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方案文本说明书(17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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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42120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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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规划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根据顺德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组织编制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适用范围为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含大良街道办、容桂街道办、伦教街道办),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条的规定,按本规划执行(正文中字体如此标识的部分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原顺德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1995-2010 年)等有关规划与本规划冲突之处,均应以本规划为准。规划期限本次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远期)为 2020 年,其中近期建2、设规划为 2005 年;2020 年以后为远景规划。规划指导思想1. 本规划依据珠江三角洲区域整体协调发展的要求,从构建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广佛都市区的角度出发,注重研究顺德与区域其它城市之间的协调统筹,尤其是顺德中心城区和广州的番禺、南沙以及中山、江门等之间的关系。2. 本规划从建设、完善大佛山的角度出发,全面贯彻发展和建设多级格局组团城市(即“25”组团模式)的理念,特别是要着力将顺德中心城区(即大良容桂组团)打造为大佛山两个百万人口以上的中心城区之一。3. 本规划从顺德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到区域和城市发展的可能性,合理确定顺德中心城区的城市性质、发展空间和发展规模。研究在不同3、阶段的顺德中心城区动态发展,确定规划远期与近期的城市合理规模和城市形态。4. 本规划注重经济和产业的变化对城市发展的作用,树立工业立区的经济发展指导思想,大力发展第二产业;同时积极发展商贸流通业、旅游业等第三产业,合理调整现有中心城区内的各项产业布局,确定合理的城市功能分区和用地布局,为发展各项产业提供支持。做好大良、容桂、伦教现有的空间形态的整合,做到优势互补,整体效益最优。5. 本规划充分利用顺德中心城区的地理位置和山水环境等自然条件,突出城区特色和风貌,正确处理好城区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关系,融城区于自然环境之中,建造具有优美的人居环境的滨水花园式城市。规划编制重点1. 根据大佛山市区划调整和区域综合交通条件的变化,结合珠江三角洲良好的发展机遇,明确顺德中心城区的城市性质及在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内和大佛山市域内的定位和职能;进一步明确顺德中心城区的大良、容桂、伦教等三街区各自的职能。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