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值班室装修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交易文件(4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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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87638
202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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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机值班室装修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交易文件目录第一章、交易须知3一、交易须知修改表3二、交易须知通用条款5(一)交易文件5(二)网上报名6(三)摇珠及合同签定6第二章 摇珠办法9一、摇珠办法修改表9二、摇珠办法10第三章 合同条款13第四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42第五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43第六章 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44第一章、交易须知一、交易须知修改表声明:本交易须知使用GZZB 交易文件范本的交易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交易文件中不再转录交易须知通用条款,请承包意向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下载查阅。条2、款号:3.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现文: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0.25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条款号:9.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于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交易文件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现文:9.1 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于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交易文件3、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条款号:9.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 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现文: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房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4、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条款号:10.1、10.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0.1在收到发包通知书后的15日内,承包人应按承包价款的10%向建设单位递交履约担保;如果承包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10.2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 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现文:10.1在收到发包通知书后的15、5个工作日内,承包人应按承包价款的10%向建设单位递交履约担保;如果承包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10.2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二、交易须知通用条款(一)交易文件1.交易文件的组成1.1本交易文件包括下列文6、件,以及所有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第一章 交易须知第二章 摇珠办法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第五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第六章 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另册)1.2 承包意向人获取交易文件后,应仔细检查交易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交易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1.3 承包意向人一旦获得承包资格,交易文件的内容对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双方均有约束力。1.4建设单位(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交易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建设单位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5发布交易7、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交易文件、施工图纸、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1.6交易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2.交易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1交易文件发出后,在公告截止时间3日前,建设单位可对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2.3交易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4为使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时有充分的时间将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建设单位将酌情延长报名的截止时间,具体8、时间将在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报名时间不延长。(二)网上报名3报名:3.1报名方式:承包意向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凭企业CA证书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额工程交易系统选择响应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企业资质和人员,签署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具体操作方式可登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小额工程专区查看操作手册。3.2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0.25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4资格审核承包意向人根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额工程交易系统对项9、目进行响应和报名,发包通知书发放前,建设单位对承包意向人的资格进行审核。5承包总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5.1 本工程的承包价及承包方式按交易公告的约定执行。5.2 工程结算价应严格按照发包价执行,严禁擅自扩大建设内容及其投资。5.3在报名截止期后报名的,建设单位将拒绝承包意向人报名:5.4 在报名截止期前,建设单位拒绝承包意向人报名的,承包意向人可向交易监督机构投诉。5.5到在报名截止时间止,建设单位收到的报名资料少于三家的,建设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交易。(三)摇珠及合同签定6参加摇珠会6.1承包意向人代表可按交易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珠,承包意向人是否到场,将不影响摇珠结果。6.210、若承包意向人未能成功报名的,建设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摇珠。7摇珠办法详见第二章摇珠办法8发包通知书8.1确定承包人后,建设单位将就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3日。8.2建设单位应当自确定承包人后15日内,向交易监督机构提交交易情况的书面报告;经交易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发包通知书。8.3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发包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建设单位,确认收到。9合同协议书的签订9.1 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于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交易文件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9.2发包通知书发出11、之日起30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9.3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承包人在交易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9.4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发票。10履约担保10.1 在收到发包通知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承包人应按承包价款的10%向建设单位递交履约担保;如果12、承包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10.2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11合同生效合同双方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12腐败与欺诈行为在交易和合同实施期间,建设单位要求承包意向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12.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13、如下词汇:1)“腐败行为”是指在交易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交易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建设单位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承包意向人之间串通(在报名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交易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建设单位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12.2如果承包意向人被认定在本交易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承包资格。第二章 摇珠办法一、摇珠办法修改表声明:本摇珠办法使用GZZB交易文件范本的摇珠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交易文件中不再转录14、摇珠办法通用条款,请承包意向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下载查阅。条款号: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条款号: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条款号: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现文: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二、摇珠办法13摇珠所依据的规则13.1广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穗纪字201333号)。14摇珠程序:14.1 将所有已成功报名的承包意向人进行电脑随机排序,并编制序号,作为摇珠时的身份对应。随机排序的序号由各个承包意向人代表签名确认。承包意向人签字确认时需向建设单位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并出示本人身份15、证。14.2承包意向人若不出席摇珠会,视为默认排序序号,不影响后续摇珠。14.3建设单位摇珠随机抽取3个序号,依先后顺序确定为第1至第3名承包候选人。15确定承包人15.1 建设单位按照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摇珠,根据摇珠结果,最终确定承包候选人。15.2摇珠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摇珠先后顺序确定的承包候选人,依次推荐为第一承包候选人至第三承包候选人,并编制摇珠报告。15.3建设单位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15.4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放弃承包的或者按照相关规定被取消资格的,建设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以此类推。15.5如果所有承包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16、交易失败,建设单位依法重新组织交易。15.6摇珠结果应按原公告发布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承包意向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承包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 附表一 摇珠序号确认表工程名称:序号承包意向人名称摇珠序号承包意向人签名确认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日期:附表二 摇珠结果确认表工程名称:摇珠结果摇珠序号对应的承包意向人名称承包意向人签名确认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日期:第三章 合同条款SF-2015-合同编号: 广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工程名称:司机值班室装修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工程编号: 工程地17、点:广州市xx中心医院发 包 人:广州市xx中心医院承 包 人: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制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一六年 月第一部分 协 议 书发包人:(全称)广州市xx中心医院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司机值班室装修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工程地点:广州市xxxx工程内容:本项目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司机值班室装修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等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18、全部内容 (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工程规模:面积约87平方米。结构形式: /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番卫复2015179号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本项目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司机值班室装修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等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承包方式:按招标文件、图纸实行总价大包干。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从 2016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2016年 月 日竣工完成。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所有项19、目均应按国家有关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且验收达到合格等级。 五、合同价款: 合同价(大写): ;(小写):¥ 元。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20、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 2016年 月 日本合同订立地点: 广州市xx中心医院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地 址:xxxx 地 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xx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注:按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穗建筑2013598号)的通用条款执行。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1定义 1.53 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文书; 信件; 电报; 传真; 电子邮件21、; 其他: 2合同文件及解释 2.2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当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协议书;发包通知书;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4.3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标准、规范 5. 施工设计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施工设计图纸 (1)提供的时间: 签订合同后。 (2)提供的数量: 提供图纸3套。 5.2 承办人提供施工设计图纸(1)提供的时间: / (2)提供的数量: / (3)监理22、工程师答复的时间: / 6. 通信联络 6.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1) 各方通讯地址和设计人:发包人: 广州市xx中心医院 通讯地址:xxxx 收件人:陈先生 邮政编码: xx 承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监理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工程造价咨询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1)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电报、传真、直接送达受送达人签收(含各方现场代表)。7. 工程分包 7.1拆下的物件如发包人需回收的,则由发包人回收;若发包人不回收的,则由承包人负责清运离场。7.2 指定分包工程名称: 7.4 分包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1. 文物和地下23、障碍物 11.2对影响施工的管线的迁移工作,由发包人负责。对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无论合同中是否明确指出)的拆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12事故处理 12.4承包人在本工程施工中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再接受其参与发包人其它工程项目的投标,同时发包人扣罚承包人工程总价10的罚款。13. 交通运输 13.1 办理道路通行权和修建场外设施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外支付。 13.2 修建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24、外支付。 13.4 运输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外支付。 13.7承包人自进场施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需保证临时道路(或通道)的畅通安全及整洁。保证沿线相关单位、居民的行车畅通,如封闭沿线单位、居民进入拟施工道路的出入口,需按原道路宽度,修建临时道路,解决沿线单位、居民出入拟施工道路的问题,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若承包人无法保证,则发包人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上述工作,相关费用从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回。14. 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 14.2 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人选(1) 监理工程师: 姓名: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2) 造价工程师:姓名: 印25、章样式: 签字样式: (3) 建造师:姓名: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19. 发包人 19.2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的时间:在开工前三天完成。(2)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施工场地内接驳水、电管线和用电、用水、通讯等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承包人安装独立的施工用水、用电计量表,按水表、电表实际用量缴回水电费给供给单位。承包人为保证工期和质量而采取的其他措施(包括自行发电、自行供水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发包人不再补偿。(3)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时间: 开工前三天 (4)提供施工所需的有关资料的时间: 开工前三天 (26、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证件和批准手续的时间:开工前三天发包人只提供立项批文等施工报建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其中施工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申请批准手续由承包人自行办理。(6)现场交验的时间: 开工前三天以书面形式交验。(7)提供标准与规范的时间:不提供。(8)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开工前三天。(9)协调处理施工周围场地系问题和邻近建筑物等保护工作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勘查和负责保护,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委托承办人办理的工作有:对通用条款中应由发包人承担的工作而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的,承包人已在投标时审慎报价,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27、,发包人不再作补偿。19.3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开工前三天。19.4 支付款项(1) 工程款支付期限 按通用条款第80.3款、第81.3款、第83.3款等规定期限支付。另作约定: / (2) 工程款支付方式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银行账户转账。支票支付。 其他方式: / 20. 承包人 20.2 承办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3) 提交支付申请和工程款额报告期限 按通用条款第80.2款、第81.1款、第83.1款等规定期限提交。 另作约定: / (5)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数量和时间等要求:/(6)办完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声、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的时间:开工前完成。(828、) 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勘查和负责保护,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因施工过程造成的破坏,由承包人负责其翻修费用及赔偿责任。(9) 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做好交工前施工现场清理工作的约定:承包人必须按广州市和xx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做好施工场地的文明施工措施,符合有关部门的文明施工要求;在竣工后搬走所有施工机械、垃圾及剩余材料,并使竣工现场干净、整齐。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承包人文明施工措施不能满足施工合同约定,发包人不予支付文明施工措施费用。(10)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结29、算文件 按通用条款第82.2款规定提交。 另作约定: / 20.4 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劳务、材料、国产设备、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的约定: / 21. 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 21.1 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 / 21.2 承包人代表任命和更换: / 21.3 监理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 / 造价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 / 21.4 承包人代表授权人选任命和撤回: / 22. 发包人代表 22.1 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 (1) 发包人任命( )为发包人代表,其通讯方式为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 xx 联系电话: xx 传真号码: (2)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 / 30、23. 监理工程师 23.1 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人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 (1) 监理人: 法定代表人: (2) 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其通讯方式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3.3 (12)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24. 造价工程师 24.1 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 (1) 工程造价咨询人: 法定代表人: (2) 任命( )为造价工程师,其通讯方式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4.3 (7)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25. 承包人代表 25.1 承办人任命( )为承办人代表,其通讯方式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31、话: 传真号码: 26. 指定发包人 26.1 依法指定的发包人 (1) 实施、完成部分永久工程的分包人: / (2) 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服务的分包人: / 28. 工程担保 28.1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 (1) 履约担保的金额:(大写) / (小写 / ) (2) 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 / 签订本合同时。另作约定:(1)发包通知书发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以转账支票方式提交。若在发包通知书发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未提交履约保证金且未征得发包人同意延期缴交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32、替补。(2)履约保证金退还: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缴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8天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审批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3) 出具履约保函的担保人: / 28.4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 (1) 支付担保的金额:(大写) / (小写 / ) (2) 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 / 签订本合同时。 另作约定: / (3) 出具支付保函的担保人: / 28.8 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 31. 不可抗力 31.1 (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32. 保险 32.1 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的事项有: 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1)33、项;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2)项; 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3)项; 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4)项。 32.8 投保内容、保险金、保险期限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另行约定 33. 进度计划和报告33.3 承包人编制月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约定:定标后三个工作天内。工程师确认的时间: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施工方案后三个工作天内。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按双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执行。工程中主要的阶段性进度计划:2015年 月 日前完成 ;2015年 月 日前完成 ;2015年 月 日具备整体竣工验收条件;2015年 月 日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及资料归档完毕。34. 开工34、 34.2 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的( 3 )天内签发开工令。 按通用条款规定的42天。 另作约定: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书,并附上表明已做好开工准备的有关资料。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工程师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14天内报发包人批准后向承包人发出开工令;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令后的3天内开工,并一直保持合同工程连续均衡施工,直至其被改变为止。若在签订本合同后第4天承包人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合同价的百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在签订本合同后第24天承包人仍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并且承包人需向发包人赔35、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35.暂停施工和复工 35.4 承包人原因造成暂停施工的其他原因:承包人因材料供应、施工劳力和机具设备不足、管理不善或发生安全质量事故。36. 工期及工期延误 36.1 合同工程的工期约定为( 日历)天。 (1) /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 / 天。 (2) /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 / 天。38. 竣工日期 38.1 计划竣工日期: 2015年 月 日 42. 质量标准 42.1 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1)合同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且验收达到合格等级。 (2)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且验收36、达到合格等级。 45. 安全文明施工45.1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穗建筑2003106号文所规定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文明施工要求:按穗建筑(2006)411号文、番建发(2006)41号文、穗建质2008937号文、穗建质20081008号文、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2012年)执行,各文件内容之间如有矛盾,以最新文件内容执行。 45.3(8) 施工期间垃圾余泥应运送至合法堆放点,发生费用由承包人负责,若遇投诉的,每投诉一次扣款1000元。 45.5 治安管理: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另作约定: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施工过程中,发生37、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件,防止事态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和避免人员伤亡。46. 测量放线 46.1 承包人提交施工控制网资料的时间: / 46.4 测量放线误差的约定: / 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48.1 约定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条不适用。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与承包人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8.8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结算方式: / 49. 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 49.1 承包人采购材料和38、工程设备 按通用条款规定,由承包人负责运输和保管。 另作约定:(1)工程的材料由承包人严格按设计要求的规格、型号及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采购,承包人所采购材料的产品质量档次必须高于或相当于发包人在招标时所列明之生产厂家生产的材料,承包人采购之材料所需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之中,该工程造价将不因材料、人工价格的变动而作任何调整。(2) 承包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计划在材料使用前30天前提出材料采购计划,确保工期按时进行。如需甲方提供的材料及成品,同样需在30天前提出计划,如承包人未履行此提前告知的义务,相关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49.2 承包人供货要求: 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如规格、品种或材质39、不能满足本合同工程的要求,必须以其它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要求代替品不低于原设计技术、规格及质量标准,并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在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49.8 发包人依法指定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 / 50.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 50.2 见证取样检验试验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 种类:所使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附有材料合格证和材质鉴定单据,所有使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现场制作成品、半成品。(2) 检测机构:全部按见证采样要求由现场监理人员见证取样送xx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若部分材料xx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不能40、检验的,则送发包人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检验结果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认可后才可以使用,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1.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1.1 承包人配置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按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 另作约定: / 51.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 5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53.1 中间验收的部位有: 按工程验收规定,属于隐蔽工程的由双方验收签证。 55. 工程试车 55.1 试车内容 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 需要试车的,试车的内容和要求: 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由承包人承担。56工程变更 56.4 承包人提出工程变更建议 发包人采纳承包人41、建议带来利益的计奖方法: / 58. 竣工验收 58.1 竣工验收标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或行业的质量验收标准执行。(1)按我国现有关验收规范、评定标准全面检验所承建工程的质量会同监理单位按照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填写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由承包人自评工程质量等级、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经该项目负责人、承包人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专用条款内约定的份数的竣工图,一并提交给工程监理单位核查。经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2、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和监理单位法人代表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在计划竣工验收25个工作日前报送发包人。(2)发包人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及上述其他资料后,可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按要求修改;发包人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内容可提出整改要求,承包人应按要求及时修改;发包人有权根据修改或整改造成的时间延误重新确定计划验收日期;承包人必须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上述费用。(3)发包人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在计划竣工验收15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组成员名单、验收方案连同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提交质监43、机构检查,并按原计划如期进行验收。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发出整改通知书,待整改完毕后,再行验收。 (4)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天内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验收资料4套、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竣工资料4套(按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要求编制),竣工验收报告4份、竣工图纸4套、竣工图电子文件光盘2套。竣工验收资料须按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编制成册,竣工图纸应委托设计单位绘制,制作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款内。如承包人不能在项目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收集、整理、装订并向发包人移交上述档案、报告、图纸和电子文件光盘,承包人须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8.8 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44、验收 合同工程无单位工程、无工程部位提前验收的,本款不适用。合同工程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需提前验收的,各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的名称、竣工验收时间和范围如下: (1) / (名称)工程或部位,竣工验收时间为 / ,其范围包括: / (2) / (名称)工程或部位,竣工验收时间为 / ,其范围包括: 58.9 施工期运行 合同工程无单位工程、无工程部位在施工期运行的,本款不适用。 合同工程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需在施工期运行的,各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的名称、运行时间如下: (1) / (名称)工程或部位,运行时间为 / ; (2) / (名称)工程或部位,运行时间为 / 。 58.10 竣工清场 按通用条款45、规定。 另作约定: / 58.11 施工队伍的撤离按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全部撤离施工现场。 另作约定: / 59. 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 59.1 缺陷责任期计算 缺陷责任期:1年。 59.3(2)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或已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的,应及时通知承包人修复,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2天内派人修复,直至检验合格为止。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和利润按照本款第(3)点规定办理。 59.8 质量保修期计算 质量保修期:按质量保修书规定执行。61.46、 工程量 61.1 清单工程量包括的工作内容 按通用条款规定。 另作约定:承包人在招标疑问收集期间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质疑,即视为承包人对本项目清单工程量的认可,以及工程量清单已包含图纸中的全部工程内容,且没有出现量差、漏项或重复计算等情况,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发包人增加工程量或项目。 61.2与专用条款61.1不同之处按专用条款61.1执行。 61.3发包人不提供弃土点,土石方的运距按10公里考虑进行计价,因运距而引起造价变化属投标风险,发包人在项目实施时对相关影响不作增减。63. 暂列金额 63.1 合同工程的暂列金额为 / 元。65. 暂估价 65.1 招标暂估价项目 必须招标暂估价项47、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材料、工程设备: / 专业工程: / 65.3 非招标专业工程款的确定 按通用条款规定,由造价工程师与分包人确定。 另作约定: / 66. 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66.1 提前竣工奖 (1) 提起竣工奖额度 没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 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 / 元。(2) 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价款的5%,即 / 元。 另作约定: / 66.2 误期赔偿费 (1) 每日历天应赔偿额度为:若延误工期在5天内(含5天),每天按工程总造价的0.2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超过5天,每天按工程总造价的0.3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所扣违约48、金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2) 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价款的5%,即 / 元。 另作约定:没有最高限额规定。 67. 工程优质费 67.1 工程优质费的计算方法 没约定工程优质费的,本款不适用。 约定工程优质费的,其计算方法: / 67.2 工程优质费的计算额度: 按通用条款规定计算。 另作约定(合同工程同时获得下列多个奖项的,只按最高奖项的额度计算): 国家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 / %; 省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 / %; 市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 / %。68. 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68.2 合同价款的调整事件 按通用条款规定的调整事件。另作约定: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即综合49、单价包干)。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报价汇总中的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临时用水、用电、临时设施费、赶工措施费、交通安全维护设施费、技术措施费、材料检测费、试验费用、绿化养护费用、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并包括执行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时所有附带工作及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中,发包方不再承担有关风险费用。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照施工期间广州市有关工程计价文件规定和材料指导价格执行。 68.2(9)调整合同价款的其他事件:设计变更修改(50、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除外);发包人指派新的工作。72. 工程变更事件 72.4 调整承包人报价偏差的方法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照下列方法调整:本工程采取的包干形式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所包含的合同工程承包范围以外的增加工程的签证,应遵循先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意确认,再进行变更的原则,洽商增加工程发生起的七天内,现场签证单须交发包人、监理人确认,过期不再补签证;工程项目实施期间所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和项目,必须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确认、按发包人的变更指引(见施工合同附件)有关规定审批、经设计单位修改设计,由发51、包人加盖公章批准后,方能成为新增或减少项目、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的结算依据。被视为新增或减少项目、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的,按以下办法确定价格:(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发包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52、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则参照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并进行市场询价;对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仍然没有的材料单价,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材料单价,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2010年广东省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材料价格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则参照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53、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并进行市场询价;对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仍然没有的材料单价,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材料单价,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72.3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凡可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的工程量乘以第72.2款规定的单价或合价调整。其余均包干,不予调整。73. 工程量偏差事件 73.1承包人在招标疑问收集期间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质疑,即视为承包人对本项目清单工程量的认可,以及工程量清单已包含图纸中的全部工程内容,且没有出现量差、漏项或重复计算等情况,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发包人增加工程量或项目。73.2 调整分布分项工程54、费的方法 调整结算分部分项工程费: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照下列方法调整:无 73.3 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方法 调整结算措施项目费: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照下列方法调整:无75. 现场签证事件 75.3 现场签证报告的确认 提交现场签证报告的时间: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的时间提交。 另作约定: / 76. 物价涨落事件 76.3 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材料设备费、施工机械费调整方法: (1) 价格系数法 各资源的权重系数约定如下:1) 固定系数a为 / ;2)人工权重系数b为 / ; 3)机械台班权重系数c为 / ; 4)钢筋权重系数d为 / ; 5)水泥权重系数e为 / ; 6)铜材55、权重系数f为 / ; 7)沥青权重系数g为 / ; 8)其他资源的权重系数: 78. 支付事项78.2 计算利息的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另作约定: / 79. 预付款 79.1 预付款的约定及管理 (1) 预付款的约定 没约定预付款的,本条不适用。 约定预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 / ,起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专用条款的约定。 (2)预付款的最高限额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价款的30%,即 / 元。 另作约定: / 79.2 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期限: 按承包人在完成本款三项工作后的7天内。 另作约定: / 79.4 预付款抵扣方式 预付款按照期中应支付工程款的 /56、 %扣回,直到扣完为止。 其他方式: / 80. 安全文明施工费 80.1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 (1) 内容和范围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以现行广东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规定为准。 另作约定: / (2)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总金额为 元。 80.2 支付申请的提交与核实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另作约定: / 80.3 费用支付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另作约定: / 81. 进度款 81.1 约定支付期限和提交支付申请 (1) 支付期限 以月为单位。 以季度为单位。 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1)本工程不设预付款; (2)完成总工程量50%,支付至工程合同价57、的30%;(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工程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结算经评审机构审定并交齐资料后15日内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4)余下5%的保修金待竣工验收合格满 壹 年且完成全部保修项目后28天内无息付清。 81.1 (11)本期间应支付或扣留(回)的其他款项: (2) 政府资金投资工程的支付期、支付办法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另作约定: / 81.2 期中支付的最低限额为 / 元。82. 竣工结算 82.1 竣工结算的程序和时限: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 另作约定:(1)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经第三方咨询单位评审,评审结果确定,承包人提出支付申请后28天内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58、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经第三方咨询单位评审,评审结果确定,承包人提出支付申请后28天内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经财政评审,评审结果确定,承包人提出支付申请后56天内发包人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59、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若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内不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则合同自动失效。(4)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83. 结算款 83.1 提交竣工支付申请 (1) 竣工支付期限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在造价工程师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的28天内。 另有约定。 (2) 政府资金投资工程的支付期、支付办法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另作约定: / 84. 质量保证金 84.2 质量保证金的约定与扣留60、 (1) 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条款的3%,即 / 元。 另有约定: 结算价的5%。 (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按每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和结算款的3%扣留。 另有约定:按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和结算款的5%扣留。85. 最终清算款 85.1 提交最终清算支付申请 (1) 最终清算支付申请提交份数: / 提交期限: / (2) 最终清算支付时限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在造价工程师签发最终清算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 另有约定: / 86. 合同争议 86.4 调解或认定 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另有约定: (1) / (2) / (3) / 861、6.6 仲裁或诉讼 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 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1. 保密要求 91.1 提供保密信息的期限:94. 合同份数 94.1 约定提供合同文件 提供合同文本: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 另有约定: / 94.2 正副本效力 合同的份数: 正本贰份,副本陆份。 其中:发包人正本 壹 份,副本肆份; 承包人正本 壹 份,副本贰份。95. 补充条款95.1承包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考虑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及费用,发包人一旦接受承包人的方案,发包人不再补偿因施工方案改变而引起的任何费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的施工方案未考虑周全而造成的经济损62、失(包括调整施工方案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情况严重时发包人可终止合同。95.2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遵守并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卫生施工、环卫、环保噪音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或被有关部门处罚,均由承包人负责。95.3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承包人必须派出投标文件中列出的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本工程施工的管理工作,承包人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或相关管理人员,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并按有关规定报有关管理部门备案。95.4安全生产措施费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穗建筑2003106号文所规定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95.5文明施工要求:按穗建63、筑(2006)411号文、番建发(2006)41号文、穗建质2008937号文、穗建质20081008号文执行,各文件内容之间如有矛盾,以最新文件内容执行。95.6 本合同在履行时如发生争议,承包人在协商解决过程中不得因此停止施工,否则,发包人为确保工程按时竣工,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情况严重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和要求承包人先行退场,退场后再进行工程结算。95.7本工程使用的工程材料,须有建材质检部门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及出厂合格证的优等品。95.8本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订货前,承包人应提供生产厂家的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主要装饰材料须提供样板并经发包人及监理64、单位确认,符合工程要求,方可使用。如发生货不对板,监理单位有权拒用,并由承包人承担损失。95.9本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及商品砂浆。不得使用被有关主管部门检查不合格或通报批评的生产厂家。95.10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要求将按合同专用条款47.4及47.5项外, 还须按现行其它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执行。95.11施工期间垃圾余泥应运送至合法堆放点,发生费用由承包人负责,若遇投诉的,每投诉一次扣款1000元。95.12因工程需要,经发包人同意的相关施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绿化等)可进入承包人施工范围平行施工,承包人应提供相应便利及及配合,相关费用及工期须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承包65、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及工期。95.13若承包人收到工程款后没有专款专用,或拖欠工人薪酬、或拖欠材料款、或拖欠分包单位进度款,或与第三人发生纠纷导致不能完成施工计划进度、或导致工程停工达30天、或导致发包人的财产或在建工程或支付的工程进度款被采取强制措施影响工程施工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本工程相应工程款直接支付工人薪酬或直接支付给供应本工程的机械、材料等供应商、分包单位,且发包人可视情况的进展有权经书面通知后即解除本合同;因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包人负责。95.14合同签订后3天内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配备的人员须到发包人处报到,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并且承包人需向发66、包人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95.15承包人自进场施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需保证临时道路(或通道)的畅通安全及整洁。保证沿线相关单位的行车畅通,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若承包人无法保证,则发包人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上述工作,相关费用从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回。95.16未尽事宜,按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会议纪要、招标文件附件等有关规定协商处理。以下空白第四部分 附件与格式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广州市xx中心医院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司机值班室装修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67、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质量保修书。1 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承包人负责保修司机值班室装修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图纸包含的由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 2 质量保修期2.1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2.2 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68、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5年; 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1年;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 / 个采暖期、供冷期;5装饰装修工程为 1年;6其他项目: / 。3 质量保修责任3.1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的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未能 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69、经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后,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证金(1)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本工程双方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人民币 / 元(大写: / 元整)。质量保修金利率为 零 。(2)质量保修金的返还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且承包人完成全部保修项目后一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发包人按照约定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的保修费用不予返还。质量保修金返还后承包人须按照约定继续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6其他6.1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70、事项:6.2 本质量保修书,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签署,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6.3 本质量保修书,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发 包 人:(盖章) 承 包 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二廉 政 合 同发包人:(全称)广州市xx中心医院承包人:(全称)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 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 本合同。1 双方权利和义务1.1 严格遵守国家、省71、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 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 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87 条规定处。2 发包人义务2.1 发包人72、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5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73、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2.6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3 承包人义务3.1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5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74、等提供方便。4 违约责任4.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2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 条和第 3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 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 13 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 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5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 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 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司机值班室装修改造工程施工75、专业承包(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八份,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执四份。有上级部门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送交其上级部门各一份。发 包 人:(盖章) 承 包 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上级部门:(盖章) 上级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四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注:本章由建设单位自行制定。第五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注:本章由建设单位自行制定,另册。第六章 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注:小额建设工程的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应当在发出交易文件时发布。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工程总价二、编制说明三、工程概况四、工程项目发包价汇总表五、单项工程发包价汇总表六、单位工程发包价汇总表七、分部分项工程计价表八、措施项目计价表(一)九、 措施项目计价表(二)十、 其他项目计价表十一、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十二、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上述表格格式按广州市造价站的规定执行,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应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财政资金项目应经财政评审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