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2006-2020年)(52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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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邳州市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邳州市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年)文文 本本二一年十二月二一年十二月 前 言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更好的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江苏省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指导下,编制邳州市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区域内土地利用方向,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导向,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2、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在本区域进行的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土地利用的专项规划和行业用地规划均应符合本规划。规划范围为邳州市宿羊山镇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土地,总面积96.14 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 2006-2020 年,基期年为 2005 年,近期目标年为 2010 年,规划目标年为 2020 年。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目 录 目 录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1 第二章第二章 规划背景规划背景.4 第一节 区域概况.4 第二节 土地利用3、现状.5 第三节 土地利用的特点及存在问题.6 第三章第三章 规划目标规划目标.7 第一节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7 第二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7 第四章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9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9 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1 第五章第五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13 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13 第二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措施.15 第六章第六章 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控制.17 第一节 城镇建设用地.17 第二节 农村居民点.17 第三节 基础设施用地.18 第七章第七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20 第一节4、 土地生态建设规模和布局安排.20 第二节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措施.21 第八章第八章 土地整治土地整治.22 第一节 土地整治目标.22 第二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安排.22 第三节 村镇建设控制区.23 第三节 土地整治保障措施.23 第九章第九章 土地用途分区土地用途分区.26 I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II 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26 第二节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31 第十章第十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村土地利用控制.34 第一节 落实镇级规划下达指标.34 第二节 村土地利用控制措施.35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措施规划实施措施.37 第十二章第十5、二章 附附 则则.39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2、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合理确定规划目标,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统筹规划,突出重点;3、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全局与局部、长远与当前等关系,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第二条 规划原则 规划原则 1、坚持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原则;2、坚持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用地需求的原则;3、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4、坚持刚性控制与弹性操作相结合;5、坚持保护和改善生态6、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原则;6、坚持公众参与的原则;7、坚持统筹协调原则;8、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落实上级规划各项控制指标的原则。第三条 规划任务 规划任务 1、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土地资源条件,确定全镇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目标和方针;2、根据规划的土地利用方针和目标,对各业用地进行综合平衡,1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确定各业用地面积和配置;3、按照土地主导用途进行土地用途分区规划,确定各区范围、分布和各区的土地用途管制细则,做到定用途、定位置、定面积、定界限;4、确定本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和布局;5、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7、。第四条 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 号);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43号);6.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1 号);7.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61 号;8.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9.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8、22-2009);10.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8-2010);11.江苏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12.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3 13.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4.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15.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6.邳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7.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年);18.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第二章 规划背9、景 第一节 区域概况 第一节 区域概况 第五条 区位概况 区位概况 宿羊山镇位于邳州西北部,距市区 21 公里。东连赵墩镇,西与贾汪区接壤,南接碾庄镇,北与车辐山镇隔河相望。全镇现有对外交通有枣泗路、宿滩路和邳贾路。枣泗公路目前是南北穿越碾庄镇区的一条省道,作为过境公路,是邳州市与山东和苏南的联系要道。全镇村村已通公路,镇区道路主骨架已经形成。第六条 自然概况 自然概况 全镇属平原地带,基本上西高东低,南部为平原区,镇区北部有宿羊山,海拔 61.90 米;东武山海拔 105.90 米;西营山海拔 53.10 米等五个小山丘绵延约 3 千米。全镇受郯庐大断裂带的控制。第七条 社会经济概况 社会经10、济概况 全镇辖 24 个村民委员会和 1 个居民委员会,总户数 19754 户,总人口 73946 人,其中非农人口 10889 人。2005 年全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 44633 万元,其中第一产业值 28700 万元,第二产业值 5850万元,第三产业值 10083 万元,三产结构比例为 64.3013.1122.59,全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6035 元/人,农民人均纯收入 4906 元/人。宿羊山镇以大蒜产业为龙头产业,被誉为“全国大蒜第一镇”,是苏北大蒜贸易中心。4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 第八条 土地利用现11、状结构 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宿羊山镇土地总面积为 9614.2 公顷,其中农用地 7276.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5.69%;建设用地 1711.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80%;其他土地 626.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52%。1、农用地构成(1)耕地:全镇耕地面积 5808.2 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60.41%。(2)园地:全镇园地面积 83.3 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 0.87%。(3)林地:全镇林地面积 115.4 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 1.20%。(4)其他农用地:其他农用地面积 1269.7 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 13.21%。2、建设用地构成(1)城乡建设用地12、: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 1412.1 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 14.69%。其中:城镇用地面积为 158.0 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 1.64%。农村居民点面积为 1231.3 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12.81%。采矿用地面积为 18.1 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 0.19%。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总面积为 4.7 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 0.05%。(2)交通水利用地:交通用地面积为 56.6 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 0.59%;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 242.6 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2.52%。3、其他土地构成 全镇其他土地面积为 626.3 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 6.51%。其5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13、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6 中自然保留地和水域面积分别为 419 公顷和 584.4 公顷,分别占全镇土地面积的 0.43%及 6.08%。第三节 土地利用的特点及存在问题 第三节 土地利用的特点及存在问题 第九条 土地利用的特点 土地利用的特点(1)土地结构类型多样,土地利用以耕地为主。宿羊山镇南部为平原,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灌溉条件好,是宿羊山镇粮食、大蒜的主要产区;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 60.41%。(2)土地后备资源不足,整理开发难度逐年增大。2005 年全镇后备资源为 50.0 公顷,通过近几年的土地开发整理,投低资、见效快、生态效益好、易于开发14、整理的土地后备资源日趋减少,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难度将逐年增大。第十条 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1)居民点零散,土地利用效率低。受长期的小农经济影响和土地所有制的制约,居民点分布散乱,中心村规划得不到实施,形成空心村。(2)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的驱动下,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彰显,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增加,土地复垦开发难度与成本上升,耕地补充与保护的压力不断增大。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第三章 规划目标 第一节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第一节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第十一条 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 以徐州市融入长三角经济区和省委加15、快苏北发展、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为契机,立足宿羊山镇的实际,发挥地方特色产业优势,建立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和城镇化水平相适应的城镇体系,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全面提高;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的进展。第十二条 具体目标 具体目标 规划到 2020 年,全镇农业总产值达到 11 亿元,工业总产值达到26 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15000 元,地方财政收入达到 6000 万元。第二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第二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第十三条 总16、体目标 总体目标 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基础设施用地;科学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和迁并力度,积极引导农村居民点用地向中心村集中;加大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实现全镇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不断提高耕地质量,逐步改善土地生态环境。7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8 第十四条 调控指标 调控指标 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至 2020 年,耕地保有量(任务量)不低于 5867.1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 5598.2 公顷。2、其他类型农用地规划、其他类型农用地规划 至 217、020 年,园地 220.5 公顷,林地 264.8 公顷。3、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控制 至 202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720.5 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414.2 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194.2 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控制在 306.3 公顷以内。4、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20.7 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不超出 19.5 公顷,占用耕地控制在 14.1 公顷以内。5、土地集约利用、土地集约利用 至 2020 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90.0 平方米/人以内。6、耕地占补平衡、耕地占补平衡 至 2020 年,土地18、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 132.5 公顷。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十五条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原则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原则 1、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原则;2、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持耕地总量相对稳定原则;3、因地制宜原则;4、力求土地利用最佳社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原则;5、按产业政策安排用地次序原则;6、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相结合原则。第十六条 农用地结构调整 农用地结构调整 至 2020 年,农用地规模从 2005 年的 7276.6 公顷增加到 719、315.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 75.69%增加到 76.09%。(1)耕地结构调整)耕地结构调整 至 2020 年,耕地规模由 2005 年的 5808.2 公顷增加到 5867.1 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 60.41%增加到 61.03%。(2)园地结构调整)园地结构调整 至 2010 年,园地规模由 2005 年的 83.3 公顷增加到 220.5 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 0.87%增加到 2.29%。(3)林地结构调整)林地结构调整 至 2020 年,林地规模由 2005 年的 115.4 公顷增加到 264.8 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 1.20%增加20、到 2.75%。9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4)其他农用地结构调整)其他农用地结构调整 至2020年,其他农用地规模由2005年的1269.7公顷减少为963.2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 13.21%减少为 10.02%。第十七条 建设用地调整 建设用地调整 至 2020 年,建设用地规模从 2005 年的 1711.3 公顷增加到 1720.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 17.80%增加到 17.90%。(1)城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城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至 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 2005 年的 1412.1 公顷增加到1414.2 公21、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 14.69%增加到 14.71%。(2)交通水利用地结构调整)交通水利用地结构调整 至 2020 年,交通水利用地规模由 2005 年的 299.2 公顷增加到306.3 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 3.11%增加到 3.19%。第十八条 其他土地调整 其他土地调整 至 2020 年,其他土地规模从 2005 年的 626.3 公顷减少为 578.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 6.51%减少为 6.01%。(1)水域结构调整)水域结构调整 至 2020 年,水域规模由 2005 年的 584.4 公顷减少为 566.5 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 6.22、08%减少为 5.89%。(2)自然保留地结构调整)自然保留地结构调整 至 2020 年,自然保留地规模由 2005 年的 41.9 公顷减少为 11.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 0.43%减少为 0.12%。10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第十九条 主要农用地布局优化 主要农用地布局优化 1、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 保持现有耕地格局总体稳定,局部适度调整,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坚持建设占一补一。规划期内确定全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别为 5867.1 公顷和 5606.8 公23、顷。在宋庄村、徐井村等村分布面积较大,其它各村相对少一些。2、园地布局调整、园地布局调整 规划期内园地发展以加快特色林果基地建设为主,到 2020 年全镇园地面积落实为 220.5 公顷,重点对刘山村、宿羊山村等地园地布局进行调整。3、林地布局调整、林地布局调整 规划期内着重加快建设水源涵养林,适当增加生态林、防护林和速生丰产林建设。充分利用城镇内部及周边、道路两旁、村庄四周、田埂等宜林处植树造林,逐步增加林地,不断提高林木覆盖率,到2020年全镇林地面积落实为264.8公顷。林地分布较多的有宿羊山村、刘山村。第二十条 主要建设用地布局调整 主要建设用地布局调整 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着力推24、动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城镇集中,工业向开发区、园区集中,全面提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基础设施用地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先保障交通、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工程的合理用地需求,提高整体效率和保障能力。优先保障镇区和工业集中区建设,以增强其集聚功能和辐射效11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12 应。适当向东拓展城镇空间,重点在大武山南侧建设新行政中心区;沿青年路、沿河路建设商贸流通区;枣泗路东侧建设工业集聚区;大武山西侧建设教育区和居住区。促进农村居民点用地适度集中,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引导,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要求,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搞好新农村建25、设。重点保障农村生产、农民生活必需建设用地,支持农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优先保证市级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用地,明确规划期内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位置、用地规模和实施年限等。优化区域交通路网配置。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第五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第二十一条 耕地保护 耕地保护 规划至 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为 5867.1 公顷,其中,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14.1 公顷,通过土地复垦开发增加耕地 132.5 公顷。1、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规划期内对耕地实行严26、格保护,按照建设项目选址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的原则,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若必须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质量较差的耕地,同时按照“占一补一,占补平衡”的原则履行补充耕地义务。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14.1 公顷,本镇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132.5 公顷。2、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 根据宿羊山镇土地利用现状,对适宜进行整治的土地采取开发、复垦措施增加耕地面积,至 2020 年,土地整理增加耕地 97.5 公顷,土地开发增加耕地 35.0 公顷。3、改善耕地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 规划期内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综合治理,改造中低产田,加大资金投入;种地养地,科学施肥,培肥地力,从根本上改27、善耕地的生产条件,逐步提高耕地质量。第二十二条 基本农田保护 基本农田保护 1、基本农田调整 13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根据宿羊山镇产业规划、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以及邳州市宿羊山镇镇村布局规划,在规划期内建设用地面积将继续增加,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范围内不能规划基本农田,因此,必须对基本农田布局进行调整。本轮规划中邳州市宿羊山镇主要将集中产业区以及镇区范围内基本农田调出,面积为 45.7 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 44.1 公顷。调入基本农田 118.7 公顷,全部为耕地。新一轮规划中宿羊山镇预留 8.6 公顷基本农田机动指标用于规划期内28、补划不易确定用地范围的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包括难以确定用地范围的交通、水利等线型工程,不宜在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又难以定位的独立建设项目(如防灾救灾建设、社会公益项目建设、城镇村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污染企业搬迁等)。本轮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除集中产业区以及镇区范围外的区域,基本农田面积 5606.8 公顷,其中耕地 5445.7 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 97.13%。2、基本农田布局 规划期间,宿羊山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1个,保护片25个,保护块299个,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梁口居委会、宿羊山村等25个村(居),其中基本农田最多的是宋庄村,占全镇基本农田总面积的7.7829、%。在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明确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地块的前提下,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用于规划期间补划基本农田,规划期间共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 69.0 公顷。14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第二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措施第二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 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 建立领导干部考核制度,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纳入政府任期目标考核内容,实行奖惩;制定乡规民约,实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对基本农田按片块,统一建立档案进行保护,确保30、规划期内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第二十四条 采取有效的经济激励措施,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采取有效的经济激励措施,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建立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奖励基金,根据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粮食、菜等播种面积、农业生产贡献率,按照一定的奖励标准,奖励给对耕地保护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第二十五条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 基本农田保护区必须逐块定位、划界,并按规定设立保护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擅自改变保护标志,不得擅自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补划质量与数量相当的基本农田。第二十六31、条 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提高基本农田质量 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投入力度,实施综合治理,改造中低产田,利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要保持和培肥地力,保证基本农田质量不降低。第二十七条 将保护基本农田任务落实到具体使用者将保护基本农田任务落实到具体使用者 15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16 基本农田依法划定后,基本农田保护的第一责任即为基本农田使用者,对于使用基本农田的个人或单位,镇政府或村委会要与其签订基本农田保护协议或责任合同。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32、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第六章 建设用地控制 第一节 城镇建设用地 第一节 城镇建设用地 第二十八条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 2005 年宿羊山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 158.0 公顷,规划到 2020 年控制在 170.5 公顷以内,规划期内增加 12.5 公顷,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主要安排在镇区。第二十九条 城镇建设用地控制措施 城镇建设用地控制措施 1、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特别是建设占用耕地规模,防止建设用地的低效扩张,促进土地利用模式创新和土地利用效率提高。2、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加强对城镇建设用地的规模控制,切实推进土地利用方式33、由外延扩张型向内涵集约型转变。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产业政策供地,城镇建设项目具体用地指标,应严格执行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06 年版),促进城镇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第二节第二节 农村居民点农村居民点 第三十条 农村居民点规模与布局农村居民点规模与布局 2005 年农村居民点面积为 1231.3 公顷,规划到 2020 年控制在1220.0 公顷以内。规划期内,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实行旧村改造。集中精力进行合村并点工作,以建设中心村为重点,基层村为纽带,农民17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自愿为原则,引导农民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实施过程中,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34、支持,实现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利用的目标。第三十一条 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措施 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措施 1、逐步实行合村并居 优化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局部撤销规模小,基础设施差,交通不便、位置偏僻村庄。通过村庄整理缩减居民点用地规模,逐步形成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村居布局体系。合并后的居民点应按照规划进行建设,配套必要的生活服务设施,对旧村进行有序改造,逐步消除“空心村”现象,对合并后闲置不用的宅基地进行复耕。2、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 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的宅基地。逐步清理历史遗留的一户多宅问题,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不得再申请35、批准宅基地。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农村居民点向农村居住小区集中,实现农村居民点节约集约利用。第三节第三节 基础设施用地基础设施用地 第三十二条 交通用地 交通用地 交通网络建设主要立足现有交通网络的升级改造,合理安排交通用地。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的要求,合理布局各类交通用地规模、结构,严格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规划期内重点保障柳合线、枣泗线加宽工程、京杭运河刘山三线船闸等项目,安排新增18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19 交通用地 6.0 公顷,其中占用耕地 3.9 公顷,主要位于梁口居委会、宋庄村、宿羊山村、刘山村、徐井村、徐楼村等。第三十三条 水利设36、施用地水利设施用地 规划期内重点保障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等项目,主要位于杜庄村、白口村、桃园村、韩行村等村。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第七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第一节 土地生态建设规模和布局安排 第一节 土地生态建设规模和布局安排 第三十四条 生态建设规模 生态建设规模 规划期内保障具有生态功能的耕地、园地、林地、水域和其他农用地,规划期内,耕地面积不低于 5867.1 公顷,园地面积不低于 220.5公顷,林地面积不低于 264.8 公顷,水域面积不低于 566.5 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不低于 963.2 公顷,以保障规划期内生态用地的稳定。具有生态功能的37、用地主要分布在宋庄村、刘山村、宿羊山村等。第三十五条 生态用地布局和安排 生态用地布局和安排 立足土地资源多种生态功能,顺应水系发育的自然地理系统,协调土地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区域土地生态保障能力。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对敏感性生态用地的占用。逐步清退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建设用地,适度增加绿化、景观用地,合理增加新的生态用地。保护好沿不劳河带滩涂资源,构建生态源地,实行重点保护。同时沿河、沿路构建生态廊道,形成绿化屏障,增强区域生态功能。着力推进生态和环境建设,规划期内使全镇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土地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生态功能基本稳定。加大林业生态系统保护。加大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力度,推进环38、境友好的林业建设方式,严厉打击各类盗伐、超采活动。节约集约用地,支持生态用地。逐步收缩并退出生态破坏危险地带,退还自然生态用地,促进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扩展和优化。20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21 第二节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措施 第二节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措施 第三十六条 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 节约利用水资源,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和工业,防止过分抽取地下水,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增强蓄水能力。第三十七条 保障绿化工程的建设、提高生态功能 在城镇主要道路和河流两岸增加绿化带,建立花卉苗木基地,推进沟渠路旁植树种草,在居住区增加绿地面积,提高城镇绿化率。严格39、保护生态作用显著的林地,提升宿羊山镇的整体生态环境。第三十八条 改善农村环境卫生 严禁向不牢河和农田排放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建筑垃圾和其他废弃物;集中处理农村固体垃圾和生活垃圾;增加公厕,改善卫生状况等,为农村人民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第八章 土地整治 第一节 土地整治目标 第一节 土地整治目标 第三十九条 土地整治目标土地整治目标 根据全镇土地整治的潜力以及本镇土地利用现状等因素,确定本镇土地整治目标为:规划期内农用地整理面积为 1800.0 公顷,村庄整理面积为 11.5 公顷,土地开发面积为 50.0 公顷,其中农用地40、整理增加耕地 90.0 公顷,村庄整理增加耕地 7.5 公顷,土地开发增加耕地35.0 公顷。第二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安排 第二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安排 第四十条 农用地整理农用地整理 大力推行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工程,积极稳妥地开展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规划期内农用地整理 1800.0 公顷,新增耕地 90.0 公顷,主要位于宋庄村、徐井村、何家村、黄墩村、贾家村、徐楼村等村。其中近期新增耕地 15.6 公顷,远期新增耕地 74.4 公顷。第四十一条 村庄整理村庄整理 落实镇村布局规划,坚持城乡统筹,按照依法依规41、尊重民意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要求,结合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组织进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加大农村废弃土地和闲置宅基地整理力度,开展迁村并点退宅还田。规划期内共安排农村居民点整理面积为 11.5 公顷,可新增耕地22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7.5 公顷,主要位于黄墩村。其中近期安排 9.5 公顷,可新增耕地 6.2公顷;远期安排 2.0 公顷,可新增耕地 1.3 公顷。第四十二条 土地开发土地开发 对土地后备资源的开发,需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增加开发的技术、资金投入,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期内开发其他土地42、面积为 50.0 公顷,主要位于宿羊山村、刘山村、徐井村、小坊上村,开发补充耕地 35.0 公顷,林地 10.5 公顷。具体项目有宿羊山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刘山村土地开发项目、何家村土地开发项目。第三节 村镇建设控制区 第三节 村镇建设控制区 第四十三条 划定村镇建设控制区划定村镇建设控制区 结合农村土地整治和增减挂钩项目安排,将需逐步拆并、但拆并时间难于确定的村庄建设用地,确定为村镇建设控制区。规划期内,全镇共划定村镇控制区 69.0 公顷,主要位于孙家村、石坝村。区内各类建设用地根据宿羊山镇实际情况逐步拆并,向镇区、中心村集中,确实不能拆并的,将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第三节 土地整治保障43、措施 第三节 土地整治保障措施 第四十四条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政府领导任组长,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城建、财政、农业、民政、交通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组织实施落实,协调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23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相关政策并落实。第四十五条 科学规划,分批实施 土地整治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在编制规划时,必须在全面分析土地整治现状、潜力基础上,科学编制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确保农田水利、土地平整、田间道路等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实用性和科学性。依据土地整治专项规划,根据先易后难、区域治理、集中连片、量力而行和分期实44、施的原则,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分批组织实施,确保整治质量。第四十六条 加大土地整治资金投入 政府资金要优先用于基本农田整理、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筹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用资金,在建立专项资金的基础上,拓宽资金渠道,通过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市场化运作,使土地整治步入良性循环。第四十七条 规范整治项目管理 强化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对土地整治项目的立项审核、规划设计和实施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按设计组织施工,按进度拨付资金,按程序检查验收,引导和规范土地整治活动。第四十八条 保障耕地占补平衡 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规划期内确保完成补充耕地指标,建设占用耕地的单位,严格按照“先补后占”45、的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也可缴纳耕地开垦费,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补充耕地,实现规划期内耕地占补平衡。第四十九条 完善农村居民点整治挖潜(挂钩)机制 24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25 1、组织领导。成立领导班子,以科学发展观为主导,以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为主线,尊重群众意愿,保障各项措施的实施,积极推进节地型新农村建设模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优化镇域建设用地布局。2、资金保障。设立专门的资金和账户,保障整治挖潜实施的资金来源,实现专款专用。投资费用由市政府、镇、村和安置户共同承担,镇政府应与村签署土地复垦协议,以监督按期进行土地复垦46、。实施经济激励机制,设立奖励资金,对在农村居民点整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一定奖励。3、建立台帐管理制度。对拆旧复垦项目进行台帐管理,已经完成的拆旧复垦项目不得随意转为建设用地。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第九章 土地用途分区 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 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 第五十条 土地用途分区类型 土地用途分区类型 规划期全镇共划分为七个区,分别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第五十一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和管理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区47、内土地主要是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凡集中连片、农田基础设施较好的耕地和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新增的优质耕地及以上范围内其他零星土地均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分布在梁口居委会、宿羊山村等 25 个村,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 6100.8 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 63.46%。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2)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3)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48、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26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4)禁止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5)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第五十二条 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是指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包括基本农田之外的耕地、园地、养殖水面和其它农用地。本区面积为 714.4 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 7.43%。主要分布于宿羊山镇城区、产业集中区以及中心村周围。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耕49、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用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能扩大面积;(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第五十三条 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是指为发展林业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包括现有的林地(已划入其他用地区的林地除外);规划确定为林业使用的宜林后备土地资源;以及上述土地范围内其他类型的零星土地。本区面积为 234.8 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 2.44%。林业用27 宿羊山镇土50、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地区在各村均有分布,主要分布于京杭运河、澎河和不劳河沿岸。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2)区内现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区内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4)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第五十四条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是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和园51、区)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城镇建设须严格控制在城镇建设用地区范围内,根据各城镇的功能要求和发展定位,本着集约用地、紧凑发展、充分发挥土地效益的原则,确定合理的开发强度和开发模式。本区面积为 170.5 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 1.77%。主要为宿羊山镇镇区、工业集中区以及规划建设用地。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1)城镇建设用地区应当在旧城改造的基础上,贯彻结构合理,布局适宜和节约用地原则,搞好城镇内部的区域功能的配套布局;(2)该区内的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空闲区,确需增加的应首先利用非耕地和劣质耕地;(3)鼓励新增建筑向高层发展,提高城镇土地利用率和容积率;28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52、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4)尚未批准转为建设用地的农地应继续生产经营,不得弃荒;(5)城镇用地区内的废弃、撂荒土地,能耕种的必须及时恢复耕种。第五十五条 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是指为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村镇建设须严格控制在村镇建设用地区范围内,根据各小城镇的功能要求和发展定位,本着集约用地、紧凑发展、充分发挥土地效益的原则,确定合理的开发强度和开发模式。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对农村居民点进行综合整治,并结合镇村布局规划,将农村居民点拆迁安置在中心村,建成居住小区。本区面积为 1220.0 公顷,53、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 12.69%,在各村落均有分布。本区的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1)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居民住宅、村镇企业、村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严格执行村镇规划;(2)鼓励通过土地整理,将其他土地区内零散分布的村庄和村镇企业,向村镇建设用地区集中。严禁在村镇建设用地区以外新增用地用于村镇建设;(3)控制村镇建设用地区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4)村镇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确需扩大的,应当首先利用非耕地、劣质耕地;(5)保护和改善村镇环境,防止水土污染;29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6)有计划54、地将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点的乡村建设搬迁。第五十六条 独立工矿区独立工矿区 独立工矿区是指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建设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独立于城镇村建设用地区之外、规划期间不改变用途的采矿、能源、化工、环保等建设用地(已划入其他土地用途区的除外);独立于城镇村建设用地区之外,规划期间已列入规划的采矿、能源、化工、环保等建设用地(已划入其他土地用途区的除外)。本区面积为 23.7 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 0.25%。在宿羊山镇有零星分布。本区的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用地;(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及相关规划;55、(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第五十七条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是指基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主要包括河湖及蓄滞洪区、滨海防患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等。本区面积为 7.4 公顷,主要是京杭大运河的部分区域。本区的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30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1)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56、(3)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4)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第二节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第二节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第五十八条 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本区面积为 1414.2 公顷,主要分布在镇区和新农村布点区域。本区的空间管制措施主要有:(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协调。(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57、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按法定程序进行。第五十九条 有条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 31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有条件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本区面积为18.0公顷,主要分布于镇区和新农村布点区域。本区的空间管制措施主要有:(1)区内土地符合规58、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规模已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按法定程序进行。第六十条 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是指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以外,禁止城镇和大型工矿建设,限制村庄和其他独立建设,控制基础设施建设,以农业发展为主的空间区域,土地总面积 8174.6 公顷。本区的空间管制措施主要有:(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59、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第六十一条 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区 32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33 禁止建设区是指规划中确定的,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禁止进行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的空间区域,土地总面积 7.4 公顷。本区的空间管制措施主要有:(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第十章 村土地利用60、控制 第一节 落实镇级规划下达指标 第一节 落实镇级规划下达指标 第六十二条 各村用地指标调控各村用地指标调控 根据本镇土地资源状况与利用特点,综合考虑各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发展趋势、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分析等因素,确定的土地利用重点和发展方向,依照定性、定量、定位与定序的有机结合,兼顾效率与公平,统筹需要与可能,将宿羊山镇规划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交通水利用地规模、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与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等土地利用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分解到各村并落实到地块。第六十三条 布局控制布局控制 1、按照总体稳定,局部调整的原则,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布局进行61、适当调整落实到地块。2、按照县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用地分解到本镇的用地布局逐一落实到地块。3、按照农村居民点整理、挂钩规划落实到位;4、按照工业向产业聚集区集中的原则,将村庄内和周边的企业有计划的向产业聚集区集中。第六十四条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规划期内确定各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并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地块,2005 年宿羊山镇耕地保有量 5808.2 公顷,到 2020 年耕地保有34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量 5867.1 公顷。全镇规划期内耕地主要分布在:宋庄村、徐井村等村。规划期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5606.8 公顷,主要分布在梁62、口居委会、宿羊山村。规划期内,调出基本农田面积 45.7 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 44.1 公顷。调入基本农田 118.7 公顷,全部为耕地。第六十五条 村庄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 按照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控要求,确定各村建设用地控制规模。规划期内,积极推进宿羊山镇区、徐楼村、徐井村、沙埠村、桃园村、梁口居委会等村庄合并和旧村改造。第二节 村土地利用控制措施 第二节 村土地利用控制措施 第六十六条 确定各村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边界 各村要在本规划原则、目标指导下,积极配合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实施,根据乡级规划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合理布局城镇工矿、新农村建设、交通水利等新增建设用地,并分别划定城镇63、村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第六十七条 确保重点发展区域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得到优先落实 各村土地利用必须优先保障乡级规划重点发展区域的建设用地需求;同时对乡级规划确定的公路、能源等各类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明确项目的用地规模以及具体位置。第六十八条 严格保障耕地和基本农田 根据本轮规划下达到各个村庄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并落实到各个村庄的具体地块和位置,严格限制建设用地占有耕地特别是基35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36 本农田。第六十九条 严格执行上级规划下达各项任务 规划期内,各村必须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控制农村建设用地规模,保证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64、。通过具体措施保障旧村改造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措施 第七十条 规划实施的行政措施 规划实施的行政措施 1、本规划作为宿羊山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宿羊山镇人民政府审议后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2、本规划批准后,应纳入宿羊山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根据规划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认真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用土地。各产业部门和各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在土地开发、整治、利用上必须服从本规划,严格按规划审批用地,坚决制止违反规划乱占滥用土地现象。365、推行镇政府领导土地利用行为责任制,维护规划的权威性,把规划实施纳入日常工作之中,土地转让、出让、开发、改变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用地审批、土地监察等有关环节,要与规划实施相衔接,严格把关,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第七十一条 规划实施的经济措施 规划实施的经济措施 1、加大耕地保护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财政补贴机制,在全镇范围内实行保护责任与财政补贴挂钩,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保护耕地的积极性。2、提高新增建设用地使用成本,引导各用地单位的新增用地需求从新增非农转向建设用地内部挖潜。3、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全面推动土地的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土地的有偿、有期限、有流动的使用制度,用经66、济手段优化土地利用结37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38 构和调整土地利用方向,逐步将城镇建设用地、乡镇企业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纳入有偿使用轨道,引进市场机制,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节约、有效利用。第七十二条 规划实施的技术措施 规划实施的技术措施 1、建立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土地利用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土地调查和土地统计制度,利用“3S”技术及时掌握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为规划实施和监督提供有力依据和保障。2、建立一套符合宿羊山镇实际的规划实施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参照原定规划进行科学系统地分析,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状况做出准确的判断,以便采取相应而有效67、的措施,确保土地资源利用的科学合理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性。3、建立健全镇域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的具体操作规范和要求。第七十三条 规划实施的社会措施 规划实施的社会措施 1、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度,采取多种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增强规划修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各地在安排具体项目用地和开展土地整治活动时,应广泛听取公众和土地权利人意见。2、加强舆论宣传,对规划主要问题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用地意识,增强对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资源重要性的认识;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法公告,接受公众监督;向社会公开规划方案、规划实施措施和规划实施进展等信息;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广大群众对规划实施情68、况的监督作用。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七十四条 本规划自经法定程序上报批准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修改,按法定程序进行。第七十五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规划数据库等构成,文本与图件具有同等效力。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图件的具体说明。第七十六条 本规划由宿羊山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39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附 表 表表 1 上级下达宿羊山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上级下达宿羊山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平方米/人 指标名称 基期年近期目标年 规划目标年 指标属性 总量指标 69、耕地保有量(任务量)耕地保有量(任务量)5808.2 5791.1 5867.1 约束性 约束性 基本农田面积 基本农田面积 5533.8 5598.2 5598.2 约束性 约束性 园地面积 83.3 113.4 220.5 预期性 林地面积 115.4 154.7 264.8 预期性 牧草地面积 0.0 0.0 0.0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1711.3 1709.1 1720.5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412.1 1409 1414.2 约束性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80.8 187.2 194.2 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299.2 300.170、 306.3 预期性 增量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7.3 20.7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6.5 19.5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4.9 14.1 约束性 约束性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任务量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任务量 39.3 132.5 约束性 约束性 效率指标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90.0 90.0 约束性 约束性 40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表表 2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宿羊山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地 类 基期年 近期目标年 规划目标年 规划 期间 面积 增减 面积 比重(71、%)面积比重(%)面积 比重(%)土地总面积 9614.2 100.00 9614.2 100.00 9614.2 100.00 0.00 农用地 耕 地 5808.2 60.41 5791.1 60.23 5867.1 61.03 58.90 园 地 83.3 0.87 113.4 1.18 220.5 2.29 137.20 林 地 115.4 1.20 154.7 1.61 264.8 2.75 149.40 牧草地 0.0 0.00 0.0 0.00 0.0 0.00 0.00 其他农用地 1269.7 13.21 1244.3 12.94 963.2 10.02 -306.50 农用72、地合计 7276.6 75.69 7303.5 75.96 7315.6 76.09 39.00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158.0 1.64 164.2 1.71 170.5 1.77 12.50 农村居民点 1231.3 12.81 1221.8 12.71 1220.0 12.69 -11.30 采矿用地 18.1 0.19 18.1 0.19 18.3 0.19 0.20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4.7 0.05 4.9 0.05 5.4 0.06 0.70 小 计 1412.1 14.69 1409.0 14.66 1414.2 14.71 2.10 交通水利用地 交通用地 5673、.6 0.59 57.3 0.60 62.6 0.65 6.00 水利设施用地 242.6 2.52 242.8 2.53 243.7 2.53 1.10 小 计 299.2 3.11 300.1 3.12 306.3 3.19 7.10 其他建设用地 0.0 0.00 0.0 0.00 0.0 0.00 0.00 建设用地合计 1711.3 17.80 1709.1 17.78 1720.5 17.90 9.20 其他土地 水 域 584.4 6.08 575.1 5.98 566.5 5.89 -17.90 自然保留地 41.9 0.43 26.5 0.28 11.6 0.12 -30.374、0 其他土地合计 626.3 6.51 601.6 6.26 578.1 6.01 -48.20 41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表表 3 宿羊山镇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宿羊山镇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单位:公顷 基期 耕地 面积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 净增(+)减(-)期末耕地 保有量 基本农田 保护面积 增加 合计 土地 整理 土地 复垦 土地 开发 其他 减少 合计 建设 占用 灾毁 其他 规划近期 5808.2 39.3 21.8 0.0 17.5 0.0 56.4 4.9 1.1 50.4-17.1 5791.1 560675、.8 规划远期 5791.1 99.7 75.7 0.0 17.5 6.5 23.7 9.2 1.9 12.6 76.0 5867.1 5606.8 规划期 5808.2 139.0 97.5 0.0 35.0 6.5 80.1 14.1 3.0 63.0 58.9 5867.1 5606.8 年均增减-9.3 6.5 0.0 2.3 0.4 5.3 0.9 0.2 4.2 3.9 -表表 4 宿羊山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宿羊山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 单位:公顷 项 目 规划近期 规划远期 规划期合计 合计占用农用地 占用耕地 合计占用农用地 占用耕地 合计占用农用地 占用耕地 一、城乡建76、设用地 6.4 5.8 4.4 7.2 7.0 4.9 13.6 12.8 9.3 1.城镇 6.2 5.6 4.2 6.3 6.1 4.3 12.5 11.7 8.5 2.农村居民点 0.0 0.0 0.0 0.2 0.2 0.1 0.2 0.2 0.1 3.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0.2 0.2 0.2 0.7 0.7 0.5 0.9 0.9 0.7 二、交通用地 0.7 0.5 0.3 5.3 5.1 3.6 6.0 5.6 3.9 三、水利设施 0.2 0.2 0.2 0.9 0.9 0.7 1.1 1.1 0.9 四、其他建设用地 0.0 0.0 0.0 0.0 0.0 0.0 77、0.0 0.0 0.0 总计 7.3 6.5 4.9 13.4 13.0 9.2 20.7 19.5 14.1 年均占地 1.5 1.3 1.0 1.3 1.3 0.9 1.4 1.3 0.9 42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表表 5 宿羊山镇土地整治规划表宿羊山镇土地整治规划表 单位:公顷 类型 调整至地类 合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1.土地整理(如农田、农村居民点、工矿用地等)97.5 136.3 112.7 1.1 347.6 2.土地复垦(如工矿、道路、废弃地等用地复垦)0.0 0.0 0.0 0.0 0.0 3.土地开发(如荒草地、滩涂苇地78、等其他土地开发)35.0 0.0 10.5 4.5 50.0 合计 132.5 136.3 123.2 5.6 397.6 43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表表 6 宿羊山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宿羊山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 性质 建设年限 涉及村(镇)备注 1.交通 柳合线邳州段 新建 2012-2015 宋庄村、宿羊山村、苏口村、徐井村 枣泗线 扩建 梁口居委会、刘山村、殷庄村、白口村、徐楼村 251 省道邳州段 改建 2015-2017 2.水利 京杭运河刘山三线船闸 新建 2004-2008 梁口居委会 3.电力 徐楼输变电79、工程 新建 2012 徐楼村 4.其他 移动机站项目 新建 2006-2012 污水处理厂 新建 2010-2015 垃圾中转站 新建 2010-2015 新农村安置 新建 2010-2020 自来水厂 新建 2010-2020 合计 44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表表 7 宿羊山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宿羊山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单位 辖区面积土地用途区 基本农田 保护区 一般 农地区 城镇建设 用地区 村镇建设 用地区 独立工矿 区 风景旅游 用地区 生态环境 安全控制区林业 用地区 其他 用地 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80、面积%面积%梁口居委会 218.2 36.8 16.88 15.9 7.29 0.0 0.00 27.5 12.60 0.0 0.00 0.00 0.7 0.32 0.0 0.00 137.3 62.91 宿羊山村 447.4 305.2 68.22 46.4 10.37 7.3 1.63 27.3 6.10 7.4 1.65 0.00 0.0 0.00 27.1 6.06 26.7 5.96 沙埠滩村 289.9 209.7 72.32 16.9 5.83 0.0 0.00 37.9 13.07 0.1 0.03 0.00 0.0 0.00 12.9 4.45 12.4 4.29 桃园村 281、85.5 207.3 72.61 13.1 4.59 0.0 0.00 44.6 15.62 0.0 0.00 0.00 0.0 0.00 8.6 3.01 11.9 4.16 韩行村 426.0 312.0 73.25 32.5 7.63 1.0 0.23 39.9 9.37 0.0 0.00 0.00 0.0 0.00 1.9 0.45 38.7 9.08 宋庄村 660.1 476.0 72.12 30.2 4.58 0.5 0.08 89.9 13.62 0.0 0.00 0.00 0.0 0.00 2.3 0.35 61.2 9.26 新安庄村 479.1 259.8 54.23 182、5.2 3.17 0.0 0.00 60.7 12.67 0.0 0.00 0.00 0.0 0.00 8.5 1.77 134.9 28.16 小坊上村 384.5 257.6 67.00 22.2 5.77 0.0 0.00 53.1 13.81 5.3 1.38 0.00 0.0 0.00 19.1 4.97 27.2 7.07 刘山村 493.2 235.5 47.75 63.0 12.77 21.4 4.34 73.6 14.92 10.2 2.07 0.00 0.0 0.00 10.5 2.13 79.0 16.02 徐井村 535.1 341.8 63.88 29.6 5.53 83、0.6 0.11 75.8 14.17 0.0 0.00 0.00 0.0 0.00 5.4 1.01 81.9 15.30 何家村 318.7 217.5 68.24 15.4 4.83 1.4 0.44 38.6 12.11 0.0 0.00 0.00 6.7 2.10 1.3 0.41 37.8 11.86 苏口村 282.9 166.2 58.74 22.9 8.09 0.0 0.00 39.0 13.79 0.0 0.00 0.00 0.0 0.00 11.6 4.10 43.2 15.28 辛家村 368.8 217.8 59.07 47.5 12.88 1.7 0.46 44.684、 12.09 0.2 0.05 0.00 0.0 0.00 5.3 1.44 51.7 14.01 殷庄村 308.8 156.3 50.62 44.2 14.31 9.2 2.98 37.0 11.98 0.0 0.00 0.00 0.0 0.00 17.5 5.67 44.6 14.44 徐楼村 607.3 382.6 63.01 43.7 7.20 29.1 4.79 77.7 12.79 0.0 0.00 0.00 0.0 0.00 19.6 3.23 54.6 8.98 芦岗村 440.3 328.7 74.66 19.7 4.47 0.0 0.00 57.1 12.97 0.1 085、.02 0.00 0.0 0.00 3.8 0.86 30.9 7.01 陆埠村 309.3 210.8 68.14 27.9 9.02 0.0 0.00 38.8 12.54 0.0 0.00 0.00 0.0 0.00 21.5 6.95 10.3 3.34 柿园村 233.9 163.4 69.86 15.3 6.54 0.0 0.00 37.2 15.90 0.0 0.00 0.00 0.0 0.00 2.5 1.07 15.5 6.62 杜庄村 332.6 229.0 68.85 29.3 8.81 0.9 0.27 44.1 13.26 0.0 0.00 0.00 0.0 0.0086、 5.2 1.56 24.1 7.25 吕村村 353.4 228.0 64.52 27.7 7.84 0.0 0.00 57.3 16.21 0.0 0.00 0.00 0.0 0.00 9.2 2.60 31.2 8.83 45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46 单位 辖区面积土地用途区 基本农田 保护区 一般 农地区 城镇建设 用地区 村镇建设 用地区 独立工矿 区 风景旅游 用地区 生态环境 安全控制区林业 用地区 其他 用地 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面积%黄湾村 301.4 199.0 66.01 25.0 8.29 0.0 087、.00 44.1 14.63 0.0 0.00 0.00 0.0 0.00 1.5 0.50 31.8 10.57 贾家村 399.2 279.5 70.03 35.4 8.87 0.2 0.05 36.0 9.02 0.0 0.00 0.00 0.0 0.00 9.9 2.48 38.2 9.56 黄墩村 376.7 267.9 71.11 37.1 9.85 0.0 0.00 31.2 8.28 0.4 0.11 0.00 0.0 0.00 12.7 3.37 27.4 7.29 白口村 321.4 218.3 67.92 14.1 4.39 0.0 0.00 53.5 16.65 0.088、 0.00 0.00 0.0 0.00 4.6 1.43 30.9 9.61 耿埠村 277.2 194.0 69.98 22.6 8.15 0.0 0.00 38.6 13.92 0.0 0.00 0.00 0.0 0.00 8.5 3.07 13.5 4.88 建成区 163.3 0.0 0.00 1.6 0.98 97.2 59.52 14.9 9.12 0.0 0.00 0.00 0.0 0.00 3.8 2.33 45.8 28.05 全镇合计 全镇合计 9614.2 6100.8 63.46 714.4 7.43 170.5 1.77 1220.0 12.69 23.7 0.25 89、0.0 0.00 7.4 0.08 234.8 2.44 1142.6 11.88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表表 8 宿羊山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宿羊山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2006-2020 年)年)单位:公顷 地类 规划 基期 面积 规划期间调整至其他地类 期内减少净增减规划 期末 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其他土地 小计 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 其他农用地 小计城镇用地农村 居民点 采矿 用地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交通水 利用地 其他建 设用地 小计水域自然保留地 土地总面积 9614.2 7315.6 5867.1220.5264.80.0 963.90、21720.5170.51220.0 18.3 5.4 306.30.0 578.1566.511.6 500.90.0 9614.2 农 用 地 小计 7276.6 6838.40 96.5 154.6136.40.0 28.2 19.5 11.7 0.2 0.2 0.7 6.7 0.0 3.0 1.0 2.0 438.239 7315.6 耕地 5808.2 63.0 5728.1 18.3 16.5 28.2 14.1 8.5 0.1 0.1 0.6 4.8 0.0 3.0 1.0 2.0 80.1 58.9 5867.1 园地 83.3 16.6 6.5 65.9 10.1 0.8 091、.5 0.0 0.0 0.0 0.3 0.0 0.0 17.4 137.2 220.5 林地 115.4 0.0 115.0 0.4 0.2 0.0 0.1 0.0 0.1 0.0 0.0 0.4 149.4 264.8 牧草地 0 0.0 0.0 0.0 0.0 0.0 0 0 其他农用地 1269.7 336.1 90.0 136.3 109.8 929.4 4.2 2.5 0.1 0.0 0.1 1.5 0.0 0.0 340.3-306.50 963.2 建 设 用 地 小计 1711.3 11.5 7.5 0.0 2.9 0.0 1.1 1699.8 0.0 0.0 0.0 0.0 92、0.0 0.0 0.0 0.0 0.0 11.59.2 1720.5 城镇用地 158 0.0 0.0 158.0 0.0 0.0 12.5 170.5 农村居民点用地1231.3 11.5 7.5 2.9 1.1 0.0 1219.8 0.0 0.0 11.5-11.3 1220 采矿用地 18.1 0.0 0.0 0.0 0.0 0.0 18.1 0.0 0.0 0.0 0.2 18.3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4.7 0.0 0.0 4.7 0.0 0.0 0.7 5.4 交通水利用地 299.2 0.0 0.0 0.0 0.0 0.0 299.2 0.0 0.0 7.1 306.3 其他建设93、用地 0 0.0 0.0 0.0 0.0 0.0 0 0 其 他 用 地 小计 626.3 50.0 35.0 0.0 10.50.0 4.5 1.2 0.8 0.0 0.0 0.0 0.4 0.0 575.1 0.0 0.0 51.2-48.2 578.1 水域 584.4 18.3 12.8 4.2 1.3 0.6 0.4 0.0 0.0 0.0 0.2 0.0 0.0 565.5 18.9-17.9 566.5 自然保留地 41.9 31.7 22.2 6.3 3.2 0.6 0.4 0.0 0.0 0.0 0.2 0.0 0.0 9.6 32.3-30.3 11.6 期内增加 477.94、2 139.0 154.6 149.8 0.0 33.8 20.7 12.5 0.2 0.2 0.7 7.1 0.0 3.0 1.0 2.0 47 宿羊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规划文本 表表 9 宿羊山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宿羊山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村名 基期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hm2 规划目标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hm2 调入基本农田 调出基本农田 面积/hm2 比例%面积/hm2 比例%梁口居委会 45.1 35.0 3.0 6.65 13.1 29.05 宿羊山村 276.1 267.7 0.0 0.00 8.4 3.04 沙埠滩村 193.0 190.1 0.0 095、.00 2.9 1.50 桃园村 189.9 189.3 0.0 0.00 0.6 0.32 韩行村 281.7 288.0 8.3 2.95 2.0 0.71 宋庄村 437.2 436.2 0.0 0.00 1.0 0.23 新安庄村 225.3 243.2 17.9 7.94 0.0 0.00 小坊上村 230.8 229.6 0.0 0.00 1.2 0.52 刘山村 216.4 216.0 2.7 1.25 3.1 1.43 徐井村 325.8 324.3 0.0 0.00 1.5 0.46 何家村 195.6 195.6 0.0 0.00 0.0 0.00 苏口村 152.1 1596、1.7 0.0 0.00 0.4 0.26 辛家村 201.8 198.2 0.0 0.00 3.6 1.78 殷庄村 141.9 137.8 0.0 0.00 4.1 2.89 徐楼村 340.2 355.6 18.2 5.35 2.8 0.82 芦岗村 274.5 300.0 25.9 9.44 0.4 0.15 陆埠村 194.8 194.5 0.0 0.00 0.3 0.15 柿园村 151.6 151.6 0.0 0.00 0.0 0.00 杜庄村 211.3 211.3 0.0 0.00 0.0 0.00 吕村村 186.6 216.0 29.4 15.76 0.0 0.00 黄湾村 172.2 185.5 13.3 7.72 0.0 0.00 贾家村 260.1 259.8 0.0 0.00 0.3 0.12 黄墩村 248.0 248.0 0.0 0.00 0.0 0.00 白口村 203.6 203.6 0.0 0.00 0.0 0.00 耿埠村 178.2 178.2 0.0 0.00 0.0 0.00 合计合计 5533.8 5606.8 118.7 2.14 45.7 0.83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