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5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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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59781
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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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宜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通过整合现有防汛防旱防风防冻组织机构,完善水旱风冻灾害应对体制机制,明确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的职责;通过规范防汛防旱防风防冻运行机制,完善会商、预报预测、预防预警、应急处置、灾情调查与评估、恢复与重建及信息发布等工作程序;通过整合现有水旱风冻灾害应急保障资源,完善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水旱风冻灾害应急保障体系。编制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是为了切实加强基础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和机制,实现防范系统化、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保障统筹化,进一步提高应对水旱风冻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我市社会经2、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茂名市三防工作若干规定、茂名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信宜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信宜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信宜市行政区域范围内3、影响范围广、影响严重以及突发性水旱风冻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本预案所称水旱风冻灾害是指江河水库洪水、内涝灾害、山洪地质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干旱灾害、台风暴潮灾害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引发的水利工程出险等灾害事件。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主动避灾、减少危害。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防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水旱风冻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2)以防为主,全力抢险、防抗避结合。坚持把防灾安全、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经济建设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防御工作的主要目标,预防与处置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居安思危,常4、备不懈。做到部署在前、预防在前、研判在前、抢险准备在前。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科学化水平,增强综合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3)统一指挥,分工分级负责。坚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的防御体制。各级人民政府对处置本行政区域内水旱风冻灾害实施统一指挥和协调,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为防御与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相关工作负总责。(4)全民动员,协同应对。坚持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发挥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同有序5、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5)科学统筹,合理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在防汛安全和保证抗旱用水的前提下,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最大限度地满足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6)依靠科技,有效应对。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防御水旱风冻灾害和应急处置工作水平,做到全面监测、准确预报、及早预警、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三防指挥部)在上级三防指挥部和信宜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组织与协调全市水旱风冻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以下简称三防工作)。镇6、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市三防指挥部的机构设置,设立三防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三防工作。全市三防组织指挥体系由市、镇(街道)三防指挥部门组成。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三防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的三防工作。全市三防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2.1 市三防指挥部2.1.1人员组成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委、市府分管领导,市府办主任,市人武部部长,市水务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科工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交通运7、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局、市林业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广电台、市畜牧兽医局、市气象局、信宜公路局、信宜供电局、市武警中队、市消防大队、中国电信信宜分公司、中国移动信宜分公司、中国联通信宜分公司、中国铁塔茂名分公司驻信宜办事处等单位有关领导组成。2.1.2工作职责市三防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三防指挥部的指导下,负责:(1)拟订全市相关三防政策和相关制度、实施防御水旱风冻灾害预案;指导、推动、督察全市有三防任务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订三防相关制度,实施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2)领导、组织、指挥、协调和督察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对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组织8、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统一调度;统一调度市三防各类抢险队。负责全市水旱风冻灾情的收集、发布、上报;指导、监督重要江河和水库的抗洪抢险工作。(3)市三防指挥部视发生灾情的情况和抢险需要,在灾害影响重灾区设立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指挥官制度。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和市三防指挥部的工作部署,指导灾区人民政府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开展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现场指挥官由市政府或市三防指挥部授权的有关负责人担任。(4)负责三防应急抢险救灾经费统筹管理。(5)指导水利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2.2 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市三防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防办),办公地址设在市水务局十9、一楼(常用办公电话8814490,传真8821190,邮箱xysfb)。市三防办的主要职责是在市三防指挥部的领导下,承担市三防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协调、督促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贯彻国家有关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方针、政策及上级三防指挥部、市委和市政府的决定和调度命令等;负责起草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掌握防汛、防旱、防风、防冻情况和信息,组织有关部门会商,为三防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负责发布指挥部的公告、决定和命令,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草拟主要江河、市管中型水库的防洪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编制江河、水库、城市防洪预案和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组织防汛防风安全检查;组织、10、指导三防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市三防物资储备、管理、应急调度;负责市防汛机动抢险队的建设管理,指导镇(街道)防汛机动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负责三防指挥系统和通信、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工作,发布三防工作和灾情信息;负责水旱风冻等灾情统计和上报。2.3市三防指挥部工作小组在启动应急响应时,根据工作需要,市三防指挥部设置以下工作小组:(1)综合协调组:市三防办主任担任组长,市三防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对灾情进行汇总、传达和报告;制订处置工作方案,协调处理抢险救援、救灾相关事宜;妥善做好受灾人员应急救济和伤亡人员的善后事宜,协助市三防指挥部领导协调各工作组的处置工作。(2)宣传报道组:11、市委宣传部为组长单位,市三防办等有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及时报道防灾救灾工作情况、新闻发布和网上舆情导控。(3)预警预报组:市水务局为组长单位,市气象局、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单位和专家组参与。主要职责是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抢险救灾工作提供预警信息和技术支持。(4)安全保卫组:市公安局为组长单位,市民政局等有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督导、协调警力对灾区进行警戒、控制,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社会治安。(5)资金保障组:市财政局为组长单位,市民政局等有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督导、协调抢险救灾资金的落实。(6)物资保障组:市发改局为组长单位,市科工商务局、市三防办等有关单位12、参与。主要职责是督导、协调保障抢险救灾物资、燃料与生活保障。(7)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市卫计局为组长单位,市有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有关医疗机构对伤病员实施救治、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疫情控制工作,对现场进行消毒防疫。(8)通信保障组:市科工商务局为组长单位,中国电信信宜分公司、中国移动信宜分公司、中国联通信宜分公司、中国铁塔茂名市分公司驻信宜办事处等有关单位参与。主要职责为组织、协调有关网络、通讯机构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9)电力保障组:信宜供电局为组长单位,各职能单位参与。主要职责为组织、协调有关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10)转移安置组:市民政局为组长单位,市公安局、市人武部、市13、武警中队、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旅游局等单位参与,主要职责为督导、协调地方有关人员转移和安置工作。(11)抢险救援组:市水务局为组长单位,市公安局、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市消防大队等单位参与。主要职责为协助市三防指挥部领导协调各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应急响应期间,各工作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2.4专家组由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技术专家组成,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参加防御和处置水旱风冻灾害和重大工程险情会商,为市三防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和技术保障;根据市三防指挥部的要求,参与全市水旱风冻灾害应急监测、预警、响应、保障、善后处置等工作。14、2.5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把握全市防灾救灾宣传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灾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和网上舆情导控。(2)市发改局:指导三防规划和建设工作;组织、协调保障灾区粮食供应;负责市场价格的监测和调控,必要时依法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3)市科工商务局:负责指导协调公共通信设施的防洪防风的通信保障和应急防护,做好防汛抗旱防风光纤网络和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汛情需要,组织储备和调运相关应急物资;协调电力、油品的市场供应;协调三大通信运营商全网向公众发布预报预警和防灾避险等信息。协调征调防15、汛抗旱防风防冻物资,协调有关工业产品应急生产组织。(4)市教育局:指导、协调受影响镇(街道)托幼机构及学校落实防御措施,做好师生安全转移工作;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暴雨预警信号,适时组织所属托幼机构和学校停课;制订托幼机构和学校人员转移、停课的启动条件与措施方案,并报市三防指挥部备案;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做好灾后校舍重建。遇强台风或洪涝灾害,需临时借用片区学校房屋作为受灾人员庇护场所时,协调各片区学校做好安置工作。(5)市公安局:指导灾区公安机关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工作,维持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灾区道路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16、通行;指挥、协调灾区公安机关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转移。(6)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市洪涝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协助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市三防办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及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协助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统筹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储备必要的生活救助物资;组织住房全倒受灾群众重建家园等;必要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灾情,争取国家、省和茂名市有关部门支持。(7)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市级防汛救灾经费预算安排,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8)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监测)工作。会同同级有17、关部门拟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本行政区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会同气象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预报。接受地质灾害险情灾害报告,并按灾害险情级别,按规定时限上报,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9)市环保局:指导、协调全市开展因自然灾害引发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监测预警工作。(10)市住建局:督促、指导全市建筑工地、建筑工棚等建筑(搭建)物的防汛防台风工作;指导城市应急供水工作;督促、指导灾区组织危房排查和工棚人员及危房、低洼易涝地居民撤离;指导灾区做好灾后垃圾处理工作。(11)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指导城区市政设施的防灾减灾18、工作,及时检查受损市政设施;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加强对城区路树、路灯、景观照明、广告牌等设施的防御工作;组织城市排水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加强城市下水道清理,保障城区排涝畅通。负责本城区受灾地区应急供水,落实城市排涝应急保障措施。(12)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指导、协调铁路、公路等部门保障灾区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的畅通;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公路运输;负责公路、桥梁在建工程的防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根据市三防办的决定监督相关设施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制订台风、洪涝灾害过程中道路管制工作方案并报市三防指挥部备案。(13)市水务局: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督促各地完19、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严密监视全市中小型水库、重要堤围等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派出工作组处理;负责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用水等相关水利工程的配套实施;制订小流域洪水高危区人员转移的启动条件与措施方案,并报市三防指挥部备案;组织、协调灾区及城市应急供水工作。(14)市农业局:督促、指导有关镇(街道)保护或抢收农作物;负责农业救灾工作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负责市级农作物应急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负责指导和组织菜篮子产品的生产;负责农业灾情的调查核实并报市三防指挥部。(15)市卫计局:负责灾后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洪涝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三防办提供洪涝灾区疫情与防治信20、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队赶赴抗洪一线,开展治病防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16)市林业局:负责林业防御水旱风冻灾害和灾后林业救灾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林木、木本花卉种子的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负责林业灾情调查核实,指导和组织灾区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的修复。(17)市安监局:依法监督、指导和协调抢险救灾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在汛期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度汛工作的监督指导。(18)市旅游局:协调旅游安全,限制旅游团队进入受灾地区和路段,配合灾区组织协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撤离。制订台风、洪涝、冰冻灾害影响期间景区人员转移与其他相关旅游场所关停条件与措施方案,并报市三21、防指挥部备案。(19)市广电台:组织记者分赴各地拍摄防御抢险救灾工作实况,根据市三防办提供的灾情,利用广播、电视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水文、灾情信息,做好宣传引导工作。(20)市气象局:负责灾害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以及信息报送、发布工作。做好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鉴定。(21)市人武部:组织协调驻信解放军和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22)信宜公路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抢修因灾害损坏的所辖国道、省道公路交通设施;保障救灾物资安全运输,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23)市畜牧兽医局:负责指导畜牧养殖业生产,收集养殖业损毁情况;协助灾区做好养殖业救灾复产工22、作。(24)信宜供电局: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的电力供应;负责提供救灾抢险用电需要;及时组织抢修受损的电力线路,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25)中国电信信宜分公司:根据三防部门要求发布水旱风冻和防灾避险等信息;组织防灾应急机动通信设备和队伍赶赴抗洪抢险现场,保障镇级以上和重点工程等重要部门的通信。(26)中国移动信宜分公司:根据三防部门要求发布水旱风冻和防灾避险等信息;组织防灾应急机动通信设备和队伍赶赴抗洪抢险现场,保障镇级以上和重点工程等重要部门的通信。(27)中国联通信宜分公司:根据三防部门要求发布水旱风冻和防灾避险等信息;组织防灾应急机动通信设备和队伍赶赴抗洪抢险现场,保障镇级以上和重点工程等23、重要部门的通信。(28)中国铁塔茂名分公司驻信宜办事处:组织防灾应急机动通信设备和队伍赶赴抗洪抢险现场,保障铁塔工程维护、运营及基站设备的维护工作。各三防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细化落实制定本部门单位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2.6 镇(街道)三防指挥部各镇(街道)设立三防指挥部,在市三防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防洪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上级决定、命令;制订并执行本区域的三防应急预案;组织、监督、协调本地区水旱风冻灾害的防御与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基层组织指挥体系的建设;定期组织本地区预案应急演练。2.7 驻信部队和社会各界根据防汛防风防冻抢险救灾和抗旱工作需要,驻信武警、消防,民兵预24、备役和社会各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参加和配合防汛防风防冻抢险救灾和抗旱工作。3水旱风冻灾害应急响应分级标准水旱风冻应急响应等级按相关职能部门预警信息及其发展趋势、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防汛应急响应、防旱应急响应、防风应急响应、防冻应急响应四种类型,每种类型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级应急响应)、重大(级应急响应)、较大(级应急响应)和一般(级应急响应)四个等级。3.1防汛应急响应分级标准3.1.1防汛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级防汛应急响应:(1)鉴江、城区河道、黄华江、罗定江、金垌河、白龙河等流域发生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2)保护1千亩以上耕地的堤围发生特大险情,25、极可能溃堤;(3)中型水库(尚文、高城、扶曹)和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垮坝;(4)我市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将出现特大暴雨天气,并可能引发极为严重的山洪地质灾害;(5)市区可能因强降雨发生极其严重的城市内涝,并有可能对公共交通、居民住所、供水供电和地下场所等产生极其严重的影响。3.1.2防汛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级防汛应急响应:(1)鉴江、城区河道、黄华江、罗定江、金垌河流域发生30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2)保护1千亩以上耕地的堤围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溃堤;(3)小(一)型水库及重点小(二)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垮坝;(4)我市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将出现特大26、暴雨天气,并可能引发较为严重的山洪地质灾害;(5)市区可能因强降雨发生极其严重的城市内涝,并有可能对公共交通、居民住所、供水供电和地下场所等产生较为严重的影响。3.1.3防汛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预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级防汛应急响应:(1)鉴江、城区河道、黄华江、罗定江、金垌河流域发生2030年一遇的洪水;(2)城区河堤和保护500亩以上耕地的堤围发生较大险情,可能溃堤;(3)小(二)型水库及重点山塘发生较大险情极可能溃坝;(4)我市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将出现大暴雨天气,并可能引发严重的山洪地质灾害;(5)市区可能因强降雨发生较严重的城市内涝,或中心城镇可能发生极为严重的内涝,并有可能对公共交27、通、居民住所、供水供电和地下场所等产生严重的影响。3.1.4防汛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预计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级防汛应急响应:(1)鉴江、城区河道、黄华江、罗定江、金垌河等流域发生520年一遇的一般洪水;(2)保护100亩以上耕地的堤围发生险情,可能溃堤;(3)山塘水库发生险情可能溃坝;(4)我市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因强降雨可能导致局部地区发生山洪地质灾害;(5)有中心城镇或低洼地区可能发生严重内涝,并有可能造成较大影响。3.2防旱应急响应分级标准3.2.1防旱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当主要指标和参考指标达到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防旱级应急响应:主要指标:全市较大面积连续90日以上无透雨;江河月平均来28、水量的频率大于或等于97%;水库的可用水量占总兴利库容的百分比小于或等于20%;受旱作物面积占全市耕地面积大于或等于40%。参考指标:60日降水量距平率小于或等于-90%;90日降水量距平率小于或等于-80%;土壤相对湿度小于或等于30%。3.2.2防旱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当主要指标和参考指标达到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防旱级应急响应:主要指标:全市较大面积连续70日以上无透雨;江河月平均来水量的频率大于或等于95%;水库的可用水量占总兴利库容的百分比小于或等于25%;受旱作物面积占全市耕地面积大于或等于30%。参考指标:60日降水量距平率小于或等于-75%;90日降水量距平率小于或等于-50%;土29、壤相对湿度小于或等于40%。3.2.3防旱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当主要指标和参考指标达到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防旱级应急响应:主要指标:全市较大面积连续50日以上无透雨;江河月平均来水量的频率大于或等于90%;水库的可用水量占总兴利库容的百分比小于或等于32%;受旱面积占全市耕地面积的比大于或等于20%。参考指标:30日降水量距平率小于或等于-85%;60日降水量距平率小于或等于-60%;90日降水量距平率小于或等于-30%;土壤相对湿度小于或等于50%。3.2.4防旱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当主要指标和参考指标达到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防旱级应急响应:主要指标:全市较大面积连续30日以上无透雨;江河月平均30、来水量的频率大于或等于75%;水库的可用水量占总兴利库容的百分比小于或等于40%;受旱面积占全市耕地面积的比大于或等于15%。参考指标:30日降水量距平率小于或等于-75%;60日降水量距平率小于或等于-40%;90日降水量距平率小于或等于-20%;土壤相对湿度小于或等于60%。3.3防风应急响应分级标准3.3.1防风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级防风应急响应:预报未来24小时内,有风力14级及以上强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3.3.2防风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级防风应急响应: 预报未来48小时内,有风力14级及以上强台风影响我市,或者风力1213级台风登陆或严31、重影响我市。3.3.3防风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级防风应急响应:预报未来48小时内,有风力1213级台风影响我市,或有风力1011级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或有风力89级台风正面登陆我市。3.3.4防风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启动级防风应急响应:有风力8级及以上台风(热带风暴级)进入南海或在南海生成,预报未来72小时内有可能对我市造成较大影响。3.4防冻应急响应分级标准3.4.1防冻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低温雨雪冰冻程度达到以下情形之一的,启动级防冻应急响应:(1)低温雨雪冰冻导致市内高速公路车辆及其相应国道、省道、县道等干线中断48小时以上,车辆无法通行,或者全32、市大量旅客滞留,并对社会产生极为严重的影响;(2)低温雨雪冰冻导致大范围的电力设施遭受严重破坏,并对全市电网运行产生极其严重的影响;(3)低温雨雪冰冻造成市区供水、供气、通信等大范围中断,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大范围脱销,并对社会造成极为严重的影响。3.4.2防冻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低温雨雪冰冻程度达到以下情形之一的,启动级防冻应急响应:(1)气象部门发布全市寒冷红色预警信号,预计对我市造成严重影响;(2)低温雨雪冰冻导致市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等干线中断24小时以上,车辆滞留;(3)低温雨雪冰冻导致大范围的电力设施遭受破坏,并对全市电网运行产生严重影响;(4)低温雨雪冰冻造成部分镇(街道)的供33、水、通信中断,粮油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3.4.3防冻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低温雨雪冰冻程度达到以下情形之一的,启动级防冻应急响应:(1)低温雨雪冰冻对4个及以上镇(街道)的农业、林业或养殖业造成重大影响;(2)低温雨雪冰冻导致市内高速公路中断12小时以内,或导致4个及以上镇(街道)的公路运输受阻或中断24小时以内,且灾情可能进一步扩大。3.4.4防冻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低温雨雪冰冻程度达到以下情形之一的,启动级防冻应急响应:(1)东部山区镇严重寒冷;(2)低温雨雪冰冻对3个以内镇(街道)的农业、林业或养殖业产生较大影响;(3)预计低温雨雪冰冻可能导致高速公路交通中断12小时以内34、,或导致市内3个以内镇(街道)的公路运输受阻或中断24小时以内。4预防预警机制4.1预警信息4.1.1气象、水文信息.1市气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实时气象信息的监测预警,当发生热带气旋、暴雨、气象干旱、低温冰冻等灾害性天气时,及时报告市三防指挥部和相关单位。.2根据当前体制,我市实时水情雨情信息的监测预警由茂名水文分局协助提供。当实测降雨量1小时超过30毫米、3小时超过50毫米,6小时超过80毫米,12小时超过100毫米等情况时,市三防指挥部在收到茂名水文分局的预警后,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江河汛情按下列要求报送:(1)当发生小洪水时,每12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每24小时发布一次洪水预报或视洪水变化35、情况加密洪水预报的频次。(2)当发生中等洪水时,每6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每12小时发布一次洪水预报或视洪水变化情况加密洪水预报的频次。(3)当发生大洪水时,每3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每6小时发布一次洪水预报或视洪水变化情况加密洪水预报的频次。(4)当发生特大洪水时,每1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每3小时发布一次洪水预报或视洪水变化情况加密洪水预报的频次。4.1.2工程信息.1堤防信息 (1)主要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堤防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监测和视频监视,并将防护面积达1千亩以上的堤防及其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三防指挥部门。洪水发生地区的镇(街道)三防指挥部门要在每天36、20时前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工程防守或出险情况;重要堤防、涵闸等出现重大险情的,要在险情发生后半小时内报告市三防指挥部。(2)防护面积达1千亩以上堤防或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重大险情,堤防工程管理单位要迅速组织抢险,及时通知可能受影响区域相关管理部门,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三防指挥部门报告险情情况、工程失事可能造成的影响、抢护方案、除险情况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等。.2水库信息(1)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运行管理单位要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三防指挥部门报告,同时加强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的监测和视频监视,服从三防指令,按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进行调度。其中37、,中型水库、小(一)型水库超过汛限水位时,要同时将汛情和工程运行状况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向茂名市三防指挥部报告。(2)水库出险时,水库运行管理单位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市三防指挥部门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险情情况、工程失事可能造成的影响、抢护方案、除险情况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等,并按照既定的水库防洪抢险预案迅速处置险情。其中,中型水库、小(一)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时,要在半小时内报告市三防指挥部。4.1.3灾情信息灾害发生后,各单位要及时向同级三防指挥部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各级三防指挥部门要尽快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38、三防指挥部门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要立即上报;对于重大灾情,市三防指挥部要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告茂名市三防指挥部,同时将情况汇总报市委、市政府,并续报灾情核实、处置等情况,为抗灾救灾提供科学依据。.1台风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洪涝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淹没水深(水位)、范围与视频,受灾人口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业、工业信息交通运输业、水利设施等方面的损失,人员伤亡基本情况、城市受淹情况,以及抗洪抢险等综合情况。.2干旱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受旱面积、受旱程度、对城乡居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以及抗旱等基本情况。.3低温冰冻信息主要包括:低温冰冻发生的39、时间、地点、程度、范围、视频、受灾人口,以及对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通信、供电、供水设施等方面受损情况。因低温冰冻造成市内道路交通、铁路等交通中断或受阻,造成供电、通信、供水等设施出现线路结冰、受损等情况时,相关单位要于事发2小时内报告同级政府和三防指挥部门。4.2预防预警行动4.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1组织准备。构建各类灾害易发重点区域防御机制和监测网络,落实责任人、抢险队伍和预警措施,加强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服务组织机构的建设,注重专业培训与演练。市、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每年要根据机构和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充实三防指挥机构人员。每个村委会和自然村都要设立专门三防联络员,市与镇(街道)40、镇(街道)与村(社区)级级签订防洪责任书,落实好每一宗水库、每一宗山塘、每一宗重点电站防汛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2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包括病险工程,其他部门涉水施工的工程,由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安全度汛方案,并报市三防指挥部备案。.3预案准备。制订各类河道、中小型水库、重点山塘和城市防洪防涝预案、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防旱预案、防御热带气旋预案以及防冻预案等;研究制订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方案、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以及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制订江河堤防的41、险工险段抢险方案;加强预案方案的演习演练。镇(街道)村(社区)预案要对辖区内防御的重点部位、重点人员和薄弱环节分列清楚。要掌握各自危险区域需转移的人员,特别要注意盲点或易遗漏的人员,台账要细化到户到人。即:每一户转移户在台账中要明确哪一个镇(街道)干部、村(社区)干部负责,而且要把该户的具体负责的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名单、联系电话列清,综合汇总上报市三防办备案。.4物资准备。按照不低于省防总规定的物资储备标准, 市、镇(街道)两级均要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市三防指挥部建立总仓库,并在尚文、高城水库和边远山区的钱排、合水、思贺、平塘和洪冠等镇设立分仓库,储备一定数量的机动抢险及救助物资和42、设备,以备急需。.5通信准备。充分利用公用通信网络,确保三防通信专用网(含视频光纤)、暴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低温冰冻易发区等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网,实现气象、三防、国土和水文监测预警平台信息共享,确保雨情、水情、风情、冻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6工作检查。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在汛前、汛中和汛后或预测预报将发生水情、风情、旱情、冻情时,开展以组织、工程、预案、物资、通信、抢险队伍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检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限时整改。尤其是水库、山塘、电站若发现有险情和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措施降低水位或排空库容的。.7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工程和职责监管43、,对在河道、水库、滩涂、人工水道内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排涝、防旱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4.2.2江河洪水预警.1水文部门负责洪水的监测预报工作。当监测发现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要及时向同级三防指挥部门报告水位、流量实测情况和未来洪水趋势。.2市水务局负责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并按程序向社会发布洪水预警。4.2.3干旱预警.1水务、农业、气象部门负责干旱的监测预报工作。依据江河来水量、水库的可用水量、城市干旱程度、连续无透雨日数、受旱面积等主要指标,并考虑降雨量距平率、土壤相对湿度(墒情)等参考指标,经综合分析论证后判断干旱等级。4.2.3.2 当30日以上无透雨,江河主要44、控制站月平均来水保证率大于或等于70%,片区水库的可用水量占总兴利库容的百分比小于或等于45%,受旱面积占全市耕地面积比大于或等于10%等情况时,报送江河水库水情。.3市水务局负责每月的1日、11日、21日向市三防办报告各主要取水口的取水量及水质状况。.4各中型水库负责每月的1日、11日、21日向市三防办报告库区内降雨水库蓄水基本情况;遇特殊情况要根据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5市气象局提供全市降雨监测、预测情况,每天上午向市三防办提供过去24小时全市气象台站的降水实况和未来24小时降水预报,每旬向市三防办提供未来10日的降水预测。.6供水水库蓄水量减少、江河来水量减少、污染以及因突发事件使城市45、供水水源遭到破坏等因素可能出现城市干旱时,供水部门要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及三防指挥部门报告。.7市三防指挥部要及时召集水务、农业、住建、气象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专家进行会商,分析研究旱情的发展趋势和制定防旱抗旱措施。干旱预警由市三防指挥部根据会商结果发布。各镇(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适合当地情况的预警级别并参照市三防指挥部做法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4.2.4热带气旋预警.1气象部门负责热带气旋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要密切监视热带气旋的生成、发展、登陆和消失全过程,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并根据情况发布预警。.2市水务局要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水库、河道堤防管理单位,做46、好防范工作。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3对可能遭受台风袭击或受台风影响的地区,当地三防指挥部门要加强值班,密切跟踪台风动向,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好防御工作,并将有关预防、预警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4各级三防指挥部门及其成员单位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设施的检查并采取加固措施。各镇(街道)、村(社区)提前做好危房、五保户,低洼易涝地带(含沿河养殖人员),山洪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地区人员以及留守老人、儿童、外来务工人员)的转移安置工作。4.2.5内涝灾害预警当气象部门预测未来将出现较大47、降雨时,各级三防指挥部门及其成员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内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要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人员和财产。4.2.6山洪地质灾害预警.1凡可能遭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的地区,要根据山洪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国土资源、水务、气象等部门要密切联系,相互配合,根据各自职能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2对可能出现山洪地质灾害的地区,三防部门应组织水务、国土资源、气象等部门负责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地质灾害风险图,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地质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48、置及职责。.3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遇灾害性天气时要落实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镇(街道)、村(社区)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预警和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险情,要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转移,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三防指挥部门组织抗灾救灾。4.2.7低温冰冻预警.1每年12月15日至次年2月15日为低温冰冻灾害防御期。特殊情况下,市三防指挥部根据市气象局建议可适当提前或延长低温冰冻灾害防御期。.2市气象局负责低温冰冻灾害气象条件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低温冰冻灾害防御期间,市气象局要以每周一报的形式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气温监测和预报结果并抄送49、相关成员单位;在低温冰冻预警生效期间,要每日至少一次向市三防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报送监测和预测情况。水务部门协助气象部门做好低温冰冻监测工作。.3市三防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负责本系统受低温冰冻影响情况的监测、信息研判和灾害预警发布。各单位的低温冰冻预警要及时报告市三防指挥部和其他相关成员单位,市三防指挥部及时将情况汇总报市委、市政府。4.3预警支持系统4.3.1洪水、干旱风险图.1各级三防指挥部门要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城市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等各类风险图。.2各级三防指挥部门要以各类风险图作为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的技术依据。450、.3.2防御方案.1防御洪水方案(1)城区河道、尚文水库、高城水库和扶曹水库防御洪水方案由市三防办组织编制和修订,黄华江、罗定江、鉴江防御洪水方案由市水务局编制和修订。各镇(街道)要组织编制和修订本行政区域内主要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2)市三防指挥部要根据实际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防洪方案。.2防旱抗旱预案市三防指挥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地区的防旱抗旱预案。城市供水部门要制订突发情况下确保供水的应急预案,报市三防指挥部批准后实施。.3防御台风预案对有防御台风任务以及可能遭受台风影响的重要堤围、水库、山塘和水电站等水利工程,有关单位要制订防御台风预案,报市三防指挥部批准后实施。.4防御51、低温冰冻预案对有可能遭受低温冰冻灾害的地区,要制订防御低温冰冻灾害预案,报市三防指挥部批准后实施。4.3.3提高监测预报预警能力与水平加强国土资源、水务、气象等单位防御水旱风冻灾害监测能力建设,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提高预测预报水平,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按有关规定程序发布预警。5应急响应5.1总体要求和先期响应5.1.1水旱风冻灾害发生或可能发生时,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发布相应预警,各级三防指挥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并视情况派出现场督导组。5.1.2市三防指挥部负责市管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工作。中型水库泄洪要报市三防指挥部批准,其他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有调度权限的52、单位负责。小型水库、山塘、水电站防洪调度由所在镇(街道)负责,必要时由市三防指挥部直接调度。拉闸排洪要提前通知下游镇(街道)、村(社区),沿河路口专人把守,严防意外事故。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市三防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5.1.3对本地区发生的水旱风冻灾害可能影响相邻地区的,事发地三防指挥部门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市三防指挥部的同时,要及时向可能受影响地区的三防指挥部门通报情况。5.1.4水旱风冻灾害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时,根据其发展趋势、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及有关职能部门预警信息,当地三防指挥部门负责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市三防指挥部报告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防止事53、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同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发生人员伤亡、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时,不受报送分级标准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灾情或险情时,可直接向有关单位报告。5.1.5进入汛期和台风、干旱、低温冰冻预警期间,各级三防指挥部门要加强值班力量,全程跟踪雨情、水情、旱情、风情、冻情、工情和灾情,并在各职能部门发布预警后,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应应急响应。5.1.6对因水旱风冻灾害衍生的疾病、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三防指挥部门要及时协调有关单位全力处置和救护,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市三防指挥部报告。5.1.7水旱风冻灾害直接造成养殖水生生物严重54、死亡或衍生疫病,要视损害程度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并开展水生生物疫病防控工作,防止疫病的蔓延。5.2应急响应权限水旱风冻灾害各等级应急响应均经市三防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专家会商研判后启动(并报市应急办备案),其中启动级应急响应需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5.3指挥和协调当预报预警部门发出水旱风冻等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后,由市三防组织水务、气象部门,必要时增加国土资源、住建、农业等部门,对灾害信息进行分析,研究是否根据本预案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并在一个半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 级应急响应的指挥和协调市三防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商,必要时报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和有关专家参加55、,分析灾情发展趋势,明确防御工作重点,视情启动应急响应,全面部署防御应急工作。同时,市三防指挥部要做好下列工作:(1)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启动I级应急响应,发出市政府紧急动员令,对有关镇(街道)、有关部门提出具体防御工作要求。(2)视情况成立前线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督导组。(3)组织协调有关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4)制订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协调有关镇(街道)、有关单位提供应急保障,以及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5)督促指导有关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落实防御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维护社会稳定。(6)根据法定职责和程序做好灾情统计和新闻发布。(7)及时向上级三防指挥部门和市委、市政府报告灾情和56、防御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报请市人民政府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有关情况。(8)根据救灾需要,请示、协调军事单位请求调用军队武警事宜。(9)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市政府主要领导实施指挥协调,并视情启动工作小组,成立前线指挥部。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职能分工指挥和协调本辖区、本系统相关防御工作。事发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的职责,启动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应急指挥机制,实施靠前指挥,现场处置;镇(街道)三防指挥部总指挥在市三防指挥部指挥、协调下做好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5.3.2级应急响应的指挥和协调市三防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指挥主持会商,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和有关专家参加,分析灾情57、发展趋势,明确防御工作重点,视情启动防御方案,全面部署防御应急工作。同时,市三防指挥部要做好下列工作:(1)发出防御工作通知,对有关镇(街道)、有关部门提出具体防御工作要求。(2)向有关镇(街道)派出工作督导组。(3)组织协调有关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4)制订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协调有关镇(街道)和单位提供应急保障,以及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5)督促指导有关镇(街道)、有关部门落实防御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以及维护社会稳定。(6)做好灾情统计和新闻发布。(7)及时向上级三防指挥部门和市委、市政府报告灾情和防御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报请市人民政府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有关情况。(8)根据58、救灾需要,请示、协调军事单位请求调用军队武警事宜。(9)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市三防指挥部副指挥实施指挥、协调,启动工作小组。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职能分工指挥和协调本系统相关防御工作。镇(街道)三防指挥部总指挥在三防指挥部指挥、协调本辖区的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5.3.3级应急响应的指挥和协调市三防指挥部副指挥主持会商,市三防指挥部有关成员、专家参加,加强工作指导和灾情研判工作。同时,市三防指挥部要做好下列工作:(1)发出防御工作通知,对有关镇(街道)、有关部门提出具体防御工作要求。(2)必要时向有关镇(街道)派出防御工作督导组。(3)组织协调有关专家、应急队59、伍参与应急救援,协调有关镇(街道)和单位提供应急保障。(4)督促指导事发镇(街道)三防指挥部门制订并实施应急救援方案,落实防御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以及维护社会稳定。(5)做好灾情统计和新闻发布。(6)及时向上级三防指挥部门和市委、市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7)根据救灾需要,请示、协调军事单位请求调用军队武警事宜。(8)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市三防领导在市三防指挥部实施指挥。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职能分工指挥和协调本系统相关防御工作。事发镇(街道)三防指挥部总指挥在三防指挥部指挥、协调本辖区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5.3.4级应急响应的指挥和协调市三防指挥60、部副指挥主持会商,市三防指挥部有关成员、专家参加,加强工作指导和灾情研判工作。同时,市三防指挥部要做好下列工作:(1)发出防御工作通知,对有关镇(街道)、有关部门提出具体防御工作要求。(2)督促指导事发镇(街道)三防指挥部门制订并实施应急救援方案,落实防御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以及维护社会稳定。(3)协调有关镇(街道)和单位提供应急保障。(4)做好灾情统计和新闻发布。(5)及时向上级三防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6)根据救灾需要,请示、协调军事单位请求调用军队武警事宜。(7)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市三防指挥部领导在市三防指挥部实施指挥。市三防办要及时61、掌握并向有关单位报送相关信息。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职能分工指挥和协调本系统相关防御工作。事发地镇(街道)三防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指挥在三防指挥部指挥、协调本辖区的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5.3.5现场指挥部视灾情需要,实行现场指挥官制度,现场指挥官由市政府或市三防指挥部授权的有关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部设在灾害影响重灾区,内部架构和职责分工可参照市三防工作小组。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和市三防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前线的各种重要情况;配合事发地人民政府组织协调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物资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迅速了解、掌握情况,分析灾害发展趋势,指导事发62、地人民政府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开展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协助事发地人民政府开展善后处理、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5.4市三防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应急响应措施5.4.1防汛应急响应措施.1防汛I级、级应急响应行动(1)市三防办:收集整理水雨情、险情、灾情,及时向上级三防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办报告,并通报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执行市三防指挥部的决策,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督查、反馈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指示和市三防指挥部各项决定的落实情况。负责市三防指挥部领导与各应急临时工作小组之间的联络以及各小组之间的协调。(2)市委宣传部:加强值班,由主要领导带班,与市三防指挥部保持联系。负责网上63、有关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协助市三防指挥部领导做好茂名市以上媒体的相关采访工作;做好突发事件新闻应对工作。督促各类主流媒体不间断播放防风抗洪情况。协调市级新闻单位及时播发有关暴雨洪水警报、播发市三防的汛情通报和有关防洪部署。市电视台、电台收到市政府发布的I级应急响应或紧急防洪令后10分钟内向公众播发;收到市三防指挥部发布的级应急响应后30分钟内向公众播发。(3)市水务局:协助市三防指挥部进行防洪调度,提供防洪工程抢险技术指导;派出技术指导小组协助地方抗洪抢险;加强对直属和重点工程的监控、防护和调度;及时掌握重点防洪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每日20时前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4)市气象局:24小时值班,64、主要领导带班,每3小时报告一次降雨情况和天气预报,必要时对特定区域天气加密预报。其他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落实相关工作措施。.2防汛级应急响应行动(1)市水务局:24小时值班,市三防办主任带班,密切关注汛情工作动态,及时将汛情报告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协助市三防指挥部进行防洪调度,提供防洪工程抢险技术指导;派出技术指导小组协助地方抗洪抢险;加强对直属和重点工程的监控、防护和调度;及时掌握重点防洪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每日20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2)气象局:24小时值班,分管领导带班,每6小时报告一次降雨情况,每12小时报送天气预报,必要时对特定区域天气加密预报。其他市三防成员单位根据65、本单位职责落实相关工作措施。.3防汛级应急响应行动(1)市水务局:协助市三防指挥部进行防洪调度,提供防洪工程抢险技术指导;加强对直属和重点工程的监控、防护和调度。(2)市气象局:及时报告降雨情况和天气预报,必要时对特定区域天气加密预报。其他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落实相关工作措施。5.4.2防风应急响应措施.1防风I级、级应急响应行动(1)市三防办:收集整理水雨情、险情、灾情,及时向上级三防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办)报告,并通报市三防各成员单位。执行市三防指挥部的决策,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督查、反馈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指示和市三防指挥部各项决定的落实情况。负责市三防领导与各应急66、临时工作小组之间的联络以及各小组之间的协调。同时,请求市委办、市府办派出领导和工作人员坐镇三防办指导信息收集和材料撰写、灾情上报等工作。(2)市水务局:严密监视全市各中小型、堤围等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派出工作组处理;重大险情、灾情第一时间向市三防指挥部及市人民政府报告。(3)市气象局:每小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热带气旋趋势,分析热带气旋、暴雨对我市的影响,派技术骨干到市三防指挥部会商。(4)市教育局:发出防风抗灾通知,并督促各级学校落实执行有关停课规定并做好防御台风工作,将情况报市应急办、市三防指挥部备案。派出检查组检查各学校的防风措施落实情况。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和室内大型集会。其他市67、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落实相关工作措施。.2防风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水务局:督促、指导各有关地区组织力量加强对病险堤防、水库、涵闸进行巡查,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和在建水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措施;按照权限进行调度,将热带气旋可能明显影响地区的水库水位降到汛限水位以下。(2)市气象局:对热带气旋发展趋势提出具体的分析和预报意见,及时报告市三防指挥部,必要时派技术骨干到市三防指挥部会商。(3)市教育局:加强值班值守和防风信息报送工作。督促各级学校落实执行相关停课规定,并做好以下工作:启动防风应急预案,做好防风各项准备工作;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要做好排查工作,落实防风工作各环68、节,关好并加固门窗,做好师生管控工作,并进行防风常识教育;加强防风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领导要坚守岗位,保持24小时手机通畅,密切注意台风动态,及时报告安全情况及工作进展。其他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落实相关工作措施。.3防风级应急响应行动市气象局:对热带气旋的发展趋势,包括其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等进行会商分析,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三防指挥部。其他市三防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落实相关工作措施。5.4.3防旱应急响应措施(1)市水务局:负责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用水等相关水利工程的配套实施。(2)市气象局:负责旱灾害气象条件的监测、预报、预警以及信息报送。其他市三防成员单位根据69、本单位职责落实相关工作措施。5.4.4防冻应急响应措施.1防冻级、级应急响应行动(1)市科工商务局:负责保障重要生产、生活物资的市场供应。(2)市公安局:协助维护火车站、车站秩序;加强全市道路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保障运送救援物资、人员车辆畅通;必要时协助组织做好群众撤离和转移。(3)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市低温冰冻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上级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组织核实灾情,并按有关规定发布灾情信息和救助工作情况;负责安排受灾群众及滞留人员的基本生活及灾民倒塌住房的恢复重建工作。(4)市住建局:负责城镇房屋、建筑工地和风景区防御低温冰冻灾害的指导、监督70、和管理;指导城镇受灾居民住房的规划和重建。(5)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统一调度。组织、指导公路部门抢险抢修保畅通,配合做好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通行工作;维护职责范围内公路运输秩序,协调和组织运力,做好人员和物资的疏运;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指导、督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做好高速公路通行、养护管理。(6)市水务局:负责因低温冰冻可能引发的水利工程次生灾害的防御。(7)市气象局:加强低温冰冻灾害气象条件的监测、预报、预警以及信息报送。其他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落实相关工作措施。.2防冻级、级应急响应行动市气象局:加强低温冰冻灾害气象条件的监测、预报、预警以及信息报送。其71、他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落实相关工作措施。5.5镇级三防指挥部门响应措施市三防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镇(街道)三防指挥部门相应启动本地区应急响应,认真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做好应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采取一切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5.6安全防护5.6.1应急人员安全防护各镇(街道)在进行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处置时,要切实做好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防洪调度人员要按章操作,注意安全;抢险救生人员要穿救生衣、配备救生圈;工程抢险人员要戴安全帽,安全施工。一旦工程抢险无效时,要及时撤离人员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5.6.2社会公众安全防护各镇(街道)要根据气象、水务、国土资源等单位预警,72、按照水库防洪预案、城市防洪预案、防台风工作预案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等的要求,提前通知做好受灾社会公众的安全转移安置;当群众遭受洪水围困时,要及时组织人员和冲锋舟、救生船、救生衣、救生圈等器材做好群众的安全转移和生活安置以及卫生防疫工作。需要及时组织转移的人员主要有:(1) 危房五保户人员;(2) 低洼地简易房、户外施工作业人员简易房等危险区域人员; (3)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地危险区域人员;(4)病险水库、山塘及水电站下游人员;(5)河中养殖作业的人员。5.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灾害发生时,各镇(街道)要积极动员73、和广泛发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投入防风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同时,积极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募集募捐,支援灾区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5.8信息报送和处理5.8.1汛情、工情、旱情、风情、冻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实行归口处理,分级上报,资源共享。5.8.2各类信息的报送和处理要快速、准确。特别重大、重大灾害发生后,市三防指挥部、市民政局在接到受灾情况报告后90分钟内将本地区的初步灾情上报茂名市三防指挥部、茂名市民政局,并在接报后30分钟内报告市应急办。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准确掌握的信息,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及时补报详情。5.8.3属一般性质的汛情、工情、旱情、风情、冻情、险情和灾情,报送市三防74、指挥部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协助、指导处理的,经市三防指挥部负责人审批后,可向茂名市三防指挥部上报。5.8.4凡经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三防指挥部门采用和发布的水旱风冻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市三防指挥部要及时核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5.8.5市三防办收到特别重大或重大的汛情、旱情、风情、冻情、险情和灾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市应急办和茂名市三防指挥部,并视情况及时续报。5.8.6全市三防信息由市三防办统一审核,按规定适时向社会公布。 5.9新闻报道新闻报道工作在市委宣传部指导下开展,以实事求是、及时准确为原则,具体按广东省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75、预案有关规定执行。5.10应急响应的级别改变和结束5.10.1应急响应的级别改变启动应急响应后,市三防指挥部根据水旱风冻灾害等形势变化发展,可按程序提高或降低防汛、防旱、防风和防冻应急响应级别,原应急响应自动转入新启动的应急响应,并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5102应急响应的结束根据“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后,市三防指挥部视情按程序结束应急响应。6后期处置特别重大和重大水旱风冻灾害的善后与重建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和市三防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负责。较大或一般水旱风冻灾害的善后与重建工作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灾害发生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组织做好灾区生活76、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工程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应各尽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灾后处置工作。6.1救灾救济 灾后救灾救济工作由镇级以上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其中对达至省标准的特别重大和重大灾情的救灾救济工作,要在省人民政府统一指挥下,由省防总具体部署。各有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求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解决灾民的基本生活问题;核实汇总灾情,指导各地开展因灾倒塌居民住房的恢复重建工作;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及时掌握各地安置灾民动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77、民政部门汇报相关救灾工作情况并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置意见。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本级救灾补助资金;会同其他部门向上一级财政或相关部门报告灾情,争取资金支持。 市卫计局负责组织各级医疗队到灾区救治伤病人员,组织协调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与调运,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灾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传播、蔓延;做好救灾防病宣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统一向外公布灾区疫情。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警力投入救灾工作,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及时掌握灾区社会治安动态,视情况采取必要的管制及其他应急措施。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部署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农村调整种植结构,向灾区调运种子种苗,做好恢78、复农业生产工作。市畜牧兽医水产部门负责收集养殖业损毁情况,协助灾区做好养殖业救灾复产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组织灾区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和除险加固。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协助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转移撤离,组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监测,提出应急防范对策与建议。 市住建、供电、交通运输、通信等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基础设施的抢修工作,尽快恢复灾区供水、供电、交通、通信。 市林业局负责组织部署灾后林业生产自救,做好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各新闻单位负责组织救灾工作的报道。 6.2恢复重建6.2.1水旱风冻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需要上级人民政府79、援助的,由事发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请求,市民政局会同有关单位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程序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6.2.2基础设施应急修复。水利、电力、交通、建设、通信等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对受损的水利设施、电网、变电站、交通设施、市政设施、通信设施进行抢修。6.2.3三防抢险物资补充。针对当年三防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备要求,及时补充到位。6.2.4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对防洪抢险期间征用的个人和集体物资,要按当地市场价格,经当地三防指挥部门核定,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对参与抢险的人员要给予适当补助。6.3社会捐赠和救助管理80、鼓励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济救助,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捐助社会救济资金和物资。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负责统筹安排社会救济资金和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发放工作。要按照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和媒体公布捐赠救灾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6.4保险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积极参加保险;提倡和鼓励保险公司参与减灾科研及宣传教育、扶助减灾设备物资生产与储备、减灾基础建设等工作。发生水旱风冻灾害后,对公众或企业购买了家庭财产险或自然灾害险等相关险种并符合理赔条件的,保险监管部门要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按规定理赔。6.5调查分析、后果评估和总结6.5.1发生水旱风冻灾害后,市81、三防指挥部要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对水旱风冻灾害进行调查,计算、复核和确定江河洪水频率;对防洪工程发生的险情进行检测、监控,分析原因,提出除险加固方案;总结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对灾害影响和后果进行评估。6.5.2市、镇三防指挥部门每年要组织专家对当年水旱风冻灾害的主要特征、成因及规律进行分析,对三防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评估,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汛抗旱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建议,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7保障措施7.1通信与技术保障7.1.1信息系统按照“统一、高效、共享”的原则,确保市应急指挥中心与市三防指挥中心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建设完善市三防指挥信息系统;建设覆盖全市的水、82、雨、旱、风、冻情自动采集系统;建立洪水预报与调度系统,优化防洪调度方案;逐步建立市、镇(同步连接省和茂名市)互联互通的计算机通信网络和异地视频会商系统。加强水文、气象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提高预报精确度,延长有效预见期,为防御水旱风冻灾害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来源。建设三防决策支持系统,辅助指挥决策。7.1.2通信保障各电信运营企业都有依法保障三防工作信息畅通的责任。当发生水旱风冻灾害时,通信管理部门要启动通信保障响应,组织有关通信运营企业提供防汛防旱防风防冻抢险救灾通信保障,必要时协调有关通信运营企业调度或架设应急通信设备,交通运输、公路、供电等部门及时提供道路交通、电力等信息,确保通信畅通。83、在紧急情况下,协调有关通信运营企业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手段发布水旱风冻信息,有效争取时间,安全转移人员。7.1.3公共通信网络公共通信网络主要包括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互联网、手机短信服务和无线电通信等,是水旱风冻灾害预测预警服务的辅助系统。以公用通信网为主,利用市政府电子政务网,补充、完善现有三防通信专网,建立三防指挥系统通信网络,实现市、镇(街道)各有关单位的计算机网络互连,公网和专网互为备用,确保通信畅通。7.1.4联络保障市三防办负责建立、核实、动态更新各级三防指挥部门及成员单位、抢险救灾参与单位、工程管理责任人以及相关单位专家信息库,明确单位值班电话、传真以及相关人员联系电84、话及通信方式,并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7.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7.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1对重要水利工程的险工险段,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出现险情后,要立即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按预案要求开展各项抢险工作。.2各级三防指挥部门、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易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为常规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单位,应确保各类防汛物资合理配置;应制订管辖范围防洪抢险装备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落实责任,及时补充、更换,确保防洪抢险装备的数量、质量。7.2.2应急队伍保障.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三防工作的义务。鼓励社会公众参加应急抢险志愿者队伍。.2三防抢险队伍。公安消85、防、交通运输、卫生、市政、电力专业抢险队伍是本地区自然灾害的基本专业抢险队伍,并要在各山区重点地段组建应急抢险分队。发生归口处置的自然灾害时,各类专业应急抢险分队要在1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相应抢险救灾工作。 武警部队及民兵预备役部队是三防抢险的重要力量。市、镇(街道)要组织综合性救援抢险队伍,作为抢险救灾的主要先期处置队伍和救援补充力量。市三防指挥部要加强三防抢险机动队建设,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确保紧急抢险需要。.3调配三防机动抢险队伍程序:市三防指挥部管理的三防机动抢险队,由市三防指挥部负责调动;上级与市三防指挥部联合管理的市民兵轻舟分队,由市三防指挥部向上级三防指挥部门提出调动申请,由上级三86、防指挥部门批准;同级其他区域三防指挥部门管理的三防抢险机动队,由市三防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由茂名市三防指挥部协商调动;市三防指挥部有权对各镇(街道)三防指挥部门管理的抢险队伍实施调动。.4调动驻信武警以及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省和茂名市的有关规定执行。7.2.3交通运输保障.1交通运输保障主要由受灾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指挥。遇到特别重大、重大的洪涝、台风、低温冰冻等自然灾害时,由市三防指挥部会同市有关单位负责协调,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2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优先保证三防抢险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对三防抢险人员87、和救灾物资运输给予优先通行以及对抢险救灾车辆及时进行调配。其他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要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适时实行交通管制,保障防御水旱风冻灾害工作顺利进行。7.2.4医疗防疫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主要由受灾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指挥。要充分保障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所需药品、设备和资金,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根据“分级救治”原则,按照院前急救、转运、院内救治的不同环节和需要组织实施医疗救助。各级卫生医疗急救网络是院前急救的骨干力量;各级医疗机构负责后续治疗;市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医疗卫生救护工作。市卫88、计局负责组建市级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救援,并指导和协助当地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请求,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市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市卫计局应制订发生水旱风冻灾害的卫生应急预案,掌握和及时评估医疗救治资源、救治能力、卫生防疫机构能力与公布等信息,统一调配各类资源,检查各单位的卫生应急准备保障措施。 治安保障治安维护主要由受灾地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市公安局负责制订防御水旱风冻灾害应急状态下维护治安秩序方案,保障灾区抢险工地和重点89、水利工程的治安安全,保障疏散人员的安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稳定。7.2.6物资保障.1市发改局、市科工商务局负责储备重要物资和基本生活物资,专业应急部门负责储备本部门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的专业应急物资。.2各级三防指挥部门、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防御重点地区,要按规范储备防汛防旱防风防冻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留成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三防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物资品种,提高储备救灾物资的科技含量。市三防指挥部根据省三防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进行储备防汛物资,并在边远山区建立抢险物资储备区域性仓库。各镇(街道)在抗洪抢险救灾紧急情况下,可向市三防指挥部申请调用市三防90、储备的物资援助。 .3城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加大应急后备水源的建设力度,建立应急供水机制,确保城市供水安全。7.2.7资金保障处置水旱风冻自然灾害应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事权与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三防应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好年度财政预算,合理安排地方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落实应急资金,并足额到位。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资金分配、拨付、管理和评估工作,保证专款专用。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受灾地区、集体、个人进行捐赠和援助。对防洪抢险期间征用的个人和集体物资,91、征用部门应按当地市场价格计算并经当地三防部门核定,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对参与抢险的人员应给予适当补助。7.2.8社会动员保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三防工作的统一领导。各级三防指挥部门要根据灾情的发展,组织社会力量投入抗灾救灾工作,同时要按照职能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抗灾救灾的实际问题,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积极参加保险;提倡和鼓励保险公司参与减灾种研及宣传教育、扶助减灾设备物资生产与储备、减灾基础建设等工作。发生水旱风冻灾害后,对公众或企业购买了家庭财产险或自然灾害险等相关险种并符合理赔条件的,保险监管部门应督促有关保险92、机构及时按规定理赔。7.2.9供电保障信宜供电局负责提供防御水旱风冻灾害应急电力保障,负责提供防洪、排涝工程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7.2.10紧急避护场所保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护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安全、有序转移或疏散群众。遇紧急情况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受灾群众开展自救、互援,妥善安置灾民。学校、礼堂、会议厅、体育馆等公共场所作为临时避险场所,由民政、交通部门与产权单位协商确定。7.3宣传、培训和演习7.3.1三防信息公开.1三防工作涉及的汛情、旱情、风情、冻情、工情、灾情及93、防洪等信息实行分级发布制度。所有对外发布信息统一以市三防指挥部数据为准。发布前,三防办要与市应急办、市民政局以及按三防灾情报表需填报灾情数据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后再向各自的上级部门汇报。一般信息由本级三防指挥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重大信息要按规定程序审核后发布。.2对本地区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并呈上涨趋势,或山区出现暴雨山洪时,要由本地区的三防指挥部门统一发布汛情通报。.3公路(含城市公交)、铁路运输企业和公安交警部门要采取定时、滚动播报的方式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交通运输等相关信息,增加咨询热线和有关人员,为公众出行提供服务。必要时,市三防办协调有关94、部门,汇集和审核各方交通信息,依托手机短信平台、信宜市应急管理网站、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三防信息网站统一发布。.4新闻单位要加强对各类灾害抢险、避险及卫生科普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大力开展建设节水型社会教育,培养节约用水意识。.5市教育局将防洪抢险、避险逃生等常识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并在学校开设的防灾课程中增加三防应急处置和自救的相关内容。7.3.2培训.1坚持和完善对各级领导、责任人、指挥人员和救灾人员进行三防知识定期培训制度,工程抢险、防御热带气旋知识和三防应急预案要列为培训内容。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防范和处置低温冰冻灾害的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95、的培训。.2按分级负责原则,各级三防指挥部门分别组织开展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三防抢险骨干人员的培训。.3驻信武警加强三防抢险培训,市三防指挥部和相关单位给予支持与协作。7.3.3演习.1各级三防指挥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三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2专业抢险队伍要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定期进行三防演习。.3演习内容应主要包括针对特定灾情采取的各项应急响应措施以及常用的查险、探险、抢险方法。7.4责任和奖惩水旱风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抢险救灾中有立功表现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失职、渎职而贻误抢险时机、阻碍防洪抢96、险的人员,根据情节和造成损失的严重性建议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8附则8.1名词术语定义8.1.1洪水风险图: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8.1.2干旱风险图: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8.1.3暴雨:1小时内雨量大于或等于16mm,或24小时内的雨量大于或等于50mm的雨。8.97、1.4洪水:由暴雨等自然因素引起的江河水库泊水量迅速增加或水位迅猛上涨的水流现象。小洪水:水文要素的重现期小于5年一遇的洪水。中等洪水:水文要素的重现期5年20年一遇的洪水。大洪水:水文要素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特大洪水:水文要素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8.1.5城市干旱:因枯水年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不足,或由于突发性事件使城市供水水源遭到破坏,导致城市实际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城市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受到影响。城市轻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比正常日用水量少510,出现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城市中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比正常日用水量少1020,出现明显的缺水现98、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城市重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比正常日用水量少2030,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城市极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比正常日用水量少30以上,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或发电供水危机,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8.1.6热带气旋:生成于热带或副热带洋面上,具有有组织的对流和确定的气旋性环流的非锋面性涡旋的统称,包括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热带气旋分级:按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进行分级。底层中心附近最大风力达到8级9级时称为热带风暴,达到10级11级时称为强热带风暴,达到12级13级时称为台风,达到199、4级15级时称为强台风,达到16级或以上时称为超强台风。8.1.7道路结冰预警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两小时内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8.1.8紧急防洪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市三防指挥部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洪期。在紧急防洪期,市三防指挥部门有权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作出紧急处置。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洪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动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100、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市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按照市三防指挥部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8.2预案管理本预案由市三防指挥部组织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并报茂名市人民政府、茂名市三防指挥部备案。各镇(街道)三防指挥部要根据本预案,制订本级相应的应急预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市人民政府和市三防指挥部备案。有关单位按照本预案,结合实际,编制本预案的实施方案,并报市三防办备案。本预案由市三防指挥部负责解释、市三防办负责管理,101、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预案评估每5年一次,并视情况变化予以修订完善。各镇(街道)三防指挥部要对本级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主动进行评估,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修订建议并组织修订工作,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修订后的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按程序上报备案。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2年制订的信宜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自即日起废止。9 附件9.1 预案管理预警信号及其含义类别颜色图标含义暴雨预警信号黄色6小时内本地将可能有暴雨发生,或者强降水可能持续。橙色在过去的3小时,本地部分地区降雨量己达50毫米以上,且雨势可能持续。红色在过去的3小时,本地部分地区降雨量己达100毫米以上102、,且雨势可能持续。台风预警信号台风预警信号白色48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蓝色24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黄色24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橙色12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红色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洪水预警信号蓝色表示预计水位可能达到或超103、过警戒水位。标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水位(流量)接近警戒水位(流量);(2)洪水要素重现期接近5年。黄色表示预计水位可能接近保证水位。标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水位(流量)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流量);(2)洪水要素重现期达到或超过5年。橙色表示预计水位可能达到或超过保证水位。标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水位(流量)达到或超过保证水位(流量);(2)洪水要素重现期达到或超过20年。红色表示预计水位可能达到或超过堤防设计水位/堤顶高程/50年一遇水位。标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水位(流量)达到或超过历史最高水位(最大流量);(2)洪水要素重现期达到或超过50年。9.2 信宜市防汛防104、旱防风指挥部成员单位联合值守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三防指挥、组织、协调和调度工作效能,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印发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成员单位联合值守工作制度的通知(粤防201685号)要求,市三防指挥部在防汛防风防冻应急响应期间,实行联合值守机制。为规范联合值守工作,特制订本制度。第一条 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市三防指挥部发布启动有关应急响应的信息或启动联合值守通知后,立即派本单位授权的能履行相关职责的有关负责同志或工作人员(可带助手)1小时内赶到市三防指挥部参与联合值守。不同级别应急响应参与联合值守的成员单位名单见附件。第二条 联合值守期间实行全天24小时值守制度。值守期105、间值守人员需轮换的,由成员单位自行安排,并告知市三防办。交接班时,交班值守人员要与接班值守人员当面交接当班情况,交班事项应书面记录,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确保“无缝”交接。第三条 值守人员主要职责(一)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三防指挥部具体要求,及时将市三防指挥部防御预警、指令、部署和要求传达落实到本单位(系统、行业)。(二)负责收集、汇总本单位(系统、行业)对市三防指挥部决定和命令执行情况、工作动态、突发应急事项、受灾情况等,并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报告。(三)负责市三防指挥部与本单位(系统、行业)各级各部门有关三防工作的联络和衔接。(四)协调本单位(系统、行业)抢险救援力量参与处理突发三106、防应急事项。(五)完成市三防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三防工作事项。第四条 值守人员到岗后,应在市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值班室或市三防指挥部会商室指定席位值守,履行联合值守职责。第五条 值守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掌握台风、洪水、内涝、冰冻、山洪灾害的基本情况,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批示(指示),本单位(系统、行业)防汛防台风突发险情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第六条 值守人员要及时登陆本单位、部门信息系统,掌握相关信息并协同提供实时共享服务,跟踪防御指令落实情况,并按要求记录有关工作信息和值班日志。第七条 各成员单位值守人员之间应根据工作需要加强交流沟通,及时互通信息,无缝对接防灾抢险救援工作。第八条 联合值守期间,107、市三防指挥部安排领导轮流带班,负责统筹协调处理联合值守有关事宜。第九条 本单位(系统、行业)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值守人员应与在岗值守的其他单位值守人员协调处理;仍未能协调解决的,应提请市三防指挥部带班领导协调。第十条 值守人员应全力协调处置须本单位(系统、行业)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困难,支持其他值守人员做好相关工作。9.3应急响应期间参与联合值守单位 一、防汛防风级应急响应期间参与联合值守单位市气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二、防汛防风级应急响应期间参与联合值守单位市人民武装部、市武警中队、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市委宣108、传部、市卫计局、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广播电视台、信宜供电局、信宜公路局、中国电信公司信宜分公司、中国移动信宜分公司、中国联通公司信宜分公司、中国铁塔茂名分公司驻信宜办事处。三、防汛防风级应急响应期间参与联合值守单位市三防指挥部全体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到市三防指挥部参与联合值守。四、防冻级、级应急响应期间参与联合值守单位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广播电视台、市畜牧兽医局、信宜供电局、信宜公路局、中国电信信宜分公司、中国移动信宜分公司、中国联通信宜分公司、中国铁塔茂名分公司驻信宜办事处。五、防冻级应急响应期间参与联合值守单位市109、三防指挥部全体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到市三防指挥部参与联合值守。备注:应急响应期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市三防指挥部视情通知增加单位加强联合值守力量。9.4 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重点9.4.1 防汛工作重点(1)组织危险区域(包括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城乡低洼地区等)人员安全转移。(2)落实水库、堤围、闸坝等水利工程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防范措施与城乡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措施。(3)确保重要基础设施、重点企业以及军事设施等的防汛安全;(4)做好预测、预警,及时向公众发布汛情信息。(5)做好抢险救灾物资供应及抢险救灾队伍准备。(6)做好汛情、灾情报送工作与会商决策。(7)做好110、社会秩序的管控工作。(8)做好舆情监督与引导工作。9.4.2 防旱工作重点(1)加强气象监测,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准备,适时开展人工增雨准备与作业;(2)落实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用水等应急措施;(3)落实应急水量调度措施;(4)做好预测、预警,及时向公众发布旱情与抗旱信息;(5)做好旱情、灾情报送工作与会商决策;(6)做好舆情监督与引导工作。9.4.3 防风工作重点(1)落实三个百分百(危房五保户百分之百转移;低洼地简易房、户外施工作业人员百分之百转移;高切坡、山洪地质灾害区域人员百分之百转移)工作;(2)城乡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安全保障;(3)台风次生灾害的防御参照9.4.1;(4)做好交通安全管制工作;(5)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及抢险救灾队伍准备;(6)做好预测、预警,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信息与会商决策;(7)做好社会秩序的管控工作;(8)做好舆情监督与引导工作。9.4.4 防冻工作重点(1)确保重要交通干线、重要电力通信设施的正常运行;(2)落实人畜与农业作物的防冻措施;(3)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及抢险救灾队伍的准备;(4)做好预测、预警,及时向公众发布低温雨雪冰冻信息;(5)做好受影响地区日常生活物资供应与平稳物价工作;(6)做好社会秩序的管控工作;(7)做好舆情监督与引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