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罗堡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应急预案(24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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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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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罗罗堡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及时处置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规范其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及时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及后果,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1.2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条块结合、分级响应,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映及时、措施果断,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的原则。1.3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辽宁省安全2、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1.罗罗堡镇辖区内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包括:重特大火灾、交通安全、矿山安全、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急性中毒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污染安全等事故。2、镇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组织机构与职责2、1应急救援指挥部(见附件1)2、1、1 应急救援组1、灭火救援组组长:镇消防办公室成员:办公室相关人员2、医疗救护组组长:镇卫生院院长成员:镇卫生院医护人员3、民爆物品事故抢险救援组组长:罗罗堡公安派出所所长成员:罗罗堡公安派出所相关人员4、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救援组组长:镇消防办公3、室成员:罗罗堡公安派出所、镇经委等相关人员5、非煤矿山事故抢险救援组组长:镇经委主任成员:镇经委相关人员6、特种设备事故抢险救援组组长:镇经委主任成员:镇经委相关人员7、环境监测组组长:镇经委主任成员:镇经委相关人员8、后勤保障组组长:镇长成员:镇财政所、镇经委、镇村建设办公室、农电所、镇道班、罗罗堡网通营业厅等单位人员。9、新闻报道组组长:镇党委宣传委员成员:镇宣传办公室等相关人员10、事故调查组:组长:镇政府副镇长成员:镇纪委、镇经委、公安派出所等相关人员3.5.9警戒、疏散组组长:市公安局局长成员: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人员3.5.10后勤保障组组长:市政府秘书长9成4、员:市经济局、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市供电局、市农电局、市交通局、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北镇市分公司等单位人员3.5.11新闻报道组组长:市委宣传部部长成员:市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北镇报社等相关人员3.5.12事故调查组:组长:市政府副市长成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检察院等相关人员2、事故分级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级响应、级响应、响应、级响应。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级响应:2.1.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5、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2.1.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2.1.3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2.1.4跨省级行政区、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2.1.5国务院领导同志认为需要国务院安委会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2.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级响应:2.2.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42.2.2超出市(地、州、盟)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2.2.6、3跨市、地级行政区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2.2.4省(区、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2.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级响应:2.3.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2.3.2超出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2.3.3发生跨县级行政区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2.3.4市(地、州、盟)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2.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时启动级响应。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3、组织机构与职责3.1领导机制7、成立市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 指 挥 常 凯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副总指挥 苏启生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英发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5成 员 丁长友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济局局长史旭堂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肖 伟 市交通局局长王福军 市教育局局长王亚非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汪 利 市卫生局局长郑 策 市民政局局长张 辉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刘汉武 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弘强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任:刘英发(兼)。3.2指挥部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抢救和处理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批准和决策重特大事故总体应急救援方案,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8、的队伍和人员,必要时协调驻军和社会有关方面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3.3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3.3.1负责指挥部内部的信息沟通,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应急救援工作;3.3.2了解掌握事故救援信息,及时与省、市有关部门及相临县市应急指挥部保持联系,负责向上级政府报告应急救援进展6情况;3.3.3组织专家咨询组,提出事故抢救方案,协助总指挥做出重大决策;3.3.4对正副指挥的命令执行情况跟踪反馈;3.3.5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3.4成员单位职责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应急管理工作;其中为消防、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燃气、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卫生事件等应急救援而设的指挥机构为专项应急救援指挥9、机构,既负有本部门应急响应的职责,又承担市政府和应急救援指挥部所安排的应急响应任务。市消防大队负责重大火灾事故危险目标监控;市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建筑施工、燃气安全事故重大危险目标监控;市公安局负责民用爆炸物品事故重大危险目标监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特种设备事故重大危险目标监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非煤矿山事故重大危险目标监控;市卫生局负责群体中毒事故重大危险目标监控;市交通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市经济局负责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市环保局负责应急事故的环境监测;7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各类学校实施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控制措施,防止突发事件在学校内发生,做好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10、我防护工作;市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舆论导向,做好应急期间群众的宣传、动员工作;危险化学品事故重大危险目标监控,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由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其他事故重大危险目标监控,由相应主管部门负责。确定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单位、类型、地区、事故影响范围、影响的人数,划分事故严重程度。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险情等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3.5应急救援组3.5.1灭火救援组组长:市消防大队大队长成员:市消防大队相关人员3.5.2医疗救护组组长:市卫生局局长成员:市内各医院医护人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3.5.3建筑工程事故抢险救援组组长: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成员:市城乡11、建设管理局相关人员83.5.4民爆物品事故抢险救援组组长:市公安局局长成员:市公安局相关人员3.5.5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救援组组长:市消防大队大队长成员: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相关人员3.5.6非煤矿山事故抢险救援组组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成员: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3.5.7特种设备事故抢险救援组组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成员: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消防大队相关人员3.5.8环境监测组组长: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成员:市环境保护局、市气象局相关人员3.5.9警戒、疏散组组长:市公安局局长成员: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市公安12、局人员3.5.10后勤保障组组长:市政府秘书长9成员:市经济局、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市供电局、市农电局、市交通局、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北镇市分公司等单位人员3.5.11新闻报道组组长:市委宣传部部长成员:市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北镇报社等相关人员3.5.12事故调查组:组长:市政府副市长成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检察院等相关人员3.6应急联动机制市有关部门与市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做好专项预案与本预案的衔接工作。负责专项预案应急管理部门必须与上级相关预案的管理部门做好衔接,保持沟通,争取指导和支持。4、预测预警、事故报告程序及13、内容4.1事故报告程序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单位领导应立即向市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市政府、市领导进行报告,同时拨打:火警119、巡警110、急救中心120,报告发生事故的具体位置和伤亡情况。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火警119、巡警110、急救中心120赶赴现场后,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办公室、锦州市有关部门领导报告现场情况。10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市委书记、市长及相关领导报告事故现场情况。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确保市政府在2小时内,向上级部门和政府报告。市委、市政府24小时值班电话及事故报告电话:单 位 电话号码4.2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主要报14、告以下内容:4.2.1事故单位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4.2.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4.2.3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4.2.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4.2.5事故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措施;4.2.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4.2.7事故的报告人姓名及联络电话。4.3预测预警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监管部门接到可能导11致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后,应迅速启动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专家对事故发生地的危害进行辩识评估,确定事故影响的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从而对警情做出准确及时判断,并密切关注事态进展。5、应急响应5.1分级15、响应程序5.1.1基本应急5.1.1.1一般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在向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或者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必须紧急启动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进行安全自救。5.1.1.2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主管部门接到较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安全救援。同时,现场指挥员结合事故情况和发展程度,必要时可向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请求启动本预案。5.1.2扩大应急遇有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可根据总指挥指示,直接启动本预案。并根据事故发展程度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请求支援。5.2信息共享和处理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包括事故单位情16、况;事故致因物;当地气象、地理、地质、水文信息;居民分布信息;抢险救援设备、设施信息;事故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信息等。对12采集的信息要进行分析整合,按要求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反馈。5.3指挥与协调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地政府或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有关应急队伍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5.4新闻报道市委宣传部、市指挥部办公室和事故处理的主管17、部门对事故相关新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负责受权媒体发布相关信息;同时做好应急救援中先进事迹的宣传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5.5应急结束当遇险人员全部获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进行撤离和交接,恢复正常状态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宣布应急响应结束。6、后期处置6.1善后处理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或主管部门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局等单位,13分工负责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核查、统计、上报救灾人员及受灾人员情况;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疏散人员回迁;18、受灾人员生活必需品等物质的保障;监督、指导、协助事故单位对死亡家属善后处理工作和灾后重建工作,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安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6.2社会救助事故发生后,社会团体、个人等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与监督,由市民政局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严禁侵占、挪用。6.3保险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事故伤亡人员保险理赔工作。6.4调查和总结按程序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政府。7、保障措施7.1 信息与通讯保障措施建立全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系统、重大危险目标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制19、定应急组织网络单位联络表和有关部门常用联系电话表,包括工作和休息时间的联系方式,保证应急预警、报警、指挥等活动的信息交流快速、顺畅、准确;必要时,可紧急调用或征集其他部门和社会通讯设施,确保指挥信息畅通。147.2应急队伍保障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以市消防大队为骨干的应急队伍;矿山、危化品、建筑、交通运输等行业或企业,组建的专业救援队伍;安全生产专家库。市政府掌握区域内所有应急救援队伍资源信息情况,并督促检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准备情况。7.3现场救援人员安全保障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制定战术、技术方案,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向应急救援人员宣传必要的救援知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20、和用具。应急救援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指挥,有序开展工作。当遇到可能威胁应急救援人员险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伤害时,应急救援人员要善于自我保护,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害。指挥部应果断决策,决定应急救援人员是否全部或部分撤离现场。7.4工程抢险装备保障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建立全市工程抢险装备信息数据库;抢险救援中市应急指挥部快速准确调度,在最短时间内,把各类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组织到最有效部位,迅速开展工作。7.5交通运输保障市交通局负责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运输车辆;负责河道、桥梁、道路的排险、疏通、修复工作;在原有交通运输资源不能适应抢险救援的情况下,负责及时协调铁路等部门提供交通运输支持。157.621、医疗卫生保障市卫生局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中毒人员的抢救工作;同时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对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治能力;全面掌握卫生资源信息,尤其是职业中毒、烧伤等专科医疗救护方面的资源信息,包括可用病床、治疗能力、抢救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解毒药的供应等;要组织医疗人员进行相应培训,了解我市主要危险对人群造成伤害的类型及正确的消毒和治疗方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应急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实施监督管理,保证所用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市防疫站负责事故发生区域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7.7治安保障市公安局负责在第一时间进入事故现场,封锁危险区域,设立隔离区,实行交通管制,维持治安22、秩序,组织疏散人员;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适时调集消防、交警、巡警、治安等警力参与救援;根据需要负责开通、架设现场无线通讯网络并负责维护;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记录、视听资料、证人证言收集等取证工作;负责事故中失踪、死亡人员身份的核查及对死亡人员的法医鉴定工作。7.8物资保障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和紧急供应,市粮食总公司负责粮食的供应。7.9应急经费保障1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或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市23、政府每年要从市财政预算中划拨专项经费,保证指挥部工作经费、通讯费和预案演练经费。7.10社会动员保障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调动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自愿者配合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参加救援。7.11群众紧急险避场所保障企业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共同确定保护群众安全的方案和措施;确定紧急状态下疏散区域、疏散距离、疏散路线、疏散运输工具、安全蔽护所;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电、卫生等基本条件。7.12技术储备与保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建立“专家库”,组织“专家组”对抢险救援提供咨询和对策;建立全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档案和重大危险源档案。824、宣传、培训和演练8.1公众宣传教育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在中小学普遍开展防灾、17减灾教育,提高全民危机意识。尤其让位于重大危险源周边的人群,了解潜在的危险性质和对健康的危害,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8.2培训各级领导、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要接受培训,将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课程列为行政干部培训内容。8.3演习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习。高危行业或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2次应急预案演习,从而使应急预案经得起实战检验。演习结束后25、,要形成总结报送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8.4 预案管理与更新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预案实施后,经评估发现其缺陷和不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及时组织修订完善,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8.5奖励与责任8.5.1奖励在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市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8.5.1.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的;188.5.1.2抢排险事故或者抢救人员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8.5.1.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的;8.5.1.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26、8.5.2 责任追究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分别在管辖范围内进行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5.2.1不按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8.5.2.2不及时报告事故真实情况,延误处置时机的;8.5.2.3不服从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和指挥,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8.5.2.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资金或者物资的;8.5.2.5阻碍应急救援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8.5.2.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8.5.2.7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8.27、6预案制定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办公室负责解释。198.7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北镇市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北政办发200348号)同时废止。20北镇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 工作目的建立健全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辽宁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28、急预案、锦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3 事故分级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国家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1.3.1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 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2)超出事发地省级政府处置能力的;21(3)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1.3.2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 个以上市29、级行政区域的;(2)造成伤害人数100 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3)造成10 人以上死亡病例的;(4)省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3.3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 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2)造成伤害人数100 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3)市级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1.3.4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 个以上乡镇,给大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2)造成伤害人数30 至99 人,未出现死亡病例30、的;22(3)县级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1.4 适用范围在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1.5 工作原则按照全市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编制部门应急预案。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采取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31、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2、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2.1 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2.1.1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市政府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需要,成立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23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人员名单如下:总 指 挥:冯 颖 市政府副市长副总指挥:刘啸峰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32、闵众钦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成 员:张广德 监察局局长丁长友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济局局长邱凤岐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局长韦树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刘 兴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局长王福军 市教育局局长汪 利 市卫生局局长刘汉武 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和平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张弘强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2.1.2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成员单位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市经济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133、.3 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24(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3)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4)审议批准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5)总结上报事故处理结果。2.1.4 成员单位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各项职责;拟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市卫生局:负责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及病员救治,依法开展对重大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负责餐饮业、学校食堂等环节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34、工作。市农村经济发展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市经济局: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负责生猪屠宰加工环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因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25市教育局:负责协助卫生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及组织应急处理等工作。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负责初级畜产品生产环节因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使用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及组织应急35、处理工作。市公安局: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市监察局: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追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和调查处理执法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市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各成员单位按照上述职责制定本部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1.5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1)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指挥部下设的办事机构,市应急指挥部成立后,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立即启动。办公室主任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部办公室人员、36、办公场地、办公设备要落实到位,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26a.贯彻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b.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c.研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d.向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e.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f.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1.6 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职责(1)事故调查处理组。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以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37、,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查处。(2)医疗救治组。由市卫生局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3)专家咨询组。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27(4)现场检测组。由检测单位组成,配合事故调查处理组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5)综合组。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汇总信息,38、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以及对外宣传。2.2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日常管理机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建立和管理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指导各部门编制和修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认上报的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发生环节、级别。3、监测、预警与报告3.1 监测系统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设立全市统一39、的举报电话。各监管部门负责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测工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实现监测信息共享。3.2 预警系统3.2.1 加强日常监管28各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发展的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3.2.2 建立通报制度(1)通报范围a.对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40、;b.30 人以上群体性食物中毒,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2)通报方式a.市政府有关部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在2 小时内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b.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在2 小时内向与事故有关的部门通报,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3)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对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上报市政府,由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商市委宣传部后,适时向新闻单位通报情况,以便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工作。293.2.3 建立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政府有关部门举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41、,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市政府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涉及多部门、多环节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应及时报告市政府。3.2.4 应急准备和预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对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报告的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必要时召开会议,听取有关专家意见,研究防控措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市政42、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机构和专家通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3.3 报告制度3.3.1 报告范围a.发生在辖区内的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属于级、级、级食品安全事故的;30b.造成伤害人数30 至99 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3.3.2 报告程序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报告人(单位)直接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3.3.3 建立报告制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系统,信息报告和通报系统,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系统等。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锦州市食品43、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进行组织监测,按规定报告。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在1小时内报告锦州市政府。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4、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级响应4.1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级)级应急响应,由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4.2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级)级应急响应,由省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4.3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级)由锦州市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314.4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市44、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确认、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按规定向市政府报告,提出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有关事故情况应当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通报。4.5 响应的升级与降级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上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上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4.6 响应终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45、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跟踪处理过程,随时通报处理结果。5、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32市政府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质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影响,妥善安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证社会稳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46、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5.2 责任追究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5.3 总结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锦州市政府,同时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应急保障6.1 信息保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负责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当及33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严格47、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对媒体发布的信息,应当经应急指挥部或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向社会发布。6.2 医疗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6.3 人员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工作。6.4 技术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挥部或者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委托,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6.5 物资保障市政府应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48、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6.6 资金保障市财政局负责安排本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保证应急救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对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6.7 演习演练34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统一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6.8 宣教培训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49、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7、附则7.1 名词术语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食品安全的范围:包括食品数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本预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质量、卫生安全。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35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是指在食50、品安全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督察督办的牵头工作部门。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7.2 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7.3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36北镇市大规模群体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维护我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生产秩序,保证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预防大规模群体事件发生,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及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1.2 指导思想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提高全局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事件水平,以维护我市政治及社会稳定为目标,积极做好预防工作。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与我市境51、内发生的大规模群体事件应急工作。1.4 工作原则在控制处置大规模群体事件中,按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的指示行使职权。做到信息灵敏、快速反应、出警迅速、掌握动态、沉着应对、密切配合、做好疏导、防止激化、依靠党委、政府妥善处置的原则。2、分类2.1 特别重大群体事件包括:2.1.1 一次参与人数5000 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372.1.2 冲击、围攻县级以上党政军机关和要害部门,打、砸、抢、烧乡镇(农场、街道)以上党政军机关的事件;2.1.3 参与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已发生大规模的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2.1.4 阻断铁路繁忙干线、国道、高速公路和重要交通枢纽、城市交通8 小时52、停运,或阻挠、妨碍国交重点建设工程施工,造成24 小时以上停工事件;2.1.5 造成10 人以上死亡或30 人以上受伤,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2.1.6 高校内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引发不同地区连锁反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2.1.7 参与人数500 人以上,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2.1.8 参与人数在10 人以上的暴狱事件;2.1.9 出现全国范围或跨省(区、市),或跨行业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互动性连锁反映;2.1.10 其他视情需要作为特别重大群体事件对待的事件。2.2 重大群体事件包括:2.2.1 参与人数在10053、0 人以上、5000 人以下,影响较大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上访请愿、聚众闹事、罢工(市、课)等,或人数不大但涉及面广和有可能进京的非法集会和集体上访事38件;2.2.2 造成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10 人以上、30 人以下受伤群体事件;2.2.3 高校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影响甚至瘫痪,或因高校统一招生试题泄密引发的群体性事件;2.2.4 参与人数200 人以上、500 人以下,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2.2.5 涉及境内外宗教组织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动,或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严重54、影响民族团结的群体性事件;2.2.6 因土地、矿产、水资源、森林、草原、水域、海域等权属争议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群体性事件;2.2.7 出现跨省(区、市)或行业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或造成了较严重的危害和损失,事态仍可能进一步扩大和升级;2.2.8 其他视情需要作为重大群体事件以外为一般群体性事件。特别重大、重大群体事件以外为一般群体事件。3、指挥机构及其职责3.1 领导机构为切实加强对大规模群体事件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北镇市大规模群体事件防治指挥部,成员名单39如下:总 指 挥 刘武仁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副总指挥 刘广远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55、任、市法制办主任成 员 郭向达 市公安局副政委刘汉武 市公安局副局长陈绍伟 市公安局副局长柳春才 市公安局副局长勾占友 市公安局副局长白 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罗 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陈荣武 市公安局防暴大队队长李铁南 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大队长指挥部下设通讯组、政保组、宣传组、疏导组、后勤组。3.2 指挥部职责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处置大规模群体事件的组织、指挥、领导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领导汇报事件发生的经过、性质、规模和处置方法,听取上级领导的指示,做好处置方案、人员、装备准备、及时下达决策、指挥、命令,保证处置任务的圆满完成。3.3 各级职责3.3.1 通讯组指 挥 张国富456、0成 员 指挥中心4 人负责总指挥部与参战单位的通讯联络、现场调动,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指示,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无阻。3.3.2 政保组指 挥 张晓民、王子良成 员 国保大队2 人、防控大队2 人、刑警技侦2 人国保大队、防控大队负责社会动态情况收集,掌握上访人员信息,及时向指挥部反馈可能出现的苗头。刑警技侦在处置大规模群体事件中,派员打入参与事件人员内部掌握重点核心人物进行密录、控制、获取证据。3.3.3 宣传组指 挥 徐树岩成 员 政治处2 人、交巡大队4 人负责现场宣传、教育、疏导工作,利用宣传车和广播等途径宣讲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围观群众安全撤离现场。3.3.4 疏通组指 挥 段希华成57、 员 交警大队4 人负责对现场四周交通道路实行管制、疏通、引导车辆通行,确保道路畅通。3.3.5 后勤保障组指 挥 安贵山41成 员 行政科4 人确保处置期间车辆及物品需求等后勤保障。4、警力配备根据事件的规模、事态发展程度,建立三个梯队。第一梯队 指 挥 陈绍伟、勾占友、白强成 员 刑警30 人、交警30 人、消防队15人、治安5 人,总警力80 人。第二梯队 指 挥 刘汉武 、柳春才、安殿明、曹辉成 员 防控30 人、经侦8 人、沟帮子分局15 人、广宁分局15 人、国保4 人、户政3 人、法控5 人、办公室2 人、行政科2 人、总警力84 人。第三梯队 指 挥 郭向达、张国飞、罗平、徐树58、岩。成 员 中安分局15 人,廖屯镇和闾阳镇派出所各6 人,政治处、广宁乡、赵屯镇、常兴镇派出所各5 人,富屯乡、青堆子镇和罗罗堡镇派出所各4 人,正安镇、大市镇、鲍家乡派出所和闾山警务室各3 人,柳家乡和吴家乡派出所各2 人,总警力75 人。联系电话:应急电话:110425、处置方法出现群体事件,总指挥部根据信息反馈情况、事件性质、人数、规模,有针对性的采取不同的策略方法。5.1 快速反应:一旦发生群体事件,市局指挥中心立即下达调集警力的命令,同时向市委、市政府、锦州市局报告,并迅速组织指挥部人员赶往现场指挥。5.2 封闭隔离:先到达的第一批警力应按照分段阻截、重点设防的要求,立即封闭现场四59、周交通道路,设立警戒线,并视情设置路障,对周围地区实施区域管制,隔离围观群众与参与事件人员之间的联系,维护现场秩序,监控重点骨干分子,防止出现冲击党政机关事件。对少数闹事头目,在违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况下,可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带离现场。如事态严重、规模扩大时,需各处置单位到达指定位置后,由总指挥根据现场态势进行部署。5.3 宣传疏导:对群体事件,市局将通过宣传车,反复宣传公安局通告,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劝阻、疏导工作,积极稳妥,讲究政策、法律,尽快化解矛盾控制局势。5.4 强行驱散:当进行劝阻无效,并有闹事行为时,应根据指挥部指示,强行驱散闹事人群,迅速平息事态。对首要分子和严重暴力犯罪60、分子要立即实施抓捕,强行带离现场或当场抓获。对危及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依法实施正当防卫。同时,尽快恢复现场交通秩序。436、工作要求6.1 加强组织领导。处置群体事件,必须加强现场组织、指挥、领导,增强全体民警的政治责任感。各参战单位必须服从最高指挥员的指挥,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作战,圆满完成处置任务。6.2 建立通讯网络。三个梯队快速集结,各单位认真执行市局关于领导干部要保持通信联络畅通的紧急通知精神,建立备勤人员通讯联络花名册,详细登记手机、住宅电话号码,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集结地点。6.3 严禁使用警械。在处置群体事件中,要正确分清性质,对非暴力群体事件尽快疏导、61、化解,通过对话解决问题,慎用、少用警力,不得使用警械和强制措施,防止激化矛盾,扩大事态。6.4 搞好教育训练。各单位按市局预案内容制定本单位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做好人员、器材、装备准备,市局将每年搞一次处突综合演练和防暴集结训练,提高每名民警训练能力和水平,为完成处突任务打下良好的基础。7、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44北镇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灾害的工作制度和行动方案,是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明确救助责任、落实救助职责、规范救助行为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建立和完善救助法规体系的有效措施。通过制定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助62、工作科学化管理水平。一旦灾害到来,能有效地保证救助工作顺利进行,使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灾民的利益,保障灾区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辽政办200626 号)、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锦政办发200788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境内发生的洪涝灾害、干旱、大风、冰雹、霜冻、寒潮、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森林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1.4 工作原则45救灾救助工作遵循市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的63、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采取自救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救助方式,依靠群众和基层组织及社会团体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活动,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困难,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2.1 应急指挥部组成总 指 挥 姜连华 市政府副市长副总指挥 吴品良 人民武装部部长符景林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刘广远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法制办主任郑 策 市民政局局长成 员 丁长友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济局局长史旭堂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韦树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艾云胜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刘 兴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局长任凤友 市发展64、和改革局局长孙海营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福军 市教育局局长汪 利 市卫生局局长郭德军 市物价局局长46肖 伟 市交通局局长张秀君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张 辉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姚 冶 市粮食总公司总经理朱国军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刘汉武 市公安局副局长佟维华 市气象局局长王庭海 市供电局局长赵和平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钱凌光 市国税局局长张啸海 市地税局局长孟凡华 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北镇分公司经理2.2 指挥部职责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全市突发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救灾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乡镇(农场、街道)和有关部门及单位的救灾工作;及时向市政府主要65、领导和市委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锦州市和外市紧急支援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郑策(兼)。2.3 现场救灾工作组组成及职责47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发生重大灾害的地方设立现场救灾工作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市现场救灾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在市救灾应急指挥部领导下,指导协调当地政府做好现场抢险救灾工作。2.4 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市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根据救灾工作需要,设立灾情评估、抢险转移安置、后勤保障、医疗防疫、安全保卫、恢复重建、宣传报道等工作组。(一)灾66、情评估组。由市民政局、水利局、农村经济发展局、国土资源局、气象局、科学技术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核查和上报工作;对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救助需求情况进行评估。地震灾害情况统计、损失评估和上报工作由地震部门负责。(二)抢险转移安置组。由65631 部队、市武警中队、市民政局、交通局、水利局等单位组成,主要负责抢救转移安置灾民和国家重要财产。(三)后勤保障组。由市民政局、财政局、经济局、城乡建设管理局、交通局、粮食供销总公司、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供电局等单位组成,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的通讯、交通、电力保障,运48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为灾民转移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为受灾群众提供衣、食、住等物资67、保障。(四)医疗防疫组。由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为灾民和抢险救灾人员提供医疗救治,抢险救灾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灾区卫生防疫、疫情监测以及饮水食品卫生安全。(五)安全保卫组。由市公安局、武警中队组成,主要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做好重点目标的警卫以及交通疏导工作,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六)恢复重建组。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局、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城乡建设管理局、农村经济发展局、水利局、供电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帮助灾区恢复重建因灾损坏的居民住房、学校校舍、工商企业及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设施。(七)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广播电68、视台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对抢险救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必要时经市指挥部同意,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灾情的新闻宣传稿要以灾情综合部门提供的信息为准。2.5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开展生产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市民政局: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统计报告灾情,申请和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协助灾害发生地49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市水利局: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洪水预测、预报和旱情监测、预报,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发布汛期河流的水位、流量信息及旱情水势情况,对主要水库水量实施调69、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市发展和改革局:统筹考虑将减灾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向国家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的核报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安排、拨付。市交通局:负责修复境内中断的省道、市、乡公路和有关设施;组织交通系统开展救灾工作,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运输以及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市农村经济发展局:负责组织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及时报告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情况,会同民政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落实灾区补种、改种农作物所需的种子,组织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地70、质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理及防治规划工作,并收集有关灾害数据,会同民政部门核查、评估灾情,提出灾后重建总体设想及治理措施建议,协助乡50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做好灾民房屋倒塌新建房屋选址工作。市电信公司:负责通讯联络畅通,及时修复电信设施。市公安局、武警中队: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负责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市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指导灾后群众住房和灾区校舍、卫生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质量监理工作。市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71、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转移安置受灾学校学生和财产,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和教育教学工作。市气象局:组织发布天气预测、预报,为防灾抗灾提供服务。市粮食总公司:负责救灾粮食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保证灾区的口粮需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并按照调拨命令程序组织调拨和供应工作。市供电局:修复损坏的电力设施,保证灾区灾民用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制定、落实灾民开展务工、经商、多种经营等经济活动的有关税费减免工作。51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紧急救助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检验国内外捐助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市72、物价局负责灾区市场物价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灾区市场稳定。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地震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参与灾情评估和上报工作。市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北镇部队和民兵的抢险救灾工作。市直其他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共同做好自然灾害救灾工作。3. 应急准备3.1 资金准备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各级政府应安排本级救灾资金的预算,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应根据一般年度救灾资金支出、财力增长、物价波动和居民实际生活水平等情况,安排救灾资金预算。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各级财政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灾民生活救助。3.2 物资准备整合现有的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救灾物资储备网73、络。民政部门要根据救灾工作需要,购置储备必要的救灾帐篷、衣被等救灾专用物资,食品、饮用水等物资采取与厂家签订紧急购销协议等形式,确保灾区急需。建立和完善救灾社会捐赠动员、运行、管理机制,发动社会各界为灾区捐赠52款物。各级政府要为救灾部门配备必要的救灾专用车辆和通信工具,市救置办公室负责灾前指定救灾专用车的登记建档,并定时流动掌握动态,保证救灾应急需求。3.3 人力资源准备交通、电力、通信、卫生、民政等部门要组建紧急救援队伍,平时搞好紧急救援演练,形成与军队、武警、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3.4 灾害信息准备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应建立灾害预警预报系74、统或数据库,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搞好灾情的预测预报工作。市气象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科学技术局等部门要抽调有关专家组成评估组,对天气、雨情、水情、汛情、震情及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预报和监测;及时向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提供灾情,为决策提供依据。3.5 社会动员准备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结合预案进行演练,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公众的自我防范和保护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4.灾情报告4.1 自然灾害的责任报告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和市民政局、农村经济发展局、林业局、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53科学技术局、气象局等为自然灾害责任报告75、单位。4.2 报告时限要求乡镇(农场、街道)自然灾害责任报告单位应当在自然灾害发生第一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 小时)向市政府报告,并同时向市级灾害主管部门报告。对造成死亡(失踪)5 人以上或其他严重损失的重大灾情,应同时上报锦州市级和省级灾害主管部门。市级灾害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灾情报告2 小时内完成审核、汇总灾情数据的工作,向锦州市政府和省级灾害主管部门报告。市级灾害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灾情报告2 小时内完成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工作,向锦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和省有关部门报告。4.3 灾情报告主要内容灾情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口受灾情况、农作76、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救灾工作和灾民生活安排情况,灾区存在的困难和需求。5.应急响应5.1 应急响应的基本要求自然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好紧急救援工作。根据灾害损失程度,市突发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设定四个响应等级,、级响应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协调指挥;、级响应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指挥。545.2级响应5.2.1 启动条件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级响应:(一) 因灾死亡15 人以上(含15 人);(二) 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灾民5 万人以上(含5 万人);(三) 因灾倒塌房77、屋5000 间以上(含5000 间)。5.2.2 启动程序级响应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灾情报告2 小时内,向市政府提出建议,由市政府决定启动。5.2.3 响应措施启动级响应程序后,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全市救灾工作;迅速向重灾地区派出现场救灾工作组;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取消休假,实行24小时值班,按职责分工支援灾区开展紧急救援工作;迅速向省政府报告灾情,请求省有关部门紧急支援;部署开展全市性的救灾捐赠活动;灾区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立即启动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紧急开展抢险救灾工作。5.2.4 响应终止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78、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市政府决定终止级响应。5.3级响应5.3.1 启动条件55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级响应:(一)因灾死亡10 人以上(含10 人),但少于15 人;(二)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灾民1 万人以上(含1 万人),但少于5 万人;(三)因灾倒塌房屋1000 间以上(含1000 间),但少于5000间。5.3.2 启动程序级响应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灾情报告2 小时内向市政府提出建议,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5.3.3 响应措施启动级响应程序后,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协调指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取消休79、假,按职责分工支援灾区开展救灾工作;指挥部可视情况向重灾区派出现场救灾工作组;及时核定并向锦州市政府上报灾情;请求锦州市有关部门紧急支援;视情况开展救灾捐赠活动。5.3.4 响应终止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54级响应5.4.1 启动条件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级响应:56(一)因灾死亡5 人以上(含5 人),但少于10 人;(二)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灾民5000 人以上(含5000 人),但少于1 万人;(三)因灾倒塌房屋500 间以上(含500),但少于1000 间。5.4.2 启动程序级响应由市自然灾害救80、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灾情报告2 小时内提出建议,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5.4.3 响应措施启动级响应程序后,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指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指导支援灾区开展救灾工作。5.4.4 响应终止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级响应。5.5级响应5.5.1 启动条件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级响应:(一)因灾死亡3 人以上(含3 人),但少于5 人;(二)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灾民1000 人以上(含1000 人),但少于5000 人;(三)因灾倒塌房屋100 间以上(含81、100 间),但少于50057间。5.5.2 启动程序及响应措施级响应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并协调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指导支援各地开展救灾工作。5.5.3 响应终止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终止级响应。5.6 未达到上述启动条件的自然灾害,由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决定启动本地相应级别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开展救灾工作。6.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6.1 灾区政府要尽快对灾民实施有效救助,组织灾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6.2 市民政局要在全面核查灾情的基础上,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灾民生活救济工作方案,有效施救,确保灾民顺利渡荒82、。6.3 市卫生局要做好灾后疾病预防和控制及疫情监测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6.4 市教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修复损毁校舍,恢复学校正常教学。6.5 市经济局要组织工业企业灾后重建,尽快恢复生产。6.6 市发展和改革局、城乡建设管理局、交通局、水利局、58供电局、电信公司、广播电视台等部门要组织做好灾区水利、电力、交通、通讯、供排水、广播电视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6.7 农村经济发展局要组织好灾民抗灾自救工作,帮助灾区恢复生产,发展多种经营,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6.8 工商、物价、国税、地税等部门要按照政策规定,制定落实优先办证、减免税费、调控价格等政策措施,保护和扶持灾区恢复和发展生产。83、7 附则7.1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要根据本预案制定各自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7.2 本预案由市民政局制定,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7.3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59北镇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在我市辖区范围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特制定北镇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1.2 编制依据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84、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辽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规定、锦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北镇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及重大放射性物质、危险化学品丢失、泄露事故和自然灾害引发疾病等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一旦发生较大(级)、重大(级)、特别重大(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确认后启动本预案,同时按专项应急预案进60行工作。本预案指导全市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市人民政府依照本预案组织、管理全市各级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85、专项应急预案是本预案的组成部分。1.4 工作原则1.4.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原则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事件发生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情况进行分析、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一个完善的预防控制和快速处理机制,并将其融入常规工作,形成职责分明、紧张有序、科学有效的突发事件处理体系。1.4.2 政府负责、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原则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由市政府领导牵头,将不相隶属的各部门与单位整合在一起,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1.4.3 科学防治、加强合作、技术主导原则积极开展突86、发事件防范和处置的相关科学研究工作,为应急处理提供科学的技术保障。加强与其他省、市、县的科研合作与交流,充分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先进技术和方法。对各(类)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均应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具体防治技术方案,61一旦经专家充分论证通过并提交市指挥部后,全市都应按照要求组织落实,任何人和组织必须履行相应义务。1.4.4 快速有效、满足投入、讲究效率原则对突发事件做出快速反映,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突发事件监测系统、应急系统以及所需设施、设备、药械都应满足供给,并有一定储备。同时,在公共卫生事件处理上和投入建设上,还要注意产出投效率,避免简单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87、1.4.5 维护稳定、保障经济发展原则在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时,一方面要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社会秩序,保障公众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防治措施本身对社会、经济的冲击和影响。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2.1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1.1 发生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并有扩散趋势。2.1.2 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2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622.2.1 发生腺鼠88、疫、霍乱。2.2.2 乙类、丙类传染病在较宽区域内,一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五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 倍以上。2.2.3 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2.2.4 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发现已消灭的传染病。2.2.5 发生群体性医源性感染事件。2.2.6 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2.2.7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 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 例以上的死亡病例。2.2.8 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 人以上,或死亡5 人以上。2.2.9 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3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89、卫生事件:2.3.1 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 个以上乡镇(农场、街道),一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五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 倍以上。2.3.2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 人,或出现3 例以上的死亡病例。2.3.3 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2.3.4 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 至49 人,或死亡3 人以上。2.3.5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63件。2.4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4.1 一周内在全市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 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 倍以上。2.4.2 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 至99 人,或出现死亡病例。2.490、.3 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 人以下,或死亡2 人以下。2.4.4 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组织机构及职责3.1 领导机构市人民政府负责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的处置,锦州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快速组织专家组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必要时请求锦州市专家组进行技术指导。3.2 应急指挥部组成:为加强我市对突发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北镇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总 指 挥 冯 颖 市政府副市长副总指挥 刘武仁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刘啸峰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汪 利 市卫生局局长成 员 符景林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64温 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91、市人事局局长邱凤岐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局长韦树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任凤友 市发展与改革局局长肖 伟 市交通局局长郑 策 市民政局局长王福军 市教育局局长张秀君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高永忠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 忠 市林业局局长王亚非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郭德军 市物价局局长孔令权 市文化体育局局长董 明 市旅游局局长佟维华 市气象局局长闵众钦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赵和平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张弘强 市技术监督局局长孟凡华 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北镇分公司经理王 辉 辽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北镇分公司经理高万军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立平 市红十字会副92、秘书长65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汪利(兼),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3.3 指挥部履行以下职责:3.3.1 提出紧急应对措施;3.3.2 指挥有关部门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3.3.3 调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3.3.4 紧急调集人员、设施、设备、交通工具以及储备的物资;3.3.5 对人员进行疏散、隔离、查验、限制流动;3.3.6 对传染病疫情重点区域或者疫区采取紧急措施或者实行封锁;3.3.7 对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3.3.8 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集中力量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协助、配合上级科研机构进93、行科学实验;3.3.9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3.3.10 市指挥部作出实行封锁、限制人员流动的决定时,须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进行确认,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启动本66预案。医疗卫生机构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立即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致病的人员实施紧急救治,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必要时请求市卫生行政主管派出医疗、防疫队伍,进行现场处置。3.4 部门职责市卫生局: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部门工作预案和专项94、应急预案;负责确定监测点及监测报告,及时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动态;负责组建应急处置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做好经常性的培训和演练工作并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立即出动,保证反应快速,处理及时;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致病人员的紧急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和医务人员的紧急培训。市委宣传部: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群众防病知识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及时、准确、全面宣传报道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的措施及情况;澄清事实,正面引导群众,做好正确舆论导向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并牵头实施。市财95、政局:负责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保证上级部门下达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67市公安局:及时封锁现场,做好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搞好交通疏导,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事发现场;对不予配合者依法采取强制隔离措施。市物价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药品及相关物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借机哄抬物价的单位和商家。市民政局:划拨一定的救助款项和物资,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致病的贫困人员提供救助,对实施救助的医务人员提供后勤保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制定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政策。市交通局:在突发公共卫96、生事件处理中组织力量,维护修复公共道路,确保交通畅通,及时调动救援车辆,协助卫生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理工作。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因水、气、固体废气物污染和化学品丢失、泄漏造成污染引起的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现场环境监测,提出防止污染扩散措施和治理污染、消除危害、恢复环境的方案。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负责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传染病发生时的动物疫情监测、宿主动物检疫查验等工作;负责初级畜产品生产环节因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使用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置等工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商品生产领域的督查,加强对生产环节相关产品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68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重97、大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药品及相关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督管理;协助对药品、医疗器械的价格、药品广告进行监督检查。电信部门:负责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的畅通。市林业局: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基础调查和样品采集及保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组织快速隔离、病样采集,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野生动物活动范围和趋势等预警信息。市文化体育局和市旅游局:组织旅游全行业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组织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旅游团队中发生和跨地区传播扩散。市教育局:与卫生行政部98、门密切配合,组织各类学校实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内发生,做好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对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实施监督管理,查处各类有关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加强对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个体工商户和各类企业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市红十字会: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具体情况,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69其它市直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根据各自的职能和单位实际,建立周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99、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管理单位、居民和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市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本区域和本单位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助上级指挥机构落实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防治措施。4、信息报告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预警报告制度,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主管部门,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分别指定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医疗机构按职责负责预防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和报告工作,覆盖城市和乡村的报告系统要科学完善,信息系统要畅通,信息报告要及时准确,保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能及时发现隐患,100、及早采取应对措施。4.1 报告范围4.1.1 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鼠疫、肺炭疽和霍乱暴发;动物间鼠疫、禽流感和炭疽流行;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乙70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发生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例;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4.1.2 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毒人数超过30 人或出现死亡1 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短期内发生3 人以上中毒或出现死亡1 例以上的职业中毒事件;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医源性感染暴发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药品引起的群体性反应101、或死亡事件;预防接种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严重威胁或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的丢失、泄漏等事件;发生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事件;自然灾害发生后出现的疫情;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其它重大公共卫生事件。4.2 报告内容4.2.1 初次报告必须报告的信息: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联系单位人员及通讯方式。71尽可能报告的信息:事件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己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4.2.2 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在阶段报102、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又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4.2.3 总结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结束后,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4.3 报告原则、时限和方式4.3.1 报告原则初次报告要快,阶段报告要新,总结报告要全。4.3.2 报告时限4.3.2.1 发现突发公共事件后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同时在2小时内完成初次报告。4.3.2.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阶段报告应根据事件的进程变化及上级要求随时上报。4.3.2.3 突发公共事件的总结报告应在事件处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4.3.3 报告方式4.3.3.1 突发公共卫生事103、件发生后,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为72报告单位,经锦州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由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使用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报告,责任报告人还应通过其它方式确认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报告信息。4.3.3.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原则上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报告,但在紧急情况下或报告系统出现故障时,可以使用其它方式报告。4.3.4 信息报告流程图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2 小时内)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 小时内) 市人民政府(2 小时内) (2 小时内)锦州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2 小时内)锦州市人民104、政府(2 小时内) (2 小时内)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省人民政府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5.1 应急反应原则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预警级别和发布的规定做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反应,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和影响。要根据不同类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73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大的事件,应相应降低反应级别,及时撤消预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突发公共卫105、生事件的通报后,要及时通知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和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行政区域内进一步发展,并服从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5.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响应5.2.1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的应急反应。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由市人民政府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市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确认,并对疫情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市医疗、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并按照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和锦州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106、件(级)发生后,超出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事件发生范围跨市的,报锦州市人民政府责成锦州市级有关部门启动市级相关专项预案或部门预案进行处置。5.2.2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的应急处理。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发生后,由市人民政府负责74做好先期处置工作,报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市指挥部启动市级预案或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处置。5.2.3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的应急反应。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发生后,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先期处置工作,报请锦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由锦州市指挥部启动市级预案或相关专项应107、急预案进行处置,同时由锦州市政府报请省人民政府启动省级预案进行处置。6、责任与奖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辽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规定、锦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本预案及部门工作职责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对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信息准确、预警及时、预案周密、处置有力、措施得当、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7、附则本预案由市人民政府108、制定,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75市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改、完善。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76北镇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件,确保市政府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防火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109、急预案和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北镇市境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工作。1.4 工作原则1.4.1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落实责任的原则;1.4.2 坚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尽职尽责、快速反应的原则;1.4.3 坚持以人为本,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第一,损失最低的原则;771.4.4 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2、预案启动条件森林火灾发生后火场1 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林区居民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及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请求救助或市政府提出要求时,按有关程序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3、110、组织指挥体系3.1 组织领导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成立市森林火灾应急总指挥部。总 指 挥 苏贵宏 市政府副市长副总指挥 刘武仁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苏广福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业办公室主任李 忠 市林业局局长成 员 罗国卿 市人民法院院长刘忠权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长友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济局局长韦树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刘 兴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局长肖 伟 市交通局局长王福军 市教育局局长汪 利 市卫生局局长78郑 策 市民政局局长张 辉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张秀君 市科技局局长董 明 市旅游局局长姚 冶 市粮食总公司总经理朱国军 市111、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马俊儒 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主任孙绍强 市林业局副局长郭向达 市公安局副政委车连振 辽宁医巫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佟维华 市气象局局长孟凡华 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北镇市分公司经理王 辉 辽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北镇分公司经理张学伟 武警8612 部队团长朱树志 65631 部队北镇直属队主任对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应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并成立相应配套的组织指挥体系。前指总指挥:主管副市长担任,全面负责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组织研究、制定扑救实施方案,调度指挥各方面扑火力量,处置紧急情况。前指副总指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担任或由前指总指挥临时任命,协助112、总指挥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承办前指79总指挥分配的其他任务。总调度长:前指总指挥临时任命,负责前指的各项协调工作,监督、落实扑火前线指挥部确定的各项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汇总各工作组的综合情况,组织起草综合调度情况报告。扑救指挥组: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火场扑灭后,负责火场的检查验收。力量调配:负责组建火场扑救人力、物资的调配,协助落实铁路、公路运输车辆等事宜。通讯信息组:负责组建火场通讯网和报务工作。确保火场内外的信息畅通和报务工作的充分落实。后勤保障组:负责火场前线所需食品、被装、油料等物资的储备和调配。综合材料组:起草阶段性火场报告和综合情况报告,同时113、负责前指文秘工作。火案调查组:负责火灾调查、火案查处及前指安全保卫工作。宣传报道组:负责火场宣传和接待记者及新闻报道工作。救护安置组:负责协调救护伤员和安置灾民工作。扑火督察组:负责督察各参加扑火工作单位和人员执行任务情况,督办各项任务的落实。3.2 指挥部职责本预案启动后,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80施,协助地方政府尽快扑灭火灾。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按照预定的方案立即行动,积极支持配合扑火“前指”做好各阶段扑救工作。3.3 成员单位职责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根据市政府指令和有关部门请求,紧急需要解放军武警部队增114、援时,按有关规定及时请示办理相关指令。必要时,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扑火工作。市财政局:将每年的护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当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需要紧急物资购置和扑火资金时,全力负责解决。检察院、法院和纪检监察部门:对火灾肇事者和造成重大森林火灾责任事故的行政领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市公安局:组织当地公安机关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借火滋事活动,保证火灾扑救工作的顺利进行。消防大队:做好火场附近工矿企业及居民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备足火场救护急需设备。进入119 的森林火警电话,应将火情信息及时传递护林防火指挥中心,电话:市民政局:当发生重、特大森林火115、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民政部门协调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市交通局:根据扑火工作需要和火灾发生地政府的请求,及时将扑火物质和增援人员快速运输到指定地点。81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当林田结合部地区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和护林防火指挥部要积极协作,领导基层农业和林业部门共同做好火灾的扑救工作,保证人员、居民点设施和牲畜的安全。市卫生局:当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烧毁居民点并造成人员伤亡,且火灾发生地的医疗部门无法满足救助需要时,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市广播电视台:要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普法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在森林防火期,经常播放森林防火公116、益广告。发生森林火灾时,负责火灾现场的正面报导和宣传。市气象局:发生火灾后,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做好全市24 小时森林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的发布工作。电信部门:保障扑火现场通讯联络,按指令建立应急通讯系统,并根据火场需求,及时将前指的指示、命令传达到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4、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4.1 森林火灾的预警和处置根据国家规定,森林火险等级划定为五级预警:一级预警:发生火情危害面积小,火势容易得到控制的,由村委会组织处置,同时向上级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二级预警:火灾发生频繁对森林危害较大,范围在乡级行政82区域内,造成经济损失在5 万元以下的,117、由乡级人民政府或相关指挥机构组织处置,同时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三级预警:发生火灾危及重点林区、居民区、工矿企业、军事设施,范围在县区境内,造成少量人员受伤,经济损失在5 万元以上的,启动本预案或命令相应指挥机构实施指挥,同时报告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四级预警:发生火灾面积不断增加且继续蔓延,影响林区正常社会秩序,造成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学校停产、停课,紧急疏散灾民的,启动锦州市级预案或请求锦州市政府实施指挥,同时报告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五级预警:危害范围超出锦州市行政区域,造成群死群伤、经济损失巨大或对社会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请示锦州市政府后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实施指挥。4.2 强化森林火险118、预测预报依据气象部门气候中长期预报,市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向全市发布重点地区高火险警报预报;气象部门依据天气预报信息,在电视台天气预报等栏目中向全市发布火险等级预报;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形势预报。4.3 林火监测市护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根据省防火办卫星遥感中心传输的热点图象,及时掌握热点变化情况,火灾发生地的地面了望台、83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4.4 信息报告和处理一般火情,由市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森林火灾日报、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锦州市防火办。各乡镇(农场、街道)护林防火指挥办公室在森林防火期,要坚持24 小时值班制度,119、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对发生的各种森林火灾要立即上报市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内容包括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火面积、火场情况以及天气条件和需要支援的车辆、人员、扑火工具、物资等。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各级护林防火部门要加大12119 森林火灾报警电话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12119 森林火灾报警电话的作用。要与各级消防部门相互配合,互通信息,消防部门接到119 有关森林火灾报警电话,要立即与当地护林防火部门通报情况。5、火灾扑救5.1 响应机制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级别和相应职责。发现火情,当地护林防火部门立即组织扑救。同时上报市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120、一般情况下,发现火情后2 小时内,乡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4 小时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市级扑火前指要组建到位,同时立即向锦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8 小时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或需要跨区支84援扑救的火场,锦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要组建扑火前指,进行规范化调度和科学组织指挥。5.2 扑火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到位,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着提高,人员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逐级指挥体系。下级前线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前线指挥部的命令,上级前线指挥部通121、常不应越级下达命令,避免指挥混乱。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的,各项工作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部队在执行灭火任务时,内部设立相应的扑火指挥机构,在当地人民政府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部队的组织指挥工作。5.3 扑火原则5.3.1 坚持“以人为本”,重点保护人民群众(包括扑火人员)生命财产和居民地、基础设施等重点部位安全;5.3.2 坚持科学扑救,“阻、打、清”相结合,努力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5.3.3 坚持整体围控,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5.3.4 实行“专群结合、以专为主”,坚持以122、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当地驻军、武警部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85练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5.3.5 实行分片包干、划区包片的方法,建立健全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5.4 扑火安全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气象、自然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5.5 居民点和群众安全防护各级人民政府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5.6 医疗救护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各地医疗部门本着就近原则立即进行救治,必要时由123、市卫生局组织医疗专家进行救治;死难者由市级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5.7 应急通讯在充分利用当地森林防火通讯网的基础上,当地电信部门要建立火场应急通讯系统,保障在紧急情况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讯畅通。5.8 扑火力量组织5.8.1 扑火力量组成扑救森林火灾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预备86役部队等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参加扑救工作。力量不足时应向上级防火部门请求支援。5.8.2 协作区力量配置南片协作区:常兴店镇、五峰林场、闾阳镇、鲍家乡、罗罗堡镇北片协作区:医巫闾山自然保护区、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大市镇、富屯乡、广宁乡、正安镇。124、5.8.3 全市增援力量以医巫闾山自然保护区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市中心森林消防队为主要力量。必要时由市政府按有关规定调动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参加扑救。5.8.4 应急结束和火场验收重、特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森林公安机关和当地公安机关负责火案查处工作。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当地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在火灾扑灭后2 天内及时将火灾造成的过火面积、森林受害程度等损失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明火扑灭后,扑火队伍和看守火场队伍要办理交接手续。要组织足够人力分段包干清理和看守火场,看守火场时125、间不得少于24 小时。由县级以上前指对火场进行全面验收,达到“无烟、87无火、无气”彻底熄灭,确保不会死灰复燃,才能下达撤离火场命令。6、综合保障加强各级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建立各级森林防火物质储备库和扑火工具存放点;处置突发森林火灾事件所需经费,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降雨等技术保障;林业部门和森林防火机构提供灭火技术咨询和指导并组织森林防火专家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护林防火指挥部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和森林消防队员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扑火技能、战术和安全避险知识的培训工作,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7、附则7.1 说明本预案126、所称“重、特大森林火灾”是指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的森林火灾:燃烧蔓延超过8 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20 公顷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造成1 人以上死亡、3 人以上重伤和财产损失较大的森林火灾;威胁和烧毁林区居民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及对重要设施构成威胁的森林火灾;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均含本数在内。7.2 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牺牲的有功人88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部队系统按相关规定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行政领127、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302 号)及相关规定执行。7.3 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市护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89北镇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适应新时期防汛抗旱工作需要,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做到有计划、有准备的防御水旱灾,特编制北镇市防汛抗旱预案。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库大坝安全条例、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关于加强城市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编制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自128、然因素导致的水库、河道堤防、城镇洪水灾害及城乡缺水,粮食、蔬菜、经济作物因旱而造成减产。1.4 工作原则本预案坚持以人为本,以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以城乡防汛及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2、基本情况2.1 自然地理情况902.1.1 地形地貌北镇市位于辽宁西部,地处东经1213312233和北纬41204148之间。东接黑山,西邻凌海、义县,南至盘锦,北靠阜新市。幅员面积1782 平方公里。地形西北高,东南低,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山、平、洼各占三分之一。2.1.2 水文气象我市属北温带季风区的大陆性气候,多129、年平均降雨量593.7毫米。多年平均气温8.2,月平均气温以七月份最高为24.1,一月份最低为-10.3,多年平均0以上积温4026。多年平均日照时数2865 小时,平均冻深1.2 米。最大风速28 米/秒。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967.8 毫米,由于春季季风的影响,五、六月份蒸发量大约为496.1 毫米,占全年蒸发量的25.2%,经常出现旱象。2.1.3 土壤与植被全市土类基本可分为棕壤土、草甸土、水稻土、风沙土、盐土、沼泽土六类。大部分土地多为种植业,作物以粮、油、菜为主。2.1.4 河流水系辖区内,除绕阳河有17.9 公里河段为大河外,东沙河、西沙河、羊肠河、黑鱼沟河、沙子河、清河、新开渠河130、月牙河均属中小河流,属绕阳河水系。为了拦蓄地表水,在西沙河、黑鱼沟河、沙子河、清河的上游建有8 座小型水库,期中小(一)591座,分别是冮家水库、龙门水库、大阁水库、高峰水库、岳英山水库;小(二)型3 座,分别是石佛水库、先锋水库、富有水库。2.2 现有防洪工程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2.2.1 现有防洪工程。水库工程。本市有八座水库,均属小型水库,基本情况见附表。河道防洪工程。本市共有九条河流,除绕阳河防洪标准为50 一遇外,其它河流防洪标准均为1020 年一遇,其基本情况见附表。排水站工程。全市目前已建排水站68 座,安装各种型号水泵198 台,总装机15166 瓦千,保护耕地37.9 万亩131、,控制面积455.2 平方公里。2.2.2 水资源情况。全市水资源总量4.34 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1.32 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地下水为3.02 亿立方米,径流输入量3.43 亿立方米,输出量3.19 亿立方米。2.3 灾害概况2.3.1 历史洪水灾害近百年较大洪水有20 次,其中以1909 年、1921 年、1930年、1937 年、1947 年、1950 年、1951 年、1953 年、1954 年、1962 年、1975 年、1994 年、1998 年为最严重。据调查1949 年受灾面积达70 万亩,遭灾人口15 万人,倒塌房屋8200 间;195092年西沙河、黑鱼沟河发水,受灾132、面积40 亩,灾民5.2 万人,倒塌房屋5000 间;1975 年绕阳河发水,淹没耕地5 万亩,灾民1.15万人,倒塌房屋2000 间。2.3.2 历史旱灾在近期发生较大旱灾的年份有1958 年和1972 年。年降雨量以北镇站计,分别为344.4 毫米和399.9 毫米,占同步期(19561979 年)的24 年平均值606.5 毫米的56.0%和65.9%,旱灾面积达60 多万亩和80 多万亩。第三次特大旱灾出现在2000、2001、2002、2003、2004 年。北镇市连续多年发生春旱,市内绕阳河、东沙河、羊肠河、西沙河、黑鱼沟河、青河、新开渠河、沙子河、月牙河全部断流。市内8 座水库总133、水量不足20 万立方米,方塘基本全部干涸,现有机电井1958 眼,出水不足368 眼,大口井干枯一半以上。水库除冮家、岳英山两库有水外,其余6座水库全部干涸。2004 年旱象到6 月中旬仍没有解除。市内中、西、北部地区地下水位和多年同期比,下降510 米以上。2.4 防汛抗旱能力2.4.1 防汛能力水库。全市现有小型水库8 座,总库容为1121.9 万立方米,总防洪库容571.48 万立方米。河道。全市现有大中小河流9 条,堤防总长380.4 公里,防洪标准绕阳河、东沙河为50 年一遇;羊肠河为20 年一遇;西沙河、黑鱼沟河为1020 年一遇;清河、月牙和为5 年一遇;沙93子河为520 年一134、遇;新开渠为510 年一遇。排水站。全市现有排水站68 座198 台机组,总控制面积430平方公里,保护耕地36.7 万亩,总排水流量158.66 立方米每秒,总装机容量14676 千瓦。2.4.2 抗旱能力2.4.2.1 抗旱工程设施情况全市现有小型水库8 座,总库容为1121.9 万立方米,兴利库容469.91 万立方米;现有机电井1958 眼,总装机容量 21538千瓦;大口井3569 眼,4-6 寸机井 3090 眼,小管井 86640 眼,有方塘 297 座,机动抗旱设备 319 套,机动运水车辆 1.6 万辆,有效灌溉面积86.8 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69%;水田抗旱能力98%,旱135、田抗旱能力为80%。市内共有人畜饮水井工程290眼和乡镇供水工程1 处,解决15.88 万人和8.27 万头大牲畜饮水问题。其中,贫水地区建人畜饮水井267 眼,解决11.2 万人和5.52 万头大牲畜饮水;重氟区建防氟改水井23 眼,解决3.48万人和2.25 万头大牲畜饮水;高山子镇建乡镇供水处一处,解决1.2 万人和0.5 万头大牲畜饮水。2.4.2.2 抗旱工程措施情况旱情信息监测和采集主要由气象部门负责,基本能够满足抗旱需求。抗旱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基本正常;建立了市乡(镇)两级抗旱组织,编制了抗旱应急方案。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943.1 领导机构成立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总 指 挥 136、苏贵宏 市政府副市长副总指挥 吴品良 市人武部部长苏广福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业办公室主任艾云胜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佟维华 市气象局局长成 员 符景林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丁长友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济局局长史旭堂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韦树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财政局局长刘 兴 市政府副秘书长 农村经济发展局局长孙海营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凤友 市发展和改革局郑 策 市民政局局长王亚非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肖 伟 市交通局局长汪 利 市卫生局局长张 辉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姚 冶 市粮食总公司总经理刘汉武 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兴华 市水利局副局长95甘 侠 市农电局局长王庭海 市供137、电局局长孟繁华 中国网通公司北镇分公司经理王 辉 移动通信公司北镇分公司经理徐明理 联通公司北镇分公司经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主任:艾云胜(兼)。3.2 指挥部职责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订全市防汛抗旱政策性文件、规章制度,及时掌握全市水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防汛抗旱减灾,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市的防洪工程运行、水资源的利用,做好防汛抗旱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3.3 成员单位职责市水利局: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和农村防汛抗旱指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河流和水源工程的防汛抗旱调度,及138、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资源的调配,组织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市城乡建设管理局:承担市城市防汛抗旱指挥工作。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抗旱有关气象资料;以及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96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本系统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市经济局:负责协调企业防汛抗旱工作;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汛抗旱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市委宣传部:负责防汛抗旱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市武装部:负责防汛抗旱抢险队伍的组织建设工作。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及时向公众发布市防汛抗旱139、指挥部和气象、水文部门的雨情、水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市公安局:负责维护交通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打击盗窃、抢劫防汛抗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行为,做好防汛抗旱期间的治安和保卫工作。市农电局、供电局:负责防汛抗旱用电的供应,保障电力供应。市交通局:负责督促、指导道路,组织、协调公路防汛抗旱抢险重要物资运输。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北镇市分公司、辽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北镇分公司、中国联通公司北镇分公司:确保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命令及旱情、灾情通讯畅通。市粮食总公司:负责粮库保安工作,做好救济粮的发放工作。市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实施救灾防病预案140、,预防疾病流行。97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市旱灾的救助和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捐赠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旱情信息;指导灾区各级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市农村经济发展局:负责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市财政局:负责及时筹集和下达防汛抗旱专项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督。3.4 办公室职责负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当好市委、市政府防汛抗旱工作的参谋。4、预防及预警4.1 预防4.1.1 水、旱情信息监测及报告水、14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洪水、干旱发生时间、地点、程度、受影响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防洪排涝设施运行情况、当地蓄水情况和城乡供水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洪涝灾害、旱灾情况。984.1.2 预防措施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旱灾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洪、抗大旱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抢险队伍和易旱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防汛抗142、旱设备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和检查维修。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并开展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编制的效果,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和防汛抗旱专网,确保雨情、水情、旱情、灾情等信息及指挥调度指令畅通。4.2 预警4.2.1 防汛预警级状态:短期预报将有大到暴雨发生。级状态:实际降雨已超100 毫米,并预报可能有超设计标准的大雨发生。级状态:实际降雨已达150 毫米,并预报有发生超校核标准暴雨。级状态:实际降雨已达200 毫米,或水位已达到设计洪水、暴雨洪水预报的水位将超过校核洪水位。4.2.2 干旱预警干旱预警等级分为四级,即级预警(特大干旱)、级预警143、(严重干旱)、级预警(中度干旱)、级预警(一般干旱)。99城市缺水等级为四级,即轻度缺水为级、中度缺水为级、重度缺水为级、极度缺水为级。农业干旱划分等级,轻度干旱为级、中度干旱为级、严重干旱为级、特大干旱为级。4.2.3 预警发布各乡镇(农场、街道)要及时上报险情、受灾情况,指挥部将根据险情、受灾情况综合分析,上报市人民政府、锦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按雨情、险情的大小、灾情的严重性和受灾面积及人口分为四级。四级预警的颜色为红、橙、黄、蓝。防汛抗旱预警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政府批准,由市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5、应急响应5.1 防汛应急响应水库防汛应急响应按北镇市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和北镇市水库144、下游受洪水影响群众抢、逃险预案执行;山洪泥石流易发区应急响应按北镇市防御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执行;各河流防汛应急响按北镇市河道防洪预案执行;洼区排涝应急响应按北镇市防涝预案执行;防台风应急响应按北镇市防台风预案执行;城市防洪应急响应按北镇市城市防洪预案执行。5.2 抗旱应急响应抗旱应急响应按北镇市抗旱应急预案执行。1006、后期处置6.1 损失评估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每年进行防汛抗旱工作评估。洪涝险情和灾害、旱灾预警解除后,灾区各乡镇(农场、街道)要组织由领导干部、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群众代表组成的评估组,对水毁情况、灾害损失和急需解决问题进行相关的分析评估,在15 日内将灾害损145、失综合评估报告逐级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水利局、市农村经济发展、市林业局、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局、市统计局等有关部门。灾情较轻的,由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自主组织救灾。受灾范围广、灾情严重的,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救灾方案。6.2 灾民救助在较大范围内发生严重或特大洪涝灾害、干旱,造成人民群众生活困难和工农业生产损失重大,需要立即开展抢险救灾时,市级各有关部门接到受灾区域的灾害损失评估报告后,应在8 日内提出各自的救灾措施,交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形成救灾方案,经市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各部门负责落实。6.3 效益评估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进146、行防汛抗旱工作总结,对灾情损失和防汛抗旱救灾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找出差距和不足。对在防汛抗旱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101予表彰和奖励。在总结的基础上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并逐级上报。7、保障措施7.1 资金保障市人民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当启用应急响应时,市财政根据响应等级安排相应资金用于响应行动。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洪工程、水源工程建设和防汛抢险、抗旱救灾物资所需的费用以及因防汛抗旱所发生的费用。7.2 物资保障7.2.1 物资储备。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国家规范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品种和数量,结合本地防汛抗旱的需要和具体情况来确定。防汛抗旱物资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调用。7147、.2.2 物资调拨。市防汛抗旱物资调拨程序:市级物资的调用,由所需单位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市防汛抗旱办公室向代储单位下达调令。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防汛抗旱需要时,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运、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7.3 应急队伍保障7.3.1 在防汛抗旱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102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防汛抗旱救灾工作。7.3.2 防汛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汛抗旱时期应直接为受灾地区农民提供流动排涝和灌溉设施、生活用水,维修保养防汛抗旱机具,储备防汛抗旱物资,提供防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148、询等方面的服务。7.4 技术保障7.4.1 形成覆盖全市防汛抗旱部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7.4.2 建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与各市、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之间的防汛、抗旱异地会商系统。7.4.3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洪涝险情、旱灾时,由防汛抗旱指挥部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挥防汛、抗旱工作。7.4.4 建立全市洪涝险情、旱情监测和宏观分析系统,建设洪涝险情、旱情信息采集系统,为宏观分析全市防汛抗旱形势和做出防汛、抗旱决策提供支持。7.4.5 改进雨水情信息自动采集系统,提高全市雨水情信息自动测报系统的覆盖范围和精度。8、宣传与培训8.1 公众信息系统8.1149、.1 洪涝险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103负责审批后,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8.1.2 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洪涝险情、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洪涝险情、旱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抗洪、抗旱救灾工作。8.2 培训8.2.1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市级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同市武装部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对象为各乡镇(农场、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技术人员以及抗洪抢险和抗旱机动抢险队骨干。8.2.2 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8.2.150、3 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9、附则9.1 编制与解释本预案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编制,市水利局负责解释。9.2 预案修订本预案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管理,一般情况下每35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并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修订后的防汛抗旱预案须按原程序报批。9.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04北镇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保证气象在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供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2 编制依据依据15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辽宁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北镇市的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抗灾救灾等应急工作。1.4 工作原则1.4.1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4.2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1.4.3 坚持科技先导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气象灾105害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响应、及152、时处置。1.5 气象灾害定义本预案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受台风、暴雨、雪灾、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雷雨大风、冰雹、霜冻、大雾、龙卷风等天气事件影响,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灾害。2、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指挥机构组成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成立北镇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成员单位。2.1.1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和组织全市气象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如下:总 指 挥 苏贵宏 市政府副市长副总指挥 苏广福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业办公室主任艾云胜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佟维华 市气象局局长153、成 员 丁长友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济局局长韦树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刘 兴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局长任凤友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孙海营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106肖 伟 市交通局局长汪 利 市卫生局局长李 忠 市林业局局长郑 策 市民政局局长姚 冶 市粮食总公司总经理张 辉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刘汉武 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兴华 市水利局副局长甘 侠 市农电局局长孟凡华 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北镇市分公司经理气象灾害发生后,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在事发地设立气象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2.1.2 办公室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张154、南文(市气象局副局长),联系电话:6622812。2.1.3 成员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台、网通北镇市分公司。1072.2 部门主要职责2.2.1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负责对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救灾等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2.2.2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传达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方案;适时对预155、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2.2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和中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以“重要天气报告”形式,及时向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提供情况;负责组织气象灾害信息收集、分析、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2)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灾后基础设施重建工作。(3)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做好灾害发生时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4)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事发地156、公安机关协助做好灾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应急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108(5)市财政局:负责气象灾害应急资金保障工作。(6)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市林业局:负责农业生产、森林(草原)火险、风暴潮、地质灾害等气象次生、衍生灾害信息。(7)市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设计施工等管理工作。(8)市交通局:负责保障各级气象台站气象服务和移动气象台站现场服务人员、设备运输以及救灾工作的交通道路畅通;及时抢修被毁坏的交通道路和设施。(9)市卫生局:负责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发生、传播、蔓延。(10)市广播电视台157、:负责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等信息,遇有突发气象灾害,及时插播预警信息;做好有关广播电视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工作。(11)网通北镇市分公司:负责本系统通信设施安全,确保通信畅通;做好紧急情况时应对的通信手段,优先保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通信畅通。2.3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场所2.3.1 基本指挥场所基本指挥所设在市气象局。在北镇市气象台建立指挥系统,通过气象通信网络指挥全市气象灾害应急工作。1092.3.2 机动指挥所机动指挥所设在气象灾害应急指挥车上。在灾害发生地,通过车载指挥系统进行现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工作。3、预警和预防机制3.1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来源3.1.1 市气象局管理本行政158、区域内的气象灾害监测、信息收集预报预警和评估等工作,其所属气象台站具体承担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任务。3.1.2 气象灾害发生后,知情单位或个人应及时通知气象灾害报警电话等多种途径报告有关气象灾害信息。3.2 预警预防行动3.2.1 市气象局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气象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并上报本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3.2.2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对气象灾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发布启动预警命令,并向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3.2.3 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3.2.4 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应按照气象灾害预159、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3.2.5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需要进行检查、110督促、指导,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3.3 预警支持系统3.3.1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1)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信息传输、气象预报分析处理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为主体的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气象灾害预警能力。(2)建立气象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3)建立和完善气象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气象灾害信息资源共享。3.3.2 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和完160、善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系统。3.4 预警级别及发布3.4.1 本预案中预警启动级别按照灾害性天气强度标准和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确定为一般(IV级)、较大(III 级)、重大(II 级)、特大(I 级)四级。3.4.2 IV 级预警。预报预警1 个乡镇(农场、街道)即将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以上的灾害性天气过程,并将造成一定危害和社会影响,由事发地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IV 级预警,并随时向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预案的应急响应情况。3.4.3 III 级预警。预报预警2 个以上乡镇(农场、街道)即111将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以上的灾害性天气过程,或者1 个乡镇(农场、161、街道)即将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特大以上的灾害性天气过程,并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社会影响,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III 级预警,并随时向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预案的应急响应情况。3.4.4 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II 级预警或者I 级预警后,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应急指令。4、应急响应4.1 气象部门的应急响应4.1.1 IV 级响应市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IV 级预警后,市级气象局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1)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 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发展、变化情况;(2)市气象局应当主动加强与锦州市气象局所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162、并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指导产品,做好气象灾害的跟踪服务工作;(3)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4)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向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锦州市气象局报告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5)市气象局应当根据灾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112影响天气作业;(6)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气象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县气象局通报。4.1.2 III 级响应锦州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III 级预警后,市气象局应当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1)市气象局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 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发展、变化情况;(2)市气象局应163、当主动加强与省市气象局所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根据省气象台发布的指导产品,做好气象灾害的跟踪服务工作;(3)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向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省气象局报告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4)灾害发生后,市气象局应当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气象服务等工作;(5)市气象局应当根据灾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6)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气象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市气象局通报。4.1.3 II 级或I 级响应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II 级预警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113发布I 级预警,我市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气象灾害时,市气象局各岗位应急164、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 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1)根据应急工作需要,锦州市和我市两级气象部门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2)气象局应当根据省气象局统一组织,适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3)市气象局应当及时将本地气象灾害信息向上下游市、县气象局通报。4.1.4 市气象局应当按照有关发布规定,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4.2 成员单位的应急响应4.2.1 IV 级响应事发地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4.1.2 III 级响应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165、成员单位按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4.1.3 II 级或I 级响应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1144.3 信息共享和处理4.3.1 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管理,实现共享。4.3.2 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4.4 应急通信方式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保证24 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向同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4166、.5 气象灾害评估4.5.1 市气象局对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迅速深入实地调查,并负责组织重大气象灾害评估。4.5.2 市气象局将重大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及时上报省市气象局和市人民政府,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气象局统一发布气象灾情公报。4.5.3 重大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重大气象灾害救助、赔偿的依据。4.6 新闻发布4.6.1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气象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监测预警,因灾伤115亡人数、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信息,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4.6.2 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根据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通报及167、时报道。向社会公众报道或者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必须是来源于统一发布的信息。4.7 应急终止4.7.1 I 级或II 级应急响应的终止,由发布启动预警应急程序的上级指挥部门决定。4.7.2 III 级和IV 级应急响应的终止,由发布启动预警应急程序的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应急预案决定终止,应当及时向省、市气象局和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锦州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通报。4.7.3 应急响应终止后,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5、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5.1.1 气象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民政等有关168、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5.1.2 卫生部门应当做好气象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1165.1.3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调查、统计气象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气象灾害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报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5.2 灾害保险5.2.1 市气象局应当为保险机构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提供准确的灾情信息证明。5.2.2 保险监管机构应当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工作。6、应急保障6.1 指挥系统保障6.1.1169、 基本指挥所应当建立可视会议系统,通过远程联网方式实现实时指挥和调度。6.1.2 流动应急指挥车应当配备计算机网络指挥系统、无线通信系统及卫星定位系统,通过车载系统实现灾害现场指挥。应急处置队伍由气象测报、预报、服务、计算机网络、信息传输、设备维护和保障、防雷工程、后勤保障、宣传人员等组成。6.2 资金保障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1176.3 通信保障6.3.1 以国家气象通信网为主体,无线传输方式作为备份,及时接收各类气象资料,确保预报、警报、天气实况和灾情的传输。6.3.2 应急救援现场应与气象灾害指挥部之间保持通信畅170、通,配备现场紧急通信系统,为现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事发地的人民政府负责协助现场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6.4 装备保障6.4.1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得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应当组织建设应急指挥车和应急流动气象台。6.4.2 气象部门应当加强气象灾害应急装备的储备,包括气象仪器备份、维修维护设备、灾情收集设备和人工影响天气装备等。6.5 应急队伍保障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处置队伍。气象应急处置队伍应由大气综合监测人员、天气分析预报服务人员、气象通信人员、设备维护和保障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宣传人员等构成。6.6 技术储备与保障气象灾171、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建立本部门的专家咨询机构,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指导对社会公众开118展气象灾害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6.7 宣传、培训和演习6.7.1 市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的相关知识。6.7.2 各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习。7、附则7.1 术语说明气象灾害预警:是指各级气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监测或判定出某一区域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某种气象灾害,为避免其影响,气象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各种手段和途172、径发出气象灾害警报,提醒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采取对应防御措施的过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指各级气象部门通过媒体传播给社会公众防御气象灾害的符号语言。通常由符号、颜色和对应的防御指南组成,符号表示气象灾害种类,颜色表示气象灾害的强度级别,一般按四个级别发布预警信号,并按气象灾害严重程度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对应的防御指南明确了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本预案有关量级的表述中,“以上”均含本级别在内。1197.2 奖励与责任追究7.2.1 奖励(1)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173、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认烈士。(3)对因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7.2.2 责任追究(1)各级气象部门及有关气象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四十条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2)发生气象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174、其改正,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7.3 预案管理7.3.1 本预案将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120修订和完善。7.3.2 市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7.3.3 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应急预案实施。7.4 制定与解释7.4.1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7.4.2 根据省气象局制定的灾害性天气强度标准,分为重大、特大、极大三种。其中:(1)重大级别:发布台风黄色、暴雨橙色、高温橙色、大雾红色、雷雨大风红色及橙色、大风红色及橙175、色、沙尘暴橙色、冰雹红色、雪灾橙色、寒冷橙色、霜冻橙色预警信号;(2)特大级别:台风橙色、暴雨红色、高温红色、沙尘暴红色、雪灾红色;(3)极大级别:台风红色。7.5 预案实施时间8、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21北镇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处置我市境内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提高应急工作水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 号)和北镇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北镇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北政发200710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176、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1.4 工作原则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坚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综合协调、有备无患、快速高效的原则。1.4.1 特大型地质灾害由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全力配合。1221.4.2 大型地质灾害由锦州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全力配合。1.4.3 中型地质灾害由锦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省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与配合。1.4.4 小型地质灾害由北镇市人民政府负责应急177、处置工作。2、我市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我市下列地区或地段易发生地质灾害:2.1、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乡镇、村2.1.1 大市镇西北部,冫工 家村、华山村;2.1.2 富屯乡红石村、石佛村、新立村;2.1.3 正安镇三合屯、树林子村;2.1.4 广宁乡石灰屯村、梁屯村;2.1.5 罗罗堡镇、鲍家乡、常兴店镇西部。2.2 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采石场2.2.1 富屯乡新立村采石场等九家花岗岩石场;2.2.2 正安镇棉花山玄武岩采石场、树林子采石场等碎石场;2.2.3 高山子镇碎石场、锦铁分局等采石场。3、等级化分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分为三个等级:特大型:因灾死亡30 人(含30 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78、1000 万元以上的。大型:因灾死亡10 人(含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或者123直接经济损失100 万元以上、500 万元以下的。小型:因灾死亡3 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 万元以下的。4、组织机构及职责4.1 领导机构为加强对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总 指 挥 苏贵宏 市政府副市长副总指挥 刘武仁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苏广福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业办公室主任孙海营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成 员 丁长友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济局局长韦树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艾云胜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刘 兴 市政府副秘书长、179、市农村经济发展局局长肖 伟 市交通局局长王亚非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张 辉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郑 策 市民政局局长汪 利 市卫生局局长佟维华 市气象局局长甘 侠 市农电局局长124李铁南 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4.2 办事机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主任:孙海营(兼),电话为:6622179。4.3 指挥部职责执行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应急总指挥部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4.4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市地质灾害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市政府和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180、作;根据处置工作需要,配合省、锦州市人民政府做好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1)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宣传报道工作。(2)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灾情信息;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地质灾害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情况。(3)市交通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抢修因灾害损坏的交通公路设施;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做好抢险救灾125人员、181、物资以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4)市民政局:负责及时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人民政府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组织转移、安置和救济灾民;核定和报告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5)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进出灾区道路和灾区内交通疏导工作。(6)市水利局:组织和督促当地水利主管部门开展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及时向指挥部通报汛情动态。(7)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建设资金;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8)市182、经济局:协调铁路、邮电、通信、电力、商业、物资、医药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9)市农村经济发展局:负责有关农用救灾物资的组织、协调和调配;协调灾区及时做好农业救灾复产工作。(10)市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及时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监督和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医疗救助和防疫情况。(11)市网通公司、移动公司、铁通公司、联通公司,负责保障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与地质灾害发生地之间的126通信网络的正常使用。(12)市气象局:负责气象信息的收集,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分析、预报重点地区未来降雨和天气状况,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指挥部报告。(13183、)市农电局、供电局:负责组织进行灾区电力设施抢修,恢复电力供应;及时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电力抢修和抢险情况。(14)市消防大队:积极参与抢险救助工作。(15)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抢险救助工作。5、监测和预警预报5.1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快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市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市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互联,连接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气象和汛情信息。5.2 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市国土资源局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重点地184、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并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5.3 各乡镇(农场、街道)要严格执行汛期24 小时值班制度,127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突发性地质灾害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乡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摸清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属于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的,在向市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还应直接报告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5.4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185、村民小组应当根据灾情实际情况,及时动员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5.5 市国土资源局和气象局要加强联系,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市国土资源局要立即将预警预报信息通知到市人民政府直至乡镇(农场、街道)、村以及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人民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工作。5.6 地质灾害预报由市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机构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186、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6、应急处置工作6.1 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特大型地质灾害发生后,市128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锦州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同时直接上报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在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同时直接上报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6.2 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大型地质灾害发生后,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锦州市人民政府和市国187、土资源局报告,同时直接上报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还应及时续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6.3 中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中型地质灾害发生后,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锦州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6.4 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小型地质灾害发生后,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市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在1 小时内将灾情向锦州市人民政府和市188、国土资源局报告,并及时报告处129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指挥部和乡镇(农场、街道)党委、政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市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地质灾害灾情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将调查处置结果上报锦州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6.5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人民政府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结束,并予以公告。7、应急保障工作7.1 重视通讯与信息传递机构、人员和装备的建设和升级换代,确保在地质灾害发生前、灾害处置过程中和灾后重建中的信息畅通。7.2 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近三年地质189、灾害防治工作所需经费情况,将本年度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经费纳入各级年度财政预算,以确保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7.3 建立救治物资储备制度,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以及生活必须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制度,确保货源供应,保证应急抢险救灾队伍技术装备的及时更新。7.4 加强公益性地质队伍建设,加大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减灾工程基础工作,建立完善的信息储备和分析能力建设,满足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1307.5 宣传普及群众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救助手段及时到位和有效。8、190、附则8.1 地震和洪水引发的地质灾害依照相关的规定处置。8.2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8.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31北镇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制订本预案。1.2 编制依据1.2.1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与新闻发191、布应急预案、锦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锦州供电公司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结合我市实际制订。1.3 适用范围1.3.1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1.3.2 本预案用于指导和规范分公司系统制订大面积停电132事件应急预案,建立自上而下的分级负责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与处理体系。分公司各专业班组应参照本预案框架内容和要求,制订符合地方政府要求和本专业、本班组实际的应急预案。1.4 工作原则1.4.1 预防为主19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依靠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演习,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和应急抢险能力,以及城市和公众应对大面积停电的能力。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预、救等各个环节紧密衔接,有效控制危机,力争实现对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1.4.2 统一指挥。在锦州供电公司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锦州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分公司193、各级应急组织和市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10KV 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等各项应急工作。其中分公司各级应急组织具体领导管辖范围内的电力设施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市调度机构指挥10KV 电网事故处理和恢复。 1.4.3 分层分区。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电力用户根据重要性程度,自备133必要的保安电源,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1.4.4 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变电所所内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194、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点区域、重要用户恢复供电。1.4.5 依靠科技。开展电网理论和技术研究,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水平。加强电网建设和改造,强化电网结构,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统筹考虑电网恢复方案。2、应急组织机构2.1 应急领导小组成立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总指挥部:总 指 挥 徐国庆 市政府副市长副总指挥 刘武仁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啸峰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庭海 市供电局局长成 员 丁长友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济局局长史旭堂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韦树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艾云胜 市195、政府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134肖 伟 市交通局局长汪 利 市卫生局局长张 辉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2.1.1 指挥部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管理和省、锦州市政府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市电网事故应急网络体系;组织制定电网事故应急预案;决定市电网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1)组织和领导市电网事故应急响应行动,指挥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做好电网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事故调查、信息通报和事故处理等工作;负责对特别重大电网事故应急处置行动做出决策并进行监督指导;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事故应急响应情况,必要时,建议市政府向上级政府请示启动更高一级的电网事故应急预案。(2)落196、实市政府对电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2.1.2 电网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公安局:参与电网事故应急响应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丢失、被盗电网的立案、侦察和追缴;指挥协调事故现场治安秩序,协助做好群众疏散工作。市经济局:负责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135市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因电网事故造成污染,致使城市供水、燃气供应等公共设施遭受破坏事故的评估和恢复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电网事故应急救援费的准备工作,保障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行。市水利局:参与电网事故的应急响应,负责提供电网事故应急响应所需的水文资料。市交通局:负责电网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市卫生局:参197、与电网事故应急响应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电网事故的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预防,应急救援行动人员和公众的电网防护指导。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向社会发布电网事故应急的相关信息;组织舆论方向,做好应急期间群众的宣传、动员工作。2.1.3 分公司建立自上而下的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北镇供电分公司成立北镇供电分公司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 长: 王庭海、任 翔常务副组长: 王贵福、王洪宁副 组 长: 关 军、赵芝生、陆晓锋、刘柏庚成 员: 袁景文、韩国顺、谢福生、刘志勇、刘宝林、刘 军、王 伟、 张振平、邢歧才、侯 荔、136张永恒、夏 天、董志奇、周咏198、梅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事故应急抢险、救援与处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2)接受锦州公司和北镇市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建立与锦州公司及北镇市应急指挥部的信息传递机制,就分公司应急处置工作请求锦州公司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提供应急援助;(3)统一领导分公司大面积停电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紧急救援和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4)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5)宣布分公司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6)宣布分公司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7)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8)发布相关信息。2.2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调度安全室。主 任:王贵199、福、王洪宁成 员:工区安全员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1)落实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2)监督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137(3)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4)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5)负责分公司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平台的管理维护及协调应急物资保障工作。(6)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2.3 应急专业小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12 个应急专业小组,负责事故时的各项应急处理工作。2.3.1 电力调度应急领导小组组 长:王贵福、王洪宁副组长:袁景文、刘志勇成 员:全体市级调度员2.3.1.1 市级调200、度机构是10KV 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10KV 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市调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2.3.1.2 市调管理负责制订防止10KV 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处理预案,并定期组织进行联合反事故演习。并网10KV 用户应按照要求积极参加联合反事故演习,制订保电措施,落实10KV电网事故处理预案的有关要求。2.3.1.3 市级调度应急领导小组在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中的主要职责:138(1)掌握10KV 电网运行状态,判断事故发生性质及其影响范围;(2)下达调度命令,指挥10KV 电网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有效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3)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尽可能保证主网201、安全和重点区域、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4)组织10KV 电网、10KV 用户之间的恢复,提出恢复方案和恢复步骤;(5)指挥10KV 电网操作,恢复电网供电和电网接线方式,使其尽快恢复正常;(6)及时将大面积停电有关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7)事故处理结束后,参加分公司组织的事故调查,协助查找事故发生、发展、扩大的原因,制定防范措施。2.3.2 专业抢险指挥组组 长:王贵福、王洪宁成 员:各专业专工主要职责:(1)负责检查和督促各生产班组应急技术、装备和人员保障措施的制定与落实;(2)负责分别指导、审批两个工区送、变、配三个专业编制的事故处理、抢修预案,并检查预案的落实情况;(3)事故时,组织202、人力和物力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并指挥139现场人员的事故处理和抢修,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消除故障,恢复设备和电网的正常运行。同时检查事故处理过程中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是否完善,确保事故处理过程中不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4)对威胁电网安全的抢修工作,要指挥得力,抢修迅速;对医院、金融、新闻媒体、通信中心、党政机关、铁路等重要用户,要与地方政府配合,尽快恢复供电;(5)参加事故调查与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按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上报事故情况。2.3.3 应急安全监察组组 长:王贵福、王洪宁成 员:工区安全员主要职责:(1)当接到发生电网事故或分公司管辖的设备事故通知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迅203、速赶到事故现场,检查保证抢险人员人身安全的措施是否完善,及时制止各种违章现象,确保在事故抢修过程中,不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2)参加事故调查与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按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上报事故情况。2.3.4 应急处理现场抢险组组 长:各专业专工成 员:线路、变电工区各班组长140主要职责:(1)接受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贯彻落实分公司应对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有关规定;(2)按照隶属关系,执行相应的调度指令,负责本专业、本班组管辖范围内突发事件的抢险、应急处理及恢复正常运行工作;(3)组织制定本专业、本班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相应责任制度;(4)向所属锦州电力调度及市级调度应204、急领导小组汇报本专业、本班组管辖范围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进展情况,负责本专业、本班组大面积停电事件善后处置工作;(5)事故时,在锦州电力调度及市级调度应急领导小组和专业抢险指挥组的领导下,启动本专业、本班组的应急预案,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参加事故处理与抢修;(6)负责应急预案中有关预防措施(包括事故抢险所需物质、备品备件、设备和相关设施的准备)的落实和人员培训;(7)涉及到本辖区范围内的用户停电时,按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做好对当地政府及社会等各方面的解释工作;(8)配合事故调查组对本专业、本班组的设备异常与故障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制定落实防范措施。2.3.5 事205、故抢险车辆保障组组 长:任 翔141副组长:袁景文成 员:全体驾驭人员主要职责:(1)做好事故抢险车辆及人员的安排和准备工作;(2)事故时,接到抢险需要车辆的通知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和车辆,迅速赶赴指定地点;(3)保证事故抢险过程中的交通安全。2.3.6 应急物资供应组组 长:王贵福、王洪宁副组长:刘百庚成 员:董志奇、周咏梅主要职责:(1)按各专业、专工提出的事故应急储备物资的品种和数量进行采购;(2)定期检查库存储备物资是否齐全完好;(3)对过期或已损坏的储备物资及时上报分公司批准进行更新;(4)当接到分公司管辖的设备发生事故、需要准备抢修物资和材料的通知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为事故抢修准206、备物资和材料。2.3.7 应急救护组组 长:赵之生142副组长:陆晓锋、刘百庚成 员:工区安全员主要职责:(1)事故时,按照应急办公室的要求,迅速联系事故地点最近的医院,赶到急救现场,配合医院工作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助;(2)负责一线职工紧急救护知识的培训工作,包括心肺复苏、止血、包扎和固定等徒手救治措施,为伤员入院前急救赢得时间创造条件;(3)做好急救器材、抢救药品和救护人员的安排与准备工作。2.3.8 应急保卫组组 长:王贵福、王洪宁成 员:张振平主要职责:(1)接到电网事故或电力设施遭受破坏的通知后,组织人员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同时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配合公207、安机关开展案件侦破工作;(2)发生重、特大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案件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锦州公司公安保卫部汇报,征得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及时侦破案件,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分子。2.3.9 联系政府、用户组143组 长:关 军副组长:陆晓锋成 员:邢歧才、侯荔、刘志勇、夏天、周艳梅、张玉侠主要职责:(1)得到10KV 电网及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对事故信息内容及影响的范围做好记录,并在95598 自动语音系统、95598 对外网站与座席应用系统中进行发布。对客户的电话或柜台、网站咨询,做好解答工作;(2)按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做好与地方政府电力主管部门和用户的沟通与协调工作,积极208、争取地方政府和用户理解与支持;(3)因用户原因,造成越级跳闸引发系统事故时,会同分公司相关专业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并监督用户对查找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有关问题及时上报电力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4)掌握各用户的生产性质和负荷性质,建立与用户的事故应急联系方式;(5)指导并督促相关用户参照本预案框架内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做好反事故演习。2.3.10 宣传报道组;组 长:任 翔成 员:张永恒、分公司所有宣传报导员144主要职责:(1)负责分公司所维护电网网情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2)收到电网发生事故的消息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到事故现场,209、跟踪记录应急抢险过程,取得事故现场的第一手资料。负责向新闻单位提供信息,及时宣传报道先进事迹;(3)接待、组织和管理媒体记者采访;(4)按应急领导小组指示,迅速拟定新闻发布方案,负责新闻发布。2.3.11 应急后勤保障组;组 长:赵之生、刘百庚成 员:经理办公室、后勤全体人员主要职责:(1)负责应急领导小组抢险过程中衣、食、住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2)在暴风雪等恶劣天气下,保证应急抢险车辆在公司院内进出不受阻碍。3、事件分级3.1 事件分级3.1.1 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两个状态等级。3.1.2 分公司各专业应参照分公司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标210、准,结合电网管辖范围和实际情况,制订相应标准,但下一级电145网停电事件状态等级标准不得高于上一级电网标准。3.2 预警状态3.2.1 电力生产发生突发性事件,造成下列影响之一,电网进入大面积停电预警状态:(1)所维护的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5%及以上,30%以下;(2)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及以上,40%以下;(3)因严重自然灾害等原因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所维护的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5%及以上,10%以下;(4)因重要发电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破坏或打击,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3.3 应急状态3.3.1 电力生产发生突发性事件,211、造成下列影响之一,电网进入大面积停电应急状态:(1)所维护的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及以上;(2)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及以上;(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所维护的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10%及以上,并且造成重要发电厂停电、重要输变电设备受损,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4)因重要发电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146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5%及以上,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4、应急响应4.1 事件报告4.1.1 当电力生产发生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212、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时,相关专业应立即如实向调度和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及已经采取的措施等,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电力调度机构立即启动电网事故处理预案,同时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尽快报告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4.1.2 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有关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可能后果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等,判断是否进入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通知相关部门。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信息汇总和整理中,调度、生产、营销、保卫213、等专业应提供相关材料。4.1.3 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大面积停电报告之后,根据严重程度,召集紧急会议,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专业、各班组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1474.1.4 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在研究决定进入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之后,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北镇市和锦州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并就应急救援与处理工作接受领导,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援助。4.2 预警控制4.2.1 在预警状态下,分公司系统各相关专业立即启动大面积停电的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4.2.2 当电力214、供应持续出现严重危机,并有可能导致系统性供需破坏和大面积停电时,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向锦州公司和市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研究决定实施特殊时期限电方案。市级调度机构和营销专业应按照特殊时期限电方案,严格落实限电措施。4.2.3 在紧急情况下,为保证主网安全稳定,重点区域、重要用户的供电,市级调度值班调度员有权决定采取拉限负荷等一切必要手段,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和扩大。各级运行值班员必须严格服从调度命令,正确执行调度操作。任何专业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值班调度人员、运行值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4.2.4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1)电网接线恢复正常方式,215、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148额之内;(2)事故停电负荷及事故拉限电负荷基本恢复供电;(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4.3 事故抢险4.3.1 发生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严重自然灾害、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时,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调度事故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事故设备。 4.3.2 在电力事故抢险过程中,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请求锦州公司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提供交通、通讯、医疗、物资、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必要时请求军队给予支持。4.4 电网恢复4.4.1 在发生大面积停电之后,要尽快恢复电网供电。4.4.2 在电网恢复过程216、中,要优先恢复重要变电所的所用电源(500KV 北镇变;220KV 青一变、盘锦北牵引站;66KV 北二变、沟二变;10KV 盘锦北变电所、锦州水电段变电所)。4.4.3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要协调好电网、用户之间的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一定裕度。4.4.4 在对停电变电站恢复送电之后,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对重点区域、重要负荷的电力供应。 4.4.5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应严格按照调度指令要求恢复用电。1494.5 应急救援4.5.1 发生大面积停电时,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需要,请求锦州公司和地方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社会应急机制,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4.5.2217、 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及分公司外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时,根据锦州公司和地方政府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参与应急救援与处理,保证事故抢险和应急救援的电力供应,保证重要用户的安全可靠供电。4.6 应急结束4.6.1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应急状态:(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变电所运行稳定;(2)停电负荷恢复90%及以上,重点区域、城市负荷恢复95%及以上;(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5、应急保障5.1 技术保障5.1.1 分公司各专业应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建立覆盖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发展218、处理、恢复全过程的事故应急预案,制订并落实防止大面积停电的预防性措施、紧急控制措施和150电网恢复措施,完善常态机制,建立预警机制,健全应急机制。 5.1.2 分公司市调及营销专应督促各类电力用户根据突然停电可能带来的影响、损失或危害,制订外部电源突然中断情况下的应急保安措施和救援预案。医院、金融、通信中心、新闻媒体、高层建筑、军事设施等特别重要用户,必须自备保安电源。5.1.3 各专业要加强各生产班组事故处理及抢修预案的指导、审批工作。加强各生产班组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培训与考核,提高生产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5.1.4 加强生产运行管理。认真分析北镇分公司所维护电网存在的重大问题,219、作好安全性评价、“六复核”及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落实工作。5.1.5 积极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5.2 装备保障5.2.1 分公司将投入必要的资金,配备大面积停电应急所需的各类设备和电力抢险物资,确保事故时,抢修所需的物资与备品备件准备充足、配备齐全。5.2.2 分公司各专业应认真做好备品备件和生产资料的储备和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散和失效,一旦出现上述情况,要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做好事故抢修的准备工作。5.2.3 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确保救灾所需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1515.2.4 线路220、变电工区要建立应急救护器材和药品的管理制度,备足必须的药品和急救用具,事故救援时还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联系好医疗救治单位。5.2.5 分公司汽车专业组要建立事故抢修车辆管理制度,明确抢修车辆、人员和联系方式,并加强车辆的维护。确保事故时,能够立即组织人员和车辆迅速赶到现场,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5.3 人员保障5.3.1 分公司应结合应急工作需要,聘请由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方面专家组成的电力应急专家组,调查和研究电力应急预案的制订、完善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3.2 市级调度、变电运行、配电修理、保卫等部门要全天小时值班,负责电网的安全221、运行、事故处理及抢修。5.3.3 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应急专业小组成员要保证本人通信联系畅通,做到随时能够取得联系。5.3.4 分公司各专业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机构,明确抢险人员安排及通信联系方式,确保事故时,有关人员能够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抢险、救援与应急处理。6、宣传、培训和演习6.1 宣传6.1.1 分公司各专业应加强应急工作宣传和教育,提高各级152人员尤其是管理人员对应急预案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各专业、班组之间的协调与配合,落实各自的职责和任务,保证预案的有效实施。6.1.2 分公司各专业应加强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和教育,采用各种方式普及停电后的222、正确处理方法和应对方法,提高公众应对停电的能力。6.2 培训6.2.1 分公司各专业应加强市级调度、运行值班、检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抢修的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6.3 演习6.3.1 分公司各专业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大面积停电联合演习。演习邀请重要用户参加,以加强电网、用户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完善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分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督促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通过预案演练,不断补充、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7、信息汇报与发布7.1 汇报制度市级调度运行系统应建立严格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汇报制度和畅通的突发事件信息网络。7223、.2 信息上报(1)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级调度、运行值班人员要153严格执行锦州供电公司安全生产信息传递上报制度,立即向上级调度机构和分公司汇报。按照随发生随报告的方式,立即向锦州公司及北镇市应急领导小组报告。(2)信息汇报内容准确、详实,任何专业和个人均不得瞒报、缓报、谎报突发事件。7.3 信息发布7.3.1 发生大面积停电后,由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将事故情况通报主要公共媒体,使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各专业未经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擅自发布大面积停电信息。7.3.2 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市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参加新闻发布会,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224、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如实向公众进行通报。8、后期处置8.1 事故调查8.1.1 大面积停电之后,除按照锦州公司和市政府部门要求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外,分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8.2 责任与奖惩8.2.1 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154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参加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休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225、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8.3 改进措施8.3.1 大面积停电之后,分公司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等专业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8.3.2 分公司各专业及时总结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9、附则9.1 预案管理与更新9.1.1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和修订,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情况,以及电网发展和管理体制变化,分公司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9.2 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北镇供电分公司负责解释。9.3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226、施。附件:1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框架图1552应急管理工作流程图3.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联系方式156附件1: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框架图157预警状态应急状态事件分级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专业小组应急响应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报告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和演习宣传培训演习信息汇报与发布汇报制度信息上报后期处置 信息发布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预警控制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应急结束事故调查责任与奖惩改进措施附则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解释部门预案实施时间附件应急预案框架图应急管理流程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联系方式技术保障装备保障人员保障附件2:应急管理工作流程图227、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先期处置(事发地有关部门和调度)Y应急响应(事发地有关部门和调度为主)应急结束(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事故调查(分公司成立的事故调查组和事发地有关部门)报锦州公司和地方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信 息 报 告(分公司各专业)信息反馈上报分公司有关领导N向相关专业传达领导指示不启动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运作分公司派工专家组作组和启动相关应预案急保障报锦州公司和地方政府改进措施(分公司各专业)158附件3: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联系方式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北镇供电分公司调度安全室。主 任:王贵福 电 话:04162543488传 真:04162546228、409小 号: 656725王洪宁 电 话:04162543499传 真:04162546409小 号: 655664159北镇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北镇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229、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需要紧急医疗救援的以下灾害性事件:1.3.1 火灾、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1.3.2 暴力或恐怖事件;1.3.3 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厂房、压力容器等)事件;1.3.4 各种重大交通事故;1601.3.5 食物和化学物品等原因引起的群体性中毒事件或职业性中毒事件;1.3.6 生物制品、化学物品或物理辐射物质泄漏,可能造成或已造成人身伤害、饮用水污染或持久性环境污染的事件;1.3.7 甲类传染病的发生或各类传染病的暴发流行;1.3.8 突发和严重的医院内感染;1.3.9 其他对公众生命或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各种突发的相关事件。1.4 工作原则遵循统一领230、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协作、公众参与,就近救援原则。2、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分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情况,将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分为一般(IV 级)、较大(III 级)、重大(II 级)和特别重大(I 级)四级。2.1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一般事件(IV 级)2.1.1 一次事件伤510 人(含10 人),无人员死亡;2.1.2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救援工作的突发公共事件。2.2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较大事件(III 级)2.2.1 一次事件伤亡人数1030 人(含30 人),或死亡3人以下(含3 人);1612.2.2 市级卫生231、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救援工作的突发公共事件。2.3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重大事件(II 级)2.3.1 一次事件伤3050 人(含50 人),或死亡35 人(含5 人);2.3.2 较大化学泄漏、放射事件造成人员伤亡;2.3.3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救援工作的突发公共事件。2.4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特别重大事件(I 级)2.4.1 一次事件伤50 人以上,或死亡5 人以上;2.4.2 跨县(市、区)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4.3 重大化学品泄漏、辐射事件造成人员伤亡;2.4.4 国务院及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救援工作的突232、发公共事件。3、医疗救援指挥机构及其职责3.1 成立医疗救援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总 指 挥 冯 颖 市政府副市长副总指挥 刘啸峰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汪 利 市卫生局局长成 员 丁长友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济局局长韦树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任凤友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162郑 策 市民政局局长肖 伟 市交通局局长闵众钦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弘强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高永忠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汉武 市公安局副局长董治年 武警中队中队长3.2 指挥部职责: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3.3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卫生局:组织指挥医疗救援工作及各项急救措施233、的实施,并根据需要,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市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医疗救援应急系统建设发展规划,满足医疗救援工作需要。市财政局:负责安排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药械储备资金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协调有关部门制订和落实医疗救援保障政策。市公安局:负责维持医疗救援工作现场秩序,保证医疗救援指挥、救护、运送药品、器械和物资车辆的优先通行和现场医疗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市交通局:负责优先安排运送医疗救援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和物资,保证医疗救援指挥、救护、送血、专用物资运输车163辆的优先通行。市民政局: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特殊困难伤病员的医疗费用进行适当的救助。市经济局:负责组织应急药品、医疗234、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的供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解决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受伤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工伤保险人员的医疗急救费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医疗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市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群众医疗自救和互救知识宣传培训活动,提高群众医疗自救、互救水平;接受有关境内外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市武警中队:组织有关力量,支持和配合地方开展医疗救援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支持和配合指挥部开展医疗救援工作。3.4 日常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承担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 陈志兴 市卫生局副局长办公室成员 夏雨芳 市卫生局医政235、科科长高万钧 市卫生局疾控及卫生监督科科长164韩国维 市卫生局医政科科员赵春生 市卫生局疾控及卫生监督科科员3.5 办公室主要职责:3.5.1 落实指挥部的各项命令和决策;3.5.2 组织协调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的应急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提供技术支持;3.5.3 组织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的有关技术方案、工作制度和措施,开展培训、工作督导和预案演练;3.5.4 负责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3.6 专家组及职责市卫生局负责组建医疗救援专家组,专家组由不同学科的医疗专家组成。专家组的主要职责:3.6.1 负责对医疗救援技术方案和措施提出建议,参与制定、修订突发公236、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3.6.2 为医疗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咨询、培训,承担医疗救援综合评估任务;3.6.3 承担医疗救援日常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3.6.4 医疗救援机构及其职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指挥部的要求接收伤病员,承担伤病员现场和院内抢救、治疗任务。伤病员需要向上级医院转诊的,按照指挥部的要求进行。医疗机构每天向指挥部报告病情发展和165救治进展情况,特殊情况随时报告。市直医疗机构必须组建23 支由各科室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医疗救援小分队,节假日期间至少有1 个小分队处于备勤状态。4、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响应和终止4.1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分级响应4.1.1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237、援一般事件的应急响应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报告后,立即报告市政府,经批准启动救援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实施现场急救、病员转运和院内救治。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医疗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向市政府和市医疗救援指挥部定期报告,特殊情况随时报告。4.1.2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较大事件的应急响应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报告后,立即报告市政府和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迅速组织现场急救、病员转运和院内救治,并随时将医疗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向市政府和市医疗救援指挥部报告。4.1.3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重大、特别重大事件的应急响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预案中关于“医疗救援分238、级应急响应”的规定,对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在积极开展紧急救援的同时,按规定上报,并在上级人166民政府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部署下,开展救援工作。4.2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各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为了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卫生行政部门应在事发现场设置临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和专线电话,并公布专线电话号码,实行24 小时现场指挥。主管领导同志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239、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要接受公共事件现场处置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4.2.1 现场抢救4.2.1.1 参加医疗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向救援现场指挥部报到,并接受其统一指挥,与其他医疗救护队(组)相互配合,划分抢救区域,对伤员进行分检、医疗救护和转运。4.2.1.2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167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240、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4.2.1.3 救护队现场抢救的主要措施是止血、包扎、固定和正确搬运,准备转至适宜的医院,并根据现场伤员情况设手术、急救处置室(部)。4.2.1.4 救护人员要将经治伤员的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写伤员情况单,并置于伤员口袋内。4.3 转送伤员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4.3.1 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好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4.3.2 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241、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4.3.3 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舱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4.3.4 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4.3.5 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4.3.6 公安部门、交通部门保证医疗救护、送血、专用物资车辆的优先通行。1684.4 接诊医院的救治4.4.1 接诊医院应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对医院资源进行调整,尽最大可能满足抢救的需要,对接收伤员进行早期处理,包括纠正包扎、固定、清创、止血、抗休克、抗感染,对有生命危险的伤员实施紧急处理;同时要有专人做好救治伤员242、的统计汇总工作,包括伤员的数量、病情以及医院能承受的最大抢救能力,及时上报,便于统一安排抢救工作。4.4.2 超出接诊医院救治能力的伤员,接诊医院要写好病历,在重特大突发事件协调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及时将其转往就近或指定的后方医院,并妥善安排转运途中的医疗监护。4.5 信息报告和发布医疗机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或县卫生行政部门。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每日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要在12 小时内向市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243、应急指挥机构书面报告有关情况。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应及时将处理结果、原因分析形成书面材料,报卫生行政部门,并提出预防及控制该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建议。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169生救援信息发布工作。4.6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和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后,经市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或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市卫生行政部门。5、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应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244、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5.1 信息系统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医疗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之间,以及卫生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5.2 急救机构完善我市急救网络的建设,各乡镇(农场、街道)可依托综合力量较强的医疗机构建立急救机构(科室)。5.3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卫生行政部门组建综合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人数不少于30 人。卫生行政部门要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队伍的稳定,170严格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医疗卫生245、救援演练需要公众参与的,必须报经市政府同意。5.4 物资储备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建议。财政部门要落实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储备金到位。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5.5 医疗卫生救援经费财政局负责安排应由政府承担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所必需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工作。安全生产事故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单位应向医疗急救中心(站)或相关医疗机构支付医疗卫生救援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社会安全突发事件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由有关部门确定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246、。市财政可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或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对医疗救治费用给予补助。各类保险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加人身、医疗、健康等保险的伤亡人员,做好理赔工作。5.6 医疗卫生救援的交通运输保障各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救护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171交通、公安(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要保证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情况特别紧急时,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6、评估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结束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247、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救治处理概况、患者(伤员)救治康复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医疗救援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等,评估报告上报市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7、奖励市政府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8、责任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的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9、抚恤和补助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补助。17210248、补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结束后,市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11、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73北镇市粮食应急供应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加强政府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确保区域性粮食紧张时粮食市场稳定和社会安定。1.2 编制依据依据锦州市粮食供应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境内发生的粮食供应应急处置工作。1.4 工作原则1.4.1 粮食应急供应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分部门负责制。承担本地区的粮食应急供应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工249、作措施。1.4.2 粮食应急供应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密切合作的原则。1.4.3 粮食应急供应按动用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恒信公司和天食公司)商品周转库存及县(市)级储备粮。1.4.4 粮食应急供应以经济调节手段为主,特殊情况下可采取必要的行政和法律手段。2、应急供应组织机构及职责1742.1 成立市政府粮食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和组织全市粮食应急供应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总 指 挥 苏贵宏 市政府副市长副总指挥 苏广福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业办公室主任姚 冶 市粮食总公司总经理成 员 符景林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丁长友 市政府副秘250、书长、市经济局局长韦树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郑 策 市民政局局长肖 伟 市交通局局长郭德军 市物价局局长刘汉武 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和平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张弘强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孙健民 市农业发展银行行长2.2 应急指挥部职责2.2.1 根据粮食市场供求状况,判断粮食供应预警状态,提请市政府启动和终止应急供应行动。2.2.2 指挥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供应工作。2.2.3 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报告事态变化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1752.2.4 根据需要,向锦州市政府或外市县,以及当地驻军部队请求支援和帮助。2.3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2.3.1 监测粮食市场供应变化动态,251、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应急行动意见。2.3.2 协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组织预案启动后的实施工作。2.3.3 掌握应急供应工作进度,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应急指挥部报告粮食购销调存及市场价格情况。2.3.4 向应急指挥部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2.3.5 协同有关部门核实实施预案的各项费用开支。2.3.6 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及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4 各部门职责市粮食总公司:负责所有粮食经营企业包括收购、批发、销售和库存数量的统计,加强对粮食经营者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统计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粮食市场价格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收集掌握全市及国内外粮食供求信252、息,分析预测市场供求趋势,向市政府及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粮食采购、加工、调拨和销售;负责向市政府和应急指挥部报告粮食供应事态并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176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及时、准确报道粮食供求信息,引导舆论正面、适度宣传,以安定人心,维护社会稳定。市经济局、交通局:负责组织电力、运力调度,保证粮食加工和调运的优先需要;负责保障粮食运输通畅及必要时控制粮源外流。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粮食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防范因粮食供应紧张引发群体性治安事件和社会骚乱,打击破坏粮食市场秩序和哄抢粮食等违法犯罪活动。市财政局:负责筹措、拨付粮食应急供应所需资金。市民政局:负责确定救253、济对象,会同有关部门对受灾群众实施基本口粮供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依法查处借机囤积居奇、欺行霸市、无照经营等扰乱粮食市场经营秩序行为。市物价局:负责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和督查,及时掌握粮食市场价格动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差率管理、销售最高限价等价格干预措施,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应急时期粮食质量监测,防止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粮食商品流入市场。市金融部门:负责落实粮食应急采购、调运所需贷款安排。3、应急供应保障3.1 应急粮源储备根据宏观调控需要,市政府应安排市级储备粮食4700 吨,177食用油450 吨。3.2 应急粮食加工根据应急所需,确定国有控股企业254、北镇市恒信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粮食加工任务。3.3 应急粮食供应根据当地驻军、城镇居民救济需要,确定北镇市军粮供应站、恒信公司、天食公司为粮食应急销售发放点,在粮食供应紧张或其他特殊情况下,按市政府要求承担应急粮食供应。4、应急供应预警4.1 市场监控以市粮食总公司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市5 个网点的粮油市场信息监测网络。监测网点包括:北镇市恒信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北镇市天食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北镇市五峰米业加工有限公司、北镇市银河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北镇市隆庆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建立粮食信息收集发布制度。正常情况下,由监测每月上报市粮食局一次,每季度举办一次粮油市场形势分析会,特殊时期,加大255、监测力度,建立信息日报制度,为政府宏观调控决策提供依据。4.2 应急预警三级预警:粮食价格一周内持续上涨30%,市民集中购买,粮食日供应量连续两天超过正常日供应量一倍以上。178二级预警:粮食价格一周内持续上涨50%,市民集中购买,粮食日供量连续两天超过日供应量二倍以上,库存急剧下降。一级预警:粮食价格一周内持续上涨100%,市民出现恐慌,粮食日供量连续两天超过正常日供应量四倍以上,部分网点、地区出现脱销。5、应急供应措施5.1 三级预警状态时,采取如下措施:5.1.1 加大市场监测力度,各涉粮部门应密切关注、分析粮食市场供应动态,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反馈信息。5.1.2 搞好舆论宣传引导256、。以市政府应急指挥部或有关部门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或以电视、广播讲话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政策措施及市场监测情况,防止信息误传、谣言误导。5.1.3 增加供应粮食数量。启动应急加工、供应系统,增加加工数量,并组织粮食经营企业积极外采粮食,增加市场投放量。5.2 进入二级预警状态时,除采取三级预警状态应急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对粮食市场进行全面督查。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责成专人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对重点地区应急行动要进行现场检查、监督指导。接到各地紧急报告和求援,有关部门要按指挥部下达指令,迅速落实应急措施。5.3 进入一级预警状态时,除采取二级预警状态应急措施外,可视情况采257、取以下措施:1795.3.1 控制粮源外流。对本地区供应紧张的粮食品种,要求经销单位一律不得销往外埠。5.3.2 组织外采粮源。对库存急剧下降,难以保证供应的粮食品种,责成有关部门组成专门采购小组,前往产地采购发运。5.3.3 实行价格干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由应急指挥部决定,责成物价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实行进销差率管理和最高限价。5.3.4 定点限量供应。根据供需状况,确定居民定量供应的范围和标准,由市政府指定的应急销售点凭证按规定价格定量供应。5.3.5 临时管制市场。遇突发事件或供求危机时,由应急指挥部报请市政府批准,临时关闭粮食市场,停止批发交易,责令有关部门强行征购征用社会现有258、粮食资源,统一调配供应。6、应急行动终止后的有关工作6.1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总结,对实施应急预案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机制。6.2 对经审计核定的支出及时兑付和核算。6.3 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6.4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违反国家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180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4.1 未按本预案规定要求实施粮食应急措施的;6.4.2 违抗粮食应急指挥部命令,拒不承担应急任务的;6.4.3 应急供应期内不坚守259、岗位、玩忽职守的。6.4.4 给粮食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7、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81北镇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确立预防、预警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对策和组织机构职责,使人民银行北镇市支行能够在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的情况下,仍然可以系统、协调地履行中央银行职责,维护辖区稳定,确保金融体系正常运行,并将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国人民银行锦州市中心支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260、制度,特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辖内出现危害经济正常运行、金融稳定和支付清算系统危机等各种突发事件;对金融行业造成影响,但未造成全国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所涉及省(区、市)监管部门不能单独应对,需进行跨省(区、市)或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人民银行重要计算机业务系统发生事件;182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以及能源供应、物资供应、通讯等公共服务中断而造成科室或支行无法正常行使职责的事件;危害人民银行北镇市支行的公共关系和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种类突发事件;支行党组会议、行长办公会议或行长认定的其他事件。1.4 工作原则统一指挥原则:成立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261、挥、组织各项应对工作。应对工作涉及的支行各科室要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最小损失原则: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措施均应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讲求经济效益,确保将事件造成的社会、人民群众和国家的利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维护经济、金融的稳定与正常运行。分级响应和管理原则:应急预案和工作制度要对突发事件制定科学的等级标准,要依据规定权限及程序预防、预警、控制、解决本级职责范围内突发事件。公正及保密原则: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人员应严守保密规定,未经授权不得向外界提供与处置有关的工作信息,不得利用工作中获得的信息牟取私利。及时报告和反馈原则:要在第一时间上报突发事件的时间、地262、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及程序、事件的发展趋势183和已经采取的措施。在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组织机构体系成立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总指挥部:总 指 挥 汪 兴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总指挥 刘武仁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曹洪奎 市政府秘书长刘长武 中国人民银行北镇支行行长成 员 丁长友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济局局长韦树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任凤友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郑 策 市民政局局长肖 伟 市交通局局长张 辉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姚 冶 市粮食总公司总经理2.2 指挥部职责2.2.1 贯彻执行国家金融事故应急管理和省、锦州市政府关于突发公共263、事件应急管理的方针政策。2.2.2 统一组织和领导全市金融事故应急响应行动,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做好金融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事故调查、信息通报和事故处理等工作。2.2.3 组织金融事故应急响应的宣传培训和演练。1842.2.4 落实市政府对金融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2.3 市金融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公安局:参与金融事故应急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丢失、被盗资金的立案、侦察和追缴;指挥、协调事故现场治安秩序。市经济局:负责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市财政局:负责金融事故应急救援经费的准备工作,保障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行。市民政局:负责金融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中264、紧急疏散和撤离居民的接受、安置、回迁及善后工作。市交通局:负责金融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市发展和改革局:参与金融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向社会发布金融事故应急的相关信息;组织舆论导向,做好应急期间群众的宣传、动员工作。粮食总公司:负责金融事故应急期间粮食供应的保障工作。2.4 办公室组成及职责成立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由分管副行长担任组长,或者由行长办公会或行长指定的一位行级领导担任组长,主办科室科长任副组长,协办科室负责人参加。突发事件涉及面较复杂,难以确定主办科室的,由办公室或185由行长指定科室作为主办科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成立若干处置工265、作小组,也可以指定相关科室承担处置工作小组职责。支行办公室作为应急值守和日常协调机构,具体负责:工作时间政务值班和管理非工作时间政务值班,处理突发事件信息;组织中国人民银行北镇市支行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日常文件运转及办公;协调人民银行北镇市中心支行各应急预案的制定、评估、修订(更新)、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及时更新人民银行北镇市支行应急处置相关的联系通讯录;人民银行北镇市支行突发事件的预警及处置时的通讯联系工作。2.5 突发事件处置组织机构职责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研究拟定突发事件处置对策;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协调、管理突发事件中的信息工作;向行务会提交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报告,报告266、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的描述及分析,突发事件及处置工作对未来的影响评估,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等。办公室的职责包括:组织处置工作的办公、文件运转及档案管理;为处置工作提供联络、通讯、后勤等服务;协助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项工作的实施,维持工作正常开展;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处置相关的信息工作;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善后、总结工作。186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小组的职责包括:实施与职责相关的各项处置措施;收集、反馈突发事件处置的相关信息,以支持领导小组决策。3、预防和预警机制3.1 预防预警制度各科室要根据自身职责和业务特点,制定和预防、预警突发事件的工作制度,其中,货币政策实施、金融稳定维护及支付结算、国库、科267、技等关键金融服务职能由相关科室制定应急预案或工作安全制度。要针对关键业务、敏感业务建立值班制度,建立相应的预防、预警标准,加强对异常情况的跟踪、监控和报告。各科室制定的应急预案和工作安全制度,要注重预警,明确预警标准,要明确对应急预案、工作安全制度进行演练、检查、评估和完善的频度和标准。内审部门可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充分性、可行性进行监督评价,并将其作为内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科室要确保随时与对口部门保持畅通联系。3.2 预防预警行动及支持系统各科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本科室的应急工作安全制度进行演练、检查、评估和完善。计算机业务系统应采取各种安全防护、预警、备份和灾难恢复重建措施,并以有效、适268、当的频度进行应急演练和安全检查。预防、预警行动由各科室主持工作的负责人负责,预防、预187警行动的失误追究其领导责任。4、应急响应4.1 信息报送和处理各分预案要依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及范围等将突发事件划分若干级别,实施分级响应策略,以提高处置效率,加强预防预警。对未制定分预案应对的突发事件,应根据人民银行北镇市支行有关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标准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分预案应明确相关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方式、程序及要求。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在工作时间统一报送支行办公室和分预案确定的相关业务科室;非工作时间统一报送支行政务值班室。信息报送应及时、准确、完整、规范。为保证时效,在报送直接上级的同时269、,信息可越级上报,可以同时抄报地方政府等相关单位。领导小组决定信息的通报范围及形式。4.2 通讯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应保持与各科室通讯畅通。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于第一时间与参加应急处置的各科室建立通讯联系,并确保至少一种通讯方式的稳定畅通。4.3 应急处置依据应急预案、工作制度确定的分级响应权限,及时预防预188警、控制、处理本级职责内的突发事件。同时,还应对发生突发事件及应对措施可能的次生、衍生灾害事件作出评估,采取措施。领导小组根据授权及需要,可运用人民银行北镇市支行全部资源,申请或协商其他外部支援和帮助。处置工作应注意收集、保全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资料及证据。涉及刑事犯罪的应及时报告,并将相关材料270、移交司法机关。4.4 应急结束领导小组经过评估,可向行长、行长办公会议申请应急结束,经批准后解散相关应急机构并宣布结束。5、应急保障应急处置中的通讯、文件运转、物资、信息及新闻工作等由办公室负责保障、管理或协调。应急处置中的业务处理系统由业务科室会同科技部门及其他相关科室落实保障。消防、电力及通讯中断、计算机系统瘫痪等常规突发事件的应对演练每年至少演练一次。6、后勤处置6.1 善后处置应急结束后,根据需要可保留部门应急机构负责善后工作。6.2 处置评价及内审处置工作全部结束后,应将相关文件、资料及档案进行归档管理。归档以外的资料由主办科室留存、处理。189内审部门可于处置工作期间或其后,展开内271、审调查,并就突发事件及处置工作出据内审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对突发事件原因及责任的认定,对处置工作描述及评价,总结处置工作的经验与教训,提出内审处理建议。7、附则7.1 预案管理与更新总体预案、分预案及主要计算机业务系统应急预案应根据业务特点定期评价、更新,评审最长间隔不得超过一年。突发事件发生后,预案主办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内审评价,对预案进行重新评估和修订。总体预案由办公室负责评估、更新;相关分预案由主办科室评估更新,并向办公室备案,如果需采用信息技术以外的其他手段及措施恢复业务处理后的分预案,科技部门负责预案中计算机系统部分内容,并负责计算机系统部门的评估、更新;其他主要计算机业272、务应急预案,由科技部门主办。7.2 审核、解释部门人民银行北镇市支行根据业务需要制定应急预案,应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总体预案由办公室解释,分预案由主办科室解释,计算机业务系统部分的内容由科技部门解释。7.3 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0北镇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我市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防范辐射事故发生,迅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实施辐射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或减少辐射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创造和谐、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1.2 编制依据依据辽宁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放273、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环发2006145 号)和关于印发北镇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北政办发20072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1.3.1 辖区内发生的以下各类辐射事故:(1)放射源应用活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2)铀(钍)矿冶及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应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3)放射源及放射性废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辐射事故;(4)放射性废物暂存和处置活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5)其他辐射事故。1911.3.2 对我市可能造成影响的市辖区外辐射事故。1.4 工作原则1.4.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辐射事故发生前274、,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辐射事故发生后,优先开展抢救人员的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同时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和防护。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和分级响应。各有关部门之间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1.4.3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建立辐射事故预警和风险防范体系,强化日常监管和监控,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做好常态下的安全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和预案演练等工作。2、辐射事故分级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275、级) 、重大辐射事故 (级)、较大辐射事故(级)和一般辐射事故(级)四个等级。2.1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级)是指类、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192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 人以上(含3 人)急性死亡。2.2 重大辐射事故 (级)是指类、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 人以下(含2 人)急性死亡或者10 人以上(含10 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2.3 较大辐射事故(级)是指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 人以下(含9 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2.4 一般辐射事故(级)是指类276、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3、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市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领导机构、办事机构、专家咨询机构、辐射污染监测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3.1 领导机构北镇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辐射应急指挥部)为市辐射事故应急领导机构。3.1.1 市辐射应急指挥部组成总 指 挥 常 凯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副总指挥 苏启生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93王亚非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成 员 丁长友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济局局长史旭堂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韦树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艾云胜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水277、利局局长任凤友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肖 伟 市交通局局长郑 策 市民政局局长汪 利 市卫生局局长张 辉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刘英发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汉武 市公安局副局长佟维华 市气象局局长3.1.2 市辐射应急指挥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和省、市政府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全市辐射事故应急网络体系;组织制定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决定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2)统一组织和领导全市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行动,指挥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事故调查、信息通报和事故处理等工作;负责对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行动做出决策并进行监278、督指导;及时向市政府报告194事故应急响应情况,必要时,建议市政府向上级政府请示启动更高一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3)组织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的宣传、培训和演练。(4)落实市政府对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3.1.3 市辐射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准备及响应、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负责组织应急期间和应急终止后的辐射环境监测评价,对辐射事故产生的放射性污染提出处置建议;组织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培训和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演练;负责辐射应急方面的公众宣传和教育工作。(2)市公安局:参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279、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指挥、协调事故现场治安秩序,协助做好群众疏散工作。(3)市卫生局:参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预防、应急救援行动人员和公众的辐射防护指导;向受到辐射事故影响的公众提供心里咨询服务。(4)市发展和改革局:参与辐射事故应急能力建设。(5)市经济局:负责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6)市交通局:负责辐射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所需的交通运195输保障。(7)市民政局:负责辐射事故应急救援中紧急疏散和撤离居民的接收、安置、回迁及善后工作。(8)市财政局:负责辐射事故应急救援经费的准备工作,保障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行280、。(9)市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因辐射事故造成污染,致使城市供水、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和燃气供应等公共设施遭受破坏事故的评估和恢复工作。(10)市气象局:负责提供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所需的气象资料。(11)市水利局:参与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负责提供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所需的水文资料。(12)市广播电视台:按照市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负责向社会发布辐射事故应急的相关信息;组织舆论导向,做好应急期间群众的宣传、动员工作。(13)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参与辐射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行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要参照市辐射应急指281、挥部的组织机构成立相应的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辖区内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工作。3.2 办事机构196市辐射应急指挥部下设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辐射应急办),为辐射事故应急的常设办事机构。3.2.1 市辐射应急办组成市辐射应急办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主管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市环保局相关科室和单位组成。3.2.2 市辐射应急办职责(1)负责贯彻市辐射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落实市辐射应急指挥部的工作部署,督促检查、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工作。(2)负责建立和完善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和预警机制,制定并及时修订事故应急预案。在发生辐射事故时,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282、建议。(3)负责传达市辐射应急指挥部的各项指令;负责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的编写和事故后果的评估;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急期间的配合。(4)负责辐射事故应急专家咨询组的组建和管理,并保证与专家成员保持畅通的联系。(5)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设施和设备的管理与维护。(6)负责制定辐射事故应急人员培训计划;组织辐射事故应急演习和演练;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方面的公众宣传和教育。(7)负责处理市辐射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定期向市辐射应急指挥部汇报工作,及时向市辐射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197建议;完成市辐射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3.3 专家咨询机构北镇市辐射事故应急专家咨询组(以下简称市专家组)是市辐射事故应283、急指挥部的决策咨询机构。3.3.1 市专家组组成由有关核与辐射、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公安、水文地质、气象及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由市辐射应急办负责挑选,市辐射应急指挥部决定聘用,每届任期5 年。3.3.2 市专家组职责参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负责重要信息研究与判断,参与事故等级评定,预测事故可能产生的辐射影响,对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及实施步骤、医疗救治、案件侦破、事故调查处理、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等提出建议,指导现场应急救援行动,为市辐射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3.4 应急监测机构3.4.1 市应急监测组组成由市环境监测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组成。3.4.2 市284、应急监测组职责主要承担事故现场的辐射环境和人体接受剂量的监测。3.5 应急救援机构3.5.1 应急救援组组成由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等到主要应急救援力量组198成,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组建应急救援队伍。3.5.2 应急救援组职责负责放射性污染应急处置、受到辐射伤害和因辐射事故造成其他伤害的人员的医疗救护、公众疏散和撤离等应急救援任务。4、预防和预警4.1 信息监控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有关单位应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各种辐射活动信息、辐射环境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辐射应急办通报。重点收集、报告和处理以下信息:(1)放射源285、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的安全运行状况信息。(2)放射源的运输信息。(3)放射源贮存、暂存设施安全状况信息。(4)铀(钍)矿开采冶炼及伴生放射性废物贮存场所安全及废水排放状况信息。(5)发生在市辖区以外有可能对我市造成辐射影响的有关信息。4.2 预防工作4.2.1 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工作单位对本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负责,根据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的风险,制定本单位应急方案,落实各项应急措199施,做好应急准备,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预防辐射事故发生。4.2.2 环保部门市环境保护局应加强对辐射工作单位的监督管理,预防辐射事故的发生。(1)完善监管体系。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辐射污染源的申报286、登记和调查,建立全市辐射工作单位监管信息系统;严格按照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规定实施监管。(2)规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和放射性废物的监管、监测。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安全使用、铀(钍)矿开采冶炼及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等进行监督检查;对高活度放射性物质的运输实行跟踪监督、监测;及时收贮闲置、废弃放射源,最大限度减少放射源的丢失、被盗、失控等事件隐患,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3)建立健全全市辐射环境监测体系,实行动态监测,对重点辐射污染源实施有效监控。4.3 预警4.3.1 预警分级按照辐射事故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辐射事故的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级)、黄色287、(级)、橙色(级)、红色(级)。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2004.3.2 预警措施进入预警状态后,事发地县级辐射事故应急领导机构采取以下措施:(1)实行24 小时值班,确保指挥通信畅通。(2)根据事件波及范围、严重程度和事件等级,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3)依据事故级别和实际情况发布预警公告。蓝色、黄色预警由事发地市级政府负责发布;橙色及红色预警由省政府或以上部门负责发布。(4)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辐射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5)指令辐射事故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辐射监测部门立即开展辐射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288、。(6)针对辐射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辐射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7)调集辐射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所需的技术力量、物资器材和装备设施,确保应急处置行动有序进行。4.4 预警支持系统(1)建立辐射安全预警系统。对重点辐射工作单位进行实时监控。(2)建立辐射事故数据库系统。收集全市与辐射事故有关的信息资料,建立辐射事故数据库,并逐步与国家及省数据库201系统连网,实现资源共享。(3)建立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系统。由市辐射应急办公室依据市环境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建立辐射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包括中央控制室及指挥平台、指挥通信系统、网络信息安全保障系统等。5、应急响应5.1289、 应急预案启动条件5.1.1 发生一般辐射事故(级)时,启动本预案,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市政府值班室,同时上报省、锦州市环保局。5.1.2 临近县(市)区发生核与辐射事故,对我市产生必然影响时,启动本预案。5.1.3 启动上级预案同时启动本预案。5.2 应急响应分级5.2.1 按辐射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级)响应、重大(级)响应、较大(级)响应和一般(级)响应四级。5.2.2 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市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5.3 应290、急响应程序5.3.1 先期处置202辐射事故发生时,市政府和事发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主动进行应急处置,防止辐射污染蔓延,有效控制事态扩大。属于特别重大和重大辐射事故,由市政府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现场,实施先期处置,防止辐射事态扩大,同时将事故情况上报锦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由市辐射应急指挥部迅速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立即将事件基本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迅速、准确上报省、锦州市环保局和省、锦州市政府有关部门。5.3.2 较大(级)和一般(级)响应时,市政府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1)结合本地实际,负责组织应急响应行动。(2)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向省、锦州市环保局和省、锦州市政府有关291、部门提出请求。(3)由市辐射应急指挥部及时向省、锦州市辐射应急办报告辐射事故发生的初始、处置和善后情况。5.4 信息报送与处理5.4.1 信息报告时限和程序(1)辐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现辐射事故后,应当在30 分钟内将有关信息报告当地政府的环保、公安、卫生部门。紧急情况下或确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时,可以直接报告省环保局及省公安厅、省卫生厅。(2)事发地环保、公安和卫生部门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后,203应在30 分钟内将辐射事故信息向同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环保、公安和卫生部门报告,直至省环保局、省公安厅和省卫生厅。紧急情况下或确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时,可直接报告省环保局、省公安厅和292、省卫生厅。(3)事发地政府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后,应当在30 分钟内向上一级政府报告。5.4.2 信息报告方式与内容辐射事故信息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1)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从发现事故起30 分钟上报。主要内容包括:辐射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类型、核素活度、污染方式、主要污染物质、污染范围、人员受辐射照射情况、事故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势等初步情况。(2)续报可通过网络、传真或书面报告,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主要内容包括: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事故的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处理进展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3)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在辐293、射事故处理完毕后及时上报。主要内容包括: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辐射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辐射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相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2045.5 指挥和协调5.5.1 市辐射应急指挥部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的指挥和协调.5.5.2 指挥和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1)提出辐射事故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2)派出有关专家和监测、治安、医护以及其他必要的相关部门人员,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行动;(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5)294、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6)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疏散、转移群众的范围及返回时间;(7)及时向锦州市政府和省环保局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8)负责辐射事故信息的对外统一发布工作。5.6 应急监测5.6.1 应急监测组织建立市辐射环境监测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其他辐射监测单位组成的全市辐射事故应急监测网络,承担辐射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任务。各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应急监测工作,对辐射事故造成的辐射环境影响进行全程监测,并及时205向市应急办报送监测报告和情况分析报告。必要时求援异地辐射环境监测机构的设备和人员力量参与应急监测。5.6.2 应急监测原则根295、据辐射事故的性质、扩散速度和事故发生地的气象、水文、地形等特点,确定辐射污染扩散范围。在此范围内布置相应数量的监测点位。事故发生初期,根据事故发生地的监测能力和辐射事故的严重程度,按照从多从密的原则进行监测。随着辐射污染物质扩散情况、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适当调整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5.6.3 应急监测结果分析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辐射事故污染的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方式,预测并报告辐射事故的发展情况,作为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行动的决策依据。5.7 信息发布5.7.1 市辐射应急指挥部负责辐射事故信息的对外统一发布工作。5.7.2 辐射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296、。(1)对一般性辐射事故,主动配合新闻宣传部门,为新闻报道提出建议。(2)对辐射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数字的发布,应征求评估部门的意见。206(3)对影响重大的辐射事故的信息发布,应经市政府批准或报上级政府批准后及时发布。5.8 安全防护5.8.1 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内容有:(1)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2)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水文、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情况,确定群众疏散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3)必要时,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之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5.8.2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辐射事故现场应急救援297、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辐射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辐射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5.9 应急响应终止5.9.1 应急响应终止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终止应急响应:(1)辐射事故现场得到有效控制,事故条件已经消除。(2)辐射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3)辐射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被消除,无继发可能。207(4)辐射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响应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5)采取了必要的辐射防护措施已能保证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故引起中长期辐射影响趋于合理且保持尽量低的水平。5.9.2 应急响应终止程序(1)一般(级)和较大(级)响应,由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根298、据事故处置情况和应急响应终止条件,确认应急行动终止时机,提出应急响应终止的建议,通过市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终止。(2)重大(级)和特别重大(级)响应,由省辐射应急指挥部及上级按相应程序宣布应急响应终止。5.9.3 应急响应终止后行动应急响应终止后,有关部门还应执行下列工作:(1)各级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指导有关部门及事发单位查找事故原因,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2)参加应急处置行动的单位和部门,负责组织辐射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3)根据实践经验和教训,各级辐射应急办对本级预案进行评估,及时修订。(4)对造成环境污染的辐射事故,由市环境保299、护局负责组208织、指导有计划的辐射环境监测,审批去污方案和因事故及去污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方案,并监督实施。(5)对辐射事故中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完成。(6)对因辐射事故导致人员伤害的后续检查和治疗,由卫生部门负责完成。6、后期处置6.1 善后处理辐射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事发地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参加应急响应人员及事故受害人员做好如下安置工作:(1)对参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人员及事故受害人员所受到剂量进行评估。(2)对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求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3)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300、安置。(4)对紧急调集、动员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拨求助资金和物资。(5)对事故影响区域的居民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和有关辐射基本知识宣传。6.2 调查评估6.2.1 环保部门组织专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情况进行科学209评估,对遭受辐射污染场地的清理、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处置、辐射后续影响的监测、辐射污染环境的恢复等提出对策、措施和建议。6.2.2 各级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应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资料归档和总结,收集所有的应急日志、记录、报告等书面材料,评估应急处置期间所采取的一切行动,撰写调查和总结报告,提出加强防范辐射事故的建议。6.3 保险逐步建立辐射事故社会保险机制。鼓励为辐射事故应急处置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可能引发辐射事故的单位,应办理相关责任险或其他险种。辐射事故发生后,保险监管部门应会同各保险企业快速介入,及时做好理赔工作。7、应急保障7.1 资金保障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市环境保护局及辐射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提出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预算资金列入同级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总体经费。处置辐射事故所需财政负担经费,应按照责任和义务分级负担,以提高辐射事故应急处置中人员、信息、技术、资金、物资等重要资源的保障能力。7.2 装备保障各级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