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施工补充合同范本(2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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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木**
编号:412398
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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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 工 补 充 合 同 书建设单位:xx施工单位:日期: 年 月 日第一章 施工补充合同书建设单位(简称甲方):xx施工单位(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经协商一致,订立承包施工合同,同时订立施工补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和解释顺序承包施工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补充施工合同另有规定外,其组成部分和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第一、二、三章所载内容和以后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2)承诺书(确认函)及往来文、册(确认函);(3)合同终止前的洽商、变更等和甲方签署明确双2、方权利义务的纪要;(4)双方审核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书和施工设计;(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6)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施工、设计方面的规范、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说明;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加盖骑缝章;第二条: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第三条: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第四条:合同份数4.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具有法律效力。4.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印章及公章后生效。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元,大写3、 万元。办理工程验收交接备案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余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3.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建设单位:(公章) 施工单位:(公章) 公正方:(公章)住所: 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 传真:邮箱: 邮箱: 邮箱: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 账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日期: 日期: 日期:第二章 施工补充合同协议条款第一条 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4、,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1甲方:xx1.2.甲方总代表:1.3.乙方:1.4.项目经理:1.5.设计单位:1.6.监理单位:1.7.总监:1.8.质量监督检验单位: 1.9.安全监督检查单位:1.10.工程:指甲方、乙方在招标、合同中约定承包的工程项目。1.11.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 经济支出。1.12.工期: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按照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1.13.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文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4.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5、任。1.15.小时或天:本补充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16.图纸及样板:甲方对本工程有保密要求,乙方必须履行图纸保密义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甲方提供的样板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乙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含破损)及甲方提供的样板无偿退还甲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造价、采用的材料和设备不得向外泄露。第二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景帝园住宅小区.2.工程地点:旧包府路以北,兴胜北路以西,二医院以南。3.工程内容:景帝园项目 住宅6、楼 商业楼,相对应地下停车场部分。4.建筑面积:按国家规定计算规则据实结算。5.结构类型:钢筋混泥土框架及短肢剪力墙结构。6.施工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场地标高由甲、乙、监理三方现场测定;其他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3.1.承包范围3.1.1 乙方对本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即按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包括全部建筑及安装工程(除甲方指定分包项目)、安装工程的管线至建筑外墙3米,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回填土工程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将回填土运至现场,边坡支护及土壁支撑等技术处理都在乙方承包范围之内,下列工程属甲方指定分包施工合同范围,不在乙方施工承包范围内:土方工程,楼宇弱电工程(所有暗7、管、暗盒、牵引线由乙方施工)、室内外消防工程、空调通风工程、电梯、配电室设备采购及安装,变频给水设备,高低压配电室,室外附属及配套工程以及园林景观工程,所有室内精装,外墙干挂石材、门窗工程、外墙涂料工程、暖气片主材等。3.1.2乙方所用商砼由甲方指定生产厂家提供,乙方与生产厂家单独核算,甲方按同期信息价结算。3.1.3施工水、电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按现场实际发生量、实际价格计费,此费用在水、电预算费用中扣除。施工临建由乙方搭建,但必须通过甲方审核批准,搭建施工临建在结算范围之内。3.2乙方不得将工程主体部分肢解,由总包单位自行施工,不得分包或转让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所造成8、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3.3乙方对乙方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质量、造价、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乙方对施工现场内的其他单位、人员负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应法律法规4.1合同语言:本合同使用汉语书写和解释、说明。4.2适应法律法规:本合同文件的适应法律是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及合同文件规定的部门法律、法规。4.3适用标准、规范: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为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以及施工技术操作细则。当对同一问题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标准、规范以及合同文件要求和施工技术操作细则产生不一致时,以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标准、规范9、和规定、合同文件和施工技术操作细则要求严格者为准。第五条 甲方代表5.1甲方委派 为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职责。甲方所有文件经甲方公司审批同意后由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工程管理专用章后方生效。5.2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第六条 乙方代表6.1乙方委派 为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乙方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乙方职责。乙方代表应由施工组织设计中委派的建造师担任。乙方在任命乙方代表前,应将拟任命的乙方代表的资历报甲方批准。乙方代表必须常驻工地,负责日常管理工作。6.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遇到的问题,以书面10、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盖章后送交甲方代表与技术负责人,甲方代表与技术负责人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同时抄送监理方。必要时,监理方应签署意见。6.3乙方代表依据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6.4乙方代表杜绝易人,如乙方代表确需易人,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和甲方商定后方可易人,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7.1按时拨付工程款,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相关报表。7.2检查验收乙方工程采购所需的设备、成品、半成品及各种原材料,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以及不符合所指定的产品,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7.3对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及劳务队如不服从甲方及监理工11、作安排,故意滋事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撤换。7.4甲方有权委派专业工程师代表甲方对施工现场进行工程质量管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委派的工程师的管理。7.5甲方有权对乙方劳务分包的人员工资发放进行监督。每次拨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由公司盖章、项目经理签字认可的劳务人员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发放工资应当通知甲方派人现场监督,每次工资发放完毕,乙方应当交甲方一份工资发放清单(由公司盖章、工人签字、压手印)。7.6办理招投标和施工许可证手续由甲方办理,相关费用给付结算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乙方不得重复计取。7.7甲方代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利和义务。其中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重大的设计变更及增加工程(512、万元以上)、工程结算款的审定等等,需要另外获得甲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权。7.8甲方代表可授权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给自己的职权,并可在必要时撤回。甲方代表授权人,在甲方代表授权的范围内向乙方签发的函件,与甲方代表签发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对此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甲方代表进行确认。7.9开工前甲方办理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7.10开工前完成红线以外的“三通”开工后由乙方负责完善。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乙方须考虑污水排放办法,并保证符合城市管理要求。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资料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必要时乙方应进一步探明。7.1113、 开工前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提交给乙方,并于现场交验,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负责保护,乙方根据本工程需要建立用于沉降观测的永久性水准点,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由乙方负责。7.12 组织乙方、监理单位、设计院参加的图纸会审,由设计院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7.13 对放线验线,隐蔽工程等关键工序和重大质量疑点及材料设备,甲方可请权威机构或部门进行复核或检验,复核或检验合格则甲方承担相应费用,如不合格。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7.14 根据销售和施工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和整修,乙方应积极配合。7.15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现场安全文明等,负14、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单的签证、工程进度款得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7.16 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甲方即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任,工期不顺延。7.17乙方进场后必须按甲方的施工计划按时完成,在进入冬季施工前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如果甲方指定冬施,甲方承担冬施费用。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8.1履约保证金: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后,三天内签署施工合同,乙方工程主体封顶后全部返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保证金部分或全部由甲方支配,不予退还。8.1.1拖欠本项目员工工资,发生员工投诉、聚众闹事、拢乱正常生产或办公15、等事件,或结算工程款时仍未结清员工工资,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代替乙方发放工资。8.1.2现场发生罚款,由进度款中扣除。8.1.3乙方自身原因终止施工合同的,甲方有权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8.1.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质量责任事故,乙方未积极妥善处理,发包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垫付的相关费用,如不够支付从工程款中扣除。8.2由于地下工程的特殊性,乙方边坡支撑技术方案必须符合规范要求。8.3由甲方分包的工程乙方应配合施工,如用乙方的材料、水、电按实际发生量给乙方计费结算。8.4执行本合同中乙方的有关权利和义务,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8.5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16、按照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8.6负责工地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养,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地下线管、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8.7负责协助甲方办理开工许可证(含开工许可证)业务等合法手续,承担应由乙方办理的各项行政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8.8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监理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8.9本工程乙方工地管理人员:a、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技术员 ,材料员 ,水电安装负责人 ,施工员 ,测量员 ,资料员 ,质检员 b、其他人员:模板工长 ,钢筋工17、长 ,砼工长 ,砌体工长 ,给排水工长 ,电气工长 。8.9 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提出,甲方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8.10.1 甲方确认无法胜任的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不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不积极执行甲方指令者。8.10.2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及甲方正常工作者;8.10.3 违反甲方或乙方现场管理规定者;8.10.4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的);8.10.5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8.10.6 高空抛、倒、洒建筑垃圾者;8.11乙方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18、项目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向列会组织请假。8.12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和周围居民等。甲方将施工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包括施工安全、环境污染、扰民),若发生民扰问题甲方进行配合协调解决。8.13乙方收到施工图后,应尽快做出详细的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甲方、监理方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全部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等需求供应计划,人员安排、质保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机械设备配置19、情况,以及施工现场优化布置等内容。8.14按合同约定内容,乙方必须为甲方分包的工程(含指定分包)提供配合和管理,对甲乙方分包的工程进行施工总协调,参加甲方分包工程分项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对整体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负责。8.15开工前乙方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惯例或规范之处,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等问题,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8.16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的预结算人员满足甲方的工作。每月二十八日向甲方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计划施工进度、产值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量月报(自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符合总20、进度计划和满足合同工期要求,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8.17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和监理方,周报包括本周进度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质量、安全状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8.18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由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协商解决,服从甲方及监理现场总协调作出的决定。8.19、双方合同价款已经包括安全生产的措施费用,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规范,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或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果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责令限期整改。21、8.20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使用前,乙方应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8.21乙方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标准化管理。8.22乙方负责办理所有进入施工场地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8.23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和有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在采取防止损坏措施的同时,应立即知会甲方、文物局和公安局。8.24如果在现场挖掘土方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公共设施,乙方应立即停止挖掘工作,并及时报告甲方或专门机构。乙方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那些被破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8.222、5乙方在施工中的问题应本着“文来文去”的原则,而且必须提前三天发文给甲方,口头汇报不作依据。乙方发文应有标准固定式,规范的文件编号,由项目经理签发,甲方代表签字确收。8.26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私自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8.27在施工过程中须积极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室外环境等销售展示区域等甲方委托的工作。8.28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给分包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乙方应积极配合。8.39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工完场清,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清理现场,建筑物内墙地面打扫干净,并将门窗23、扶手、玻璃等擦拭干净。8.30乙方负责场内厕所污水的外抽和垃圾清除外运及相关的一切费用。建筑垃圾不得在施工现场抛弃、掩埋。否则甲方组织车辆清运,费用由乙方承担。8.31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知会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护措施。8.3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作任何关于该项目的宣传报道,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的相关宣传报道、形象展示行为。8.33乙方负责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包括由于工24、程施工而使用的市政道路的清扫。8.34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在场外食宿、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乙方已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工程施工所增加的费用。8.35竣工后的场地,乙方负责将该场地内工程施工所留下各类材料、杂物全部清理干净。8.36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监理符合规范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要求。8.37乙方承担因违反约定条款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和向甲方提出经济和工期补偿要求。确保不会因上述原因使甲方声誉受到不良影响。第九条 工期管理9.1各标段开、竣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分段工程项目完成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25、监理公司共同验收确认。9.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书面下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9.3合同总价已包括必须的加班和夜间施工工作,以使本工程能在竣工之日前完成。9.4本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是指本合同约定工程承包内容全部完工,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项工程未完工均视为工期延误,工期延26、误时除合同中工期节点相关扣款不再归还外,且每延期一天,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此款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扣除)。9.5工程若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除另有要求,否则工程提前竣工,甲方不支付提前竣工的有关费用,第十条 工程质量10.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区、质量验收标准之合格要求。第十一条 检查和返工11.1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证体系,并按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进行整改。11.2乙27、方应按有关规范、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及时根据要求向甲方和监理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并按检查结果进行整改。11.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或监理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或监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第十二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2.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并提供有关验收资料。经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如果发现乙方在验收合格后到隐蔽施工前,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应重新进行验收;重要的工程隐蔽验收应通知质量监督及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验收不合格,28、乙方在甲方和监理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12.2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乙方应在验收前向甲方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12.3为方便维修,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每户土建、水、电、暖竣工示意图,详细标注各种管线的具体位置和详细尺寸。12.5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乙方应先报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做施工样板(包括二次砌体、抹灰、面砖及涂料、防火、瓷片、空调挡板或百页等等),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户型图完成砌体和29、水电定位施工标准间,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12.6为保证工程精品,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一起在工程竣工前一个月开始分户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且做好检查和整改记录。检查次数根据质量情况由甲方确定以两次为宜。保证在房子移交业主的时候消除工程有渗漏、墙地面空鼓开裂、等常见质量问题。12.7由于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出现以下质量问题,乙方除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2.7.1建筑保修内,屋面、厨面、厨房、卫生间、地下室、外墙等地方出现渗漏水,每处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楼地面、墙面开裂空鼓,每次每处支付违约金500元。12.8如乙方不按30、合同条款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必须立即停工整改,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12.9开工前,乙方需在现场放出各建筑物的边线,并配合专业测量单位的复核。乙方应积极配合专业测量单位的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校正放线点位同时对校正后点位加强保护。第十三条 竣工验收13.1 竣工验收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强制性标准条文、技术法规、行业标准、政府有关规定及施工图纸等为依据。13.2 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向甲方书面提出初验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立即组织初步验收,由甲方、监31、理、物业管理公司组成初验小组对本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初验提出的整改要求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小组核实后,乙方提出正式工程核验申请,将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提供于甲方,甲方即组织竣工验收,乙方协助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到场参加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按整改意见修改完成。13.3 甲方分包的工程,在验收之前相关单位将所验收需要的资料,与乙方的相关资料相互配合,进行完整梳理,报相关部门,甲方分包不得影响乙方分项工程报验,工程竣工验收。13.4 竣工验收除检查必要的质保资料(包括项目部自检及公司相关部门组织检查的资料)外,还要对使用功能进行实测实量及外部观感质量的评定。主要内容有:上水管试压及排水管通畅、屋面、卫生间闭水32、试验、采暖、接地线电阻测定、电路耦合、墙地面高差、开间尺寸及层高等。13.5 竣工验收后二天内,甲方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如初次验收未通过,乙方应按质检站及甲方所提整改意见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完成后再次申报组织验收。13.6 经甲方组织验收认为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且通过质检站以及获得建委颁发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后为竣工验收通过。13.7 乙方在有质检站参加的竣工验收通过后按照城建档案要求的标准 内容于5日内向甲方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竣工图纸四套及相应的电子版资料(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必须准确真实的反映实际施工情况,其中一套用于档案馆存档、二套用于甲方存档、一套用于物业和理处存档),属于33、甲方应提供的资料由甲方负责及时提供给乙方,由乙方汇总整理后移交档案馆。13.8 乙方必须在有持检站参加的竣工验收通过10日内取得为本工程颁发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否则按迟延竣工支付违约金。13.9 乙方应在竣工验收通过后7日内撤出施工现场,15日内除维修人员外撤出行政生活区,经甲方及物业公司签字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第十四条 工程造价及工程款支付方式14.1 工程造价:费率取费后,工程总价下降4%,(规费不计取,税金甲方代扣,材差不取费,同时不参加降点)。14.2 结算方式:14.2.1 执行内蒙2009定额以及相关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政策性调整文件。材差按进度月份执行定额同期信息价(定价34、的不执行)工程变更按当月信息价执行(定价的不执行),双方据实核算,当月结算变更;变更必须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单位共同签字,并报总指挥确认签字。14.2.2 规费不计取。14.2.3 措施费按实际发生计取。14.2.4 建安税代缴代扣(地方税务局规定)14.2.5分包工程计取分包服务费,甲供材料计取材保费。14.3 施工图纸预算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作为支付进度款的依据。14.3.1 0.00以下完成主楼单体,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70%,主体结构每完成五层,经甲方、监理、质监站验收合格后,支付一次工程款(进度款)的70%。 14.3.2 主体结构封顶,经甲方、监理、质监站验收合35、格后,支付至工程款(进度款)的80%。14.3.3装饰工程每完成五层,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支付一次工程款(进度款)的70%。14.3.4装饰工程全部完工后,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款(进度款)的80%14.3.5土建、装饰、安装全部完工后,经甲方、监理、质监站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款(进度款)的90%14.3.6 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工程款(进度款)95%。14.4 竣工结算且审价完成后,扣除审定结算总价的5%工程保证金余款在30天之内一次付清。第十五条 工程保修15.1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范围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保修金在36、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第十六条 保险16.1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有关经济损失,资料由乙方负责整理,并保护好现场,乙方应接受保险公司的合理赔偿。16.2 乙方应当并负责办理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各种施工用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费用,保险单复印件报甲方备案。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17.1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17.2 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通报受灾情况,在上述因素引起的损害终止后三日内向甲方上报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17.3因不可抗力灾害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由双方分别承担:37、17.3.1 建筑物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17.3.2人员伤亡及各种设施损失由其所属单位承担。第十八条 争议18.1 如果在甲方和乙方之间因履行合同而发生争论,包括对甲方代表的观点、决定等产生争议时,乙方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主管,以平等、快捷、公正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一方不愿和解、调解的,可向法院起诉。第十九条 合同解除19.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9.2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9.3有下列情形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19.3.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9.3.2 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38、建、缓建,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其索赔相应的损失,甲方向乙方支付5%的违约金。19.3.3因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损失。19.3.4 因任何原因解除合同的,合同解除后,乙方均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19.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19.5合同解除后,对形成的工程量按以下原则进度结算:19.5.1经质监站确认合格的,甲方支付合格工程工程款。19.5.2经质监站确认不合格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工程款。19.5.3如果质监站不予确认,双方可以委托有资39、质的法定检测单位检测确认或有人民法院指定检测。第三章 施工补充合同专项条款第一条 竣工资料管理及归档要求1.1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后,乙方需按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及报送规定在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送竣工档案。1.2竣工档案四套,竣工图纸四套。1.3竣工档案由乙方负责主送,甲方档案管理员协同报档案馆验收。1.4 由甲方指定分包的项目,需竣工资料要求的乙方需配合完成竣工资料报送、签章。第二条 材料及设备2.1 钢材除螺纹钢12、14、16选用宣钢,其余必须用包钢。2.1.2所有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2.1.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需提供产品合40、格证和质量保证书、检验报告单等,并提前报甲方、监理验收。 2.1.4验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作为验收标准并实物封样。第三条 工程分包3.1 除甲方同意外,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如现场发现未经甲方代表同意的第三方进现场施工,甲方有权采取勒令停工、驱逐出现场或者解除合同等行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每次。3.2 劳务分包乙方事先应将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业绩报告报甲方、监理审批。3.3 乙方分包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3.4 乙方分包合同不解除乙方对该41、分包工程的任何义务与责任,负责监督、管理,督促分包方对该合同的履行。3.5 甲方有权对甲方分包工程进行调整,改由施工方进行施工或仅对部分材料采用甲指乙供方式进行供货。3.6乙方应为甲方分包工程提供3.12所列配合服务。 3.12 总包配合内容:3.12.1 协调日常工作,按月提供对各分包工程的进度要求;312.2 与分包商核对清楚各分包工程图纸与总包图纸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是否统一。3.12.3 及时提供分包方人员、材料、设备进场、吊装、堆放、保管条件;3.12.4 提供工地现有的垂直运输、塔吊、脚手架同意分包工程使用,所有机具拆除应报甲方批准;(脚手架拆除后,外墙施工采用吊栏进行,吊栏42、由分包负责)。3.12.5 设备堆放场地等;3.12.6 提供必要测量定位;3.12.7 按施工图、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及有关规范等完成全部分包工程预留预埋,线管须穿铁丝。3.12.8 在分包工程施工前,按甲方及分包商的要求完成有关的土建项目施工,提供具备各分包工程施工的条件。3.12.9 电梯配合工作还包括按要求提供稳定的施工电源,清理井道,电梯门套塞缝,分包商进场前完成机房全部土建工作,提供各层的标高线到电梯间,塔吊或外挂施工电梯拆除前电梯设备到货时的吊装,垂直运输,提供堆货场地和工具间。3.12.11 在电梯及强、弱电竖井开始安装前,在每个电梯门及强、弱电竖井的门口处,应考虑临时防水及防护43、措施,防止水侵入电梯井道及强、弱电竖井,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3.12.13 负责在交叉施工过程中,采取措施保护分包工程成品,分包工程的完成遭到破坏(除当场抓住破坏者外)全部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特别是电梯厅、楼梯厅地面及周边必须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其余类似铝合金门窗、阳台栏杆、贴地敷设的管道等凡土建施工需要跨、踩的部位,乙方均应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如用旧模板订制保护盒等),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3.12.14 分包工程竣工后,由分包商做好成品保护后和乙方办理移交手续,即日起乙方负责该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3.12.15 其他方便分包工程施工的工作。3.13 甲方分包商进场后,乙方负责对其44、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管理。3.14 乙方必须提供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乙方应对每个劳务人员造册登记,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及时掌握人员变动情况,并在劳务人员进场一周将劳务人员造册登记表和每月前5日将人员变动情况上报监理备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发放劳务人员工资报酬。3.15 甲方指定的材料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材料款,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直接支付供应方。第四条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4.1 甲、乙双方提出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均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应手续,并负责按要求试验等工作。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收集有关经验,工程施工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施工总结报告。4.2 甲方要求采用45、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经乙方同意后实施,由此增减的费用和工期由甲方负责确认并承担。4.3 乙方提出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经甲方及有关单位同意实施,由此增减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质量责任、缩短或延长的的工期由乙方负责。4.4 乙方如果在施工中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需报甲方批准,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发生的经济和法律纠纷,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负责和承担,与甲方无关。第五条 工程变更签证程序5.1 所有的变更,如乙方对价格有异议均在15日内报甲方,逾期不予受理,所有联系单在施工前须得到甲方造价控制人员的确认,否则不作为计价的依据,变更项目费用在总造价5%之内的,甲方在竣46、工结算时支付。5.2 甲方提出的对已完成分项工程进行变更,工期相应顺延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甲方确认,对于有可能被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小心保护。5.3 办理签证后,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原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5.4 现场签证统一使用建设单位制定的现场经济签证单格式,甲方代表审定签字后方为有效。5.5 如使用未在合同及附件中约定的材料时,或在施工中需要更换材料的种类,甲方有权重新确认此部分材料采用何种方式供应,如果采用限价,以甲方审定的材料限定价格为结算依据。5.6 在没有明显证据表明分包商有违约的情况下,乙方应该在分包方工程完工并经甲方上报,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的30天之内完成其与分包商之间的结算。本合同签定后十日内,乙方还应按甲方要求签定以下承诺书。a)廉洁自律承诺书b)配合销售承诺书c)配合交房承诺书d)工程质量保修书e)文明施工承诺书f )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