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2006-2020年)(47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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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局部修改方案)局部修改方案 二二年六月二二年六月 目录目录 前 言.2 一、规划修改的必要性与意义.3(一)规划修改的背景.3(二)规划修改的必要性.4(三)规划修改的目的及意义.6 二、规划修改的原则和依据.7(一)基本原则.7(二)相关依据.8 三、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实施基本情况三、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实施基本情况.11(一)土地利用现状.11(二)现行规划基本情况.13(三)现行规划的实施情况.15 四、规划修改方案的具体内容.19(一)全县范围的规划修改具体调整情况.19(二)涉及中心城区规划修改的具体调整情况.31(三2、)开发区规划修改的具体调整情况.33 五、规划修改的影响评估分析.35(一)规划修改对主要土地利用指标的影响.35(二)规划修改对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影响.41(三)规划修改对相关规划的影响评估.41(四)规划修改方案的听证情况.42 六、方案结论及实施保障措施.43(一)规划修改方案的结论.43(二)实施保障措施.44 附表.46 附图.48 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2 前前 言言 2017 年,对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进行了调整完善,形成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并于 2018 年 3 月 19 3、日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201849 号”文件批准实施。规划自批复以来,本县的建设项目都严格依据规划进行选址与布局,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有力地促进了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以及土地的节约集约与合理利用,推动了全县的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快速、协调发展。为进一步提高土地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和产业结构调整,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总量控制和严格保护耕地的原则,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 号)和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的指导意见(晋国土资发2014117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发展建设4、实际情况,对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进行修改,特编制本方案。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3 一、规划修改的必要性与意义一、规划修改的必要性与意义(一)规划修改的背景(一)规划修改的背景 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是实施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规划 在加强土地宏观管理、保护耕地及基本农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等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截至 2018 年,按照山西省国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十三五”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办发20185、97 号)的要求,对规划实施期间的执行情况、完成规划目标情况和任务指标剩余情况,以及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客观系统的分析,并编制了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十三五”实施中期评估报告。规划实施评估结果总体良好。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实施较好,保障了重点项目及必要的城乡建设,全县的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尚有一定剩余,而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力度跟不上城乡建设、城镇工矿建设的用地规模,尤其是建设用地复垦补充耕地,在区域空间布局上存在与经济建设发展不适应之处,有必要对现行规划进行修改完善,以更好的服务本县经济发展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将纳入沁水县整个县区进行通6、盘考虑,产业结构布局也要随之调整,进而促进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使城市功能组织可以在更大的区域范围内展开。因此,在土地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4 利用区域空间布局上存在与经济建设发展不适应之处,有必要对现行规划进行修改完善,以更好的服务本县经济发展建设。本次修改调入项目涉及龙港镇等 13 个乡镇,项目有盛端风电、郑庄煤矿、桃园道路延伸、太行洪谷旅游、第二污水处理厂等 71 个建设项目。修改涉及的项目选址经过多方协商,多次实地踏勘和征求多方意见确定。重大产业项目用地的调入地块是考虑到加强产业聚集,共享城镇基础设施,结合城镇发展方向,在原布局预留建设用地基础上7、适当调整布局范围;城镇发展用地的布局考虑到完善城镇综合服务功能,降低基础设施建设成本等因素,对新增建设用地布局进行适当的调整;民生工程项目用地是为了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交通,共享城镇发展的便利,对农村生活条件恶劣地区的居民点进行搬迁,对原规划建设用地布局进行修改。(二)规划修改的必要性(二)规划修改的必要性 1、保障重点项目及城镇建设、保障重点项目及城镇建设 沁水县发展逐步进入城市化阶段,总结规划在前期实施过程中经验的前提下,同时考虑沁水县在未来建设的发展要求,通过此次规划修改,使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得到优化,满足未来城镇建设的发展要求。随着沁水县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加快全县现代化新城区的8、建设步伐是十分必要的,但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土地利用的不充分、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5 不合理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本县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重点项目由于地域的限制无法很好的实施,通过本次规划修改,加快推进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区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的发展进程,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更好发展也能够解决当地部分人群的就业压力,提高人均收入,促进沁水县社会的和谐发展。2、科学合理,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科学合理,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在人口持续增长、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城乡建设用地势必进一步扩大的形势下,本县对于数量有限的土地资源需做出了统筹兼顾的长远9、安排,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统筹安排各项建设发展用地指标和区域布局,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引导区域产业布局逐渐优化,带动沁水县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3、集约节约用地、集约节约用地 沁水县城乡建设发展在遵循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新增建设用地不超过规划指标的前提下,城乡建设发展将逐步实现住宅集中化,节约宅基地,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统筹兼顾、多策并举,推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保证社会经济、生态效益,为实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规划提供用地保障。因此,沁水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是十分必要的。沁水县土10、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6(三)规划修改的目的及意义(三)规划修改的目的及意义 为保证沁水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和加强修改管理的有关通知(晋自然资办发201950 号)和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的指导意见(晋国土资发2014117 号)等相关规定,在确保原规划中新增建设用地及占用耕地指标、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耕地保有量等主要控制指标不变或不突破的情况下,对本轮规划进行修改。为适应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充分发挥土地规划的统筹管理作用,对规划的各项指标、建设项目的选址、11、用地合理性、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进行分析,提出符合本县经济发展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利用相协调,保持规划的现势性和合理性。本县统筹耕地资源保护和建设保障需求,有计划有步骤地使用年度计划指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周转流量、节约集约用地量,加快功能区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促进新型城镇化。考虑到沁水县的实际发展需求,修改规划空间布局,推进全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7 二、规划修改的原则和依据二、规划修改的原则和依据(一)基本原则(一)基本原则 1、严格指标控制原则 落实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推动土地资12、源利用方式的转变,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通过科学引导形成合理土地利用开发格局,严格按照现行规划主要目标/指标体系进行,坚持规划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建设用地总规模、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突破原规划控制指标的原则。2、坚持耕地保护优先,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原则 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耕地保护优先,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实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生态系统保护相统筹。坚持从严管控,强化用途管制,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和引导作用。3、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原则 综合13、考虑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规划剩余空间情况,对于建设用地通过规模引导、布局优化、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盘活利用等方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科学发展。4、依法合规编制原则 从严控制、依法按程序有序进行,做好建设项目用地与土地利用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8 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通过规划局部修改,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建设规划协调一致原则。5、与相关规划衔接的原则 充分考虑与周边区域的协调与衔接,尊重自然山水生态格局,充分利用现状地形,细化用地功能布局与分区,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协调保护与开发建14、设的矛盾。6、坚持公众参与的原则 规划修改方案要扩大公众参与性,切实增强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规划修改方案要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意见,并进行充分论证。经批准的规划修改方案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二)相关依据(二)相关依据 1、法律法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5)山西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政策文件、政策文件(1)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第 22 号令);(2)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 号);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15、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9(3)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13171 号);(4)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的指导意见(晋国土资发2014117 号);(5)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晋土院字2014006 号);(6)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局部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14207 号);(7)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促进开发区转型升级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24 号);(8)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地指标交易调剂暂行办法的通知(16、晋政办发201923 号);(9)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和加强修改管理的有关通知(晋自然资办发201950 号);(10)其他政策文件。3、相关标准、相关标准(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10(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5)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8-2010)。4、基17、础资料、基础资料(1)沁水县 2018 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2)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成果;(3)沁水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成果;(4)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十三五”实施中期评估成果;(5)其他相关规划及资料。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11 三、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实施基本情况三、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实施基本情况(一)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调查 2018 年最新变更成果,全县土地总面积为 265821.16 公顷。其中,农用地 178777.23 公18、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7.25%;建设用地 8551.2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22%;其他土地 78492.73 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 29.53%。1、农用地、农用地 耕地:面积为 33004.24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18.46%。其中:水浇地为 966.42 公顷,旱地为 32037.82 公顷,分别占耕地面积的 2.93%、97.07%。园地:面积为 1485.44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0.83%。其中:果园 805.29 公顷,其他园地 680.15 公顷,分别占园地面积的 54.21%和 45.79%。林地:面积为 135791.96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75.96%19、。其中:有林地113597.98公顷,灌木林地17809.80公顷,其他林地4444.18公顷,分别占林地面积的 83.61%、13.12%和 3.27%。草地:面积为 1696.24 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 0.95%。其中:天然牧草地 67.31 公顷,人工牧草地 1628.93 公顷,分别占牧草地面积的 3.97%、96.03%。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6799.35 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3.80%。其中:坑塘水面为 19.75 公顷,沟渠为 27.82 公顷,设施农用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12 地为 180.87 公顷,农村道路为 1612.78 公20、顷,田坎为 4958.13 公顷,分别占其他农用地面积的 0.29%、0.41%、2.66%、23.72%和 72.92%。2、建设用地、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 5496.97 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4.28%。其中:建制镇用地面积为 936.66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 3765.29 公顷,采矿用地面积为 795.02 公顷,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 17.04%、68.50%、14.46%;城镇工矿用地合计为 1731.68公顷。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 2987.08 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34.93%。其中:铁路用地 389.35 公顷,公路用地 1168.26 公顷21、,管道运输用地 2.44 公顷,水库水面 1350.55 公顷,水工建筑用地 76.48 公顷,分别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 13.03%、39.11%、0.08%、45.21%和2.56%。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 67.15 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79%。3、其他用地、其他用地 水域:面积为 2984.73 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 3.80%。其中:河流水面 619.82 公顷,滩涂 2364.91 公顷,分别占水域面积的20.77%、79.23%。自然保留地:面积 75508.00 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96.20%。其中:其他草地 71538.87 公顷,裸地 3969.13 公顷,分别22、占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13 自然保留地面积的 94.74%、5.26%。(二)现行规划基本情况(二)现行规划基本情况 2017 年,对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进行了调整完善,形成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并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201849 号”文件批准实施。规划自批复以来,本县的建设项目都严格依据规划进行选址与布局,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实施情况良好,未进行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和调整。根据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全县规划 2023、20 年的主要用地目标/指标情况为:1、规划、规划的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到 2020 年,规划耕地保有量目标 30513.20 公顷。“十三五”期内,规划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5479.26 公顷。2、规划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规划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 规划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 9073.24 公顷、5871.58 公顷、2231.06 公顷、3148.45 公顷以内。届时,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91.17 平方米。3、规划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划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指标 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24、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14“十三五”期内,规划调整完善安排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1023.76 公顷(其中占耕地 527.76 公顷),包括增量新增指标 590.21 公顷(其中占耕地 251.44 公顷),安排流量新增指标 433.55 公顷(其中占耕地 276.32 公顷)。流量指标中含当地挂钩类流量新增指标 200 公顷,含上级新增安排同复垦规模相对应的用地指标 233.55 公顷。按照指标类型分:城乡建设用地类指标 925.49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类指标 98.27 公顷。4、规划的土地整治及补充耕地任务、规划的土地整治及补充耕地任务“十三五”期内,规划调整完25、善确定的土地整治总规模 3477.75 公顷,其中补充耕地任务 1359.40 公顷,包括:土地整理规模 1339.52公顷(补充耕地任务 46.16 公顷);土地开发规模 1704.68 公顷(补充耕地940.38公顷);建设用地复垦规模433.55公顷(补充耕地372.86公顷)。建设用地复垦规模中当地安排的挂钩类复垦规模 200 公顷,上级下达指标类复垦 233.55 公顷。5、中心城区规划用地、中心城区规划用地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面积在 1235.80 公顷以内,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645.98 公顷以内。规划调整完善安排 2016-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91.94 公顷26、(其中占耕地 47.26 公顷),全部为增量指标。6、开发区基本情况、开发区基本情况 沁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控制范围面积在 1607.90 公顷以内,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778.03 公顷以内。规划调整完善安排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15 2016-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180.35 公顷(其中占耕地 155.06 公顷),包括挂钩类流量新增用地指标 119.90 公顷(其中占耕地 112.20公顷)。7、重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重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十三五”期内,规划调整完善安排国家、省、市级重点建设项目40 个,拟新增建设用地 437.9827、 公顷(含耕地 223.30 公顷);县级重点建设项目 5 个,拟新增建设用地 61.17 公顷(其中占耕地 23.75 公顷)。(三)现行规划的实施情况(三)现行规划的实施情况 2016-2018 年,全县规划的实施情况为:1、耕地保护情况、耕地保护情况(1)耕地保有量目标完成情况 截至 2018 年,全县耕地面积 33004.24 公顷,与 2020 年规划耕地面积(30513.20 公顷)相比,多 2491.04 公顷;与 2015 年耕地面积(32660.71 公顷)相比,增加 343.53 公顷。(2)耕地占补平衡情况 截至 2018 年,已落实建设占用耕地 30.66 公顷,已落实28、的有 30.66公顷用于占补平衡。评估时段内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中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35.42 公顷,小于规划实施期间已经验收的土地整治实际补充耕地 97.44 公顷,剩余 62.02 公顷的耕地增加规模还未及时变更。(3)生态退耕情况 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16 截至 2018 年,沁水的生态退耕工作已积极开展,但还未落实到地块,数据还未全面生成。2、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2018 年,全县实有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 25479.26 公顷,与规划期保护目标(25479.26 公顷)相比没有变化,与上级下达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5470.00)29、相比,多 9.26 公顷。2016-2018 年,全县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各乡镇严控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按照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和基本农田标准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要求,通过资金投入、设施配套、技术指导等综合措施,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不断提高基本农田的整体生产能力。3、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情况、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情况 2018 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8551.12 公顷,与 2020 年建设用地规模(9073.24 公顷)相比,剩余空间还有 522.12 公顷。与 2015年(8483.02 公顷)比,增加 68.10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 5496.97 公顷30、,与 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924.78)相比,剩余空间为 427.81 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731.68 公顷,与 2020 年(2231.06 公顷)相比,剩余 499.38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3054.24 公顷,与 2020 年交通水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17 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3148.46 公顷)相比,剩余空间 94.21 公顷。截至 2018 年,全县的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8717.36 公顷,达到规划目标(9180.86)的 94.95%,建设用地剩余空间为 463.50 公顷。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复垦实施情31、况相对较差,需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规模的控制。4、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情况使用情况 2016-2018 年,全县已使用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73.63 公顷(含耕地 35.29 公顷),且全部为增量指标,占规划调整完善安排的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 7.19%,剩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950.13 公顷(含耕地 492.47 公顷)。包括增量指标 516.58 公顷,流量指标 433.55 公顷。5、土地整治规划实施情况、土地整治规划实施情况 2016-2018 年,沁水县共实施验收土地整治项目 30 个,土地整治总规模 2278.47 公顷,其中补充耕地 97.44 公顷。包括土32、地整理规模2272.19 公顷,补充耕地 91.29 公顷;土地开发规模 6.28 公顷,补充耕地 6.15 公顷。评估时段内,沁水县无已批复增减挂钩项目,但下一步将开展两个增减挂钩项目,预计补充耕地 67 公顷。6、中心城区规划实施情况、中心城区规划实施情况 2018 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560.61 公顷,与 2020 年规划中心城区建设用地(645.98 公顷)相比,剩余建设用地规模 85.37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18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 8.46 公顷,全部位于允许建设区内,占规划调整完善确定的新增用地指标(91.94 公顷)33、的 9.20%,全部为增量新增指标,主要分布在城区周边,剩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83.48公顷。7、开发区规划实施情况、开发区规划实施情况 沁水县含 1 个省级开发区,即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 年,开发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600.45 公顷,与 2020 年规划建设用地(778.03 公顷)相比,剩余建设用地规模 177.58 公顷,主要分布在北部和南部区域。2016-2018 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29.40 公顷,全部位于允许建设区内,占规划调整完善确定的新增用地指标(180.35 公顷)的 16.30%,全部为增量指标,主要分布在北部和南部区域,剩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150.934、5 公顷。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19 四、规划修改方案的具体内容四、规划修改方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规划修改方案,是为适应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要求,并结合当地土地利用现状和规划的实际情况拟定的,是以全县现行规划的主要用地目标/指标为基础,在保持全县规划的建设用地规模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规划的耕地保有量目标等符合上级要求的前提下,对现行规划的有关用地布局及规模所进行的调整(且不涉及基本农田)。其有关用地的调整类型主要包括:落实交易卖出挂钩指标需核减规模对应的规划新增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现行规划的新增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规划的新增交通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规划的土35、地整治区布局调整。共涉及本县的龙港镇、中村镇、郑庄镇、端氏镇、嘉峰镇、郑村镇、柿庄镇、樊村河乡、土沃乡、张村乡、苏庄乡、胡底乡、固县乡和十里乡等 14 个乡(镇),并涉及到本县规划的中心城区及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规划范围。具体的调整内容及有关情况为:(一)(一)全县范围的规划修改具体调整情况全县范围的规划修改具体调整情况 1、落实落实交易交易卖出挂钩指标需核减规模对应的规划新增允许建设卖出挂钩指标需核减规模对应的规划新增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区布局调整 本类调整,是为落实沁水县人民政府同泽州县人民政府通过签订增减挂钩异地交易指标协议所出让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所对应的规划允许建设区布局的调整,全部为规36、划新增允许建设区的调出。指标来源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沁水县 2018 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20 钩郑村镇等 6 个乡(镇)项目区(拆旧区)实施方案的批复(晋自然资函2018181 号)中项目区拟申请使用的周转指标 69.6182 公顷,以及省自然资源厅以晋自然资函 2018 182 号批准的沁水县 2018年城乡建设用地増减挂钩节余指标35.1191公顷,合计104.7373公顷。具体情况为:规划的规划的新增允许建设区调出新增允许建设区调出:面积为 104.7373 公顷,涉及龙港镇、中村镇等 6 个乡(镇)、22 个村的 21537、 个图斑,包括 54 个地块。这些地块,调整前为规划的允许建设用地区(全部属规划的城镇工矿用地,其指标来源性质属“流量”类指标),拟调整为规划的限制建设区。表表 4-1 落实落实交易交易卖出挂钩指标需核减规模对应的规划新增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卖出挂钩指标需核减规模对应的规划新增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分乡(镇)、村、图斑)(分乡(镇)、村、图斑)单位:公顷单位:公顷 类型 涉及乡(镇)行政村(个)图斑 地块 面积 代码与名称(个)(个)(公顷)耕地 落实挂钩指标对应的规划允许建设区调出 1 龙港镇 4 16 7 18.7112 11.8520 2 中村镇 3 30 8 30.5687 8.1868 38、3 郑庄镇 7 117 17 29.2718 3.6327 5 嘉峰镇 2 9 6 6.3060 4.6939 6 郑村镇 5 31 14 9.8582 3.0176 13 固县乡 1 12 2 10.0214 3.3326 合计合计 22 22 215 215 54 54 104.104.73737373 34.7156 34.7156 【本类调整】:【本类调整】:使全县规划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减少 104.7373 公顷,全县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面积减少 34.7156 公顷,同时使全县规划的耕地保护面积增加 34.7156 公顷。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239、1 2、现行规划的新增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现行规划的新增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 本类的调整,具体为现行规划的允许建设区与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布局调整之间的调整,共涉及龙港镇、中村镇等 14 个乡(镇)的 88 个村,包括 304 个地块,涉及到沁水县中心城区和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的允许建设区调入:规划的允许建设区调入:面积为 174.4351 公顷(其中耕地63.7528 公顷),涉及龙港镇、中村镇等 14 个乡(镇)、88 个村的377 个图斑,包括 245 个地块。这些地块,调整前为规划的有条件建设区(59.6847 公顷)和限制建设区(114.7504 公顷),拟调整为规划的允许建设40、区(全部为城镇工矿类用地,均属“增量”指标)。表表 4 4-2 2 现行规划的允许建设区调入情况表(分乡现行规划的允许建设区调入情况表(分乡/镇)镇)涉及乡(镇)行政村(个)图斑 地块 面积 代码与名称(个)(个)(公顷)耕地 1 龙港镇 21 100 83 37.8422 16.5193 2 中村镇 5 12 13 1.5766 0.8054 3 郑庄镇 9 74 24 49.2833 11.4890 4 端氏镇 11 44 23 41.8021 18.7009 5 嘉峰镇 6 10 10 1.8358 1.3996 6 郑村镇 6 18 17 7.8913 3.7829 7 柿庄镇 3 141、5 11 5.4915 2.9841 8 樊村河乡 1 1 1 0.4129 0.3794 9 土沃乡 3 10 7 3.8485 1.8358 10 张村乡 3 12 8 6.4379 0.0267 11 苏庄乡 2 10 8 0.9066 12 胡底乡 6 32 18 13.7230 4.3463 13 固县乡 3 12 8 1.1392 0.6902 14 十里乡 9 27 14 2.2442 0.7932 合计合计 88 377 245 174.4351 63.7528 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22 表表 4 4-3 3 现行规划的允许建设区调入情42、况表(分乡现行规划的允许建设区调入情况表(分乡/镇)【按其调整前的规划管制区分】镇)【按其调整前的规划管制区分】涉及乡(镇)代码与名称(一)调整前为规划的有条件建设区(二)调整前为规划的限制建设区 行政村 图斑 地块 面积 行政村 图斑 地块 面积 (个)(个)(个)(公顷)耕地(个)(个)(个)(公顷)耕地 1 龙港镇 13 67 49 26.1435 15.4171 19 54 34 11.6987 1.1022 2 中村镇 3 5 5 0.9300 0.5193 4 9 8 0.6466 0.2861 3 郑庄镇 2 3 2 0.5483 0.0698 9 73 22 48.7350 143、1.4192 4 端氏镇 4 12 4 18.6171 14.7629 10 36 19 23.1850 3.9380 5 嘉峰镇 1 3 3 1.1333 1.0346 5 7 7 0.7025 0.3650 6 郑村镇 5 12 9 4.4871 2.0209 4 15 8 3.4042 1.7620 7 柿庄镇 2 6 4 2.4249 1.8654 3 12 7 3.0666 1.1187 8 樊村河乡 1 1 1 0.4129 0.3794 9 土沃乡 1 4 3 2.2723 1.8358 3 7 4 1.5762 10 张村乡 3 12 8 6.4379 0.0267 11 苏庄44、乡 2 10 8 0.9066 12 胡底乡 3 4 3 2.2372 2.0266 5 29 15 11.4858 2.3197 13 固县乡 3 12 8 1.1392 0.6902 14 十里乡 2 2 2 0.8910 0.7932 8 25 12 1.3532 合计合计 36 118 84 59.6847 40.3456 79 302 161 114.7504 23.4072 规划的允许建设区调出:规划的允许建设区调出:面积为 174.4351 公顷(其中耕地106.2888 公顷),共涉及龙港镇、中村镇等 10 个乡(镇)、32 个行政村的 149 个图斑,包括 59 个地块。这些45、地块,调整前为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全部为城镇工矿类用地 138.0830 公顷,均属“增量”指标);拟调整为规划的有条件建设区(59.9426 公顷)和限制建设区(114.4925公顷)。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23 表表 4 4-4 4 现行规划的允许建设区调现行规划的允许建设区调出出情况表(分乡情况表(分乡/镇)镇)涉及乡(镇)行政村(个)图斑 地块 面积 代码与名称(个)(个)(公顷)耕地 1 龙港镇 8 25 17 14.1611 4.7871 2 中村镇 3 13 5 8.3321 3.0192 3 郑庄镇 6 41 12 94.1497 58.346、842 4 端氏镇 3 8 4 2.5169 1.2788 5 嘉峰镇 5 29 8 44.0104 34.6607 6 郑村镇 1 1 1 1.0490 7 柿庄镇 1 1 1 0.6951 9 土沃乡 1 15 3 2.8224 0.9164 12 胡底乡 3 13 7 3.4084 1.2927 13 固县乡 1 3 1 3.2900 1.9497 合计合计 32 149 59 174.4351 106.2888 表表 4 4-5 5 现行规划的允许建设区调现行规划的允许建设区调出出情况表(分乡情况表(分乡/镇)【按其调整镇)【按其调整后后的规划管制区分】的规划管制区分】涉及乡(镇)代码47、与名称(一)拟调整为规划的有条件建设区(二)拟调整为规划的限制建设区 行政村 图斑 地块 面积 行政村 图斑 地块 面积 (个)(个)(个)(公顷)耕地(个)(个)(个)(公顷)耕地 1 龙港镇 2 13 7 8.5941 3.4623 6 12 10 5.5670 1.3248 2 中村镇 3 13 5 8.3321 3.0192 3 郑庄镇 2 4 2 4.3921 3.4827 4 37 10 89.7576 54.9015 4 端氏镇 4 8 4 2.5169 1.2788 5 嘉峰镇 4 24 5 43.3905 34.4849 2 5 3 0.6199 0.1758 6 郑村镇 148、 1 1 1.0490 7 柿庄镇 1 1 1 0.6951 9 土沃乡 1 15 3 2.8224 0.9164 12 胡底乡 3 13 7 3.4084 1.2927 13 固县乡 1 3 1 3.2900 1.9497 合计合计 13 50 19 59.9426 42.7087 21 99 40 114.4925 63.5801 【本类调整】:【本类调整】:对全县规划的允许建设区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包括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及其相应的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均没有影响,但是其规划的新增建设占耕地减少42.5360 公顷,这也使全县规划的耕地面积相应增加(42.5360 公顷)49、;同时,该类调整使全县规划的有条件建设区增加 0.2579 公顷、限制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24 建设区减少 0.2579 公顷。(参见表 4-6)表表 4 4-6 6 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调入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调入/调出】结果对比情况调出】结果对比情况 涉及乡(镇)代码与名称 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有条件建设区 净增减()限制建设区 净增减()调入 调出 净增减()面积 面积 面积 面积 面积 (公顷)耕地(公顷)耕地(公顷)耕地(公顷)耕地(公顷)耕地 1 龙港镇 37.8422 16.5193 14.1611 4.50、7871 23.6811 11.7322-17.5494-11.9548-6.1317 0.2226 2 中村镇 1.5766 0.8054 8.3321 3.0192 -6.7555-2.2138-0.93-0.5193 7.6855 2.7331 3 郑庄镇 49.2833 11.4890 94.1497 58.3842 -44.8664-46.8952 3.8438 3.4129 41.0226 43.4823 4 端氏镇 41.8021 18.7009 2.5169 1.2788 39.2852 17.4221-16.1002-13.4841-23.185-3.938 5 嘉峰镇 1.51、8358 1.3996 44.0104 34.6607 -42.1746-33.2611 42.2572 33.4503-0.0826-0.1892 6 郑村镇 7.8913 3.7829 1.0490 6.8423 3.7829-3.4381-2.0209-3.4042-1.762 7 柿庄镇 5.4915 2.9841 0.6951 4.7964 2.9841-2.4249-1.8654-2.3715-1.1187 8 樊村河乡 0.4129 0.3794 0.4129 0.3794 -0.4129-0.3794 9 土沃乡 3.8485 1.8358 2.8224 0.9164 1.0252、61 0.9194-2.2723-1.8358 1.2462 0.9164 10 张村乡 6.4379 0.0267 6.4379 0.0267 -6.4379-0.0267 11 苏庄乡 0.9066 0.9066 -0.9066 12 胡底乡 13.7230 4.3463 3.4084 1.2927 10.3146 3.0536-2.2372-2.0266-8.0774-1.027 13 固县乡 1.1392 0.6902 3.2900 1.9497 -2.1508-1.2595 2.1508 1.2595 14 十里乡 2.2442 0.7932 2.2442 0.7932-0.891-53、0.7932-1.3532 合计合计 174.4351 63.7528 174.4351 106.2888 -42.536 0.2579 2.3631-0.2579 40.1729 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25 3、规划的新增交通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规划的新增交通建设用地布局调整 本类调整,具体为规划的交通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共涉及本县龙港镇、郑村镇 2 个乡(镇)的 5 个行政村,包括 15 地块。规划的新增交通建设用地调入:规划的新增交通建设用地调入:面积为 21.7586 公顷(其中耕地 0.4040 公顷),涉及龙港镇的 3 个行政村的 31 个图斑,54、包括 8个地块。这些地块调整前为规划的限制建设区,拟调整为规划的交通建设用地。用于尧都至东乌岭用地和端氏至高沁高速连接线项目建设用地。规划的新增交通建设用地调出:规划的新增交通建设用地调出:面积为 21.7586 公顷(其中耕地 3.2848 公顷),涉及郑村镇的 2 个行政村的 40 个图斑,包括 7个地块,这些地块调整前为规划的交通建设用地(原规划的武安至三都古城至皇城相府旅游公路和牧场-庙沟-北湾循环旅游公路用地项目用地),拟调整为规划的限制建设区。表表 4 4-7 7 规划规划的的新增新增交通交通建设建设用地用地布局布局调整调整情况情况表表 调整 类型 涉及乡(镇)行政村(个)图斑 地55、块 面积 代码与名称(个)(个)(公顷)耕地 调入 1 龙港镇 水泉村 19 3 8.3439 0.0634 西河村 8 2 11.9419 0.0400 尧都村 7 3 1.4728 0.3006 合计 34 8 21.7586 0.4040 调出 6 郑村镇 王街村 38 5 18.6386 3.2848 阳城县飞地 2 2 3.12 合计 40 7 21.7586 3.2848 调整净增减()1 21.7586 0.4040 6 -21.7586-3.2848 合计 -2.8808 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26【本类调整】:【本类调整】:对全县规划的56、建设用地总规模(包括交通建设用地规模)、允许建设区面积等均没有影响;规划的新增建设占耕地减少 2.8808 公顷,相应使规划的耕地面积增加 2.8808 公顷。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27 4、规划的土地整治区布局调整、规划的土地整治区布局调整 本大类调整,为规划的土地整治区布局调整,具体可细分为 2 类:规划的土地复垦区布局调整和规划的土地开发区布局调整,共涉及龙港镇、郑庄镇等 8 个乡(镇)、15 个行政村的 22 个图斑。有关调整情况为:(1)规划的土地开发区布局调整)规划的土地开发区布局调整 本类调整,为规划的土地整治区布局调整中的土地开发区布局调57、整,全部为规划的土地开发区调入。这是根据本市土地利用现状及开发潜力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其具体的调入情况为:规划的土地开发区调入:规划的土地开发区调入:面积为 35.6038 公顷,全部为现状的其他草地用地,涉及土沃乡西文兴村的 0004 号图斑。这些图斑/地块,调整前为规划的其他用地区,拟调整为规划的土地开发区(其中拟补充耕地 24.6049 公顷。【本类调整】:【本类调整】:使全县规划的土地开发区及土地整治规模相应增加 35.6038 公顷,其中新增补充耕地目标任务增加 24.6049 公顷,同时也使全县规划的耕地面积相应增加 24.6049 公顷。(2)规划的土地复垦区布局调整)规划的土地复58、垦区布局调整 本类调整,为规划的土地整治区布局调整中的土地复垦区布局调整,具体为城乡建设用地中的废弃村庄、废弃工矿、砖瓦窑废弃地等的规划拆旧复垦区布局调整。这是因在项目实施中,原规划的安排部分地块受各种客观原因无法实施拆旧复垦,而对规划的拆旧复垦区布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28 局所进行的调整。本类调整共涉及胡底乡、嘉峰镇等 7 个乡(镇)、14 个行政村的 21 个图斑,包括 22 个地块。按规划的拆旧复垦区调入/调出情况分为:规划的拆旧复垦区调入:规划的拆旧复垦区调入:面积为 14.3212 公顷,包括现状的村庄用地 7.3879 公顷和采矿用地 6.59、9333 公顷,共涉及胡底乡、郑村镇、郑庄镇等 4 个乡(镇)、8 个行政村的 11 个图斑。这些图斑/地块,调整前为规划的(现状)建设用地区,拟调整为规划的拆旧复垦区(其中拟复垦补充耕地 12.1730 公顷)。规划的拆旧复垦区调出:规划的拆旧复垦区调出:面积为 14.3212 公顷,包括现状的建制镇 0.5112 公顷、村庄用地 0.8432 公顷和采矿用地 12.9668 公顷,涉及嘉峰镇、郑村镇、龙港镇等 4 个乡(镇)、6 个行政村的 11 个图斑。这些图斑/地块,调整前为规划的拆旧复垦区(其中拟复垦补充耕地 12.1730 公顷),拟调整为恢复为现状的建设用地区。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60、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29 表表 4 4-12 12 规划的土地复垦区布局情况表(分乡(镇)、村、图规划的土地复垦区布局情况表(分乡(镇)、村、图斑)斑)类型 涉及乡(镇)代码与名称 行政村 图斑 地块(个)复垦区面积(公顷)城乡建设用地 其中:规划 拟补充耕地 建制镇 村庄用地 采矿用地 拆旧复垦区调入 3 郑庄镇 北湾村 0046 1 0.4788 0.4788 0.4070 孔必村 0055 1 0.5443 0.5443 0.4627 南大村 0046 1 0.5844 0.5844 0.4967 南大村 0052 1 1.0938 1.0938 0.9297 南61、大村 0089 1 2.4566 2.4566 2.0881 西良村 0036 1 0.1545 0.1545 0.1313 中乡村 0251 1 3.1382 3.1382 2.6675 小计 7 8.4506 6.7724 1.6782 7.18301 6 郑村镇 轩底村 0093 1 1.765 1.7650 1.5003 轩底村 0097 1 0.3262 0.3262 0.2773 小计 2 2.0912 2.0912 1.7775 7 柿庄镇 应郭村 0011 1 0.6155 0.6155 0.5232 12 胡底乡 胡底村 0091 1 3.1639 3.1639 2.689362、 调入合计调入合计 11 14.3212 7.3879 6.9333 12.1730 拆旧复垦区调出 1 龙港镇 柿园村 0153 1 0.9025 0.9025 0.7671 杏峪村 0014 1 1.3397 1.3397 1.1387 杨河社区 0030 1 0.0075 0.0075 0.0064 杨河社区 0136 1 0.0015 0.0015 0.0013 杨河社区 0137 1 0.3174 0.3174 0.2698 杨河社区 0138 1 0.0627 0.0627 0.0533 杨河社区 0139 1 0.1296 0.1296 0.1102 小计 7 2.7609 0.63、5112 0.0075 2.2422 2.3468 4 端氏镇 西头村 0095 1 0.4389 0.4389 0.3731 西头村 0102 1 0.3968 0.3968 0.3373 小计 2 0.8357 0.8357 0.7103 5 嘉峰镇 五里庙村 0060 1 5.4794 5.4794 4.6575 6 郑村镇 湘峪村 0169 1 5.2452 5.2452 4.4584 调出合计调出合计 11 14.3212 0.5112 0.8432 12.9668 12.1730 调整净增减()调整净增减()-0.5112 6.5447-6.0335 【本类调整】:不影响全县规划的64、复垦规模和土地整治规模以及新增补充耕地目标,相应全县规划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包括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规划的允许建设区面积均不变;其调整仅对规划的复垦规模中的建制镇(复垦规模减少 0.5112 公顷)、村庄用地(复垦规模增加 6.5447 公顷)和采矿用地(复垦规模减少 6.0335 公顷)面积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30 有所影响,这同时也使规划的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的建制镇面积增加0.5112 公顷,村庄用地减少 6.5447 公顷、采矿用地规模增加 6.0335公顷。【本大类调整】:【本大类调整】:上述规划的土地整治区(包括土地开发区和土地复垦区)调整,使全65、县规划的土地开发区及土地整治规模相应增加35.6038 公顷,其中新增补充耕地任务增加 24.2449 公顷,同时也使全市规划的耕地面积相应增加 24.2449 公顷。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31(二)涉及中心城区规划修改的具体调整情况(二)涉及中心城区规划修改的具体调整情况 在前述全县的有关规划用地调整中,涉及中心城区范围的调整类型有现行规划的新增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涉及中心城区范围的龙港镇 1 个乡(镇)的 7 个行政村,包括 40 个地块。具体的调整情况为:规划的允许建设区调入:面积 9.1717 公顷(其中耕地 1.6881公顷),共涉及龙港镇的 66、7 个村的 41 个图斑,包括 33 个地块。这些地块调整前为规划有条件建设区(4.5051 公顷)和限制建设区(4.6666公顷),拟调整为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全部为城镇工矿类用地,均属“增量”指标)。表表 4 4-1313 【中心城区范围】规划的允许建设区调入情况表(分乡【中心城区范围】规划的允许建设区调入情况表(分乡/镇镇)涉及乡(镇)行政村(个)图斑 地块 面积 代码与名称(个)(个)(公顷)耕地 1 龙港镇 7 41 33 9.1717 1.6881 合计合计 7 41 33 9.1717 1.6881 表表 4 4-1414 【中心城区范围】规划的允许建设区调入情况表(分乡【中心城区67、范围】规划的允许建设区调入情况表(分乡/镇)镇)【按其调整前的规划管制区分】【按其调整前的规划管制区分】涉及乡(镇)代码与名称(一)调整前为规划的有条件建设区(二)调整前为规划的限制建设区 行政村 图斑 地块 面积 行政村 图斑 地块 面积 (个)(个)(个)(公顷)耕地(个)(个)(个)(公顷)耕地 1 龙港镇 7 29 28 4.5051 1.1538 2 14 5 4.6666 0.5343 合计合计 7 29 28 4.5051 1.1538 2 14 5 4.6666 0.5343 规划的允许建设区调出:面积 7.4881 公顷(其中耕地 4.1329公顷),共涉及龙港镇小岭村的 368、 个村的 10 个图斑,包括 7 个地块。这些地块调整前为规划有允许建设区(全部为城镇工矿类用地,均属“增量”指标),拟调整为规划的有条件建设区 5.9955 公顷,限制建设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32 区 1.4926 公顷。表表 4 4-15 15【中心城区范围】规划的允许建设区调出情况表(分乡【中心城区范围】规划的允许建设区调出情况表(分乡/镇)镇)涉及乡(镇)行政村(个)图斑 地块 面积 代码与名称(个)(个)(公顷)耕地 1 龙港镇 3 10 7 7.4881 4.1329 合计合计 3 10 7 7.4881 4.1329 表表 4 4-16169、6 【中心城区范围】现行规划的允许建设区调出情况表(分乡【中心城区范围】现行规划的允许建设区调出情况表(分乡/镇)镇)【按其调整后的规划管制区分】【按其调整后的规划管制区分】涉及乡(镇)代码与名称(一)拟调整为规划的有条件建设区(二)拟调整为规划的限制建设区 行政村 图斑 地块 面积 行政村 图斑 地块 面积 (个)(个)(个)(公顷)耕地(个)(个)(个)(公顷)耕地 1 龙港镇 1 7 4 5.9955 2.8717 2 3 3 1.4926 1.2612 合计合计 1 7 4 5.9955 2.8717 2 3 3 1.4926 1.2612【本类调整】:使中心城区范围规划的建设用地总规70、模(包括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工矿用地)及相应的规划新增建设用地均增加1.6836 公顷,且其中的规划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减少 2.2448 公顷;规划的允许建设区面积增加 1.6836 公顷、有条件建设区面积增加1.4904 公顷、限制建设区面积减少 3.1740 公顷。表表 4 4-1717 【中心城区范围】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调入【中心城区范围】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调入/调出】结果对比情况表调出】结果对比情况表 涉及乡(镇)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指标)有条件建设区 净增减()限制建设区 净增减()代码与名称 调入 调出 净增减()面积 面积 面积 面积 面积 (公顷)71、耕地(公顷)耕地(公顷)耕地(公顷)耕地(公顷)耕地 1 龙港镇 9.1717 1.6881 7.4881 4.1329 1.6836 -2.4448 1.4904 1.7179 -3.1740 0.7269 合计合计 9.1717 1.6881 7.4881 4.1329 1.6836 -2.4448 1.4904 1.7179 -3.1740 0.7269 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33(三)开发区规划修改的具体调整情况(三)开发区规划修改的具体调整情况 在前述全县的有关规划用地调整中,涉及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的调整类型有现行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72、共涉及开发区范围的端氏镇、嘉峰镇、胡底乡等 2 个乡(镇)的 13 个行政村,包括 18个地块。具体调整情况为:规划的允许建设区调入:规划的允许建设区调入:面积 19.1615 公顷(其中耕地16.1106 公顷),共涉及端氏镇、嘉峰镇 2 个乡镇的 9 个行政村,包括 14 个地块。这些地块,调整前为规划有条件建设区(17.2259 公顷)、限制建设区(1.9356 公顷),拟调整为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全部为城镇工矿类用地,均属“增量”指标)。表表 4 4-1818 【开发区范围】规划的允许建设区调入情况表(分乡【开发区范围】规划的允许建设区调入情况表(分乡/镇)镇)开发园区 名称 涉及乡(镇73、)行政村(个)图斑 地块 面积 代码与名称(个)(个)(公顷)耕地 1.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1 端氏镇 6 17 8 17.7654 14.7146 2 嘉峰镇 3 6 6 1.3961 1.3960 3 胡底乡 合计合计 9 23 14 19.1615 16.1106 表表 4 4-1919【开发区范围】规划的允许建设区调入情况表(分乡【开发区范围】规划的允许建设区调入情况表(分乡/镇)镇)【按其调整前的规划管制区分】【按其调整前的规划管制区分】开发园区名称 涉及(镇)代码与名称(一)调整前为规划的有条件建设区(二)调整前为规划的限制建设区 行政村 图斑 地块 面积 行政村 图斑 地块 面积74、 (个)(个)(个)(公顷)耕地(个)(个)(个)(公顷)耕地 1.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1 端氏镇 2 7 2 16.0926 14.1273 5 11 6 1.6728 0.5873 2 嘉峰镇 1 3 3 1.1333 1.1333 2 3 3 0.2629 0.2628 3 胡底乡 合计合计 3 10 5 17.2259 15.2605 7 14 9 1.9356 0.8501 规划的允许建设区调出:规划的允许建设区调出:面积 21.9406 公顷(其中耕地21.8798 公顷),共涉及端氏镇和嘉峰镇 2 个乡镇的 2 个行政村,包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75、方案 34 括 4 个地块。这些地块调整前为规划允许建设区(全部为城镇工矿类用地,均属“增量”指标),拟调整为规划的有条件建设区 21.9406 公顷。表表 4 4-2020 【开发区范围】规划的允许建设区调出情况表(分乡【开发区范围】规划的允许建设区调出情况表(分乡/镇)镇)开发园区 名称 涉及乡(镇)行政村(个)图斑 地块 面积 代码与名称(个)(个)(公顷)耕地 1.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1 端氏镇 1 1 1 1.1035 1.1035 2 嘉峰镇 1 7 3 20.8371 20.7763 3 胡底乡 合计合计 2 8 4 21.9406 21.8798 【本类调整】:【本类调整】:使76、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规划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包括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工矿用地)及相应的规划新增建设用地均减少 2.7790 公顷,且其中的规划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减少 5.7692公顷;规划的允许建设区面积减少 2.7790 公顷、有条件建设区面积增加 4.7147 公顷、限制建设区面积减少 1.9356 公顷。表表 4 4-2222 【开发区范围】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调入【开发区范围】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调入/调出】结果对比情况表调出】结果对比情况表 开发园区名称 涉及乡(镇)代码与名称 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指标)有条件建设区 净增减()限制建设区 净增减()调入 调77、出 净增减()面积 面积 面积 面积 面积 (公顷)耕地(公顷)耕地(公顷)耕地(公顷)耕地(公顷)耕地 1.沁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1 端氏镇 17.7654 14.7146 1.1035 1.1035 16.6619 13.6111 -14.9891 -13.0238 -1.6728 -0.5873 2 嘉峰镇 1.3961 1.3960 20.8371 20.7763 -19.4409 -19.3802 19.7038 19.6430 -0.2629 -0.2628 3 胡底乡 合计合计 19.1615 16.1106 21.9406 21.8798 -2.7790 -5.7692 4.7178、47 6.6193 -1.9356 -0.8501 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35 五、规划修改的影响评估分析五、规划修改的影响评估分析(一)规划修改对主要土地利用指标的影响(一)规划修改对主要土地利用指标的影响 1、对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影响、对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影响 因现行规划的新增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规划的交通建设用地布局调整不影响全县的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但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减少 23.6237 公顷;因落实交易卖出挂钩指标需核减规模对应的规划新增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使全县的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减少 104.7373 公顷。本次调79、整后,全县 2016-2020 年的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为919.0227 公顷(其中占耕地 447.6276 公顷)。(对分乡/镇的影响情况见表 5-1)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36 表表 5 5-1 1 规划的有关用地布局调整对规划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划的有关用地布局调整对规划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净增减)指标(净增减)涉及乡(镇)代码与名称 现行规划的新增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 规划的交通建设用地布局调整 落实交易卖出挂钩指标需核减规模对应的规划新增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 总计 规划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 规划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 规划的新增80、建设用地规模/指标 规划的新增 建设用地 规模/指标 拟占耕地 拟占耕地 拟占耕地 拟占耕地 1 龙港镇 23.6811 11.7322 21.7586 0.404-18.7112-11.852 26.7285 0.2842 2 中村镇-6.7555 -2.2138 -30.5687-8.1868-37.3242 -10.4006 3 郑庄镇-44.8664 -46.8952 -29.2718-3.6327-74.1328-50.5279 4 端氏镇 39.2852 17.4221 39.2852 17.4221 5 嘉峰镇-42.1746 -33.2611 -6.306-4.6939-48.81、4806 -37.9550 6 郑村镇 6.8423 3.7829 -21.7586-3.2848-9.8582-3.0176-24.7745 -2.5195 7 柿庄镇 4.7964 2.9841 4.7964 2.9841 8 樊村河乡 0.4129 0.3794 0.4129 0.3794 9 土沃乡 1.0261 0.9194 1.0261 0.9194 10 张村乡 6.4379 0.0267 6.4379 0.0267 11 苏庄乡 0.9066 0.0000 0.9066 0.0000 12 胡底乡 10.3146 3.0536 10.3146 3.0536 13 固县乡-2.182、508 -1.2595 -10.0214-3.3326-12.1722 -4.5921 14 十里乡 2.2442 0.7932 2.2442 0.7932 合计 0.0000 0.0000 -42.5360 42.5360 0.0000 0.0000 -2.8808 2.8808 -104.104.73737373 -34.7156 34.7156 -104.104.73737373 -80.1324 80.1324 注:指标来源性质“增量”类指标“流量”类指标 2、对规划的土地整治及其新增补充耕地目标(任务)的影响对规划的土地整治及其新增补充耕地目标(任务)的影响 本次“规划的土地整治(复83、垦)区布局调整”,不影响全县规划的土地整治(含复垦)规模,其新增补充耕地的目标任务保持不变;“规划的土地整治(开发)区布局调整”,使全县土地开发规模和规划的土地整治规模均增加 36.6038 公顷,其新增补充耕地增加 24.2449 公顷。综合前述调整结果,使全县规划的土地整治规模增加 36.6038 公顷(其中新增补充耕地 24.2449 公顷)。(对分乡/镇的影响情况见表 5-3)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37 表表 5 5-3 3 规划的有关用地布局调整对规划的土地整治规模(及补充耕地)规划的有关用地布局调整对规划的土地整治规模(及补充耕地)涉及乡(镇84、)代码与名称 1.土地复 垦规模 2.土地开发规模 规划的土地 整治规模合计 新增补充耕地面积 新增补充 耕地面积 新增补充耕地面积 1 龙港镇-2.7609 -2.3468 -2.7609 -2.3468 2 中村镇 3 郑庄镇 8.4506 7.1830 8.4506 7.1830 4 端氏镇-0.8357 -0.7103 -0.8357 -0.7103 5 嘉峰镇-5.4794 -4.6575 -5.4794 -4.6575 6 郑村镇-3.1540 -2.6809 -3.1540 -2.6809 7 柿庄镇 0.6155 0.5232 0.6155 0.5232 8 樊村河乡 9 土沃85、乡 36.6038 24.6049 36.6038 24.2449 10 张村乡 11 苏庄乡 12 胡底乡 3.1639 2.6893 3.1639 2.6893 13 固县乡 14 十里乡 合计 36.6038 24.6049 36.6038 24.6049 本次调整后,全县 2016-2020 年的规划土地整治规模任务为3514.3538 公顷(其中新增补充耕地 1384.0049 公顷),包括:规划的土地整理规模为1339.5200公顷(其中新增补充耕地46.1600公顷),土地开发规模为 1741.2838 公顷(其中新增补充耕地 964.9849 公顷),土地复垦规模为 433.586、500 公顷(其中新增补充耕地 372.8600 公顷)。3、对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的影响、对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的影响 本次规划有关用地调整,其中现行规划的新增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规划的新增交通建设用地布局调整以及土地整治(复垦)区布局调整均不影响全县规划的建设用地规模(包含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因落实交易卖出挂钩指标需核减规模对应的规划新增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使全县建设用地规模(包含城乡建设用地规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38 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减少 104.7373 公顷。综合各类调整结果,使全县规划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包含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87、镇工矿用地规模)减少 104.7373 公顷。本次调整后,全县 2020 年的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则分别为 8968.5027 公顷、5820.0427 公顷和2132.8674 公顷。(对分乡/镇的影响情况见表 5-3)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39 表表 5 5-3 3 规划的有关用地布局调整对规划的建设用地规模(净增减)影响情况表(分乡规划的有关用地布局调整对规划的建设用地规模(净增减)影响情况表(分乡/镇)镇)涉及乡(镇)代码与名称 规划的建设用地总规模 1.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2.交通水利及其他 建设用地规模 合计 城镇88、工矿用地规模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 小计 现行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 落实交易卖出挂钩指标需核减规模对应的规划新增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 因规划的土地复垦区布局调整 因规划的土地复垦区布局调整 合计 规划的交通 建设用地 布局调整 1 龙港镇 29.4894 7.7308 7.7233 23.6811 -18.7112 2.7534 0.0075 21.7586 21.7586 2 中村镇-37.3242 -37.3242 -37.3242 -6.7555 -30.5687 3 郑庄镇-82.5888 -82.5888 -75.8164 -44.8664 -29.2718 -1.6782 -6.7789、24 4 端氏镇 40.1209 40.1209 39.2852 39.2852 0.8357 5 嘉峰镇-43.0012 -43.0012 -43.0012 -42.1746 -6.3060 5.4794 6 郑村镇-21.6205 0.1381 0.1381 6.8423 -9.8582 3.1540 -21.7586 -21.7586 7 柿庄镇 4.1809 4.1809 4.7964 4.7964 -0.6155 8 樊村河乡 0.4129 0.4129 0.4129 0.4129 9 土沃乡 1.0261 1.0261 1.0261 1.0261 10 张村乡 6.4379 6.490、379 6.4379 6.4379 11 苏庄乡 0.9066 0.9066 0.9066 0.9066 12 胡底乡 7.1507 7.1507 7.1507 10.3146 -3.1639 13 固县乡-12.1722 -12.1722 -12.1722 -2.1508 -10.0214 14 十里乡 2.2442 2.2442 2.2442 2.2442 合计-104.7373-104.7373-98.1926 -104.7373 6.5447-6.5447 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40 4、对规划的耕地保有量面积、对规划的耕地保有量面积/目标的影响91、目标的影响 本次规划有关用地调整中,因落实交易卖出挂钩指标需核减规模对应的规划新增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中新增占耕地面积减少 34.7156公顷;现行规划的新增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减少占耕地面积 42.5360公顷,规划的交通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减少占耕地面积 2.8808 公顷,三者合计减少占耕地面积 80.1324 公顷,这也使规划的耕地面积相应增加 80.1324 公顷;同时,土地整治区布局调整使全县的整治新增补充耕地面积增加 24.6049 公顷。最终合计,使全县规划的耕地面积净增加 104.7373 公顷。因本县通过交易(卖出)城乡建设用地挂钩建新用地指标合计为104.7373 公顷,根据山西92、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地指标交易调剂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23 号)精神和省自然资源厅的有关文件要求,通过本方案调整,拟相应核减全县规划的建设用地规模和相关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 104.7373 公顷;同时,按要求拟增减(上级下达)本县的规划耕地保护目标任务 104.7373公顷。因此,规划修改后,上级下达本县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将调整增加为 30617.9373 公顷。(对分乡/镇的影响情况见表 5-4)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41 表表 5 5-4 4 规划的有关用地布局调整对规划的耕地面积规模(净增减)影响情况表规划的有关用地93、布局调整对规划的耕地面积规模(净增减)影响情况表 涉及乡(镇)代码与名称 对规划的 耕地面积 规模影响(净增减)合计 因现行 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的建设占用影响 规划的交通建设用地布局调整的建设占用影响 落实交易卖出挂钩指标需核减规模对应的规划新增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 因规划的土地复垦区布局调整的新增补充 耕地影响 因规划的土地复垦区布局调整的新增补充 耕地影响 1 龙港镇-2.6310 -11.7322-0.404 11.852-2.3468 2 中村镇 10.4006 2.2138 8.1868 3 郑庄镇 57.7109 46.8952 3.6327 7.1830 4 端氏镇-18.194、324 -17.4221 -0.7103 5 嘉峰镇 33.2975 33.2611 4.694 -4.6575 6 郑村镇-0.1614 -3.7829 3.2848 3.018 -2.6809 7 柿庄镇-2.4609 -2.9841 0.5232 8 樊村河乡-0.3794 -0.3794 9 土沃乡 23.6855 -0.9194 24.6049 10 张村乡-0.0267 -0.0267 11 苏庄乡 12 胡底乡-0.3643 -3.0536 2.6893 13 固县乡 4.5921 1.2595 3.3326 14 十里乡-0.7932 -0.7932 合计 104.7373 495、2.5360 2.8808 34.7156 24.6049(二)规划修改对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影响(二)规划修改对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影响 依据沁水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要求,按照土地的适宜性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统筹兼顾、综合平衡,通过修改土地利用布局,从空间上合理安排各用途土地,满足项目用地需求,为构建社会主义文明和谐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使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上更加优化,提高了土地利用程度,体现了集约节约的土地利用制度。(三)规划修改对相关规划的影响评估(三)规划修改对相关规划的影响评估 本次规划修改,充分做到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村镇规划、农业综合发展规划、生态环境规划等规划的协调和衔接工作96、,更好的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42 发挥各规划的统筹管理作用,有利于沁水县区域文化的快速发展,进而带动全县旅游文化的改善和提高。(四)规划修改方案的听证情况(四)规划修改方案的听证情况 规划修改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土地规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对土地规划方案实施的支持与理解,对土地规划方案实施和管理采取积极的合作态度,使规划的实施更加富有成效,借以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沁水县自然资源局于 2019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修改方案的听证会,有关97、领导和村民代表及沁水县自然资源局部门的有关人员参会。大家一致认为规划修改方案符合社会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要求,保证了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协调一致,有利于促进沁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此次规划局部修改是必要和可行的。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43 六、方案结论及实施保障措施六、方案结论及实施保障措施(一)规划修改方案的结论(一)规划修改方案的结论 1、本次规划修改符合国家、山西省以及晋城市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的相关要求,满足土地规划利用对本项目的指导目标,具有良好的操作条件和可行性,可满足项目建设对土地资源的用地要求。修改后的土地利用总体98、规划对土地管理具有指导作用,规划合理安排了土地用途管制分区,进一步增强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经济发展中的统筹管控作用。2、本次规划修改不涉及基本农田,不会对沁水县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造成不良影响。规划修改后,全县规划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减少 104.7373 公顷,规划的耕地面积净增加104.7373,同时规划的上级下达耕地保护任务相应增加 104.7373 公顷。3、本次规划修改进行允许建设区与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的布局调整,并落实交易卖出挂钩指标需核减规模对应的规划新增允许建设区布局调整,允许建设区减少 104.3773 公顷、有条件建设区增加 34.4995 公顷,限制建99、设区增加 69.8778 公顷。规划修改后,沁水县的允许建设区为 5955.7927 公顷、有条件建设区为 2726.5795 公顷、限制建设区为 231320.3078 公顷。4、本次规划修改的过程中,在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和支持下,通过调查、听证等方法增强了公众参与性,提高了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44 认识;对全县未来的社会经济发展、土地总体空间布局利用及城乡规划协调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5、规划修改后,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修改保持了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规划建设的高度统一。通过严格控制禁止建设区用地,以满足国家供地政策要求。同时合理优化土地100、利用与产业布局,推进了乡镇地方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实施保障措施(二)实施保障措施 为了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顺利实施,既充分发挥建设用地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积极作用,又尽量降低新增建设用地对区域土地利用的负面影响,故采取以下措施保障规划方案的实施:1、强化本次规划修改的法定效力、强化本次规划修改的法定效力 将本次规划修改所涉及用地规模纳入年度土地用地计划,注重区域社会经济需求及各业用地统筹安排的协调发展,同时以后的项目用地指标安排既要依规分解又要讲究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执行用地计划,不得突破下达的指标。2、做好规划的衔接、做好规划的衔接 本次规划修改方案所涉修改内容,应纳入到沁水县土地利101、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以保持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现势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切实做好与县级土地利用、城乡规划的衔接。尽快对所涉及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与完善,落实规划修改方案所涉修改内容。沁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局部修改方案 45 3、严格核定项目用地规模、严格核定项目用地规模 严格核实项目的用地规模,按照国家以及山西省相关用地指标控制标准来核定其用地规模,要做好项目实地踏勘和论证工作,以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宏观调控性。4、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 对规划修改方案要扩大公众参与性,切实增强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对于本次规划修改方案,让土地权益所涉相关人员和其他组织,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利弊进行充分辩论,听取各方对规划修改方案的意见,形成听证纪要。经批准的修改方案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5、完善项目建设影响评估、完善项目建设影响评估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就项目对土地利用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影响进行动态监测与评估,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做相应处理,尽量减小对土地利用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