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开发区化工园区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33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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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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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 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2020 年年 9 月月 9 日日 目 录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社会安全事件分级标准 2 组织体系 2.1 分局应急指挥机构 2.2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2.3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防及预警信息收集 3.2 预警行动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2 现场处置 4.3 合成作战 4.4 用警权限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2 群众工作 5.3 舆情导控 5.4 总结评估 5.5 完善预案 6 2、应急保障 6.1 装备保障 6.2 信息保障 6.3 通信保障 6.4 人员保障 6.5 培训保障 7 7 预案管理 7.1 预案修订 7.2 预案解释部门 7.3 预案实施时间 8 附件 1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化工园区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化工园区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随着社会不稳定事件的增多,群体性事件突发性、关联性在增强,不稳定群体性因素明显增多,此类社会安全事件将影响化工园区内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为进一步完善处置群体性社会安全事件工作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及时处置发生在化工园区范围3、内的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预防和减少大规模社会安全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开发区化工园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大规模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2南通市公安局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公安机关现场处置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主要流程 南通市公安局处置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4、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处置突发事件总体预案 1.3 适用范围 1.3 适用范围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是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包括北区(中兴街道)和南区(老洪港)两个区域,北区占地 2.77 平方公里,由长江、营船港东路、振兴路、民兴路、富民港路、和兴路、景兴路、常兴路围成;南区占地 12.65平方公里,由长江、通盛南路、江海路、东方大道所围成。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开发区化工园区范围内的群体性社会安全事件、刑事案件等引起的社会安全事件、境内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进行的暴乱、动乱或严重骚乱等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5、工作。1、群体性安全事件主要包括下列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以及造成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1)聚众冲击、围堵党政军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等重要警卫目标的;(2)聚众堵塞高速公路及重要交通枢纽的;(3)聚众阻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的;(4)聚众哄抢国家仓库、重点工程物资的;(5)罢工、违法聚众上访、请愿,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引起跨地区、跨行业连锁反应的;3(6)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7)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大规模事件;(8)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械斗及打、砸、抢、烧事件;(9)重大文体、商贸活动中发生的大规模公共安全事件;(10)敌对势力和法轮功6、等邪教组织策划的大规模非法聚集活动;(11)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的关键场所进行的纵火、盗窃或其他破坏行动。(12)刑事案件引发的社会安全事件;(13)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社会安全的活动或行为。2、恐怖袭击事件主要包括:(1)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大规模袭击或攻击生产、贮存、运输生化毒物设施、工具的;(2)利用核爆炸、核辐射进行袭击的;(3)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党政军首脑机关、警卫现场、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公众聚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基础设施、民生设施,航空器的;(4)劫持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5)袭击、劫持警卫对象、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及大规模袭击、劫持群众,造成重大7、影响和危害的;(6)袭击重要、敏感涉外场所的;(7)其他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1.4 社会安全事件分级标准 1.4 社会安全事件分级标准 4根据社会安全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公共安全事件划分为 4 个等级:1、特别重大社会安全事件(级)1、特别重大社会安全事件(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社会安全事件(1)一次参与人数 100 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2)冲击、围攻政府机关和要害部门,打、砸、抢、烧党政军机关的事件;(3)参与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已发生大规模的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4)阻断国道、高速公路和重要8、交通枢纽、城市交通 2 小时以上停运,或阻挠、防碍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施工,造成 24 小时以上停工事件;(5)造成人员 3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受伤,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6)参与人数 50 人以上,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7)出现区域范围或跨行业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互动性连锁反应;(8)其他特别重大社会安全事件。2、重大社会安全事件(级)2、重大社会安全事件(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社会安全事件:(1)参与人数在 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影响较大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上访请愿、聚众闹事、罢工(市)等,或人数不多但涉 5及面广和有可能进京的非法集会和集体上9、访事件;(2)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受伤的公共安全事件;(3)参与人数 30 人以上、50 人以下,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4)涉及境内外宗教组织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动,或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公共安全事件;(5)因土地、水资源等权属争议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造成严重后果引发的公共安全事件;(6)已出现跨区或行业影响社会稳定连锁反应,或造成较严重危害和损失,事态仍可能进一步扩大升级的公共安全事件;(7)其他重大社会安全事件。3、较大社会安全事件(级)3、较大社会安全事件(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公共安全事件(1)参与人数10、在 20 人以上 30 人以下,影响社会稳定的;(2)在重要场所、重点地区聚集人数在 10 人以上的,参与人员有明显过激行为;(3)已引发跨地区、跨行业的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4)造成 3 人以下人员受伤的公共安全事件;(5)其他较大社会安全事件。4、一般社会安全事件(级)4、一般社会安全事件(级)(1)参与人数在 20 人以下,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2)在重大活动、敏感时期聚集人数达 10 人以上 20 人以下,参与人员有明显过激行为的事件;6(3)一次参与人数在 5 人以上 10 人以下的有组织的械斗、冲突事件;(4)一次参与人数在 10 人以上的公开聚集的非法宗教活动;(5)其他一般11、社会安全事件。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1.5 工作原则 1.5 工作原则 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总体要求是: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同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由引发事件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解决。2、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的基础上,制订和出台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并规范信访工作,从源头上防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12、件控制在萌芽阶段,及时消除诱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74、快速反应,相互配合。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给予配合和支持,要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对发生暴力行为、严重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果断13、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5、加强教育,正确引导。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处置的整个过程。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6、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结合。事前处置做到信息反应灵敏,事中处置做到依法、及时、稳妥,事后处置做到精确处理,追踪掌控。7、快速反应,减少损失。在处置社会群体性事件过程中,要坚持做到闻警而动,快速反应,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社会秩序,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8、快速侦办,高效处置原则。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尽14、快查明事件真相,缉捕或歼灭制造袭击事件或企图制造袭击事件的恐怖分子,彻底摧毁恐怖组织,依法从重从快惩治,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2 组织指挥体系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分局应急指挥机构 2.1 分局应急指挥机构 化工园区社会事件应急工作由开发区社会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在化工园区发生社会群体性事件时直接转为化工园区社会事件 8应急指挥部。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化工园区突发社会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成立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指挥、协调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分局指挥中心承担。开发区分局社会安全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由局15、长任总指挥,分局其他党组成员任指挥,机关、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分局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协调。同时调集专家组进入分局指挥部,辅助指挥决策。分局指挥部原则上设在指挥中心,可视情前移至事发地。2.2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2.2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开发区公安机关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决定重大处置措施。根据需要,调用开发区公安机关专门力量和资源。向区管委会指挥部报告事件动态及处置进展的有关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相关建议。传达和组织落实开发区指挥部的决策、指令;根据现场需要,报请市级指挥部调集专业力量支援处置。2.3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2.3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制定本部门处置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参与16、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指挥、决策,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1、指挥中心:负责接报警,下达先期处警指令,研判处警信息,判明事件性质、状态;提请启动处置预案,调集处置力量。按上级指挥部要求,下达相关指令,协调、开展增援处置力量调集工作,并报告分局领导。同时,牵头负责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跟踪掌握现场处置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地传递、下达各类工作指令,指挥调度各警种、各部门警力和装备参与处置。为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 9作提供通信保障,必要时出动移动通信指挥车或派员携带通信设备赶赴现场,建立应急通信网络,传输现场图像,确保现场通信指挥畅通。保证处置工作所需的物资供应、车辆调度,做好参战民警在集中待17、命和现场执勤期间的生活供应。2、相关企事业单位:化工园区相关企事业单位如果出现涉及本单位工作的苗头或群体性事件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由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出面做好化解疏导工作,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应当解决的要明确答复群众;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讲清道理,并做好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同时要将工作情况及时报开发区社会事件应急指挥部,并准备好处置预案。3、治安部门:加强社会面不稳定因素的分析,研判走势,及时提供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的情报信息。负责组织警力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协助有关方面疏散居民群众,配合抢救遇难遇险人员,对车站、旅馆、洗浴和公共娱乐场所的清查布控18、,及时布控并力求缉获犯罪嫌疑人;负责对警卫对象的紧急避险、撤离和警卫目标的安全保卫工作。4、巡特警部门:按照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指令,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参与社会安全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积极、稳妥、果断地做好现场处置工作。牵头组织开展行动突击工作;对使用爆炸物的事件,实施无线信号屏蔽,会同有关部门对现场及有关场所的爆炸装置进行搜查、排除、转移、销毁工作;根据现场指挥部指令,组织特警、武警实施武力突击。5、交警部门:组织警力疏导事发现场及周边地区的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和参与处置工作的车辆优先通行,必要时对有关道路 10实行交通管制。6、刑侦部门:采取公开和秘密相结合的方法调查取证,对事件现场进行监控,19、对非法活动和聚众闹事的组织者、首要分子、打砸抢烧分子进行跟踪,视情强行带离现场或密捕,查明事件幕后操作者。7、消防部门:针对事发现场情况采取救援措施。对尚未发生火情的,采取有效措施对重点目标进行监护,排除险情。对已发生火情的,迅速采取灭火措施,解救遇险人员,疏散和抢救有关设备,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8、国保部门:对危害国家安全的公共安全事件,及时开展调查、走访和取证工作,密切注意境内外敌对势力动态,防止敌对势力插手、干预公共安全事件。9、内保部门:对涉及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公共安全事件,要密切掌握信息动向,并督促单位内部做好防范工作,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加强对口岸出入境人员的查控,防止恐怖分子潜入20、或外逃,及时发现、堵截恐怖分子。负责公共安全事件中有关外籍人士的国籍认定、证件识别、对外交涉与通报,以及使用出入境强制措施等。10、网安部门:对互联网进行巡查监控,及时收集与公共安全事件相关的信息,密切掌握网上舆情动态,对造谣传谣等发布网上有害信息者依法开展落地调查。11、法制部门: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及时为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12、督察部门:现场督察人民警察依法处置公共安全事件工作,维护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1113、政工部门:根据党委、政府和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令,开展对外宣传,明确各类信息、报道发布时间、方式。14、事发地派出所:组织开展现场封控工作,负责先期21、处置工作,开展现场保护、伤员救护、群众疏散、现场走访调查等工作。组织建立现场指挥部,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处置工作;协助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实施人群疏散、抢险救援,处置次生灾害;组织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舆情导控工作;负责社会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其他职能部门按照分局应急处置指挥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处置任务。3 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防及预警信息收集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防及预警信息收集 1、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化解,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全力及时化解,切实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高22、度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并依法按政策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2、对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方面要落实责任单位或部门、责任人,提出及时化解、消除隐患的工作要求,并加以督促,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限期解决问题,消除隐患。3、对不稳定因素进行定期分析、研究处置对策,制订有针对性的处置预案,做到预防在先,防止和减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4、化工园区内各企业、事业单位应将本单位保安服务机构名称 12及人员设置情况、各单位技防、人防设置情况报派出所备案,完善企业社会安全事件的预警信息和政府的沟通汇报机制,发现事件的苗头应立即向所在地派出所报告。523、各派出所、各警种部门要制定针对社会安全事件的有效的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完善化工园区内相关监控点的布控,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发生大规模社会安全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特别强化情报信息工作,扩大信息收集的范围,增强信息分析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信息传报的效率,报送信息必须严格按照南通市公安机关重要信息报送工作规定要求,及时、客观、全面、准确,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6、预警信息(1)出现不稳定事端和社会安全事件苗头,但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2)聚众上访尚未24、发生堵门、堵路、拦截车辆、围攻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严重影响交通、治安秩序或党政机关工作秩序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3)发生在单位内部的表达共同意愿的聚集事件,尚未发生行凶伤人、扣押有关人员或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的。(4)其他由人民内部矛盾引起、尚未出现过激行为、可以现场开展工作、化解矛盾的群体性行为。(5)应加强对涉恐信息收集研判,对隐蔽性、预谋性、行动性的信息要严密关注、准确分析,及时提出预警建议。133.2 预警行动 3.2 预警行动 各派出所、各警种部门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迅速核实情况,并向指挥中心或信息扎口部门及时汇报。1、情况属实的:在迅速上报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25、动各自的应急预案,并考虑事件可能的方式、规模、影响,立即拟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及时、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将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根据现场情况,做好社会事件发生后的警戒及设卡围堵,视情安排人员、物资和装备待命,随时准备赶赴现场,防止事态扩大。2、情况不能迅速核实的:应积极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核查,及时反馈信息,并做好随时处置的准备工作。对核查属虚假信息的,应迅速撤销预警,恢复正常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指挥中心或信息扎口部门。4 应急响应 4 应急响应 当发生群体性突发社会事件时或出现群体性事件苗头时,群体事件发生单位(发现人)应妥善处置,同时将发生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事单位、人26、员等)报告开发区化工园区突发性社会事件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的突发性社会事件应急预案。4.1 分级响应 4.1 分级响应 1、特别重大社会安全事件(级)发生特别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后,开发区分局建立现场处置指挥部,由开发区分局局长任现场指挥员,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指挥处置工作。142、重大社会安全事件(级)发生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后,开发区分局建立现场处置指挥部,由开发区分局分管公共安全事件处置的副局长任现场指挥员,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指挥处置工作。3、较大社会安全事件(级)发生较大社会安全事件后,开发区分局建立现场处置指挥部,由开发区分局巡特警大队主要负责人任现场指挥员,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指挥处置工27、作。4、一般社会安全事件(级)发生一般社会安全事件后,开发区分局建立现场处置指挥部,由开发区分局巡特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任现场指挥员,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指挥处置工作。4.2 现场处置 4.2.1 一般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 4.2 现场处置 4.2.1 一般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 1、现场处置指挥部在区党工委、管委会及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维持事发现场的治安、交通秩序,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了解引发事件的起因和有关情况,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2、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涉及部门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在接到开发区社会事件应急指挥部通知后 15 分钟内到达现场指挥、处置。现场的28、协调和秩序维护由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现场接访对话由管委会办公室和涉及部门负责。3、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应诚恳 15听取群众代表的意见和要求,面对面地做群众的工作,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责任部门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者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如实对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控制事态发展。4、查明挑头人或组织者,现场处置领导要亲自与其谈话,表明态度,进行思想29、工作和法制教育。5、要根据事件的性质、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提出相应的处置方案,积极协助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妥善处置,必要时,依法采取果断措施,控制局势,平息事态。6、对煽动群众闹事、散布谣言、打架斗殴等情况的,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7、在现场处置过程中,公安机关主要任务:(1)依法迅速采取有效管控措施,控制现场事态发展,对重点区域实施现场管制。(2)采取严密措施,切实维护现场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清理、疏散现场及周边滞留的无关人员。(3)在党政军机关等重点要害部位周边设置防护圈,防止受到冲击破坏。(4)保障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的绝对安全,通过现场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劝离相关人员,严密监30、控事态发展。(5)搜集并固定事件发生现场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严厉打击 16造谣惑众和借机捣乱、破坏的违法犯罪活动。4.2.2 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置 1、人员密集场所袭击事件 4.2.2 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置 1、人员密集场所袭击事件(1)对事发现场实施划区封控,即:在事发现场周边设置武装封锁线;在人身安全有效距离外侧,设置现场管制线(现场指挥部应设在现场管制线外);根据现场处置力量集结和工作的需要,在现场管制线外侧,设置现场警戒线。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警戒区域。(2)对现场周边道路实行区域性临时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人员进入事发现场,引导管制区域内的无关车辆向外疏散;开辟应急处置车辆专用通道,31、设置应急处置车辆停放区域,指挥应急处置车辆顺利进出现场。(3)立即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确定犯罪嫌疑人,迅速开展缉捕行动;对事件现场周边、交通干线实施堵控,必要时可采取边控等特殊措施;对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立即控制,就地审查,力争迅速查明其同伙和组织策划者,并进一步采取缉捕措施。(4)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全程摄像,由政工部门扎口适时发布事件处置权威信息,防止以谣传谣,引起负面炒作,加强舆情引导控制。(5)确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努力消除公众恐慌,尽快恢复正常秩序。2、爆炸袭击事件 2、爆炸袭击事件 17(1)立即关闭现场及周边区域水电气管线路,实施无线32、信号屏蔽,防止再次发生爆炸。(2)以爆炸点为中心划定封控区域,对事发现场实施划区封控,设置现场管制线,在现场管制线外侧,设置现场警戒线。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警戒区域。(3)对现场周边道路实行区域性临时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人员进入事发现场,引导管制区域内的无关车辆向外疏散;开辟应急处置车辆专用通道,指挥应急处置车辆顺利进出现场。(4)组织专业力量查明爆炸物种类、数量、来源等,在事发现场和周边区域全面开展搜排爆,彻底排除爆炸物。(5)设定易地引爆地点和牵引线路,组织实施无法现场排除爆炸物的牵引和易地引爆。(6)立即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确定犯罪嫌疑人,迅速开展缉捕行动;对事件现场33、周边、交通干线实施堵控,必要时可采取边控等特殊措施;对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立即控制,就地审查,力争迅速查明其同伙和组织策划者,并进一步采取缉捕措施。(7)加强社会面防控和反恐重点目标单位守护,严防连环袭击。(8)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全程摄像,适时发布事件处置权威信息,防止以谣传谣,引起负面炒作;加强舆情引导控制。(9)确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努力消除公众恐慌,尽快恢复正常秩序。3、生化袭击事件 3、生化袭击事件 18(1)组织专业力量,迅速查明生化物种类、数量、毒性毒害和污染范围。(2)征求专家意见,确定现场警戒、疏散范围及疏散线路,通过广播和民警、街道(乡村)干34、部上门工作,指导群众做好自身防护,对于挥发性化学毒剂应该向上风、侧上风方向疏散。对事发现场实施划区封控,即:在中心现场周边设置武装封锁线;在人身安全有效距离外侧,设置现场管制线;在现场管制线外侧,设置现场警戒线。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警戒区域。(3)对现场周边道路实行区域性临时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人员进入事发现场,引导管制区域内的无关车辆向外疏散;开辟应急处置车辆专用通道,指挥应急处置车辆顺利进出现场。(4)组织专业力量进入中心现场,开展抢救伤员、排除污染源、勘验现场等处置工作。处置人员必须着防化服、戴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机,在装备未到位的情况下,为开展先期紧急救助任务,可用湿毛巾、湿口罩捂35、住口鼻,着长袖衣服不裸露皮肤,但时间不宜过长,并应在上风、侧上风或较高地势方向实施处置。(5)紧急救治受伤人员。对化学袭击受伤者应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暖,严重者送医院抢救,眼睛受刺激用水冲洗,皮肤接触先用水冲洗,再用肥皂彻底洗涤。(6)组织现场洗消。如果化学毒剂仅泄漏没有燃烧,用雾状水、开花水流驱散蒸汽云团,如发生燃烧爆炸,用雾状水、开花水流或泡沫扑救,并用直射水流冷却容器壁;从事发现场疏散的受生化污 19染人员及救援人员,都要集中在制定区域进行隔离,经洗消检测安全后方可解除隔离;防止污水流入下水道、河流等造成环境污染。(7)立即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确定犯罪嫌疑人,迅速开展缉36、捕行动;对事发现场周边、交通干线实施堵控,必要时可采取边控等特殊措施;对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立即控制,就地审查。(8)加强社会面防控和反恐重点目标单位守护,严防连环袭击。(9)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全程摄像,适时发布事件处置权威信息,防止以谣传谣,引起负面炒作,加强舆情引导控制。(10)确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4、投毒袭击事件 4、投毒袭击事件(1)接到出警指令后,事发地辖区派出所、交警以及周边巡防警力迅速携带相关装备赶赴中心现场,立即判明事件性质,并向指挥中心反馈报告;对于在现场仍然负隅顽抗的暴恐分子,依法使用警械武器予以制服或击毙;封锁事发现场37、,尽可能抢救伤员,立即疏散无关人员。(2)对事发现场实施划区封控,即:在事发现场周边设置武装封锁线;在人身安全有效距离外侧,设置现场管制线,在现场管制线外侧,设置现场警戒线。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警戒区域。(3)对现场周边道路实行区域性临时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人员进入中心现场,引导管制区域内的无关车辆向外疏散。开辟应 20急处置车辆专用通道,指挥应急处置车辆顺利进出现场。(4)组织专业人员迅速查明毒物种类、数量、来源及扩散区域;(5)在医护人员指导下,抢救中毒人员。全面查找可能中毒人员,防止中毒人数增加。(6)立即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确定犯罪嫌疑人,迅速开展缉捕行动;对事发现38、场周边、交通干线实施堵控,必要时可采取边控等特殊措施;对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立即控制,就地审查。(7)加强社会面防控和反恐重点目标单位守护,严防连环袭击。(8)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全程摄像,适时发布事件处置权威信息,加强舆情引导控制。(9)确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5、武装劫持人质事件 5、武装劫持人质事件(1)对事发现场实施划区封控,即:在事发现场周边设置武装封锁线;在人身安全有效距离外侧,设置现场管制线、现场警戒线。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警戒区域。(2)对现场周边道路实行区域性临时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人员进入中心现场,引导管制区域内的无关车39、辆向外疏散;指挥应急处置车辆顺利进出现场。(3)狙击小组占领制高点,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报告动态情况;在事发现场周边设置障碍,并做好消防灭火准备。21(4)了解劫持者人数、身份、动机、被劫持人员等情况,尽可能掌握劫持者和被劫持人员分布及具体位置;判明劫持者所携带武器和爆炸物的种类、数量及杀伤力,查控其家属。(5)对持爆炸装置劫持人质的,立即切断现场水电气供应,实施无线信号屏蔽,适时组织搜爆排爆工作。(6)谈判专家实施现场谈判,尽可能稳控劫机者情绪,努力说服劫持者先行释放受伤人员及妇女、儿童,力争通过谈判劝降解决。(7)设定第二处置点和引导、逼迫线路,视情启动第二处置点,组织实施易地处置。对劫40、持者提出带人质离开现场、提供交通工具、索要钱财、会见人员等要求,除进入公共复杂场所和乘飞机等可能产生更大危害的情况外,可视情满足并设伏围捕。(8)做好武力突击准备,制定多套武力突击方案,组织模拟演练,根据现场指挥部指令,组织实施武力突击。(9)立即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确定犯罪嫌疑人,迅速开展缉捕行动;对事发现场周边、交通干线实施堵控,必要时可采取边控等特殊措施;对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立即控制,就地审查。(10)加强社会面防控和反恐重点目标单位守护,严防连环袭击。(11)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全程摄像,适时发布事件处置权威信息,加强舆情引导控制。(12)确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41、,认真做好各 22项善后工作,努力消除公众恐慌,尽快恢复正常秩序。6、危险化学品袭击事件 6、危险化学品袭击事件(1)组织专业力量,迅速查明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毒性毒害和污染范围。(2)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安保预案,重点加强对敏感场所的安保值班和巡逻,利用人防、技防手段,确保不发生连环事故。必要时组织装置紧急停车。(3)应协同事故发生单位的应急力量,增加对事故影响区域内的人员搜救。(4)征求专家意见,确定现场警戒、疏散范围及疏散线路,通过广播和民警、街道(乡村)干部上门工作,指导群众做好自身防护,向上风、侧上风方向疏散;对事发现场实施划区封控,即:在事发现场周边设置武装封锁42、线;在人身安全有效距离外侧,设置现场管制线、现场警戒线。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警戒区域。(5)对现场周边道路实行区域性临时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人员进入中心现场,引导管制区域内的无关车辆向外疏散;指挥应急处置车辆顺利进出现场。(6)紧急救治伤员。对吸入气体的患者应脱离污染区域,安置休息并保暖,严重者送医院抢救眼睛受刺激用水冲洗,皮肤接触先用水冲洗,再用肥皂彻底洗涤。同时应联系专门的专业医疗机构,采用对症治疗。23(7)控制进入事发现场处置人数,处置人员必须着防护服、戴空气呼吸器,在装备未到位的情况下,为开展先期紧急救助任务,可用湿毛巾、湿口罩捂住口鼻,着长袖衣服不裸露皮肤,但时间不宜过长,并43、应在上风、侧上风或较高地势方向实施处置。(8)在危险化学品泄漏事发现场设置围堰。如危险化学品仅泄漏没有燃烧,用雾状水、开花水流驱散蒸汽云团,不要对泄漏源射水;如发生燃烧爆炸,用雾状水、开花水流或泡沫扑救,并用直射水流冷却容器壁。(9)采取安全稳妥有效的排险措施,尽快堵漏,控制险情,阻止扩散,灭毒后移交现场。堵漏结束后对原液进行输转,对稀释喷淋液回收洗消、中和。(10)协调环保部门监测环境,确定危险化学品扩散范围和污染程度,采取必要的防治污染措施。(11)立即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确定犯罪嫌疑人,迅速开展缉捕行动。(12)加强社会面防控和反恐重点目标单位守护,严防连环袭击。(13)对44、事件处置工作进行全程摄像,由相关部门扎口适时发布事件处置权威信息,防止以谣传谣,引起负面炒作;禁止任何单位和民警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泄露行动信息;及时封堵删除互联网、手机短信有害信息,组织网评员发布正面信息,加强舆情引导控制。(14)确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认真做好各 24项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4.3 合成作战 4.3 合成作战 发生社会安全事件后,分局用警达到总警力数的一半,事态仍然无法有效控制,有扩大、蔓延、升级趋势的,立即上报市局应急处置指挥部请求予以应急增援。同时,自行组织其余警力组成预备队待命。市局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事件性质、人员规模、事态发展等情况,在全市范围内45、抽调警力,就近增援,梯次用警。4.4 用警权限 4.4 用警权限 公安机关处置社会安全事件,调动警力 100 人以下的,由开发区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调动 100 人以上 300 人以下的,须报经市局主要负责人批准;调动 300 人以上的,须报经省厅主要负责人批准并报公安部备案;跨区域调动的,应当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批准。申请和批准调动警力应当以本级公安机关的名义用书面形式请示和批复。情况特别紧急的,可以先口头请示和批复,并补办书面手续。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理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理 1、配合园区有关部门及时开展对社会安全事件中伤亡群众的救治及其他善后处理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的46、正常生活,努力消除公众恐慌,积极恢复社会秩序。2、加强对重点、敏感部位、设施、标志性建筑物的控制、安全检查和保卫工作以及对危险分子、危险物品的管理控制,严防恐怖 25分子进行新一轮和连环式恐怖袭击。3、加强社会面的巡逻防范和控制,并充分发动和依靠基层组织、单位和广大群众,严厉打击趁机抢劫、盗窃、制造恐怖气氛、制造骚乱等犯罪活动。4、全面收集社情动态,预测可能引起的连锁反应,密切关注敌、社情动态,及时发现不稳定的因素,妥善处置,确保社会大局基本稳定。5.2 群众工作 5.2 群众工作 社会事件平息后,配合开发区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群众工作,尽快消除可能导致事件反复的不安定因素,进一步做好化解工作。547、.3 舆情导控 5.3 舆情导控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充分运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对公众进行宣传教育,动员并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公众积极开展自救、互助、群防群治,尽快消除恐怖袭击造成的心理恐慌,稳定人心。5.4 总结评估 5.4 总结评估 分局相关部门及事发地派出所应组织开展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得失调查评估,认真剖析发生恐怖袭击事件的原因和责任,总结经验教训,提交书面报告,为防范和应对恐怖袭击事件提供依据或参考。相关单位应认真剖析引发社会事件的原因和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专门报告上报。5.5 完善预案 5.5 完善预案 针对事件处置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处置预案。6 应急保障 6 应急保障 248、66.1 装备保障 6.1 装备保障 开发区分局应立足于发生大规模社会安全事件的严重事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装备保障工作,优先解决处置工作中的急需装备,加强装备器材的维护、更新,始终保持装备性能良好。同时应建立、健全管理使用制度,提高装备的综合利用效能。相关企业应做好自身防恐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落实重要敏感场所的技防装备、人防措施的能力建设和完整性维护,确实做到政企联动。相关部门与企业单位应认真评估分析化工园区可能发生的毒性灾害事故点源,明确急救、洗消措施的准备,明确具体的责任单位,组织对事故污染场地和设备的洗消的职责落实,明确洗消废弃物的处置途径。6.2 信息保障 6.2 信息保障 分局49、指挥中心、刑警大队及各派出所应及时收集可能发生群体性社会事件、恐怖袭击事件信息,并准确分析研判,及时获取隐蔽性、预警性、行动性涉恐情报信息,对可能造成现实危害的行动性信息,在做好先期处置的同时按规定进行报送。6.3 通信保障 6.3 通信保障 分局应建立适应和满足应急指挥工作需要的先进实用的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将各种现代通信技术手段应用于应急指挥工作,为处置大规模公共安全事件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6.4 人员保障 6.4 人员保障 分局应建立处置大规模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公共安全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具体实施应急 27处置工作。6.5 培训保障 6.5 培训保障 分局50、应积极组织开展应对大规模社会安全事件现场指挥人员及队伍的指挥和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各警种、各部门协同处置、合成作战和快速有效反应能力,进一步增强对大规模公共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形成比较完善和规范的处置大规模公共安全事件工作机制。政府主管部门考虑落实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袭击事故的情景构建和分析,进行相应的桌面演练,确保预案实效性。7 预案管理 7.1 预案制定与更新 7 预案管理 7.1 预案制定与更新 本预案是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处置大规模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本预案定期进行复审和修订。7.2 预案解释部门 7.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南通市公安51、局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7.3 实施时间 7.3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8 附件 1、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处置社会安全事件基本流程和主要措施 2、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3、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社会安全事件应急体系通讯录 8 附件 1、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处置社会安全事件基本流程和主要措施 2、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3、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社会安全事件应急体系通讯录 28附件 1: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反应基本流程和主要措施 1、预测预警:附件 1: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反应基本流程和主要措52、施 1、预测预警:(1)明确社会安全事件预警信息的分级标准、审签程序和进入预警期后应采取得具体预警措施;(2)预警分级与社会安全事件分级一致,分为“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3)级、级预警信息由分局主要领导签发;级、级预警信息由分局分管领导签发,2、应急响应:2、应急响应:(1)接报级社会安全事件,分局巡特警大队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2)接报级社会安全事件,分局巡特警大队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3)接报级社会安全事件,分局分管局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4)接报级社会安全事件,分局局长第一时间赶赴现场。3、现场处置3、现场处置:现场处置指挥部在区党工委、管53、委会及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维持事发现场治安、交通秩序,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了解引发事件的起因和有关情况,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引导和教育群众知法守法。要根据事件的性质、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提出相应的处置方案,积极协助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妥善处置,必要时,依法采取果断措施,控 29制局势,平息事态。在现场处置过程中,公安机关主要任务:(1)依法迅速采取有效管控措施,控制现场事态发展,对重点区域实施现场管制。(2)采取严密措施,切实维护现场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清理、疏散现场及周边滞留的无关人员。(54、3)在党政军机关等重点要害部位周边设置防护圈,防止受到冲击破坏。(4)保障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的绝对安全,通过现场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劝离相关人员,严密监控事态发展。(5)搜集并固定事件发生现场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和借机捣乱、破坏的违法犯罪活动。30附件 2: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附件 2: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信息监测与报告 事件发生 等级确认 事件上报 启动分局应急预案 现场应急处置 成立分局应急处置指挥部 应急处置结束 后期处置 各派出所、各部门评估和预测 信息分析、情况核实、分级响应 启动应急预案 级:分局局长赶赴现场 级:分局分管公共安全事件处置副局长赶赴现场 级:分局巡特警大队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 根据事件性质分级标准确定相关参与处置成员单位 伤亡人员救治、恢复社会秩序 开展群众工作、总结评估、提交报告 分局巡特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赶赴现场 事发处置 分局应急指挥机构 事前处置 事后处置 现场处置 事件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