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辐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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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68771
202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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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川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1.总则11.1编制目的11.2.编制依据11.3.适用范围11.4.工作原则12.事故分级12.1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一级)22.2 重大辐射事故(二级)22.3 较大辐射事故(三级)22.4 一般辐射事故(四级)23.组织体系33.1领导机构33.1.1应急指挥部33.2职责分工33.2.1 应急指挥部职责33.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43.2.3 成员单位职责54.预防工作65.应急响应75.1分级响应75.1.1 I级响应(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75.1.2 II级响应(较大辐射事故)75.1.3 III级响应(一般辐射事故)75.2.应急响应85.32、 应急监测85.4信息报送与处理85.4.1信息报送程序和时限85.4.2 报告方式与内容95.5.应急处置95.5.1先期处置95.5.2应急处置105.6安全防护105.7 应急终止115.8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116.善后处置117.应急保障127.1资金保障127.2装备保障127.3人力资源保障127.4技术保障127.5培训演练128.辐射事故调查与总结139.附则139.1预案管理139.2预案解释139.3预案实施时间13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健全我市辐射事故应急机制,及时处置突发辐射事故,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控制或减少辐射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及安全,维护社会秩3、序稳定,有效保护环境,编制本预案。1.2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物质造成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或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事件。1.4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2)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负责。(3)加强联动,大力协同,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充分利用现有资源。2.事故分级按照辐射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一级4、)、重大辐射事故(二级)、较大辐射事故(三级)和一般辐射事故(四级)。2.1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一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1)I、II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环境辐射污染后果。(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严重环境辐射污染事故。(4)境外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或者国内外航天器坠落事件对我市境内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环境影响。2.2 重大辐射事故(二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辐射事故:(1)I、II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5、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环境辐射污染后果。2.3 较大辐射事故(三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辐射事故:(1)III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环境辐射污染后果。2.4 一般辐射事故(四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辐射事故:(1)IV、V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厂区内或设施内局部辐射污染后果。3.组织体系3.1领导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是应6、对本行政区域内辐射事故的主体。辐射事故发生后,银川市政府成立银川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市较大、一般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3.1.1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环保局局长、事故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人。 成员:环保局、市委宣传部、公安局、财政局、卫计委、安监局、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部门负责同志。 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指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全市辐射事故防范与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3.2职责分工3.2.1 应急指挥部职责(1)领导、指挥和协调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行动。(2)落实或传达市人民7、政府和自治区相关部门的指示、指令。(3)组织有关专家对全市较大、一般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和决策支持。(4)负责向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相关部门及时报告应急信息、事故报告和应急工作报告,做好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社会稳定工作。(5)决定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行动的启动和终止。(6)负责外部支援力量的组织、协调,对县区辐射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援。(7)完成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3.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开展辐射事故防范教育,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公众的环境安全隐患意识和辐射事故风险意识。(2)指导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工作,审定各县(市)区及相关机构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演练8、工作。(3)监督检查具有发生辐射事故隐患重点单位的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工作。(4)发生辐射事故时,会同市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转为辐射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向各有关应急处置机构和单位传达指挥部指令,启动辐射事故应急机制。(5)完善信息网络,跟踪上报辐射事故的事态变化和处置情况。(6)负责收集整理辐射事故的各类有关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事件的应急处置。(7)发生辐射事故时,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8)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3.2.3 成员单位职责(1)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的辐射环境监测和事故处置情况的报告,对辐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协调解决辐射事故有关应急装备、物资的筹集9、准备工作;对事故产生的放射性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提出处理建议;组织辐射事故应急培训、演练;配合开展辐射事故应急相关的公众宣传、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开展现场放射性污染状况的应急监测和跟踪监测,为指挥部制定决策提供技术支持。(2)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辐射事故的宣传报道;配合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发布信息和舆论引导;加强事故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3)市公安局:负责及时将获悉的辐射事故信息通报市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负责指导、协调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执行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等任务,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组织打击辐射事故信息造谣等违法行为;参与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行10、动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4)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辐射事故所需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体系的运行经费。(5)市卫计委:负责制定辐射事故应急救护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负责及时将获悉的辐射事故救治信息通报市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负责辐射事故现场卫生应急处置;负责受辐射伤害人员的医疗救治及现场救护工作;负责或指导可能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健康影响评估;参与辐射事故应急相关的公众宣传;参与辐射事故其他相关应急处置行动。(6)市安监局:负责及时将获悉的辐射事故信息通报市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参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行动和事故调查处理。(7)县(市)区政府:负责组建本辖区的辐射事故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职责为制11、定本地区的辐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建立针对本地区特点的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机构;组织本地区应急处置机构开展人员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工作;负责本地区一般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处置情况,必要时可向市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机构请求支援;完成市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各县(市)、区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对辖区辐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4.预防工作4.1开展放射性污染源调查,掌握全市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类别、底数及地区分布情况。了解国内外的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4.2严格贯彻国家关于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12、置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各部门密切配合的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开展辐射事故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辐射事故应急预案。5.应急响应5.1分级响应5.1.1 级响应(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在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时,经市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确认后应立即启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指挥长,所在地区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参与,组织、指挥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防止辐射污染蔓延,设置安全警戒线。建立与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通信联络,随时报告事故进展情况。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在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5.1.2 级响应(较大辐射事故)13、在发生较大辐射事故时,经市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确认后应立即启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指挥长,所在地区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参与,组织、指挥开展处置工作。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将辐射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影响程度和应急处置情况上报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市人民政府,必要时请求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支援。5.1.3 级响应(一般辐射事故)在发生一般辐射事故时,经市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确认后,由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行动。市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上报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跟踪事态发展,加强研判,必要时派出工作组现场指导,或协调增派专家、救援力14、量、提供专业救援设备支援。5.2应急响应发生辐射事故时,有关单位要立即向当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或当地辐射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或拨打110、环保投诉电话12369报警。接警单位接到报警后,要认真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原因、伤亡损失情况等内容,进行初步核实后,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辐射事故的等级确认,由接报的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件现场的报告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确定属于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的,应立即启动级应急响应,并报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评估确定为较大、一般辐射事故的,应立即启动级、级应急响应,同时报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5.3应急监测市环保局负15、责组织协调自治区环保厅、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提供技术支持。配合环保厅开展辐射事故地区的辐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确定污染范围,提供实时监测数据,为辐射事故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市、区环境监测机构应明确专人负责协助应急监测工作。5.4信息报送与处理5.4.1信息报送程序和时限辐射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发现或获知发生辐射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县(市)区或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报告。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辐射事故信息:(1) 一般(级)辐射事故发生后,应在2小时以内向市政府报告。(2) 较大(级)、重大(级)和特别重大(级)辐射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事件16、发生后2个小时。5.4.2 报告方式与内容辐射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两类:(1)初报。发现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初报可用电话或直接报告,随后以书面形式补报,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初报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污染源类型、核素活度、污染范围、人员受伤情况和危害程度等初步情况。(2)续报。在查清辐射事故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各等级辐射事故必须上报续报。续报要有书面报告,但可以先通过电话报告。续报要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并报告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5.5应急处置5.5.1 先期处置(1)突发辐射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突发辐射事17、故应急预案,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和环保、公安等部门报告,疏散、撤离因辐射污染受到威胁的人员。(2)事发地人民政府应组织力量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先期处置,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疏散受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和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5.5.2 应急处置(1)请求上级支援,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现场应急工作的有关情况,根据事态变化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建议。(2)听取现场有关人员的汇报,了解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伤员救护情况,立即组织抢救伤员、疏散转移群众。(3)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机制,迅速控制事态和现场,组织协调现场的人力、物力维护现场秩序、疏散人员、疏导交通,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或戒严。(418、)开展现场勘查和污染源调查,采取一切安全有效的措施,快速封堵或转移污染源。组织专家组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 (5)协调自治区环保厅对现场污染状况开展应急监测,初步确定污染状况,划定受污染区域、疏散范围,并对污染现场实施跟踪监测。对现场污染物进行消洗或清除工作,消除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后续影响。5.6安全防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公众的安全防护工作。(1)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特点,向市政府提出公众安全防护措施指导意见。(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情况,提出污染范围控制建议,确定公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3)在事发地安全19、边界之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5.7应急终止应急响应终止应具备下列条件: (1)环境放射性水平已降至国家规定的限值以内。 (2)辐射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被消除或可控。 (3)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必要。事故地辐射环境恢复常态,由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处置情况提出应急响应终止的建议,报市政府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终止。5.8应急终止后的行动(1)应急指挥部指导有关部门及辐射事故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2)根据实践经验,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应急预案。(3)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620、.善后处置事故发生后,各级政府负责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受灾范围进行科学评估,提出补偿和对遭受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7.应急保障7.1资金保障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辐射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提出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预算资金列入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总体经费。7.2装备保障各级辐射事故应急相关专业部门及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和装备物资,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的能力。7.3人力资源保障市有关部门要建立辐射事故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各县(市)、21、区要加强辐射事故应急队伍的建设,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7.4技术保障建立辐射事故应急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力量,提高科学应对辐射事故能力,确保发生辐射事故后相关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7.5培训演练市有关部门、各县(市)要加强辐射事故应急人员日常培训,按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辐射事故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8. 辐射事故调查与总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调查研究辐射事故原因、影响范围、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及其他损失,并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将工作总结按要求上报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银川市人民政府。9. 附则9.1预案管理本预案由市环保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9.2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市环保局负责解释。9.3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