按包干价结算,其包干价为工程结算价(不含总包管理配合费、采(材)保费及奖金)的1.8 %。施工组织措施费中包括以下内容:3.1乙方的临时设施费及因施工场地狭小与甲方销售需要而引起的临建搬迁、施工临时道路的铺设及修复、硬地法施工、场地平整、施工区域与销售区域采用全新模板刷油漆围护费、场外租地及交通费、红线内27、外材料二次运输费、施工场地(含项目红线外施工单位生活、办公用地)的清理及施工垃圾外运(含倾倒、堆放、处理等);3.2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施工措施费:是指按照现行施工安全规程及规定所搭设的一切安全设施。乙方应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3.3施工单位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是为满足湖北省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的要求而采取的一切文明施工措施。3.4本合同工期内赶工引起的各种材料设备的损耗及增加(含周转材料等)、其他保证合同工期措施费、工程质量达到本合同规定质量标准的措施费、成品保护、工地保安、停水停电措施、地下室施工的工效损失与照明增加费;3.5各类机28、械设备(除塔吊、施工电梯外)的进退场费、安拆费、路基铺垫及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基础费、机械停滞费用;3.6提供配电室设备及其它设备调试用电源电缆。提供安全防护、安全挡板(用于车辆、人行通道、临街防护,以及施工现场与其他危险场所隔离等的防护);3.7固定钢筋用的马登筋和铁垫件、固定预埋件的支架、后浇带收口网、所有固定模板用对拉螺杆制安及拆除、螺杆孔的填补及防水、管道孔的填补及防水、金属构件与墙体连接填补及防水、抹灰前基层甩浆处理、预埋套管的防锈处理;3.8基坑及场地降排水、施工噪音环保措施、施工排污环保措施、施工工地环卫费、防洪防风措施、维持交通增加、特殊工程技术培训、上市政道路行使增加费、甲方分包29、工程有关的堵补工作(门窗工程、电梯工程除外)及全部分包工程预留预埋、线管须穿通铁丝、洁具周打玻璃胶、承台与地梁施工时的石块处理等不可预见措施费及风险包干费、其他文明工地措施、以及保证按期、保质、顺利完成本协议规定承包范围内之项目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工序、措施等引起的所有费用;以上施工组织措施费用已综合包干考虑,乙方不再计取实际发生费用。4、项目施工过程中,包含在本合同定义的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工作内容,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施工或搭设;如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施工或搭设,则甲方有权另外安排其它单位施工,向乙方收取发生费用的2倍作为违约金,并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5、乙方负责对甲方分包工程提供总承30、包管理配合,甲方支付该分包工程合同价(不含电梯、高低压设备及发电机组等设备费)的 2 %作为乙方总包管理配合费(含分包单位施工用水电费及税金);铝合金门窗工程的塞缝费及门窗框周边的防水费由甲方按该项分包工程合同价的2%(含税金)另行支付给乙方。若上述分包工程由乙方承包,则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该分包工程的总包管理配合费。6、材料计价原则61甲供材料设备在工程结算时,计算二号标书综合单价时直接扣除其材料设备费用,不计其管理费和利润等其他任何费用;甲供材料设备数量结算按施工图及现场有效签证计算的工程量(加定额损耗)进行结算,超过部分费用则按甲方采购价另加15%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8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31、的各种税收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务等部门交纳。9、其它事项按湖北省工程造价现行计价规定执行。本合同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不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湖北省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制发布的与清单计价规范相关补充规范与规定,仍按湖北省原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工期管理一、进场、开工及竣工验收工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的施工工期如下:1进场时间: 2开工时间: 3竣工时间: 4合同工期总天数为: ;5甲、乙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5.1可能出现的下雨、高温天气、停水、停电及节假日等因素(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5.2甲方分包工程与甲供材料设备的合理工期与供货期。5.32、3工程施工报建、中间验收、各专项工程验收的合理时限。二、各施工阶段分段控制工期(甲乙双方在确定本控制时间时已充分考虑了上列第一项第5条),并且第1项结构施工进度为全部楼栋的同步形象进度:1. 商业街主体成时间: 2003年10月10日2. 商业街地面完成时间: 2003年10月30日3. 多层主体结构封顶时间: 2003年11月30日4. 竣工验收日期: 2005年1月5日5. 以上分段节点控制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监理共同验收确认,其中工程初验及竣工验收还需政府相关建设质量监督部门参加验收。三、竣工验收日期以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日期为准。在未取得政府主33、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之前仍视为此项目工程未竣工验收。四、开工及延期开工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若乙方因特殊原因而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并申明理由,甲方有权批准或不批批准乙方的延期开工申请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工期相应顺延。五、暂停施工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全部或局部工程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直至甲方进一步的指令。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34、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不承担乙方因暂停施工造成的任何费用与损失,但工期可以相应顺延。六、工期延误1、因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线路(按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监理确认的施工网络图中关键线路)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 甲方未在开工前3天提供施工场地、进场通道、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2) 甲方、监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未按双方约定的时间进场或交验时发现缺陷需更换的;4) 设计变更或修改导致增加的工程量一次增加超过工程总价的5;5) 按本合同定义的不可抗力(本合同定义以外的不可抗力的影响已由乙35、方在合同总工期中综合包干考虑)。6) 本条款中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2、在本条第六、1款发生后2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若甲方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任何意见的,则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七、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相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与监理确认后执行,但甲方、监理对进度计划的确认并不免除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本身的缺陷应承担的责任。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与费用。八、乙方不得以工程付款36、或其它方面的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故意拖延日期,否则将视为违约。第十四条 工程质量与检验一、 工程质量1、本合同规定由乙方总承包范围及结算范围内的各分部分项工程,均须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相应的国家规范规程及验收标准和湖北省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2、乙方应按有关规范、设计要求及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及时根据要求向甲方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并按检查结果进行整改。3、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乙方应先报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但甲方的确认并不解除乙方的质量等责任),甲方可根据实际情37、况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户型图及设计要求先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阳台厨卫装修及水电安装等)和交楼标准间装修,样板及标准间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4、本合同执行的技术质量标准、规范1)执行的国家或行业、地区现行的规范、规定与标准。2)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监理组织有关专家及设计单位论证认可后执行。3)双方各自购买自己所需的本条所发生的标准、规范。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质量要求 本工程施工全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及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以及湖北省有关规定,38、每次进场前对所用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进行进场检验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如乙方提供虚假检验报告或甲方抽检不合格,乙方应予更换全部相关材料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三、检查和返工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监理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要求向甲方及监理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四、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39、位,乙方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甲方、监理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应承认验收记录。3、经监理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监理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监理已经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4、质量通病及难点40、部位质量检验须100%进行,乙方施工、质检人员与甲方、监理人员均须签字。5、对于合同定义的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必须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乙方应在验收前向甲方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每次乙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并且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甲方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关键工序主要包括:1) 基础工程: 测量放线土方开挖基础垫层砖地模或模板钢筋绑扎混凝土土方夯填面层;2) 主体及装饰工程: 测量放线钢筋绑扎或支模板支模板或钢筋绑扎混凝土外观检查或砼表面处理挂设钢丝网砌体抹灰(分层验收)油漆或其他饰面3) 楼地面工程:楼地面测量放线洞口处理地面清41、理砂浆找平防水保护层其他面层4) 门窗工程:门窗框初步固定塞缝附加防水层收口; 5) 屋面工程:面层清理找平层防水保护层隔热找平屋面面砖;6) 设备安装:a) 给水管暗设定位给水试压系统试压b) 排水管坡度伸缩节、检查口设置存水弯设置7) 有防水要求的地方,均应进行淋水或闭水试验,并经验收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5、为维修方便,乙方应在工程隐蔽之前,向甲方提交每户的水电管路布置图,详细标注各种管线的具体位置和详细尺寸,并在实体结构上标注。五、重新检验当甲方、监理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如重新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42、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如重新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设备调试与试车 1、双方约定需要设备调试的,设备调试内容应与乙方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2、乙方承包的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调试条件,由乙方组织设备调试,在设备调试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通知包括调试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好设备调试记录。设备调试合格,甲方主管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在设备调试记录上签字。 3、甲方、监理不能按时参加设备调试,须在开始设备调试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甲方、监理收到乙方调试通知后没有提出延期要求,自发出调试通知48小时内未到达试车现场,乙方自行调试43、,如实记录调试结果,甲方与监理应承认设备调试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字。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设备调试条件,由甲方或监理组织设备联动调试,并就设备调试内容、时间、地点向乙方提出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设备联动调试合格,各方在设备调试记录上签字。 5、双方责任 1) 由乙方承担设计或提出修改设计造成设备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不管该设计是否经过甲方、监理批准,由乙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如非乙方承担的设计,由于设计原因设备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设备调试达不44、到验收要求,不管该设备是否经过甲方、监理批准,由该设备采购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乙方采购的,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的,甲方承担上述发生的费用与工期。 3)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设备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按甲方、监理要求重新安装和设备调试,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设备调试的费用与工期。 4)各项设备调试费用均已包括综合价格之中,结算时不再收取其它费用。 第十五条 现场管理一、安全施工与检查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组织施工,并随时45、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设立专职安全检查员,检查、发现、消除各种隐患,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对特殊工种进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3、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二、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246、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条款。三、文明施工1、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平面布置须考虑周全,并经甲方书面审核后方可实施。2、乙方应严格遵守湖北省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且必须满足湖北省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文明施工,搞好安全生产,对非夜间使用的照明、围栏负责安装、搭设和保护。因乙方的过失造成人身伤害应承担责任。确保现场整洁,道路畅通,达到创建文明工地标准。甲方将定期邀请主管部门到场,按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甲方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并通报有关部门。3、乙方现场办公室47、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包括复印机、电脑(可上网)、打印机、传真机等等。4、乙方全体现场施工人员应统一服装,各工种之间安全帽应有区别,全部施工人员应佩带工作牌。5、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出工地。6、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并办理施工场地交通、噪声、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四、现场用水用电管理1、考虑到工地可能48、出现停水停电,乙方应准备备用发电机、水池等设施。2、甲乙双方用电用水必须安装水表、电表(乙方水、电表安装及移位须报甲方同意),安装完成后双方共同抄底度数,并签字认可;水表、电表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测;3、水电费的支付由甲方向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先行垫付,从乙方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乙方水电费。4、在工程正式办理工程项目移交时,由甲方、乙方与物业公司同时办理水表、电表的移交工作。五、具体现场管理规定详见本合同附件2:xx1号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转让与分包一、转让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或任何部分转让给他人。二、乙方分包1、乙方可依法将非主要部分或专业性较强的部分工程分包给他人,49、但乙方必须将分包工程(含劳务分包)项目报送甲方,并须事先将分包单位资料、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批,甲方有绝对权力批准是否准许分包或分包单位。乙方分包合同不得与本协议发生抵触。未经甲方批准乙方禁止分包,如果确认乙方擅自分包或不论以任何方式包括承包、租赁、挂靠、联营等方式将本协议工程进行分包,则甲方有权中止该分包合同,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同时向甲方支付该分包工程价款15%的违约金;分包合同不得与本合同发生抵触。2、乙方分包合同不解除乙方对该分包工程的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在分包现场派驻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均视为乙方违约。3、乙方应在开工后2050、天内(并且不迟于分包工程开工前30天)提交乙方分包工程、甲方分包工程(包括三方合同)的进退场时间,经甲方监理确认后执行;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三、甲方有权将本合同规定的属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些分部分项工程分包,并有权供应某些主材或设备。乙方不得提出异议。但甲方必须在该分包工程正式施工施工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否则,甲方不得再另行分包。第十七条 甲方分包单位的管理与配合一、乙方负责对甲方分包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并提供总承包管理与配合,甲方向乙方支付分包工程的总包管理及配合费用。二、分包工程如在乙方开工前已完成,或者在乙方工程竣工后进场后施工的,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此分包任何费用。三、乙方负责51、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和甲方与乙方双方办理正式移交前的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及清洁卫生工作。分包单位负责将自己施工范围内的垃圾运到乙方在现场指定的垃圾堆放点,乙方负责清运,乙方设立专业作业队进行每天完工后的清场工作,如发现有关单位的建筑垃圾乱放,作业面清理不到位,则乙方作业队将作业面清理后,所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费将在有关分包单位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者按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予以处罚。四、乙方负责组织和主持与分包单位有关的协调会议,并在会议后三天之内向甲方、监理提交会议纪要。乙方建立每周13次的甲方分包工程例会,每月一次月计划会议和每季度一次的季计划会议;施工高峰期间,应进行每日碰头会制度,用以协调52、第二天作业面的矛盾;各分包单位应提前一周在例会上提出对道路运输、场地使用、楼面占用、大型机械吊运等要求。如果分包工程进度滞后整体进度计划,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与费用。五、乙方须对工程整体进度负责,熟悉各甲方分包工程的具体要求,尤其是对影响土建施工进度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特别注意。并应要求各分包单位提供专业承包的施工组织计划与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对施工程序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找出解决办法。六、乙方应为甲方分包工程提供以下管理配合服务,总包管理配合内容:1协调日常工作,按月提供对各分包工程的进度要求;2与分包单位核对清楚各分包工程图纸与总包图纸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是否统一,否则由此53、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3及时提供分包人员、材料、设备进场、吊装、堆放、保管条件;4提供工地现有的垂直运输、脚手架供分包工程使用,如需拆除应报甲方批准;5向分包单位提供施工用照明用电、施工用水,并供应其调试所需负荷。每两层须设置一个配电箱,不再另行计费,提供分包单位的施工用电,为确保施工用电安全和各线路的负荷平衡,乙方负责各分包单位在使用电源之前,收集分包单位的负荷要求,并统筹安排,从配电箱引出的分电箱由分包单位自行解决;在每层楼面都需设置临时用水源,不再另行计费;施工用水电费已在配合费中包干考虑,生活用水电费由甲方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6提供必要的测量定位及基准线;提供必要的办公和生活、施工用场54、地等; 7按施工图设计、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及有关规范等完成全部分包工程预留预埋(其费用按本协议规定的计价方式计取,此费用不含在总包管理配合费中),修补分包工程施工造成的损坏(其费用由分包单位负责支付),完成分包工程安装后的修补、堵洞及塞缝(包括门窗及电梯门套塞缝等);8电梯配合工作还包括按要求提供充足、稳定施工电源到各电梯井首层,清理井道,电梯门套塞缝,分包单位进场前完成机房全部土建工作,提供建筑基准线; 9在分包工程施工前,按甲方及分包单位的要求完成有关的土建项目施工,提供具备各分包工程施工的条件;10负责在交叉施工过程中,采取措施保护分包工程成品,在分包工程移交前,乙方对分包工程的成品与半55、成品的保护工作起管理作用;如分包工程的成品遭到破坏,(除当场抓住破坏者外)全部责任与费用由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各承担50%;如抓住破坏者则由破坏者所在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别是入户大门、室内精装修和电梯厅地面必须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其余类似铝合金门窗、阳台栏杆等凡土建施工需要跨、踩、碰的部位,乙方均应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如用模板订制保护盒等),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 11分包工程竣工后,由甲方分包单位和乙方共同办理移交手续,乙方负责已移交后的该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于保护不周造成损坏的均由乙方负责。12甲方分包单位进场后,乙方负责对其质量、进度、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管理;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56、及完工后,乙方负责督促分包单位将易破坏部分进行包裹保护。13乙方负责甲方分包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相关竣工资料由分包单位负责提供。乙方管理配合费包含以上所需费用,如不按要求内容向甲方指定分包单位提供配合的,或配合不及时,按该分包单位缴纳的总包管理配合费的510倍从当期的乙方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并且由此影响该项分包工程施工的责任由乙方负责。七、甲方与其它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乙方须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负责协调各分包单位相互间的配合,为各分包单位提供必要的设施和管理配合。乙方已向甲方收取分包工程管理配合费及施工用水电费,因此不得再向分包施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第十八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甲、乙双方供应57、的材料和设备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政府有关规定,均需有原出厂合格证明和质量保证书等必要的质量保证文件资料,必要的还须提供符合规定的生产许可证。二、所有与乙方施工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包括甲供材料设备)到货后,乙方应按相关规定及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规定进行详细验收并对该产品的质量问题负责。三、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未经甲方同意,或者与甲方认定的样品、品牌不符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乙方应立即运出施工现场;已经运用到工程上去的,应当推倒或拆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支付甲方该批货款的20%做为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四、材料必须58、在使用前进行试验检验,材料的抽样送检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须由甲方或监理在场监督,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检验费由供应方负担。若一方对试验检验结果有异议,应进行复检复试,若复检复试合格,复检复试费由持有异议一方负担,否则,由供应方负担。五、关于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1、甲供材料设备是指由甲方直接和厂家或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供货及安装合同,支付此合同货款,乙方负责材料设备的卸货、验收及保管,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卸货、保管费用。2、甲供材料设备应在到货之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运到现场后,乙方应安排适当卸货位置,并在到货后的1小时内组织验收卸货。逾时未验收,视为乙方已验收合格,相应的保管责任59、由乙方承担。供或乙供甲确认材料。七、关于乙供甲确认材料:1、 乙供甲确认材料是指由甲方根据乙方报送或甲方自行选择的材料设备的样板、品牌及市场情况,根据工程与设计要求对此材料进行价格及品牌的确认(甲方在确认价格中应注明此材料价格所包含的范围)后;由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确认的品牌进行采购供应。2、属乙供甲确认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申请后在15个日历天内完成价格、品牌的确认工作,乙方申请不及时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3、对于乙供甲确认材料(设备),乙方如认为甲方确认的价格不能接受,应在接到甲方确认函后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认为乙方已认可此价并按此价进入结算,乙方不得提出价格差异。如甲方证实60、在市场上能够按甲方所确认的成本价(即下述第4项中所指甲方确认成本价)从厂家购买此种材料,并将有关信息通知乙方,而乙方仍拒绝购买,则甲方有权将该种材料改为甲方供货(或定厂认价),且向乙方收取该材料费的15%的违约金,并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4、 乙方报送的材料设备结算价格,如甲方认可,则按乙方报送的价格进入结算;如甲方认为价格过高,则按以下方式确认结算价格:5) 材料设备结算价格 = 甲方确认成本价 +3%其他费用(包采购、运输及保管费等) b) 材料设备结算综合价(包安装综合价) =甲方确认成本价(含安装费)+3%其它费用5、甲方指定样板或品牌的材料和设备,进货时按样板质量验收,如发61、现不符合样板质量要求或未按照指定的品牌进行采购,除按甲方掌握的该材料成本价计入结算外,并由乙方按材料款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要求乙方重新订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6、甲方对乙供材料品牌、样品、价格的确认并不解除乙方对其供应的材料品质、供货期等方面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八、定厂认价材料、乙供甲确认材料及其他乙供材料如超过总进度计划进货时间20天仍不能供货到场,甲方有权按甲供方式另行组织订购该种材料,并向乙方收取该材料费用的15%的违约金。九、属甲方供应以及定厂认价材料范围内的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到货时间,乙方应在图纸会审后30日内编制计划并报甲方采购(如乙方需要补充或修改采购计划,62、应在该材料设备进场前60天提出),乙方不及时上报或上报数量或规格有误,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供应以及定厂认价材料范围内材料设备在结算时,工程量按图纸计算,损耗套用定额规定,属乙方超额订购或使用的工程量由乙方负责;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甲供或定厂认价范围内的材料设备数量、规格的变化,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十、根据工程需要,经征得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设备;因乙方提出代用而导致的费用及工期的增加,由乙方承担;节约的费用由甲、乙双方按55比例分成;因甲方提出代用而导致的费用及工期的增加,由甲方承担。十一、甲供材料、定厂认价材料、乙供甲确认材料到货后,乙方应进行验收并对其质63、量负责。十二、甲供材料的合同货款,甲方只有接到有甲、乙方及监理方签认的验收合格单后才能向供货单位支付(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进行验收的除外);在支付定厂认价材料的货款时,由供货单位向乙方提出付款申请以及相应资料,乙方确认并提交甲方后,甲方才能向供货单位支付该期货款。十三、甲供、定厂认价与乙供甲确认三种材料供应方式的材料清单如下:甲供/定厂认价/乙供甲确认材料设备清单序号材料名称供应方式 1卫生洁具:座厕、蹲式大便器、洗面盆、浴缸(只含原厂配件)甲供2卫生间器具:热水器及淋浴花洒、台面镜及镜夹、毛巾架、皂盒及纸盒、排气扇甲供3厨房器具:炉具、抽油烟机、消毒柜甲供4龙头:星盆龙头、洗脸盆龙头、浴缸龙64、头与花洒甲供5其它:大堂灯具、晒衣架及甲方认为有必要自行供应的其它相关材料、设备等甲供6用户箱、照明箱、电表箱、动力箱甲供7外墙砖定厂认价8外墙涂料定厂认价9室内地砖定厂认价10室内墙砖定厂认价11乳胶漆定厂认价12灯具、开关、插座定厂认价13其它零星装修材料乙供甲确认14石膏板吊顶、石膏线乙供甲确认15轻质墙体材料乙供甲确认16窗台板、门坎、洗手台面板乙供甲确认17防水材料乙供甲确认18其它特殊材料乙供甲确认19星盆及洁具等上下水配件、烟道及配件乙供甲确认20给、排水管及其配件乙供甲确认21电力电缆、电线、母线槽、桥架、预分支电缆乙供甲确认22电气预埋管乙供甲确认23污水泵及各类阀门乙供甲确65、认第十九条 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一、 本项目工程的设计变更原则上由设计单位发出,必要时甲方有权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乙方应及时按变更进行施工,不得拒绝。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经甲方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乙方才能按图进行施工。 二、乙方应加强对施工设计图纸的审核。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甲方确认并加盖设计单位及甲方公章后方可实施。三、在施工中,如果各专业施工设计图纸之间有不一致之处,则乙方应及时尽早向甲方提出,否则只要有某一专业设计图纸是正确的,则以此专业设计图纸为准;并且因专业设计图纸不一致且乙方也未向甲方提出,则由此而引66、起的一切工程变更的损失与费用(包括对其它专业设计的修正与变更费用)则由乙方自行承担。四、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被甲方采用,或乙方在施工前及时纠正图纸错误,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奖励。五、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六、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七、 图纸(或施工方案)由乙方自行进行设计,虽经甲方确认的但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仍须由乙方承担。八、 甲方提出的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甲方确认;对于可能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乙方应提出保护方案报甲方批准后按批准67、后方案小心保护,属乙方拆除时未采取保护措施或拆除后未按甲方要求妥善保护或保护不当的,则由乙方负责相关损失。九、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它重大工程设计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关于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的实施管理详见附件3关于xx1号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实施办法。第二十条 工程款的审核与支付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验收与移交一、竣工验收 1、 竣工验收应按国家及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与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办法的规定进行。2、竣工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总包、分包单位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使用要求;2)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和竣工图纸(含光盘)68、;其中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纸)须经甲方及监理审核确认;3)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设备有检验、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乙方“房屋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具备上述条件后,乙方自行组织检查验收,并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自评质量等级,然后编制竣工报告,提交监理公司审核。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及湖北省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提前15天向监理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质量保修书。监理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后组织甲方、监理、物业管理公司初步验收。4、初验完成并整改合格后,甲方自行组织复验。经甲方复验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后,甲方与有关部门联系69、,确定验收日期,组织有设计单位、监理、政府有关部门、甲方、乙方参加的竣工验收。甲方应在竣工验收后 5 天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整改意见进行整改。5、工程竣工验收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6、乙方在竣工验收后10天内向甲方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三套及相应的光盘资料(含每户水电竣工图,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必须准确真实的反映实际施工情况),其中竣工图光盘资料由乙方负责委托设计院制作。另外,属于甲方应提供的资料由甲方负责及时提供给乙方,由乙方汇总整理后及时向城市档案馆办理工程资料验收和移交,乙方未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资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7、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甩项竣工时,双方协商订立甩项70、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二、工程移交1、根据工程需要,完成某阶段工作时,应向下一工序的施工单位办理工序移交手续。2、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10天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清理干净,如乙方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则甲方将按乙方占用面积每平方米每天 30元的租金向乙方收取,并有权派人强行拆除并清理,造成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10天内与甲方、物业公司办理竣工资料与工程实物的移交手续并签署项目工程移交证明书;由于乙方逾期未向甲方移交而造成甲方向业主交楼时间延误引起的索赔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还应按合同规定向71、甲方支付违约金。4、工程在未移交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之前,由乙方负责维护;如甲方提前使用,因使用损坏发生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5、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工程。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第二十二条 竣工结算一、办理竣工结算应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已通过湖北省城建档案馆验收,政府主管部门已出具湖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2、承包的工程项目没有遗留问题;3、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各项条款;4、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三套完整准确的项目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电子光盘,项目工程竣工图须与现场实际相吻合且须有监理、甲方主管工程师签字,甲方项目部、监理72、公司盖章;5、通过甲方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与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完项目工程移交手续。二、竣工结算乙方须提供以下资料:1、 竣工结算资料目录;2、 结算书一式三份及其电子文件;3、 符合本合同要求的项目工程竣工图;4、 汇总成册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单及相应的月结算单;5、 汇总成册的工程联系单、图纸会审纪要;6、 由甲方及监理审核并签字确认的钢筋配料表;7、 乙方工程量计算底稿;8、 甲方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项目工程移交证明书;9、 乙方出具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房屋使用说明书”;10、 其它有效文件三、竣工结算书按下列要求编制:1、 工程结算书封面有:工程名称、结算总价、73、编制人、审核人、单位名称和公章;2、 结算书必须有编制说明。说明工程量计算依据、取费标准、材料设备价格、综合价格按什么标准取定。3、结算书总价按下列要求,单独列项,最后汇总。A、施工图部分,包括设备、材料调差(一、二、三号标书)B、本合同承包范围以外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部分(一、二、三号标书)C、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部分(一、二、三号标书)D、独立费部分E、甲供材料(设备)与定厂认价材料扣减部分结算总价=A+(-)B+C+D+(-)E4、乙方向甲方递交的工程竣工结算书,甲方一旦受理,乙方此后补充的资料视为无效。四、办理竣工结算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办结算:1、 没有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及工程移交手74、续;2、 结算书不符合本合同要求者;3、 项目工程竣工图与现场实际不相符者;4、 没有提供“工程质量保修书”、“房屋使用说明书”者;5、 屋面、厨房、卫生间、门窗、地下室出现漏水、渗水及出现墙体开裂、楼板裂纹等质量通病经多次处理无效者;五、竣工结算办法1、 2、甲乙双方分段核对的主体结构结算造价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做为结算依据。3、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50天内向甲方递交本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其中主体结构按甲乙双方分段核对的结算金额报送。甲方自签收之日起五个月内结算审核完毕。4、甲方有权委托具有相应造价审核资质的专业咨询公司审核甲乙方双方结算人员的结算成果,如有分歧,乙方负责与咨询公司75、核对,否则甲方有权决定是否以咨询公司审核结果为最终结算书。审定或确认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关依据。5、双方指定专人按甲方的结算进度计划限定时间,对结算书工程量进行核实。其核对工程量的工作必须是连续进行,不得间断。如果一方确实有急事不能保持核对工作的连续性,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时间。如果有一方有二次未能履行约定的时间持续工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责任一方承担。五、为方便双方准确核对,提高核对效率,乙方上报的结算额(含分段结算),不得高出甲乙双方核对后的结算额的8%,否则,甲方收取超出部分的10%的违约金,并在结算款中扣除。第二十三条 奖励与处罚一、如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二款第5项所有主体结构76、封顶分段控制工期要求按时或提前完成此项分段工程,则甲方奖励乙方1万元;如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二款第7项销售配合分段控制工期要求按时或提前完成此项所包含的各分段工程,则甲方奖励乙方1万元。如乙方未按上述分段工期完成各分段工程,则乙方须按上述同等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如乙方在本合同第十三条第二款第7项销售配合分段控制工期中各分项 (从7.17.9) 节点控制工期滞后5天以上者,则每滞后一分项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天。二、如乙方在本合同第十三条第二款中除第7条外的第18条分段工期滞后5天以上者,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项。三、如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二款中第10条规定的竣77、工验收日期通过工程竣工验收,且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则甲方奖励乙方2万元;但上述奖励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工程结算价的1%。 四、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二款中第10条规定的竣工验收日期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甲方除扣回上述第1、2条已付乙方的分段工期奖外,并且每延迟一天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天的违约金;但上述违约金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工程结算价的3%。此外,乙方还须赔偿因竣工验收日期延误而给甲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含第三方,即购房业主的索赔和诉讼费用)。五、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否则,乙方除支付给甲方工程结算价10%作为违约金外,还须自费返工达到合格标准。六、本工程质量必须满足本合78、同第五条规定,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规定的质量通病在交工使用一年内没有控制在双方上述约定的范围内,而且交付使用后因上述质量通病遭到业主投诉或索赔的,除自费维修外,还要赔偿业主的经济损失;并且甲方有权视情况向乙方处以合同总价12%的质量罚金。如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造成购房业主执意要求退房的,乙方无条件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的售价进行认购并承担相应损失与费用。七、如乙方达到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质量标准且本项目工程取得湖北省优质样板工程,则甲方另行奖励乙方2 万元。八、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后质保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79、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万元违约金,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 。九、因乙方原因造成现场安全事故,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一般事故5千元2万元;(2)重大事故2万元5万元;(3)特大事故5万元10万元。十、乙方不得向甲方代表(包括监理人员)贿赂,或以其它不正当的方式损害甲方利益,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万元/人次,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十一、违约金或奖金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或发放。第二十四条 工程保修一、保修范围: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项目,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所供应材料设备质量问题,均属乙方保修范围,其80、中含定厂认价材料和设备、乙供甲确认材料和设备等;甲方分包工程的保修由甲方负责。二、保修期限:以工程移交给完毕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少于国家规定及深圳工程质量保证书规定保修时间,其中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设计寿命期限内保修结构安全,屋面、厨房、卫生间、地下室、外墙、以及其他有防水要求的地方防渗漏保修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2年,其他工程保修2年。三、整体工程及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符合本合同要求,如甲方抽检到分项工程未达到合格的或者不符合观感要求的观感项目,仍属乙方返修范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修。四、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业主的全部损失,由乙方81、负责赔偿。因为施工质量问题或乙方未按本协议保修或维修2次以上(含2次)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等情况,则乙方需承担甲方及索赔方(业主)所要求的全部损失。五、具体质量保修事宜详见合同附件1xx1号项目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第二十五条 销售配合因销售包装需要,乙方需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销售配合主要内容与时间安排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合同第十三条相关条款的内容,具体事宜及其它须配合内容与时间由甲方另行提前通知):一、甲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乙方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措施。二、为配合销售而提前需要施工的项目,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安排施工完毕,发生费用按合同规82、定计取.要求如下:1、 按甲方要求完成各种施工设施、设备的迁移。2、 样板间所在楼栋口的单元门至样板间的入户门之间的楼梯间地面材料的铺贴,墙面的抹灰、油漆及楼梯栏杆的安装,楼梯间内的灯具、开关的安装。3、样板间内的墙面的抹灰、油漆,地面的找平,强、弱电的管线、面板安装,厨房、洗手间的上下水管的安装(包括样板间的上层户型),厨房、洗手间的防水处理,入户门的安装。4、样板间上层楼板的防水及防漏处理。5、样板间外墙的抹灰、防水处理及外墙油漆。6、样板间外施工通道的上层防护措施。7、样板间外施工用安全网,在样板间开放前应换用新购置的安全网。三、若因甲方要求增加部分工程,以现场签证的形式支付相关费用。四83、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上述工作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五、乙方应确保销售用电、用水的正常供应及电话通讯线路的正常工作。甲方将追究由乙方施工影响造成的(因电力、供水及电讯等市政部门造成的停电、停水、电梯停运及电话线路故障除外)各类事故责任,并视情节予乙方5005000元/次的罚款。六、乙方应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园林环境、看楼通道及样板房的安全、整洁,严禁建筑垃圾和粉尘污染园林或样板房,否则甲方视情节予乙方按100010000元/次的罚款。第二十六条 违约一本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按本合同规定及政府有关政策,由违约方赔偿,并且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处以合同结算价0.84、5%5%的罚款。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在证据充分情况下,该项违约金(或罚款)经甲方、监理签字后,甲方即可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甲方负责在扣款前通知乙方。三在本合同范围内,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 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发出必要通知、确认、批准,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其它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而导致乙方经济损失。 2乙方不按本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的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四损失的计算方法:直接损失加间接损失、再加上国家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五甲方原因造成进度款支付拖延30天以上者,甲方须按照银行利息支付滞纳金。第二十85、七条 索赔一、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各种费用,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1、按本合同约定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项发生时的有关证据;2、索赔事项发生后二十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十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十天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被甲方批准。二、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按以下规定向乙方索赔:1、索赔事项发生后二十天内,向乙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2、有合法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项发生时的真实证据;3、乙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甲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乙方接到通知86、后十天内未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乙方认可。第二十八条 争议一、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三、虽然提请了仲裁或诉讼,乙方仍须遵从任何与仲裁、诉讼问题有关的甲方指令,直到裁决或判决为止。第二十九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认定标准: 1烈度为六级以上的地震; 2十级以87、上的持续一天大风; 350mm以上的持续24小时的大雨、暴雨; 4十年以上未发生过、达到或超过人体体温持续二天的高温天气; 5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6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等)。二、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监理,在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监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监理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监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三、因不可抗力灾害发生的88、费用和责任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施工现场乙方临时设施损坏的清理、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设备、机械、车辆等现场施工用具及人员停、窝工、机械、设备停置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三十条 保险一甲方负责办理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第三方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相应费用。二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现场各种施工用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费用。三投保后若发生事故,甲乙双方均有有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继续发生,减少损失。且乙方应在十五天内向甲方提供经济损失资料和估价单并保护好现场。甲方向投保的89、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应接受保险公司的承赔额。第三十一条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一、甲方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费用;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特殊工艺,应取得现场甲方及设计院的批准与认可,乙方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三、甲方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特殊工艺,由此引起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增减甲方将对合同价款和工期进行调整。四、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特殊工艺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经甲方及设计单位同意实施,由此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增加由乙方承担,引起工程费用减少由甲乙双90、方各分50,且非经甲方批准不得延长工期。五、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三十二条 文物和工程障碍一、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 监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甲方乙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二、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施工中出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监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91、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四、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甲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第三十三条 停建缓建因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及甲、乙方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中途停、缓建,使本协议 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移交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的价款,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第三十四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次序一、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1、本92、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2、本合同;3、甲方驻工地总代表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4、中标通知书;5、经双方协商认可的投标书及其附件;6、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双方来往的并确认的书面文件;7、图纸;8、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第三十五条 合同解除一、因政策调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缓建,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工、缓建协议,或解除本合同。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此合同: 1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的分段工期或竣工验收工期延误达30天以上者;2乙方违反第十七条关于工程分包的规定; 3本工程完成前乙方无理停93、工;4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或安全事故;5乙方拒绝执行甲方、监理单位指令;6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要求;7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行为。甲方应以挂号邮件或特快专递或直接送达方式将中止本合同的决定书面通知乙方。自甲方交付邮局或乙方签收之日为协议中止生效之日。三、 在甲方中止合同后,甲方可雇佣或指派其他承包商完成本工程,乙方须无条件允许甲方所指派的承包商出入工地进行施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四、其他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也可解除本合同。五、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作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移交工作,甲方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十六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一、本合94、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除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修责任外,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三、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乙方应当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三十七条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1: xx1号项目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2: xx1号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 附件3: 关于xx1号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实施办法 发包方(甲方)(公章): 承包方(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95、帐号: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1:xx1号项目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甲方(全称): 公司乙方(全称): 公司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xx1号项目主体工程总包施工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乙方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3、各分96、项工程质量虽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但甲方或小业主抽检分项工程中允许偏差项目中超出允许偏差值的、主控项目未达到合格的、不符合观感要求的观感项目,仍属乙方保修范围。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甲方,双方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70年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厨房、阳台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包括台风、暴雨等自然条件下的影响),为5年;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4、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97、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3、 供热及制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三、质量保修责任1、 保修期2年内,乙方应成立维修组(人员根据现场维修工作量甲乙双方协商)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此后应在甲方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 乙方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含赔偿费用),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及甲方加收管理费(修复98、及赔偿费的15)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并不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4、乙方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不收房、退房、索赔等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相关业主进行谈判并承认谈判结果,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3天内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否则甲方加15的违约金从保修金中扣除,并要求乙方补充保修金。如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业方执意要退房的,乙方无条件按售价进行认购。5、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业主和甲方的验收签字,所维修项目如在保修期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仍然由乙方保修。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99、量保修办法及湖北省建设工程质理管理条例等管理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保修期持续 2 年或上款规定的保修期顺延到期日且物业管理单位及甲方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14天内即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5%质量保修金按按以下方式分期支付:竣工验收两年期满30天内支付质保金的60%,三年期满30天内支付质保金的20%,四年期满30天内支付质保金的10%,五年期满30天内支付质保金的10%,每期支付额为扣除甲方代垫维修款等相关费用后的金额。保修金不计银行利息。保修金结算后,乙方仍应继续完成第二款100、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的保修工作。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质保期满的验收与评估2年、5年质保期满前,甲方会同物业公司对项目工程质量保修情况进行验收与评估,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验收结果进行彻底维修与整改,否则质保期顺延直至整改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且乙方还须承担违约责任。六、其他甲方可授权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代行甲方管理、协调、处理质量保修的相关事务,具体事宜由三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时另行签订协议予以明确。七、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实施办法作为本质量保修协议书的附件。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由甲方、乙方双方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附件:xx1号项目101、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实施办法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A公司 B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 xx1号项目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实施办法为了确保建设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修缮处理,杜绝同一部位的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根据双方工程施工合同和国家及湖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管理制度1 乙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自移交甲方之日起开始履行保修职责,保修时间不少于国家及湖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以及双方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2 乙方接到甲方的工程质量维修、投诉处理通知后(包括:口102、头、电话和书面通知,下同),应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赶到现场进行修缮。一般常规性工程质量问题小时内赶到现场;紧急情况(例如:渗漏水、管道爆管、堵塞冒水、门窗卡死无法开关、电器线路漏电、短路、打火、跳闸、突然停水停电等)小时内赶到现场。3 乙方接到甲方或物业公司工程质量问题处理通知,应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以及保修工艺、方案等进行科学的论证,保修工艺和方案应得到甲方认可;在甲方指定的开工时间和合理期工期内精心组织施工并最终对保修结果承担全部责任。4 乙方必须本着用户至上与诚信原则的解决工程质量问题,认真负责地从事每项保修任务。一般常规性工程质量问题,乙方保证一次性彻底解决,特殊情103、况(比如一时无法查清问题根源的墙面裂缝或渗漏水等)的工程质量问题,在经甲方和业主同意后最多不超过二次保修。乙方保证同一部位重复出现同样的质量问题不超过二次。5 乙方完成每项工程保修工作后必须请业主签字确认,没有业主的房屋和设施设备由甲方授权的管理部门签字确认,未经业主或甲方签字则视为未履行保修职责。业主和甲方管理部门的签字确认只是证明乙方已对甲方通知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过处理,不承担其他责任。6 乙方在保修期间内出现过失行为,按本管理实施办法接受甲方处罚,造成业主或甲方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7 乙方人员在工程维修过程中有不负责任或推诿或维修不力的行为,或有拖延、不准时(常规质量问题超过24小时,紧104、急情况超过8小时),或有不履行对业主和甲方的约定或承诺,或有使用不合格的保修材料、偷工减料的行为等,甲方有权委托他人代为处理,发生的费用和损害赔偿由乙方承担。8 乙方未严格履行上述各项职责,造成的所有后果和所发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损失金额将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或保修款中优先扣除,不提前通知。二、处罚制度1、乙方人员须衣着整洁,出入小区须佩戴管理处的出入证,乙方人员离开保修现场时必须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不得有任何遗留物;必须关闭门、窗、水、电、气开关。违反其中一项一次处罚¥50元。2、乙方人员进入业主家中进行保修前,事先应征得业主同意方可进入,不得擅自入内;在业主家中不得随意进入的非保105、修施工作业的区域。违反其中一项一次处罚¥50元。3、乙方人员不得在业主家中大声喧哗、哼小调、开过激玩笑、看书报杂志、电视;不得乱扔纸屑和维修垃圾、不随地吐痰;不得在业主家中吃快餐盒饭或无故逗留;不得在住户家中抽烟;不得擅自使用业主任何物品。违反其中一项一次处罚¥50100元。4、乙方人员不得与业主(住户)或自己的同事发生争吵,说出不文明的语言。因此引起住户投诉的,不论原因,违反一次一人处罚¥100300元。5、乙方人员在预约或指定时间内未到现场,引起住户的投诉或索赔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处一项一次¥50元的罚款。6、乙方人员从甲方或管理处领用钥匙,钥匙的领用及归还必须遵守甲方或管理处的相关106、规定。每违反一次处罚50元。7、未经允许,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为装修队搬运垃圾,为业主进行有偿装修、改造等行为,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外并处一项一次¥500元的罚款。8、乙方在空置房保修完毕,须将保修物品、工具、杂物、垃圾等一并清理干净,严禁将空置房进行使用。出现任何不良事件而导致业主索赔,由乙方承担并处一项一次¥100元至¥500元的罚款。9、乙方人员在保修过程中,必须作好施工作业点周边的成品保护。损坏设施、装修、家具等由乙方赔偿。10、甲方有对乙方现场违规人员及不服从管理的人员驱逐退场的权利,并要求乙方人员限期整改、赔偿或道歉。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每逾期一天另行收取¥100元罚款107、。11、乙方人员不得收取业主给付的任何财物;严厉禁止主动索要财物或回报、回扣。若有违反,按所收取财物价值的2倍予以罚款,主动索要财物的按索要价值的3倍予以罚款,已收财物返还业主。12、因工作需要甲方召集举行的有关保修工作会议,在通知到乙方后,乙方应准时参加。无故迟到一次处罚¥300元;无故缺席一次处罚¥500元。13、甲方开出工程罚款通知公函,如乙方采取回避、推诿、拒绝签收的行为,导致投诉或赔偿,甲方有权直接处理,产生一切费用直接从责任单位的款项中扣除。14、乙方有其他过失行为的,甲方有权限期整改并酌情给予¥50500元的罚款三、以上管理实施办法中的甲方包括甲方及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附件2108、:xx1号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暂定)办法1. 破土动工前应具备以下条件:1.1.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必须经监理、甲方批准后合理布置。1.2. 施工用水、用电必须到位,并能满足工程使用耗量。1.3. 施工运输主要通道必须全部硬化,保证满足运输使用。1.4. 各施工区域与销售区域隔墙采用新模板刷油漆,外围写挂标牌,临设地面全部硬化。现场办公室全部采用装配式结构,临时设施地面硬化。施工区域内临设办公区全部吊顶,地面嵌贴,周边盆栽或绿化。1.5. 根据深建施199841号文件之规定,做好文明施工,确保现场整洁,道路畅通,达到创建文明工地的标准。1.6. 进出大门用防锈铁花大门,并要有门卫室,配备保卫人员和109、保卫人员服装、戒具。大门处必须设置冲洗设备、冲洗槽、沉淀池,清洗不干净的车辆严禁出入工地。1.7. 工人生活区、办公区必须分开,不准混住,除夜间值班、仓储保卫人员外,施工区不准住人。1.8. 全部施工区、临设办公区、生活区必须作好排污、排雨水措施,保证畅通,不得有任何积水,施工区必须设置厕所。1.9. 各种施工标牌,五牌一图必须上墙整齐美观,规格尺寸合符要求,全场要求文明施工达到规范化。1.10. 全部管理人员、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工作牌、安全帽、民工统一着装,民工和管理人员安全帽颜色分开。1.11. 通讯联络:施工办公室必须安装电话,幢号工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必须配置对讲机、手机,并保证随时能联110、络。1.12. 机具、人员、材料必须满足开工条件,方能开工,否则造成不能开工的损失由施工方负责。1.13. 以上12条在过程中控制,如施工方一项未按要求完善合格,每项每次罚款5005000元,严重者不准开工,一切损失由施工方承担。2. 质量进度施工管理罚则2.1. 一般规定2.1.1. 建立、健全、完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报监理、甲方审批后不能变,如需变动须经监理、甲方同意,如监理、甲方认为该责任人不能胜任该项工作,有权要求更换,并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每天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2.1.2. 建立并完善各道工序和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前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111、人签字报监理、甲方,无施工技术交底不准施工,并处罚款200元1000元/次。2.1.3. 认真执行经监理、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方案,否则处以 500元2000元罚款/次/处。2.1.4. 认真按施工合同工期编制详细的有效施工进度计划,经监理、甲方批准后不得延误,过程延误一天罚款500元/天/项。2.1.5. 一切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必须具备质量保证证明文件、资料,进场12小时内报监理进行有见证取样,并即时派出人员和车辆随同监理送检,未经检测合格的材料、成品、半成品,不得使用,如检测不合格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在12小时内退场,否则罚款1000元5000元/次/批。2.1.6112、. 凡进场材料(包括安装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甲供)未报验,复检就擅自投入使用的,已隐蔽的,视为不合格,必须打掉重做或强制拆除、并处罚款500元5000元。2.1.7. 任何材料成品、半成品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代换、代用,一经查出除取缔外并处罚款500元2000元/次/项。2.1.8. 乙方应严格质量事前控制、即主动控制、真抓、实管实行施工程序报验手续,凡隐蔽工程(肉眼看不见的)每道工序自检合格后必须再报验,经监理、甲方检查合格,经书面签认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应报验的工序未报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视为上道工序质量不合格,必须剥开检查或打掉重做,并处罚款1000元5000元/次/项。如因自查不113、力,报验监理、甲方检查不合格除不准进行下道工序,限期整改外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次/项。如监理、甲方检查中允许偏差项目合格率与乙方报验资料偏差超过10%,则处500元1000元罚款/次。2.1.9. 施工方必须认真执行监理、甲方指令,日常巡视检查中发现的大小质量问题,如未按监理、甲方要求按期整改合格超期处罚500元1000元/次/项。2.1.10. 对监理、甲方查出的质量问题,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施工方整改后未向监理书面提出“整改复查报告”,未经复查进行下道工序或擅自隐蔽的视为未整改合格,并处500元1000元/次/项。2.1.11. 在施工过程中,第二次犯同样质量错误处罚加倍,10114、00元2000元/次/项,第三次犯同样错误3000元5000元,以此类推,直至停工整改。2.1.12. 因质量或其它原因,甲方、监理发出停工通知书时,乙方必须立即无条件执行,否则每延迟一天处2000050000元罚款/天。2.1.13. 在分包工程完工后,甲方、监理认为具备移交条件并通知乙方接交时,乙方采取拖延、刁蛮等手法不预接收时,则处2000元5000元罚款/次。2.2. 基础、主体施工管理2.2.1. 基础、主体施工前的准备2.2.1.1. 乙方应对施工图的平、立、剖、节点、详图、结合建、结施工图认真审查,会审时尽量细化,把图纸上的问题消除在施工之前,如因施工方自身原因造成遗、漏、碰、错115、的损失,概由施工方承担责任,并罚款5005000元/次/处。2.2.1.2. 基础施工前认真搞好测量工作,正确建立高程水准点座标系统控制网,自查合格后请政府测绘部门复验,正确后使用,如因操测错误,造成损失由施工方负责并处罚款1000元5000元/次/处。2.2.1.3. 基础施工前作好专业施工队和机具的一切就位,认真了解地质资料情况,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方案,经监理、甲方审批。如护壁方案、排水方案、施工顺序、技术措施等,施工时必须先深后浅,应护壁的必须护壁,如因措施、方案不力,造成损失由施工方负责并处罚款10005000元/次/处。2.2.2. 施工质量过程控制2.2.2.1 应报验116、检查的程序如下:1)基础工程: 测量放线土方开挖基础垫层模板钢筋绑扎混凝土土方夯填面层;2)主体工程: 测量放线钢筋绑扎或支模板支模板或钢筋绑扎混凝土砌体2.2.2.2 混凝土结构所用模板要求全用新模板,如因模板强度、刚度稳定性不够,造成结构坍塌等重大事故,则处10000元20000元罚款/次;砼养护期不够,乙方未经监理、甲方认可,擅自拆模,则处10002000元罚款/次;如因拆模造成结构开裂或坍塌,则处500020000元罚款/次。2.2.2.3 钢筋隐蔽验收时,因施工原因造成主要受力钢筋遗漏,每少漏1根,则处2000元罚款/根;如受力钢筋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则处1000元罚款/根;钢筋接117、头制作,每出现一个接头不符合规范要求,则处1000元罚款/个;阳台等悬臂构件负筋保护层不得超出规范允许限制的1.5倍,否则处2000元罚款/处。2.2.2.4 砼结构施工时,砼强度与设计不符,以低等级代高等级,则处3000元5000元罚款/次。2.2.2.5 混凝土结构不得出现严重缺陷(严重缺陷标准按GB502042002规范规定),如出现严重缺陷则处5002000元罚款/处;砼一般缺陷和严重缺陷均不能自行擅自修改隐蔽,经查出除打掉外罚款500元1000元/次/处,严重缺陷需经设计技术部门处理。2.2.2.6 非商品砼配合比、配合比计量必须准确,粗、细骨料(砂、石)必须每车过称,如发现未每车过118、称,视为该批砼强度不合格并处罚款500元5000元/次/项。2.2.2.7 经检查,验收合格后的结构砼缺陷修补,必须用提高一级砼填塞(包括梁、柱、板的预留洞、槽的填塞)。如用砂浆填补,查出除打掉外,并处罚款500元1000元/次/处。2.2.2.8 所有构造柱、砌体拉结筋必须按规定预留钢筋,不得事后钻孔插筋,查出除打掉外并处罚款500元1000元/次/处。2.2.2.9 任何结构砼施工缝必须按规定留设,否则除打掉该部位砼外,并处罚款500元2000元/次/处。2.2.2.10 每检验批楼板厚度检查中甲方、监理如发现楼板厚度超出允许偏差限值,则处3000元罚款/处;如检验批楼板平均厚度小于设计厚119、度5mm,则该检验批楼板工程量按实结算。2.2.2.11 水电安装时不得破坏已成型的砼结构,查出处以500元2000元罚款。2.2.2.12 基础施工时,未回填土前,基础坑、槽内不得有积水,基础严禁浸泡,如发现处罚款500元1000元/次/处。2.2.2.13 砌体施工时,因施工原因,造成轴线偏差而影响后续工程无法施工或影响使用功能,则处2000元罚款/处;砌体出现开裂,则处2000元罚款/处。2.2.3. 装饰施工阶段工程管理2.2.3.1. 施工程序报验根据国家对建设工程验收备案制的要求,凡属于隐蔽部份(工程完成后肉眼看不见的部份)都必须有隐蔽报验检查相关程序和报验手续,总分包单位在施工过120、程中必须严格执行隐蔽报验程序检查手续,报验程序为:2.2.3.1.1. 每道工序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过程中同步巡视,观测检查。2.2.3.1.2. 每道工序、各分项分部工程按要求进行认真内部三检自查,专业质检(要用现行标准表格)全部合格。2.2.3.1.3. 用书面向监理申请报验,由监理会同甲方验收,检查。2.2.3.1.4. 如监理、甲方检查不合格进行处罚,限期整改合格后复查。2.2.3.1.5. 书面签发认可后进行下道工序。2.2.3.2. 控制节点报验检查程序(装饰、装修阶段)。2.2.3.2.1. 抹灰、涂刷报验程序2.2.3.2.1.1. 检查钢丝网(外墙塞洞检查)2.2.3.2.1.121、2. 基层清理抹第一道底灰2.2.3.2.1.3. 抹二遍灰(养护工作检查)2.2.3.2.1.4. 抹三遍灰(养护工作检查)2.2.3.2.1.5. 刮第一次腻子 砂平2.2.3.2.1.6. 刮二遍腻子 砂平2.2.3.2.1.7. 盖面料注:外墙脚手架的跳板铺设(4层),每少一层按照脚手架总费用的10扣除。2.2.3.2.2. 面砖施工报验程序2.2.3.2.2.1. 检查底糙2.2.3.2.2.2. 检查水平、垂直线2.2.3.2.2.3. 排砖做样板2.2.3.2.2.4. 分段报验检查2.2.3.2.2.5. 勾缝2.2.3.2.2.6. 验收检查2.2.3.2.3. 防水项目报验122、程序.2.3.1 坡屋面结构闭水、淋水试验.2.3.2 检查挂瓦条及防腐.2.3.3 盖瓦后淋水试验.2.3.4 屋面天沟连接处及内部漏水检查.2.3.5 厨、卫间及阳台、露台吊管洞后结构闭水试验。.2.3.6 施工第一道防水层后闭水试验.2.3.7 施工第二道防水层后闭水试验.2.3.8 面层完成后防水层闭水试验2.2.3.2.4. 门窗项目报验程序2.2.3.2.4.1 检查门窗洞口尺寸、标高、位置2.2.3.2.4.2 安框锚固件2.2.3.2.4.3 填塞填充防水材料2.2.3.2.4.4 安门窗扇五金件2.2.3.2.4.5 检查调试开启灵活,防水,玻璃抗风压等要求2.2.3.2.4123、.6 验收2.2.3.2.5. 楼地面项目报验程序2.2.3.2.5.1 基层清理2.2.3.2.5.2 润湿基层、刷水泥浆2.2.3.2.5.3 砂浆找平、压光、验收注:周边留收缩缝,中间设分格缝2.2.3.2.6. 回填土报验程序2.2.3.2.6.1 基底清理2.2.3.2.6.2 按照30CM/层进行分层夯实,每层作密实度试验,每层报验,厚度如超过30CM,而无分层密实度试验报验单,施工单位必须做弯承试验。2.2.3.2.6.3 平整、标高符合要求2.2.3.3. 施工进度2.2.3.3.1 向甲方、监理报切实可行的各分项分部工序的施工进度计划,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责任工长签字。2124、.2.3.3.2 监理审核2.2.3.3.3 甲方认可2.2.3.3.4 按周向监理、甲方报完成计划情况2.2.3.3.5 未完成原因分析及处理意见 备注:进度一周未按计划完成一项罚款500元,二项未按计划完成罚款1000元,以此类推。2.2.3.4. 质量管理控制2.2.3.4.1 未经监理、甲方同意,擅自代换或使用不合要求的装修材料,强制要求打掉重做并处罚500元5000元/次/处。2.2.3.4.2 装饰工程施工时,因施工原因各检验批、分项工程允许偏差项目超出规范规定的允许偏差限值2倍,则处5001000元罚款/次/项。2.2.3.4.3 防水工程中,地下室、屋面、厨卫、外窗、框边、外墙125、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在交工使用一年内每出现一个渗漏点(处),则处500元罚款/点(处);第二次重复维修加倍处罚,处1000元罚款/点(处),以此类推;每项(按合同)渗漏水率每超过合同约定一个百分点,则处10万元罚款/项,不足一个百分点按线性比例计算。交工使用一年后,仍存在渗漏水问题,视为不合格工程。2.2.3.4.4 乙方在施工中不重视成品保护,在甲方、监理口头或书面指正后,仍不采取措施进行成品保护,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费用在500元下的,按5倍计算(不低于500元);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500到2000元,按3倍计算;直接返修加直接赔偿的费用在126、2000元以上按2倍计算。3. 安全施工管理罚则工程安全施工是工程顺利完成的保证,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要求,甲方对工程安全施工做出如下细则规定:3.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高跟鞋、拖鞋,赤脚、赤膊上班,罚款1050元/人/次。3.2. 高空、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安全绳,罚款30100元/次。3.3. 在工地现场生火或用电煮饭,除没收器材外,同时罚款100元/次。3.4. 专职安全技术人员上岗证检查不合格罚款50200元/次。3.5. 赌博除没收赌具外,罚款100300元/人/次3.6. 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罚款100300元/人/次3.7. 不是专业人员,乱动127、用机具,乱拉、乱接电线,罚款30100元/人/次。3.8. 民工随便进入办公室、厨房3.9. 室内、外环境卫生检查不合格,罚款50元/人.次。3.10. 随地大小便大小便者罚款500元/次;在甲方销售现场随地大小便大小便者罚款1000元/次3.11. 发生施工区域内非乙方财物丢失,乙方负责按价赔偿。3.12. 破坏安全设施(安全网、安全档板、红灯、模板支撑、脚手架、跳板等)罚款50200元/人.次,并恢复。3.13. 违反材料堆放、工具堆放管理规定,罚款20300元/次。3.14. 工完或下班前不清场,不把剩余材料处理好,罚款50200元/次。3.15. 木工班拆模后不清理模板,乱堆乱放,罚款128、50500元/次。3.16. 斗车乱放,罚款20元/次;搅拌机不清洗,罚款50元/次。3.17. 未建立安全责任制,罚款100元/次。3.18. 新工人未进行安全教育及无相关资料,罚款100元/人.次。3.19. 每有一人不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范,罚款50元/人.次。3.20. 无具体安全措施,罚款100元/次。3.21. 安全措施不全,罚款50元/次。3.22. 无定期安全检查,罚款50元/次。3.23. 安全检查无记录,罚款50元/次。3.24. 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罚款100元/次。3.25. 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如期完成,罚款200元/次。3.26. 工人违129、章,罚款50元/人.次。3.27. 管理人员违章,罚款200元/人.次。3.28. 施工现场无安全标语和安全色标,未达国家标准,罚款200元/次。3.29. 大型构件、设备乱堆乱放,罚款100元/次。3.30. 施工道路不畅通,罚款200元/次。3.31. 脚手架、跳板不符合规定,罚款200元/次。3.32. 竖向安全网、水平安全网、水平档板未全封闭,罚款200元/次。3.33. 从高空或楼层上抛洒及丢弃建渣、废物或器具罚1001000元/人.次;如造成事故承担完全责任,并停工整顿。3.34. 施工现场机电使用相关规定:3.34.1. 小于规定要求无防护措施,罚款100元/次;3.34.2. 130、电箱下引出线混乱一处,罚款30元/次;3.34.3. 电线破皮漏电,罚款100元/次;3.34.4. 线路过道无保护措施,罚款50元/次;3.34.5. 导线未绑在绝缘子上,罚款50元/次;3.34.6. 开关箱无防雨措施,罚款50元/次;3.34.7. 无保护接零或接地,罚款100元/次;3.34.8. 违反一机一箱,罚款100元/次;3.34.9. 开关箱无门锁,罚款100元/次;3.34.10. 熔丝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次。4.文明施工管理罚则施工现场作为一个施工单位形象展示的窗口,为了更好的向社会展示企业自身良好的形象,做好文明施工是各家施工单位与我司、监理公司的共识。同时,做好文131、明施工也是认真做好一个工程的标志,这也与各家施工单位与我司签订的合同约定一致,但在施工过程中,各家施工单位均没有按照相关规程及合同承诺执行。因此,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做出如下规定:4.1. 施工现场挂牌:4.1.1. 挂牌内容(五牌一图)不齐全罚款2001000元/次;4.1.2. 挂牌不整齐罚款50200元/次。4.2. 封闭型管理:4.2.1. 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出入证,罚款30元/人.次;4.2.2. 施工现场进出口无大门,罚款100元/次;4.2.3. 无门卫和门卫制度,罚款100元/次。4.3. 现场围挡:4.3.1. 围挡高度低于1.8m,罚款50元/次;4.3.2. 围挡不整齐,罚132、款50元/次;4.3.3. 围挡不安全、残缺,罚款50元/次。4.4. 总平面布置:4.4.1. 构件、料具堆放及设施不按总面布置,罚款500元/次;4.4.2. 道路不畅通,有积水,有杂土污物,罚款100元/次;4.4.3. 车行道、人行道、临设地面不硬化飞尘,罚款500元/次。4.5. 现场住宿:4.5.1. 施工作业区与住宿区未分开,现场住人,罚款100元/人.次;4.5.2. 住宿环境不符合安全、卫生条件,罚款50元/次;4.6. 生活设施:4.6.1. 厕所不符合卫生要求,罚款100元/次;4.6.2. 无吸烟室,罚款100元/次;4.6.3. 食堂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罚款100元/133、次。4.7. 保健急救:4.7.1. 无必要的保健医药箱,罚款50元/次;4.7.2. 无急救措施和器材,罚款100元/次;4.7.3. 无配备经培训合格的急救人员,罚款200元/次。4.8. 垃圾、污水:4.8.1. 乱倒、乱堆垃圾,罚款50元/次;4.8.2. 排污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次。4.9. 防火4.9.1. 无培训的消防人员,罚款50元/次。如本管理办法中有关条款与合同有关条款相矛盾者,以要求更为严厉者为准。附件3 关于xx1号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实施办法为了规范与合同有关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以下简称“变更”、“签证”)的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高结算效率,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134、,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 乙方对于甲方正式发出的变更、签证,应及时、完整地执行,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要求;甲方应按照变更、签证的内容及其完成情况及时地支付乙方变更签证的价款。二、 关于变更、签证办理的约定 1、甲方发出的变更、签证通知单,应加盖甲方指定的印章及签字,否则乙方可以不接受;乙方出具的(要求甲方结算价款)变更、签证单,如果没有甲方指定的印章及签字,甲方将不予认可,不予计取费用。2、甲乙双方指定的有效印章式样如下:(甲方印章式样) (乙方印章式样)4、 合同执行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填制的变更、签证通知单都应使用本协议后附的标准表格,否则甲方可以不予计取相关费用,乙方可以不予接受。135、三、 关于变更、签证计价的约定 1、设计变更1) 乙方应在甲方下发的设计变更实施前至少24小时向甲方提交书面的估价。每份设计变更的结算造价不得高于此估价,否则按照此估价结算。2) 乙方在本月30/31日前向本项目监理公司报送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前的有甲方指定盖章的所有设计变更的预算书一式两份,否则不再接收及计费。3)乙方在3日内配合监理公司完成资料及工程完成情况审核工作, 4)甲方在收到预算的当月25日前将预算审核完成,并在30日前与乙方完成核对工作。5)核对完成的预算书经双方核对人员签字后在甲方合约部编号存档。其造价不作为结算金额。6) 乙方完成每份设计变更的内容后,应视情况在3天内及工程136、内容隐蔽前24小时通知监理公司及甲方项目部确认工程完成情况,如存在变更文件上无法确认之工程量或项目,乙方必须要求监理及甲方当时当场确认并在一周内书面确认。如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工程量或项目无法计算或核实,则视同其未实施,不予计取费用。如无特殊理由,监理工程师及甲方项目部也应在一周内签署意见并返回施工单位。若因乙方原因超过上述时限7天以上则甲方一律不予认可,也不支付任何费用,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7)甲方造价合约根据每份设计变更的完成情况调整该设计变更的预算,由双方确认。经甲方内部复核及相关领导签字后成为正式结算造价。8) 已审定设计变更的结算造价与当月工程进度款合并支付。2、现场签证1)需签证的施137、工内容完成后,乙方应当视情况在三天之内或工程内容隐蔽前填写签证单并要求监理工程师及甲方项目部到现场共同核实、确认,如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签证工程量无法核实,则不予签证;如无特殊理由,监理工程师及甲方项目部也应在一周内签署意见并返回施工单位。签证单由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标明完成时间。2)乙方在本月30/31日前向监理公司报送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前甲方签发的所有现场签证的结算书一式两份,若因乙方原因超过7天不报则甲方一律不予接收和承担费用,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在3日内配合监理公司完成资料及工程完成情况审核工作, 4)甲方在收到结算的当月25日前将结算审核完成,并在30日前与施工单位完成核138、对工作,双方确认。经甲方内部复核及相关领导签字后成为正式结算造价。5)已审定现场签证的结算造价与当月工程进度款合并支付。3、变更、签证的预结算的计价原则:按照合同约定的规则计算,(取费标准及材料设备价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没有相应定额的双方协商确定。4、预/结算书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乙方上报的金额,不得高出甲方审定额的5%,否则,甲方收取超出部分的10的违约金,在结算工程总价款中扣除。5、甲方核定变更、签证事项的价格后,应在预/结算书上注明最终审定价格,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乙方如有争议按照主合同处理争议的原则执行,但不得以此理由拒不执行有关的设计变更,否则视为违约。6、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通知单上协商确定以下内容: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取定的人工单价按合同规定(是综合单价,已含管理费和利润)。7、每月10日前,甲、乙方应就截止上月末尚未确定最终审定价的变更、签证的费用预算书,进行综合性核对和价格商谈,并形成核对与商谈记录清单。8、现场签证单统一使用甲方制定的现场经济签证单格式并统一编号,此单由乙方填写,甲方及监理审核。除签名以外,还须注明详细的审核意见并加盖甲方、乙方、监理的公章,违反本要求的签证单无效。9、办理签证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单原件一式四份。
合同表格
上传时间:2021-05-14
1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