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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手册(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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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
上传人:Le****97 编号:1308140 2026-03-10 141页 415.68KB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手册XXXXXXX有限公司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前言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安全监督、维修养护等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更好发挥特种设备在促进公司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结合公司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实际,从保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的根本目的出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编制了特种设备相应的管理管理文件,对现有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场内车辆等特种设备进行登记造册,纳入统一管理。本手册从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管理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的要求,构建和完善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网络,明确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部门,包括职责2、岗位责任人员等。制定并完善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主要为各级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安全检查、维修养护、事故应急预案及事故报告制度、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内容。本手册的编制,将使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对本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和监督将得到进一步的工作保障。目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网络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总则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使用承诺书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6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8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计划10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表13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15一、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5二、 总经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16三、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特种3、设备安全管理职责16四、 安全环保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17五、 设备使用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18六、 其他相关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18七、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18八、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19九、 特种设备使用班组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19十、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职责20十一、 司炉工特种设备安全职责20十二、 压力容器操作工特种设备安全职责21十三、 电梯管理员特种设备安全职责21特种设备相关行政管理事项申报办理22一、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开工告知申报办理22二、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申报办理25三、 特种设备使用4、登记申报办理28四、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办理31五、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取证(复审)申报办理34六、 特种设备变更登记申报办理37七、 特种设备停用报废申报办理39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41一、 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和报废管理制度41二、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实施管理制度44三、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实施管理制度45四、 锅炉能效测试申请实施管理制度46五、 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挂牌明示制度48六、 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书制度48七、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例会制度49八、 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0九、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51十、 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管理制度51十一、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5、度52十二、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53十三、 特种设备人员证件使用管理制度54十四、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5十五、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管理制度55十六、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56十七、 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制度58十八、 特种设备风险评价管理制度59十九、 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制度60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要求和操作规程62一、 锅炉62二、 压力容器76三、 压力管道90四、 电梯102五、 场(厂)内机动车辆12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网络第 1 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总则1 管理目的为确保公司各区域特种设备正常运作,保障各部门工作的正常开展, 加强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责6、任,有效控制各类因特种设备导致的伤亡事故。2 适用范围公司下属各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定义的各类特种设备。3 管理要求3.1 特种设备管理组织架构: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安全环保部统一协调各使用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取证工作;各使用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检测、维修、保养工作由安全环保部组织负责。组长: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成员:安全环保部、质量管理部、生产部、物控部、研发部、创客物流部3.2 特种设备采购:特种设备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认可的生产资质。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7、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3.3 特种设备安装:特种设备安装单位应具有国家认可的安装资质。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安装单位应向西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下称特检院) 申报检验,检验合格后向高新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登记获得使用证后,将随机附带资料移交至安全环保部后,特种设备方可投入使用。3.4 特种设备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由安全环保部按时联系特检院进行年检。3.5 特种设备发生故障,使用部门应立即停止使用,上报安全环保部, 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维修正常后方可使用。3.6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培训、变动后,由8、部门特种设备安全负责人上报至安全环保部登记。3.7 特种设备如需停止使用、报废,使用部门必须由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向安全环保部办理相应手续。3.8 外来施工单位携带的特种设备必须有使用证,设备及安全附件在检测期限内,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资料由基建部上报安全环保部登记、备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使用承诺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确保公司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现作出承诺如下:1. 对公司特种设备(见附表)安全运行全面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各级责任人员9、。2. 公司所有特种设备都必须取得使用登记证,确保合法使用。停用或报废特种设备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3. 不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 1 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要求。4. 按相关要求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并保证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5. 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按要求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6. 建立特种设备台帐,逐台按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7. 保证所10、使用的特种设备都由取得许可的有证单位安装、维修,电梯由取得许可的有证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8. 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再重新投入使用。9. 履行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察,并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消除各种隐患后再投入运行。法人(负责人)签字:使用单位(盖章)年月日场(厂)内机动车公司使用的特种设备类别附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甲方: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乙方: 11、(特种设备管理人员)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和资产安全,保障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甲方与乙方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双方职责如下:一、甲方(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代表公司,必须建立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甲方对公司的特种设备工作全面负责。二、甲方必须制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公司使用的所有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才能上岗,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对各设备、容器进行检查,确保能正常运行。三、按国家有关规定,12、甲方要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配置适量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安全生产防护装置等,并要定期维修,确保设施器材与装置完好。四、乙方要带头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等。五、作为特种设备的一线管理者,乙方必须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 要定时巡查各区域,督促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执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操作规程,发现违章操作立即指正,发现事故隐患, 及时处理。六、乙方要对公司的特种设备管理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并积极与监督部门沟通,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七、乙方绝对不能向上隐瞒厂内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八、年度考核目标(1) 特种设13、备自查覆盖率及隐患整改率达到 100%。(2) 现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编制覆盖率达到 100%。(3) 新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率达到 100%(4) 新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编制覆盖率达到 100%(5) 全年无特种设备导致的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九、考核与奖惩年内公司将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业务考核,达到目标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公司将视情节给予处罚。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甲方: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 乙方: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预14、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和资产安全,保障车间生产的正常进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由甲方与乙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双方职责如下:一、甲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编制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二、甲方必须带头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三、甲方编制特种设备年度检验计划,与法定检验机构联系检验事宜。确保特种设备在有效期内使用。四、甲方负责组织对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进行技术培训、考核。五、甲方对乙方(作业人员)报告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六、乙方必须在思想上保持高度15、警惕,每天要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认真填写各项工作记录。七、乙方有义务督促甲方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检,以及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按时校验。八、乙方在作业时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九、年度考核目标(1) 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2) 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参与率达 100% 十、考核与奖惩年内公司将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工作考核,达到目标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公司将视情节给予处罚。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16、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强化监管,深化整治,夯实基础,细化责任,严格执行。以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式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公司特种设备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公司生产活动正常运行。二、控制目标:1. 无因特种设备导致的死亡事故;2. 无因特种设备导致的重大泄漏、中毒事故;3. 无因特种设备导致的重大火灾或爆炸事故;4. 无重大特种设备事故;5. 无因特种设备导致的重伤事故;6. 因特种设备导致的一般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0 元百万元产值(现价);7. 因特种设备导致的千人17、轻伤率控制在 0.5(月均)以下。三、工作要点:1. 进一步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特种设备装置和过程的安全性配置改造,提高特种设备本质安全水平。(1) 进一步完善工艺措施安全性以及极限操作的评估机制,从危险操作着手,抓好平稳操作,逐渐树立系统地平衡操作的观念,并系统地进行改进。(2) 继续探索工作系统改进,优化工艺过程,减少作业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不断提高特种设备操作本质安全水平。(3) 继续深化以消灭危险源为目标,把循环经济和节能运行与安全运行相结合。通过工艺创新,尽可能消除或减少危险源。(4) 安全环保部对公司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按期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对检验为有缺陷的设备要及时18、停用或降级监护使用,并有计划地更换相应的设备或管线。(5) 加强现场规范管理,加强特种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2. 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完善安全组织和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 强化安全管理,并保障有效实施。(1)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制管理。进一步细化安全目标考核办法,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2) 实施全过程风险管理。完善风险评价组织,加强作业活动的危险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切实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对重大风险要制定风险削减计划并予以落实(过程改进),确保作业活动的风险在可承受范围内。(3) 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工作,对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完善公司19、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记录台帐,按时完成、改进各项工作。(4) 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认真抓好危险作业的管理,加大监护力度 ,节假日和特殊时期作业公司领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作业安全。(5) 合理进行工作安排,加强协调、沟通,抓好交叉作业、工作变动时段的管理。3. 加强全员安全技能、意识的培养和公司安全文化建设。(1) 加强新员工三级教育,各部门切实搞好“二、三级”安全教育, 以及复工、换岗、转产员工和新设备、新工艺、投产前的安全教育工作,使之掌握基本安全生产技能,合格上岗。(2) 抓好设备、危化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人员的操作处置技能和安全意识。(3) 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20、保证 100有效持证上岗。(4) 人事行政部汇同安全环保部,开展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5)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安全生产月”,不断提高公司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查找隐患,加大整改力度,提高公司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公司经济发展。(6) 开展教育安全培训活动。通过各种竞赛活动,进一步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杜绝各类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提高员工遵守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安全纪律、环保纪律、提高操作技能的自觉性,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确保公司安全运行。(7) 继续技能评比活动,尽可能地控制违规操作、违章操作事件的21、发生。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表一、考核目标(1) 事故控制目标(40 分)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及达到的要求评分标准考核得分一般事故控制数不发生以下特种设备事故: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 500 人以上 1 万人以下转移的;3.电梯轿厢滞留人员 2 小时以上的。每发生一起扣 15 分一票否决项1. 不发生人员死亡的特种设备较大、重大、特大事故。2. 如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的,一旦发现,一票否决。否决项(2) 安全管理工作目标(60 分)考核22、项目考核内容及达到的要求评分标准考核得分组织领导(8 分)1.将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4 分)1. 全年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扣 2 分;2. 管理工作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扣 2 分。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按规定要求参加上级各类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 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4分)1. 少参加一次会议扣 2 分;2. 对上级部署的工作落实不到位扣 2 分。机构及制度(8 分)1.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23、。(4 分)1. 未建立机构的扣 2 分;2. 未配备管理人员的扣 2 分。2.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2 分)1.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 2.安全责任制度扣 2 分。3.建立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并有演练记录。(2 分)1. 未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扣1 分2. 未开展演练扣 1 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6 分)1.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教育。(3 分)1. 未组织教育培训工作扣2 分2. 开展工作不力的酌情扣分。2.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1. 未开展活动的扣 2 分;2. 宣传不力未及时反馈扣1 分并及时反馈活动情况。(3 分)考24、核项目考核内容及达到的要求评分标准考核得分安全生产保障措施(30 分)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时申办设备的注册登记手续,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8 分)1. 规章制度不健全扣 4 分;2. 设备发现一台未注册扣 1 分。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组织作业人员上岗前培训,在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8 分)1. 发现一名未持证上岗扣 3 分;2. 上岗证超期 1 本扣 1 分。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时到检验机构申报设备检验。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检验率达到上级要求。(8 分)1.发现一台超期未检扣 2 分, 扣完为止。4.确定重点监控设备,重点监控设备的注册率、定检率和人员25、持证上岗率达 100%。(6 分)2.三个率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扣 2 分。安全生产管理台帐(8 分)建立健全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台帐,相关的组织机构、责任书、规章制度、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统计报表等内容齐全、分类科学、整理规范、查阅方便。(8 分)1. 未建立台帐的扣 8 分;2. 有台帐但不够完善的, 扣1-6 分。附加分(10 分)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的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有较大创新和突破,成绩显著。每创新突破一项加 5 分,最多不超过 10 分。二、考核办法1. 考核期为 20XX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2. 考核结果分为二个等次,其中考核得分 85 26、分(含 85 分)以上的为达标;考核得分在 85 分以下的为不达标。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 建立并且有效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2. 采购、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并且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采购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3. 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建立人员管理台账,开展安全与节能培训教育,保存人员培训记录;4. 办理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格式见附件A,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证),设备注销时27、交回使用登记证;5. 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及技术档案;6. 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7. 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其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定、校准,下同)、检修,及时提出定期检验和能效测试申请,接受定期检验和能效测试,并且做好相关配合工作;8. 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发生事故及时上报,配合事故调查处理等;9. 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节能必要的投入。二、总经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1. 是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负责贯彻28、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2. 建立、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 任命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责任制考核;3. 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4. 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批准实施重大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和安全费用的足额提取,不断改善劳动条件;5. 确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督促分解落实;组织检查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6. 组织制定并实施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7. 及时、如实报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配合事故调查,29、 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8. 向员工大会、员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从业人员对安全工作的监督;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重大问题。三、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1.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总经理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2. 负责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审查工作计划,定期部署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督促各部门持续改进提高,组织安全教育和检查;3. 负责制订、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和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4. 协调各生产、安全管理部门科学有序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妥善处理紧迫和重大的特种设备安全问题30、;5. 组织收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设备管理、技术标准等方面信息和资料,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四、安全环保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1. 在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负责公司特种设备具体安全工作;2. 制订、修订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和检查;3. 制订实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建立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档案资料;4. 定期组织公司员工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定期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业务知识训练,不断提升工作技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5. 组织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31、水平,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6. 负责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及台账、档案管理工作;7. 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运行、检验各环节的监督检查,提出设备备品备件计划;8. 负责制订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及人员培训计划并实施。五、设备使用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1. 在职责范围内对涉及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2. 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及时制止,严禁违章指挥;3. 在生产中出现特种设备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安全环保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4. 参与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随时掌握特种32、设备安全运行动态。六、其他相关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公司其他有关部门对职责范围内涉及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1. 人事行政部应主动配合开展员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考核奖惩等;2. 财务部应保证特种设备经费的及时落实,专款专用,定期划拨、结算等;3. 采购部门应按计划及时供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备、备品备件,规范仓储管理。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1. 应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书,熟悉并能运用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指导工作;2. 参加安全环保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负责地履行好工作职责;3. 及时收集特种设备安全信息,提出工作意见,及时汇总有关资料归档;4. 提出或参加编33、制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作业人员培训、设备定期检验、设备维修保养(备品备件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5.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工作,制止、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按章操作及持证上岗情况。定期开展对设备设施、防护用品的检查,督促及时维护保养;6. 参加制订并组织实施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参加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鉴定,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及时登记事故,提出事故的书面调查报告;7. 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八、特种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1. 使用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2. 保证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34、产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3. 加强对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考核;4. 督促部门员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5. 加强作业现场检查督促,及时整治存在隐患,纠正违章行为;6. 组织安全生产活动,总结安全生产经验。九、特种设备使用班组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1. 对本班组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2. 组织班组员工学习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知识;3. 教育班组员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4. 加强作业现场检查督促,及时纠正违章违规行为,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立即整改;5. 督促班组员工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教育班组员工正确35、使用消防、安全设施和器材;6. 发生事故时,及时报告和抢救,并保护现场和协助调查处理。十、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职责1. 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并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2. 按照规定填写运行、交接班等记录;3. 参加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4. 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且作出记录;5. 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向安全环保部报告;6. 参加应急演练,掌握相应的应急处置技能。十一、司炉工特种设备安全职责1.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职守;2. 上班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精心操作,对违章指挥和违36、章作业予以抵制;3. 搞好文明生产,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当班喝酒和酒后上岗;4. 认真做好锅炉房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经常保持锅炉房清洁卫生整齐、明亮;5. 认真遵守锅炉操作规程。严密监视锅炉各参数的变化,保持最佳运行状态,并做好各项纪录,内容需真实;6. 遇到故障时不得擅自离岗,应周密思考迅速排除,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不得隐瞒;7. 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事故处理能力。十二、压力容器操作工特种设备安全职责1.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职守;2. 上班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精心操作,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予以抵制;3. 搞好文明生产,穿戴个37、人防护用品,严禁当班喝酒和酒后上岗;4. 认真做好压力容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容器处于完好状态;5. 认真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严密监视容器各参数的变化,保持最佳运行状态,并做好各项纪录,内容需真实;6. 遇到故障时不得擅自离岗,应周密思考迅速排除,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不得隐瞒;7. 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事故处理能力。十三、电梯管理员特种设备安全职责1. 熟悉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2. 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3. 协助电38、梯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4. 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特种设备相关行政管理事项申报办理一、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开工告知申报办理1. 开工告知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三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根据简政放权、方便企业的工作要求,西安市已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告知权限下放到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工告知不是行政许可,施工单位告知后即可施工。2. 需要开工告知、监督检验的设备和环节39、2.1 需要告知、且要实施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锅炉(不含D 级锅炉)、压力管道、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活动均需告知,告知后且要实施监督检验;压力容器的改造、重大修理活动需要告知并且实施监督检验;场(厂)内机动车辆的改造活动需要告知,改造后应当实施首次检验。2.2 不需要告知、但需通过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场(厂)内机动车辆均系整机出厂、投入使用前不存在安装环节, 不需要告知,但需经过首次检验。2.3 需要告知、但不需要实施监督检验(含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不包括氧舱、车用气瓶)的安装需要告知,但不需要实施监督检验(含首次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后文简称:公司) 凭检验机构出具的委托检验40、报告或安装单位出具的自检报告办理使用登记。3. 开工告知申报要求和步骤3.1 公司应当聘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其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和修理;3.2 公司应督促负责公司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更应主动)在开始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修理情况书面告知设备所在地的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公司属地管理部门: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3 公司应督促和配合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更应主动)如实向负责办理开工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提供施工工程的相关信息,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配齐施工设备和施工作业人员;3.4 公司在书面告知后方可施工,施工过41、程中应接受并积极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实施的安全监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期按要求落实整改;3.5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三十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公司。公司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4. 申报时应提交的资料施工单位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修理施工告知时需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4.1 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单位的相应的有效期内许可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4.2 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原件备查);4.3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需提供产42、品合格证复印件(锅炉、压力容器还需提供制造监督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原件备查);4.4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书(一式四份,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压力管道安装告知需附压力管道安装告知清单);4.5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时,需该台电梯制造单位出具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委托书(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原件备查);4.6 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的特种设备需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根据相关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规则的要求,申请安装、改造、修理许可的单位在获得许可部门的申请受理通知书后,应当按照所受理的级别在受理通知书有效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内进行试安装、试改造和试43、修理。5. 开工告知的时效性及安全监察施工单位在办理告知后的 30 日内应向检验机构提出监督检验申请(按照技术规范需要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逾期不申请监督检验的,须重新办理告知手续。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申报办理1. 监督检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五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2. 申报要求和步骤2.1 公司应督促负责公司特种设备安44、装、改造、重大修理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主动)在办理开工告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到相应级别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报办理特种设备施工监督检验手续;2.2 公司应督促和配合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主动)如实向负责办理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供施工工程的相关信息,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配齐施工设备和施工作业人员;施工单位在办理好监督检验手续后方可施工;2.3 公司和负责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接受并积极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实施的监督检验,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按期按要求落实整改;2.4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结束后,公司(或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2.5 特种设45、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及时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领取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报告或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书;2.6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三十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公司;公司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2.7 公司和负责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对监督检验工作存在的争议及时向地市级特种设备监管部门提请仲裁(公司属地管理部门: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 申报时应提交的资料3.1 锅炉(1) 开工告知书原件;(2) 施工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原件备查);(3) 锅炉或部件购买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原件备查);(4) 46、制造监检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锅炉安装时提供);(5)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上次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改造和重大修理时提供)。3.2 压力容器(1) 压力容器(不包括氧舱、车用气瓶)的安装不需要实施监督检验(含首次检验),如果委托检验机构出具安装检验报告的,需提供以下资料:开工告知书原件;产品数据表及其制造监检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原件备查);产品购买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安装施工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原件备查)。(2) 压力容器改造、重大修理申报监督检验、签订监督检验协议需提供以47、下资料:开工告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原件备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上次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产品数据表及其制造监检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原件备查)。(3) 移装及其它需要领证的压力容器:开工告知书原件或监察机构的批复意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压力容器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上次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有效期内的安全附件校验报告。3.3 压力管道压力管道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申报监督检验、签订监督48、检验协议需提供以下资料:(1) 开工告知书原件;(2) 施工设计说明及材料汇总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原件备查);(3) 施工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原件备查)。(4)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上次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改造、重大修理或其他必要时提供)。3.4 电梯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申报监督检验、签订监督检验协议需提供以下资料:(1) 开工告知书原件;(2) 施工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原件备查);(3) 购买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安装时提供)。(4)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上次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复印件49、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改造和重大修理时提供)。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1. 申报要求1.1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公司应当向特种设备所在地的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对于整机出厂的特种设备,一般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办理使用登记(公司属地管理部门: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 国家明令淘汰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不符合安全性能或者能效指标要求的特种设备,不予办理使用登记。2. 申报要求2.1 锅炉:D 级锅炉。2.2 压力容器(共 9 类):(1) 深冷装置中非独立的压力容器、直燃型吸收式50、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铝制板翅式热交换器、过程装置中冷箱内的压力容器;(2) 盛装第二组介质的无壳体的套管热交换器;(3) 超高压管式反应器;(4) 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的储气罐;(5) 水力自动补气气压给水(无塔上水)装置中的气压罐,消防装置中的气体或者气压给水(泡沫)压力罐;(6) 水处理设备中的离子交换或者过滤用压力容器、热水锅炉用膨胀水箱;(7) 蓄能器承压壳体;(8) 简单压力容器;(9) 消防灭火用气瓶、呼吸器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注:对这些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公司应当参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中使用管理的相应规定,自行对其实施安全管理。3. 登记方式3.151、 按台(套)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气瓶除外)、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应当需要按台(套)向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车用气瓶以车为单位进行使用登记。3.2 按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气瓶(车用气瓶除外)、工业管道应当以公司为对象向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4. 登记申报时应提交的资料4.1 锅炉、压力容器(气瓶除外)、电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逐台(套)填写使用登记表,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1) 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2)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52、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3) 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4) 特种设备安装监督检验证明(压力容器不需要提供安装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中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电动单梁等特种设备应当提交首次检验报告);(5) 机动车行驶证(仅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登记时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仅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登记时提供);(6) 锅炉能效证明文件(仅锅炉登记时提供)。其中(1)项提供盖有申请单位的公章的原件,(2)(6)项提供盖有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注:锅炉房内的分汽(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锅炉与用热设备之间53、的连接管道总长小于或者等于 1000 米时,压力管道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包含压力容器的撬装式承压设备系统或者机械设备系统中的压力管道可以随其压力容器一同办理使用登记。登记时另提交分汽(水)缸、压力管道元件的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但是不需要单独领取使用登记证。4.2 压力管道、气瓶(不含车用气瓶)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1) 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2) 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3) 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证明;(4) 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格式见附件C),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格式见附件D)。注:新投入54、使用的气瓶应当提供制造监督检验证明,进行定期检验的气瓶应当同时提供定期检验证明;压力管道应当提供安装监督检验证明,达到定期检验周期的压力管道还应当提供定期检验证明;未进行安装监督检验的,应当提供定期检验证明。四、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办理1. 定期检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定期检验标志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2.55、 申报要求和步骤2.1 公司应在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到相应级别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报办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手续,并领取检验机构受理检验的回执。2.2 公司积极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工作。2.3 公司对定期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2.4 对定期检验工作存在的争议及时向特种设备监管部门提请仲裁。2.5 公司应及时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领取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和特种设备使用标志。3. 申报时应提交的资料3.1 锅炉(1)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表;(2)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或上次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原件备查)。3.2 压力容器(1) 特种56、设备定期检验申报表;(2)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或上次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原件备查)。3.3 压力管道(1)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表(含压力管道明细表,2014 年 1 月 1 日前安装的压力管道可仅提供此表即可申请定期检验);(2)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上次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原件备查)。3.4 电梯(1)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表;(2) 电梯维保单位出具的年度自检报告;(3)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上次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原件备查)。3.5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 场(厂)内机动车辆系整机出厂、投入使用前不存在57、安装环节, 不需要告知,但需经过首次检验;场(厂)内机动车辆的改造活动需要告知,改造后应当实施首次检验。申请首次检验时应提交的资料:特种设备定期(首次)检验申请表;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含产品数据表) 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原件备查)。(2) 申请定期检验时应提交的资料:特种设备定期(首次)检验申请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上次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取证(复审)申报办理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及考试发证层级序号种类作业项目项目代号考试发证层级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省级及以上2锅炉作业工业锅炉司炉G1县级电站58、锅炉司炉G2县级锅炉水处理G3市级3压力容器作业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R1县级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R2市级氧舱维护保养R3省级及以上4气瓶作业气瓶充装P市级5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叉车司机N1县级观光车司机N2县级6特种设备焊接作业金属焊接操作(注)市级非金属焊接操作省级及以上2. 申报要求2.1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发布;2.2 从事目录内的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2.3 公司应当聘(雇)用取得特种设备59、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管理和作业工作,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公司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和及时进行知识更新。2.4 从事目录内的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自己或者由公司统一向各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证机构(根据分工)提出发证申请,再由发证机构内部流转至考试机构进行考试申请;作业人员考试后,考试机构将其考试成绩反馈给发证机构,由发证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相应种类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5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相关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取证和复审时需向发证机构及考试机构提供公司或专业培训机构出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260、.6 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 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2) 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3) 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4) 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5) 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作业人员的具体条件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3. 申报时应提交的资料3.1 初次取证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特点,为简化手续,将考试申请与发证申请合二为一,申请人直接向发证机构申请,并向发证机构(内部再流转到考试机构)提交以下申请资料:(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2 份);(2) 身份证明(复印件61、,2 份);(3) 照片(近期 2 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3 张);(4) 学历证明(毕业证复印件,2 份);(5) 由医院出具本年度的体检报告,2 份;(6) 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证明(符合考核大纲规定的课时,由用人单位或者有关专业培训机构提供,2 份);(7) 实习证明(符合考核大纲要求,与申请项目一致,由用人单位 或者有关专业培训机构提供,2 份)。3.2 复审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相关规定,持证人员应当在持证项目的有效期届满 3 个月前,自行或委托公司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申请复审时,持证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 1 份;(2) 作业人员证(原件62、)及复印件 1 份;(3) 身份证复印件 1 份;(4)2 寸彩色免冠白底照片 2 张;(5) 持证期间公司或者专业培训等机构出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内容和学时要求符合安全技术规范,1 份) ;(6) 持证期间公司出具的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 1 年的证明(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7) 持证期间公司出具的没有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证明(1 份);(8) 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复审必须参加考试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考试合格证明。(9) 医院出具的本年度的体检报告(考核大纲对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时,1 份)。六、特种设备变更登记申报办理1. 申报一般要求1.1 按台(套)登记63、的特种设备改造、移装、变更公司或者公司更名、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按公司登记的特种设备变更公司或者公司更名的,公司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2 办理特种设备变更登记时,如果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中的有关数据发生变化,公司应当重新填写产品数据表。变更登记后的特种设备, 其设备代码(或注册代码)保持不变;1.3 变更登记分改造变更、移装变更、单位变更、更名变更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变更 5 种变更方式;2. 各类变更申报要求和应提交的资料2.1 改造变更特种设备改造完成后,公司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 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原使用登记证、重新填写的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改造质量64、证明资料以及改造监督检验证书(需要监督检验的),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登记机关应当在原使用登记证和原使用登记表上作注销标记。2.2 移装变更(1) 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的特种设备,公司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向登记机关提交原使用登记证、重新填写的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 和移装后的检验报告(拆卸移装的),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登记机关应当在原使用登记证和原使用登记表上作注销标记。(2) 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特种设备的,公司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表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原登记机关应当注销使用登记证,并且在原使用登记证和原65、使用登记表上作注销标记,向公司签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移装完成后,公司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标有注销标记的原使用登记表和移装后的检验报告(拆卸移装的),按照有关要求向移装地登记机关重新申请使用登记。2.3 单位变更(1) 特种设备需要变更使用单位,原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表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产权单位凭产权证明文件,持原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表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机关应当在原使用登记证和原使用登记表上作注销标记,签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2) 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66、30 日内,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标有注销标记的原使用登记表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按照有关要求重新办理使用登记。2.4 更名变更公司名称变更时,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单位名称变更的证明资料,重新填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到登记机关办理更名变更,换领新的使用登记证。2 台以上批量变更的,可以简化处理。登记机关在原使用登记证和原使用登记表上作注销标记。2.5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变更公司对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公司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经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合格并由公司安全管理负责人同意、主要负责人批准的证明材料,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在原使用登记证右上方标67、注“超设计使用年限”字样。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种设备,不得申请办理移装变更、单位变更(1) 已经报废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2) 进行过非法改造、修理的;(3) 无特种设备原始出厂资料和安装、改造和修理等技术资料的;(4)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5)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或者能效测试结果不满足法规、标准要求的。七、特种设备停用报废申报办理1. 停用要求特种设备拟停用 1 年以上的,公司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并且设置停用标志,在停用后 30 日内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告知登记机关。重新启用时,公司应当进行自行检查,到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启用手续;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照定期检验的有68、关要求进行检验。2. 报废要求2.1 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的特种设备,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报废期限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公司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特种设备报废时,按台(套) 登记的特种设备应当办理报废手续,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向登记机关办理报废手续,并且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2.2 公司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 使用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和报废管理制度 1 特种设备的采购1.1 凡属特种设备的采购,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并报69、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对于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1.2 在签订合同前,由采购部、安全环保部、财务部对其生产厂家的资质进行审查,资质确认后由采购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1.3 特种设备购进后,使用部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采购部、安全环保部、财务部,对设备随机技术资料及外观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如发现问题应立即联系制造单位处理。设备进场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对于不合格的设备,严禁办理入库。2 特种设备的安装2.1 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应会同安全环保部、财务部确定具有相应安装许可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并对进场施工人员资质70、把关。2.2 施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装特种设备。2.3 安装过程中,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安全环保部应做好安装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情况,杜绝无证人员进场施工。2.4 安装完成后,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安全环保部,以便及时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2.5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向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2.6 投入运行后,使用部门及安全环保部应做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归档工作。技71、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3 特种设备的改造3.1 特种设备改造前,应充分做好论证工作,并委托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改造设计。3.2 使用部门应会同安全环保部、财务部确定具有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负责改造工作,并对进场施工人员资质把关。3.3 施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72、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造特种设备。3.4 改造过程中,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安全环保部应做好改造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情况,杜绝无证人员进场施工。3.5 改造完成后,安全环保部应及时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3.6 安全环保部应做好特种设备改造过程中相关技术档案归档工作。4 特种设备的修理4.1 特种设备修理前,应充分做好论证工作,并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修理设计。4.2 使用部门应会同安全环保部、财务部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修理工作,并对进场施工人员资质把关。4.3 施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73、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修理特种设备。4.4 修理过程中,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安全环保部应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情况,杜绝无证人员进场施工。4.5 修理完成后,安全环保部应及时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4.6 安全环保部应做好特种设备修理过程中相关技术档案归档工作。5 特种设备的停用和重新启用5.1 特种设备拟停用 1 年以上的,安全环保部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并且设置停用标志。5.2 在停用后 30 日内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告知登记机关。5.3 重新启用时,应当进行检查,到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启用手续;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要74、求进行检验。6. 特种设备的报废6.1 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的特种设备,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报废期限的,安全环保部应当及时予以报废。6.2 特种设备需要报废时,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安全环保部和财务部,安全环保部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6.3 特种设备报废时,按台(套)登记的特种设备应当办理报废手续, 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向登记机关办理报废手续, 并且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实施管理制度1 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由安全环保部向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手续。2 使用登记75、包括新增设备注册登记、设备档案信息变更登记、设备移装登记、设备停用登记和设备报废注销。3 新增特种设备,应在投用前或投用后 30 天内到负责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4 在设备档案信息变更、设备停用前向负责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5 设备移装、报废前应向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申报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移装、报废。6 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如实向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6.1 申报应提交的材料:6.1.1 新增登记应提交以下资料:6.1.1.1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76、报表和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6.1.1.2 检验机构出具的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和监督检验证书;6.1.1.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原件)6.1.1.4 与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的维修保养合同。6.2 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过户或停用一年以上的,在 30 天内持特种设备变更登记申报表和以下有关资料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6.2.1 过户:携带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和检验报告,到原注册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办理结束后将全部资料移交接受单位;6.2.2 停用和重新启用:拟停用一年以上的,公司应封存设备,30 日内向原注册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时需持定期检验合格报告向原注册登记机关77、办理启用手续。7 及时到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8 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各项工作。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实施管理制度1 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由安全环保部向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报办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手续。2 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到相应级别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报办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手续。2.1 按期申报定期检验应提交如下资料:2.1.1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2.1.2 特种设备竣工验收资料;2.1.3 上一个周期的特种设备78、定期检验报告;2.1.4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合同;2.1.5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表。3 积极配合负责安全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进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4 安全环保部对定期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5 对定期检验工作存在的争议及时向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请仲裁。6 由安全环保部及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领取特种设备安全定期检验报告书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7 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办理各项工作。四、锅炉能效测试申请实施管理制度1 本制度适用于额定压力小于 3.8MPa 的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炉,不适用于余热锅炉。2 锅炉79、及其系统能效测试与评价方法包括定型产品热效率测试、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详细测试、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简单测试和锅炉及其系统运行能效评价。3 申请能效测试前,锅炉必须在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使用注册及登记证。4 申请能效测试时,应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人员培训制度、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事故报告制度、水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制度、燃料入库验收制度、能效监测计量制度、能效状况统计与分析报告制度、节能目标责任制、能效考核制度;并健全设备档案,包括产品出厂技术资料、安装改造修理技术资料、锅炉登记证、热力系统图、设备布置图、年检报告、年度能源利用80、状况统计资料等。5 申请能效测试的锅炉本体及附属设备应完好,无“跑、冒、滴、漏”,设备维护保养良好。至少包括燃料、水、电消耗量和输出热量的监测和计量装置;锅炉排烟温度监测装置。各项配置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校验合格,动作准确、灵敏、可靠。在用仪器、仪表应定期校准或校验。6 申请能效测试的锅炉,持证作业人员的数量满足锅炉安全运行的要求,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节能知识培训。7 设备、人员以及制度台账等完备后,使用单位向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南通分院申请锅炉能效测试。8 测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所规定的要求和项目进行。9 要以能效测81、试报告为依据,考核水、电、煤能效等工作实绩及完成工期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进一步落实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五、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挂牌明示制度1 公司实行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挂牌明示制度,在所有特种设备显著位置悬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2 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由负责实施安全检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核发,安全环保部负责统一悬挂。3 安全环保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日常管理工作。4 任何人未经负责实施安全检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允许, 不得擅自更改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更不得损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5 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期后,由安全环保部统一负责领取更换。6 特82、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主要包括以下信息:6.1 特种设备主要运行参数、生产厂家、安装单位信息;6.2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号和检验合格证书号;6.3 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有效期;6.4 负责该设备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6.5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联系电话。六、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书制度1 公司实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书制度,严格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层层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2 总经理是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环保部经理、各使用部门负责人和现场操作人员按职责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3 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状每年年初签署一次,有效期为一年。4 总经理和分管安全副总83、经理签订特种设备年度安全管理责任书,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和安全环保部经理、各使用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特种设备年度安全管理责任书。5 安全环保部和各使用单位内部,签订各自的特种设备年度安全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6 特种设备年度安全管理责任书中应明确公司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计划和考核办法,其年终考核结果将作为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年度奖惩的依据。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例会制度1 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召集,并将例会内容、时间、地点提前通知与会人员。2 与会人员一般应有安全环保部经理和各使用部门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也可安排其他人员参加。3 议事内容:传达贯彻84、上级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宣传落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政策和重要措施、方案,总结安全管理工作,布置有关专项活动,讨论商定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等,研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其他事项。4 与会人员应当准备好相关材料,准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办好请假手续,并委托其他人员参加。5 与会人员应根据会议议程汇报有关工作内容,并积极参与讨论、研究,提出建议等。6 与会人员会后应及时将例会会议精神传达到有关人员,并组织贯彻落实。7 除正常的例会外,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可视工作需要临时召集会议。八、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 安全环保部应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85、全管理员、现场操作人员以及所有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一般每半年开展一次。2 各使用部门根据需要对本部门内的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3 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3.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操作理论知识;3.3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技能;3.4 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和紧急避险知识。4 所有员工应严格按要求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听讲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操作水平。5 积极参加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组织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86、管理制度1 必须对新工人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和存在危险性的设备或场所。2 公司每年制订培训教育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作业人员参加质监部门的取证和换证培训学习。3 对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四年复审一次。5 公司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和名册。6 在采用新方法、添设新技术设备、制造新产品和调换员工工作的时候,必须对员工进行新操作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7 公司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坚持每月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87、技术操作。十、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特种设备现场操作,严格遵守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挂牌上岗,不得违规违章作业。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安全环保部报告。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交接班时应对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状况进行检查,确定不存在问题后方可进行交接班。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进行现场操作时,应做好以下记录:4.1 特种设备运行记录;4.2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记录;4.3 特种设备故障记录;4.4 特种设备交接班记录。5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88、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分管安全副总经理。6 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相关作业,其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特种设备使用现场。十一、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1 经常性维护保养1.1 安全环保部应组织各使用部门,根据设备特点和使用状况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1.2 维护保养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产品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且作出记录,保证在用特种设备始终处于正常使用状态。1.3 法律对维护保养单位有专门资质要求的,公司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维护保养。2 定89、期自行检查2.1 为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安全环保部应根据所使用特种设备的类别、品种和特性进行定期自行检查。2.2 定期自行检查的时间、内容和要求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及产品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十二、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1 由安全环保部逐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档案。1.1 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1.1 使用登记证1.1.2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1.1.3 特种设备设计、制造技术资料和文件,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含合格证及其数据表、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书、型式试验证书等;1.1.4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修理的方案、图样、材料90、质量证明书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报告、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1.1.5 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和定期检验报告;1.1.6 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1.1.7 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维护保养记录;1.1.8 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校验、检修、更换记录和有关报告;1.1.9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及事故处理报告;1.1.10 设备重大维修、改造的有关技术文件。1.2 特种设备节能技术档案包括锅炉能效测试报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改造技术资料等。2 安全环保部负责归口管理公司所有特种设备档案资料,应指派专人负责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91、。3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保存期限原则上为 3 年,重要的见证资料应永久保存。4 设备迁移或报废,其档案均随设备调拨,设备报废后,向质监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十三、特种设备人员证件使用管理制度1 公司特种设备人员所持证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平时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管,不得在非工作场合使用。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安全管理、现场操作时,应佩戴记录所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信息的工作牌,工作牌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制作下发。4 不得损毁、涂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者转借他人使用。5 安全环保部应做好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管理和建档工作, 应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进行登记备案92、。每季度将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统计表更新并备案。6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所属部门应根据证件有效情况,及时组织人员参加复审培训或考试,并按本规定报销所产生的培训费或证件检验费。7 证件遗失或者损毁后,持证人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经核实后,按规定履行补办手续。8 持证人因调动、辞职或者退休等原因,不再从事安全作业工作的, 由人事行政部集中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交回发证机构。9 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按规定接受监督。十四、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自查是指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环保部、现场作业人员自行对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以发现并93、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2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每季度应至少组织一次公司所有在用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并亲自带队;安全环保部每月组织一次事故隐患集中排查;特种设备现场作业人员每天对所操作特种设备进行一次事故隐患排查。3 公司各级特种设备管理机构和人员在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时, 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同时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并由安全环保部通知质监部门。4 安全环保部应建立公司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整改情况档案,发现一处登记一处,整改一处注销一处,确保事故隐患能够得到全过程跟踪。5 检查中,应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逐项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隐94、患和不安全因素,并如实填写相关记录。十五、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 由安全环保部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颁布实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修订一次。2 总经理是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是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人;安全环保部具体承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3 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任组长、安全环保部经理任副组长、各内设和使用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环保部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4 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队,安全环保部经理任队长、全体安全管理员和作业人员95、为队员,具体负责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5 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构成主要包括:5.1 应急救援中心(火警:119; 急救:120;报警:110;96333 电梯应急救援平台)5.2 应急救援专家组(各类技术人员)5.3 成立救援组织等(灭火行动组、设备抢修组、警戒疏散组、人员搜救组、后勤保障组等)6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各有关人员务必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工作。7 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形成记录。十六、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 事故报告1.1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环保部报告;96、安全环保部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1.2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1.3 接到事故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直至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1.4 对于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对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接到事故报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时通报同97、级有关部门。1.5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5.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及特种设备种类;1.5.2 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涉险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1.5.3 已经采取的措施;1.5.4 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1.5.5 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1.6 报告事故后出现新情况的,以及对事故情况尚未报告清楚的,应当及时逐级续报。1.6.1 续报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详细情况、事故详细经过、设备失效形式和损坏程度、事故伤亡或者涉险人数变化情况、直接经济损失、防止发生次生灾害的应98、急处置措施和其他有必要报告的情况等。1.6.2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事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由安全环保部在发生变化的当日及时补报或者续报。2 事故处理2.1 安全环保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2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分工,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十七、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制度1 不设置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禁区”,自觉接受监督管理;2 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3 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对特99、种设备的调查和现场安全监察;4 及时反映特种设备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邀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析指导,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5 积极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如实反映实际情况;6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待事故隐患彻底消除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十八、特种设备风险评价管理制度风险评价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基础和核心内容,通过风险评价,识别并确认安全生产风险,给出风险级别,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目的。因此,风险评价是防范风险的主要途径和重要手段。风险评价是安全性风险管理工作的基础,它在以下两方面对风险管理提供决策支持:(1)100、 决定风险控制的优先顺序。对风险贡献最大者首先采取风险消除、减少和控制等措施,以保证系统可用资源能用来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2) 对同一风险提供优化设计支持。通过风险评价得到不同设计方案的风险水平,同时综合考虑方案的费用、进度、技术可行性等各个方面的因素,支持最佳方案选取。风险评价通常可以分为预评价、验收评价、现状综合评价和专项评价四类。1 特种设备专职管理人员组织公司技术人员,车间主管、操作人员对公司在用特种设备在规划、设计、安装、投产运行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价。2 特种设备专职管理人员首先应确定风险评价的特种设备数量、风险等级所处的位置,对公司生产所起的作用。3 风险评的特种设备可能潜在的危害101、及紧急情况发造成的危险程度, 向公司决策层提出防范的步骤。4 对公司特种设备劳动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和进入作业场所人员活动展开风险评价。5 安全环保部对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的特种设备做出风险评价, 并向特种设备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方案。6 特种设备领导小组对公司所在地及位置提出有关气候、地震带及其他自然灾害等原因的风险评价报告。十九、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制度1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确保设备及其相关系统安全、经济运行。2 建立健全经济运行、能效计量监控与统计、能效考核等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3 应当使用符合能效指标要求的特种设备,按照有102、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或者出厂文件的要求配备、安装辅机设备和能效监控装置、能源计量器具,并记录相关数据。4 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能效证明文件。5 高耗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5.1 含有设计能效指标的设计文件;5.2 能效测试报告;5.3 设备经济运行文件和操作说明书;5.4 日常运行能效监控记录、能耗状况记录;5.5 节能改造技术资料;5.6 能效定期检查记录。6 应当开展节能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节能意识和操作水平, 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高耗能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节能管理制度。7 103、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水(介)质处理定期检验,保障锅炉安全运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8 高耗能特种设备及其系统的运行能效不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应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整改或者节能改造。整改或者改造后仍不符合能效指标要求的,不得继续使用。9 对在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特种设备,公司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改造或者更换。到期未改造或者更换的,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要求和操作规程一、锅炉1 锅炉安全技术档案1.1 锅炉注册登记资料1.1.1 使用登记证1.1.2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1.2 锅炉制造资104、料(购买锅炉时,由锅炉生产企业提供)1.2.1 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锅炉)1.2.2 锅炉制造质量证明书,包括产品合格证(含锅炉产品数据表、金属材料证明、焊接质量证明和水(耐压)试验证明等)1.2.3 锅炉图样,(包括总图、安装图和主要受压部件图)1.2.4 安全阀排放量的计算书或者计算结果汇总表1.2.5 锅炉安装说明书1.2.6 锅炉使用说明书1.2.7 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报告(复印件)1.2.8 热水锅炉的水流程图及水动力计算书或者计算结果汇总表1.2.9 有机热载体锅炉的介质流程图和液膜温度计算书或者计算结果汇总表1.3 锅炉安装资料1.3.1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监督105、检验证书(锅炉)1.3.2 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1.3.3 锅炉房位置图(显示锅炉房在厂区的位置及尺寸)1.3.4 锅炉房内设备布置图1.4 锅炉改造和重大修理资料1.4.1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证书(锅炉)1.4.2 锅炉改造和重大修理质量证明文件1.5 锅炉房各项记录1.5.1 锅炉(包括燃烧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记录1.5.2 巡回检查与定期自行检查记录1.5.3 锅炉改造、修理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1.5.4 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汽水品质化验记录1.5.5 应急救援演练记录1.5.6 交接班记录1.5.7 锅炉停炉保养记录1.5.8 能耗状况记录1.5.9 锅炉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106、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定期校验、试验记录1.5.10 锅炉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2 锅炉安全管理基本要求2.1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根据使用特种设备种类和数量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或兼职安全管理员。锅炉使用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锅炉的安全与节能管理工作。2.2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确定安全管理负责人职责和安全管理员职责。2.3 锅炉设备应符合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锅炉必须取得锅炉使用登记证和有效期内的锅炉定期检验报告。2.4 制定锅炉安全技术档案和节能技术档案。2.5 制定锅炉房各项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制度:2.5.1 岗位责任制,包括锅炉安全107、管理人员、班组长、运行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等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2.5.2 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定时检查的内容、路线和记录的项目;2.5.3 交接班制度,明确交接班要求、检查内容和交接班手续。2.5.4 锅炉及辅助设备的操作规程,包括设备投运前的检查及准备工作、启动和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方法;2.5.5 设备验收、采购、修理、保养、报废等制度,包括设备验收、采购、修理、报废要求,规定锅炉停(备)用防锈蚀内容和要求及锅炉本体、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自动仪表及燃烧和辅助设备的维护保养周期、内容和要求;2.5.6 水(介)质管理制度,明确水(介)质定时检测的108、项目和合格标志;2.5.7 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防火、防爆和防止非作业人员随意进入锅炉房的要求,保证通道畅通的措施以及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和事故处理办法等;2.5.8 节能管理制度,明确符合锅炉节能管理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2.6 根据公司锅炉的特点制定锅炉操作规程。2.7 组织开展锅炉安全运行、节能运行与技能培训及考核工作。2.8 落实和检查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2.9 定期对锅炉安全运行状况进行自行检查,发现问题按相关规定处理。2.10 按法规要求及时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报锅炉定期检验。督促落实检验中提出的问题,锅炉安全附件必须进行定期校验。2.11 司炉人员和水(介)质化验人员必须符109、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的要求,做到持证上岗。2.12 锅炉在使用中,其自动控制及联锁保护装置应完好,不允许在非保护状态下运行。2.13 对燃油、气的锅炉,其油、气管路应具备完好的密封性。2.14 锅炉水(介)质应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2.15 较长时间停炉时,应采取必要的防腐、防冻措施。2.16 定期对锅炉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并作出相关记录。2.17 发现锅炉存在事故隐患,应立即进行处理,特殊情况应立即停炉。2.18 锅炉发生事故,应相关规定如实上报,并参与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3 锅炉安全操作规程3.1 锅炉投入运行前,应对锅炉本体、安全附件、给水设备、鼓引风机等设备110、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才能启动开机。3.2 锅炉升火时,应先开引风机通风 5 分钟,排出炉膛和烟道内残存可燃气体。3.3 锅炉升火速度应缓慢,燃煤锅炉从冷炉升火至运行状态时间不得少于 1-2 小时,从热炉压火至运行状态不得小于 0.5 小时。3.4 每班应冲洗水位表 1-2 次,确保水位清晰、准确、可靠。水位变动应控制在正常水位范围内。3.5 应定期排污,宜在高水位低负荷时进行,并注意保持水位。3.6 蒸汽锅炉每周应手动安全阀排气试验一次,防止阀芯和阀座粘住,确保安全阀灵敏、可靠。3.7 应定期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检查压力表是否工常、准确。3.8 每周应对备用给水设备试运转一次,保证其运转111、良好。3.9 每班应检查鼓、引风机、炉排等轴承润滑油脂情况,及时给予补充。3.10 锅炉运行期间,必须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正确调整各种参数,每 1-2 小时进行一次运行记录。3.11 锅炉运行期间,必须根据用汽情况不间断地调整锅炉负荷,调整燃烧,保持汽压稳定;运行时要注意锅炉各部位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3.12 锅炉运行期间,应随时检查锅炉人孔、手孔及受压部件是否有泄漏变形等异常现象。3.13 锅炉运行期间,应定期检查鼓风机、引风机、水泵炉排等运转情况。3.14 必须保证锅水水质符合锅炉水质标准,超过允许值时,必须对锅水进行排污,每班至少一次。3.15 锅炉排112、污应在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排污不宜长时间连续进行, 以免影响水循环。3.16 锅炉对外供汽时,应先打开分汽缸上的疏水阀排尽冷凝水,而后稍开供汽阀进行暖管,最后再开大供汽阀对外供汽。3.17 锅炉工必须持证上岗,没有锅炉操作证的人员不准独立上岗操作锅炉。3.18 锅炉长期停用,应采用“干法保养” 如锅炉房环境较为潮湿, 则炉膛内也应放入干燥剂防潮。3.19 应根据锅炉结构型号,参照锅炉制造单位的锅炉使用说明书、燃烧装置说明书及锅炉辅机说明书等,制定公司每一台锅炉的操作细则。4 操作运行与日常保养记录4.1 锅炉操作运行与日常保养要求4.1.1 锅炉应使用设计燃料或与设计燃料相近的燃料。4.1.2113、 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和热力管道的保温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4.1.3 锅炉运行时,应经常检查管道、仪表、阀门及保温状况,确保其完好、严密,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等情况。4.1.4 锅炉运行时,应经常检查锅炉本体及风、烟设备的密封性,发现泄漏要及时修理。锅炉受热面应定时清灰,保持清洁。4.1.5 锅炉宜配备能反映锅炉经济运行状态的仪器和仪表,并定期检查、校验。4.1.6 锅炉机械传动系统各回转部分应润滑良好。炉排无变形和损伤,炉排片的间隙合适,机械传动装置应进行试运转,给煤机应正常。4.1.7 燃油或燃气锅炉应检查燃烧器、燃料管路、滤网、油泵、油加热器及各旋塞、阀门接头,不能堵塞或泄漏。4.1.8114、 锅炉水处理设备、除氧设备及加药设备应无泄漏、腐蚀、堵塞, 具备运行条件。4.1.9 定期检查电路、控制盘、调节阀、操作机构及一次仪表灵敏可靠,联锁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燃油或燃气锅炉的点火程序和熄火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4.1.10 平台、扶梯、围栏须完好,照明及消防设施应完好齐备,工作场地和设备周围通道应清洁、畅通。4.1.11 每班检查锅炉及辅机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有处理措施。4.1.12 锅炉底部地面上不可积水,以防潮湿腐蚀锅炉及相关设备。4.1.13 冬季停炉后,应监视锅炉房的温度,维持室温经常在 10以上。热工仪表导管内的积水应排净,湿式除尘脱硫器中的存水应排净。4.1.14 锅115、炉运行 1-2 星期,应进行一次检查,阀门、仪表及管道有否渗漏损坏,如有应进行修复。4.1.15 锅炉每运行 6 个月,应停炉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全面清理水垢。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4.2 锅炉使用自行检查项目检查项目序号检查内容作业人员1在岗作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证件登记检验标志2是否有使用登记证,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3液位(面)计是否有最高、最低安全液位标记,液位是否显示清楚并能被作业人员正确监视4安全阀是否有有效的校验报告和铅封标记,或者水封管是否被堵塞5压力表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6温度计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7仪器仪表显示参数是否与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一致8116、是否按规定装有相关保护装置和报警装置运行参数9水位、压力、温度是否在允许范围内10是否及时填写运行记录,记录是否与实际相符本体、阀门、管道状况11是否发现漏气、漏水现象12是否有肉眼可见的损坏(含炉墙)水(介)质处理13是否按规定配备水处理设备或进行锅内水处理14是否有水(介)质化验记录其它15是否存在常压锅炉承压使用或者使用土锅炉等情况5 锅炉专项应急处置预案5.1 目的防范锅炉事故和次生事故的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与社会影响。5.2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117、规制定。5.3 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5.3.1 超压运行:安全阀等安全保护装置失灵,或者在水循环系统发生故障,造成锅炉压力超过允许使用压力,严重时会发生锅炉爆炸。5.3.2 超温运行:由于燃烧工况不稳定等原因,使锅炉出口汽温过高、受热面温度过高,造成金属烧损或发生爆管事故。5.3.3 水位偏差:水位过低会引起严重缺水事故;锅炉水位过高会引起满水事故,长时间高水位运行,使压力表管口结垢而堵塞,使压力表失灵而导致锅炉超压事故。5.3.4 水质超标:锅炉水垢厚,又未定期排污,会使受热面水侧积存泥垢和水垢,热阻增大,而使受热面金属烧坏。锅水碱度过高,产生苛性脆化。5.3.5 水循环被破坏:水循环被破118、坏,锅内的水况紊乱,有的受热面管将发生倒流或停滞,或者造成“汽塞”,在停滞水流的管内产生泥垢和水垢堵塞,从而烧坏受热面管或发生爆管事故。5.3.6 误操作:锅炉工的错误的操作方法和不对锅炉进行定期检查等都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5.3.7 次生事故:由锅炉爆炸引起的火灾、建筑物坍塌等。5.4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充分准备、快速反应;先救人员、后保设备、公司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5.5 组织机构及职责5.5.1 成立锅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安全环保部,发生事故时,若总指挥不在单位,由副总指挥任总指挥; 若副总指挥不在单位时,则按排名顺序授权小组成员为临时总指挥119、, 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安全环保部经理 副总指挥:安全环保部主管成员:安全环保部总指挥职责:组织指挥专项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组与单位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保持有效沟通;负责在本部门范围内紧急调用抢险救援物资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处理应急救援的具体工作;负责对对事故现场及道路进行警戒,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指挥中心成员职责:在指挥中心统一指挥下,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和应急救援工作。5.5.2 现场救援组组长:安全环保部公用系统组主管成员:安全环保部机修组、安全环保部公用系统组、工程技术人员、现场岗位人员。职责: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及时、有效的对事故现场的人员、设备进行120、应急救援处置,严防事态扩大;将危险区域的人员安全、有序疏散。5.5.3 调度组组长:安全环保部经理成员:安全环保部主管职责:负责事故处置时设备的开停车调度工作;同时负责事故现场联络和对外联系工作。5.5.4 安全环保组组长:安全环保部安环组主管成员:安全环保部安环组职责:协助对事故现场实施救援;对事故现场进行取证、调查处理; 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无害化处理及检测工作。5.5.5 医疗救护组组长:安全环保部安环组主管成员:安全环保部安环组、岗位工作人员职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根据不同类别的伤害,对受伤人员及时采取必要的、有效的现场紧急救护和处置,迅速护送伤员转院治疗。5.6 危121、险源监控5.6.1 监控方法锅炉运行主要是对锅炉的压力、温度、水位和燃烧情况的监控, 锅炉运行时,要定时巡回检查,并如实做好记录,及时采取措施保证锅炉运行的安全。5.6.2 预防措施5.6.2.1 做好锅炉的定期检验工作,确保锅炉在安全检验周期内使用。5.6.2.2 加强运行管理,发现锅炉缺陷及时处理,避免锅炉主要承压部件带缺陷运行。5.6.2.3 操作人员要密切观察记录水位,对水位表故障、水位报警器或给水自动调节器失灵等要及时报告并处理。5.6.2.4 对安全阀等泄压装置按要求定期检验,对锅炉排污管道、排污阀定期检查,保证在正常状态下使用。5.6.2.5 提高给水品质,确保水循环通畅。5.6122、.2.6 加强锅炉操作人员培训学习,提高人员技术水,保证持证上岗,杜绝误判断,误操作。5.7 应急处置5.7.1 缺水事故应急处置措施首先确认锅炉是严重缺水还是轻微缺水,当锅炉的所有直观水位表均看不见水位时,必须立即停炉,立即停止燃料供应,严禁向锅炉内进水。5.7.2 满水事故应急处置措施5.7.2.1 当锅炉汽压正常、水位高于最高安全水位线时,但低于上部可见边缘,应冲洗水位表,验证水位是否假水位,并采取措施减少给水,恢复水位正常。5.7.2.2 水位继续升高时,应开启排污阀和事故放水阀放水。5.7.3 汽水共腾事故应急处置措施5.7.3.1 减弱燃烧,关小主汽阀,降低负荷。5.7.3.2 全123、开锅筒表面排污阀,并适当开启定期排污阀,同时加大给水,保持正常水位,造成蒸汽管道水击时,应开启蒸汽管道和分汽缸上的疏水器(阀)将水排出。5.7.3.3 故障排除后,应冲洗水位表恢复正常运行,如经上述处理后故障仍未排除,应立即停炉。5.7.4 炉管爆破事故急处置措施5.7.4.1 当炉管轻微渗漏,能够维持正常水位,事故不再扩大时,可减负荷继续运行、待备用炉启动后,立即停炉检修。5.7.4.2 当炉管严重破裂,不能够维持正常水位、汽压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此时给水应继续,尽力维持水位,防止其它管子烧坏。5.7.5 锅炉超压事故急处置措施5.7.5.1 减弱燃烧,如安全阀失灵而不能紧急排汽时,可以124、手动进行排汽。5.7.5.2 保持水位表正常水位;进行上水和排污,降低炉温。5.7.6 锅炉爆炸事故现场处置5.7.6.1 发生锅炉爆炸事故时,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和高温水、汽, 人员在尽可能的情况下迅速撤离事故现场。5.7.6.2 急救之前,救援人员应确信受伤者所在环境是安全的,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人员伤亡,如有人员伤亡要本着时间就是生命,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对受伤人员实施现场急救措施,并切断锅炉燃料系统,供水系统、与外界连接的蒸汽系统。5.7.6.3 如有人员烫伤时,快速将伤员撤离现场,面积较小的烫伤可用大量冷水冲洗至少 30 分钟,保护好烧伤创面,尽量避免污染,有利于以后125、的院内治疗;面积较大或程度较深的烫伤应以干净的纱布敷盖患部简单包扎,尽快转送医院或拨打 120。5.7.6.4 如有因爆炸碎片导致对人员造成的物体打击等伤害,立即将伤员撤离到安全地带,用干净纱布或衣物对伤口进行压迫止血和简单包扎;合并骨折的伤员禁止盲目搬动及拖拽,应使用担架搬运并密切观察伤员生命体征(呼吸、脉搏),然后紧急转送医院或拨打 120。5.7.6.5 如有在救援过程中发生中毒、窒息的人员,立即将伤者撤离到到通风良好的安全地带,给予氧气吸入;如受伤人员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进行就地抢救。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5.7126、.6.6 在救援过程中严密勘察房屋及周边建筑物结构是否有变形, 防止建筑物坍塌引发次生事故。5.7.6.7 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等措施,做好事故现场清理和设备恢复工作,积极消除危害后果。5.8 信息报告程序5.8.1 发生锅炉爆炸或因爆炸引发火灾及建筑物坍塌事故,岗位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安全环保部公用系统组主管汇报,其在快速开展救援的同时向安全环保部当班负责人汇报,负责人要立即启动本处置预案实施救援,同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事故现状、实施救援情况及事故发展预测向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汇报。5.8.2 现场报警联系方式安全环保部办公室:8090 消防控制室:80745.8.3 127、根据事故的紧急情况,现场负责人在经应急救援总指挥审核后,在 1 小时内分别向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当地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和采取控制措施情况等。5.9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为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配备必须的装备和器材,应急装备和器材由各岗位人员负责保管,严禁私自挪动应急装备和器材。5.10 应急演练锅炉爆炸事故应急演练由应急救援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演练周期为每半年一次,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过程和效果做出详细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补充、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二、压力容器1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1 压力128、容器注册登记资料1.1.1 使用登记证1.1.2 使用登记表1.2 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技术资料和文件1.2.1 设计文件1.2.2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含合格证及其数据表、质量证明书)1.2.3 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书、型式试验证书等1.3 压力容器安装资料1.3.1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和修理的方案1.3.2 图样1.3.3 材料质量证明书1.3.4 施工质量证明文件1.3.5 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报告等技术资料1.4 压力容器各项纪录1.4.1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1.4.2 定期检验报告1.4.3 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1.4.4 压力容器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记录、开停车记录以及运129、行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1.4.5 压力容器附属仪器仪表维护保养记录1.4.6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校验、检修、更换记录和有关报告1.4.7 压力容器的有关事故记录及事故处理报告2 安全管理基本要求2.1 贯彻执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和压力容器的有关安全技术规范;2.2 建立健全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2.3 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建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2.4 建立压力容器巡检制度,对压力容器本体及其安全附件、附属仪器仪表等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对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且记录,确保压力容器始终处于正常使用状态;2.5 定期实施月度检查、年度检查并作出记录;2.130、6 制定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督促安排落实定期检验和事故隐患的整治;2.7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使用超过 20 年) 的压力容器继续使用的有关规定;2.8 组织开展压力容器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2.9 制定压力容器异常情况及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2.10 按照规定报告压力容器事故,组织。参加压力容器事故的救援、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3 安全操作规程3.1 压力容器安全操作的基本要求3.1.1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工艺流程,有关容器的结构、类别、主要技术参数、技术性能和有关安全知识,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掌握处理一般事故的方法,认真填写有关记录;131、3.1.2 压力容器及其本体上安全附件及仪表应当齐全并且灵敏可靠, 在检验有效期内;3.1.3 压力容器要平稳操作。容器开始加压时,速度不易过快,要防止压力的突然上升。高压容器或工作温度低于 0的容器,加热或冷却都应缓慢进行。尽量避免操作中压力、温度的突然变化;3.1.4 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严禁带压拆卸紧固螺栓;3.1.5 坚持压力容器运行期间的巡检,及时发现操作中或设备上出现的异常现象,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或消除。3.2 压力容器的运行操作3.2.1 做好投运前准备工作。压力容器投运前要对容器及其安全装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容器极其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检修等质量是否符合国家132、有关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检查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以及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运行的要求;操作人员了解设备,熟悉工艺流程和工艺条件,认真检查本岗位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的完善情况,在确认容器投入正常运行后,才能开工。3.2.2 压力容器的开工。开工过程中,要严格按工艺和操作规程操作。3.2.3 压力容器进料。压力容器及其装置在进料前要关闭所有的放空阀门。在进料过程中,检查防止物料泄露或走错方向。在调整工况阶段,应注意检查阀门的开启度是否合适。3.2.4 使用压力和使用温度的控制。压力和温度是压力容器使用过程中的两个主要工艺参数。使用压力控制的主要要点是控制其不超过最高工作压力;使用温度控制的133、主要要点是控制其极端工作温度,高温下主要控制最高工作温度,低温下控制最低工作温度。3.2.5 液位的控制。在运行过程中应当严格控制液位在规定的范围内,对有充装量要求的严禁过量充装。3.2.6 要防止介质对容器的腐蚀,必须严格控制介质的成分、流速、温度、水分及pH 值等工艺指标,以减小腐蚀速度,延长使用寿命。3.2.7 工艺上要求间断操作的容器,要尽量做到压力、温度的平稳升降,尽量避免突然停车,同时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频繁加压和泄压。对要求压力、温度稳定的工艺过程,则要防止压力的急剧升降,使操作工艺指标稳定。3.3 压力容器的停止运行3.3.1 由于容器及设备要进行定期检验、检修、技术改造,或因原料134、能源供应不及时,或因容器本身要求采用间歇式操作工艺的方法等正常原因而停止运行,均属正常停止运行。3.3.2 为保证停工过程中操作人员能安全合理地操作,保证容器设备、管线、仪表等不受损坏,首先应编制停工方案。包括:停工周期; 容器及设备内剩余物料的处理;停工检修的内容、要求、组织措施及有关制度。3.3.3 对于高温下工作的压力容器,应控制降温速度,避免因为急剧降温使容器壳壁产生疲劳现象和较大的收缩应力,严重时会使容器产生裂纹、变形、零件松脱、连接部位发生泄露等现象,以致造成重大事故;对于贮存液化气体的容器,必须先降温,才能实施降压;停工阶段的操作应更加严格、准确无误。开关阀门操作动作要缓慢、操135、作顺序要正确;应清除干净容器内的残留物料;停工操作期间,容器周围应杜绝一切火源。3.3.4 压力容器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车运行:容器的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器壁温度超过许用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容器的主要承压部件出现裂纹、鼓包、变形、泄露等危及安全的缺陷;容器的安全装置失效,连接管断裂,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正常运行;发生火灾直接威胁到容器的安全运行 ;容器液位失去控制, 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高压容器的信号孔或警告孔泄露。3.3.5 压力容器运行过程中需紧急停止运行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首先,迅速切断电源,使向容器内输送物料的运转设备停止运行,同时联系有关岗位停止向136、容器内输送物料;然后,迅速打开出口阀,泄放容器内的气体或其他物料,使容器压力降低,必要时打开放空阀,把气体排入大气中。3.4 容器运行期间的检查压力容器运行期间的检查的内容包括工艺条件、设备状况以及安全装置等方面。3.4.1 工艺条件等方面的检查主要检查操作压力、操作温度、液位是否在安全操作规程规定的范围内;检查工作介质的化学成分是否符合要求。3.4.2 设备状况方面的检查主要检查压力容器各连接部位有无泄漏、渗漏现象;压力容器有无明显的变形、鼓包、腐蚀以及其他缺陷或可疑迹象;容器及其连接管道有无震动、磨损等现象;基础和支座是否松动,基础有无下沉不均匀现象,地脚螺栓有无腐蚀等。3.4.3 安全装137、置方面的检查主要检查安全装置以及仪表是否灵敏可靠或在校验期内。4 压力容器的维护保养4.1 维护保养要求4.1.1 压力容器专(兼)职管理人员应对压力容器日常保养负领导责任,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将修理改造有关技术资料,存入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4.1.2 保持压力容器防腐层完好,发现压力容器防腐层损坏时,应消除产生腐蚀的因素,及时修补后方可继续使用;4.1.3 经常检查容器的紧固件和密封状况,保持完好,防止产生“跑、冒、滴、漏”;4.1.4 加强压力容器停用期间的维护保养4.1.4.1 停止运行尤其是长期停用的容器,一定要将其内部介质排除干净。要注意防止容器的“死角”内积存腐蚀性介质。4.1.138、4.2 要经常保持容器的干燥和清洁,并保持容器及周围环境的干燥。4.1.4.3 要保持容器外表面的防腐油漆等完整无损。要注意保温层下和支座处的防腐。4.1.4.4 经常保持压力容器的完好状态。容器上所有的安全装置和计量仪表,应定期进行调整校正,使其始终保持灵敏、准确;容器的附件、零件必须保持齐全和完好无损,连接紧固件残缺不全的容器,禁止投入运行。4.2 压力容器自行检查检查项目检查项目序号检查内容作业人员1在岗作业人员(含带压密封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具有有效证件检查项目序号检查内容登记及检验标志2是否有使用登记证,或检验合格标志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安全附件和仪表3液位计是否有最高、最低安全液位标139、记,液位是否显示清楚并被能作业人员正确监视4安全阀是否有有效的校验报告和铅封标记5压力表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6温度计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7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是否有快开门连锁保护装置8仪器仪表显示参数是否与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一致运行参数9液位、压力、温度是否在允许范围内10是否及时填写运行记录,记录是否与实际符合本体、阀门状况11是否存在介质泄漏现象12设备的本体是否有肉眼可见的变形5 专项应急处置预案5.1 压力容器应急专项预案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5.1.1 单位基本情况5.1.2 危险目标、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5.1.3 危险目标对周围的影响5.1.4 配置与之适应的救援装备,包140、括消防设施、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器材及其分布5.1.5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及其职责分工5.1.6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5.1.7 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理程序及措施5.1.8 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包括人员疏散平面示意图)5.1.9 危险区的隔离5.1.10 检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5.1.11 受伤人员的抢救及现场救治5.1.12 现场保护和防止事故扩大所采取的措施(包括压力容器发生爆燃或者泄漏,在抢险救援时按介质特性,进行救援的程序,防止中毒或二次爆燃事故)5.1.13 应急救援保障措施5.1.14 预案分级的响应条件5.1.15 事故应急处理终止程序5.1.16 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计141、划5.1.17 事故应急演练计划5.1.18 事故应急预案中所需附件等5.2 压力容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5.2.1 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5.2.1.1 冲击波破坏作用,冲击波会造成人员伤亡和建筑物的破坏。5.2.1.2 爆破碎片的破坏作用压力容器爆炸时,碎片在飞出的过程中具有较大的动能,对附近人员、设备造成较大危害。5.2.1.3 介质伤害盛装液态毒性介质的压力容器发生爆炸时,大量液体瞬间汽化并扩散,不但会造成人员中毒,也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如介质为可燃液化气体时,爆炸现场形成大量可燃蒸汽,在扩散中遇明火形成二次爆炸。5.2.1.4 压力容器泄露压力容器的元件开裂、密封失效等造成容器内毒性、142、可燃性介质泄露,对人员及环境造成危害。5.2.1.5 高温灼烫容器内高温介质泄放汽化灼烫伤害现场人员。5.3 预防与预警5.3.1 危险源监控5.3.1.1 监控方式监控方式要坚持技术监控为主,人工监控为辅的原则,建立完善技术监控手段,全天候掌握和控制危险源运行参数,保证危险源的安全稳定运行;对不具备技术监控手段和措施的危险源,要制定可靠的人工监控方式,定期检查确认,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和隐患。5.3.1.2 监控方法压力容器的运行监控,主要是对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安全附件要定时巡回检查,并如实做好记录,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压力容器运行的安全。5.3.2 预防措施5.3.2.1 在购买压力143、容器前,应对设计单位和制造厂商的资质严格审核,严禁不合格产品投入使用。5.3.2.2 根据压力容器特点制定系统操作规程,避免操作失误、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失检、失修、安全装置失灵,确保在任何工况下压力容器不超温超压运行。5.3.2.3 加强压力容器焊接管理,在维修、安装、改造时提高焊接质量并按要求进行热处理和无损检测。5.3.2.4 加强压力容器安全阀、防爆膜等附件的定期检验工作,及时发现缺陷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5.3.2.5 压力容器内有压力时,严禁进行任何修理和紧固操作。5.3.2.6 停用超过 2 年以上的压力容器重新启用时,要进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5.3.3 压力容器的使144、用过程中,如发现下列现象,立即停止压力容器运行:5.3.3.1 超温、超压、超负荷时,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5.3.3.2 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纹、鼓包、变形等现象;5.3.3.3 安全附件失效;5.3.3.4 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5.3.3.5 发生火灾、撞击等直接威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情况;5.3.3.6 充装过量;5.3.3.7 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5.3.3.8 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5.3.4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145、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5.3.5 预警行动5.3.5.1 现场出现事故征兆时,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首先排除事故隐患,利用电话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上汇报。5.3.5.2 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迅速做出应急处理措施;如事故难以效控制,迅速向部门各级负责人汇报,并对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5.3.5.3 发生压力容器爆炸、泄露或因爆炸、泄露引发火灾及建筑物坍塌等情况,应急救援指挥部随时向公司应急总指挥部汇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如现有抢救力量、人员的身体状况、救灾的现有条件、事故发展趋势及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及所取得的效果等),也可对下一步施救工作的开展提出146、建议和措施。5.4 处置措施5.4.1 隔离、疏散5.4.1.1 事故发生后,应根据现场情况或事故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警戒;除消防、应急处理人员以及必须坚守岗位的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5.4.1.2 迅速将警戒区及污染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 以避免产生二次事故(火灾事故),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5.4.1.3 压力容器有害介质浓度很大时,需要佩戴个体防护用品或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有相应的监护措施。5.4.1.4 人员应向侧上风方向转移,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不要在低洼处147、滞留;要确认是否有人滞留在事发区。5.4.2 介质处理5.4.2.1 当压力容器发生超温超压时,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紧急停机排放系统压力,关闭压力容器所有进汽阀门、切断机房内电源,以防事态扩大。5.4.2.2 如压力容器内可燃性质泄露,进入现场注意静电,防止现场操作产生火花引起火灾;如介质为毒性物质,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 疏散周围人群,撤退到安全地带,并设置警戒线,进入现场应佩戴防毒护具,并及时稀释或吸收泄漏气体,采用通风措施或用干石粉、干水泥等覆盖吸收,降低现场气体浓度,抢险结束前,用气体检测仪对空气浓度进行检测。5.4.2.3 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严禁火种;严148、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5.4.3 火灾控制5.4.3.1 爆炸引起的火灾尚未扩大到不可控制之前,应使用适当移动式灭火器来控制火灾。迅速关闭火灾部位的上下游阀门,切断进入火灾事故地点的一切油料,然后立即启用现有各种消防设备、器材扑灭初期火灾和控制火源。5.4.3.2 防止火灾危及相邻设施,必须及时采取冷却保护措施,并迅速疏散受火势威胁的物资。5.4.3.3 扑救火灾应选择正确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必要时采取堵漏或隔离措施,预防次生灾害扩大。当火势被控制以后,仍然要派人监护,清理现场,消灭余火。5.5 现场急救急救之前,救援人员应确信受伤者所在环境是安全的。5.5.1 现场149、急救注意事项: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做好自身及伤病员的个体防护;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应至少 23 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以便相互照应;所用的救援器材需具备防爆功能。5.5.2 现场救援人员要本着时间就是生命,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对受伤人员实施现场急救措施,进行止血、包扎、固定及心肺复苏等紧急处理。5.5.3 当人员衣物着火时应迅速脱去或用水等各种物体扑盖灭火。切忌盲目站立或奔跑呼救,以防头面部及呼吸道灼伤。5.5.4 如有人员烧伤时,快速将伤员撤离火灾现场,面积较小的烫伤可用大量冷水冲洗至少 30 分钟,保护好烧伤创面,尽量避免污染, 有利于以后的院内治疗;面积较大或程度较深的烫伤150、应以干净的纱布敷盖患部简单包扎,尽快转送医院或拨打 120。头面部灼伤时,要注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5.5.5 如有因爆炸引起对人员造成的物体打击等伤害,立即将伤员撤离到安全地带,用干净纱布或衣物对伤口进行压迫止血和简单包扎, 并密切观察伤员生命体征(呼吸、脉搏),然后紧急转送医院或拨打120。患者口渴时,可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5.5.6 如有在救援过程中发生中毒、窒息的人员,立即将伤者撤离到到通风良好的安全地带,给予氧气吸入;如受伤人员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进行就地抢救。步骤为:通畅气道口对口(鼻)人工呼吸胸外接压;在抢救过程中, 要每隔数分钟判定151、一次,每次判定时间均不得超过 57s;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三、压力管道1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档案1.1 压力管道注册登记资料1.1.1 使用登记证1.1.2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1.2 压力管道制造资料1.2.1 压力管道元件产品质量证明书1.2.2 压力管道设计文件(包括平面布置图、轴测图等图纸)1.2.3 管道安装质量证明1.3 压力管道安装资料1.3.1 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1.3.2 隐蔽工程资料及施工过程记录1.3.3 使用维护说明等技术资料和文件1.4 压力管道改造和重大修理资料1.4.1 重大技术问题处理文件1.4.2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监督152、检验证书1.5 压力管道各项记录1.5.1 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1.5.2 压力管道改造、修理的相关资料、日常检查、使用状况记录1.5.3 压力管道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以及相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检验、校验、检修、检定或者校准报告和日常维护保养记录1.5.4 压力管道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2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基本要求2.1 配备必要的资源和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安全检查、操作、维护保养和一般改造、维修工作。2.2 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合格的压力管道。新压力管道投入使用前,应核对是否具有符合要求的安装质量证明文件。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制造、强制报153、废的压力管道元件和已经报废的压力管道。2.3 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等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建立人员管理台账,开展安全和节能培训教育,保存人员培训记录。2.4 在压力管道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压力管道办理使用登记时应当提供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安装监督检验证明,达到定期检验周期的压力管道还应当提供定期检验证明。2.5 对于输送危险性介质的压力管道以及公众聚集场所等发生事故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相应154、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配置与之适应的救援装备,并且适时演练。2.6 在用管道发生故障、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对故障、异常情况以及检查、定期检验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者缺陷,应及时采取措施, 消除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2.7 不能达到合乎使用要求的管道,应及时予以报废,并且及时办理管道使用登记注销手续。2.8 对已经停用或者确定报废的压力管道,应采取卸压等必要的安全处置措施消除其使用功能和事故隐患。其中对于输送危险性介质的压力管道,必须清除管道内的介质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2.9 压力管道因故停用需要重新启用的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10 根据压力管道的实际情155、况制定并实施年度、季度和月度的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计划,并作出记录。2.11 对其使用的压力管道的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以及相关计量仪器仪表按要求进行定期校验、检定,并作出记录。2.12 压力管道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防止事故扩大,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及时向质检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发生事故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不得迟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况,不得隐匿、毁灭有关证据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3 压力管道检修安全操作规程3.1 操作前的准备工作3.1.1 操作人员在上岗操作前,必须按规定着装,带齐操作工具,特别是有专用操作工具应随身携带。进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车间或场地,156、还要带好防尘面罩等劳动防护用品。3.1.2 对管道、安全保护装置、压力表、温度计进行运行前检查。主要检查:管道有无变形扭曲、机械损伤;防腐保温层有无破损、脱落; 阀门等控制零件操作是否灵活、到位;压力表和温度计是否在校验有效期内、有无损坏,计数是否准确无误;安全阀或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在校验有效期内、是否有妨碍物,根部阀是否已打开。3.2 管道运行操作管道运行操作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规定顺序、内容要求进行。管道控制元件操作应缓慢进行,防止压力、温度流速突然升高造成管道及附件的损伤,同时观察管道系统的压力和温度变化情况,当运行参数达到规程规定的数值时,应进行相关操作,以保持运行参数的稳定。3.2.1 管157、道运行初期检查与调整3.2.1.1 在管道升压升温过程中,要注意管道冲击、振动情况,调整好管道介质的流速,使管道平稳运行;检查管道表面或防腐保温层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观察压力表、温度计指示的参数是否符合操作规程的规定,特别注意的是各处压力表、温度计读数是否一致。对于蒸汽管道,运行前需要暖管,以防止管道内产生水击而发生渗漏。暖管需要时间,根据蒸汽温度、季节气温、管道长度、直径等情况而定。3.2.1.2 暖管操作:(1) 开启管道上的疏水阀,排除全部凝结水。(2) 缓慢开启主汽阀和主气阀的旁通阀半圈,待管道充分预热后再全开。如管道发生震动或水击,应立即158、关闭主汽阀,加强疏水,待震动消除后,再慢慢开启主汽阀,继续进行暖管。(3) 慢慢开启分气缸进汽阀,使管道汽压与分汽缸汽压相等,同时注意排除凝结水。(4) 排出干燥蒸汽后关闭所有疏水阀,全开主汽阀。各汽阀全开后 ,应回转半圈,防止汽阀因受热膨胀后卡住。3.3 正常运行的检查3.3.1 管道正常运行后,应按日常巡线检查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压力管道发生故障、泄漏或爆炸大多有先期征兆,通过定时、定点、定线进行巡线检查,并认真、如实做好运行检查记录,一般是能够及时发现管道的异常现象,并采取有力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管道运行中检查的内容应包括工艺条件、设备状况和安全附件。3.3.2 在工艺条件方面159、,主要检查操作压力、温度、流量、液位等是否在操作规程规定范围内;介质的化学成分、杂质含量是否符合要求; 以及升压降压、升温降温的控制。3.3.3 管道设备方面重点检查内容:管道接头、阀门及管件密封情况, 是否存在泄漏;保温层、防腐层和保护层是否完好;管道振动情况; 管道支吊架是否完好;管道之间、管道和相邻构件的摩擦情况;阀门等操作机构润滑是否良好;静电跨接、静电接地、抗腐蚀阴极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其他缺陷。3.3.4 安全附件重点检查内容:应重点检查安全阀、爆破片、紧急切断装置、压力表、温度计等的根部阀是否打开;是否有卡死现象;有无跑、冒、滴、漏情况;并注意观察不同点的压力表、温度计读数160、是否一致等。3.4 压力管道停车操作3.4.1 正常停车3.4.1.1 压力管道长期处于运行状态,一些管道元件无法进行有效的检查维护,存在的缺陷、隐患无法排除,加剧管道缺陷扩展,影响管道系统正常运行,甚至引发事故的发生。为此,压力管道应按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与相关行业定期检验的要求,定期对压力管道停车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另外,在管道运行时通过日常、巡线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影响安全情况下,也可等到停车时进行处理。3.4.1.2 压力管道的停车过程是一个变操作参数过程。在较短时间内将管道系统的温度、压力降到环境温度或大气压力,对管道介质进行处理,对管道系统进行置换等操作过程。压力管道停车操作主要是161、对控制阀门的操作,稍有不慎就会造成窜气而影响其他系统安全,或者排放的介质造成环境影响和误伤到人员等。因此要制定安全、可靠的停车方案。3.4.2 停车方案的主要内容:3.4.2.1 停车和开车的具体时间,停车操作的程序和步骤;3.4.2.2 停车过程中控制工艺变化幅度的具体要求;3.4.2.3 压力管道内剩余物料的处理、置换清洗及必须动火的范围;3.4.2.4 停车检修的内容及要求、组织措施和有关规定。3.4.3 紧急停车3.4.3.1 压力管道在运行中,如发生故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严重影响系统安全运行时,操作人员应该立即采取措施,停止管道运行, 并尽快向安全环保部汇报:(1) 管道系统压力或162、温度超过操作规程规定的最高允许值,且经采取措施后仍不能使压力或温度恢复正常,并有恶化的趋势;(2) 管道组成件出现裂纹、鼓包、变形或泄漏、爆炸等现象危及安全或可能造成事故;(3) 安全附件失灵、接管断裂、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管道安全运行;(4) 管道主要控制元件,如阀门不能关闭或打开,或其他控制工艺参数措施不能实现时;(5) 周边出现火灾、爆炸或其他设备如压力容器出现故障或发生事故等,可能影响到管道安全运行;(6)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其他必须停止管道运行情况。3.4.3.2 紧急停车的操作步骤(1) 首先停止或关闭压力的来源,如停压缩机(2) 关闭锅炉、压力容器等输送、储存等设备介质出口阀163、门(3) 其次是释放管道系统压力在进行管道泄压力时要缓慢操作、防止压力、温度突然下降对管道的破坏以及可能使管道出现真空,造成其他事故的发生。同时,排放的介质应视具体情况进行回收、处理等。防止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等介质造成二次破坏。3.4.4 停车时的注意事项:3.4.4.1 停车时应控制降温速度:对于高温下工作的压力管道,急剧降温,会使压力管道产生较大的收缩应力,严重时会使压力管道产生裂纹、变形、元件松脱、连接部位发生泄漏等;3.4.4.2 采取降温的方法降压:对于输送液化气体的压力管道,由于管内的压力取决于温度,所以单纯排放液化的气体或液体均达不到降压的目的,必须先降温,才能实现降压;164、3.4.4.3 应清除干净剩余物料:压力管道内的剩余物料多为有毒或剧毒、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有害物质,若不进行置换或清除干净,在进行管道维修操作时极易发生火灾、人员中毒等事故。所以应对管道进行置换,清除管内残余介质,操作期间在一定范围内应杜绝一切火源。对残留物料的排放与清理应采取相应措施,特别是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应排放至安全区域。3.5 压力管道日常维护保养3.5.1 压力管道专(兼)职管理人员对压力管道设备日常保养负领导责任,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将修理改造有关技术资料,存入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档案。3.5.2 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压力管道维修工负责,定人定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165、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报告。3.5.3 压力管道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应做好以下事项:3.5.3.1 设备保持完好:(1) 压力管道运行正常,效能良好;(2) 各种管道装置及安全附件完整。3.5.3.2 消除产生腐蚀因素;3.5.3.3 消灭压力管道“跑冒滴漏”;3.5.3.4 减少与消除压力管道的震动;3.5.3.5 加强对停用期间的维护保养:(1) 内部介质排净,特别是腐蚀性介质,要做到排放置换,清洗干燥等技术处理,保持内部干燥和清洁;(2) 压力管道外壁应涂刷油漆(无保温层时),防止大气腐蚀,着色要求应符合GB7231-2003管道着色标准的要求;(3) 各种阀门及附件应进行保养防止腐蚀卡死等。166、4 压力管道应急处置预案4.1 本预案旨在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紧急状态,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事故、处置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2 机构和职责4.2.1 成立压力管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 小时通信畅通。4.2.2 压力管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4.2.2.1 组织指挥压力管道使用部门对压力管道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4.2.2.2 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及时向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4.2.2.3 落实压力管道事故应急处理有关抢险救援措施。4.2.3 压力管道事167、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主要职责4.2.3.1 负责召集、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压力管道使用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抢险救援措施;4.2.3.2 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4.3 预防与应急措施4.3.1 定期组织公司的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4.3.2 定期对压力管道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压力管道进行定期检验。压力管道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4.4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4.4.1 报警:压力管道发生事故,第一反应即拔打“119”火灾电话报警,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168、应急管理局汇报。报警人员要讲清压力管道事故的单位、路名、事故发生部门、事故发生情况,讲清本人姓名、电话号码等。4.4.2 启动应急事故救援预案4.4.2.1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通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到达事故现场。4.4.2.2 应急领导小组各位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相关的工作人员及抢险装备,然后赶往事故现场,向现场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到,接受任务,了解现场灾害情况,实施统一的救援工作。4.4.3 通报:4.4.3.1 根据“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利用公司的宣传工具,向员工发送通报。4.4.3.2 通报内容:(1) 事故发生情况;(2) 169、人员情绪的稳定;(3) 疏散人员和救护。4.4.4 疏散和救护:4.4.4.1 必须立即切断电源;4.4.4.2 制定安全区,确定人员疏散集合安全通道;4.4.4.3 分工明确,引导和护送被困人员向安全区疏散,并做稳定情绪工作;4.4.4.4 现场救护,在安全区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医院救治。4.4.5 安全警戒:4.4.5.1 加工场外围警戒:消除路障,劝导行人撤离现场。如起火为迎接消防人员及到达现场要创造有利条件。4.4.5.2 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由压力管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向消防指挥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并移交指挥权,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调遣。4.4.5.3 保护事故现场,禁上无关170、人员进入,并积极协助消防公安等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4.5 事后处理4.5.1 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进行事后处理。4.5.2 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4.5.3 在 24 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4.5.4 事故报告内容:4.5.4.1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4.5.4.2 事故单位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4.5.4.3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4.5.4.4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4.5.4.5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4.5.4.6 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171、和处理的有关事宜。4.6 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4.6.1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工作,提高救援人员的熟练程度,验证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性,从而保证发生事故时能得到妥善处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4.6.2 该演习应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对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和事故进行有针对性的救援演习。4.6.3 每次演习可针对一种情况,也可结合多种情况综合演习。演习结束后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及时做好记录工作,填写事故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表,针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总结,做好整改工作。四、电梯1 安全技术档案1.1 电梯制造单位应该提供了以下用中文描述的出厂随机文件:1.1.1 制造许可证明文件,许可范围能够172、覆盖受检电梯的相应参数;1.1.2 电梯整机型式试验证书,其参数范围和配置表适用于受检电梯;1.1.3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如果有)、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的型号和编号,门锁装置、层门和玻璃轿门(如果有)的型号,以及悬挂装置的名称、型号、主要参数(如直径、数量),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制造日期;1.1.4 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173、(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如果有)、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层门和玻璃轿门(如果有)的型式试验证书,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1.1.5 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1.1.6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注: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对于进口电梯,则应当加盖国内代理商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1.2 安装单位应提供了以下安装资料:1.2.1 安装许可证明文件和安装告知书,许可范围能够覆盖受检电梯的相应参数;1.2.2 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1.2.3174、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1.2.4 用于安装该电梯的机房(机器设备间)、井道的布置图或者土建工程勘测图,有安装单位确认符合要求的声明和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表明其通道、通道门、井道顶部空间、底坑空间、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到达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1.2.5 施工过程记录和由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出具或者确认的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1.2.6 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如安装中变更设计时),履行了由使用单位提出、经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1.2.7 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包括电梯安装合同编号、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产品编175、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安装单位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竣工日期。注: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安装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安装单位提供给用户应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清单为:1.3 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单位应提供了以下改造或者重大修理资料:1.3.1 改造或者修理许可证明文件和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告知书,许可范围能够覆盖受检电梯的相应参数;1.3.2 改造或者重大修理的清单以及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审批手续齐全;1.3.3 加装或者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型式试验证书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如发生更换);1.3.4 拟加装的自动救援操作装置、能量回馈节能装置、IC 176、卡系统的下述资料(属于改造时):1.3.4.1 加装方案(含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1.3.4.2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标明产品型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并且有产品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制造日期;1.3.4.3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以及与应急救援操作方面有关的说明。1.3.5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1.3.6 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 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1.3.7 改造或者重大修理质量证明文件,包括电梯的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合同编号、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单位的许可证明文件编号、电梯使用登记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177、,并且有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竣工日期。注: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单位加 盖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1.4 行政许可部门发给用户应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清单为:1.4.1 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1.4.2 电梯安全使用登记标志;1.4.3 现场监察意见书(如有)。1.5 检验、检测机构提供给用户应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清单为:1.5.1 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1.5.2 定期检验报告;1.5.3 限速器校验报告;1.5.4 检验意见书、检验联络单(如有)。1.6 维保单位提供给用户应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清单为:1.6.1 维保合同,维保单位许可证178、(复印件加盖公章);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作业指导书文件;维保方案;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1.6.2 维保人员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6.3 维保单位日常检查表;1.6.4 日常(半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维护保养记录;1.6.5 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1.6.6 维保单位的质量检验(查)人员或者管理人员应当对电梯的维保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记录表;1.6.7 限速器、安全钳、称重装置、各种联锁装置等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测试检定记录。1.7 公司在日常管理中产生的应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清单为:1.7.1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1.7.2 应急救援演习记录;1179、.7.3 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1.7.4 安全技术培训学习记录;1.7.5 电梯定期报检计划电梯检验台账等。2 安全管理基本要求2.1 贯彻执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和电梯的有关安全技术规范;2.2 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2.2.1 相关人员的职责;2.2.2 安全操作规程;2.2.3 日常检查制度;2.2.4 维保制度;2.2.5 定期报检制度;2.2.6 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2.2.7 作业人员与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2.2.8 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2.2.9 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2.3 办理180、电梯使用登记,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2.4 建立电梯巡检制度,对电梯本体及其安全附件、附属仪器仪表等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对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且记录,确保电梯始终处于正常使用状态;2.5 定期实施日常检查、月度检查、年度检查并作出记录;2.6 制定电梯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督促安排落实定期检验和事故隐患的整治;2.7 组织开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2.8 制定电梯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2.9 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安全环保部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2.10 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电梯使用登记标志;2.11 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181、项和警示标志置于员工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2.12 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2.13 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员工,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2.14 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 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2.15 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参加电梯事故的救援、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2.16 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2.17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182、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3 安全操作规程3.1 电梯安全操作的基本要求:3.1.1 电梯管理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3.1.2 电梯管理员必须持特种设备操作证上岗;3.1.3 电梯管理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3.1.4 电梯管理员必须操作有电梯使用注册登记标志的电梯 。3.2 电梯安全操作规程3.2.1 电梯作业前的检查和准备:3.2.1.1 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3.2.1.2 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3.2.1.183、3 每天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3.2.1.4 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3.2.1.5 平层精确度应无明显变化;3.2.1.6 经常清洁轿厢内、层门及员工可见部分。3.2.2 电梯在作业中应注意:3.2.2.1 在服务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 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闭锁好;3.2.2.2 操作人员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员工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3.2.2.3 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安全环保部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3.2.2.184、4 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正常电梯运行操作;3.2.2.5 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3.2.2.6 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3.2.2.7 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3.2.2.8 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修理;3.2.3 当发生以下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安全环保部及时进行修理。3.2.3.1 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3.2.3.2 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3.2.3.185、3 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3.2.3.4 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时;3.2.3.5 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3.2.3.6 当轿厢在额定载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3.2.3.7 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3.2.3.8 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3.2.4 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的操作:3.2.4.1 因电梯安全装置动作或停电而中途停机时,通过电梯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知外界前来救助;3.2.4.2 电梯突然失控发生超速运行,虽然断电,还无法控制时,可能造成钢丝绳断裂而使轿厢坠落,或可能因漏电而造成轿厢自动行驶的,应按急停按钮,断开电源,186、就近停层。如电梯继续运行,则应重新接通电源,操作按钮使电梯逆向运行,如果轿厢仍自行行驶无法控制,应再切断电源,等待安全装置自动发生作用,使轿厢停止,切勿跳出轿厢,应将脚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脚尖支撑,并用手扶住轿厢, 以防止轿厢冲顶或蹲底而发生伤亡事故;3.2.4.3 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 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等灭火器进行扑救;3.2.4.4 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3.2.4.5 电梯发生事故,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 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听候处理。3187、.2.5 电梯使用完毕后的操作:3.2.5.1 发现存在故障上报安全环保部及时处理;3.2.5.2 做好轿厢四壁底板各层站厅门地坎的垃圾和厅门口的清洁卫生工作;3.2.5.3 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层楼指示,轿厢照明,关闭锁上电梯厅门、轿门,防止他人进入轿厢内开动电梯;3.2.5.4 在潮汛期间,工作结束或工作时基站受潮汛影响,应开离基站。3.3 自动扶梯安全操作:3.3.1 自动扶梯在起动或停止时,应确认梯级上无搭乘人员;3.3.2 自动扶梯运行时严禁随意按动急停按钮,以免造成意外;3.3.3 员工在搭乘扶梯时禁止将头或身体伸出扶梯扶手以外的空间;3.3.4 禁止任何人在自动188、扶梯上攀爬、玩耍,或将细碎物品随意丢弃在梯级上;4 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4.1 总则4.1.1 电梯管理员应每日对电梯进行一次检查;4.1.2 电梯管理员应每月对电梯进行月检,并作出记录;4.1.3 电梯至少每十五天进行一次维保;4.1.4 每年电梯管理员会同维保单位对电梯安全运行状况进行一次评估。4.2 日检4.2.1 电梯的日检管理员每天至少全程乘电梯上、下各一次以评估安全运行状况,并重点观察如下内容:4.2.1.1 平层;4.2.1.2 层门的总体性能以及门保护装置的有效性;4.2.1.3 层站指示器、层站及轿厢操纵箱按钮;4.2.1.4 轿厢正常及应急照明;4.2.1.5 紧189、急报警装置。4.2.2 自动扶梯的日检,并重点观察如下内容:4.2.2.1 运行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声;4.2.2.2 运行、制动等指令的有效性;4.2.2.3 是否有异物卡入梯级、踏板或胶带与梳齿板之间。4.3 月检4.3.1 安全标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完好性;4.3.2 日检记录及维保单位相关记录的完整性;4.3.3 底坑、井道、机房、驱动和转向站的安全性及漏水、渗水状况;4.3.4 通往保留给维修人员的房间、井道和机房和滑轮间的通道应安全、畅通,并有充分的照明;4.3.5 明显并且容易接近的地方放置适用的消防器材。4.4 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基本要求4.4.1 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190、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单任;4.4.2 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操作证上岗;4.4.3 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4.4.4 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4.4.5 负责电梯维保三角钥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他人。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4.5 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作业规程4.5.1 电梯在作检查和维护或在试车过程中,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4.5.2 电梯在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工作时应把机房内的电源开关断开,并切断轿厢内的191、安全开关;4.5.3 电梯在检查、维护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 36 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且应有防护罩;4.5.4 在对轿底装置和底坑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首先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切断底坑内电梯的安全回路,方可开展工作;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4.5.5 电梯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备监护人。监护人员的职责是采取措施保护检查人员的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呼救;工作完毕后负责清理场地,不准留下工具零件。监护人员可由电梯驾驶人员或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单任,并保持相互呼应;4.5.6 在轿顶作业应合上检修开关。在轿顶须停车较长时间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时192、间工作。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在轿顶作检查或维护时电梯只能作检修运行;4.5.7 严禁保养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以防止电缆线被拉断;4.5.8 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档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4.5.9 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线路,电梯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6 专项应急处置预案6.1 电梯应急专项预案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6.1.1 单位基本情况6.1.2 危险目标、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6.1.3 危险目标对周围的影响6.1.4 配置与之适应的救援装备,包括消防设施、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器材及其分布6.1.5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及其职责分工6.1193、.6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6.1.7 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理程序及措施6.1.8 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包括人员疏散平面示意图)6.1.9 危险区的隔离6.1.10 检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6.1.11 受伤人员的抢救及现场救治6.1.12 现场保护和防止事故扩大所采取的措施6.1.13 应急救援保障措施6.1.14 预案分级的响应条件6.1.15 事故应急处理终止程序6.1.16 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计划6.1.17 事故应急演练计划(18)事故应急预案中所需附件等6.2 电梯困人时紧急救助措施6.2.1 当有人员被关在电梯轿厢内时,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应先判断电梯轿厢所在位置,然后实施紧急救助;194、营救工作必须要有两人协助操作;6.2.2 电梯在开锁区内故障停机,可用三角钥匙直接打开厅门后营救被困人员;6.2.3 电梯停在非开锁区域时:6.2.3.1 因外界停电、电气安全开关动作造成的停机应在机房实施救助。首先断开总电源开关,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一个人用电梯专用工具打开制动器,一个人用盘车手轮根据就近停靠、轻便停靠的原则将电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盘车(若出现电梯不能控制的现象应立即使制动复位),至电梯开锁区, 然后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营救被困人员;6.2.3.2 因电梯安全钳动作造成的停机,首先应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断开电梯的195、总电源,打开电梯停靠处上层的厅门,放下救助扶梯,打开电梯轿顶的安全窗,将被困人员从安全窗救出来或通过专用工具吊起轿厢就近打开电梯厅门、营救被困人员。6.3 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凡遇故障,应通知电梯管理员,如电梯管理员超过 5 分钟仍未到达,则安全环保部经过培训之救援人员可视不同情况,依下列步骤先行释放被困员工:6.3.1 轿厢停于接近电梯口的位置:6.3.1.1 确定轿厢所在位置(根据楼层灯指示或小心开启外门查看);6.3.1.2 关闭机房电源开关;6.3.1.3 用专用开启轿厢门(要慢、用力不要过大);6.3.1.4 协助员工离开轿厢;6.3.1.5 重新将门关好(人在厅门外不能用手打开为止)。196、6.3.2 轿厢停于远离电梯口的位置时:6.3.2.1 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轿厢内的员工保持镇静,并说明轿厢可能随时移动;6.3.2.2 不必惊慌,同时如轿厢门处半关闭状态,则应先将其完全关闭;6.3.2.3 进入机房,关闭该故障电梯的电源开关;6.3.2.4 拆除电机之轴端盖(如有),安上盘车手轮;6.3.2.5 救援人员用力把持住盘车手轮,另一救援人员,手持掣动释放杆,轻轻撬开掣动,注意观察平层标志,使轿厢逐步移动到接近之电梯门口。6.3.2.6 确认刹车制动无误,放开盘车手轮;6.3.2.7 然后按照上述所列步骤救出员工;6.4 电梯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及实施6.4.1 应急救援方案197、:6.4.1.1 电梯发生困人事件后,如果电梯专业维修人员能够对电梯进行操作和控制,通过对于电梯的人工操作,完成救援活动。6.4.1.2 电梯发生困人事件后,如果维修人员不能对电梯进行操作和控制,建议请求专业的消防人员支援。6.4.2 电梯事件或事故案例及一般救援方法:6.4.2.1 曳引电梯、液压电梯非开门区困人(停电、冲顶、蹲底、门触点故障):故障现象可能是电梯停在井道内不能正常启动运行,将人员关(困)在电梯轿厢内;救援方法详见制造单位产品说明书;6.4.2.2 曳引电梯、液压电梯非正常开门运行发生剪切事故(开门走车、溜车):故障现象可能是电梯门区或在井道内,将人卡在门区和轿厢、轿厢与对重198、之间;救援方法详见制造单位产品说明书;6.4.2.3 曳引电梯制动器失效:故障现象可能是电梯停在井道内不能正常启动运行,将人困在电梯轿厢内;救援方法详见制造单位产品说明书;6.4.2.4 安全钳意外动作:故障现象可能是限速器动作后带动安全钳动作,将电梯轿厢或对重闸在导轨上,电梯停在井道内不能正常启动运行,将人员困在电梯轿厢内;救援方法详见制造单位产品说明书;6.4.2.5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故障现象可能是电梯停在井道内不能正常启动运行,将员工困在电梯轿厢内;救援方法详见制造单位产品说明书;6.4.2.6 自动扶梯发生夹持(梯级与裙板、扶手带、梳齿板):故障现象是自动扶梯将员工的身体某一部位199、或衣物夹住,可能造成员工身体的局部性伤害;救援方法详见制造单位产品说明书;6.4.2.7 自动扶梯梯级断裂、断链、制动器失灵:故障现象可能是乘梯人员随着梯级下陷而掉入桁架内,乘梯人员可能会被梯级卡在桁架内,可能对乘梯人员造成严重的伤害、可能直接造成乘梯人员的伤亡: 救援方法详见制造单位产品说明书;6.4.2.8 发生火灾后,电梯可能出现两种情况:其一是电梯可以继续运行,其二是电梯停在井道内不能继续正常运行,将人员关(困)在电梯轿厢内;救援方法详见制造单位产品说明书;6.4.2.9 发生大面积停电、雷击、台风、暴风雪、地震等自然灾害: 故障现象可能是由于暴风雪侵袭引发停电,电梯停在井到内不能正常200、启动运行,救援方法详见制造单位产品说明书;6.4.3 特殊情况下的特殊救援措施电梯发生困人事件后,如果电梯不具备电梯专业救援条件(如:建筑物危房、恐怖、毒气泄漏等),救援人员无法实现救援,应请求专业部门支援。6.4.4 应急结束:受困人员全部救出轿厢或脱离险竟、死亡和失踪人员已查清、受伤人员得到基本救治、事故危害得到控制、紧急疏散的人员得到安置或恢复正常生活,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的实际情况,宣布应急救援结束;重特大事故,应取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宣布应急救援结束。6.4.5 后期处置6.4.5.1 善后处理发生电梯设备事件或事故后,必须对电梯进行全面的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201、使用。电梯事件或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漏或建筑物损坏的,应当经环保部门和建筑部门检查并出具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6.4.5.2 电梯运行事件或事故应急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电梯事件或事故发生后,需立即对事件或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对事件或事故的当事人进行询问记录事件和事故发生时的状态,然后对电梯进行详细的检查后,填写事件或事故调查单。事故处理后,应及时组织技术、生产、维修保养、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梯应急预案。6.5 常见电梯故障应急救援方法6.5.1 电梯、液压电梯非开门区(停电、冲顶、蹲底、门触点等故202、障) 困人应急救援要求:6.5.1.1 首先断开电梯主开关,以避免在救援过程中突然恢复供电而导致意外的发生。6.5.1.2 通过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或其它通讯方式与被困员工保持通话,安抚被困员工,可以采用以下安抚语言:“员工们,你们好!很抱歉,电梯暂时发生了故障,请大家保持冷静,安心地在轿厢内等候救援,专业救援人员已经开始工作,请听从我们的安排。谢谢您的配合。”6.5.1.3 若确认有员工受伤或有可能有员工会受伤等情况,则应立即同时通报 120 急救中心,以使急救中心做出相应行动。6.5.2 电梯非开门区故障困人应急救援方法:6.5.2.1 通过与轿厢内被困员工的通话,以及通过与现场其他相关人员的203、询问或与消防中控室的信息沟通等渠道,初步确定轿厢的大致位置。6.5.2.2 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用电梯专用层门开锁钥匙打开所初步确认的轿厢所在层楼的上一层层门(若初步确认轿厢在顶层,则打开顶层的层门)。6.5.2.3 打开层门后,若在开门区,则直接开门放人。若在非门区, 则仔细确认电梯轿厢确切位置(若确认电梯轿厢地板在顶层门区地平面以上较大距离,被困员工无法从轿厢到达顶层地面,即冲顶情况, 请参照制造单位提供的方法实施救援工作;若确认电梯轿厢地板在底层门区地平面以下较大距离,被困员工无法从轿厢到达底层地面,即蹲底情况,请参照制造单位提供的方法实施救援工作。根据不同类型电梯进行下一步操作:6.5204、.3 有机房电梯的操作:6.5.3.1 救援人员在机房通过紧急报警装置或其它通讯方式与被困员工保持通话,告知被困员工将缓慢移动轿厢。6.5.3.2 仔细阅读有机房电梯松闸盘车作业指导或紧急电动运行作业指导,严格按照相关的作业指导进行救援操作。6.5.3.3 根据电梯轿厢移动距离,判断电梯轿厢进入平层区后,停止盘车作业或紧急电动运行。6.5.3.4 根据轿厢实际所在层楼,用层门开锁钥匙打开相应层门,救出被困员工。6.5.4 无机房电梯的操作:6.5.4.1 救援人员通过紧急报警装置或其它通讯方式与被困员工保持通话,告知被困员工将缓慢移动轿厢。6.5.4.2 仔细阅读无机房电梯紧急松闸救援作业指导205、(根据轿厢与对重是否平衡,进行相关的操作)或紧急电动运行作业指导,严格按照相关的作业指导进行救援操作。6.5.4.3 根据电梯轿厢移动距离,判断电梯轿厢进入平层区后,停止盘车作业或紧急电动运行。6.5.4.4 根据轿厢实际所在层楼,用层门开锁钥匙打开相应层门,救出被困员工。6.5.5 安全钳意外动作应急救援方法6.5.5.1 救援操作程序告知电梯轿厢内的受困人员:救援活动已经开始,提示电梯轿厢内的人员配合救援活动,不要扒门,不要试图离开轿厢;在机房内切断电梯主电源,查看钢丝绳和传动轮是否正常,满足盘车运行的要求;确认电梯轿厢、对重所在的位置,选择电梯准备停靠的层站;6.5.5.2 救援方案 1206、:救援人员到达电梯轿顶;将电梯轿顶检修开关设置在检修位置,使电梯处在检修控制状;接通电梯主电源,恢复限速器、安全钳上的安全开关,使安全回路恢复正常,层门锁安全回路正常;电梯轿顶救援人员可通过下列操作方式释放安全钳:a. 如果是轿厢下行安全钳动作,点动方式操作电梯向上运行,释放安全钳;b. 如果是轿厢上行安全钳动作,点动方式操作电梯向下运行,释放安全钳;c. 如果是对重超速安全钳动作,点动方式操作电梯轿厢向下运行,使对重安全钳释放;当安全钳楔块脱开导轨道后,电梯轿顶的救援人员用点动方式操作电梯运行,使电梯在选择的层站停靠,确认平层后,通知其他救援人员在机房切断电梯主电源;在确认电梯轿厢平层后,电207、梯轿顶的救援人员盘动开门机构开启电梯层门/轿门,救出受困人员;当救援方案 1 不能完成救援活动时,可以选择救援方案 2 继续实施救援。6.5.5.3 救援方案 2:可以采用紧急操作,让电梯轿厢平层后,开启电梯层门/轿门,完成救援工作,针对故障电梯的种类不同,可参照制造单位提供的方法实施救援工作;6.5.6 请求支援:当上述救援方法不能完成救援活动时: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请求应急指挥部支援。6.6 自动扶梯发生(梯级与裙板、扶手带、梳齿板)夹持应急救援要求6.6.1 按下“急停按钮”或切断电梯总电源、在扶梯上下端站设置警示牌、对受伤人员进行必要的扶助;6.6.2 若确认有员工208、受伤或有可能有员工会受伤等情况,则应立即同时通报 120 急救中心,以使急救中心做出相应行动。6.6.3 梯级与围裙板发生夹持应急救援方法6.6.3.1 如果围裙板开关(安全装置)起作用:可通过反方向盘车方法救援,救援方法可参照制造单位提供的方法实施救援工作;6.6.3.2 如果围裙板开关(安全装置)不起作用:应以最快的速度对内侧盖板、围裙板进行拆除或切割,救出受困人员;6.6.3.3 请求支援:当上述救援方法不能完成救援活动时: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请求应急指挥部支援。6.6.4 扶手带发生夹持应急救援方法6.6.4.1 扶手带入口处夹持员工,可拆掉扶手带入口保护装置,即可209、放出夹持员工;6.6.4.2 扶手带夹伤员工,可用工具撬开扶手带放出受伤员工;6.6.4.3 对夹持员工的部件进行拆除或切割,救出受困人员;6.6.4.4 请求支援:当上述救援方法不能完成救援活动时: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请求应急指挥部支援。6.6.5 梳齿板发生夹持应急救援方法6.6.5.1 拆除梳齿板或通过反方向盘车方法救援,救援方法制造单位提供的方法实施救援工作;6.6.5.2 对梳齿板、楼层板进行拆除或切割,完成救援工作;6.6.5.3 请求支援:当上述救援方法不能完成救援活动时: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请求应急指挥部支援。6.6.6 梯级发生断裂应急210、救援方法6.6.6.1 确定盘车方向,在确保盘车过程中不会加重或增加伤害的情况下,可通过反方向盘车方法救援,救援方法制造单位提供的方法实施救援工作;否则应参照下列方法进行救援;6.6.6.2 可对梯级和桁架进行拆除或切割作业,完成救援活动;6.6.6.3 请求支援:当上述救援方法不能完成救援活动时: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请求应急指挥部支援。6.6.7 驱动链断链梯级发生断裂应急救援方法6.6.7.1 确定盘车方向,在确保盘车过程中不会加重或增加伤害的情况下,可通过反方向盘车方法救援,救援方法制造单位提供的方法实施救援工作;否则应参照下列方法进行救援;6.6.7.2 可对梯级和211、桁架进行拆除或切割作业,完成救援活动;6.6.7.3 请求支援:当上述救援方法不能完成救援活动时: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请求应急指挥部支援。6.6.8 制动器失灵驱动链断链梯级发生断裂应急救援方法:在正常运行时不会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如在正常运行时出现停电、急停回路断开等情况时可能会造成制动器失灵扶梯向下滑车的现象,人多时会发生人员挤压事故,此时应立即封锁上端站,防止人员再次进入自动扶梯,并立即疏导底端站的乘梯人员。五、场(厂)内机动车辆1 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档案序号资料名称提供者备注1使用登记证登记机关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3设计文件(以中文形式、附有主要设计图样)制造212、单位4型式试验证书5产品质量证明书(含主要受力构件的材质证明、出厂检验报告)6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7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包括产品简介、操纵机构示意图、电气原理图、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说明、安全注意事项、故障处理、售后服务等)8改造单位的自检报告改造单位9改造方案10修理单位的自检报告修理单位11修理方案12定期(首次)检验报告检验机构首次检验,首次投入使用前或改造后进行;定期检验,每年 1 次13日常使用状况记录使用单位14每日投入使用前的试运行检查记录15在使用过程中的巡检记录16维护保养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一次17自行检查记录至少每月进行一次18全面检查记录每年进行一次1213、9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20事故处理报告2 安全管理基本要求2.1 正确驾驶、操作叉车,确保人身安全、叉车操作安全及货物财产安全。2.2 叉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国家授权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操作资格证,并经公司考核合格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2.3 叉车操作人员除应熟悉本叉车的性能结构外,还应掌握装卸工作的基本知识,严禁超性能使用叉车。2.4 叉车操作人员必须谨慎驾驶,在操作叉车时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和使用对讲机,不得用叉车做危险的动作。2.5 确认工作环境处于安全状况,叉车禁止超速、超高、超重行使, 禁止急刹车、急转弯。2.6 叉车操作人员必须检查叉车安全装置齐全完好,各部件灵敏有214、效、技术性能良好,禁止叉车带病行使。2.7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3 安全操作规程3.1 严格遵守叉车交通规定的要求。3.2 使用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了解设备的结构原理,熟悉使用说明书中的日常使用、维护注意事项,具备相应的车辆驾驶资质;严禁无证驾驶。3.3 严格按设备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点检和周检,点检中发现的故障或隐患问题须及时处理、报修。3.4 每天在操作运行叉车之前,须让叉车的倾斜油缸和起升油缸全行程往复运动三到四次,以防空气进入油缸,保证管路通畅。3.5 上车后,须扣上车架两侧的防护链条;有座椅安全带的叉车,上车后应扣上安全带。3.6 行驶操作前,须将叉齿升至离地 15 到 20cm 的位置,215、然后放开手制动器,进行行驶操作。严禁叉齿超高运行。3.7 上车后进行必要的方向操控确认、制动确认、灯光报警检查,发现异常须及时报修,严禁带故障使用。3.8 行驶操作过程中,前、后换档时,须将车完全停稳后,方可进行换档作业,车辆的起制动须力求平稳,严禁紧急制动和急转弯。3.9 车辆装载时,必须按叉车的载重能力进行装载;在货物上叉以前, 须确认货物的重量和重心,严禁超载及偏载运行。3.10 严禁超载、超速行驶。严格遵守公司道路的限速规定。3.11 在搬运体积较大货物时,如果货物挡住驾驶员的视线,须倒车慢速行驶。3.12 用货盘搬运物体时,必须对货盘的完好和承载能力进行确认, 要绝对杜绝因货盘损坏而216、引发的货损和车辆损坏的责任事故。3.13 严禁载人行驶,在狭小、视线不良和交叉路口禁止超车或加速行驶,应先鸣喇叭减速通过。3.14 作业中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对于视线盲区内的状况进行细致确认,缓慢运行,并警示信号提醒。3.15 行驶中严禁急速转弯,避免突然启动或停止。3.16 搬运货物时,禁止在行驶中进行升降操作,禁止叉车加速推动货物。3.17 作业过程中应避免异物对车辆各传感器、液压件、各类信号装置、轮胎的碰撞。3.18 使用中,发现异常震动、异常声音、发动机异常烟色、转向或制动异常须及时停车报修。3.19 作业结束后,长时间停车时,须拉上停车制动器手柄,及时关断钥匙开关,切断控制电源,以免发217、生电瓶亏电故障。3.20 下班后,尽量在平坦的路面空载停车,落下叉齿架,拉上手刹。3.21 在车辆长期停止使用期间,须对该车辆进行一刻钟的空运转(故障修理车辆除外);每次空运转过程中,须使得所有的动作得到运行。停放时间超过 6 个月,在重新使用时,须将叉车的刹车油全部更换。4 操作运行及日常保养记录4.1 自行检查记录叉车自行检查记录表车牌号:检查日期:年月日序号项目检查结果备注1资料审查资料核查(车辆牌照、证件、技术资料及档案)2检查项目结构型式(发动机、底盘的编号)3主要参数测量4整车外观检查(车容、车貌及各部机件完整性, 车辆后视镜、雨刷器, 车轮的防护装置, 车辆的各种仪表,装载运输危218、险品的车辆或行驶于危险场所的车辆的特殊安全要求)5铭牌和安全警示标志检查6动力系统检查(发动机的安装及连接部位状况,发动机运转情况,发动机各系统运转情况)7传动系统检查(离合器性能, 离合器踏板的自由行程,变速器变速杆的位置、自锁互锁可靠性,传动系运转情况,液力传动车辆启动发动机时的档位,静压传动车辆启动发动机时的制动状态)8行驶系统检查(车架及前后桥的检验,同一桥上的车轮轮胎的一致性,轮胎中心花纹、胎面和胎壁,轮辋完整性及安装)9转向与操纵系统检查(方向盘位置,转向性能,方向盘转向力,转向机构状况)10液压系统检查(升降倾斜油缸密封及外观,油缸性能,液压系统性能、密封,液压分配器铭牌和功能指219、示牌,安全阀)11制动系统检查(车辆行车制动和驻车制动装置性能及方式, 制动装置制动效能,行车制动器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脚踏式制动器踏板力,液压制动器制动系统状况,点制动跑偏现象,手柄操纵的制动器施加力)12电气和控制系统检查(车辆灯光的配置,车辆设置转向灯、制动灯设置,车辆喇叭,车辆灯具灯泡防护装置及开关,车辆电源开关,蓄电池车辆的蓄电池安装,蓄电池车辆总电源紧急断电装置及电机控制电路电流保护装置,电动机运转)13工作装置检查(叉车门架限位装置,货叉在叉架上的固定, 货叉架下降速度,货叉的自然下滑量和门架倾角的自然变化量,货叉外观质量,货叉两叉尖高度差,货叉磨损)14防爆电器、部件检查15安220、全保护与防护装置检查16作业环境17试验项目转向性能试验18制动性能试验19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试验检查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检验的主要参数测量至少包括额定起重量。4.2 全面检查记录全面检查记录表车牌号:检查日期:年月日序号项目检查结果备注1资料审查资料核查(车辆牌照、证件、技术资料及档案)2检查项目结构型式(发动机、底盘的编号)3主要参数测量4整车外观检查(车容、车貌及各部机件完整性, 车辆后视镜、雨刷器, 车轮的防护装置, 车辆的各种仪表, 车辆的各种仪表, 装载运输危险品的车辆或行驶于危险场所的车辆的特殊安全要求)5铭牌和安全警示标志检查6动力系统检查(发动机的安装及连接部位状况,221、发动机运转情况,发动机各系统运转情况)7传动系统检查(离合器性能,离合器踏板的自由行程,变速器变速杆的位置、自锁互锁可靠性,传动系运转情况,液力传动车辆启动发动机时的档位,静压传动车辆启动发动机时的制动状态)8行驶系统检查(车架及前后桥的检验,同一桥上的车轮轮胎的一致性,轮胎中心花纹、胎面和胎壁,轮辋完整性及安装)9转向与操纵系统检查(方向盘位置,转向性能,方向盘转向力,转向机构状况)10液压系统检查(升降倾斜油缸密封及外观,油缸性能,液压系统性能、密封,液压分配器铭牌和功能指示牌,安全阀)11制动系统检查(车辆行车制动和驻车制动装置性能及方式,制动装置制动效能,行车制动器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222、脚踏式制动器踏板力,液压制动器制动系统状况, 点制动跑偏现象,手柄操纵的制动器施加力)12电气和控制系统检查(车辆灯光的配置, 车辆设置转向灯、制动灯设置,车辆喇叭, 车辆灯具灯泡防护装置及开关,车辆电源开关,蓄电池车辆的蓄电池安装,蓄电池车辆总电源紧急断电装置及电机控制电路电流保护装置,电动机运转)13工作装置检查(叉车门架限位装置,货叉在叉架上的固定,货叉架下降速度,货叉的自然下滑量和门架倾角的自然变化量, 货叉外观质量,货叉两叉尖高度差,货叉磨损)14防爆电器、部件检查15安全保护与防护装置检查16作业环境17主要受力结构件检查(变形、裂纹、腐蚀、及其焊缝、铆钉、螺栓等的连接)18主要零223、部件检查(变形、裂纹、腐蚀)19指示装置的可靠性和精度检查20电气和控制系统功能检查21试验项目转向性能试验22制动性能试验23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试验24载荷试验(必要时)检查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检验的主要参数测量至少包括额定起重量。5 专项应急处置预案5.1 总则5.1.1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 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5.1.2 本预案所称叉车事故,是指在公司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224、事故。5.1.3 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5.2 应急处理机构5.2.1 为应对突发的叉车事故,公司成立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组长(姓名),副组长(姓名)和组员(姓名,3 至 5 人)组成。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 24 小时通信畅通。5.3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5.3.1 公司如有叉车事故发生,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做到:5.3.1.1 组长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5.3.1.2 严格保护事故现场;5.3.1.3 在向组225、长报告的同时,向其它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5.3.2 公司如发生重大事故,现场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最高负责人应尽快引导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人员迅速进入现场。5.3.3 公司注册叉车在异地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当马上报告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同时向其他相关部门报告。5.4 应急处理5.4.1 叉车事故如发生,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叉车事故发生后,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5.4.2 如发生叉车事故,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5.4.3 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5.4.4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各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5.4.5 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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