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张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2006-2020年)(4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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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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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来安县张山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二一七年八月2目 录前言1第一章 总则2第一节 指导思想2第二节 调整原则2第三节 调整依据3第四节 规划期限与范围6第二章 自然与社会经济情况7第一节 区域概况7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7第三章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9第一节 耕地保有量目标实现情况9第二节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实现情况9第三节 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指标实现情况9第四节 各类增量指标实现情况10第五节 林业等生态用地变化情况11第六节 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12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调整情况14第一节 规划目标调整14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6第五章 “三线”划定情况12、8第一节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情况18第二节 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情况18第三节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20第六章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22第七章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24第一节 交通项目24第二节 水利设施项目24第三节 电力项目24第四节 环保旅游项目24第五节 其他项目25第八章 土地整治安排26第一节 土地整治总体目标26第二节 土地整治重点项目26第九章 规划调整方案可行性分析27第一节 规划调整完善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27第二节 规划调整完善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27第三节 规划调整完善对生态环境影响分析28第四节 规划调整完善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分析29第十章 保障措施31第一节 加3、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31第二节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31第三节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31第四节 建立健全规划的公众参与和公示制度31第五节 提高土地信息服务水平32附表1 张山乡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表33附表2 张山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34附表3 张山乡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变化情况表35附表4 张山乡耕地面积规划平衡表35附表5 张山乡“三线”划定面积统计表36附表6 张山乡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37II前言来安县张山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12年12月经滁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实施以来,对加强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4、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生态环境用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重大项目急需落地,土地利用形态不断发生变化,对土地利用和布局提出了新的要求,现行规划中确定的土地利用方向与空间布局越来越不能适应张山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亟需进行规划调整完善。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依据国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6125号)等文5、件精神,结合张山乡土地利用情况和规划实施情况,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重点调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优化基本农田及城镇村建设布局,合理安排落实“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保障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第一章 总则第一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保障张山乡各行各业用地需求,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第二节 调整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在“大稳定、小调整”的前提下,稳步推6、进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局部优化调整耕地、基本农田及建设用地布局,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严格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按照应保尽保、数量质量并重原则,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除因城镇村及重点项目建设占用外,其余耕地均予以保护,并将其中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统筹增量与存量建设用地,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提升人居环境水平,优化国土空间开发7、格局。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增强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与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助推张山乡“十三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第三节 调整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二、文件通知1.国务院关于深化土地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8、发200428号);2.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4.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号);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细则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21号);6.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质量检查有关事项的函(国土资规函201168号);7.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8.国土资源部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意见(国土资发201247号);9.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9、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10.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前期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5312号);11.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12.国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13.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125号);14.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61799号);15.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10、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省林业厅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06-2020年)的意见(皖国土资201695号)。三、技术标准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21010-2007);2.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3.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4.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5.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8-2010)。四、相关规划1.滁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2.来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3.来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11、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4.来安县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5.来安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6.其他相关规划。第四节 规划期限与范围一、规划期限规划基期:2005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规划调整基期年:2014年。二、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调整完善范围为张山乡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38第二章 自然与社会经济情况第一节 区域概况张山乡位于来安县城北郊,由原张山乡和长山乡合并而成。地形以丘陵为主,东高西低。农作物以稻,麦为主,兼有其他杂粮。境内交通便利,村村通公路,并有滁天公路由南向北从境内穿过。辖区总面积9761.17公顷,距县城约8公里。第二节 土12、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现状基期年土地总面积9761.17公顷,其中:农用地7537.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7.22%;建设用地1230.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2.61%;其他土地993.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17%。农用地:基期年耕地4149.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51%;园地111.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4%;林地2461.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22%;其他农用地815.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35%。建设用地:基期年城乡建设用地1019.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0.44%(其中城镇工矿用地126.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30%,农村居民点用地85013、.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71%);交通水利用地185.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0%;其他建设用地25.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6%。其他土地:基期年水域90.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92%;自然保留地902.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5%。二、土地利用特点1. 由于全乡境内低山丘陵占土地总面积的33%,林地面积较多,全乡林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25.22%,土地生态环境良好,森林覆盖率高。2. 建设用地比重相对较小,农村居民点占地面积大。全乡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比重为12.61%,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9.13%。三、土地利用问题1. 居民点零散,土地利用14、率效率低。农村村庄用地偏大,村庄内空闲地多,户均占地超过标准用地1.8倍,居民点分布散乱,中心村规划得不到实施,形成空心村。2. 土地利用程度不高,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张山乡其他土地面积993.02公顷,土地利用率为89.83%,低于全县平均水平。全乡其他土地基本为不适宜开发的自然保留地,耕地后备资源匮乏。3人均耕地占有量逐年下降基期年至2012年耕地面积略有增加,而随着人口的逐年增加,导致人均耕地占有量呈逐年下降趋势。第三章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第一节 耕地保有量目标实现情况2014年底,张山乡实际耕地保有量为4306.39公顷,比2020年耕地保有量(4218.42公顷)多87.97公顷,完成了15、耕地保有量目标。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坚持耕地保护数量和质量并重,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废弃建设用地复垦及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工作,并建立耕地养护机制,较好得完成了耕地保护目标。随着“十三五”时期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将有大量耕地被建设占用,未来全乡的耕地保护形势将异常严峻。第二节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实现情况2014年底,张山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是4164.57公顷,完成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张山乡积极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的高产稳产粮田,进一步提高耕地的产出能力,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较好地提升了基本农田质量。第三节 16、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指标实现情况一、建设用地总规模实施情况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208.58公顷以内,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出2014年阶段目标为1217.34公顷。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168.89公顷,未超出评估时点规划阶段控制目标。 “十三五”期间,随着张山乡的快速发展,城镇村用地需求逐年增加,加之重大基础设施即将开工建设,现行规划安排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已远远无法满足全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实施情况规划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90.35公顷以内, 2014年阶段目标为1001.91公顷。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17、数据,全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958.23公顷,未超出评估时点规划阶段目标和规划目标。三、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实施情况规划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31.56公顷以内, 2014年阶段目标为206.38公顷。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张山乡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为176.35公顷,超出评估时点规划阶段目标30.03公顷。随着全乡需求逐年增加,现行规划安排的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指标已难以满足发展需要。第四节 各类增量指标实现情况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施情况分析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为6.99公顷,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出2014年阶段目标为4.19公顷。至2014年底,全乡新增建设18、用地指标已使用3.78公顷,未超出评估时点规划阶段目标。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指标实施情况分析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为3.91公顷,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出2014年阶段目标为2.35公顷。至2014年底,张山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为1.98公顷,未超出评估时点规划阶段。三、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实施情况分析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3.91公顷,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出2014年阶段目标为2.35公顷。至2014年底,张山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为1.98公顷,未超出评估时点规划阶段目标。四、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分析规划到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为3819、.21公顷,采用线性插值法计算出2014年阶段目标为22.93公顷。至2014年底,张山乡实际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为55.23公顷,完成规划控制指标。第五节 林业等生态用地变化情况一、林地变化情况2005年张山乡林地面积为2461.49公顷,根据最新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2014年张山乡林地面积为2443.06公顷,较规划基期年基本减少18.47公顷。二、河流水域变化情况2005年张山乡水域面积为90.04公顷,根据最新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2014年张山乡水域面积90.03公顷,较规划基期年基本不变。第六节 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2006至2020年间,张山乡共计安排重点建设项目49个20、,马滁扬高速,312省道改造,长山-杨郢路,村村通公路,乡镇公路,东寺港水库加固,大港水库加固,小水库除险加固,东岳庙等11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孙桥等18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大塘风电,龙源风电,大唐电力,太阳能发电,东寺港旅游开发,峡谷漂流,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工程,自来水厂项目,泵站灌区,敬老院,张山新区,民爆公司库房,新村规划-土地置换规划点,张山村垃圾中转站,郭郢村垃圾中转站,长山村垃圾中转站,桃花村垃圾中转站,苟滩村垃圾中转站,罗顶村垃圾中转站,庞河村垃圾中转站,倒桥村垃圾中转站,仰山村垃圾中转站,张山村卫生室,郭郢村卫生室,长山村卫生室,桃花村卫生室21、,苟滩村卫生室,仰山村卫生室,庞河村卫生室,倒桥村卫生室,张山乡四创太阳能发电项目,沼气服务站工程,意农生态园,张山乡集贸市场,张山桃花生态园,张山乡公墓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在规划选址上与原规划基本保持一致。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调整情况第一节 规划目标调整一、总量指标1.耕地保有量调整后来安县下达我乡耕地保有量为4828.60公顷,较原规划目标4218.426公顷增加了610.18公顷。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后来安县下达我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572.32公顷,较原规划目标4164.57公顷减少592.25公顷。3.林地面积调整后来安县下达我镇林地面积为2967.38公顷,较原规划22、目标2477.44公顷增加489.94 公顷。4.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后来安县下达我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271.83公顷,较原规划目标1208.58公顷增加63.25公顷。5.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后来安县下达我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034.02公顷,较原规划目标990.35公顷增加43.67 公顷。6.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调整后来安县下达我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30.92公顷,较原规划目标231.56公顷减少100.64公顷。7.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后来安县下达我镇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237.81公顷,较原规划目标218.23公顷增加19.58公顷。二、增量指标1.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3、指标调整后来安县下达我镇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3.22公顷,较原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16.23公顷;调整后来安县下达我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总规模为21.00公顷,较原规划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总规模增加17.09公顷;调整后来安县下达我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规模为17.00公顷,较原规划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规模增加13.09公顷。2.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调整后来安县下达我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为43.59公顷,较原规划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增加5.38公顷。三、效率指标调整后来安县下达我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95.00平方米,较原规划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19.06平方米有所增加。24、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一、农用地布局优化调整1.耕地利用布局调整2014年,全乡耕地面积为4306.39 公顷,2015-2020年通过土地整治补充554.63 公顷,规划建设占用及其他因素减少32.42 公顷,到2020年耕地面积不低于4828.60 公顷。规划将位于集镇规划区范围内的耕地建设部位耕地调出,并结合土地整治规划情况,将村规划复垦的村庄规划为耕地,调整后全乡可完成耕地保有量任务。2.基本农田布局调整按照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结合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调整基本农田布局,至2020年末,张山乡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3572.3225、 公顷以上。3.园地、林地布局调整结合规划下达的园地、林地指标及农业生产、生态保护需求,规划期间,园地、林地布局总体上维持现状,不做大幅度调整。二、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1.优化城乡用地布局结合城市规划,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在城市规划区外重点推进行美好乡村建设,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形成“镇区社区”空间聚落体系。调整后,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34.02公顷以下。2.优化基础设施用地布局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配套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优化基础设施用地布局,推进重点工程,提高基础设施配套水平。第五章 “三线”划定情况第一节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情况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基本农田保26、护以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为总体目标,以不低于来安县规划下达指标为基本原则。依法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合理布局基本农田。适当调整基本农田布局,保证基本农田的稳定性。调出规划城镇发展区域内以及城镇周边未来建设发展范围内的现有基本农田,为城镇发展预留空间;将生产条件较好、集中连片的现有一般农田划为基本农田,保证基本农田的保护面积不减少。根据城镇空间拓展和产业用地布局,适当调减镇中重点发展区域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在其他村适当调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步提高基本农田质量。以提高农田利用率和产出率为目标,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标准农田建设,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27、治,不断提高基本农田质量。第二节 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情况一、利用原则1、建设用地尽量节省用地,千方百计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的,优先占用劣质耕地,建设项目优先采用占地少特别是占用耕地少的选址方案。2、提高各项用地投入产出的强度,建立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通过工业项目向园区化集中,构建上下游产业合理配置方式,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利用程度。3、通过土地增减挂钩整合,科学安排土地供给的数量与速度,改善建设用地结构、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显化土地价值,提高土地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效率。4、强化闲置土地处置,加大城镇闲置低效土地的挖潜利用,实现存量用地效益化。城镇规划范围内现有工业用地的改扩建注重内涵挖28、潜,结合工业项目技术改造,整合零星的小规模用地,提高建设用地容积率和土地产出效率,减少新增建设用地。5、控制各种工业园区、开发区的盲目扩张,特别是要尽量避免工业园区的重复低效建设,通过产业结构优化配置,避免发展中的产业同构现象,减少土地资源浪费。二、用地规模通过协调城镇总体规划及村镇布局规划,划定城镇和村庄建设用地区,明确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规定管理责任、管制规则和监管措施,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控制城乡建设用地盲目无序扩张。实施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控制,在规划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总体控制下,根据建设用地需求和利用状况,制定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分类下达城镇村和基础设施等用地计划29、指标,严格考核计划实施情况。立足区域资源环境条件,依托比较优势,制定和落实差别化的工业用地政策,提高工业用地综合效益。三、用地位置城镇村土地利用的主要位置分布在镇域发展的核心区域及各新农村建设的中心村布点区位。四、空间管制措施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村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建制镇、村庄建设规划;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4、区内建设用地应当整理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城市开发边界为城镇建设用地区和有条件建设用地区,面积为310.86 公顷。30、第三节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生态保护红线的实质是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目的是建立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对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和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从而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生态保护红线具有系统完整性、强制约束性、协同增效性、动态平衡性、操作可达性等特征。系统完整性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遵守与监管需要在国家层面统筹考虑,有序实施;强制约束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一旦划定,必须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与环境准入制度,增强约束力;协同增效性要求红线划定与重大区划规划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当前监管能力相适应,与生态保护现状以及管理制度有机结合,增强保护效果31、;动态平衡性是指在保证空间数量不减少、保护性质不改变、生态功能不退化、管理要求不降低的情况下可以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适当调整,从而更好地使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相统一;操作可达性要求设定的红线目标具备可实现性,配套的管理制度和政策具有可操作性。具体来说,生态保护红线可划分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我镇境内没有风景名胜、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土壤严重污染区等生态保护区。第六章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一、划定原则1.坚持依法依规、规范划定按照县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以来安县现行规划基本农田布局和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为基础,严格按照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的有关规定,规范有32、序开展划定工作。2.坚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基与来安县城镇周边和全域永久本农田划定充分衔接,同步推进,严格落实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3.坚持保护优先、优化布局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的要求,优先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把城镇周边“围住”、把公路沿线“包住”,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4.坚持特殊保护、管住管好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强化全面监测监管,建立健全“划、建、管、护”长效机制。二、划定依据1.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 国务院);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3.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4.国33、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5.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51648号);6.安徽省市、县级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编制技术指南。三、划定方案本次划定工作中,全乡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572.32公顷,较原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减少592.25公顷。四、保护措施执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把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纳入政府目标和领导政绩考核指标;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设立保护牌和标志,层层建立保护网络,将责任落实到人和具体地块;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土地动态巡查,定期不定期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大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侵占基本34、农田案件。第七章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第一节 交通项目规划期间,共安排县道三级公路标准化改造,村级公路网化工程2个交通改建工程,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50.00公顷。第二节 水利设施项目规划期间,共安排小水库加固,来安县各乡镇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来安县各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个水利设施建设工程,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23.00公顷。第三节 电力项目规划期间,共安排大塘风电,龙源风电,风电项目,光电项目4个电力项目工程,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2.60公顷。第四节 环保旅游项目规划期间,共安排来安县各乡镇污水处理厂,来安县各乡镇垃圾中转站,东寺港旅游开发,峡谷漂流4个环保旅游建设工程,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6.35、30公顷。第五节 其他项目规划期间,共安排张山乡文化活动中心,仰山村农贸市场,长山村农贸市场,张山乡桃花加油站,金弘光伏,吉电光伏,张山物流产业园,尚田石榴园,来安县各乡镇公墓项目,敬老院项目,养老中心项目10个其他项目,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34.74公顷。第八章 土地整治安排第一节 土地整治总体目标县级下达张山乡规划期内(2006-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为49.44公顷,至2014年,已补充耕地面积23.56公顷。通过土地整治,农业综合能力逐步提高,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进一步增强。第二节 土地整治重点项目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期内,未安排高36、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新增耕地项目大力开展农用地整理及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增加耕地面积、改善生态环境,补充耕地面积26.12公顷。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遵循“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方针,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67.83公顷。第九章 规划调整方案可行性分析第一节 规划调整完善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一、对耕地保有量目标实现情况分析张山乡调整后耕地保有量为4828.60公顷,较2014年现状4306.39公顷增加了522.21公顷,从全乡历年补充耕地和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对比分析来看,到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目标可以完成。二、对基37、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实现情况分析张山乡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572.32公顷,较原规划目标4164.57公顷减少了592.25公顷,结合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形势及张山乡承担的建设任务,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较为合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能够完成。三、对建设用地规模目标实现情况分析张山乡调整后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271.83公顷,较2014年现状1168.89公顷增加102.94公顷。考虑到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及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潜力,调整后的建设用地总规模能够满足“十三五”期间张山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第二节 规划调整完善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一、对耕地布局变化情况影响分析调整方案在严格落实耕地保38、护的前提下,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局部优化调整耕地布局。将2020年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耕地调出,并将规划期内安排复垦的废弃村庄、采矿用地以及林地调入。调整后,确保耕地保护面积不小于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同时优化了耕地布局。二、对基本农田布局变化情况影响分析调整方案充分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依据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局部调整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符合上级规定,同时布局得到了进一步优化、集中连片程度得到一定提高。三、对建设用地布局变化情况分析调整方案依据上级下达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挖掘存量、用好流量”的原则,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满足张山乡“十39、三五”期间各类用地需求。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基础上,将规划期内急需用地调整为建设用地,同时注重对存量建设用地内部挖潜,推行旧城改造,并加大对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进旧村整治。调整后,建设用地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十三五”期间各类建设用地项目得到落实。第三节 规划调整完善对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一、对土地生态环境影响分析调整方案强化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各类建设用地尽量避免占用具有生态功能的林地、河流、湖泊等,有效地保护了生态环境。 二、对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影响分析充分与“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衔接,将已建及拟建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范围耕地纳入规划基本农田保40、护区实施严格保护。第四节 规划调整完善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分析一、对社会经济发展影响分析调整方案编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有效统筹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切实解除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一方面加大对耕地保护力度、合理调整耕地布局,调整利用损毁耕地,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了有力保证,同时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需求,优化了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落实了“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二、相关规划衔接情况1.与来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衔接落实来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中对张山乡提出的土地利用目标,41、优化各类用地用地布局,确保规划期末完成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同时,有力保障张山乡建设需求。2.与来安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衔接规划调整方案编制过程中,规划编制技术组反复与规建委就来安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进行广泛深入的对接,从城市规模与用地布局、城市发展方向、城镇体系结构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协调。第十章 保障措施第一节 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依法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约束性管理;新增建设用地必须按计划审批,不得超计划或无计划批地;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和管理,以实际新增建设用地作为计划考核的依据。第二节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农用地转用必须符合土地利42、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需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在批准、核准前必须进行用地预审,未经预审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准用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第三节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二次开发利用和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以统筹优化城乡用地和节约集约用地,为张山乡美好乡村建设提供有效途径。第四节 建立健全规划的公众参与和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规划编制与实施的公众参与和公示制度,公开规划内容、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有关要求,公开按规划审批和审查用地的结果。43、完善规划编制与修改的听证制度,广泛听取各社会阶层群众的意见。第五节 提高土地信息服务水平加快建立涵盖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权属、土地市场、土地整治等基础数据的统一地政管理数据库。加快土地管理审批、供应、使用、补充耕地各环节的统一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建设用地监管,确保规划目标落实。附表1 张山乡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表单位:公顷指标2014年现状调整前2020年目标调整后2020年目标调整后-调整前耕地保有量4306.394218.42 4828.60610.18 基本农田面积0.004164.57 3572.32-592.25 园地面积110.45114.69 106.96-7.744、3 林地面积2443.062477.44 2967.38489.94 牧草地面积0.000.00 0.000.00 建设用地总规模1168.891208.58 1271.8363.25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958.23990.35 1034.0243.67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76.35231.56 130.92-100.64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210.66218.23 237.8119.58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0.006.99 23.2216.23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0.003.91 21.0017.09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0.003.91 17.0013.09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45、量0.0038.21 43.595.38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0.00119.06 195.0075.94 附表2 张山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地 类规划基期年2014现状调整前2020年调整后2020年调整后-调整前面积比重面积比重面积比重面积比重土地总面积9761.17 1.009761.17 1.009761.17 1.009761.17 1.000.00 农用地耕地4149.86 0.434306.39 0.444218.42 0.434828.60 0.49610.18 园地111.32 0.01110.450.01114.69 0.01106.96 0.01-7.73 46、林地2461.49 0.252443.060.252477.44 0.252967.38 0.30489.94 牧草地0.00 0.000.00 0.000.00 0.000.00 0.000.00 其他农用地815.00 0.08817.20 0.08757.85 0.08495.63 0.05-262.22 农用地合计7537.67 0.777677.10 0.797568.40 0.788398.57 0.86830.17 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小计1019.24 0.10958.23 0.10990.35 0.101038.77 0.1148.42 城镇用地126.67 0.01134.47、42 0.01197.95 0.02134.24 0.01-63.71 农村居民点用地850.64 0.09781.88 0.08758.79 0.08861.98 0.09103.19 采矿用地41.93 0.0041.93 0.0033.61 0.0042.55 0.008.94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 0.000.00 0.000.00 0.000.00 0.000.00 交通水利用地小计185.72 0.02185.71 0.02192.71 0.02207.33 0.0214.62 交通用地54.08 0.0154.06 0.0160.17 0.0134.85 0.00-25.3248、 水利用地131.64 0.01131.65 0.01132.54 0.01172.48 0.0239.94 其他建设用地25.52 0.0024.95 0.0025.52 0.0025.73 0.000.21 建设用地合计1230.48 0.131168.89 0.121208.58 0.121271.83 0.1363.25 其他土地自然保留地902.98 0.09825.15 0.08900.51 0.090.00 0.00-900.51 水域90.04 0.0190.03 0.0183.68 0.0190.77 0.017.09 其他土地合计993.02 0.10915.18 0.0949、984.19 0.1090.77 0.01-893.42 附表3 张山乡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变化情况表单位:公顷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制分区调整前面积调整后面积调整后-调整前比例允许建设区993.88 1022.56 28.68 10.48 有条件建设区381.46 1026.78 645.32 10.52 限制建设区8385.83 7711.84 -673.99 79.01 禁止建设区0.00 0.00 0.00 0.00 合计9761.18 9761.18 0.00 100.00 附表4 张山乡耕地面积规划平衡表单位:公顷2014年耕地面积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规50、划期间净增减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增加合计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其他减少合计建设占用生态退耕其他4306.39554.63 242.37 153.46 158.80 0.00 32.42 12.36 7.30 12.76 522.21 4828.6附表5 张山乡“三线”划定面积统计表单位:公顷三线名称面积现状地类面积备注农用地其中建设未利用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它农用地用地城市开发边界310.86 179.53 140.59 4.96 6.94 0.00 27.04 131.33 0.00 永久基本农田红线3572.32 3572.32 3572.32 0.00 0.00 0.00 0.00 051、.00 0.00 生态保护红线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3883.60 3752.27 3713.33 4.96 6.94 0.00 27.04 131.33 0.00 附表6 张山乡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项目类别序号项目名称用地面积建设地点一、公路项目1县道三级公路标准化改造30.00张山乡2村级公路网化工程20.00张山乡二、水利项目1小水库加固15.00张山乡2来安县各乡镇病险水库除险加固4.00张山乡3来安县各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00张山乡三、电力项目1大塘风电0.20张山乡2龙源风电0.20张山乡3风电项目0.20张山乡4光电项目0.20张山乡四、环保旅游1来安县各乡镇污水处理厂0.40张山乡2来安县各乡镇垃圾中转站0.40张山乡3东寺港旅游开发1.00张山乡4峡谷漂流0.80张山乡五、其他项目1张山乡文化活动中心0.21张山乡2仰山村农贸市场0.80张山乡3长山村农贸市场0.60张山乡4张山乡桃花加油站0.60张山乡5金弘光伏0.40张山乡6吉电光伏0.40张山乡7张山物流产业园3.00张山乡8尚田石榴园0.40张山乡9来安县各乡镇公墓项目20.00张山乡10敬老院项目0.20张山乡11养老中心项目0.20张山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