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镇抗旱工作应急预案(1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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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67946
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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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宽甸镇抗旱工作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防总关于加强城市抗旱工作意见、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部门规章和文件编制本预案。抗旱工作应急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镇防讯抗旱指挥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种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干旱灾害是指由于天然降水量减少,河流及其它水资源短缺,不能满足城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及生态环境对水的正常需要而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灾害。防御干旱灾害是指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各2、种工程和非工程措施进行防旱抗旱,减少干旱灾害损失的活动。1.3 工作原则抗旱工作实行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注重科学、讲求效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抗旱应当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抗旱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2 自然地理及水资源概况2.1 自然地理特征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我镇位于宽甸县城中心部。总面积13.4km2,其中耕地面积6000亩;全镇所辖4行政村,24个自然屯、组;总户数29800户,其中农业户3800户,非农业户26000户;总人口100000人,其3、中农业人口12000、非农业人口88000人。 2.2 旱灾概况旱灾对我镇辖区农业生产有一定威胁,旱情为近几年少见,干旱持续时间较长。2.3 抗旱工程概况目前全镇现6条水系穿城而过,即东滨河,西滨河、虎沟河,麻线沟河、汤梨沟河、弹药库河。都属于晴天干旱,雨季成河,大多数都是属于取地下水,打深井来保障人民生活用水,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形成了具有一定调配能力的水资源配置体系,基本保障了地区各部门用水要求。3 组织机构与职责3.1 组织机构。宽甸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员名单(详见附表)宽甸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人员名单分 工姓 名职 务电 话总指挥刘维明镇 长副总指挥周云清副镇长于 明武装部长 成员刘岩峰水利4、站长李宏远综合办主任吴景利财政所长华 军交通助理刘丽英民政助理 刘文静土地助理王 军社区办主任聂俊红人事助理孔祥峰农技中心主任 姜盈利统计助理徐志红经管站站长 杨如松中心校校长姚玉华安监办主任镇政府对防旱抗旱减灾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积极配合,共同协作,做好抗旱救灾工作。各村(居)委会对辖区的抗旱救灾工作负总责,并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由村(居)委会负责人任指挥长,按职能分工积极配合,共同协作,负责做好本辖区的抗旱工作。3.2 组织机构职责 3.2.1 防旱抗旱工作职责 我镇防旱抗旱应急工作的指挥决策机构,其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 (1)在镇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总指挥部的指导下,贯彻执行5、国家、省、市、区有关抗旱工作的决定和指示。 (2)组织召开抗旱会商或抗旱工作应急会议,分析旱情发展趋势,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工作。 (3)制定各项抗旱措施,负责抗旱物资和经费的筹措计划、调配和管理。 (4)统一指挥抗旱工作,组织全镇相关部门按本预案规定职责对受灾地区进行抗旱救灾。 3.2.2 防旱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抗旱工作职责 党委办:负责全镇抗旱救灾期间重大事项、涉外信息发布及涉外新闻采访等协调工作和综合情况上报。镇武装部:根据旱情需要,责任协助镇政府担负抗旱应急送水以及执行有关重大抗旱救灾紧急任务。镇宣传文体办:负责正确把握抗旱宣传的舆论导向,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及时、准确做好抗旱救灾新闻宣传6、工作。指导镇新闻中心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种宣传工具,实事求是地报道发生的旱情、灾情、动态,宣传抗旱方针政策。水利站:负责指导、协调抗旱防旱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调度,统一合理调配抗旱水源,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防旱抗旱工程和配套设施的建设监管工作;负责镇内水库库区范围内土地的保护工作,防止库区被侵占。农业推广中心: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受灾信息,指导灾区农、林、牧救灾及恢复生产;研究制定灾后农业生产的各种优惠政策;负责提供农作物播种面积、种植结构、产量及收集旱情、苗情,推广应用有关抗旱农业新技术,制定农业抗旱救7、灾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灾后灾区农业生产所需种子、农资的调拔供应、技术指导,帮助灾区人民搞好抢收抢种,恢复生产;负责指导当年造林地抗旱保苗工作,负责森林火灾的防御工作。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抗旱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查处水事纠纷,严厉打击偷窃、破坏抗旱设施的犯罪行为。负责统筹安排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车辆场地规划和停放。必要时,组织实施交通管制。镇财政所:负责根据镇政府的批示及相关主管部门核定的受灾情况,迅速拨付抗旱和救灾资金。负责督促各用款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掌握该专款资金的使用情况。镇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查灾、报灾和赈灾工作,负责灾民的生活安排、救济,负责赈灾物资的筹8、集、管理、发放。镇城建,土地办:负责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防旱抗旱工程和配套设施的建设监管工作。镇人口计划生育办:负责组织灾害医疗救援和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灾区饮用水质的卫生监督管理,指导群众开展水质消毒,确保饮用水安全。宣传文体办(教育):负责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镇企管中心:负责依法综合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负责监督管理核实全区在堤外生产和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地点和数量,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其他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范围,根据镇防指挥部的抗旱救灾指令,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抗旱救灾工作9、。4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信息监测报告 根据县气象局提供的实测雨量和蒸发数据进行监测,低于正常指标,出现旱情迹象时,即日报告镇三防办。4.1. 工程蓄水地表水情况,由水利站负责收集,低于正常指标,出现旱情迹象时,即日报告镇防办。 取水水源状况由村、社区和区内各供水企业负责监测。发现因水质污染造成取水困难,可能出现供水紧张时,各供水企业即日向所在镇防旱指挥部报告,由镇防旱指挥部报区县防总办。4.1.4 水源咸度由各供水企业负责监测。4.1.5 农业受旱情况,由镇农业推广中心负责监测。发现旱情迹象时,及时报告镇防办。4.1.6 综合报告。各村、社区单位综合上述旱情信息,根据干旱影响范围、干旱程10、度及发展趋势,及时报告镇领导和镇防办。4.2 预警预防行动4.2.1 镇防旱指挥部结合实际组织编制本地区的抗旱风险图和抗旱工作应急预案,加强抗旱工程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建立抗旱设施、物资储备等。 镇防指组织成员单位要适时开展以组织机构、工程、预案、物资为主要内容的抗旱检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限时整改。4.3 先期处置发生干旱灾害或旱情镇人民政府和镇防指,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旱情或灾情进一步扩大,及时报告上级。启动镇抗旱应急响应。 4.4 干旱预警等级划分及发布 4.4.1 预警等级划分干旱预警等级划分依据连续无透雨日数、同时考虑降水量距平率、土壤相对湿度的影响,经综合分析论证后具体判定。干11、旱预警等级分为4个等级:级(特别严重)、级(严重)、级(较重)和级(一般)。4.4.1.1 级预警主要指标:全区较大面积连续90天以上无透雨;受旱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40%以上。4.4.1.2 级预警主要指标:全区较大面积连续70天以上无透雨;受旱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的百分比大于30%。4.4.1.3 级预警主要指标:全区较大面积连续50天以上无透雨;受旱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的百分比大于20%。4.4.1.4 级预警主要指标:全区较大面积连续30天以上无透雨;受旱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的百分比大于15%。4.4.1.5 在作物关键生长期连续无透雨日相应干旱等级指标上调一级。出现连续两个严重干旱年时第二年12、干旱等级划分为特大干旱。 预警发布当上级启动干旱预警级别时,镇防指执行上级预警级别的同时,并根据有关规定向全镇发布干旱预警。5 应急响应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强化纪律,依法抗旱;快速反应,保障有力;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科学调度,防抗结合,确保实现抗旱工作目标。发布干旱预警,即启动相应等级的抗旱应急响应,镇三防指挥部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开展抗旱应急响应的相关处置工作。5.2 I级应急响应5.2.1 镇防旱指挥部行动:(1)做好本镇跨地域调水或向区镇防旱指挥部申请跨地域调水的准备,视情况开展人工增雨;(2)派工作组到旱区指导、协助当地开展抗旱救灾、复产13、工作;(3)按规定程序向市、县政府或有关部门申请抗旱资金,帮助灾区筹措抗旱经费;(4)指导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灾区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5)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5.2.2 受旱地区成立由镇委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抗旱工作组,在镇防指的统一指挥下,紧急组织人力、财力、物力实施抗旱,全面开展节水、调水、救灾、增雨等抗旱工作。5.2.3 供水管理部门要及时调整用水计划,严格控制非生活用水,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安全。5.3 II级应急响应 镇防旱指挥部领导和旱区分管领导制订防旱抗旱工作方案,明确防旱抗旱工作重点,研究防旱抗旱措施,调整用水、取水计划。同时,做好下列工作:(114、)做好本镇跨地域调水或向镇防指申请跨区调水的准备,视情况开展人工增雨;(2)派工作组到旱区指导、协助当地开展抗旱救灾、复产工作;(3)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5.3.2 镇党委、政府加强防旱指挥部的组织力量,组织人力、财力、物力,派遣工作组到旱区指导抗旱,各村连片菜田、大田应打灌溉机井为防旱抗旱做好准备工作。 供水管理部门要及时调整用水计划,控制非生活用水,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安全,保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企业用水需求。5.3.4 维护水上交通秩序,积极做好防旱抗旱工作。5.4 级应急响应5.4.1 镇防指等部门制订防旱抗旱工作方案,明确抗旱工作重点,研究抗旱措施,调整用水、取水方案;做好本镇跨15、地域调水及人工增雨的准备工作;适时派工作组到旱区指导抗旱,协助当地开展抗旱、救灾工作。5.4.2 镇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防旱抗旱工作计划,明确防旱抗旱工作重点,研究防旱抗旱措施,做好用水计划,积极开展节水宣传;派工作组到旱区指导抗旱,及时向上级报告防旱抗旱工作情况。5.4.3 供水管理部门要做好供水计划,适度控制高耗水行业的用水,保证居民的生活用水需要和重点企业用水需求。 中小型水库要做好防旱抗旱的用水计划。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主动做好防旱抗旱工作。5.5 IV级应急响应5.5.1 镇防指等部门制订防旱抗旱工作方案,明确抗旱工作重点,研究抗旱措施,调整用水、取水方案;做好本镇跨地16、域调水及人工增雨的准备工作;适时派工作组到旱区指导抗旱,协助当地开展抗旱、救灾工作。5.5.2 镇防办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及时报告上级防办总指挥部。 供水部门按镇防办指定的时间报送相关情况及预测。 镇防办加强值班,加强旱情监测,落实各项防旱抗旱措施,并将情况及时报镇政府和镇防指。5.6 应急响应结束当旱区出现明显降雨过程,可用水量明显增加,旱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镇防指宣布全镇抗旱应急响应结束。6 后期处置6.1 善后处置镇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救灾和善后工作。要核实灾情,按照受灾程度和救灾原则,安排重灾区群众的救济补助。要及时做好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和工程修复等工作。6.2 社会救助鼓励利17、用社会资源进行救济救助,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捐助救济救助资金和物资。 应随时向社会和媒体公布捐赠救灾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并于事后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6.3 保险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积极参加保险;提倡和鼓励保险公司参与减灾科研及宣传教育,扶助减灾设备物资生产与储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6.4 旱灾的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6.4.1 镇防旱指挥部及时对干旱灾害进行分析评估,认真总结辖区内抗旱救灾工作情况,应急响应宣布结束。 镇防旱指挥部组织人员及时深入旱区调查分析,收集汇总各部门对干旱灾害的分析评估,认真总结全镇抗旱救灾工作情况,内容包括旱灾成因、旱灾损失、抗旱措施18、抗旱效益、抗旱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等,及时及时报告上级防总。6.4.3 对在抗旱抢险中有立功表现的个人和单位建议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犯有错误、失职、渎职、贻误抢险时机、阻碍抗旱抢险的人员,根据情节和造成损失的严重性建议给予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7 保障措施 7.1 资金保障抗旱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的划分原则,根据实际灾情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实,由镇财政所对灾区安排一定的抗旱补助经费。7.2 供电保障供电部门负责保障灾区防旱抗旱所需的电力供应。7.3 物资保障(1)防旱抗旱物资储备以镇政府储备为主。易受旱灾威胁的村、社区和单位,应结合当地实际增加储备流动水泵或其它各类防旱抗旱物资、器材。(2)抗旱救灾物资调拨原则:先调用本地的抗旱储备物资,不足时由镇防旱指挥部协调调拨的抗旱储备物资。(3)各三防成员单位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抗旱救灾物资保障。7.4 应急队伍保障。(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抗旱救灾工作的义务。(2)要建立应急队伍,当发生旱灾时,及时派出,指导防旱抗旱救灾工作。 7.5 宣传与培训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在全镇广泛宣传开展节约用水,增强全民节水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