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园林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2010-2020年)(47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l**
编号:582731
2022-09-14
47页
285.04KB
1、潜江园林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文本园林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二 一二 年 四 月44目 录一、前言1(一)规划目的1(二)规划任务1(三)规划原则2(四)规划依据2(五)规划范围4(六)规划期限4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5(一)自然条件及经济基础5(二)土地利用现状结构5(三)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及存在问题6三、主要规划目标8(一)战略定位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8(二)主要规划目标8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空间布局10(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0(二)土地利用空间布局12五、土地利用分区16(一)分区原则16(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16(三)土地利用分区管制182、六、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23(一)落实耕地保护责任23(二)严格保护基本农田23(三)制定基本农田保护措施24七、重点村镇和建设项目用地26(一)城镇建设用地26(二)农村居民点用地26(三)采矿用地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7(四)基础设施用地28八、土地生态环境保护29(一)土地生态建设规模29(二)生态用地布局和安排29(三)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措施29九、土地综合整治项目31(一)土地开发31(二)土地复垦31(三)土地整理31十、规划实施措施33(一)进一步提高规划的公众认知度和宏观指导作用33(二)完善规划实施评价监督和考核机制33(三)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34(四)完善土地3、利用的利益调节机制34十一、附表36一、前言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园林办事处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园林办事处的实际,园林办事处组织编制了园林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一)规划目的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以节约与集约用地为核心,统筹优化各类、各区域用地,保障园林办事处经济建设发展需求。(二)规划任务1、根据园林办事处土地利用现状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明确土地利用的方向和目标。2、根据潜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解的园林办事处土4、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并对相关控制指标进行分解落实。3、确定和配置规划期内全办事处的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等规模和布局。4、划定土地用途区,实行用途管制。5、制定园林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三)规划原则1、严格保护耕地,守住基本农田红线立足于落实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的责任,强化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并实行由单纯的数量保护向数量和质量并重转变。各项非农业建设要优先利用其它土地和其他农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2、节约集约用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各项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加快各业各类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5、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增长。3、统筹城乡用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立足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的思想,通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整合城乡土地资源,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妥善处理区域用地关系,实现区域协调发展。4、改善生态环境,实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贯彻环境优先的理念,正确处理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使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四)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6、5、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通知(国发200428号);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7、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31号);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9、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和规划大纲评审办法的通知(鄂土资发200768号);10、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与报批办法的通知(鄂土资发200926号);11、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试点工作指导7、意见的通知(鄂土资发200954号);12、潜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13、潜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14、潜江统计年鉴2005;15、园林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16、城南新区控制性详规;17、其他相关村庄规划、技术规范、政策规定和基础资料。(五)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园林办事处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和棉花原种场、种畜场土地范围,土地总面积为5530.26公顷。(六)规划期限本轮规划的基期年为2009年,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10年2020年。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一)自然条件及经济基础园林办事处位于潜江市区,辖区包括园8、林办事处、种畜场、棉花原种场。总面积55.3平方公里。东与杨市办事处相邻,西与周矶办事处接壤,南与总口管理区相邻,北与潜江经济开发区接壤。辖区内水资源丰富,河流沟渠贯穿全境,是具备水乡特色的名镇。办事处辖区辖8个行政村,19个社区居委会,4个分场。2005年,全办事处总人口13.02万,其中农村人口3.36万人,城市人口9.66万人。园林办事处社会经济发展迅速。2005年,全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 120亿元,完成固定投资 20亿元。现已成功跻身湖北省十强街道办事处,被国家科委批准为“九五”时期国家级星火技术密集区建设单位,并顺利通过国家科委组织的专家组验收。(二)土地利用现状结构2009年,园林9、办事处土地总面积5530.26公顷。其中,农用地3410.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66%;建设用地1845.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37%;其他土地274.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7%。1、 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共3410.09公顷。耕地2720.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19%。园地32.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9%。林地204.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0%。其他农用地452.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8%。2、 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共1845.5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包括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10、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共1551.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8.05%。其中,城镇用地1162.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01%;农村居民点用地354.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42%;采矿用地34.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2%。交通水利用地293.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1%;其中,交通用地64.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7%;水利设施用地全部为水工建筑物共计228.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3%。其他建设用地0.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1%。3、 其他土地包括水域和自然保留地,共274.63公顷。水域273.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5%。自然保留地011、.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2%。(三)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及存在问题1、土地利用现状特点(1)土地利用率高,后备资源潜力不足2009年末,全办事处土地利用率达95.03%,高于于全市90.97%的土地利用率水平,办事处位于主城区,建设用地需求量较大,办事处内具备开发利用条件的滩涂等用地数量极少,土地后备资源不足。(2)土地利用结构日趋合理,工业体系初具规模园林办事处地处潜江市区,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近年来,园林办事处以工业为基础,大力发展服务性产业,工业体系已初具规模。2、土地利用问题(1)、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随着园林办事处经济的快速增长,部分村镇建设存在占新不拆旧现象,形成“空心12、村”,土地利用率较低,造成土地资源浪费。(2)、建设用地需求旺盛,人地矛盾较为突出伴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高速发展,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压力加大,建设用地需求旺盛。建设占地较多,占补平衡压力较大,供需矛盾较为突出。三、主要规划目标(一)战略定位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1、战略定位园林办事处为潜江市政府所在地,是潜江市“一区两带三极”发展战略中的增长极之一,办事处以园林经济开发区为依托,全力招商引资,建设高标准的经济开发区。立足于区域优势,大力发展二、三产业,逐步形成以服装产业和物流业为主的现代化服装及物流基地。2、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规划至2020年,全办事处国内生产总值达484000万元,农村人均纯收入1.13、2万元,城镇化率达93%,森林覆盖率达20%,全办事处总人口15.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02万人,农村人口2.38万人。(二)主要规划目标1、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市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规划至2020年,全办事处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950.64公顷。 2、严守基本农田红线积极推进基本农田建设,加强基本农田管理,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规划至2020年,全办事处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882.53公顷。3、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统筹安排城乡用地,优化用地结构,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效益。规划期间,全办事处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822.50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办事处建设用地总规模预期为14、2634.5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预期为2315.70公顷;农村居民点规模预期为368.76公顷。4、实现补充耕地目标适度开发其他土地,加大土地复垦、村庄整治力度,落实上级下达的补充耕地任务。规划期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656.10公顷,通过居民点整理、和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不低于35.24公顷。5、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正确处理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进一步完善办事处道路林网,美化市区环境。规划至2020年,全办事处森林覆盖率达20%。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空间布局(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土地利用总体结构调整2009年,农用地3410.09公顷15、,占土地总面积的61.66%。规划至2020年,农用地总面积预期为2623.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45%,比2009年下降14.21%。2009年,建设用地1845.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37%。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 823.30公顷,通过土地复垦、整理等减少建设用地35.31公顷。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面积预期为2633.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62%,比2009年上升 14.25%。2009年,其他土地274.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7%。规划至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预期为272.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3%,比2009年下降0.04%。1、农用16、地结构调整(1)耕地2009年,耕地面积为2720.18公顷。规划期间,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新增耕地34.41公顷,建设占用、农用地结构调整等减少耕地 620.69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办事处耕地面积预期为2099.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7.96%,比2009年下降11.23%。(2)园地2009年,园地面积为32.45公顷。规划期间,因建设占用园地 19.07公顷。规划至2020年,园地面积预期为13.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4%,比2009年下降0.35%。(3)林地2009年,林地面积为 204.84公顷。规划期间,建设占用等减少林地23.61公顷。规划至2020年,林地面积17、预期为181.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8%,比2009年下降0.42%。(4)其他农用地2009年,其他农用地面积 452.60公顷。规划期间,因农用地整理、建设占用等减少其他农用地122.77公顷。规划至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预期为329.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6%,比2009年下降2.22%。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1)城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包括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009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预期为1551.34公顷。规划期间,新增城乡建设用地798.32公顷,因居民点整理、废弃工矿复垦等减少城乡建设用地35.15公顷。规划至2020年,18、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预期为2315.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87%,比2009年上升13.82%。2009年,城镇用地面积为1162.18公顷。规划至2020年,控制在1932.28公顷,期内增加770.10公顷;2009年,农村居民点面积为354.79公顷。规划至2020年,控制在368.76公顷,期内增加6.67公顷;2009年,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0.00公顷。规划至2020年,面积为1.85公顷,期内增加1.85公顷。2009年,采矿用地面积为34.38公顷。规划至2020年,控制在12.61公顷,期内减少21.77公顷。(2)交通水利用地2009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293.419、5公顷。规划至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预期为317.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4%。(3)其他建设用地规划期间,其他建设用地保持稳定。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009年,园林办事处其他土地面积274.63公顷。规划期间,通过土地开发、建设占用等减少其他土地1.83公顷,规划至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272.80公顷。(二)土地利用空间布局1、农用地布局优化(1)耕地保持现有耕地格局总体稳定,局部适度调整,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坚持占补平衡原则。规划至2020年,全办事处耕地面积预期为2099.49公顷,主要分布在月波村、青龙沟分场、种畜场、工农村等地。(2)园地规划至2020年,全办事处园地面积20、预期为13.38公顷,主要分布在月波村、青龙沟分场、种畜场、工农村等地。(3)林地规划期内,对汉宜高速公路林带进行规划,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同时综合考虑农业结构调整与建设占用等因素。规划至2020年,全办事处林地面积预期为181.23公顷。(4)其他农用地结合农用地整理,优化沟渠、农村道路等其他农用地结构与布局。规划至2020年,全办事处其他农用地面积预期为329.84公顷,主要分布在月波村、青龙沟分场、种畜场、工农村、马家台村等地。2、建设用地布局优化(1)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园林办事处驻地位于中心城区。规划至2020年,纳入中心城区范围的村庄有袁桥村、大桥村、马家台村、太丰院分场等地,规划21、面积预期为1932.28公顷。园林办事处依托老城区向周边扩展,主要向西发展,适度向南发展,将园林办事处划为老城区、园林工业区和城南商业区。园林老城区形成“一环两轴”的结构,由东环路、晶鹏路、长渠路、沪蓉高速公路构成老城区内环,内环内主要发展老城商区;由章华路构成南北发展轴,联系北部老城商区和南部行政办公区;保驾路构成东西向发展轴,连接老318国道,沟通园林城区与跨河新区周矶组团,发展轴串联城东居住区,城南商业区,以汉宜高铁建设为契机,积极对接杨市办事处,发展现代物流业。园林工业区以区内交通优势与潜江经济开发区对接,作为园林城区重要的新兴工业产业基地,。规划期内总体发展战略主要是充分发挥中心城区22、作为辐射中心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提升该范围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水平。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期内,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村庄整理。优化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坚持集中紧凑、合理布局原则,编制农村居民点近、远期发展规划,引导农民住房适度集中,对旧村进行有序改造,逐步消除“空心村”现象,落实迁村并点、集中居住的激励政策,提高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率;对零星农村居民点进行逐步撤并,对合并后闲置宅基地进行复垦;并将城镇周围居民点并入城区,规划期间对区位优势明显的袁桥村、大桥村、梅咀村等村庄集中组织实施。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步伐,逐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23、通过村庄整理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逐步形成层次鲜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村居布局体系。达到提高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目标。规划期内积极推进大桥村、工农村、马家台村、太丰垸分场等中心村建设。规划至2020年,农村居民点面积预期为368.76公顷。采矿用地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采矿用地与其他独立建设主要分布在梅咀村和工农村等地,规划期间复垦及并入城镇,新增独立建设用地1.85公顷。规划至2020年采矿用地与其他独立建设预期为14.46公顷, (2)交通水利用地交通用地以综合交通建设为重点,对本办事处内的交通系统进行调整。规划期间,安排新建汉宜高速铁路、318国道复线、改扩建潜监公路等交通用地项目24、。规划至2020年,交通用地88.76公顷。水利设施用地以优化区内的沟渠为重点,对本镇内的水利设施系统进行重组与优化。规划至2020年,水利用地228.52公顷。(3)其他建设用地以潜江市“一区两带三极”的发展战略为契机,积极打造曹禺文化品牌,建设具有环境优美、休闲娱乐和田园湖泊特色的曹禺公园。由于选址不确定,未作上图面积计算。规划至2020年,全区风景旅游用地 0.73公顷。五、土地利用分区(一)分区原则(一)土地利用方向基本相同的原则;(二)土地利用管制规则一致的原则;(三)区域土地用途相对稳定的原则。(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1、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是指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可以安排城乡建设项目25、的区域。其包含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该区土地总面积2311.84公顷,占全办事处土地总面积的41.80%,主要分布在大桥村、光明村、工农村、袁桥村、太丰垸分场等地。该区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是保障全办事处工业和城镇建设发展的用地需求,。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办事处、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保障与存量挖潜,确保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26、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2、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区域,土地总面积1865.15公顷,占全办事处土地总面积的33.73%。主要分布在辉煌社区居委会、光明村、工农村、袁桥村、马家台村、棉花原种场园艺分场。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在规划期内,城镇和工矿建设发展布局不得突破扩展边界;在城镇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已经用完、且所有约束性指标没有被突破的前提下,经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区内土地可安排用于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新增建设用地。 在城镇工矿规模控制指标尚未用完,年度计划指标有结余的情况下,经批27、准,可以在该区内进行采矿和其它独立选址项目建设;对于符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未突破城镇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和年度用地计划的,视为符合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可以在该区内进行建设。3、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是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该区土地总面积1104.51公顷,占全办事处土地总面积的19.97%,主要分布在月波村、青龙沟分场、种畜场、工农村等地。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包括: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区内禁止城、办事处、村新增建28、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新增用地;规划中已列明、且已安排用地布局的线性建设项目,视为符合规划;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改善土地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调节要求,适当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油田产能用地等单独选址项目除外)。4、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区是指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该区土地总面积248.76公顷,占全办事处土地总面积的4.50%,主要分布在梅咀村、袁桥村、月波村、大桥村等地,土地利用调控的主要措施包括,区内土地的29、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与开发活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区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与建设项目用地,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项目选址和用地的论证,从严把关;严格禁止一切污染企业的建设,现有污染企业应关停或搬迁;除生态保护、景点建设外,禁止其它非农建设活动;控制区内土地开发活动,保持区域内生态环境的稳定性。(三)土地利用分区管制(1)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而划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土地用途区。区内土地主要为优质耕地、园地、精养鱼池以及部分可调整林地,该区面积927.75公顷,占全办事处土地总30、面积的16.78%。主要分布在种畜场。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区内土地主要作为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区内耕地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可调整为其他类型的农用地,并仍依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不得在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取土、采矿、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油田产能用地等单独选址项目除外。能源、31、交通、水利、环保、国防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无法避开区内农田的,经批准,核减相等数量和质量基本农田的,可在该区内进行建设。(2)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是指除基本农田保护区、林业用地区以外,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区内土地主要为现已利用的种植园和宜耕、宜园后备土地资源及上述土地范围内其他类型的零星土地。该区面积1496.75公顷,占全办事处土地总面积的27.06%主要分布在月波村、青龙沟分场、种畜场、工农村、梅咀村等地村,该区主要是为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对耕地实行保护的区域。主要布局在城镇村建设用地周边。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该区虽未列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仍属农业用地区的重要32、组成部分,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凡确需占用本区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必须严格依法申报审批,按照规定缴纳包括耕地开垦费在内的各种税费,以确保耕地保有量的稳定;鼓励区内的其它用地转为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用地;规划期内确实无法转化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不得扩大面积;控制区内的农田转变用途。区内农田可以进行农业内部结构调整,但不得破坏耕作层,且仍将按照耕地用途进行管理。(3)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是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该区土地总面积约193.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9%。主要分布在汉宜昌高速两侧及河流沿岸,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33、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农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区内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控制占用区内有林地进行非农建设(油田产能用地、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4)城镇建设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用于城镇建设的区域。包括城镇现状用地区和为保障城镇空间拓展需要而预留的发展区域,该区面积1937.89公顷,占全办事处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35.04%。主要分布在袁桥村、大桥村34、马家台村、太丰垸分场,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城市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不应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严格保护城市空间体系控制的生态走廊;在生态走廊用地区域,应严格控制建设活动。在不影响生态功能和环境协调的情况下,允许适度进行以自然生态为主的旅游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的低强度建设活动;区内土地利用以内部挖潜为主,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5)独立工矿区独立工矿用地区,是指独立于城镇村用地之外的各种工矿企业用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35、地用途区。该区土地总面积约9.16公顷,占全办事处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0.17%。主要分布在梅咀村,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严格控制工矿企业生产规模,引导各企业合理布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布局的工业用地。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土地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合理确定用途,优先用于农业。(6)村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是指用于实施新农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区。该土地面积379.01公顷,占全办事处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6.85%,主要分布在大桥、光明、工农、袁桥、36、太丰垸分场。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农村住宅、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等非农业用途,新增建设用地必须严格审批;区内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的宅基地,多出的宅基地,要依法予以处置;对农民建房要进行规划引导和控制,分期分批搞好现有村庄的整治,配套发展相应设施。鼓励和引导农户向中心村集中,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7)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对重要的水域和生态环境加以保护而划定的区域,包括生活饮用水水源、自然保护区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生态环境。土地总面积273.23公顷,占全办事处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4.94%。主要分布在梅咀村、袁桥村、月波村、大桥村。该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37、:禁止向区内排放超标的工业、生活废水;禁止向区内水体倾倒工业固废、废水、垃圾、等超标废弃物;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等排放污水和有毒有害废弃物;禁止在区内贮存、堆置工业固废、垃圾、等超标废弃物;区内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和标准的农药和化肥;严格控制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水利工程确需占用的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8)其他用地区除以上各分区之外的其他所有土地,总面积为312.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5%。六、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一)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市级规划下达的园林办事处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950.64公顷。规划期内,建设占用耕地655.10公顷,通过农用地整理、居民点整38、理、和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34.41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办事处耕地面积为2099.49公顷。规划期内园林办事处要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同时加大耕地补充力度,确保实现市级规划下达的耕保护任务。(二)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规划到2020年,园林办事处基本农田面积886.71公顷,其中包含部分机动指标,该机动指标由市级规划统一调配。1、基本农田调整原则基本农田调整应该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方针。(1)依法依规,规范调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和规划目标任务,对现状基本农田进行局部调整。(2)确保数量,提高质量。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上39、一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应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或调整部分的质量等别有提高;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和布局安排应协调一致。(3)稳定布局,明确条件。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集中连片、有良好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交通沿线、城镇工矿、集镇村庄周边的耕地,水田、水浇地等高等别耕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优质耕地,应当优先划为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调整将不适宜再作为基本农田的地块调出,并补划基本农田,调出基本农田主要为低等别、质量差、零星破碎、区位较偏,不易管理的基本农田、城镇村规划用地内的基本农田。调入基本农田主要为集中连片40、质量等别高的耕地,基本农田调入地块以近几年实施的各级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区新增耕地为重点,调整后基本农田质量和耕地的集中连片程度有显著提高,主要集中在月波村、青龙沟分场、种畜场、工农村等地。2020年全办事处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886.71公顷。基本农田质量得到提高。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数量和质量不低于区级规划下达的保护任务。(三)制定基本农田保护措施1、执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把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纳入政府目标和地方领导政绩考核指标。2、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设立保护牌和标志,层层建立保护网络,将责任落实到人和地块。3、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土地动态巡查,定期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41、侵占基本农田案件。4、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加大耕地基本农田违法案件举报监督力度。5、建立基本农田信息系统,将实地划定的基本农田登记,建设管理、变化情况等进行系统管理。七、重点村镇和建设项目用地(一)城镇建设用地1、城镇用地规模2009年,园林办事处城镇用地1162.18公顷。规划期间,城镇用地增加770.10公顷,规划至2020年,城镇用地规模预期为1932.28公顷。2、城镇控制边界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文件精神,为增强城镇用地布局弹性,在城镇规模边界处划定城镇扩展边界,作为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510.80公顷。规划期42、内,在不突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前提下,城镇建设项目可在有条件建设区内选址建设,但不得突破扩展边界。(二)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期内,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实行旧村改造。集中精力进行合村并点工作,以建设中心村为重点,建设基层村为纽带,以农民自愿为原则,引导农民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实施过程中,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实现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利用的目标。1、规划原则(1)农村居民点建设和旧村改造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及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实施。中心村建设要有利于发挥集聚效应,以提高土地利用率。(2)农村居民点建设要坚持“五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中心村43、建设做到居住区、服务区、农业区相分离。2、建设目标 规划期间,要建成生产全面发展,公共设施齐全,生活水平提高,基本实现小康,社会和谐文明的新农村,初步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目标。3、村镇用地安排规划期间,要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用地挂钩。各村在规划建设时,以拆旧建新,旧台改建为主,新增居民点用地25.42公顷。同期,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并入城镇减少农村居民点11.43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办事处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368.76公顷。规划期内着重做好4个中心村的建设,分别是:(1)青龙沟分场,紧接市区,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规划用地总面积73.67公顷。(2)太丰院分场,规划用地总面44、积12.54公顷。(3)大桥中心村,沿高速公路布局,以现代农业生产为主,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蔬菜生产基地。规划用地总面积14.17公顷。(4)马家台中心村,依托市区,着力建设瓜果种植业。规划用地总面积6.23公顷。(三)采矿用地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划期间,园林办事处安排新增采矿用地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80公顷,通过对废弃窑厂和工矿的复垦及并入城镇,减少采矿用地22.72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区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14.46公顷。(四)基础设施用地为了完善全办事处的基础设施,规划期间进一步完善中心市区与外界以及区域内部的交通联系,实现全办事处道路便捷畅通,满足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水45、型社会建设的需求,对现有交通设施水利进行改扩建。规划期间,安排新建汉宜高速铁路、改扩建318国道复线、潜监公路及城区道路建设等用地项目。八、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一)土地生态建设规模规划期内保障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水域和其他农用地,规划期内,耕地面积不低于2099.49公顷,园地面积不低于13.38公顷,林地面积不低于181.23公顷,水域面积不低于271.97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不低于329.84公顷,以保障规划期内生态用地的稳定。具有生态功能的用地主要分布在月波村、青龙沟分场、种畜场、工农村、梅咀村等地。(二)生态用地布局和安排1、建设汉宜高速、东荆河河堤两侧、生态隔离带绿色生态廊46、道,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发挥美化市区作用。2、对市区内河道沟渠综合整治,对沿河各村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排放实行达标排污,防治河水污染。(三)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措施1、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通过对市区内河道沟渠综合治理工程,实现雨污分离,对沿河各村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实行达标排污;节约利用水资源,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和工业,增强蓄水能力。2、保障绿化工程的建设、提高生态功能在城区主要道路和以东荆河为主的主要河流沿岸增加绿化带,推进沟渠路旁植树种草,在居住区增加绿地面积,提高全处森林覆盖率,提升园林办事处的整体生态环境。3、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严禁向周边村庄和农田排放超标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建筑垃圾和其47、他废弃物;集中处理农村固废和生活垃圾;改厕改厨,改善卫生状况等,为农村人民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九、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规划至2020年,园林办事处对其他土地进行开发和农用地、居民点用地和废弃工矿用地进行土地综合整治。(一)土地开发规划期间,全办事处土地开发主要是针对滩涂进行开发,项目位置主要集中在梅咀村、袁桥村等村。 (二)土地复垦规划期间,土地复垦主要针对废弃的独立工矿和按照国家规定应予以关停的砖瓦窑场,项目主要分布在工农村等村,复垦面积22.72公顷。(三)土地整理1、农村居民点整理农村居民点整理是指通过对现有农村居民点改造,迁村并点等,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和其他农用地48、面积的活动。规划期间,园林办事处整理农村居民点用地12.52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项目主要分布在梅咀村、紫月村、月波村等地。2、农地整理规划期间,全办事处农地整理主要是对田、水、路、 林等实行综合整治,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规划期内,结合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综上所述,规划期间,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35.24公顷。十、规划实施措施(一)进一步提高规划的公众认知度和宏观指导作用1. 增加规划公众认知度加大宣传,让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统筹安排、指导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重要基础性规划。2. 加快专项规划编制根据乡49、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确保乡镇规划落实。3. 加强相关规划衔接城镇村、农业、水利、交通规划的编制和调整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和用途管制的要求,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二)完善规划实施评价监督和考核机制1. 落实规划公示和公众监督制度加强土地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开查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和管理的年度公示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监督。2. 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动态评价机制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报告,对土地利用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提出下一年度工作重点。(三)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1.50、 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经审核批准。2. 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禁止滥占滥用土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使用土地。3. 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项目在审批、核准前必须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许可,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的项目,严格限制,不予通过预审。4. 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规划一经批准,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并符合法定修改规划条件的,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四)完善土地利用的利益调节机制1. 加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成本不得随意减免相关土地税费;51、征地补偿费必须足额及时落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2. 加大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投入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专项基金,对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贴,鼓励对承包地进行农田水利建设,提高耕地质量。3. 探索农村建设用地流转依法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对村民自愿腾退宅基地或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购买空闲住宅的,给予奖励或补助。十一、附表附表一 园林办事处规划控制指标表单位:公顷指标名称上级下达指标规划目标年数据耕地保有量1950.642099.49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82.53886.71建设用地总规模2634.552633.51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315.702315.50城镇工矿52、用地规模1946.941946.74新增建设用地规模822.50822.14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656.10655.10附表二 园林办事处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地类基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间面积增减面积比例(%)面积比例(%)农用地耕地2720.1849.192099.4937.96-620.69园地32.450.5913.380.24-19.07林地204.843.70181.233.28-23.61牧草地0.000.000.000.000.00其他农用地452.608.18329.845.96-122.77农用地合计3410.0961.662623.9447.45-786.14建设用53、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1162.1821.011932.2834.94770.10农村居民点354.796.42368.766.6713.98采矿用地34.380.6212.610.23-21.77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0.001.850.031.85小计1551.3428.052315.5041.87764.16交通水利用地交通用地铁路用地11.860.2111.860.210.00公路用地53.070.9676.901.3923.83民用机场用地0.000.000.000.000.00港口码头用地0.000.000.000.000.00管道运输用地0.000.000.000.000.0054、小计64.931.1788.761.6023.83水利设施水库水面0.000.000.000.000.00水工建筑物228.524.13228.524.130.00小计228.524.13228.524.130.00其他建设用地风景名胜设施0.730.010.730.010.00特殊用地0.000.000.000.000.00盐田0.000.000.000.000.00小计0.730.010.730.010.00建设用地合计1845.5333.372633.5147.62787.99其他土地水域273.804.95271.974.92-1.83自然保留地0.830.020.830.020.0055、其他土地合计274.634.97272.804.93-1.83土地总面积5530.26100.005530.26100.000.00附表三 园林办事处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单位:公顷行政区域基期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目标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入基本农田调出基本农田面积比例(%)面积比例(%)园林办事处1695.92 886.71 576.90 34.02 1386.11 81.73 深河社区居委会18.61 11.20 11.20 60.18 18.61 100.00 东方社区居委会15.89 0.00 0.00 0.00 15.89 100.00 袁桥村182.78 154.69 154.69 56、84.63 182.78 100.00 大桥村85.25 112.86 112.86 132.39 85.25 100.00 梅咀村12.47 219.75 219.75 1762.23 12.47 100.00 光明村254.69 0.00 0.00 0.00 254.69 100.00 月波村237.85 25.19 25.19 10.59 237.85 100.00 紫月村227.55 0.00 0.00 0.00 227.55 100.00 马家台村166.00 0.00 0.00 0.00 166.00 100.00 工农村143.25 119.79 1.86 1.30 25.32 57、17.68 青龙沟分场112.10 0.00 0.00 0.00 112.10 100.00 太丰垸分场103.65 0.00 0.00 0.00 103.65 100.00 棉花原种场园艺分场48.82 0.00 0.00 0.00 48.82 100.00 种畜场302.75 243.23 51.35 16.96 110.87 36.62 附表四 园林办事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 单位:公顷建设用地项目类型规划期合计合计占用农用地占用耕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768.94 767.75 608.20 农村居民点25.42 25.06 22.18 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80 2.65 2.58、31 交通用地铁路用地0.00 0.00 0.00 公路用地24.98 24.84 22.40 管道运输用地0.00 0.00 0.00 民用机场用地0.00 0.00 0.00 港口码头用地0.00 0.00 0.00 水利设施水库水面0.00 0.00 0.00 水工建筑用地0.00 0.00 0.00 其他建设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0.00 0.00 0.00 特殊用地0.00 0.00 0.00 盐田0.00 0.00 0.00 总计822.14 820.30 655.10 平均每年占地54.81 54.69 43.68 附表五 园林办事处土地整治规划表单位:公顷类型调整至地类合计耕地园59、地林地草地其他农用地1土地整理(如农田、农村居民点、工矿等用地整理)12.520.000.000.000.0012.522土地复垦(如工矿、道路、废弃地等用地复垦)22.720.000.000.000.0022.723土地开发(如荒草地、滩涂苇地等其他土地开发)0.000.000.000.000.000.00合计35.240.000.000.000.0035.24附表六 园林办事处重点项目表工业项目类百货及建材物流配送中心、博通电器配送中心、诚宇制衣年产500万件出口服装、川田卫生用品年产1000万片卫生巾及纸尿裤项目、东方汽车零部件 、东方汽车零部件小轿车配市材料、纺织服装物流配送中心、光华60、电子年产80万片IC电子芯片生产、广州本田潜江专营(4s)店建设项目、湖北莱克水产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冷链物流建设项目、湖北鑫园商贸有限公司鑫园物流配送中心项目、湖北兴荣药业有限公司兴荣医药物流中心、华泰钢构年产万吨钢结构、江汉环保JGC硅微粉处理器、江汉环保年产1万吨硅微粉项目、江汉气体年产5000吨隋性工业气体、江赫医材年产5000万m2脱脂棉纱、晶鹏纺织新型调温纤维布、巨特电子机电及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巨特电子年产10万平方米组合式节能房屋及医疗器械、莱克水产酒糟醉鱼、鱼糜加工、莱克水产鱼糜加工及冷库、箓华公司集成电路研发生产、农机配件项目、农机汽配大市场汽车及农机配件销售、潜江市功眀长鑫商贸61、有限公司5万吨冷链仓储物流中心、潜江市金城棉业有限公司10万吨棉花交易配送中心、潜江市天驰汽车大市场、潜江市现代物流基地项目、潜江制药头孢粉针项目、潜龙制药冻干针扩规改造、瑞士利维高控股公司、瑞士利维高控股公司户外休闲运动装备500万件套、天宇科技年产2万吨塑粉、天宇科技年产2万吨塑粉、同光面粉年产15万吨营养膳食纤维面、同光面粉年产20万吨富*营养膳食纤维面粉、兴荣医药物流中心、玄天车业年产100万辆折叠自行车及电动车项目、一帆制衣年产300万件套出口服装、园林工业园向南延展5平方公里兴建高新技术产业园、正阳纸品年产4000万m2出口纸箱包装、中小企业创业园、众安电器变压器生产及维修及汽车充62、电站、百货及建材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农业项目类东荆河外滩万亩低产田综合改造、同光面粉15万吨富硒膳食纤维小麦粉、园林办事处深河现代农业示范园、潜江市基本农田土地整理(血防)、四湖流域土地整理项目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类“两李”故居建设殡仪服务中心“资源转型”建设、博物馆建设、曹禺大剧院改扩建 、曹禺纪念馆维修、曹禺祖居配套设施建设、电台、电视台播控系统数字化工程、电影院、多功能数字演播厅、二医院新建合管办业务综合大楼、工人文化活动中心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实验幼儿园、李汉俊、李书诚故居建设、梅苑(曹禺二期工程)、品牌连锁酒店建设、汽车专业市场、潜江市博物馆综合大楼、潜江市公共就业实训基地63、潜江市光荣院院民综合楼、潜江市老年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潜江市农民工技能培训基地、潜江市群艺馆综合大楼、潜江市图书馆综合大楼、潜江市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弱智儿童托管中心建设 、少儿体校、社保综合大楼、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市技工学校校舍建设、数字多媒体电影院、数字化多功能演播厅工程、图书馆建设、无线地面数字电视、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血控所新建血防实验室、血控所新建业务综合楼、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服务大厅、饮食一条街、园林综合文化站、职教中心机械设计与制造实训基地、职业教育网建设 、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CMMB)、中心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类110KV章华变输变电工程、曹禺故居基础设64、施建设、曹禺文化广场 、城北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城区路网建设工程、城区水系恢复工程、东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东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东荆河防洪抗灾特色风景区建设工程、二水厂扩建工程、二医院门诊综合楼、二支渠、三支渠水体整治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园、妇幼保健院住院大楼、工业园区防护林带建设工程、工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合管办业务综合楼、火车站场配套设施工程、疾控中心检验大楼、街头景点建设工程、精神病医院住院楼、老城区道路亮化改造工程、老城区人行道改造工程、老城区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廉租房 、六个专业市场建设工程、梅苑项目、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潜江剧院维修改造、潜江市供水设施建设、潜江市少年65、体校建设、 江市天然气供汽管网建设、潜江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取水泵站迁移工程、商业步行街、生态林业建设项目、天然气管线建设工程、卫生局业务综合办公大楼、卫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街小巷建设工程、血控所业务综合楼、血站业务综合楼、引江济汉江汉航道、园林办事处园林第四中学初中改造工程、职教中心教学大楼、职教中心学生二食堂、中医院建设 、重点高中建设 、城市河渠环境整治工程、电力设施改造、318国道深江站至园林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潜监线一级公路新改建工程、东荆河堤防加固、东荆河堤防险段、东荆河堤碎石路、市自来水一、二、三期工程、小型支渠涵闸整治工程、支沟涵闸整治工程、红星二支渠提灌站新建工程、红星66、三支渠提灌站新建工程、总九线四级公路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加油加汽站。附表七 园林办事处土地利用分区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 分区代码 行政区划行政区总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用地区其他用地区行政区名称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园林办事处5530.26927.7516.781496.7527.061937.8935.04379.016.859.160.170.730.01273.234.941967、3.023.49312.635.65辉煌社区居委会130.020.000.003.192.46124.3895.660.000.000.000.000.000.001.581.210.000.000.870.67深河社区居委会773.1111.201.4580.3310.39620.9880.3215.251.970.000.000.000.0017.562.277.711.0020.092.60城南社区居委会111.770.000.000.000.00105.7794.640.610.540.000.000.060.054.083.650.000.001.251.12东方社区居委会67.9668、0.000.003.124.5961.8691.020.000.000.000.000.000.002.994.390.000.000.000.00徐角社区居委会65.920.000.000.000.0060.9192.393.294.990.000.000.000.001.732.620.000.000.000.00袁桥村586.53160.6227.3853.439.11229.2839.0961.4110.470.000.000.400.0737.126.335.610.9638.666.59大桥村318.34116.6036.6383.5126.2326.278.2525.788.1069、0.000.000.000.0032.7310.286.382.0027.078.50梅咀村396.15227.2257.3625.956.550.000.0019.544.931.480.370.000.0056.5314.2746.6611.7818.764.74光明村399.280.000.00191.3447.92151.3337.9023.145.790.970.240.000.006.071.5210.102.5316.324.09月波村382.8225.806.74287.4375.080.000.006.441.680.000.000.270.0711.873.1018.54470、.8432.488.48紫月村405.560.000.00225.4155.5882.0520.2333.988.380.000.000.000.000.610.1524.606.0738.919.59马家台村441.020.000.00124.8128.30268.5260.8931.037.040.000.000.000.002.040.466.181.408.431.91工农村319.12129.0940.4585.9426.933.991.2514.974.692.800.880.000.0049.4215.493.010.9429.899.37种畜场557.62257.2246.1371、130.8023.460.080.0120.503.680.000.000.000.0028.065.0362.2211.1658.7410.53棉花原种场574.980.000.00201.5035.05202.4735.21123.0821.413.910.680.000.0020.833.622.010.3521.173.68青龙沟分场226.150.000.00141.1362.4115.326.7752.1423.050.000.000.000.0013.896.141.730.761.950.86太丰垸分场281.830.000.0033.3311.83168.9859.9659.72、7621.200.000.000.000.003.461.230.290.1016.015.68棉花原种场园艺分场67.000.000.0027.0440.3618.1727.1211.1916.703.915.840.000.003.485.190.000.003.214.79附表八 园林办事处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单位:公顷地类规划期间调整至其他地类期内减少期内增加净增减规划目标年面积规划基期年面积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用地小计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小计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小计水域自然保留地土地总面积5530.26 0.00 0.00 073、.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530.26 农用地小计3410.09 0.25 0.25 0.00 0.00 0.00 0.00 820.30 767.75 25.06 0.80 1.85 24.84 0.00 0.00 0.00 0.00 820.55 34.41 -786.14 2623.94 耕地2720.1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55.10 608.20 22.18 0.79 1.52 22.40 0.0074、 0.00 0.00 0.00 655.10 34.41 -620.69 2099.49 园地32.45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9.07 18.50 0.25 0.00 0.31 0.00 0.00 0.00 0.00 0.00 19.07 0.00 -19.07 13.38 林地204.84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3.61 22.15 0.21 0.00 0.00 1.24 0.00 0.00 0.00 0.00 23.61 0.00 -23.61 181.23 牧草地0.00 0.00 0.00 0.00 0.75、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农用地452.60 0.25 0.25 0.00 0.00 0.00 0.00 122.52 118.89 2.40 0.02 0.02 1.20 0.00 0.00 0.00 0.00 122.77 0.00 -122.77 329.84 建设用地小计1845.53 34.16 34.16 0.00 0.00 0.00 0.00 1.16 1.1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76、0 35.31 823.30 787.99 2633.51 城镇用地1162.1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770.10 770.10 1932.28 农村居民点用地354.79 11.43 11.4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1.43 25.42 13.98 368.76 采矿用地34.38 22.72 22.72 0.00 0.077、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2.72 0.95 -21.77 12.61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85 1.85 1.85 交通水利用地293.4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16 1.1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16 24.78、98 23.83 317.28 其他建设用地0.7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73 其他土地小计274.6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83 1.20 0.36 0.15 0.00 0.14 0.00 0.00 0.00 0.00 1.83 0.00 -1.83 272.80 水域273.8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83 1.20 0.36 0.15 0.00 0.14 0.00 0.00 0.00 0.00 1.83 0.00 -1.83 271.97 自然保留地0.8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83 期内增加0.00 34.41 34.41 0.00 0.00 0.00 0.00 823.30 770.10 25.42 0.95 1.85 24.98 0.00 0.00 0.00 0.00 857.70 857.70 0.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