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06-2020年)(送审稿)(7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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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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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送审稿)二一六年十二月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 目录目 录第一章 总则4第二章 规划背景4第一节 规划调整完善面临形势4第二节 土地资源利用现状4第三节 现行规划实施评估4第三章 规划目标4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4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目标4第三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4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4第一节 农用地4第二节 建设用地4第三节 其他土地4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4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4第二节 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优化4第三节 保障基础设施用地4第四节 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2、地4第五节 拓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4第六节 构建土地利用景观风貌4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4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4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4第三节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4第四节 独立工矿区4第五节 风景旅游用地区4第七节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4第六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4第八节 林业用地区4第九节 牧业用地区4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4第一节 允许建设区4第二节 有条件建设区4第三节 限制建设区4第四节 禁止建设区4第八章 土地利用重点任务4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4第二节 节约集约用地4第三节 土地整治4第九章 乡(镇)主要用地调控4第一节 各镇土地利用方向4第二节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4第十3、章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4第一节 交通项目4第二节 能源项目4第三节 环保项目4第四节 旅游项目4第五节 其他项目4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4第一节 建立和完善规划管理体系4第二节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法规和行政管理制度4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基础保障4第四节 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监督4第十二章 附则4附 表4附表1 宁陕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4附表2 宁陕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4附表3 宁陕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调整表4附表4 宁陕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4附表5 宁陕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4附表6 宁陕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4附表7 宁陕县各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4附表8 宁陕县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面积表44、附表9 宁陕县建设用地管制区调整表4附表10 宁陕县各镇建设用地管制区面积表4III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 前言前 言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规划自2009年开始编制,于2011年12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行规划实施以来,为宁陕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提供了重要保障,在科学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宁陕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国家深入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大秦巴山片区、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和脱贫攻坚力度,稳步推进“南水北调”和“引5、汉济渭”工程建设,支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经济发展,以及省委省政府加快陕南绿色循环发展和陕南避灾移民搬迁,支持安康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等一系列规划政策的逐步落实,必定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及土地利用结构与产业布局产生影响。由于规划背景和空间布局发生了较大变化,使大量基础设施、旅游、交通、民生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不符合现行规划,同时,“十三五”时期是宁陕县扶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历史时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承接东部迁出产业,加快经济发展的转型时期,也是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长时期保持增长;随着耕地保护力度的加大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消耗,需求与供给之间矛盾日益6、突出,建设用地保障压力不断增大。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当前客观实际、发展需求之间出现了一些不协调、不适应,不仅影响了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也对宁陕县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一定影响。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文件、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513号)以及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陕国土资发201644号)等文件要求,对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进行调整完善。73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 第一章 总则第一章 总则一、规划目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7、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及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衔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维护和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规划统筹管控能力,落实上级下达调整完善指标,开展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旨在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实现规划“调结构、优格局、促发展”的总体目标,促进全县“十三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规划任务(一)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变更到2014年的土地数据为基础,分析和梳理规划实施以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及其对土地利用和规划管理的影响状况、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规划目标实现情况、规8、划布局落实情况、重点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时修改情况等。全面分析各项指标和任务落实情况,总结规划实施成效及存在问题,客观分析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生态建设对土地利用的需求,提出规划调整完善的思路、任务和改进对策措施,为规划调整完善提供科学依据。(二)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按照安康市下达的“一增两减”主要控制指标,根据规划实施情况,落实和下达各乡(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建设用地总规模等主要控制指标及其他指标。(三)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在落实全县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基础上,充分衔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等各类规划,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要9、求,科学规划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的布局优化。(四)调整完善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管制区根据调整完善后的控制指标和规划布局,结合规划的土地用途区和“三线”的对应关系,合理调整各类土地用途区的面积与布局。根据土地用途区调整完善结果,合理确定各类建设用地管制区的面积与布局。(五)推进“三线”划定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要与“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紧密衔接,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扎实做好“三线”划定工作。三、政策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中华人10、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主席令第74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12.27,国务院令第256号);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12.27,国务院令第257号);5、陕西省实施办法(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二)政策文件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2、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4、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1、1513号);5、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4号);6、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陕国土资发201646号);7、安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三)规程规范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 - 2010);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7 - 2010);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划(TD/T 1021 - 2009);4、陕西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试行)。(四)相关规划1、安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1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3、宁陕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 - 2020年);4、宁陕县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11 - 2020年);5、宁陕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6、宁陕县城建、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环保等部门及行业发展规划。(五)其他资料1、宁陕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2009年);2、宁陕县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2010 - 2014年);3、宁陕县2014年统计年鉴;3、宁陕县2014年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成果;4、宁陕县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及全域永久基本农田13、划定;5、宁陕县“双退”及2016年农变未在线举证成果等。四、规划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坚持现行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深入实施现行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局部调整完善规划,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做好建设用地规模布局调整。(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对第二次土地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省、市级“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按照坚定不移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14、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全县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统筹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四)统筹兼顾,重点突出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全县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规划调整完善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加强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发展规划、农业发展规划、林业保护规划、交通发展规划、水利发展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对乡级规划的控制;推进永久15、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五、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县级最新行政区管辖范围一致,包括城关镇、龙王镇、筒车湾镇、四亩地镇、江口回族镇、金川镇、广货街镇、皇冠镇、梅子镇、太山庙镇和新场镇,共11个镇,土地总面积366689.4公顷。六、规划期限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06 - 2020年。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 第二章 规划背景第二章 规划背景第一节 规划调整完善面临形势一、机遇(一)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建设,为宁陕县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注入活力宁陕是安16、康市的北大门,也是安康城市经济向北开放发展的突破口,更是推动汉江生态经济带与丝绸之路经济带连接的重要纽带。陕西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着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内陆改革新高地,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升,有利于宁陕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加强与周边区域及丝绸之路沿线城市开放合作,充分发挥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带动县域内产业转型升级,加速形成开放开发的新格局,为县域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注入活力。(二)“南水北调”和“引汉济渭”工程建设,为保护和改善县域生态环境提供有利条件宁陕县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引汉济渭”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区,也是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自然生态的政治17、责任与发挥生态优势的潜力巨大,国家必将继续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生态功能区建设力度,在此机遇下,宁陕县高度重视资源保护与利用,着力抓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流域治理、天然林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为保护与改善县域生态环境提供了有利条件。(三)扶贫攻坚等重大区域规划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宁陕县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优化配置宁陕地处秦巴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也是川陕革命老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高度重视区域协调发展。秦巴山片区扶贫攻坚规划、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发展规划、陕南移民搬迁规划等重大区域性规划将宁陕纳入其中,同时,国家出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等系列脱贫政策,为宁陕县加强生态环境18、改善、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实现整体脱贫等方面带来良好的政策机遇;扶贫攻坚等重大区域规划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宁陕县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优化配置(四)陕南绿色循环发展的加速推进,为带动全县产业体系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国家鼓励绿色循环经济发展,对退耕还林、低碳生产、循环产业等给予大力扶持。省级层面制定了陕南绿色循环发展规划,并安排专项资金培育和壮大陕南循环产业体系,有利于宁陕县加快构建以生态旅游为主导的“一县一产业”绿色循环经济体系,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五)秦岭国家公园的加快建设,为宁陕县脱贫攻坚及全域旅游提供了重大发展机遇秦岭是我国南北天然分界线,也19、是我国极其重要的生物资源宝库和水源涵养区。2016年,陕西省将正式启动“秦岭国家中央公园”项目建设,并确定将秦岭国家公园综合服务区设在宁陕县城关镇旬阳坝村,使得宁陕县成为秦岭国家公园的核心区域,这为宁陕脱贫攻坚及全域旅游提供了重大发展机遇。秦岭国家公园建成后,也将进一步激活和催化宁陕及至全省的生态旅游开发潜力,更好地保护秦岭生态。(六)区域大交通改善,为县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土地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利条件随着210国道宁陕至石泉两河二级公路、G345宁陕太山庙至镇安界公路、S526宁陕县关口龙王池河(石宁界)公路等项目的启动建设,加之积极争取将西成高铁客运专线宁陕新场站、京昆十天高速(石宁)联络线、丹20、宁高速联络线等项目纳入中省规划盘子,对外交通条件将得到极大改善,区位优势进一步显现,有利于打通宁陕连接关天、成渝两大城市群的交通瓶颈,形成与周边区域互联互通的快速交通网络,大量社会资本将涌入宁陕,为宁陕县经济结构调整和土地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利条件。(七)“飞地经济园区”的建设,为宁陕县工业集聚发展带来新的契机2015年,宁陕恒口飞地产业园区被确定为陕西省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宁陕“飞地经济”产业园区的启动建设,将积极助推宁陕县域工业集中区与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等地区园区、政府、企业合作,搭建更加广阔的发展平台,切实破解宁陕发展工业的瓶颈制约,弥补工业发展的短板,培育工业经济新的增长极,实现跨21、地区合作多赢发展。二、挑战(一)建设用地保障压力大“十三五”时期是宁陕县扶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历史时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承接东部迁出产业,加快经济发展的转型时期,也是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长时期保持增长;推进城乡统筹的新型城镇化发展,也将进一步拉动全县基础设施用地增长;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美丽乡村,以及区域大交通和“飞地经济园区”的建设还需要一定的新增建设用地周转支撑。随着耕地保护力度的加大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消耗,需求与供给之间矛盾日益突出,建设用地保障压力不断增大。(二)脱贫攻坚任务较重陕南属秦巴山区国家连片特困区和革命老区,其中宁陕县属于国家扶贫22、开发24个重点县(区)之一,土地资源稀缺、经济欠发达,贫困人口量大面广,与全省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艰巨。(三)生态用地保护任务艰巨为配合好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宁陕县必须要加大对生态用地的保护力度,但是对全县经济起巨大带动作用的旅游、水电产业以及矿产加工等产业的大力发展,必然对河流、牧草地、林地等生态用地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加上宁陕县独特的地质条件,特别容易引起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从而给宁陕县生态用地的保护带来了严峻的挑战。第二节 土地资源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结构2014年末,全县土地总面积366689.4公顷,其中,农用地360197.4公顷,建设用地23、2336.0公顷,其他土地4156.0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98.23%、0.64%和1.13%。(一)农用地1、耕地面积5979.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66%,主要分布在城关镇、龙王镇、太山庙镇、筒车湾镇和江口回族镇。2、园地面积1048.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29%,主要分布在城关镇、筒车湾镇、四亩地镇和梅子镇。3、林地面积351631.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97.62%,主要分布在江口回族镇、皇冠镇、四亩地镇、新场镇和广货街镇。4、牧草地面积596.1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17%,主要分布在江口回族镇、太山庙镇、龙王镇和金川镇。5、其他农用地面积941.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4、0.26%。主要分布在城关镇、龙王镇和太山庙镇。(二)建设用地1、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364.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58.39%。其中,城镇用地387.1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836.7公顷,采矿用地136.5公顷,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28.38%、61.34%和10.01%。2、交通水利用地面积819.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35.10%。其中,铁路用地0.4公顷,公路用地804.7公顷,水库水面6.6公顷,水工建筑用地8.2公顷,分别占交通水利用地的0.05%、98.15%、0.80%和1.00%。3、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52.1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6.51%。其中风景名胜设施用地13525、.0公顷,占其他建设用地的88.76%;特殊用地17.1公顷,占其他建设用地的11.24%。(三)其他土地水域面积3605.8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86.76%;自然保留地面积550.2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13.24%。二、土地用特点(一)土地利用率高,土地垦殖率小全县土地总面积366689.4公顷,已利用土地面积362533.2公顷,土地利用率高达98.87%,高于安康市97.88%的平均水平。全县农用地面积360221.9公顷,农用地利用率为98.24%,高于安康市95.69%的平均水平。受地形地貌因素的影响,耕地面积很小,土地垦殖率仅为1.63%,远低于安康市14.52%的平均水平。(26、二)林地面积大,生态环境好全县各土地利用类型中,林地面积最大,为351631.9公顷。截止2014年末,全县林地覆盖率为95.89%,远高于安康市78.13%的平均水平,较高的林地覆盖给宁陕县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三)光热资源分布不均,农业土地利用呈垂直地带性分布在池河的龙王镇以南、长安河的城关镇寨沟以南、汶水河的筒车湾镇以南、旬河的江口回族镇以南沿岸海拔1000米以下的中低山,光、热、水资源较丰富,交通便捷,农作物以水稻为主,其次为玉米、小麦、花生、芝麻等,是本县的粮油高产区;园地主要以板栗、核桃等传统产业为主。海拔1000米以上的中高山,光热不足,耕地较少,农作物以小麦、玉米、土豆为主,27、林地是该地区的主要用地类型,以乔木为主,森林覆盖较好,食用菌资源丰富。第三节 现行规划实施评估一、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执行情况(一)总量指标执行情况1、耕地保有量执行情况依据现行规划,至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960.0公顷,截至2014年末,全县实有耕地面积5979.7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多1019.7公顷,耕地保护任务完成情况较好。2、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执行情况依据现行规划,2020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4413.0公顷,截至2014年末,全县实有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497.4公顷,比现行规划下达指标多84.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执行情况较好。3、建设用地总规模执行情况依据现行规划确28、定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068.0公顷,截至2014年末,全县实际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336.0公顷,比规划目标多268.0公顷。突破了规划指标约束。4、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执行情况依据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67.0公顷以内,截止2014年末,全县实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364.0公顷,实现规划目标的92.98%,指标剩余量为103公顷,规划后期管控压力较大。5、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执行情况依据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40.0公顷以内,规划实施至2014年末,全县实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527.3公顷,突破规划目标187.3公顷。29、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力度有待提升。6、园地、林地、牧草地规模执行情况依据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县园地、林地、牧草地规模分别为167.0公顷、350167.0公顷、2450.0公顷。截止2014年末,全县园地、林地、牧草地总规模分别为1048.3公顷、351631.9公顷、596.1公顷,园地和林地分别超出规划目标881.3公顷、1464.8公顷;牧草地较规划目标少1853.9公顷,规划目标实现程度24.33%。(二)增量指标执行情况1、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执行情况依据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287.0公顷,2006 - 2014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面积399.5公顷30、,突破指标112.5公顷。2、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执行情况依据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不超过260.0公顷。2006 - 2014年全县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365.9公顷,突破规划控制目标105.9公顷。3、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执行情况依据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得超过160.0公顷,2006 - 2014年全县实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190.9公顷,突破规划目标30.9公顷。4、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目标依据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县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为160.0公顷,任务量为166.0公顷。2006 - 2014年全县通过土地整治实际补充31、耕地面积为96.5公顷,完成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的60.31%,补充耕地任务量的58.13%。(三)效率指标执行情况依据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76平方米,截止2014年末,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438平方米,突破规划目标362平方米。二、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执行情况现行规划全县共安排重点建设用地项目56个,用地总规模718.7公顷,2006 2014期间,全县共审批了重点建设项目33个,占规划安排重点项目数的58.93%,批准用地总规模464.4公顷,占规划重点项目用地总规模的64.62%。三、土地整治执行情况现行规划全县共安排土地整治重点项目15个,整治规模90.32、5公顷,可增加耕地69.5公顷。其中:土地整理项目10个,整治规模46.6公顷,可增加耕地44.1公顷;土地综合整治项目5个,整治规模43.9公顷,可增加耕地25.4公顷。2006 - 2014年期间,全县共实施了土地整治项目10个,整治规模233.3公顷,其中新增耕地96.5公顷。四、规划修改及局部调整情况宁陕县规划实施期间涉及规划修改一次。2014年宁陕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生态避灾移民搬迁工程,为此编制了宁陕县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11 - 2020年)。对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管制区、土地用途区、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进行了调整,移民搬迁规划确33、定建设用地退出复垦面积222.9公顷(3343.2亩);安排建新区面积共146.1公顷(2191.6亩),其中安置区面积109.6公顷(1644.0亩),留用区面积36.5公顷(547.6亩)。并于2015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批准文号:陕政函2015137号)。五、规划实施成效评价(一)保护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障了粮食安全现行规划确定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别为4960.0公顷、4413.0公顷。规划实施至2014年,全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总面积分别为5979.7公顷、4497.4公顷,都突破了规划下达指标。规划实施期间,土地利用与保护的的用途管制与利益调节机制34、更加完善,城乡建设用地有序理性增长,耕地过快减少情况得到控制,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力保护,有效保障了全县粮食安全,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保障建设用地需求,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坚持项目带动,把项目建设作为稳增长、促投资、调结构、惠民生的主要抓手,以重大项目带动经济发展。规划实施期间,全力保障了西成客运专线宁陕段、筒新公路、黄花岭至丰富、上坝河至平河梁段公路改建工程,加快推进了G210宁陕至石泉两河二级公路改造和引汉济渭等中省重大项目,稳步谋划了“一区三园”工业发展布局,相继建成了上坝河国家森林公园、筒车湾欢乐水世界和秦岭峡谷漂流等特色景区,强力35、推动了以旅游为龙头的产业发展格局,促进了城乡统筹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实施期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由2005年4.16亿元提高到2014年22.2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从2005年1.71亿元增加到2014年25.7亿元。建设用地供给对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稳步发展的具有重要支撑作用。(三)惠民政策的有效实施,城乡统筹加速推进坚持民生为本,积极实施精准扶贫、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优化城乡资源配置,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与经济发展、群众需求相适应,有效提高了全县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规划实施期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5年的4680元提高到2014年的24182元,增长416.71%,农村居民人36、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1110元提高到2014年的7283元,增长556.13%。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城乡统筹发展效果显著。(四)提高了土地产出效益规划实施期间,通过优化配置城乡建设用地,保障必要的基础设施用地、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等措施,大大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了单位土地产出效益。全县单位建设用地GDP从2005年的49.09万元/公顷提高到2014年的96.13万元/公顷。(五)加强了生态环境管护现行规划将部分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划定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并列入禁止建设区,区内主导用途为生态环境保护,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37、发活动逐步退出。现行规划确定全县禁止建设区面积达16700.0公顷,通过限制建设、开采活动,实施农田、天然林保护以及水源涵养区等生态敏感区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为达到“生态立县”战略目标要求提供了强有力的帮助。六、规划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规划目标与建设用地需求不匹配规划实施期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分别超出规划目标268.0公顷、187.3公顷、112.5公顷、105.9公顷和30.9公顷,随着国、省、市重点建设用地项目落户宁陕,以及灾后重建、民生保障等项目用地,全县建设用地需求较大,与规划目标不匹配程度逐步凸显38、。(二)新增建设用地布局与实际选址冲突明显现行规划安排的新增建设用地布局与重点建设项目实际选址不一致情况较多,导致规划实施期间建设用地不符规划现象明显,加大了用地难度,拉长了项目建设周期。项目难以落地成为现行规划实施面临的迫切问题之一。(三)规划重点项目执行情况较差重点建设项目方面,规划实施期间,宁陕县已实施重点建设用地项目占规划安排项目个数的58.93%,用地规模占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规模的64.62%,还有部分的重点建设项目尚未落实,已实施重点建设项目与现行规划安排项目不一致现象明显。土地整治项目方面,规划实施期间,全县共实施10个土地整治项目,与现行规划确定的15个土地整治项目布局不一致。综39、其原因,一方面现行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前瞻性不足,适应性较弱;另一方面,公众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认知不足,规划实施随意,违法用地现象较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 第三章 规划目标第三章 规划目标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根据宁陕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追赶超越、绿色发展为主线,全面实施“生态立县、文化兴县、旅游富民”发展战略,突出精准脱贫攻坚、循环产业发展、民生保障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生态40、环境保护,按照“五位一体”的要求,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进程,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全面脱贫攻坚“一大任务”,生态建设、循环发展“二个领先”,全域旅游、城镇建设、基础设施“三个追赶”,经济总量、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乡居民收入“四大提升”,基本建成“生态美、百姓富、保障好”的美丽富裕新宁陕,确保到2018年提前实现整体脱贫,到2020年与省、市同步够格进入小康社会。到2020年,全县经济实力大幅提升,经济结构日趋优化,地区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2.2亿元,人均GDP突破57000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41、84636,城镇化率提高到52%。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目标以实施“生态优先、保护耕地、空间优化、节约集约”土地利用战略,切实转变规划理念,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原则,综合考虑全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规划剩余空间情况,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体现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妥善化解当前发展急需解决的难题和困局,促进县域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让规划从指标管理型规划到空间管制型规划转变,增量调节型规划向总量管控型规划转变。一、实施生态优先,巩固生态格局。加强自42、然保护区、重要水源地的保护,将重要的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等划入核心生态保护空间,切实加强生态建设,构建以“三区五河”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使宁陕县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二、坚持保护耕地,注重质量并举。规划期间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全面实行“先补后占”、“占水补水”、“占优补优”政策,实现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举。三、优化空间布局,加强空间管控。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逐步实现从指标规划到空间规划的转变。四、落实集约节约,盘活存量用43、地。坚持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升质量的总体思路,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推动土地利用模式创新,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第三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根据安康市下达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一增两减”指标,即新增建设用地、核减耕地保有量、核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宁陕县土地利用规划目标为:一、耕地保有量目标严格保护耕地,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落实安康市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到2020年末,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4730.0公顷。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规划期间,全县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到2020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080.0公顷。三、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44、划期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不超过1360.0公顷。到2020年末,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42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不超过143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505.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不超过1290.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不突破1065.0公顷。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四、土地整治规模规划期间,全县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不低于1065.0公顷。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一节 农用地规划期间,全县农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360197.4公顷调整为20245、0年的360184.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98.23%保持不变。规划期间净减少12.8公顷。一、耕地规划期间,全县耕地面积由2014年的5979.7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5069.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1.66%变为2020年的1.41%。规划期间净减少910.5公顷。二、园地规划期间,全县园地面积由2014年的1048.3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108.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29%变为2020年0.31%。规划期间净增加60.4公顷。三、林地规划期间,全县林地面积由2014年的351631.9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352470.8公顷,占农用46、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97.62%变为2020年的97.86%。规划期间净增加838.9公顷。四、牧草地规划期间,全县牧草地面积由2014年的596.1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595.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保持0.17%不变。规划期间净减少0.9公顷。五、其他农用地规划期间,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941.4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940.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重保持0.26%不变。规划期间净减少0.7公顷。第二节 建设用地规划期间,全县建设用地总面积由2014年的2336.0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2560.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64%变为2020年的047、.70%。规划期间净增加224.5公顷。一、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期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1364.0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505.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58.39%变为2020年的58.79%。规划期间净增加141.2公顷。(一)城镇用地规划期间,全县城镇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387.1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585.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28.38%变为2020年的38.87%。规划期间净增加198.0公顷。(二)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期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836.7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780.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48、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61.34%变为2020年的51.99%。规划期间净减少56.2公顷。(三)采矿用地规划期间,全县采矿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136.5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32.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10.01%变为2020年的8.80%。规划期间净减少4.0公顷。(四)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划期间,全县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3.7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7.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27%变为2020年的0.47%。规划期间净增加3.4公顷。二、交通水利用地规划期间,全县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819.9公顷调整为202049、年的882.3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35.10%变为2020年的34.50%。规划期间净增加62.4公顷。(一)铁路用地规划期间,全县铁路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0.4公顷调整到2020年的1.2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05%变为2020年的0.14%。规划期间净增加0.8公顷。(二)公路用地规划期间,全县公路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804.7公顷调整到2020年为866.3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98.14%变为2020年的98.18%。(三)水库水面规划期间,全县水库水面面积不变,为6.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0.8150、%变为0.75%。(四)水工建筑用地规划期间,全县水工建筑用地面积保持不变为8.2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1.00%变为0.93%。三、其他建设用地规划期间,全县其他建设用地面积由2014年152.1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73.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6.51%变为2020年的6.76%。规划期间净增加20.9公顷。第三节 其他土地规划期间,全县其他土地面积由2014年的4156.0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394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1.13%变为2020年的1.07%。规划期间净减少211.7公顷。一、水域规划期间,全县水域面积由20151、4年的3605.8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3518.6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86.76%变为2020年的89.21%。规划期间净减少87.2公顷。二、自然保留地规划期间,全县自然保留地面积由2014年的550.2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425.7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比重由2014年的13.24%变为2020年的10.79%。规划期间净减少124.5公顷。宁陕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见附表2。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 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加强各类空间性规划衔接,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科学划定城52、市开发边界,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进一步优化全县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一、耕地布局按照面积基本稳定、数量质量并重的要求,优化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对农业基础设施完善、质量好、集中连片的耕地进行重点保护。到2020年,全县耕地总面积5069.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38%,主要布局在河谷区和低山区,以龙王镇、城关镇、太山庙镇、筒车湾镇和江口回族镇布局较为集中。长安河、汶水河、池河、旬河两岸的河谷川道区,区域地势平坦,土壤土层厚度大,且土壤有机质含量高,保水保肥性强,灌溉设施齐全,排水条件良好,是全县优质耕地集中区。二、基本农田布局2014年宁陕县基本农田保护53、面积4497.4公顷,本次安康市下达宁陕县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为3080.0公顷,规划期内全县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085.0公顷,比安康市下达指标多5.0公顷。依据宁陕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在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必要用地空间的同时,优化基本农田布局,把质量较好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证基本农田质量有提高。(一)基本农田调入本次规划调整完善调入基本农田面积172.4公顷,其中旱地105.0公顷,水浇地0.9公顷,水田66.5公顷。基本农田调入地块主要分布在城关镇城镇周边。(二)基本农田调出本次规划调整完善调出基本农田面积1584.8公顷,主要分布在城关镇、龙王54、镇、太山庙镇、梅子镇与筒车湾镇。基本农田调出方向主要包括四方面:一是调出纳入国家安排生态退耕范围调出1295.4公顷,均属于已经批准的退耕还林还草区且为25以上坡耕地;二是调出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调出33.2公顷,主要用于国家引汉济渭工程项目;三是调出“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用地41.6公顷,主要用于全县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及旅游建设、民生改善、脱贫移民等重点建设项目;四是调出不符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求的214.6公顷,主要为25以上不适宜耕种或已经退耕还林耕地,以及现状为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不符合划定要求的耕地等。(三)基本农田整备区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全县确定基本农田整备区面积27.6公顷。主55、要分布在江口回族镇、金川镇、太山庙镇、城关镇。确定后将通过土地整治项目,推动零星耕地整合归并,提高耕地质量等别,达到基本农田划定标准,可根据需要作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补充。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以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边界作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红线内基本农田面积3085.0公顷。规划期间,红线内基本农田严禁随意调整,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的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第二节 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优化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保障重点地区、重点项目用地,推进产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提高基础设56、施运行能力和效益,有效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充分体现各类用地的功能性和合理分区,体现不同区域的协调性。一、城镇用地布局按照强化县域核心地位、培育县域支点、健全网络连接的原则,科学规划城镇空间布局,实现紧凑集约、高效绿色发展。结合城镇规划及发展定位,构筑“一主一副五镇十个社区”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格局。“一主”:宁陕县城;“一副”:县域副中心镇皇冠镇;“五镇”:即筒车湾镇、广货街镇、江口回族镇、龙王镇、四亩地镇五大重点镇;“十个社区”:梅子集镇社区、新场集镇社区、太山庙集镇社区、金川集镇社区、八宝安置社区、长坪安置社区、五台安置社区、八亩安置社区、旬阳坝安置社区、蒿沟旅游集中开发社区。规划期间,加大57、城关镇建设用地闲置土地、空闲地、低效使用土地的清查与整治力度,积极完成关口老街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把县城建设成为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宜居宜业的新型城镇核心区;以建设特色旅游服务基地为目标,推动城镇化建设,以配建、提升为重点,加快道路、绿化、供水、供气、防洪排涝及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皇冠副中心的辐射和聚集能力;突出筒车湾镇、广货街镇、江口回族镇、龙王镇、四亩地镇五大重点镇连接县城和农村的纽带作用,推动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发展特色产业,增强产业发展能力和交通节点功能,提升城镇的承载力、吸引力和辐射力,聚集优质的人才、技术、资金58、信息和产业,打造“质量优先、品质一流”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区;提升陕南移民搬迁安置社区建设和管理水平,增强服务城市、带动农村、承接转移人口功能,加快社区内卫生、计生、文化、党建、治安等便民服务场所与服务中心建设,合理布局农村学校、托幼养老、体育健身、商业服务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设施,改善农村公共服务条件,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农业规模经营、农民多元就业。规划期间,全县新增城镇用地面积198.0公顷,主要布局在城关镇、江口回族镇、筒车湾镇与皇冠镇。二、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按照“利于生产、便于生活、集中布局、节约集约”的原则,“减少自然村、限制一般村、扩建中心村”,积极推进农59、村居民点的整理,整合村镇建设用地,促进自然村向行政村、小村向大村、大村向镇区集中。规划期间,主要是对居住在地质灾害或洪涝灾害频发、贫困、生态环境脆弱等区域的农户进行搬迁腾退,以江口回族镇、城关镇、筒车湾镇和太山庙镇分布较多。结合宁陕县实际,按照“梯次搬迁,全县统筹”的原则和“富裕户进县城、中等户到集镇、一般户住新村、困难户靠保障”的思路,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实施移民搬迁。规划期内,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净减少56.2公顷。三、工业用地布局依托宁陕丰富的矿产资源,坚持绿色循环发展,“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适度有序开发铁矿、钼矿等矿产资源,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沿城关镇老城朱家嘴华严一带,建60、设县域工业集中区,加快标准化厂房建设,完善园区基础条件,争取每年引进35户投资过千万的企业入园,打造以农副产品加工、生物工程、现代物流等为主导的县域经济增长极,依托园区平台进一步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统筹人口转移和产业培育。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循环产业链,着力壮大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四、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坚持集约发展,树立“精明增长”、“紧凑城市”理念,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加强城镇空间开发利用管制,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根据宁陕县自然地理、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发展规模等基础条件,因地制宜,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最终划定以宁陕县县城中心城区、集镇社区的城镇用地加上有条61、件建设区为2020年宁陕县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的存在,可以有效的控制城镇向外围无限扩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宁陕县城镇开发边界主要布局在城关镇、皇冠镇、江口回族镇、筒车湾镇等11个镇的集镇区域。第三节 保障基础设施用地一、交通用地布局加快建成以县城为中心,以国道主干线为主骨架,连接西安、安康等城市的运输主通道。以地方干线公路为次骨架,将县城和其他各镇进行联接,再以各镇政府所在地为中心,向各旅游景区景点及各村、主要物资集散地辐射,最终形成主次分明、设施配套、互联互通、覆盖城乡的“五纵五横”综合交通网络体系。规划期间,加快石泉至宁陕高速公路联络线、宁陕至丹凤高速公路宁陕段及宁陕皇冠庙坪至江62、口高速公路宁陕段建设;加快G345镇(安)宁(陕)界至宁陕公路、S212陕鄂界至宁陕长坪公路长坪至叶坪段、S526宁陕火镰砭至石泉池河公路火镰砭至宁石界段建设工作;实施新建、改建县乡公路15条292.9公里,新建村组公路72条317.2公里。主要布局在江口回族镇、广货街镇、梅子镇和四亩地镇。二、水利设施用地布局全力抓好防汛减灾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好中小河流、汉江主要支流重点段防洪工程,保障县城、重点集镇及人口居住集中区的防洪安全;重点解决县城、集镇、移民搬迁安置点及农村约8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加快涉水生态环境建设,加大丹治水保项目实施力度,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5km2以上;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配63、套,不断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基本实现人均1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目标。做好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重点建设“丹治”水土保持项目。发展涉水相关产业,实施以引汉济渭三河口库区以及县城、重点集镇水源地为主的水源地保护工程以及各乡镇集镇水厂建设。保障各类水源地水质安全,方便人们饮水。主要布局在江口回族镇、梅子镇、广货街镇以及城关镇。三、电力设施布局围绕城乡电力公共服务均等化、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农村电力的要求,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提升农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到2020年,建成西成客专东梁牵引330kv变电站和江口110kv变电站,新建35kv变电站3座,布局在江口回族镇、新场镇、广货街镇和金川镇。四64、旅游设施用地布局以全域内重大旅游项目为核心,以重点城镇为旅游服务基地,以道路形成特色旅游廊道并串接各旅游产业集群、重大项目和基地,形成“一核两线、四环五区、十二个节点”的全域全覆盖式旅游空间结构,带动全域旅游发展,推动生态旅游产业向综合型产业转型发展,打造知名旅游目的地、养生基地和山水休闲度假地。规划期间,全县新增旅游设施用地20.9公顷,布局在城关镇关一村、白云山、上坝河国家森林公园以及广货街镇蒿沟村。五、其他独立设施用地为加快新一代智慧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大力发展数字通信、数字电视,加快推进公用通信网、广播电视网以及计算机互联网“三网”65、融合,实施光网改造、宽带网络升级工程,扩大用户规模,实现县域范围内有线电视网络、4G网络全覆盖。促进公用设备设施智能化升级,建设智慧城市信息化公共平台,发展民生领域智慧应用。规划期间,全县共安排扶贫基站建设项目28个,移动公司综合机房及铁塔建设62个,县域范围内所有乡镇均有布局;安排国家北斗基站建设项目2个,分别布局在城关镇和江口回族镇。第四节 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坚持节约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推进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综合治理,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路径,探索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规划期间,依据县域自然环境和资源承载特点,综合考虑全县森林资源丰66、富特点和以山地为主、河流水系密布的地貌特色设定生态网络体系,构建以“三区五河”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形成基本的国土生态屏障。“三区”:即以秦岭南坡主脊、月河梁等为核心的东北部中高山水源涵养及自然风景林区;以天华山、皇冠山等自然保护区为核心的西北部生物多样性保育及水源涵养区;以平河梁自然保护区、上坝河森林公园为主体的中南部水源涵养及森林保育区。“五河”:即汶水河、旬河、池河、长安河、蒲河,重点实施水土流失治理、水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和沿河绿化,打造绿色生态走廊。第五节 拓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一、园地布局进一步做大做强板栗、核桃、蚕桑等“三园”主导产业,按照“稳果、优菌、扩药”的思路,大力种67、植秦岭绿色药谷,党参、天麻、猪苓、枣皮、杜仲等名贵中药材,建珍稀特色药材种植基地,不断加快产业化经营步伐,发展绿色食品,带动绿色产业发展。规划期间,园地增加60.4公顷,主要布局在筒车湾镇、四亩地镇和城关镇。到2020年全县园地面积调整为1108.7公顷。二、林地布局以“双退”为契机,落实国家及陕西省退耕还林相关政策,对全县25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保护区15-25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以及25以上可调整的基本农田逐步进行退耕还林。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完成主要河流两岸、城镇周围、公路两旁和水源地的植树(竹)造林绿化任务,实施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加大经济林基地建设,建好以漆树、竹子为主的各类生态68、经济园林,做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提高抗灾能力和经济效益,大力发展绿色生态林业。规划期间,全县新增林地面积838.9公顷,在全县各镇均有布局。到2020年,全县林地面积达到352470.8公顷,林地覆盖率为96.12%。三、牧草地布局稳定牧草地面积,重点保护和改良天然草场,建设人工草场,提高牧草产量和质量。到2020年,全县牧草地面积595.2公顷。主要布局在龙王镇、太山庙镇、江口回族镇和金川镇。第六节 构建土地利用景观风貌依托宁陕县地形地貌,构建以秦岭、平河梁和月河梁为主要骨架,汶水河、旬河、长安河、蒲河和池河为主要脉络的土地利用景观风貌;立足资源优势,突出特色,打造生态旅游用地景观69、风貌,以西安三峡张家界旅游黄金通道为轴向,以大熊猫保护区、天华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唐王国际狩猎场、陕南民族文化村等重点项目为支撑,大力组织开发建设七亩坪、天华山、平河梁、上坝河和云雾山的五大生态旅游景区,开发建设汶水河流域和210国道沿线两大“百里生态旅游长廊”,拓展老城城隍庙和秦子午栈道等历史文化景区,挖掘回族文化,建立以彰显回族文化为特色的新农村,构建以绿色为主,集秦岭自然景观精华于一身,融生态旅游、度假休闲、探险狩猎、险滩漂流和生态资源保护利用为一体的生态旅游景观风貌。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根据上级70、下达规划控制指标和规划布局,合理调整各类土地用途区的面积与布局。规划期间,将全县土地主要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林业用地区及牧业用地区,共9个土地用途分区。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一、面积与布局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3085.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84%,主要布局在龙王镇、太山庙镇、城关镇、筒车湾镇和江口回族镇。二、管制规则(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二)区内71、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三)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一、面积与布局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划定一般农地区面积为4557.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4%,主要布局在城关镇、四亩地镇和筒车湾镇。二、管制规则(一)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二)区72、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三)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第三节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一、面积与布局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划定城镇村建设用地区面积为1441.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39%,主要是中心城镇和各镇城镇用地及村庄、中心村等建设用地,主要布局在城关镇、皇冠镇和江口回族镇。二、管制规则(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规划;(二)区内城镇村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三)区内农73、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第四节 独立工矿区一、面积与布局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划定独立工矿区面积为144.7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0.04%,主要布局在江口回族镇、广货街镇、城关镇和皇冠镇。二、管制规则(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及相关规划;(三)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四)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五)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第五节 风景旅游用地区一、面积与布局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划定风景旅游用地区面积为17774、.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5%,主要布局在皇冠镇、广货街镇、城关镇、江口回族镇和新场镇。二、管制规则(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二)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三)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四)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五)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第六节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一、面积与布局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划定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面积为14053.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83%,主要包括皇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平河梁省级自然保护区75、核心区和天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以皇冠镇、新场镇布局较多。二、管制规则(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文化遗产;(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三)区内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四)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五)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第七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一、面积与布局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划定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为2537.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69%,主要包括渔洞河水源涵养地、长江流域汉江水系的水源涵养区域和主要河流的蓄滞洪区以及城关76、镇周边的地质灾害易发区,以城关镇、四亩地镇布局较多。二、管制规则(一)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三)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四)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第八节 林业用地区一、面积与布局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划定林业用地区面积为33955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60%,主要布局在江口回族镇、皇冠镇、新场镇、广货街镇、城关镇、四亩地镇和太山庙镇。二、管制规则(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二)区内现有非77、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三)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四)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第九节 牧业用地区一、面积与布局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划定牧业用地区面积为409.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11%,主要安排在江口回族镇、太山庙镇、龙王镇和金川镇。二、管制规则(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牧业生产,以及直接为牧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牧业设施;(二)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按其适宜性调整为牧草地或其他类型的牧业设施用地78、,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三)未经批准,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开垦、采矿、挖沙、取土等破坏草原植被的活动。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 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为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按照保护资源与环境优先、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结合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划定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和建设用地管制区。第一节 允许建设区一、面积与布局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划定允许建设区面积为1998.3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54%,涉及城关镇、江口回族镇、皇冠镇、广货街镇和筒车湾镇面积较大79、。二、划定要求(一)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按照有利发展、保护资源、保护环境的要求,在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以及与其他相关规划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根据各类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划定。(二)允许建设区1、允许建设区应涵盖规划期内将保留的现状建设用地和规划新增的建设用地,划分为城镇、村庄、工矿等不同类型;2、允许建设区布局应进行多方案比较,优先选择有利于保护耕地和环境、节约集约用地的方案,尽量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少占农用地特别是耕地;3、允许建设区应与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的规模和范围相协调。三、管制规则(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二)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80、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三)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四)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第二节 有条件建设区一、面积与布局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划定有条件建设区面积为592.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16%,主要位于中心城镇以及重点建设项目的周围区域,主要布局在城关镇城区的南片区和北片区的公路沿线以及广货街镇、江口回族镇和皇冠镇的集镇主要建设项目周围。二、划定要求(一)建设用地扩展边界1、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应尽量采81、用主要河流、高速公路、铁路、绿化带、山体等具有明显隔离作用的地物;2、在无原则性冲突时,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可采用其他相关规划的同类边界。(二)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在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外,按照保护资源和环境、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划定,避让优质耕地和重要的生态环境用地。三、管制规则(一)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规模已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三)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82、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第三节 限制建设区一、面积与布局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划定限制建设区面积为361560.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8.61%,包括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区域。二、划定要求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土地划入限制建设区;三、管制规则(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二)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第四节 禁止建设区一、面积与布局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划定禁止建设区面积为2537.8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69%,主要包括渔洞河水源地保护区、皇冠山83、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平河梁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天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区。二、划定要求(一)建设用地禁建边界建设用地禁建边界即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的范围界线,规划期内原则上不得调整。(二)禁止建设区1、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水源保护区的核心区、主要河湖的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等,划入禁止建设区;2、禁止建设区应与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的规模和范围一致。三、管制规则(一)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84、地边界不得调整。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 第八章 土地利用重点任务第八章 土地利用重点任务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一、严格落实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强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康市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730.0公顷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080.0公顷。二、严格控制耕地减少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按照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布局新增建设用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尽量占用质量较差的耕地;结合国家及陕西省退耕还林政策,有序实施生态退耕;协调各产业发展用地供给与需求,合理引导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及时85、复垦灾毁耕地。规划期间,全县耕地减少面积910.5公顷。三、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加大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力度,加强农村土地整理、工矿废弃地复垦,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增加耕地面积515.7公顷。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加强各类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监管力度,确保建设单位切实履行补充耕地的法定义务,组织、落实县域内耕地占补平衡任务。严格执行对项目建设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质量评价制度,确保不因建设占用造成耕地质量下降。规划期间,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203.7公顷,可用于占补平衡的土地整治增加耕地规模289.3公顷,占补平86、衡有余。第二节 节约集约用地按照“节约优先、合理使用、市场配置、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增量优化、存量盘活、质量提高”,严控建设用地总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促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利用水平,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战略,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和“新增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增量指标。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作用,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用地,强化建设用地规模刚性约束。确保规划期末全县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上级规划调整完善下达目标,实现建设用87、地总量控制。规划到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420.0公顷。二、合理优化增量用地立足县域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实际,将有限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国、省、市重点建设用地项目,支持县域重点城镇发展用地及工业集聚区用地,重点保障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和经济发展需求的项目用地。推动建立与节约集约用地相挂钩的土地税收调节机制,实现“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引导新增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三、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坚持节约用地,大力推进城镇闲置地、空闲地、城镇低效用地和批而未供土地的清查与整治力度。统筹运用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陕南移民搬迁等政策手段,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因地制宜盘活农村建设88、用地,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第三节 土地整治一、土地整治安排规划期间,全县共安排土地整治项目56个,可补充耕地面积515.7公顷。其中,农用地整理项目6个,可补充耕地面积3.5公顷;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37个,可补充耕地面积222.9公顷;土地复垦项目4个,可补充耕地面积152.4公顷;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9个,可补充耕地面积136.9公顷。二、土地整治措施(一)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要强化项目管理,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核、规划设计和项目实施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引导和规范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活动,做到按规划确定项目,按项目进行管理,按设计组织施工,按进度拨付资金,按规程检查验89、收。(二)加大土地整治资金投入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各级政府每年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足额用于土地整治。同时积极建立多元投融资渠道,运用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单位和个人资金,鼓励通过合资、合作,吸引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投入,广泛吸纳资金,逐步形成土地整治多元投融资渠道。政府投资优先用于整治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优先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整理和复垦项目。(三)严格落实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措施按照“占补平衡”原则,通过大力推进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不低于同期建设占用、灾毁损坏和农业结构调整等减少的耕地,土地利用率明显提高,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土地资90、源尤其是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进一步增强,形成合理、高效、集约和生态环境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四)稳步推进陕南移民搬迁复垦力度大力推进陕南移民搬迁腾退土地复垦,积极推进移民搬迁区田、水、路、林、村的土地综合整治,有效改善农民生活环境,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 第九章 乡(镇)主要用地调控第九章 乡(镇)主要用地调控第一节 各镇土地利用方向根据县域各镇经济社会资源特点、产业结构、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与旅游业发展,合理安排各乡镇的发展方向,明确其功能定位并进行合理的职能分工。一、城关镇城关镇是宁陕县城所在地,是全县政治91、经济文化中心。主要以城镇建设为重点,以保护生态环境为重心,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和有效拓展“县城一日游”范围,促进全县四横四纵旅游网的快速形成;合理安排城镇工矿用地,促进城镇经济快速发展,在朱家嘴原有工业区基础上建成县工业园区,新增工矿用地向县工业园区集中,新增城镇用地向北布局,主要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和教育基础设施等,逐步拉大城镇骨架,壮大城北旅游文化功能和综合服务功能,努力将城关镇建设成为生态良好、景观独特、环境优美、适宜居住和创业的山水生态城镇,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二、筒车湾镇规划期间,筒车湾镇要充分发挥好其优越的区位优势,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多种经营,以“栗、菌、桑、牧”为主要产业发展“一村一品92、”,形成规模效应;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在汶水河流域建立多个水电站,发展清洁能源;保护好生态环境,依托现有的筒车湾漂流项目,重点开发筒车湾镇度假村、筒车湾山野农舍旅游休闲区等旅游项目和超临界氧化水等项目;集镇建设主要向着以仓储、餐饮、住宿、娱乐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提升集镇综合服务功能,引导边远山区农民向集镇迁移,提升集镇人口水平,将筒车湾镇建设成为交通便利、商贸发达、经济繁荣、基础设施完善的生态旅游型城镇。三、皇冠镇规划期内紧紧依托其独特的区位、便捷的交通以及丰富的生态资源等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大力发展以朝阳沟综合风景区、国际自行车赛道、南京沟旅游区、皂房沟旅游开发、未名山庄、秀才93、沟旅游开发和八宝公墓等为主的生态旅游。农业方面主要加大农田的保护力度,建立农业生态示范区,稳定农业生产,同时,发展多种经营,稳猪扩菌,打造“食、药、游”经济模式。集镇主要依托朝阳沟旅游区的开发,加大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民居改造,提升集镇总体服务功能,将皇冠镇打造成陕南旅游名镇。四、广货街镇素有安康“北大门”之称的广货街镇地处秦岭南麓,三市四县的交汇部,省道营沙公路、铁文公路横贯东西,210国道穿境而过,交通十分便利。境内群山连绵,峰峦叠起,物产丰富,风景优美,闻名全国的秦岭主峰便坐落在该镇境内。其中,广货街镇蒿沟村依托陕西朱雀森林公园带状旅游区,积极融入关中旅游开发带,并积极打造“陕南旅游休闲度94、假第一村”。镇域内历史遗产也十分丰富,著名的秦代子午栈道沿沣峪南行途经此镇。广货街镇凭借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依托陕西秦岭高山第一漂、曼沟特色景区和陕南特色农居的开发,将全面打造成为“秦岭山地度假休闲观光区”。依照现有的铁矿资源和开发企业,全力打造以铁矿采选、铁矿深加工的矿业园区。五、江口回族镇全镇在稳定农业基础的同时,依托丰富的矿产资源优势,重点发展工矿产业,着力打造“铁钼钒金”四个有色矿种集约开发和秦岭优质石材开发,加快钒矿、铁矿两个精加工园区的建设,从而有力的推动江口回族镇域经济快速发展;加快江口民族旅游发展,重点推进江口十里长峡生态旅游观光区、江口烈士陵园风景区、江口特色民居的95、开发的建设。农业主要抓好多种经营,做强做大“栗、菌、牧”集约发展,强化核桃产业基地建设。扎实抓好全镇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与完善,千方百计做好民生工作,大力发展社会公益事业,逐步形成农业稳镇、产业富镇、旅游兴镇、民生安镇的发展格局。六、龙王镇、太山庙镇、金川镇各镇以农业为主,立足当地实际条件,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规划期内加大园地建设,增加园地规模,龙王镇主要大力发展“栗、菌、桑”农业模式,逐步建立规模化蚕桑养殖基地;各镇在巩固农业生产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水利资源优势,发展水电站,大力发展养殖业和生态旅游,同时扶持轻工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使全县经济平衡发展。96、七、梅子镇、四亩地镇、新场镇应在宜林地重点发展林特经济作物,好田好地发展蔬菜、药材种植业,同时保障工业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在公路沿线办厂建企业,建立各种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将现有的工矿企业做大做强,形成农、工、贸相结合的综合生态经济区。梅子镇主要配合好“引汉济渭”工程的实施,做好库区移民搬迁工作,加大全乡防灾治理能力,努力提高耕地质量和增加耕地面积;四亩地镇是“引汉济渭”工程规划中的中间环节,在保障“引汉济渭”工程实施的同时保护好耕地,积极培育“天麻、猪苓”生产,并逐步壮大形成规模。新场镇是“西成高铁”工程的必经之地,规划期间要加大对环境的保护力度,以天华山森林公园为依托,重点发展生态旅游。第二97、节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乡(镇)规划应遵循本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落实本规划分解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主要控制指标。对约束性指标必须严格遵守,不得突破;对预期性指标应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宁陕县乡(镇)主要用地控制指标见附表7。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 第十章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第十章 重点建设项目安排全力做好重点建设项目安排,凡列入国家和省、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家相关专项规划的中、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均予以上图入库。规划期间,全县共安排重点建设项目64个,其中,交通项目6个,能源98、项目1个,环保项目8个,旅游项目3个,其他项目46个。建设用地总规模154.5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41.7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80.4公顷。第一节 交通项目规划期间,按照“突出干线、统筹城乡、完善网络、坚持标准、效益优先”的原则,优化路网结构、增强通达能力、改善城乡发展交通条件、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规划期间,全县重点建设的交通项目共6项,用地总规模64.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61.6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10.8公顷。主要为:1、宁陕至丹凤高速公路宁陕段,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7.4公顷,其中占用耕地规模4.8公顷,布局在城关镇、筒车湾镇和太山庙镇;2、石泉至宁陕联络线,新增建设99、用地规模11.8公顷,其中占用耕地规模2.1公顷,布局在筒车湾镇、城关镇;3、皇冠庙坪至江口高速公路,新增建设用地规模4.8公顷,其中占用耕地规模0.8公顷,布局在皇冠镇、江口镇;4、G345镇(安)宁(陕)界至宁陕公路,新增建设用地规模8.3公顷,其中占用耕地规模1.5公顷,布局在城关镇、太山庙镇;5、S526宁陕火镰砭至石泉池河公路火镰砭至宁石界段,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5公顷,其中占用耕地面积0.6公顷,布局在龙王镇;6、S212陕鄂界至宁陕长坪公路长坪至叶坪段,新增建设用地规模5.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规模1.1公顷,布局在龙王镇和太山庙镇。第二节 能源项目规划期间,全县重点建设的能源项目100、共1项,用地总规模0.6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0.6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0.6公顷。布局在江口回族镇。第三节 环保项目规划期间,全县重点建设的环保项目共8项,用地总规模2.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4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0.7公顷。主要是广货街镇、梅子镇、江口回族镇、皇冠镇等8个镇的集镇污水处理厂。第四节 旅游项目规划期间,全县重点建设的旅游项目共3项,用地总规模15.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5.1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12.7公顷。分别是白云山旅游项目、上若意境旅游项目和慢城旅游度假村项目,布局在城关镇和广货街镇。第五节 其他项目规划期间,全县重点建设的其他项目共46个,101、用地总规模72.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61.9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55.5公顷。主要包括宁陕县中医院、宁陕县公墓、县城养老中心疗养院、县城液化气站、宁陕县体育场、皇冠山管护站、蒲河九年制学校以及城关镇等11个乡镇的移民安置点等建设项目。宁陕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详见附表6。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一节 建立和完善规划管理体系一、建立有利于规划高效率实施管理机制一是加强管理、规范审批。实施规划时,应以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技术规范等为依据,进行流程管理,严把审批关,引导节约集约用地102、和保护耕地;二是保障发展、服务经济。着力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需求。二、建立规划实施部门合作联动机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建立保障规划实施的横向协调与联动机制,加强与发改委、财政、农业、环保、交通、水利、规划、建设、文化等部门的沟通与衔接。各相关部门涉及土地规划实施的交叉环节,也应明确分清不同主体的权责,在相关环节上共同把关,相互配合,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各部门编制的城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产业发展等相关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在确定相应用地规模时,必须符103、合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重点是要加强对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的审核,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对相关规划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第二节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法规和行政管理制度一、制定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细则等配套性地方法规,明确全县规划实施管理的目标、方针、权利、义务及违反规划应承担的责任作为实施规划的依据。二、建立规划实施领导目标责任制制定规章明确的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县、镇级政府要把土104、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纳入到政府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在明确各级实施单位权利与义务的基础上,还应建立目标明确、责权对等的考核责任制度,层层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责任制,由上到下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每年组织考核,重点考核是否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用地、是否按照规划保护基本农田、是否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目标等。考核的内容设计要科学,要符合一定的程序。要体现民主化、科学化决策,要吸收专家参加,并进行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以保证政绩考核的制度与所要实现的目标相一致。三、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价加强和完善土地规划用途变更调查和登记,及时汇总,不断更新规划数据资料。建立规划观察网,进行定期观察或105、定点固定观察。建立自上而下校核和自下而上反馈的信息系统。充分利用地理信息系统、遥感监测技术和全球定位系统等信息技术,在对内业遥感影像处理、外业实地核实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对比分析的基础上,定期对县城和重点城镇建成区实施情况进行监测,查清建设用地扩展情况。对全县新增交通、水利等独立选址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农用地情况进行监测。对违法用地情况进行监测,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决策和执法检查提供科学依据。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基础保障一、加强土地调查统计和监测认真做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统计和变更调查。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逐年开展规划和计划的实施评价,为制定和调整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加106、强城镇、园区的集约利用潜力调查评价。加强农村居民点用地变更及整理潜力调查,加强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建立覆盖全县的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系统。二、严格执行用地标准和供地政策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完善能源、交通和公用设施、公共设施等各类建设用地标准,实行项目准入制度,严格按标准审核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和城乡居民点用地。控制并减少划拨供地数量,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用地外,其他项目用地应逐步实行有偿使用。同时应加快对历史遗留的经营性划拨用地的市场化处置,实现所有非公益性用地有偿使用。三、提高土地规划信息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集中建库,分散管理,信息共享”的精神,建立涵盖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土107、地质量等级等基础数据的统一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建设用地监管,确保规划目标落实。加快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逐步实现土地规划管理基础数据的信息共享,提高基础性和公益性信息的社会服务水平。第四节 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监督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依法公告,接受公众监督。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公开制度和查询制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开规划方案、规划实施措施和规划实施进展等信息。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社会舆论和广大群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 第十二章 附则第十二章 附则一、规划文件本规划文件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三部分组成。108、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效力,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解释和补充。二、规划实施本规划自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三、规划解释本规划由宁陕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宁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 附表附 表附表1 宁陕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指 标规划基期(2005年)规划调整基准年(2014年)调整后规划目标年(2020年)指标属性一、总量指标(单位:公顷)1.耕地保有量5973.65979.74730.0约束性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890.84497.43080.0约束性3.园地规模1249.41048.31150.0预期性4.林地规模351870.735109、1631.9352310.0预期性5.牧草地规模655.9596.1800.0预期性6.建设用地总规模1971.72336.02420.0预期性7.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136.41364.01430.0约束性8.城镇工矿用地规模324.2527.3505.0预期性二、增量指标(单位:公顷)1.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360.0预期性2.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1290.0预期性3.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1065.0约束性4.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1065.0约束性5.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任务量-预期性三、效率指标(单位:平方米/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90约束性附表2 宁陕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110、位:公顷,%地类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调整基准年(2014年)调整后规划目标年(2020年)2014至2020年面积增(+)减(-)面积比重面积比重面积比重土地总面积366689.4100.00366689.4100.00366689.4100.000农用地耕地5973.61.635979.71.635069.21.38-910.5园地1249.40.341048.30.291108.70.3060.4林地351870.795.96351631.995.89352470.896.12838.9牧草地655.90.18596.10.16595.20.16-0.9其他农用地926.60.25111、941.40.26940.70.26-0.7农用地合计360676.298.36360197.498.23360184.698.22-12.8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小计1136.40.311364.00.381505.20.41141.2城镇用地225.50.06387.10.11585.10.16198农村居民点用地812.20.22836.70.23780.50.21-56.2采矿用地950.03136.50.04132.50.04-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3.70.003.70.007.10.003.4交通水利用地小计817.50.22819.90.22882.30.2462.4铁路用地0.00112、0.40.001.20.000.8公路用地804.70.22804.70.22866.30.2461.6水库水面6.60.006.60.006.60.000水工建筑用地6.20.008.20.008.20.000其他建设用地小计17.80.00152.10.041730.0520.9风景名胜设施用地3.60.00135.00.04155.90.0420.9特殊用地14.20.0017.10.0017.10.000建设用地合计1971.70.542336.00.642560.50.70224.5其他土地水域3610.40.983605.80.983518.60.96-87.2自然保留地431.1113、0.12550.20.15425.70.12-124.5其他土地合计4041.51.104156.01.133944.31.08-211.7附表3 宁陕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调整表单位:公顷、%用途名称调整前调整后面积增(+)减(-)面积占比例面积占比例基本农田保护区51671.4130850.84-2082一般农地区26810.734557.41.251876.4城镇村建设用地区926.20.251441.50.39515.3独立工矿区193.40.05144.70.04-48.7风景旅游用地区341.60.09177.80.05-163.8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16700.14.562537.90114、.69-14162.2林业用地区339431.492.7353604.596.6214173.1牧业用地区715.40.21409.70.12-305.7附表4 宁陕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单位:公顷、%乡镇名称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宁陕县3085.01004557.41001441.5100144.7100177.81002537.910014053.4100339551.1100409.7100城关镇647.220.9712115、30.827.01441.030.5919.713.6147.426.67351.413.842065.314.763354.218.6625.76.28广货街镇174.55.66296.46.5232.216.1143.329.9493.352.47271.710.710041706.212.2820.24.94皇冠镇108.53.52177.83.9205.114.2316.611.4610.55.88260.010.245053.535.9638896.611.460.60.15江口回族镇338.210.96428.49.4166.911.5840.027.620.10.05306.11116、2.060045834.213.592.322.53金川镇127.34.13215.74.7355.93.880.80.570.00163.36.430010481.13.0935.48.63龙王镇480.215.57533.811.7172.55.031.61.10.00148.35.840023826.47.0272.317.64梅子镇264.78.58188.54.1427.61.911.00.710.00138.05.44006673.81.978.62.09四亩地镇175.35.68445.39.7760.34.189.36.440.40.24338.413.336934.649.3117、428949.88.535.31.29太山庙镇404.213.1427.19.3660.84.223.92.70.00109.84.330026558.97.82107.526.25筒车湾镇317.410.29462.610.1582.65.735.13.5310.15.67232.69.160017598.05.1837.79.2新场镇47.51.541513.3236.62.543.42.3216.19.02218.48.620035671.910.494.11附表5 宁陕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单位:公顷基期耕地面积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净增(+)减(-)规划期末118、耕地保有量增加合计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其他减少合计建设占用灾毁其他上级下达指标县级规划5979.7515.7222.9152.4136.93.51426.2203.71222.5-910.5 5069.2年均增减85.925.422.80.6237.733.90203.7-151.7附表6 宁陕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项目用地涉及乡镇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能源新铺矿区二期新建2014-20200.620.620.58江口回族镇交通石泉至宁陕联络线宁陕段新建2014-202012.3511.862.09筒车湾镇、城关镇宁陕至丹凤高速公路宁陕段新建119、2014-202028.527.364.82城关镇、筒车湾镇、太山庙镇宁陕皇冠庙坪至江口高速公路宁陕段新建2014-202054.80.84皇冠镇、江口镇G345镇(安)宁(陕)界至宁陕公路改建2014-20208.678.321.46城关镇、太山庙镇S526宁陕火镰砭至石泉池河公路火镰砭至宁石界段改建2014-20203.643.490.62龙王镇S212陕鄂界至宁陕长坪公路长坪至叶坪段改建2014-202065.761.01龙王镇、太山庙镇环保广货街镇污水处理厂新建2014-20200.170.170广货街镇梅子镇污水处理厂新建2014-20200.130.130梅子镇江口回族镇污水处理厂120、新建2014-20200.160.160江口回族镇皇冠镇污水处理厂新建2014-20200.140.140.14皇冠镇筒车湾镇污水处理厂新建2014-20200.150.150.11筒车湾镇金川镇污水处理厂新建2014-20201.181.180金川镇龙王镇污水处理厂新建2014-20200.160.160.16龙王镇太山庙镇污水处理厂新建2014-20200.310.310.31太山庙镇旅游白云山旅游新建2014-20201.531.431.13城关镇上若意境新建2014-20201.91.90广货街镇慢城旅游度假村新建2014-202011.811.811.61城关镇其他一品食品厂扩建20121、14-20200.580.320.36广货街镇宁陕县中医院新建2014-20205.325.325.32城关镇宁陕县公墓新建2014-20200.110.110城关镇续表6 宁陕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年限项目用地涉及乡镇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其他南京坪安置点新建2014-20200.850.20.2皇冠镇县城养老中心疗养院新建2014-20204.24.24.2城关镇县城液化气站新建2014-20200.690.690.69城关镇双建安置小区改建2014-20200.570.570.57太山庙镇同心安置小区新建2014-20200.570.370.3122、7新场镇四亩地镇文化广场新建2014-20200.3600四亩地镇四亩地集镇安置小区三、四期新建2014-20200.940.940.94四亩地镇五里坪安置点新建2014-20201.131.130.79城关镇华严村安置点新建2014-20201.451.451.45城关镇狮子坝村安置点新建2014-20201.330.820.82城关镇胭脂坝安置点新建2014-20201.611.611.61太山庙镇太山集镇安置小区二期新建2014-20201.081.081.08太山庙镇太山集镇安置小区三期新建2014-20201.151.151.15太山庙镇宁陕县体育场新建2014-20205.525.123、525.52城关镇宁陕县第二小学新建2014-20204.363.130.07城关镇广货街安置小区新建2014-20205.435.434.3广货街镇张家湾安置小区二期新建2014-20200.840.840.84金川镇朱家沟安置点新建2014-20200.160.160.16筒车湾镇柴家关安置点新建2014-20200.850.850.85四亩地镇南昌第二安置点新建2014-20200.520.520.08梅子镇梅子集镇安置点新建2014-20200.770.770.08梅子镇安家坪安置点新建2014-20200.950.950.95江口回族镇烧坊坪安置点新建2014-20200.840.6124、60.66江口回族镇沙坪安置点新建2014-20204.9200江口回族镇其他河坪安置小区新建2014-20202.672.672.67龙王镇猴子坪安置点新建2014-20200.620.550.53广货街镇皇冠山管护站新建2014-20200.680.360.36皇冠镇八宝安置点新建2014-20201.81.711.71皇冠镇秦岭山泉二期扩建2014-20200.760.760.52广货街镇七里村安置点新建2014-20200.330.330.33筒车湾镇孙家院子安置点新建2014-20200.360.150筒车湾镇桅杆坝安置点新建2014-20200.980.980.8筒车湾镇油坊坳安置125、点新建2014-20200.260.210.21筒车湾镇龙王坪安置点新建2014-20200.320.320.32筒车湾镇红旗安置点新建2014-20200.650.650.62金川镇宁陕县职教中心新建2014-20203.93.93.9城关镇宁陕县自来水厂扩建2014-20200.60.60.6城关镇蒲河九年制学校新建2014-20200.6100四亩地镇西关安置点续建2014-20201.511.431.43江口回族镇沙坝安置点新建2014-20201.351.351.35金川镇高桥安置点新建2014-20203.83.693.69江口回族镇绿烟安置点改建2014-20200.360.32126、0.3龙王镇天保安置点新建2014-20203.383.23.15龙王镇合计154.5141.780.4附表7 宁陕县各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单位:公顷乡(镇)名称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宁陕县3085.05069.22560.51505.2203.7515.7城关镇647.21071.4655.4439.561.676.4广货街镇174.5305.6429.8256.226.728.4皇冠镇108.5181.5446.6207.738.023.7江口回族镇338.2557.3294.2199.213.6112.4金川镇12127、7.3253.978.254.23.87.3龙王镇480.1805.698.370.29.428.2梅子镇264.7279.643.527.26.519.5四亩地镇175.3399.8108.366.811.885.3太山庙镇404.1618.490.161.74.661.6筒车湾镇317.4473.2225.784.224.033.0新场镇47.5123.190.538.33.7939.8附表8 宁陕县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单位:公顷、%行政区域基期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目标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入基本农田调出基本农田面积比例面积比例宁陕县4497.43085.0172.45.59158128、4.851.37城关镇939.1647.2134.520.78426.465.89广货街镇227.2174.50.00.0052.730.19皇冠镇153.5108.50.00.0045.041.43江口回族镇431.3338.210.02.97103.130.49金川镇197.8127.35.94.6676.560.05龙王镇756.4480.10.00.00276.357.55梅子镇431.5264.76.22.35173.165.41四亩地镇241.3175.30.00.0066.037.63太山庙镇585.1404.15.21.30186.246.08筒车湾镇464.0317.44.8129、1.52151.447.68新场镇69.947.55.711.9528.159.10附表9 宁陕县建设用地管制区调整表单位:公顷、%名 称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调整前规划(1)1119.60.31658.30.18348211.594.9616700.0 4.55调整后规划(2)1998.30.54592.40.16361560.998.612537.8 0.69差值(2)-(1)878.70.23-65.9 -0.0213349.43.65-14162.2 -3.86附表10 宁陕县各镇建设用地管制区面积表单位:公顷、%乡镇名称允许建设区有130、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城关镇513.125.68228.638.5967134.818.57351.413.85广货街镇369.318.4880.813.6442127.711.65271.710.71皇冠镇348.117.4218.23.0644262.412.24260.010.24江口回族镇225.511.2996.616.346678.012.91306.112.06金川镇56.72.8429.64.9910840.43163.36.43龙王镇76.73.8436.16.0924891.66.88148.35.84梅子镇35.91.80.007148.61.98138.05.44四亩地镇70.43.524.70.836646.510.14338.413.33太山庙镇65.73.2945.97.7527488.37.6109.84.33筒车湾镇179.58.9832.15.4218403.55.09232.69.16新场镇57.52.8619.93.3635939.19.94218.48.61合计1998.3100592.4100361560.91002537.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