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干线一期工程总干渠邯郸市区外跨渠桥梁工程质量管理办法(4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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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79043
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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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总 则1.1 为贯彻国家关于桥梁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南水北调中线干线一期工程总干渠邯郸市区外跨渠桥梁工程(简称“南水北调跨渠桥梁工程”)建设管理行为,特制定本办法。1.2 本办法适用于南水北调跨渠桥梁工程建设,是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凡从事本工程建设的各参建单位,都必须执行本办法。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为:合格率100%,优良率90%,项目验收综合评分90分以上,杜绝质量、安全事故。质量管理的目标为桥梁和路面工程外观优良,基本消除不均匀沉降、车辙、桥头跳车等质量通病, 1.3 本办法所指的质量是指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文件对工2、程的安全、经济、使用、美观与环境等特性的综合要求。1.4 本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同时对设计单位、承包人、监理单位所承担的与合同相应的职责实行法人责任制。1.5 本项目采用计算机工程管理软件,计量支付、变更管理、合同管理等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1.6 本办法与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发生抵触时,以国家和交通运输部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为准。1.7 本办法由邯郸市交通局公路项目办公室、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管理处、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地方道路管理处(以下简称“项目执行机构”)负责解释。1.8 本项目的工程管理实行项目工程师负责制,项目执行机构指派的项目工程师作为项目执行机构代表,负责3、本项目的工程管理工作。二、工程计划和统计管理2.1 工程计划的制定承包人在开工14天前完成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含年度进度计划、月度进度计划、总体资金使用计划、人员设备进场计划等)的报批工作。承包人在每个月的22日前将本月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和下月调整计划(月计划起止时间为本月25日起至下月24日止)报送驻地办审查,总监办审批,总监办在24日完成审批并报送项目工程师核备。2.2 工程统计本工程进度实行周报、月报制度。承包人周报(上周五至本周四)应在每周的周三下午报至驻地办审查、经总监办审核后,总监办当日将周报上报项目执行机构,便于项目执行机构及时了解工程进展,进行进度控制。承包人月报应在每月的24日4、将本月(上月24日至本月23日)的工程进度完成情况上报驻地办审查、总监办审核,总监办应在25日完成审核并上报项目执行机构。三、工程质量管理3.1 质量目标及质量标准3.1.1 质量目标为:合格率100%,优良率90%以上,项目验收综合评分90分以上,外观优良,基本消除不均匀沉降、车辙、桥头跳车等质量通病。3.1.2 质量保证措施为:大力加强细节管理措施,牢固细节决定素质,素质决定成败的思想意识。规范化项目管理,以规范化保质量,以规范化促进度。采取模块化施工,按工作面配备模块化施工力量。3.1.3 质量评定标准为:南水北调跨渠桥梁工程招标文件第卷技术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3.1.4 本5、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冀交基200919号河北省交通厅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3.2 质量管理措施3.2.1 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本项目建设中要重视细节管理和规范化管理。在施工组织设计及试验段后形成的指导书中要明确细节要求,使之形成标准、规范,承包人及监理单位要负责对各专业工程师进行宣传、贯彻,确保在工程施工中的落实。承包人在选择劳务队伍时,必须选择有施工经验的队伍,同时,需经监理、项目执行机构考核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通过细节、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保证工程的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各施工合同对于场地建设、安全设施设置、实验室建设、上墙图表、工程用表统一标准及样式,采取标准化建设。6、3.2.2 模块化管理。本项目建设中采用模块化施工,要求每个工作面配备标准化施工力量,禁止超能力施工。3.2.3 首件工程认可制。较重要的分项工程开工时,均要进行首件实验。首件工程实行严格的开工审批制度,开工审批前必须具备各项开工条件,确保首件工程的安全和质量。首件工程完工后,及时由施工单位写出总结报告,报驻地办审查、总监办审核,总监办核实批准后,按照批准的总结报告的组织、工艺进行施工。3.2.4 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各施工、监理合同段的主要人员及施工队伍现场负责人员上岗实行准入制度。项目执行机构将采取现场考核的形式对施工、监理人员进行考核,必要时采用笔试的形式进行考核,并在现场进行个人身份信息7、的采集。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方可在本项目任相应职务。3.2.5 责任心缺失零容忍制。本项目应大力加强质保体系建设,确保各单位质保体系运转正常,发挥作用。严格执行责任心缺失零容忍制,针对明显质量缺陷却视而不见或处理不力的,则认定为责任心缺失,特别是造成质量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负责人及质检人员的责任,对于直接责任人予以清除出场,并对施工单位处以50000-100000元,监理单位处以30000-60000元的经济处罚。3.2.6 质量责任问责制。对于本工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进行分析,划分类别,排除偶然因素,查找其中的必然因素,并追溯到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上,查找问题,追究责任。3.2.7 本项目的主管8、部门为项目执行机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负责人,分别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工程技术方面的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3.2.8 各单位要按基本职责要求落实质量责任制。在整个建设过程中,认真做好各阶段的施工记录,把质量责任制贯穿于施工过程始终。3.2.9 项目中的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的施工,除按规范要求检测外,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还应分别用数码相机或录相机将施工过程记录下来,作为声像资料,汇同检测资料存档。3.3 设计单位的质量管理3.3.1 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开9、工前作好设计文件的交底工作;并应在施工现场派驻设计代表,随时解决有关设计方面的问题。3.3.2 施工期间出现的变更设计,必须有设计单位的签署意见。承包人对审查意见或变更设计如有疑问,应及时提出。按审查意见或变更意见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设计质量责任仍由设计单位负责。3.3.3 工程完工后,对本项目的设计工作进行总结,并提供一套完整的设计文件交邯郸市交通局公路项目办公室归档。3.4 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3.4.1 监理单位应根据所承担监理任务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向工程施工现场派驻相应的监理机构、人员和设备。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履行监10、理合同,监督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实施。各级监理人员在工程质量管理中要做到“严格监理、热情服务”,同时必须接受质监机构对监理资格、监理质量控制体系及监理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 3.4.2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承包人自检体系、工程安全、质量、进度、费用的监督和管理,督促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对工程转包和非法分包及时进行查处。 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与控制,要严把“开工审批关”、“施工过程检查旁站关”和“转序签字计量支付关”。3.4.3 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审查试验工程施工工艺,批准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工艺;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纠正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11、和承包合同的工程和施工行为;提出或审查设计变更;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参加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和工程验收。3.4.4 监理必须具备独立的工地试验室和中心试验室,并通过质量监督部门的资质认证。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的抽检频率不少于30%,坚持平行试验;关键项目抽检频率不少于50%。监理人员要作好工作日志,做到文字为凭、数据说话、检测定性。要加强监理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和对承包人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工程施工档案整理的审核。工程完工后,提交监理工作报告,交邯郸市交通局公路项目办公室归档。 3.4.5 监理工程师应加强进度与质量关系的协调力度。监理工程师不得擅离职守,如需离岗必须经项目执行机12、构书面批准;专业监理工程师如需离岗必须经项目工程师书面批准。 3.4.6 建立监理工作考核奖罚制度,与所监理的工程质量情况挂钩,对监理工作质量进行奖罚。3.5 承包人质量管理3.5.1 承包人必须依据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施工工艺要求组织施工,认真落实项目执行机构的质量管理措施,对工程质量负责。 3.5.2 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定和完善岗位责任制。建立工地试验室,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工作。承包人工程自检体系应对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跟踪质量控制。各分项工程(工序)开工前必须提交规范的13、开工报告,完工后,自检人员应按合同规定的规范、质量评定标准进行全面的自检评定。开工和转序须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3.5.3 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承包人必须按规定迅速向监理单位、项目执行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认真进行事故处理。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3.5.4 对关键工程、关键部位及梁、柱外观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案必须经过严格论证,确保万无一失。 3.5.5 加强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对原材料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测,杜绝不合格原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3.5.6 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对高风险工程进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审查,确保万无一失,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3.5.7 加强施工过程中原始资料14、的整理工作,工程资料必须满足发包人及规范的要求。3.5.8 每月提交一份“工作总结”,总结任务完成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分析症结所在,拿出改进建议。3.5.9 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和主要部门负责人不得擅离职守,如需离岗,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及项目执行机构的书面批准。工程现场必须有工长现场负责。3.6 项目工程师巡检在施工全过程中项目执行机构将派出项目工程师进行巡检,代表项目执行机构与承包人、驻地办和总监办商讨处理有关工程事宜,协调有关工作关系,负责监控的工程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3.6.1 随时掌握所辖合同段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展情况,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对关键性的重大事项(如质量事故15、和质量隐患、工程进展严重滞后短期内难有改观、地方事宜严重影响施工、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处理。3.6.2 对现场违反操作规程,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质量缺陷,潜在的不安全隐患,以及其它违反合同行为,代表发包人依合同做出处理决定。3.6.3 检查监理人员的工作情况,根据监理服务合同,核实监理在岗人员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写出对所辖合同段监理工作的评价。3.6.4 对合同段内的工程变更进行详细调查研究,分析、比较工程造价和变更的合理性,并签署意见。3.6.5 参与合同段的计量支付工作。3.6.6 协调项目执行机构、设计、施工、监理及沿线地方政府各方的关系。3.7项目工程师备忘录制度对施工16、现场违反操作规程,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质量缺陷,潜在的不安全隐患,以及其它违反合同行为,项目工程师签发“项目工程师备忘录”。3.7.1 项目工程师备忘录等级根据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项目工程师备忘录分为三个等级:书面指出、警告并罚款、停工检查。 3.7.2 处罚标准:1、书面指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不符合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合同要求,对质量、进度、费用、安全有不良影响因素进行的书面指出。所涉及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拿出书面整改措施并在一周内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发包人项目工程师。否则自动上升至第二等级。2、警告并罚款: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重复出现的问题,则视为质保体系运转不利,对所涉及承包17、人处以30005000元,监理单位5002000元罚款。所涉及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拿出书面整改措施并在一周内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执行机构。3、停工检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经书面指出、警告并罚款处罚后仍出现的问题;将会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出现质量事故;野蛮施工、拒不服从项目执行机构和监理指令或不具备施工条件,不听劝阻、强行施工时执行。通知所涉及单位的法人代表进驻现场限期处理,更换直接责任人,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处以承包人10000-50000元、监理单位5000-30000元罚款。3.7.3 指令的执行1、下达的指令一式四份,承包人、驻地办、总监办、项目执行机构各一份。2、承包人和总监办收到18、指令后,必须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将具体整改措施和处理结果上报项目执行机构。3、对承包人所处罚金必须在三日内交到邯郸市交通局公路项目办公室财务科,过期不交按所处罚金的两倍在工程款计量中扣除。4、对驻地办、总监办所处罚金必须在三日内交到邯郸市交通局公路项目办公室财务科,过期不交按处罚金的两倍在监理服务费计量中扣除。3.8 项目执行机构适时组织总监办进行项目全面检查,同时根据需要组织不定期安全检查和质量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现场施工操作、成品半成品外观质量、强度检验及各种原材料检验结果和频率、工序质量检验、施工原始记录等各方面。对照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将检查结果在工程例19、会上通报。项目工程师备忘录合同段: 编号:指令等级下 发 人位置(桩号)问题描述处理意见接 收 人接收日期 四、计量支付管理4.1计量内容工程计量是指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的要求对承包人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进行测量、计算和确认的过程,计量内容包括对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细目的工程量进行确认。4.2 计量支付程序4.2.1 承包人应使用计算机工程管理软件完成计量相关表格的填写,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上报,经驻地办、总监办计量工程师审核后,报项目执行机构计量工程师核定。4.2.2 计量申报资料经驻地办、总监办、项目执行机构计量工程师审核后,打印书面资料一式六份,由承包人项目经理、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项目20、执行机构计量工程师或计划科科长、项目执行机构领导按顺序签字审批。所报书面资料作为当期计量的归档资料。4.2.3 在计量程序完成后,邯郸市交通局公路项目办公室计量工程师依据批复的计量资料,开具“邯郸市交通局公路项目办公室支付审批单”,经计划科科长、财务科科长、主管副主任、主任逐级签字后,进行工程款拨付。4.2.4 计量支付报表上的相关单位签字应齐全,无签字或签字不齐全的不予计量。4.3 计量支付报表审批时限4.3.1 在每月1日前,承包人应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向监理工程师申报计量,计量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支付月报封皮、工程进度表(支表01)、中期支付证书(支表02)、清单支付报表(支表03)、21、工程变更一览表(支表05)、单价变更一览表(支表08)、永久性工程材料到达现场计量表(支表10)、回扣材料设备预付款一览表(支表11)、回扣开工预付款一览表(支表12)、中间计量表(支表13)、中间计量支付汇总表(支表14)。对于需要用凭据来证明承包人有权得到该款项的支付项目,承包人在申请计量时还应向监理和项目执行机构计量工程师提交该项目有关凭据的复印件。4.3.2 驻地办、总监办在接到承包人的计量申报数据后,应对承包人所计量单位工程项目的工程数量、单价、金额进行审核,并在3日内完成审核并上报项目执行机构。4.3.3 项目执行机构对承包人的计量数据进行审核,核定后的数据将作为承包人本期计量的最22、终数据。4.3.4 如果因承包人自身原因每月1日前未申报将计量资料,本期将不再计量,与下期合并计量。4.4 计量数据的单位和精度4.4.1 各工程细目的计量单位必须与工程量清单中相应细目所用的单位一致。4.4.2 各工程细目的计量数据的精度应根据需要取不同精度。土方工程量取整数位;排水、防护工程量以平方米或立方米为单位计量的取小数点后两位,以米为单位计量的取整数位;钢筋、钢绞线工程量取整数位,混凝土工程量取小数点后两位。4.4.3 清单外计量项目的数据单位、精度应由邯郸市交通局公路项目办公室计划科确定。4.5 民工工资保证金4.5.1 每期计量应按中期支付证书“小计”项金额的2扣留民工工资保证23、金,用于预防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而造成的恶劣的社会影响。4.5.2 邯郸市交通局公路项目办公室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动用民工工资保证金,而不需经承包人同意,用于支付承包人拖欠的农民工工资。4.5.3 待工程完工后,经结算公示(10个工作日),若无争议,邯郸市交通局公路项目办公室将民工工资保证金一次性返还给承包人。4.6 其他要求4.6.1 承包人、驻地办和总监办都应有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计量工程师负责计量工作,并保持计量人员的稳定性。4.6.2 总监办负责建立一套完善的计量支付证书号码、计量支付数据和档案管理系统。南水北调中线干线邯郸段跨渠桥梁工程支付月报( SG9 合同段)(期号: )承 包 人:朝24、阳建设集团驻 地 办:河北德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 监 办:项目执行机构:编 制 时 间: 年 月 日南水北调中线干线邯郸段跨渠桥梁工程支表01 工程进度表承包人: 合同号:驻地办: 编 号:发包人:邯郸市交通局公路项目办公室由 至 全长 km开工令日期:合同期限: 合同完成日期:时间延长:修改合同完成日期:合同总价: 暂定金额:工程量清单金额:工程变更金额:估计最终金额:章号名称合同金额(元)完成金额(元)完成占合同比例(%)按月计划与实际完成(%)2010年6789101112100章总则100%200章路基工程90%300章路面工程80%400章桥涵工程70%600章交安工程60%7025、0章环保工程50%合计40%监理工程师收到日期:计划月计 %30%累计 %20%实际月计 %10%累计 %0%承包人: 驻地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 项目执行机构代表:南水北调中线干线邯郸段跨渠桥梁工程支表02 中期支付证书承包人:朝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号:SG9驻地办:河北德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编 号:项目号项目内容合同价及变更金额(元)到本期末完成金额(元)到上期末完成金额(元)本期完成金额(元)原有总金额变更总金额变更后总金额支付100章总则200章路基工程300章路面工程400章桥涵工程600章交安工程700章环保工程不可预见费小计价格调整索赔金额迟付款利息动26、员预付款材料预付款支付费用小计回扣开工预付款材料设备预付款民工工资保证金保留金违约赔偿金扣除费用小计本期实际付款总额承包人: 驻地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 项目执行机构代表:南水北调中线干线邯郸段跨渠桥梁工程支表03 清单支付报表承包人: 合同号:驻地办: 编 号:清单编号项目内容单位单价合同数量到本期末完成到上期末完成本期完成原合同数量变更数量变更后数量数量金额(元)数量金额(元)数量金额(元)合 计承包人计量工程师: 驻地监理工程师: 总监办计量工程师: 项目执行机构计量工程师:南水北调中线干线邯郸段跨渠桥梁工程支表05 工程变更一览表承包人: 合同号:驻地办: 编 号:27、清单编号变更项目内容单位单价工程量增减( )已计量变更工程量增减( )批准文号到本期末完成到上期末完成本期完成到本期末完成其中本期数量金额(元)数量金额(元)数量金额(元)合 计承包人计量工程师: 驻地监理工程师: 总监办计量工程师: 项目执行机构计量工程师:南水北调中线干线邯郸段跨渠桥梁工程支表08 单价变更一览表承包人: 合同号:驻地办: 编 号:清单编号项目内容单位调整前单价(元)调整后单价(元)单价增减(元)已计量变更工程量增减( )批准文号到本期末完成本期完成数量金额(元)数量金额(元)合 计承包人计量工程师: 驻地监理工程师: 总监办计量工程师: 项目执行机构计量工程师:南水北调中28、线干线邯郸段跨渠桥梁工程支表10 永久性材料到达现场计量表承包人: 合同号:驻地办: 编 号:序号材料名称单 位数量单价金额(元)金额75%(元)材料来源单据编号开票时间合 计承包人计量工程师: 驻地监理工程师: 总监办计量工程师: 项目执行机构计量工程师:南水北调中线干线邯郸段跨渠桥梁工程支表11 回扣材料设备预付款一览表承包人: 合同号:驻地办: 编 号:月 份累计垫付金额(元)本期垫付金额(元)本期末回扣金额(元)上期末回扣金额(元)本期回扣金额(元)合 计承包人计量工程师: 驻地监理工程师: 总监办计量工程师: 项目执行机构计量工程师:南水北调中线干线邯郸段跨渠桥梁工程支表12 回扣开29、工预付款一览表承包人: 合同号:驻地办: 编 号:A:合同总价(人民币元):B:开工预付款总额(人民币元):C:到本月末表2“合计”栏累计完成金额(人民币元):D:CB时的时间:第 月E:合同期限(月):F:已付开工预付款(人民币元):G:月扣除开工预付款:扣除开工预付款总计金额(人民币元)到上月末完成本月完成到本月末完成承包人计量工程师: 驻地监理工程师: 总监办计量工程师: 项目执行机构计量工程师: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邯郸段跨渠桥梁工程表13 中间计量表承包人: 合同号:驻地办: 编 号:支付项目清单编号项目名称起始桩号部 位图 号中间交工证书号计量草图几何尺寸: 承包人工地负责人: 专业监30、理工程师:计算式: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承包人计量工程师: 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办计量工程师: 项目执行机构计量工程师:南水北调中线干线邯郸段跨渠桥梁工程支表14 中间计量支付汇总表承包人: 合同号:驻地办: 编 号:第 页,共 页清单编号项目名称凭证编号单 位数 量单 价金 额本页小计合 计承包人计量工程师: 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办计量工程师: 项目执行机构计量工程师:五、工程设计变更管理5.1总则5.1.1本项目变更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及河北省交通厅冀交基20068号河北省交通厅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邯交字(2009)20号邯郸市交通31、局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邯交字(2011)9号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南水北调中线干线一期工程总干渠邯郸市区外跨渠桥梁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双方的合同协议和有关规定执行。5.1.2 本办法所涉及的工程变更为普通工程变更,范畴是指自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和调整行为,优化设计、完善设计和新增工程。5.1.3 项目执行机构为工程变更的主控部门,负责工程变更的立项和变更工程数量的审核,负责各类变更单价和费用审批工作,以及工程变更的存档工作,并报邯郸市交通局公路项目办公室核备。5.1.4 由于勘察设计单位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其勘32、察设计费用由原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其勘察设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其他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其勘察设计费用按合同约定执行。5.1.5 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的过失引起设计变更并造成损失的,有关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费用和连带责任。5.2 工程变更原则工程设计变更必须遵守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等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各有关单位应对变更工作高度负责和严格把关。各类工程变更项目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考虑工程变更。1、自然条件(包括水文、地形、地质情况)与设计文件出入较大的;因施工条件所限,材料规格、品种、质量难以达33、到设计要求的;2、不降低原设计技术标准条件下,能节省原材料,或者可少占用耕地、便利施工、缩短工期和节省投资的;3、能提高技术标准,减少工程病害,增加科技含量,延长工程使用年限或者能提高服务等级,而不增加投资或者增加较小投资的;4、因铁路、水利、农田、工矿、环保、文物或地方等相关部门提出合理要求,需要对原设计文件进行变更的;5、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执行机构对工程提出新的要求。5.3 设计变更分类5.3.1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实行审查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1.因跨渠桥梁桥位、数量和规模变化等引起渠道断面变化或水位变化的;2.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34、算的。5.4设计变更的审批权限5.4.1一般设计变更不涉及征迁变化的由项目执行机构负责初审后,由市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并报中线建管局和省交通运输厅备案;涉及征迁变化的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商市级南水北调办审批,并报中线建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南水北调办备案。5.4.2重大设计变更由项目执行机构会同市级南水北调办初步审查后,报中线建管局联合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省南水北调办审查后,由中线建管局按照有关规定报批。5.5 变更审批程序5.5.1 各类设计变更正式立项前,有关各方应充分沟通,达成初步意向和方案后方可形成书面文件上报。变更提出单位要提供详实的数据和资料。相关审核部门应认真研究有关规范和技35、术标准,勘察现场,组织必要的论证会,明确变更的设计工程量和变更审核结论。5.5.2 在各方充分沟通变更情况,达成初步意向后,方可进入变更立项程序。5.5.3 本项目只允许项目执行机构指令性变更,变更审批程序及表格格式由总监办统一制定发有关单位。5.6 变更单价确定的原则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项目,单价首先套用合同清单中与其工作内容相似或相近的细目单价;若合同清单中没有可采用的细目单价,则该变更项目的单价按照2008年实施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和预算定额,编制一个合适的单价,下调10%作为其变更单价。 5.7 工程变更会议协调制度当遇到特殊变更、重大变更或变更工作遇到困难时36、,监理工程师应通知项目执行机构参加会议共同研究、讨论、决定有关事宜。5.8 本变更管理办法由项目执行机构负责解释。当机构和职能设置发生重大变化时,应修订本办法。六、设计代表管理6.1 总则根据勘察设计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勘察设计中标单位应派设计代表常驻工地。为加强勘察设计后续服务的质量,明确设计代表的职能范围和工作程序,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6.2 设计代表的工作内容设计代表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参与项目执行机构组织的设计交底并及时对有关的设计问题作出书面回复。2、负责联系设计中标单位处理有关设计事宜;3、代表设计中标单位解释设计意图和设计文件中的疑难问题;4、对原设计中37、出现的错误和遗漏直接进行修正和补充;5、负责工程变更的设计工作,并给与确认;6、参加处理工程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并提出设计处理意见;7、协同项目执行机构对重要技术问题提出处理意见;8、对于重大技术问题及时向设计中标单位汇报,并做好相应的协调、处理工作。9、对施工现场存在的技术问题向项目办提出合理化建议;10、完成项目执行机构提出的其它工作。6.3 对设计代表的要求6.3.1 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肃的科学态度,坚持技术标准,严格控制投资,执行规范、规程。6.3.2 根据设计合同的规定,设计代表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曾参与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其中一名须由设计分项或主要负责人担任。6.4 设计代38、表的派遣设计中标单位必须按合同承诺派遣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设计代表组常驻工地,相关人员如有更换应正式行文报邯郸市交通局公路项目办公室批准,对于进场的人员,设计中标单位应出具委托书,明确设计代表的权限。6.5 设计代表的管理6.5.1 设计代表受设计单位领导,工作上服从项目执行机构的安排,积极配合工作。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设计代表,项目执行机构有权要求设计中标单位更换。设计单位应及时更换到位,直至满意。6.5.2 设计代表驻工地实行请销假制度。请假需提前填写请假单,请假2天以内由项目工程师批准;2-5天经项目工程师同意,项目执行机构主管领导批准;5日以上由邯郸市交通局公路项目办公室主要领导批准。设计39、代表请假期满返回驻地必须向项目工程师销假。设计代表未请假脱岗,按每人每天1000元进行处罚。6.5.3 设计代表应常驻项目,驻项目期间应注意加强自身廉政教育,严格遵守项目执行机构及设计中标单位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6.5.4 项目执行机构项目工程师最后将根据设计代表组在后期服务期间的工作情况,出具评价报告,以作为服务期费用支付的依据。6.6 设计变更文件下发程序6.6.1 根据设计合同的规定,项目执行机构提出书面设计变更要求时,设计代表(设计单位)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变更设计图纸,交给项目执行机构实施,并保证提交设计图纸的合理性,否则每次处以2000-5000元罚款。6.6.2 未经项目执行机40、构许可,设计代表不得擅自直接向承包人或监理单位提供设计变更图纸。6.6.3 设计变更图纸和相应技术文件应按合同段分别提交一式6份,较大设计变更一式8份并按施工图样式装订,必要时,同时提交同样份数的变更工程施工图预算,以便于项目执行机构上报审批。七、监理管理为更好地控制工期、质量和成本,使本工程的建设在良好有效控制状态下正常运转,对监理工程师进行必要的检查、督促,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提高监理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公正、科学地做好监理工作,依据交通部和河北省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有关技术规范、监理规范及合同文件,我办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在监理服务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对41、驻地办、总监办所进行的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监理工作的管理,项目执行机构将依据本办法对监理工作进行日常考核及奖惩。7.1 组织机构和职责7.1.1 建设管理体制本项目建设管理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保证体系。7.1.2 监理组织机构本项目监理工作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设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两级监理机构,即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形成驻地监理办公室初审、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各职能部门审核、确定,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的监理工作管理系统。1、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办的任务主要是对项目监理人员和工程的管理,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合同履行和42、计量支付等工作情况,及时督促各驻地办编制上报各种监理报表,为项目执行机构决策提供依据。2、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驻地办必须在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办的领导下,依据合同条件、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监理实施细则安排所辖段的监理业务,对所辖各合同段的工程质量、计量支付、工程进度及合同管理进行监理服务。主要负责施工现场的基础监理工作,及时编制上报各种监理报表,协助总监办开展工作。3、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职责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有关规定,同时还应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制定全线统一的施工、监理用表格式,包括工程管理用表、工程施工技术用表、监理月报和其他用表的格式。(2) 制定本项目的施工43、技术资料整理方法,编制本项目竣(交)工验收资料的组卷、归档办法。(3)检查各施工、监理单位及时完成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工作,保证内业与外业同步。督促、指导各施工、监理单位按时完成竣(交)工验收资料的整理,达到要求后及时上交项目执行机构归档。(4) 组织编写重要工序的施工工艺作业指导书,制定相应的质量检验、控制指标;审批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工程。(5) 协助项目执行机构各职能部门检查各施工、监理单位的管理工作情况,使各项目经理部和驻地办的管理始终处于正常运转之中;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情况,保证每一工序、每个部位的施工均在有效的控制之中。(6) 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施工44、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施工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按照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7) 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标准化工地建设情况,将标准化工地建设纳入正常的管理之中,使本项目建设标准化、规范化。(8) 经常检查各单位阳光工程的实施情况,落实 “阳光工程”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使本项目施工、监理的管理公开,确保沿线人民满意。(9) 负责审核驻地监理费用。4、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职责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有关规定,同时还应履行以下职责:(1) 执行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工作指令;(2) 负责施工单位上报的各45、种资料的初审和汇总,并提出具体意见。(3) 独立完成规范规定频率20%的检测并覆盖全部原材料;对各项施工方案、工艺进行审查;对现场施工活动进行“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监理;对全部工程现场检测项目,独立完成规定频率20%的抽检任务;(4)编制本辖段的监理月报,每月按时上报总监办。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完成抽检资料整理。按时完成竣(交)工验收资料的组卷整理,达到要求后交项目执行机构归档;(5)督促本辖段的施工单位按照工程进度及时完成各种内业资料整理,确保内业与工程进度相一致,按时完成竣(交)工验收的资料整理,达到要求后交项目执行机构归档;(6)贯彻落实项目执行机构、总监办制定的各项管理办法、实施46、细则及规章制度,确保上级指示得到有效执行。7.2 工程监理内容7.2.1监理阶段划分监理阶段划分为三个阶段: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各阶段监理内容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有关规定。7.2.2 其他监理内容1、试验室管理由总监办制定管理办法,对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和驻地办试验室进行管理检查,报项目执行机构核备。2、工地会议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每周一次工地例会、专题工地会议三种形式,包括会议组织和会议内容。3、文件与资料管理监理文件与资料管理包括: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建立各项台帐、及时整理和分类妥善保管、内容完整和审批签认齐全。47、监理文件与资料内容包括:监理文件与资料、监理管理文件与资料、质量监理文件与资料、进度监理文件与资料、费用监理文件与资料、施工安全监理与环保监理文件、合同管理文件与资料、工程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4、 廉政建设和业务学习监理工程师内部应加强廉政建设,对承包人既要严格监理又要热情服务,真正贯彻合同规范的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行使监理职权;监理工程师应不断加强业务技术学习,提高监理业务水平,适应监理工作需要,充分发挥质量卫士作用;不准以任何借口吃、拿、卡、要,更不准去营业性娱乐场所。确因工作需要,一般应在承包人单位食堂用餐;监理人员不准与承包人串通,谋取非法利益,站在承包人立场进行辩护,甚至包庇48、纵容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应不断学习、应用新方法、新技术,在优化设计、改进施工工艺方面提出自己的建议。7.3 监理的管理与考核7.3.1参照冀交基2007506 号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项目执行机构具体负责对监理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进行考核工作,并建立考核档案,记入市场信用评价。7.3.2 违约处理1、监理履约管理(1)监理队伍进场后及在监理过程中,项目执行机构将随时对实际监理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定人员进行核对,当发现主要人员未经项目执行机构同意私自更换时,按违约处理;未经项目执行机构同意擅自更换监理人员或更换人员超过规定的人次,按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处理;确因特殊原因需要49、更换主要人员,须经项目执行机构批准。(2)监理交通工具、办公设施等设备低于投标文件承诺进场的。(3)监理试验室要按合同约定配备试验检测、测量仪器设备。2、内业资料必须真实并及时整理归档,资料字迹清楚、工整、齐全、真实,签字齐全不准代签、漏签。资料造假人员将直接被清除出场。7.4 附则7.4.1 监理服务费用及支付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7.4.2 接受监督监理工作应接受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省市各级相关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纪检部门等按照各自职责对监理工作实行监督。八、考勤管理9.1为加强南水北调跨渠桥梁工程现场管理,严肃工地纪律,根据合同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管理实际,特制定南水北调跨渠桥梁工50、程考勤、人员管理制度。9.2各单位必须按照投标文件配备相关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调换,如要调换须经项目执行机构批准。对于不能胜任其工作的人员,项目执行机构随时要求中标单位调换。9.3调换人员必须先向项目执行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该人的有关证件原件(毕业证、职称证、资格证)及相关业绩证明,按从业人员准入制度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经项目执行机构批准方可进场。9.4由于各种原因被项目执行机构清理出场的人员,必须在一周内调换完毕,逾期按缺位处理。9.5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如果离开工地2天以内必须书面向总监理工程师请假,并同时经项目执行机构项目工程师书面批示同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51、请假2天以上须经项目执行机构项目工程师书面批示同意,3天以上须经项目执行机构主管领导书面批示同意;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工地。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请假。项目经理或总工未履行请假审批程序私自离开工地,扣除承包人人民币2000元/人天的违约金,直到其到项目执行机构处报到为止。专业工程师未请假私自离开工地,扣除承包人人民币1000元/人天的违约金,直到其到总监办报到为止。9.6 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如果离开工地2天以内必须书面向项目执行机构项目工程师书面请假;总监理工程师请假2天以上须经项目执行机构主管领导书面批复同意后方可离开工地。各专业工程师如果离开工地必须书面向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52、理工程师)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地。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未履行请假审批程序私自离开工地,扣除总监办人民币1000元/人天的违约金,直到其到发包人处报到为止。专业监理工程师未请假私自离开工地,扣除总监办人民币500元/人天的违约金,直到其到总监办报到为止。9.7 项目执行机构负责各参建单位考勤的总体管理;总监办具体负责承包人、驻地办的考勤管理。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10.1为加强南水北调跨渠桥梁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现公路工程科学、规范、安全和文明的管理目标,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规定。10.2 本规定适用于南水北调跨渠桥梁工程所有工程53、施工的现场管理及有关施工活动。10.3 安全标志与防护设施的设置严格执行邯郸市公路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与防护设施管理规定(试行)。10.3.1 施工现场(工地)安全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各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对其合同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责。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对职工的教育与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10.3.2 承包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认真履行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相应职责,保障人身和工程安全。10.3.3 承包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台帐,并配备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应通过国家有54、关部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各工段、预制厂、拌和厂等都应配备经过专门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10.3.4 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应备有各个工种安全生产手册或须知,并做到每个职工人手一册,特种工种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10.3.5 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必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应树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字样的大标牌。安全生产责任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应在明显部位公布。危险部位要设立明显的危险标志警55、示牌。10.3.6 施工现场入口、存在安全隐患的路基、路面施工现场、桥涵施工现场、过村镇的施工路段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10.3.7 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路基、路面、桥梁工程等交叉施工时,要各自管理好自己的现场;路面施工应设专人管制交通;大型工程机械进场施工时,需派专人指挥,非施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10.3.8 承包人应建立完善的机具设备例保、检修制度,保证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车辆、机械停放应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并设专人看管。10.3.9 承包人要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小组,56、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坚持汛期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10.3.10 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特殊情况下,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洪措施。10.3.11 承包人的弃土场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要求进行及时处理,防止弃土滑坡、冲淤农田、堵塞河道。10.3.12 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在建的公路工程倒塌、报废和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承包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项目执行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10.3.13 监理单位应具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理知识和能力,了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对发现的质57、量隐患,要及时进行纠正。10.3.14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与防护设施的布置执行邯郸市公路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与防护设施管理规定(试行)邯交字(2009)126号。10.4 文明施工10.4.1各项目经理部驻地必须选择在交通便利,便于组织管理和协调施工的位置。驻地门口要悬挂统一规格的标志牌。驻地建设要求做到布局合理、标志醒目、道路硬化、排水通畅,办公区、生活区分设,房前屋后要搞好绿化。整个驻地要有围墙隔挡,院内要干净、平整,晴天不起尘,雨天不泥泞,保证车辆出入畅通。10.4.2 承包人在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绘制好总体平面布置图,应布局合理,文明责任区划分明确,并有明显标记。同时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58、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概况、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姓名、开工日期及计划交工日期。10.4.3 承包人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应将本标段路线平面图、机构设置图、质量保证体系框图、施工组织网络图、年度目标计划、工序交接流程、质量目标及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名单、桥梁总体设计图、总工程量表、工程形象进度图、晴雨表等上墙,并按季、月进行目标细化。10.4.4 设置资料室,有专职资料管理员,资料分类存放,便于随时查阅和检查。及时整理资料,当天试验必须当天出具资料,并保留原始资料以保证数据真实、详实;设置资料柜,试验资料分类存放,便于查阅和检查。院内设置宣传橱窗,并进行动态管理。159、0.4.5 办公室、会议室、宿舍、食堂、浴室等要保持干净、整洁,各类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防火、卫生、通讯、照明等要符合要求。10.4.6试验室器(具)摆放整齐,操作间干净整洁,试验人员操作应着工作服,无关人员禁止入内。严格按照试验规程进行各项试验,试验室必须配备灭火设备和器材。10.4.7 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都必须佩戴胸卡(上岗证,证上应附照片、姓名、职务、岗位等),施工人员应举止文明。10.4.8 施工现场(工地)作业道路应保持平整,设有路标。机具材料应做到“二整”:机构设备保持状态良好、整洁、停置整齐;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储规整合理,并插置标示牌。每个施工合同段在起点、终点及60、醒目位置,设立醒目的工程简介牌和质量责任警示牌。10.4.9 施工便道要畅通,便道分基层、面层硬化,保证晴天不起尘、雨天不泥泞,在便道外侧要设置百米桩(里程桩),公路占地界限明确,占地界内要整平,多余土方及时运走,以便于车辆通行和防护排水施工。10.4.10 路基工程开工后,要有措施保证路田分家,路基边沟随施工随整型,及时设置挡土埝,防止农田水、雨水冲刷边坡。10.4.11 各种规格材料要分类堆放,设置界墙隔离,要放置在硬化的场地内,不得污染。水泥、矿粉、石屑、钢筋等易受潮、易污染材料应搭建防潮、防污染等专用设施。要竖立标牌,注明材料来源、品种、规格、使用目的、购置日期等,材料要随进随用随时整61、理,做到干净利索。10.4.12 施工合同段内每个重要人工构造物(桥梁、隧道、房建)应设置标明名称、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旁站监理等内容的公告牌。10.4.13 施工现场每个施工点,均应有负责人现场指挥施工,主要部位应有技术人员盯岗,现场指挥和技术人员要熟悉操作工艺要求、质量标准。10.4.14施工现场应采取环保措施,减少扬尘、废气、噪声及水污染。施工现场要及时清理,工程用地范围内不得留存垃圾、废料。一道工序施工结束的现场,应将多余的材料及时运走,废弃的材料及时处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做到场地清理不过夜。路基、路面、交通工程等交叉施工时,要各自清理好自己的现场不得影响对方。10.4.15 合62、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对路面造成污染的附属工程要提前进行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有碍于层间结合的工程不准在路面上施工或摆放材料。10.4.16 取土坑、弃土堆要整理成几何形状,整齐美观。沿河弃土不得阻塞河道、挤压桥孔和造成河岸冲刷10.4.17 现场进行的各项施工操作,必须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相应的有关规定进行,做到层次清楚,紧张有序,杜绝违章操作和野蛮施工。10.4.18 施工结束后做好临时占地地恢复工作,对施工中占用地地方道路、桥梁等要做好修复工作。10.4.19 拌合场地设置隔离设施与外界分离,以便于管理;采取相应措施,做好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场地内醒目位置要设置大字标语牌。各类拌合场内道路、料场、拌和场地都要硬化,排水要通畅,雨天不得出现积水、泥泞现象。10.4.20 现场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沥青砼拌合设备、摊铺机、压路机等)应配设“设备标志牌”标示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出厂日期、使用状况等。10.5 罚则10.5.1 对违反本规定,施工现场存储有事故隐患或存有野蛮施工现象的承包人,项目执行机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到期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场,并将其名单上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对因此造成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赔偿。10.5.2 各监理办对事故隐患视而不见,项目执行机构将对其进行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将视情节由其承担赔偿或清退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