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物流交易中心冷库项目保温工程施工合同(24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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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木**
编号:412403
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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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发 包 人:承 包 人: 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XX农产品物流交易中心冷库项目保温工程1.2工程地点:XX开发区运通路以东,花园路以西,北外环以南1.3工程内容:冷库聚氨酯保温喷涂、冷库门、电动提升门、回笼间、150mm聚氨酯双面05厚钢板等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1.4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冷库聚氨酯保温喷涂、冷库门、电动提升门、回笼间、152、0mm聚氨酯双面05厚钢板等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三、合同工期总工期: 注:合同工期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的检查、雨雪、冰雹、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民扰、道路施工影响、场地影响等不利因素。其他非发包人原因一律不予顺延工期。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小写):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3%,在发中标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以非现金形式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无履约保证金将不予以签订合同,逾期不交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按合同规定完成履约,施工期间视履约配合情况无息返还。采用包死总价+有效签证,签证内容包括设计变更及其他有效签证内容。有效签证必须按发包人3、规定程序签证(设计变更需设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否则不予认可,不得进入结算。结算时合同签订后有关政策性调整文件不再执行,未按图纸及清单施工的部分结算时按投标报价价款扣除。六、合同组成和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招标过程中承包方承诺2.合同终止前洽商、变更等3.合同附件4.本合同协议书5.招标资料、中标通知书6.本合同专用条款7.图纸8.工程量清单9.投标书及其附件10.本合同通用条款11.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2.工程报价单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或甲方选择指定为准。本合同乙方每页都须加盖公章,表示其对该页的全部内容认同。七、本协议中4、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XX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章后生效。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本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通用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颁发的建5、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中的“通用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本合同使用汉语。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执行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3.图纸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套数: 壹套。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工程师1.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详见监理合同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6、使的职权:详见监理合同 1.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职权:外部工作协调,参加工程验收,对工程质量、进度、隐蔽工程验收、协调与相关单位的关系,文明施工进行监管,负责办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设计变更,除设计变更外的其他费用签证须按公司规定程序进行,否则结算时不予认可。2、承包方职责2.1承包方委派 为承包方现场项目经理,行使合同约定的承包方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承包方职责,负责本工程的施工管理及与发包方联络工作;承包方委派的项目经理须经发包方确认后方可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2.2本工程承包方驻工地其他管理人员:2.3 执行本合同中承包方的有关权利和义务,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7、2.4 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发包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2.5 负责协助发包方办理开工证前(含开工证)业务等合法手续,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2.6 承包方在开工前应向监理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验收规定资料证件。2.7承包方现场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发包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发包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300元/人.次。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如离开工地,应向发包方代表请假并经批准,否则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100元/次,若发生超过三次8、,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800元/次。2.8开工前承包方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发包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惯例或规范之处,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问题。图纸会审完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2.9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由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协商解决,服从发包方及监理现场总协调作出的决定。2.10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使用前,承包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毁损、火灾、丢失的风险,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承包方自费予以修复。 2.11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发包方,并按发包方指令时限完成。2.12合同规定由承包方完成的工作(包9、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承包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发包方即可安排第三方完成,按实际发生费用(另加30%的管理费)从承包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承包方负责。2.13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工完场清,工程竣工后7天内清理完现场。2.14自行解决本工程所需所有资源,包括施工所需足够量的设备、材料,并自行进行妥善看管,丢失、损坏由承包方自理。2.15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并且由此发生的费用及10、罚款由承包方负责。施工过程所需一切证件由承包方及时自行办理。如发生扰民和民扰自行妥善处理。2.16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作任何关于该项目的宣传报道,无论该等报道是于施工现场或社会宣传媒体。但承包方必须积极配合发包方的相关宣传报道、形象展示行为。2.17承包方在进行场地踏勘时应充分考虑场地的情况,对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在场外食宿、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承包方应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2.18承包方承担因违反以上各条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和向发包方提出经济和工期补偿。并确保不会因上述原因使发包方声誉受到不良影响。2.11、19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保修期内,由于承包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以及保修期间承包方人员寻衅滋事,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楼盘售销造成影响,每次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2万元违约金,从承包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2.20承包方接到发包方或监理任何指令必须按时完成,否则按每次300元的罚款进行处罚,累计3次后,每次处罚1000元,并且发包方有权选择其他单位完成该项指令,从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1.2倍实际发生金额。2.21承包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监理公司,由监理公司12、转交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2.22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发包方驻现场项目组的统一管理和协调。遵守发包方制定的现场规章制度,服从发包方项目组的施工组织安排,接受发包方项目组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的定期和随时检查,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发现有与规范和设计不相符的工程问题,承包方需按要求认真返工整改,所引起的各类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2.23在施工过程中或竣工后交付前,应采取有效措施并协调好与其它施工方的关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如发生成品损坏,承包方自费予以修复。2.24承包方应在本项目执行质量管理体系,发包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查。2.25考虑到工13、地可能出现停水停电,承包方应作好应急准备。2.26承包方代表依据合同、按发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发包方发出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或监理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送交报告。2.27根据销售和施工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和整修、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承包方应无条件给予配合执行,并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处以1000元罚款,并限时完成指令。2.28施工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安装维修由承包方负责。2.29承包方应将施工人员工资等处理好制定有效措施,确保按时按规定发放14、,做到按时发放到每位施工人员手中,避免欠薪问题和恶意讨薪劳务纠纷问题的发生,做到劳务费专款专用,如出现欠薪问题和恶意讨薪问题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负责。2.30工程竣工后因承包方承包范围内施工的原因仍存在质量、安全、工伤等后遗问题,以及承包方未结清的一切债权、债务等问题均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并以其自有财产作抵偿。2.31安全教育:承包方每位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没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的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各班组,施工队负责人应对每位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要求有教育培训记录,杜绝发生安全事故。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提高每位施工作业人员的自身素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15、事故由承包方负责。2.32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后三日内提供拟定施工人员一览表、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制定分项施工进度计划;制定工程质量通病预防、关键部位的处理方案。每月25号向甲方提供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和本月完成的工程量及投资额各二份(工程部与造价审计部各一份)。需甲方考察定价的材料计划报表以及发包人要求提供的其他各种报表和资料各一式两份(工程部与造价审计部各一份),发包人审核完毕后,返还承包人一份。施工方在提供材料考察计划报表时必须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如因施工16、方提供材料考察时间不合理造成材料价格上涨等风险因素均由承包方负责。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执行通用条款,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款中。 (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款中。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至交付使用,保护期间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6)为保证户户精品,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要求,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一起在工程竣工前三个月开始17、分户百分之百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且做好每一户的检查和整改记录。(7) 由于承包方施工质量原因,出现以下情况,承包方除按要求进行整改外并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应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a.建筑保修期内,施工内容因质量原因出现脱落或跌落,每次每处支付处罚金300元。b.因严重质量原因或事故引起媒体曝光和政府职能部门干预,每次支付处罚金5000-10000元。 (8) 如承包方不按合同条款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发包方有权勒令承包方暂停施工,承包方必须立即停工整改,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负责。(9)发包方对承包方隐18、蔽的工程若有质量疑问时,可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符合质量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如检测结果不能满足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保留因此对承包方进行索赔的权力。(10)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发包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规定,保证施工现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以上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款中。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后3日内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各1份,并经甲方工地代19、表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实施。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承包人提供的资料后5日内确认。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 3、工期延误:执行通用条款第13条,且经甲方代表及监理总监代表认可后,工期顺延。4、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 四、质量与验收 按施工规范,除本合同要求外执行通用条款。1、工程完工后,承包方通过自检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于竣工验收前 10 天向监理单位及发包方提供2套完整资料(含竣工图)和完工验收申请报告。由发包方组织承包方、监理单位、设计参加初验,初验合格后,承包方仍需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整体工程竣工后,由发包方组织有关部门对承包方施工的工程进行竣工验收。2、承包20、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7日内完成发包方提出的整改内容,并通过复验。复验合格10日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并负责拆除自搭设临建及清除自身遗留垃圾,做到场平料清,每拖期一天,罚款500元。3、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随工程进度,及时验收。五、安全施工:凡涉及到本工程任何安全教育和安全施工责任及费用、工伤、死亡事故责任及费用均已包含在中标价中。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价款及调整1.1本合同价款采用(1)方式确定。(1)采用包死价加有效签证,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施工期间物价变化、政策性调整、施工场地及环境、土方调配、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及关系协调、周边关系协调、清单工程量增减、21、清单漏项掉项等风险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风险范围内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自行考虑,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设计变更与追加施工内容:1、执行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年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XX市价目表。2、施工图纸包含的内容但承包人未施工,投标报价有的按投标报价扣除,投标报价中没有的按实扣除。3、施工图纸包含的内容但承包人未施工,投标报价有的按投标报价扣除,投标报价中没有的按实扣除,报价清单中有的内容,承包人未施工,按报价清单扣除。1.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1.3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22、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 1.4工程量确认承包人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提供本月进度报表及下月计划报表。1.5工程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工程施工完成一半时付至合同价款的30%,工程全部完工付至合同额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合同额的80%,审计完成后付至总价款的95%,剩余的5%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付3%,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质保金支付时如有质量遗留问题建设单位可拒付)。乙方向甲方提供税务机关认可的正式发票且经甲方审核无误后,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付款。七、材23、料设备供应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无 2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承包人调剂、串换材料品牌规格须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否则不得调剂串换。如承包人擅自调剂串换材料,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 3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 4.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1)承包人采购的材料24、设备,进场材料的质量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将样品封存以备验收。(2)暂定价材料需承包人购买时,发包人有权指定品牌。八、工程变更: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计取费用见风险范围外合同价款调整第1条,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2、施工中承包人无权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及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且发包人有权视情况进行处罚。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25、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责任,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4、变更或签证涉及的费用在工程结算完毕后按合同付款。5、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进行组织工程变更项目施工,否则,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6、变更签证程序:施工方或建设方提出变更签证申请工程部、监理单位初审分管副总审签造价审计部监理单位审计事务所核准变更签证工程量及价格分管副总审签意见总经理签批签字留存发至施工企业。不符合此程序的签证结算时不予认可。签证须按时,事后一律不予确认(未按图纸施工内容除外)。九、结算:1、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如有所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26、合价不符时,以单价、合价中的低值为结算依据。2、凡清单中已列出工程量而没有报价的项目,律视为该部分费用已分摊入其他项目中,不再另行计取。3、招标文件中约定由乙方承担清单之外的费用,若乙方未按约定办理,则甲方在结算款中按市场价格扣除。4、所有设备、设施和材料均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倒运及一般性材料的试验检测费用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予另行结算。如果暂定材料的检测费用由材料供应商承担,结算时发包方扣除承包方的相应材料检测费。5、本工程措施费投标时已经包死,不因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工程量的变化及追加施工内容、设计变更而调整。6、甲方提供暂定价格的材料,结算时根据甲方签证只调整主材料差价和税差价,不计27、取其它任何费用。自主报价的材料,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7、在承包方的施工范围内,某单项工程未及时完成或出现影响工程进展的情况时,发包方有权指定其他队伍施工,结算时按发包方签证的价格从本合同价款中扣除。8、结算审计:审减额在5%内的审计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审减额超过5%或审增的,由承包方承担,在结算中扣除。9、结算程序: 施工企业将结算资料送至工程部工程部将竣工图、结算书、验收记录、变更签证资料、图纸会审记录汇集审核转造价审计部审核资料真实、准确齐全后委托事务所审计初步审计结果向公司办公会议汇报工程建设部通知施工单位审计结果与造价审计部、事务所取得一致结果向公司办公会议汇报几方签字审结完毕28、 。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1、违约1.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 1.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非招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超一天罚总价款千分之二,误期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5%。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的要求,承包人承担由此给29、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在发包人指定期限内整改或返工直至工程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且工期不予顺延;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照工期违约承担违约责任。通过返修工程质量仍达不到优良标准时,支付发包人违约金为工程总造价的1%。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2、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2)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1、工程分包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有任何形式的转包和未经允许的分包,允许分包的部分工程所有施工队伍必须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发包人转包款和未经允许的30、分包款10%违约金。总承包单位的安装工程施工队伍应经甲方单独书面认可方可施工。发包方可直接支付给分包单位分包工程款。2、不可抗力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以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的为准。3、保险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无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2)承包人投保内容:开工前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4、担保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31、 /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 5、合同份数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本合同共计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6、补充条款(1)承包方应服从发包方及监理人员的管理,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2)承包人须妥善处理好政府相关部门及周边关系,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3)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施工人员不足,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4)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投标方案的规定进场,如非发包方原因更换或不到位,按照招标、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处罚。(5)承包人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挪用金额10%的罚款。(6)因承包人原因对第三方带来的影响及损失,均由承包人32、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7)履约保证金约定: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21、争议21.1如果在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因履行合同而发生争端,包括对发包方代表的观点、指示、决定等产生争议时,承包方首先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方代表,并将此件复印提交发包方主管部门。发包方代表在收到信件后的7天内必须将其决定通知发包方主管部门和承包方。21.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或者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的,可向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1.3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调解33、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3、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22、合同解除22.1发包方承包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2.2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2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2因重大政策调整、人力不可抗力及发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建、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以签订工程停工、缓建协议,或终止本合同。3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4其他符合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22.4因承包方原因终止合同时,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1034、%的违约金。22.5一方依据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22.6因任何原因解除合同的,合同解除后,承包方均须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22.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35、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24、其它约定24.1发包方对本工程有保密要求,承包方必须履行图纸保密义务,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发包方提供的样板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含破损)及发包方提供的样板无偿退还发包方。双方同意无保密措施费。24.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办理工程验收交接备案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余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24.3本合同未尽事宜,一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24.4 补充条款:(1)乙方应服从甲方及监理人员的管理,积极主动配36、合相关部门的工作。(2)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出现上访等群体事件(含甲方资金不到位),如出现,乙方须承包全部责任,并自愿受罚总合同价款的(5%-10%)且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伍。(3)承包人须妥善处理好政府相关部门及周边关系,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4)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施工人员不足,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5)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投标方案的规定进场,如非发包方原因更换或不到位,按照招标、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处罚。(6)承包人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挪用金额10%的罚款。(7)因承包人原因对第三方带来的影响及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8)履约保证金约定:37、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保证金交至XX绿色农业发展公司财务部。签订合同后发包人有权视承包人履约情况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9)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签章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权益平等的原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简称发包方):承包方(简称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38、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消防给水系统、室内消防栓系统、移动式灭火器等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负责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隐患,承包人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不在承包人承包范围的项目除外)时:1、消防给水管道及室内消防栓管道等设备渗漏水、堵塞不通;2、移动式灭火器设备;3、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保温工39、程为 二 年 。质量保修期自如下规定日期起计算:1、质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承包人将竣工档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给发包人的次日起算(以双方的交接记录为依据);2、若工程移交给发包人时还存在质量问题且承包人选择自行进行整改时,则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全部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的次日起算(以包括发包人在内的有关方签署的验收合格书面文件为依据);若承包人书面委托发包人整改、维修并同意所需费用按市场行情进行结算、从承包人预留于发包人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支付时,则以发包人同意接受承包人委托并代为整改、维修后,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验收合格书面文件次日起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40、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见合同中付款方式约定。六、保修程序1、工程竣工前,承包人应将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如发包人在工程竣工时仍未收到承包人的通知,则承包人同意指定该工程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为保修负责人。2、承包人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随时保持畅通,如保修负责人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动,承包人应及时以书面形41、式通知发包人,有关变更在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当发生质量投诉时,发包人可按承包人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承包人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该保修负责人应于接到电话通知时起,24小时内到发包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该电话通知以发包人处留存的电话录音为准。逾期未来领取,或电话通知时该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为了避免各方损失扩大化,承包人同意由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及代办费从承包人预留于发包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3、承包人必须从发包人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起24小时内(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与发包人、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约定现场核查时间,并按时到现场核查、完成42、维修(在本保修书第六条规定的保修时限内完成);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若承包人不遵守上述规定,发包人有权另聘其他有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发包人可按所发生费用总额的5%向承包人收取代办费。如承包人拒不承担上述费用,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预留于发包人处的保修金中直接抵扣。4、承包人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后应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经住户签名确认后作为已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据立即交回发包人。否则,视为承包人未履行保修义务,发包人有权按照返修内容估算返修费用及代办费,并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承包人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如承包人43、履行了保修义务而住户无正当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单上签名确认,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签章确认后,可认定为承包人已履行了保修义务。5、经发包人组织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方视为处理妥当。如经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的承担按照本条第3款规定执行。6、若承包人未按上述规定履行保修义务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均由发包人和发包人另行委托的施工单位按市场行情价进行结算,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承包人预留于发包人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七、保修时限(自承包人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之日起算)设备管道不通或泄漏的一天以内必须完成。以上时限均以住户配合为前提。如住户不予配合,承包人应及时告知发包人到场确认,未经发包人确认的,均视为住户已配合。八、其他1、发包人指定专人负责协调保修具体事宜。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3、本保修书经承、发包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进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保修书。发包方: 承包方: 代表: 代 表:本保修书于: 年 月 日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