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方案(2017-2030年)(34页).pdf
下载文档
上传人:l**
编号:423975
2022-06-29
34页
1.80MB
1、文本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年)2019年10月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文本 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 1 第二章第二章 功能定位与规模功能定位与规模. 3 第三章第三章 用地布局规划用地布局规划. 5 第四章第四章 综合交通规划综合交通规划. 8 第五章第五章 绿地系统规划绿地系统规划. 10 第六章第六章 “四线四线”控制规划控制规划. 12 第七章第七章 景观风貌规划景观风貌规划. 14 第八第八章章 市政市政公用公用设施规划设施规划. 14 第九章第九章 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规划. 21 第十章第十章 公共安全设施规划公2、共安全设施规划. 14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协调发展规划协调发展规划. 23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近期建设近期建设规划规划. 25 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措施规划实施措施. 25 附表:规划用地平衡表附表:规划用地平衡表 . 28 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文本 1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第1条条 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承德市开发区优化整合要求, 积极响应河北省加快开发区改革发展战略,实施平泉市开发区优化整合,保障平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平泉经开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体一位”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有3、效指导下位规划编制,特制定河北平泉市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 第第2条条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 年修正) (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2006) (4) 城市用地分类与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2012) (5) 河北省平泉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 (6) 平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7) 平泉市市域镇村体系规划(2010-2020) (8) 平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9) 平泉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6-204、20) (10) 平泉市卧龙镇总体规划(2008-2020) (11) 与平泉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相关的文件、基础资料和发展设想等 (12) 国家、省及市县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文本 2 第第3条条 规划原则 (1)科学规划原则 (2)生态效益原则 (3)结构优化原则 (4)高效利用原则 (5)技术进步原则 (6)环境友好原则 (7)区域发展原则 第第4条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 2017-2030 年。其中: 近期:2017-2020 年 中期:2021-2025 年 远期:2026-2030 年 远景:2030 年以后 第第5条条 规划5、范围 本次规划共包含北片区、中片区和南片区三个片区,总面积约为 41.13 平方公里。 其中北片区范围为东至成州路,南至瀑支北路,西至环镇东路,北至卧龙三街道,面积约为 9.80 平方公里。 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文本 3 中片区范围为东至原 252 省道东侧浅山, 南至北洼子村以北, 西至 520 县道,北至府前路,面积约为 11.67 平方公里。 南片区范围为北至承朝高速,南至黑山口大桥,西至锦承铁路,东至刘家店村,面积约为 19.67 平方公里。 第第6条条 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件和附件三部分,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第7条条 规6、划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加下划线的条款为规划强制性内容,具有法定的强制力,必须严格执行,涉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调整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二章第二章 功能定位与规模功能定位与规模 第第8条条 功能定位 (1) 京津冀一体化重要的现代产业基地 (2) 河北省通航产业示范区 (3) 河北省产城融合先行区 第第9条条 用地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 41.13 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 33.26 平方公里。开发区建设用地面积为 28.91 平方公里1。 第第10条条 用地与人口规模 1 依据开发区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实施细则(试行)(冀国土资发【2015】11 号)统计 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7、017-2030 年)文本 4 落实上位规划河北省平泉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要求,至 2030 年,本次规划总人口约 16 万人。 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文本 5 第三章第三章 用地布局规划用地布局规划 第第11条条 空间结构 平泉经开区用地布局采用集中布局形态,以路网为界限,依据产业关系,形成“一轴、三区、四园、两大主导产业”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轴”:是指沿瀑河生态景观带的主要发展轴线。 “三区”:指开发区北区、开发区中区和开发区南区。 “四园”:健康生命材料园(中国平泉负氧离子产业园)、绿色高端氟材料产业园、装备制造产业园和通用航空产业园(新城8、)。 “两大主导产业”:分别为加工制造业与通用航空产业,以“四园”为空间载体发展壮大。 健康生命材料园(中国平泉负氧离子产业园):属于加工制造业,位于最北端瀑河交汇处,本次规划依托经济开发区北部地区发展,推进现有各类开发区进行循环化改造,力争打造成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开发区。 绿色高端氟材料产业园:属于化工制造业,位于开发区中区东北部,以承德莹科为核心,积极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逐步形成以电子氟化物等为主导且具有高技术附加值的全国重要化工生产基地。园区以绿色、循环为发展理念,强化对资源的循环综合利用,高标准控制产业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实现绿色、低碳、零排放示范基地的目标。 装备制造产业园:属于加9、工制造业,位于开发区中部西南部,依托现有园林工具及非标件生产企业,打造以新能源汽车零配件制造、农业机械装备制造、园林工具制造、非标件生产等高端装备为主的装备制造产业园。 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文本 6 通用航空产业园(新城):属于通用航空产业,位于开发区南区,与现有平泉军民两用机场结合布局,依托区位、机场、交通等优势确定了发展通用航空产业,逐步建设成为产城融合的通用航空特色产业新城。 第第12条条 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面积约为 1796.91 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 43.69%,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54.02%。作为产业发展的空间载体,依托现有产业基础,逐10、步发展绿色、低碳、可持续的产业门类,始终坚持保护环境为先的发展原则。其中增加产业研发用地,以生产研发、中试、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为主,积极促进产业升级,转型提升,推进社会经济高效率、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 第第13条条 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面积约为 36.98 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 0.90%,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1.11%,作为工业项目的配套设施用地,使仓储项目成为“原材料入园、产品出园”的储存、配送及质量保障机构。 第第14条条 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约为 281.75 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 6.85%,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8.47%,可容纳居住人口共 13.45 万11、人,居住用地主要分布于北片区的瀑河东侧,中片区的规划范围东侧,南片区的瀑河西北侧。均为二类居住用地,以多层、中高层住宅为主,一方面安置村民,另一方面为经开区职工提供必要的居住生活设施。 第第15条条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约为 105.20 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 2.56%,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3.16%。 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文本 7 (1)行政办公用地 保留规划范围现状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位于规划范围南部,建设区级行政办公中心。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面积约为 14.8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0.412、5%。 (2)文化设施用地 结合居住区建设,配置文化设施三处,按照标准建设文化设施,主要包括文化中心、阅览室等,提供多层次的文化活动场所。居住组团内建设文化活动站、老年活动室。 规划文化设施用地面积约为 20.71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0.62%。 (3)教育科研用地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主要作为规划范围企业的中小学。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面积约为 42.92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1.29%。 (4)体育用地 规划组团级体育场地两处,位于各居住组团内,主要包括体育场馆、体育活动中心等。 规划体育用地面积约为 15.53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0.47%。 (5)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13、医疗卫生用地三处,位于南片区,为整个南片区服务。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面积约为 9.07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0.27%。 (6)社会福利用地 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文本 8 规划社会福利用地一处,位于规划范围南片区,为敬老院。 规划社会福利用地面积约为 1.40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0.04%。 (7)文物古迹用地 保留规划范围现状文物古迹用地, 为位于卧龙镇八家村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玉皇庙。 规划文物古迹用地面积约为 0.70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0.02%。 第第16条条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主要沿如意湖周边布置, 一14、方面建设城市综合商办中心,另一方面作为工业生产的配套,其他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零散布置在各工业开发区内, 厂区职工就近提供餐饮、 购物、 休闲等服务功能, 提升工业区活力。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约为 174.40 公顷, 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 4.24%,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5.24%。 第四章第四章 综合交通规划综合交通规划 第第17条条 对外交通 (1) 铁路 锦承铁路线位于瀑河东岸, 距离河岸东 300-500 米不等的距离穿越规划范围南区和中区,将作为规划范围对外铁路运输通道。 (2) 公路 规划范围主要对外道路交通包括长深高速、101 国道、252 省道、520 县道等各级公路。15、 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文本 9 (3) 航空 规划范围现状有军用机场一处,位于小寺沟镇,规划将作为军民两用机场使用。 (4) 长途客运站 平泉市长途客运站为全市提供长途客运服务,规划范围内不再单独设置。 第第18条条 道路系统 结合城市规划路网,规划范围内形成方格网式路网结构,并将规划范围城市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个等级。 主干路: 构成规划范围道路系统的骨架, 为规划范围分担主要的人流、 车流、货流,为主要对外、对内交通道路,同时也是规划范围主要景观轴线。 次干路:完善整体路网结构,分割基本地块,道路两侧作为地块主出入口。 支路:主要用于局部地段的用地16、划分和交通出入口。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约为 493.33 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11.99%,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14.83%。 第第19条条 道路交叉口规划 城市、 规划范围道路交叉口一般采用平面交叉, 平面交叉口要采取渠化措施,路口红线要进行相应的拓宽。 城市、规划范围道路与铁路交叉规划均采用立交形式,并逐步取消现有平交道口。 第第2020条条 道路红线和道路横断面 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文本 10 (1)252 省道红线宽度为 45 米。 (2)主干路:规划范围主干路红线控制为 3036 米。 (3)次干路:规划范围次干路红线控制为 2030 米17、。 第第21条条 静态交通设施规划 (1)停车场 综合考虑城市发展需求以及相类似城市停车经验, 规划取 0.50 平方米/人作为规划范围人均社会停车场用地指标, 取60%作为机动车社会停车场的用地份额,则机动车社会公共停车场面积总需求为 4.8 公顷。 本次规划共设置机动车社会停车场 11 处,总面积约为 6.28 公顷。 (2)加油站 根据服务半径 0.91.5km 进行布置。 本次共规划设置加油站 13 处。规划面积 7.12 公顷。 第第2222条条 公共交通系统 规划范围共设置 5 处公交场站, 其中包括 1 处综合性保养场及 4 处公交首末站。 第五章第五章 绿地系统规划绿地系统规划18、 第第23条条 绿地系统结构 延续上位规划的相关要求, 本次绿地系统规划总体布局结构是:“一河纵贯,多核镶嵌,道路绿带交错,生态公园东进”。 一河纵贯:以瀑河为轴由南向北贯穿整个规划范围,各级各类绿色公共开敞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文本 11 空间分布其间,形成一道亮丽的蓝绿风景走廊。滨水沿线应保障一定宽度的绿化景观建设,营造活动休闲场所。 多核镶嵌:规划各个分区中均有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城市公共绿地分布,满足城市居民对公共绿色开敞空间需求。结合山体、河道支流等形成多个城市绿核,点缀于规划范围之中,是规划范围生态绿地的重要构成部分。 道路绿带交错:在规划范围各主要干19、路与高速公路的两侧,按道路级别及用地空间的不同布置 5-30 米不等宽的道路绿带,构成城市交错纵横的主干城市绿网。 生态公园东进:规划范围南片区东部依托周边自然山体形成绿色生态背景,打造形成 1 处生态与文化景观公园,为市民乃至区域民众提供休闲游憩的场所。 第第24条条 绿地指标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约为 393.42 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 9.57%,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11.83%。 第第25条条 公园绿地 结合自然条件、文化遗存、居住用地和工业组团等设置公园绿地。公园绿地面积约为270.56公顷, 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6.58%, 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8.13%。 第第26条条 防20、护绿地 主要为沿铁路、道路旁防护绿地、规划范围外围的防护绿地和重要基础设施旁的防护绿地。防护绿地面积约为 121.30 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 2.95%,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3.65%。广场用地 1.56 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 0.04%,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0.05%。 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文本 12 第六章第六章 “四线”控制规划“四线”控制规划 为保护规划范围基本生态环境,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发展用地,促进规划范围的可持续发展,规划在尊重城市自然生态系统和合理环境承载力的前提下,通过绿地控制线“绿线”、划定水体控制线“蓝线”、基础设施控制线“黄线”21、道路红线控制线“红线”等“四线”的划定管理,强化对关键性空间资源的保护。 1、城市“红线”指城市主要道路的“红线”控制范围。城市红线管理应结合道路交通规划的管理要求。 2、城市黄线管制 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本规划确定的城市黄线主要为城市集中供水厂、污水处理厂、邮政局、邮政支局、电信局、广播电台、消防指挥调度中心、消防站、避震疏散场地、高压变电所、高压走廊以及其他对城市发展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 城市黄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因城市发展和城市功能、布局变化等,需要调整城市黄线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依法调整城市规划,并相22、应调整城市黄线。调整后的城市黄线,应当随调整后的城市规划一并报批。在本规划确定的城市黄线内进行建设, 必须符合已经批准的城市规划的要求。 在城市黄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迁移、拆除城市黄线内城市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黄线内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文本 13 3、城市绿线管制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本规划中所划定的城23、市绿线主要为规划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 本规划所划定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以及未划定的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等,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在本规划确定的城市绿线内进行建设,必须符合已经批准的城市规划的要求的建设控制要求;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城市绿线范围内, 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 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 取土采石、 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24、绿地范围内的建设活动, 应当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并按照 城市规划法 的规定,予以严格控制;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及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都要达到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标准;各类建设工程要与其配套的绿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 4、城市蓝线管制 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本规划所划定的城市蓝线主要为规划范围内排水渠的界线。 城市蓝线一经批准, 不得擅自调整; 因城市发展和城市布局结构变化等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城市蓝线的,应当依法调整城市规划,并相应调整城市蓝线。调整后的城市蓝线, 应当25、随调整后的城市规划一并报批。 在城市蓝线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的要求,同时在城市蓝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文本 14 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在城市蓝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需要临时占用城市蓝线内的用地或水域的,应当报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26、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临时占用后,应当限期恢复。 第七章第七章 景观风貌规划景观风貌规划 第第2727条条 景观组成景观组成 规划范围景观系统由开敞空间、景观界面、景观节点三部分组成。 开敞空间主要是以瀑河水体以及两侧的防护生态绿地为主的公共空间。 景观界面主要为规划范围主干路两侧的建筑群体立面以及防护绿化带。 景观节点主要为展示规划范围形象的公共建筑以及公共绿地。 第第2828条条 景观视廊与积极界面景观视廊与积极界面 沿平铁公路、平青乐公路、瀑河两侧景观和建筑界面要体现具有时代特色的工业建筑形象,既要注重单体的设计,又要注意与环境的协调,同时注重建筑群落的整体形态和相27、互的协调,重视建筑界面的连续性和开放性。 第第2929条条 节点节点 管理服务中心景观节点,包括规划范围行政办公、研发中心等,为规划范围最具公共性、标志性的区域,应重点打造规划范围的特色形象。 第八章第八章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文本 15 第第30条条 给水工程规划 (1)给水用水量 预测规划范围内平均日用水量为 8.30 万立方米/日,日变化系数 K 取1.1,最高日总用水量为 9.13 万立方米/日(再生水需水量为 4.57 万立方米/日,实际新用水量为 3.73 万立方米/日)。 (2)给水水源 规划范围远期规划 4 座自28、来水厂联网供水,建立多水源供水系统,供水能力达到 16 万立方米/日(不含再生水 7 万立方米/日)。 一是卧龙水厂,供水规模 4 万立方米/日,用地面积约为 4.77 公顷。 二是瀑河水厂,供水规模 2 万立方米/日,用地面积约 1.59 公顷。 三是西河水厂,供水规模 5 万立方米/日,用地面积拓展至 4.20 公顷。 四是西水泉水厂,供水规模 5 万立方米/日,用地面积拓展至 3.00 公顷。 规划 2 座再生水厂,即位于红山咀的再生水厂,初期规划为规模约 3 万立方米/日,未来规模约 5 万立方米/日。另一座位于南城区黑山口,规模约 1 万立方米/日,未来扩建至 2 万立方米/日。 (29、3)给水管网 输水管道规划 老哈河至卧龙水厂原水输水管道 DN600,大庆水库至卧龙水厂原水输水管道 DN600 毫米,互为备用。 鸽子洞水电站至西河水厂原水输水管道 2DN400 毫米,一用一备。 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文本 16 红山咀再生水厂至规划范围南部工业区输水干管 DN400 毫米,至南城区南五十家子镇输水干管 DN400 毫米。 配水管网规划 通过干管建设,将规划水厂和现状供水管网连通,确保供水安全可靠。 整个城网原则上应建成环网,城网最小管径应不低于 DN150 毫米。 管网末端用户接管处的自由水头不小于 0.28MPa。 (4)消防供水 配水管网30、按城区同一时间内火灾次数 2 次,一次灭火用水量 55 升/秒,进行消防校核。 第第31条条 雨水工程规划 (1)雨水量计算 雨水管道计算采用承德市暴雨强度公式。 (2)雨水管网布置 对于外围来水进行疏导和截流,疏浚整治经过规划范围的自然冲沟,沿山地段结合环山道路建设截洪沟。 对于规划范围内部的雨水排除,根据地形条件,按雨水汇流方向将城区划分为若干排水区域,各区域内形成独立的雨水排水系统,就近排入水体或自然排水沟渠,主要排向瀑河和西河。 城市雨水排水系统沿城市主次干路敷设,雨水管径不小于 DN600 毫米。 (3)雨水综合利用 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文本 17 借31、鉴海绵城市的规划理念, 为实现雨水资源化, 节约用水, 减轻城市洪涝,可设置雨水入渗系统、收集回用系统、调蓄排放系统。 第第32条条 污水工程规划 (1)污水水量 计算污水量按生活用水量的 60%和工业用水量的 55%估算,污水收集处理率取 100%,预测规划范围 2030 年日均污水量约 4.80 万立方米/日,日变化系数取 1.1,日最高污水量约 5.27 万立方米/日。 (2)污水处理厂规划 规划保留现状平泉市污水处理厂,远期扩建至 9.5 万立方米/日,并配套建设再生水厂 1 座,近期规模 3 万立方米/日,远期规模 5 万立方米/日。规划新建南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 5 万立方米32、/日,配建再生水厂,近期规模 1 万立方米/日,远期规模 2 万立方米/日。 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按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执行。 再生水水质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的要求。 污泥近期采用卫生填埋的方式,远期由承德市统一进行污泥焚烧。 (3)污水管网布置 污水主干管按自然坡度埋设就可将污水送入污水处理厂。 城市污水管道统沿城市主次干路敷设,最小管径不小于 DN300 毫米。 由于规划范围排水条件较好,按自然坡度就可自流到污水处理厂,局部重力33、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文本 18 流不畅时,可设置倒虹吸管等措施,尽可能不设置泵站。 第第33条条 电力工程规划 (1)负荷估算 2030 年规划范围最大供电负荷为 453.31 兆瓦。同时使用系数取 0.70,则2030 年规划范围日均供电负荷约为 317.32 兆瓦。 (2)供电电源 规划范围主要电源为建平 220 千伏变电站和森园 220 千伏变电站, 其中建平站扩容为 3120 兆伏安,森园站扩容为 3180 兆伏安。 规划范围供电的 110 千伏变电站 4 座, 平泉 110 千伏变电站扩容至 350 兆伏安;辽河 110 千伏变电站扩容至 350 兆伏34、安;会州 110 千伏变电站扩容至 350 兆伏安;新建城东 110 千伏变电站容量为 350 兆伏安。 (3)供电网络 2030 年规划范围高压配电网采用链式接线方式。主要形成 2 个供电链条:森园 220 千伏站平泉站城西站建平 220 千伏站, 森园 220 千伏站城东站辽河站城北站建平 220 千伏站。为保证供电安全,以上电力线路均采用双回路供电方式。 (4)高压架空线路保护走廊 规划范围单塔输配电线路走廊宽度预留为:220 千伏输电线路,高压走廊宽度 40 米;110 千伏输电线路,高压走廊宽度 30 米。 第第34条条 通信工程规划 (1)固定电话工程 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35、2017-2030 年)文本 19 中心城区东北部规划安排端局 1 座,不再新增汇接局,固定电话需交换机总容量约为 22 万门。在规划用地范围内设置 3 个电信支局。 (2)移动通讯工程 根据规划范围域人口规模及移动用户的增长, 在中心城区规划新建移动交换中心 1 座,装机容量为 40 万门。 (3)邮政工程 2030 年规划范围规划设 4 所二等邮政支局。 支局可与附近建筑物合并办公,不必独立占地。 (4)通信管道工程 根据容量预测及局所的布局,确定通信骨干网络的布局及管道规模。各级道路上的通信管道最低管孔数规划设置如下: 主干路:固定电话及移动电话 1216 孔。 次干路:固定电话及移动电36、话 68 孔。 支路:固定电话及移动电话 24 孔。 第第35条条 燃气工程规划 (1)燃气需求量预测 规划期末供气普及率达到 100%,规划范围内天然气年需求量为 2161.081 万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年需求量约为 1099.01 吨。 (2)气源 平泉 CNG 释放站已在中心城区西侧, 供气规模 1.06 万 m/日, 站内设 LNG 调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文本 20 峰气化站。另外在北区东侧预留 CNG 释放站一座,南城区北部预留 CNG 释放站一座,两座释放站内均设置 LNG 调峰气化站。 (3)天然气管网规划 规划范围采用中压A 管网系统,天然气管网37、设计压力为 0.4 兆帕。 燃气管道采用直埋方式,沿规划主要城市道路敷设。 燃气管径根据水力计算确定。 第第36条条 供热工程规划 (1)热负荷预测 规划范围规划期末总建筑面积约为 2395.24 万平方米,总计热负荷约为725.5MW。 (2)热源 规划范围规划采用集中供热方式。 规划期末扩建 3 座热源厂,新建 2 座热源厂,扩建龙鸿热源厂、康泰城南热源厂和康泰城北热源厂;新建卧龙新区热源厂、南城区热源厂。 (3)供热管网规划 规划范围采用二次热网系统。换热站按小区或街坊设置,每座换热站供热面积可控制在 7.015.0 公顷。 规划一次管网以枝状为主,为增强供热可靠性,不同锅炉房之间热力主38、干管网应互相连通。 第第37条条 管线综合 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文本 21 规划范围内地下各类管线位置应按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2016)等规范设置。 在经济技术有保障前提下,结合平泉实际情况,规划范围内部分地段可考虑规划和建设综合管廊。 第九章第九章 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规划 第第38条条 环境功能分区 规划范围共分为三类环境保护区,其中类环境保护区包括公园绿地、河道水体等,类环境保护区包含居住区、公建设施、工业区等,类环境保护包括交通干线、仓储物流区等。 类别 范围 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国家噪声环境质量标准 类别 昼间 dB(A) 夜39、间 dB(A) 类环境保护区 公园绿地、河道水体 一级 0 50 40 类环境保护区 居住区、公建中心 二级 1 60 50 工业区 二级 3 65 55 类环境保护 交通干线、仓储物流区 二级 4 70 60 第第39条条 治理目标 (1) 污水、废水治理目标 生活污水全部进入规划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率达到 100; 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文本 22 工业废水经预处理达到国家综合污水排放标准后再进入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2)废气治理目标 工业废气由单位自行处理合格后排放,处理率达到 100%。 (3)生活垃圾治理目标 生活垃圾全部进入垃圾无害40、化处理场,近期采用卫生填埋,远期采用无害化处理。 第第40条条 环卫设施规划 规划设置垃圾转运站 5 处,其中现状已建 1 处,为城北生活垃圾转运站,设计规模为 150 吨/日;规划新增 4 处,分别为大石桥工业垃圾转运站、南城生活垃圾转运站、卧龙生活垃圾转运站及机场工业垃圾转运站,处理规模均为 150 吨/日,转运站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小于 5 米。 环卫工作发展目标为:道路清扫机械化率达 80,公厕完全达到国家二类厕所标准,水冲厕普及率达到 100。 第十章第十章 公共安全设施规划公共安全设施规划 第第41条条 防洪规划 规划范围防洪标准为 50 年一遇。 第第42条条 防震规划 规划范围41、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05g。 规划范围抗震体系按六度设防建设, 重要工程, 包括城市生命线工程、 学校、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文本 23 医院、政府办公等提高 12 度设防。 第第43条条 消防规划 规划设置 5 座消防站,均为一级普通消防站,每座消防站责任区面积约 710 平方公里。 在北片区新建卧龙一级消防站; 在中片区规划新建药王庙一级消防站和大石桥一级消防站; 在南片区规划新建南城一级消防站和机场一级消防站; 消防站的消防车配备应符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 第第44条条 人防规划 认真贯彻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和人防工作 “42、长期坚持, 平战结合, 全面规划,重点建设”的十六字方针,遵循“长期准备,着眼发展,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加强人防设施建设,完善其供电、供水、通讯、仓储、救护等配套设施。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协调发展规划协调发展规划 第第45条条 与中心城市协调发展 (1)功能定位协调 规划范围:京沈走廊重要产业基地,承德市经济圈产业延伸的战略节点,平泉市经济发展的主要增长极。 中心城市:平泉市行政办公及商务中心所在地,也是平泉市历史文化传统的主要载体,同时还承载着平泉市未来文化教育、体育中心功能。 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文本 24 协调发展:为促进规划范围与中心城区的协43、调发展,加强就业与居住的协调,加强规划范围与中心城区的交通联系,明确规划范围与中心城区服务设施的等级和分工,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实施。 (2)产业发展协调 以主导产业为动力,直接或间接地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通过规划范围主导产业集聚和快速发展,形成区域产业协作和配套,带动规划范围及其周边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其他非农产业、特色产业等的发展。 (3)产业协作与配套 中心城区逐渐将符合规划范围发展条件的产业转移进规划范围。利用产业聚集优势和土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规划范围产业协作和配套体系,积极争取优惠政策。 规划范围应大力引导中心城区和市域的符合规划范围发展条件的产业进入,与中心城区明确分44、工。 规划范围的服务职能以生产服务为主,中心城区的服务职能以文化教育为主,规划范围与城区的服务职能有明确的分工和协调。 (4)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道路交通基础设施 加强规划范围和中心城区及周边村镇的交通联系,保障规划范围周边远距离城乡居民就业、农村居民生活消费的便利性。 完善县乡道路。近期内,完善规划范围与周边村镇相连的县乡道路建设,方便就业通勤。 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文本 25 市政基础设施 供水、排水、供电、供热等设施与中心城区共建共享。 生态环境保护协调 坚持区域保护的原则,对于外围河流、水源保护区等生态资源,与中心城区统筹保护。 第第46条条 村庄搬迁安置45、 根据就地安置原则,规划保障房建设集中在承朝高速南侧和锦承铁路东侧 对被拆迁户采取实物补偿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村集中定向回迁安置。 近期启动回迁安置房项目, 以保证规划范围内建设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产业项目所涉及的被拆迁居民回迁有房。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近期建设规划近期建设规划 第第47条条 近期建设(20172020 年) 通过高铁站的建设拉开城市骨架,推进瀑河两侧工业组团、卧龙组团建设,同时启动建设通用航空产业新城。 近期建设区总面积约为 11.30 平方公里。其中北片区近期建设区面积约为4.05 平方公里,以开发居住用地开发、发展健康生命材料业(负氧离子产业)为主; 中片区近期建46、设区面积约为 4.88 平方公里,以发展装备制造业、绿色化工产业为主; 南片区近期建设区面积约为 2.37 平方公里, 以发展通用航空产业为主。 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措施规划实施措施 第第48条条 管理体制 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文本 26 规划范围范围涉及 3 个镇,为使规划范围更好的发展,需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同时还需与中心城区行政管理体系衔接,整理各种资源要素,统筹管理。 第第49条条 政策支持 对规划范围内新上的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和优惠条件。对符合规划范围产业发展定位的企业,积极争取市财政的贷47、款贴息。企业用工能够优先考虑周边农民的企业进行专项基金予以扶持。 争取平泉市企业用工培训基金,建立培训基地,为企业培训所需合格的技术工人。 第第50条条 实施引导 做好与平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保障基本农田质量和规模。 做好与平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保障规划范围范围内的建设科学合理、有序进行。 严格保护涉及公共利益和具有特殊功能的重要土地资源。 第第51条条 规划管理 本规划一经批准,由平泉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委、办、局和各级政府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划范围规划的重要性,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切实落实规划范围规化对规划范围建设的指导思想和调控作用。 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48、门职责,切实提高城市管理与服务水平,规范城市管理的制度、标准与审批程序,依法行政,保证规划实施的合法、公平和效率。 各类各项建设都应纳入城市规划统一管理, 保证区内各项建设活动能够按照总体规划协调、有序地进行。 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文本 27 本规划批准后,应该编制下一层次的详细规划,保证规划范围规划的落实与实施。 在完善规划审批制度和规划公开的基础上, 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的监督检查制度。各级政府要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的作用,认真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整治力度。发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各基层社区组织以及社会49、团体、公众在规划实施全过程的监督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建立起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加强政府对城市发展宏观调控的作用,完善规划决策体制和制度,建立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机制和专家论证制度。 切实落实公众参与原则,推进公众参与的法制化和制度化,让公众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渠道有效地参与规划实施的决策和监督。 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文本 28 附表附表 1: 城乡用地城乡用地汇总表汇总表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面积(公顷) 占规划总用地比例() 1 H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3326.39 80.87% H1 H11 城市建设用地 3326.39 80.87% R50、 居住用地 281.75 6.85%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05.20 2.56%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74.40 4.24% M 工业用地 1796.91 43.69% W 物流仓储用地 36.98 0.90% S 道路广场用地 493.33 11.99%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44.40 1.08% G 绿地 393.42 9.57% 2 H2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299.79 7.29% H21 铁路用地 17.65 0.43% H24 机场用地 282.14 6.86% 3 E 非建设用地 486.85 11.84% E1 水域 100.64 2.45% E2 农林用地51、 386.21 9.39% 合计 4113.03 100.00% 附表附表 2: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分类汇总表汇总表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北片区 中片区 南片区 面积(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1 R 居住用地 106.94 60.00 114.81 281.75 8.47% R2 二类居住用地 106.94 60.00 281.75 8.47% 8.49% 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42.48 1.01 61.71 105.20 3.16% A1 行政办公用地 1.25 0.00 14.87 0.45% 0.45% 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52、30 年)文本 29 A2 文化设施用地 4.20 0.00 20.71 0.62% 0.62% A3 教育科研用地 24.55 0.00 42.92 1.29% 1.29% A4 体育用地 6.74 0.00 15.53 0.47% 0.47% A5 医疗卫生用地 5.04 1.01 9.07 0.27% 0.27% A6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0.00 0.00 1.40 0.04% 0.04% A7 文物古迹用地 0.70 0.00 0.70 0.02% 0.02% 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86.14 21.99 66.27 174.40 5.24% B1 商业用地 72.05 16.353、2 117.36 3.53% 3.54% B2 商务用地 8.74 1.78 31.26 0.94% 0.94% B2/B1 商业商务混合用地 0.00 0.00 14.49 0.44% 0.44% B3 娱乐康体用地 1.65 1.24 2.89 0.09% 0.09%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3.70 1.37 7.12 0.21% 0.21% B9 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0.00 1.28 1.28 0.04% 0.04% 4 M 工业用地 386.74 708.09 702.08 1796.91 54.02% M1 一类工业用地 366.31 419.26 1209.87 36.37%54、 36.45% M2 二类工业用地 0.00 79.55 79.55 2.39% 2.40% M3 三类工业用地 0.00 113.12 113.12 3.40% 3.41% MA 生产研发用地 20.43 96.16 394.37 11.86% 11.88% 8 W 物流仓储用地 14.57 14.99 7.42 36.98 1.11%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14.57 14.99 36.98 1.11% 1.11% 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文本 30 5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150.38 153.89 189.06 493.33 14.83% S1 城市道55、路用地 144.11 152.42 482.46 14.50% 14.54% S3 交通枢纽用地 0.00 0.22 0.22 0.01% 0.01% S4 交通场站用地 6.27 1.25 10.65 0.32% 0.32% 6 U 公用设施用地 10.83 13.61 19.96 44.40 1.33% U1 供应设施用地 10.29 11.08 40.01 1.20% 1.21% U2 环境设施用地 0.00 0.50 0.99 0.03% 0.03% U3 安全设施用地 0.54 2.03 3.40 0.10% 0.10% 7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48.19 75.75 262.36 56、393.42 11.83% G1 公园用地 23.11 8.09 270.56 8.13% 7.45% G2 防护绿地 23.52 67.66 121.30 3.65% 4.14% G3 广场用地 1.56 0.00 1.56 0.05% 0.05% 合计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846.27 1049.33 3326.39 100.00% 100.00% H2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3.94 8.95 299.79 H21 铁路用地 3.94 8.95 17.65 H22 机场用地 0.00 0.00 282.14 E 非建设用地 129.47 108.37 486.85 E1 水域 35.63 157、2.95 100.64 E2 农林用地 93.84 95.42 386.21 总计 979.68 1166.65 4113.03 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文本 31 附表附表 3:开发区规划建设用地分类:开发区规划建设用地分类汇总表汇总表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面积(公顷) 占开发区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1 R 居住用地 281.75 9.75% R2 281.75 9.75% 9.82% 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05.20 3.64% A1 14.87 0.51% 0.52% A2 20.71 0.72% 0.72% A3 42.92 1.4858、% 1.50% A4 15.53 0.54% 0.54% A5 9.07 0.31% 0.32% A6 1.40 0.05% 0.05% A7 0.70 0.02% 0.02% 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74.40 6.03% B1 117.36 4.06% 4.09% B2 31.26 1.08% 1.09% B2B1 14.49 0.50% 0.51% B3 2.89 0.10% 0.10% B4 7.12 0.25% 0.25% B9 1.28 0.04% 0.04% 河北平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 年)文本 32 4 M 工业用地 1796.91 62.15% M159、 1209.87 41.85% 42.19% M2 79.55 2.75% 2.77% M3 113.12 3.91% 3.94% MA 394.37 13.64% 13.75% 8 W 物流仓储用地 36.98 1.28% W1 36.98 1.28% 1.29% 5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179.28 6.20% S1 168.41 5.83% 5.87% S3 0.22 0.01% 0.01% S4 10.65 0.37% 0.37% 6 U 公用设施用地 44.40 1.54% U1 40.01 1.38% 1.40% U2 0.99 0.03% 0.03% U3 3.40 0.12% 0.12% 7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272.12 9.41% G1 270.56 9.36% 8.62% G3 1.56 0.05% 0.05% 总计 2891.04 100.00%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