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湾区第65街坊北块项目土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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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79029
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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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 理 实 施 细 则土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工 程 名 称: 卢湾区第65街坊(北块)项目 编 制: (专业监理工程师) 审 批: (总监理工程师)目 录一、工程概况二、监理依据三、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四、监理工作的方法和要求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卢湾区第65街坊(北块)项目建设单位:上海中海海轩房地产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 工程地点:东至黄陂南路,西至马当路,南临徐家汇路,北靠建国东路工程建设周期:38个月工程规模:基地面积为24786m2,总建筑面积为161821.1 m2,地上建筑面积99392、4.9 m2,地下建筑面积约62426.2 m2。北侧办公楼塔楼最高高度为89.75米,南侧办公楼塔楼的最高高度为138.24米。地上北侧办公塔楼为16层;南楼办公塔楼为28层;商业裙房为2层;地下室共3层,地下一层为商业和机房,地下二层、三层为停车库和配套设施。二、监理依据: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3、工程图纸、技术说明及设计交底5、经上级批准的可行性文件定6、本公司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三、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一)、事前控制内容:1、在工程施工前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工程施工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进沪施工许可证等有效文件。2、督促与参与施工单位进行法制、法规宣传和教育。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和古墓,应妥善保护,并及时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待处理后方能继续施工。3、基地内如有政府部门设置的纪念性标志及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观察孔等,应加以保护。4、配合建设单位办妥开工前的有关手续及将施工区域内的各种管线拆迁。5、土方工程施工时,必须遵守国家、市、区有关安全、防火、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6、配合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基地的实测地形图(测量成果)、地下管线、相邻构筑物、地质、气象等资料,以利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引交施工平面控制桩和水准基点。作为测量控制和4、工程验收的依据。7、根据城市规划部门提供的建筑红线,施工定位放线经自检后,提请监理复核认可,方可施工。9、参与和配合建设单位组织召开各管线、邻近建筑物单位会议,及工程信息化施工监测技术方案等文件讨论。10 、熟悉施工图和有关设计文件,组织或参与图纸会审,解决施工图中的疑点,并请设计整理出与会者认可的会议记录,作为设计文件之一。11、对经施工单位上级部门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有关的施工组织体系、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等进行审查,并针对降水、防护及挖土方案的可行情况提出书面意见。(1) 降水要核对选用的机器设备,平面布置及降水深度;(2)基槽防护应据地形、地质及周边环境加以决5、定,5米以上应进行正规的设计计算,并绘出放坡、支护工况图。(3)挖土要考虑挖掘、运输设备停在坑面或坑底的可能与效率及弃土的位置。12、督促施工单位向班组交底,并要求把监理要求也交底清楚。对一些比较大的技术方案交底,应施工单位邀请,监理可以参加。13、督促与监控施工单位做好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所明确的准备工作,包括:(1)地面排水系统;(2)基坑开挖监测方案的准备工作;(3)施工机械行驶道路的修筑;(4)环保措施及应急抢救措施等等。14、检查施工单位要使用的检测仪器(如:经纬仪、水平仪、卷尺、降水压力表、注浆压力表、测绳、压力传感器)及标定情况。15、检查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日记,检6、测记录表格样张内容是否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二)、施工阶段控制内容:1、 降水与排水1)、 开工前应审查施工单位的专业资质等级、施工机械的技术力量、组织管理、质量保证体系,相关人员上岗证能否满足施工需要。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a、 降水地区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采用的土层渗透系数必须可靠,必要时应作现场抽水试验确定;b、井点管的构造、长度和数量、抽水机械的型号和数量(包括泵和电动机的备用量)。必要时应设双电源。滤管和砂滤料的规格和数量。c、井点降水系统的平、剖面布置图和安装图。井点管沉设方法,排水沟管的埋设及排水地点选择。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基坑(槽7、)的措施。井点管路与施工道路交叉处的保护措施。d、降水范围内的水位观测孔位置和数量。3)、降水与排水是配合基坑开挖的安全措施,施工前应有降水与排水设计。当在基坑外降水时,应有降水范围的的估算,对重要建筑物或公共设施在降水过程中应监测。4)、降水前应考虑到水位降低区域内的建(构)筑物可能产生的沉降和水平位移,必要时应做好沉降观测和采取防护措施。5)、 降水施工前应复验基坑(槽)位置。6)、井点滤管在运输、装卸和堆放时应防止滤网损坏,下入井点孔前,必须对滤管逐根检查,保证滤网完好。降水设备的管道、部件和附件在组装前必须检查和清洗、督促施工单位妥善保管。7)、井点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a、井孔应垂直,8、深度应符合要求,孔径宜上下一致;b、滤管位置应按要求埋设,如井孔淤塞,严禁将滤管插入土中,宜将滤管设在透水性较好的含水层中,必要时可扩大井点滤层等辅助措施;c、灌填砂滤料前应把孔中泥浆适当稀释,井点应居中,灌填高度应符合要求,灌填料不得少于设计值的95%;d、井点管口应有保护措施,防止杂物掉入井内;e、井点施工时应作好记录。8)滤水井管的埋设,可用钻孔法成孔。孔径较井径大200mm以上。井管下沉前应清孔,并保证滤网的畅通。井管与土壁之间应做过滤层。2、土方开挖:)、基坑(槽)开挖应严格遵循,先整治后开挖、先支撑后挖土的施工程序。)、基坑(槽)的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9、效措施防止地面水流入挖土场地,且随时把场地内积水排净,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雨季施工或基坑(槽)挖成后,不能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时,可在基底标高上留150300mm一层不挖,待下工序开始前再挖除。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槽)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一层用人工清理,其厚度应根据施工机械确定。)、大面积开挖前,督促施工单位选挖几个坑或通过观察井观察降水效果。如没有达到要求,应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施工时,严格要求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执行。)、放坡开挖时,督促机械放坡应适当减缓,利用人工修整到位。 临时性挖土边坡值土的类别边坡值(高:宽)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1:1.210、51:1.50一般性粘土硬1:0.751:1.00硬、塑1:1.001:1.25软1:1.50或更缓碎石类土充填坚硬、硬塑粘性土1:0.50:1.00充填砂土1:1.001:1.50注:1、设计有要求时,应符合设计标准。2、如采用降水或其他加固措施,可不受表限制,但应计算复核。3、开挖深度,对软土不应超过4米,对硬土不应超过8米。)、支撑开挖时,要提醒分段跳槽或先开挖支撑部位,待支撑安装好才全面铺开。)、对工程密集桩应督促桩打完间隔一段时间后开挖,要用合适的挖土机械进行施工,在桩周围应对称挖土,减少地面高差造成桩移位,严禁挖铲碰撞工程桩,甚至用挖铲断桩。)、施工单位及时将暴露出土的桩分二次或三11、次凿断,并将弃桩随土运出,确保施工安全和装卸。)、严禁挖机扰动老土,并一次挖到设计标高,必须保留实际标高以上有30cm的原土,用人工铲除至标高。在已到标高的地方,应及时敲入竹桩,并作好保护。10)、挖机尽量避免扰动桩基础,同时必须将附在搅拌桩上的土块挖除,避免落下伤人。11)、基坑底部的开挖宽度,除基础底部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排水设施和支撑结构的宽度。12)、督促在已被挖除土的基坑边,及时用钢管搭设围护栏杆,局部不能搭设处,应有明显标志以示警戒。13)、挖土施工中,如土方不能及时外运,将弃土抛置基坑边时,必须使弃土和基坑按要求保持一定的距离,不使基坑边压载过大,引起塌方。14)、12、土方开挖时,应督促经常测量和校核基坑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对平面控制桩和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检查。15)、开挖基坑(槽)不得超过基底标高,个别地方超挖时,应用基土相同土料填补,并夯实至要求的密实度,或用中、粗砂,碎石类土填补并夯实。在重要部位超挖时,可用低标号砼填补,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16)、钢支撑和围护桩进行轴力、变形、沉降、位移观察时,应定期观测做好记录。当观察记录超过允许值时,应及时报警。17)、深基坑,督促建立施工、业主、监没、监理等方组成的安全领导小组。必要时要有专人值班,并对事故有应急措施。同安全、消防、卫生等部门有直线电话联系。18)、督促施工单位在安全、消防、卫生、场13、容、道路保洁方面设专人专岗,并组织定期检查。19)、对废弃的坑、洞,及时警戒回填,低洼填平压实。20)、对土方车辆驶离现场时,应有专人保护。21)、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对各类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施工机械和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转。22)、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提供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准用证、进口商检报告。对材料应按批量见证取样、送样,并在获得检测合格证以后,同意施工单位将材料使用在工程上。23)、基坑开挖中,如有个别地方超挖时,应用碎石类土夯实填补;重要部位用砼填补时,应取得设计认可。24)、组织召开每周举行的工程协调会,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要求施工单位参照执行。3、雨季14、施工1)、 雨期施工时,道路应畅通,道路两侧应修好排水沟。并应在基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注意坑(槽)的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撑,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和支撑的检查。2)、 雨季施工的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层分期完成。重要的或特殊的土方工程,应尽量在雨季前完成。3)、雨季施工前,应对施工场地原有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浚或加固,必要时应增加排水设施,保证水流畅通。在施工场地周围防止地面水流入场地内。雨前应及时压实已填土层或将表面压光,并作成一定坡度,以利排除雨水。4)、雨期施工时,道路应畅通,道路两侧应修好排水沟。并应在基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15、面水流入。注意坑(槽)的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撑,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和支撑的检查。4、土方回填1)、填土前应清除坑(槽)内的积水和有机杂物;2)、基础或管沟的现浇砼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至因填土而受损伤时,方可回填;3)、回填顺序,应按基底排水方向由高至低分层进行。回填土料,每层铺填厚度的压实要求,应按填方规定执行;4)、基坑(槽)回填应在相对两侧或四周同时进行。(三)、工程验收阶段控制内容1、基坑(槽)挖至基底标高后,施工单位在对工程坐标、轴线、标高、自检确认后,监理应复验认可。2、施工单位在基坑(槽)挖至基底标高自检合格后,监理将会同设计和有关方进行地基验槽,要具备的资料为:(16、1) 工程地质资料;(2)基础工程施工图及有关设计变更;(3)施工组织设计的土方施工部分;(4)地基不良土记录及处理方案和验收资料;(5)地基验槽记录表。3、在齐备验槽资料后,督促施工整理出:(1)工程竣工图;(2)地基验槽记录;(3)施工记录;(4)技术复核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控制桩和水准点的测量记录;(6)质量检查和验收记录;(7)土方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4、 通过参与或自行检验,给出土方分项工程质量评定。5、在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强调监测应在基坑(槽)回填后结束。6、要求施工单位对各种资料进行分项分类整理齐全,并装订成册,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业主,监理部门存档。四、监理工作的方法和要求1、旁站工序: 对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关键工序,要求当班监理人员必须实施旁站监理。2、监理影像资料管理工作1)施工质量监控过程中,对关键节点、隐蔽工程部位及时的拍录施工质量情况;2)检查验收过程中,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部位及整改合格后的情况均应拍摄记录。3、监理工作要求1)检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到位情况;2)检查施工执行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3)严格按照本细则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中相应工序的质量要求进行过程检验;4)认真、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5)发现异常问题应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反映,并经妥善处理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