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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调整完善方案(2006-2020年)(50页)
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调整完善方案(2006-2020年)(50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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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规划
上传人:l** 编号:582910 2022-09-14 50页 10.25MB
1、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二一七年四月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目目录录前前言言.1一、总则一、总则.2(一)指导思想.2(二)调整目的.2(三)调整原则.2(四)调整依据.4(五)规划范围.6(六)规划期限.6(七)规划任务.6二、调整完善背景二、调整完善背景.8(一)区域概况.8(二)土地利用现状.10(三)现行规划实施情况.11(四)面临的新形式和新要求.12三、土地利用战略与调控指标三、土地利用战略与调控指标.14(一)土地利用战略目标.14(二)主要调控指标.15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2、17(一)农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17(二)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19(三)其他土地结构和布局调整.21五、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五、永久基本农田划定.22(一)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22(二)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22(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23六、六、“三线三线”划定划定.25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25(二)生态保护红线.25(三)城市开发边界.26七、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七、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7(一)土地用途分区.27(二)建设用地管制边界调整.29(三)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29八、中心城区土3、地利用规划八、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32(一)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32(二)中心城区用地结构与布局.32(三)中心城区空间管制.32九、土地整治和重点建设项目安排九、土地整治和重点建设项目安排.34(一)土地整治安排.34(二)重点建设项目安排.35十、乡镇土地利用调控十、乡镇土地利用调控.35(一)调控原则.35(二)调控内容.36十一、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十一、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8(一)加强规划协调衔接.38(二)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38(三)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8(四)落实土地利用计划调控.39(五)加强规划实施公众参与.39(六)提高土地管理的信息化水平.39附表附表 1 1:谷4、城县重点建设项目一览表谷城县重点建设项目一览表.40附表附表 2 2: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表: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表.46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前言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新任务,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规划的统筹管控能力,加快永久基本农田以及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三线”划定;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妥善解决当前建设用地供给压力大、耕地5、和基本农田保护压力大、土地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等难题和困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 号)、省国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函(鄂国土20161196 文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谷城县在省国土资源厅全面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下,组织开展了本次调整完善工作。调整完善严格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的根本要求,落实襄阳市土地6、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市方案)中确定的各项规划指标,依据 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和谷城县“十三五”发展战略对国土资源管理提出的战略需求,科学调整全县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建设用地等各项规划指标,并对原有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优化各类用地空间布局,促进地方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2一、总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7、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努力破解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用地难题,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用地保障。(二)调整目的依据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 号)和省国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函(鄂国土20161196 文号),为满足谷城县“十三五”发展战略对国土资源管理提出的战略需求,依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协调资源保护和社会发展。科学调8、整谷城县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建设用地指标等,并对原有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优化各类用地空间布局,更新规划数据库,做到图、数和实地相一致,完善规划实施管理措施,保障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三)调整原则1、立足现状,局部微调、立足现状,局部微调结合谷城县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实际情况,落实市方案的要求,继续实施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用地结构和布局。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32、节约集约、优化结构、节约集约、优化结构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9、;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3、应保尽保、量质并重、应保尽保、量质并重按照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要求,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在保证完成襄阳市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目标的同时,也要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对二次调查不稳定耕地,除纳入生态退耕和根据国家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4、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重点10、保障“十三五”期间重点发展区域用地需求,合理调整规划期内用地布局,重点做好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调整,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5、节约用地、保护生态、节约用地、保护生态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按照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要求,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协调发展实际需要,合理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总体布局,使土地资源与产业布局达到最优配置;同时推进土地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6、公众参与、充分衔接、公众参与、充分衔接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1、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4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下开展,广泛听取规划调整涉及区域社会各界的意见。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指标,做好对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与控制,强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城市规划、村镇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农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对规划调整完善方案进行充分听证、论证,努力提高规划调整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四)调整依据1、法律法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88 年)(国务院令第 256 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12、5 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 年)(国务院令第 257 号);2、政策文件、政策文件(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 51 号);(2)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 号);(3)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 号);(4)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 号);(5)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13、014128 号);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5(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 号);(7)国土资源部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 号);(8)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 号);(9)国土资源部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68 号);(10)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47 号);(11)关于印发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2016-2030 年)的14、通知(发改农经20162438 号);(12)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1667 号);(1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 号);(14)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 号);(15)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函(鄂土资函20161196 号);3、技术规范、技术规范(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1-2009);(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15、T 1027-2010);(4)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1032-2011);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6(5)城镇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43号);4、相关规划及统计数据、相关规划及统计数据(1)襄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3)襄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4)谷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5)谷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年);16、(6)谷城县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 年);(7)谷城县 2009 年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8)谷城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据(2014 年);(9)谷城县社会经济统计年鉴(2015 年);(10)谷城县耕地质量等级更新成果(2014 年);(11)其他部门相关规划。(五)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调整完善范围为谷城县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面积为254097.32 公顷,与现行规划一致。(六)规划期限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规划期限与现行规划期限一致,规划调整年为 2014 年,规划目标年为 2020 年。(七)规划任务1、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守耕地保护红线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7、)调整完善方案7根据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确保布局总体稳定、质量有提高。2、严格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严格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上级规划调控指标控制下,适当调整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十三五稳增长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3、科学保证生态用地需求、科学保证生态用地需求有计划有步骤安排退耕还林、还草,进一步突出对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理。4、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将城市周边、道路沿线和平原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优化区、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科学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引导人口和产业合理集聚。5、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和图件、同步更新规划数18、据库和图件将规划调整指标和用地布局落实到规划数据库中,编制调整后的规划图件,做到图、数、实地一致。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8二、调整完善背景(一)区域概况1、地理位置与行政区划地理位置与行政区划(1)地理位置谷城县位于湖北省襄阳市西北部,鄂西北山区东部边缘,武当山脉的东南麓,汉水中游西南岸,是通往武当山和神农架的必经之地。整个县域位于东经 111 7 30-111 52,北纬 31 53-32 29 40之间,东与襄阳、老河口隔汉水相望,北界丹江口,西接房县,南与保康、南漳接壤,县域平面呈不规则的等腰三角形,谷城县东西全长约 71公里,南北宽约 68.4 公19、里。(2)行政区划谷城县行政区域由城关、石花等 10 个建制乡镇,和一个国营林场组成。全县总人口 60 万人(包括外来常住人口,不包括常年外出人口)。人口密度 235 人/平方公里。2、自然概况自然概况(1)地形地貌谷城县地势西南高、东北低,海拔在 711584 米之间。南河以南的山脉为荆山山脉的余脉,南河以北属武当山脉的余脉。山地面积为1986 平方公里,丘岗为 332 平方公里,平原为 255 平方公里,俗称“八山半水分半田”。主要河流有南河、北河、汉江。(2)气候谷城县地处中纬内陆,既有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又有南温带和中温带气候的特点,具有四季分明,冬冷夏热,冬干夏湿,雨热同季的特点。由于20、地形复杂、海拔高度悬殊,垂直方向差异明显,形成了丰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9富多彩的立体农业气候。年平均气温 9-15.5,年降雨量8001200mm,年平均无霜期 233.3 天。常年主导风向为西风和东南风。(3)水文谷城县县城东临汉江,处于南河,北河汇入汉江之间的冲积平原,三面环水。全县境内的河流分为南河水系和北河水系,汉江东北方为县界。南河自西向东穿城区汇入汉江,多年平均流量 79.6 立方米/s,多年平均年径流量 25.1 亿立方米;北河在县城北部入汉江,多年平均流量 15.9 立方米/s,多年平均年径流量 4.6 亿立方米。(4)土壤谷城县地处我国21、地理结构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的过渡段,兼有平原、丘陵、山区地貌特征。境内土质复杂、土壤多种多样,共有五个土类、十个亚层、二十九个土属,一百一十八个土种,其中黄棕土壤占 59.8%、石龙土类占 23.5%、紫色土和潮土类占 4.9%、水初土类占11.8%。(5)植被已查明的被子植物有 374 种,裸子植物 18 种,针叶树 16 种,阔叶树 376 种,绝大部分为野生植物。其中,珍稀树种有水杉、珙桐、楠木、银杏、杜仲、黄杨木、青檀等 18 种。银杏被定为谷城县树。主要植物类特产有桐油、黑木耳、猕猴桃、桑蚕、生漆、香菌、板栗、核桃、柿子、磨芋、天麻、茶叶、花生、山药、麦冬等数十种。3、经济社会概况经22、济社会概况中心城区、石花小城市、子胥新城、两个中心镇、五个特色镇、20 个美丽乡村、50 个新型农村社区的城乡一体化体系初具雏形,城镇化率达到 47%。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102016 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320 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21.2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 280.4 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07 亿元,外贸出口 21500 万美元,直接利用外资 3734 万美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7428 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4169元。(二)土地利用现状按照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23、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 号)的转换方法,将 2014年谷城县土地变更数据转化为规划分类,形成 2014 年全县土地利用结构表(表 2-1)。表表 2-1 谷城县谷城县土地利用现状表(土地利用现状表(2014 年)年)地类面积(公顷)比重土地总面积254097.32100%农用地耕地39197.0815.43%园地4799.751.89%林地177430.0469.83%草地5.550.00%其他农用地7921.723.12%农用地合计229354.1490.26%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建设用地2659.951.05%农村居民点用地8561.623.37%采矿用地470.290.19%24、小计11691.864.60%交通水利用地2648.241.04%其他建设用地202.220.08%建设用地合计14542.325.72%其他土地水域8833.913.48%自然保留地1366.950.54%其他土地合计10200.864.01%2014 年末,谷城县土地总面积 254097.32 公顷,土地利用中以农用地为主。其中,农用地 229354.1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90.26%;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11建设用地 14542.3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72%;其他土地 10207.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01%。农用地中,耕地25、为 39197.08 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 17.09%;园地 4799.75 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 2.09%;林地 177430.04 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 77.36%;牧草地 5.55 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00%;其他农用地 7921.72 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 3.45%。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为 11691.86 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量的80.40%;交通水利用地2640.4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8.21%;其他建设用地 202.22 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量的 1.39%。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用地 2659.95 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18.29%;农村居民点26、用地 8561.62 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58.87%;独立工矿用地470.29 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3.23%。其他土地中自然保留地为 1366.95 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量的13.40%;水域面积为 8833.91 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量的 86.60%。(三)现行规划实施情况1、耕地和基本农田、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形势日益严峻保护形势日益严峻规划实施期间,谷城县虽然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加强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严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大力开展土地整治项目,但随着全县城镇化和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心城区和开发区用地需求不断增大,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形势日益严峻。按 2014 年变更数据统27、计,全县耕地面积 39197.08 公顷,低于原规划确定的目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始终保持在 34169.23 公顷。2、建设用地剩余规划指标不足、建设用地剩余规划指标不足规划执行期间,全县各类建设用地指标均在规划确定控制指标范围内。由于规划期间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地区基础设施的完善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12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谷城县区域定位发生了变化,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社会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不断增加,建设用地增长规模呈现加速发展状态。从未来的用地需求来看,在规划期末将全县的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规划目标内任务艰巨。3、各乡(镇28、)指标使用进度不均衡、各乡(镇)指标使用进度不均衡规划实施期间,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有高低,用地指标使用进度不均衡。石花镇、盛康镇、冷集镇、紫金镇、五山镇、赵湾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已经超出指标,没有使用空间;南河镇剩余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可满足未来使用;其余各乡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可使用年限不足 2 年,不能满足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4、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于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于提高规划实施期间,全县建设用地地均 GDP 为 182.59 万元/公顷,与规划基期相比增长 2.83 倍,年均增长 23.15%,达到了规划预期的增长速度,谷城县节约集约用地效益水平有所提高。29、与此同时,至 2014年末,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未达到规划控制要求;人均农村居民点也居高不下,农村建设用地不集约。从总体上看谷城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还有待于提高。(四)面临的新形式和新要求“十三五”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矛盾凸显期。必须科学分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深刻把握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要求,充分认识土地利用和管理面临的挑战:1、耕地特别是基本保护的形势日趋严峻、耕地特别是基本保护的形势日趋严峻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保有一定数量的耕地。2014 年,全县耕地面积为 39197.08 公顷,低于现行规划确30、定的耕地保有量,并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13且耕地中有相当一部分为不稳定耕地。根据谷城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2015 年),全县不稳定耕地面积高达 163.8 公顷,且大部分不稳定为难以稳定的耕地,为保障地区生态安全,需要有计划的逐步实施退耕。与此同时,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将不可避免地占用部分耕地,而全县耕地后备资源少,生态环境约束大,制约了耕地资源补充的能力,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面临的形势日趋严峻。2、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谷城县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谷城县城镇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31、长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需要一定规模的建设用地做支撑;城乡统筹和区域一体化进程的推进还将拉动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的进一步增长。以上几个方面均需进一步增加建设用地总规模。3、统筹协调土地利用的任务相当艰巨、统筹协调土地利用的任务相当艰巨随着国际化、信息化、市场化的深入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步伐不断加快,亟待转变土地利用模式和方式,优化行业土地利用结构;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实现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促进国土开发新格局的形成,对调整区域土地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乡镇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各行业、各区域土地利用目标的多元化,加大了调整和优化行业、区域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难度32、,统筹协调行业、区域土地利用的任务日益繁重。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14三、土地利用战略与调控指标(一)土地利用战略目标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和“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规划期内努力实现以下土地利用目标:1、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实现、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实现规划期内,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 号)、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 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 201663 号)、国土资源部33、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68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47 号)等文件要求,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开源与挖潜相结合,从农用地整治、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城镇工矿废弃地复垦和宜耕后备资源开发等多方面保障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确保上级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得以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2、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规划期内,坚持“总量控制、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综合平衡、节约集约用地”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和谷城县“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通过城镇低效用34、地二次开发、工矿废弃地开发、农村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多种途径拓展建设用地空间,保障“十三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确保改革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153、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得到优化、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得到优化规划期内,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国土开发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等要求,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开发和利用国土空间,保障区域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从区域整体角度出发,根据不同国土空间的自然属性、资源环境承载力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35、态用地空间,严格保护河流、湖泊、山峦、草地及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用地,引导人口、产业和要素合理流动,发挥土地多样性功能特征,促进各类土地复合利用,提高综合利用效率,促进形成绿色、低碳的美丽国土。(二)主要调控指标根据市方案,结合谷城县实际情况,落实各项规划指标。1.耕地保护目标耕地保护目标按照市方案要求,谷城县 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为 36963 公顷。规划期内,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减少耕地流失,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建设占用耕地要严格“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落实占补平衡,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各乡(镇)耕地保有量指标调整中,充分与 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充分衔接,结合乡(镇)耕36、地的实际状况,按照应保尽保、量质并重的原则,分解下达乡(镇)耕地保有量。2.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按照市方案要求,谷城县 2020 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30583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 82.74%。规划调整以调整后耕地保有量目标为基础,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将新增耕地中质量等级较高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同时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稳定基本农田数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16量和质量。各乡(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调整中,按照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分解下达乡(镇)基本农田保护任务。3.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7、按照市方案要求,在 2014 年变更调查数据基础上,确定谷城县2014 年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 987 公顷。根据乡镇用地报批情况及用地量的预测,分解下达乡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4.建设用地总规模建设用地总规模按照市方案要求,在分解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987 公顷的前提下,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的要求,确定到 2020 年谷城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14941 公顷。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17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结果,结合 2014 38、年土地利用现状和当地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等战略要求,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规划剩余空间情况,坚持“应保尽保、量质并重,节约集约、优化结构,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对用地结构和布局进行适当调整,进一步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一)农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方案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农用地规模由现行规划的 229354.14 公顷调整为 229007.37 公顷,减少 346.7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由 90.26%调整为 90.13%,减少了 0.13%。在农用地内部,减少了耕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增加了园地和林地面积,牧草地面积未做39、调整与规划调整前保持一致。1、耕地结构和布局调整、耕地结构和布局调整在落实耕地保护任务的前提下,根据二次调查、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耕地质量等级更新成果、新增耕地和不稳定耕地调查等成果,按照“应保尽保、量质并重”原则,对各乡(镇)耕地保有量进行调整。将二次调查不稳定耕地中难以稳定的耕地,逐步实施退耕还林,对新增耕地中优质耕地除实施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实施保护。规划调整完善后,至 2020 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为 36967.65 公顷,较规划调整前减少 4172.84 公顷。从调整后的耕地布局上看,各乡镇耕地保有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2、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40、调整、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调整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18依据上级规划分解下达的保护目标和任务,根据二次调查、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耕地质量等级更新成果、土地整治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成果,以现有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成果、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为基础,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原则对各乡(镇)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进行调整。将现状基本农田中林地、纳入二轮土地承包或享有粮食直补的林地、草地等非耕地、坡度大于 25耕地、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易耕作、质量较差等不宜作为基本农田的耕地调出,同时将城市周边和道路沿线应到划入而尚未划入的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基41、本农田数量、提高基本农田数量。规划调整完善后,至 2020 年全县基本农田面积为 30632.62 公顷,较规划调整前减少 3536.61 公顷。从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布局上看,除城关镇外其他各乡(镇)基本农田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充分发挥基本农田既具有生产功能又具有生态功能的作用,实现了“三生”空间的有机结合。3、园地结构和布局调整、园地结构和布局调整规划调整完善后,至 2020 年全县园地为 5098.67 公顷,较原规划目标增加了 298.92 公顷,从调整后的园地布局上看,冷集镇、庙滩镇、石花镇、五山镇、茨河镇园地面积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4、林地结构和布局调整、林地结构和布局调整规划调整完善42、后,至 2020 年全县林地为 179340.57 公顷,较规划调整前增加了 1910.53 公顷。从调整后的林地布局上看,城关镇、石花镇、庙滩镇、冷集镇林地面积有所减少,其他乡镇面积有所增加。5、草地结构和布局调整、草地结构和布局调整规划调整完善后,至 2020 年全县草地为 5.55 公顷,与原规划目标保持一致。草地结构与布局均未做调整。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196、其他农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其他农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规划调整完善后,至 2020 年全县其他农用地为 7594.94 公顷,较规划调整前增加了 326.78 公顷。(二)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43、整“十三五”时期,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建设用地需求呈现增加趋势。为此,需合理调整产业用地结构,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用地需要,确保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用地,支持现代农业和服务业等国家扶持各业用地,推进绿色转型、实现发展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地区经济的健康发展。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中,牢牢把握创新驱动、功能拓展,产业支撑、市场导向,集约发展、服务区域的原则,在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上级下达指标的前提下,根据二次调查、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县城市总体规划布局和“十三五”各类产业用地需求,合理调整建设用地结构。规44、划调整完善后,至 2020 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14909.64 公顷,较规划调整前增加了 708.99 公顷。建设用地布局调整中,以城关石花城镇组团为依托,以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以开放平台建设为支撑,形成开放发展大格局,主动融入“一带一路”。1、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城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中,在不突破上级下达指标的前提下,根据二次调查、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人口增长预期进行调整。规划调整完善后,至 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为 11986.96 公顷,较规划调整前增加 283.93 公顷。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45、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20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调整中,深入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城镇化建设土地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统筹各业各类用地,科学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优化区域、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保障新型城镇化必要用地。从调整后的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上看,各乡镇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有所增加,尤其是城关镇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幅度较大,较规划调整前增加了 380.84 公顷。(1)城镇工矿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城镇工矿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城镇工矿用地结构调整中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要求,深入挖掘城镇低效用地潜力,合理安排城镇用地,促进串联式、组团式、卫星46、城式发展。积极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工作,拓展城镇用地空间。规划调整完善后,至 2020 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为 3787.49 公顷,较规划调整前增加 434.18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布局调整中充分利用存量用地发展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创业平台、“互联网+”等,与新型城镇化规划相衔接,选择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适宜地区,实行土地统一整治、分批供应,促进生态旅游等特色城镇建设。规划调整完善后,城关镇、石花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有明显增加,其他各乡(镇)城镇工矿用地有较小幅度的增加或减少。(2)农村居民点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农村居民点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农村居民点用地结构调整中,探索退出宅基地统筹利用方式47、,支持引导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使用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提高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用地。在不突破上级下达用地规模前提下合理调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调整完善后,至2020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为8199.47公顷,较规划调整前减少 150.25 公顷。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21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调整中,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发展用地,统筹安排新农村各项建设用地;合理安排省内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做好贫困村拆旧、建新,促进农民住宅向城镇、中心村集中。从调整后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上看,庙滩镇、茨河镇、盛康镇农村居民点用地较规划调整前有不同程度的减少,其他各乡(镇)农村居民点用地48、较规划调整前有不同程度的增加。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规划后期,加快推进公路、铁路,整体提升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安排用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规划调整完善后,至 2020 年全县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为 2720.84 公顷,较规划调整前增加 503.07 公顷。从调整后的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布局上看,城关镇、冷集镇、庙滩镇、茨河镇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较规划调整前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三)其他土地结构和布局调整规划调整完善后,至 2020 年全县其他土地为 10180.31 公顷,较规划调整49、前增加 373 公顷。其中水域面积为 8819.20 公顷,较规划调整前增加 7.02 公顷;自然保留地为 1361.11 公顷,较规划调整前增加365.98 公顷。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22五、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一)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依据上级规划分解下达的保护目标和任务,下达谷城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30583 公顷,与现行规划目标相比,基本农田减少规模为 3536.61 公顷。谷城县以“大稳定、小调整”为基本原则,将区域特别是以城市周边、交通沿线为重点的尚未划为基本农田的优质耕地,包括已建成的标准 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内50、的耕地,补充划入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1281.73 公顷。同时结合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 点建设项目,以及现行规划基本农田中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以及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农用地,按照相关核实举证标准,划出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4818.34 公顷。划定后,谷城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30632.62 公顷,多划 49.62 公顷,达到了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二)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谷城县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作为城市周边范围,经论证审核,谷城县本次在襄阳市国土局会同襄阳市农业局下发的初步任务范围内划入永久基本农田 1281.73 公顷。城市周边划定后基本农田51、面积为 2854.78 公顷,主要位于城关镇,达到了 73%的划定比例要求。划定后的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与河流、山体、绿化带等生态屏障共同形成城市开发的实体边界,对谷城县城市周边进行了有效的合围和隔离,与河流、湖泊、山体、绿化带等生态屏障共同形成城市开发的实体边界,能够发挥优化城市空间格局、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控制城市扩张蔓延的作用。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23(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1、切实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责任、切实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责任强化地方各级政府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考核审计,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耕地保护52、责任审计制度,逐级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内容和任务,每年进行目标考核,考核审计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依据。定期通报基本农田变化情况,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监管网络,开展动态巡查。开展基本农田动态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利用卫星遥感手段,定期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监测,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2、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的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53、非农化”。符合法定条件的,需占用和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经过可行性论证,确实难以避让的,应当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一并报国务院批准,同时补划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永久基本农田。同时,构建严格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基本农田相关数据纳入国土资源“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立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日常维护制度,实时更新数据库相关变化信息,做好年度更新、统计、汇总等工作,实现“以图说数、以图管地”。建立基本农田变化的动态监测监管机制,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实现基本农田定位、定量、定责以及占用与补划的全面动态监管。3、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54、和土地整治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24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涉农资金,吸引社会投资,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整备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全面推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大土壤改良、地力培肥与治理修复力度,不断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应当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4、建立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激励机制建立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激励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和实践探索,完善耕地保护特别是永55、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措施。与整合有关涉农补贴政策、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相衔接,与生态补偿机制联动,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管护、改良和建设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补贴,调动广大农民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的积极性。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25六、“三线”划定根据调整后的规划主要指标和用地布局,会同相关部门,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按照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二次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定成果,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56、按照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结合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谷城县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最终确定的永久农田保护区面积为 30632.62 公顷。基本农田划定分城市周边和全域两级分批推进,在城市周边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1281.73 公顷,划定后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达到 2854.78 公顷。城镇周边外减少基本农田 4818.34公顷,划定后城镇周边外基本农田面积达到 27777.84 公顷。(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生态安全的底线。生态保护红线所包57、围的区域为生态保护红线区,是维系生态安全格局、维护生态系统功能、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区域。谷城县根据各乡(镇)生态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突出区位特点,预留发展空间,合理确定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保护红线区主要包括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生态保护红线和须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红线区内实现分区分级管制。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26谷城县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涉及南河、北河流域生态保护红线区、三水厂水源地、南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薤山国家森林公园、汉江湿地公园等,总面积约 660 公顷。(三)城市开发边界城市开发边界是指根据地形地貌、自然58、生态、环境容量和基本农田等因素划定的、可进行城市开发建设和禁止进行城市开发建设的区域之间的空间边界,即允许城市建设用地拓展的最大边界。城市开发边界基于城市总体规划,综合考虑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城市建设规模、土地利用安排和扩张规模等因素及进行划定。谷城县城市开发边界划定的空间范围,涉及城关镇个乡镇,总面积 3124.19 公顷。具体包括筑阳街社区居委会、三里桥街社区居委会、大古桥街社区居委会、红石亮村、白果树村、聂家滩村、西关街社区居委会、城内街社区居委会、东升街社区居委会、赵家康村、白龙岗村、吴家营村、三岔路村、蒋家冲村、莫家河村、曾家营村、邱家楼村、彭家山村等。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59、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27七、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一)土地用途分区以土地适宜性评价为基础,结合区域内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按规划主导用途共划定了七类土地用途区,即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1、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为对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区域,区内土地主要为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严禁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规划期内已安排预留建设占用耕地规60、模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及其他独立建设项目,却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在不突破保护区内预留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的前提下,通过规划预留指标落实局部调整规划。2、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是指基本农田保护区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严格控制区内的耕地转变用途,经批准的建设占用区内耕地,必须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补充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在不影响农业生产的条件下,允许区内土地适度进行农村道路、农田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鼓励对区内的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综谷城县土地利用总61、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28合整治,重点整治空心村和闲置房屋,增加区内的有效耕地面积;区内现有其他零星农用地应该优先调整为耕地。3、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是指为林业发展和生态保护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区内严格限定土地开发强度,在不影响林业生产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适度的营林设施建设;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水土保护林、水源涵养林及其他各种防护林用地,加强有林地的管理,严禁乱砍乱伐,毁林开荒。4、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和园区)和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区内土地的具体用途应与经62、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规划相衔接,并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现状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抛荒。5、独立工矿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独立工矿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的采矿用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区域。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及相关规划,并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区内现状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6、风景旅游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人文景观以及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的区域,区内土地利用63、需符合生态保护区规划和风景旅游区规划。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29区域内符合景观、生态保护和适宜旅游的土地用途维持不变,否则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该区内严禁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允许使用区内的土地进行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农业生产活动和符合景区规划的旅游设施建设,严格控制渔猎活动,提高生物多样性,维持区域生态平衡;该区域内的农业生产活动应突出资源保护,具有风景旅游功能的土地利用应符合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景区、景点开发建设应与自然、人文环境相协调,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二)建设用地管制边界调整根据谷城县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和规划期内城乡建64、设用地扩展态势,结合谷城县城市总体规划、谷城县主体功能区规划、谷城县生态保护红线区划定报告等成果,综合划定建设用地的边界,即“规模边界、扩展边界、禁止建设用地边界”。其中规模边界是允许建设区的范围界线;扩展边界是适应城乡建设发展的不确定性,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划定城、镇、村、工矿建设规划期内可选择布局的范围边界;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为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景观等特殊需要,划定规划期内需要禁止各项建设的空间范围边界。(三)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为加强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空间管制,按照保护资源环境优先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结合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做好与土地用途分区相衔接,与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相协调65、,划定四个建设用地管制区,即禁止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1、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1)区域范围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30允许建设区即建设用地区,包括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的土地。该区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主要为各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及重点项目的预留地。(2)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66、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2、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1)区域范围有条件建设区包括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的土地,及一些大型重点项目的规模区域外扩展边界内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城乡建设用地周围。(2)管制规则主要用于生态隔离环、带及农业保护区等非城镇建设用途,以及部分道路交通、市政公用设施及特殊用地等建设用途,严格限制其它用途;现存的零星建设用地不得扩大建设规模;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内土地可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区内土地可安排用于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67、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3、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1)区域范围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31限制建设区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2)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4、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区(1)区域范围禁止建设用地区包括重要水源地、地质灾害危险区、河湖及其蓄滞洪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区等。(2)管制规则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68、相符的各项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32八、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一)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谷城县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面积为 1259.64 公顷,位于城关镇镇,主要包括筑阳街社区居委会、三里桥街社区居委会、大古桥街社区居委会等 18 个村。2014 年,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面积分别为 421.20 公顷、831.93 公顷、6.51 公顷。农用地中,耕地 387.23公顷,园地 12.75 公顷,其他农用地 21.22 公顷。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 734.01 公顷,农村69、居民点用地 54.23 公顷,交通水利用地43.69 公顷。其他土地中,水域 1.17 公顷,自然保留地 5.34 公顷。(二)中心城区用地结构与布局规划至 2020 年,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面积分别为 273.84 公顷、979.64 公顷、6.16 公顷。农用地中,耕地 244.80 公顷,园地 10.20 公顷,其他农用地 18.84 公顷。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 870.38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 49.40 公顷,交通水利用地 59.85 公顷。其他土地中,水域 0.82 公顷,自然保留地 5.34公顷。受地形影响和用地条件的限制,规划期内,中心城区建设用地70、将集中向北拓展,向东、西做适当延伸。(三)中心城区空间管制1、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包括规划边界内的所有土地。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33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2、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包括规划边界和扩展边界之间的土地。区内土71、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规模已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3、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包括城区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之外的其他区域的土地。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4、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72、区禁止建设区包括市区北部的水源地保护区、水域及自然文化遗产等。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34九、土地整治和重点建设项目安排(一)土地整治安排1、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以建设促保护,以基本农田示范区为先导,设立并实施全县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通过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探索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以粮食生产为重点。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实现基本农田标准化、保护制度73、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2、农用地整治、农用地整治规划期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 号)要求,规范开展提升现有耕地质量,在全面开展提质改造耕地摸底调查基础上,结合农业发展和生态建设要求对提质改造耕地进行充分论证,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完善田、水、路、林等农田设施,充分利用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土壤改良耕地土壤性状,将有改造条件的旱地改造为水田。通过措施改造不稳定耕地、加大力度改造中低产田,积极开展农用地整治等途径提高耕地质量,通过农用地整治耕地质量提高一个等级。3、工矿废弃地复垦、工矿废弃地复垦以科学发展观74、为统领,以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利用相协调为根本目的。遵循统一规划、统筹部署、封闭运行、严格考核、指标管理、产权明晰、因地制宜、改善生态的原则,切实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对工矿废弃地复垦,将复垦节约的指标与建新区进行挂钩,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35量有提高,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布局更合理。通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扩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增加土地有效供给,促进土地资源节约、合理和高效利用,推动土地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升土地资源和综合承载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工矿废弃地复垦主要安排75、在石花镇、盛康镇、冷集镇。(二)重点建设项目安排铁路:重点推进汉十高铁项目。公路:316 国道河谷大桥及接线;S303 襄城至格垒嘴段;G316谷城绕城外环线;丹河谷组群连接线;S251 茨河后庄至南漳交界段;S467 紫金至赵湾段;S368 五山至浪河段;S368 庙滩至盛康段;谷城北站连接线;南河至大薤山公路等。水利:汉江堤防加固工程;潭口二库;堰河水库;柏果水库;灌区建设;引水工程建设;青山电站工程;涨潮铺电站工程;小农水重点县工程(渠道硬化、堰塘、泵站建设);连三坡水库;夫妇峪水库;白水河水库等。能源:湖北襄阳谷城 220 千伏玄德变电站新建工程;湖北襄阳谷城 220 千伏玄德变电站 76、110kV 送出工程;湖北襄阳谷城石花 110kV变电站改造工程;湖北襄阳谷城古乐 110kV 输变电工程;襄渝铁路湖北襄阳谷城石花牵引站 110kV 外部供电工程;110kV 筑阳变电站(城北新区);110kV 茶庵变电站(黄康)等。十、乡镇土地利用调控(一)调控原则根据乡(镇)自然、经济与社会条件,在乡(镇)土地资源现状和利用潜力分析基础上,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乡(镇)土地利用方向,确定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目标与任务,严格落实县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36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77、等主要规划控制性指标。乡(镇)在土地利用上要遵循以下原则:1、严格保护耕地,完成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2、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县级规划分解下达的指标;3、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工作,实现耕地占补平衡;4、注重土地生态保护,土地利用活动应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5、处于城镇发展区、产业聚集区的镇、村,在建设占用土地中,布局要符合城乡建设规划,用途要符合区域用地主导方向,严格遵循内涵挖潜为主、增量扩展为辅的原则,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二)调控内容根据区域土地利用调控政策,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趋势和资源环境条件,确定各地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各地区要在本规划确定的78、土地利用战略方针、主要目标和调控指标的约束和指导下,积极落实区域发展战略和土地利用调控政策,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做好上下级规划、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的衔接。表表 10-1乡镇耕地保有量调控表乡镇耕地保有量调控表单位:公顷单位:公顷乡镇名称乡镇名称调整后调整后耕地保有量耕地保有量调整前调整前耕地保有量耕地保有量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前城关镇城关镇3782.724342.53-559.81石花镇石花镇6193.26512.73-319.53盛康镇盛康镇4935.835398.43-462.6庙滩镇庙滩镇4928.795173.25-244.46茨河镇茨河镇2155.572440.13-284.56紫79、金镇紫金镇1973.042225.63-252.59冷集镇冷集镇8387.058653.6-266.55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37五山镇五山镇2219.322525.96-306.64南河镇南河镇1454.412036.22-581.81赵湾乡赵湾乡949.71829.35-879.65表表 10-2乡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控表乡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控表单位:公顷单位:公顷乡镇名称乡镇名称调整后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前调整前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前城关镇城关镇2855.511572.281283.23石花80、镇石花镇4774.25519.74-745.54盛康镇盛康镇4383.224878.52-495.3庙滩镇庙滩镇4263.694708.17-444.48茨河镇茨河镇1643.232074.13-430.9紫金镇紫金镇1679.992052.27-372.28冷集镇冷集镇7033.447681.26-647.82五山镇五山镇1883.042150.18-267.14南河镇南河镇1223.511863.59-640.08赵湾乡赵湾乡893.51665.3-771.8表表 10-3 乡镇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控表乡镇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控表单位:公顷单位:公顷乡镇名称乡镇名称调整后调整后建设用地总规模建设用81、地总规模调整前调整前建设用地总规模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前新增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模城关镇城关镇3995.453382.71612.74560.45石花镇石花镇2983.12809.27173.83139.28盛康镇盛康镇1459.151541.31-82.1626.17庙滩镇庙滩镇1386.331347.5738.7652.09茨河镇茨河镇745.49733.1312.3636.67紫金镇紫金镇826.54805.7520.7924.21冷集镇冷集镇1828.611840.53-11.9268.11五山镇五山镇800.79805.11-4.3233.9南河镇南河镇54682、.79605.27-58.4818.13赵湾乡赵湾乡349.65352.96-3.3111.41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38十一、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一)加强规划协调衔接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的要求,以 2014 年变更调查数据和规划中期评估成果为基础,编制调整完善方案,落实上级调整完善方案确定的指标、布局优化原则和有关政策要求,确保上下级规划之间的协调衔接。统筹协调,将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市、村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行业规划纳入调整完善工作中;调整完善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模和总体布局。凡不符合土地利用83、总体规划的,要及时依法按照程序调整和修改用地方案,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二)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强耕地保护的责任考核。鼓励各类建设项目避让优质耕地和基本农田,利用存量土地和未利用地。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确保把优质耕地和经过土地整治的其他耕地优先保护起来。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开展耕地提质改造工程,大力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三)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衔接,相关规划在土地利用上的安排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落84、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进一步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格执行产业政策、供地政策,严把土地供应闸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土地市场建设,严格落实招拍挂制度。加强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39(四)落实土地利用计划调控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省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不断完善用地计划分类和管理,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和考核。加强城镇建设用地计划管理,统筹安排新增用地和存量挖潜,严格落实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计划。严格以实际用地考核计划政策的执行,85、实际用地超计划的,扣减下一年度用地计划指标,防止超计划批地用地,切实维护土地利用计划的严肃性。(五)加强规划实施公众参与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编制要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县级和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具体安排建设项目用地和土地整治项目过程中,要广泛听取社会各阶层意见,发挥专家的咨询作用,切实提高规划的决策水平。经批准的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应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提高规划实施的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增强群众对规划实施的支撑的参与程度。(六)提高土地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用地审批、供应、使用、补充耕地各环节的信息平台,实现土地管理的一体化,确保信86、息现实性。完善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制度、土地调查和土地统计制度,利用“3S”技术及时掌握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为规划实施和监督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和依据。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40附表附表 1 1:谷城县重点建设项目一览表谷城县重点建设项目一览表项目类型建设工程项目名称产业发展项目1、谷城县三环车桥谷城工业园项目;2、谷城县三环集团谷城锻造中心项目;3、谷城县茨河镇综合旅游开发项目;4、中国有机谷农产品加工园项目;5、谷城县骆驼集团新能源汽车电池项目;6、谷城县泰隆集团产业园项目;7、谷城县航空发动机试验鉴定中心项目;8、谷城县润滑油生产基地及中心库项目;9、谷87、城县利拓公司钒钛产业项目;10、谷城县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铸件项目;11、谷城县湖北三环锻造有限公司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锻造项目;12、谷城县骆蓄公司新上高强度大口径耐磨塑料管材项目;13、谷城县湖北骆驼蓄电池公司年产200 万 KVAH 商用车和 400 万 KVAH 叉车用铅酸蓄电池项目;14、谷城县湖北供销金天地科技有限公司鄂西北报废汽车拆解中心;15、谷城县硅产业综合利用项目;16、谷城县石酒集团年产 1000 万套绿色包装生产线项目;17、谷城县洪波塑业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废旧塑料年产 5 万吨冰箱塑料配件项目;18、谷城县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高压铸造项目;88、19、谷城县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含铅玻璃利用项目;20、谷城县湖北玉皇剑茶业有限公司茶叶深加工项目;20、谷城县城北新区综合配套服务区项目;21、谷城县汉江国家湿地公园旅游开发建设项目;22、谷城县香江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汉江湿地汉水文化展示区项目;23、谷城县城北新区科技孵化园项目;24、谷城县茨河文化生态旅游开发项目;25、谷城县中国-堰河百日山(福源)景区;26、谷城县武襄十城际高铁谷城北站商圈建设项目;27、谷城县大堰河中国休闲农业示范区项目;28、谷城县中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水湾城南文化广场项目;29、谷城县薤山风景区旅游开发项目;30、谷城县五谷文化广场项目;31、谷城县鄂西北食89、品药品综合检测平台项目;32、谷城县湖北百盛珞珈投资有限公司谷城县鄂西北物流园项目;33、谷城县黄山垭红色旅游综合开发项目;34、谷城县军山樱桃开发有限公司樱桃主题公园项目;36、谷城县茨河汉江四宝旅游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41开发项目;37、谷城县茨河五朵山森林生态旅游开发一期工程项目;38、谷城县赵湾乡生态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态旅游开发项目;39、谷城龙凤百花岛生态旅游开发项目;40、茨河康养农业综合体国家示范项目;41、上海飞和产业园;42、谷城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交通水利及基础设施(一(一)公路公路:1、316 国道三岔路至土关垭公90、路改扩建工程;2、S303襄城至格垒嘴段;3、G316 谷城绕城外环线(三岔路至土关垭公路);4、谷城至丹江口段公路改扩建工程;5、S251 茨河后庄至南漳交界段改扩建工程;6、S467 紫金至赵湾段改扩建工程;7、S368 五山至浪河段改扩建工程;8、S368 庙滩至盛康段改扩建工程;9、谷城北站连接线;10、南河至大薤山公路;11、石花互通至水星台公路;12、城关至星火工业园公路;13、子胥新城路网工程;14、老城区路网工程;15、城北新区路网工程 16、G316 河谷汉江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谷城段)建设项目;17、谷城县五山生态旅游区道路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8、谷城县北河三环大桥及91、接线工程建设项目;19、G241 谷城县石花至保康过渡湾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20、S275 赵湾至南漳李庙公路改扩建工程;21、襄阳港喻家湾港区格垒嘴作业区综合码头;22、S368 谷城盛康至五山公路改扩建、23、S251 谷城茨河至南漳关庙段改建工程、24、S275 谷城至赵湾段公路改扩建工程、25、谷城县城至水星台公路改建工程、26、谷城 316 国道谷城三岔路至水星台改建工程、27、谷城火车站至城市矿产连接线、28、八零一厂至韩家卡连接线;28、五山镇何湾至老湾农村道路。(二)车站:(二)车站:1、谷城北站高铁换乘中心;2、石花汽车客运站;3、庙滩汽车客运站;4、盛康汽车客运站;5、冷集92、汽车客运站;6、南河旅游客运站;7、薤山旅游客运站;8、赵湾汽车客运站;9、黄康汽车客运站;10、五山汽车客运站;11、官坊汽车客运站;12、当铺汽车客运站;13、白水峪汽车客运站;14、黄畈汽车客运站;15、承恩寺汽车客运站;16、凤凰汽车客运站;17、九里坪汽车客运站;18、东湾汽车客运站;19、倒座汽车客运站;20、煤炭汽车客运站;21、大峪桥汽车客运站;22、冷集汉江桥头客运站;23、平川客运站;24、谷城县北站汽车客运站;(三(三)物流中心物流中心:1、谷城县综合物流中心;2、谷城百盛物流园;3、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42石花经济开发区物流园;493、庙滩综合物流园区;5、巨力仓储物流园区;6、冷集农村物流综合服务站;7、五山农村物流综合服务站;8、紫金农村物流综合服务站;9、盛康农村物流综合服务站;10、谷城县高速公路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四)港口及航道工程:(四)港口及航道工程:1、格垒嘴港区;2、喻家湾港区;3、冷集尖角旅游货运码头;4、南河旅游码头;5、两河口旅游货运综合码头;6、陕峪旅游货运综合码头;7、汉江航道谷城至襄阳段航道工程;8、更新改造船舶(船舶改造工程);9、船舶 GPS 远程监控(船舶改造工程);10、谷城县汉江流域航运、码头项目;11、谷城县汉江沿线砂石集并中心(砂厂码头)。(五)水利及基础设施:(五)水利及基础94、设施:(1 1)、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1、汉江堤防加固工程;2、潭口二库;3、堰河水库;4、柏果水库;5、灌区建设;6、引水工程建设;7、青山电站工程;8、涨潮铺电站工程;9、小农水重点县工程(渠道硬化、堰塘、泵站建设);10、连三坡水库;11、夫妇峪水库;12、白水河水库;13、水利信息化建设工程;14、南水北调补偿项目工程;15、南河干流近期防洪治理工程;16、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17、县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18、城北新区供水管网工程;19、城北新区排水(雨、污)工程;20、马台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工程;20、新集电站;21、青山电站。(2 2)、生态文明95、建设生态文明建设:1、汉江湿地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2、“一江两河”(汉江、南河、北河)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3、96 条小流域治理工程;4、36 条山洪沟治理工程;5、黄畈河治理工程;6、黄土河治理工程;7、紫金河(护坡、护岸、预警系统建设);8、西河(护坡、护岸、预警系统建设);9、东河(护坡、护岸、预警系统建设);10、白水河(护坡、护岸、预警系统建设);11、班河(护坡、护岸、预警系统建设);12、农村沟渠整治工程;13、谷城县汉江洲滩整治项目;14、汉江流域(谷城段)水环境整治工程;15、谷城县老君山垃圾处理场;16、谷城县“中国有机谷”建设项目;17、谷城县绿尚有机农业基地项目;196、8、谷城县南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19、谷城县汉江国家湿地神农农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43耕体验区建设项目;20、谷城县 7 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1、谷城县汉江沿岸林木资源保护工程建设项目;22、谷城县赵湾乡省级自然保护区天保工程建设项目;23、谷城县五山班河自然保护区项目;24、谷城县含铅污染土壤修复工程建设项目;25、谷城县汉江支流河洲水生态恢复治理工程建设项目;26、谷城县退化防护林治理项目;27、谷城县紫金镇环境整治整镇推进项目;28、谷城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程建设项目;29、谷城县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建设项目;30、谷城县生态保护体系建设项97、目;31、谷城县五山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32、谷城县北河、黄土河小流域生态治理湿地保护项目;33、谷城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34、谷城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35、谷城县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项目;36、谷城县珍稀树种培育与保护工程;37、谷城县林业生态示范县建设;38、谷城县林地保护利用项目;39、谷城县森林资源动态监测项目;40、谷城县木材战略储备;41、谷城县巩固退耕还林项目;42、谷城县长江防林建设;43、谷城县森林病虫害防治工程;44、谷城县国家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45、谷城县石花镇北河两岸沿江大道及生态景观建设项目;46、谷城县汉江国家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7、谷城县汉江生态98、经济带谷城段建设项目;48、谷城建筑垃圾消纳场;49、谷城县餐厨垃圾消纳场;50、谷城县环卫停车场。(3 3)、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丹江右岸引水解决谷城境内汉江沿线居民饮用水源项目。(4 4)、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管道节水灌溉(节水型社会建设)。(5 5)、民生水利工程民生水利工程:1、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谷城);2、引潭入谷工程建设。(6 6)、水产养殖:)、水产养殖:1、种养结合生态养殖;2、大鲵规模化养殖;3、冷水鱼规模化及推广运用。能源项目1、湖北襄阳谷城 220 千伏玄德变电站新建工程;2、湖北襄阳谷城220 千伏玄德变电站 110kV 送出工程99、;3、湖北襄阳谷城石花 110kV 变电站改造工程;4、湖北襄阳谷城古乐 110kV 输变电工程;5、襄渝铁路湖北襄阳谷城石花牵引站 110kV 外部供电工程;6、110kV 筑阳变电站(城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44北新区);7、110kV 茶庵变电站(黄康);8、襄阳谷城紫金官坊 35千伏线路工程;9、湖北襄阳谷城艾畈 35kV 输变电工程(配电站);10、湖北襄阳谷城薤山 35kV 输变电工程(配电站);11、南电二回鞍子垭分支线薤山 35kV 线路工程;12、湖北襄阳谷城红马庙 35kV 输变电工程(配电站);13、35kV 闻畈变电站35kV 红马100、配电站线路工程;14、湖北襄阳谷城团湖 35kV 输变电工程(配电站);15、35kV 石沈线团湖配电站 35kV 线路工程;16、湖北襄阳谷城南河 35kV 输变电工程(配电站);17、襄阳谷城 35 千伏网络优化工程;18、湖北襄阳谷城古乐 110kV 变电站 35kV 送出工程;19、35kV 高铁小镇变电站(高铁新区);20、110kV梅园变-35kV 赵湾变联络线路工程;21、35kV 茨河变电站(八一)35kV陶湾变电站联络线路工程;22、110kV 石花平川变电站;23、白龙岗加油站;24、漠河加油站;25、神龙加油站;26、过山加油站;27、粉阳路加油站;28、城北加油站;29101、茶庵加油站;30、肖家营加油站;31、洪胜路加油站;32、隆鑫泰加油站;33、经济开发区加油站;34、城北加油站;35、邱家营加油站;36、北辰加油站;37、三桥加油站;38、南河加油站;39、庙滩镇南加油站;40、筑阳加油站;41、冷集加油站;42、水星台加油站;43、中天加油站;44、花果山加油站;45、杨溪湾加油站;46、石花加油站;47、后畈加油站;48、金溪加油站;49、白鹤乡加油站;50、双雄路加油站;51、五山加油站;52、汉十铁路冷集牵引站配套 220KV 线路工程项目。民生保障项目1、谷城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用地项目;2、谷城县各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3、谷城县新建文化馆102、图书馆、博物馆项目;4 谷城县垃圾填埋厂二期建设项目;5、谷城县各乡镇(城关、石花、冷集等九镇一乡)垃圾填埋厂和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6、谷城县一中普通高中校园校舍建设项目;7、谷城县区域性职业教育中心项目;8、谷城县二中、三中普通高中校园校舍建设项目;9、谷城县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10、谷城县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11、谷城县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项目;12、谷城县红日医护中心项目;13、谷城县区域性医养康复中心项目;14、谷城县康健医院拓展升级项目;15、谷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45城县第二人民医院业务综合楼项目;16、谷城县颐华园103、老年公寓项目;17、谷城县永康医院扩建项目;18、谷城县福利院养护楼(邱家楼社区);19、谷城县烈士陵园;20、谷城县沿河路棚户区改造项目;21、谷城县西关街北片棚户区改造项目;22、谷城县皮家洼城中村改造项目;23、谷城县经济开发区三岔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24、谷城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25、谷城县乡镇文化中心;26、谷城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27、谷城县五山镇农村福利院;28、谷城县城关镇苏家盘村党群服务中心;29、谷城县城关镇韩家卡村党群服务中心。其他基础设施1、谷城县通用机场建设项目;2、谷城县再生资源园区服务平台建设项目;3、谷城县各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4、104、谷城县河谷组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5、谷城县产业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谷城县水厂建设项目;7、谷城县丹谷工业园项目;8、谷城县鄂北水资源配置项目;9、谷城县西河北河防涝排灌工程建设项目;10、谷城县农村沟渠整治项目;11、谷城县南河干流治理项目;12、谷城县引潭入谷工程建设;13、谷城县城区垃圾无害化焚烧发电项目;15、谷城县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项目;15 谷城县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项目;16、谷城县子胥新城建设项目、17、谷城县电信、移动、联通通信基站建设项目谷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46附表附表 2 2: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表: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105、表单位:公顷单位:公顷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指标属性耕地保有量39197.0836967.66约束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0632.62约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14542.3214909.64预期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1691.8611986.96预期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3130.243787.49预期性水利交通特殊用地2850.462922.68预期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958.41预期性建设占用农地规模938.84预期性建设占用耕地规模682.99预期性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486.99预期性园地总规模4799.755098.67预期性林地总规模177430.04179340.57预期性牧草地总规模5.555.55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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