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建设工程PPP项目合同(61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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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木**
编号:412276
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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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农田建设工程PPP项目合同本合同由下列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甲方:乙方:鉴于:1、为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各自优势、促进农业基础设施长期稳定发挥效益、实现精准扶贫,依据内 的批复意见,经 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 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2、 政府授权甲方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PPP合同的签订、实施与监督。本合同对甲方权利义务的任何约定,均不得排除、妨碍甲方依法履行其监管职责;3、经 政府批准,本项目采用 方式择优确定社会资本方。经综合评审,【中2、标社会资本名称】成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与 共同在 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本项目。其中: 甲方 持有项目公司 %股权,【中标社会资本名称】持有项目公司 %股权;4、 年 月 日,乙方取得名称为(注册公司名称)的项目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经乙方股东会履行内部合规程序,决议一致同意乙方签订本PPP合同;6、本项目采用 的运作方式,项目回报机制为 。为此,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共同签订 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1、定义以下定义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指由甲乙双方签订的 PPP项目合同,包括全部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订的任何项目合同之补充3、修改协议和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项目: 甲方: 政府方出资代表: 政府: 乙方/项目公司:指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名称)为本合同实施之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 市设立的自主运营、自负盈亏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建设投资:指为建设本项目所需投入的全部资金,其金额以项目竣工后财政评审确认的项目竣工决算结果为准。建设期补助:指内 政府为本项目建设所拨付的建设补助资金。本合同中有时也称为政府补助或建设补助。乙方投入资金:指本项目实际建设投资与政府补助资金之间的差额,是乙方负责筹措的、为建设本项目投入的实际资金,其金额依据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和政府补助据实核算,作为计算基数4、。谨慎运营惯例:指可以合理期望的对同一项业务在相同或类似情况下熟练和有经验的承包商或操作者的技能、勤勉、谨慎和预见能力的惯例标准。就本项目而言,谨慎工程和运营惯例应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合理的步骤,以确使:(1)在满足正常条件下及合理预测的非正常条件下项目拥有所需要的充足材料、资源和供应品;(2)拥有足够数量、充足经验并经过适当培训的工作人员,以恰当有效地按照相应的手册和技术规范运营本项目并能够处理紧急情况;(3)由有知识并受过培训和有经验的人员进行预防性日常和非日常维护和修理,以确使本项目长期、可靠和安全地运营。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 年,自监理工程师发出本项目开工令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届满 年5、止,包括建设期 年和运营期 年。生效日:指甲乙双方盖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项目文件: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本合同及附件;(2)投融资文件;(3)招标及投标文件;(4)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文件。项目设施:指本项目设计范围内与项目相关的设施。项目资产:指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1)为实现本项目所有功能所需的全部主体工程及附属设施;(2)本项目项下乙方拥有所有权的知识产权;(3)项目文件项下的合同性权利;(4)运营和维护记录、质量保证计划等文件。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华人民6、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政府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或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有法律强制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等。法律变更:指在合同生效日后颁布、修订、废止或重新解释或执行的任何适用法律导致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发生实质性变化。政府行为:指甲方的任何上级政府部门(省级及以上)的国有化、征收及征用等行为。批准:指为了使乙方能够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乙方必须或希望从政府机关依法获得的为项目公司的投资、优化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要的任何许可、执照、同意、授权、免除或批准。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或项目资金提供人。融资文件:指与项目或其任何一7、部分的建设和运营相关的贷款协议、担保协议、保函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股东作出的出资承诺或出资、建设履约保函、运营维护保函以及移交维修保函。 融资交割:指乙方已为项目建设融资的目的签订并向融资方提交所有融资文件,并且融资文件要求的就本项目获得资金所有前提条件得到满足或被豁免。 建设履约保函:指乙方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建设等义务的担保函。 运营维护保函:指乙方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运营管护等义务的担保函。移交履约保函:指乙方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项目移交等义务的担保函。建设期:指自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指令起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的期间。开工日:指项目工程开始施工之日。运营日:指本合同第218、.2款约定的日期。争议解决程序:指本合同第32条中提及的解决争议的程序。政府部门:指:(1)中国国务院及其下属的部、委、局、署、行,中国的任何司法或军事当局,或具有中央政府行政管理功能的其他行政实体;(2)省、市、区、县各级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生效日:指本合同甲乙双方盖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之日。工作日:指除中国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日或假日以外的、各机构普遍工作的任何日期。终止日:指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日期。移交日期:指合作期届满之日后的第一个营业日(适用于本合同期满终止),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移交项目设施的其他日期。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所设,不应影响条文的解释。以下的约定同样适用9、于对本合同进行解释,除非其上下文明确显示其不适用。在本合同中:(1) 合同或文件包括经修订、更新、补充或替代后的该合同或文件;(2) 人民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3) 条款或附件:指本合同的条款和附件;(4)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一方”或“双方”或“各方”均为本合同的一方或双方或各方,并包括其各自合法的继任者和获准的受让人;(5) 所指的日、星期、月份和年,均指公历日、星期、月份和年;(6)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中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日;(7) 除本合同上下文另有规定,“包括”一词在本合同中含有“但不限于”,“以上”、“以下”、“以内”或“内”均含本数,“超过”、“以外10、”不含本数;(8) 本合同并不限制或以其它方式影响甲方及其他政府部门行使其法定行政职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本合同项下的有关约定届时被纳入相关法律规范属于甲方或其他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适用该等法律规定;(9) 维护/维修应始终解释为包括修理和更换,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第二条 合作关系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本项目采用 的方式运作。即: 2、建设内容 3、合作期限(1)合作期除根据本合同提前终止外,项目合作期为 年,自监理工程师发出项目开工令之日起至该开工日届满 之日止。合作期包括建设期 年,运营期 年。(2)合作期的延长a、如发生下列事件,项目合作期可适当延长:因本合同约定的可归11、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的完工延误情形出现的;由于法律变更或政府行为导致乙方在本项目合作期内受到影响并使乙方遭受实质性的损失的。b、乙方在(a)描述的事件发生之后,希望延长本项目合作期的,应在事件发生后 天内向甲方递交要求延长合作期的详细申请,以便甲方可以及时对该申请的情况进行核查;否则甲方不同意延长本项目合作期。c、延长本项目合作期均需经双方书面确认。4、资产权益及抵押 5、股权转让限制项目公司的股东应确保在PPP项目合同生效日期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成后 ,任何原始股东都不应转让其在项目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除非应法律要求或报经政府预先批准。自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 之后,经政府事先书面同意,项目公司12、的股东可以转让其在项目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但受让方应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能力、财务信用、运营经验等基本条件,并以书面形式明确承继原股东方在项目公司项下的权利及义务。第三条 声明和保证1、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甲方在此声明,在生效日:(1)本项目已经获 人民政府的同意。(2)甲方已经获得 政府的授权以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甲方完全有权签订本合同,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3)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对甲方具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力,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会导致甲方违反对其具有约束力的任何法律和合同性文件的规定,或者与之有利益冲突。(4)不存在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由甲方作为一方签署、并可能对本项目或乙方产生重大不13、利影响的合同、合同和任何未决或即将进行的诉讼。(5)甲方将在其权限内,最大限度地向政府部门争取合理的优惠待遇,并将其授予乙方;甲方将尽其努力协助乙方获得上级政府有关本项目的优惠政策以及其他政府补贴。(6)为确保本合同的实施,而应由甲方取得的审批文件和授权,甲方保证积极申请取得;乙方为本合同实施之目的所签署的、提交的需甲方批准的合同或协议、申请等,甲方在合理时限内给予及时批复。(7)本合同不限制甲方的法定权力,甲方有权根据法律和本合同的约定,对本合同项下的建设、经营、移交等活动进行监督、考核。2、乙方的声明和保证乙方在此声明:(1)乙方为一家由(中标社会资本和实施机构) 为本合同实施之目的,依照1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 设立的项目公司。乙方将有权根据其批准文件、工商登记文件、章程性文件从事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并履行其作为本合同一方的每一项承诺下的所有义务。(2)乙方已取得了与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内部、外部的授权和许可,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3)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对乙方具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力,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会导致乙方违反对其具有约束力的任何法律和合同性文件的规定,或者与之有利益冲突。(4)乙方在其成立后至签署本合同前,不存在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由乙方作为一方签署、并可能对本项目或甲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和(或)任何未决或即将进行的诉讼。(5)乙方具15、有足够的资金支持本项目或已满足本合同、融资文件项下融资交割的所有先决条件(只能在本合同生效日或之后方能满足的条件除外);而每一项尚未满足的条件,能够在本合同生效后或项目建设开工日前得到满足。(6)乙方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营运能力、人力资源、技术支持和经验,实施本项目并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每一项义务。(7)本合同不限制甲方的法定权力,甲方有权根据法律和本合同的约定对本合同项下的特许经营进行监督。3、对虚假声明和保证的赔偿责任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情况下,如果任一方在本章所作的声明和保证被证明在做出之时在实质方面不正确,另一方有权就其因此所受的任何损害获得赔偿。该等损害指任何一方在谈判、准备和16、终止本合同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开支,但赔偿数额不应与本合同规定的提前终止补偿金额重复计算。第四条 合同生效前提条件1、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1)项目需要融资的,应完成融资交割。融资交割应在本合同草签之日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完成;(2)本合同双方均履行了经政府审核并同意及乙方应履行的对内对外批准及审批事项。2、未满足前提条件的后果(1) 合同终止如上述4.1任一前提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满足,则甲方有权终止项目合同。因未满足前提条件而导致合同终止,除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在合同终止后仍属有效的条款外,其他权利义务将终止。(2) 提取保函如乙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达成前提条件,且甲方未同意豁免该前提17、条件时,甲方有权提取投标保函项下的金额。第五条 合作履约担保1、建设期履约保函(1)建设期履约保函的提供。乙方最晚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后 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保函退还之前,向甲方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建设期履约保函,作为其履行在本合同下的建设义务和其他违约赔偿义务的担保:a、符合本合同附件建设期履约保函规定的格式或甲方同意的其他格式;b、由甲方可接受的一家金融机构出具;c、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2)建设期履约保函的解除。建设期履约保函在乙方提交运营期维护保函之日到期,甲方应在到期日后 个工作日内退还建设期履约保函。2、恢复建设期履约保函的数额如果甲方在项目合作期内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提取18、建设期履约保函项下的款项,乙方应确保在甲方提取后的 个工作日内,将建设期履约保函的数额恢复到本合同前款约定的数额,且应向甲方提供建设期履约保函已足额恢复的证据。甲方提取建设期履约保函的权利不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并且不应解除乙方不履行维护本项目义务而对甲方所负的任何进一步的责任和义务。乙方未在前述期限内补足或恢复建设期履约保函相应金额的,甲方有权发出催告,乙方应在 日内予以补足;乙方在前述期限内仍未补足的,则甲方有权提取建设期履约保函项下的余额,并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未提交建设期履约保函,则构成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3、运营期维护保函乙方应在项目运营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甲19、方出具运营期维护保函,其格式应为附件运营期维护保函规定的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为甲方接受的其他格式的银行保函,作为其履行整个运营期义务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担保期至合作期满日。4、恢复运营期维护保函的数额如果甲方在项目运营期内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提取运营期维护保函项下的款项,乙方应确保在甲方提取后的 个工作日内,将运营期维护保函的数额恢复到本合同第5.3条规定的数额,且应向甲方提供运营期维护保函已足额恢复的证据。乙方未在前述期限内补足或恢复运营期履约保函相应金额的,甲方有权发出催告,乙方应在 日内予以补足;乙方在前述期限内仍未补足的,则甲方有权提取运营期履约保函项下的余额,并20、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5、移交履约保函(1)移交履约保函的提供。乙方应在项目合作期限届满日 之前,向甲方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移交维修保函,作为其履行在本合同下的移交维修义务以及质量保证义务的担保:a、符合本合同附件移交履约保函规定的格式或甲方同意的其他格式;b、由甲方可接受的一家金融机构出具; c、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2)移交履约保函的解除。移交维修保函在合作期限满移交完成后 个月之日解除。6、恢复移交履约保函的数额如果甲方在移交履约保函担保期内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提取该保函项下的款项,乙方应确保在甲方提取后的 个工作日内,将移交履约保函的数额恢复到本合同第5.5条规定的数额,且应21、向甲方提供保函已足额恢复的证据。甲方提取移交履约保函的权利不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并且不应解除乙方不履行维护本项目义务而对甲方所负的任何进一步的责任和义务。第二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基本权利界定(1)甲方在遵守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进行监督和检查,甲方的有关监督、检查工作并不解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2)在甲方上级部门调整建设任务、国家或地方频布新的标准、规范时,甲方有权对本项目合作或建设范围、管护标准等进行变更,但此等变更应事先通知乙方且乙方可以获得合理的工期、费用补偿。(3)甲方有22、权要求乙方报告政府建设补助资金使用、投融资、建设、运营服务等相关信息,有权委托中介机构对乙方的财务状况、安全质量管理、服务状况进行审计和评估并向社会公示结果,以利于公众监督。(4)在乙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获得赔偿,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提取项目保函。(5)在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严重违约或发生紧急事件时,甲方有权(但不得被要求)介入,暂代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6)甲方有权会同财政、物价等相关部门,参与并监督农田灌溉水价标准的确定和价格调整活动,有权对运营成本进行审计、审核。(7)乙方如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或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逾期不改正23、的,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本项目经营权;a、转让、出租、质押经营权或擅自处置、抵押项目设施、设备的;b、擅自停业、歇业,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c、因乙方资金链断裂,不能如期完工的;d、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e、被相关部门依法注销、关停的;f、违反获得经营权时所做的承诺,情节严重的;g、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h、甲方有权享有本合同和适用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2、基本义务界定(1)甲方应始终遵守所有的适用法律和本合同的规定。(2)甲方应保持乙方的权利在整个项目合同期内始终有效,维护乙方服务权的完整性和独占性。(3)甲方协助乙方及时获得相关的许可或批24、准,根据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及地方相关规定,协助乙方获得履行本合同所应享有的税收减免和其他优惠政策。(4)项目设施用地甲方负责协调,在项目运营期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包括机井房、泵房等。(5)甲方负责落实政府建设投资补助按时足额到位。(6)甲方应协助乙方获得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所需的所有公用设施条件的供应,包括电、水、道路和通讯等。(7)甲方积极引导和动员农村基层组织进行土地流转,动员农业经营者使用项目管网进行节水灌溉,宣传教育群众自觉保护工程设施,对人为破坏工程设施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8)为项目公司运营管理和拓展增值服务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和协调服务。第七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基本权利界定(125、)乙方有权利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本项目,有权及时获得政府方建设补助以及按水量向用水的农业经营者收取农田灌溉服务费的权利。(2)在甲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获得赔偿。(3)在项目运营期,乙方有权开展 等拓展增值服务,提高项目范围内的农业现代化水平,甲方应予以支持和协调。(4)本合同约定和适用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2、基本义务界定(1)承担项目投融资、优化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的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投融资、优化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2)乙方按照工程建设计划、设计文件要求的标准及本合同的约定完成相应的投资建设,施工期间尽职履行环境、地质、文物保护及安26、全生产等义务,承担社会责任。(3)接受甲方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行业或职能监管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管理,并有义务协助配合监管事宜,如属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管的,由此产生的第三方机构的监管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4)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交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及移交保函。(5)乙方应尽最大努力申请并及时获得从事建设工程及项目运营所需要的政府部门的各类批准,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及时维护更换项目设施,保证项目运营服务质量。(6)项目合作期内,乙方应按适用法律和谨慎运营原则购买和维持本项目有关的保险。(7)未经甲方提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售、转让、出租、抵押项目资产,不得向工程范围以外地区供水。第三27、章 投资计划第八条 项目投资1、投资规模及认定依据依据设计文件,本项目建设工程费用约人民币 万元。项目最终实际建设投资,以财政部门竣工决算审计金额为准。2、建设资金来源(1)政府补助资金a、政府补助资金包括 建设补助资金,补助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 万元,政府方实际补助金额根据实际建设面积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补助标准确定;b、政府方补助资金将主要用于本项目基础部分的投入,该部分概算金额约人民币 万元;c、政府方补助资金在支付基础部分建设费用、政府方发生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可预见费用后的节余资金,将优先冲减社会资本投资;d、政府投资部分建设补助,采用里程碑付款方式分 期支付,约定如下:e、政府方建28、设补助的节余资金,在项目竣工决算完成后 日内,支付给项目公司,冲减社会资本方投资,以冲减后的乙方实际投资作为核算的依据。(2)乙方投入资金a、乙方建设资金将主要用于本项目控制系统和地面配套部分,该部分概算金额约人民币 万元,由乙方自行筹措;b、乙方注册资本金、股权比例应符合本项目合营协议的要求;c、注册资本金之外的债务资金,由【中标社会资本方】负责融资,政府方及项目实施机构不承担融资责任及担保责任;d、乙方建设资金投入应满足工程施工进度需要,按约及时支付工程建设款项。 第九条 投资控制责任1、工程费用控制(1)本项目工程费用以财政评审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为最高上限(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乙方为费用29、控制主体。乙方在确保工程质量、进度以及安全前提下,合理控制工程费用,不得突破财政评审预算金额。(2)项目竣工后,工程费用以财政评审确认的竣工决(结)算金额为准。如审定的工程费用超过最高上限,由乙方自行承担超支责任,超出部分不纳入测算依据,但因以下原因导致的超支除外:a、甲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b、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而产生的额外费用;c、国家法律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3)工程费用按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18 号)的费用构成划分,包括工程施工费和设备购置费两部分。2、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用控制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用由甲方负责控制,竣30、工决算时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其各项费用支出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第十条 建设资金监管1、乙方应在 银行为本项目设立专用的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专用帐户,甲方有权查看账户资金金额及使用情况,乙方应给予配合;2、乙方的注册资本金、融资所得资金以及政府方建设补助,专门用于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管护等。3、乙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按时向工程建设资金专户拨付项目建设资金,该资金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支出。4、乙方对工程相关单位的工程进度款支付,须按相关工程合同的约定执行,不得违约拖欠,承担维护工程建设期内的社会安定责任。对支付情况,甲方有权核实;对不按时支付的,甲方将从其履约保函中代为支付,情节31、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第四章 项目前期工作和费用承担第十一条 项目前期工作和费用承担1、前期工作(1)甲方委托相关专业单位完成项目规划、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相关咨询服务、项目设计及审查等前期工作。(2)在开工日前,甲方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完成项目建设所必需的的通路、通水、通电等施工设施的建设,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3)乙方有权无偿使用本项目前期工作成果,甲方协调相应的工作完成单位予以配合。2、前期工作费用承担(1)甲方负责完成的前期工作费用由甲方承担,在项目建设补助资金中列支,计入本项目工程建设投资。(2)由乙方负责完成的可归属于工程建设投资的其他前期费用由乙方32、承担,计入本项目工程建设投资。第五章 工程建设第十二条 建设要求1、建设责任乙方应按以下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工程,并自行承担建设风险:(1)本项目建设工程费用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 元)。乙方承担相应的投资控制责任,自行承担政府建设补助与实际投资差额部分资金的融资和投入。(2)乙方应尽最大努力申请并及时获得从事建设工程所需要的政府部门的各种批准,并使其保持有效,承担所有获得上述批准所需要的费用和支出。(3)在开工日或之前开始工程建设。(4)根据下列规定实施建设工程:2、适用法律;3、甲方提供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4、本合同下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所有要求。5、本项目主体工程,由乙方自行完成,33、严禁转包,且不得进行违法分包,如确需专业分包的,需报经甲方事先书面确认;6、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安全以保护生命、健康、财产和环境,避免安全事故;7、在施工期间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减少对公众、居民和商业的干扰和不便。2、建设期限本项目建设期限不超过 年,自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起,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或者甲方书面确认的其他日期止。第十三条 工程承发包1、施工承包人的确定【中标社会资本方】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方,在其资质范围内的施工及货物采购可不再招标,在其资质范围以外的施工及货物采购,应政府职能部门监督下,由项目公司依法通过招标确定,并报实施机构备案,接受甲方和政府其它有关部门的监督。2、施工承包合同34、项目公司应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 年版)、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2009 年版)的标准和要求。在发包人与承包人正式签订之前如遇变更,需按最新标准执行。3、项目分包项目工程的承包商不得将项目工程的主体部分对外分包。4、设备与材料采购设备与材料的采购应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2002年14 号令)执行。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协调和管理1、工程监理本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实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甲方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费35、用计入项目总投资,由项目公司承担。监理单位按照适用法律对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变更等方面进行监理。2、工程协调和管理乙方应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包括(1)协调为项目工程服务的、甲方已确定的设计、勘察及关联合同单位等。(2)项目工程范围内涉及各有关单位及政府部门外部协调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协调和管理工作给予必要的协助。第十五条 甲方监督1、介入权本项目重大公共安全问题,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在甲方的授权下监督项目公司对PPP合同体系的执行情况,并向甲方汇报,乙方应予以支持配合,并积极消除安全隐患。2、甲方的检查权(1)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建设是否符合本合同的要求。(236、)甲方有权进入项目场地,检查乙方对施工现场的管理情况,但此种检查不应影响乙方正常施工。(3)若发现任何部分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指出缺陷或不符合规定之处。(4)甲方是否监督、检验本项目建设工程均不能减免乙方在本合同下的任何义务、责任。第十六条 质量管理1、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在开工日之前,乙方应制定工程建设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控制计划,并将其报甲方备案。乙方应在整个建设期依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执行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控制计划。2、甲方对质量控制的监督和检查(1)甲方或其指定机构有权在不影响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对项目工程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该等监督和检查应在乙方代表参加的情况下进行。甲方37、或其指定机构应提前 小时通知乙方有关监督和检查的事宜,若通知后,乙方未能派代表参加,不影响上述监督和检查的效力。(2)乙方应当提供甲方或其指定机构进入工程建设场地的便利条件,并对甲方或其指定机构与实施本合同项下监督和检查有关的合理要求予以必要协助。(3)甲方或其指定机构对工程建设的监督和检查不影响也不能替代其他政府部门依法对工程建设的监督和检查。(4)甲方或其指定机构应当自行承担进入工程建设场地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全部费用。3、有关检查的资料(1)乙方应当提供甲方或其指定机构进行检查所需的与特定的检查目的相关的所有方案、设计、文件和资料的复印件。(2)对保密或专有资料的任何检查应遵照本合同关于保密38、的规定。4、不符合质量和/或安全要求如果项目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严重不符合有关的质量和/或安全要求,甲方可以就此事宜书面通知乙方,要求其在合理时间纠正缺陷;乙方应遵照执行,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并对由此引起的任何增加的费用和延误负责。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上述通知后 日内不能或拒绝纠正缺陷,甲方有权自行或聘请第三方纠正上述缺陷。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应为此向甲方支付合理且必要的修理费用。如乙方拒绝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进入项目场地进行纠正工作,或者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支付相应的修理费用,甲方有权兑取履约保函相应款项。5、工程设备、材料和工艺拟提供的全部工程设备和材料,以及准备进行的所有工作,均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方39、法制造、加工与实施。乙方应负责采购、运输、接收、支付、装卸以及安全储存为完成项目工程所需的全部工程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乙方应在制造、加工、安装、实施期间,对按本合同规定所提供的全部工程设备和材料的原料与工艺,进行检查、审核与检验,并对制造进度进行审查。如果从检查、审核或检验的结果看,任何工程设备、材料或工艺存在缺陷或不符合本合同的其他规定,乙方应立即修复上述缺陷并保证使该工程设备、材料或工艺符合本合同规定。第十七条 进度管理1、进度计划乙方应按期(月、季、年)向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其中应列出计划实施工程的程序、关键性时间节点、工期目标、工期保障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经甲方同意后执行。若40、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以实现如期完工为前提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并修改进度计划。2、进度报告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进行施工,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工程进度报告,详细说明如下事项:(1)工程进度实际完成的百分比与计划完成的百分比的比较;(2)工程投资完成情况;(3)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包含与进度计划的差异、原因分析及正在采取的纠正措施。3、预计进度延误的通知在任何时候,如果一方合理地预计由该方负责完成的任何事项将导致项目进度不能如期完成,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合理地详细描述以下情况:(1)明确何种事项将导致项目进度无法如期完成;(2)计进度延误的原因,包括对任何声明41、为不可抗力的情况的描述;(3)所预计的可能超出进度日期的日数和其他可合理预见的对项目不利的影响;及(4)该方已经采取或建议采取的解决或减少延误及其影响的措施。如果一方未向另一方发出上述通知,该方应承担另一方因其未发出此通知而可能遭致的任何直接损失和费用。发出上述通知不应解除各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包括该方根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4、进度顺延或修改(1)顺延或修改的情形如果出现下述情况,有关建设进度将被顺延或修改:a、不可抗力事件;b、项目建设过程中,在建设场地范围内发现有古墓、古建筑或化石等具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c、由于政府部门在受理乙方或甲方报批申请后违反适用法律的规定审批42、迟延而造成延误;d、由于任何一方违约而造成延误。(2)进度顺延或修改的程序如同时满足了以下前提,一方可以在上述条款的事件发生后,要求延长进度日期:a、该方(下称“第一方”)在实际发生延误的 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下称“第二方”)提出书面的延期要求及原因,说明对相应的进度日期可能造成的影响;和b、进度日期实际已经被延误;和c、第一方已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减少延误。第一方明确书面告知第二方延期要求及原因,如果第二方在收到书面要求后 个工作日内对要求的延期未书面表示异议,则第二方将被视为对要求的延期已表示同意。第二方对延期要求的同意不解除第一方违约情况下其根据本合同第 条款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如果建设进43、度因本条款延长,则约定的PPP合作期应顺延。第十八条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文物保护1、乙方应遵守现场作业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适用法律。从开工日起至完工日止,乙方应提供:a、工程的围栏、照明、防护及看守;b、为邻近地区的所有者和占有者、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便利和保护所必须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及围栏。c、乙方应负责项目工程现场内的治安工作,负责阻止与项目工程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d、乙方应将其作业限制在工程用地范围内,应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措施以保证施工人员与设备处在现场和此类附加区域之内。e、在建设期内,乙方应使现场避免出现一切不必要的障碍物,存放并妥善处置乙方的任何设备、材料等并设置护栏、围挡物44、及警示标识。乙方应及时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残物、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f、在签发完工证书前,乙方应立即从现场与工程中清除并运走乙方的所有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并拆除临时工程运走所有拆除物料。乙方应保证现场与工程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得到甲方满意的清洁和安全状态。g、乙方应依据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施工防控污染发生。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步骤,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并避免由其施工作业引起的污染、噪音以及其他后果对公众和财产造成的损害和妨碍。乙方应保证在施工期间,现场的气体散发、地面排水及排污不能超过适用法律规定的标准,现场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45、关规定。发现污染事故,及时报请主管部门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控制污染,保护环境,乙方为防治控制、消除环境污染采取措施发生的费用计入项目总投资中。h、甲方或其指定机构将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进行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乙方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i、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社会车辆和人员经过施工现场的交通疏解。j、在建设期内,在工程现场发现所有化石、硬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建筑结构以及具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或物品,乙方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职员、劳工或其他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此类物品,并及时通知甲方,并报请文化管理、文物管理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按照第46、 条款规定进行一般补偿。第十九条 工程变更1、变更条件(1)工程变更是指设计变更和在建设过程中对本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进度、范围和标准的变更,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出。(2)甲方可以发布工程变更令的方式要求乙方进行工程变更。(3)在建设期内,以下列条件之一为前提,乙方可以向甲方和监理机构提出工程变更申请,并应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a、缩短工程进度;b、提高工程标准;c、节约建设工程费用。(4)在建设期内,若发生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计价文件等变更需要对项目工程进行工程变更,则乙方应在得知变更事项后 日内向甲方和监理机构提出工程变更申请。(5)如果施工组织方案和施工设计方案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乙47、方对此进行的矫正不应构成工程变更。2、变更程序(1)变更程序应按适用法律要求进行。(2)任何变更必须经政府方相关部门、甲方及监理机构等同意后方可实施,费用调整计入项目总投资。3、设计优化(1)乙方应本着审慎的原则对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在不改变设计主要内容的情况下,以第条款为前提,乙方可以对设计进行优化。由乙方提出的设计优化方案构成重大变更时,应按第 条款执行。(2)乙方应对本项目优化设计中出现的任何缺陷负全部责任。甲方未对优化设计文件提出异议不应视为甲方放弃其本合同项下的权利。甲方不因进行审批而对本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或工程进度承担任何责任。第二十条 职员与劳动者1、乙方人员的变动(1)48、项目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应按本合同签订时提供甲方所聘用的人员到位,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下需变动时,应提前 日事先获得甲方的批准和对替代人员的认可。(2)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若项目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不能满足履行本合同条件的要求,甲方可建议乙方更换或增加人员。2、工资标准与劳动条件乙方应按照适用法律要求雇佣职员和劳动者,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建设期意外伤害险、所付的工资标准、缴纳的社会保险及遵守的劳动条件应不低于赤峰市同行业标准和条件。3、劳动法乙方应遵守适用法律规定,按时向职员和劳动者支付合理报酬,以及保障他们享有适用法律规定的所有权利,并应要求其全体雇员遵守项目公司规章制度及安全工作有关的49、所有适用法律。4、为员工提供必要的设施乙方应为其(及其分包商的)职员和劳工提供并维护所有必须的食宿及福利设施,乙方不得允许其任何职员和劳动者在构成工程部分的建筑物、构筑物内保留任何临时或永久的居住场所。5、健康与安全乙方应采取预防措施以保证其职员和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与卫生部门合作并按其要求,自始至终在住地和现场确保配备医务人员、急救设施以及救护服务。还应作出适当安排,提供所有必要的福利及卫生条件,并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并应在现场指派一名职员负责现场上所有人员的安全并防止事故的发生。该人员应能胜任此项工作,并有权发布疫情指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及采取预防事故发生的保护措施。(1)工作时间乙方应遵50、守劳动法有关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2)拖欠农民工工资乙方应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若未按时支付造成群体上访,甲方有权兑取履约保函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第二十一条 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标准竣工验收应根据本合同、工程承包合同所约定的规范、标准、程序及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严格遵守适用法律的规定,并取得经甲方、建设监理单位及有关政府部门签发的书面工程验收报告。(2)竣工验收程序本项目竣工验收程序需按照国家及地方关于土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2、商业运营日本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日的次日为商业运营日,项目自此进入商业运营期。第二十二条 建设的延迟、放弃和甲方51、介入1、延迟延迟是指乙方自身违约、甲方违约、不可抗力、法律变更或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等事件导致的建设工程不能如期开工或完工。(1)乙方在获悉可能导致项目在竣工验收备案日前不能完工的任何事件发生时,应于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发出延迟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延迟事件发生的原因、时间、过程;b、延迟或延迟事件的责任者;c、预计延迟时间;d、对本合同的任何违约或预期违约;e、乙方关于减轻和纠正延迟或延迟事件影响的计划。乙方在发出延迟通知后,应定期(至少应每星期)就相关情况向甲方提供事件的最新进展报告。除了因甲方变更、法律变更、不可抗力和甲方违约的情况外,乙方无权从甲方获得因延迟而产生的任何52、责任的免除或补偿。(2)放弃乙方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任何子项目建设或运营,即为放弃本项目建设或运营。2、视为放弃除不可抗力或甲方违约的情况外,如果乙方出现下列情况,则本项目的建设应视为已被放弃:(1)书面通知甲方其已终止建设工程,且不打算重新开始施工;(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在项目开工日之后 日内开始项目的建设;(3)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天内恢复建设工程施工;(4)乙方出于任何其他原因在项目商业运营日前停止工程建设(含测试),直接或通过分包商撤走场地全部或大部分的工作人员。3、甲方介入完成建设(1)甲方介入的条件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则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取代乙方承担项目的任53、何必要的建设,以便实现完工。a、书面表示放弃项目;b、被视为放弃项目建设。(2)甲方介入建设后,乙方应与甲方及其指定第三方合作,向其提供所有合理的协助,并让贷款人在其融资文件中作出具有相同效果的承诺,以确保项目的建设和完工。(3)甲方介入项目的建设,不应被视为根据本合同受让了项目资产或承担了乙方的义务。(4)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及其指定第三方介入建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向乙方提供详细的费用和支出记录后,从本项目的建设期履约保函项下提取该部分款项。如果乙方已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或提供了有效担保,甲方应撤出项目的建设。乙方应在此时恢复承担全部责任,直至任何一方发出终止通54、知为止。第六章 运营和管养第二十三条 运营和管养要求1、乙方的主要责任在整个运营期内,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运营、管理和维护项目设施。2、在项目的商业运营日后 年内,应建立运营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和制度交甲方确认后执行。3、乙方应确保在整个合作期内,始终根据下列规定运营并维护项目设施:(1)适用法律和规范性文件;(2)本合同的规定;(3)维护手册以及与项目设施有关的设备的制造商提供的一切有关手册、指导和建议;4、谨慎工程和运营惯例(1)乙方应确保项目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营运状态并能够以安全、连续和稳定的方式提供符合适用法律和本合同要求的服务。(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每月提交运营55、成本资料以及甲方可合理要求提供的有关乙方财务状况的其它资料。5、运营、维护和修理记录乙方应确保:(1)对运营、维护和修理项目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2)准许甲方在给予合理通知后于正常工作时间对其运营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并查阅和复制上述记录。甲方承诺若乙方的上述记录可能包含商业秘密的,其应尽合理努力予以保密。6、监督与检查甲方有权派出监督员或者指定任何代表在任何时候进入项目场地,以监察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但是,甲方监督员或其指定代表进入项目场地或乙方的办公场所不应不适当地干涉乙方对项目的正常运营和维护工作。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 日内提供:自项目的商业运营日起,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 个工作日内提交一份56、关于项目运营和维护的报告;甲方认为必要的任何其他运营和维护资料和信息。7、甲方介入运营或维护如果甲方认为: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运营或维护项目,且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 个工作日或双方另行商定的合理期限内未能就上述情况进行补救的,则甲方有权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介入项目运营和维护工作,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向乙方提供详细的费用和支出记录后,从运营维护保函项下提取该款项。8、对项目进行变动在运营期内,乙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对项目进行更新改造,改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出的更新改造,乙方应予以执行,费用由甲方承担。9、运营维护承包商乙方应直接负责本项目的运营与维护,并自行承担项目的57、所有费用和风险。乙方应保证在合作期内完全有能力按谨慎工程和运营惯例运营本项目,使本项目处于良好的运营状态并能够安全稳定地进行运营维护。10、运营维护保函乙方应按本合同5.3条款和5.4条款规定提供运营维护保函,及时恢复运营维护保函金额(如有),并保持运营维护保函始终有效。第二十四条 运营绩效考核运维绩效指标详见本合同附件4的约定如果本合同对部分运营维护期绩效考核指标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或相关约定和国家、地方相关规范不一致的,则应执行相应的规范,如相应规范有更新的,则应立即执行新的规范。对应的管护单位及对应的人员的资质及要求等亦应符合适用法律规定的从业要求。第七章 收入和价格第二十五条 项目运营收58、入本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乙方的运营收入主要是向农业经营者收取的农田灌溉服务费。同时,乙方可以通过提供 等增值服务,减少农业经营者田间作业管理成本,拓展项目公司运营范围,增加项目公司收入。乙方应自行承担农业灌溉水量需求量变化、水费拖延交纳或无法收取等商业风险;乙方自行承担运营成本,按规定交纳各项税、费;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参与项目公司收益分成;甲方在其职责范围内为乙方经营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和协调服务。第二十六条 调整机制 第八章 项目移交第二十七条 项目移交1、移交范围在移交日期,乙方应向接收人无偿移交:(1)乙方在本项下的项目设施或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利和利益;(2)甲方可59、以合理要求的且此前乙方未曾按照本合同规定交付的本项目的运营、维护、修理记录、移交记录和其他资料,以使其能够直接或通过其指定机构继续本项目的运营。向接收人移交本项目项下的项目设施或项目资产时,应解除和清偿完毕乙方设置的所有债务、抵押、质押、留置、担保物权,以及源自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的由乙方引起的环境污染及其他性质的请求权。2、移交验收在本项目移交日期之前,甲方应在接收人和乙方代表在场时对本项目进行移交验收。乙方应确保本项目最后一次绩效考核评分达到 分及以上,设备的完好率达 %,系统正常运行率达 %以上绿化工程中,此为乙方通过移交验收的标准。如发现存在缺陷的,未能达到本款所述移交标准的,则乙60、方应及时修复,以满足本款所述的运维绩效考核指标总评分达到 分的要求。如任一方对是否达到移交标准有异议的,则由移交委员会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定,第三方机构的聘请费用由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如果未能达到验收标准(含异议情形下,经第三方机构认定未能达到验收标准的),且乙方不能自前次验收日起 日或双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修正任何上述缺陷,则甲方可以自行修正,由乙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甲方应有权从移交维修保函中支取费用以补偿修正上述缺陷的支出,但是需将发生的支出详细记录提交给乙方。3、备品备件(1)移交的备品备件在本项目的移交日期,乙方应向接收人无偿移交本项目在 个月内正常需要的消耗性备件和事故修理备品备件。(261、)移交程序a、移交委员会应在本项目的移交日期 个月前会谈并商定移交项目资产清单(包括备品备件的详细清单)和移交程序。b、乙方应提供移交必要的文件、记录、报告等数据,作为移交时双方的参考。c、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双方在完成项目资产移交程序前,均应继续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义务。4、保证期(1)移交日期项目的状况在移交日期,乙方应保证需移交的本项目:a、处于良好的运营状况,得到良好维护,正常损耗除外;b、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安全和环境标准;c、符合本合同中所规定的移交标准。(2)质量保证期乙方进一步保证在移交日期后 个月届满日期间,修复由原材料、工艺、施工、运营或管理缺陷或合作期内乙方的任何违约造成的项62、目设施任何部分出现的任何缺陷或损坏(正常磨损除外)、环境污染责任。甲方发现任何上述缺陷或损坏及/或环境污染责任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上述通知最迟应在本项目的 个月的质量保证期结束前送达。收到该通知后,乙方应尽快自费修正缺陷。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不能或拒绝修正缺陷,甲方有权自己或请第三方修正上述缺陷。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应支付合理且必要的修理费用,而且甲方有权提取移交保函中相应金额以补偿此项费用。除非因乙方严重不当行为,根据第款乙方对甲方的责任应限于移交保函项下的金额。(3)未能修复缺陷或损害的赔偿如果为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所需进行的对本项目设施缺陷、损害或环境污染任的修复无法63、实施或不合理地增加负担或过于昂贵,则甲方有权因本项目的性能指标降低而获得补偿。甲方有权提取移交保函获得上述赔偿。5、移交保函乙方应按本合同5.5条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移交保函。6、保险和承包商保证的转让在本项目移交时,乙方应将本项目项下所有承包商和供应商提供的尚未期满的担保及保证无偿转让给接收人,并且将所有保险单、暂保单和保险单批单转让给接收人。接收人应支付或退还上述移交之后保险期间的保险费。7、技术转让乙方应在移交日期将届时使用的运营和维护本项目所必须的乙方享有所有权的所有技术和技术诀窍,无偿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的接收人,并确保甲方或其指定的接收人不因此遭受损失。如果该等技术和技术诀窍为第三方所64、有的,则乙方应当协助甲方或其指定的接收人按照实际使用费用取得这些技术和技术诀窍的使用权。8、人员及培训本项目合作期结束的 个月之前,乙方应提交一份当时乙方员工名单,包括每位员工的资格、职位和收入的细节。甲方有权选择在移交日之后优先继续聘用全部或部分员工。甲方或其指定机构需要在移交日之前派驻人员到项目设施所在地进行培训或学习的,应在移交日 个月之前向乙方说明情况及拟派驻人员名单,乙方免费负责为上述人员提供培训,使之达到熟练操作和管理要求。作为移交的一部分,甲方和乙方应联合考试,以确定被指定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可以接管本项目的独立运营和维护。本项目移交后,乙方有义务免费提供不低于 个月的技术支持。965、合同期限及相关乙方在与第三方签订运营维护合同、设备合同及其他合同时,应努力使得该等合同的有效期届满日不超过本项目合作期限届满日。如在本项目移交日前,乙方需签订运营维护合同、设备合同及其他合同,且该等合同在本项目合作期届满后仍为有效的,则乙方应在该等合同签订前报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10、移走乙方相关的物品除非双方另有协议,乙方应于移交日期之后 天内,自费从场地移走仅限于乙方员工的个人用品以及与本项目运营和维护无关的物品,不包括移交清单所列的项目设备、备品备件、技术资料或者项目设施营运和维护的必需物品。如果乙方在上述时间内没有移走这些物品,甲方在通知乙方之后,可以移走66、并将物品转运至适当的地点以便安全保管。乙方应承担搬移、运输和保管的合理费用和风险。11、风险转移乙方应承担移交日期前项目设施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除非损失或损坏是由甲方的违约或不可抗力所致。12、移交费用和批准乙方及甲方应负责各自的因向接收人移交和转让发生的费用和支出。甲方应自费获得所有的批准或使之生效,并采取其他可能为移交和转让所必需的行动,并且应支付与移交和转让有关的所有印花税、税收、收费和类似的费用。如果乙方未按第二十条规定的范围和内容进行移交,甲方为此发生支出或遭受损失,甲方有权从本项目的运营维护保函及移交保函中扣除。13、移交委员会和移交程序本项目的合作期届满 个月前,甲方和67、乙方应成立移交委员会,由乙方 名代表和甲方 名代表(包括至少一名接收人的代表)组成。移交委员会应定期会谈,必要时经双方同意可随时会谈,以便于商定项目设施移交的详尽程序及将移交的建筑、设备、设施、物品和备品备件的详细清单等。在会谈中,乙方应提交负责移交的代表名单,甲方应告知乙方其负责接收移交的代表名单。移交委员会应在移交之前的第 个月开会以准备移交仪式。14、本合同移交后的效力自本项目移交日期开始,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对本项目的权利和义务即应终止,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并且双方于移交日之前发生及未付的债务除外。接收人应接管本项目的运营及本合同明示或默示的,因本合同产生的,于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任何其68、他权利和义务。第九章 违约和终止第二十八条 不可抗力引起的终止履行1、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由于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使该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该方应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可抗力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件:(1)地震、海啸、火山爆发、泥石流、台风、暴雨(雪)、台风、龙卷风、水灾等自然灾害;(2)战争、骚乱、暴动、恐怖袭击,但纯属项目公司或其分包人派遣与雇用的人员由于本项目施工或运营原因引起者除外;(3)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4)非甲方或项目公司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5)瘟疫;(6)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2、适用于乙方的例外情况乙方无权将下述情况视作不可抗力事件69、而终止履行本合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1)乙方的承包商或其他与乙方建立合同关系的第三方在履行合同方面发生延误;(2)项目设施的故障或正常磨损。3、适用于甲方的例外情况甲方无权将下述情况视作不可抗力事件而终止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人民政府对项目设施或其任何部分实行的没收、充公或国有化。4、通知声称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知道不可抗力之后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详细描述不可抗力的发生情况和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根据对方要求提供证明。5、损失承担原则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各自承担由于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损失。减少损失的责任和协商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努力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双方应70、协商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给各方带来的损失。声称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不可抗力消除之后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6、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当不可抗力事件阻止一方履行其义务的时间持续 天以上时,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或者终止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 天之内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立即终止本合同。第二十九条 违约及赔偿除本合同已有规定外,双方的违约及赔偿按以下规定执行:1、甲方违约及赔偿政府建设补助支付的违约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政府建设补助,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催告,如甲方在催告通知出具后的 71、日内仍未能支付的,则甲方除应支付相应的建设补助外,还应每日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 另行向乙方支付滞纳金。2、乙方违约及赔偿(1) 延迟开工、竣工因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任一子项目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或之前开工、竣工验收备案日前完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违约赔偿金,如因乙方原因拖期超过 日,则甲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有权直接提取建设期履约保函项下的相应金额;如属于导致项目协议提前终止的,则甲方有权直接提取建设期履约保函项下的全部金额。但不可抗力和甲方的责任造成的延迟除外。(2) 运维绩效不达标甲方有权根据附件4约定绩效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提出整改意见,如乙方未在规72、定的时间内整改或整改的效果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则甲方有权视情形提取运营维护保函或移交保函项下的相应金额。3、不减免和影响的事项违约方对违约责任的承担并不能减免其在本合同下的其他任何义务。双方获得上述违约赔偿的权利不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终止权。4、减轻损失的措施由于另一方违约而遭受损失或可能会遭受损失的一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或减少损失。如果一方未能采取此类措施,违约方可以请求从赔偿金额中扣除应能减少的损失金额。受损害的一方应有权从另一方获得因试图减轻和减少损失而发生的任何费用,但不应超过未采取合理措施时造成的损失金额。5、部分由于受损害方造成的损失如果损失部分是由于受损害方的作为73、或不作为造成的,或部分损失应由受损害方承担的,赔偿的数额中应扣除该部分损失。第三十条 终止和终止补偿1、甲方发出的终止下述任一事件发生时,甲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1)乙方在本合同的承诺被证明在做出时存在虚假或未兑现,严重影响其履约能力;(2)乙方未能根据本合同约定提交建设期履约保函、本项目运营维护保函或移交保函并保持其有效(含按本合同约定恢复建设期履约保函和移交保函的金额)的;(3)乙方出现本合同约定的放弃建设或视为放弃建设情形的;或者因乙方出现(4)约定的导致提前终止情形的;(5)乙方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清算或破产;(6)贷款人开始行使其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权利并可能造成项目74、无法正常运营;(7)除报经甲方同意的计划内维修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停止对项目的运营的(如属紧急情况的除外,但应在发生的同时口头告知甲方,并应在发生后 天内书面报告甲方);(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出租、质押、转让项目经营权或擅自进行股权转让的等。2、乙方发出的终止下述任一事件发生时,乙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1)甲方在本合同第3条的承诺及其他任何声明和保证被证明是虚假的或未兑现,使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受到严重不利影响;(2)甲方无正当理由在逾期 个月(自应付日起算)后仍未政府建设补助。3、法律变更或政府行为如果在本合同生效后,因法律变更及政府行为导致乙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75、本合同项下主要义务,而这种变化和影响又不以甲方的意志为转移,甲乙双方应尽力就继续履行本合同进行协商,若不能达成一致,则一方可向另一方发出终止意向通知。4、协商一致终止在合作期内,由各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此种情形下的终止及对应终止补偿金的计算问题等,由各方届时协商一致。5、终止意向通知和终止通知(1)终止意向通知按照第30.1或30.2或30.3条发出的任何终止意向通知均应同时向贷款人发出一份复印件。在终止意向通知发出之后,双方应在 天内协商避免本合同终止的措施。如果乙方和甲方就将要采取的措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乙方或甲方(视情况而定)在相应的协商期或双方可能同意的更长的时间内纠正了违约事76、件,终止意向通知即自动失效。(2)终止通知在协商期届满之时,如果a、双方未达成一致;或b、导致发出终止意向通知的违约事件未得到纠正。则发出终止意向通知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和贷款人就此发出终止通知,本合同在终止通知送达对方之日终止。6、甲方的权利(1)对设施的运营权利a、在项目合作期内,如果乙方发生30.1所述事件,甲方发出终止意向通知之后,甲方或其指定机构有权,但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替代乙方接管项目设施的运营,以使项目设施继续运营或完成任何必要的修理以保证项目设施继续运营。乙方保证与甲方或其指定机构合作,并应让贷款人在融资文件中作出具有同样内容的承诺。b、任何情况下,甲方选择运营项目设施不应被视为77、所有权的转让或承担乙方作为项目设施所有权人的义务。c、在甲方或其指定机构运营项目设施期间,乙方无义务支付在甲方及其指定机构接管项目设施的运营之日以后发生的运营费用。甲方无义务向乙方支付任何服务费,直至乙方按照本合同接替或承担项目设施的运营。d、甲方应有权在任何时候退出项目设施的运营,在此情况下乙方应全面负责项目设施运营,直到任何一方发出终止通知。(2)终止本合同的权利:如果在30.1所述事件发生之后,甲方已发出终止意向通知,并且乙方违约事件在协商期期满之日前未得以补救,则甲方应有权在上述日期之后的任何时间发出终止通知终止本合同。7、终止的后果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在本合同项下不再有进一步的义务,但78、到期应付的款项除外;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本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款和任何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其他条款的效力。8、终止后的补偿若本合同提前终止,则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将按照如下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金(提前终止时,甲方对于乙方的补偿须以乙方还清其届时之所有负债为前提):提前终止补偿情形及补偿表条款号本合同提前终止之情形终止补偿金130.1 甲方发出的终止建设期终止时,为 A1-B+E运营期终止时,为 A2-B+E230.2 乙方发出的终止建设期终止时,为 A1+B+E运营期终止时,为 A3+B+E330.3 法律变更或政府行为建设期终止时,为 A1+45%B+E运营期终止时,为 A3+45%B+E479、22.1 不可抗力(A4-C-D)/2A1 为乙方尚未收回的投资(以经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评估金额为准);A2 为竣工验收决算财政评审价扣减建设补助金额乙方尚未收回的投资比例;A3 为乙方尚未收回的投资的现值(按 %的折现率);A4 为经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的乙方账面资产净值;B 取值为人民币(大写) (¥ 元);如属乙方违约甲方发出的终止情形的,则甲方有权自本项目提前终止日起算 年内分期分批次向乙方支付补偿金,具体分批次的支付比例及时间进度安排由甲方确定。9、为发生不可抗力情形时,根据本合同及相关保险合同约定,乙方(含贷款方)实际获得的保险赔款;10、为发生不可抗力情形80、时,因乙方投保不足,导致所获保险赔款无法使项目设施恢复到出险前的正常状态和价值的恢复性建设费用缺额部分(如有);11、为终止后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应向甲方移交运营维护所需的零部件、备品备件和化学品的合理评估值。若属甲方发出的终止情形之一的,按照对应公式计算终止补偿金即“A1-B+E”或者“A2-B+E”的值为负数;或者不可抗力情形下补偿金计算为负值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条所述负数的绝对值。13、30条的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应仍然有效。第十章 协调和争议的解决第三十一条 项目协调委员会1、项目协调委员会生效日后 天之内,双方应成立一个由 名乙方代表和 名甲方代表组成的项目协调委员会。任何一方均81、可在通知另一方后更换项目协调委员会成员。该委员会的所有决定均应得到委员会全体成员的一致通过。2、协调事项项目协调委员会应负责按照第32.1条的规定解决本合同下或与本合同引起的终止履行有关的争议。协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协调双方在项目设施的建设及运营方面的计划和程序;(2)在发生不可抗力影响项目运营时讨论应采取的步骤;(3) 影响项目设施安全的事项;(4) 为解决本合同项下的争议任命财务专家和专家小组;(5) 其他双方同意的事项。第三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1、协商因解释或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由项目协调委员会进行协商解决。项目协调委员会的一致决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项目协调委员会在 天内82、无法协商解决,则应适用第32.2条的规定。2、争议解决如果争议未能根据第32.1条解决,双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3、争议解决期间的继续履行在争议提交项目协调委员会或法院解决期间,各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继续享有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而不影响以后根据上述裁决进行最终调整。4、继续有效三十二条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第十一章 协议的转让和相关合同第三十三条 协议的转让1、甲方的转让(1)甲方可将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转让给 人民政府指定的政府部门或机构。(2)除33.1(1)外,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其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83、分的权利或义务。2、乙方的转让(1)除第规定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出租、质押或提供其他担保:a、其在本合同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协议项下的权利和权益;或b、乙方用于项目的项目设施或资产。(2)项目融资行为导致的转让。为项目融资目的,乙方应有权:a、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以融资为目的,在项目相关权益设置质押或其他担保权。b、根据融资文件的规定将其在本合同和与项目有关的其他协议项下的权利和权益转让给贷款人。第十二章 其它第三十四条 合同解释规则1、合同文件构成本合同包括附件1至附件4,每一份附件都应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2、完整的协议本合同构成双方对项目的完全理解,取代双方以前所有的84、有关项目的书面和口头陈述、协议或安排。3、合同的解释顺序双方约定协议文件的地位和优先顺序如下:本合同及附件;谈判备忘录;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及澄清答疑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4、合同修改本合同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只有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方可生效并具约束力。5、合同延期本项目PPP合作期届满后,确有必要延长的,按照有关规定经充分评估论证,双方协商一致,且经政府批准后,可以延长。6、可分割性如果本合同中任何条款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或者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庭或法院宣布为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则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和可执行;并且双方应商定对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的条款85、进行修改或更换,使之合法、有效并可执行,并且这些修改或更改应尽可能恰如其分地平衡双方之间的利益、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五条 保密各方对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均负有保密责任,但甲方为充分满足公共监督要求的情况除外。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财务报表和技术资料等内容向第三方公布,但为满足公共监督要求而必须公布的信息除外。第三十六条 合作义务和预先警告通知双方应相互合作以达到本合同的目的,并应善意地行使和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在此前提下,双方同意:当一方要求取得另一方的同意或批准时,被要求方不可以无理拒绝或迟延给予该等同意或批准;并且如果任何一方获悉任何以下事件或情形:(1)合理地预计该事件或情形将对任何86、一方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实施项目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并且(2)合理地预计另一方不能获悉该事件或情形;该方应尽快将该事件或情形通知另一方。第三十七条 其他条款1、通知(1)地址本合同项下的通知、同意或其他通讯联系必须以中文书写,并通过专人递交、公认的国际快递、挂号或传真按下述地址,或各方通知的其他地址或传真号码。甲方乙方地址收件人电话传真(2)地址改变的及时通知如果甲方或乙方更改第条款所述的任何具体内容,更改方必须在新的内容启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2、协议文字和文本本合同以中文订立,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3、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公87、章之日起开始生效。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 或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合同附件附件一、建设期履约保函附件二、运营期维护保函附件三、移交履约保函附件四、绩效考核评分办法及考核评分实施细则附件1:建设履约保函建设履约保函格式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编号:受益人:(以下简称“甲方”)地址:邮政编码:申请人:(以下简称“乙方”)地址:邮政编码:鉴于申请人 (以下简称“乙方”)与甲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关于PPP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合同及其附件。根据该合同之规定,乙方负责成立项目公司并按照受益人要求投资建设本项目,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由其认可的银行88、保函,以担保项目公司在建设期内全面、正确地履行项目投资和建设等义务。我行同意为项目公司出具上述担保函,并特此确认:若因乙方违反项目合同及其附件中所确定的义务,我行作为担保人并代表项目公司向甲方负责,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我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承诺,在收到甲方首次书面要求即付的 个营业日内,我行将无条件地代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金额限度内的任何一笔或数笔款项,并且甲方无须出具证明或陈述要求支付款项的原因或理由。我行放弃要求甲方在向我方提出付款要求之前首先向乙方提出付款等所有事项的抗辩权利。我行承诺并保证,甲方与乙方之间可能对项目合同及其附件或任何其它文件的条款所作的任何更改或补充,89、都不免除我方在本担保项下应承担的担保责任。我行在此放弃对此类更改、补充或修改要求给予通知的权利。本保函自签署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乙方提交运营维护保函之日)止始终有效。如果本合同提前终止,建设履约保函应在终止日后 个月内保持有效。我行承诺为出具本担保函而须办理的有关法律手续已经齐备,我行放弃以其他任何理由主张该担保函无效的抗辩权利。本保函中使用的所有术语具有项目合同中规定的含义。银行/金融机构名称:银行/金融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附件 2:运营期履约保函运营维护保函格式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编号:日期:受益人:(以下简称“甲方”)地址:邮政编码:申请人:(90、以下简称“乙方”)地址:鉴于申请人 (以下简称“乙方”)与甲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关于PPP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合同及其附件并承诺履行其中的责任和义务。根据该合同之规定,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银行保函,以保函所述金额担保乙方履行项目合同项下运营维护本项目的义务。我行同意为乙方出具上述担保函,并特此确认,若因项目公司违反项目合同及其附件中所确定的义务,我们作为担保人并代表项目公司向甲方负责,运营维护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担保期至乙方提交移交维修保函提交日。我行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承诺,在收到甲方首次书面要求即付的 个营业日内,我行将无条件地按甲方书面通知中载明的金额及帐号支付上91、述金额限度内的任何一笔或数笔款项,并且甲方无须出具证明或陈述要求支付款项的原因或理由。我行放弃要求甲方在向我方提出付款要求之前首先向乙方提出付款等所有事项的抗辩权利。我行承诺并保证,甲方与乙方之间可能对项目合同或任何其它文件的条款所作的任何更改或补充,都不免除我行在本担保项下应承担的担保责任。我行在此放弃对此类更改、补充或修改要求给予通知的权利。本保函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合作期期满后的 个月届满之日)为止始终有效。如果本合同提前终止,运营维护保函应在终止日后 个月内保持有效。我行承诺为出具本担保函而须办理的有关法律手续已经齐备,我行放弃以其他任何理由主张该担保函无效的抗辩权利。本保92、函中使用的所有术语具有项目合同及其附件中规定的含义。银行/金融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附件 3:移交履约保函移交履约保函格式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编号:日期:受益人:(以下简称“甲方”)地址:邮政编码:申请人:(以下简称“乙方”)地址:鉴于申请人 (以下简称“乙方”)与甲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关于PPP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合同及其附件并承诺履行其中的责任和义务。根据该合同之规定,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银行保函,以保函所述金额担保乙方履行项目合同项下移交本项目的义务。我行同意为乙方出具上述担保函,并特此确认,若因项目公司违反项目合同及其附件中所确定的义务,我们作为担保93、人并代表项目公司向甲方负责,移交履约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担保期至合作期届满移交日后 个月。我行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承诺,在收到甲方首次书面要求即付的 个营业日内,我行将无条件地按甲方书面通知中载明的金额及帐号支付上述金额限度内的任何一笔或数笔款项,并且甲方无须出具证明或陈述要求支付款项的原因或理由。我行放弃要求甲方在向我方提出付款要求之前首先向乙方提出付款等所有事项的抗辩权利。我行承诺并保证,甲方与乙方之间可能对项目合同或任何其它文件的条款所作的任何更改或补充,都不免除我行在本担保项下应承担的担保责任。我行在此放弃对此类更改、补充或修改要求给予通知的权利。本保函自 年 月 日起94、至 年 月 日(合作期届满移交日后的 个月)为止始终有效。我行承诺为出具本担保函而须办理的有关法律手续已经齐备,我行放弃以其他任何理由主张该担保函无效的抗辩权利。本保函中使用的所有术语具有项目合同及其附件中规定的含义。银行/金融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日期:附件 4:PPP项目灌溉系统管护绩效考核办法一、绩效考核主体及考核对象二、考核内容三、考评方法及标准四、整改责任1、对绩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 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如乙方未能在期限内整改或整改效果达不到绩效考核要求的,则甲方有权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介入项目运营和维护工作,费用和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向乙方提供详细的费用和支出记录后,从运营维护保函项下提取该款项。2、乙方连续 或累计 次绩效考核小于 分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作,并提取运营期保函的全部金额。五、其他本绩效考核指标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或相关约定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不一致的,则应执行相应的规范,如相应规范有更新的,则应立即执行新的规范。绩效考核评分表检查项目总评分实际评分检查内容评分标准及说明总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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