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简单换证办事指南(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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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444433
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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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简单换证办事指南办理对象:持有旧版建筑业资质证书(含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且已在省住建厅换领了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申请换领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1.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含公路、水运、水利总承包三级,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3.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4.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5.施工劳务资质(仅限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版作业分包资质);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建设工程安全2、生产管理条例;5、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6、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7、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8、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9、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10、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870号);1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我省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换证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52154号);12、广东省住房和城3、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简单换证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52331号);13、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还需符合:(1)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3号)(2)的补充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21号)办理条件: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87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我省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换证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5215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我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简单换证工作4、的通知(粤建许函20152331号)相关条件。提交材料(受理时间2015年11月18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企业应一次性提出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简单换证申请,企业未能按规定一次性申请简单换证的,视为企业自动放弃其余不申请简单换证的资质类别。企业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填写并生成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其申报类型应选择“换证”。该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需填写“企业申请资质类别和等级”和“企业基本情况”2项内容,其余内容无需填报,空白即可。该表在系统打印,需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同时需提交以下附件材料:1.旧版建筑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一份(企业需带资质证书副本原件5、供窗口工作人员核对)。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一份(企业需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供窗口工作人员核对)。3.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原件一份(从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对企业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再加盖企业公章)。企业同步申请一体化资质和旧版建筑业资质简单换证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打印规则1、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相关管理规定,我局将本部门许可的所有建筑业企业资质(包括企业一体化资质对应的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资质)打印在同一本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证书有效期以企业取得本套证书的首个建筑业企业资质时间起算。2、企业原来同时6、拥有一体化资质证书和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应一次性申请换证。我局将本部门许可的所有建筑业企业资质打印在同一本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有效期5年)。3、已经取得一体化二级资质的企业申请换证,应先向省住建厅申请换领工程设计乙级资质证书,并在换领后15日内持原一体化资质证书正本及所有副本和已换领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到我局申请换领新版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并将原一体化资质证书正本及所有副本交我局注销。4、企业如先申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换发了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随后再申请一体化资质换证的,我局将更换原新版建筑业资质证书,补入企业一体化资质对应的专业承包资质,7、并将本部门许可的所有建筑业企业资质打印在同一本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证书有效期5年,以企业取得本套证书的首个建筑业企业资质时间起算。5、企业如先申请一体化资质换证,换发了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3年),随后再申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的,我局将更换原新版建筑业资质证书,补入企业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对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将本部门许可的所有建筑业企业资质打印在同一本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证书有效期更改为5年,以企业取得本套证书的首个建筑业企业资质时间起算。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人向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附件资料; 2、江门8、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核对附件资料中的复印件是否与原件相符,核对完成后,加盖“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章”,受理有关材料,原件退回申请人; 3、经办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依据资质等级标准进行资料审查,现场核查,审查人员提出审查意见; 4、科室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出具办理意见,分管领导签发是否准予换证; 5、在办理申请事项流程表中填写核准意见,科室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名盖章; 6、打印证书并公示; 7、科室经办人将办理申请事项流程表及相关文书移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 8、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将有关资质证书送达申请人。通过三库一平台进行网9、上办理:http:/113.108.219.40/Approve/Module/Share/LoginApply.aspx;网上办理流程:(一)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网址() (二)点击在线申办填报申请材料 (三)网上核准通过后打印相关申请表格 (四)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网上办结并到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场领证件办事窗口: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时间: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2、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地址:江门市堤西路88号联系电话:0750-3871175、0750-3871176、0750-3871172交通指引: 在江门市区内乘坐公交车:22路,13路,30路,28路,23路,35路,3路, 36路,19路,10路,101路,4路,102路, 在人人乐商场站下车,步行200米到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承诺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法定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