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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项目土建及水电承包合同(87页)
住宅项目土建及水电承包合同(8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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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
上传人:木** 编号:415349 2022-06-20 85页 529.64KB
1、*市 (市)*xx一期A区项目 三标段 工程土建及水电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xx021发包方(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建设开发总公司工 程 名 称:*xx一期A区三标段工 程 地 址:*市*县签订日期:*年*月79 目 录第一部分 协议书3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6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6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8三、工期13四、工程质量与中间验收16五、安全文明施工与场地管理18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0七、材料和设备21八、工程变更26九、工程分包管理27十、竣工验收与结算29十一、索赔和争议32十二、合同解除35十三、其他37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40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402、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1三、工期44四、工程质量与中间验收44五、安全文明施工与场地管理44六、合同价款与支付44七、材料和设备55八、工程变更55九、工程分包管理55十三、其他56附件一:总包工程承包范围:58附件二:工程质量保修协议63附件三:总包协调工作细则69附件四: 关于工程款支付的证明72附件五:关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管理规定73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方(甲方):*市保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建设开发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3、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xx一期A区三标段 (下称本工程)工程地点: *市大邑县 工程规模: 约43800 结构形式: 详图纸 二、工程承包范围和方式1、乙方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乙方承担施工的工程内容包括:按甲方提供的本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和承建标准所规定的内容,进行施工和总承包管理:土建工程包括局部地基处理、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初装饰工程、与各单位建筑配套的围墙、门房、泳池、大型构筑物等附属和零星工程的结构部分以及与其他专业工程、配合安装所必要的预埋件的辅助工程等;水电工程包括建筑给水与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等;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增加工程、减少工程等4、。不包括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指定分包工程,但包括分包工程的预埋(留)、暗配及构件(或设备、部件等)安装后的堵补和总包管理配合。不包括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及运输,但包括其卸车、倒运、验收及保管。2、总包的管理与配合:乙方对本工程承担总包管理配合责任,应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整体策划、统一管理、统一协调,负责本工程的整体组织设计,配合各专业分包的施工,确保整体工程按期竣工,并达到一次交验合格。乙方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 3、三标段范围: #楼(含D-2D-3后浇带至D-6D-7后浇带部分的扩展地下室),具体详附件一。三、合同工期合同总工期为 / 日历天。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5、工日期: *年*月*日 ;总包工作范围完工时间: - ;样板房进场时间: - ;外装进场时间: - ;内装进场时间: - 。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四、合同价款本工程暂定金额:人民币(小写): *万元。人民币(大写):*万元。五、质量标准:达到设计图纸要求,满足国家标准及规范,承包工程质量为按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等级。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七、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八、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九、6、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义务由*建设开发总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 “*建设四川公司”)具体执行,乙方授权*建设四川公司代表乙方签署本合同项下的专业分包合同,收取合同款项,并由*建设四川公司向甲方出具由大邑县地税局开具的工程发票,但相应法律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开户名称:*建设开发总公司四川公司开户行: 账号: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 表 人:公司地址:*蜀金路1号*中心C座2101号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建设开发总公司代 表 人:公司地址:电话: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7、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甲方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甲方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的条款。1.2 专用条款:是甲方与乙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3 甲方: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4 甲方项目负责人:指甲方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甲方代表。1.5 乙方: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8、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6 乙方项目负责人:指乙方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乙方代表。1.7 设计单位:指甲方委托的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负责本工程设计的单位。1.8 监理单位:指甲方委托的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负责本工程监理的单位。1.9 工程:指甲乙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10 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履行总包管理配合责任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1.12 质保金:指合同双方约定按一定比例在工程价款中提留9、的,用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款项。1.13 保修期:指乙方在工程竣工后,对所建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负有保修责任的期限。其期限一般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之日起,至按建设部80号令规定的时限届满之日止。1.14 工期:指甲乙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工程承包天数。1.15 开工日期:指甲乙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乙方开始施工的日期。1.16 竣工日期:指甲乙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并通过质监监督下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的日期。1.17 关键节点工期:指甲乙双方约定的,乙方完成工程关键节点施工的天数或确定的日期。1.18 图纸:指由甲方提供10、或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满足乙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设计变更和有关资料)。1.19 施工场地:指由甲方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甲方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20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1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22 索赔: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过失,而是因对方原因造成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23 不可抗力:指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24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11、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的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包含的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并且其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 本合同之补充协议及合同变更文件(如果存在);(2) 本合同专用条款;(3) 本合同通用条款;(4) 本合同协议书;(5) 图纸;(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 其他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洽商文件;(8) 定标文件;(9) 甲方询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10) 乙方投标书及12、其附件(含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则依以上顺序在先为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管理规定3.1 本合同使用汉语。3.2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标准和规范:国家和本地区规定的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标准、规范,均适用于本工程,对本工程具有约束力。4、图纸4.1 甲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乙方提供图纸;并按双方商定的时间,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补充图纸与资料。4.2 乙方需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制,但乙方承担全部费用。4.3 甲方对本工程有保密要求,乙方必须履行图纸保密义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13、,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甲方提供的图纸转给第三人。4.4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4.5 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应出具的设计图纸及资料,应提供给甲方。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甲方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5.1 甲方向工地现场派驻项目负责人,该负责人是甲方在施工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不涉及造价变更或确认的甲方的工作指令,经由项目负责人签署后生效,并以书面形式传递给监理单位,再由监理单位传递给乙方项目负责人。工程变更审批、工期延长、费用增加、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批、工程结算款的确认及免除乙方任何合同约定责任的事项,需经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5.2 如确有必14、要,甲方项目负责人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予以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项目负责人的口头指令应予执行。甲方项目负责人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乙方应于甲方项目负责人发出口头指令后2 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在签收乙方书面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仍不予答复的,视为该口头指令已被确认。5.3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指令、通知。甲方的指令,无论是口头指令或书面指令,如果指令错误的,甲方应及时纠正。乙方有责任核实甲方指令是否正确,如果发现甲方指令有误,应及时告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但经乙方告知后甲方仍坚持指令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5.4 甲方项15、目负责人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 3天书面通知乙方。5.5 甲方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3天以甲方公司签章的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职责,履行前任的义务。6、 工程监理6.1 甲方委托监理单位负责项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理单位的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在专用条款中予以确认。甲方有权中途更换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6.2 甲方委托监理单位行使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1)审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或设计变更,按照保质量、保工期、降低成本的原则,优化或修正16、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2)主持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需事先向甲方报告。(3)征得甲方同意,监理工程师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4)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乙方停工整改、返工。乙方得到监理单位复工令后才能复工。(5)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文明、进度的检查、监督权。(6)工程施工过程中费用索赔或工程延期的审核权。(7)在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17、权。(8)有权要求更换乙方的人员。 经甲方同意后,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乙方应保证此人48小时内被调离此现场,并不得与本合同的工作发生联系。6.3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甲方同意外,负责的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7、 乙方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7.1 乙方应为项目指派有足够能力和相应资质的项目负责人,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其姓名在专用条款中写明。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经乙方项目负责人签署后交甲方方能有效。7.2 乙方项目负责人依据合同、甲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指令组织施工。乙方项目负责人应正确处18、理紧急情况,最大限度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并及时向项目监理单位和甲方项目负责人报告。7.3 乙方项目负责人应专职在岗,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乙方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任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甲方不允许乙方项目负责人易人的,乙方不得易人。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更换负责人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0万元/人次的违约金。7.4 甲方认为乙方项目负责人不称职或无足够能力代表乙方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每更换一次,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三天内用经甲方认可19、的人员完成更换。否则,每推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7.5 乙方项目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施工期间,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它项目任何职务。乙方更换管理人员,须提前7天书面上报甲方同意方可执行。乙方项目管理人员兼任其它项目任何职务或未经甲方允许而调换的,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7.6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甲方认为不适合于在本项目工作的乙方项目管理人员。乙方以下人员,经甲方要求,须在48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同时,乙方应在48小时内用经甲方批准的合格人员代替调离的任何人员。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调离管理人员的,每天每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1) 甲方20、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熟练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等;(2) 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3) 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4)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者);(5) 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6)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7.7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的正确指令。如果乙方现场人员不听从甲方或监理工程师对该工程的正确指令,对本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外,再追加罚款2000元/次。8、 甲方工作8.1 甲方在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 办理土地征21、用、拆迁补偿等工作,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 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3) 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以供乙方参考;(4) 办理施工许可证,协助乙方办理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以及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5) 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6) 向乙方提供图纸等必须的技术文件,并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7) 协助乙方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22、树名木的保护工作;(8)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负责办理设计图纸变更的事宜,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9) 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按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10) 甲方上述工作的具体约定及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8.2 甲方经与乙方商定,可将8.1款约定的工作委托乙方代为完成。具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9、乙方工作9.1 乙方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 乙方开工前应对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调查,并对甲方提供的相关现场资料进行核实;场内临时道路由乙方负责;(2) 乙方对本工程承担总包责任,负责协调各分包专业工程的施工,对乙23、方总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对施工现场内的其他单位、人员负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乙方应确保整体工程按期竣工,并达到一次交验合格;(3)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4) 负责按政府规定办理有关施工材料检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等的中间验收,办理中间安全评价书和安全评价书;负责协调处理与当地工程主管政府部门的关系;(5) 施工过程所需一切证件(包括夜间施工证)由乙方及时自行办理。如发生扰民和民扰乙方自行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6) 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24、作;(7) 配合甲方的销售需要,完成专用条款中约定的配合销售所需追加的工作;(8) 乙方应当配合监理单位的工作,随时配合监理单位的检查与监督;对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要求、指令,应予以实施配合;(9) 及时参加甲方召开的施工调度会议,严格执行会议纪要的决定,服从调度、服从协调,发扬协作精神与风格,积极与兄弟单位配合;(10) 乙方上述工作的具体约定以及应做的其他工作,在专用条款内约定。(11) 为配合施工许可证的领取,乙方必须按各政府部门规定要求缴交相关的费用(按1500元/M2单价计算工程总价5%的民工工资保证金);(12) 乙方有责任查核施工图中所有工程数据及信息,在工程实施前发现并提出施工图中25、存在的错漏碰缺等问题,并在获得设计、监理和甲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后再行实施;如乙方未履行上述责任导致的返工、开凿及变更,由乙方自行负责;因非设计原因导致预留预埋错误,乙方负全责;(13) 按合同要求完成竣工验收所需的应由乙方负责的工作,包括负责接受及完成有关竣工验收、提供竣工图纸、记录、测试报告(包括大体积砼温控检测及房屋沉降观测等相关报告)及经各有关方面确认的完工表格或证明书并交给甲方,所有此类资料的格式须经甲方及有关政府部门认可;提供竣工备案所需的由乙方负责的一切资料,并配合甲方申报竣工验收;提供的竣工备案资料须满足城建档案馆接收城建档案的要求;(14) 乙方必须为其雇用的一切人员购买意外伤亡26、保险,乙方所雇用的人员发生意外伤、亡时,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三、工期10、进度计划10.1 乙方应在开工前 5 天通过监理工程师向甲方提交一式两份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并经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同时,应将人员、材料、设备进场计划报送甲方。甲方在收到后3天内予以答复确认。乙方按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检查监督。工程进度计划应符合协议书规定的总工期和专用条款中确定的关键节点工期及单项工程工期要求。10.2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并在单位工程开工前7天,通过监理工程师向甲方27、提交一式两份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甲方在收到后3天内予以答复确认。10.3 乙方每周向甲方提交本周已完工程进度统计报表及下周工程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乙方应编制本月度施工进度报告和下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计划一式两份报送监理工程师。月施工进度报告至少应包括:施工、安装、试验等进展情况;施工作业班组人员安排情况;材料、设备等的采购和进场情况;现场签证情况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该月出现的质量事故的次数以及补救措施;以及为弥补工期延误的所采取的措施。月进度计划至少应包括:工程月(季)度整体计划安排;施工作业班组人员计划安排;材料、设备采购和进场计划;分包工程进场28、计划安排;对工期延误拟采取的针对性措施。10.4 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与监理单位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与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非因甲方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工期及合同价款的要求。10.5 乙方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时应考虑各专业分包工程的起始时间,由乙方负责统一协调穿插在总计划工期内施工。11、开工、暂停施工和复工11.1 乙方接到甲方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在开工令确认的开工日期前正式开工。甲方将从开工令中确定的开工日期起计算工期。11.2 乙方应当按照开工令指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甲方29、通知的开工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项目负责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项目负责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因自身原因拖延开工逾期超过15天(日历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1.3 甲方或监理单位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按指令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或监理单位提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30、方或监理单位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或监理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如影响到关键线路工作的,应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2、工期和工期延误12.1 甲方和乙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工期,工期从开工令确定的开工日期起算。合同有单项工程的,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各单项工程的工期。12.2 甲方和乙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的关键节点工期。12.3 合同双方在确定总工期、单项工程工期及关键节点工期时,已经充分考虑下列因素:(1) 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下雪、大风31、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因素;(2) 甲乙双方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12.4 如在施工关键工期线路上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及关键节点工期拖延,且该拖延后果确属不可避免,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但甲方不承担乙方窝工、停工、机械进出场、台班费等在内的其它责任(如下列原因是乙方造成的,则工期不能顺延):(1) 甲方未能按合同相关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 甲方拖延支付工程进度款超过60天以上,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 甲方项目负责人或监理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 在关键线路上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导致分部工程量增加超过10%以上;(5) 不可32、抗力(本合同12.3条约定的情况除外,此影响已由乙方在总工期中综合包干考虑)、发现文物;(6) 合同约定或经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2.5 乙方在12.4条约定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提出工期顺延的签证申请。监理单位在收到申请后5天内予以审核确认,并报送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经监理确认的签证申请后10天内予以书面答复。如甲方逾期不予确认或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12.6 乙方应按时完成关键节点工期、单项工程工期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关键节点工期或单项工程拖延,逾期在6天以内的,每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从逾期第7天起,每拖延一天,33、乙方向甲方支付30,000元违约金,上述违约金在申请当期进度款前交纳,且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逾期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2.7根据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应提前施工的项目或分项工程,乙方未能按约定完成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12.8乙方必须根据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经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本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是指本合同约定工程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工程总验)之日,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甲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乙方未能按总工期要求完工的,逾期在6天以34、内的,每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30,000元违约金;从逾期第7天起,每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0元违约金;逾期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四、工程质量与中间验收13、工程质量13.1 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图纸、设计文件和设计说明以及相关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国家和本地区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试验,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因乙方原因未能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及国家和本地区标准、规范要求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13.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当地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13.3 乙方35、对工程的质量向甲方负责,其职责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 编制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技术措施;(2) 配备和组织足够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检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质量;(3) 控制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使之符合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及合同约定的标准,如果甲方有确定的样板的,应按样板采购施工;(4) 组织并参加所有工程的验收工作,包括隐蔽验收、中间验收;参加竣工验收,组织分包人参加工程验收;(5) 承担质量保修期的工程保修责任。13.4 乙方的施工过程,应全程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监理单位以及甲方的检查监督,乙方应为这些检查监督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或监理单位发现工程存在达不到标准规范或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情况36、,甲方或监理单位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直至符合约定条件,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不能在限期内采取措施纠正至符合约定条件的,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解除合同。但如果乙方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工程达不到标准规范或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原因不在乙方的,其应先按甲方或监理单位的要求采取纠正措施,然后可向甲方提出索赔签证申请。13.5 乙方应熟悉工程的图纸设计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和说明书有纰漏、错误、不符,重要结构或关键部位所需材料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非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有缺陷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2个工作日内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处理,并承担此类不37、符或缺陷的责任。如乙方未能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3.6 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如桩基、地下室底板、钢管柱、转换层、水电工程、防水、门窗工程等,乙方应单独做施工方案,没有编报施工组织方案的单项工程不得开工。13.7 凡装饰工程、墙体砌筑、抹灰、给排水管道的接头等,乙方应在全面施工前做出施工样板,并提前72个小时报甲方与监理单位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可按样板的标准全面施工。样板须有小样或排版图等。样板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乙方自行全面施工的,甲方有权下达暂停工令;造成返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13.8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立即及时报告甲方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一般38、质量事故处理结果送甲方和监理单位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方、监理单位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单位、甲方和监理单位签证后实施。13.9 乙方未按图纸、设计文件和设计说明以及相关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均可视为质量事故。因乙方原因出现质量事故的,甲方可视质量事故的轻重,对每起质量事故向乙方收取5万元至50万元的违约金,并且该违约金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责任。14、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4.1 工程的验收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和本地区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14.2 隐蔽工程或达到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条件的工程,乙方应自检合格后,填制记录表(内容39、包括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工程的范围、数量、质量等),持表通知监理单位检查;重要的隐蔽工程或部位,还应通知甲方检验。甲方和监理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验收,经甲方和监理单位检验合格签字确认后,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如甲方发现乙方在未经自检的情况下报验,则甲方每发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14.3 甲方如不按时验收,乙方应经监理单位检验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可隐蔽施工;甲方和监理单位未按时验收的,乙方可在自检合格后,自行隐蔽施工,但应对隐蔽部分进行充分的拍摄和照相。14.4 无论是否进行了检查验收,甲方都有权在事后对隐蔽工程提出复查。对乙方未通知监理、甲方而自行隐蔽的部位复查,40、无论复查是否合格,其费用均应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对乙方通知而甲方未参加验收,乙方自行隐蔽的工程部位,复查结果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及返工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得顺延。14.5 为方便维修,乙方应在工程精装修施工前,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每户水电竣工图,在工程实体上详细标明各种管线的具体位置和尺寸。位置、尺寸等误差过大引起甲方客户(甲方或承租人)投诉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五、安全文明施工与场地管理15、安全文明施工15.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制度,完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条件,严格按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41、定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5.2乙方应在开工前一周内制订详细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奖罚制度报甲方核定后执行,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乙方如不按时审报安全和文明施工制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15.3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建筑垃圾和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出现场,保证施工现场井然有序。现场排污、排水乙方必须做沉淀池或化粪池经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排水或排污井。乙方在未能及时做好现场场地清理以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有序的,甲42、方可安排其他人员进行管理,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此外,甲方可对乙方收取每宗3,000元的违约金。15.4 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知会甲方、监理单位,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并且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罚款由乙方负责;15.5 乙方由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导致工程被相关管理部门罚款、下令停工或其它处罚,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并且可向乙方收取每次每项5,000元的违约金。15.6 施工中如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安全事故的情况和43、责任轻重,向乙方收取10万元的违约金,并此违约金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其它责任。施工中如出现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告知甲方。15.7如因乙方管理原因导致安全、质量问题,或火灾、工人工资纠纷上访、堵路堵门或重大伤亡事故受到各类媒体报道,乙方除应积极处理控制事态,消除事件对甲方声誉或项目销售的影响外,乙方每次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15.8 乙方必须遵守和执行甲方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16、现场平面及施工水电管理16.1 乙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围墙、排栅、办公室等设施按甲方的品牌管理原则和城管部门要求进行布置与美化。16.2 乙方进行施工平面布置时,应从便于现场施工和甲方销售要求两方面44、结合考虑。乙方应编制施工平面布置图(其中,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编制),并须经甲方和监理单位书面批准后,乙方才能实施。16.3 乙方施工措施满足以下要求:外装饰阶段必须满铺架板。正负零以上梁、柱、墙、板必须使用优质木模,保证砼成型质量;所有安全维护网必须使用新网,所有临边洞口安全围护、外露架管必须刷红白相间警示色。16.4 乙方安装独立施工用水、电表。按水表、电表实际用量每月向有关部门缴纳水电费,或由甲方代缴后,在当次工程款中扣除,损耗按实际使用量比例分摊。施工场地内水电管线由乙方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16.5 在正式电送到永久配电室后,现场施工用电应及时转接到永久配电室,且施工45、用电应以永久配电室内的总计量表为准。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7、合同价款与调整17.1 发包工程的暂定价,是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暂定价由甲方和乙方依据图纸预算或参照历史成本协商,在协议书和专用条款中约定。17.2 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可采用固定总价方式、固定单价方式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计价方式,具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 采用固定总价方式计价的,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作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2) 采用固定单价方式计价的,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单价不作调整。17.3 合同46、价款的调整条件和调整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明确。18、价款支付18.1 合同价款支付以承包工程的暂定价为依据。合同价款划入乙方银行帐户,乙方不得转入第三方帐户或挪作他用;由乙方总包管理的分包工程,乙方应在款项到帐后3个工作日内,迅速扣留应提留的费用后,将工程款划入分包单位;因挪用款项造成分包单位施工进度滞后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18.2 甲方每月按形象进度中分部分项工程占投资百分比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乙方应于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单位和甲方递交工程进度情况及下月计划,并申报进度款。监理单位审核后将审核结果报甲方最后审定,批出工程进度款。进度款与工程质量挂钩,乙方报送工程进度时应附分项47、工程验收单。18.3 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专款专用。乙方每个月向甲方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同时提供其以往采购主要材料(含甲供)和支付劳务费的台帐清单、质量验收合格证明资料,经甲方抽查核验后才能办理进度款支付手续。如发现乙方将工程款挪作他用,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当期进度款的30%,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次。18.4 由甲方在开工前代缴的按合同约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类费用,甲方可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18.5 所有因工程变更而产生的费用变化,均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退补结算时结清。18.6 所有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须至少但不仅限于满足下列条件:(1) 支付的工程进度款所涵盖的工作必须完成48、且已经监理单位及甲方验收合格;(2) 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必须经现场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甲方项目负责人审核确认;(3)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与工程款等额的发票(发票必须经甲方审定且满足甲方的相关要求)。如果当期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已由甲方代扣代缴了税金、水电费、罚款、滞纳金等,乙方提交的发票必须包括代扣代缴部分的金额。18.7 乙方不得以与甲方有关的任何理由和事项为借口拖欠民工工资。乙方的施工队伍中的民工工资应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的款项支付无任何关联。若乙方(包括乙方合作的班组或劳务公司)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经甲方或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无误,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划拨相当款项代乙方支付被拖欠49、的民工工资,且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被拖欠的民工工资1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18.8 如因甲方资金调度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延期付款在一个月内,乙方不计利息,也不停工和延长合同工期(应视为正常履行合同);延期付款超过一个月,从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次日起,甲方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七、材料和设备19、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19.1 属于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由甲方提供“甲供材料设备一览表”,详见专用条款附件一。乙方应在图纸会审后两周内提出准确的需用计划报甲方批准,计划中应说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到货时间、到货地点等,并50、报送甲方组织采购。乙方不及时上报或上报有误,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要求发生变化,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后5天内书面通知甲方。19.2 乙方对按“甲供材料设备一览表”约定为数量大或计划计算比较复杂的材料,乙方应进行认真复核,发现需要增加或减少,应尽可能提前向甲方提出调整计划,每种材料乙方只能提出一次调整计划。如因乙方计划滞后或不准确,造成材料供应不及时、无法退货、可以退货但需承担损失、或必须采取特殊供应措施才能供货,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19.3 甲方按乙方提供的经甲方批准的计划采购应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并出具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51、负责。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乙方提供的采购计划不符或不符合标准或设计要求的,视以下不同情况分别处理:(1)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施工图不符:甲方向乙方签发设计变更通知。 (2)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少量的零星材料及少量钢材规格、品种由乙方调剂串换,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但调剂串换材料规格、品种调剂串换前需经监理、甲方及设计师确认。 (3)到货地点与经甲方批准的采购计划不符甲方承担供货至采购计划约定地点相应运杂费。(4)供应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 以实际供应验收的数量为准。 (5)甲供材料、设备到货时间与经甲方批准的采购计划的约定不符:由于甲方供货时间拖延,造成施工进度计划关键工序52、延期5天以内(含5天),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也不对乙方作任何补偿。造成施工进度计划关键工序延期5天以上,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签证单,延误的超出5天以外的工期相应顺延,但不作其他任何补偿;甲方供货时间提前,交货后由乙方保管,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19.5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应进行详细清点后妥善保管,并由乙方负责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进场后,由乙方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考虑在总报价中。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就产品质量向甲方负责;乙方验收不合格的,应向甲方提交详细的验收报告和说明理由,经甲方确认后,甲方负责退货并承担全部责任。材料设备因乙方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赔53、偿。19.6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下车堆码。费用由乙方承担,考虑在总报价中。19.7 甲方供应的材料实物(包括土建、装饰和安装工程所需的材料),乙方按结算工程量和定额消耗量计算用量向甲方领用。乙方领用量超过结算用量的3(含3),其超过3(含3)部分按甲方实际采购价加10%管理费向乙方扣款,3以内的部分按甲方实际采购价格向乙方扣款;乙方领用量超过结算用量的10(含10)属恶意超领,恶意超领的处以一倍三倍超领材料价值金额的违约金。19.8 甲方供应的材料不准挪用,否则按其价值总额的二倍,从结算工程款中扣除。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19.9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54、备清单见合同附件一甲供、限价材料设备清单及总分包工程列表。20、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20.1 除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工程中所需要的材料和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至工地现场,并负责保管。所有材料设备原则上由甲方选择品牌,乙方必须在甲方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品牌范围内采购。对于甲方没有提供品牌的材料设备,乙方需要在其质量满足合同、设计、规范、标准等要求的前提下选择产品,并报甲方认可后采购。20.2 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和使用、认证许可。20.3 甲方认质认价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订货前30天向甲方提出认价申请,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的货板、资料及价格给甲方确认备案;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20天将指定的55、品牌及单价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的样品或样板。工程所需其他材料、设备,乙方必须在订货前20天提供符合设计要求的货板、资料及价格给甲方确认备案;材料、设备的质量由乙方负责。材料设备进场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清点,并向甲方提交相关质量保证资料原件。20.4由甲方认质认价的材料设备:(1)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下发的通知后三天内与供应商联系,及时签订合同,并严格执行,并将材料供货合同提交我司备案。乙方如认为限价不能接受,应在接到甲方限价后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此价格进行结算,乙方不得提出价格差异。如甲方证实(按现金交易方式)在市场上能够按甲方所限成本价购买某种材料或实施工程,并将有关信息56、通知乙方,而乙方仍拒绝购买或施工,该种材料改为甲方供货(或改为指定供货合同供货或指定分包合同),甲方向乙方收取该材料费或该工程造价的20%的违约金,并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乙方向供货方索要折扣、佣金及管理费、税金等以致迟迟不能订货,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价格调整增加费用,甲方不予承担;甲方一经查实乙方向供货方索要折扣、佣金及管理费、税金等违规行为,甲方将对乙方处以每次3万元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对主要责任人和经办人进行撤换处理。(2) 乙方超过总进度计划进货时间20天仍不能供货到场,甲方即可按甲供方式另行组织订购该种材料,并向乙方收取该材料费的20%的违约金(3) 乙方应按采购合同中约定57、的支付条款支付相应材料设备货款。乙方未按乙方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或未按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条款支付相应材料设备货款,甲方有权力直接代乙方向供应方支付相应款项并在甲方应付给乙方的当月工程进度款中全额扣回,并向乙方收取相应金额的借款利息。(4) 采购合同中的付款比例应不低于本合同付款比例。(5) 由于乙方未及时在规定时间内与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导致材料价格上涨,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20.5 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需按照合同约定及设计、有关标准和甲方要求采购,并提供出厂合格证明和本地区管理部门的认证,乙方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58、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清点。20.6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与20.5款所述要求不符时,乙方应在3日内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若乙方在3日内未将不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运出施工场地,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按照垃圾物品处理,相关的费用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与相关费用等同的违约金。20.7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或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乙方应将检测单位报甲方批准,甲方有权指定有资质的检测单位),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的送检抽样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须有甲方负责人及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送检59、合格并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原件后方能使用,检验费由供货方负担。20.8 根据工程需要,因技术、来源短缺或时间紧迫或有更好的选择,经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设备;乙方可提交使用代替的设备材料或技术的建议给设计单位和甲方考虑,甲方有绝对权力批准或不批准。在获得批准之前,代替的建议不能实行。由此增加的价款由乙方承担;由此减少的价款双方议定分享。甲方的任何批准或不批准皆不会减轻或免除乙方按合同文件所承担的责任。批准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否则无效。20.9 乙方在提议或确定使用某一类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时,不论该类型是在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或是乙方提议使用的,将被视为乙方已保证该材料、构配件、设备在所60、有正常使用环境下皆是符合合同所规定的工艺技术规范的要求,甲方的确认并不能使施工单位对其性能符合各种技术要求免责。20.10 乙方未按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或未按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条款支付相应材料设备货款,甲方有权直接代乙方向供应商支付相应款项,并在甲方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或者其它款项中按当批代付材料款并增加20%的违约金全额扣回。20.11 甲方指定了材料设备的,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指定的材料设备进行采购,如发现乙方未按甲方指定的品牌进行采购,除按甲方掌握的材料设备价款进入结算外,并由乙方按材料设备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重新订货,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61、。20.12已经送抵工地的设备材料,乙方不能擅自取走。甲方已经支付了款项的设备材料的所有权归甲方,但乙方仍须对它们的遗失或损坏负全部责任。20.13本工程不准使用含铅油漆、含易碎石棉或含多氯聚苯等任何对人有害的设备材料,乙方必须确保所使用的设备材料符合环境卫生有关规定,并必须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中对材料要求的规定。八、工程变更21、工程设计变更21.1 甲方交付的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记录,形成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21.2 甲方有权根据开发需要,对图纸进行变更。乙方应及时按变更施工。所有62、设计变更,须经甲方盖章认可后,乙方才能按变更施工。21.3 乙方如需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须经甲方及设计单位同意。21.4 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在施工前及时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甲方盖章认可后实施,并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未及时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造成返工等损失,应由乙方承担。22、其它变更22.1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可以将同本工程相关的合同范围外工程委托乙方负责施工。乙方对合同外工程实施后10天内,向甲方要求费用签证。甲方核实工程量后,据实予以确认。23、变更价款与签证23.1 工程变更签证的资料要求(需按甲方规定格式填写并编号存63、档)。属于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和合同外增加工程等)的签证工程,必须同时具有盖甲方公章的工程业务联系单、签证单(有需要须附上竣工图及验收单),如资料不全,工程造价增加的视为乙方放弃此项权利,工程造价减少的除按实结算扣除外,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此项工程造价的10%作为违约金。23.2 签证的时限要求。施工中发生的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设计变更及其他变更,乙方应在发生后10天内办理好签证手续报监理单位和甲方签章认可(坚持一月一清的原侧即在发生当月报甲方审核并存档备案),并报两份签证原件交甲方工程部及合约预算部存档备案。签证资料未在合约预算部备案或签证手续不完整的,甲方不予认可,不能作为结算依据;签证手续不得64、补办,若乙方在变更发生后超过10天仍未办理签证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此部分权利,增加部分不再计取,减少部分经甲方核定未上报者除按核定价扣减造价外,甲方另外收取该部分造价的10作为违约金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23.3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签证赔偿。23.4 签证单的签证程序必须严格按照专用条款附件四执行,否则,视为无效签证单。无效签证单甲方不予承认,责任由乙方自负。九、工程分包管理24、乙方分包24.1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第三方。如经甲方和监理单位确认有未经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本合同,并且由乙方承担责任。2465、.2 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分包的工程,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分包合同、进退场时间、分包工程施工方案,分包工程合同条款不得与本合同发生抵触。25、甲方分包25.1 甲方根据需要分包的工程,在专用条款中约定。25.2 乙方应按甲方审批的施工组织计划,提供甲方分包工程的进场条件,并提前通知甲方。25.3 甲方分包工程的付款,需经乙方签字后,甲方才予支付。26、分包管理26.1 乙方负责对分包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并提供总承包配合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约定数额的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该数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26.2 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为分包工程的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分包单位有权拒绝乙方提出的66、无理要求,乙方给分包单位的指令以书面形式发放给分包单位,同时应抄送甲方和监理单位。乙方负责协调各分包专业工程的施工,并为其提供电源、水源、材料堆放位置、脚手架、垂直运输。若分包单位需土建总包单位为其施工专门搭设脚手架(垂直运输工具)或专门为其改制脚手架(垂直运输工具),分包单位应向总包单位另行支付相应费用,并由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缴纳。分包单位发生的水电费由分包单位负责,工地内分包单位的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定期由分包单位清运出工地。甲方指定分包工程总包配合费已由甲方统一包干支付,分包单位不用再向乙方支付。26.3 甲方分包工程有关报建、验收手续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办理。但如有必要,乙方应予以配合。267、6.4 乙方负责对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管理,负责对分包商管理协调,特别是协调施工场地、施工进度、与监理工程师配合协助进行质量管理工作。配合进行预埋、安装、验收、工程资料的确认签章及汇总整理统一装订等工作。26.5 乙方应为分包单位提供下述配合服务,如乙方未能配合或未及时配合,甲方可另行处理,并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所发生费用的2倍作为违约金,乙方还应负责由此影响分包工程施工的相关责任。(1) 协调分包单位的日常施工管理工作,按月提供各分包工程进度要求;(2) 与分包单位核对分包工程施工图纸与总包图纸之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是否统一,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3) 及时提供分包人员材料、设备68、进场、吊装、堆放、保管条件;(4) 提供工地现有的垂直运输、脚手架供分包工程使用,如需拆除应报甲方批准;(5) 施工、生活用电用水供应(施工用水应接至施工现场),水电费由分包单位承担,水电费的交费标准按乙方向供电供水部门的实际交费标准,不得无故加收其它费用;(6) 提供必要的测量定位;(7) 按施工图、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及有关规范等完成全部分包工程预留预埋(线管须穿通铁丝),修补分包工程施工损坏的内外墙面(费用套用定额或乙方与分包单位协议确定,由分包单位支付),完成分包工程安装后的修补及塞缝;(8) 在分包工程施工前,按甲方及分包单位的要求完成有关的土建项目施工,提供具备各分包工程施工的条件;69、(9) 总包施工范围内的分部工程尚未开始施工的情况下,应积极配合配套工程的施工,为配套工程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施工定位数据等,由于乙方提供数据错误造成返工的,乙方须对此承担责任;(10) 负责在交叉施工过程中,采取措施保护分包工程成品,分包工程的成品遭到破坏(除当场抓住破坏者外),乙方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11) 分包工程竣工后,由分包单位和乙方办理移交手续,乙方负责该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于保护不周造成损坏的概由乙方负责;(12) 其他方便分包工程工作的配合。26.6 分包单位的施工期将由甲乙方、分包单位及监理单位共同确定,当不能达成一致时,以甲方和监理单位确定的工期为合理施工期。270、6.7甲乙双方制定总包协调工作细则,详见专用条款附件三,甲方及乙方均应要求分包单位遵守总包协调工作细则。26.8甲方指定分包单位应向乙方缴纳水电使用费,如分包单位未缴纳则甲方有权从分包单位当期工程款中代扣后支付给乙方单位。十、竣工验收与结算27、竣工验收27.1竣工验收条件: (1)乙方完成本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竣工图及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本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乙方总包范围内各专业已经通过专项验收; (6)有乙方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27.2 当本工71、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完成自评自查工作,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同时将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报送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申请竣工验收。同时向甲方提供建筑竣工图六套、结构水电等专业竣工图三套、电子文档一套,乙方提交的竣工图必须为蓝图,设计变更和实际的施工变更必须在竣工图上全面、准确地反映。总监理工程师在5天内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验收合格,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竣工报验单,并向甲方提出质量评估报告。检查验收不合格,督促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重新检查验收。27.3 甲方收到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及监理单位出具的质量评估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72、验收, 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验收不合格,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未达到一次验收合格,由乙方维修达到合格,工期不顺延,并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单位工程结算总价的0.51.0%违约金。27.4 按合同规定工程满足验收要求,甲方28天内未组织验收的,在以后验收时如验收合格,则以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的日期后10天作为竣工日期;验收不合格需返修的,按实际逾期天数顺延计算竣工日期。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除有证据证明73、使用前为不合格外视为验收合格。27.5 乙方负责在竣工验收通过15日后取得当地建设管理部门为本工程颁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否则按竣工日期迟延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8、竣工结算28.1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后30天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1) 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包括:竣工图(需经甲方现场工程负责人及其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确认)、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需经甲方现场经办人员及其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并且符合本合同对签证的时间要求)、会议纪要、施工组织设计、工程业务联系单、材料定价函、工程结算书(宏业软件编写)74、工程量计算稿(书面稿和Excel格式的电子版(若有)、广联达软件电子版(若有)。(2)工程签证必须有配套的经甲方盖章的工程联系单及其他相关资料。如不能完整提供视为乙方放弃此项权利,不予结算。(3)有效的结算资料必须为原件,而且不能另补,因甲方原因造成没有存档的除外。28.2 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后90天内进行资料核对、造价计算并安排对数,确定工程造价或提出修改意见。28.3 竣工资料必须正确反应现场情况,并按有关规定正确绘制。若发现竣工图失实或弄虚作假,每发现一处扣除乙方违约金50元,发现两处扣除150元,发现3处扣除600元,发现4处扣除3,000元,依此类推。发现十处以上75、,除扣除违约金外,乙方须重新绘制竣工图。28.4 乙方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甲方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明确答复,甲方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出具的结算书有效,乙方不得有异议。28.5 在竣工结算审核期间,乙方有义务及时配合甲方或甲方聘请的审计单位的审查工作,提供甲方或审计单位需要的资料和进行相关的解释说明,在甲方或甲方聘请的审计单位催促后10天内,乙方仍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及不签字认可结算结果的,甲方或甲方聘请的审计单位有权自行审查,出具的结算书有效,乙方不得有异议。28.6乙方应如实编制报送工程结算,如果经甲方(含甲方委托的审计机构)审核后,其结算审减率超过10,则扣76、超出送审金额10以外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此款在其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示例:报送结算金额100万元,审定金额:80万元,那么,审减率=(100-80)/100=20%10% 则:违约金(20-100*10%))*10%=1万元 附:审减率小于10%(含)时,违约金为0元。28.7 双方对竣工结算确认后30天内,扣留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保金等金额后进行退补结算,支付结算价款。29、工程移交29.1 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应完成场地清理(包括建筑物周围的堆积物及红线内的余泥清运,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的拆除),并将门窗、玻璃、地面、清扫干净。29.2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7天内乙方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撤离除非收尾77、工程所需的临时设施、人员、材料和设备,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交付及退场时间。乙方完成撤场并填写工程移交书,经甲方签署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乙方逾期未向甲方完成移交手续造成甲方使用时间延误的,视为竣工日期拖延,乙方按竣工日期拖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29.3工程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维护。如甲方提前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坏所需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30、质量保修30.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按国家和本地区的相关保修规定执行,在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中约定,详见专用条款附件二。3078、.2 工程移交后,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迅速进行整改。对甲方(含甲方的工程租购客户)反映或投诉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即时跟进处理,所有跟进整改限时完成。乙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甲方根据工程质量保修协议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十一、索赔和争议31、索赔31.1 本合同履行中,合同双方的一方对并非因已方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可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任何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提供证明索赔事件发生的有效证据。31.2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乙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可79、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要求索赔签证:(1) 索赔事件发生后10天内,向监理单位和甲方发出索赔签证申请,并附可证明索赔事件发生的有效证据说明;(2) 监理单位收到乙方申请后,5天内给予审核并报送甲方,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3) 甲方收到经监理审核通过的申请后,10天内完成复核并签署答复意见;(4) 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签证申请及相关资料后20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乙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签证申请已经被认可。31.3 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乙方应当阶段性向甲方和监理单位提出索赔签证申请,在索赔事件终了后10天内向监理单位和甲方送交索赔签证申请的相关证据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80、复程序31.2款相同。31.4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甲方可在监理单位和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违约金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在扣款前书面通知乙方。31.5 在本合同范围内,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1)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的行为而导致甲方经济损失。(2)损失的计算方法:本合同已作约定的按本合同约定执行,本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直接损失加上国家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31.6 工程分包的违约责任:(1)乙方擅自分包或者转包工程的,甲方有权单方部分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81、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部分,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工程施工协调管理、配合服务方面的违约责任。乙方对甲方各专业分包工程组织管理及协调不力或未向各专业分包工程提供配合服务而影响工期和施工质量的,经监理工程师发出整改通知后5天内,乙方仍未能整改合格,监理工程师发出一次违约通知,并报甲方备案,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人民币1万元/次。31.7 安全生产方面的违约责任:(1)乙方在甲方、监理进行的日常质量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限期改正。若同样问题被发现2次的或累计类似问题被发现3次,乙方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人民币1万元/次作为违约金。此类问题82、的认定,以甲方、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指令、通报和会议纪要为准。(2)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含工程质量事故)的,除按国家规定处罚外,乙方必须依照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发生一级重大事故,乙方按事故所处分项工程总价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低于5万元;发生二级重大事故,乙方按事故所处分项工程总价1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低于3万元;发生三级重大事故,乙方按事故所处分项工程总价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低于2万元;发生四级重大事故,乙方按事故所处分项工程总价8%,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低于1万元;发生上述重大事故,甲方视情况严重性,有83、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31.8 乙方违反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违约: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其投标文件中的任何承诺,甲方不接受乙方低于甲方要求的承诺。乙方投标时承诺的以下项目,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之外,若出现违约说明的情况,乙方将无条件接受以下处罚。序号承诺项目违约说明乙方承诺的违约金额(人民币元)1各阶段投入劳动力每少1人1000/天2各阶段投入设备主要设备每少1台1000/天一般设备每少1台1000/天3各阶段投入周转材料每少10%5000/天乙方依照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后,所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于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必须据实赔偿。31.9 乙方须认真落实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工作:(84、1)建立、健全项目部组织架构,并及时开展前期准备工作,落实生产、生活设施的搭建,现场平面布置及周边环境具备文明施工要求,机具、设备、材料及前期队伍早日进场,创造条件,按合同要求早日开工;(2)认真熟悉施工图和相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质量验评标准,在施工前提交图纸会审申请表,参加图纸会审并整理会审记录;(3)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技术实施方案,经施工企业总工审批后,同时呈报项目监理和甲方审核审批,甲方和监理的审核审批时间严格控制在7天以内;(4)积极配合甲方与地方政府相关单位和部门对外联系和沟通,主动协调相邻单位和相关部门的关系,及时提供相关资质、资格证书、证明等资料,相关法律、法规、施工技85、术规范、规程及验评标准能满足施工质量技术管理的要求。对以上四项准备工作不及时和不到位而影响开工时间的按节点工期延误进行处罚,即每延误一天乙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31.10 乙方须认真落实施工过程质量控制:(1)严格执行施工过程三控制(工前、工中和工后验收)落实施工质量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和交接检),经过施工单位自检验收合格后方可呈报监理、甲方进行工序验收;未经三检通知监理、甲方进行工序验收的,每发现一处达不到验收合格要求部位处以乙方500元违约金。(2)严格执行工序质量隐蔽验收制度,上道工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未经项目总监和我司项目负责人批准不得执行紧急放行程序,执行紧急86、放行的施工部位必须准确标识和记录,且必经具备可追溯性。31.11乙方须认真落实装饰装修工程的重点部位的质量管理与监督:(1)给排水材料、配件及防水材料必须经监理工程师见证并送检,经检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2)厨房、卫生间给排水及地漏等安装试压、抗渗检验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和甲方工程师共同参加验收。(3)防水批荡应满足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防水批荡及防水涂膜施工工序验收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及甲方工程师共同参加验收。(4)砌体、抹灰、楼地面及装饰装修工程需先做样板,经甲方和设计确认后方可正式施工。32、争议32.1 甲方和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邀请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87、成的,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2.2 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保护好已完工程:(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2)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3)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4) 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5)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十二、合同解除33、甲方解除合同33.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履约担保; (2) 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 (3) 未经甲方同意且无正当理由,拖延开工超过15天; (4) 未按甲方或监理单位指令在限期内采取措施,纠正工程中存在的不符合标准规范或合同约定88、安全、质量要求的情况; (5) 未按时完成关键节点工期、单项工程工期,或未能按时竣工,且延迟超过20天的; (6) 没有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的; (7) 破产、被清算的。33.2 甲方因本条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失范围包括:(1) 甲方为完成剩余工程多支出的费用(即甲方自行或安排第三方完成剩余工程所发生的费用,超出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完成剩余工程所需费用的部分);(2) 工程未按原计划完工,导致甲方逾期向购房人(承租人)交付房屋的,损失按总房价(租金)每日万分之四计算直至交付;如购房人(承租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89、甲方因承担违约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33.3 在整个工程完工且全部费用确定之前,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在扣除前款约定款项后,如有余额,甲方应在30天内将余额支付给乙方。33.4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立即撤离现场,并妥善做好已完工工程和己购材料、设备、机具的保护及工程资料移交工作。甲方可自行或安排第三方完成剩余工程,并可无偿使用乙方设备及机具等,待工程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将乙方设备、机具在现场或附近退回乙方,乙方应立即自费将该物品运走。但如乙方在工程完工时,未向甲方足额支付违约金及补偿甲方损失,则甲方可将乙方设备、机具及材料变卖,如有余额,应返还给乙方。34、乙方解除合同34.1甲方有下列情90、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经乙方催告后,仍不向乙方支付应付工程款,逾期超过90天;(2)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34.2 乙方因34.1款原因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将除安全所需之外的乙方设备、机具、材料等运离现场。34.3 乙方应将甲方已付款的资料、设备、材料及工程移交给甲方,并在移交后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申请,甲方应在90天内与乙方按实结算。十三、其他35、销售配合35.1 甲方根据项目销售需要,可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乙方应予以配合,在开放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35.2 因销售需要甲方认为需要提前施工的项目,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的内容和时间节点提91、前施工完毕;如甲方对提前施工项目有特殊要求,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专项施工进度计划安排交甲方审核签字认可后实施。可能的提前施工项目包括:(1) 按甲方要求完成各种施工设施、设备的迁移。(2) 样板间所在楼层及样板间所在楼栋口的单元门至样板间的入户门之间的公共场所,按要求完成各种施工。(3) 样板间上层楼板的防水处理。(4) 样板间部分外墙饰面。(5) 样板间外施工通道的上层防护措施。(6) 样板间外施工用安全网,在样板间开放前应换用新的安全网。(7) 其它需要配合的项目,在专用条款中约定。35.3 乙方未能按经甲方认可的提前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提前施工工作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92、00元。如乙方拒绝施工,则甲方另外安排其它单位施工,并向乙方收取发生费用的2倍作为违约金。35.4 为配合销售需要而增加施工的项目,乙方应按工程变更签证申请程序报送监理和甲方,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合同约定结算。36、不可抗力36.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其他情形在专用条款中约定。3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乙方应及时向监理和甲方通报受害情况、损失程度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9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监理和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0天内,乙方向监理和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相关资料。36.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 甲方、乙方单位的人员伤亡,由合同双方各自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2) 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3) 停工期间,乙方应监理单位或甲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4)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双方另签补充协议;(5)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36.4 因合同双方的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94、应责任。37、保险37.1 工程开工前,甲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己方人员及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并根据需要代乙方缴纳劳保金等费用,劳保金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由乙方承担,开工后甲方从乙方进度款中全额扣除代缴的相关费用。37.2 乙方应依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规定,为施工场地内的己方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必需的保险,支付保险费用。37.3 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38、担保38.1 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甲方可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己方有赔偿能力的资信证明或甲方认可的第三方出具的履约担保。38.2 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甲方、乙方除在专用条款中95、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39、文物39.1 工程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单位和甲方。甲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甲方、乙方应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对现场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期可予顺延。上述情况出现后隐瞒不报,责任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0、甲方保留的权利40.1 项目工程总体土方调配:甲方保留对工程土石方进行合理调配的权力,为此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甲方的指示,随时配合甲方进行土石方调配。甲方将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拒绝甲方下达的土石方合理96、调配的指示。40.2 项目工程总体进度协调(1) 甲方保留根据项目工程总体情况,对进度进行协调的权力,包括对关键工序的关键工期的合理调整。(2) 在进度协调时,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加快工程进度以满足要求。40.3 甲方保留施工期间在本合同施工场地的所有围栏及永久建筑物上设置广告的所有权。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可在上述地点设置乙方承建本工程的广告。40.4 甲方保留的其它权利,在专用条款中约定。41合同份数41.1 本合同正副本份数,均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效力。42、合同生效、终止及补充42.1 甲方、乙方完成包括工程移交与竣工验收结算、保修期满、乙方解决全部保修97、问题等合同全部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42.2 由法律法规调整、不可抗力及合同双方以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应签订工程停建、缓建协议,或终止本合同。42.3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对通用条款内容所作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本专用条款中的词语,除另有定义,均与通用条款的定义相同。3.2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管理规定(1)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9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国家及四川省、*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 (2)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若有相互重叠,则按较高的标准、规范执行。(3)适用的甲方相关管理规定:详见本合同其他部分。 4、图纸和资料4.1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6套完整的施工图纸,其中用作竣工图的3套(建施4套)。并向乙方提供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有关资料1套。4.2 乙方在收到图纸后应认真核对图纸,如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乙方应在 时间前 日向甲方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的99、使用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甲方在整个工期内应向乙方提供的补充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甲方进行提示。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甲方项目负责人5.1 甲方指派 * 为本工程的甲方项目负责人,电话 * 。6、工程监理6.1 本项目工程监理单位为: *市*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 * ,电话 *8。7、乙方项目负责人7.1 乙方指派_ * 为乙方项目负责人,电话 * 。8、甲方工作8.1 除通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外,甲方还应在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进场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012 年 / 月 / 日。(100、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通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用水,施工用电于 2012 年 / 月 / 日。前接至施工现场甲方指定位置,并满足施工要求,由乙方自行接至施工标段及临舍、乙方现场;通讯也由乙方自行解决。 (3)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地质资料于 2012 年 / 月 / 日前提供。 (4)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2012 年 / 月 / 日前现场交验和书面交接。 (5)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2012 年 / 月 / 日。(6)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 木的保护工作:如发生,甲方负责按有关规101、定办理,乙方协助。 (7) 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无约定 。8.2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工作:如有需要双方协商办理。 9、乙方工作9.1 除通用条款的约定外,乙方还应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包括因甲方提出暂停施工期间的成品保护),乙方负责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其费用已包含在乙方工程造价内。乙方保护期间如发生损坏和遗失,由乙方出资修复和赔偿。在工程完工交付甲方之前,因意外(不可抗力除外)损毁灭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若属于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损坏属于施工质量或施工隐患造成102、的,则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若损坏属于产品质量引起的,由乙方负责,但乙方承担责任后可向产品供货方(供货厂家)索赔。工程竣工且已达到甲方认可的验收标准时,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迟验收交付,如由甲方原因导致推迟交付时,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2)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3)甲方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办理民工工资保证金采取保函形式,民工保证金保函额度及甲乙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办理保函的费用比例按照*市相关政策执行。103、保函的相关手续由乙方统一办理(含垫付甲方应缴纳的费用)(担保公司及担保费用必须得到甲方认可)。对于应由甲方承担的担保手续费用,由甲方根据乙方出具的保函合同复印件和相关发票将此费用进入乙方本工程结算。(4)凡是合同中明确规定由承包方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或临时工程,尽管有发包方的任何批准,承包方都应对该部分工程负全部责任。(5)承包方需遵从法律、法规或其他条例,以免除发包方因承包方工作引起诉讼的风险,但价款及工期将不会因其改变而调整。(6)承包方应考虑到其承包范围内与其他承包方的协调配合和穿插施工所导致的工效损失,满足其他承包方的合理配合要求,并给其留下足够的时间以便其完成工作。(7)在事故发生期间104、和过程中乙方有责任采取相应措施减少事故的破坏影响,若乙方有能力阻止或减少事故带来的影响和破坏而不采取相应措施,甲方有权就费用、工期的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9.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应根据工程需要,自费承担这些工作(如警卫)和提供相应设施(如护板、围栏等)以保护公共安全,并提供方便。9.3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9.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包人按交通、环卫、控制施工噪音等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并承担由政府有关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9.5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105、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认真进行保护和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9.6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7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1)施工污水和施工现场内的雨水、施工排水,应设置沉砂井,通过沉砂井后排放到经发包人同意的排放口,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问题,包括扰民、民扰、安全、消防、保卫、交通、环保、周边关系等工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3)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质检许可证和安全手续,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费用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各自承担。4)凡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与本工程相106、关的工作,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并即时组织施工,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计价。 5)施工过程中,如发包人需对部分工程提前装修、使用以作为销售时的样板房或示范单位的,则承包人须按发包人的要求提前完成该部分工程,并按发包人的要求留出通道,以供发包人在售楼时使用,通道搭建由发包人另行签证并给予计量支付。三、工期12、工期与工期延误12.1开、竣工时间:开工日期:* 年 7 月 10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 * 年 4 月 10 日。12.2乙方应按总工期和以下关键节点工期编制工程进度计划,确保工程关键节点在约定的完成时间之前完成(若实际开工时间延迟,以下关键节点时间相107、应顺延):1)0.00以下结构完成日期:*年9月25日2)高层结构封顶日期:*年4月25日3)砌体工程完工日期: *年6月30日4)外脚手架拆除日期:*年11月30日5)竣工验收日期:*年4月10日对本工程以上的关键工期点,工期每延长一天,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伍万元。四、工程质量与中间验收13、工程质量13.1 本工程要求的质量等级为:验收结论为合格。具体详本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五、安全文明施工与场地管理15、安全文明施工15.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月度检查约定按甲方相关规定(不低于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规定)。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7、合同价款与调整17.2 本合同工程价款按第 二 种方式确定:17.108、2.1 第一种:定额计价方式(1)定额计价部分:a执行定额:本工程执行2000年四川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SGD1-2000)、四川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SGD2-2000)、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四川省估价表(SGD5-2000)及其补充定额。b取费标准:按四川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SGD7-2000)取费, 类工程,按 级 档下限, 施工场地,不计赶工补偿费;在此基础上,本工程按税前总价下浮 %计算;其中钢筋、甲供材料设备以及甲方认质认价材料费用不下浮。c.冷扎带肋钢筋加工费已包含在材料单价内,相应定额子项中的冷扎带肋钢筋加工费在计价后扣除。d.顶棚不抹灰,现浇砼板浇筑的模板按定额中竹胶板项目109、计算,模板增加费用按相应部位定额顶棚抹灰面积计取费用。e.土方运输按场内运距1km;场内土石方不计取场内多次转运费。f.本工程不计定额管理费,若发生时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g.人工、机械等价差调整:按四川省2000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计价取费,其中人工费以定额人工费为调整基础。h.材料损耗按定额相关项目材料损耗计取;甲方供应实物的,材料损耗按定额相关项目材料损耗统计材料实际耗量;甲方供应实物的材料按以下方式计算费用: 甲方供应实物的,有定额基价的,工程预结算时,乙方按定额基价进入预结算取费,并按进入预结算的基价在预结算中退还给甲方该材料定额基价及材料基价税金; 甲方供应实物的,没有定额基价的110、,工程预结算时,甲方指定这部分材料设备的价格。并按进入预结算的基价在预结算中退还给甲方该材料的指定价格及材料指定价格的税金。i.材料价格调整:四川省2000计价定额及其配套文件规定的可调价材料进行调价(甲供材料设备以及甲方认质认价材料除外),材料价格调整按施工同期(工程量按工程形象进度确定)*市工程造价信息中 区(或县)建筑材料价格执行(其中商品砼为甲方限价),造价信息中没有的以*市工程造价信息中*市的价格执行,若信息价为区间价的,取其当月价格下限;期刊中没有的材料价格以甲方认价的方式执行。其中在工程结算中钢筋单价按以下执行: 钢筋单价按施工期间*市工程造价信息中 区(或县)相应钢筋价格的 加111、权平均值进行计算:钢筋单价=(每月信息价中钢筋价格相应月份的工程量)/钢筋总用量。 当钢筋施工期的信息价中钢筋价格与市场现金采购的工地结算价涨、跌幅度超过3%时,当月钢筋调整单价=调价当月钢筋限价-当月信息价中钢筋单价(13%); 钢筋限价按攀钢集团*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网的攀成钢建材销售指导价格( 其中工程中使用大厂水泥的构件和部位是:主体结构(梁、板、柱、剪力墙、构造柱、楼梯)、楼地面、外墙抹灰及打底;其余构件和部位使用小厂水泥。调价按施工同期(工程量按工程形象进度确定)*市工程造价信息中工程所在地建筑材料价格执行。j.工程各月计划进度按照施工单位经监理公司和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计112、划完的工期为依据,实际进度按监理公司和发包人确认的工程形象进度,作为竣工结算时材料调差的依据。k.发包人指定的材料设备的计价方式:由发包人指定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推荐厂商后,由承包人采购,结算时按发包人批准的结算价格执行,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满足设计和甲方认质认价的材料的质量。l.甲方的材料设备限价为工地结算价,结算价格运到工地现金采购价+采保费,采保费按运到工地现金采购价的1.5%计取。甲乙双方在材料或设备认质认价的过程中,乙方如认为甲方认质认价的材料或设备的价格不能接受,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认价后2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此价结算,乙方不得提出价格异议;乙方如认为甲方认的材料或设备价格不能接受113、,但甲方证实在市场上能够按甲方所认的价格购买该材料或设备,将此信息通知乙方,而乙方仍拒绝购买,则该材料或设备改为甲供。该材料或设备的费用不进入工程进度产值和结算费用中,并向乙方收取该材料设备认价总金额2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n.发生非发包人原因的工期拖延时,如果人工、材料价格上涨,按施工图预算时的价格执行;如果人工、材料价格下降,按下降后的价格执行。(2)总包配合费用:按 元/产权面积计算,该费用为含税费用;总包管理费按结算造价(含总包配合费及甲供材料)的 %向发包人收取;两项费用不参与工程造价浮动,不论指定分包内容增加与否不再作调整,承包人不再另收任何分包商的其他任何总114、包管理费及配合费。本工程经发包人认可分包的工程以及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工程,承包人应按总分包的管理要求及本合同的要求,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对合作单位进行配合,承担总包和配合责任,行使总包职责。总包管理和配合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般的剔槽打眼、嵌缝补缝、提供垂直运输、必要的临设场地的提供、水电接点的提供、施工脚手架、保安和清洁卫生、环境插入施工的场地及界面移交配合,商品砼泵管的铺设,甲供材料设备及三方订货材料的卸车、倒运、验收及保管等。17.2.2第二种: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1)工程量清单合同价款=工程量清单合价+措施费用+规费+总包配合费+总包管理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详见附件。a.工程量清单采用115、综合单价包干方式,即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工具费、检测试验费、施工管理费、公司管理费、保险、利润、国家及地方政府税收及收费,预期的市场价格的涨跌、汇率的变动、国家与地方政府政策的改变引起的费用;在限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项目及整项工程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所需要的费用;隐含的为完成该项目而必须发生的费用。本工程的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以(GB50500-2008)及四川省建设厅2009年颁布的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计算规则为准。其中,安装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内的综合单价已包含相应的措施费及规费。若工程实施过程中有新增项目,而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或相116、似的综合单价,则按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相同或相似综合单价执行;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相似的综合单价,则按2009年颁布的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综合单价下浮5%执行(措施费、规费、总包管理费及配合费按合同价包干执行不作调整),其中材料按合同中的主要材料价格表执行,未有价格的材料按甲方限价执行。b. 各建筑形态相似的相同子目的综合单价应一致,否则在结算的审核过程中招标方有权选择其中最低价作为单价计价依据。c. 承包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企业情况自行确定报价,如有错漏概由承包人负责。d措施费、规费单价包干,包含内容详本合同附件,包干使用,以项目产权面积措施费用包干单价计117、算,不再调整。e.总包配合费及总包管理费:包含内容详本合同附件,包干使用,以项目产权面积总包管理费及总包配合费用包干单价计算,不再调整。f. 措施费、总包配合费及总包管理费,不论指定分包内容增加与否不再作调整,承包人不再另收任何分包商的其他任何措施费、总包管理费及配合费。本工程经发包人认可分包的工程以及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工程,承包人应按总分包的管理要求及本合同的要求,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对合作单位进行配合,承担总包和配合责任,行使总包职责。总包管理和配合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般的剔槽打眼、嵌缝补缝、提供垂直运输、必要的临设场地的提供、水电接点的提供、施工脚手架、保安和清洁卫生、环境插入施工的场地118、及界面移交配合,商品砼泵管的铺设,甲供材料设备及三方订货材料的卸车、倒运、验收及保管等。g.工程各月计划进度按照乙方经监理公司和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计划完成的工期为依据,实际进度按监理公司和甲方确认的工程形象进度,作为竣工结算时调差的依据。本工程可调价项目仅为人工费、钢筋、商品混凝土、砖、水泥。 人工费,根据*市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人工费调整文件执行,价差调整公式如下:P=P0S(A2-A1)(1+B1)式中 P价差调整值(元); P0每平方米定额人工费,别墅为200元/m2,其他物业形态为160元/m2; S按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产权面积(m2); W1承包工程实施中政府颁布人工费调整文119、件之日止未完合同范围的价款(元); W竣工结算总价款(元); A2承包工程实施中政府规定的建筑工程相对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9)的人工费调整费率; A1合同签订时政府规定的建筑工程相对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9)的人工费费率(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川建价发201210号文件相关规定);B1合同签订时政府规定的税金费率。 钢筋,钢筋基准价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暂定材料价格表价格执行,价差调整涨跌3%(不含3%)以外的部分。当钢筋进货期的攀成钢钢筋价格与暂定材料价格表价格涨、跌幅度超过3%时,当月钢筋调整单价=调价当月钢筋限价-投标暂定钢筋单价(13%);当月钢120、筋限价按攀钢集团*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网的攀成钢建材销售指导价( 商品混凝土、砌筑用砖、水泥,基准价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的暂定材料价格表基础执行,价差调整均以2012年5月总第323期*市工程造价信息中大邑县的价格(P1)为基准价,与材料进货持续月份所有信息价的加权平均价(P2)相比,调整涨跌超过3%(不含3%)以上的部分,P2=JiNi/N,式中Ji材料进货期内每月信息价;Ni材料进货期内每月材料用量;N为材料总用量;i材料进货月份。价差调整值P=(P2-P11.05)N或P=(P10.95- P2)N。材料进场的时间,由乙方在相应项目发生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报甲方预算部审核备案,否则,121、甲方有权按最不利于乙方的方式确定材料进货时间或不进行材料价差调整。材料进场数量仅作为材料调差依据。h.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企业情况自行确定报价,除非另有约定,否则价款不予调整。i.本工程中使用大厂水泥的构件和部位是:主体结构(梁、板、柱、剪力墙、构造柱、楼梯)、楼地面、外墙抹灰及打底;其余构件和部位使用小厂水泥。j本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地上按产权面积计,地下按施工图建筑面积计。17.3乙方所报综合单价及总价已综合考虑以下因素:a.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节假日等因素(不可抗力除外),不再另行计取费用;b.外地施工企业不计取远地施工增加费和施工机构迁移费等类似费122、项;c.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合理组织施工,发包人不接受工程中任何形式的抽水台班签证。d.进场施工时,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平面控制图,认真作好平面布置,施工现场内主要布置施工生产临时设施和办公设施,生活临时设施及场地由承包人在现场外解决,发包人不再在本现场以外增加提供临时设施场地,也不给予承包人任何补偿。e.为了不受市网停电影响延误工程工期,乙方应自行预备柴油发电机组(安装自动计时器,记录发电时间),自备发电机的功率应与工程需用电力负荷相适应,确保施工期间能正常使用。如因市网停电,由乙方自行发电,连续停电时间少于24小时,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超过连续24小时的部分报甲方按实签证,甲方支123、付自行发电与供电局供电的差价,但不负担发电机的机械停滞台班费。乙方应自行准备抽水设备和准备蓄水池。甲方不对市网的停水、停电造成的停工、窝工进行任何签证,不负担机械停滞台班费,也不因为市网停水、停电延长工程工期。f.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其工程款的结算办法按合同的约定执行。g.由甲方在代缴的按合同约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类费用,甲方可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h乙方须免费提供 4 间总面积不少于 100 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按照各标段建筑面积分摊此费用)。i.临时设施:已由发包人施工完毕临时围墙及临时设施,发包人将按照各标段建筑面积分摊此费用。j. 措施费用及规费由乙方自主报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价124、结果至少达合格,如果评价结果不合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全部责任,并按甲方相关办法和规定扣除相应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其它费用。17.4 结算方式及约定:(1)乙方应在取得施工图后30天内上报施工图预算(含图纸会审内容),甲乙双方应在收到乙方上报的施工图预算后90天内完成施工图预算核对工作,材料按照合同约定(若有甲方未认价材料,则双方约定一个暂定价格,结算时按实调整),审定的工程价款为本工程施工图包干工程价款,结算时仅调整材料价差部分。(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除外)。若乙方未按时申报施工图预算,则乙方按5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超过15天仍未申报,则甲方有权按甲方委托的审计机构125、提交的施工图结算(经甲方审核)作为最终的施工图结算价,并由乙方承担审计费用。(2)最终工程结算价组成:施工图结算价+工程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价差调整值(本工程可调价项目仅为人工费、钢筋、商品混凝土、砖、水泥共五项,其它项目均视为施工单位在报价中已自主考虑价格波动的风险)。(3)甲乙双方将根据核定后的工程价款签订工程价款补充协议,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a.若现场实际施工有甲方和监理出具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或现场签证依据者,以竣工资料为准;b.若现场实际施工无甲方和监理出具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或现场签证依据者,以甲方确定的方式进行结算。(4)结算时间约定:a.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并126、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后30天内提交结算书及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 (竣工图(需经甲方现场工程负责人及其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确认)、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需经甲方现场经办人员及其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并且符合本合同对签证的时间要求)、会议纪要、施工组织设计、工程业务联系单、材料定价函、工程结算书、工程量计算稿(书面稿和Excel格式的电子版))共三套,如果超出该时间递交从而造成延迟办理结算则自行负责。若乙方未按时申报结算书及结算资料,则乙方按50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超过15天乙方仍未申报,则甲方有权按甲方已有资料进行竣工结算,作为最终的竣工结算价,并由乙方承担审计费用。b. 甲方收到127、乙方送交的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后90天内进行资料核对、造价计算并安排对数,确定工程造价或提出修改意见。17.5本工程结算接受甲方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审计,其审减(增)金额与乙方报审的工程结算金额相比超过5%以上部分的审计咨询服务费由乙方支付(审增和审减部分互不抵消);若结算审减率超过10%,乙方除承担上述审计咨询服务费以外,还需扣除超出送审金额10以外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具体计算规则见通用条款28.6条)。以上所有费用甲方直接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17.6 乙方已清楚并考虑工地现场条件,包括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条件、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下管网、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并已考虑施128、工技术措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维护、工期内赶工等因素。17.7 按国家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负责缴纳。17.8 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的相关约定: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坚持一月一清的原则,即乙方应在每月的10日之前将上月发生的所有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按甲方要求的表格形式签字盖章确认并报监理单位、甲方工程部签字核实后送交甲方合约预算部审核、备案,未经前述流程的变更、核定、签证单,甲方均不予结算,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工程款。具体详见附件五关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管理规定。17.9 合同价款的其它调整因素及调整办法:变更工程及现场签证按129、本合同约定的定额结算办法计价取费。18、价款支付18.1 本工程无预付款,先施工后付款。乙方在达到工程进度后每月 25 日向监理单位和甲方递交当月完成情况和下月进度计划,并申报工程进度款,由监理在一天内审核并交甲方最终审定。甲方在收到乙方申报进度款后 15天完成批款。18.2工程价款划(汇)入乙方的帐号,乙方须承诺工程款专款专用;乙方不得将工程款转入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帐户或挪作他用;由乙方分包的工程,乙方必须在扣留管理费、税费等应留费用后迅速将工程款划入分包单位,时间不得超过3天;如出现挪用影响分包单位施工进度,乙方每次支付违约金2万元。18.3 工程进度款支付分栋按以下节点和约定的支付比例130、支付工程款;18.3.1甲方每月拨付的进度款额为乙方当月完成工作量的 70%,并扣除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18.3.2工程竣工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并移交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乙方必须填写竣工房屋交接书、竣工工程保修书及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单后付款至结算价的 80 %甲方审定的施工图结算土建及安装清单总价比值80%(含已付款);18.3.3乙方承包范围内的交工档案完善,办完备案证并将资料交档案馆备案,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且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办理材料结算和财务结算办理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完成等工作完成后30天,付款至结算价的95% 。18.3.4设计变更、技术洽商单、现场收方单(不含基础收方单)、各类包干费131、等不作为进度付款进行报批,而在办理结算时一并报送审核。附表 分部分项工程占总投资百分比项目名称: 合同暂定金额: 元填报单位: 日期:序号工程内容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监理审批()占合同造价比例()实际完成()1土石方工程0.4297%2砌筑工程3.0246%3砼及钢筋砼工程44.4700%4地下室建筑工程2.9315%5屋面工程0.7551%6楼地面工程2.0560%7墙柱面工程11.2631%8天棚工程0.7853%9油漆涂料工程3.3729%9土建其他项目0.6597%10外墙内保温工程5.0594%11给排水工程2.3792%12强电工程3.4754%13弱电工程1.5340%14措施费132、13.1110%15规费2.8004%16总包管理费和配合费1.8926%合计建设单位 年 月 日监理公司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每个分部工程所占比例暂按合同价,超出增加的工程量另外按合同进行调整。 (2)、本表中“占合同造价比例%”项为合同签定前甲方与乙方协商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所占合同总造价的比率(总造价为100%),在实际支付月完成工程进度款项为上表中各分项(甲方审批后的实际完成百比分不同建筑形态百分比)之和合同暂定总价。(3)工程进度产值按合同价中相应工程内容的综合单价进行核定,材料价差及各种签证变更不进行调整(在结算时一并调整)。(4)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费)、规费、总包管理费及133、总包配合费随进度款进行支付,最后一笔付款包括结算时按产权面积调整所产生的增减费用。(5)措施费中的安全文明费支付按月随进度款同期支付;当月考评分数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甲方支付全额的当月安全文明费;当月考评分数在7585分(不含85分)的,甲方扣减当月安全文明费的20%;当月考评分数在6575分(不含75分)的,甲方扣减当月安全文明费的40%;当月考评分数在65分(不含65分)以下的,甲方扣减全额的当月安全文明费;其中,当月安全文明费=全额安全文明费(合同总工期月数-3个月),(合同总工期月数-3个月)取整,四舍五入。其中,扣减的当月安全文明费甲方将不再返还给乙方。18.4 工程进度款与134、质量挂钩,报送工程进度时应附甲方及监理认可的验收资料,若所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待整改验收合格后再行支付。若乙方未按合同或双方约定的计划节点时间完成,则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延误时间扣除当月1050%的进度款暂缓支付。18.5 本工程取合同结算价的 5% 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1年后10天内,甲方将剩余质保金的60%无息返还乙方;满2年后10天内,如无质量问题,甲方扣留结算总价的 0.3% 作为防水工程保证金后,将剩余质保金无息返还乙方;满5年后,如无其它质量问题,甲方10天内无息返还全部剩余质保金。18.6 因乙方原因形成的所有质量保修、赔偿费用及乙方135、质量保修违约处罚均从工程质保金中抵扣。如质保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工程保修及赔偿等费用,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30 天内将差额补齐。18.7所有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必须至少满足下列条件:(1)支付的工程进度款所涵盖的工作必须完成且已经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2)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必须经现场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现场代表审核确认;(3)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与工程款等额的发票。如果当期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已由甲方代扣代缴了税金、水电费、罚款、滞纳金等,乙方提交的发票必须包括代扣代缴部分的金额。(4)工程进度付款时,承建方必须承诺足额发放民工工资,付款前提供关于工程款支付的证明(详附件四),否则甲方有权直136、接从工程款中扣除用于民工工资的发放。七、材料和设备19、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补充约定:通用条款第19.2款中“乙方对按甲供材料设备一览表约定为数量大或计划计算比较复杂的材料,乙方应进行认真复核,发现需要增加或减少,应尽可能提前向甲方提出调整计划,每种材料乙方只能提出一次调整计划”,若乙方提出超过一次的调整计划,每次按伍仟元进行处罚。19.8 甲方供应的材料不准挪用及偷换,否则按其价值总额的二倍,从结算工程款中扣除。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20、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20.1 钢筋选用的品牌约定为攀钢、川威、达钢、德胜、昆钢、酒钢、水钢。20.2防水材料的品牌约定为:宏源、卓宝、137、东方雨虹。20.3外墙勾缝剂、粘结剂的品牌约定为:马贝、施易欣、怡能。20.4大厂水泥品牌约定为拉法基、峨眉山、双马。八、工程变更23、变更价款23.1 工程变更及合同外工程产生的费用,按以下方式结算:按第六款17条执行。九、工程分包管理26、工程分包管理26.1 乙方同时也是本项目的总承包商,负责对合同双方分包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并提供总承包配合。26.2 分包单位使用的水电费则按实由分包单位交给总包单位,具体方法由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自行协商解决。若分包单位需土建总包单位为其施工专门搭设脚手架(垂直运输工具)或专门为其改制脚手架(垂直运输工具),分包单位应向总包单位另行支付相应费用。并由分包单138、位向总包单位缴纳。26.8通用条款第26.8款补充约定,若分包工程现场管理押金收取表内列出的乙方管辖范围内分包项目并不存在,则不予收取。十三、其他35、销售配合35.1 除通用条款约定外,需乙方做的销售配合工作: 1) 甲方根据项目销售需要,可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乙方应予以配合,在开放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 因销售需要甲方认为需要提前施工的项目,甲方提前 5 天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的内容和时间节点,在接到通知后 5 天内完成专项施工进度计划安排交甲方审核签字认可后实施,提前安排施工完毕。 3) 乙方未能按经甲方认可的提前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提前施139、工工作的,每延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3000 元违约金。如乙方拒绝施工,则甲方另外安排其它单位施工,并向乙方收取 发生费用的2倍 作为违约金,并且由此造成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4)为配合销售需要而增加施工的项目,乙方应按工程变更签证申请程序报送监理和甲方,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36、不可抗力36.1 双方约定的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_/_38、担保38.1 为保证合同履行,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具体约定如下:(1)履约担保的金额:(大写)_(小写)_(2)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_(3)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_38.2 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_ 40、甲方保留的权利140、_4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副本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2、合同生效、终止及补充42.1 本合同所涉及到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特殊说明的除外。42.2 本合同末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2.3本合同针对具体工程若需对专用条款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将在本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内明确。 附件一:总包工程承包范围:1、本工程施工范围包括:1.1 土建部分:27#、28#楼(含D-2D-3后浇带至D-6D-7后浇带部分的扩展地下室)项目设计施工图和承建标准所规定的内容。1.1.1基础工程141、:局部地基处理、基础钢筋砼(含挖孔桩、地梁、条形基础及独立基础和筏板基础)等。1.1.2主体:含散水以内的土建施工图示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不含分包工程),并由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的配合工作。1.1.3 配合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工作。1.1.4 图纸答疑、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洽商)、经双方确认的图纸会审纪要的所有内容。1.1.5 发包人临时安排的其他工程施工内容。1.2 安装部分:27#、28#楼(含D-2D-3后浇带至D-6D-7后浇带部分的扩展地下室)项目设计施工图所示安装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安装除外)。1.2.1 所有排水管道和排污管道安装至室外污水检查井或雨水检142、查井内,其中室内支管安装至各卫生洁具排水点。1.2.2 从潜污泵到一层室外雨水井的管道安装(其中潜污泵为甲供)。1.2.3 从各楼层水表井至各户室内各用水点的给水管道的安装。1.2.4 消防水池的进水管、溢流及放空管的安装。1.2.5 消防水箱至顶层消防水表后的给水管、消防水箱的溢流及放空管的安装,消防水箱电动阀的安装。1.2.6 从专用配电箱至各照明配电箱、应急照明配电箱、双电源切换箱、动力配电箱的安装工程。1.2.7 从各楼层电表井至各户内配电箱及金属线槽的安装,户内配电箱至户内灯具、开关、插座位置的配管配线安装(其中灯具、开关、插座只安装底盒和盖板)。1.2.8 污水泵、控制箱、线路的安143、装。1.2.9 动力配电箱至卷闸门各控制箱的所有管线安装。1.2.10 从各(应急)照明配电箱至车库、消防控制室及各层楼梯、电梯前室的应急照明和普通照明的安装工程。1.2.11 弱电系统的桥架安装、弱电箱安装、配管配线安装以及接线盒安装(其中弱电系统含电视、电话、网络)。1.2.12 防雷接地系统安装(含外墙金属构件防雷接地的预留预埋工作)。甲供、限价材料设备清单及总分包工程列表分类分项名称供应/合作方式主体工程土石方工程(地下室大开挖)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地基处理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基坑回填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降水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护壁(坡)工程甲方指定分包()144、 总包()建安总包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保温隔热工程(内墙)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保温隔热工程(屋面)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木结构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钢结构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门窗、栏杆及幕墙工程塑钢门窗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钢制入户门安装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车库门安装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铁艺门安装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铁艺栏杆及扶手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空调百页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矩管栏杆及扶手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二次装修装饰工程雨篷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钢楼梯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145、包()广告牌安装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标示牌安装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地下停车场划线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大堂、电梯厅精装修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消防楼梯墙面、天棚装修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阳台、露台、地下室涂装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给排水及电气工程常规给排水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总平给排水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常规电气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高低压配电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总平配电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电梯安装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发电机组安装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消防工程消防电工程甲方指定146、分包() 总包()消防水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防火门及防火卷帘门安装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暖通工程燃气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智能化(弱电)工程对讲系统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安防系统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电话管线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电视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电信网络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楼宇自动化控制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背景音乐/广播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车管系统工程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总平园林绿化工程及小区道路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土建工程材料外加剂限价通知() 甲供()隔断板材限价通知() 甲供()147、商品砼限价通知() 甲供()成品烟道限价通知() 甲供()抗拉纤维限价通知() 甲供()屋面保温隔热材料挤塑聚苯乙烯板限价通知() 甲供()发泡聚苯乙烯板限价通知() 甲供()复合硅酸盐保温材料限价通知() 甲供()纤维质保温材料限价通知() 甲供()橡塑保温材料限价通知() 甲供()饰面材料外墙砖限价通知() 甲供()文化石限价通知() 甲供()地砖限价通知() 甲供()墙砖限价通知() 甲供()乳胶漆限价通知() 甲供()EPS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勾缝剂、粘结剂限价通知() 甲供()屋面瓦限价通知() 甲供()给排水设备及管材水箱甲方指定分包() 总包()阀门限价通知() 甲供()水148、表限价通知() 甲供()PP-R管及管件限价通知() 甲供()PE/PEX管及管件限价通知() 甲供()给排水设备及管材PB管及管件限价通知() 甲供()铜质给水管及管件限价通知() 甲供()钢塑复合给水管及管件限价通知() 甲供()钢塑复合给水管及管件限价通知() 甲供()U-PVC排水管及管件限价通知() 甲供()金属地漏限价通知() 甲供()雨水檐沟限价通知() 甲供()配电器材设备低压配电柜限价通知() 甲供()高压配电柜限价通知() 甲供()母线桥架限价通知() 甲供()变压器限价通知() 甲供()柴油发电机组设备限价通知() 甲供()三箱(单元照明配电总箱、配电箱、住户配电箱)限价149、通知() 甲供()电线电缆限价通知() 甲供()PVC电线套管及管件限价通知() 甲供()金属电线管槽限价通知() 甲供()开关灯具器材单体外灯具限价通知() 甲供()单体内灯具限价通知() 甲供()开关插座限价通知() 甲供()其他信报箱限价通知() 甲供() 备注:1、甲方有权根据需要改变以上内容的发包形式,乙方须无条件接受。2、除以上工作范围外,甲方认为需要委托乙方施工完成的其他单项工程或零星工程。承包范围或施工范围有增减,甲方在设计交底后详细施工界面的通知中具体明确调整,超过本合同工程范围的其他单项工程或零星工程按实结算,乙方不能因承包施工范围调整要求增加工程工期。3、甲方另行分包的工150、程,乙方如有相应施工资质,则可参与投标,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考虑由乙方中标。由承包人承接时,相应的配合费不予计取。由发包人委托专业单位制作安装的分包工程,承包人负总包管理责任,并负责安装配合及塞缝收口和预留预埋工作。附件二:工程质量保修协议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为保证本合同范围内乙方承建的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维护建筑工程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乙方负责的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151、程的质量保修责任。2、质量保修期2.1. 本工程质量保修期约定为:2.1.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1.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墙面、地下室的防水及防渗漏、管道防渗漏为伍年;2.1.3. 装修工程为贰年;2.1.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 2.1.5. 暖通系统为贰个采暖期;2.1.6. 电梯为叁年。2.1.7. 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2.2.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以双方合约、国家法规、地方规章、行业规定等中的有利于用户方的条款为准。均未约定的,按贰年计算; 2.3.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152、验收合格备案后6个月开始计算,对于工程质量出现的永久性缺陷或在保修期内即已存在但尚未暴露的质量问题,乙方承担责任不受保修期限限制。2.4. 返修项目返修部位的质量保修期从该保修部位验收合格之日起按上述质量保修期重新计算,该部份质保金的退还时间顺延到重新计算的质量保修期到期后。3、维修时限3.1. 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内(维修期前6个月必须在6小时内)向甲方报到,与甲方共同到现场查看,并于现场查看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复杂(重大)的维修项目经甲方同意可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3.2. 维修项目应在约定的合理时间内处理完成,处理时间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53、:保修范围处理时限(天)备注屋面防水10处理时限指实际修补的最长时间要求。墙面、厕所、卫生间、地面、顶面渗漏7墙面、顶面抹灰层7窗3电器开关、强电管线3供水1排水管1外墙10其它373.3. 维修时间如有特殊原因确无法按期完成,乙方需提出具体原因,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延期。4、机构及职责4.1. 甲方相关机构及职责甲方负责组织协调保修期内的相关工作,建立对乙方维修小组工作的全面监控,督促及考评工作。4.2. 乙方保修机构及职责4.2.1. 由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总负责,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天内成立专业的维修小组,由乙方所在的公司提供书面的维修小组负责人授权书,书面提供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并报154、甲方认可。4.2.2. 维修小组应配备足够的各专业维修人员并常备相应的材料工具,服从甲方的管理,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4.2.3. 凡保修项目施工涉及住户家具需搬动,乙方应报告甲方向住户协调后,乙方才能搬动,乙方应作好相应的保护措施。维修施工完,应恢复其原样。4.2.4. 乙方提供的维修施工方案需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但责任由乙方承担。施工中进行现场保护并做好标识,施工期间及完工后及时清运施工垃圾,并经甲方验收检查,方能撤场。4.2.5. 乙方保修期维修施工使用的水、电、气由乙方自行安表计量或按乙方所使用的机具进行费用估算,在维修工程完工并经甲方签认后向甲方缴纳,否则将从乙方的质保金中加倍扣除155、。5、维修通知方式5.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络方式(包括固定办公场所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详细联系地址等),甲方可采取下列任何快捷的通知方式通知乙方维修事项:5.1.1. 电话(以甲方电话记录为准);5.1.2. 传真(以甲方传真记录);5.1.3. 电子邮件(以甲方电子邮件发送记录为准)。5.1.4. 书面信件5.2. 以上联络方式可同时采用,但采用其中任意一项均为有效。5.3. 若乙方改变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或保修小组主要人员更换或撤出时,需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承担未能让甲方及时知晓其有效联络方式而造成的各类损失。6、保修责任6.1. 保修责任鉴定可任意采用拍照、摄像、取156、样、记录(如甲方委托的施工单位或住户签字资料等),任选一种均视为有效。责任鉴定由乙方、甲方共同进行,乙方不到场核实,甲方进行的鉴定结果有效;若有第三方损失方,则乙方、甲方及第三方损失方共同进行责任鉴定,乙方不到场核实,甲方及第三方损失方共同进行的鉴定结果同样有效。6.2. 所有材料由乙方组织验收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使用,验收合格后使用由乙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甲方认质认价材料,由乙方承担保修责任。6.3. 由甲方指定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乙方应认真履行总包责任,督促检查分包方分包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统一向甲方验收及交付,乙方承担总保修责任。6.4.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生命财157、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并全额赔偿。6.5.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提出索赔时,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进行谈判(包括维修、赔偿),乙方认可甲方谈判结果,并履行谈判所约定的各事项,同时承担全额费用。6.6.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退房,造成该房屋再次销售的价格低于原销售价格,乙方应按差价的150%补偿给甲方。6.7. 乙方保修维修应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维修材料应使用原有品牌及型号,确必须使用其他材料替代的,需征得甲方同意。6.8. 承包方承担的保修责任,还应以双方合约、国家法规、地方规章、行业规定等中的有利于用户方的条款为准。7、保修违约处理7.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构成乙方违约,视为乙方自158、愿放弃质保金,乙方除应按合同违约条款支付甲方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及第三方利益损失,甲方依法保留追赔的权利,如下:7.2.1. 甲方向乙方发出维修通知后,乙方拒绝或迟延 12 小时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安排维修,拒绝履行保修责任的。7.2.2. 甲方就同一维修事项向乙方发出两次书面维修通知,乙方仍不按甲方书面要求的期限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安排维修,不履行维修责任的;7.2.3. 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甲方无法通知乙方履行保修责任时间超过3个月的;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加收5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159、且本工程的整体保修责任继续由乙方承担,直至保修期结束。费用的认定可不经乙方认可,由甲方发送书面通知给乙方,同时提供相关责任及费用认定资料,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向甲方支付上述费用,每延迟一天,每天按未交纳费用的0.5收取滞纳金,列举如下:7.2.1. 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限内到现场检查、或未按约定的时限提出处理方案、或未按约定的时间进场施工,或未按维修时限完成维修项目并达到验收标准的,且无甲方签字认可的延期原因的;7.2.2. 如对同一维修事项,乙方经过两次维修仍未能达到合同要求的;7.2.3. 乙方的维修方案不满足甲方要求,虽经多次(三次或三次以上)修改仍不能满足要求的;7.2160、.4. 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甲方无法正常通知乙方履行保修责任时间但未超过3个月的;7.3. 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限内报到、或未按约定的时限提出处理方案、或未按约定的时间进场施工,或未按维修时限完成维修项目并达到验收标准的,且无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字认可的延期原因,每延期一天扣罚乙方2001000元/天违约金。7.4. 如对同一维修事项,乙方在维修时限内进行第一次维修后,若仍未能解决该维修事项,乙方可按维修时限约定进行第二次维修,第二次维修还不能解决该维修事项,则甲方有权按7.2条约定执行,也可要求乙方按维修时限进行第三次维修解决,同时,乙方还需支付甲方每次1000元161、的质量违约金。7.5. 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管理,或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乙方应支付甲方50500元的违约金。8、质保金退还8.1. 合同保修期或上款规定的维修项目的质保期顺延的到期之日,且甲方对工程质量无异议且保修款结算完毕后14天内即与乙方办理质保金退还手续,退还乙方未使用的质保金,质保金不计利息。9、其他9.1. 如因乙方质量原因导致事故或将要导致事故,在乙方抢修工作人员到达之前,甲方可先行采取合理的方式以避免事故损失扩大,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9.2. 甲方及乙方在责任认定产生争议,如乙方认为是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维修时,均由乙方提供证据(设计要求、核定单、其他书面依据)证明其无过错,否则162、为乙方有过错,需按本条款约定履行维修责任。9.3. 乙方所留质保金不足以赔偿该因乙方质量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时,甲方将保留继续追赔的权利。9.4. 本条款所指甲方可理解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9.5. 本条款使用于多方合同时,乙方承担的责任及义务均适用于甲方以外的其他合同主体。9.6. 甲方指定进行分包的项目的维保事项,由总包单位协调和督促分包单位进行保修,承当总包管理责任,分包单位不按本条款约定进行保修时,甲方有权要求总包单位代为履行保修责任,并追究分包人保修违约责任。本条款为合同的补充条款,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附件三:总包协调工作细则总包协调工作细则一、163、 总则根据工程建设的要求,乙方承担本工程施工总包管理及总包协调配合责任,各专业施工单位在施工时注意遵守。二、 总包协调、配合范围1、 根据工程特点和建设工程进度要求,科学合理地安排工程总体进度计划,专业分包单位进场施工计划、物料进场计划、场区总体布置和形象策划、现场工作制度、专业交叉施工顺序。2、 提供现场已有的施工设备、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供专业分包单位使用。负责水电接驳点的提供和维护。3、专业分包工程的技术资料、质量评定资料、保证资料等资料的接收、审查、统一归档工作(在专业分包自检和监理审查后)。4、 接管测量成果,并复核测量的基桩、轴线、标高点,并承担后续工程的测量基准点、线的提供和保护164、工作。5、 本细则条款中所述及的配合协调的细节工作。三、 总包单位与各专业施工单位的关系及义务1、总包单位负责与其他专业施工单位的联络及协调工作。2、负责工程的整体进度,了解分项工程细则,尤其是影响土建工程的有关项目,要求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程序及时间表,对不同单位施工程序矛盾的地方作出协调,找出解决办法。3、 在进行隐蔽工作前,与专业施工单位确定预埋预留件、孔、洞、套管、槽等,并给予相应的时间去完成此项工作。4、 负责以适当的材料填补设备、管道与结构或墙体间的缝隙,并进行一般的修补工作。5、 提供准确的标高、定位的点、线给各专业施工单位。6、 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偏差对某一专业带来影响或对其165、他专业带来连锁修改,总包单位需及时提醒各专业单位。7、 总包单位应满足各专业施工单位以下设施,包括下列项目:1) 提供工地内现有的场地,供各专业施工单位合理使用。2) 提供工地内道路共同使用,并提供施工场地。3) 提供工地上现成的爬梯、脚手架等共同使用。4) 提供卫生设施共同使用(在建筑期内)。5)提供保障场地安全的围网、围板、安全通道、井口洞边防护。6)提供临时施工用电,提供楼层的电接驳点供各施工单位使用(电费由各专业施工单位负担)。7) 提供临时施工用水,提供楼层的水接驳点供各施工单位使用(水费由各专业施工单位负担)。8) 负责整理公共区域的卫生和管理,指定垃圾、废料堆放地。9) 对工地全166、面地看管防盗、防火。负责公共区域及本方作业区的防盗、防火工作;督促检查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消防等工作。8、协调各专业工程的施工进度、场地使用、机械使用、资源使用等,使工程在准确、有序的状态中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总体进度。四、各专业施工单位的责任各专业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必须遵守下列各项注意事项,配合其他专业施工并服从总包管理单位的总体协调。1、尽早在隐蔽前通知有影响其他专业施工的事项,如预留预埋、技术复核工作等,因乙方的忽视、失误造成其它施工单位的损失,应予补偿。2、 因本专业内容修改会引起其它专业相应修改,应及时通知甲方和总包单位,以便统一协调;施工中发现图纸与现场不符或与其它专业矛盾,应及167、时提出,由甲方、监理和其它有关单位参加,按确认的指示施工。3、 在甲方和总包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搭设临时设施,如工程需要按进度迁移,应及时迁移腾出场地或作业面。4、 不得阻碍通道及他人的施工场地。5、 不得滥用或破坏甲方或其他施工单位的设施。6、 物料需作适当的保护措施。7、 遵守施工现场的统一规定,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作业制度,总包单位提供设施的使用规定等。8、 提前申报用电用水计划,或使用其他单位现有设施的计划。9、 不能让水泛滥,弄湿其他单位的物料、成品或半成品,如有违反应予补偿。10、在分项工程完成时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11、资料必须完整、齐全、真实归档,提交总包单位统一编码形成完整的竣168、工资料。五、其它1、各施工单位不得让未经甲方同意的参观者进入工地,对现场参观者和车辆出入登记,对甲方安排的参观者免费提供安全帽和出入证,必要时提供向导。 2、广告限制。除施工铭板按文明工地要求制作,并由总包单位统一在指定位置安置外,本工程上的任何广告或有广告性质的标牌、标语都必须得到甲方的批准,否则不得张挂、涂刷。附件四: 关于工程款支付的证明关于工程款支付的证明由我公司承建的本工程自正式开工以来,甲方均已按照合同要求支付了各阶段工程款。我公司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手中。如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纠纷的问题,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建设单位无关。且招标人有权直接扣除我方的工程款发放民工工资,同时我公169、司愿意承担与民工工资等额的罚款。特此声明! 承包单位(盖章):项目经理(签字):年 月 日附件五:关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规范公司开发项目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关键流程,减少人为随意性,使合同之外的成本透明、可控,使动态成本回顾真实。第二条及时总结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原因,为以后类似项目提供借鉴依据。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三条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开发项目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及合同外增加工程等均按本管理规定执行第四条以下情况不允许签证:未发生的工作内容;发生但不属于我司责任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乙方免责的工作内容(签证互扣除外);非我司原因造成的170、返工;包干费已含及合同约定不另计费用的工作内容等。第三章定义及分类第五条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对已经交付给我公司的设计资料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以及根据我公司要求的功能改变所做出的相应变更。第六条技术核定:由非设计单位(即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对已经接收的设计资料及非设计原因进行的补充、完善、优化、做法确认以及根据功能改变所做的相应变更。第七条现场签证:分为经济签证和见证签证,其中:1、经济签证:指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范围之外的工作内容所作的签认证明。包括签字认可的非合同项目用工签证、机械台班签证、零星工程签证等。经济签证的费用超过原合同总价的20%且大于10万元时应签补充协议或171、合同。2、见证签证:对合同范围内的、须现场确认工程量的工作内容所做的签认证明,如:桩基工程量、打井降水台班等。第四章 管理原则第八条一单一算原则:一份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预估、一份结算,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第九条一月一清原则:预算部在每月月底前与工程部、施工单位共同核对当月发出的全部变更、核定、签证单,以保证三方资料的完整统一,于次月10日前完成项目所有上月发出的变更、核定、签证单份数核对、金额预估(此预估金额作为变更、核定、签证月度动态成本回顾依据)。施工单位、工程部未按照前述规定上报的变更、核定、签证单,公司预算部均不予结算。第十条完工确认原则:当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172、场签证完工后,施工单位须将完成情况签字确认并报监理单位、工程部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前确认。第十一条备案原则:工程部内业在变更、签证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签证原件及内部审批附表原件各一份以及经过完工确认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原件一份交预算部备案,未经预算部备案的变更、核定、签证单不予结算。第十二条时效原则: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原则上应在施工前完成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的内部审批程序(特殊情况下可先沟通,后补单形式,但最迟应在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已发生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的审批);签证内容完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填写签证单,甲方10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证确173、认手续;每月10日前施工单位将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报工程部完成确认上个自然月该单涉及的工作内容。第十三条权限原则:对于工程变更造成签证,引起的造价增加应严格控制,单项签证工程造价在5千元以下的由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批(预算部参与会签,无预算部会签的签证单无效),5千元至1万元由工程部、技术部、预算部三个部门共同协商处理,1万元以上,报公司领导审批。第五章 管理办法及流程第十四条变更、核定、签证应能明确反映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的内容、变更前图纸号(如不是整张图纸替换的变更,应将变更部位用云线标示并附图作为附件)、变更后图纸等内容。第十五条若某专业的变更、核定导致其它专业174、需要一同变更的,应将各专业变更、核定同时发放,并根据编号原则相应编号(如因墙体位置改变导致水电管线移位)。第十六条工程部确认完工情况时只需要按照相应的变更、核定、签证确认其完成情况及质量情况的事实,而不需要确认具体的工程量。如果相应文件的某条或某几条只完成一部分时,监理及工程部应直接在变更、技术核定、签证中确认相应的完成范围,如直接签认工程量须对其准确性负责。第十七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单内容应填写规范。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签证事由、签证内容及依据、签证事件发生日期等。签证单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一份工程部留底,一份存预算部作为结算资料留底)。不得以复印件作为结算资料。第十八条甲方工程部、175、预算部及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签证台帐(详见变更签证统计台帐模版)和档案,编号连续清楚、装订整齐。应使用标准变更(核定)、签证单,不得使用白纸签证,原则上采用打印机打印。编制结算资料时装订成册,如有图例表示,应附图纸且有监理工程师(无需监理的工程除外)、工程部经办人员及部门经理签字,不得随手画图;工程量计算较复杂时应附工程量计算书。第十九条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的完工确认的责任人为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对所经办的签证单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完全责任,保证签证单签证工作内容、工程量及图纸准确无误;现场造价工程师对计价原则和方法负责。部门经理对签证单负审核责任。第二十条设计变更、技术核176、定审批流程的说明1、设计变更的责任人为技术部各专业设计师,技术核定的责任人为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为了便于专业造价工程师进行估价,宜在变更单上简要说明变更前、后的概况,同时将变更前后的图纸均作为变更的附件。2、技术部各专业设计师负责完善设计变更审批单相关内容,并按要求统一编号后走内部审批流程,审批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发工程部、预算部及施工单位。3、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负责将完善技术核定审批单相关内容,由工程部文员负责统一编号并走内部审批流程,审批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发预算部、施工单位。4、技术部提出设计变更、工程部提出技术核定时,若涉及到需要重新报建的变更应添加相关部门人员会签后方可办理;若涉及到对客177、户销售承诺的变更须添加营销部会签并征得同意后方可办理。5、专业造价工程师在会签时须明确估价的原则、范围及估算费用等内容(估算费用仅填写在内部审批单上)。6、对于减少费用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工程部应及时跟踪、落实、核定减少的具体数额,并及时与施工单位形成书面记录,防止因漏报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第二十一条签证审批流程的说明1、监理单位及工程部在签认前须认真核对签证工程的实施时间、工作内容、发生原因以及由何方承担签证所发生的费用等内容;特别是对发生的原因以及责任单位的交代应详尽。2、签证内容完成后,工程师应避免采用类似“情况属实”或“工程量属实”等模糊性字眼进行签认,而必须实度实量后签字确认完成或未178、完成的事实或者工程量、材料材质和规格、工日数、机械台班等内容。监理工程师不得直接在签证上签认经济内容。3、凡涉及到费用的签证,在签证工程实施前工程部必须提前与预算部相关专业造价师沟通(含电话沟通),以便进行成本控制。4、对土石方工程签证,不能直接签认土石方工程量,原则上要求绘制方格网图。土石方工程方格网图标高必须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甲方工程部及预算部四方共同测量绘制并签字确认。5、需要现场测量、计算的签证工程,原则上要求2个部门以上人员参加(特殊情况下经电话沟通后可由一个部门两人及以上参加),测量与复核由不同人员操作。隐蔽工程若影响工程造价,又未能在竣工图中体现的,必须对隐蔽工程数量进行签证179、。6、包括在预算包干费内的工作内容不得签证,如施工雨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20米高以下的工程用水加压措施、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水电安装后的补洞工料费、工程成品保护费、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基础埋深2米以内挖土方的塌方、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含地下室和特殊工程)等。7、施工完成后因我司原因修改设计导致的返工只签返工前完成的工作,返工后完成的工作在设计变更中反映。施工单位上报签证时须注明签证的原因和签证的部位。8、禁止弄虚作假,所有签证经办人员必须检查确认签证工程质量合格后才能签认。现场签证只允许签认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无预算部的会签禁止直接签认工程造180、价。第二十二条设计变更流程:技术部提交设计变更统一编号后走审批流程技术部2个工作日内下发设计变更施工单位施工每月10日前,施工单位将设计变更报工程部完成确认上个自然月该单涉及的工作内容【若由此引起返工费用,则按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现场签证流程”执行】 工程部3个工作日内报预算部备案施工单位、工程部、预算部建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台账 每月月底前,预算部牵头,三方核对台账结算时送设计变更资料核对资料 结算分析原因 提出改进措施。第二十三条 技术核定流程:工程部提交技术核定工程部内业统一编号后走审批流程工程部2个工作日内下发技术核定施工单位施工(同时发预算部一份)每月10日前,施工单位将技181、术核定报工程部完成确认上个自然月该单涉及的工作内容【若由此引起返工费用,则按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现场签证流程”执行】 工程部3个工作日内报预算部备案施工单位、工程部、预算部建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台账 每月月底前,预算部牵头,三方核对台账。第二十四条 现场签证流程:工程部下发工程业务联系单施工单位施工完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签证单甲方10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证确认手续 工程部3个工作日内报预算部备案施工单位、工程部、预算部建立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台账每月月底前,预算部牵头,三方核对签证台账结算时送变更、签证资料核对资料 结算 分析原因 提出改进措施。 附表1 项目设计变更、技182、术核定、现场签证统计台帐序号分类统计月度年月日实施前中后分区 栋号/户型文档编号内容摘要施工单位专业是否返工是否增加费用预算金额(元)费用承担单位我司经办人合同编号完工确认时间备注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月度统计表合同名称:序号统计年份统计月份专业分类签证时间文档编号原因及内容摘要金额(元)费用承担单位完工确认时间备注施工单位年月日报送估算审定1 2 3 4 5 6 7 8 9 10 说明:1、签证时间统一以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有效签证的时间为准;2、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台帐核对,并出具三方(预算、内业、施工单位)签字的书面台账(一式三份)。3、超过1个月未报送的签证变更单,建设单位一律不183、再补签。建设单位签字: 施工 单位签字:(预算人员、内业人员共同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表2设计变更单施工单位: 所属合同: 第 页 编号: 事项名称 适用范围提出时间 年 月 日提出单位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是否引起返工是 否是否引起其他专业的变更 是 否是否与营销相关是 否是否需要二次报建是 否变更内容提出人员:负责人:日 期: 年 月 日施工前会签栏施工后会签栏(实施完成时间及质量状况)项目部签发栏专业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专业造价工程师 项目经理项目部专业工程师 项目部(章): 日期: 年 月 日审 批备注:1、本表原件一式三份.建设单位项目部一份(原件)、预算部一份(原件),施184、工单位一份(原件)、监理单位一份(复印件)。2、 施工单位的原件填写完毕且竣工后进入工程结算资料中。附表3技术核定单施工单位: 所属合同: 第 页 编号: 事项名称 适用范围提出时间 年 月 日提出单位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是否引起返工是 否是否引起其他专业的变更 是 否是否与营销相关是 否是否需要二次报建是 否变更内容提出人员:负责人:提出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施工前会签栏施工后会签栏(实施完成时间及质量状况)项目部签发栏专业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专业造价工程师 项目经理项目部专业工程师 项目部(章): 日期: 年 月 日审 批备注:1、本表原件一式三份.建设单位项目部一份(原件)、预算185、部一份(原件),施工单位一份(原件)、监理单位一份(复印件)。2、 施工单位的原件填写完毕且竣工后进入工程结算资料中。附表4现 场 签 证 单施工单位: 所属合同: 共 页 编号 事项名称适用范围:提出时间年 月 日签证原因返工 零星用工 零星用机械 新增工作内容 确定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的工程量 其他原因签证内容 提出人员: 工程负责人:施工单位(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签证审核意见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项目部审核意见: 项目专业工程师: 项目经理:项目部(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预算部审核意见:专业造价工程师:预算部经理:日 期: 年 月 日备注:1、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项目部一份(原件)、预算部一份(原件),施工单位一份(原件)、监理单位一份(复印件)。2、施工单位在填写完毕且竣工后进入工程结算。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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