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万吨年兰炭及煤气综合利用工程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6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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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84531
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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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 收 监 测 报 告第一部分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兰炭及煤气综合利用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目 录第一部分31前言12验收监测依据2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33.1项目简介33.2建设项目主要组成63.3生产工艺简介93.4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和环保设施124环评结论及环评批复意见174.1环评结论及建议174.2环评批复185、验收执行标准和分析方法205.1验收监测执行的标准205.2监测分析方法及规范225.3监测质量控制措施236验收工作内容266.1大气污染物验收监测内容266.2厂界环境噪声验收监测内容276.3固体废弃物调查内容276.4污染物排放总量核2、算286.5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检查内容286.6环境管理检查内容286.7公众意见调查287 验收监测结果与评价297.1生产工况检查297.2大气验收监测结果与评价297.3噪声验收监测结果与评价437.4固体废弃物检查结果447.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448 环境管理检查结果468.1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情况468.2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检查结果498.3环境管理制度及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情况检查结果498.4环境保护目标搬迁情况498.5原有小兰炭炉拆除情况508.6环境监理执行情况检查508.7建设期间和试生产阶段扰民和污染事故调查509 公众意见调查529.1调查目的529.2调查范围及方式523、9.3调查结果5210 结论及建议5510.1结论5510.2 建议58第二部分591 烟气连续在线监控系统技术验收比对监测601.1 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概况601.2 参比验收依据611.3 参比验收监测结果611.4 参比验收监测结论621.5 要求与建议62 1前言为配合政府对陕北地区落后半焦生产的治理整顿工作,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依据自身拥有的资金及本地区煤炭资源较为丰富的优势,在府谷县老高川李家石畔工业集中区,建设一座上规模、环保型、资源综合利用的大型综合类生产设施年产60万吨半焦及2万吨金属镁配套工程。半焦厂剩余煤气用于发电或作为金属镁厂的燃料。半焦、煤焦油、金属镁等产品外销。最终4、形成能源综合利用的经济发展模式,为区域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做出贡献。根据府谷县兰炭产业优化升级实施意见“关小上大”的思想,该项目试生产前府谷地区原有分散建设、总规模达不到60万吨/年的9家兰炭生产企业已被依法关闭取缔。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于2007年12月编制完成了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兰炭及煤气综合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08年1月28日原陕西省环保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陕环批复200877号)。该项目于2008年1月开工建设,2013年8月完工。受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委托,2013年10月31日,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技术人员对府谷县众鑫5、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兰炭及煤气综合利用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踏勘。根据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原陕西省环保局的批复要求以及相关法规、技术规范等上编写了该项目不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说明,并对该项目不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提出了整改要求。2014年3月31日,企业整改后再次提出了验收申请,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技术人员于2014年9月16日17日完成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及检查工作,并根据验收监测及检查结果编制本次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2验收监测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2001.12.26、7发布,2002.2.1起实施);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38号文件);4、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总站验字2005188号);5、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兰炭及煤气综合利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7.12);6、原陕西省环保局关于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兰炭及煤气综合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批复200877号);7、榆林市环保局关于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67、0万吨/年兰炭及煤气综合利用工程环境影保护试生产的批复(榆政环函2014138号);8、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 60 万吨/年兰炭及煤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监理报告(陕西博厚建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14.10);9、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会议纪要。10、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3.1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兰炭及煤气综合利用工程建设性质:新建建设投资:设计总投资 19672.21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275 万元,占项目建设总投资的16.6%。项目实际总投资3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506万元,占总投资的14.08%。占地面8、积:23.3hm2。位置与交通:该项目位于府谷县老高川李家石畔工业集中区,厂区距野大公路4.5公里,野大公路至项目建设地有老(老高川)木(木房沟)通村公路(水泥路面)相连接。建设地距老高川乡政府5公里,交通十分便利。该项目地理位置见图1,平面布置图及四邻关系图见图2、图3。3 项目建设所在地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1234567815234噪声监测点无组织排放监测点6图2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61 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野大公路神华电厂灰渣场蓝天木活性炭有限责任公司万源硅铁厂北图3 项目四邻关系图3.2建设项目主要组成1、建设规模兰炭项目主体工程实际建设12座5万吨SH2005型内热式直立炭化炉,总生9、产规模达到60万吨/年。同时配有备煤、炭化、筛运、煤气净化工段及各项公共辅助设施。精炼镁项目建设有2万吨/年金属镁生产线,同时配有除尘器、精炼车间、还原车间及公共辅助设施。兰炭项目所产生的荒煤气用于金属镁生产提供热源。免烧砖37万吨/年生产线未建设。环评中推荐煤气采用888法(PDS法的改良)脱硫工艺,实际建设过程中未建888法煤气脱硫,而是采用了金属镁生产线尾气脱硫:将还原工段、精炼工段等由荒煤气燃烧产生的含硫废气集中后,采用旋转喷雾干燥(简称SDA)烟气脱硫技术对含硫废气进行末端脱硫。2、项目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及建设内容见表3-1,主要生产工艺及设备见表3-2,产品方案见表10、3-3。表3-1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环评内容实际建设内容60万吨兰炭生产线主体工程备煤工段胶带输送机、胶带输送机栈桥装置两套与环评文件不一致,未建煤气脱硫设施,改在金属镁生产线末端脱硫炭化工段12座5万吨SH2005型内热式直立炭化炉煤气净化工段煤气净化设施、循环水池、冷却塔、换热器两套筛焦工段烘干机、固定皮带机、栈桥、地槽、筛焦楼、筛焦机、皮带机 1 套辅助工程配电室双回路供电,二台2000kvA 主变压器与环评文件一致焦油罐1000m3的12座,100m3的8座煤场储煤棚2万m 2焦场储粉焦棚1万m 2化验室100m 2缓冲气柜直径25m,高11m2万吨金属镁生产线主体工程煅烧工段回转11、窑上料仓、给料坑、沉尘室,窑头煤气喷烧系统与环评文件一致配料工段配料车间6 x 585 m2还原工段还原车间2 x1240 m2精炼工段精炼车间656 m 2辅助工程余热锅炉房2 x 57m2与环评文件一致白云石大棚2772 m2材料库2 x 192m2还原罐修理车间688m2机修车间480m2成品库688m2免烧砖生产线免烧砖37 万吨/年免烧砖生产线未建设。环保工程除尘设施球磨、配料布袋除尘系统1套,精炼车间布袋除尘系统1套,回转窑除尘系统2套与环评文件一致废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生化处理设施建设单位与陕西环境保护公司签订 氨水炉内气化工程合同书,将剩余的氨水打入炭化炉内进行气化处理12、剩余氨水炉内气化碱液喷淋塔2 座不一致,未建碱液喷淋塔,改在金属镁生产线末端,将还原炉、精炼炉等烟气汇合后增设烟气脱硫装置绿化绿化率 25%公用工程/综合楼、食堂、浴室面积合计2160 m2与环评文件一致配电室双回路供电,二台2000kvA主变压器生活锅炉房0.35Mw 蒸汽锅炉及茶水炉各1台表3-2本项目的主要生产工艺及设备项目名称单元名称设备名称单位数量主要规格60 万吨/年兰炭生产线备煤工段滚筒筛台2/铲斗车台2/移动式皮带运输机套2/斗式提升机台1TD250(H)25t/h粉煤筒仓座226m,H=60m仓顶储煤斗台2/布料皮带机台2B=650,L=60m,Q=50t/h炭化工段炭化炉台13、12SJ-低温干馏方炉生产能力5万 t/a炉顶辅助煤箱台12/集气罩台12/护炉柱台12/炉底排焦装置台12/推焦机刮板机台12/煤气净化文氏管台12/桥管水封箱台12/旋流板塔台12/煤气风机台189-19-14D空气风机台69-26-63A静电捕焦油器台12XL73型/20000m3/h循环水泵台26DFW200-315()筛焦单元焦油贮罐台12211m,v=1000 m3中间贮焦仓台12/振动筛台2/移动皮带机套2/金属镁生产线煅烧单元回转窑套62.245m直筒式冷却机套61.516m袋式除尘系统套2/配料单元高压对辊压球机台6LYQ-3.0双室球磨机台2/圆盘给料机台2/吸气罩套12/14、袋式除尘系统套1/还原单元横罐还原炉台26炉型尺寸:21.083.593.44废热锅炉台2产汽量3t/h,压力 0.6Mpa抽真空系统套3蒸汽引射真空泵循环水泵台8/喷雾冷却塔组4/精炼单元铸钢坩埚套8容量1t/台连续浇铸机套4/集气罩组8/袋式除尘器组1/表3-3本项目产品方案产品名称单位数量备注兰炭t/a541045mmt/a61045mm煤焦油t/a6104低温焦油金属镁t/a20000/3.3生产工艺简介(1)兰炭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包括备煤、干馏、煤气净化和筛焦储焦等工段。备煤部分主要采用机械化封闭运煤、筛分、布料。由简易煤棚、贮煤场、筛煤楼等组成。干馏部分采用低温干馏方炉工艺技术,该工15、艺为:低温热解内热式气体热载体隔绝空气的工艺。煤气净化采用文氏冷却塔旋流式冷却塔静电捕焦油器三段流程。筛焦储焦采用每台炉设置一套刮板式烘干机和中间贮焦仓。生产工艺流程见图4。(2)金属镁生产工艺流程为首先将白云石通过给料机进入回转窑中进行煅烧,煅烧后进入配料工段,将炉料破碎细磨和硅铁进行配料后压制成球,制球后进入还原工段,利用双蓄热式还原炉进行还原,还原工段产生的结晶镁进入精炼工段,利用蓄热式精炼炉进行精炼,精炼后进行浇铸成型。生产工艺流程见图4、图5。图4 兰炭生产工艺流程图图5 金属镁生产工艺流程图3.4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和环保设施根据本项目的工艺特点,该项目主要污染因子为:1、水污染物排16、放及污染防治措施(1)兰炭生产线兰炭生产线废水分为两类,即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包括化验室排水、煤气净化盈余酚氰废水,蒸汽冷凝水,循环水冷却塔排污。酚氰废水产生源为煤气在降温洗涤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有机物、氨氮、酚等。(2)金属镁生产线金属镁车间的废水分为两类,即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办公楼、职工宿舍排水,主要污染物有 COD、BOD5、悬浮物、阴离子洗涤剂、油类等。生产废水主要来自余热锅炉排污,还原炉冷却水排污,属较清净废水,排入回收池回用。(3)雨污分流、水综合利用和节水措施1)雨污分流本项目厂区排水管线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区内路面设置排水槽,雨水经路面排水17、槽进入厂区集水井,经集水井后进入厂区雨水收集池兼事故池,收集厂区前15分钟的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 500m3,后期将初期雨水抽送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15分钟后的雨水随地面径流。项目厂区给排水系统按照“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并建设。2)水综合利用及节水措施兰炭生产线:煤气净化废水进入炭化炉焚烧,废水零排放。建设单位与陕西省环境保护公司签订了兰炭剩余氨水炉内气化工程合同书,将兰炭正常生产条件下所产生的剩余氨水(小于或等于240吨/天,不包括向循环氨水系统补加的任何清水或污水)进行内气化处理。包括:剩余氨水预处理工程、炉内气化工程及自动化控制工程。设备主要包括:预处理器 1 套,气化装置 8-18、12 组,自动控制柜 1 个。厂区建设油水分离池、氨水池,焦油池,循环冷却水池、冷却水池、消防水池各一座。熄焦废水闭路循环,均不外排。金属镁生产线:设备冷却水,直接循环使用。2、大气污污染物排放及污染防治措施(1)兰炭生产线煤场和焦场:主要污染物为煤尘、焦尘、主要污染源为受煤地坑、贮煤车间及贮焦场等。备煤工段和筛贮焦工段:主要污染物为筛煤筛焦过程产生的粉尘。焦炭烘干系统:主要污染物为煤气燃烧烘干炉产生的烟尘、SO2。富裕煤气燃烧:事故状态下,富裕煤气通过35米高的放散口的自动点火装置将煤气燃烧,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2 等。环评中推荐煤气采用888法(PDS法的改良)脱硫工艺,实际建设19、过程中未建888法煤气脱硫,而是采用了金属镁生产线尾气脱硫(见图5)。(2)金属镁生产线煅烧工段:在筛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在煅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配料工段:配料过程和振动磨混匀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和压球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还原工段:真空还原过程的污染主要是荒煤气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精炼工段:精炼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为煤气燃烧烟气、精炼锅废气,其中,精炼坩埚炉炉口有废气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有氯化氢气体和氟化氢气体。金属镁生产线尾气脱硫:将还原工段、精炼工段等由荒煤气燃烧产生的含硫废气集中后,通入本项目的末端脱硫设施。脱硫工艺采用旋转喷雾干燥(简称SDA)烟气脱硫技术,其工艺流程见图5。其原20、理是,生石灰加水配置成含固率 20%25%的石灰(Ca(OH)2)浆液,通过雾化器雾化成50微米的雾滴喷入吸收塔内,塔内石灰浆雾滴(吸收剂)瞬速吸收烟气中的 SO2,达到脱除SO2及其他酸性介质的目的。同时,通过废气热量瞬速干燥喷入塔内的雾滴,形成干固体粉状料,由袋式除尘器捕集,保证整套脱硫装置在干态下运行。图5旋转喷雾干燥(SDA)烟气脱硫工艺流程图表3-4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兰炭生产线煤场、焦场煤尘、焦尘煤场、焦场进行硬化处理,四周安装防风抑尘网(储煤场四周建挡风抑尘网,南面长为168 米,高为4.5米;西边长为 50 米,高为4米;储焦场四周建挡风抑尘墙,总长度为654 米),煤场和焦场储21、煤和储焦定期喷洒水。备煤工段粉尘建设全密闭的筛煤楼和筛焦楼,除尘设施未安装筛焦工段炭化工段烟气炭化炉加煤方式为间断式翻斗机加煤,辅助煤箱和炉体密封,熄焦采用水涝焦的方式煤气净化工段SO2煤气净化采用液封槽,并设置电捕焦油器捕集焦油和烟气事故状态下自动放散设置事故放散火炬, 事故状态下煤气通过放散火炬点燃排空金属镁车间煅烧工段粉尘煅烧工段设置沉降室沉淀,沉淀后进入多管冷却器(QC18/650-4-0.8、4 吨、邯郸锅炉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和袋式除尘器(型号:MD-120,处理风量:8000m3 /h,过滤面积:120m2 ,除尘效率99.99%,临朐博达环保设备厂),除尘后通过60米高的烟囱排22、放。烟尘SO2配料工段粉尘配料工段在扬尘点设备吸尘罩,将含尘气体送入 DMC-80型脉冲单机除尘器中进行除尘 (处理风量4000-6000m3 /h,总过滤面积 60m2),除尘后通过配套的排气筒排放, 排气筒高度20米。还原工段烟尘将还原炉、精炼炉等烟气汇合后增设旋转喷雾干燥(SDA)烟气脱硫装置SO2精炼工段烟尘SO23、噪声(1)兰炭项目主要的噪声设备有各工段的破碎机、煤气风机、振动筛等,采用基础减振、车间封闭、安装消声器等措施进行降噪。(2)金属镁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回转窑、风机、空压机等,采用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进行降噪。4、固体废弃物该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危险废物(废焦油渣)和23、一般固体废物(还原渣、精炼渣、脱硫废渣以及生活垃圾等)。焦油渣集中收集在焦油罐中,焦油渣年产量约为540吨,已委托神木县锦东焦油渣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对废焦油渣进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年产量约为60吨,由该企业自行填埋,未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填埋。制镁工段精炼渣年产量约为1095吨,还原渣年产量约10.5万吨,与神华郭家湾电厂分公司签订协议,精炼渣、还原渣运至电厂建设好的废渣排放处,未委托有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同时该企业未向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进行备案。脱硫废渣年产生量为300吨,全部外售。4环评结论及环评批复意见4.1环评结论及建议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在采取设计和环评规定的污染防治24、措施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处于较低水平,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预测结果分析,对周围环境影响小。二、要求1、对循环水池采取加盖密封,将水池的呼吸口引到炭化炉空气风机负压区,将水池中挥发的有害气体引入炭化炉中燃烧,减少煤气洗涤过程有害物无组织排放。2、对送金属镁车间煤气必须经过脱硫,严格按照可研设计方案,脱硫后煤气中硫化氢含量不得高于100mg/m3。3、明确熄焦水质标准,合理选择技术、经济可行的废水处理方案,委托专业单位进行设计,对废水进行蒸氨预处理,确保废水处理效果的可行性。4、初步设计阶段要对厂区的供水、排水及废水处理做全面系统地设计,落实到“三同时”中去,确保废水实现零排放。5、对生产过程25、产生的焦油渣、富盐脱硫废液妥善存放,采取防渗、放泄露措施,避免对土壤造成污染。6、做好水土保持,要求初设阶段对厂区、进出道路两旁及厂界周围进行绿化方案设计,厂区绿化率不能低于25%。7、要求建设单位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风险事故制定详细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经过专家评审,定期进行预案演练。建立企业环境风险应急机制,加强生产区、罐区及煤气输送管道巡查、监视力度,强化风险管理。8、厂区内应设一座安全防范事故池,事故池容积应不低于1200m3,设计阶段进一步核实事故池的容积,并综合考虑厂区布局,合理设置事故池的位置。9、开展项目建设期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26、和责任,定期向地方环保部门提交项目环境监理报告。10、本工程的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1000m,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严禁新建居住区、学习等环境敏感设施。11、本项目为兰炭剩余煤气综合利用项目,因此必须确保兰炭、金属镁和免烧砖项目的“三同时”进行。12、根据工业区的规划,做好石拉塔村现有12户居民的拆迁安置工作,确保卫生防护距离1.0km内无居民。13、在精炼、还原工段净化设备进出口安装氟化物在线监测设施。三、建议1、设置余热锅炉,对煅烧、精炼烟气余热进行充分利用,节省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2、本评价煤气的产生量依据可研提供的数据,在设计过程中,认真核算煤气产水量和各环节用气量,协调和保证生产用气平衡27、。3、从生产实际出发,建议对废水蒸氨、脱酚,蒸氨回收的氨水可作为脱硫补充碱原料。4.2环评批复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污染,在确保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排放指标必须控制在府谷县环保局下达的指标内,即 SO2 86t/a。(二)建设棚储煤场和储焦场;建设全密闭结构筛煤楼、筛焦楼, 安装抑尘、除尘设施;对备煤工序、焦处理工序各转运点设集尘罩,并采取除尘措施;建设煤气脱硫装置;对逸散烟尘、工艺废气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污染物排放必须分别满足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996)二级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28、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4554-93)中的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的相关限值要求。工艺设计和设备选型应尽可能考虑减少生产中产生扬尘。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焦炉荒煤气事故释放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三)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优化设计和建设厂区排水系统及配套的废水治理设施。生产废水应进行隔油、脱酚、脱氰等预处理,废污水经分质分类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排放。设置足够规模的环境事故应急调节水池和消防水收集系统,设立事故废水溢流排放与生产线的自动连锁切断系统。(四)进一步优化厂区总平面布置, 选用低噪声29、设备,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 隔声和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09)III类标准。(五)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焦油渣等危险废物应向陕西省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申报登记,并送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置。(六)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培训和演练,并储存必要的事故应急物资。(七)应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在环境篇章中落实防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及投资概算。(八)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明确环保责任,减轻施工扬尘和噪30、声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环境监理情况批准本工程试生产的依据。(九)本项目所包含的兰炭、金属镁和免烧砖生产线3个项目必须同时建设并投运,确保煤气得到综合利用,否则该项目不得建设。(十)卫生防护距离内的12居民必须搬迁,搬迁方案应跟本项目同步实施,搬迁情况作为本工程批准试生产和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十一)承诺关闭的王利机制兰炭有限责任公司、森泰机制兰炭有限公司、惠盛源机制兰炭有限责任公司、飞宇机制兰炭厂、银鑫机制兰炭厂、天桥机制兰炭二厂、 大西红机制兰炭有限责任公司、 宏光机制兰炭有限责任公司、西大州机制兰炭有限责任公司等 9 家兰炭企业,必须在本项目试生产前全部关闭并拆除, 同时清理全部原煤31、 兰炭和煤焦油, 并按要求妥善处理氨水, 恢复地貌,覆土绿化等。关闭情况作为本工程批准试生产和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十二)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污染物在线连续监测装置。(十三)对于金属镁生产浇铸工艺中的保护剂问题,应进一步论证确定最优工艺。5、验收执行标准和分析方法5.1验收监测执行的标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执行标准如下:1、有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4中的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参照执行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表5中的标准;232、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参照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3、厂界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新改扩建二级及表2中相关标准,氯气、氯化氢执行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中表6的标准要求,其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参照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4、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竣工33、验收监测评价执行标准、浓度限值见表5-1。表5-1 竣工验收监测评价执行标准及浓度限值项目单位标准限值执行标准焦炉系统无组织排放颗粒物mg/m32.5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996)表2中二级标准苯并a芘mg/m30.0025苯可溶物mg/m30.60颗粒物mg/m32.5参照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苯并a芘mg/m30.0025苯可溶物mg/m30.60硫化氢mg/m30.1氨mg/m32.0厂界无组织排放硫化氢mg/m30.0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氨mg/m31.5颗粒物mg/m3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34、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苯并a芘g/m30.008氰化氢mg/m30.024酚类mg/m30.080二氧化硫mg/m30.4氮氧化物mg/m30.12苯mg/m30.4氯化氢mg/m30.15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氯气mg/m30.02硫化氢mg/m30.01参照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氨mg/m30.2颗粒物mg/m31.0苯并a芘g/m30.01氰化氢mg/m30.024酚类mg/m30.02二氧化硫mg/m30.50氮氧化物mg/m30.25苯mg/m30.4脱硫设施出口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5、31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3.5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550二氧化硫最高允排放速率kg/h2.6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40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0.77金属镁回转窑除尘器烟尘mg/m3200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GB9078-1996)表2、4中的二级标准二氧化硫mg/m3850氟化物mg/m36烟尘mg/m3150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表5中的标准(参照执行)二氧化硫mg/m3400金属镁压球车间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120大气污36、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速率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3.5颗粒物mg/m350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表5中的标准(参照执行)厂界噪声昼/夜:65/55 dB(A)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5.2监测分析方法及规范(1)环境监测标准分析方法(试行)。(2)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3)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和废气部分、废水部分、噪声部分。(4)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监测采样、项目分析方法分别见表5-2。表5-2 废气及噪声验收监测采样37、及分析方法监测因子分析及监测方法监测分析仪器检出限烟(粉)尘皮托管平行测速采样重量法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TH880F型微电脑烟尘平行采样仪3-JB-067-1-07、3-JB-067-1-08、0.2mg/m3烟气参数皮托管平行测速法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烟气SO2定电位电解法 HJ/T 57-2000KM9106型智能烟气分析仪3-JB-065-1-07、3-JB-065-1-083mg/m3烟气NOx定电位电解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3年)2mg/m3过量空气系数氧传感器法GB/T16157-19960.138、%硫化氢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14678-93722型分光光度计3-JB-008-2-010.001mg/m3氨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3-20090.01 mg/m3二氧化硫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482-2009G10Suv-vis型分光光度计3-JB-008-7010.007 mg/m3氮氧化物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479-20090.005 mg/m3苯并芘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15439-1995岛津LC20A液相色谱仪3-JB-0108-010.1ng苯可溶物重量法GB16171-1996附录A十万分之一天平3-JB-001-5-010.01mg/m3氯化氢溶39、液吸收-离子色谱法HJ/T549-2009离子色谱仪0.003mg/m3氯气溶液吸收-甲基橙分光光度法HJ/T30-1999723分光光度计0.03mg/m3厂界环境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AW5610C型积分声级计3-JB-075-1-010.1dB(A)5.3监测质量控制措施为保证验收工作科学、公正、合理,验收过程中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范进行:1废气采样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16297-1996)中的规定进行,废气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进行流量和浓度校准,按规定对废气测试仪进行现场检漏,校验结果见表5-3至5-6。2界环境噪声测40、量按照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8-2008)中的规定进行。噪声测量仪器符合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GB38751983)的规定,并在测量前后用标准声源进行校准,校验结果见表5-7。3所有项目参加人员均持证上岗。4所有监测仪器设备都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检定有效期内,大气测定前仪器全部经过校正。5 验收监测的采样记录及分析测试结果,按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三级审核。表5-3 SO2、NOx测试仪器校准结果校准项目仪器名称仪器编号标气浓度校验结果误差范围(%)评价标气生产厂家及出厂编号SO2烟气综合分析仪KM9106JB-065-141、-07514ppm1475mg/m3+0.3合格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0110075JB-065-1-08514ppm1472mg/m3+0.2合格NOJB-065-1-07460ppm619mg/m3+0.5合格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0310334JB-065-1-08460ppm615mg/m3-0.2合格表5-4 烟尘测试仪器流量校准结果校准仪器名称TH-880F型微电脑烟尘平行采样仪校准日期2014年9月14日仪器编号JB-067-1-07理论流量10152025校准流量9.9815.0219.9925.02误差范围(%)0.20.100允许误差范围(%)5555评价合格合格合格合42、格表5-5 烟尘测试仪器流量校准结果校准仪器名称TH-880F型微电脑烟尘平行采样仪校准日期2014年9月14日仪器编号JB-067-1-08理论流量10152025校准流量9.9915.0120.2024.99误差范围(%)0.100.10允许误差范围(%)5555评价合格合格合格合格表5-6无组织排放气体采样器流量校准结果校准仪器名称TH-150C大气采样仪校准日期2014年9月14日仪器编号3-JB-053-3-013-JB-053-3-02标准示值(L/min)99.400.990.9898.900.981.02仪器示值(L/min)1001.01.01001.01.0误差范围(%)-43、0.60 -1.00 -2.00 -1.9 -2.00 2.00 允许误差范围(%)555555评价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校准仪器名称TH-150C大气采样仪校准日期2014年9月14日仪器编号3-JB-053-3-033-JB-053-3-04标准示值(L/min)99.751.020.98100.050.990.99仪器示值(L/min)1001.01.01001.01.0误差范围(%)-0.252.00-2.000.05-1.00-1.00允许误差范围(%)555555评价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校准仪器名称TH-150C大气采样仪校准日期2014年9月14日仪器编号3-JB-053-44、3-053-JB-053-3-06标准示值(L/min)100.101.020.9999.950.991.02仪器示值(L/min)1001.01.01001.01.0误差范围(%)0.102.00-1.00-0.05-1.002.00允许误差范围(%)555555评价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校准仪器名称TH-150C大气采样仪校准日期2014年9月14日仪器编号3-JB-053-3-073-JB-053-3-08标准示值(L/min)100.151.010.9899.900.981.01仪器示值(L/min)1001.01.01001.01.0误差范围(%)0.151.00-2.00-0.145、0-2.001.00允许误差范围(%)555555评价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校准仪器名称TH-150C大气采样仪校准日期2014年9月14日仪器编号3-JB-053-3-093-JB-053-3-10标准示值(L/min)100.151.010.9899.980.991.02仪器示值(L/min)1001.01.01001.01.0误差范围(%)0.151.00-2.00-0.02-1.002.00允许误差范围(%)555555评价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表5-7 噪声测量前、后校准结果测量日期校准声级(dB)A备 注测量前测量后测值测量前、后校准声级差值小于0.5 dB(A),测量数据有效46、。2014年9月16日昼间93.693.8-0.22014年9月16日夜间93.994.3-0.42014年9月17日昼间94.194.2-0.12014年9月17日夜间93.994.2-0.3备注校准装置为标准声源HS6020 JB-075-1-016验收工作内容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现场踏勘结果,确定本次验收监测工作内容如下:6.1大气污染物验收监测内容6.1.1焦炉系统废气监测内容在焦炉炉顶设置1个监测点,监测项目为颗粒物、苯并a芘、硫化氢、氨和苯可溶物,其中颗粒物、苯可溶物、苯并芘监测频次为4小时/次,每天3次,连续监测2天,硫化氢、氨监测频次为30min/次,每天3次,连续监测2天47、。具体监测内容见表6-1。6.1.2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内容根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在厂区界周围设4个监测点,其中一个为上风向清洁对照点,其余3个在下风向。监测项目为颗粒物、苯并a芘、H2S、氨、氰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酚类、氯化氢、氯气,其中颗粒物、苯并芘监测频次为1小时/次,每天4次,连续监测2天,氨、H2S、氰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酚类监测频次为45min/次,每天4次,连续监测2天,监测点位见图2。具体监测内容见表6-1。6.1.3金属镁精炼车间无组织排放监测内容在金属镁精炼车间外设置1个监测点,监测项目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48、其中颗粒物、氟化物监测频次为1小时/次,每天4次,连续监测2天,二氧化硫监测频次为45min/次,每天4次,连续监测2天。具体监测内容见表6-1。6.1.4金属镁工段污染源排放监测内容金属镁工段压球车间1#、2#除尘器出口各设置1个监测断面,监测项目为颗粒物,其中监测频次为3次/周期,连续监测2周期。1#、2#回转窑窑尾各设置1个监测点,监测项目为颗粒物、氟化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其中监测频次为3次/周期,连续监测2周期。具体监测内容见表6-1。6.1.5脱硫工段污染源排放监测内容脱硫工段进口设置1个监测断面,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参数,监测频次为3次/周期,共2周期;脱硫工段出49、口设置1个监测点,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参数、烟尘进行监测,监测频次为3次/周期,共2周期。具体监测内容见表6-1。表6-1验收监测废气监测内容统计表类别点位名称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点位数量无组织排放厂界分别布设上风向参照点1个点位,下风向监控点3个点位TSP、苯并芘1小时/次,4次/天,共2天4氨(0.8L/min)、H2S(1.0L/min)、SO2(0.5L/min)、NOx(0.4L/min)、氰化氢、酚类、苯、氯化氢、氯气45min/次,4次/天,共2天4焦炉焦炉顶(如焦炉顶不具备监测条件,可在烘干段设点)TSP、苯并芘、苯可溶物4小时/次,3次/天,连续2天1氨(0.8L/50、min)、H2S(1.0L/min)30min/次,3次/天,连续2天金属镁精炼车间外点位布设在精炼车间门外颗粒物(TSP)、氟化物1小时/次,4次/天,共2天1SO2(0.5L/min)45min/次,4次/天,共2天有组织排放金属镁工段压球车间除尘器出口颗粒物3次/周期,连续2天2回转窑窑尾颗粒物、氟化物、SO2、NOX3次/周期,连续2天2脱硫工段脱硫进口SO2、NOX3次/周期,连续2天1脱硫出口颗粒物、SO2、NOX3次/周期,连续2天16.2厂界环境噪声验收监测内容监测点位:分别在该厂界的东、南、西、北各设2个监测点位。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1次。各监测点位具体位置见51、图2中“”处。6.3固体废弃物调查内容固体废弃物的调查内容主要包括:(1)调查该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危险废物)的产生量、贮存方式以及最终处置去向;(2)对各种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危险废物)处置措施进行分析;(3)对危险废物是否备案及危废处置单位资质情况的检查。6.4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按此次验收监测实测值核算本工程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6.5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检查内容主要针对该项目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培训、演练以及是否设置监测警报系统情况进行检查。6.6环境管理检查内容环境管理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环评批复及环评结论、建议的落52、实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2)从项目立项到试生产各阶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3)环境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机构、环保设施运行及维护情况;(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检查; (5)对原有小兰炭企业关闭情况的检查;(6)建设期间和试生产阶段是否发生了扰民和污染事故;6.7公众意见调查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办200326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的要求,在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通过发放意见调查表的形式征求当地公众的意见,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60份。在开展公众意见调查的同时,征求当地环保管理部门对该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试运行期间有无扰53、民投诉情况。7 验收监测结果与评价7.1生产工况检查验收监测期间,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兰炭及煤气综合利用工程兰炭平均生产工况为100%,单台炭化炉平均生产工况为99.6%,金属镁项目平均生产工况为100%。验收期间工况见表7-1。表7-1 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兰炭及煤气综合利用工程工况表产品名称监测日期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工况参数兰炭2014.9.161765t/d1770t/d100.28%2014.9.171765t/d1758t/d99.60%单台炉2014.9.16147t/d146t/d99.32%2014.9.17147t/d148.51t/d10054、.03%金属镁2014.9.1657t/d60t/d105.26%2014.9.1757t/d55t/d96.50%7.2大气验收监测结果与评价7.2.1焦炉系统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与评价2014年9月1617日,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焦炉系统无组织排放进行了监测,具体监测结果见表7-2。表7-2焦炉系统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统计项目浓度单位监测时间焦炉炉顶达标情况标准限值颗粒物mg/m39月16日1.51达标2.59月16日2.059月16日1.549月17日1.699月17日2.079月17日2.34苯并a芘mg /m39月16日2.510-4达标0.00259月16日4.55、910-59月16日6.810-49月17日4.310-49月17日4.010-49月17日7.510-4苯可溶物mg/m39月16日0.07达标0.609月16日0.479月16日0.039月17日0.419月17日0.0005ND9月17日0.42氨mg/m39月16日0.85达标参照标准限值:2.09月16日0.899月16日0.689月17日0.889月17日0.869月17日0.88硫化氢mg/m39月16日0.055达标参照标准限值:0.19月16日0.0679月16日0.0679月17日0.0709月17日0.0759月17日0.077由表7-2可知,验收监测期间焦炉炉顶无组织排56、放的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2.34mg/m3,苯并a芘浓度最大值为7.510-4mg /m3,苯可溶物浓度最大值为0.47mg/m3,硫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077mg/m3、氨浓度最大值为0.89mg/m3,各指标均符合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1996)及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相关标准限值要求。7.2.2 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据验收主体工程所处地理位置,结合当地气象特征和建设工程污染源排污特点,在该验收工程厂界外上风向设置参照点位1个,下风向设置控制点位3个。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监测气象参数见表7-3。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见表7-4表7-9。表7-57、3企业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测气象参数记录表监测日期气象参数气温()气压(Pa)风向风速(m/s)2014年9月16日16.088800西北1.016.588400西北1.117.488300西北1.217.888700西北1.32014年9月17日18.488900西北1.124.588900西北1.024.988800西北1.325.188700西北1.2表7-4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日期监测次数监测点位颗粒物监测浓度值(mg/m3)最高浓度值(mg/m3)达标情况参照标准达标情况2014年9月16日11#0.380.34达标达标2#0.423#0.604#0.7221#0.220.35达58、标达标2#0.513#0.574#0.4931#0.240.72达标达标2#0.433#0.514#0.9641#0.370.14达标达标2#0.493#0.414#0.512014年9月17日11#0.200.53达标达标2#0.593#0.414#0.7321#0.250.41达标达标2#0.663#0.644#0.6231#0.330.33达标达标2#0.443#0.484#0.6641#0.270.52达标达标2#0.583#0.484#0.79标准限值1.0参照标准限值1.0由表7-4可以看出,验收监测期间,4个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中,扣除上风向点位颗粒物浓度,各监测时段颗粒物最59、高浓度为0.72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要求及参照标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相关限值要求。表7-5苯并芘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日期监测次数监测点位苯并芘监测浓度值(g/m3)最高浓度值(g/m3)达标情况参照标准达标情况2014年9月16日11#0.0010.001达标达标2#0.0013#0.0014#0.00121#0.0010.001达标达标2#0.0013#0.0014#0.00131#0.0010.001达标达标2#0.0013#0.0014#0.00141#0.0010.002达标达标2#0.60、0023#0.0024#0.0012014年9月17日11#0.0010.001达标达标2#0.0013#0.0014#0.00121#0.0010.001达标达标2#0.0013#0.0014#0.00131#0.0010.001达标达标2#0.0013#0.0014#0.00141#0.0010.001达标达标2#0.0013#0.0014#0.001标准限值0.008参照标准限值0.01由表7-5可以看出,验收监测期间,4个苯并芘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中,各监测时段苯并芘最高浓度为0.002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要求及参照标准炼焦化学61、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相关限值要求。表7-6 硫化氢及氨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单位:mg/m3日期监测点位硫化氢监测浓度氨监测浓度达标情况参照标准达标情况 2014 年9月16日1#0.0050.11达标达标0.0040.090.0050.100.0040.092#0.0060.16达标达标0.0070.150.0070.170.0070.163#0.0060.15达标达标0.0070.130.0070.150.0070.154#0.0070.17达标达标0.0070.150.0080.160.0070.16 2014 年9月17日1#0.0050.10达标达标0.062、040.110.0050.100.0040.112#0.0060.14达标达标0.0070.140.0070.120.0070.133#0.0060.15达标达标0.0060.170.0080.180.0070.184#0.0080.17达标达标0.0070.170.0070.160.0070.15标准限值H2S:0.06 /NH3 1.5参照标准限值H2S:0.01 /NH3 0.2由表7-6可以看出,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各监测点硫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008mg/m3、氨浓度最大值为0.18mg/m3,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及参考标准炼焦63、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相关限值要求。 表7-7氮氧化物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单位:mg/m3日期监测次数监测点位氮氧化物监测浓度值(mg/m3)最高浓度值(mg/m3)达标情况参照标准达标情况 2014 年9月16日11#0.0380.021达标达标2#0.0543#0.0594#0.05121#0.0330.016达标达标2#0.0363#0.0494#0.04331#0.0580.027达标达标2#0.0633#0.0604#0.08541#0.0540.014达标达标2#0.0613#0.0644#0.068 2014 年9月17日11#0.0590.04764、达标达标2#0.0683#0.0954#0.10621#0.0510.028达标达标2#0.0763#0.0744#0.07931#0.0620.027达标达标2#0.0743#0.0694#0.08941#0.060.023达标达标2#0.0783#0.0834#0.075标准限值0.12参照标准限值0.25由表7-7可以看出,在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各监测点位中,扣除上风向点位氮氧化物浓度值,各监测时段氮氧化物最高浓度为0.04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要求及参照标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相关限65、值要求。 表7-8二氧化硫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单位:mg/m3日期监测次数监测点位二氧化硫监测浓度值(mg/m3)最高浓度值(mg/m3)达标情况参照标准达标情况 2014 年9月16日11#0.0210.027达标达标2#0.0323#0.0364#0.04821#0.0320.023达标达标2#0.0463#0.0504#0.05531#0.0300.032达标达标2#0.0373#0.0484#0.06241#0.0230.023达标达标2#0.0413#0.0464#0.030 2014 年9月17日11#0.0240.013达标达标2#0.0263#0.0314#0.03721#66、0.0290.011达标达标2#0.0403#0.0394#0.03531#0.0180.010达标达标2#0.0233#0.0284#0.02141#0.0130.021达标达标2#0.0323#0.0344#0.029标准限值0.4参照标准限值0.5由表7-8可以看出,在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各监测点位中,扣除上风向点位二氧化硫浓度值,各监测时段二氧化硫最高浓度为0.032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要求及参照标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相关限值要求。 表7-9 氰化氢、酚类化合物及苯无组织排放监测结67、果 单位:mg/m3日期监测点位氰化氢监测浓度酚类监测浓度苯监测浓度达标情况参照标准达标情况2014年9月16日1#0.0040.020.015ND达标达标0.0050.020.015ND0.0030.0080.015ND0.0030.010.015ND2#0.0100.020.015ND达标达标0.0130.020.015ND0.0110.010.015ND0.0090.010.015ND3#0.0120.020.015ND达标达标0.0070.020.015ND0.0130.010.015ND0.0100.020.015ND4#0.0110.020.015ND达标达标0.0130.020.68、015ND0.0100.020.015ND0.0080.020.015ND2014年9月17日1#0.0040.0070.015ND达标达标0.0050.0040.015ND0.0060.0040.015ND0.0040.0070.015ND2#0.0080.0060.015ND达标达标0.0100.0080.015ND0.0070.0050.015ND0.0090.010.015ND3#0.0110.0070.015ND达标达标0.0080.020.015ND0.0110.010.015ND0.0080.020.015ND4#0.0120.0040.015ND达标达标0.0100.0070.69、015ND0.0060.010.015ND0.0130.010.015ND标准限值(mg/m3)氰化氢:0.024/酚类:0.08/苯:0.4参照标准限值(mg/m3)氰化氢:0.024/酚类:0.02/苯:0.4由表7-9可以看出,在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各监测点氰化氢最高浓度为0.013mg/m3、苯浓度未检出、酚类化合物最高浓度为0.02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要求及参照标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相关限值要求。表7-10 氯化氢、氯气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单位:mg/m3监测次数监测点位氯70、化氢监测浓度值(mg/m3)氯气监测浓度值(mg/m3)2015年1月19日11#0.0120.03ND2#0.0300.03ND3#0.0280.03ND4#0.0260.03ND21#0.0090.03ND2#0.0290.03ND3#0.0280.03ND4#0.0390.03ND31#0.0140.03ND2#0.0240.03ND3#0.0290.03ND4#0.0260.03ND2015年1月20日11#0.0050.03ND2#0.0250.03ND3#0.0200.03ND4#0.0230.03ND21#0.0080.03ND2#0.0340.03ND3#0.0210.03ND71、4#0.0270.03ND31#0.0120.03ND2#0.0230.03ND3#0.0310.03ND4#0.0240.03ND由表7-10可以看出,在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各监测点位中,氯化氢最高浓度为0.039mg/m3,符合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中表6的标准要求,氯气浓度为未检出。7.2.3 金属镁精炼车间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金属镁精炼车间同企业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测气象参数,见表7-3。金属镁精炼车间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见表7-11。表7-11 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氟化物金属镁精炼车间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 单位:mg/m3监测日期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201472、年9月16日0.700.3060.0005ND0.910.3870.0005ND0.900.2170.0005ND0.810.3860.0005ND2014年9月17日0.830.2740.0005ND0.720.4070.0005ND0.890.2740.00040.750.4060.0005ND由表7-11可以看出,在验收监测期间,金属镁精炼车间无组织排放各监测点颗粒物最高浓度为0.91mg/m3,二氧化硫最高浓度为0.407mg/m3,氟化物最高浓度为0.0004mg/m3。7.2.4 金属镁工段监测结果与评价2014年9月16日17日,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金属镁73、项目1#、2#回转窑窑尾及1#、2#压球车间除尘器出口排放的废气污染物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见表7-12至7-17。表7-12 金属镁1#窑尾排口废气监测结果项 目监测断面除尘器出口烟气温度(0C)58.0含 湿 量()6.46平均烟气流速(m/s)5.54工况烟气流量(m3/h)45283标况烟气流量(m3/h)30289氧含量(%)8.2实测烟尘浓度(mg/m3)22.521.620.719.718.820.6平均烟尘浓度(mg/m3)20.7折算最大烟尘浓度(mg/m3)21.2烟尘排放速率(kg/h)0.63二氧化硫实测浓度(mg/m3)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二氧化硫平均浓74、度(mg/m3)未检出折算最大二氧化硫浓度(mg/m3)未检出二氧化硫排放速率(kg/h)/氮氧化物实测浓度(mg/m3)713711724722828818氮氧化物平均浓度(mg/m3)753折算最大氮氧化物浓度(mg/m3)779氮氧化物排放速率(kg/h)22.8标准限值(mg/m3)烟尘:200、SO2:850达标情况达标参照标准限值(mg/m3)烟尘:150、SO2:400达标情况达标表 7-13 金属镁1#窑尾排口氟化物监测结果监测断面项目监测浓度(mg/m3)平均浓度(mg/m3)折算最大氟化物浓度(mg/m3)废气排放量(m3/h)排放速率(kg/h)标准限值(mg/m3)金属75、镁1#窑尾排口(烟囱)氟化物1.512.012.4302890.066.02.431.722.071.842.50达标情况达标由表7-12、7-13可以看出:验收监测期间,金属镁1#窑尾排口的烟尘、SO2、NOx、氟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为21.2mg/m3、未检出、779mg/m3、2.4mg/m3。烟尘、SO2、氟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验收监测执行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4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烟尘、SO2排放浓度均符合参照标准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表5中的标准要求。表7-14 金属镁2#窑尾排口废气监测结果项 目监测断面除尘器出口烟76、气温度(0C)52.0含 湿 量()6.60平均烟气流速(m/s)5.40工况烟气流量(m3/h)43713标况烟气流量(m3/h)29809氧含量(%)8.1实测烟尘浓度(mg/m3)21.419.921.019.419.420.5平均烟尘浓度(mg/m3)20.3折算最大烟尘浓度(mg/m3)20.1烟尘排放速率(kg/h)0.61二氧化硫实测浓度(mg/m3)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二氧化硫平均浓度(mg/m3)未检出折算最大二氧化硫浓度(mg/m3)未检出二氧化硫排放速率(kg/h)/氮氧化物实测浓度(mg/m3)748769771738730773氮氧化物平均浓度(mg/77、m3)755折算最大氮氧化物浓度(mg/m3)728氮氧化物排放速率(kg/h)22.5标准限值(mg/m3)烟尘:200、SO2:850达标情况达标参照标准限值(mg/m3)烟尘:150、SO2:400达标情况达标表 7-15 金属镁2#窑尾排口氟化物监测结果监测断面项目监测浓度(mg/m3)平均浓度(mg/m3)折算最大氟化物浓度(mg/m3)废气排放量(m3/h)排放速率(kg/h)标准限值(mg/m3)金属镁2#窑尾排口(烟囱)氟化物2.532.332.6298090.076.02.292.041.912.782.44达标情况达标由表7-14、7-15可以看出:验收监测期间,金属镁2#78、窑尾排口的烟尘、SO2、NOx、氟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为20.1mg/m3、未检出、728mg/m3、2.6mg/m3。烟尘、SO2、氟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验收监测执行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4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烟尘、SO2排放浓度均符合参照标准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表5中的标准要求。2014年9月16日17日,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金属镁工段、2#压球车间除尘器出口排放的废气污染物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见表7-16至表7-17。表7-16 1#压球车间除尘器出口废气监测结果项 目监测断面除尘器出口烟气温度(079、C)18.0含 湿 量()2.1平均烟气流速(m/s)21.54工况烟气流量(m3/h)2436标况烟气流量(m3/h)2090实测颗粒物浓度(mg/m3)21.119.020.421.818.418.8平均颗粒物浓度(mg/m3)19.9颗粒物排放速率(kg/h)0.042标准限值颗粒物:120 mg/m3、排放速率:3.5kg/h达标情况达标参照标准限值颗粒物:50 mg/m3达标情况达标 由表7-16可以看出:验收监测期间,1#压球车间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以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参照标准镁、钛工业污80、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表5中的标准要求。表7-17 2#压球车间除尘器出口废气监测结果项 目监测断面除尘器出口烟气温度(0C)17.0含 湿 量()2.0平均烟气流速(m/s)21.73工况烟气流量(m3/h)2458标况烟气流量(m3/h)2117实测颗粒物浓度(mg/m3)20.820.820.420.119.020.1平均颗粒物浓度(mg/m3)20.2颗粒物排放速率(kg/h)0.043标准限值颗粒物:120 mg/m3、排放速率:3.5kg/h达标情况达标参照标准限值颗粒物:50 mg/m3达标情况达标 由表7-17可以看出:验收监测期间,2#压球车间除尘器出口颗粒81、物排放浓度以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参照标准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表5中的标准要求。7.2.5 脱硫工段监测结果与评价2014年9月16日17日,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的脱硫工段废气污染物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见表7-18。表7-18 脱硫工段废气监测结果监测频次123456均值脱硫装置进口烟气含氧量(%)16.316.116.016.116.116.016.1SO2浓度(mg/m3)163163169177174174170NOX浓度(mg/m3)25426482、252262256260258脱硫装置出口断面标况处理烟气量(m3/h)(m3/h)70621706937044771744722138110172803烟气含氧量(%)16.916.516.416.316.317.016.6实测SO2浓度(mg/m3)3699937SO2排放量(kg/h)0.21 0.42 0.63 0.65 0.65 0.24 0.47 实测烟尘浓度(mg/m3)20.119.720.420.320.520.620.3烟尘排放量(kg/h)1.4 1.4 1.4 1.5 1.5 1.7 1.5 实测NOX浓度(mg/m3)209201209207213199206NOX排83、放量(kg/h)15 14 15 15 15 16 15 平均脱硫效率(%)/96项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标准限值120 mg/m3550 mg/m3240 mg/m3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超标由表7-18可以看出,在验收监测期间,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脱硫装置出口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脱硫装置的平均脱硫效率为96%。7.3噪声验收监测结果与评价2014年9月16日17日,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列于表7-19。表 7-19 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 单位:84、 dB(A)序号监测点位日期昼达标情况夜达标情况11#2014.9.1663.1达标52.1达标2014.9.1762.9达标52.7达标22#2014.9.1663.5达标53.1达标2014.9.1763.7达标52.7达标33#2014.9.1663.1达标52.9达标2014.9.1762.7达标54.1达标44#2014.9.1664.1达标53.9达标2014.9.1763.9达标54.1达标55#2014.9.1663.7达标53.7达标2014.9.1763.5达标54.5达标66#2014.9.1664.1达标53.9达标2014.9.1763.9达标54.1达标77#20185、4.9.1664.3达标53.7达标2014.9.1764.2达标53.3达标88#2014.9.1664.1达标54.1达标2014.9.1762.9达标54.3达标标准限值6555由表7-19可以看出,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厂界环境噪声范围在(62.764.3)dB(A)。夜间厂界环境噪声范围在(52.154.5)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限值。7.4固体废弃物检查结果该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危险废物(废焦油渣)和一般固体废物(还原渣、精炼渣、脱硫废渣以及生活垃圾等)。焦油渣集中收集在焦油罐中,焦油渣年产量约为540吨,已委托神木县锦86、东焦油渣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对废焦油渣进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年产量约为60吨,由该企业自行填埋,未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填埋。制镁工段精炼渣年产量约为1095吨,还原渣年产量约10.5万吨,与神华郭家湾电厂分公司签订协议,精炼渣、还原渣运至电厂建设好的废渣排放处,未委托有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同时该企业未向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进行备案。脱硫废渣年产生量为300吨,全部外售。7.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本项目二氧化硫排放源主要为兰炭生产线烘干废气、金属镁生产线窑尾排放废气及尾气脱硫排放废气。鉴于兰炭烘干废气是无组织排放,故对二氧化硫总量的核算参考烘干用煤气量及兰炭生产线荒煤气含硫浓度(用硫化氢浓度折算87、成二氧化硫计算,荒煤气中SO2含量参照恒润煤化工有限公司兰炭生产线的监测数据)。由表7-20表7-21可知,正常生产情况下,本项目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80.1t/a,符合环评建议中对于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86t/a的要求。具体数据见表7-20、7-21。表7-20 本项目烘干工段二氧化硫总量核算结果项目折算二氧化硫浓度(mg/m3)烘干用气量(m3/h)年工作时(h)二氧化硫总量(t/a)数值1165.78000800074.6备注用脱硫前硫化氢浓度折算根据企业提供的工况数据核算/表7-21 污染物排放总量达标情况SO2排放量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t/a)达标情况兰炭烘干SO2金属镁窑尾及脱硫后88、SO2本项目总排放量74.65.580.186达标8 环境管理检查结果8.1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情况项目对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见表8-1。表8-1 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表项目环评要求批复要求实际建设符合性水污染焦化废水在生化处理工艺前,增加脱酚、蒸氨预处理工艺。脱酚采用溶剂萃取法,氨氮的预处理工艺采用固定氨分解法。废水经脱酚、蒸氨处理后采用气浮+水解酸化+厌氧+好氧+过滤生化处理工艺。生产废水应进行隔油、脱酚、脱氰等预处理,废污水经分质分类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排放。建设剩余氨水炉内气化装置,将生产过程中正常生产条件下所产生的剩余氨水经过预处理后注入炉内,利用兰炭余热将剩余氨水进行炉89、内气化。不相符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直接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出水用于兰炭车间熄焦。污水处理站的处理规模不得小于 25m3 /h兰炭生产线大气污染煤场、焦场煤尘、焦尘采用储煤、焦大棚、洒水建设棚储煤场和储焦场;建设全密闭结构筛煤楼、筛焦楼, 安装抑尘、 除尘设施; 对备煤工序、 焦处理工序各转运点设集尘罩, 并采取除尘措施; 建设煤气脱硫装置;对逸散烟尘、 工艺废气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污染物排放必须满足 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996)二级标准。煤场、焦场进行硬化处理,四周安装防风抑尘网(储煤场四周建挡风抑尘网,南面长为168 米,高为4.5米;西边长为 50 90、米,高为4米;储焦场四周建挡风抑尘墙,总长度为654 米),煤场和焦场储煤和储焦定期喷洒水。相符备煤工段粉尘采取全密闭的轻钢结构建筑,震动筛加装吸气罩,并安装布袋除尘系统建设全密闭的筛煤楼和筛焦楼,除尘设施未安装。不相符筛焦工段炭化工段烟气连续加煤,辅助煤箱和炉体间密封,干馏炉用护炉铁皮密封,熄焦用水封出焦时采用“水捞焦”炭化炉加煤为间接式翻斗加煤,辅助煤箱和炉体密封,熄焦采用水涝焦的方式。不相符煤气净化工段SO2采用液封槽,采用静电捕焦油器吸收粉尘煤气净化采用液封槽,并设置电捕焦油器捕集焦油和烟气。不相符事故状态下自动放散通过35米放散口的自动点火装置将煤气燃烧设置事故放散火炬, 事故状态下91、煤气通过放散火炬点燃排空。相符金属镁车间大气污染煅烧工段粉尘/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相关限值要求。 工艺设计和设备选型应尽可能考虑减少生产中产生扬尘。采取有效措施, 杜绝焦炉荒煤气事故释放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煅烧工段设置沉降室沉淀,沉淀后进入多管冷却器和袋式除尘器,除尘后通过60米高的烟囱排放。满足环评文件要求烟尘采用沉降室沉淀,多管冷却器和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由 30米高的烟囱排放SO2配料工段粉尘通过控制车间的密闭和设置在扬尘点的吸尘罩将含尘气体送入旋风和袋式除尘器,经两级处理后92、经20米高烟囱排放配料工段在扬尘点设备吸尘罩,将含尘气体送入 DMC-80型脉冲单机除尘器中进行除尘,除尘后通过配套的排气筒排放, 排气筒高度20米。相符还原工段烟尘燃料选用兰炭生产线产生的煤气,燃烧后经3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金属镁生产线还原工段尾气通入末端脱硫设施。不相符SO2精炼工段烟尘采用碱液喷淋塔吸收工艺将尾气净化后由烟囱排放精炼工段尾气通入末端脱硫设施不相符SO2兰炭生产线噪声污染备煤筛运焦振动筛减震、隔声进一步优化厂区总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 隔声和绿化等降噪措施, 确保各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I类标准。胶带传送机置于93、密闭的输煤、输焦廊道内。 振动筛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相符胶带传送机干馏工段空气鼓风机减震、设置消音装置风机等设备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并在风机上安装消音器相符煤气鼓风机刮板机金属镁车间噪声污染破碎机减震、隔声风机、破碎机、球磨机等设备均置于厂房内,基础采用混凝土结构。相符球磨机振动磨风机回转窑水泵、焦油泵射流泵振动筛皮带式传输机提升机叶片泵电器设备兰炭生产线固体废物焦油氨水分离池焦油渣单独收集、储存,送危废废物处理中心处理项目产生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 焦油渣等危险废物应向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申报登记,并送往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置。焦油渣集中收集94、在焦油罐中, 建设单位与神木县锦东焦油渣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签订 清理煤焦油渣协议书,协议内容说明,将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冷热循环系统和储油罐中的焦油渣进行清理,年限为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12月24日。未向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备案。不相符脱硫废脱硫渣废脱硫渣年产生量为300吨,收集后全部外售满足环评文件要求生活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填埋运往整个厂区指定的垃圾堆存场所相符金属镁车间固体废物还原炉还原渣作为免烧砖车间原料建设单位与神华郭家湾电厂分公司签订协议, 将工厂的废渣运至电厂建设好的废渣排放处。 相符精炼炉精炼渣全部出售生活垃圾尘土、果皮、 菜叶、动物毛骨等指定地点堆放运往整个厂95、区统一指定的垃圾堆存场所相符风险防范设置足够规模的环境事故应急调节池和消防水收集系统,设立事故废水溢流排放与生产线的自动连锁切断系统。建设宽 6 米,长 13 米,深 8 米,有效容积为 620 方的事故水池兼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厂区内的初期雨水和消防水。相符环境保护目标卫生防护距离内的12户居民必须搬迁,搬迁方案应跟本项目同步实施,搬迁情况作为本工程批准试生产和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府谷县老高川镇人民政府出具相关证明,证明该工程卫生防护距离内的12户居民均已完成搬迁,搬迁补偿资金已全部到位,搬迁方案跟项目同步实施。上大关小批复文件要求,承诺关闭的王利机制兰炭有限责任公司、森泰机制兰炭有限公司、96、惠盛源机制兰炭有限责任公司、飞宇机制兰炭厂、银鑫机制兰炭厂、天桥机制兰炭二厂、大西红机制兰炭有限责任公司、宏光机制兰炭有限责任公司、西大州机制兰炭有限责任公司等 9 家兰炭企业,必须在本项目试生产前全部关闭并拆除,同时清理全都原煤、兰炭和煤焦油,并按要求妥善处理氨水,恢复地貌,覆土绿化等。府谷县老高川镇人民政府出具相关证明,证明上述 9 家兰炭企业均在本项目试生产前全部关闭并拆除,原煤、兰炭、煤焦油清理,氨水处理剂恢复地貌,覆土绿化工程均在工程试生产前全部完成。相符8.2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检查结果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已编制完成本项目的环境应急预案,已于2014年2月25日在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应急97、办公室完成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备案编号:61000020140178。8.3环境管理制度及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情况检查结果(1)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制定了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管理制度、厂区卫生管理制度、厂区绿化制度等相关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2)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储煤场、储焦场地面均已硬化。该公司主要由生产区(主要为兰炭和金属镁)和生活办公区组成。兰炭生产区建有4个煤焦油储罐,每个储罐容积为1000m3。该项目在生产期间未发生扰民和污染事故。验收监测期间,兰炭项目产生的荒煤气量为40579m/h,全部用于金属镁项目。8.4环境保护目标搬迁情况根据环评批复要98、求,卫生防护距离内的12户居民必须搬迁,搬迁方案应跟本项目同步实施,搬迁情况作为本工程批准试生产和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府谷县老高川镇人民政府出具相关证明,证明该工程卫生防护距离内的12户居民均已完成搬迁,搬迁补偿资金已全部到位,搬迁方案跟项目同步实施。8.5原有小兰炭炉拆除情况根据环评批复要求,王利机制兰炭有限责任公司、森泰机制兰炭有限公司、惠盛源机制兰炭有限责任公司、飞宇机制兰炭厂、银鑫机制兰炭厂、天桥机制兰炭二厂、大西红机制兰炭有限责任公司、宏光机制兰炭有限责任公司、西大州机制兰炭有限责任公司等 9 家兰炭企业,必须在本项目试生产前全部关闭并拆除,同时清理全都原煤、兰炭和煤焦油,并按要求妥99、善处理氨水,恢复地貌,覆土绿化等。府谷县老高川镇人民政府出具相关证明,证明上述 9 家兰炭企业均在本项目试生产前全部关闭并拆除,原煤、兰炭、煤焦油清理,氨水处理及恢复地貌,覆土绿化工程均在工程试生产前全部完成。8.6环境监理执行情况检查2008年4月4日,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陕西博厚建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本工程进行了环境监理工作,本项目于 2008 年1月22日开工建设,截止 2013 年8月28日,建设完成60万吨/年兰炭生产线、2万吨/年金属镁生产线。2014 年10月编制完成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 60 万吨/年兰炭及煤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监理报告。8.7建设期间和试生产阶段扰民和污100、染事故调查经对该项目周边地区的实地走访以及对当地环保部门的咨询,截至目前,未接到过扰民和污染事故投诉。金属镁生产线配套的除尘器 脱硫装置配套的除尘器氨水炉内预处理设备 焦油罐泵机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除尘器配套的风机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厂区内绿化种植的柏树 生活区种植的柳树9 公众意见调查9.1调查目的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办200226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施公示的通知要求,对该工业园区所在地进行公众调查。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期间进行公众参与调查,了解和听取了企业职工、环保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的执行国家制定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的规章制度,促使企101、业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9.2调查范围及方式在验收监测期间,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了解项目的建设和生产对当地经济、环境及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问卷调查内容见表9-1。实际发放调查问卷60份,收回59份,回收率达到98%。9.3调查结果调查结果见表9-2。表9-1 公众意见调查表姓名性别年龄30岁以下 30-40岁 40-50岁 50岁以上职业民族受教育程度居住地址方位米项目基本情况尊敬的居民同志们:您好!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兰炭及煤气综合利用工程位于府谷县老高川乡李家石畔工业集中区。本项目建设年产60万吨兰炭、配套2万吨金属镁工程。兰炭厂剩余煤气作为金属镁厂的燃料。生产过程中产102、生的主要污染物有粉尘、二氧化硫及噪声,建设单位采取一系列污染治理措施对可能产生的污染进行治理。目前正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调查。为使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持续发展,切实保护自然环境和周围民众利益,促使企业完善环保工作,特此进行公众意见调查。请您行使自己的参与权,协助填写下表,谨表诚挚谢意!调查内容施工期噪声对您的影响程度没有影响影响较轻影响较重扬尘对您的影响程度没有影响影响较轻影响较重废水对您的影响程度没有影响影响较轻影响较重是否有扰民现象或纠纷有没有试生产期废气对您的影响程度没有影响影响较轻影响较重废水对您的影响程度没有影响影响较轻影响较重噪声对您的影响程度没有影响影响较轻影响较重固体103、废物储运及处理处置对您的影响程度没有影响影响较轻影响较重是否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如有,请注明原因)有没有您对该公司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满意程度满意较满意不满意您对该项目的建设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表9-2 公众意见调查统计结果调查内容影响情况人数(人)比率(%)备注项目施工期噪声对您的影响程度?没有影响59100/影响较轻00影响较重00项目施工期扬尘对您的影响程度?没有影响59100影响较轻00影响较重00项目施工期废水对您的影响程度?没有影响59100影响较轻00影响较重00该项目施工期间是否有扰民现象或纠纷有00没有59100该项目试生产期间废气对您的影响程度?没有影响5593影响较轻47影104、响较重00该项目试生产期间废水对您的影响程度?没有影响59100影响较轻00影响较重00该项目试生产期间噪声对您的影响程度?没有影响59100影响较轻00影响较重00该项目试生产期间固体废物储运及处理对您的影响程度?没有影响59100影响较轻00影响较重00该项目试生产期间是否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有00没有59100您对该公司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满意程度?满意59100较满意00不满意00本次调查结果显示,100%的调查者认为该项目施工期噪声、扬尘及废水对其生活没有影响;100%的被调查者认为项目施工期间没有发生过扰民现象或纠纷;93%的被调查者认为该项目试生产期间废气对其生活没有影响,7%被调105、查者认为影响较轻;100%的被调查者认为该项目试生产期间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储运及处理对其生活没有影响;100%的被调查者认为该项目试生产期间没有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100%的被调查者对该公司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持满意态度。10 结论及建议10.1结论(1)大气验收监测结果1、焦炉系统无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焦炉炉顶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2.34mg/m3,苯并a芘浓度最大值为7.510-4mg /m3,苯可溶物浓度最大值为0.47mg/m3,硫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077mg/m3、氨浓度最大值为0.89mg/m3,各指标均符合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1996)及炼焦106、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相关标准限值要求。2、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4个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中,扣除上风向点位颗粒物浓度,各监测时段颗粒物最高浓度为0.72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要求及参照标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相关限值要求。验收监测期间,4个苯并芘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中,各监测时段苯并芘最高浓度为0.002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要求及参照标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相关限值要107、求。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各监测点硫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008mg/m3、氨浓度最大值为0.18mg/m3,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及参考标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相关限值要求。在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各监测点位中,扣除上风向点位浓度值,各监测时段氮氧化物最高浓度为0.047mg/m3,二氧化硫最高浓度为0.032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要求及参照标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相关限值要求。在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108、各监测点氰化氢最高浓度为0.013mg/m3、苯浓度未检出、酚类化合物最高浓度为0.02mg/m3,氯化氢最高浓度为0.039mg/m3,符合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中表6的标准要求,氯气浓度为未检出。3、金属镁精炼车间无组织排放在验收监测期间,金属镁精炼车间无组织排放各监测点颗粒物最高浓度为0.91mg/m3,二氧化硫最高浓度为0.407mg/m3,氟化物最高浓度为0.0004mg/m3。4、金属镁工段废气监测验收监测期间,金属镁1#窑尾排口的烟尘、SO2、NOx、氟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为21.2mg/m3、未检出、779mg/m3、2.4mg/m3;金属镁2#窑尾排109、口的烟尘、SO2、NOx、氟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为20.1mg/m3、未检出、728mg/m3、2.6mg/m3。金属镁1#、2#窑尾烟尘、SO2、氟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验收监测执行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4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烟尘、SO2排放浓度均符合参照标准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表5中的标准要求。验收监测期间,1#、2#压球车间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以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参照标准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表5中的标110、准要求。5、脱硫工段废气监测在验收监测期间,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脱硫装置出口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脱硫装置的平均脱硫效率为96%。(2)噪声验收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厂界环境噪声范围在(62.764.3)dB(A)。夜间厂界环境噪声范围在(52.154.5)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限值。(3)固体废弃物检查结果该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危险废物(废焦油渣)和一般固体废物(还原渣、精炼渣、脱硫废渣以及生活垃圾等)。焦油渣集中收集在焦111、油罐中,焦油渣年产量约为540吨,已委托神木县锦东焦油渣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对废焦油渣进行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年产量约为60吨,由该企业自行填埋,未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填埋。制镁工段精炼渣年产量约为1095吨,还原渣年产量约10.5万吨,与神华郭家湾电厂分公司签订协议,精炼渣、还原渣运至电厂建设好的废渣排放处,未委托有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同时该企业未向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进行备案。脱硫废渣年产生量为300吨,全部外售。(4)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结果经核算表明,在生产正常情况下,该项目SO2的排放总量为80.1t/a,符合府谷县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5)环境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机构及环保设施运112、行维护情况检查结果 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制定了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管理制度、厂区卫生管理制度、厂区绿化制度等相关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储煤场、储焦场地面均已硬化。该公司主要由生产区(主要为兰炭和金属镁)和生活办公区组成。生产区所产生的污水经过处理后全部用于熄焦工段。经现场检查,厂界周围未建排污口。兰炭生产区建有12个煤焦油储罐,每个储罐容积为1000m3。该项目在生产期间未发生扰民和污染事故。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制定了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管理制度等相关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6)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检查结果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已编制完成本项目的环境应急预案,已于201113、4年2月25日在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应急办公室完成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备案编号:61000020140178。(7)环境保护目标搬迁情况府谷县老高川镇人民政府出具相关证明,证明该工程卫生防护距离内的12户居民均已完成搬迁,搬迁补偿资金已全部到位,搬迁方案跟项目同步实施。(8)原有小兰炭炉拆除情况府谷县老高川镇人民政府出具相关证明,证明上述 9 家兰炭企业均在本项目试生产前全部关闭并拆除,原煤、兰炭、煤焦油清理,氨水处理及恢复地貌,覆土绿化工程均在工程试生产前全部完成。(9)公众意见调查结果综合表明,公众对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兰炭及煤气综合利用工程的环114、境保护工作基本是满意的。10.2 建议(1)企业应加强生产管理,使项目生产稳定,力求达到资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同时,落实各项环保设施的能够正常运行并加强日常维护。(2)对焦炉下设的氨水池采取加盖密封措施。(3)对储煤场和储焦场进行环境整治,并加强日常的管理。储煤场和储焦场四周应建设防风抑尘网,粉煤、粉焦应密闭储存,堆煤高度不得高于防风抑尘网三分之二的高度。(4)对镁场还原渣暂存场地进行整治,减少粉尘的无组织排放。(5)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完善事故环境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适时组织演练,确保风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减少非正常排放情况的发生。(6)加强各项环保措施与应急风险防范措施115、的检查,确保环评及批复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落实。(7)要求该企业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将生活垃圾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8)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完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备案手续,保证各类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同时对危险废物转移后的全程序进行监管。加强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的防渗防漏处理,使其规范化。第二部分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技术验收比对监测1 烟气连续在线监控系统技术验收比对监测1.1 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概况供货商:西安鼎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产品型号:SCS-900C型适用性检测报告:质(认)字No2010-017(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项目116、: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氧气、流速、温度;系统构成:系统由气态污染物(SO2、NOX 、O2)监测、颗粒物监测、烟气参数(温度、流速)监测及数据采集与处理4个必选子系统组成,系统主要检测部件配置表见表1-1。表1-1 CEMS主要部件配置表部件名称规格型号监测原理量程生产单位颗粒物检测仪Mode l2030后向散射法0100*北京雪迪龙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二氧化硫检测仪Mode 1080紫外差分吸收光谱法04000 mg/m3北京雪迪龙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氮氧化物检测仪Mode 1080紫外差分吸收光谱法01000 mg/m3北京雪迪龙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氧气检测仪Mode 1080电117、化学法025 %北京雪迪龙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流速检测仪SITRANS P皮托管法040 m/s北京雪迪龙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温度检测仪 SITRANS T铂电阻法0300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注:该量程为仪器进行检测前的设定值,无量纲安装位置:系统由烟气采样和烟气处理两部分组成,采样部分安装在主烟道出口,分析处理部分安装在专用的CEMS分析小室。其中采样探头、粉尘分析仪、温度变送器、压力变送器、流速变送器安装在测量管道上,分析仪表以及数据采集子系统等安装在CEMS分析小室。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脱硫设施出口上安装1套SCS-900C型烟气排放监测系统。CEMS采样部分安装于烟囱烟道上,安118、装位置设有固定平台,有比对监测采样孔,建有爬梯可以通往平台。1.2 参比验收依据依照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对本工程安装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进行比对验收,考核指标详见表1-2。表1-2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参比方法验收考核指标验收检测项目考核指标颗粒物准确度当参比方法测定烟气中颗粒物浓度:50mg/m3时,绝对误差不超过15mg/m3,50mg/m3100mg/m3时,相对误差不超过25%;100mg/m3200mg/m3时,相对误差不超过20%;200mg/m3时,相对误差不超过15%气态污染物准确度当参比方法测定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119、20umol/mol时,绝对误差不超过6umol/mol(相当于SO2为17.1mg/m3);20umol/mol(相当于SO2为57mg/m3)250 umol/mol时(相当于SO2为715mg/m3),相对误差不超过20%;250 umol/mol时,相对准确度15%流速相对误差流速10m/s时,不超过10%流速10m/s时,不超过12%烟温绝对误差不超过3氧量相对准确度15%1.3 参比验收监测结果2014年9月17日,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脱硫设施出口烟气连续监测系统进行了参比验收监测。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中对120、参比验收监测的要求,用脱硫设施出口的实测平均结果与相同位置安装的烟气连续监测系统同时段监测结果平均值进行了比对,结果统计见表1-3。表1-3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比对监测结果统计表监测时段检测项目CEMS检测结果(平均值)比对监测结果(平均值)评价标准比对结果9月17日颗粒物9.320.3绝对误差15 mg/m311mg/m3二氧化硫16.310.7绝对误差17.1 mg/m35.6 mg/m3氮氧化物215198相对误差20%8.72%流速10.310.5相对误差10%-2.29%烟温88.390.2绝对误差3-1.9氧量17.016.6相对准确度15%7.39%由表1-3比对监测结果可知,121、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脱硫设施出口安装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各比对监测平均值与同时段CEMS检测平均值数据中,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温绝对误差为11mg/m3、5.6 mg /m3、-1.9;氮氧化物、流速的相对误差分别为8.72%、-2.29%;氧量的相对准确度为7.39%。均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中参比方法验收要求。1.4 参比验收监测结论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脱硫设施出口安装的1套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是通过原国家环保总局检测的产品,在验收监测期间,比对监测结果表明,脱硫装置出口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基本正常,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流速122、氧量及烟温监测评价指标均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中的参比方法验收要求。1.5 要求与建议1、要求企业在烟气在线监测系统验收后,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及当地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在线监测系统的日常维护、校准和校核等工作,确保在线监测系统长期、稳定、有效的运行。2、做好日常巡检工作,建立完善的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台帐。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 设 项 目项目名称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兰炭及煤气综合利用工程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行业123、类别煤加工建设性质新 建 改 扩 建 技 术 改 造设计生产能力兰炭:60万t/a建设项目开工日期2008年1月实际生产能力兰炭:40万t/a投入试运行日期2014年4月10日金属镁:2万t/a金属镁:7500t/a投资总概算(万元)19672.21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3275所占比例(%)16.1环评审批部门原陕西省环保局批准文号陕环批复200877号批准时间2008.1.26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文号批准时间环保验收审批部门批准文号批准时间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内蒙古轻化轻化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立谊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北京中安天海环保设备技术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监测单位陕西省环124、境监测中心站实际总投资(万元)32000实际环保投资(万元)4506所占比例(%)14.08废水治理(万元)/废气治理(万元)/噪声治理(万元)/固废治理(万元)/绿化及生态(万元)/其它(万元)/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年平均工作时8496h/a建设单位府谷县众鑫有限责任公司邮政编码719000联系电话13772322688环评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污染物原有排放量(1)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本期工程产生量(4)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排放增减量(12)废水化学需氧量氨 氮石油类废气二氧化硫985080.180.1烟 尘氮氧化物工业固体废物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物10.6910.69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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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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