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教职工团购房申购办法(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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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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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贵州大学贵州大学教职工团购房教职工团购房申购办法申购办法(经 2012 年 4 月 24 日贵州大学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团购房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则第一条第一条为了改善教职工住房条件,创建和谐的教书育人环境,凝聚人心,共谋学校发展,学校决定在花溪校区建设一批教职工团购房。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本着工作需要、贡献大小、照顾困难、兼顾公平的总体原则,特制定本次团购房申购办法。第二条第二条团购房申购原则1、工作需要优先原则。在花溪校区工作,本人和配偶均未享受福利房(房改房、集资房、单位修建的经济适用房、博士房等,下同)的教职工优先;在花溪校区工作的教职工,本人或配偶享受的福利房在花溪校2、区以外的优先。2、自愿申购原则。申购团购房的教职工须填写贵州大学团购房申购表,以户为单位申购,填写申购表。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积分方法公开、积分结果公开、房源公开、选房公开,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第二章第二章申购资格申购资格第三条第三条凡是我校教职工均可申购本次团购房;第四条第四条未按学校关于做好“二手房”回收工作的通知 (贵大发201036 号)要求退房的教职工,本次申购2时须交回“二手房” ,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购资格。第五条第五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本次无资格申购1、出国逾期未归者;2、申请团购房时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行为者;3、触犯法律,在羁押、劳教、服刑期间者。第三章第三章排3、队方法与积分规则排队方法与积分规则第六条第六条排队方法及积分规则1、排队方法:采用综合计分方法。按总积分多少由高到低排队,依次申购。积分相同时,则按下列顺序优先申购:(1)无房户优先;(2)一线教师优先。2、计分公式:总积分工作需要分职务(职称)分工龄分双职工分。工作需要分:在花溪校区工作,本人和配偶均未享受福利房的教职工,按 10 分计分;现在花溪校区工作,本人或配偶享受的福利房在花溪校区以外的教职工按 7 分计分。职务(职称)分。计分标准列表如下:职务职称院士正厅副厅正高正处副高副处正科、中职副科一般干部、初职工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普工初级工分值5848 42 40 38363430 272431 262422203工龄分:从参加工作的下个月起算工龄分,每年计0.2 分,不满 1 年每月计 0.016 分。工龄按人事部门工龄认定方法计算。双职工分:本人及配偶均为贵州大学教职工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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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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