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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方案(2021-2035年)(90页)
缙云县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方案(2021-2035年)(90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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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养养老
上传人:Le****97 编号:1308443 2026-03-19 90页 37.57MB
1、缙云县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成果稿)Special Plan for the Layout of Social Elderly Care Service Facilities in Jinyun County司晨设计集团有限公司2024.12文本目录Text Table of Contents第一章 规划总则第一条 规划目的第二条 规划范围第三条 规划期限第四条 规划对象第五条 规划成果第六条 法律效力第七条 统计口径第八条 数据来源第二章 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第九条 规划依据第十条 规划指导思想第十一条 规划原则第三章 规划目标第十二条 规划目标第四章 规模2、预测第十三条 老年人口及床位需求规模预测第五章 养老机构服务设施规划第十四条 布局策略第十五条 选址原则第十六条 规划建设方式第十七条 配置类型第十八条 相关指标第十九条 机构配置标准第二十条 养老机构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第六章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第二十一条 配建标准第二十二条 布局原则第二十三条 布局指引第七章 分期建设规划第二十四条 分期建设时序第二十五条 近期建设目标第二十六条 近期建设项目第二十七条 远期建设项目第八章 实施保障第二十八条 保障措施第一部分文本6第一条 规划目的省民政厅 2021 年启动全省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首次提出通过老年人口密度测算来判别老年人口集聚度,从而确3、定养老机构布点和床位配备,实现“机构跟着老人走”的思路。2021 年 6 月颁布试行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导则,对 2018 版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进行了修正。同时当前人口规模、年龄结构较六普有较大变化,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精神要求,进一步深化完善缙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养老事业发展理念和定位导向变化,促进社会养老事业的良性发展,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缙云县实际情况,从城市发展空间布局、用地、老年人口规模等方面积极探索论证,编制缙云县社会养老服务4、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 年)。第二条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缙云县行政区划范围,分为整个县域和中心城区及控制区两个层次。县域范围:缙云县设7个建制镇、8个乡,3个街道办事处。具体是壶镇镇、新建镇、舒洪镇、大洋镇、东方镇、东渡镇、大源镇、七里乡、前路乡、三溪乡、双溪口乡、溶江乡、胡源乡、方溪乡、石笕乡、五云街道办事处、新碧街道办事处、仙都街道办事处。县域总用地面积约为 1494.25 平方公里。县域层面提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规模和标准。中心城区及控制区范围:包含五云街道、新碧街道、仙都街道、七里乡、东渡镇五个乡镇街道,总面积 330.81 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及控制区层5、面为本规划重点引导区,要落实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建设标准和选址建议等。第三条 规划期限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应与相应区域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年限保持一致,因此本次规划近期至 2025 年,远期至 2035 年,规划基期年为 2020 年。本次规划人口数据以七普数据为基准。第四条 规划对象根据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导则(2021.6),规划对象包括养老机构及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第五条 规划成果本规划由文本、图纸和说明三部分组成。文本和图纸互为补充,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说明是对文本和图纸的补充及解释说明。第六条 法律效力本规划为指导缙云县养老设施建设的专项性规划,对设6、施落实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及相应指标进行管理和控制,规划内容作为城市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必要组成部分,应在单元开发建设中加以落实。本规划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第七条 服务人口根据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021.6,本次专项规划人口统计口径为常住人口。第八条 数据来源本次规划所有基础数据均来自缙云县民政局、统计局提供。第一章 规划总则第一部分文本7第九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修正)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年)3、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年)4、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0082001)5、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7、2007)(2018 版)6、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 1442010)7、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15)8、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GB/T 331682016)9、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10、浙江省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DB33/T8372011)11、浙江省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规范(DB33/T9262014)12、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标准(DB33/T 11002014)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 号)14、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8、1927 号)15、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021.6)16、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 年)17、浙江省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18、丽水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建设指导意见(丽自然资规发202149 号)19、缙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第二章 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第一部分文本8第十条 规划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和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9、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 年),适应缙云县人口老龄化趋势和养老机构发展的总体要求,破解养老机构布局不合理、对居家养老支持不够大等难题,遵循“以人为本、提升服务,规模合理、盘活存量,城乡统筹、完善体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科学有效指导缙云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形成与人口老龄化相适应,体现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特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生态宜居环境相配套,适度前瞻、多元配置、功能完善、规模合理、统筹城乡、适度均衡的社会养老服务设施网络;积极打造老年宜居城市,让老年人分享美好生活。第十一条 规划原则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引领、政策引导作用,优化养老服务设施规10、划布局,加强养老机构用地要素保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兴办养老机构,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2、适度前瞻,底线管控着眼于缙云县常住老年人口发展趋势,重点预判老年人口峰值,保障规划的中长期适应性,预留弹性空间。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促进资源均衡配置,确保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到位。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3、服务均等,差异引导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逐步实现养老服务均等化。加强区域统筹,因地制宜实行分类引导,按照“机构跟着老人走”的总体要求,明确差异化指标要求,保障养老机构进入主城区、进入11、老年人集中居住区,努力实现养老服务触手可及。4、整合资源,增存并举鼓励存量设施提升改造,从存量设施现状条件和规划条件两个维度出发,支持符合导向、符合需求、符合规划的存量设施运营发展。结合地区人口特征和发展导向,引导新增养老机构向需求集中区域配置。5、凝聚共识,多规衔接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统一各部门关于养老服务设施的相关政策、标准和口径,做到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多规衔接。第二章 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第一部分文本9第十二条 规划目标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聚焦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推进实12、施缙云县“县域应对老龄化能力提升工程”,与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相结合,补空缺、提质量,进一步提升完善缙云县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化、标准化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增加普惠性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水平,逐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缙云县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发展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1、“县域应对老龄化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任务:(1)提升公办机构能力: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提升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护理能力,强化对失能失智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2)建设全覆盖化、标准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提供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3)13、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支持养老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培训疗养机构改革转型发展养老。2、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目标:在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化、标准化发展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老年人空间分布,构建布局均衡、适应需求、服务便利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体系。加强失能失智老人照护,保障小型化、嵌入式的养老机构星罗棋布,不仅为机构中的老年人提供服务,同时也提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真正做到老年人居住在哪里,就将养老机构配建在哪里,让养老服务触手可及。规划至 2025 年,全面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各类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养老机构空间分布初步形成与老年人口密度分区相适应的的生活圈发展14、模式。至远期 2035 年,不断更新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优化基本养老服务内涵,打造高品质、有尊严的养老服务设施,全面建成老年友好城市,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第三章 规划目标缙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期限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备注万名老人养老机构床位数(张)配建标准护理床位数占比(%)万名老人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张)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近期(至 2025 年)300三分之一的养老机构床位由县域统筹设置,三分之二的床位“机构跟着老人走”。5820每个街道(乡镇)至少建成一个服务本辖区的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镇社区15、实现全覆盖参照导则配建标准执行参照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导 则(2021.6)远期(至 2035 年)3008020结合乡村实际需求实现全覆盖第一部分文本10第十三条 老年人口及床位需求规模预测通过趋势法以及年龄移算两种方法预测的平均值作为缙云县常住老年人口最终预测结果,考虑缙云县人口城镇化推进、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以及外来人口流入等影响因素,遵循布点规划预留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预测 2025 年、2035 年缙云县各乡镇(街道)老年人口规模,按照养老服务设施满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预测缙云县老年人口数与养老床位需求目标数如下表。第四章 规模预测缙云县常住老年人口峰值规模及养老床位16、预测值区域街道(乡镇)现状(2020 年)近期(至 2025 年)远期(至 2035 年)老年人口(万人)养老床位数(张)护理型床位数(张)老年人口(万人)养老床位数(张)护理型床位数(张)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张)老年人口(万人)养老床位数(张)护理型床位数(张)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张)中心城区及控制区五云街道1.54 6003702.09 627 364 2423.60 1080 864 364新碧街道0.62 149950.84 252 146 1.44 432 346 仙都街道0.20 0.27 81 47 0.46 138 110 东渡镇0.73 50420.91 273 158 1.17、32 396 317 七里乡0.39 60420.50 150 87 0.76 228 182 小计3.488595494.611383 802 7.582274 1819 外围乡镇壶镇镇1.87 128752.33 699 405 3.44 1032 826 新建镇1.24 1.47 441 256 1.96 588 470 舒洪镇0.44 60500.57 171 99 0.91 273 218 大洋镇0.29 0.36 108 63 0.53 159 127 东方镇0.51 0.62 186 108 0.86 258 206 大源镇0.41 64580.49 147 85 0.65 1918、5 156 前路乡0.17 0.20 60 35 0.25 75 60 三溪乡0.15 0.18 54 31 0.23 69 55 溶江乡0.32 90600.38 114 66 0.52 156 125 双溪口乡0.26 0.33 99 57 0.47 141 113 胡源乡0.27 0.32 96 56 0.42 126 101 方溪乡0.08 0.09 27 16 0.12 36 29 石笕乡0.14 0.17 51 30 0.24 72 58 小计6.153422437.512253 1307 10.63180 2544 总计9.63120179212.123636 2109 18.119、85454 4363 第一部分文本11第五章 养老机构服务设施规划施采取点位控制,位置在具体建设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经自然资源局、民政局等主管部门同意,在下一层级国土空间规划及控规实施过程中进行具体落实。第十五条 选址原则(1)区位:养老机构布局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关要求,并优先设置在老年人较为集聚、养老需求较为集中的区域。(2)交通:方便子女探望,适应老年人出行需求,尽量选址在公共交通方便可达的地段,避开邻近对外交通、快速干道及交通量大的交叉口路段。(3)环境:应尽可能选择在阳光充足、绿化条件较好、空气清新等环境优良的地段,并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及危险品生产和储运基地。(420、)设施:市政条件便利,考虑医养结合,综合设置或尽可能邻近医疗卫生设施设置,以便就近得到医疗服务。第十六条 规划建设方式养老机构的建设方式包括现状保留、新建、改建、扩容、拆除、配建六种。(1)现状保留:对于满足消防和许可要求,运营完善、配备设施相对齐全的现有养老机构,予以保留完善。对现状民房租赁、厂房改建等现状民办养老机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进行保留,未来如与空间规划发展思路有冲突矛盾或不满足政策允许,则需根据本规划要求进行布点。(2)新建:新建类养老机构规模应合理适度,符合规划控制要求,符合选址原则,邻近养老需求较为集中地区,远离污染,交通便利。(3)改建:改建类养老机构指老城区在用地紧缺情况下21、,可利用现有工业厂房、宾馆、酒店、企事业单位闲置用房、社区闲置用房、闲置学校、住宅房屋等,按照相关规范标准改造为养老机构。有相对独立的出入口,满足老年人安静、安全等要求。第十四条 布局策略(1)按需布局,适度超前老年人口基数、老年人口基本状况及发展趋势,是养老服务设施布点的基本依据,以万名老人床位及密度分区为核心依据,按照“机构跟着老人走”的总体要求,具有适度超前性,尽快确定配建标准和要求,借助缙云县城市化推进契机及城中村改造建设,在新区和老城区进行科学布局,保障养老机构进入主城区、进入老年人集中居住区,努力实现养老服务触手可及。(2)分区指导,适度统筹以老年人空间密度为依据,宜按“老年人高密22、度居住区(3000 人/km)”、“老年人中密度居住区(10003000 人/km)”、“老年人低密度居住区(3000 人/平方公里)的老年人 500 米范围内、中密度居住区(10003000 人/平方公里)的老年人 1000 米范围内应建有 1 家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建设标准应符合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2007)(2018 年版)、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 144-2010)等相关规范规定。第十八条 相关指标养老机构指标:新建或改建养老机构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指标根据现行相关规范调整,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区位、地价、建设条件等因素适当增加或减少。(4)扩容:扩建类养老机构包23、括现有用地扩建和现有建筑提升改造两种形式。现有用地扩建,是对现有养老机构周边用地进行梳理整合,有条件扩建的机构,划定扩建范围,提出床位扩容需求。现有建筑提升改造,是对于周边用地无条件扩建,但养老条件急需改善提升的机构,扩大建筑面积、增加床位数。(5)拆除:对于现状不能满足消防安全、房屋质量安全要求,且无法改造升级的养老机构,应予以拆除。(6)配建:新建住宅项目在满足 500 米服务半径的前提下,可多个小区的配建指标进行集中,使用面积达到 500 以上可设置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可配建在商住、商业、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中。第十七条 配建类型本次专项规划机构类型,采用浙江省民政厅 2024、21 年 6 月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按照床位规模,养老机构可分为微型、小型、中型和大型四类。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应以城市的行政管理层级为基础,兼顾服务人口规模、服务半径、城市管理单元划分等因素进行配置。养老机构规模分类一览表机构类型床位规模微型10-30 床小型100 床以下中型100(含)-300 床大型300 床以上,原则上不超过 500 床老年人口密度分区及相应配置要求指引老年人空间分布密度养老机构空间分布生活圈备注老年人高密度居住区(3000 人/km)0.5km 半径服务范围内有1 家养老机构,每平方公里1 家养老机构10 分钟生活圈养老机构在县级行政区内平衡25、,原则不跨行政区;养老机构规模小型化,分布应加密。老年人中密度居住区(1000-3000 人/km)1km 半径服务范围内有 1家养老机构,每 3 平方公里 1 家养老机构15 分钟生活圈老年人低密度居住区(1000 人/km)视情设点30 分钟生活圈第一部分文本13第五章 养老机构服务设施规划第二十条 养老机构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聚焦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推进实施缙云县“县域应对老龄化能力提升工程”,与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相结合,补空缺、提质量,进一步提升完善缙云县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化、标26、准化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增加普惠性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水平,逐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缙云县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发展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规划至 2035 年,缙云县养老床位数需求达到 5454 张,本次缙云县共计规划养老机构 13 处,合计规划养老床位 4966 张(其余床位数需求由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补充)。其中:中心城区及控制区规划 5 处,养老床位 2137 张;外围乡镇规划 8 处,养老床位 2829 张;新增用地面积 142880,投资估算约 14.4 亿元。本次规划:1、结合缙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将缙云县养老规划布局划27、分为 4 个片区,分别为中心城区及控制区、东乡片区、南乡片区、西乡片区;2、提升缙云县百龄帮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缙云县养老院)和物产中大金石(缙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2 家现状养老机构护理床位数占比至 80%;3、新建壶镇镇康养中心、失能失智照护中心、新碧康养中心作为“县域应对老龄化能力提升工程”首批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示范项目;4、应对老龄化能力提升工程失能失智照护中心作为全县认知障碍老人专业护理院,床位数 500 张,考虑缙云县实际情况,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规划总量适当提高,至远期共规划 620 张,规划剩余认知障碍床位数需求由其他大型养老机构设置认知障碍照护专区进行补充;5、新建镇中心敬老院、大28、洋镇中心敬老院、东渡镇中心敬老院当前在建;6、新建缙云丽缙园区康养中心、东方镇好溪敬老院、新建镇康养中心、舒洪镇康养中心、仙都街道康养中心,进一步满足养老服务设施床位需求;7、规划机构位置采取实位、虚位相结合的控制方式,用地位置在满足服务半径和相关规模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第一部分文本14缙云县养老机构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一览表(至 2035 年)所属片区所属街镇编号机构名称床位数(张)其中护理床位数(张)其中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张)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床均综合建筑面积()床均用地面积()建设方式位置投资估算(万)床位数(张)占比(%)床位数(张)占比(%)东乡片区壶镇镇1物产中大金29、石(缙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10886 80.00 3700200034.26 18.52 现状保留左库村2应对老龄化能力提升工程壶镇镇康养中心500400 80.00 204.00 210001400042.00 28.00 新建坑沿地块160003缙云丽缙园区康养中心500400 80.00 204.00 210001400042.00 28.00 新建丽缙产业园区块(虚位)15000东方镇4东方镇好溪敬老院410328 80.00 170001148041.46 28.00 新建田氏伤科医院北侧(虚位)11000西乡片区新建镇5新建镇康养中心500400 80.00 204.00 210030、01400042.00 28.00 新建新建村(虚位)150006新建镇中心敬老院146117 80.00 5840730040.00 50.00 在建新溪路与经九路交叉口北面4000南乡片区舒洪镇7舒洪镇康养中心500400 80.00 204.00 195001300039.00 26.00 新建舒洪村(虚位)15000大洋镇8大洋镇中心敬老院165132 80.00 6600825040.00 50.00 在建环湖村4000中心城区及控制区五云街道9缙云县百龄帮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缙云县养老院)500400 80.00 315624466663.12 89.33 现状保留杜桥新村北侧10应31、对老龄化能力提升工程失能失智照护中心500500 100.00 500100.00 200002500040.00 50.00 新建杜桥新村北侧23000新碧街道11应对老龄化能力提升工程新碧康养中心500400 80.00 204.00 210001400042.00 28.00 新建新碧街道(虚位)17000东渡镇12东渡镇中心敬老院137110 80.00 5480685040.00 50.00 在建兆岸村4000仙都街道13仙都街道康养中心500400 80.00 204.00 225001500045.00 30.00 新建塘后村(虚位)2000049664073 62021618232、189546144000第五章 养老机构服务设施规划第一部分文本15第六章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第二十一条 配建标准(1)街道(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 500 平方米,具有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为辖区范围内的老年人就近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老城区可适当放低配建要求,但不小于 300 平方米,实现每个街道(乡镇)至少建成一个服务本辖区的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部分规模较大的街道(乡镇)可设 2 个以上。(2)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 200 平方米,具有日间照料功能,根据需要和条件可设置全托功能,实现每个城镇社区至少建成一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形成步33、行 15 分钟左右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圈。农村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可以通过改造居家养老服务站、老年活动室等,整合利用现有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场地进行设置,建筑面积达到 200 平方米以上,其中提供全托服务的建筑面积应不少于 500 平方米。(3)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新建住宅项目地块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照每百户不少于 30 建筑面积标准配建,已建成住宅小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照每百户不少于 20 建筑面积标准配建。未达到配建标准的,应当以社区为单位,通过购买、置换、租赁、建设等方式,统筹配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照每处不少于 300 集中配置,在满足 500 米服务半径的前提下,建34、议将多个小区的配建指标进行集中,统一设置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第二十二条 布局原则(1)环境安全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应选址在环境宜人、日照充足、通风良好、远离噪声源和污染源、基础设施完善的地区,有相对独立的出入口,与周边住宅互不干扰。(2)均衡配置按照就近便利、医养结合、相对集中的原则,科学合理配置。宜靠近老年人居住集中的城镇社区,鼓励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等设施综合或临近设置。新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在二层及以上楼层设置的,应设置无障碍电梯。支持将多个住宅小区的配建指标适度集中,统一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或者纳入社区服务综合体,相邻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纳入社区服务综合体35、需要确保一定的面积。(3)盘活利用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床位的盘活利用,具备 10 张(含)及以上床位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可计入养老机构,并同时兼具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4)科学布局通过空间混合、功能复合,立足于盘活现有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合理利用办事大厅、党群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文化礼堂、体育健身场地等已建公共设施以及国有闲置房产,实现功能集成、服务提升效果。第一部分文本16第六章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第二十三条 布局指引规划保留现有可利用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并按照设施服务半径、社区老龄化程度,选择二类居住用地(R22、R21、B/R 地块),布置新的居家养老设施,形成配置规模适当、服36、务便捷、覆盖面广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网络。(1)街道(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现状缙云县各个乡镇(街道)皆已建有 1 个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本次规划:1、已规划大型养老机构(300 床以上)的乡镇(街道),其现状街道(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远期调整为社区(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原功能并入大型养老机构;2、东方镇新建 1 处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选址靖岳村,用地面积 3 亩,建筑面积 2800,床位数 100 张;3、现状舒洪敬老院、大源镇敬老院、溶江敬老院保留原址及床位数,远期性质调整为街道(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其余现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均作现状保37、留,规划远期各配置床位数 20 张。缙云县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划一览表乡镇(街道)序号名称地址床位数建筑面积()远期规划中心城区及控制区五云街道1缙云县五云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周村村530原址保留调整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并入对应街道大型机构新碧街道2缙云县新碧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康村姓姚自然村1020原址保留调整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并入对应街道大型机构仙都街道3缙云县仙都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鼎湖村550原址保留调整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并入对应街道大型机构东渡镇4缙云县东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东渡村20800现状保留七里乡5缙云县七里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天寿村238、0510现状保留外围乡镇壶镇镇6缙云县壶镇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湖川村4000原址保留调整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并入对应乡镇大型机构新建镇7缙云县新建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凝碧村1300原址保留调整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并入对应乡镇大型机构舒洪镇8缙云县舒洪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舒洪村660原址保留调整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并入对应乡镇大型机构9缙云县舒洪镇舒洪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舒洪小学南侧601620原缙云县舒洪敬老院改建大洋镇10缙云县大洋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前村村201341现状保留东方镇11缙云县东方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胪膛村520原址保留调整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并入对应乡镇39、大型机构12缙云县东方镇靖岳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靖岳村1002800新建,选址靖岳村大源镇13缙云县大源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大源村余溪自然村20500现状保留14缙云县大源镇大源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大源村481442.6原缙云县大源镇敬老院改建前路乡15缙云县前路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前路村20510现状保留三溪乡16缙云县三溪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三溪村20610现状保留溶江乡17缙云县溶江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洪坑桥村前溪自然村20550现状保留18缙云县溶江乡洪坑桥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洪坑桥村902733原缙云县溶江敬老院改建双溪口乡19缙云县双溪口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双溪口村201130现状保留胡源乡20缙40、云县胡源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章村村20500现状保留方溪乡21缙云县方溪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深坑村20826现状保留石笕乡22缙云县石笕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石笕村20996现状保留合计51810367.6第一部分文本17第六章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2)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保留现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规划每个城镇社区至少建成一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规划具备居家养老服务功能的社区,其服务范围内不再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工业区及规划无居住功能或居住功能很少的社区不配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其余现状无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社区规划结合社区服务用房进行建设,形成步行 15 分钟左41、右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圈。未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社区(村)规划由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养老机构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当前缙云县共有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39家,根据缙云县城乡社区(村)划分,当前全县还有 48 处社区(村)未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本次规划:1、五云街道周村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 7 家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远期调整备案为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东渡镇东渡村、七里乡天寿村、大洋镇前村村、前路乡前路村、三溪乡三溪村、溶江乡洪坑桥村、双溪口乡双溪口村、胡源乡章村村、方溪乡深坑村 9 处乡村当前已建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划不再配置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42、心。3、根据情况需求,规划缙云县新增 33 家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规划每个住宅小区或地块均需按照配建标准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本次规划:1、已建住宅小区已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 20 平方米、每处不少于 200 平方米集中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未达到配建标准的,有条件的,通过改建、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在规划近期按照规划配置到位。无条件的做现状保留。2、新建住宅小区城镇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足百户的按照百户计)建筑面积不少于 30 平方米、每处不少于 300 平方米,同时不少于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集中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出让住宅用43、地涉及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应当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和合同中明确配建、移交的养老服务用房的建设要求、交付方式和产权归属等内容。居家养老用房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应当与住宅同步,民政部门参与验收,分期开发的单地块住宅项目,应当在首期项目主体工程中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可以单独设置。在满足 500 米服务半径的前提下,建议将多个小区的配建指标进行集中,统一设置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第一部分文本18第七章 分期建设规划第二十四条 分期建设时序规划项目建设时序分为近期和远期,考虑本次规划起始时间及项目建设工期需求,近期项目建设时序调整至 2027 年。因此本次规划项目建设时44、序分别为:近期(2024-2027 年)、远期(2028-2035 年)。第二十五条 建设目标(1)缙云县规划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万名老年人拥有 300 张以上,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 58%。现状缙云县养老床位数为941床,距离2025年近期目标需求差2695床。规划近期新建8家养老机构,新增 2858 张床位,满足近期养老机构床位数需求。(2)实现每个城镇社区至少建成一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城镇社区形成步行 15 分钟左右的居家养老服务圈。第二十六条 近期建设项目(1)近期养老机构服务设施项目安排规划对近期能投入使用、现已着手筹备建设、近期有较明确建设意向和一些需求缺口较大、用地相对45、容易落实的项目进行落实确定,作为近期养老机构设施的建设项目。规划近期养老机构建设项目一览表(2024-2027 年)所属片区乡镇(街道)编号机构名称床位数(张)其中护理床位数建设方式位置数量(张)占比(%)中心城区及控制区五云街道1应对老龄化能力提升工程失能失智照护中心500500 100新建杜桥新村北侧新碧街道2应对老龄化能力提升工程新碧康养中心500400 80新建新碧街道(虚位)东渡镇3东渡镇中心敬老院137110 80在建兆岸村东乡片区壶镇镇4应对老龄化能力提升工程壶镇镇康养中心500400 80新建坑沿地块东方镇5东方镇好溪敬老院410328 80新建田氏伤科医院北侧(虚位)西乡片区46、新建镇6新建镇中心敬老院146117 80在建新溪路与经九路交叉口北面南乡片区舒洪镇7舒洪镇康养中心500400 80新建舒洪村(虚位)大洋镇8大洋镇中心敬老院165132 80在建环湖村合计28582387第一部分文本19第七章 分期建设规划(2)近期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安排近期拟新建 1 处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9 处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照本规划配建标准执行。第二十七条 远期建设项目(1)远期养老机构服务设施项目安排表规划对未着手筹备建设,但存在需求缺口的项目进行长远预测规划,作为远期养老机构设施的建设项目。规划远期养老机构建设项目一览表(2028-203547、 年)所属片区乡镇(街道)编号机构名称床位数(张)其中护理床位数建设方式位置数量(张)占比(%)中心城区及控制区仙都街道1仙都街道康养中心500400 80新建塘后村(虚位)东乡片区壶镇镇2缙云丽缙园区康养中心500400 80新建丽缙产业园区块(虚位)西乡片区新建镇3新建镇康养中心500400 80新建新建村(虚位)合计15001200规划近期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一览表(2024-2027 年)乡镇(街道)编号设施名称建设方式位置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东方镇1缙云县东方镇靖岳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建东方镇靖岳村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五云街道1五里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五里牌48、社区2西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西桥社区3洋岙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洋岙村4下双龙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下双龙村5名山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名山村6西寮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西寮村新碧街道7黄碧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黄碧村8碧虞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碧虞村七里乡9杜塘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杜塘村第一部分文本20第七章 分期建设规划(2)远期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安排规划远期开展对 3 家现状养老机构降级为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工作。开展对已规划大型养老机构的乡镇(街道),其现状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降级调整为社区(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工作。远期根据情况49、需求,拟新建 24 处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照本规划配建标准执行。规划远期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一览表(2028-2035 年)乡镇(街道)编号设施名称建设方式位置备注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舒洪镇1缙云县舒洪镇舒洪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舒洪村原缙云县舒洪敬老院降级改建大源镇2缙云县大源镇大源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大源村原缙云县大源镇敬老院降级改建溶江乡3缙云县溶江乡洪坑桥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洪坑桥村原缙云县溶江敬老院降级改建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五云街道1缙云县五云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备案性质调整周村村原址保留调整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并入对应街道大型机构新碧50、街道2缙云县新碧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备案性质调整新康村姓姚村原址保留调整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并入对应街道大型机构仙都街道3缙云县仙都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备案性质调整鼎湖村原址保留调整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并入对应街道大型机构壶镇镇4缙云县壶镇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备案性质调整湖川村原址保留调整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并入对应街道大型机构新建镇5缙云县新建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备案性质调整凝碧村原址保留调整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并入对应街道大型机构舒洪镇6缙云县舒洪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备案性质调整舒洪村原址保留调整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并入对应街道大型机构东方镇7缙云县东方镇51、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备案性质调整胪膛村原址保留调整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并入对应街道大型机构第一部分文本21第七章 分期建设规划规划远期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一览表(2028-2035 年)乡镇(街道)编号设施名称建设方式位置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壶镇镇8高朝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高朝村9新民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新民村10应庄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应庄村11潜明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潜明村12松岩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松岩村13心畈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心畈村14潜陈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潜陈村15双溪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双溪村16金村村居家养老52、服务照料中心新建金村村17李坑口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李坑口村18和联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和联村19山河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山河村20杭川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杭川村21陇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陇东村22赤羊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赤羊村23桃源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桃源村24龙溪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龙溪村25和美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和美村舒洪镇26蟠龙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蟠龙村大洋镇27漕头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漕头村东方镇28辽山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辽山村三溪乡29三溪山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三溪山村溶江乡30岩门村居家养老服53、务照料中心新建岩门村石笕乡31蒙坑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蒙坑村第一部分文本22第八章 实施保障第二十八条 保障措施(1)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缙云县上下要进一步确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观念,建立健全各部门分工协作,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形成统一领导、密切配合、分工协作、严格监管的联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养老服务设施相关配套政策、统筹协调规划实施中的相关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整体推进、落实到位,逐年稳步推进养老设施建设及养老服务保障目标的实现,积极引导养老产业的发展壮大。(2)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制定政府主导建设的各类养老设施的建设资金统筹政策;完善社会办养老设施建设经费支持政策;健全为老服务财政投入机制54、与增长调整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养老设施建设和服务的资金纳入年度财政计划,保障落实。加大补助力度;加大对护理型养老机构床位补贴,设立按入住老人划拨的运营补贴;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补助力度;拓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范围,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3)明确设施建设机制各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各类养老设施的建设流程和职责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应参与养老设施立项、规划审批、土地供应、建设、验收与移交的全过程,加强设施规划建设的行业监管力度。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养老机构床位需求及用地需求,国土资源部门应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土地指标,用于养老机构建设。单列养55、老机构(含老年活动设施)用地指标,纳入年度用地计划。有关养老机构供地方式、供地价格、用地登记性质,按照省有关文件执行。(4)完善配套扶持政策有关部门要深化研究投资、融资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挖掘利用闲置资源兴办养老设施,研究确定各类养老设施为老服务运营扶持政策,提升养老服务和保障水平。(5)搭建行业管理体系行业主管部门应健全政府服务职能,搭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与制度框架,研究养老设施使用对象、租赁期限等基础问题,推动养老服务制度化、健康化和专业化。行业主管部门应发挥政府组织职能,凝聚养老服务行业各方力量,为养老服务发展搭建行业管理体系、构建公平竞争环境,推动养老服务多元化、精细56、化和特色化。(6)建设专业服务队伍加快开展大规模的专业培训、建立多种类型的培训学院、开发培训教材、形成师资力量和培训基地,扩大老年护理、养老服务、养老机构管理等专业人才队伍,完善养老服务人员的资格认证体系。健全志愿者服务机制,壮大志愿者队伍,使志愿者服务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图纸目录Text Table of Contents01 规划区位图02 规划范围图03 现状老年人口分布密度图04 现状养老机构分布图05 现状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分布图06 规划养老机构分布总图07 规划中心城区及控制区养老机构分布图08 规划东乡片区养老机构分布图09 规划南乡片区养老机构分布图10 规划西乡片区养老机57、构分布图11 规划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分布图12 养老机构近期建设项目分布图2第二部分图纸01 规划区位图3第二部分图纸02 规划范围图本次规划范围为缙云县县域范围,总用地面积 1494.25 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及控制区总用地面积 330.81 平方公里。4第二部分图纸03 现状老年人口分布密度图5第二部分图纸04 现状养老机构分布图6第二部分图纸05 现状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分布图7第二部分图纸06 规划养老机构分布总图8第二部分图纸07 规划中心城区及控制区养老机构分布图9第二部分图纸08 规划东乡片区养老机构分布图10第二部分图纸09 规划南乡片区养老机构分布图11第二部分图纸10 规58、划西乡片区养老机构分布图12第二部分图纸11 规划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分布图13第二部分图纸13 养老机构近期建设项目分布图说明目录Text Table of ContentsPART-1 规划总则1.1 修编背景1.2 规划范围1.3 规划年限1.4 规划对象1.5 统计口径和数据来源1.6 规划依据1.7 上位规划衔接1.8 基本名词解释PART-2 现状分析2.1 老年人口现状概况2.2 老年人口分区密度现状2.3 养老机构现状概况2.4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现状概况2.5 相关规划与政策解读PART-3 规划目标3.1 规划目标3.2 规划指导思想3.3 规划原则3.4 老年人口规模预测59、PART-4 养老机构规划布局4.1 布局策略4.2 选址原则4.3 规划建设方式4.4 总体布局4.5 分片区(街道)布局引导PART-5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5.1 配建标准5.2 布局原则5.3 布局指引PART-6 分期建设规划6.1 分期建设时序6.2 近期建设目标6.3 近期建设项目6.4 远期建设项目PART-7 实施保障7.1 保障措施2第三部分说明PART-1规划总则General Principles of Planning3第三部分说明1.1 修编背景省民政厅 2021 年启动全省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首次提出通过老年人口密度测算来判别老年人口集聚度,从而确定养老60、机构布点和床位配备,实现“机构跟着老人走”的思路,2021 年 6 月颁布试行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导则,对 2018 版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进行了修正。另一方面,由于人口规模、年龄结构较六普有较大变化,在此基础上,根据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导则(2021.6)和省民政厅精神,进行缙云县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 年)的编制工作。在原缙云县社会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 年)的基础上,依据相关规范标准、结合人口发展趋势和特点,本次规划从城市发展空间布局、用地、老年人口规模等方面积极探索论证与老年人空间分布更匹配、实际61、需求更相符的养老设施布局规划,尽可能满足老年人最迫切的失能照护刚需,让机构跟着老年人走,实现养老服务按需供给、精准供给、有效供给。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导则(2021.6):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和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 年),适应我省人口老龄化趋势和养老机构发展的总体要求,破解养老机构布局不合理、对居家养老支持不够大等难题,科学有效指导我省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特制定62、本导则。2018 版导则(1)养老机构(老年养护院、养老院)千名老人床位数近期 40 张,远期 50 张。(2)按城市居住区十五分钟生活圈 1km 进行养老设施布局,无老年人高、中、低密度居住区之分。(3)按照老年人需求不同将养老机构分为护理型、助养型、居养型三类,各机构注重的服务项目不同,政府主要负责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4)需要对养老配套服务设施进行规划布局。2021 版本导则(1)按每 1 万名老年人配建不少于 300 张床位,即养老机构千名老人床位数近远期均为 30 张。(2)按老年人高密度居住区-0.5km 服务范围、老年人中密度居住区-1km 服务范围、老年人低密度居住区视情设点进63、行养老设施布局,更注重机构围绕老年人,服务老年人。(3)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增加,每万名老年人设置不少于 20 张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更加注重失能失智老人的养老保障。(4)对养老配套服务设施无具体要求。PART-1 规划总则4第三部分说明1.2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缙云县行政区划范围,分为整个县域和中心城区及控制区两个层次。县域范围:缙云县设 7 个建制镇、8 个乡,3 个街道办事处。具体是壶镇镇、新建镇、舒洪镇、大洋镇、东方镇、东渡镇、大源镇、七里乡、前路乡、三溪乡、双溪口乡、溶江乡、胡源乡、方溪乡、石笕乡、五云街道办事处、新碧街道办事处、仙都街道办事处。县域总用地面积约为 1494.264、5 平方公里。县域层面提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规模和标准。中心城区及控制区范围:包含五云街道、新碧街道、仙都街道、七里乡、东渡镇五个乡镇街道,总面积 330.81 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及控制区层面为本规划重点引导区,要落实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建设标准和选址建议等。1.3 规划年限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应与相应区域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年限保持一致,因此本次规划近期至 2025 年,远期至 2035 年,规划基期年为 2020 年。本次规划人口数据以七普数据为基准。PART-1 规划总则5第三部分说明1.4 规划对象根据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导则(2021.6)、养65、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若干要求等,本次规划对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点位布局、规模等,按适度前瞻、底线管控的原则性要求,虚实结合、预留弹性空间,提出近、远期的布局规划。规划以中心城区及控制区范围为主,重点关注养老机构规划布局,同时对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作出统筹安排。采取“近细远粗”的方法,对近期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进行重点具体安排,远期做合理预留。注:为老年人提供居住的老年公寓等商业房地产项目和集合居住、生活照料、医疗照护等功能的养老社区,以及老年大学,无障碍步行道、户外座椅等为老年人提供的相关无障碍设施等,不作为本次规划的对象,可延续上轮规划内容。1.5 统计口径和数据来源根据浙66、江省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021.6,本次专项规划人口统计口径为常住人口。本次规划所有基础数据均由缙云县民政局、统计局提供。PART-1 规划总则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养 老设 施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 66 号),本导则所指的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 10 张以上的机构,不包含家庭养老床位和没有依法办理登记的房地产性质的养老床位。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指重点为居住在社区的老人提供生活服务、保健康复、文体娱乐以及辅助服务的综合性设施,包括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街道(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6第67、三部分说明1.6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修正)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年)3、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年)4、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0082001)5、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2007)(2018 版)6、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 1442010)7、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15)8、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GB/T 331682016)9、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10、浙江省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DB33/T8372011)11、浙江省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规范(DB33/T9268、62014)12、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标准(DB33/T 11002014)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 号)14、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927 号)15、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021.6)16、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 年)17、浙江省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18、丽水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建设指导意见(丽自然资规发202149 号)19、缙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PART-1 规划总则7第三部分说明1.7 69、上位规划衔接缙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一、国土空间总体目标制造之城全省大花园核心区生态工业高地;开放之城丽水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先行地;魅力之城世界文化旅游目的地;二、区域定位世界文化旅游目的地;丽水莲青缙市域发展核心带北翼,联动金义都市区、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桥头堡。三、国土空间总体布局规划构建“U 型环绕,双核多点,轴线联动”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U 型环绕为由仙霞岭、括苍山形成环绕县域空间的生态屏障;双核为主城区、壶镇镇两大核心;多点为围绕两大核心魅力发展的乡镇节点;轴线联动包括城市发展“十字走廊”和乡村振兴的“魅力 T 轴”。城市发展“十字走廊”包括由新建镇、新碧街70、道、东方镇、壶镇镇构成的横向产业活力走廊和新碧街道、五云街道、七里乡、东渡镇形成的纵向城市活力走廊;乡村振兴的“魅力 T 轴”为县域东南侧依托道路连通乡镇魅力节点,组团发展的“T”字形发展轴线。四、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一)规划目标:加强覆盖城乡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基础设施,形成城乡一体、区域均衡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二)配置标准:按规划预测常住人口 47.9 万配置,根据浙江省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导则,推动养老机构进入城市主城区、老年人集聚区,按每万名常住老年人配建不少于 300 张床位为规划单元。做到机构跟着71、老年人走。(三)规划内容:推进养老服务均衡化、优质化发展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老年人空间分布,构建布局均衡、适应需求、服务便利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体系。PART-1 规划总则8第三部分说明五、中心城区空间结构规划构建“一心两翼,四城一体”的中心城区总体格局。一心:主城区,通过时尚新区、魅力老城、门户南城、高铁新城四大组团一体发展、集聚合力,提升中心城市能级。北翼:北翼新建、新碧产业组团,强化创新,构建未来产业创新核心。东翼:东翼仙都组团,强化黄帝文化特色,打造未来生态文旅核心。六、完善公共服务(一)社区生活圈参照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综合各类出行方式、生活习惯,构建 72、8 个适宜缙云的 15 分钟社区生活圈,面积范围在 100-600 公顷,服务的常住人口为 2.0-5.5 万人左右。15 分钟社区生活圈以街道级邻里中心为核心,构建包含卫生服务中心、养老院、小学、初中、文体活动中心、菜市场及生鲜超市、社区服务中心、固定避难场所、社区就业服务中心等完善的服务设施体系。(二)社会福利设施完善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设施,提供如特种疾病护理院、颐养中心、老年食堂、老年保健院、老年活动中心等多元的养老设施供给。县级设施以社会福利和老年活动综合体为主,基层设施以养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主。PART-1 规划总则9第三部分说明1.8 基本名词解释一、老年人在我国,将年满 673、0 周岁及以上的人口称为老年人。根据年龄结构,老年人口可分为低龄老年人口(6069 岁)、中龄老年人口(7079 岁)、高龄老年人口(80 岁及以上)。二、老年人口规模老年人口规模可分为常住老年人口规模和户籍老年人口规模。除有特别指代,导则所指的现状老年人口规模和规划预测老年人口规模均为常住老年人口规模。三、老年人口密度指每平方公里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所居住的老年人口数量,具体统计到街道级层面。四、养老机构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 66 号),本规划所指的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 10 张以上的机构,不包含家庭养老床位和没有依法办理登记的74、房地产性质的养老床位。五、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指重点为居住在社区的老人提供生活服务、保健康复、文体娱乐以及辅助服务的综合性设施,包括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街道(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PART-1 规划总则10第三部分说明PART-2现状分析Current situation analysis11第三部分说明PART-2 现状分析2.1 老年人口现状概况根据缙云县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缙云县全县常住人口为405318人,全县常住人口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96280人,占总人口比重23.75%,比全国和浙江省18.7%高5.0575、%,比丽水市全市 21.24%高 2.51%。与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0 年间,缙云县全县常住老年人口共增长 3.00 万人,80 岁以上老年人口共增加 0.71 万人。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由 2010 年 18.47%上升至 2020年 23.75%,上升 5.28%。8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由 2010 年 2.72%上升至 2020 年 4.16%,上升 1.43%,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老年人口区域发展不均衡,地区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性,根据七普常住人口数据显示,常住老年人口数量位列前三的分别是壶镇镇、五云街道、新建镇,常住人口皆在 1 万人以上,位列最后三位的76、分别是三溪乡、石笕乡、方溪乡,常住老年人口分别仅为 1500、1351、775 人。壶镇镇、五云街道、新建镇为缙云县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较为突出的乡镇街道,可见人口向现代化发展更好的乡镇街道流入的趋势较为明显,较为偏远的乡镇常住人口老龄化率也明显高于这些核心乡镇街道,其中前路乡、溶江乡、双溪口乡和大源镇常住老年人口占各自乡镇总常住人口比重皆达到了 40%以上,这类地区属于典型的现代化、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地区出现的老年乡镇,五云街道和新碧街道是唯二缙云县常住老年人口占各自街道总人口的比重在 20%以下的乡镇街道。12第三部分说明PART-2 现状分析2.1 老年人口现状概况缙云县各乡镇(街道)七普常77、住人口结构一览表(单位:人)人口数(人)占总人口比重(%)序号乡镇(街道)合计0-15 岁16-59 岁60 岁及以上合计0-15 岁16-59 岁60 岁及以上1五云街道95396199875996315446100.0020.9562.8616.192新碧街道381416571253796191100.0017.2366.5416.233仙都街道7236126639921978100.0017.5055.1727.344壶镇镇90101163885505318660100.0018.1961.1020.715新建镇4661088672533212411100.0019.0254.3526.78、636舒洪镇16441319088864365100.0019.4054.0526.557大洋镇9344172347032918100.0018.4450.3331.238东渡镇271724746151387288100.0017.4755.7126.829东方镇17236287392285135100.0016.6753.5429.7910大源镇9333102842104095100.0011.0145.1143.8811七里乡14039244176743924100.0017.3954.6627.9512前路乡413755018811706100.0013.2945.4741.2413三溪79、乡379453017641500100.0013.9746.4939.5414溶江乡767797735033197100.0012.7345.6341.6415双溪口乡634489228082644100.0014.0644.2641.6816胡源乡688286733192696100.0012.6048.2339.1717方溪乡19911701046775100.008.5452.5438.9318石笕乡344447016231351100.0013.6547.1339.23合计/平均值4053187353623550296280100.0018.1458.1023.7513第三部分说明PA80、RT-2 现状分析2.2 老年人口分区密度现状结合行政区面积及城镇开发边界进行统计,缙云县老年人口密度位列前三的分别为大源镇、胡源乡和石笕乡。根据导则(2021.6),当前缙云县大源镇和胡源乡属于老年人高密度居住区(3000 人/km);新碧街道属于老年人低密度居住区(1000 人/km);其余街道(乡镇)均属于老年人中密度居住区(10003000 人/km)。原则上高密度居住区的老年人 500 米范围内应建有 1 家养老机构,每 1 平方公里内有 1家养老机构;中密度居住区的老年人 1000 米范围内应建有 1 家养老机构,每 3 平方公里内有1 家养老机构;低密度居住区视情设点。根据导则(81、2021.6)老年人低密度居住区:1000 人/km;老年人中密度居住区:1000-3000 人/km;老年人高密度居住区:3000 人/km。老年人口分区密度现状一览表街道(乡镇)2023 年老年人口数(人)城镇开发边界(km)老年人口密度(人/km)五云街道1475211.641267壶镇镇2056318.961085新碧街道66109.5696仙都街道23351.361717东渡镇86944.461949七里乡47862.322063新建镇154356.892240舒洪镇45652.531804大洋镇38181.382767东方镇63483.12048大源镇58501.763324前路乡82、24140.862807三溪乡21070.722926溶江乡43501.542825双溪口乡33151.262631胡源乡37281.163214方溪乡11530.621860石笕乡18780.64293414第三部分说明PART-2 现状分析2.3 养老机构现状概况(一)养老设施床位总量不满足截至2023年底,缙云县共有12家养老机构,其中中心城区及控制区有6家养老机构。全县公建民营机构6家,公办机构1家,民办机构5家。全县养老机构床位数共计1201床,其中护理床位数792床,占总床位数的 65.9%。全县每万名老人养老机构床位数 106 床;中心城区及控制区养老机构床位数共计 859 床,83、每万名老人养老机构床位数 231 床。床位总量不满足导则中养老机构配建标准按 1 万名常住老年人配建不少于 300 张床位,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到 2025 年超过 58%的要求。全县入住机构养老设施养老的老人数为 736 人,入住率为 61.3%,中心城区及控制区入住机构养老设施养老的老人数为 518 人,入住率为 60.3%。缙云县各乡镇(街道)养老机构服务设施现状一览表序号机构名称所属街道机构性质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总床位数护理床位数入住人数(人)入住率(%)1缙云县百龄帮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缙云县养老院)五云街道公建民营446663156250027028857.62物产中大金石(缙云)84、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壶镇镇公建民营20003700108654440.73缙云县舒洪敬老院舒洪镇公建民营1530162060504981.74缙云县新碧敬老院新碧街道公建民营872162075456485.35缙云县黄店中心敬老院七里乡公建民营33001723604242706缙云县大源镇敬老院大源镇公建民营21201442.648423572.97缙云县溶江敬老院溶江乡公办2204273390606673.38缙云县嘉和颐养老院东渡镇民办206900504244889缙云县鸿福养老院五云街道民办15005300100100424210缙云县阳光托老院大源镇民办4003301616127511缙云85、县旭东养老院新碧街道民办647.061172.574503851.312缙云县康美养老院壶镇镇民办227.5211352010126015第三部分说明PART-2 现状分析2.3 养老机构现状概况(二)养老设施空间分布不均衡,难以满足合理服务半径要求以街道(乡镇)作为基本规划单元,缙云县现状各单元养老服务设施分布不均衡,主要体现在设施分布与人口分布匹配度差。现状胡源乡和大源镇作为老年人口高密度区,养老机构匮乏均不满足需求。18 个街道(乡镇)中仅五云街道现状实际床位数满足床位数需求,另外 17 个街道(乡镇)均不满足要求,同时全县 18 个街道(乡镇)中 10 个街道(乡镇)现状无配置养老机构86、,全县街道(乡镇)机构覆盖率仅为 44.4%。缙云县各乡镇(街道)养老机构服务设施现状需求一览表名称2023 年老年人口(人)床位数需求(张)现状实际床位数(张)现状床位数需求差值(张)备注全县11270133811201-2180五云街道14752443600157现状已满足新碧街道6610198149-49视情设点仙都街道2335700-70视情设点壶镇镇20563617128-489需求较大,需增设点位新建镇154354630-463需求较大,需增设点位舒洪镇456513760-77视情设点大洋镇38181150-115视情设点东渡镇869426150-211需增设点位东方镇63481987、00-190需增设点位大源镇585017664-112视情设点七里乡478614460-84视情设点前路乡2414720-72视情设点三溪乡2107630-63视情设点溶江乡435013190-41视情设点双溪口乡3315990-99视情设点胡源乡37281120-112视情设点方溪乡1153350-35视情设点石笕乡1878560-56视情设点16第三部分说明PART-2 现状分析2.3 养老机构现状概况(三)养老设施建设标准参差不齐根据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导则,养老机构容积率:新建或改建养老机构的容积率应根据区位、地价、床位规模等因素综合确定。新建或改建养老机构的容积率一般为88、 0.81.5。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区位、地价、建设条件等因素适当增加或减少。养老机构的床均/套均用地面积:独立占地的养老机构床均用地面积一般为 25-50。城市新区新建或改建养老机构床均用地一般为 40-50,原则上不超过 60;老城区新建或改建养老机构床均用地一般为 30-40,原则上不低于 25。超过标准面积的,不作为养老机构登记和备案,防止养老机构变相成为养老地产。护理型床位倡导一人一间,单个房间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0,使用面积23左右。老年人居室内床位平均可使用面积不应低于6,单人居室使用面积不低于 10 ,双人居室使用面积不低于 14。参考此标准,缙云县现状部分养老设施存在床均建设标89、准偏低的问题,空间较为局促、缺乏足够的活动空间和绿化场地,难以满足基本养老服务功能需求。如嘉和颐养老院、旭东养老院等民办机构条件相对简陋,床均建设标准都远低于标准,整体环境质量欠佳,部分为自建房运营,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用地拓展空间,后续基本属于整治淘汰的机构。以及通过对各街道(乡镇)每万名老人养老机构床位数进行分析,全县每万名老人养老机构床位数分布不均匀,现状仅五云街道床位数现状配建指标能够满足需求,其余街道(乡镇)均不满足需求,且部分街道(乡镇)尚无养老机构床位数配建。缙云县养老机构服务设施现状建设规模一览表序号机构名称所属街道占地面积(m)床均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床均建筑面积(m)总90、床位数容积率是否满足规范需求1缙云县百龄帮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缙云县养老院)五云街道4466689.333156263.125000.71 不满足2物产中大金石(缙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壶镇镇200018.52370034.261081.85 不满足3缙云县舒洪敬老院舒洪镇153025.50162027.00601.06 满足4缙云县新碧敬老院新碧街道87211.63162021.60751.86 不满足5缙云县黄店中心敬老院七里乡330055.00172328.72600.52 满足6缙云县大源镇敬老院大源镇212044.171442.630.05480.68 满足7缙云县溶江敬老院溶江乡22091、424.49273330.37901.24 不满足8缙云县嘉和颐养老院东渡镇2064.1290018.00504.37 不满足9缙云县鸿福养老院五云街道150015.00530053.001003.53 不满足10缙云县阳光托老院大源镇40025.0033020.63160.83 满足11缙云县旭东养老院新碧街道647.068.741172.515.84741.81 不满足12缙云县康美养老院壶镇镇227.5211.38113556.75204.99 不满足17第三部分说明PART-2 现状分析2.3 养老机构现状概况缙云县养老机构服务设施现状对标评价一览表(截至 2023 年)序号导则要求现92、状情况对标情况1总体指标按每 1 万名老年人配建不少于 300 张床位为规划单元。106不达标2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到 2025 年超过 58%,到 2035 年达到 80%以上。66%近期已达标380 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口比例超过 20%的地区,应提高床位数量和护理型床位标准。缙云县各现状乡镇(街道)无 80 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口比例超过 20%的地区。达标4空间布局一个规划单元内将养老机构分多处设置。原则上老年人高密度居住区(3000 人/平方公里)的老年人 500 米范围内、中密度居住区(1000-3000 人/平方公里)的老年人 1000 米范围内应建有 1 家养老机构,让养老服务93、触手可及。养老机构分布不均,部分乡镇现状无养老机构。不达标5配建标注严格控制养老机构单体规模,原则上不再新建 500 张以上床位的综合性养老机构。设施规模大于 300 床的应保障独立用地。现状存在 1 家养老机构设施规模大于 300 床,为缙云县百龄帮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缙云县养老院),该机构为独立用地。不达标6独立占地的养老机构床均用地面积一般为 25-50,原则上不超过 60。缙云县现状 12 家养老机构有 7 家养老机构床均用地面积低于导则要求下限,超过 60 的有 1 家为缙云县百龄帮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缙云县养老院)。部分机构不达标18第三部分说明PART-2 现状分析2.4 居家养老服94、务设施现状概况(一)街道(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 500,具有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为辖区范围内的老年人就近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老城区可适当放低配建要求,但不小于 300。截至 2023 年底,缙云县各街道(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实现全覆盖,且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皆满足 500 要求。(二)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当前缙云县共有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39 家。但存在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缺乏,服务开展捉襟见肘的问题。医护、康复护理、心理咨询等专业服务人员短缺的矛盾突出,养老服务工作只能停留在低水平。受上述制约条件的限制,在生活服务、医疗服务95、文体休闲、托管照料等诸多方面,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得不到有效的满足,设施服务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现状缙云县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基本情况表序号名称建设时间占地面积()建筑面积()1缙云县东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1810008002缙云县三溪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189606103缙云县舒洪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185606604缙云县壶镇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19163340005缙云县双溪口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1930011306缙云县前路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191385107缙云县新碧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1934010208缙云县大洋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1954113496、19缙云县仙都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2021055010缙云县五云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2026053011缙云县大源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2026050012缙云县溶江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2021055013缙云县七里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2026051014缙云县胡源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2030050015缙云县新建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21290130016缙云县东方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2190052017缙云县石笕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2132099618缙云县方溪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2141682619第三部分说明PART-2 现状分析2.4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现状概况(三97、)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缙云县当前共有 64 个小区配建了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现状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情况序号小区名称配建面积()序号小区名称配建面积()1锦绣城250.8233仙都花园2旭山名邸270.9734香格里3雍景园25.7635书香花苑4云水华庭47.336亲亲家园5云璟庭116.9637湾潭小区6鼎园136.2638春晖家园7缙云西寮休闲养生旅游度假中心24.0539五云街道 2022-7 号地块-仙都中学北侧工程3018泊璟庭87.4940缙云县保障房项目3299云上雅苑240.741南城璟园24010云溪湾213.642舒洪镇 2021-2 号地块20711云悦湾20843缙云县舒欣98、一期(扩建)工程12万地滨江时代23044缙云县名山社区安置房 D-01 区块项目25213名山欣苑45缙云县名山社区安置房 D-04 区块项目24014洋潭雅苑46缙云县名山社区安置房 D-07 区块项目22915锦湖湾(西寮水库)87.4947壶镇镇 2020-5 石龙路地块项目20316彩云邸(火车站广场北面地块项目)220.0348翰文苑8317春江花月苑201.1049春风江南苑10018广场公寓50壶滨和院7519大河小区51丽锦嘉园2320和泰城52安居名苑4021都市花园53九州新时代15422山水花苑54金街名苑2423翠竹花园55新溪家园4324金色阳光56新都花园25文晖99、名苑57江泰名邸17026阳光城58硕博园2627蓬莱花苑59白麓名邸6528东方苑60壶镇镇 2019-14 号地块商住用房17729滨江御园61浙江辰舜壶镇星级酒店项目2130金水湾62毓秀华庭521.6931紫薇花园63和润佳园032名仕家园64十里云居25.0120第三部分说明PART-2 现状分析2.5 相关规划与政策衔接2023 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中期,是总结“十四五”规划前期成败得失、决定“十四五”规划后期成败的关键之年,是对原“十四五”规划目标与路径进行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时期,也是在经历疫情后我国经济重回发展正轨的关键之年。“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一百年100、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涉及到本规划对国家、浙江省和所在地区的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方针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如下:相关规划/政策规划衔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织牢社会保障和兜底性养老服务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覆盖面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完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率先基本实现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努力成为共建共享品质生活的省域范例。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更高水平推进幼有所育、101、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基本建成学前教育、公共卫生、养老照料、体育健身等“15分钟公共服务圈”,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实现法定人员社保全覆盖,基本养老触手可及,优质养老全面推进,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浙江省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幸福养老、浙里更好 主要目标到 2025 年,人人享有多样化、普惠型的基本养老服务,浙江特色的现代化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高水平建设“幸福颐养标杆区”,成为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民生领域的“重要窗口”和国际交流重要平台。主要任务推进养老服务体系转型升级,包括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增加养老服务供102、给、发展普惠型养老、发展普惠型养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新业态、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加快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提升,包括增加护理人员数量、提升服务人才质量、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实施养老服务提升“五大行动”,包括基本养老服务覆盖行动、机构布局优化行动、家庭照护支持行动、医养康养联合行动、数字养老拓展行动;建设养老服务“四大平台”,包括建设“浙里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养老产业平台、建设康复辅具租售平台、建设区域化国际化交流平台;深化养老服务“三大改革”,包括推进财政补助方式改革、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进认知障碍专业照护改革。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4 个单位关于印发丽水市居家养老服务设103、施布局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1.12 明确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要求。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应落实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关于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原则和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相关要求,明确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目标、规划配置标准、规划布局要求、资源整合利用以及社区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布点应兼顾社区基本单元和服务半径双重标准,在区域较大的城市社区和较为分散的农村地区,适当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比例或加大布点,实现养老服务设施高效便民的运营目标。21第三部分说明PART-2 现状分析相关规划/政策规划衔接丽水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主要目标到 20104、25 年,丽水市老龄事业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建立与丽水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相匹配的老龄事业发展体系。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覆盖面更全、保障力度更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建立健全,便捷优质、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全面建立;老年文化体育教育供给更为丰富;居家、社区、公共设施适老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绿色、便利、舒适的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成效显著;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机制不断健全,保障有效;敬老爱老助老观念不断加深,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社会风尚形成;老年人发挥余热参与社会发展的环境持续优化;老龄产业得到较快发展,105、涉老产业和产品不断增加和丰富,银发经济高地初步建立;老龄事业标准化程度不断提高。丽水市人口发展“十四五”规划 加强养老服务资源配置。落实新一轮全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着力构建城乡区域相协调,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网络,做到“机构跟着老人走,让服务触手可及”。采取“闲置房产改建、规划用地新建、出让(安置)地块配建”等方式,让养老院成为住宅小区的标配,让老年人离家不离社区,就近享受便捷专业的养老服务。农村突出敬老院改造提升,转型为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实现特困人员兜底保障的基础上,面向社会老人提供服务,补齐农村养老设施短板,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到 2022 年底,所有敬老院均达到国家106、养老院二级以上标准,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达到55%,2025 年达到 58%,每万名老年人配有 20 张认知障碍床位。从省、市发布的各类“十四五”规划、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方针政策等得出,在老年人口不断增长、老龄化持续加剧的大环境下,养老服务设施将成为最基础的公共服务设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也有更高的要求。规划要将“老人跟着机构走”的现象转换为“机构跟着老人走”,破解目前养老设施空间分布不均衡,养老设施建设难度大,老人就近入住养老机构困难的难题,构建布局均衡、适应需求、服务便利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体系,让养老服务触手可及。22第三部分说明PART-3规划目标Planning objectives23107、第三部分说明3.1 规划目标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聚焦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推进实施缙云县“县域应对老龄化能力提升工程”,与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相结合,补空缺、提质量,进一步提升完善缙云县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化、标准化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增加普惠性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水平,逐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缙云县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发展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1、“县域应对老龄化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任务:(1)提升公办机构能力: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提升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护理能力108、,强化对失能失智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2)建设全覆盖化、标准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提供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3)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支持养老示范项目建设,支持培训疗养机构改革转型发展养老。2、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目标:在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化、标准化发展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老年人空间分布,构建布局均衡、适应需求、服务便利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体系。加强失能失智老人照护,保障小型化、嵌入式的养老机构星罗棋布,不仅为机构中的老年人提供服务,同时也提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真正做到老年人居住在哪里,就将养老机构配建在哪里,让养老服务触手可及。规划至 2025 年,全面完善109、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各类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养老机构空间分布初步形成与老年人口密度分区相适应的的生活圈发展模式。至远期 2035 年,不断更新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优化基本养老服务内涵,打造高品质、有尊严的养老服务设施,全面建成老年友好城市,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PART-3 规划目标缙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期限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备注万名老人养老机构床位数(张)配建标准护理床位数占比(%)万名老人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张)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近期(至 2025 年)300110、三分之一的养老机构床位由县域统筹设置,三分之二的床位“机构跟着老人走”。5820每个街道(乡镇)至少建成一个服务本辖区的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镇社区实现全覆盖参照导则配建标准执行参照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导 则(2021.6)远期(至 2035 年)3008020结合乡村实际需求实现全覆盖24第三部分说明3.3 规划原则PART-3 规划目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引领、政策引导作用,优化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加强养老机构用地要素保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兴办养老机构,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适度前瞻,底线管控着眼于缙云县常住老年人口发展趋势,重点预判111、老年人口峰值,保障规划的中长期适应性,预留弹性空间。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促进资源均衡配置,确保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到位。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服务均等,差异引导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逐步实现养老服务均等化。加强区域统筹,因地制宜实行分类引导,按照“机构跟着老人走”的总体要求,明确差异化指标要求,保障养老机构进入主城区、进入老年人集中居住区,努力实现养老服务触手可及。整合资源,增存并举鼓励存量设施提升改造,从存量设施现状条件和规划条件两个维度出发,支持符合导向、符合需求、符合规划的存量设施运营发展。结合112、地区人口特征和发展导向,引导新增养老机构向需求集中区域配置。凝聚共识,多规衔接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统一各部门关于养老服务设施的相关政策、标准和口径,做到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多规衔接。3.2 规划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和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 年),适应缙云县人口老龄化趋势和养老机构发展的总体要求,破解养老机构布局不合理、对居家养老支持不够113、大等难题,遵循“以人为本、提升服务,规模合理、盘活存量,城乡统筹、完善体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科学有效指导缙云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形成与人口老龄化相适应,体现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特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生态宜居环境相配套,适度前瞻、多元配置、功能完善、规模合理、统筹城乡、适度均衡的社会养老服务设施网络;积极打造老年宜居城市,让老年人分享美好生活。25第三部分说明3.4 老年人口规模预测(1)预测方法一:趋势法根据过去人口数量的统计数据,可推算出一条人口发展函数曲线,并假设今后人口的变化趋势仍按同样的函数曲线发展,即可估算未来人口的数量。本次人口预测采用集合发展函数推算法114、,计算公式为Pt=P0(1+K)t,K是年平均增长率,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与2023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20年全县常住老年人口为9.63万人,相比 2010 年 60 岁以上老年人口 6.63 万人,10 年间全区常住老年人口共增加 3.00 万人,年均增加 0.30 万人,60 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由 2010 年 18.47上升至 2020 年 23.75,上升 5.28%,10 年间全县常住老年人口年均增长率为 3.55,结合各街道(乡镇)3 年间老年人口年均增量及年均增长率测算 2025 年、2035 年常住老年人口预测数据。PART-3 规划目标常住老年人口(115、万人)区域街道(乡镇)2010 年 6 普数据2020 年 7 普数据10 年平均增量平均增长率(%)规划20252035中心城区及控制区五云街道0.91 1.54 0.632 5.40 2.01 3.40 新碧街道0.37 0.62 0.253 5.40 0.81 1.36 仙都街道0.12 0.20 0.081 5.40 0.26 0.44 东渡镇0.51 0.73 0.219 3.63 0.87 1.24 七里乡0.26 0.39 0.130 4.11 0.48 0.72 小计2.173.481.3154.764.427.16外围乡镇壶镇镇1.29 1.87 0.576 3.76 2.2116、4 3.25 新建镇0.95 1.24 0.291 2.71 1.42 1.85 舒洪镇0.28 0.44 0.158 4.58 0.55 0.85 大洋镇0.20 0.29 0.089 3.71 0.35 0.50 东方镇0.38 0.51 0.136 3.11 0.60 0.81 大源镇0.31 0.41 0.096 2.72 0.47 0.61 前路乡0.14 0.17 0.032 2.13 0.19 0.23 三溪乡0.12 0.15 0.034 2.58 0.17 0.22 溶江乡0.24 0.32 0.078 2.84 0.37 0.49 双溪口乡0.19 0.26 0.078 3117、.53 0.31 0.44 胡源乡0.21 0.27 0.060 2.54 0.31 0.39 方溪乡0.06 0.08 0.016 2.39 0.09 0.11 石笕乡0.10 0.14 0.039 3.43 0.16 0.22 小计4.466.141.6833.087.2210.00总计6.639.633.0003.9311.6417.1626第三部分说明3.4 老年人口规模预测(2)预测方法二:年龄移算法年龄移算法,亦称年龄移算预测模型,它是指以各个年龄组的实际人口数为基数,按照一定的存活率进行逐年递推来预测人口的方法。它是一种最基本的人口预测方法,也是一种被借鉴、应用较多的人口预测模型118、,大部分人口预测模型都是建立在以年龄移算法原理为基础的模型之上的。年龄移算法的重要原理是将人口看做时间的函数。简单来说,这个原理就是将人口的年龄用时间来表示的,过一年人就会长一岁。正是因为这个原理,年龄移算法可以把由某一年度或者某一年龄组的人口数在其相应年龄组的死亡率水平条件下,通过转移到下一个年度或者下一个年龄组,而将下一个年度或者下一个年龄组的人口数测算出来,而且具有相当高的准确性。根据缙云县统计局统计信息,以七普人口数据为基准结合 2015-2020 年缙云县平均死亡率 6.62,以此推测:至 2025 年 60 岁以上老年人口为 12.6 万人,80 岁以上老年人口为 2.7 万人;至119、 2035 年 60 岁以上老年人口为 19.2 万人,80 岁以上老年人口为 6.8 万人。PART-3 规划目标缙云县七普(2020 年)分年龄段人口数据分组常住人口数(人)合计男女甲123合计4053182078261974920-421092 10935101575-922157115461061110-1425137130831205415-191896110028893320-24140637584647925-29174319093833830-3425094127611233335-3925272126531261940-4431468159471552145-49366451120、88551779050-5439285201991908655-5932433166261580760-6425518132091230965-6924556124941206270-74184689256921275-79108895528536180-8491824537464585-8954472561288690-941818772104695-99362147215100 岁及以上40122827第三部分说明3.4 老年人口规模预测(3)结论预测方法一的预测结果,是从人口增长的一般规律来看;方法二是通过七普各个年龄组的实际人数为基数,按照近五年来的平均死亡率逐年递推来预测老年人口的方121、法。两种预测数据均具有相对的参考性。根据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显示,缙云县常住人口为40531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常住人口数据358917人增加46401人,常住人口增长较多。2020年,在全县常住人口中,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 96280 人,比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常住老年人口数据 66303 人增加 29977 人。从现状老年人入住情况看,全县入住机构养老设施人数 736 人,以运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 1201 张计,总入住率 61.28%,由于传统家庭养老观念深入人心及养老机构费用较高等因素,大部分自理老人对于入住养老机构意愿不高,机构空置率达 122、38.72%。规划需要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具有一定的超前性,以满足城市快速发展下人民观念、人口规模、经济水平等因素带来的养老服务需求。8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由 2010 年 9779 人增长至 2020 年 16849 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由 2010 年 2.72上升至 2020 年 4.16,年均增长率 5.59,规划预测 8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至 2025 年为 2.21万人,至 2035 年为 3.81 万人。PART-3 规划目标缙云县常住老年人口近远期峰值规模结论(万人)区域街道(乡镇)7 普数据(2020)近期(至 2025)远期(至 2035)中心城区及控制区五云街道1.54 2.123、09 3.60 新碧街道0.62 0.84 1.44 仙都街道0.20 0.27 0.46 东渡镇0.73 0.91 1.32 七里乡0.39 0.50 0.76 小计3.484.617.58外围乡镇壶镇镇1.87 2.33 3.44 新建镇1.24 1.47 1.96 舒洪镇0.44 0.57 0.91 大洋镇0.29 0.36 0.53 东方镇0.51 0.62 0.86 大源镇0.41 0.49 0.65 前路乡0.17 0.20 0.25 三溪乡0.15 0.18 0.23 溶江乡0.32 0.38 0.52 双溪口乡0.26 0.33 0.47 胡源乡0.27 0.32 0.42 方124、溪乡0.08 0.09 0.12 石笕乡0.14 0.17 0.24 小计6.157.5110.6总计9.6312.1218.1828第三部分说明3.4 老年人口规模预测(3)结论PART-3 规划目标缙云县养老床位数预测值区域街道(乡镇)2020 年近期(至 2025 年)远期(至 2035 年)养老床位数护理型床位数养老床位数护理型床位数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养老床位数护理型床位数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中心城区及控制区五云街道600370627 364 2421080 864 364新碧街道14995252 146 432 346 仙都街道81 47 138 110 东渡镇5042273 158 125、396 317 七里乡6042150 87 228 182 小计8595491383 802 2274 1819 外围乡镇壶镇镇12875699 405 1032 826 新建镇441 256 588 470 舒洪镇6050171 99 273 218 大洋镇108 63 159 127 东方镇186 108 258 206 大源镇6458147 85 195 156 前路乡60 35 75 60 三溪乡54 31 69 55 溶江乡9060114 66 156 125 双溪口乡99 57 141 113 胡源乡96 56 126 101 方溪乡27 16 36 29 石笕乡51 30 72 126、58 小计3422432253 1307 3180 2544 总计12017923636 2109 5454 4363 29第三部分说明PART-4养老机构规划布局Planning and layout of elderly care institutions30第三部分说明PART-4 养老机构规划布局4.1 布局策略(1)按需布局,适度超前老年人口基数、老年人口基本状况及发展趋势,是养老服务设施布点的基本依据,以万名老人床位及密度分区为核心依据,按照“机构跟着老人走”的总体要求,具有适度超前性,尽快确定配建标准和要求,借助缙云县城市化推进契机以及城中村改造建设,在新区和老区进行科学布局,保127、障养老机构进入主城区、进入老年人集中居住区,努力实现养老服务触手可及。(2)分区指导,适度统筹以老年人空间密度为依据,宜按“老年人高密度居住区(3000 人/km)”、“老年人中密度居住区(10003000 人/km)”、“老年人低密度居住区(1000 人/km)”分区指导,适度统筹。以 1 万名老年人口为配建单元,进行合理配置。一个配建单元内,将养老机构分多处设置,服务范围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度打破街道行政区划限制,以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的愿望,同时便于家属探望和照护。因工业、商业等用地影响,采取城镇建设用地口径会导致整体密度值降低,且城镇居住用地较为集中,很少出现居住用地分散导致实际密度与计算密128、度的大偏差。本次规划采用老年人口密度(人/km2)=城镇居住用地上居住的老年人口(人)/城镇居住用地面积(km2)。老年人中、高密度居住区:老年人高密度居住区以 10 分钟生活圈为服务半径,老年人中密度居住区 15 分钟生活圈为服务半径,充分挖掘现有设施潜力,满足本地区基本养老需求。建在居住区中的原机构,尽量在保留原址上扩建、改建,以保留原有的社区环境和配套。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利用自有用地或闲置设施建设养老设施,如旧的政府行政用房、校所、厂房等置换、租赁,发展中小型的养老机构,如现有机构与土地利用规划、空间规划发展思路有冲突矛盾需要取消,则需要根据养老服务需求进行用地的预留,在此之前可作为养老129、设施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结合城中村项目改造,在征迁地块根据需要进行配置。充实完善新区的机构养老设施,按相关规定配置并预留机构用地,在充分满足本地养老需求的前提下,可承担全区统筹养老服务需求。新城区在城市规划时,可把养老机构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置在一起,整合周边公共服务资源,空间布局充分考虑老年人就医、出行、环境、心理等方面因素,提供便捷服务,同时降低管理成本。老年人低密度居住区:视情设点,原则上城区满足 30 分钟生活圈服务半径,乡镇应至少设置 1 所机构养老设施。(3)四圈合一,方便服务应遵从“四圈合一”的原则,原则上在距离居住圈、医疗圈、休闲圈、交通圈都较便捷的地方。机构养老主要职能是130、为老人提供长期的全面生活照料等,其设置主要考虑与周边功能圈的衔接,充分考虑老年人就医、出行、环境、心理等方面因素,满足其就近养老、方便就医、交通便捷、环境宜居等需求。充分考虑公共交通、日照、环境、安全等因素,并宜与社区邻里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学校、幼儿园、医院相邻布局。(4)灵活控制,便于落地在下阶段实施建设时,应结合城乡空间拓展实际情况,采取“近细远粗”的方法,对近期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进行重点具体安排,远期做合理预留。规划近期中心城区及控制区独立用地的养老结构,采取实位控制,纳入缙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管理,外围乡镇采取虚位控制,其规模及设施要求原则上不得更改,近期配建及远期规划养131、老机构及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采取点位控制,位置在具体建设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经自然资源局、民政局等主管部门同意,在下一层级国土空间规划及控规实施过程中进行具体落实。31第三部分说明PART-4 养老机构规划布局4.2 选址原则区位:养老机构布局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关要求,并优先设置在老年人较为集聚、养老需求较为集中的区域。交通:方便子女探望,适应老年人出行需求,尽量选址在公共交通方便可达的地段;避开邻近对外交通、快速干道及交通量大的交叉口路段。环境:应尽可能选择在阳光充足、绿化条件较好、空气清新等环境优良的地段,并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及危险品生产和储运基地。设施:市政条件便利,考132、虑医养结合,综合设置或尽可能邻近医疗卫生设施设置,以便就近得到医疗服务。4.3 规划建设方式养老机构的建设方式包括现状保留、新建、改建、扩容、拆除、配建六种。1、现状保留对于满足消防和许可要求,运营完善、配备设施相对齐全的现有养老机构,予以保留完善。对现状民房租赁、厂房等改建等现状民办养老机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进行保留,未来如与空间规划发展思路有冲突矛盾或不满足政策允许,则需根据本规划要求进行布点。2、新建新建类养老机构规模应合理适度,符合规划控制要求,符合选址原则,邻近养老需求较为集中地区,远离污染,交通便利。3、改建改建类养老机构指老城区在用地紧缺情况下,可利用现有工业厂房、宾馆、酒店、企133、事业单位闲置用房、社区闲置用房、闲置学校、住宅房屋等,按照相关规范标准改造为养老机构。有相对独立的出入口,满足老年人安静、安全等要求。4、扩容扩建类养老机构包括现有用地扩建和现有建筑提升改造两种形式。现有用地扩建,是对现有养老机构周边用地进行梳理整合,有条件扩建的机构,划定扩建范围,提出床位扩容需求。现有建筑提升改造,是对于周边用地无条件扩建,但养老条件急需改善提升的机构,扩大建筑面积、增加床位数。5、拆除对于现状不能满足消防安全、房屋质量安全要求,且无法改造升级的养老机构,应予以拆除。6、配建新建住宅项目在满足 500 米服务半径的前提下,可多个小区的配建指标进行集中,使用面积达到 500 134、以上可设置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可配建在商住、商业、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中。养老机构建设标准应符合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2007)(2018 年版)、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 144-2010)等相关规范规定。32第三部分说明PART-4 养老机构规划布局4.4 总体布局参照 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导则(2021.6)中养老机构配建标准:在一个县级行政区范围内,三分之一的养老机构床位可以由县(市、区)统筹设置,三分之二的床位按照“机构跟着老人走”设置。养老机构配置:一个规划单元内,将养老机构分多处设置,服务范围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度打破街道行政区划限制。本次规划135、结合缙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将缙云县养老规划布局划分为 4 个片区,分别为:中心城区及控制区:包括五云街道、新碧街道、仙都街道、七里乡、东渡镇 5 个乡镇(街道);东乡片区:壶镇镇、东方镇、前路乡、三溪乡;南乡片区:舒洪镇、双溪口乡、溶江乡、大源镇、胡源乡、方溪乡、石笕乡、大洋镇;西乡片区:新建镇。参照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导则(2021.6)中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规划设置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按每万名老年人设置不少于 20 张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做到相对集中。每个县(市、区)至少有 1 家公办养老机构设置认知障碍照护专区,相对集中设置不少于 20 张的认知障碍照护床位。136、缙云县近期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需求为 242 张,远期需求为 364 张。考虑缙云县实际情况,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规划总量适当提高。参照2024年4月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 浙江省推进存量资源改建养老服务设施操作办法(试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多渠道开发利用存量资源建设养老设施,畅通存量设施转养老设施实施途径,建立标准化操作流程规范,推动“愿改、能改”存量资源“尽改、好改”。本次规划合理整合存量资源,优化养老供给,提升存量资源利用率。33第三部分说明4.4 总体布局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聚焦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推进实施缙云县“县137、域应对老龄化能力提升工程”,与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相结合,补空缺、提质量,进一步提升完善缙云县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化、标准化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增加普惠性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水平,逐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缙云县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发展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规划至 2035 年,缙云县养老床位数需求达到 5454 张,本次缙云县共计规划养老机构 13 处,合计规划养老床位 4966 张(其余床位数需求由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补充)。其中:中心城区及控制区规划 5 处,养老床位 2137 张;外围乡镇规划 8 处,养老床位 2829 张;138、新增用地面积 142880,投资估算约 14.4 亿元。本次规划:1、结合缙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将缙云县养老规划布局划分为 4 个片区,分别为中心城区及控制区、东乡片区、南乡片区、西乡片区;2、提升缙云县百龄帮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缙云县养老院)和物产中大金石(缙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2 家现状养老机构护理床位数占比至 80%;3、新建壶镇镇康养中心、失能失智照护中心、新碧康养中心作为“县域应对老龄化能力提升工程”首批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示范项目;4、应对老龄化能力提升工程失能失智照护中心作为全县认知障碍老人专业护理院,床位数 500张,考虑缙云县实际情况,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规139、划总量适当提高,至远期共规划 620 张,规划剩余认知障碍床位数需求由其他大型养老机构设置认知障碍照护专区进行补充;5、新建镇中心敬老院、大洋镇中心敬老院、东渡镇中心敬老院当前在建;6、新建缙云丽缙园区康养中心、东方镇好溪敬老院、新建镇康养中心、舒洪镇康养中心、仙都街道康养中心,进一步满足养老服务设施床位需求;7、规划机构位置采取实位、虚位相结合的控制方式,用地位置在满足服务半径和相关规模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PART-4 养老机构规划布局34第三部分说明PART-4 养老机构规划布局4.4 总体布局缙云县养老机构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一览表(至 2035 年)所属片区所属街镇编号机构名称140、床位数(张)其中护理床位数(张)其中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张)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床均综合建筑面积()床均用地面积()建设方式位置投资估算(万)床位数(张)占比(%)床位数(张)占比(%)东乡片区壶镇镇1物产中大金石(缙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10886 80.00 3700200034.26 18.52 现状保留左库村2应对老龄化能力提升工程壶镇镇康养中心500400 80.00 204.00 210001400042.00 28.00 新建坑沿地块160003缙云丽缙园区康养中心500400 80.00 204.00 210001400042.00 28.00 新建丽缙产业园区块(虚位)15141、000东方镇4东方镇好溪敬老院410328 80.00 170001148041.46 28.00 新建田氏伤科医院北侧(虚位)11000西乡片区新建镇5新建镇康养中心500400 80.00 204.00 210001400042.00 28.00 新建新建村(虚位)150006新建镇中心敬老院146117 80.00 5840730040.00 50.00 在建新溪路与经九路交叉口北面4000南乡片区舒洪镇7舒洪镇康养中心500400 80.00 204.00 195001300039.00 26.00 新建舒洪村(虚位)15000大洋镇8大洋镇中心敬老院165132 80.00 6600142、825040.00 50.00 在建环湖村4000中心城区及控制区五云街道9缙云县百龄帮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缙云县养老院)500400 80.00 315624466663.12 89.33 现状保留杜桥新村北侧10应对老龄化能力提升工程失能失智照护中心500500 100.00 500100.00 200002500040.00 50.00 新建杜桥新村北侧23000新碧街道11应对老龄化能力提升工程新碧康养中心500400 80.00 204.00 210001400042.00 28.00 新建新碧街道(虚位)17000东渡镇12东渡镇中心敬老院137110 80.00 548068504143、0.00 50.00 在建兆岸村4000仙都街道13仙都街道康养中心500400 80.00 204.00 225001500045.00 30.00 新建塘后村(虚位)2000049664073 62021618218954614400035第三部分说明4.5 分片区(街道)布局引导中心城区及控制区中心城区及控制区:包括五云街道、新碧街道、仙都街道、七里乡、东渡镇 5 个乡镇(街道)。(一)规模需求测算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人口测算:至 2035 年,中心城区及控制区预测常住老年人口7.58 万人,按照每万名老人 300 张养老床位测算,中心城区及控制区需要配套养老床位2274 张。中心城区及控144、制区现状(含在建)已有养老机构 6 家,现状养老床位数 859 张。其中五云街道鸿福养老院、东渡镇嘉和颐养老院和新碧街道旭东养老院 3 处属于民办民房租赁养老机构,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及设施的制约性,其床位数不纳入远期规划指标,考虑适当重新布点。为满足养老服务需求,中心城区及控制区还需配置1639张养老床位。(二)本次规划情况本次规划中心城区及控制区保留缙云县百龄帮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缙云养老院),新增养老机构 4 家。规划片区养老统筹,新建新碧康养中心、仙都街道康养中心 2 个片区级养老机构,床位数各500张,加上现状缙云县百龄帮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缙云养老院),集中式养老,片区级养老机构服务范围145、覆盖整个片区。新建失能失智照护中心,作为缙云县认知障碍老人专业护理院,床位数 500 张;东渡镇中心敬老院在建,床位数 137 张。失能失智照护中心和新碧康养中心作为“县域应对老龄化能力提升工程”首批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示范项目之二。提升现状缙云县百龄帮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缙云养老院)护理床位数占比至 80%。远期关停缙云县新碧敬老院和缙云县黄店中心敬老院。城区服务半径需求结合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补充。PART-4 养老机构规划布局36第三部分说明PART-4 养老机构规划布局4.5 分片区(街道)布局引导中心城区及控制区缙云县中心城区及控制区养老机构布局规划所属街镇编号机构名称床位数(张)其中护理床位146、数其中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建筑面积(m)用地面积(m)床均综合建筑面积(m)床均用地面积(m)建设方式位置数量(张)占比(%)数量(张)占比(%)五云街道1缙云县百龄帮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缙云县养老院)500400 80.00 315624466663.12 89.33 现状保留杜桥新村北侧2应对老龄化能力提升工程失能失智照护中心500500 100.00 500100.00 200002500040.00 50.00 新建杜桥新村北侧新碧街道3应对老龄化能力提升工程新碧康养中心500400 80.00 204.00 210001400042.00 28.00 新建新碧街道(虚位)东渡镇4东渡镇中147、心敬老院137110 80.00 5480685040.00 50.00 在建兆岸村仙都街道5仙都街道康养中心500400 80.00 204.00 225001500045.00 30.00 新建塘后村(虚位)合计21371810540100542105516备注:片区级机构规模应不少于本次规划要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机构规模及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37第三部分说明PART-4 养老机构规划布局4.4 分片区(街道)布局引导东乡片区东乡片区:包括壶镇镇、东方镇、前路乡、三溪乡。(一)规模需求测算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人口测算:至 2035 年,东乡片区预测常住老年人口 4.78 万人,按148、照每万名老人 300 张养老床位测算,东乡片区需要配套养老床位 1434 张。东乡片区现状(含在建)已有养老机构 1 家。物产中大金石(缙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现状养老床位数 108 张。为满足养老服务需求,东乡片区还需配置 1326 张养老床位。(二)本次规划情况本次规划东乡片区保留物产中大金石(缙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新增养老机构 3 家。规划片区养老统筹,新建壶镇镇康养中心和缙云丽缙园区康养中心、东方镇好溪敬老院3个片区级养老机构,床位数分别为500和500、410张,集中式养老,片区级养老机构服务范围覆盖整个片区。壶镇镇康养中心作为“县域应对老龄化能力提升工程”首批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示范149、项目之一。提升现状物产中大金石(缙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护理床位数占比至80%。考虑前路乡和三溪乡养老床位数需求相对较少,其床位数需求由片区级养老机构进行统筹,不另设点。38第三部分说明PART-4 养老机构规划布局4.4 分片区(街道)布局引导东乡片区缙云县东乡片区养老机构布局规划所属街镇编号机构名称床位数(张)其中护理床位数其中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建筑面积(m)用地面积(m)床均综合建筑面积(m)床均用地面积(m)建设方式位置数量(张)占比(%)数量(张)占比(%)壶镇镇1物产中大金石(缙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10886 80.00 3700200034.26 18.52 现状保留左库村2应对老150、龄化能力提升工程壶镇镇康养中心500400 80.00 204.00 210001400042.00 28.00 新建坑沿地块3缙云丽缙园区康养中心500400 80.00 204.00 210001400042.00 28.00 新建丽缙产业园区块(虚位)东方镇4东方镇好溪敬老院410328 80.00 170001148041.46 28.00 新建田氏伤科医院北侧(虚位)合计15181214406270041480备注:片区级机构规模应不少于本次规划要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机构规模及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39第三部分说明PART-4 养老机构规划布局4.4 分片区(街道)布局引导151、南乡片区南乡片区:包括舒洪镇、大洋镇、大源镇、溶江乡、双溪口乡、胡源乡、方溪乡、石笕乡。(一)规模需求测算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人口测算:至 2035 年,南乡片区预测常住老年人口 3.86 万人,按照每万名老人 300 张养老床位测算,南乡片区需要配套养老床位 1158 张。南乡片区现状(含在建)已有养老机构 4 家。其中缙云县阳光托老院属于民办民房租赁养老机构,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及设施的制约性,其床位数不纳入远期规划指标,考虑适当重新布点。缙云县舒洪敬老院,现状床位数60张,缙云县大源镇敬老院,现状床位数48张,缙云县溶江敬老院,现状床位数 90 张,考虑远期调整为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满152、足养老服务需求,南乡片区还需配置 960 张养老床位。(二)本次规划情况本次南乡片区规划新增养老机构 2 家。规划片区养老统筹,新建舒洪镇康养中心作为片区级养老机构,床位数 500 张,集中式养老,片区级养老机构服务范围覆盖整个片区。大洋镇中心敬老院在建,床位数 165 张。考虑大源镇、溶江乡、胡源乡、方溪乡、石笕乡地域及养老床位数需求相对较少,其床位数需求由片区级养老机构进行统筹,不另设点。40第三部分说明PART-4 养老机构规划布局4.4 分片区(街道)布局引导南乡片区缙云县南乡片区养老机构布局规划所属街镇编号机构名称床位数(张)其中护理床位数其中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建筑面积(m)用地面积153、(m)床均综合建筑面积(m)床均用地面积(m)建设方式位置数量(张)占比(%)数量(张)占比(%)舒洪镇1舒洪镇康养中心500400 80.00 204.00 195001300039.00 26.00 新建舒洪村(虚位控制)大洋镇2大洋镇中心敬老院165132 80.00 6600825040.00 50.00 在建环湖村合计665532202610021250备注:片区级机构规模应不少于本次规划要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机构规模及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41第三部分说明PART-4 养老机构规划布局4.4 分片区(街道)布局引导西乡片区西乡片区:新建镇。(一)规模需求测算按国土空间总体154、规划人口测算:至 2035 年,西乡片区预测常住老年人口 1.96 万人,按照每万名老人 300 张养老床位测算,西乡片区需要配套养老床位 588 张。西乡片区现状无养老机构。为满足养老服务需求,南乡片区还需配置588 张养老床位。(二)本次规划情况本次西乡片区规划新增养老机构 2 家。规划片区养老统筹,新建新建镇康养中心作为片区级养老机构,床位数 500 张,集中式养老,片区级养老机构服务范围覆盖整个片区。新建镇中心敬老院在建,床位数 146 张。42第三部分说明PART-4 养老机构规划布局4.4 分片区(街道)布局引导西乡片区缙云县西乡片区养老机构布局规划所属街镇编号机构名称床位数(张)155、其中护理床位数其中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建筑面积(m)用地面积(m)床均综合建筑面积(m)床均用地面积(m)建设方式位置数量(张)占比(%)数量(张)占比(%)新建镇1新建镇康养中心500400 80.00 204.00 210001400042.00 28.00 新建新建村(虚位控制)2新建镇中心敬老院146117 80.00 5840730040.00 50.00 在建新溪路与经九路交叉口北面合计646517202684021300备注:片区级机构规模应不少于本次规划要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机构规模及位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43第三部分说明PART-5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Planni156、ng and layout of home-based elderly care service facilities44第三部分说明PART-5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5.1 配建标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包含街道(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其中:街道(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 500,具有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为辖区范围内的老年人就近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老城区可适当放低配建要求,但不小于 300,实现每个街道(乡镇)至少建成一个服务本辖区的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部分规模较大的街道(乡镇)可设 2 个以上。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157、料中心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200,具有日间照料功能,根据需要和条件可设置全托功能,实现每个城镇社区至少建成一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形成步行15分钟左右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圈。农村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可以通过改造居家养老服务站、老年活动室等,整合利用现有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场地进行设置,建筑面积达到 200 以上,其中提供全托服务的建筑面积应不少于 500。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新建住宅项目地块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照每百户不少于 30 建筑面积标准配建,已建成住宅小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照每百户不少于 20 建筑面积标准配建。未达到配建标准的,应当以社区为单位,通过购买、置换、租赁、建设等方式158、,统筹配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照每处不少于 300 集中配置,在满足 500 米服务半径的前提下,建议将多个小区的配建指标进行集中,统一设置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45第三部分说明PART-5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5.2 布局原则01 环境安全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应选址在环境宜人、日照充足、通风良好、远离噪声源和污染源、基础设施完善的地区,有相对独立的出入口,与周边住宅互不干扰。02 盘活利用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床位的盘活利用,具备 10 张(含)及以上床位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可计入养老机构,并同时兼具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03 均衡配置按照就近便利、医养结合、相对集中的原则,科159、学合理配置。宜靠近老年人居住集中的城镇社区,鼓励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等设施综合或临近设置。新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在二层及以上楼层设置的,应设置无障碍电梯。支持将多个住宅小区的配建指标适度集中,统一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或者纳入社区服务综合体,相邻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纳入社区服务综合体需要确保一定的面积。04 科学布局通过空间混合、功能复合,立足于盘活现有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合理利用办事大厅、党群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文化礼堂、体育健身场所等已建公共设施以及国有闲置房产,实现功能集成、服务提升效果。46第三部分说明5.3 布局指引规划保留现有可利用社区居家养老160、设施,并按照设施服务半径、社区老龄化程度,选择二类居住用地(R22、R21、B/R 地块),布置新的居家养老设施,形成配置规模适当、服务便捷、覆盖面广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网络。(1)街道(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现状缙云县各个乡镇(街道)皆已建有 1 个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本次规划:1、已规划大型养老机构(300床以上)的乡镇(街道),其现状街道(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远期调整为社区(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原功能并入大型养老机构;2、东方镇新建 1 处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选址靖岳村,用地面积 3 亩,建筑面积 2800,床位数 100 张;3、现状舒洪敬161、老院、大源镇敬老院、溶江敬老院保留原址及床位数,远期性质调整为街道(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其余现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均作现状保留,规划远期各配置床位数 20 张。PART-5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47第三部分说明5.3 布局指引(1)街道(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PART-5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缙云县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划一览表乡镇(街道)序号名称地址床位数建筑面积()远期规划中心城区及控制区五云街道1缙云县五云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周村村530原址保留调整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并入对应街道大型机构新碧街道2缙云县新碧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康村姓姚自然村1020原162、址保留调整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并入对应街道大型机构仙都街道3缙云县仙都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鼎湖村550原址保留调整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并入对应街道大型机构东渡镇4缙云县东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东渡村20800现状保留七里乡5缙云县七里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天寿村20510现状保留外围乡镇壶镇镇6缙云县壶镇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湖川村4000原址保留调整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并入对应乡镇大型机构新建镇7缙云县新建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凝碧村1300原址保留调整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并入对应乡镇大型机构舒洪镇8缙云县舒洪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舒洪村660原址保留调整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63、,功能并入对应乡镇大型机构9缙云县舒洪镇舒洪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舒洪小学南侧601620原缙云县舒洪敬老院改建大洋镇10缙云县大洋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前村村201341现状保留东方镇11缙云县东方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胪膛村520原址保留调整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并入对应乡镇大型机构12缙云县东方镇靖岳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靖岳村1002800新建,选址靖岳村大源镇13缙云县大源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大源村余溪自然村20500现状保留14缙云县大源镇大源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大源村481442.6原缙云县大源镇敬老院改建前路乡15缙云县前路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前路村20510现状保留三溪乡16缙云县三溪乡居家164、养老服务中心三溪村20610现状保留溶江乡17缙云县溶江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洪坑桥村前溪自然村20550现状保留18缙云县溶江乡洪坑桥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洪坑桥村902733原缙云县溶江敬老院改建双溪口乡19缙云县双溪口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双溪口村201130现状保留胡源乡20缙云县胡源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章村村20500现状保留方溪乡21缙云县方溪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深坑村20826现状保留石笕乡22缙云县石笕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石笕村20996现状保留合计51810367.648第三部分说明(2)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保留现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规划每个城镇社区至少建成一处165、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规划具备居家养老服务功能的社区,其服务范围内不再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工业区及规划无居住功能或居住功能很少的社区不配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其余现状无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社区规划结合社区服务用房进行建设,形成步行 15 分钟左右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圈。未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社区(村)规划由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养老机构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当前缙云县共有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239 家,根据缙云县城乡社区(村)划分,当前全县还有 48 处社区(村)未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本次规划:1、五云街道周村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 7 家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远期调整备案为166、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东渡镇东渡村、七里乡天寿村、大洋镇前村村、前路乡前路村、三溪乡三溪村、溶江乡洪坑桥村、双溪口乡双溪口村、胡源乡章村村、方溪乡深坑村 9 处乡村当前已建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划不再配置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根据情况需求,规划缙云县新增 33 家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PART-5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规划表序号所属街道/乡镇所属社区/村机构名称备注1五云街道五里牌社区五里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2西桥社区西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3洋岙村洋岙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4周村村周村村居家养老167、服务照料中心由原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调整备案5下双龙村下双龙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6名山村名山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7西寮村西寮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8新碧街道新康村姓姚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康村已建照料中心,该点位为原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调整备案9黄碧村黄碧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10碧虞村碧虞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11仙都街道鼎湖村鼎湖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由原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调整备案12东渡镇东渡村已有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划不再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3七里乡杜塘村杜塘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14天寿村已有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划不再配建居家养老服168、务设施15壶镇镇高朝村高朝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16新民村新民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49第三部分说明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规划表序号所属社区/村机构名称备注17壶镇镇湖川村湖川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由原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调整备案18应庄村应庄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19潜明村潜明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20松岩村松岩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21心畈村心畈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22潜陈村潜陈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23双溪村双溪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24金村村金村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25李坑口村李坑口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26和联村和联村居家养老服务169、照料中心新建27山河村山河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28杭川村杭川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29陇东村陇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30赤羊村赤羊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31桃源村桃源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32龙溪村龙溪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33和美村和美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34新建镇凝碧村凝碧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由原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调整备案35舒洪镇蟠龙村蟠龙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36舒洪村舒洪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由原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调整备案37大洋镇漕头村漕头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38前村村已有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划不再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39170、东方镇辽山村辽山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40胪膛村胪膛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由原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调整备案41前路乡前路村已有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划不再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42三溪乡三溪村已有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划不再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43三溪山村三溪山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44溶江乡洪坑桥村已有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划不再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45岩门村岩门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46双溪口乡双溪口村已有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划不再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47胡源乡章村村已有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划不再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48方溪乡深坑村已有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171、中心,规划不再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49石笕乡蒙坑村蒙坑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PART-5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50第三部分说明(3)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规划每个住宅小区或地块均需按照配建标准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本次规划:1、已建住宅小区已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 20 平方米、每处不少于 200 平方米集中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未达到配建标准的,有条件的,通过改建、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在规划近期按照规划配置到位。无条件的做现状保留。2、新建住宅小区城镇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足百户的按照百户计)建筑面积不少于 30 平方米、每处不少于 300 平方米,同时不少于项目住宅总172、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集中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出让住宅用地涉及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应当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和合同中明确配建、移交的养老服务用房的建设要求、交付方式和产权归属等内容。居家养老用房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应当与住宅同步,民政部门参与验收,分期开发的单地块住宅项目,应当在首期项目主体工程中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可以单独设置。在满足 500 米服务半径的前提下,建议将多个小区的配建指标进行集中,统一设置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PART-5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现状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清单序号小区名称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序号小区名称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1173、锦绣城250.8210云溪湾213.62旭山名邸270.9711云悦湾2083雍景园25.7612万地滨江时代2304云水华庭47.313名山欣苑5云璟庭116.9614洋潭雅苑6鼎园136.2615锦湖湾(西寮水库87.497缙云西寮休闲养生旅游度假中心24.0516彩云邸(火车站广场北面地块项目)220.038泊璟庭87.4917春江花月苑201.109云上雅苑240.718广场公寓无审批资料10云溪湾213.619大河小区11云悦湾20820和泰城51第三部分说明PART-5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现状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清单序号小区名称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序号小区名称养老服务设施配建174、面积()21都市花园无审批资料43缙云县舒欣一期(扩建)工程22山水花苑44缙云县名山社区安置房 D-01 区块项目25223翠竹花园45缙云县名山社区安置房 D-04 区块项目24024金色阳光46缙云县名山社区安置房 D-07 区块项目22925文晖名苑47壶镇镇 2020-5 石龙路地块项目20326阳光城48翰文苑8327蓬莱花苑49春风江南苑10028东方苑50壶滨和院7529滨江御园51丽锦嘉园2330金水湾52安居名苑4031紫薇花园53九州新时代15432名仕家园54金街名苑2433仙都花园55新溪家园4334香格里56新都花园35书香花苑57江泰名邸17036亲亲家园58硕博175、园2637湾潭小区59白麓名邸6538春晖家园60壶镇镇 2019-14 号地块商住用房17739五云街道 2022-7 号地块-仙都中学北侧工程30161浙江辰舜壶镇星级酒店项目2140缙云县保障房项目32962毓秀华庭521.6941南城璟园24063和润佳园042舒洪镇 2021-2 号地块20764十里云居25.0152第三部分说明PART-6分期建设规划immediate plan53第三部分说明PART-6 分期建设规划6.1 分期建设时序规划项目建设时序分为近期和远期,考虑本次规划起始时间及项目建设工期需求,近期项目建设时序调整至 2027 年。因此本次规划项目建设时序分别为:近176、期(2024-2027 年)、远期(2028-2035 年)。6.2 建设目标(1)缙云县规划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万名老年人拥有 300 张以上,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 58%。现状缙云县养老床位数为941床,距离2025年近期目标需求差2695床。规划近期新建9家养老机构,新增 2858 张床位,满足近期养老机构床位数需求。(2)实现每个城镇社区至少建成一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城镇社区形成步行 15 分钟左右的居家养老服务圈。6.3 近期建设项目(1)近期养老机构服务设施项目安排表规划对近期能投入使用、现已着手筹备建设、近期有较明确建设意向和一些需求缺口较大、用地相对容易落实的项目进行177、落实确定,作为近期养老机构设施的建设项目。规划近期养老机构建设项目一览表(2024-2027 年)所属片区乡镇(街道)编号机构名称床位数(张)其中护理床位数建设方式位置数量(张)占比(%)中心城区及控制区五云街道1应对老龄化能力提升工程失能失智照护中心500500 100新建杜桥新村北侧新碧街道2应对老龄化能力提升工程新碧康养中心500400 80新建新碧街道(虚位)东渡镇3东渡镇中心敬老院137110 80在建兆岸村东乡片区壶镇镇4应对老龄化能力提升工程壶镇镇康养中心500400 80新建坑沿地块东方镇5东方镇好溪敬老院410328 80新建田氏伤科医院北侧(虚位)西乡片区新建镇6新建镇中心178、敬老院146117 80在建新溪路与经九路交叉口北面南乡片区舒洪镇7舒洪镇康养中心500400 80新建舒洪村(虚位)大洋镇8大洋镇中心敬老院165132 80在建环湖村合计2858238754第三部分说明PART-6 分期建设规划(2)近期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安排近期拟新建 1 处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9 处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照本规划配建标准执行。规划近期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一览表(2024-2027 年)乡镇(街道)编号设施名称建设方式位置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东方镇1缙云县东方镇靖岳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建东方镇靖岳村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五云179、街道1五里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五里牌社区2西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西桥社区3洋岙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洋岙村4下双龙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下双龙村5名山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名山村6西寮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西寮村新碧街道7黄碧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黄碧村8碧虞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碧虞村七里乡9杜塘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杜塘村6.4 远期建设项目(1)远期养老机构服务设施项目安排表规划对未着手筹备建设,但存在需求缺口的项目进行长远预测规划,作为远期养老机构设施的建设项目。规划远期养老机构建设项目一览表(2028-2035 年)所属片区乡镇(街道)180、编号机构名称床位数(张)其中护理床位数建设方式位置数量(张)占比(%)中心城区及控制区仙都街道1仙都街道康养中心500400 80新建塘后村(虚位)东乡片区壶镇镇2缙云丽缙园区康养中心500400 80新建丽缙产业园区块(虚位)西乡片区新建镇3新建镇康养中心500400 80新建新建村(虚位)合计1500120055第三部分说明PART-6 分期建设规划(2)远期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安排规划远期开展对 3 家现状养老机构降级为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工作。开展对已规划大型养老机构的乡镇(街道),其现状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降级调整为社区(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工作。远期根据情况需求,拟新181、建 24 处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照本规划配建标准执行。规划远期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一览表(2028-2035 年)乡镇(街道)编号设施名称建设方式位置备注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舒洪镇1缙云县舒洪镇舒洪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舒洪村原缙云县舒洪敬老院降级改建大源镇2缙云县大源镇大源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大源村原缙云县大源镇敬老院降级改建溶江乡3缙云县溶江乡洪坑桥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洪坑桥村原缙云县溶江敬老院降级改建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五云街道1缙云县五云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备案性质调整周村村原址保留调整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并入对应街道大型机构新碧街道2缙云182、县新碧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备案性质调整新康村姓姚村原址保留调整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并入对应街道大型机构仙都街道3缙云县仙都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备案性质调整鼎湖村原址保留调整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并入对应街道大型机构壶镇镇4缙云县壶镇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备案性质调整湖川村原址保留调整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并入对应街道大型机构新建镇5缙云县新建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备案性质调整凝碧村原址保留调整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并入对应街道大型机构舒洪镇6缙云县舒洪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备案性质调整舒洪村原址保留调整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并入对应街道大型机构东方镇7缙云县东方镇居家养老服183、务中心备案性质调整胪膛村原址保留调整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功能并入对应街道大型机构56第三部分说明PART-6 分期建设规划规划远期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一览表(2028-2035 年)乡镇(街道)编号设施名称建设方式位置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壶镇镇8高朝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高朝村9新民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新民村10应庄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应庄村11潜明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潜明村12松岩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松岩村13心畈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心畈村14潜陈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潜陈村15双溪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双溪村16金村村居家养老服务184、照料中心新建金村村17李坑口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李坑口村18和联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和联村19山河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山河村20杭川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杭川村21陇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陇东村22赤羊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赤羊村23桃源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桃源村24龙溪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龙溪村25和美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和美村舒洪镇26蟠龙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蟠龙村大洋镇27漕头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漕头村东方镇28辽山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辽山村三溪乡29三溪山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三溪山村溶江乡30岩门村居家养老服务照185、料中心新建岩门村石笕乡31蒙坑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新建蒙坑村57第三部分说明PART-7实施保障implementation guarantee58第三部分说明7.1 保障措施(1)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缙云县上下要进一步确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观念,建立健全各部门分工协作,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形成统一领导、密切配合、分工协作、严格监管的联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养老服务设施相关配套政策、统筹协调规划实施中的相关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整体推进、落实到位,逐年稳步推进养老设施建设及养老服务保障目标的实现,积极引导养老产业的发展壮大。(2)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制定政府主导建设的各类养老设施的建设资金统筹政策;186、完善社会办养老设施建设经费支持政策;健全为老服务财政投入机制与增长调整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养老设施建设和服务的资金纳入年度财政计划,保障落实。加大补助力度;加大对护理型养老机构床位补贴,设立按入住老人划拨的运营补贴;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补助力度;拓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范围,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3)明确设施建设机制各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各类养老设施的建设流程和职责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应参与养老设施立项、规划审批、土地供应、建设、验收与移交的全过程,加强设施规划建设的行业监管力度。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养老机构床位需求及用地需求,国土资187、源部门应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土地指标,用于养老机构建设。单列养老机构(含老年活动设施)用地指标,纳入年度用地计划。有关养老机构供地方式、供地价格、用地登记性质,按照省有关文件执行。(4)完善配套扶持政策有关部门要深化研究投资、融资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挖掘利用闲置资源兴办养老设施,研究确定各类养老设施为老服务运营扶持政策,提升养老服务和保障水平。(5)搭建行业管理体系行业主管部门应健全政府服务职能,搭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与制度框架,研究养老设施使用对象、租赁期限等基础问题,推动养老服务制度化、健康化和专业化。行业主管部门应发挥政府组织职能,凝聚养老服务行业各方力量,为养老服务发展搭建行业管理体系、构建公平竞争环境,推动养老服务多元化、精细化和特色化。(6)建设专业服务队伍加快开展大规模的专业培训、建立多种类型的培训学院、开发培训教材、形成师资力量和培训基地,扩大老年护理、养老服务、养老机构管理等专业人才队伍,完善养老服务人员的资格认证体系。健全志愿者服务机制,壮大志愿者队伍,使志愿者服务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PART-7 实施保障
会员尊享权益 会员尊享权益 会员尊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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