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4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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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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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岩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工作原则1.4适用范围2 灾害分级2.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2.2重大地震灾害2.3较大地震灾害2.4一般地震灾害3 分级响应 3.1相应级别划分 3.2相应级别调整4 组织体系及职责4.1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4.2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4.3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4.4领导小组地震应急协调组织体系框架5 应急响应5.1领导小组分级响应5.2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级响应5.3应急安全防护5.4应急期结束5.5后期处置5.6总结及查处6 临震预报预警和防御机制6.1临震预2、报6.2临震预警7 信息报送与新闻发布7.1信息报送7.2时限要求7.3新闻发布8 保障措施8.1通信与信息保障8.2应急物资装备保障8.3应急队伍保障8.4技术储备保障8.5宣传培训和演练8.6监督检查9 附则9.1名词术语9.2预案管理和更新9.3制定与解释部门9.4预案生效时间10附录10.1人均生活最低用水量参考指标10.2排污设施最低配置参考指标10.3房屋安全可靠性排查技术指导意见10.4领导小组组织体系框架示意图10.5相关机构和人员通信录10.6地震震情、灾情信息报送表10.7开展应急评估的前提条件和应急评估工作方案10.8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急物资装备表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建3、立健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对地震灾害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减轻灾区人民生命财产、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防震减灾法、建筑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地震应急预案、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1.3工作原则1.3.1以人为本,及时响应,减少损失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的地震安全直接关系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基本生活保障,地震发生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及时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尽快恢复市政公用设施的功能,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尽量降低4、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1.3.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与有关部门(特别是地震和民政部门)密切协作,快速高效地完成各项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况及时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或组织力量全力支援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市发生地震和市外发生地震并对我市造成一定影响时,龙岩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地震应急工作。2灾害分级根据地震灾害程度,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2.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含5、失踪)3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我市上年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我市发生6.5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2.2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50至300人,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我市发生6.0级以上、6.5级以下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2.3较大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10至50人,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我市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2.4一般地震灾害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下,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我市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可初判6、为一般地震灾害。3、分级响应3.1相应级别划分 级响应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启动级响应。在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协调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抗震救灾工作。地震灾区所在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抗震救灾工作。级响应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启动级响应。根据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协调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抗震救灾工作。地震灾区所在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住房城乡建设系7、统的抗震救灾工作。3.1.3 级响应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启动级响应。根据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工作安排和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需求,派出工作组赴地震灾区指导抗震救灾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辖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抗震救灾工作。地震灾区所在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抗震救灾工作。3.1.4 级响应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启动级响应。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抗震救灾工作。地震灾区所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辖区住地震房城8、乡建设系统的抗震救灾工作。地震灾区所在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地震应急工作。3.2响应级别调整地震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灾情及其发展情况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4 组织体系及职责4.1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4.1.1组成及有关机构设置组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副组长:分管抗震救灾工作的副局长成员:局办公室主任、局工程建设管理科科长、局科技设计科科长、局城建科科长、局房地产业科科长、局住房保障科科长、局建筑业科科长、局村镇建设9、管理站站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抗震专家组”作为其咨询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成员未在位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科室或单位按职务高低递补。4.1.2主要职责(1)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协调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工作,传达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完成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有关工作。(2)根据震情和灾情,向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应急措施的建议。(3)确定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响应方案,配合市发改委、市地震局等有关单位,成立基础设施保障和恢复生产工作组及地震次生灾害防范科置工作组,组织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力量对灾区城市中被破坏的供水、排水、燃气、路桥等市政10、公用设施进行抢修排险,尽快恢复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功能,以及对受灾地区进行技术支持或支援。(4)配合市民政局等有关单位,指导和协调灾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应急工作,成立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组,组织和协调活动板房生产、安装企业,赶赴灾区配合当地开展受灾群众临时安置工作,优先保障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恢复运行。(5)保持与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特别是市地震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应急机构的联系;了解并汇总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急工作情况。(6)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并向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相关情况。(7)其他有关11、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的重要事项。4.2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4.2.1组成主 任:局工程建设管理科科长副主任:局办公室主任、局科技设计科科长、局城建科科长成 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市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4.2.2主要职责(1)督促落实领导小组抗震救灾工作部署;(2)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3)提出抗震救灾方案和对策建议;(4)负责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和“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抗震专家组”、施工企业、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的联络;(5)起草领导小组文件、简报,负责领导小组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6)及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4.3领导小组12、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负责,协同作战”的原则,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有序开展应急科置工作。4.3.1局工程建设管理科组织工程技术力量指导灾区或临震区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安全鉴定、应急检修、应急加固、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减轻次生灾害和恢复重建等工作。4.3.2局办公室负责保持与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负责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做好震情、灾情、抗震救灾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负责指导各地利用城建档案,为灾区或临震区的抗震防灾、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负责应急状态下局机关的机要保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灾救灾资金的13、筹措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电话和网络安全保障,合理安排人员,保障网站的正常工作。4.3.3局科技设计科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工作提出技术性建议,草拟抗震防灾、救灾工作的有关技术性文件,组织工程抗震专家赴灾区或临震区进行技术支持或支援。4.3.4局城建科指导灾区或临震区城建部门开展市政公用设施、燃气、重要风景名胜区的应急检修、应急加固、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减轻次生灾害和恢复重建等工作;负责核实灾区城建部门的震害情况。4.3.5局房地产业科会同工程建设管理科指导灾区或临震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开展危险房屋安全应急鉴定工作;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协助维护社区生活秩序。4.3.6 局住房保障科会同工程建设管理14、科指导灾区保障性住房的恢复重建工作;负责核实灾区保障性住房的震害情况。4.3.7局建筑业科会同工程建设管理科、城建科、村镇建设站组织工程施工力量赴灾区或临震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的应急救援工作。局村镇站会同工程建设管理科、城市建设科指导村镇灾区或临震区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设施的应急排查、恢复重建工作;指导灾区村镇重建规划工作;负责核实灾区村镇建设的震害情况。4.4领导小组地震应急协调组织体系框架领导小组组织体系框架示意图见附录10.4。5应急响应5.1领导小组分级响应5.1.1 I级响应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1)接到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通知,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报告局长15、分管副局长,1小时内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召开领导小组第1次会议,局长宣布启动应急I级响应。(2)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与灾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联系,了解有关灾情和救灾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工作;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收集汇总灾区灾情、救灾情况和各部门意见,向市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3)应急响应启动后2小时内,召开“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抗震专家组”会议,根据灾情和救灾情况提出城市供水、供气、重要建筑的抢险抢修、减轻次生灾害、人员避震疏散等建议方案。组织工程抗震专家(从“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抗震专家组”和“龙岩市住房和城乡16、建设局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库”中抽调)待命。(4)应急响应启动后24小时内,召开领导小组第2次会议,研究并提出灾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抗震救灾建议,向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会同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特别是市地震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做好抗震救灾工作。(5)根据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令,组织“工程抗震专家工作组”赶赴灾区指导抗震救灾工作。(6)根据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令和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请求,从施工企业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中抽调部分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施工机械设备、工程抢险应急救援队伍、建筑物可靠性检测仪器设备、活动板房等成立基础设施保障和恢复生产工作组、地震次生灾17、害防范科置工作组、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组赶赴灾区救援。5.1.2 II级响应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1)接到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通知,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报告局长、分管副局长,2小时内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局长宣布启动应急II级响应。(2)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与灾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联系,了解有关灾情和救灾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工作;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收集汇总灾区灾情、救灾情况和各部门意见,向市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3)应急响应启动后24小时内,召开“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抗震专家组”会议,根据灾情和救18、灾情况提出城市供水、供气、重要建筑的抢险抢修、减轻次生灾害,人员避震疏散等建议,向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会同市政府抗震指挥部成员单位(特别是市地震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组织工程抗震专家(从“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抗震专家组”和“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库”中抽调)待命。(4)根据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令,组织“工程抗震专家工作组”赶赴灾区指导抗震救灾工作。(5)根据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令和灾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请求,从施工企业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中抽调部分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施工机械设备、工程抢险应急救援队伍、建筑物可靠性检测仪器设备、活动板房19、等成立基础设施保障和恢复生产工作组、地震次生灾害防范科置工作组、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组赶赴灾区救援。5.1.3 级响应较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1)接到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通知后2小时内,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报告局长、分管副局长,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宣布启动应急级响应。(2)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与灾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联系,及时收集汇总灾区灾情和救灾情况,向市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召开“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抗震专家组”会议,研究并提出灾区抗震救灾建议,向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会同市政府抗震指20、挥部成员单位(特别是市地震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组织工程专家(从“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专家组”和“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库”中抽调)待命。(3)根据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令,组织“工程抗震专家工作组”赶赴灾区指导抗震救灾工作。视情组织部分施工机械设备和工程抢险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灾区救援。5.1.4 级响应一般地震灾害应急响应(1)接到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通知后2小时内,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报告局长、分管副局长,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宣布启动应急级响应。(2)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灾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联系,及时收集汇总灾区灾情和救灾情况,向市政21、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应急工作。组织工程抗震专家(从“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专家组”和“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库”中抽调)待命。(3)根据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令,组织“工程抗震专家工作组”赶赴灾区指导抗震救灾工作。视情组织部分施工机械设备赶赴灾区救援。5.2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级响应(1)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的相应分级响应。(2)协助组织群众避难疏散,配合民政部门提供安全的避难场所(避震疏散场所最低用地配置参考指标为1.5m2/人)及搭建简易帐蓬。包括:选择安全适用的场地;疏通避难场所通道;生活饮用水及简易的排污设施(见附录22、10.1、10.2)。(3)按照当地政府统一部署,迅速组织勘察、设计、施工、机械设备等工程技术抢险力量,对重要市政公用设施、房屋建筑进行检查和安全可靠性排查(见附录10.3),发现险情要立即制定实施排险、抢险和应急恢复技术方案等措施,以避免灾害的进一步发生和扩大。(4)做好信息汇总上报工作。各建设局负责统一汇总,并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级响应的应急初期(3天内),每3小时报送一次,以后每日报送一次;级响应的应急初期(2天内),每3小时报送一次,以后每日报送一次;级响应的应急初期(1天内),每3小时报送一次,以后每日报送一次。(5)指导、协调、配合领导小组派出的“工程专家工作组”及施工机械设备、建23、筑物可靠性检测仪器设备和工程抢险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抗震救灾应急工作。5.3应急安全防护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对震损、破拆建(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危险要进行危险性评估,并及时通知救援人员。在施救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救援人员撤离现场。因震害诱发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生化物等危险固、气体泄漏的科置,应在相关专业抢险机构的指挥下配合进行。5.4应急期结束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终止应急响应。原则上,市政24、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破坏性地震应急期结束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期随之结束;灾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期应与当地人民政府应急期一致。5.5后期处置5.5.1指导、配合灾区恢复重建工作根据需要,指导、配合地方开展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汲取工程震害经验,加强工程抗震质量监督,对重建和修复加固项目,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抗震设计、抗震鉴定和抗震加固。5.6总结及查处地震应急工作结束后,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应急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对相关抗震防灾先进事迹、先进人物进行表彰。各级住房和城乡建25、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严重违反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在地震中倒塌或严重破坏的工程质量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和科理。6临震预报预警和防御机制6.1临震预报6.1.1发布机制市人民政府发布临震预报,预报区所在市、县级人民政府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紧急期。6.1.2防御机制市人民政府发布临震预报后,领导小组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临震应急工作,完成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有关工作。保持与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特别是市地震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应急机构的联系,了解并汇总临震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急工作情况。根据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令,组织“工程专家工作组”(从“龙岩26、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专家组”及“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库”中抽调)赶赴临震区,指导、协助临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房屋建筑、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可靠性排查(见附录10.3)、应急检修、临震加固、抗震救灾物质储备和调配以及避震疏散场所的清理、安全检查等工作。预报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采取临震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城建、村镇、房管、物业等力量,开展建筑物及市政公用设施的临震应急检修、危房拆除,重要设施的抗震鉴定和临震加固设计、施工,疏散通道和避震疏散场所的清理和安全检查,配备抢险27、设备和物资,落实抢险队伍,做好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等。6.2临震预警6.2.1发布机制已经发布地震预报的地区,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市、县人民政府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警。6.2.2防御机制市、县人民政府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警后,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并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做好当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应急疏散、防灾避难等工作。7 信息报送与新闻发布7.1信息报送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本市地震灾害震情、灾情信息,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报送。市建设局负责统一汇总灾情情况,并向28、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当地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报送。信息报送工作要力求快速、准确、详尽。报送地震震情、灾情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了解地震灾区的重要情况,当震情、灾情发生变化后,应按本预案及时续报。地震震情、灾情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地震的基本情况(时间、地点、震级、烈度等);各类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破坏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各类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中断情况;应急及恢复重建情况。报送表式样见(附录10.6),可配发图片、录像。厅办公室局要按规定配备必要的资料收集、整理、报送的装备,确保准确、及时、快捷、全面地报送信息。7.2时限要求7.2.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当发生29、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后,灾区所在地建设局负责统一汇总住房保障、市政、园林、公用等部门的灾情情况并应当在3小时内及时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应当在6小时内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7.2.2重大地震灾害当发生重大地震灾害后,灾区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一汇总灾情情况,并应当在6小时内及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办公室应当在12小时内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7.2.3较大地震灾害和一般地震灾害当发生较大地震灾害和一般地震灾害后,灾区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一汇总住房灾情情况并应当在12小时内及时上报市住30、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办公室应当在24小时内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7.3新闻发布新闻发布坚持实事求是、适度把握、及时全面的原则,按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福建省建设厅宣传信息工作暂行办法执行。8.保障措施8.1通信与信息保障8.1.1局机关保障措施地震灾害应急期间,在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根据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机关通讯和网络安全保障措施,合理安排人员,保障密码通讯以及电话、网站的正常工作;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挥部以及地震灾区的震情、灾情信息;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领导小组办31、公室工作人员应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渠道畅通。8.1.2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保障措施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地震灾害应急期间本地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通信与信息保障,加强与本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相关部门的通信与信息联系,并将抗震救灾相关内容纳入本地区数字信息平台建设,由条件的地震重点防御区可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应急通信指挥车。各地城建档案馆应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的管理,同时提高快速查询,调送档案、资料的能力;重要建(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应有备份档案。城市水源和供排水、重要建筑、城市燃气、住宅区的物业、重要风景名胜区、城市道桥等管理部门要管理好本单位工程设施的相关资料。8.2应急物资装32、备保障8.2.1保障规划与应急调配方案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编制紧急情况下抢险物资装备的配备和储备规划,制定应急调配方案,并报上一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保障规划和应急调配方案可结合当地日常工作、事故防范和防台防洪防涝等防灾需要统筹考虑。要充分利用行业资源,对大型机具等可平灾两用的物资装备进行统筹配备和储备。应急物资装备的配备和储备应统一规划,储备场所应满足震后应急通行要求。8.2.2应急物资装备范围应急物资装备主要包括:(1)抢险队伍、震后应急评估队伍和工程震害考察队伍的基本生活装备(包括防寒衣物、交通装备及燃料、通讯装备、办公装备等);(2)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结合自身条件33、提供的抢险救灾大型机具(包括应急供水装置、挖掘机、起重机、工程用发电机、应急运输车辆等大型机具及修理机具、易损配件);(3)震后应急评估、检测鉴定的常用技术装备;(4)市政公用设施应急科置、抢险修复、紧急供应的物资装备以及应急安置所需的饮用水袋、环卫等相关装备;(5)震后搭建临时过渡用房的相关物资材料等装备。8.2.3维护与使用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制订应急物资装备定期检查维护、灾时使用、灾后补充等管理制度,保证应急物资装备灾时的正常使用。8.3应急队伍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要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抗震救灾应急队伍进行摸底检查,建立应急队伍数据库,负责组织相应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并为其34、派赴灾区开展应急工作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抗震救灾工作的应急队伍保障。工程设施抢险队伍主要由施工、检修、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物业单位的技术人员组成,担负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抗震应急评估队伍主要由从事科研、设计、施工、检修、质量监督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担负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的震后应急评估、研究科置对策和制定应急方案的任务;危房拆除队伍主要由从事征收房屋设计、施工、房屋拆除等工作的技术人员组成,担负震损危房的应急拆除工作;灾后震损建筑垃圾科置队伍主要由从事科研、环卫、施工等人员组成,担负制定震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科理方案及应急清运工35、作。8.4技术储备保障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鼓励有关科研单位开展工程抗震和应急技术及装备研究,为提高房屋建筑、市政公用设施的抗震防灾能力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保障。各地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城市道桥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应急评估支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检测鉴定设备和应急抢险装备,加强技术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评估水平和应急抢险能力。8.5宣传培训和演练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本着积极、稳妥、适度的原则,由计划地开展抗震救灾知识的宣传,提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群众对抗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及地震应急反应和自救互救的能力,并通过宣传培训和实时演练,提高市民的抗震意识和抗震自救能力。抗震设36、防区住房和城乡行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抗震设防区抗震防灾工作应急队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定期举办抗震救灾演练。8.6监督检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定期对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地震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9附则9.1名词术语市政公用设施:供水、排水、燃气、垃圾和污水科理、道路、桥梁、城市隧道、城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重要房屋建筑: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中所列的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建筑。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9.2预案制定与修订本预案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住37、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本预案。9.3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解释部门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4预案生效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其施行。10附录10.1水量参考指标序号项目最低用水参考指标(升/人.日)备注1饮用水32生活用水410.2排污设施最低配置参考指标序号设施名称最低配置参考指标污水清运(次/天)备注1简易厕所2.0坑位/千人2包括流动厕所2便桶(30L)0.3只/人3 10.3房屋安全可靠性排查技术指导意见序号易受损房屋的主要结构类型房屋破坏及危险性初步鉴定标准排查应急科置1生土(土坯墙、夯土墙)结构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38、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科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A级、B级:正常使用,无须疏散、安置。C级:观察使用,做好疏散、安置等相关应急准备工作。D级:停止使用,疏散、安置灾民,减少人员伤亡。2石砌体(毛石、河卵石)结构3空斗墙砌体结构4独立料石柱、悬臂石梁、石板砌体结构5装配式(石板、预制板)楼盖、砌体结构6房屋结构刚度沿竖向突变(如骑楼等)备注:1、房屋危39、险性鉴定应以整幢房屋的地基基础、结构构件危险性程度的鉴定为基础,全面分析,综合判断。2、空斗墙、装配式、石砌体等房屋结构类型中主指未设置圈梁和抗震构造拄。10.4领导小组组织体系框架示意图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抗震专家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房屋征收科村镇建设管理站工程建设管理科房 地 产 业 科城建科科技设计科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房保障科建筑业科局办公室10.5相关机构和人员通讯录10.5.1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成员联系方式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区号:0591)办公室家手机谢强伦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40、长李金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林祝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吴红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张隆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郭凌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研员林红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处调陈泽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处调邓瑞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处调邱华局工程建设管理科科长胡益奇局办公室主任邱华局科技设计科科长陈峰局城建科科长包庆明局房屋征收科科长 林浩明局房地产业科科长钟志清局建筑业科科长林淑芝局住房保障科科长卢小其局村镇管理站站长1052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联系方式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区号:0597)办公室家手机张创湖局工程建设管理科付主任科员苏旺旺局41、办公室科员林文聪局科技设计科科员郭月俊局城建科主任科员王清河房屋征收科主任科员刘新生局建筑业科主任科员林忠村局住房保障科主任科员卢小其局村镇管理站站长张潮德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抗震专家组成员联系方式姓名单位职称专业联系电话钟钢生龙岩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所高工结构张泳材龙岩市工程质量监督站高工工民建章潮德龙岩市工程质量监督站高工工民建陈春和龙岩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师结构周德文龙岩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高工结构涂红忠龙岩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高工结构魏荣龙岩市第二建筑设计院高工结构廖光平核工业华南工程勘察院高工岩土李庆耀核工业华南工程勘察院高工岩土林敏龙岩工程勘察院42、高工岩土郑庆乐龙岩工程勘察院高工岩土王灿敏核工业华南工程勘察院高工地质李庆耀核工业华南工程勘察院高工水利王健凡龙岩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高工结构罗东远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工民建陈月林福建省第八地质大队高工地质、岩土林振村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高工监理柯明生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高工施工管理卢煜中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高工监理马怀光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高工监理郑添寿福建永强岩土工程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岩土工程卢俊彬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龙岩分院高工岩土工程郭玉芳福建地矿建设集团公司龙岩分公司高工钻探黄茂德龙岩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所高工钻探黄芸恒亿集团有限公司高工土建谢绍春43、福建省同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高工施工管理蒋英光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高工建材何伯干核工业华南工程勘察院高工岩土工程许万强福建永强岩土工程有限公司高工建材王玄福建惠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工建筑施工林村华福建惠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工建筑施工罗水源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高工工程建设管理10.5.4龙岩市部分施工企业联系方式序号企业名称企业类型企业负责人详细地址电话号码负责人手机号码传真资质类别资质等级名称1福建成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苏振渊龙岩市莲东北路三号八层房建一级2福建省麒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陈丽艳龙岩市商务板块房建一级3福建博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曹汝忠龙岩市商务板块房建一级4福建省闽44、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刘福新龙岩市凤凰路7号公路一级5福建荣建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张财福龙岩市中元大厦市政一级6恒亿集团有限公司郭建平龙岩市西陂西山圩房建一级7龙岩市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章汝成龙岩市罗龙路130号房建一级8福建省龙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陈红斌龙岩市西陂镇政府8楼房建一级9福建登凯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罗廷长上杭县江滨路72号房建一级10福建省杭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温文辉龙岩市工业西路68号房建一级11福建省恒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雷祖云上杭县江滨路100号市政12福建省同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养华上杭县临城镇码头路5号市政一级13福建联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黄学流上杭县临江镇振兴路161号市政一级145、4福建省亿鑫建设有限公司邱启光上杭县临江镇振兴路39号市政一级15福建兴万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陈作祥龙岩市华莲路清华园3楼602室矿山一级16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郑明钗上杭县旧县乡迳美村紫金山矿山一级17福建省长汀县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黄锡强长汀县环城东路11号房建一级18福建省汀江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陈如寿长汀县滨江花园防汛大厦六楼水利一级19福建惠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廖惠良龙岩市中元大厦房建一级20一级21一级22一级10.5.5龙岩市工程质量监督单位联系方式序号单位名称法人代表详细地址电话号码法人代表手机号码传真资质等级1龙岩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翁俊梅23410.6 地震震情、灾情信息报送表46、填报单位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时本次地震报送次序第 次一、地震基本情况地震发生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震中位置地震级别主要城市地震烈度余震情况是否需要技术支持补充说明二、房屋建筑破坏情况严重破坏(停止使用尽快拆除)中等破坏(暂停使用待鉴定)基本完好(可继续使用)城镇住宅套城镇公共建筑栋农村自建房屋户间农村公共建筑栋工业建构筑物、独立烟囱、水塔等个需要补充说明的有关事项三、市政公用设施破坏情况分类破坏长度、数量(千米、个)破坏情况文字描述(包括市政管理材质、管材种类、管径;桥梁隧道类型;城市道路级别等详细情况)市政管网供水供气供热排水市政道路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市政厂站等设施供水排水燃气供热垃47、圾科理污水科理其它四、市政基础设施运行(供应)中断情况(供水、排水、供气、供热、垃圾科理、污水科理等设施和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类别地点灾害发生城市居民总户数(户)受影响居民户数(户)运行(供应)中断时间(小时)五、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破坏情况轨道交通线路名称车站破坏(个)线路破坏(千米)全线停运/区间停运地下地面地上地下地面地上六、风景名胜区破坏情况风景名胜区名称级别破坏情况七、应急及恢复重建工作情况应急工作主要措施(包括应急疏散人员数量、临时住所搭建数量等)恢重重建工作设想10.7 开展应急评估的前提条件和应急评估工作方案10.7.1 应急评估工作原则(1)地震部门对震情初步评估为主震余48、震型,基本不会发生造成较大破坏性的余震时,应及时开展应急评估;(2)应急评估应覆盖所有公共建筑、包括学校、医院、体育馆、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建筑、商业建筑等。(3)对灾区居民住房的应急评估,其范围和方式应由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安排。10.7.2 应急评估工作方案应急评估在灾区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指挥部应明确1名联系人。为保证应急评估工作的高效、有序,分组划片,实行组长负责制,每组在固定区域开展工作。主要方法:(1)评估组组成。每组至少3人,设1名组长、1名联络人(熟悉当地情况)。(2)物资准备。安全帽、胸牌(袖标)、工具、手电、记录表(表格见10.7.3)、油漆、警戒线、禁入标49、识、水和食物等。(3)现场评估。由组长负责,评估时2人进入建筑物,1人在外观察,明显危楼不宜进入。(4)评估结果。评估结果按受损等级分1、2、3类,应当用油漆在建筑物显著位置标记。1类对应“可继续使用”,此类建筑判定应慎重;2类对应“暂停使用待鉴定加固”;3类对应“停止使用尽快拆除”和“倒塌”,应加贴“危险禁入”标记或用警戒线围挡。(5)评估结果汇总。各组每天评估结果后,由组长将当天评估记录报联系人,由联系人负责汇总。联系人汇总后,于当晚将汇总情况报现场指挥部。(6)组长碰头会。每天召开组长碰头会,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协调安排相关工作。(7)评估纪律。评估专家只对客观情况做评估,不对媒体、住户发50、表有关工程或赔偿问题的观点。10.7.3 震后建(构)筑物应急评估记录表(样表)编号单位名称单体名称结构类型层数建造年代面积()评估结果备注(倒塌)评估结果:1级:可续续使用;2级:暂停使用待鉴定加固;3级:停止使用尽快拆除评定日期: 年 月 日 评估小组成员(签名):10.7.4 震后建筑应急评估和安全鉴定常用技术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建筑地震破坏等级划分标准(1990)建抗字第377号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1999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51、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 152-2008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2001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136-2001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15-2000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JGJ/T 8-200710.8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应急物资装备表10.8.1 应急队伍工作基本装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序号品名保管单位1帐篷市政维护处2睡袋市政维护处3防寒(防暑、防雨、防蚊虫)衣物市政维护处4安全帽、手套、防护鞋、雨衣市政维护处5指南针办公室6大比例尺地图办公室7强力照明灯市政维护处8移动电话超长待机办公室9应急车辆(GPS52、定位系统)办公室10发电机市政维护处11便携式电脑办公室12移动网卡办公室13照相机办公室14摄像机办公室15便携式净水设备办公室16对讲机办公室17药品办公室10.8.2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提供的机械设备序号品名保管单位1挖掘机龙岩市政维护处2推土机3装载机4切割机5吊车6拖车7自卸车8千斤顶9剪切钳10撬棍11铁锤12铁锹10.8.3应急评估、安全鉴定技术装备序号品名保管单位1砖回弹仪龙岩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混凝土回弹仪龙岩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3钢筋位置测定仪龙岩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4非金属板厚度测试仪龙岩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5混凝土裂缝深度检测仪龙岩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6激光测距仪龙岩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7便携检测包龙岩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8数显游标卡尺、工程检测尺、卷尺龙岩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9漏电开关测试仪龙岩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0记录表、手电、照相机龙岩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1安全帽龙岩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0.8.4市政公用设施应急检测和应急科置装备序号品名保管单位1地下管线探测仪龙岩水务集团2可燃气体检测仪龙岩安燃公司3管道封堵设备龙岩安燃公司4应急供水车市环卫处5压缩式垃圾运输车市环卫处6洒水车市环卫处7垃圾桶市环卫处8真空吸污车市环卫处9移动厕所市环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