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06-2020年)(33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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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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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托克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调整方案2017年11月目 录一、调整的目的与意义61调整完善的目的62调整完善的意义6二、调整的依据71法律、法规72相关标准83相关文件84相关规划10三、调整的任务和原则111调整完善的任务112.调整完善的原则14四、土地利用指标的调整151.现行规划指标152.调整后的指标163.调整后乡镇指标分解18五、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201中心城市建设用地规模202中心城区用地规模21六、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211基本农田调整212永久基本农田划定213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22七、保障措施23八、附表26附表1托克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2、表26附表2耕地保有量调整表27附表3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调整表27附表4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27附表5园地指标调整表28附表6林地指标调整表28附表7牧草地指标调整表28附表8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表29附表9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表29附表10托克托县土地整理工程项目表30附表11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32一、调整的目的与意义1调整完善的目的根据2014年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数据、规划中期评估和专题研究成果,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相关规划,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通过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继续加强和规范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促3、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调整完善的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立足托克托县实际情况,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围绕与全国全自治区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藏粮于地”的战略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建设,保障全区粮食生产安全,巩固农业基础地位,重点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电力、城镇化建设、生态屏障建设、高新技术产业等基础设施及农业工程建设用地,促进重点基础设施完善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保障性产业的发展。提高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4、保障能力,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实现全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合理统筹土地资源分配和结构布局;合理确定城镇化及农村建设用地规模;正确处理土地利用和重点环节保护的决策问题;积极推动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建设,修复工程等用地;逐步实现优美的自然环境、良好的生产建设环境、宜居的生活环境及和谐的人居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二、调整的依据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6)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7)土地利5、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8)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9)其他国家有关土地资源利用、保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等。2相关标准(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5)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3相关文件(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6、发20174号);(2)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25号);(4)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5)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6)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7、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4号);(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论证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63号);(10)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城镇化建设土地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4号);(11)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12)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号);(1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1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8、于全面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内政发2016146号);(15)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和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6437号);(16)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土地利用主要指标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16584号);(17)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内国土资发2017233号);(18)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调整下达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土地利用主要指标的通知;(199、)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4相关规划(1)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2)托克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3)托克托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4)托克托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5相关资料(1)2009-2015年托克托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与变更调查资料;(2)2009-2015年托克托县土地计划、预审、供应等资料;(3)托克托县统计年鉴(2009-2015年);(4)托克托县政府工作报告;(5)其他依法组织开展并公布的相关成果等。三、调整的任务和原则1调整完善的10、任务(1)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以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及其连续变更到2014年的土地数据为基础,遵循统一的标准、分类和要求,扎实做好土地规划中期评估。评估过程中,充分利用二次土地调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等成果,及时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研究,明确区域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承载潜力和方向,为规划目标确定、指标规模调整、空间布局和结构优化等提供科学依据。(2)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上保持不变。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调整,一是在数量上落实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的要求。二是在质量上落实耕地质量不下降的要求。坚持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确保把优质耕地11、和经过土地整治的其他耕地优先保护起来。对建设用地的调整,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不变的前提下,根据确定的省市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规划剩余空间情况,统筹安排中心城区、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优化建设用地比例结构,通过倒逼存量挖潜,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转型。(3)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在坚持统筹安排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优化。依据二次土地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按照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对现有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空12、间布局作适当调整。特别梳理城市周边、道路沿线未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现有耕地数量、质量及分布情况,联合农业等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核查,结合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将城市(镇)周边、交通沿线应当划入而尚未划入的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顺应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结合城乡规划等规划布局,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开展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一是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基础,加强与新型城镇化、生态环境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避让优质耕地,最大限度保护河流、湖泊、山峦等自然生态用地,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城镇空间体系。二13、是控制城市用地规模,以布局优化为主,促进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发展。三是严控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新区)等建设用地无序扩张,依据人口密度、尤其是用地产出强度等标准确定用地规模。四是适应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对农村建设用地按规划进行土地整治、产权置换,促进农村农民住宅向集镇、中心村集中。五是合理调整产业用地结构,保障水利、交通、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扶贫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国家扶持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用地等,严禁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提供用地。(4)推进“三线”14、划定和“多规合一”结合规划调整完善,统一部署,根据调整后的规划主要指标和用地布局,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结合“三线”划定,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推进“多规合一”。积极探索完善有利于各类空间规划协调衔接的工作路径、编制规范和协作机制,着力解决各相关规划科学性不强、衔接不够、执行不力等关键性问题,为完善土地用途和国土空间管制制度打下基础。2.调整完善的原则(1)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坚持规划的指导原则、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局部调整完善规划,增加耕地保护任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2)应保尽保、量质并重15、根据呼和浩特市下达给托克托县坚守60535.00公顷耕地目标的要求,在保证耕地数量的前提下,更要保证耕地质量不降低。对二次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上级规划要求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和其他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3)节约集约、优化结构按照坚定不移的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降低工业用地比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4)统筹兼顾、突16、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5)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其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四、土地利用指标的调整1.现行规划指标根据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给托克托县的各项用地规划指标,结合托克托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主要目标,确定全区规划期内的土地利用目标。总量指标现行规划至2020年,耕地保有17、量保持在62828.14公顷以上,基本农田面积保持在52464.44公顷以上,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10662.2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562.5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2829.67公顷。增量指标现行规划至2020年,全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289.11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不超过1829.08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超过1276.59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不低于1276.59公顷。效率指标现行规划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341.21平方米/人。2.调整后的指标市级下达指标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1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调整下达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土地利用主要指标的通知文件精神,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已将全区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三项主要指标及园地、林地、牧草地等12预期性指标分解下达。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全面保护农用地,特别注重耕地的保护并将基本农田的保护放在首位。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0535.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8670.00公顷。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按照构建资源节约性社会要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19、,用好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建设用地存量,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需求。到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2753.0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654.0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2680.00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用地指标不超过2099.0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不超过1463.66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不得超过641.00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不低于641.00公顷。园地、林地、牧草地按照生态立区发展规划,推动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到2020年,全区园地面积不低于677.00公顷、林地面积不低于19443.00公顷、牧草地面积不低于29420、5.00公顷。2指标调整情况为提高托克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各类相关规划的衔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适应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对现行规划进行相应的指标调整。本次规划调整的重点是基本农田保护与新增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三大约束性指标必须坚守,不得突破规模。耕地保护任务的调整,按照实有耕地面积稳定、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做到保护优先、应保尽保;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调整,按照永久性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做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同时与耕地保有量目标做好协调;建设用地的调整,依据中期评估结果,综合考虑21、资源承载力、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和规划剩余空间情况,统筹安排各地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优化建设用地比例和结构。指标具体变化情况如下:与现行规划指标相比,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完善,耕地保有量指标减少2293.1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减少3794.44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2090.7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3091.5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减少149.67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减少635.59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减少635.59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增加45.10平方米/人。3.调整后乡镇指标分解(1)双河镇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764.6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22、积6948.86公顷,林地面积4805.20公顷,园地面积195.19公顷,牧草地面积561.45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085.3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484.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924.00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601.30公顷,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74.56公顷。(2)新营子镇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3458.3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398.28公顷,林地面积8491.84公顷,园地面积108.00公顷,牧草地面积110.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737.8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035.00公顷,城镇工矿23、用地规模控制在443.00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702.80公顷,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19.44公顷。(3)五申镇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3997.1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3069.35公顷,林地面积665.37公顷,园地面积360.04公顷,牧草地面积652.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264.83公顷以内,其中城乡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02.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91.00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62.83公顷,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100.00公顷。(4)伍什家镇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340.1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2524、7.93公顷,林地面积3863.14顷,园地面积13.78公顷,牧草地面积343.7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88.66公顷以内,其中城乡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20.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15.00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268.66公顷。(5)古城镇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3794.7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1995.57公顷,林地面积1617.45公顷,牧草地面积1277.85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76.41公顷以内,其中城乡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13.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07.00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363.41公顷,土地25、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447.00公顷。五、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1中心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本次调整完善未对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进行调整,沿用现行规划中心城区控制范围。托克托县中心城区北至光明路,东至云中北路和云中南路,南至文化西路,西至双河北路和双河南路。其扩展趋势为:以县政府所在地一带为核心,主要向东发展。2中心城区用地规模根据托克托县中心城区的空间结构和区域发展目标,合理安排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为1785.28公顷,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规模为1699.13公顷,经与城市规划对接确定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475.32公顷。六、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1基本农田调整(126、)调出的基本农田“十三五”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基本农田,本次将占用的部分从基本农田中调出,本次基本农田调出9585.33公顷。(2)调入的永久基本农田托克托县城市周边范围内调入的永久基本农田,本次基本农田调入5841.52公顷。2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根据托克托县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托克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2009-2020年)、2014年托克托县耕地质量等别更新成果、2014年托克托县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成果以及各部门“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严格遵循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的五项基本原则,按照上级规划分解下达的保护目标和任务,空间由近及远、质量由高到低的27、顺序,在县级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及同级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划定基本农田。全区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面积为48670.0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落实情况良好。3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1)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的稳定,提高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保证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对耕地的需求。(2)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将本次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成果全部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进行特殊保护,在确定高质量集中连片、耕地数量不减少的同时,确定城镇规模扩张的底线。(3)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逐级签订包括保护范围、保护面积、保护措施、权28、利义务及奖惩办法等内容在内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严格实行问责制,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纳入各级政府的考核目标,将保护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奖惩。(4)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加强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用地审查,严禁城乡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保证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用地预审和审查报批前,必须对选址方案、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及补划方案等进行论证和听证。经国务院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及时补划,征地补偿按法定的最高标准执行,耕地开垦费按当地最高标准缴纳。(5)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区需加强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并借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断完善农田基础29、设施,提高永久基本农田综合生产能力。并定期开展基本农田质量普查工作,及时对基本农田土壤肥力和环境质量的变化状况、发展趋势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七、保障措施(1)强化规划调整完善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活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必须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统规划和年度计划进行审查,经农用地转用审批。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互衔接,必须符合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各类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2)建立30、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实施问责制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和责任,明确各乡镇耕地保护责任,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的考核体系,将实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面积和质量作为耕地保护责任的重要内容。建立土地利用实施问责制。(3)健全规划调整完善实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将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区、乡镇、村负责人任期责任目标管理。制定任期内土地管理目标,并与上一级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制定全面的指标考核体系和详细的奖惩办法,执行结果作为区、乡镇、村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4)健全规划调整完善实施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一是建立规划公众参与制度和听证制度;二是实施规31、划管理公开制度,公开规划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公开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公开用地审批和审查结果、公开规划修改或调整情况、公开执行规划和违反规划情况及处理结果;三是健全规划实施监督机制,把人大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公众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完整的监督体系。(5)完善规划调整的支撑体系村镇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治等专项规划和农业、林业、水利等行业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配套规划,共同构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支撑体系。完善规划的支撑体系,进一步加强有关配套规划的编制并注重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是挖掘土地利用潜力,提高土地综合效益的重要手段,是实施规划的重要措施。八、附表附表1托克托县土32、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调整表单位:公顷、平方米/人托克托县调整后土地利主要指标指标名称现行规划目标2014年现状调整后2020年目标变化量三项指标耕地保有量62828.14 66994.63 60535.00 -2293.14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2464.44 52464.44 48670.00 -3794.44 建设用地总规模10662.25 11995.28 12753.00 2090.75 十二项指标园地面积252.05 571.53 677.00 424.95 林地面积27194.82 18050.53 19443.00 -7751.82 牧草地面积29706.87 1062.15 233、945.00 -26761.87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7562.50 10091.92 10654.00 3091.50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829.67 2118.19 2680.00 -149.67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3099.751903.362099.00-1000.75新增建设用地总量2289.11 712.36 1463.66 -825.45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1829.08 608.00 1095.28 -733.80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1276.59 350.75 641.00 -635.59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276.59 350.75 641.00 -635.59 34、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人)341.21 102.38 386.31 45.10 附表2耕地保有量调整表单位:公顷行政区现行规划目标2014年现状调整后2020年目标托克托县62828.1466990.4260535双河镇10228.9110942.889764.65五申镇13972.9314315.1013997.18古城镇15185.5816193.4213974.71伍什家镇10020.210403.839340.10新营子镇13420.5215135.2013458.36附表3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调整表单位:公顷行政区现行规划目标调整后2020年目标保护面积保护比例保护面积保护比例托35、克托县52464.44100.00%48670100.00%双河镇7601.1414.49%6948.8624.65%五申镇10539.6620.09%13069.3514.28%古城镇13310.2425.37%11995.5726.85%伍什家镇8747.2416.67%7257.9314.91%新营子镇12266.1623.38%9398.2819.31%附表4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行政区名称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公顷公顷公顷平方米/人公顷托克托县12753.0010654.002680.00386.312099.00双河镇436、085.303484.001924.00-601.30五申镇1264.831102.0091.00-162.83古城镇1476.411113.00107.00-363.41伍什家镇1188.66920.00115.00-268.66新营子镇4737.804035.00443.00-702.80附表5园地指标调整表单位:公顷行政区名称2014年现状现行规划目标调整目标托克托县571.53 252.05 677.00 双河镇113.54 102.07 195.19 五申镇358.40 54.09 360.04 古城镇0.00 0.00 0.00 伍什家镇13.66 12.97 13.78 新营子镇37、85.93 82.92 108.00 附表6林地指标调整表单位:公顷行政区名称2014年现状现行规划目标调整目标托克托县18050.53 27194.82 19443.00 双河镇4913.33 6110.48 4805.20 五申镇526.00 2487.79 665.37 古城镇1157.25 2843.35 1617.45 伍什家镇3647.52 5459.89 3863.14 新营子镇7806.43 10293.31 8491.84 附表7牧草地指标调整表单位:公顷行政区名称2014年现状现行规划目标调整目标托克托县1062.15 29706.87 2945.00 双河镇0.00 5238、92.53 561.45 五申镇500.90 2770.96 652.00 古城镇561.25 9249.73 1277.85 伍什家镇0.00 5586.25 343.70 新营子镇0.00 6807.40 110.00 附表8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表单位:公顷行政区名称2009-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009-2020年补充耕地占用农用地规模占用耕地规模托克托县1463.66 1095.28 641.00 641.00 双河镇635.15 537.70 386.16 74.56 五申镇20.42 7.81 4.14 100.00 古城镇46.45 24.38 8.81 447.0039、 伍什家镇88.55 41.80 36.52 0.00 新营子镇673.09 483.59 205.37 19.44 附表9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表单位:公顷行政区名称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009-2020年补充耕地占用农用地规模占用耕地规模托克托县958.00 745.00 447.00 447.00 双河镇439.00 381.64 254.19 0.00 五申镇17.00 6.37 3.02 0.00 古城镇41.00 22.12 6.75 447.00 伍什家镇62.00 26.05 21.19 0.00 新营子镇399.00 308.82 161.85 0.00 40、附表10托克托县土地整理工程项目表单位:公顷序号项目名称新增耕地面积12010年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古城镇南台基村土地整理项目218.95 22010年内蒙古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托克托县五申镇等2022.74 32011年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新营子镇合同营村土地整理项目117.76 42011年内蒙古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托克托县五申镇等2385.38 52011年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托克托县五申镇等2313.00 62015年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新营子镇乃同村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260.26 72016年托县耕地储备库项目500.47 82016年托县土地整理项目43.96 9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古城镇41、西黑沙图村土地整治项目358.27 10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双河镇哈拉板申村土地整治项目338.93 11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五申镇新营子村土地整治项目134.03 12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伍申镇三间房村土地整治项目394.51 13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伍什家镇大北窑村土地整治项目290.62 14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伍什家镇一间房高头窑村土地整治项目120.87 15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新营子镇合同营村(油坊营)土地整治项目100.53 16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新营子镇柳二营村土地整治项目144.69 17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新营子镇南什拉乌素壕村土地整治项目158.53 18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新营子镇土地42、整理项目140.29 19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新营子镇新营子村土地整治项目327.59 20呼和浩特市伍什家乡土地整理项目166.95 21呼和浩特市中滩乡土地整理项目99.95 22呼和浩特托克托县双河镇苗家梁、张四壕行政村土地整治项目836.69 23托克托县鸡咀营村耕地储备库项目19.46 24内蒙古托克托县古城镇什力邓村土地整理项目199.37 25内蒙古托克托县双河镇郝家夭村土地整理项目40.82 26内蒙古托克托县五申镇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959.46 27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古城乡土地整理项目1420.31 28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中滩乡哈拉板申村基本农田项目843、87.90 29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中滩乡土地整理项目600.42 30土右旗双龙镇安乐村补充耕地项目二区0.01 31土右旗双龙镇安乐村补充耕地项目一区11.28 32托克托县古城镇保号营村耕地储备库项目113.50 33托克托县古城镇南斗林盖村耕地储备库项目132.97 34托克托县古城镇永圣域服务中心乔富营村耕地储备库项目238.59 35托克托县双河镇土地整理项目233.15 36托克托县五申镇万全店营村耕地储备项目133.33 37托克托县伍申家兴旺村、树林子、一间房等3个村耕地储储备项目131.90 38托克托县伍申镇黑兰圪力更、伞盖等2个村耕地储备项目80.14 39托44、克托县伍什家镇大北窑村土地整理项目203.14 40托克托县伍什家镇刘家窑村耕地储备库项目133.72 41托县古城镇保号营村耕地储备库土地整治项目113.50 42托县古城镇南斗林盖村耕地储备库土地整治项目132.97 43托县什力圪图村土地整治项目453.48 44托县伍什家镇刘家窑村耕地储备库土地整治项目129.47 45伍什家镇复垦项目230.03 附表11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面积涉及乡镇备注其中占用耕地1、交通平安路及其延伸新建2016-2020年252512.74双河镇呼市发改委X020永圣域到古城公路新建2016-245、020年656227古城镇呼市发改委托克托县毛不拉至大石窑公路新建2017-2020年353215新营子镇呼市发改委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火车东站站前综合服务区及道路连接线建设项目新建2017-2018年18188.5新营子、双河镇呼市发改委呼喇公路(X005)托县双河至古城段改扩建工程改扩建2016-2018年1856045双河镇、伍什家镇、古城镇呼市发改委托克托县南坪至海生不拉红色旅游公路新建2016-2020年25236双河镇呼市发改委呼准铁路复线新建2016-2020年655515新营子镇、双河镇、伍什家镇、古城镇呼市发改委永圣域物流中心新建2018-2019年10102古城镇呼市发改委托46、清工业园物流中心新建2018-2019年10102新营子镇呼市发改委托县一级客运枢纽站新建2016-2018年10102双河镇呼市发改委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圐圙兔小流域综合治理新建托电运灰铁路工程项目新建2016-2020年10102新营子镇呼市发改委呼准鄂快速铁路新建2016-2020年215160150新营子镇、双河镇、伍什家镇、古城镇呼市发改委2、电力乾华托克托县100MWp光伏发电至燕山营110KV送电线路新建2014-2017111新营子镇、伍什家镇自治区发改委呼准鄂铁路电气化配套220KV供电工程新建2016-2018年111新营子镇、双河镇、伍什家镇、古城镇自治区47、发改委塔布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建2016-2020年111古城镇呼市发改委佳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建2016-2020年111新营子镇呼市发改委伍什家-黑城35千伏输电线路工程新建2016-2020年111伍什家镇、新营子镇呼市发改委110千伏泉输变电工程新建2016-2020年111古城镇呼市发改委东胜110千伏变电站2#变扩建及2电源工程新建2016-2020年111双河镇呼市发改委中滩35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建2016-2020年111双河镇呼市发改委托县羊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建2016-2020年111双河镇呼市发改委托县新区35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建2016-2020年111双河镇呼48、市发改委托县园区2站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建2016-2020年111新营子镇呼市发改委大唐托电铁路专用线扩能改造220KV云中变电站至兰家窑牵引站110KV线路工程项目新建2016-2020年111新营子镇呼市发改委大唐托电铁路专用线扩能改造清水河220KV云中变电站至兰家窑牵引站110KV线路工程项目新建2016-2020年111新营子镇呼市发改委大唐托电铁路专用线扩能改造乃同村农网至牵引站10KV送电线路工程项目新建2016-2020年111新营子镇呼市发改委托克托工业园区500KV输变电工程新建2016-2017年111新营子镇托县发改局托克托工业园区220KV变电站建设项目新建20149、6-2018年111新营子镇托县发改局托克托县伍什家110KV变电站2#变扩建工程新建2018-2020年111伍什家镇托县发改局托克托县10KV配网工程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新建2016-2020年111双河镇托县发改局托克托工业园区东站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站址位置及线路新建2017-2020年111新营子镇托县发改局托克托县金隆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站址位置及线路新建2017-2020年111新营子镇托县发改局国电托克托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40MWp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110千伏送电线路工程新建2017-2020年221新营子镇、双河镇、伍什家镇、古城镇托县发改委内蒙古日盛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0千伏50、供电工程线路新建2017-2020年111新营子镇托县发改局3、能源呼和浩特市燃煤锅炉“煤改气”项目新建2016-2020年111古城镇自治区发改委陕京四线输气管道新建2016-2018年111古城镇、伍什家镇、双河镇国家发改委大唐托电五期新建2015-2017年111新营子镇国家发改委大和天然气输气管道新建2016-2017年111双河镇、新营子镇呼市发改委内蒙古久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煤制乙二醇项目新建2017-2020年26826885新营子镇呼市发改委托克托县伍什家镇3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新建2016-2018年221伍什家镇呼市发改委4、旅游托克托县东胜卫故城遗址公园新建20151、7-2020年111双河镇呼市发改委托县黄河湿地公园新建2017-2020年111双河镇托县发改局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黄河游游小镇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新建2017-2019年8.858.851双河镇托县发改局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黄河游游小镇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新建2017-2019年25.1625.161双河镇托县发改局托克托县革命历史纪念馆(一期)项目新建2017-2020年221双河镇托县发改局新普元水上乐园及观光生态园建设项目新建2014-2020年221双河镇托县发改局神泉生态旅游项目三期新建2016-2020年221双河镇托县发改局神泉生态旅游项目四期新建2017-2019年221双河镇托县发改52、局热带农业种养殖观光示范园建设项目新建2017-2018年221伍什家镇托县发改局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云中绿博园建设项目新建2017-2020年221双河镇托县发改局托克托县黄河旅游小镇三期新建2017-2019年221新营子镇托县发改局5、环保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福建日盛化工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煤矸石生产分子筛二期项目新建2017-2018年21211新营子镇托县发改局内蒙古益世源科技环保有限公司22万吨/年废旧轮胎资源再生综合利用产品环保项目新建2016-2020年221新营子镇托县发改局6、水利黄河呼市段二期治理新建2016-2020年221双河镇呼市发改委托克托县大唐托电圐圙兔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新建2017-2018年221新营子镇自治区发改委7、其他托克托县双河镇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建2017-2020年221双河镇托县发改局托克托县黄河大街游园项目新建2017-2020年221双河镇托县发改局大唐托电至呼和浩特市长输管网供热项目新建2017-2020年221新营子镇、伍什家镇、古城镇托县发改局短波广播发射台项目新建2017-2020年10010024.15双河镇自治区发改委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