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长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2006-2020年)(2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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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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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讷河市长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二一二年七月目 录第一章 前言1第一节 镇域概况1第二节 规划的目的和任务1第三节 规划依据1第四节 规划范围及期限2第二章 土地利用状况3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3第二节 土地利用特点3第三节 土地利用存在问题4第三章 规划目标4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4第二节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5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6第一节 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6第二节 优化土地空间布局8第五章 主要用地安排10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10第二节 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12第三节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12第四节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13第五节 土地综合整治142、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14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类型及管制细则14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8第八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19第九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21第一节切实加强舆论宣传21第二节加强规划行政管理21第三节加强规划经济管理21第四节强化土地执法力度22第五节完善规划的支撑体系22第一章 前言第一节 镇域概况长发镇位于讷河市南部,距市区19公里,北靠讷南镇,南临同心乡,东与讷南镇和同心乡接壤,西与六合镇交界,讷依公路纵贯全境,交通十分便利。长发镇境内地势较为平坦,南北高,中间低,老云沟横贯其中,土质肥沃,全年降雨量均匀,是讷河市粮、豆、薯重点产区之一,主要农产品有大豆、玉米、马铃薯、甜菜、葵花等。3、几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调整经济结构,农业生产、小城镇建设发展迅速。长发镇辖8个行政村,70个自然屯,全镇总户数8180户,总人口2968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600人,占总人口的2.0%,农业人口29089人,占总人口的98.0%。第二节 规划的目的和任务规划围绕长发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任务,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确定规划期内全镇土地利用方针、目标和任务,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资源布局,统筹安排各项建设项目用地,为促进长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土地保障和服务。第三节 规划依据一、中华人4、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二、国家和省市有关土地管理、利用与保管的有关政策方针。三、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0951号)等规划编制与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四、齐齐哈尔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讷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讷河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及经批准的水利、交通、环保、城建等部门相关规划。五、为编制规划开展的专题研究成果及二次土地调查、农用地分等等调查评价成果。第四节 规划范围及期限规划的规划范围为长发镇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规划5、以2005年为基期年,规划期为2006-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由长发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讷河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批准。规划经批准后,具有法定效力,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19第二章 土地利用状况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2005年全镇土地总面积为20657.2公顷,其中农用地19146.9公顷,建设用地1424.7公顷,其他土地85.6公顷。一、农用地2005年全镇农用地19146.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92.7%。其中,耕地17683.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85.6%;园地8.16、公顷;林地873.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4.2%;牧草地10.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1%;其他农用地571.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8%。二、建设用地2005年全镇建设用地1424.7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6.9%。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217.4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5.9%;交通水利用地152.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7%;其他建设用地55.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3%。三、其他土地2005年全镇其他土地85.6公顷,全部为自然保留地,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4%。第二节 土地利用特点一、耕地后备资源较少,补充耕地难度较大全镇自然保留地面积为85.6公顷,全部7、为其他草地,占土地总面积的0.4%,且大部分地势低洼,排水不畅,增加了补充耕地的难度。二、土地利用类型以农用地为主,耕地比重大全镇农用地面积19146.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92.7%,其中耕地17683.9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85.6%。第三节 土地利用存在问题一、耕地比重大,园、林、草比重小,影响农业综合发展耕地面积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85.6%,园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0.04%,林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4.2%,牧草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0.1%,由此可知耕地比重大,园、林、草比重小,影响全镇农业综合发展。二、旱田比重大,抗灾能力差全镇旱田面积达到17673.4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99.8、9%,旱田比重较大,多数都是靠天吃饭,抗灾能力差,无法达到旱涝保收。第三章 规划目标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按照讷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总体要求,规划期内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努力做到耕地质量逐步提高;农业用地得到有效保护和综合整治,非农建设用地的供给在规划和计划范围内得到保证和有效利用,城乡居民点用地总规模逐步缩小;土地整理复垦全面展开,土地后备资源得以适度开发;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日趋合理,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明显提高,土地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确保土地资源持续利用,并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第二节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一、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指标规划9、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17654.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17142.5公顷以上,并确保其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二、建设用地规模规划至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54.3公顷,比2005增加29.6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246.6公顷,比2005年增加29.2公顷。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规划期内,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户均控制在350平方米以内,新增其他建设用地要控制在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范围内。四、土地生态建设目标营造生态防护林和绿化隔离带等生态屏障,推进生态农业建设;加强土地环境治理和保护,积极防治水土流失;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逐10、步提高耕地质量;因地制宜发展林、果、牧、渔业,大力绿化荒坡、荒滩,积极营造防护林网和用材林带。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第一节 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合理转变。至2020年全镇农用地面积19117.8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454.3公顷,其他土地面积85.1公顷,与2005年相比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结构占全镇土地总面积比重由92.7%6.9%0.4%调整为92.5%7.1%0.4%。一、农用地结构调整2005年,全镇农用地19146.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92.7%。规划至20211、0年调整为1911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5%。规划期内农用地面积减少29.1公顷。1、耕地2005年,全镇耕地17683.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85.6%。规划到2020年,全镇耕地面积调整为17654.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85.5%。规划期内耕地面积减少29.6公顷。2、园地2005年,全镇园地8.1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镇园地面积调整为9.7公顷。规划期内园地面积增加1.6公顷。3、林地2005年,全镇林地873.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4.2%。规划到2020年,全镇林地面积调整为872.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4.2%。规划期内园地面积减少0.3公顷。4、牧12、草地2005年,全镇牧草地10.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1%。规划到2020年,全镇牧草地面积仍为10.5公顷。5、其他农用地2005年,全镇其他农用地571.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8%。规划到2020年,全镇其他农用地面积调整为570.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7%。规划期内其他农用地面积减少0.8公顷。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005年,全镇建设用地1424.7公顷发,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6.9%;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调整为1454.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7.1%。规划期内建设用地面积增加29.6公顷。1、城镇用地2005年,城镇用地155.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3、0.8%。规划至2020年,城镇用地面积仍为155.6公顷。2、农村居民点用地2005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106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规划至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为1091.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5.3%。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增加29.2公顷。3、交通水利用地2005年,全镇交通水利用地152.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7%;规划至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调整为152.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7%。规划期内交通水利用地面积增加0.3公顷。4、其他建设用地2005年,全镇其他建设用地5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规划至2020年全镇其他建设用地14、调整为55.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3%。规划期内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增加0.1公顷。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005年,全镇其他土地85.6公顷,全部为自然保留地,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4%。规划至2020年其他土地为85.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4%,规划期内减少0.5公顷。第二节 优化土地空间布局一、农用地布局1、耕地规划期内要重点保护好现有的优质耕地,利用科技和生物技术,全面提高耕地质量。考虑到耕地中坝外地、低洼易涝地等不稳定耕地较多,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实施生态退耕,调整后耕地面积符合县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耕地平均分布在长发镇的各个村。2、基本农田2005年,全镇基本农田面积1615、803.1公顷,本次规划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7142.5公顷,与2005年相比,基本农田保护增加339.4公顷。规划首先将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引导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分布。然后将上级下达的核减指标进行分村核减,其次将污染严重、不宜农作的基本农田、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出,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新农村建设及重要道路两侧一定范围内所涉及的基本农田调出。规划期内,全镇的基本农田指标主要落实在和心、丰收、长发、建设等行政村。3、林地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培育”的要求,以建设良好生态环境为目标,管好、用好现有林地,加强低效林地的改造。实施生态防护林和城市绿化林建设,在全镇开展农田防护林改扩建设工16、程,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村庄绿化工程、森林抚育工程。长发镇园地面积小,分布零散,结合林地布局,做好园地安排,利用荒坡发展园地。4、草地规划期间,为促进牧业发展,加大“三化”草场治理,禁止开垦草地,提高草场利用率,保持优质草地面积稳定。5、其他农用地规划期内重点做好畜牧、水产养殖用地安排,建立饲养基地和小区,提高养殖用地利用效益。二、建设用地1、城镇工矿用地长发镇中心镇区位于镇域中北部,饶讷公路自北向南贯穿,划期间围绕中心镇区综合建设的目标,以镇区外扩为主要发展方针,重点发展镇域东部,构建分工有序、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产业支撑、结构协调、集约发展的城镇体系,推进城镇一体化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17、2、农村居民点引导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中心村集中,加大对中心村的资金、政策扶持力度,建设特色新农村,提高其综合承载能力,实现与中心镇区的功能对接,成为城镇一体化的重要部分。编制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制定迁村并点、集中居住的激励政策,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引导农村居民适度集聚,适时优化空间布局。3、交通运输用地规划期内结合全镇区域发展的产业布局和村镇体系结构,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干线公路为依托,加强对现有交通干线的维护和重建工程,提高路面质量和公路等级,保障饶讷公路项目用地。4、其他建设用地按照环保、电业、旅游等部门的要求,加强农村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市场条件。18、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农户和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村文明程度。第五章 主要用地安排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考核的内容,逐级签订责任书。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17654.3公顷,把此目标下达到各行政村,建立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层层分解保护责任,明确镇政府行政一把手为耕地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年终耕地面积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二、基本农田建设1、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按照讷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分配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规划期内长发镇必须保持171419、2.5公顷以上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根据各行政村经济社会发展对耕地的需求和耕地质量状况,按照“保优不保劣”的原则,把全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分解落实到各行政村,确保完成全镇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指标,实现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2、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强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用地审查,严禁城镇村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因选址特殊,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在用地预审和审查报批前,必须对选址方案、基本农田调整及补划方案等进行论证和听证。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禁止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进行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临20、时工程用地和其他各种活动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3、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在确保数量的同时,稳步提高基本农田质量。继续大力开展基本农田综合整治工作,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基本农田地力等级和综合生产能力。第二节 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一、城镇工矿用地控制规划期内,加强老街区的改造,提高生活质量;重点开发镇区东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壮大工业组团,把长发镇建设成为综合性的现代化城区。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结合村镇体系规划、村镇空间布局调整和农村产业特色,适当调整农村居民点布局,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完善基础设施,促进农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和土地节约集约利21、用。以做好中心村建设为前提,以产业发展为基础,结合镇域实际条件及产业经济发展情况,尊重农民意愿,按照国家村镇建设标准,加快迁村并点的实施。并完善文化教育、社会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人口向中心村集聚,改善农村居民点布局散乱的局面,提高居住环境,增强村镇服务能力。规划保障中心村建设用地,主要通过农村建设用地内部结构调整解决,规划期内努力将龙河镇建设成为设施配套、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第三节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结合能源、交通、水利等行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用地,实现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优化,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体系。规划期内,全镇重点2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莫旗-延吉省道、35kv同长线改造工程、110kv讷南输变电新建工程、中俄天然气管道工程、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老云沟涝区治理工程等。第四节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期间,要结合长发镇实际,按照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加强对土地利用生态环境的保护,努力在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总的指导思想是:在合理开发、综合利用、有效整治土地资源的同时,把土地生态保护放在突出位置,利用法律的、政策的、工程的、生物的多种手段,综合保护土地生态系统,促进土地资源的持续、高效利用,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一、加强农田生态环境建设加大农23、田综合整治力度,提高农田林网绿化率;大力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全面推进秸秆还田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及水肥耦合一体化施肥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加大病虫害的生物防治力度,大力推广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源农药,积极治理白色污染,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控制污染排放总量规划实施必须建立在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并逐步削减的基础上,做到“增产不增污”。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可能造成环境重大影响的高能耗、高排放建设项目不予供地;逐步关停生产工艺落后、高排放的企业,为新建项目腾出环境容量空间;严禁不符合环评要求的项目落地,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排放总量,预防24、对大气和水环境造成污染。第五节 土地综合整治长发镇土地整治以农用地综合整治为主,按照保护耕地、建设高品质基本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耕地增加,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统筹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为目标,以土地整理复垦项目为平台,充分发挥支农惠农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作用,扎实开展田、水、路、林、村为主的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业生产规模经营。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类型及管制细则根据土地用途、管制目标的差异以及长发镇土地资源的实际情况,将全镇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等用25、途分区。一、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区域,本区内含基本农田及为其服务的相关设施用地。本区面积19067.0公顷,主要集中在镇域西部和北部。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2、区内鼓励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资金应优先投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建立永久性基本农田;3、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严禁安排城镇村建设用地和未列入项目清单的其他非农业建设项目;4、在不突破多划基本农田规模的前提条件下,列入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时不再补划,简化相应的用地报批手续。二、一般农地26、区一般农地区是指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规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果园、草地和水产等用地,为农业服务的农田防护林、农村道路等。本区土地面积205.3公顷。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耕地、园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能扩大面积;3、区内耕地必须优先发展粮食、油料及蔬菜生产,不得盲目和随意占用或弃耕;4、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三、城镇建设用地区城镇建27、设用地区指为城镇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本区土地面积194.6公顷。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1、城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建制镇建设,严格执行城镇总体规划,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建制镇建设规划;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和废弃地。确需扩大的,应当首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3、城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土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以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4、区内建设用地应当整理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四、村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指为农村居民点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本区土地面积1108.4公顷。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28、:1、村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建设,严格执行村镇总体规划,必须符合经批准的集镇和村庄规划;2、区内村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和废弃地。确需扩大的,应当首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3、村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土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以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4、区内建设用地应当整理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5、保护改善城镇生态环境,禁止建设占用规划确定的水浇地和基本农田。五、其他用地上述用途分区以外的为其他用地,土地面积81.9公顷。第二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一、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是现状和规划期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划29、选址的区域。规划面积126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乡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二、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即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规划面积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管制规则: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30、批准。三、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该区划定面积1938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3.8%。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集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第七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第一节切实加强舆论宣传长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在全镇范围内依法公告规划内容。在规划期限内,各行政村等设置土地管理宣传栏,以及在全镇范围内做定期(如2月2日、4月22日、6月25日)宣传教育,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的及意义,充分调动群众保护土地资源和合理利用31、土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第二节加强规划行政管理成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领导小组,把规划实施与管理作为任期内考核目标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执行规定标准,严格审批,禁止个人违规使用宅基地。国土资源所负责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工作,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土地的监察,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用地行为。并在规划期限内,制定年终规划实施动态图、登记表等,强化土地变更管理工作。第三节加强规划经济管理一是培育完善的地产市场,实行土地有偿使用,逐步建立盘活存量,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增量的用地约束机制;二是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足额收缴耕地开垦费32、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实行保护责任与财政补贴相挂钩,制定年(季)度资金投入计划等,并加大对超出补充耕地义务量以外的资金支持力度地。第四节强化土地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土地法律法规,强化土地执法巡查力度,在土地规划的实施过程中,要“全员监管、全程监督”,严格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违法行为,维护土地法律法规的尊严。第五节完善规划的支撑体系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村镇建设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详细性规划用措施,进一步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的地块及用途等,同时加强对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管理及其他规划的审核,提高土地综合效益。附表1长发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地 类2033、05年2010年2020年2020年面积比2005年增减面积比重面积比重面积比重合计20657.2 100.0%20657.2 100.0%20657.2 100.0%农用地农用地合计19146.9 92.7%19146.9 92.7%19117.8 92.5%-29.1 耕地17683.9 85.6%17683.9 85.6%17654.3 85.5%-29.6 园地8.1 8.1 9.7 1.6 林地873.1 4.2%873.1 4.2%872.8 4.2%-0.3 牧草地10.5 0.1%10.5 0.1%10.5 0.1%其他农用地571.3 2.8%571.3 2.8%570.5 34、2.7%-0.8 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合计1424.7 6.9%1424.7 6.9%1454.3 7.1%29.6 城乡建设用地小计1217.4 5.9%1217.4 5.9%1246.6 6.1%29.2 城镇用地155.6 0.8%155.6 0.8%155.6 0.8%农村居民点用地1061.8 5.1%1061.8 5.1%1091.0 5.3%29.2 采矿用地交通水利用地152.3 0.7%152.3 0.7%152.6 0.7%0.3 其他建设用地55.0 0.3%55.0 0.3%55.1 0.3%0.1 其他土地其他土地合计85.6 0.4%85.6 0.4%85.1 0.4%35、-0.5 水域自然保留地85.6 0.4%85.6 0.4%85.1 0.4%-0.5 附表2长发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单位:公顷基期 耕地面积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净增(+)减(-)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 保护面积增加合计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其他减少合计建设占用灾毁其他规划近期17683.9 17683.9 17142.5 规划远期17683.9 29.6 20.5 9.1 -29.6 17654.3 17142.5 规划期17683.9 29.6 20.5 1.6 -29.6 17654.3 17142.5 年均增减2.0 1.4 0.1 -2.0 36、附表3长发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单位:公顷项目规划近期规划远期规划期合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合计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一、城乡建设用地29.2 28.7 20.1 29.2 28.7 20.1 1、城镇2、农村居民点29.228.720.129.228.720.13、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二、交通水利用地0.3 0.3 0.3 0.30.30.3三、其他建设用地0.1 0.1 0.1 0.1 0.1 0.1 总计29.6 29.1 20.5 29.6 29.1 20.5 年均占地3.0 2.9 2.1 2.0 1.9 1.4 附37、表4长发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项目用地涉及村(镇)备注总规模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其中占用耕地交通莫旗-延吉省道扩建2010-2020年0.030.030.03和心村交通莫旗-延吉省道扩建2010-2020年0.030.030.03建设村交通莫旗-延吉省道扩建2010-2020年0.030.030.03丰收村交通莫旗-延吉省道扩建2010-2020年0.030.030.03平安村电力110kv讷南输变电新建工程新建2010-2020年0.030.030.03长发村电力35kv同长线改造工程新建2010-2020年0.030.030.03长发村环保黑土区水土38、流失治理工程新建2010-2020年0.030.030.03长发村能源中俄天然气管道工程新建2010-2020年0.030.030.03长发村水利老云沟涝区治理工程扩建2010-2020年0.030.030.03丰收村水利老云沟涝区治理工程扩建2010-2020年0.030.030.03东方红村水利老云沟涝区治理工程扩建2010-2020年0.030.030.03兴胜村水利老云沟涝区治理工程扩建2010-2020年0.030.030.03平安村水利老云沟涝区治理工程扩建2010-2020年0.040.040.04平原村合计0.400.400.40附表5长发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单位:公顷名称土地39、总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其他用地长发镇20657.2 19067.0 205.3 194.6 1108.4 81.9 建设村2704.9 2357.3 175.3 36.1 126.3 9.9 长发村2282.8 2129.6 143.4 9.8 东方红村2287.9 2133.7 140.6 13.7 丰收村2995.5 2809.1 182.4 4.0 平安村2214.4 2069.0 133.7 11.7 兴胜村2079.4 1944.0 118.6 16.8 平原村1882.1 1751.3 7.5 0.8 114.7 7.8 和心村2365.2 2140、92.3 19.1 147.4 6.4 长发镇政府163.1 3.5 157.7 1.3 0.5 海军后勤部农副业基地1682.0 1680.7 1.4 附表6长发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单位:公顷行政区域基期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目标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入基本农田调出基本农田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长发镇16803.117142.5339.8 2.0%0.3 建设村2111.52181.770.2 3.3%长发村1856.71921.865.1 3.5%东方红村1832.41852.820.5 1.1%丰收村2468.52543.575.0 3.0%平安村1823.31842.519.2 1.1%兴胜村1657.01678.621.6 1.3%平原村1590.11600.010.0 0.6%和心村1893.31951.258.3 3.1%0.3 海军后勤部农副业基地1570.415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