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方案(2017-2035年)(56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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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惠来县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2012017 7-20203 35 5 年)年)条条 文文 2018 年 6 月 2018 年 6 月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3 第三章 县域城镇体系.5 第一节 区域协调.5 第二节 县域生态系统和空间管制.5 第三节 县域城镇化与城乡统筹.7 第四章 城市规划区规划.11 第五章 城市集中建设区规划.14 第一节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14 第二节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6 第三节 绿地系统规划和河网水系.21 第四节 城市特色风貌.25 第六章 重点专项规划.2、28 第一节 历史文化保护.28 第二节 旅游发展.29 第三节 岸线利用.30 第四节 综合交通.31 第五节 市政公用设施.38 第六节 综合防灾减灾.43 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2 第七节 地下空间规划.51 第六章 近期规划.53 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1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 2017-2035 年。其中近期为2017-2020年,中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1-2035年。第2条 规划层次 规划分为“县域”、“规划区”、“城市集中建设区”3 个层次。1县域:县域行政辖区范3、围,总面积 1253 平方公里。县域层面统筹全县发展规模、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2规划区:县域行政区范围,落实“全域规划”要求。城市规划区层次实行分类管控,划定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明确空间管控底线。3城市集中建设区:具有城市形态,用于城市发展和集中建设的区域,总面积 203 平方公里。本规划所说“城市”特指城市集中建设区范围内容。第3条 法律效力 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及条文说明、图纸等组成,其中经批准的规划文本和图纸属法定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批准后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规划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批。条文中加下划线部分为本规4、划的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2 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应当按照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下层次规划可在本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正和深化,修正内容需做专题论证和说明,但不得违反强制性内容。本规划由惠来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由惠来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3 第二章 城市发展目标 第4条 城市发展目标 围绕建设揭阳副中心和新的发展极的总体目标,以粤东新城建设为重点,以临海产业集聚区为产业支撑,加快惠来的发展建设,5、科学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到 2020 年,粤东新城起步区骨架成型,重大项目建设初具规模。全面推进新区重大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粤东新城、大南海石化产业园建设初具规模。2035 年,粤东新城基本建成,新区成为揭阳副中心、粤东发展极。粤东新城、惠来县城、重大产业平台实现一体化发展,建成环境优美、绿色低碳、设施完善、功能健全的省级新区,引领粤东的振兴发展。到 2050 年建成国家级新区,成为功能完善、环境友好、宜居包容的粤东核心引领城市之一。本规划期限为 2017-2035 年。其中近期为2017-2020年,中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1-2035年。第5条 总体发展定位 6、惠来县的总体发展定位为“揭阳副中心、粤东增长极”。第6条 城市职能 1.广东打造区域新发展极示范区;2.政企合作共享发展试验区;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4 3.国家级临海产业重要集聚区;4.滨海产城融合绿色发展实践区。第7条 城市集中建设区人口规模 预测 2020 年城市集中建设区城镇人口规模为 40 万人,2035 年城市集中建设区城镇人口规模为 99 万人。第8条 城市集中建设区用地规模 1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 城市集中建设区人均建设用地 2035 年控制在 110 平方米以内。2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至 2020 年,城市集中建设区总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37、5 平方公里;规划至 2035 年,城市集中建设区总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08 平方公里。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5 第三章 县域城镇体系 第一节 区域协调 第9条 城市间协调发展 加强与普宁市在生态环境保护、流域治理、对外交通设施、水利设施、产业分工、交界地区用地功能布局等方面的规划协调,建立长期性的协商与合作机制;加强与汕头市在生态环境保护、流域治理、跨境交通、文化交流等方面的规划协调、控制和建设;加强与汕尾市在生态环境保护、跨境交通、能源合作等方面的协调。通过沿海高速铁路、滨海旅游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和粤东新城建设,加强粤东海岸带与珠三角地区的连接,接受8、湾区辐射。第二节 县域生态系统和空间管制 第10条 空间管制要素 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要求,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1自然保护区 划定并严格保护市级自然保护区 3 个,分别为揭阳市海龟、鲎市级自然保护区、揭阳市龙虾市级自然保护区和揭阳市神泉渔业市级自然保护区;县级自然保护区 1 个,为惠来黄光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 94.94 平方公里,保护区面积为 68.745 平方公里。严格按照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的区域划分,进行各项活动。2饮用水水源保护地 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6 划定并严格保护龙江河、顶溪水库、葫芦潭水库、镇北水库、雷岭河、蜈蚣岭水库、石9、榴潭水库等 26 处现有及新增饮用水水源保护地。3河湖湿地保护区 保护河湖湿地,重点保护龙江河、西石湖、雷岭河、罗溪河、盐岭河及其主要支流,严禁侵占河道空间。加强各类溪流、冲沟,以及石榴潭水库、蜈蚣岭水库、镇北水库、顶溪水库和葫芦潭水库等重要湖库保护。上述河流湖库,按照防洪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控制,原则上按城镇段两侧各 20 至 110 米划定生态控制带,已有控规的按法定控规执行;非城镇段两侧各 200 米划定控制带,结合城市水域面积率和自然岸线保有率等控制性指标,具体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应在蓝线专项规划中予以落实。4、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 划定基本农田面积 175.63 平方公里,依据基本农10、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保护。5重要基础设施廊道控制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结合铁路、主要道路和主要市政管线(管廊)划定控制带。沿高速公路、规划铁路及国省干道设置重要基础设施廊道。第11条 生态敏感性评价 生态中低敏感区域较多,占县域总面积 72.5%,其中生态低敏感区 441 平方公里,生态中敏感区 467 平方公里。生态敏感性较高区域主要集中在北侧山体,占县域总面积 27.5%,其中生态高敏感区 241平方公里,生态极高敏感区 104 平方公里。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7 第12条 生态安全格局 规划形成“一区一带四廊八核”的城乡生态安全空11、间格局。1.“一区”主要指惠来县北部生态屏障区;2.“一带”主要指惠来县南部沿海生态带;3.“四廊”主要指龙江河、罗溪河、雷岭河和西石湖水四条重要的水生态廊道;4.“八核”主要指八个核心保护区,包括黄光山自然保护区、石榴潭水库水源保护区(含船桥水库)、蜈蚣岭水库水源保护区、镇北水库水源保护区、尖官陂水库水源保护区、古杭水库水源保护区、葫芦潭水库水源保护区和顶溪水库水源保护区。第三节 县域城镇化与城乡统筹 第13条 县域人口规模 预测 2020 年县域户籍人口为 150-155 万人,常住人口为 120-125万人;预测 2035 年县域户籍人口为 180-200 万人,常住人口为 170-1812、0万人。第14条 县域城镇化发展目标 预测 2020 年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为 50%;预测 2035 年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为 70%。第15条 县域城镇体系 1县域空间结构 县域形成“一心两带、三轴五区”的组团式空间发展格局,强调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8 向腹地纵深推进,实现产、港、城、园的统筹协调发展。(1)“一心”是指一个综合服务中心,依托高铁站和揭阳滨海新区,打造区域性服务中枢。(2)“两带”:是指两条东西方向发展带,即滨海复合功能带和城镇功能发展带。(3)“三轴”:是指三条南北方向发展轴,即中部城镇辐射轴、西部龙江产业联络轴和东部揭惠产业联络轴。(13、4)“五区”:是指 4 个城乡统筹发展区和北部生态屏障区,即:揭阳滨海新区、东部城乡统筹发展区、西部城乡统筹发展区、西南城乡统筹发展区和北部生态屏障区。2县域城镇等级结构 规划形成中心城区-重点镇-一般城镇的三级城镇体系。包括:1座中心城区揭阳滨海新区,3 个中心镇大南山侨区、葵潭镇、靖海镇,5 各一般镇。3县域城镇规模结构 规划县域城镇规模分为四级:1 座 50-100 万的中等城市,1 座 1020 万人的三级城镇,5 座 510 万人城镇,2 座小于 5 万人以下城镇。4县域城镇职能结构 县域城镇职能分为 4 类。包括 4 座综合性城镇、3 座工业城镇、1座旅游城镇、2 座农业城镇。惠来14、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9 第16条 县域产业发展体系 构建以先进制造业、海洋战略新兴产业为主体,临港工业、滨海休闲、电力能源为补充,生产服务业、生活服务业为支撑的“两主三副两支撑”的综合产业体系。第17条 县域产业布局规划 在县域内形成 2 条产业发展带、21 个相对集中的产业园区。(1)“两带”分别为:沿海经济带和城镇服务发展产业带。(2)21 个相对集中的产业园区分别为:粤东陆海文化旅游基地、电子信息产业园、高铁现代服务产业区、滨海旅游产业区、神泉特色小镇、环山都市休闲体验区、揭阳惠来临港产业园、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先进制造业产业园、岐石工业区、八国风情休闲15、旅游度假区、商贸物流园(葵潭、东港、华湖)、风能基地、电能基地、金海湾旅游度假区、大南山工业园、大南山休闲疗养度假区、观光休闲农业示范区(周田、鳌江)。第18条 公共服务体系 规划形成综合服务中心、镇级服务中心、产业配套服务中心、旅游服务中心的四级公共服务体系。包括:综合服务中心指生产、生活服务中心和滨海区域服务中心;6 个镇级服务中心葵潭、东港、岐石、鳌江、周田、靖海;2 个产业配套服务中心溪西隆江、前詹;2 个旅游服务中心大南山、仙庵。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10 第19条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适度加强镇、中心村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服16、务均等化。根据城乡居民点体系规划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和人口分布相协调。按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教育、行政管理等设施类型完善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构建覆盖全县域的社会服务设施网络体系。合理确定镇、村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11 第四章 城市规划区规划 第20条 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的划定与管控 城市规划区划分为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三大类空间,实行采用分类管控。(1)生态空间 范围划定:划定生态空间面积共 441 平方公里,占规划区面积的35.2%,是主要承担生态服务和生态系统维护功能的地域17、,包括依法设立的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公园及水源保护区,以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自然郊野公园、大型城市绿地等。管控要求:本空间土地主导用途以生态保护为主,强化点上利用、面上保护的空间格局。鼓励人口适度迁出,严格控制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区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加。同时,严格控制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并采用整合通道,加强交通通道和水系两侧的生态恢复,在现状条件具备的基础上,恢复和控制单侧绿带宽度50 米以上。(2)农业空间 范围划定:划定农业空间面积共 471 平方公里,占规划区面积的37.6%,是主要承担农产品生产和农村生活功能的地域,包括基本农田、耕地、村庄居民点用地18、其他农用地、园地等。管控要求:本空间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生活,以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为主。强化点上开发、面上保护的空间格局。严格限制采矿建设、与农业生产生活和生态保护无关的其他独立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12 建设,控制农村居民点和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新增用地。本空间区域性基础设施廊道应尽量采用整合通道,减少对土地尤其是耕地的占用。加强沿交通通道和水系建设生态廊道,生态廊道结合现状在具备条件的基础上,控制单侧绿带宽度 30 米以上。(3)城镇空间 范围划定:划定城镇空间面积共 341 平方公里,占规划区面积的27.2%,是以城镇居民生产生活为19、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主要包括全部城镇建设用地、独立工矿用地、特殊用地、发展备用地等。管控要求:本空间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建设、工业园区建设,优先保障城镇内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需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用地控制指标符合国家、广东省、揭阳市的相关要求。第21条 生态控制线划定及管控要求 范围划定:划定生态控制线面积共 657.19 平方公里,占规划区面积的 52.45%,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用地主要包括生态保育用地、休闲游憩用地、安全防护用地、垦殖生产用地。管控要求:根据生态系统服务重要性和监管级别,将生态控制线范围分为一级管制区和二级管制区。其中,一级管制区包括市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一级水源保20、护区、省内重点防洪大堤和五大联围、全省性重要水源林和水库、省级及以上生态公益林、生态敏感性极敏感区和高度敏感区以及省级以上自然公园,由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监管,相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配合,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二级管制区包括生态保育用地中的其他自然保护区、二级水源保护区、准水源保护区、其他对供水、航运、泄洪和防洪有重大意义的河流及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13 堤围、其他水源林和水库、省级以下生态公益林、生态敏感性中度敏感区,休闲游憩用地中的省级以下自然公园、10 公顷以上城市公园、生态旅游度假区,以及安全防护用地和垦殖生产用地,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及其21、有关部门负责管控。第22条 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及管控要求 范围划定:341 平方公里,占规划区面积的 27.2%,城镇的集中开发建设区域须控制在城市开发边界内,防止城市无序蔓延。管控要求:城镇开发边界经批准实施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联动修改。其中,规划实施中因地形差异、用地勘界、产权范围界定等实际情况需要局部微调城镇开发边界的,按程序上报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城镇开发边界涉及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范围调整需上报省、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应按照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2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14 第第五五章章 城市集中建设区城市集中建设区规划规划 第一节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 第23条 城市发展方向 城市发展方向坚持“北控南扩,城乡交融,沿海发展”的空间战略,重点向南发展。第24条 城市空间结构 规划展现“靠山面海,水网交织”的山水城市格局,形成“一心两轴三区”的空间结构。(1)“一心”是指一个综合服务中心。(2)“两轴”是指两条城镇发展轴。(3)“三区”是指三个功能区 第25条 城市建设用地布局(1)居住用地布局 规划居住用地 2491.39 公顷,占城市建设建设用地 23.06%,人均居住用地 25.17 平方米;共分为 15 个居住片23、区完善配套设施,加强与轨道交通、就业岗位、公共配套在空间上的协同发展。(2)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 3337.72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30.9%。规划 4个相对集中的工业聚集地,分别是揭阳大南海石化产业园、揭阳惠来临港园、电子信息产业园、先进制造业产业区。(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15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584.8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5.41%,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为 5.91 平方米。(4)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543.92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5.04%,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为24、 5.49 平方米。1)商业用地规划 规划县级商业服务中心 3 处,即老城商业片区,新城商业片区和滨海旅游片区。老城商业片区位于南环一路、南门大街一带,为县城商业服务中心;新城商业片区位于惠来高铁站周边,大力培育会议会展、商贸金融、总部研发等复合功能,打造城市服务核心。滨海旅游片区位于龙江老河道入海口,主要培育滨海休闲、滨海度假、主题乐园等多样化功能,打造区域休闲旅游目的地。片区级商业服务中心主要结合各镇中心布置。社区级商业服务设施按照标准结合社区中心配建。规划专类商业服务中心多处,主要包括惠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神泉海产品批发市场、隆江建材市场、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塑料盒橡胶市场以及城区水果批发市25、场等专类市场。2)商务用地规划 结合粤东新城的建设,在惠来高铁站周边规划一片商务办公区,大力培育会议会展、商贸金融、总部研发等复合功能,形成新城商务区。3)娱乐康体用地规划 保留现状影剧院等设施,规划结合各级商业中心和旅游服务点配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16 建各类娱乐康体设施。规划在粤东新城预留一座大剧院和音乐厅,规模分别不小于 2 公顷和 1 公顷。4)公用设施营业网点规划 主要为市民服务的零售加油、加气、电信、邮政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设施,规划根据服务半径要求合理布局。(5)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 375.48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3.48%26、。规划形成 3 个相对独立物流园区,分别是华湖高速口物流园、惠城高速口物流园、隆江物流园。(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1550.8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4.36%,人均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为 15.67 平方米。(7)绿地: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 1752.75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6.23%,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17.70 平方米。(8)公用设施用地:规划公用设施用地 165.66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53%。第二节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26条 公共服务中心体系 优化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形成县级、片区级、社区级三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打造县级惠城生活生27、产性公共服务中心 1 个;打造华湖、城北、溪西隆江、前詹、神泉 5 个片区级公共服务中心。提升区域服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17 务职能,结合高铁站和滨海新区优势,打造滨海区域性服务中心 1 处。结合惠来县和大南海产业园区规划,布局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和临港产业园等 2 个专类服务中心。优先安排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统筹城乡发展,建立覆盖城镇密集区的功能完善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第27条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 1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 59.94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55%,人均行政办公用地 0.61 平方米。保留现有县城老城中心和南环28、一路两侧的县级行政办公集聚区;东陇、惠城、华湖、神泉、前詹、隆江、溪西、大南海管委会等各片区行政办公用地近期按现状保留,远期可根据实际需求尽量结合片区公共服务中心布置;社区级行政办公用地结合社区中心按照标准配置。新城预留一处行政办公用地,作为惠来县远期发展的需要。2文化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文化设施用地 69.64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64%,人均文化设施用地 0.70 平方米。保留现有的文化设施用地。慈云文化广场内的文化馆、少年宫、图书馆、博物馆,原则上不进行功能置换。在粤东新城布局充足的文化设施用地,拟建市民中心、规划展览馆、文化艺术馆、科技馆等文化设施。各片区中心地区集中布置文化娱乐29、用地,方便居民使用。完善社区级文化设施,按照有效服务半径进行配置,满足社区居民基本的文化活动需求。3教育科研设施规划 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18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 343.25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3.18%,人均教育科研用地 3.47 平方米。(1)高等院校用地:保留惠来县广播电视大学。规划预留武汉理工大学惠来分校用地,位于南环二路与揭神公路交汇处东南侧,用地规模 102 公顷。推进应用型大学、特色职业技术院校的建设。(2)中等专业学校用地:保留现有惠来职业技术学校。在惠来北部、雷岭河西侧预留 1 处中等专业学校用地,结合科研用地布置。近期结合中小学30、用地保留神泉镇、隆江镇、华湖镇、惠城镇、东陇镇等一批成人文技学校,远期预留独立成人文技学校用地。(3)中小学用地:规划保留现有完全中学 5 所,新建高级中学 3所;保留九年一贯制中学 3 所,新建九年一贯制中学 3 所;保留现状初级中学 13 所,新建初级中学 3 所。规划 88 所小学,其中保留现状小学 54 所,易地重建小学 6 所,新建小学 28 所。尽量保留现状中小学用地,根据实际需求可在原址上改、扩建。中小学总用地规模不小于 260 公顷。中、小学规划学校总量按规划期内高质量高水平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 15 年教育为目标设置,适当提高学校用地标准,增加学生活动空间,结合住区和人口分布均31、衡布置幼儿园、小学、中学。中学服务半径 800-1000 米,服务人口 2-6 万人;小学服务半径 400-500 米,服务人口 1-2 万人;幼儿园按“就近入园”原则均衡分布,服务半径在 300米以内。(4)特殊教育用地 保留现有惠来县特殊教育学校一处,位于惠城镇口岸村,规模不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19 小于 1.7 公顷。(5)科研用地:在惠来县北部城区科教园区和武汉理工大学惠来分校分别预留 1 处科研用地,规划发展成为重要的专业化科研创新基地;在大南海石化工业园区预留 1 处科研用地,服务于石化产业。4体育用地规划(1)规划县级体育中心 2 处。一处32、位于葵和大道以南、安福路以东,面积不小于 5.1 公顷;一处位于粤东新城内,面积不小于 4.2 公顷。(2)片区级体育中心结合片区中心建设,解决全市群众性体育设施严重不足的问题。(3)社区级体育设施按照人均不低于 0.3 平方米的用地指标,结合绿地布置,面积一般不小于 500 平方米;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全民健身体系,社区应建设文化体育活动中心或多功能综合健身场所、健身路径等,居民健身设施按标准结合步行系统和绿地系统设置。(4)旧城区公共体育设施宜采用“见缝插针”的方式进行配置,结合用地功能置换与街头绿地的建设,实施小规模、渐进式的改造。重点完善社区级体育设施,同时应鼓励中小学和高校的体育设施33、向市民开放。结合县城旅游功能,增加休闲型、康体型与特色型体育健身设施。5医疗卫生用地规划 结合惠来县城现有的医疗卫生设施,将医疗卫生设施分为县级、片区级、社区级三级,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完善的医疗体系。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20 (1)规划县级医院 9 所。其中原址扩建惠来县人民医院、易地新建惠来县慈云中医院(近期保留)、搬迁县妇幼保健院至原惠来县慈云中医院(近期保留)、现状保留县慢性病防治站和惠来县康复医院、易地新建县疾病预防中心(近期保留)、扩建隆江镇卫生院升级为惠来县第二人民医院,规划在老县城和粤东新城分别新建综合医院 1 所。(2)34、规划片区级医院 12 所。其中易地新建惠城镇卫生院和东陇镇卫生院(近期保留)、保留现状溪西镇卫生院、新建华湖、神泉、前詹镇和大南海卫生院。(3)结合社区安排建设社区级公共卫生服务点。按每 3-10 万居民或每个镇(街)所辖范围设置 1 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 0.5-1 万居民设置 1 所社区卫生服务站。(4)推动专科医院发展。积极提高现有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慢性病防治院等专科医疗技术水平;规划在粤东新城新建 2 所专科医院,在神泉镇和溪西镇分别新建 1 所专科医院。6社会福利用地规划 规划保留现状惠来县福利院,位于惠城镇西联北郊新村,面积不小于 1.7 公顷。保留隆江镇、神泉镇、华湖镇和东陇35、镇的镇级敬老院,占地面积不小于 200 平方米。保留现状殡仪馆一处,位于位于华湖镇坪田村。逐步完善养老院、孤儿院、社会救助站、殡葬服务等社会福利和救助体系,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创办福利设施和医养综合体,不断提高社会福利设施水平。7.文物古迹用地规划 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21 严格按照文保单位管控要求划定城市紫线。对于部分暂时未列入文保单位但又是惠来县城市发展历史上重要的历史街区、建筑、古村落等,经县人民政府核定后仍可按照相应的管控要求进行管理。第28条 住房保障 采用公租房、廉租房、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改善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提高保障性住房对常住人口的覆36、盖率。新增保障性住房以公租房为主,不断提升公租房在保障房中的比重。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制定年度保障性住房计划。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设过程中,应结合各功能区的居住用地均衡安排,充分考虑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公共交通设施的配套建设与服务,实现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居者有其所”。第三节 绿地系统规划和河网水系 第29条 建设目标 1.生态绿地系统规划目标 结合良好的自然地理条件,规划城市绿地采用点、线、带绿地系统与水系和背景山海相结合的布局方法。以山、河、海为自然背景,以盐岭河、雷岭河、罗溪河、龙江河和海岸线为纽带,以生态公园、综合公园为重要节点,通过道路绿化,多条生态廊道构成绿色网络,形成完整、丰富、合37、理又富有城市特色的城市绿地系统。显山露水,实现“慢行十分钟见山海通廊五分钟见绿地”的目标。2绿地系统指标体系 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22 (1)城市绿化覆盖率 规划城市集中建设区绿化覆盖率达到 46.2%。(2)人均绿地 规划按城市人口计算的人均绿地达到 12 平方米以上;其中,人均公园绿地达到 10 平方米以上。(3)各类功能用地附属绿地指标 各级居住区绿化指标:新建居住区级公共绿地不得少于 1.5 平方米/人,新建小区级公共绿地不得少于 1.0 平方米/人。重要公共建筑用地应布置一定的绿地,工业区内应布置一定规模的附属绿地。第30条 绿地布局 1绿地系38、统结构 构建城市集中建设区“一区、双环、多廊、多点”的绿地系统结构。(1)一区:大南山绿色生态保护区(2)“双环”指环城绿带和城区绿环。(3)“多廊”指由滨河带状绿带、道路景观绿带形成的多条绿化景观廊道。(4)“多点”指多个城市公园。依托滨水绿地和公共绿地形成多个大型城市公园,形成由生态公园、带状公园、综合公园、片区级公园、社区公园等类型公园构成的城市公园体系。2公园绿地 规划形成由生态公园、带状公园、综合公园、片区级公园、社区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23 公园五种类型。规划生态公园 3 处,综合公园 11 处,片区级公园 15 处,社区公园 18 处,结合39、各组团布局。规划沿雷岭河、盐岭河、深汕高速以及铁路、主要道路等两侧建设带状公园绿地。3防护绿地(1)高速铁路、铁路、高速公路以及城市快速干道两侧的防护绿地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宜预留 30-80 米的防护绿带。(2)城市江河两岸以及饮用水源地水体防护林带:城市江河两岸防护绿带的宽度每侧不小于 30 米,饮用水源地的水体防护林带宽度应不小于 100 米。(2)重要城市管线设施的防护绿地:高压线走廊、燃气管道、输油管道走廊的安全隔离绿化带宽度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标准、规范等有关要求控制。(3)重要城市市政设施的防护绿地:根据城市水厂、变电站、污水处理厂及环卫设施等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40、标准、规范等分类别设置防护绿带。(4)工业区周边宜布置防护绿地:二、三类工业区外围应建设卫生隔离带,宽度在 30 米以上;散发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有害物质的工业用地与居住地段之间,必须设置卫生防护用地;经环境保护部门鉴定的重污染单位和危险品仓库应设置的防护林带最小宽度不少于 50 米。第31条 城市绿线范围和管控要求 1城市集中建设区绿线控制范围主要包括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24 地、道路绿地等用地。绿线控制范围内建设活动应遵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实施管理。2社区级以下公园、街头带状绿地、组团内其他小型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的绿线范围由专项41、规划和下层次城乡规划具体划定。3因城市道路、市政基础设施等情形需要修改绿线的,应遵循区域绿地规模总量不减少、服务半径不增加、绿地系统完整的原则。第32条 重要景观山体与周边建设控制 重要景观山体包括大南山、文昌山、鸡笼山等山体。该类山体周围沿山脚线 20 米以上为非建筑区;以各座山山顶投影点为圆心,半径500 米内为建筑高度严格控制区。涉及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部分,应按照有关国家和省市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实施严格的保护与管理;不同类型保护区的重叠部分,按照最严格的管控标准实施保护和管理。重要景观山体范围内景观持续改善。控制城市区域平均建筑高度,形成视觉通廊。第33条 河网42、水系 规划对城市内重要的江、河、湖、沟渠、池塘、水库等水体进行分级划分,科学划定江河湖库管控范围,作为城市开发建设的水域控制红线。1水环境功能区划 本规划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包括河流部分和水库部分。惠来县水环境功能区类型分为: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25 二类水环境功能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该类水域主要包括龙江饮用水源保护区段、顶溪水库、镇北水库、蜈蚣岭水库、葫芦潭水库、古杭中水库、尖官陂水库、石榴潭水库、船桥水库以及部分近岸海域等。三类水环境功能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该类水域主要包括43、龙江工业用水水源段、崩坎水水源保护区、罗溪水源保护区、鳌江水源保护区以及部分近岸海域等。第34条 城市蓝线范围和管控要求 蓝线控制范围包括龙江河、盐岭河、雷岭河、罗溪河、城西河地表水保护河控制的界限范围,以及其他自然人工河道堤岸范围。在蓝线控制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遵循严格控制、保护生态、保护山水景观和占补平衡的原则,控制水体周边土地使用与建设,依法对占用水域岸线进行补偿,遵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实施管理。全面推行河长制,强化城市江河湖库水域管理,实现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第四节 城市特色风貌 第35条 城市特色风貌定位 在城市集中建设区内,强调人工环境与生态本底的协调,构建“山-河-海44、-城”的城市形态,形成具有惠来特色、观山望水、山水在城中、城在山水中的城市风貌。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26 第36条 城市景观体系 1、滨河景观廊道 规划沿龙江河、盐岭河、雷岭河、凤径水 4 条主要河流构筑串联城市重要功能分区的主要河流滨水景观带。2、城市天际轮廓线 通过对城市建筑群的高度分区控制,保持城市建筑天际线与自然山脊线的协调,形成整体和谐的城市天际轮廓线。3、城市综合功能景观轴 依托城市主要公共交通走廊,联系城市重要的公共服务中心,构筑各具特色的城市综合功能景观主轴。规划形成沿南门大街、惠海路形成“十字”轴城市综合功能景观轴。4、标志性景观区 将45、文昌山、打石山、大南山、石碑山等充分体现城市自然景观特色设为城市标志性景观区,作为城市生态绿楔,塑造主题鲜明、自然和人文紧密结合的景观特征。5、城市观景点 选择主要山体制高点、重要城市地标建筑以及位于重要公共开放空间内观景场所作为城市观景点,重点控制各观景点地区的视线通廊和景观特征。6、山水间通廊 规划山体与河流之间预控山水通廊,以绿化为主,从而确定城市肌理。利用历史轴线、道路、自然水系预留山水通廊,引绿入城,望山水。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27 第37条 城市设计的重点地区 城市集中建设区中包括现代新城类、生态休闲类 2 类城市设计重点地区。现代新城核心区46、医教服务片区。生态休闲类:城北特色生态居住片区、滨海休闲旅游区。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28 第六章 重点专项规划 第一节 历史文化保护 第38条 历史文化保护体系 按照历史文化资源集中和特征统一程度全县划分为四大文化片区,分别是靖海文化片区、河田文化片区、华侨文化片区和黄光山佛光寺文化片区。第39条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 保护市级历史文化名镇 1 处(2009 年靖海镇);重点保护省级传统村落 4 处,包括鳌江镇新林村、鳌江镇新李村、惠城镇河田村、仙庵镇京陇村;规划建议以下 4 个村庄申报传统村落,包括葵潭镇园墩村、葵潭镇青坑村、仙庵镇点埔村、47、神泉镇芦园村。第40条 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 1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县域内文物保护单位37处,包括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 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有 31 处。2历史建筑 加强保护风貌较好、具有一定历史文化或科学艺术价值的历史建筑、近现代优秀建筑。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要求划定和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条件成熟时可按照程序申报文物保护单位。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29 第41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规划保护惠来现有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主要有民间信俗(打火醮)、神泉英歌、狮舞等非遗项目为重点,塑造非遗项目品牌。第42条 48、古驿道文化线路保护 在广东省六条古驿道文化线路中,经过惠来县的是“潮惠古驿道文化线路”,包括潮惠古驿道主线和陆丰-揭阳古驿道支线。应结合揭阳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开展,做好古驿道沿线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工作,包括古驿道遗存、历史文化城镇村、其他文物古迹等资源。第43条 城市紫线范围与管控要求 规划区紫线控制范围为省、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城市紫线严格按照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实施管理。第二节 旅游发展 第44条 旅游发展目标 以全域旅游为统领,以“粤东新滨海,潮汕新惠来”为主线,打造“滨海新城、山海惠来”的总体形象定49、位,使惠来成为广东滨海旅游重要节点和粤东养生休闲旅游目的地,成为全国乃至海峡西岸著名的旅游目的地。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30 第45条 旅游空间组织 规划形成“一心、两带、三区”的旅游开发总体格局。“一心”指城市休闲与商务接待中心。“两带”指南部滨海风情旅游带和北部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带。“三区”指东部滨海度假旅游片区、西北山地生态文化旅游片区和南部工业与滨海旅游片区。第46条 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坚持实施共建共享战略,加快建设主客共享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建设。配置三个旅游服务集散中心,包括城市休闲与商务接待中心,仙庵、大南山侨区两个旅游服务中心;加快滨海旅游50、公路、广汕高铁、惠来高铁站、陆惠高速、港口、旅游码头等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加强景区与潮汕国际机场、潮汕高铁站等的交通联系。第三节 岸线利用 第47条 海岸线规划 海岸线根据功能分为:严格保护岸线、限制开发岸线和优化利用岸线 3 类。其中严格保护岸线 65.1 公里,限制开发岸线 22.2 公里,优化利用岸线 22.2 公里。第48条 河流岸线规划 1、龙江河岸线,规划龙江河邦山水闸至入海口段右侧岸线为限制开发岸线,左侧为严格保护岸线;葵潭镇区段和隆江、溪西镇区段为优化利用岸线,以城镇工业功能为主,其余部分岸线为严格保护岸线。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31 2、鳌51、江河岸线,规划为严格保护岸线。3、罗溪河岸线,规划为严格保护岸线。4、雷岭河、盐岭河中心城区段岸线为优化利用岸线,以城镇工业功能为主。第四节 综合交通 第49条 区域交通与对外交通规划 1发展目标 以促进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为重点,构建以铁路、城际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为主骨架,多种运输方式一体化衔接、高效换乘的综合交通体系。进一步完善干线公路网布局,提高路网的技术等级及通达条件;强化与粤东各城市中心,以及各大区域发展平台的交通联系,为本地产业发展提供客货流服务,为粤东地区吸引新的发展资源并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提供支撑。2.县域公路(1)规划在县域范围内构建“一横三纵”的高速公路网,形成网络状52、可达性高的高速公路体系。高速公路网包括:深汕高速公路(横一)、揭普惠高速公路(纵一)、揭阳-惠来高速公路(纵二)、陆河-惠来高速公路(纵三)。(3)优化调整国道、省道、县道等普通干线公路网,推进城市集中建设区公路市政化改造。普通干线公路网包括:G324 及复线、G238(原 S236)、G228(原S337、S338)、S337 及改线、S235(含原 X106)、S509(原 X102)等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32 国省道。推进重要国省道干线公路网改造升级为一级公路,联系重要片区并有出入境功能的干线公路改造升级为二级公路。(4)农村公路(乡村道)重点推53、进道路改造升级和路面硬底化,同时兼顾道路联网和布局优化,以旧路改造为主要建设内容。3.铁路 规划形成以汕尾至汕头高速铁路、厦深高速铁路、揭阳疏港铁路为网络的铁路运输系统,并形成多层级综合交通枢纽。4.城际铁路 以粤东地区城际轨道交通为基础,预留惠来-普宁、惠来-汕头的城际轨道交通廊道,实现与粤东主要城市中心城区、火车站、机场等重要交通枢纽之间的高效换乘。惠来-普宁城际铁路:在揭阳疏港铁路廊道预留城际铁路同廊道通行条件,在惠来站设城际站场。惠来-汕头城际铁路:利用汕尾至汕头高速铁路廊道,兼顾惠来至汕头城际铁路交通功能。5.港口 规划惠来港口为“一港五区”的总体格局。惠来沿海港区分为:南海作业区、54、神泉作业区、前詹作业区、资深作业区以及靖海作业区。6.物流节点体系及选址 建设 1 个大型综合性物流园区,为大南海综合国际物流园;1 个特色物流园,为葵潭商贸物流园;2 个物流中心,为惠城北部物流中心、临港产业园物流中心。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33 第50条 城市交通发展目标 1.建立与中心城区城市职能相适应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建设骨架清晰、分工明确、设施完善和便捷畅通的路网系统,形成内忧外达的道路交通体系。2.交通工具与出行方式按照公交优先和生态环保的要求加以引导,营造安全舒适、绿色低碳的交通出行空间,倡导绿色出行、构建一个和谐、绿色、低碳、便捷、高效的55、一体化综合交通系统。3.规划形成由快速路、交通性主干路、生活性主干路、次干路、支路构成的层次分明、结构清晰的城市道路系统。规划城市路网密度8 公里/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城市主干路密度 2.22 公里/平方公里,次干路密度 1.40 公里/平方公里,支路网密度 4.38 公里/平方公里。第51条 城市交通枢纽站场 1.客运枢纽 规划客运枢纽 6 处。包括 1 处一级枢纽站惠来站、2 处二级枢纽站(惠来县汽车客运站、隆江汽车客运站)、3 处三级枢纽站(大南海汽车客运站、溪西汽车客运站和前詹汽车客运站)2.货运枢纽 规划货运枢纽 3 处。包括揭阳疏港铁路惠来站场、大南海站场和前詹站场。第52条 城市路56、网规划 1.快速路 形成“一横一纵”的快速路系统,衔接高速公路、国省道系统,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34 组织对外交通,形成主要功能中心之间快速机动车联系通道,兼有出入境交通服务功能。一横:规划惠海路,西接 G228、东联滨海旅游公路,形成一条联系大南海、隆江、粤东新城和临港产业园的重要快速通道。一纵:规划预留揭惠快速通道,北联普宁至揭阳市中心城区,南接滨海旅游公路,形成惠来-普宁-揭阳城区的一条快速通道。2.交通性主干路 交通性主干路为各个功能片区之间的重要联系通道,集散快速通道交通,承担主要用地功能片区间的中长距离交通联系。规划形成“一环两横四纵”的交通57、性主干路路网结构。一环:北外环路-西外环路-滨海旅游公路-S235 围合形成的城市外环路。两横:G228-南环二路-S337 改线、滨海旅游公路。四纵:石化大道、揭神公路改线、G238、S235。3.生活性主干路 规划生活性主干路路网密度为 1.28 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间距按照 800-1000 米控制,宽度一般控制在 30-60 米。4.次干路 规划次干路网密度为 1.40 公里/平方公里。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 20-40 米之间。5.城市支路 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 12-20 米,支路网密度应 4.38 公里/平方公里,支路路径在下层次的规划中进一步深化确认。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58、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35 6.道路交叉口 规划高速路与快速路、快速路与快速路原则上设置立体互通式交叉;快速路与主干路的交叉口可采取分离式立交或限制次干路上的左转与直行交通的措施,优先保证快速路上的通行需要;在城市开发密集地段,应在快速路单侧或两侧设置辅路,满足沿线用地交通出入的要求。主干路与主干路、主干路与次干路相交,原则上采用平面交叉。交叉口相交道路通行的优先原则是高速路、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城市下层次规划需在此原则下进一步细化道路交叉口选型和用地控制要求。7.断面形式 快速路建议采用机非分隔的四块板断面;主干路采用四块板或三块板断面,机动车以双向 6 车道为主,59、条件紧张的情况下采用 4 车道;次干路采用两块板或一块板断面,机动车以双向 4 车道为主;支路一般采用机非混行一块板断面,机动车双向 2 车道。第53条 城市公共交通 1.公交线网规划 常规公交线网分为快速公交线、公交主干线两个层次,形成快慢线结合的公交网络。在城市快速路及其辅路设置公交专用道;城市中心区公共交通线路网的密度应达到 3-4 公里/平方公里,城市边缘地区应达到 2-2.5 公里/平方公里。2常规公交(1)规划预测 2035 年公交车车辆拥有量为 990-1200 标台,人均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36 不低于 10 标台/万人。(2)构建公交快60、线走廊和公交干线走廊的两级主干公交走廊体系,规划沿主干路设置联系各片区的公交走廊。公交快速走廊:G228-南环二路-S337 改线、惠海路、滨海旅游公路、石化大道、城市外环路。公交干线走廊:结合城市各组团主干路设置城市公共交通干线走廊,形成联系城市各个组团和片区的公共交通联系廊道,并重点加强周边各旅游景点与中心城区的公交联系。3.公交枢纽规划 结合高铁站、主要长途汽车站、轨道交通站点和县级与镇级中心,布置 6 处公共交通枢纽。其中综合客运枢纽 1 处,为新建汕尾至汕头高铁惠来站公交枢纽;大型客运枢纽 2 处,分别为惠来汽车客运站公交枢纽、隆江汽车客运站公交枢纽;中小型客运枢纽 3 处,分别为大61、南海汽车客运站公交枢纽、溪西汽车客运站公交枢纽、隆江汽车客运站公交枢纽、前詹汽车客运站公交枢纽。第54条 城市停车设施 1.预测城市集中建设区 2035 年停车泊位需求约为 37600 个,其中社会公共停车泊位为 7520 个。2.形成以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公共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格局,逐步建立合理的收费体制、健全的管理机制、完善的配套法规,推动停车发展走向社会化、产业化道路,实现城市整体停车供需平衡。配建停车场泊位发展规模应逐渐达到总泊位规模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37 的 85%-90%。3.旧城区采用多途径挖掘潜力,适度改善停车条件;62、新区按标准配置停车场地。优先满足客货运枢纽、大型公共设施、重点商业街区(旧城区除外)的停车需求。充分利用地下空间或建设停车楼,满足停车需求。4.城市电动汽车充电站(1)与停车设施、加油(气)站、变电站布局相协调,推进公交充电站和公共充电网络的规划建设,逐步形成“建筑配建充电站为主,公共充电站为辅”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模式。(2)公交充电站:新建或改造已有公交场站设施应根据实际需要预留为电动公交车充电所需功能与用地面积。(3)公共充电站:结合交通枢纽、大型停车场、商业繁华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车流密集场所,合理预留公共充电站用地。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63、10%,每 2000 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4)建筑配建充电站: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 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 10%。第55条 城市慢行交通系统 1自行车系统 城市主、次干路和有条件的支路应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沿滨水绿带应设置自行车专用道,与绿网、水网一起形成自行车网。2步行系统 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38 步行交通设施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应与公交车站、城市集散广场、游憩广场等紧密衔接,形成安全、舒适、连续的城市步行系统。行人过街设施以平面过街方式为64、主,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为辅。主干路相邻交叉口间距大于 400 米,或次干路、支路相邻交叉口间距大于 300 米时,应根据道路两侧的行人过街需求规划设置平面过街设施。第56条 城市交通类黄线范围和管控要求 1规划黄线控制范围包括:公共汽车首末站、公共汽车保养场、大型社会公共停车场、城市交通综合枢纽等城市交通设施。2严格保护黄线范围用地,禁止在该范围内违反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建设;禁止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禁止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第五节 市政公用设施 第57条 给水工程 1.供水水65、源 建立龙江河、石榴潭水库、船桥水库与顶溪水库、蜈蚣岭水库、葫芦潭水库、古坑水库水源联合调配系统;建设大南海石化调水工程等,保障新城及东部城镇用水。制定水源保护区建设计划,严格执行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2需水预测 预测县域城镇总需水量为 50.4 万立方米/日,农村总需水量为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39 13.5 万立方米/日;其中城市集中建设区城镇总需水量为 39.6 万立方米/日。中石油、惠来电厂、中电投储煤配送中心等大型工业用水单独考虑。3水厂规划 规划市政水厂 14 座,总规模 73 万立方米/日;其中城市集中建设区水厂 7 座,供水规模为 66、50 万立方米/日。另有工业水厂 1 座,为大南海水厂,规模 29 万立方米/日。第58条 排水工程 1排水体制 规划城市新建地区和旧城改造地区采用分流制排水系统,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合流制地区可采用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污水处理体现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原则,对于用地布局集中及地形起伏不大、易于截留和收集的污水采用集中污水处理,对于用地布局分散、地形变化较大以及难以收集的污水采用按组团和片区相对集中处理。2污水工程规划(1)污水量预测 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 98%以上,农村污水处理率达到 85%以上。预测城镇污水产生量约为 40.3 万吨/日,农村污水处理量约为 10.8 万吨/日。预测城市集中67、建设区污水处理总规模 31.7 万立方米/日。(2)污水处理设施 规划 13 处污水处理厂,总污水处理规模为 52 万吨/日。其中城市集中建设区。中石油、临港工业园、惠来电厂等按照相关要求和自身情况自建污水处理厂。规划污水处理厂应达到一级 A 标准,污水厂尾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40 水排放应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规划污泥处置设施与污水处理厂合建。3.雨水工程规划(1)城市集中建设区以龙江和等天然或人工水系为受纳水体组织雨水排放系统,遵循高水高排、低水低排的原则确定雨水排水分区。(2)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为 2-5 年。(3)城市集中建设区地表排水防涝系统68、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排水防涝能力应能有效应对不低于 30 年一遇的暴雨。雨水系统建设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与道路、绿地、公园、广场等的建设充分衔接,完成对城市径流总量及径流污染的控制。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应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同步规划设计。加强雨污分流系统的改造和完善。第59条 电力工程 1.用电符合预测 预测县域最大电力负荷 1900 兆瓦,全社会用电量 81 亿千瓦时/年。2.电源 规划保留靖海电厂。根据广东省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在 2035 年前揭阳市规划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项目。3电力网 县域电力网规划建设 220 千伏变电站 9 座,规划 110 千伏变电站69、43 座。其中城市集中建设区电力网规划建设 220 千伏变电站 6 座,规划 110 千伏变电站 33 座。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41 第60条 电信邮政工程 1需求预测 预测惠来县固定电话用户达到 110 万线,移动电话用户数为 180万线,有线电视入户数为 60 万户,固定宽带用户 120 万户。2局所规划 规划规划新建邮政支局 18 座,其中城市集中建设区内 10 座。城市集中建设区内新建邮政支局采取与其他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合建的形式建设,不独立占地。第61条 燃气工程 1.用气量预测 预测县域天然气年总用气量将达到 1.5 亿立方米,其中城市集中建70、设区天然气年用气量约 0.9 亿立方米。2.气源 县域燃气用气结构将以天然气为主,城镇周边地区辅以液化石油气作为补充,农村地区以液化石油气为主。气源主要来自粤东液化天然气输气管线和中石油揭阳天然气管道工程。两管线工程分别在惠来县内建设分输站为惠来供气。城市集中建设区气源主要来自粤东液化天然气揭阳首站、大南海天然气分输站、惠来天然气门站和溪西天然气门站。3.供气设施 规划新建天然气气门站 2 座,分输站 1 座,阀室 3 座。随着天然气供气系统供应范围的扩大,规划将现状液化石油气供气场站逐步向农村地区、山区地区转移。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42 第62条 环卫71、工程 1.环卫体系 规划形成“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的环卫体系。完备的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建筑垃圾处理体系。统筹规划存在环境污染及社会影响风险的垃圾处理设施,预先开展环境、社会风险性评价。2.环卫设施 规划危险废物处理场 1 座,生活垃圾处理场 1 座,建筑垃圾受纳场 1 座,垃圾填埋场 1 座。规划结合“含尾坑”卫生垃圾处理场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市政污泥处理、医疗垃圾处理、垃圾填埋。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收集运至揭阳市医疗废物垃圾中心;危险废物送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危险废物处置场统一处理。3.城市环卫工程 规划城市集中建设区人均生活垃圾量72、为 1 千克/日,生活垃圾量为990 吨/日。住户生活垃圾实行上门服务方式收集,实行分类收集和分类清运;单位垃圾实行专业化清运管理;医院、涉外宾馆等特殊垃圾单独收集,送危险废物焚烧场处理;基本实现垃圾收集全覆盖,逐步实现“垃圾不落地”的收集方式。小型垃圾转运站按照服务半径 0.8-1 公里,服务面积 2-3 平方公里设置,每处占地面积为 800-3000 平方米。推进公共厕所标准化建设,公共厕所外部设计注重与周边和城乡整体环境布局协调,尽量体现地域文化,设计有创新性。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43 第六节 综合防灾减灾 第63条 抗震防灾系统规划 1基本烈度及73、设防标准(1)惠来县处于地震基本烈度度,地震基本烈度主要为度,惠来县东部小部分地震基本烈度为度。应按照当地的基本抗震基本烈度进行设防,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设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标准。(2)地震基本烈度主要为度区。新建建设工程应按基本烈度进行设防。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防。生命线工程、学校、医院、公共文化设施等人员密集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基本烈度增加 1 度进行地震设防设计,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现有建筑工程,未达到基本烈度抗震设防要求的,应按要求进行抗74、震加固。城市建设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抗震设防的有关规定,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尽快恢复生产生活。2应急疏散场地 疏散场地分为市级和社区级两类,市级为永久性避难场所,能够满足长时间避难的需用,以具备防灾指挥中心、物资储备中心、生命线系统核心功能为要求。社区级应急避难场所,占地面积不宜小于 2000平方米,用于紧急疏散居民。避震疏散场地结合公园、广场、运动场、学校操场等安排。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44 3应急疏散通道 疏散通道应保证居民疏散和救护人员、物资快捷安全,保障通向内陆的主要通道畅通无阻,避震疏散通道结合城市道路交通、人防75、疏散通道和消防要求统一考虑,规划城市主干道和城市高速公路为主要避震疏散通道,规划要求主要疏散通道两侧建筑倒塌后有 7-10 米的通道,并通向城内的疏散场地、室外旷地和长途交通设施。4生命线系统 城市的对外交通系统、供水系统、供电系统、通信系统、医疗卫生系统、粮食供应系统和消防系统是生命线系统的主要内容,应按照各系统国家有关抗震设防的标准要求进行抗震设防,保证发生地震时各系统能够基本正常。(1)交通系统:规划高铁站等主要交通设施,必须按照度设防,保证与城区的联系道路的畅通,救援物资可迅速到达城区。城市道路需按规划保证宽度,疏散通道的两侧按照要求控制建筑高度;属于重点保护的桥梁必须达到度以上设防的76、要求。(2)供水系统:水厂主要构筑物应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完善供水管网系统,逐步实现双水源供水,城市主干管全部采用柔性接头,确保震后医疗救护、供电、消防和居民生活用水。(3)供电系统:城市 110 千伏以下电线全部采用地下电缆,有计划地建设地下变电站,提高供电系统综合抗震能力。(4)通信系统:通信系统抗震防灾中除按照有关规定设防外,应采取多种通信手段,有线、无线、微波和卫星通信相结合,相互连通,互为通用,互为备用,提高通信安全性,保证同广东省和国家有关部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45 门联系不致中断,保证城市抗震救灾同供水、供电、消防、公安、医疗等关键部门的通信77、畅通。(5)医疗救护系统 县级医院和片区级综合医院是抗震防灾的综合救护医院,各医院应建有地下设施,自备电源和蓄水池,储备相应的防疫药品和器材。(6)次生灾害防治 火灾:液化石油气门站、调压站等单位应加强抗震设防,建立企业消防队伍,在发生次生灾害时能够基本自救。水灾:在满足防洪规划要求的同时,加强河道综合治理,建立地震预报、报警系统,有组织的落实疏散和避难。瘟疫:从提高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能力着手,保障在遭受地震灾害时,疏散救援通道依然畅通,尽快得到外部的援救。(7)预防系统与监测系统建设 预防系统:建立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网站,对重点工程和生命线工程进行抗震性能评估,并提出78、具体抗震加固方案。监测系统:完善宽频带数字地震台,建设 GPS 观测网和地磁台,钻孔应变项目,建立地震观测数据分析预报系统。第64条 防洪排涝规划 排涝标准能有效应对不低于 20 年一遇的暴雨,一般地区排涝标准达到 10 年一遇。24 小时暴雨产生的径流量一天排干。县域各江、河、海、水库防洪(潮)标准按照以下标准实施:(1)江堤 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46 惠来城防洪工程、惠来县龙江左岸防洪堤、惠来县龙江右岸防洪堤按照重现期 50 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2)海堤 海堤按照重现期 50 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沿海重大项目行业设防标准高于 50 年的,按其行业标79、准设防。(3)水库(按执行)石榴潭水库设防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校核标准为2000年一遇。镇北、蜈蚣岭、尖官陂、顶溪、船桥、古杭(中)等中型水库,设防标准为 50 年一遇洪水,校核标准为 1000 年一遇。第65条 城市消防系统规划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严格控制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落实城市消防站及消防装备、消防通讯、消防供水、消防通道等。2规划在规划区建设消防指挥中心,结合消防分区设置各级消防站、特勤消防站、战勤保障消防站和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县城及特色镇应设置二级消防站。3消防设防标准(1)公安现役消防队设置标准按照报警后 5 分钟内消防车能够到达责任区边沿;在规模80、较小的规划片区设置政府专职消防队:危险性大的大中型企业和交通部门设置企业专职消防队,各企事业单位和大型商业娱乐业单位设置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乡镇农村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初起火灾扑救和日常消防宣传教育、火灾隐患排查等工作。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47 (2)消防站责任区划分必须满足“消防队接到报警五分钟内到达责任区最远点上”,以及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一级标准型普通消防站不应大于 7 平方公里;小型普通消防站不应大于 4 平方公里”的相关规定,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一般地区控制在 5-7 平方公里,旧城区控制在 4-5 平方公里。4城市集中81、建设区消防基础设施(1)消防站 规划消防指挥中心 1 处,消防站 22 座,其中,一级普通消防站19 座,特勤消防站 2 座,特勤消防站 1 座(与市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合建)。一级普通消防站占地面积 5000 平方米,特勤消防站占地面积 7000 平方米,消防指挥中心与特勤消防站合建,占地面积 12000 平方米。(2)消防给水 消防给水主要依靠城市供水系统,同时综合利用城市自然和人工水体,作为城市消防水源。考虑到城市消防供水与生活用水共用管道,市政道路给水管道最小管径一般不小于 150 毫米;同时,注意保护和利用自然水体作为消防补充水源。市政消火栓沿城市道路设置。新、扩、改建城市道路应同时82、配套建设市政消火栓,设置间距不大于 120 米,保护半径不大于 150 米;道路红线宽度在 60 米以上的道路两侧应同时设置市政消火栓;城市道路交叉口 50 米范围内必须设置消火栓;旧城区巷道多的地段消火栓间距不大于 80 米。住宅小区及其他成片开发的建设区,内部均应配套设置市政消火栓,消火栓的型号、规格应统一。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48 (3)消防通道 全部城市道路、小区道路和组团级公共道路均应作为消防通道,规划通道间距不大于 160 米,转弯半径不应小于 15 米;在城市街区,消防通道间距不宜大于 160 米,当建筑物沿街长度超过 150 米或总长超过83、 220 米时,应设置消防车道。当消防车道不能转通时,尽端路必须设置长宽均不小于 12-18 米的回车场地。城市建设应严格控制消防防火间距,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旧城区的消防通道应进行整治;新建城区严格执行国家相应消防法规,完善消防通道建设。(4)消防通信 建立由消防调度指挥中心、消防有线、无线通信系统、火场指挥系统、消防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和指挥训练模拟系统等组成的消防通信系统。规划城区消防和公安合建 119 接警和调度中心,实行集中接警统一调度,保证消防出警的时效性。(5)疏散场地 绿地、广场、较宽的道路均作为灾害时期的疏散场地。对集中成片的居住用地,应留出定量的小区绿地。(6)城市避难场所 结合84、其他防灾避难场地,利用空地、公园等开阔场地作为火灾避难地,服务半径不大于 2 公里,并且应保障火灾避难地的疏散联系通道的畅通。(7)消防安全措施 合理布局危险品仓储、企业用地。对于现状不合理、影响城市安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49 全的工厂、仓库,应进行实施改造,分期分批地采取限期搬迁或改变使用性质等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完善危险品存放和运输管理:合理确定城市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汽车加油站、加气站的选址,应布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宜布置在城市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规定危险品运输线路为:环海东路、石化大道。加强建筑消防设计审核,严格执行国85、家消防技术规范。规划区内现状耐火等级低、相互毗连的建筑密集区应尽快实施改造。合理设置公共设施的消防安全设施:合理确定车站、码头、大型商场、影剧院等人流密集的公共设施中消防安全设施的位置,并应预留消防车通道和人流集散用地,对占道经营的市场和占用消防车道的停车场,应限期搬迁,不得堵塞消防车通道和影响消火栓的使用。在消防专项规划中,进一步确定建设目标、项目与时序;完善消防装备规划内容;制定维护管理责任。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工作,市级以上文物单位应列入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第66条 人防系统规划 1人防规划目标 规划期末,建成种类齐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城市防护工程体系,战时留城人口人均人防工程面积不86、低于 1 平方米,防空警报音响覆盖率达到 90%以上。2人防标准 惠来县国家类重点人防城市,城市留城人口比例为 50%,到 2035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50 年留城人口总数 50 万人。3人防工程建设(1)人防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合理配套建设各类人防工程。(2)城市新建、扩建或改建民用建筑应依法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标准必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3)区、县级医院宜结合修建二等医疗救护工程(战时急救医院),社区医院宜结合修建三等医疗救护工程(战时救护站)。4综合防护体系建设(1)城市重点经济目标应该落实人民防87、空要求,采取各种方式对目标进行防护。容易产生次生灾害的目标,应避开人口密集地区。(2)防空警报应坚持音响覆盖率达市区面积 90%以上的原则,按各城区的具体情况,合理布置报警器。(3)战时人口按照疏散与留城隐蔽相结合的原则,疏散分为早期疏散、临战疏散、紧急疏散三个阶段进行。人员掩蔽以就地掩蔽为主,确定城市主干路和次干路为疏散通道,利用绿地、广场、学校操场、公园等做为疏散集散地,并配套建设相应设施。第67条 重大危险源及化工园管理 1 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等大型工业园区应与周边城镇和乡村之间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距离和隔离带,对油气产品和危险化工产品生产和储存设施加强防护,避免安全事故发生。2燃气供应、加88、油站等设施按照国家规范进行选址和布局,远离居民区并设置相应的隔离空间。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51 3油气码头和化工品码头应独立设置,与其他建设用地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远离人口密集地区。第七节 地下空间规划 第68条 重点地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按照“复合开发、公共优先、平战结合、依法管理”的原则,开发利用县域地下空间,加强地下空间资源的综合利用,完善城市功能,增加城市容量。建设以地下市政设施、地下交通设施、地下人防设施为骨架的地下空间网络,结合重点地区和大型商业地段开发,建立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体系。确立地下空间产权与公众利益划分,完善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89、理体系。统筹地下空间与人防工程及防灾工程空间体系建设,提高城市地下空间防灾能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以城市发展区为布局重点,依托高铁站点、轻轨站点等重要交通设施,结合公共空间与商业设施,形成地下空间开发的重点区域,并在重点区域内建设地下公共交通系统,促进地上地下空间的复合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按一定比例修建人防工程。建设人防工程,应当在保证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有利于平时的经济建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程的开发利用。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第69条 综合管廊 以下情形应当同步规划和建设综合管廊,暂时不具备同步建设条件的,应当为综合管廊预留规划通道:(1)城市新区、园区、成片开发区域建设;惠90、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52 (2)城市成片改造旧区、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3)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凡建有综合管廊的区域,地下管线建议尽量进入管廊;除因技术条件无法纳入综合管廊的或者与外部用户连接的管线外,不得在综合管廊以外建设管线。惠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公示文件 条文 53 第六章 近期规划 第70条 近期发展目标 到 2020 年,起步区骨架成型,重大项目建设初具规模。全面推进揭阳滨海新区重大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粤东新城、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建设初具规模。到 2020 年,实现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对外开放合作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加强,深化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第71条 近期建设规模 城市常住人口规模达到 65 万,城镇化率达到 60%左右,建设用地规模约 35 平方公里,地区生产总值约 300 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约5 万元。第72条 近期建设用地布局 起步区包括新城起步区和产业起步区,总面积为 19.7 平方公里,其中新城起步区位于广汕高铁惠来站南北两侧,面积 3.1 平方公里;产业起步区包括两块,总面积 16.6 平方公里,分别为大南海石化工业区起步区,面积 13.8 平方公里;临港产业基地起步区,面积 2.8 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