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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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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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邢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邢台县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五月 前前 言言 2011 年经河北省政府批准的邢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通过近几年的实施,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强化土地利用宏观调控、协调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落实土地空间布局方面起到了显著的积极作用,为保障邢台县社会经济快速、稳步、健康、协调发展,规范土地管理行为和保护耕地发挥了较好地调控作用。作为“邢台市后花园”的邢台县区位优势明显,受邢台市经济发展对周围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邢台县经济发展迅速。邢台县的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建设用地需求更加迫切,规划在实施2、过程中面临着诸多新情况、新形势,规划指标与用地布局与现实用地需求不相适应,有必要对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为贯彻落实省办公厅关于印发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 号),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546 号)和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684 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邢台县将 2020 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核减指标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到具体地块。先依据部署文件对邢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调整。1 目目 录录 一、自然与经济社会情况一、自然与经3、济社会情况.1(一)地理区位.3(二)自然条件.3(三)社会经济概况.4(五)土地利用现状.5(六)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分析.7 二、规划实施情况二、规划实施情况.8(一)主要规划指标历年变化情况.8(二)耕地保有量实现情况.8(三)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实现情况.9(四)建设用地指标情况分析.9(五)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情况.10(六)生态用地变化情况.10(七)土地节约集约用地情况.10(八)重点项目实施情况.11 三、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三、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和原则.12(一)指导思想.12(二)指导原则.12 四、土地利用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情况四、土地利用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情况.144、(一)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14(二)农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16(三)建设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19 2(四)基础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调整情况.21 五、“三线”划定情况五、“三线”划定情况.22(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情况.22(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情况.22(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24 六、土地利用管制分区调整优化情况六、土地利用管制分区调整优化情况.26(一)允许建设区调整情况.26(二)有条件建设区调整情况.26(三)限制建设区调整情况.26(四)禁止建设区调整情况.27 七、对本轮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错误纠正情况七、对本轮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错误纠正情况.25、8 八、规划八、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可行性分析调整完善方案的可行性分析.29(一)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29(二)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30(三)规划调整完善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30(四)规划调整完善对经济发展影响分析.31(五)结论.33 九、规划实施九、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保障措施.34(一)加强领导、促进协调.34(二)落实责任、动态监管.34(三)节约集约、盘活存量.34(四)广泛宣传、公众监督.34 附表附表.36 3 一、自然与经济社会情况一、自然与经济社会情况 (一)地理区位(一)地理区位 邢台县地处河北省南部,太行山脉南段东麓,华北平原西部边缘,6、位于东经 1134311441,北纬 36573724之间。西与山西省昔阳、和顺、左权县三县相邻,东与南和县、任县两县接壤,南与武安市、沙河市两市相连,环绕邢台市区,北与内丘县毗邻。全县地理位置优越,是冀南地区交通枢纽上的重要节点,京珠高速、107 国道、平涉公路纵贯南北;邢昔、邢和、邢左和邢汾高速横穿东西,是邢台县东出西联的大通道。(二二)自然)自然条件条件 全县地势西高东低,形成了山地、丘陵、平原三种地形,西部为中山地带,占全县总面积的 66%,海拔多在 600 米以上,少数山峰在1500 米以上,最高峰“十字疙梁”1822 米,其间山川相间,坡陡谷深,地表起伏大;中部为低山丘陵区,占全县7、总面积的 22%,海拔多在 200-500 米之间,其间岗丘起伏,坡度较缓;东部为平原区,占全县总面积的 12%,海拔在 100 米以下,其间地势平坦。邢台县属暖温带大陆性半干旱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日照充足,雨热同季。全年日照一般在 2300 至 2600 小时之间,年日照率 60%左右。无霜期 180 天,早霜始于十月中旬,晚霜终于四月中旬。年内雨量分配不均,夏多春少,6-9 月份降水量占全年的 80%,3-5 月份占全年的 6%。年平均气温 12至 14左右。全县土壤主要包括棕壤、褐土、潮土和草甸土,其中棕壤多分布于西部海拔千米以上的深山区;褐土多分布于海拔千米以下的山地丘 4 陵和平原地8、带至京广铁路两侧,是全县分布最广的土类;潮土多分布在京广铁路以东的平原区;草甸土多分布于山间谷地。邢台县已发现的矿产资源共有28种,其中包括24种非金属矿产、1 种能源矿产、2 种金属矿产、1 种矿泉水。非金属矿产包括蓝晶石、石膏、重晶石、菱镁矿、冶金用白云岩、石墨、石榴子石、水泥用灰岩、玻璃用砂岩、长石、建筑石料用灰岩、玻璃用白云岩、建筑用白云岩、玻璃用脉石英、建筑用大理岩、饰面板岩、石英砂岩等。蓝晶石、菱镁矿、石榴子石是邢台县的特色矿产,其中蓝晶石为全省独有。能源矿产为煤炭,金属矿产为铁矿、铜矿。(三三)社会经济概况)社会经济概况 2014 年底,全县总人口 45.33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 17.68 万人,城镇化率 39%。全县生产总值 124.9 亿元,财政收入完成 11.62 亿元。农业特色明显,形成了林果、畜牧、蔬菜三大富民产业。林果业成为农业主导产业,优质干鲜果品基地发展到 66.2 万亩,总产突破16.8 万吨,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 52%;大力发展沟域经济,受到省委市委高度评价。工业经济雄厚,始终把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产业基地建设、中小型企业壮大、改制企业振兴、旅游产业提升招商引资上项目,培育壮大了旭阳焦化、中煤旭阳煤化工、红星汽车制造等一批优势骨干企业。社会经济发展势头强劲,产业特色鲜明,全县初步形成了钢铁、煤化工、装备制造和旅游“3+1”产业发展10、格局。辖区内有旭阳经济开发区、龙冈经济开发区和会宁商贸物流园区三大工业园区。旭阳经济开发区为省级工业开发区,主要以煤化工产 5 业为主,龙冈经济开发区为市级园区,主要以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电子商务产业园为主,已初具规模,且承载邢台市区退市进园企业的任务。会宁商贸物流园区为省级园区,主要发展物流业,依托龙冈经济开发区、旭阳经济开发区和西部山区,以满足汽车、钢铁、煤化工、装备制造、农产品的物流需求为方向,重点建设仓储物流转运配送、汽车及机械配件、农产品交易三大物流中心。(五)土地利用现状(五)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邢台县 2014 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显示,邢台县土地总面积 199816.41 11、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 138913.1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9.52%;建设用地面积17834.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93%;其他土地面积 43069.22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21.55%。1、农用地、农用地 耕地面积 40604.9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0.32%;园地面积27945.9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3.99%;林地面积 63988.7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2.02%;牧草地面积 13.8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1%;其他农用地面积 6359.7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18%。2、建设用地、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 14108.88 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8.93%,其中城镇用地面积 943.01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11659.62 公顷,采矿用地面积 1506.25 公顷。交通水利用地面积 3250.6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63%。其他建设用地面积 474.4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24%。3、其他土地、其他土地 水域用地面积 6591.6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30%;自然保留 6 地面积 36477.5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8.26%。在邢台县规划范围内不包含东汪镇 19 个行政村(华庄、武家庄、前晋祠、后晋祠、王家庄、东小汪、七里桥、东汪、袁家店、大贤、王麻村、任麻村、郝麻村、赵麻13、村、景家屯、永红庄、西静庵、东静庵、黄家屯),祝村镇 10 个行政村(双楼、吴城、南小吕、北康庄、唐家庄、南张家屯、任住、石东、石北、北西),南石门镇 3 个行政村(东高村、西高村、南高村),羊范镇 1 个行政村(伍仲),王快镇 14 个行政村(东市村、孔桥村、南市村、南厂村、康庄铺、河会村、北屋村、前楼下、王快村、南市屯、百泉村、北厂村、后楼下、西楼下)。规划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面积如下:表表 1-1 邢台县规划范围土地利用现状表邢台县规划范围土地利用现状表 地 类 面积(公顷)比例(%)土地总面积 191715.37 100.00 农用地 小计 134790.66 70.31 耕地 375314、6.38 19.58 园地 27873.02 14.54 林地 63270.18 33.00 牧草地 13.85 0.01 其他农用地 6097.23 3.18 建设用地 小计 14275.23 7.45 城乡建设用地 11087.49 5.78 城镇工矿用地 1855.40 0.96 农村居民点 9232.08 4.82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3187.74 0.23 其他土地 小计 42649.48 22.25 水域 6242.18 3.26 自然保留地 36407.30 18.99 注:比例为各类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比 7(六)(六)耕地后备资源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分析潜力分析 根据邢台15、县 2014 年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结果,邢台县耕地后备资源潜力 8651.86 公顷。其中可开垦土地 8420.46 公顷,占耕地后备资源总面积的 97.33%,主要涉及可开垦其他草地、可开垦内陆滩涂、可开垦裸地;可复垦土地为 231.40 公顷,占耕地后备资源总面积的 2.67%,主要涉及可复垦采矿用地。邢台县属于山区,受地形坡度指标的影响,耕地后备资源主要分布在邢台县的中部、东部丘陵及平原地带。8 二、规划实施情况二、规划实施情况 (一)主要规划指标(一)主要规划指标历年历年变化情况变化情况 自邢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起,分别于 2013 年、2014年、2015 年共 3 次对规划进16、行了修改。规划修改变化情况如下:1、建设用地调整情况、建设用地调整情况 原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13146.9300 公顷,上级追加指标 344.2905公顷,规划修改后现行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13491.2205 公顷。2013 年度邢台县落实追加建设用地规模共计 82.7073 公顷。2014 年度邢台县落实追加建设用地规模共计 159.4499 公顷。2015 年度邢台县落实追加建设用地规模共计 102.1333 公顷。2、耕地保有量调整情况、耕地保有量调整情况 原耕地保有量为 34792.0000 公顷,2014 年邢台县耕地保有量调增指标 800.0000 公顷,规划修改后耕地保有量为 317、5592.0000 公顷。3、基本农田调整情况、基本农田调整情况 原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27058.0000 公顷,规划修改期间未对基本农田进行调整。(二)耕地(二)耕地保有量保有量实现情况实现情况 邢台县 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为 35592.0000 公顷,规划实施至 2014年邢台县现状耕地面积为 37536.38 公顷,比规划期末确定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多 1944.38 公顷,完成了耕地保护任务 2010-2014 年规划实施期间,邢台县耕地面积净增加 78.58 公顷。其中通过邢台县黄寺镇李梅花村土地整治等项目补充耕地 1002.29 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及建设用地占用减少耕地 923.18、71 公顷。9(三三)基本农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实现情况目标实现情况 规划实施至 2014 年邢台县基本农田面积 27095.87 公顷,比上级下达我县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27058.00 公顷多 37.87 公顷,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四四)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指标指标情况情况分析分析 规划确定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13491.2205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 10388.7605 公顷、3350.7524 公顷、3102.4600 公顷。1、建设用地总规模建设用地总规模落落实情况实情况 规划实施至 2014 年,邢台19、县现状建设用地总规模 14275.23 公顷,比 2020 年控制指标 13491.2205 公顷多 784.0095 公顷,突破了上级下达的建设用地总规模。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落实情况情况 规划实施至 2014 年,邢台县现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1087.48 公顷,比 2020 年控制指标 10388.7605 公顷多 698.7195 公顷,突破了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落实落实情况情况 规划实施至 2014 年,邢台县现状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855.41 公顷,比 2020 年控制指标 3350.7524 公顷少 1495.3424 公20、顷,未突破城镇工矿用地规划目标。4、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变化情况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变化情况 规划实施至 2014 年,邢台县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3187.74 公顷,比 2020 年控制指标 3102.4600 公顷多 85.28 公顷,突破了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主要是由于近几年邢衡高速和石 10 武客运专线建成所致。(五)(五)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使用使用情况情况 2020 年邢台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划指标为 2714.0005 公顷。规划实施至 2014 年,全县已使用建设用地面积为 1242.3395 公顷,较指标剩余 1471.6610 公顷。121、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规模指标落实情况、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规模指标落实情况 规划实施至 2014 年,已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面积为 697.7068 公顷,较 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规划指标 2233.1725 公顷剩余 1535.4657 公顷。2、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规模指标落实情况、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规模指标落实情况 规划实施至 2014 年,已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为 375.6885 公顷,较 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规划指标 1646.1547 公顷剩余 1270.4662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22、规模均未突破规划目标。(六六)生态用地变化情况)生态用地变化情况 规划实施至 2014 年,邢台县林地面积为 63270.18 公顷,与基期2009 年林地面积 63752.24 公顷相比净减少 482.06 公顷。规划实施至 2014 年,邢台县园地面积为 27873.02 公顷,与基期2009 年园地面积 28351.52 公顷相比净减少 478.50 公顷。(七七)土地节约集约)土地节约集约用地情况用地情况 规划实施至 2014 年,邢台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 105 平方米,全县 GDP 为 124.93 亿元,单位建设用地 GDP 为 87.51 万元/公顷。较 2009 年人均城镇工23、矿用地 145 平方米,减少 40 平方米,单位建设 11 用地 GDP 为 77.16 万元/公顷有大幅的提高。总体而言,建设用地集约节约用地水平得到显著的提高。(八八)重点项目实施情况)重点项目实施情况 规划期间,邢台县共涉及 43 个重点建设项目。实际执行 6 个项目,其中交通项目 3 个,占地面积 1618.52 公顷,水利项目 1 个,占地面积 138.63 公顷,其他项目 2 个,占地面积 4.79 公顷。12 三、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三、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24、神,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守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结合邢台县“十三五”规划,统筹经济发展与土地利用,以服务于邢台县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出发点,科学合理配置各业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土地可持续利用。(二二)指导指导原则原则 1、评估前置原则。调整完善方案编制前,应先期进行规划实施评估,依据评估情况与结论进行调整完善方案编制。2、指标控制原则。不突破上级下达的规划调整完善控制指标,尤其是约束性指标。3、保护耕地原则。以保护耕地为前提,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不降低、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调整控制指标。25、4、优化配置原则。规划调整完善涉及的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其目标应比规划调整完善前趋于合理、优化,科学配置用地。5、节约集约原则。调整完善涉及的用地标准,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相关要求、准入条件和行业用地标准等。规划调入地块应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一定要做好耕地补充方案。6、与相关规划相衔接原则。调整完善方案的编制充分征求规划、交通、环保、园区等部门的规划,城市开发边界参照县城规划和园区 13 批准四至范围确定,重点建设项目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7、公众参与原则。规划调整完善要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行风险评估,举行听证,充分论证,调整完善方案应按程序进行公示。14 四、土地利用四、土地26、利用规模规模结构结构与与布局调整情况布局调整情况 (一)(一)规划规划主要控制指标主要控制指标调整调整情况情况 本次调整完善邢台市追加邢台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2363.5333 公顷(35453 亩),扣除实际 13.3333 公顷(200 亩)追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2350.2000 公顷(35253 亩);核减耕地保有量 3297.6667 公顷(49465 亩);核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915.6667 公顷(43735 亩)。指标来源如下:(1)邢国土资函字(2016)第 37 号:追加建设用地规模 2950亩,扣除 130 亩(已使用),实际追加 2820 亩;核减耕地保有量 70027、0亩;核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9600 亩;(2)邢国土资函字(2016)第 246 号:追加建设用地规模 2900亩;核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7000 亩;(3)邢国土资函字(2016)第 220 号:安排建设用地规模 120亩(预留指标);(4)邢国土资函字(2016)第 322 号:安排建设用地规模 2000亩(预留指标);(5)邢国土资函字(2017)第 81 号:安排建设用地规模 400 亩(预留指标);(6)邢国土资函字(2017)第 88 号:安排建设用地规模 6740亩(预留指标);(7)桥东区指标说明:邢台县规划范围内落实建设用地规模 843亩;邢台县规划范围内核减耕地保有量 728、465 亩;(8)邢国土资呈2016283 号:桥东剩余指标,安排邢台县建设用地规模 1196 亩,用于衔接中心城区规划调整完善;15(9)邢国土资呈201734 号:邢东新区安排邢台县建设用地规模 18234 亩;肿瘤医院 70 亩(已在刑东新区指标中扣除);邢东新区安排邢台县核减耕地保有量 35000 亩;邢东新区安排邢台县核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6156 亩;(10)邢国土资呈2016297 号:邢东新区核减基本农田剩余,调整到邢台县核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912 亩;(11)邢国土资呈201712 号:开发区托管核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67 亩。1、耕地保护目标耕地保护目标 调整完善后,邢29、台县 2020 年耕地保有量 32294.3333 公顷,较调整前 35592.0000 公顷减少 3297.6667 公顷。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调整完善后,邢台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4142.3333 公顷,较调整前 27058.0000 公顷减少 2915.6667 公顷。3、建设用地规模、建设用地规模 调整完善后,邢台县 202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16236.8000 公顷,较调整前 13491.2205 公顷增加 2745.5795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2738.9605 公顷,较调整前 10388.7605 公顷增加 2350.2000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30、模 5643.1428 公顷,较调整前 3350.7524 公顷增加2292.3904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3497.8395 公顷,较调整前 3102.4600 公顷增加 395.3795 公顷。4、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调整完善后,新增建设用地总量调整为 5064.2005 公顷,较调整前增加 2350.2000 公顷。16 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规模调整为 4118.8803 公顷,较调整前增加 1885.7078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规模调整为 3255.0563 公顷,较调整前增加1608.9016 公顷。整理复垦开发补充义务量调整为 3999.233331、 公顷,较调整前增加2947.0233 公顷。(二)农用地(二)农用地规模结构与规模结构与布局布局调整调整优化优化情况情况 1、耕地、耕地规模结构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1)耕地规模结构调整情况)耕地规模结构调整情况 邢台县 2014 年现状耕地面积为 37536.38 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19.58%。2015-2020 年规划期间,全县耕地面积增加 3150.6571 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 66.5922 公顷,土地复垦补充 479.6314 公顷,土地开发补充 2450.7197 公顷,其他补充 153.7138 公顷。2015-2020 年规划期间,全县耕地面积32、减少 3605.6609 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 2879.3678 公顷,生态退耕 386.3300 公顷,其他减少耕地面积 339.9631 公顷。规划调整后 2020 年全县耕地面积为 37081.3762 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 19.34%,较 2014 年耕地总面积净减少 455.0038 公顷,比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目标 32294.3333 公顷多 4787.0429 公顷。(2)耕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耕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 2015-2020 年规划期间,耕地增加地块,主要涉及皇寺镇、会宁镇、南石门镇、西黄村镇、太子井乡、羊范镇。2015-2020 年规划期间,耕地减少建33、设占用地块,主要分布在祝 17 村镇、豫让桥办事处、晏家屯镇、会宁镇、南石门镇、羊范镇。生态退耕地块,主要分布白岸乡、路罗镇、冀家村乡、浆水镇。(3)调整前后耕地质量变化)调整前后耕地质量变化 根据邢台县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成果,调整前全县耕地国家利用等别涉及 7-14 等,通过面积等别加权计算,平均等别为 12.31 等,调整后全县耕地质量等别为 12.27 等,全县耕地质量稍有提高。2、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基本农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优化情况(1)规划调整前基本农田情况规划调整前基本农田情况 调整前全县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 27058.00 公顷,实际划定27095.87 公顷。调整前基本农田中国家利34、用等别涉及 7-14 等,平均等别为 12.76 等。2014 年,规划基本农田中耕地面积为 27012.25 公顷,其中水浇地面积 14178.21 公顷、旱地面积 12830.67 公顷、水田面积 3.37 公顷;园地面积为 0.03 公顷;林地面积为 0.01 公顷、设施农用地面积 43.88 公顷、农村道路面积 3.28 公顷、村庄面积为 27.79公顷、采矿用地面积为 0.56 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面积为 0.10公顷、公路用地面积为 4.44 公顷、水工建筑用地为 0.35 公顷、铁路用地为 3.17 公顷、未利用地 0.02 公顷。(2)本次基本农田划定情况本次基本农田划定情35、况 依据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 号)和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 号),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不符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求的现状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和严重损毁无法复垦的基本农田,林地、生态退耕范围内的基本农田予以划出。将城镇周边和交通沿线范围内的优质耕地优先划 18 为基本农田,新划入基本农田必须是耕地,并已有基本农田集中连片、质量等别达到县域平均水平。划出基本农田划出基本农田情况情况:本次调整完善划出永久基本农田图斑面积为4011.32 公顷,其中农用地 3972.52 公顷,耕地面积36、 3925.25 公顷,园地 0.03 公顷,林地 0.01 公顷,其他农用地 47.23 公顷;建设用地 38.65公顷;未利用地 0.15 公顷。本次划出面积较大的主要集中在:会宁商贸物流园区(会宁镇)、龙冈经济开发区(羊范镇)、皇寺科教区(皇寺镇)、“7.19”特大洪灾、交通项目,划出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为 11.25 级。划入基本农田情况:划入基本农田情况:全县划入基本农田 1191.85 公顷,平均质量等别 12.60 级。本次新划入基本农田全部为耕地,其中水浇地 675.89公顷,旱地 515.96 公顷,与原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划入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晏家屯镇、南石门镇、白岸乡。基本37、农田调整成果:基本农田调整成果:调整后邢台县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 24276.40公顷,比保护目标 24142.3333 公顷多划 134.0667 公顷。根据邢台县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通过加权平均计算,调整后基本农田中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 12.93 等,对比调整前12.76 等,总体质量稍有降低。基本农田整备区划定情况:基本农田整备区划定情况: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全部为耕地面积66.84 公顷,平均质量等级为 12 等,位于北小庄乡。为落实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提供补划空间。4、园林地、园林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情况(1)园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园地规38、模结构与布局调整 2014 年现状园地面积 27873.02 公顷,占全县总面的 14.54%。19 规划至 2020 年,全县园地面积为 28260.3984 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 14.74%。较调整前 28126.1026 公顷增加 134.2958 公顷;较 2014年现状增加 387.3784 公顷。(2)林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林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 2014 年现状林地面积 63270.18 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 33.00%。规划至 2020 年,全县林地面积为 63808.8794 公顷,占全县总共面积的 33.28%。较调整前 63818.6717 公顷减少 9.7923 39、公顷;较 2014年现状增加 538.6994 公顷。(三)建设用(三)建设用地规模结构与地规模结构与布局布局调整优化情况调整优化情况 1、建设用地规模结构调整情况建设用地规模结构调整情况(1)追加新增建设用地落实情况追加新增建设用地落实情况 本次调整完善落实上级下达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 2350.2000 公顷。其中,城镇用地 2082.5534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 186.4803 公顷,独立工矿用地 76.8036 公顷。(2)原有建设用地规模调整情况)原有建设用地规模调整情况 邢台县调出建设用地规模 91.3420 公顷,其中在中心城区位置有零星地物面积 0.3890 公顷,扣除零星40、地物面积后调入与调出平衡。落实调入建设用地规模 91.3031 公顷,其中落实城镇用地 82.8635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 8.4396 公顷。城市开发边界内原规划农村居民点与城镇建设用地之间进行了调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增加了 128.0275 公顷。(3)现状建设用地复垦情况现状建设用地复垦情况 调整完善方案共复垦现状建设用地 2275.9361 公顷,复垦后可增加耕地 479.6314 公顷,园地 345.3866 公顷,林地 389.2256 公顷,其 20 他用地 1061.6925 公顷。(4)调整后建设用地规模变化情况)调整后建设用地规模变化情况 调整完善后,邢台县规划至202041、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5889.66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8.29%。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 2349.5143 公顷,达到 12738.079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64%;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达到 5621.607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93%,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达到 7116.472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71%。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3151.590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64%。(5)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剩余空间剩余空间 原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2714.0005 公顷,规划实施至 2014 年,已使用的新增建设用地 1242.3395 公顷,新42、增建设用地规模剩余1471.6610 公顷。调整完善后,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剩余 3821.8610 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剩余 3421.1735 公顷,占耕地剩余 2879.3678 公顷。2、建设用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建设用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1)追加新增建设用地落实地块布局情况追加新增建设用地落实地块布局情况 规划调整完善邢台县共追加新增建设用地 239 个地块,共计2350.2000 公顷。其中落实城镇用地 119 个地块 2082.5534 公顷,独立工矿用地 55 个地块 77.3606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 65 个地块190.2860 公顷。落实规模主要用于衔接邢东新区建设43、龙冈经济开发区、会宁商贸物流园区及旭阳经济开发区发展建设、皇寺科教区建设、西部山区旅游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民生等项目。21(2)原有规划建设用地地块布局调整情况)原有规划建设用地地块布局调整情况 邢台县调出建设用地共 21 个地块,总面积 91.3420 公顷(含零星地物 0.0389 公顷)。其中有 10 个地块位于中心城区位置,剩 余地块分布比较零散,主要涉及南石门镇、会宁镇、皇寺镇。邢台县落实调入 32 个地块,总面积 91.3031 公顷。其中有 19 个地块落实到中心城区,全部为城镇用地。其余地块零散分布,主要涉及南石门镇、羊范镇、皇寺镇。(3)现状建设用地复垦布局调整情44、况现状建设用地复垦布局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完善,通过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用地规模,强化全县用地内涵挖潜,全面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同时促进建设用地挖潜,保障全县建设用地合理布局。复垦的地块主要位于祝村镇、晏家屯镇、会宁镇、皇寺镇、南石门镇、羊范镇。(4)规划建设用地布局规划建设用地布局合理性合理性 结合邢台县生态保护规划,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中规划建设用地布局避开了河流等水域,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对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四)基础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调整情况(四)基础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调整情况 原规划中,邢台县共涉及 43 个重点建设项目。将原规划重点项目清单中删除不符合列入原则45、的 4 个交通项目,电力项目 2 个,生态项目 2 个、不计划实施的项目 20 个。新增交通项目 29 个,新增电力能源项目 9 个。调整后重点建设项目共 50 个,其中公路项目 33 个、铁路项目 1个、水利项目 4 个,电力能源工程项目 12 个。具体重点项目清单见附表 9。22 五、“三线”划定情况五、“三线”划定情况 (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情况(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1、划定原则、划定原则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划定,遵循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一致的原则。2、划定依据、划定依据 按照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指导意见(冀国土资办字201546 号)和河北省国土资46、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684 号)文件要求,依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最新报部备案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充分考虑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以及线形基础设施、自然地物边界,综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3、划定情况、划定情况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严格一致。红线范围内总面积 27774.42 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 24276.40 公顷(全部为耕地),红线内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 12.93 等。(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情况(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情况 按照冀国土资办字201546 号文件要求,对县城以上(含开发区)划47、定城市开发边界。邢台县依据邢台市城市规划确定的 2020 年城市规划范围、及邢台县旭阳经济开发区批复四至范围,划定城市开发边界。1、划定开发边界划定开发边界原则原则(1)与城市建设规划同期目标衔接 23 城市开发边界的划定以城乡总体规划 2020 年用地布局为依据,与城市建设规划同期目标充分衔接。(2)与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红线协调 城市开发边界的划定要避开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三个红线在空间上无交叉。(3)与未来发展速度匹配并空间从紧考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增长趋势,合理确定 2020 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城市开发边界。2、划定开发边界的依据、划定开发边界的依48、据 以城乡规划用地布局和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为依据,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增长趋势,综合确定 2020 年城市开发边界,尽量保持边界内区域的地块完整性和行政完整性。3、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城市开发边界范围 邢台县城市开发边界依据邢台县城市规划确定的 2020 年边界和邢台县旭阳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为依据,参考实地地物地貌和行政等因素,确定 2020 年开发边界。邢台县城市开发边界红线面积共计 4918.6880 公顷,农用地面积2906.9019 公顷,其中耕地面积 2627.2464 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952.6496 公顷49、,未利用地面积 59.1365 公顷。具体情况见附表 6 邢台县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允许建设区面积为 3793.5298 公顷,占总面积的 77.12%;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 901.7551 公顷,占总面积的 18.33%;限制建设区面积为 223.4031 公顷,占总面积的 4.53%,现状主要为贯通的道路及特殊用地;无禁止建设区。24(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1、划定原则、划定原则(1)依法依规需要划定原则 生态保护红线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地方生态保护的需要进行划定(2)落实上级规划原则 对于上级规划划定的生态红线要在县级规划中进行空间落位。(3)协调同50、级规划原则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应与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市开发边界等同位规划在空间上相协调。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应与环保部门的生态保护类红线相一致。2、划定依据、划定依据(1)河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指导意见(冀国土资办字201546 号);(2)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国土资办字201684 号);(3)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征求意见稿);(4)水污染法(5)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6)湿地保护条例 3、划定情况、划定情况 本次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以环境保护部门的生态保护I类红线为依据。南水北调穿过邢台县部分划定为生态保护红线。25 邢台县生态保护51、红线面积共计 135.0283 公顷,农用地面积110.3044 公顷,其中耕地面积 85.9556 公顷,园地面积 9.2222 公顷,林地面积 9.5255 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 5.6011 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1.6434 公顷;未利用地面积 13.0805 公顷。具体保护区见附表 7。26 六、六、土地利用土地利用管制管制分区调整分区调整优化情况优化情况 随着时间推移,为更好地促进全县经济发展,衔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优化土地利用布局,现对有条件建设区进行了部分调整,能够更适应未来的发展方向。(一)(一)允许建设区调整情况允许建设区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完善通过落实追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52、允许建设区增加2350.2000 公顷,现状建设用地复垦允许建设区减少 220.5258 公顷,原有新增建设用地调入调出规模相抵。规划至 2020 年,全县允许建设区净增加 2130.5560 公顷,允许建设区总面积 12738.0793 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 6.64%。(二)(二)有条件建设区调整情况有条件建设区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完善有条件建设区减少 1664.5058 公顷,根据我县未来发展方向,调整了城市开发边界内部有条件建设区,同时也相应缩减了周边范围有条件建设区。此外,将划入基本农田的有条件建设区及农村居民点周边利用率不高的有条件建设区调出。本次调整完善有条件建设区增加 604.053、619,主要分布在龙冈经济园区。规划至 2020 年,全县有条件建设区净减少 1060.4466 公顷,有条件建设区总面积 3289.0106 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 1.72%。(三)(三)限制建设区调整情况限制建设区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完善限制建设区面积减少 1756.0956 公顷,全部为调入和追加城乡建设用地。本次调整完善限制建设区面增加 1605.2374 公顷,其中,缩减城 27 市开发边界、划入基本农田、现状建设用地复垦增加 685.9862 公顷;原禁止建设区调出增加 919.2512 公顷。规划至 2020 年,全县限制建设区净减少 150.8582 公顷,限制建设区总面积 1754、5688.2801 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 91.64%。(四)(四)禁止建设区调整情况禁止建设区调整情况 根据环保局生态保护区范围,邢台县除南水北调外未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现将原有禁止建设区 919.2512 公顷调整为限制建设区,调整后邢台县无禁止建设区。28 七、七、对本轮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错误纠正情况对本轮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错误纠正情况 在本轮规划编制过程中,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出现的错误进行纠正。将规划地类与建设用地管制区判别分析,核对规划地类为城乡建设用地的图斑管制分区是否对应为允许建设区;对比土地规划地类与土地用途区类型代码是否对应一致,将不一致的部分以土地规划地类为准修改土地用途区。其55、中:城乡建设用地与管制区不一致错误存在1 个图斑,面积 1.39 公顷,本次调整完善将管制分区修改为允许建设区;土地规划地类中自然保留地与土地用途区不一致错误存在 13 个图斑,面积 7.65 公顷,本次调整完善将次部分图斑土地用途区修改为“990”。29 八八、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可行性分析、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可行性分析 (一)(一)规划规划调整完善方案调整完善方案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 1、对耕地保有量、对耕地保有量的影响的影响 调整完善后,邢台县规划至 2020 年耕地面积 37081.3762 公顷,比核减后耕地保有量指标 32294.3333 公顷多 4787.0429 56、公顷。通过合理调整耕地结构和布局,保障粮食生产及促进农业发展的同时严控建设占用耕地,落实占补平衡。2、对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影响、对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影响 调整完善后,邢台县规划至 2020 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4276.40公顷,比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24142.3333 多 134.0667 公顷。划定后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稳定、数量有保证、质量略有下降,对基本农田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有利于促进我县生态建设,巩固农业产值。3、对建设用地规模的影响、对建设用地规模的影响 调整完善后 202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15889.6695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 12738.0757、93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 5621.607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 7116.4723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 3151.5902 公顷。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 2350.2000 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 1885.7078 公顷,占耕地规模1608.9016 公顷,各指标均不超出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通过调整建设用地规模,引导建设用地科学合理布局,限定城市开发边界,确保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与城镇化、人口规模动态适应。满足城乡建设用地需求,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30(二)规划调整完善(二)规划调整完善方案方案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 调58、整完善方案按照“整体稳定,局部调整”的原则,通过耕地的局部调整,使耕地保护真正得以落实,同时为建设发展预留空间。在保持耕地布局基本稳定的基础上,对农业基础设施完善、高质量、集中连片的耕地进行重点保护。基本农田划定遵循“坚持保护优先、优化布局,坚持优进劣出、提升质量”的原则,通过本次基本农田调整,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基本农田保护。建设用地的调整严格遵循了“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节约”的原则,通过规划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用地更趋于集中合理,将新增建设用地项目进一步落实到工业园区、物流园区、中心城区和城镇重点发展区域,使建设用地得到更有效的利用。通过本次调整完善,不仅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59、,实现了土地资源与产业布局的优化配置,而且有利于充分发挥建设用地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符合土地集约利用原则。本次调整完善新增建设用地主要用地邢台县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及其基础设施建设,西部山区旅游发展,灾后重建项目,科教区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完善后的规划用地布局更符合邢台县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满足了近期即将开展的重大工业、民生工程、生态旅游发展、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项目的迫切用地需求。(三)规划调整完善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三)规划调整完善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本着“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和风景旅游用 31 地60、资源。(1)对生态环境影响 调整完善方案调入、追加地块不涉及生态安全管控区,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调出地块周边环境稳定,不会发生水土流失,不存在土地质量退化和土地污染等土地生态环境恶化隐患。(2)对土地整治的影响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涉及地块均不在各土地整治项目范围内,不会产生影响。(3)是否存在地质灾害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涉及地块周边地质环境稳定,调入地块土体稳定、地层稳固,不存在泥石流、塌陷、地震等地质灾害。(4)是否涉及压覆矿产资源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涉及地块均不在矿产资源范围区内,不涉及压覆矿产资源情况。(5)是否存在防洪隐患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涉及地块均在河流高水位以外。位于在河流周边对61、防洪可能产生影响的地块有邢台县水务局关于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具备防洪条件。其他地块均不涉及防洪隐患。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规划修改方案安排的拟增加建设项目是可行的。(四)规划调整完善对经济发展影响分析(四)规划调整完善对经济发展影响分析 1、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邢台县“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本次规划修改的部分新增建设用地将用于物流产业、旅 32 游产业、新能源产业等,这些产业是邢台县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或新兴产业,通过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培育新兴产业,有效拉动经济增长,推进城乡居民就业。2、对城镇建设的影响、对城镇建设的影响 本次规划修62、改将不符合城镇建设发展方向或近期不使用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到急需发展的用地空间,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落实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追加指标,将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区严格落实到产业聚集区、文化旅游产业区、农村集中居住点和城镇重点发展区域,使得建设用地指标得到更有效合理的利用。通过本次调整完善,优化规划用地布局,加快粗放利用向集约利用转变,从土地存量上找增量、向空间要效益,为园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全县生态旅游等绿色经济发展,提供必要土地资源,促进产业承载能力和发展竞争力的提高,推进产业布局、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3、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影响、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影响 本次规划修改涉及交通63、环保产业、能源产业等,其中,重点建设项目集中在交通和电力方面。按照保近期、保急需的原则,统筹整合邢台县域内零星分散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向工业园区集中。通过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修改,将各类开发企业已圈占、近期不用的或不符合城镇建设发展方向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到急需发展的用地空间,满足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4、对农业发展影响、对农业发展影响 土地是农业发展的保障,农民的生存之源、农村的经济之基。耕地的合理利用以及土地质量保障关系到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33 本次调整完善方案充分考虑推进基本农田建设、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加强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保64、障国家粮食安全,不断巩固和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五五)结论)结论 本次规划修改不会对项目周边的基本农田造成不良影响;调整完善后全县耕地保有量规划目标减少 3297.6667 公顷,邢台县耕地面积仍高于规划目标;新增规划建设用地没有占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区域,不会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量指标产生不利影响;拟增加的新增用地项目布局集中、交通便捷、产业聚集、用地集约、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整完善后规划满足了近期即将开展的重大工业、生态旅游、民生工程、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项目的迫切用地需求;客观分析了调整完善对土地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65、间和风景旅游用地;调整完善后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严格按照用途管制的要求,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的前提下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发挥了社会、经济、生态最佳效益,更符合邢台县经济社会未来发展需求。综上所述,调整完善案合理可行。34 九、九、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一)加强领导、促进协调加强领导、促进协调 建立规划实施协调机制,由政府统一组织,各部门相互配合,促进城乡规划、园区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林业规划等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对部门用地规划进行合理调整,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渠道畅通,为“多规合一”的推进奠定基础。(二二66、)落实责任、动态监管落实责任、动态监管 建立国土、建设、监察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共同监管工作机制,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健全动态监管制度,强化岗位责任。完善规划实施考核体系,严格执行规划实施管理责任追究制。定期进行规划实施评估,及时掌握规划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针对不同时的评价结果判断规划实施质量优劣的原因,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建议,同时明确政府及部门单位的土地执法责任,切实保护国土资源。(三三)节约集约、盘活存量节约集约、盘活存量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城市开发边界,严格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实施,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控制推动建设用地利用强度提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积极推67、动划拨土地盘活利用和城市土地综合利用,强化开发区用地内涵挖潜。全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在开发,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力度,积极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四四)广泛宣传、公众监督广泛宣传、公众监督 提高规划实施公众参与程度,增强规划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35 各乡镇在安排具体项目用地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时,应广泛听取公众和土地权利人意见,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增强民众对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资源重要性的认识,使遵守土地规划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经批准的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应当依法公告,接受公众监督。建立土地规划信息公开制度和可查询制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向社会公开规划实施方案、规划实施措68、施和规划实施进展以及工作制度、办事程序、规划审批和审查用地等信息,同时要建立专门的途径受理反馈意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社会舆论和广大群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36 附表附表 附表附表 1 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表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表 单位:公顷单位:公顷 指标指标 2014 现状现状 调整前调整前2020年年目标目标 调整后调整后2020年目标年目标 调整后调整后-调调整前整前 总量指标总量指标 耕地保有量 37536.38 35592.0000 32294.3333-3297.6667 基本农田面积 27093.44 27058.0000 24142.3333-2915.6667 园地面69、积 27873.02 5379.3000 28260.3984 22881.0984 林地面积 63270.18 85981.2100 63808.8794-22172.3306 牧草地面积 13.85 3.5000 0.8417-3.5000 建设用地总规模 14275.24 13491.2205 16236.8000 2745.5795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1087.49 10388.7605 12738.9605 2350.2000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855.41 3350.7524 5643.1428 2292.3904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3187.75 3102.46070、0 3497.8395 395.3795 增量指标增量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2714.0005 5064.2005 2350.2000 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规模 2233.1725 4118.8803 1885.7078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1646.1547 3255.0563 1608.9016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指标 1052.2100 3999.2333 2947.0233 效率指标效率指标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105.00 102.00 100.00-2.00 37 附表附表 2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单位:公顷 地类地类 规划基期规划基期 2071、14 年现状年现状 调整前调整前 2020 年年 调整后调整后 2020 年年 调整后调整后-调调整前整前 调整后调整后-2014 年现年现状面积状面积 面积面积 占总面占总面积(积(%)面积面积 占总面占总面积(积(%)面积面积 占总面占总面积(积(%)面积面积 占总面占总面积(积(%)农用地 合计 135384.81 70.62 134790.66 70.31 143482.3820 74.84 134622.0791 70.22-8860.3029 -168.5809 耕地 37457.80 19.54 37536.38 19.58 46044.1236 24.02 37081.376272、 19.34-8962.7474 -455.0038 园地 28351.52 14.79 27873.02 14.54 28126.1026 14.67 28260.3984 14.74 134.2958 387.3784 林地 63752.24 33.25 63270.18 33.00 63818.6717 33.29 63808.8794 33.28-9.7923 538.6994 牧草地 14.29 0.01 13.85 0.01 14.2900 0.01 0.8417 0.01-13.4483 -13.0083 其他农用地 5808.96 3.03 6097.23 3.18 5479.73、1941 2.86 5470.5834 2.85-8.6107 -626.6466 建设用地 合计 12571.37 6.55 14275.24 7.44 13490.8500 7.04 15889.6695 8.29 2398.8195 1614.4295 城乡建设用地 10158.28 5.30 11087.49 5.78 10388.5650 5.42 12738.0793 6.64 2349.5143 1650.5893 城镇工矿用地 1860.72 0.97 1855.41 0.96 3349.9490 1.75 5621.6070 2.93 2271.6580 3766.1970 74、农村居民点用地 8297.56 4.33 9232.08 4.82 7038.6160 3.67 7116.4723 3.71 77.8563 -2115.6077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2413.09 1.25 3187.75 1.66 3102.2850 1.62 3151.5902 1.64 49.3052 -36.1598 其他土地 合计 43759.19 22.83 42649.47 22.25 34742.1380 18.12 41203.6214 21.49 6461.4834 -1445.8486 水域 6315.29 3.30 6242.18 3.26 6249.3075 75、3.26 6496.3529 3.39 247.0454 254.1729 自然保留地 37443.90 19.53 36407.29 18.99 28491.2655 14.86 34707.2685 18.10 6216.0030 -1700.0215 总面积 191715.37 100.00 191715.37 100.00 191715.3700 100.00 191715.3700 100.00 0.0000 0.0000 38 附表附表 3 2015-2020 年年耕地面积规划平衡表耕地面积规划平衡表 单位:公顷单位:公顷 2014年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76、面积 规划期间净增减 规划期末耕地面积 增加合计 土地整理 土地复垦 土地开发 其他 减少合计 建设占用 生态退耕 其他 37536.3800 3150.6571 66.5922 479.6314 2450.7197 153.7138 3605.6609 2879.3678 386.3300 339.9631-455.0038 37081.3762 附表附表 4-1 规划规划调整完善调整完善基本农田划出基本农田划出面积面积汇总表汇总表 单位:公顷单位:公顷 地块 数量 面积 现状地类面积 平均质量等别 农用地 其中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其它 3635 4011.32 77、3972.52 3925.25 0.03 0.01 0.00 47.23 38.65 0.15 11.25 附表附表 4-2 规划规划调整完善调整完善基本农田划入基本农田划入面积面积汇总汇总表表 单位:公顷单位:公顷 地块数量 面积 现状地类面积 平均质 备注 耕地 其他 量等别 249 1191.85 1191.85 0.00 12.60 39 附表附表 4-3 规划调整完善基本农田面积汇总表规划调整完善基本农田面积汇总表 单位:公顷单位:公顷 调整情况 面积 现状地类面积 多划 平均质量等级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其它 调整前 27095.87 27012.78、25 0.03 0.01 0.00 47.16 36.40 0.02 37.87 12.76 调整后 24276.40 24276.4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34.0667 12.93 附表附表 5-1 追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安排落实情况表追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安排落实情况表 单位:公顷单位:公顷 建设用地类型 地块数量 面积 现状地类面积 备注 农用地 耕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119 2082.5534 1674.0859 1472.1569 191.8306 216.6370 农村居民点用地 65 190.2860 160.279、290 108.4168 22.9424 7.1146 独立工矿用地 55 77.3606 64.4380 49.2685 3.2926 9.6299 交通水利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合计 239 2350.2000 1898.7529 1629.8423 218.0656 233.3815 40 附表附表 5-2 原有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调出汇总表原有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调出汇总表 单位:公顷单位:公顷 建设用地类型 地块数量 面积 现状地类面积 备注 农用地 耕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16 76.5159 76.1653 64.0027 0.0389 0.3180、17 农村居民点用地 5 14.8261 12.8054 7.3769 2.0207 独立工矿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合计 21 91.3420 88.9707 71.3796 0.0389 2.3324 附表附表 5-3 原有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调入汇总表原有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调入汇总表 单位:公顷单位:公顷 建设用地类型 地块数量 面积 现状地类面积 备注 农用地 耕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25 82.8635 71.2584 48.5014 10.6524 0.9527 农村居民点用地 7 8.4396 4.6672 1.9375 3.77281、4 独立工矿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合计 32 91.3031 75.9256 50.4389 14.4248 0.9527 41 附表附表 5-4 现状建设用地复垦情况汇总表现状建设用地复垦情况汇总表 建设用地类型 地块数量 面积 复垦利用类型面积 备注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 1012 992.9852 461.1009 139.3454 190.5723 201.9666 独立工矿用地 466 1282.9509 18.5305 206.0412 198.6533 859.7259 交通水利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合计 82、1465 2275.9361 479.6314 345.3866 389.2256 1061.6925 附表附表 6 “三线”划定面积统计表“三线”划定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单位:公顷 三线名称 面积 现状地类面积 备注 农用地 其中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其它 城市开发边界 4918.6880 2906.9019 2627.2464 65.1489 85.3730 129.1336 1952.6496 59.1365 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27774.42 27774.42 24276.40 3498.02 生态保护红线 135.0283 110.3044 85.9556 83、9.2222 9.5255 5.6011 11.6434 13.0805 合计 32826.5393 27298.4863 26994.4820 74.3711 94.8985 3626.2777 1964.2930 72.2170 42 附表附表 7 生态空间生态空间用地面积用地面积汇总表汇总表 单位:公顷单位:公顷 序号 名称 生态空间面积 现状地类面积 备注 农用地 其中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其它 1 南水北调 135.0283 110.3044 85.9556 9.2222 9.5255 0.00 5.6011 11.6434 13.0805 合计 135.0284、83 110.3044 85.9556 9.2222 9.5255 0.00 5.6011 11.6434 13.0805 附表附表 8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调整情况表情况表 单位:公顷、单位:公顷、%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 调整前面积 调整后面积 调整后-调整前 比例 允许建设区 10607.5233 12738.0793 2130.5560 20.09 有条件建设区 4349.4572 3289.0106-1060.4466-24.38 限制建设区 175839.1383 175688.2801-150.8582-0.09 禁止建设区 919.2512 85、0.0000-919.2512 100.00 合 计 191715.3700 191715.3700 0.0000 0.00 43 附表附表 9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项目类别项目类别 序序号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备注备注 一、公路项目 1 太行山高速公路 皇寺镇、西黄村镇、太子井乡 新增 2 连湖旅游公路 皇寺镇、西黄村镇、太子井乡、龙泉寺乡 新增 3 太行山高速邢台段张安北互通连接线 新增 4 G107 邢台段绕城改建工程 会宁镇、晏家屯镇、祝村镇 新增 5 G340 邢台段绕城改建工程 羊范镇 新增 6 S342 邢台段绕城改建工程 会宁镇、皇寺86、镇 新增 7 平涉线拓宽改造 新增 8 邢汾、邢衡高速公路坂上连接线 新增 9 泉北大街东延 新增 10 邢州大道东延 新增 11 国道 G234 邢台段 新增 12 清家沟互通,共修建清家沟至前南峪两条连接线 新增 13 皇褡线升级改造 皇寺镇、会宁镇、南石门镇 新增 14 邢州大道西延 南石门镇 新增 15 邢汾连接线交至皇褡线段 新增 16 省道 S338 邢德线邢台县段 新增 17 移联网信园区道路 南石门镇 新增 18 S31 路北延 新增 19 邢昔线岳沟口至西青山改线工程 新增 20 梁石线北梁元店至南台村 新增 44 项目类别项目类别 序序号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建设地87、点 备注备注 段升级改造工程 21 邢左公路改线,芝麻峪至赵洪 新增 22 前南峪至寨上 新增 23 邢昔线宋家庄改线段 新增 24 邢西路线 新增 25 团结大街西延 新增 26 S242 石家庄至观台公路邢峰线至邢邯界段 新增 27 太行山高速西黄村连接线西延 新增 28 石邢界至邢台县时村百里产业带南北大道 原规划 29 S323 省道邢左线邢台市西环至山西界段 原规划 30 石家庄至林州高速邢台段 会宁镇、皇寺镇 原规划 31 S321 邢昔线隧道至省界段 原规划,省网 32 前南峪至水门至九龙峡旅游道路 新增 33 鹿城大街 会宁镇 新增 二、铁路项目 1 邢和铁路及其配套建设项目 88、浆水镇、会宁镇、皇寺镇、西黄村镇、豫让桥办事处 新增 三、水利设施项目 1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 南石门镇、会宁镇、羊范镇 原规划 2 南水北调中线邢台段防洪影响处理 会宁镇 原规划 3 河道治理 原规划 4 青山水库 原规划 45 项目类别项目类别 序序号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备注备注 四、电力能源项目 1 沙河电厂 羊范镇 原规划 2 龙泉输变电工程 龙泉寺乡 原规划 3 会宁 110KV 变电站 会宁镇 原规划 4 邢西 500KV 变电站 新增 5 白岸 35KV 变电站 白岸乡 新增 6 冀家村 35KV 变电站 冀家村乡 新增 7 邢台县龙泉 220kV 输变电工程 龙泉寺乡 新增 8 邢台县羊村 110kV 输变电工程 羊范镇 新增 9 邢台县河会输变电工程 新增 10 蓄能发电项目 新增 11 中核国缆新能源邢台有限公司 50 兆瓦光伏电站项目一期工程 新增 12 邢台县中庄小型热电堆项目 会宁镇 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