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山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06-2020年)(4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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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二一七年四月38目录第一章 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1第一节规划基数转换1第二节规划现状及分布3第二章 规划目标调整情况6第一节耕地保有量调整6第二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6第三节园地用地规模调整7第四节林地用地规模调整7第五节牧草地用地规模调整7第六节建设用地规模调整7第七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7第八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调整8第九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8第十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8第十一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指标8第十二节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9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10第一节农用地10第二节建设用地11第三节其他土地11第2、四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13第一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13第二节土地综合整治14第三节耕地保护15第五章 建设用地规划17第一节城镇和农村居民点控制17第二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18第六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1第一节允许建设区21第二节有条件建设区21第三节限制建设区22第四节禁止建设区23第七章 土地用途分区24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24第二节一般农地区25第三节林业用地区26第四节城镇建设用地区26第五节村镇建设用地区27第六节独立工矿用地区28第七节风景旅游用地区28第八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29第九节其他用地区30第八章 生态保护用地规划31第一节生态保护红线31第二节构建良好的农业生态环3、境基础31附表34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我镇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成果,按照威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相关要求,对山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第一章 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第一节 规划基数转换以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为基期数据,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10号)将2014年变更调查数据(含P图4、斑)的土地利用现状二级分类转换为规划基数分类。转换方法一、 按照三级类进行转换;二、 对地类关系一致的,直接修改地类代码和对应修改地类名称;三、 对地类关系不一致需合并的,先归并,再统一修改地类代码、名称;二调数据中的(内陆滩涂115、沿海滩涂116)合并为规划基数分类的滩涂321,威远县只有内陆滩涂115,所以直接将其修改为滩涂。四、 对地类关系不一致,需要拆分的,先拆分再统一修改代码、名称。将二调分类数据按照规划基数分类进行转换后,形成数据库和一、二、三级分类的规划基期分类的台帐数据;规划基数与土地利用现状对应关系及汇总数据统计表如下:规划基数分类面积(公顷)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一级类二级类三5、级类三级类农用地(1)耕地(11)水田(111)679.47水田(011)水浇地(112)0.00水浇地(012)旱地(113)720.92旱地(013)园地(12)小计31.35园地(02)林地(13)有林地(131)2073.69有林地(031)灌木林地(132)0.00灌木林地(032)其他林地(133)31.40其他林地(033)牧草地(14)天然草地(141)0.00天然牧草地(041)改良草地(142)0.00人工牧草地(042)人工草地(143)0.00其他农用地(15)设施农用地(151)1.17设施农用地(122)农村道路(152)42.38农村道路(104)坑塘水面(1536、)57.75坑塘水面(114)农田水利用地(154)11.78沟渠(117)田坎(155)317.97田坎(123)建设用地(2)城乡建设用地(21)城市(211)0.00城市(201)建制镇(212)12.23建制镇(202)农村居民点(213)252.48村庄(203)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14)0.00建制镇(202)采矿用地(215)53.04采矿用地(204)交通水利用地(22)铁路(221)0.00铁路用地(101)公路(222)14.46公路用地(102)民用机场用地(223)0.00机场用地(105)港口码头(224)0.00港口码头用地(106)管道运输用地(225)0.00管7、道运输用地(107)水库水面(226)299.26水库水面(113)水工建筑用地(227)2.19水工建筑用地(118)其他建设用地(23)风景名胜设施用地(231)0.3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5)特殊用地(232)0.00其他土地(3)水域(31)河流水面(311)15.11河流水面(111)湖泊水面(312)0.00湖泊水面(112)冰川及永久积雪(313)0.00冰川及永久积雪(119)滩涂沼泽(32)滩涂(321)0.00沿海滩涂(115)内陆滩涂(116)沼泽地(322)0.00沼泽地(125)自然保留地(33)荒草地(331)141.94其他草地(043)盐碱地(332)0.08、0盐碱地(124)沙地(333)0.00沙地(126)裸地(334)14.72裸地(127)其他未利用地(335)-第二节 规划现状及分布根据威远县规划基数转换成果,2014年山王镇土地总面积4773.63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3967.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3.12%;建设用地面积633.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28%;其他土地面积171.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0%。一、 农用地在农用地中,包括耕地1400.3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5.29%;园地31.3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79%;林地2105.0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3.05%;其他农用地431.05公顷,占农用9、地面积的10.86%。(一) 耕地:面积1400.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34%。其中:水田679.47公顷,占耕地面积的48.52%;旱地720.92公顷,占耕地面积的51.48%。(二) 园地:面积31.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6%。其中:果园31.28公顷,占园地面积的99.78%;茶园0.07公顷,占园地面积的0.22%;其他园地0.00公顷,占园地面积的0.00%。(三) 林地:面积2105.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4.10%。其中:有林地面积为2073.69公顷,占林地面积的98.51%;灌木林面积为0.00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00 %;其他林地面积为31.40公顷10、,占林地面积的1.49%。(四) 其他农用地:面积431.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03%。其中:设施农业用地面积1.17公顷;占其他农用地面积的0.27%;农村道路42.38公顷,占其他农用地面积的9.83%;坑塘水面57.75公顷,占其他农用地面积的13.40%;农田水利11.78公顷,占其他农用地面积的2.73%;田坎317.97公顷,占其他农用地面积的73.77%。二、 建设用地在建设用地中,包括城乡建设用地317.7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50.12%;交通水利用地315.9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49.83%;其他建设用地面积0.32公顷,占0.05%。(一)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317.11、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6%。其中:城镇建设用地12.2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3.85%;农村居民点252.48公顷,占79.46%;采矿用地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53.04公顷,占16.69%。(二)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315.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2%。其中:铁路用地0.00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0.00%;公路用地14.46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4.58%;水库水面299.26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94.73%;水工建筑用地2.19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0.69%。(三) 其他建设用地:为风景名胜特殊用地,其面积为0.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1%。三、 其他土地在其他土12、地中,包括水域用地15.11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8.80%;自然保留地面积156.66公顷,占91.20%。第二章 规划目标调整情况按照威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的相关要求,对我镇2020年土地利用主要指标作如下调整:第一节 耕地保有量调整原规划山王镇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1313.40公顷。2014年现状耕地面积为1400.39公顷,超出2020年规划目标86.99公顷,完成规划目标任务。根据此次威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到山王镇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到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任务由1313.40调整至1379.69公顷。第二节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原规划山王镇2020年基13、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123.20公顷,2014年山王镇基本农田实际面积为1182.47公顷。按照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根据此次威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到山王镇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到2020年全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由1123.20调整至1086.21公顷。第三节 园地用地规模调整到2020年全镇园地用地总规模调整为25.23公顷,在2014年园地总规模31.35公顷的基础上减少6.12公顷。第四节 林地用地规模调整到2020年全镇林地用地总规模调整为2122.77公顷,在2014年林地总规模2105.09公顷的基础上增加17.68公顷。第五节 牧草地用14、地规模调整到2020年全镇牧草地用地总规模调整为0.00公顷。第六节 建设用地规模调整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根据此次威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到山王镇的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到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645.87公顷,在2014年建设用地总规模633.98公顷的基础上增加11.89公顷。第七节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解以2014年现状建设用地面积为基础,将分配的建设用地增量,在适当考虑交通、水利等项目以后,根据此次威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到山王镇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15、标,到2020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320.43公顷,在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317.75公顷的基础上新增2.68公顷。第八节 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分解以2014年现状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基础,考虑未来几年城镇化率、城镇化发展的用地需求以及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等因素,根据此次威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到山王镇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到2020年全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调整为67.95公顷,在2014年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65.27公顷的基础上新增2.68公顷。第九节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根据此次威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到山王镇的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指标,到216、020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15.81公顷。第十节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根据此次威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到山王镇的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为2.28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的14.42%。第十一节 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指标根据此次威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到山王镇的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指标,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面积为6.8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的43.14%。第十二节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根据此次威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到山王镇的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指标,到17、2020年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为29.00公顷。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为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规划期内全镇土地利用目标和任务,在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基础上,对全镇2020年土地利用类型结构予以合理调整。第一节 农用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结合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要求,加大农用地整理力度,合理调整农用地内部结构。一、 严格保护耕地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为1400.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34%,规划目标年耕地面积调整到1379.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90%,与规划基期年相比耕地面积减少20.70公顷。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划期间全18、镇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上级规划下达的2.28公顷以内,全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30.16公顷。二、 园地规划基期年园地面积31.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6%;规划目标年减少到25.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3%,与规划基期年相比,面积减少6.12公顷。园地面积调整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和农业结构调整等。三、 林地规划基期年林地面积2105.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4.10%;规划目标年增加到2122.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44.47%,与规划基期年相比,面积增加17.68公顷。四、 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等用地,提高产出效益,结合农田整理,优化沟渠、农村道路等其他农19、用地的结构与布局。规划基期年其他农用地面积431.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03%;至规划目标年减少到430.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01%,与规划基期年相比,面积减少0.83公顷。第二节 建设用地至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面积从2014年的633.98公顷,增加到645.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53%,规划期间净增建设用地指标11.89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得到合理优化调整,城乡建设用地由2014年的317.75公顷增至2020年的320.43公顷;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由2014年的315.91公顷增加至2020年325.12公顷;其他建设用地0.32公顷保持不变20、。第三节 其他土地根据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用地需要,全镇基本已完成对荒草地、裸地、其他未利用地的开发整治和滩涂的围垦造地。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根据山王镇实际情况不安排自然保留地开发补充耕地,其他土地结构调整主要是建设零星占用。2014年全镇其他用地面积171.77公顷,到2020年末减少至169.85公顷,其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基期年的3.60%调减至3.56%。根据全镇2014年的土地利用特点,结合各村自身情况,通过规划的宏观指导,土地利用状况将沿着有利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转变,并在极大程度上改善我镇土地利用粗放、浪费的局面,全镇土地利用朝着节约集约的方向迈进,全镇生态环境也能有大幅度的改善21、。山王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见附表一。第四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第一节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一、 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原则山王镇在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保持现有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依据二次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对基本农田布局作适当调整。(一) 继续保留的基本农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对已有基本农田保护成果进行对比分析,经核实确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布局要求的现状基本农田,继续保留划定为基本农田。(二) 不得保留的基本农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对已有基本农田保护成果进行对比分析,现状基本农田中的建22、设、未利用地以及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布局要求且不可调整或达不到耕地质量标准的农用地,不得保留划定为基本农田。25度以上坡耕地调出基本农田,将各类生态用地和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农用地划出基本农田;地处江河两侧和湖库周围的陡坡耕地,以及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严重等生态地位重要区域、因遭受地震等自然灾害且无法复垦、因移民整体搬迁后“耕居”半径大的耕地中已纳入基本农田的,予以调整,并划出基本农田范围。“十三五”规划涉及重点项目、采矿用地等均调出基本农田。(三) 需纳入的基本农田将城市周边、道路沿线和平原坝区应当划入而尚未划入的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做到基本农田保护数量基本稳定、布局更加优化,23、切实提高基本农田质量。二、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全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下达指标1029.00公顷。按照山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结合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和我镇实际,本次规划调整实际划定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086.21公顷,比下达指标多划定0.00公顷。山王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见附表二。第二节 土地综合整治一、 土地整治的原则(一) 土地整治规模布局与威远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等相协调,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 土地整治应综合考虑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提高耕地质量,补充建设占用耕地,改善生产生活为任务,确定土地24、整治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三) 在全镇农村土地整治过程中,充分尊重民意,做到确实维护农民权益。(四) 规划期内开展建设用地整理工作的地方,应明确土地整治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的规模、范围和复耕面积,确定拆旧区和建新区,保障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和基本农田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二、 农用地整理规划农用地整理范围区安排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未与非农建设用地规划区重合。本着“先易后难”、“集中成片”的原则,选择地理条件、社会经济相对较好的村社优先开展农用地整理。规划期内,上级下达新增耕地任务为29.00公顷,全镇规划农用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30.16公顷。三、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划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优先在25、基本农田区内开展,利于基本农田成片保护,且有利于促进当地产业发展。集中居住区的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靠近城镇的整理区安排在城镇规划用地区内,远离城镇的整理区就近安排。通过村庄建设统一规划和空心村改造、迁村并点、宅基地调整、村内道路和供排水等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和建设,挖掘土地利用潜力,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美化居住环境。此次规划安排整理农村居民点0.00公顷。第三节 耕地保护原规划2020年山王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任务为1313.40公顷,此次调整后,全镇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任务调整为1379.69公顷,比原规划调增66.29公顷。第五章 建设用地规划26、第一节 城镇和农村居民点控制此次规划调整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控制在上级下达规模645.87公顷、320.43公顷以内。一、 城镇建设用地调控城镇村发展主要依托于城镇建设与村镇建设。城镇建设要以内涵发展为主,在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城镇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的前提下,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规划到2020年全镇城镇用地规模为14.40公顷。二、 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控按照中央“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幸福美丽新村的意见要求,以“业兴、家富、人和、村美”为总体要求,使山王镇各个村基本达到“经济社会发27、展,群众生活安康,环境整洁优美,思想道德良好,公共服务配套,人与自然和谐”的目标,缩小农民收入差距,建设和谐农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在条件适宜的地方相对集中布局建设新村(聚居点),逐步构建县城、中心镇、乡集镇、新村相协调的新型城乡体系。布局要选择交通方便,产业和人口相对集中,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较好的农民聚居点便于集中连片形成规模优势和产业发展优势。还要尽可能回避滑坡、泥石流、地震断裂带、洪水等自然灾害。中心村一般为特大型与大型新村,用地规模按人均建设用地70平方米左右控制。全镇农民集中居住区考虑便利农业生产生活,为镇域内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布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0.0028、公顷。第二节 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根据省、市、县的安排以及本镇发展的需求,全镇在本轮规划期间拟定实施重点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4.21公顷,主要用于电力、交通、环保等方面的重点项目。一、 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十三五期间,主要实施的交通项目有新建地方铁路连界至乐山线工程项目、乐自沪铁路井研段、乐井快速公路研城延伸线(省道307)、213线山王镇城过境公路改线工程等12项,涉及本镇新增建设指标10公顷,其余指标使用上级指标及其他指标。水利工程建设用地项目主要包括千佛支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等10项,涉及本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公顷,其余指标使用上级指标和其他指标。29、二、 能源项目和电力项目能源项目主要包括页岩气井勘测及综合利用、天然气管道工程、加气站、加油站等5项,涉及本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公顷,其余指标使用上级指标和其他指标。电力项目主要包括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输变电站、10KV变压器等4项,涉及本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公顷,其余指标使用上级指标和其他指标。三、 环保项目环保项目主要包括山王镇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威远县茫溪河流域污染整治工程(一期)、建筑、餐厨垃圾综合处置场、集镇垃圾治理项目、山王镇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项目、垃圾处理站、垃圾压缩站建设等11项,涉及本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公顷,其余指标使用上级指标和其他指标。四、 旅游项目十三五期间,山30、王镇重点旅游项目有雷畅故居民俗文化旅游带、千佛旅游古镇、农村文化中心.文化院坝、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建设、田园主题公园、茫溪河两岸城市景观打造、乡村旅游项目等7项,涉及本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公顷,其余指标使用上级指标和其他指标。五、 其他项目用地其他项目主要包括单独选址的工业项目和重点工程及特殊用地等。具体有湿地公园及大坝、机械铸造工业园区、农村广播电视网络及文化设施建设、养老服务体系重点任务、乡村卫生院、教育等基础设施用地、异地扶贫搬迁、新农村综合体、村民建房、农家乐等集体建设用地项目、湿地公园及大坝等19项,涉及本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6.15公顷,其余指标使用上级指标和其他指标。交通水31、利、能源、电力、旅游、环保及其他项目用地主要使用上级指标和本镇交通、水利及独立项目等基础设施用地指标,此类指标不进行图上红斑标注,在重点项目表中罗列。山王镇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见附表三。第六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为对镇域内城乡建设用地进行有效管制,所划定的空间地域。包括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四种类型。第一节 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包括镇域内城镇、农村居民点、工矿建设用地现状边界以及规划期内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本区面积为318.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7%。管制规则:一、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32、设用地发展空间;二、 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三、 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四、 允许建设区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第二节 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是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可依法定程序进行规划建设用地布局调整与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区域,主要布局在碗厂镇重点发展区域周边,面积 43.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2%。管制规则:一、 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33、,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用地规模;二、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规模已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三、 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第三节 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包括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本区面积为4123.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6.38%。本区的管制规则为:一、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二、 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34、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第四节 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区指以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为主导用途、严格禁止开展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的空间区域。规划将葫芦水库水源保护区划为禁止建设区,该区总面积287.94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6.03%。本区的管制规则为:一、 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二、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第七章 土地用途分区为合理配置全镇土地资源,挖掘土地利用潜力,对全镇土地利用实施用途管制,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土地利用方向、主导用途及保护、管理措施相对一致性的原则,在我镇土地利用现状、土地适宜性评价和35、规划期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基础上,结合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全镇共划分9个用途区,分别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等。山王镇土地利用用途分区面积表见附表四。第一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主要对耕地及其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规划面积1341.5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8.10%。区内分布有公路、农村道路、坑塘、沟渠等其他用地,零散的农村居民点,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园地和小块林地。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管制规则:一、 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水利、农田防36、护林及其它农业设施;区内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二、 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它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三、 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它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第二节 一般农地区是指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规划面积490.7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0.28%。全镇各村均有不同量的分布,分布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周围和附近,但土地利用条件较基本农田差,多为地形起伏较大37、的耕地,地块分散,坡度较大,土层较薄,多数为中低产田土。在规划期内加大投入,通过整理,使耕地的质量和生产条件逐步改善。区内分布有农村道路、坑塘、沟渠等其他用地和小块零散的农村居民点、村庄、道路,以及农田之间的小块园地和林地,但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使用。一般农业区主要管制规则:一、 区内土地主要用作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它农业设施用地;二、 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它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三、 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38、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第三节 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是规划期为发展林业生产和保护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规划面积2127.1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44.56%。全镇各村均有分布,主要集中于镇域的深、中丘区域。林业用地区主要管制规则:一、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二、 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三、 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四、 禁止占用区内有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39、动。第四节 城镇建设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和园区)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主要包括现有城镇建设用地,规划期间新增的城镇建设发展用地,附属于城镇和村镇的开发区、工业小区等现状及规划建设用地。本区划定面积为14.4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30%。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一、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镇建设规划;二、 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三、 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第五节 村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主要包括现有集镇40、和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用地,规划期间新增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发展用地。本区划定面积为249.19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5.22%。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一、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镇、村庄建设规划;二、 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三、 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第六节 独立工矿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规划目标年面积为54.74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15%。独立工矿用地区主要管制规则:一、 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41、配置的工业用地;二、 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三、 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四、 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第七节 风景旅游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规划目标年面积6.4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14%。本区用地应在搞好景区规划的同时,注意节约用地,避免破坏景区风景点和环境景观,加强对景观资源的保护,严禁乱挖、乱采景区内的山、石、矿、竹、木等,强化对风景资源的宣传力度,成立具有政府职能的风景区管理机构和景区土地管理机构。同时特42、别注意对本区内呈复区分布的农耕地、园地、林地的保护,以求得良好的生态环境和风景景观,吸引更多的游客。管制规则:一、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二、 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三、 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四、 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五、 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第八节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本用地区指河湖及其泄洪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地址灾害危险区等给予生态环境安全目的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规划目标年面积为287.94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6.43、03%。管制规则:一、 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二、 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三、 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四、 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第九节 其他用地区其他用地区201.5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4.22%。第八章 生态保护用地规划第一节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会同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目的是建立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对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和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从而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平衡、经济社会生产44、效益相统一。本轮规划山王镇将葫芦水库等水源保护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87.94公顷。第二节 构建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基础一、 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因地制宜调整各类用地布局,逐渐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空间格局。支持天然林保护、基本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加快建设以大面积、集中连片的森林和基本农田等为主体的生态安全屏障。在城乡用地布局中,将大面积连片基本农田、优质耕地作为绿心、绿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二、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安排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补偿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逐步改善和提高全镇生态环境质量。(一) 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严格保45、护基础性生态用地。严格控制对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和苗圃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对其他土地的开发,必须在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严格依据规划统筹安排。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二) 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严格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用地。要把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放在土地利用的优先地位,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重点优化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结构,严格控制工业对土地的污染,防治农田面源污染。(三) 加强城镇生态环境建设鼓励城镇组团式发展,实行组团间农田与绿色隔离带有机结合,发46、挥耕地的生产、生态功能。加强城镇的环境治理与控制,节约用水,降低污水排放量,严格限制高耗水、高污染项目进入。(四) 加强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充分结合新农村建设工程,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加强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建设。1.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引进、展示、推广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利用等循环经济新技术、新工艺。加大节能照明、太阳能、新型建材的推广力度,建设和利用好农村沼气这一清洁能源。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加快培育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和交通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全面协调发展。2. 加强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突出以生态建设为首要任务,在确保造林数量、质量的同时,全面提升47、林业生态建设质量。规划期加强全镇主要公路两旁绿色通道建设;进一步对退耕还林的监管,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严格林地保护加强林地征占管理,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工程征占用公益林、天然林。建设以森林群落为主体,构筑与全镇环境治理、江河治理和景点建设相适应的林业生态体系,改善全镇生态环境,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3. 加强村容村貌整治结合新农村建设工程,大力加强村容村貌整治,集中归并建农房、办乡企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以减少对化肥的过量施用,大力发展生态绿色农业以降低对农药的使用,大力提高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加强场镇和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收集与无害化处理,科学布局环境治理和保护性用地,大大降低农村面源污染48、,从各方面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附表附表1山王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附表2山王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附表3山王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附表4山王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附表1山王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单位:公顷地类2014年规划目标年规划期间面积增减面积比重%面积比重%土地总面积4773.63 100.00%4773.63 100.00%0.00 农用地耕地1400.39 29.34%1379.69 28.90%-20.70 园地31.35 0.66%25.23 0.53%-6.12 林地2105.09 44.10%2122.77 44.47%17.68 其他农用地431.05 9.49、03%430.22 9.01%-0.83 农用地合计3967.88 83.12%3957.91 82.91%-9.97 建设用地城镇用地12.23 0.26%14.40 0.30%2.17 农村居民点252.48 5.29%252.48 5.29%0.00 采矿用地53.04 1.11%53.55 1.12%0.51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 0.00%0.00 0.00%0.00 城乡建设用地小计317.75 6.66%320.43 6.71%2.68 交通用地14.46 0.30%23.67 0.50%9.21 水利用地301.45 6.31%301.45 6.31%0.00 交通水利用地50、小计315.91 6.62%325.12 6.81%9.21 其他建设用地0.32 0.01%0.32 0.01%0.00 建设用地合计633.98 13.28%645.87 13.53%11.89 其他土地水域15.11 0.32%15.11 0.32%0.00 自然保留地156.66 3.28%154.74 3.24%-1.92 其他土地合计171.77 3.60%169.85 3.56%-1.92 附表2山王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单位:公顷基期耕地面积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规划期间净增(+)减(-)期末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增加合计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其他51、减少合计建设占用灾毁其他规划期1400.39 29.00 29.00 -49.70 2.28 -47.42 -20.70 1379.69 1086.21 年均增减-4.83 4.83 -8.28 0.38 -7.90 -3.45 -附表3山王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单位:公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级别建设性质建设年限建设规模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涉及乡镇备注1.交通环葫路县级新建2017-202029.3313.13 9.191山王镇2.水利威远河(清溪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县级新建2017-2020山王镇3.旅游长葫峡谷生态旅游区省级新建2018-2020山王镇旅游环线道路市级新建252、017-2020山王镇景区连接道路县级新建2017-2020山王镇芦高山风景区县级新建2017-2020山王镇4.环保垃圾处理中转站县级新建2017-2020山王镇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改扩建工程县级新建2016-2020山王镇5.其他砂岩矿县级新建2017-2020山王镇威远县澳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县级新建2017-2020 山王镇内江华诚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县级新建2017-2020 山王镇合计29.3313.13 9.191附表4山王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单位:公顷单位辖区面积土地用途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用地区53、其他用地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山王镇4773.63 1341.53 28.10%490.70 10.28%14.41 0.30%249.19 5.22%54.74 1.15%6.49 0.14%287.94 6.03%2127.13 44.56%201.51 4.22%白龙村566.17 58.04 4.33%118.01 24.05%0.00 0.00%20.51 8.23%0.00 0.00%0.00 0.00%0.00 0.00%354.33 16.66%15.28 7.58%豹山村384.35 212.73 15.86%22.32 4.55%0.00 054、.00%28.26 11.34%12.29 22.46%2.89 44.50%0.00 0.00%86.57 4.07%19.29 9.57%风桠村380.34 74.71 5.57%51.12 10.42%0.34 2.38%18.41 7.39%2.62 4.78%3.60 55.50%0.00 0.00%224.39 10.55%5.14 2.55%华丰村373.38 42.80 3.19%102.07 20.80%1.83 12.71%26.52 10.64%17.59 32.14%0.00 0.00%0.00 0.00%170.88 8.03%11.69 5.80%李寨村531.0255、 66.55 4.96%59.32 12.09%0.00 0.00%23.01 9.24%2.55 4.66%0.00 0.00%0.00 0.00%345.26 16.23%34.32 17.03%山王镇国有398.86 0.00 0.00%2.74 0.56%11.71 81.26%0.77 0.31%5.31 9.70%0.00 0.00%287.94 100.00%87.85 4.13%2.54 1.26%双塘村417.99 141.99 10.58%56.97 11.61%0.00 0.00%23.44 9.41%0.24 0.43%0.00 0.00%0.00 0.00%180.856、6 8.50%14.50 7.19%象鼻村374.96 147.32 10.98%32.37 6.60%0.00 0.00%19.78 7.94%0.00 0.00%0.00 0.00%0.00 0.00%166.84 7.84%8.64 4.29%裕华村350.94 208.43 15.54%16.49 3.36%0.00 0.00%34.29 13.76%10.32 18.86%0.00 0.00%0.00 0.00%57.00 2.68%24.41 12.11%跃进村575.95 163.43 12.18%17.13 3.49%0.00 0.00%26.84 10.77%2.61 4.76%0.00 0.00%0.00 0.00%314.91 14.80%51.04 25.33%长岭村419.67 225.53 16.81%12.17 2.48%0.53 3.65%27.35 10.98%1.21 2.20%0.00 0.00%0.00 0.00%138.24 6.50%14.65 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