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桐乡市洲泉镇07-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41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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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洲泉镇07-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桐乡市洲泉镇人民政府桐乡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Z H O U Q U A N Z H E N 0 7-0 3 D A N Y U A N K O N G Z H I I X N G X I A N G X I G U I H U A(成果)第第一一部部分分文文本本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2第三章用地布局规划.3第四章道路交通规划.3第五章绿地系统及空间景观规划.5第六章市政工程规划.5第七章专项规划.7第八章地块开发控制.12第九章附则.19第十章附表.19洲泉镇 07-03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1桐乡2、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一章总则第第一一条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的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第第二二条条本规划适用于洲泉镇 07-03 单元区块,规划西至崇新线、北至临杭大道、东至河山镇界、南至昆鸣路。规划面积约为 108.78 公顷。第第三三条条规划范围内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等应符合本规定,同时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其他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第第四四条条本规划未涉及的控制指标及技术规定应符合国家、浙江省及桐乡市相关技术管理规定。第第3、五五条条规划范围内的任何用地或建筑物的现有合法用途,即使不符合规划的规定,也无须做出更正,直至用途有所改变或建筑重建为止。如果更改用地或建筑物的用途,或对用地、建筑物进行任何其他的开发重建,则新的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是本规划所准许的。第第六六条条规规划划依依据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修正);3、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10);4、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修订试行);5、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6、桐乡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技术规定(修订)(2016 版);7、桐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4、35);8、洲泉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审议稿);9、桐乡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规划;10、与本规划有关的国家、省、市颁布的规范、规定、标准;11、委托方的开发意向和相关要求。第第七七条条规规划划原原则则规划坚持延续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弹性原则、务实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第第八八条条功功能能定定位位根据桐乡市洲泉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功能布局要求,规划确定本区块功能定位:洲泉工业区智能制造组团。洲泉镇 07-03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2桐乡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第九九条条发发展展规规模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本区块建设用地规模为 102.18 公顷。5、第第十十条条本规划由文本、图件和说明书三部分组成。文本、图件是对规划区的各项目标和内容以及规划的实施和管理提出规定性的要求,两者互为补充,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说明书是对文本和图件的具体解释。第二章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第第十十一一条条用用地地分分类类规划区内土地使用分类和分类代号,按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修订试行)执行。第第十十二二条条地地块块划划分分原原则则地块划分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应保证地块性质的单一、避免不相容使用性质之间的干扰。(2)应符合洲泉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3)尊重现在用地产权或使用权边界,原则上不跨越这一边界。(4)考虑土地价值的区位级差。(5)兼6、顾行政管辖界线。第第十十三三条条 地地块块划划分分与与图图则则适适用用根据规划区的形态特点和开发时序不同,将本区分为 2 个控制区(0102)14 个地块。地块编号在分区的基础上用阿拉伯数字代表,如编号 A01,代表 1 分区第 01 个地块。每个地块土地使用与建筑控制必须符合图则规定性要求。第第十十四四条条地地块块重重组组与与分分割割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增加土地利用灵活性,在保持规划用地布局结构完整的基础上,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准后地块之间可以重组,单个地块可分割开发。1、地块重组应符合下列要求:(1)重组地块之间用地性质必须相互兼容。(2)重组不应跨越城镇道路。(3)重组开发的其总建筑容量7、不应增加,绿地率不得降低。其它相应指标或标准不得降低。洲泉镇 07-03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3桐乡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4)鼓励商住用地与居住用地重组开发,原地块共同边界线取消,沿共同边界线的建筑控制线也同时取消。(5)性质相同且相邻的地块可合并开发,其控制指标和标准不得降低。2、地块分割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保持用地性质不变。(2)原地块相应控制指标由分割后的各地块共同分担。(3)分割后形成的共同用地边界线两侧增加建筑退让线或绿线。具体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定。(4)分割后形成的各个地块,必须保证至少一侧临城镇道路。第第十十五五条条适适建建范范围围用地使用应遵循相容性的原则。在规划确8、定的用地性质上,对具体的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划分为允许兼容(建设)、有条件允许兼容(建设)、禁止兼容(建设)三类。有条件允许兼容(建设)项目须征得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具体见附表四)凡附表四未列入的项目,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第三章用地布局规划第第十十六六条条规规划划结结构构规划以功能为基础,以道路为骨架,结合自然地貌条件,形成了“一廊、两轴、两区”的用地功能格局。一一廊廊:即沿长山河形成的滨水生态绿廊。两两轴轴:即依托崇新线和临杭大道的城镇发展轴线。两两区区:即两个高新产业集聚区。第第十十七七条条工工业业用用地地规划工业用地主要为三类9、工业用地,总用地面积 86.73 公顷,占规划单元城乡建设用地的 84.88%。第第十十八八条条规规划划交交通通运运输输用用地地规划交通运输用地主要为城镇道路用地,总用地面积 5.35 公顷,占规划单元城乡建设用地的 5.24%。第第十十九九条条绿绿地地开开敞敞空空间间用用地地规划绿地开敞空间用地主要为防护绿地和广场用地,总用地面积 10.10 公顷,占规划单元城乡建设用地的 9.88%。洲泉镇 07-03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4桐乡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四章道路交通规划第第二二十十条条道道路路结结构构规划区路网结构为“两两横横一一纵纵”。“两两横横”:分别为临杭大道、昆鸣路。主要承担规10、划单元与东西向其他功能区联系的主要通道。“一一纵纵”:为崇新线。主要承担规划单元与南北向其他功能区联系的主要通道。第第二二十十一一条条道道路路系系统统规划道路分为对外交通和城镇次干路两级。对外交通:规划单元内对外交通为临杭大道和崇新线,道路宽度分别为 32 米和 40 米。城镇次干路:规划单元内次干路为昆鸣路,道路宽度为 24 米。第第二二十十二二条条公公共共交交通通系系统统本区沿崇新线、昆鸣路设置公交停靠站,规划停靠站设置按城镇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执行,具体位置可结合具体的公交线路作适当调整。第第二二十十三三条条步步行行系系统统步行系统主要与绿化系统相结合,形成网络化步行系统,充分考虑水系特11、点,把滨河步行道与滨河绿带、滨水景观及防洪相结合。第第二二十十四四条条停停车车场场库库规规划划各类建设用地需按其使用性质和开发强度设置足够的停车位与停车场、库。各类用地停车位规划按桐乡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技术规定(修订)(2016 版)中表 5-2 执行。停车场、库出入口设置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第第二二十十五五条条道道路路平平面面定定位位平面定位采用大地 2000 坐标系,主要确定区内道路中心线交叉点、转折点及地块用地界线坐标。第第二二十十六六条条规划区内道路等级和道路宽度控制按照规划道路一览表执行。道路红线内用地为道路及道路绿化专用,任何与道路交通无关的建筑和构筑物的新建及改、扩建均不得占用道12、路用地。洲泉镇 07-03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5桐乡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五章绿地系统及空间景观规划第第二二十十七七条条规划区内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由防护绿地与广场用地组成。第第二二十十八八条条绿绿地地系系统统规规划划沿长山河两侧各控制 15 米绿化带,沿其他河道两侧各控制 10 米绿化带。沿临杭大道两侧控制 25 米、崇新线两侧控制 15 米绿化带。第第二二十十九九条条景景观观空空间间组组织织1、开敞空间:规划结合绿地水系网络系统设置开敞空间,提供多层次、多方位的户外休闲空间,体现出人与自然相融合。2、带状空间:规划在水系、道路两侧,通过绿地小品设置、建筑物围合等,形成带状景观空间。313、水空间的组织:规划将自然水体要素纳入整个绿地系统进行有机组织,美化生活环境。4、城镇道路界面:交通性道路两侧建筑应突出现代城市空间意向,适当补充视觉焦点与小型公共开放空间。第六章市政工程规划第第三三十十条条给给水水工工程程规规划划用水量预测:规划按照单位建设用地用水量指标测算,本区用水量为 1.49 万 m3/d。(1)供水系统:本区供水由桐乡市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供水。(2)规划单元内由崇新线 DN600 给水干管接入,给水干管形成环状布置,在进入各地块时一般管道以枝状布置为主。(3)规划区块内给水管网为生活、消防合用管网。消防用水为低压制,与生活用水同系统,每隔 120 米给水管道上设一个14、室外消火栓,布置消火栓的管道管径不应小于 DN150。(4)给水管管位安排在道路的东侧、南侧人行道下,管道最小覆土 0.70 米。第第三三十十一一条条排排水水工工程程规规划划1、排水体制本区的排水体制定为雨污分流制。2、雨水排放:规划按重现期 P3 年,集雨时间 t15 分钟计算雨水排水量。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根据道路分散就近排入河道。雨量计算采用嘉兴市短历时暴雨强度公式:(mm/min)洲泉镇 07-03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6桐乡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3、污水量计算规划污水量按 85计算。则本区的平均日污水量约为 1.27 万 m/d。4、排污系统规划范围内污水汇集后流入崇新线 DN60015、 管道,收集后统一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水管道在道路下最小覆土厚度为 0.7 米。第第三三十十二二条条电电力力工工程程规规划划1、规模预测预测本区块最高电力负荷约 2.23 万 KW。2、规划(1)高压配电源为 110KV 洲泉变。(2)规划拟定本区块电网采用 20kV 中压配电和 380V/220V 低压配电两级电压建设。(4)规划中压配电线路原则上沿路东、路南敷设。第第三三十十三三条条电电信信工工程程规规划划(1)电信业务的发展,包括智能网服务,宽带网的接入等内容由电信支局统一综合考虑和实施。(2)区内电话交换设施,在公共设施区应建室内电话交换室,其它区块一般应采用落地式交接箱。区内各级通16、信线路,在室外部分,主、次干线、支线,原则上应全部下地处理,在室内部分,应穿管埋墙敷设。(3)电信主干线走向原则为,东西向道路走北面,南北向道路走西面。为节省和利用有限的地下空间,规划建议公建区内可以考虑设立弱电综合管路(共同管沟),由专门部门统一管理,统一开挖施工和埋设。(4)区内可考虑部分实现光纤到大楼(FTTB),光纤到路边(FTTL)。商业地块应考虑增加 5G 信号覆盖,无线上网室内分布系统。第第三三十十四四条条有有线线电电视视工工程程规规划划(1)建议形成 1 个有线电视网络区域,每个光节点按 250 个终端考虑。光缆网应布局合理,易于施工和管理,线路走向考虑电信线路同侧安排。(2)17、规划建议有线电视线路应创造条件,争取实现地下形式。有线电视网络应视条件的可能,适时展开增值服务。第第三三十十五五条条燃燃气气工工程程规规划划1、气源:根据桐乡市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本规划区内燃气气源采用天然气,来自洲泉门站。2、用气量预测洲泉镇 07-03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7桐乡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本规划供气对象为本区内工业用房,天然气年总用气量为 633 万标准立方米。3、输配系统(1)燃气管网布线原则:燃气管网应减少穿、跨越河流、水域等工程,节省投资。燃气管网应避免与高压电缆同侧敷设,避免感应地电场对管道造成腐蚀。燃气中压管网一般直埋敷设在道路的西侧或北侧的人18、行道或绿带下。(2)本区块燃气来自城市市政中压管道,规划中压燃气管采用 DN110-200 的 3PE 钢管,通过支状中压管线与工业用户的专用调压箱相连。(3)管道采用直埋敷设方式,车行道最小覆土深度为 0.9 米。(4)中压管线与分支管线上的分支处均应设切断阀,切断阀采用闸阀,以保证在施工时和紧急状态下迅速切断燃气。切断阀上部设 DE350 的操作井。(5)规划单元内根据服务半径确定合理数量的区域燃气调压箱。(6)调压箱及切断阀处应采用自动控制系统进行监控,以保证发现异常情况时,自动切断相应的阀门并立即发出警报。第第三三十十六六条条热热力力工工程程规规划划1、热负荷预测根据供热设计规范,公共19、建筑热负荷指标按 70W/平方米进行估算。除特殊用户外,一般工业企业和公共建筑不再专门另设锅炉房,统一实行集中供热。2、热源及热媒热源由华能桐乡燃机热电供热,由崇新线热力管道接入,热媒为蒸汽。3、热力管网规划热力管集中在工业区块布置,规划热力管由崇新线接入,向北接入规划单元。热力管网采用枝状布置方式,根据热负荷大小、分布及管网的平面布置,并考虑适当发展和经济压降等因素,通过水力计算确定各管段的管径。建议管径 150mm325mm。在各工业企业和其它大型用户前设置用户蒸汽引入口装置,在公共建筑用户前设置集中热力站、区域热力站。管网架空敷设,跨道路段与车行道的净高应在 4.5 米以上。第七章专项规20、划第第三三十十七七条条河河道道整整治治(1)以长山河等河道为基础进行疏浚改造,形成与区内绿网相适应、相互沟通的水网体系。(2)根据防洪需要,沿河设置防洪堤,局部河段条件允许前提下尽可能采取自然式堤岸。(3)规划水域面积 6.60 公顷,较现状水域减少 1.32 公顷(规划水域线型根据洲泉镇水域平衡方案落实,减少水域根据水域平衡方案在镇域内进行平衡)。洲泉镇 07-03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8桐乡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第三三十十八八条条环环境境保保护护规规划划1、环境保护目标对制造行业产生的废料、废水等污染物进行综合处理,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使各项环境质量指标达到或优于相应21、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1)工业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类功能区标准,空气污染指数小于 100;区内河段水质(非饮用水)达到类以上标准;噪声达到国标相应的功能区噪声标准要求。(2)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处理达到无害化程度,城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排放达标率 100%。2、规划措施(1)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制度建设区内排水系统,污水统一进城市污水厂集中处理;节约用水,提倡中水回用。(2)使用清洁能源,提高天然气、电能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对大气污染源进行逐步控制,所有大气污染源均须达标排放。(3)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理,减量化优先、资源化为本、无害化处置、市场化运作。完善规划单元内垃圾22、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严格控制工业垃圾、生活垃圾随河沿路倾倒;进行建筑、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加强有毒有害废物的管理和处置。近期实现固体废弃物焚烧处理。(4)加强噪声控制,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规划单元内建筑施工噪声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的规定;加强对社会生活噪声的控制与管理。(5)区内用地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进行审批建设,便于污染物集中控制。(6)加强环保监测管理,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对主要污染源的控制。第第三三十十九九条条环环境境卫卫生生规规划划(1)垃圾转运站:由邻近区域解决。(2)垃圾收集、处理:区内推广垃圾袋装化,按照有关标准23、设置垃圾收集器,收集器的服务半径不超过 70 米。(3)公共厕所:工业区按 12 座/km2设置,建筑面积 30/座,独立式公共厕所用地面积 60/座。(4)废物箱:废物箱的设置应满足废物的分类收集要求,废物箱的种类与垃圾分类种类基本对应。废物箱一般设置在道路两侧,间距按道路功能及人流密集程度设置:人流密集的公共建筑区域的街道 2550 米,干路 5080 米,支路 80100 米。工业区内按照企业规模设置合理数量的废物箱。(5)车辆通道:环境卫生设施的车辆通道宽度不小于 4 米,环境卫生车辆通往工作地点倒车距离不大于 20 米,作业点必须调头时,应保证至少有 12 米12 米的空地面积。垃圾24、转运站的通道应满足 815 吨载重车通行。第第四四十十条条防防洪洪规规划划1防洪标准区内防洪标准为五十年一遇,排涝标准为二十年一遇。2规划措施(1)本区竖向设计采用国家 85 高程系,以洲泉镇 50 年一遇洪水位为参考,确定规划区内道路最低标高(国家 85 高程系),同时结合现状道路及河流等地形地貌,综合考虑防洪、排水等要求,确定规划标高。(2)疏通区内河道,及时清除淤泥和垃圾杂草,以增大现有河道过水断面;严禁建筑物、构筑物侵占河道,区内沿河两岸不作用地扩展对象,已占用部分要求逐渐拆除违法洲泉镇 07-03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9桐乡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建筑物、构筑物。(3)注重保护生态25、环境,保留天然河流水系,对部分低洼地区采取必要的排涝措施。(4)加强排水管道的维护管理,以确保梅雨期和暴雨期排水通畅。第第四四十十一一条条消消防防规规划划1、指导思想(1)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以全面安排、有利生产、保障安全为出发点,做好区内防火和灭火设施的规划建设。(2)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消防科技,努力消除火险隐患,不断提高规划区防御火灾能力和灭火救灾的效率。2、规划布局(1)消防给水人工消防水源主要来源于现状给水管网,在给水规划中,应保证总用水量 5%为消防用水,即 745m/d。区内天然河道作为消防备用水源,规划要求河道间隔 200500 米设置消防取水平台和26、取水口,通向各取水点的消防车通道应不少于两条。(2)消防设施室外消防栓沿区内道路设置,间距不大于 120 米,服务半径不超过 150 米。城镇道路交叉口 50 米范围内必须设置消防栓。其他成片开发的建设区均应配套设置市政消防栓。合理规划建设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通道的宽度、间距和转弯半径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严格控制和管理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通道宽度至少为 4.0 米,净高度为 4.0 米以上。(3)公共设施均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以及其它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建设。第第四四十十二二条条人人防防规规划划1、按桐乡市洲泉镇人民防空设施配建(控制性)专项规划落实人防设施配置27、要求。2、按照平战结合的要求完善区内道路系统,保证对外交通畅通,适应战时的疏散和救助。3、加强对规划区内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品的管理,避免次生灾害的形成。4、城市供水、排水、供电、供气和通信管网,在满足平时生产、生活需要的前提下,应同时考虑防灾要求。工程管线的铺设,不宜过分集中,尽量减少交叉管线节点。在节点可能被破坏的范围内,宜考虑设置自动关闭阀门,自动跳闸开关等。5、结合大型公共设施、主要道路交叉口的地下空间以及人防设施布局,形成完整的城市地下空间利用体系。给水排水、燃气供热、电力电讯等系统,需利用地下空间的建设项目,由各专业规划确定。第第四四十十三三条条电电动动自自行行车车规规划划1、28、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选址布局应充分考虑与周边设施的空间组织、消防等关系,与易燃易爆及其他有安全影响的场所、管线等应满足相关规范、标准的安全控制要求。洲泉镇 07-03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10桐乡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允许适度设置混合用地,允许用地性质兼容。3、利用既有住宅小区公共空间新增充停场所的,在符合消防等安全要求、不改变公共空间属性、征得周邻利害关系人同意的前提下,可按照复合利用、功能兼容的原则合理安排,不受规划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指标的制约。第第四四十十四四条条平平面面定定位位和和竖竖向向规规划划1、平面定位本规划平面定位采用大地 2000 坐29、标系,主要确定区内道路中心线交叉点、转折点及地块用地界线坐标。2、竖向设计本区竖向设计采用黄海高程系,以洲泉镇 50 年一遇洪水位为参考,其余道路标高结合现状道路及河流等地形地貌,综合考虑防洪、交通、排水等要求,确定规划标高。第第四四十十五五条条地地下下空空间间1地下空间的规划原则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坚持复合利用,鼓励连通、地上与地下相协调、生态优先、平战结合、远期与近期相结合的原则。2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本次规划区块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注重周边人口相应需求,落实相应的地下配套设施。第第四四十十六六条条公公共共安安全全规规划划通过规划区公共安全的风险分析,合理确定公共安全规划目标,制定风险缓减的措30、施,建立应急救援系统和公共安全信息管理系统。1、研究范围规划区公共安全规划的研究范围包括公共场所、公共基础设施、自然灾害、道路交通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五个方面。(1)公共场所:人群高度聚集、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如公园等,易引发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2)公共基础设施:生命线中的水、电、气、热、通讯设施和信息网络系统等设施。(3)自然灾害:地震、洪涝、台风等灾害,严重威胁规划区的安全。(4)道路交通:作为规划区命脉的道路交通,其事故率、死亡率有待警惕。(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社会和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病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性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2、31、规划要点(1)综合性:在公共安全规划内容上应综合考虑更多灾种。从单一灾种、个别部门的条块管理扩大到多种灾害、多部门条块结合式、综合管理,再到以确保规划区安全运行、社会稳定发展为目标的危机管理,体现信息、物资、人员等各类资源统一调度、统筹合作、综合化、集约化、高效率利用。(2)全程化:在规划层次上,建立起包括规划区灾害的预防设防、应急对策、恢复重建在内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包括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系统的建立;由对规划区内单个系洲泉镇 07-03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11桐乡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统的个别规划扩大到所有系统共同规划,保障整个系统的运行安全。(3)科学性:在公共安全研究阶段,加入规划评32、价的内容,包括规划区土地承灾脆弱性评估、建筑受灾易损性评估、各种灾害的风险评估、防灾工程措施的经济性评估以及综合防灾能力评估等。充分采用先进的致灾因子风险分析以及承灾体脆弱性评价方法和技术进行公共安全分析和评价,实现公共安全规划与公共安全研究的有利结合。(4)圈层化:在空间体系层面,强调建立综合防灾圈与应急救援圈,形成规划区安全空间体系,包括平面布局、建(构)筑立体空间(包括地上、地下空间在内的建(构)筑建物),避难疏散空间体系,还包括公共安全行政事务管理等管理系统、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应急指挥与反应系统。第第四四十十七七条条海海绵绵城城市市建建设设(1)合理组织地表径流统筹协调基地内建筑、道路33、绿地、水系等布局和竖向,使地块及道路径流有组织地汇入周边绿地系统和城市水系,并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相衔接,充分发挥低影响开发设施的作用。(2)统筹落实和衔接各类低影响开发设施根据各地块低影响开发控制指标,合理确定地块内的设施类型及其规模,做好不同地块之间低影响开发设施之间的衔接,合理布局规划区内占地面积较大的低影响开发设施。(3)提高地块兼容混合度,提倡紧凑城市发展模式根据各类用地性质间的兼容性控制,合理安排混合用地,提高用地利用效率。此外,根据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控制要求,嘉兴市地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控制指标包括强制性和引导性指标。具体如下表:主要用地性质海绵城34、市水量控制指标表类别代码用地性质建设情况强制性指标引导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外排控制率)综合流量径流系数雨水综合处置率雨水调蓄(回用)容积(m)绿色屋顶比例下沉绿地比例透水铺装比例R居住用地规划新建81%-86%(54%)0.5595910%40%35%旧区改造74%(46%)0.65900%35%20%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新建85%-90%(60%)0.50951530%40%45%旧区改造76%(50%)0.6090910%30%30%其中A1行政办公用地规划新建82%-87%(60%)0.50951530%40%45%旧区改造73%(50%)0.6090910%30%3035、%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新建81%-86%(52%)0.55952130%40%35%旧区改造72%(39%)0.6590125%30%30%其中B1商业用地规划新建75%-80%(49%)0.60952130%40%35%旧区改造61%(34%)0.7090125%30%30%洲泉镇 07-03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12桐乡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M工业用地规划新建78%-83%(49%)0.70982120%80%30%旧区改造61%(33%)0.8095120%60%10%W物流仓储用地规划新建78%-83%(48%)0.70981220%80%30%旧区改造61%(34%)0.8036、9060%60%10%S1城市道路用地规划新建72%-77%(48%)0.6595040%10%旧区改造57%(38%)0.7090030%5%G1公园绿地规划新建87%-92%(64%)0.3010050%10%50%旧区改造85%(64%)0.3510020%10%35%G2防护绿地规划新建78%-83%(76%)0.251000%5%0旧区改造78%(76%)0.251000%5%0G3广场用地规划新建76%-81%(56%)0.30900%5%50%旧区改造71%(56%)0.35900%5%30%U市政设施用地规划新建69%-74%(45%)0.559030%40%40%旧区改造5237、%(34%)0.759010%30%10%第八章地块开发控制第第四四十十八八条条控控制制指指标标体体系系包括规定性和指导性指标两类。(1)规定性指标:包括用地界限、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容积率、绿地率、机动车出入口方位以及必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2)指导性指标:包括居住人口容量、用地兼容性、场地设计指引、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色彩要求等内容。第第四四十十九九条条规划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改建、扩建和新建后的绝对高度、建筑密度和容积率等各项指标,不得超过图则中关于地块的指标规定。第第五五十十条条建建筑筑容容量量控控制制1、各地块开发强度应符合图则规定,详细内容参见图则38、。2、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原则上应按表 8-1 执行。3、对于混合类型的建筑基地,其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将建筑基地按性质分类后,按不同类型分别执行;对难以分类的混合建筑基地,应按不同性质建筑面积比例,按不同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换算建筑容量指标。4、工业建设项目按表 8-2 执行。洲泉镇 07-03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13桐乡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5、原有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建筑,其建筑容量综合指标已达到或超出规定值的,禁止在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扩建、加层;基地内原有建筑的建筑容量综合指标虽未超出其规定值,但其扩建、加层对原有总平面布局及空间结构有较大改变的亦不得建设。建筑的维39、修改造工程,不得超出原有建筑平面轮廓线和高度线。否则,应视为加层或扩建。6、在满足自身的规划要求下,能为社会公众提供广场、绿地、通道、停车场等公共使用空间,又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空域等有关规定的,可按表 8-3 规定增加建筑面积,但增加的面积总计不得超过核定建筑面积的 20%。表表 8 8-1 1建建筑筑密密度度、容容积积率率、绿绿地地率率控控制制指指标标一一般般规规定定用用地地面面积积S S 1 10 00 00 00 0(M M2 2)1 10 00 00 00 0S S 2 20 00 00 00 0(M M2 2)2 20 00 00 00 0S S(M M2 2)控控制制指指标标建40、建筑筑类类型型F FA AR RD D%G GA AR R%F FA AR RD D%G GA AR R%F FA AR RD D%G GA AR R%行行政政办办公公建建筑筑低低层层1.230351.230351.23040多多层层1.830301.625301.525303 32 2 米米以以下下高高层层3.030302.825302.525303 32 2 米米以以上上高高层层4.530303.025304.02530商商业业金金融融建建筑筑低低层层1.240251.240251.23525多多层层2.040251.840251.535253 32 2 米米以以下下高高层层3.2352541、3.035252.535253 32 2 米米以以上上高高层层6.035255.035254.03025文文化化建建筑筑低低层层、多多层层1.235301.235301.23530高高层层2.030302.030302.03030医医院院1.225301.225301.22530学学校校0.820400.820400.82040市市政政建建筑筑低低层层0.215400.215400.21540FAR容积率D%建筑密度GAR%绿地率注:本表所列用地性质以外的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表表 8 8-2 2工工业业建建设设项项目目建建筑筑容容量量控控制制表表用用地地类类别别容积率建筑42、密度(%)绿地率(%)工工业业用用地地3.5655-10表表 8 8-3 3提提供供公公众众开开放放空空间间建建筑筑面面积积补补偿偿换换算算表表核核定定容容积积率率 F FA AR R每提供 1 平方米有效面积的开放空间,允许增加的建筑面积(平方米)小小于于 2 21.0大大于于、等等于于 2 2、小小于于 4 41.5洲泉镇 07-03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14桐乡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大大于于、等等于于 4 4、小小于于 6 62.0大大于于、等等于于 6 62.5第第五五十十一一条条建建筑筑间间距距建筑间距除必须符合消防、卫生、教育、环保、防灾、工程管线和建筑保护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43、以下规定,新建建筑时对原有建筑的建筑间距确定还应进行日照分析。1、低、多层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日照间距:(1)受遮挡建筑朝向为南北向的指正南向和南偏东(西)45以内(含 45),下同,其间距不小于 1.3 倍。(2)居住建筑一般不宜采用东西向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 45以内(不含 45),下同布置,确实无法避免时,其间距不小于 1.2 倍。2、低、多层居住建筑垂直布置时的日照间距:(1)日照间距不小于产生遮挡建筑的建筑高度的 0.6 倍。(2)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的山墙宽度必须小于或等于 12 米;山墙宽度大于 12 米的,其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3)低、多层建筑在已建南北向布置的居住44、建筑东西侧的,且为东西向布置的,其间距按东西侧建筑高度的 0.6 倍控制,且最小间距不小于 6 米。3、低、多层居住建筑既非平行布置也非垂直布置时的日照间距:(1)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小于或等于 45时,其最窄处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2)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大于 45时,其最窄处间距按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4、多层居住建筑底层为商店或其它非居住性用房时,其建筑间距原则上不得缩小。5、当底层设置高度小于 2.2 米的自行车库等附属设施用房时,其间距可扣除这部分的高度。6、多层居住建筑间的山墙间距应不小于 6 米,低层居住建筑与低、多层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应不小于 4 米。7、条式高层建筑与低、45、多、高层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建筑间距:(1)南北向的,不小于南侧建筑的建筑高度的 1.0 倍,当受遮挡居住建筑为界外现状建筑时,其间距不小于南侧高层建筑高度的 1.3 倍。(2)东西向的,不小于较高建筑的建筑高度的 1 倍。(3)高层建筑位于低、多层居住建筑北侧的,其建筑间距按现行有关规定控制,且不小于 15 米。8、点式高层建筑与多、低、高层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建筑间距:(1)点式高层居住建筑位于被遮挡的南北向居住建筑南侧时,其建筑间距不小于点式高层建筑高度的 0.8 倍,且不小于 24 米。(2)点式高层居住建筑位于被遮挡的南北向居住建筑东(西)侧时或位于被遮挡的东西向居住建筑南侧时,其建46、筑间距不小于 13 米。(3)点式高层居住建筑位于位于被遮挡的东西向居住建筑东(西)侧时,其建筑间距不小于点式高层建筑高度的 0.8 倍,且不小于 24 米。(4)当被遮挡居住建筑为界外现状建筑时,其间距不小于该点式高层建筑高度的 1.0 倍。(5)点式高层居住建筑位于低、多层居住建筑北侧时,其建筑间距按现行有关规定控制,且不小于 15 米。9、高层建筑与低、多、高层居住建筑垂直布置时的建筑间距洲泉镇 07-03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15桐乡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1)高层建筑与南北向布置的低、多、高层居住建筑垂直布置时,其建筑间距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 0.4 倍,且不小于 15 米。当北47、侧居住建筑为界外现状已建建筑时,其间距不小于较高遮挡建筑高度的 0.5 倍,且不小于 18 米。(2)高层建筑与东西向布置的低、多、高层居住建筑垂直布置时,其建筑间距不小于较高遮挡建筑高度的 0.5 倍,且不小于 18 米。10、高层建筑与低、多、高层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含共同裙房上的高层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应不小于 13 米。11 垂直布置的高层建筑的山墙必须小于或等于 16 米;山墙宽度大于 16 米的,其间距按平行布置的控制。12、非居住建筑(居住建筑的配套建筑值班室、自行车库等除外)与居住建筑的建筑间距,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非居住建筑相对位于居住建筑南侧或东西侧的,应符合以上规定。48、(2)非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按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控制。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的活动室、卧室和大、中、小学的教室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必须保证被遮挡的上述建筑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 3 小时。公共设施用地内主要的低层非居住建筑与南侧低层居住建筑平行布置,间距不小于 6 米;公共设施用地内的多层、高层非居住建筑与南侧低层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间距不小于 10 米。13、非居住建筑的建筑间距,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高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建筑间距:南北向的,不小于较高建筑的建筑高度的 0.5 倍,且其最小值为 18 米。东西向的,不小于较高建筑的建筑高度的 49、0.4 倍,且其最小值为 15 米。(2)高层非居住建筑与多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建筑间距最小值为 15 米。(3)多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建筑间距最小值为 13 米。(4)低层非居住建筑与高、多、低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建筑间距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但最小值为 6 米。(5)以其他形式布置的非居住建筑的间距,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并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14、非居住建筑间的山墙间距按消防间距规定控制:(1)值班室、自行车库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在满足建筑日照间距的前提下,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2)由低、多、高层组合成的综合体建筑之间或与低、多层建筑的建筑间距计算,按低层、多层、高层50、的有关建筑间距规定分别计算。(3)未列入的不规则居住建筑的布置形式,必须保证受遮挡的居住建筑最少有一个居室大寒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 3 小时。第第五五十十二二条条建建筑筑后后退退沿建设项目用地边界线(或称用地红线)或沿城镇道路、公路、河道、铁路两侧以及架空电力线路两侧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除符合消防、防汛、交通安全、市政管线、景观、环保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外,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规定。1、建筑物退让用地红线的距离:洲泉镇 07-03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16桐乡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1)沿用地红线的建筑物,其退让用地红线的距离与建筑物间距小于建筑间距或消防间距时,应按建筑间距或消防间距51、规定控制。(2)各类建筑的离界距离,按表中规定的建筑物高度的倍数控制,且不得小于最小距离。(3)住宅区小型配套公建(如水泵房、配电房、传达室、自行车库,高度不大于 6 米)的离界距离不宜小于 3 米。(4)各类建筑在其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应满足防火、防爆、卫生、环境保护以及其他特殊退让用地红线的要求。(5)建筑红线退让用地红线或其他规划控制线时,按其相互间最小距离计算建筑退距。(6)界外邻地为绿地、广场、水面等开敞空间时,各类建筑的退距按有关规划确定。(7)地下建筑物的离界距离,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面的距离)的 0.7 倍,且其最小值为 3 米。表表 8 8-4 4建52、建筑筑后后退退用用地地界界距距离离控控制制表表建建筑筑类类别别离离界界距距离离建建筑筑朝朝向向居居住住建建筑筑第第二二十十五五条条规规定定的的文文教教卫卫建建筑筑其其他他非非居居住住建建筑筑建建筑筑物物高高度度的的倍倍数数最最小小距距离离(米米)建建筑筑物物高高度度的的倍倍数数最最小小距距离离(米米)建建筑筑物物高高度度的的倍倍数数最最小小距距离离(米米)主主要要朝朝向向低低层层0.6H5.00.7H6.04.0多多层层0.6H9.00.7H10.06.0高高层层0.3H12.00.5H15.00.3H9.0次次要要朝朝向向低低层层0.25H3.00.3H4.0消防间距多多层层0.25H4.053、0.3H6.0消防间距高高层层0.2H9.00.15H10.06.52、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1)沿城镇道路新建、改建建筑物,其后退规划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应根据不同地段的要求,视道路性质、道路红线宽度、交叉口视距以及建筑物性质、建筑物高度来确定,具体见控制表格。(2)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距离,在规定的退距的基础上,低、多层建筑(含高层建筑裙房)增加 2 米,高层建筑主体增加 5 米(均自道路规划红线直线段与曲线段的连接点算起)。(3)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在道路展宽段范围内应在表规定的退距的基础上相应增加 3 米。(4)地下建筑物54、(包括半地下建筑物)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面的距离)的 0.7 倍,且其最小值为 5 米。(5)围墙(施工临时围墙除外)的退让道路距离不得小于 2 米,大门、传达室的退让距离不得小于 3 米。(6)沿居住区与居住小区内部道路两侧的建、构筑物,在满足建筑间距要求的前提下,距离道路边缘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格的规定。(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退让距离可适当调整。城市景观设计要求、文物保护需要等(包括城市重要标志);传统街道上的扩建或改建工程;洲泉镇 07-03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17桐乡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平战结合的人55、民防空工程保障平时使用,战时实施封堵的口部工程;为了保持原有街道空间的延续性,在经批准的详细规划中未能按上述指标控制的建设工程,在规划批准为沿街骑楼道路两侧。但建筑不得超过道路红线。表表 8 8-5 5建建筑筑后后退退城城镇镇道道路路规规划划红红线线控控制制表表道道路路等等级级退退距距(米米)支支路路1 12 21 19 9城城市市次次干干路路2 20 03 39 9城城市市主主干干路路4 40 06 60 0城城市市快快速速路路4 42 26 60 0低低、多多层层建建筑筑及及高高层层建建筑筑裙裙房房3.05.05.015.0高高层层建建筑筑主主体体10.012.014.020.0表表 8 56、8-6 6建建、构构筑筑物物至至居居住住区区道道路路边边缘缘最最小小距距离离控控制制表表道道路路级级别别与与建建、构构筑筑物物关关系系居居住住区区道道路路小小区区路路组组团团路路及及宅宅间间小小路路建筑物面向道路无出入口高层5.03.02.0多层3.0有出入口/5.02.5建筑物山墙面向道路高层4.02.01.5多层2.0围墙面向道路1.51.51.5第第五五十十三三条条建建筑筑高高度度控控制制1、保留地块或已批地块根据现状建筑高度控制。2、沿城镇道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的控制高度应符合高度控制基本公式:H1.5(W+S)。H建筑物允许设计高度(米);W道路红线宽度(米);S建筑物退让道57、路红线距离(米)。3、建筑高度控制可根据地块性质与功能要求,参考分幅图则中关于建筑高度的控制要求进行确定,上限可适当放宽。第第五五十十四四条条建建筑筑密密度度控控制制建筑密度按照空间环境设计要求,地块用地功能、国家规范、桐乡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确定。洲泉镇 07-03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18桐乡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第第五五十十五五条条四四线线控控制制红红线线本规划区内的城镇道路红线规划遵照本规划中的道路系统进行控制。绿绿线线(1)绿线指各类绿地的范围控制线。(2)城镇级各类绿地的控制指标和界线坐标由图则明确,在城市绿地绿线范围内,不得占用绿地进行非法建筑活动。(3)因建设或者其它特殊58、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4)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应当限期搬出。(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拦河、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它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6)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线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并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予以严格控制。蓝蓝线线(1)蓝线是规划河面控制线。(2)蓝线是河道控制的主要依据,规划河岸应得到保护和修缮,河滩应得到科学的保护和绿化。(3)蓄洪、泄洪河道及设施应严格保护。河堤驳坎、修筑埠头、码头、填塞盲河、构筑物等缩小水体的建设活动必59、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黄黄线线黄线为本规划区内的重要城镇基础设施控制线,如公共交通设施、取水排水设施、高压线、燃气管道等公用设施安全控制线。第第五五十十六六条条停停车车配配建建控控制制停车泊位标准:规划范围内不同用途的建筑在新建及改、扩建时,必须设置配建停车场(库),其设置方式应尽量利用地下空间,各类建筑配建停车位最低指标如下:表表 8 8-7 7停停车车泊泊位位标标准准建筑类型计算单位机动车非机动车备注办公商业办公(写字楼)车位/100 建筑面积1.23.0政府机关办公2.03.0其它办公1.04.0商业零售建筑面积10000M2商业建筑车位/100 建筑面积0.610.010000M2建筑面积60、1000M20.47.0建筑面积1000M20.33.0餐饮、娱乐车位/100 建筑面积1.25.0工业工业厂房车位/100 建筑面积0.2职工数的 80%仓库0.4工业办公0.6洲泉镇 07-03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19桐乡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说明:1、小型汽车停泊位尺寸不小于 2.5*5.5 米;2、每辆自行车停车面积不小于 1.5 平方米;3、表中未列出的建筑类型,参考相近建筑类型的配建停车指标执行;4、表中机动车停车位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表示,车辆当量换算系数见表 8-6。5、备注:停车位配建标准应同时满足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征求优化部分规划控制指标的相关建议意见的函中相61、关要求。第九章附则第第五五十十七七条条本规划经桐乡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桐乡市洲泉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第第五五十十八八条条本规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如若修改用地性质,必须报桐乡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图则指标修改,必须征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第第五五十十九九条条本规划地块控制指标分为规定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两类,其中规定性指标在开发建设时必须遵照执行。第第六六十十条条规划中容积率、建筑密度及建筑限高为上限指标,原则上任何建设不得高于地块控制指标表及分图图则的规定;绿地率为下限指标,原则上任何建设不得小于地块控制指标表及分图图则的规定。第十章附表附附表表一一规规划划城62、城乡乡用用地地汇汇总总表表用地代码用地名称用地面积(hm2)占城乡用地比例(%)大类中类小类建设用地102.1893.94城乡建设用地102.1893.94非建设用地6.606.06陆地水域6.606.06总用地108.78100洲泉镇 07-03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20桐乡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附附表表三三 规规划划区区主主要要道道路路一一览览表表注:道路控制级别为规定性和指导性两类。规定性是指道路红线宽度中心线设置均不得改变;指导性是指道路红线宽度、中心线设置可以随地块开发需要调整,甚至取消。附附表表二二规规划划城城乡乡建建设设用用地地构构成成表表用地代码用地名称用地面积(hm2)占63、城乡建设用地比例(%)大类中类小类M工业用地86.7384.88M3三类工业用地86.7384.88S交通运输用地5.355.24S2城镇道路用地5.355.24G绿地开敞空间用地10.19.88G2防护绿地9.659.44G3广场用地0.450.44城乡建设用地102.18100编号类型名称起起止止道道路路宽宽度度断断面面类类型型断断面面构构成成控控制制级级别别1对外交通崇新线A-A40三幅路4+3.5+1.5+22+1.5+3.5+4规定性2临杭大道B-B32三幅路0.75+14.25+2+14.25+0.753次干路昆鸣路C-C24一幅路4+16+4洲泉镇 07-03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64、文本21桐乡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附附表表四四用用地地兼兼容容表表可兼容用地类别建设用地类别RABMWSUGR1R2A0A1A2A3A4A5A6B1B2B3B9M0M1M2M3W1W2W3S1S2S3S9U11U12U13U14U15U16U17U21U22U31U32U4U9G1G2G3MM3GG2G3注:允许设置有条件允许设置空格表示不允许设置附附表表五五地地块块控控制制指指标标一一览览表表地块编号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公顷)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米)容积率绿地率(%)机动车位(个)出路口方向配套设施A-01G30.45-50-A-02G22.58-95-A-03G20.95-95-开闭所65、A-04M344.28651203.55-10备注 3NW通信设施A-05G20.40-95-B-01G22.46-95-洲泉镇 07-03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22桐乡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注:1、已建(已出让)地块以实际用地红线为准;2、容积率下限由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省控规指标确定;3、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按桐乡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技术规定(修订)中的表 5-2 执行。4、具体的建筑退让要求按桐乡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技术规定(修订)中的表 3-1、表 3-2 执行。附录:名词解释一、地块:指街坊内被街坊路划分的城市用地。二、容积率:一定用地范围内,地上(0.00 米以上)建筑总面积与66、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三、建筑密度:一定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地总面积与用地面积之比。四、道路红线:规划的城镇道路路幅的边界线。五、建筑间距:指前后两列建筑之间的水平距离。六、日照间距:根据各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居住卫生要求确定的,居住建筑正面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获得的日照量,是确定居住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七、绿地率:一定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该用地面积的比率。B-02M336.27651203.55-10备注 3WS通信设施B-03G20.34-95-B-04G20.40-95-B-05G21.03-95-B-06G20.84-95-B-07M36.18651203.55-1067、备注 3S-B-08G20.38-95-B-09G20.30-95-第第二二部部分分图图件件洲泉镇 07-03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桐乡市城乡规划设计院1图纸目录一、基地范围图二、用地现状图三、用地规划图四、功能结构图五、景观结构图六、道路系统规划图七、道路断面规划图八、道路平面定位图九、竖向规划图十、四线控制规划图十一、给水工程规划图十二、排水工程规划图十三、电力、通信工程规划图十四、燃气、热力工程规划图 洲泉镇07-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基地范围图崇新线昆鸣路长山河临 杭 大 道 洲泉镇07-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现状图崇新线昆鸣路长山河临 杭 大 道 洲泉镇07-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68、用地规划图 洲泉镇07-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功能结构图 洲泉镇07-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景观结构图 洲泉镇07-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道路系统规划图 洲泉镇07-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道路断面规划图 洲泉镇07-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道路平面定位图图 例平面横坐标值平面纵坐标值注:平面坐标采用国家2000坐标系 洲泉镇07-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竖向规划图图 例规划道路标高现状道路标高注:本图采用黄海高程系H=3.30h=3.30 洲泉镇07-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四线控制规划图绿地控制线河道控制线基础设施控制线图 例 洲泉镇07-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给水工程规划图规划给水管线管径图例DN200 洲泉镇07-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排水工程规划图规划污水管线规划雨水管线管径雨水排出口流向图例DN200 洲泉镇07-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电力、通信工程规划图规划20KV电力线图例规划通信管线通信基站开闭所 洲泉镇07-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燃气、热力工程规划图规划燃气管线图例规划热力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