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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地产公司财务资金固定资产及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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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地** 编号:1296195 2024-12-17 20页 192.54KB
1、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公司财务行为,统一会计语言,保证公司经济健康、稳步发展,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考核和分析工作,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有效利用资源,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第三条 财务管理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厉行节约,开源节流,制止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积累。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核心,必须为经营管理服务,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维护公司利益。财务管理以提高公司2、经济效益,壮大经济实力为宗旨。第五条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含全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公司)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各级公司的负责人和财会人员为执行本制度的责任人。第二章 财务机构和财会人员第六条 公司及所属独立核算的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配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主管会计。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财会人员。财务机构是指对公司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以促进公司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取得经营成果的职能部门。财会人员是指专门从事记帐、算帐、报帐等会计核算工作和财务管理的人员,具体包括财务总监(财务部长)、主管会计、会计、稽核、出纳等人员。第七条 公司总部设财务总监、财务部、资金部。各子公司设财3、务部。不具备单独设立财务机构的公司,可设一名主管会计。第八条 各子公司设置财务机构,必须报股份公司财务部,经总经理审批。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及子公司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良好的品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且身体健康。对财会人员实行统一任用,持证上岗,重点委派。第十条 财会人员任命的程序:(一)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命;(二)公司财务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三)各级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财会人员由各子公司提名,报公司财务部经总经理批准;(四)未经委派或任命的财会人员,不得在财会部门从事财会工作。人事关系不在本公司的,不能从事出纳工作4、;(五)公司财务部是公司财会业务的主管部门,各级财会人员接受本单位的行政领导,同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具有双重性。对财会人员的处罚、解聘、辞退必须报公司财务部经总经理审查批准。第十一条 聘用财会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第十二条 各级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在上级财务部门和所在公司领导下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一)主持财务部日常工作,保证财务部门岗位责任制的切实执行,组织财会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二)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利5、益;(三)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安全、增值,搞好公司的资金筹集、管理调度和合理使用。对已付出的资金去向,正在执行的经济合同,应收未收的帐款,投资分红款,单位及个人借款等,应定期检查、监督、追踪、督促限期收回,并可采取经济措施促使有关人员执行,防止资金体外循环和流失;(四)负责审核公司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保证会计核算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五)组织编制本公司的财务计划,并督促其实施;(六)搞好经济活动分析和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七)参与公司重大经济事项的讨论,参与重大经济合同的洽谈及签订;(八)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开支,制止铺张浪费;(九)贯彻上级领6、导的工作要求,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三条 财会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实事求是,为所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出谋献策,维护公司利益。第十四条 各级财务机构、财会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公司赋予财会人员代表公司对所在公司的经济活动实施直接的核算和监督的权力。第十五条 为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赋予各级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如下职权:(一)对所在公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有审核、检查和监督权;(二)有权检查所在公司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管理执行情况。第十六条 财会人员的工作情况,由上级财务部门、所在公司经理及所在部门其他财会人员共同考核,主要从以下7、几个方面予以考核:(一)业务素质,包括帐务处理能力,财务管理能力;(二)思想品质,包括团队精神,敬业精神,责任心,工作态度;(三)对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四)与所在公司经营配合的程度及工作的合理合法性。第三章 财务工作规则第十七条 财会人员应遵守如下工作守则:(一)认真核算;(二)从严管理;(三)搞好分析;(四)廉洁奉公;(五)严守秘密;(六)钻研业务。第十八条 各级公司的财务部门是资金、成本、费用、财产的管理和核算的职能部门,所在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发生的合同、协议、单证、发票必须归集到财务部门作为记录经济业务活动的依据。第十九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必须准确、及时8、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第二十条 财会人员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银行结算凭证不能代替发票报帐,会计、出纳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第二十一条 财会人员应当会同行政、业务部门的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第二十二条 财会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意见向单位领导书面报告。第二十三条 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以外的财会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出纳员经管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帐目,要做到日9、清月结,帐款、帐帐相符。第二十四条 各公司应按照分权管理和责任制的要求,建立起相互制约的控制体系。特别是对现金和财物的会计处理,在手续上必须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或者有关人员,实行审批与经办分管、会计与出纳分管、帐与货分管、钱与物分管的相互牵制制度。各公司领导在办理经济业务时,不能一手包揽,应划分授权、主办、执行等步骤,用款或报销费用不能既是经办人,又是审批人。第二十五条 财务审批手续应实行先审后批的原则,即先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按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审批。第二十六条 银行帐户印鉴和支票实行分管并用制。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会计的私章由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保管,支票由出纳保管,不准一人统一保管。印10、鉴保管人外出时由其委托人代管。第二十七条 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严禁为外单位代收代支,转帐套现。银行帐户及帐号,非因业务需要不得外泄。第二十八条 银行收支款项应按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银行日记帐,不得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得以收顶支后记帐。各企业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查清未达帐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第二十九条 银行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必须采用订本式帐簿。第三十条 各公司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应指定专人负责,对发票的保管、登记、领用、清理、核销工作。已开出的发票,要及时交付对方,并收回货款,做好帐务处理。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开发票,提供银行帐户,提供经济担保,违者一律11、予以除名,并追究责任。第三十一条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被撤销、合并公司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移交包括:移交人经管的财务资料、会计凭证、报表帐簿、款项、印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监交。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的交接,由上级财务部门会同本单位领导监交。第三十二条 各公司编制的会计报告,必须遵守下列要求:(一)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做到按期结帐、帐证、帐实、帐帐、帐表、表表相符;(二)内容必须完整12、,必须按国家和公司统一制定的格式进行编制;(三)各公司必须按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及时编制和报送会计报告。(四)各公司报送会计报表内容如下:种 类序号 名 称月报 季报 年报1 资产负债表 2 利润表 3 现金流量表 4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表 5 应收、预付帐款明细表 6 收支损益明细表 7 工资开支明细表 8 借入资金明细表 9 在建工程明细表 10 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三条 各公司会计报告的报送日期应在月末后五天。第三十四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是公司的重要档案,各公司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完整无缺。会计档案保管应按如下规定办理:(一)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13、月份、年度、起止号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定期归档保存;(二)会计报表应按月编制,定期归档;(三)本单位人员调阅、复印会计资料,需经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复印、摘录、外借会计档案,必须由单位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公司财务行为,统一会计语言,保证公司经济健康、稳步发展,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考核和分析工作,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有效利用资源,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完整14、,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第三条 财务管理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厉行节约,开源节流,制止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积累。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核心,必须为经营管理服务,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维护公司利益。财务管理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经济实力为宗旨。第五条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含全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公司)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各级公司的负责人和财会人员为执行本制度的责任人。第二章 财务机构和财会人员第六条 公司及所属独立核算的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配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主管会计。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财会人员。财务机构是指对公司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以促进公司15、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取得经营成果的职能部门。财会人员是指专门从事记帐、算帐、报帐等会计核算工作和财务管理的人员,具体包括财务总监(财务部长)、主管会计、会计、稽核、出纳等人员。第七条 公司总部设财务总监、财务部、资金部。各子公司设财务部。不具备单独设立财务机构的公司,可设一名主管会计。第八条 各子公司设置财务机构,必须报股份公司财务部,经总经理审批。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及子公司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良好的品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且身体健康。对财会人员实行统一任用,持证上岗,重点委派。第十条 财会人员任命的程序:(一)财务总监由总经理16、提名董事会任命;(二)公司财务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三)各级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财会人员由各子公司提名,报公司财务部经总经理批准;(四)未经委派或任命的财会人员,不得在财会部门从事财会工作。人事关系不在本公司的,不能从事出纳工作;(五)公司财务部是公司财会业务的主管部门,各级财会人员接受本单位的行政领导,同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具有双重性。对财会人员的处罚、解聘、辞退必须报公司财务部经总经理审查批准。第十一条 聘用财会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第17、十二条 各级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在上级财务部门和所在公司领导下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一)主持财务部日常工作,保证财务部门岗位责任制的切实执行,组织财会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二)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利益;(三)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安全、增值,搞好公司的资金筹集、管理调度和合理使用。对已付出的资金去向,正在执行的经济合同,应收未收的帐款,投资分红款,单位及个人借款等,应定期检查、监督、追踪、督促限期收回,并可采取经济措施促使有关人员执行,防止资金体外循环和流失;(四)负责审核公司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保证会计核算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18、;(五)组织编制本公司的财务计划,并督促其实施;(六)搞好经济活动分析和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七)参与公司重大经济事项的讨论,参与重大经济合同的洽谈及签订;(八)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开支,制止铺张浪费;(九)贯彻上级领导的工作要求,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三条 财会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实事求是,为所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出谋献策,维护公司利益。第十四条 各级财务机构、财会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公司赋予财会人员代表公司对所在公司的经济活动实施直接的核算和监督的权力。第十五条 为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赋予各级财务部经理(财19、务负责人)如下职权:(一)对所在公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有审核、检查和监督权;(二)有权检查所在公司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管理执行情况。第十六条 财会人员的工作情况,由上级财务部门、所在公司经理及所在部门其他财会人员共同考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考核:(一)业务素质,包括帐务处理能力,财务管理能力;(二)思想品质,包括团队精神,敬业精神,责任心,工作态度;(三)对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四)与所在公司经营配合的程度及工作的合理合法性。第三章 财务工作规则第十七条 财会人员应遵守如下工作守则:(一)认真核算;(二)从严管理;(三)搞好分析;(四)廉洁奉公;(五)严守秘密;20、(六)钻研业务。第十八条 各级公司的财务部门是资金、成本、费用、财产的管理和核算的职能部门,所在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发生的合同、协议、单证、发票必须归集到财务部门作为记录经济业务活动的依据。第十九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必须准确、及时、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第二十条 财会人员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银行结算凭证不能代替发票报帐,会计、出纳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第二十一条 财会人员应当会同行政、业务部门的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第二十二条 财会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查21、明原因,作出处理意见向单位领导书面报告。第二十三条 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以外的财会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出纳员经管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帐款、帐帐相符。第二十四条 各公司应按照分权管理和责任制的要求,建立起相互制约的控制体系。特别是对现金和财物的会计处理,在手续上必须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或者有关人员,实行审批与经办分管、会计与出纳分管、帐与货分管、钱与物分管的相互牵制制度。各公司领导在办理经济业务时,不能一手包揽,应划分授权、主办、执行等步骤,用款或报销费用不能既是经办人,又是审批22、人。第二十五条 财务审批手续应实行先审后批的原则,即先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按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审批。第二十六条 银行帐户印鉴和支票实行分管并用制。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会计的私章由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保管,支票由出纳保管,不准一人统一保管。印鉴保管人外出时由其委托人代管。第二十七条 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严禁为外单位代收代支,转帐套现。银行帐户及帐号,非因业务需要不得外泄。第二十八条 银行收支款项应按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银行日记帐,不得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得以收顶支后记帐。各企业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查清未达帐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第二十九条 银行日记帐和现金23、日记帐必须采用订本式帐簿。第三十条 各公司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应指定专人负责,对发票的保管、登记、领用、清理、核销工作。已开出的发票,要及时交付对方,并收回货款,做好帐务处理。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开发票,提供银行帐户,提供经济担保,违者一律予以除名,并追究责任。第三十一条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被撤销、合并公司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移交包括:移交人经管的财务资料、会计凭证、报表帐簿、款项、印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单位领导24、会同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监交。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的交接,由上级财务部门会同本单位领导监交。第三十二条 各公司编制的会计报告,必须遵守下列要求:(一)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做到按期结帐、帐证、帐实、帐帐、帐表、表表相符;(二)内容必须完整,必须按国家和公司统一制定的格式进行编制;(三)各公司必须按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及时编制和报送会计报告。(四)各公司报送会计报表内容如下:种 类序号 名 称月报 季报 年报1 资产负债表 2 利润表 3 现金流量表 4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表 5 应收、预付帐款明细表 6 收支损益明细表 7 工资开支明细表 8 借入资金明细表 9 在建工程明细表 10 财务情况说25、明书 第三十三条 各公司会计报告的报送日期应在月末后五天。第三十四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是公司的重要档案,各公司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完整无缺。会计档案保管应按如下规定办理:(一)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年度、起止号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定期归档保存;(二)会计报表应按月编制,定期归档;(三)本单位人员调阅、复印会计资料,需经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复印、摘录、外借会计档案,必须由单位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四)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除凭证,帐册报表的设计应满足有关要求外,对于电子计算机生成的记帐凭证,应认真审核,并加盖制单26、人、审核人、记帐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签字。对于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归档保存。(五)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会计凭证、明细帐、总帐、辅助帐簿、移交清册为15年;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销毁清册为25年;月、季度会计报表为5年,年度会计报表永久性保存;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为3年。第四章 资金管理第三十五条 资金是公司的血脉,各级财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用好、管好资金,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资金的流失、挪用和体外循环。第三十六条 各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加强现金支出的管理,属于现金开27、支范围以外的,要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能直接支付现金。第三十七条 现金收支按下列规定办理:(一)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二)支付现金可以从单位库存现金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出(即坐支);确因业务需要从收入款中坐支的,应报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三)一切现金收支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或发票;(四)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第三十八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不得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得谎报用途套取现金。第三十九条 严禁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名义存入单位现金,不得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第四十条 每月终了,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必须会同出纳员对库28、存现金盘点,保证帐帐、帐款相符。出纳或其他临时经管现金人员出现现金短缺或丢失,一律由经管人员负责赔偿。第四十一条 严格控制员工临时借款。确需借款,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单,详细写明用途,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款;(二)借款购买公物,接待客户,出差,必须在业务完结后三天内结算还款;(三)借款逾期末归还者,在发放工资或奖金时,一律先将工资、奖金抵扣借款。财务部经理和出纳员对执行本款规定负有直接责任,如有违反,由财务部经理和出纳员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第四十二条 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的办法,对下属子公司实行资金统一调拨,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坚持“管住出口,有选择地放开进口”的原则29、,加强资金付出的管理,建立和健全付款审批制度和牵制制度。资金的付出要有合同、计划、发票或收据等依据和财务部门的审核意见及领导的审批意见。无原始依据的预付及往来款项的付出,要填写统一印制的“付款审批报告单”,“审批单”上各项要素必须填写齐全。出纳员、付款经办人、审批人因工作疏忽或过失,造成款项重付、超付、错付或受骗,一律由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四十三条 各企业应对资金运用及回笼情况进行跟踪,对应收款项要及时追收,定期作出分析。第四十四条 欠款催收应由有关业务人员或经办人负责跟踪,财务部门检查、监督,一旦货款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仍未能收回的,应追究经办人或有关业务人员的责任。第四十五条 各公司每月30、的会计报告中应对报告期发生的应收款项作出说明,对报告期应收款项催收情况作出分析并上报上级公司财务部门。第四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购建、转让、报废,必须以书面报告向公司总经理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四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维修、更换零配件必须由操作(使用人)用书面向公司办公室申请,经核准后办理。(一)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1、各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2、各公司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金额的核算和管理;3、各公司的固定资产必须办理财产保险;4、各公司应于每年年终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第五章 主要会计政策第四十八条 本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31、,未尽事宜遵从国家有关规定。第四十九条 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制,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第五十条 记帐原则及计价基础: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按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会计计量主要采用历史成本,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根据各项企业会计准则具体规定,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第五32、十一条 记账本位币及外币折算: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帐。期末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期末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外币专门借款帐户期末折算差额,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按规定予以资本化,其余的外币帐户折算差额均计入财务费用。不同货币兑换形成的折算差额,均计入财务费用。第五十二条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公司将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权益性投资不作为现金等价33、物。第五十三条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核算方法(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本公司按照取得金融资产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上述分类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核算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34、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B、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C、应收款项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应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35、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E、其他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通常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第五十四条 坏账准备:坏账准备采用备抵法核算。对于关联单位之间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36、对因债务人撤销、破产,依照法律清偿程序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照公司管理权限批准核销。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其他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依据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相关信息,按应收款项的账龄特征进行划分,并于资产负债37、表日按以下方法计算确定坏账准备。账龄 计提比例1年以内 3%1年至2年(含2年) 10%2年至3年(含3年) 20%3年至4年(含4年) 40%4年至5年(含5年) 80%5年以上 100%第五十五条 存货核算方法(1)存货的分类存货按房地产开发产品和非开发产品分类。房地产开发产品包括已完工开发产品、在建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和拟开发土地。非开发产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已完工开发产品是指已建成、待出售的物业,在建开发产品是指尚未建成、以出售为开发目的的物业。出租开发产品是指公司意图出售而暂以经营方式出租的物业,出租开发产品在预计可使用年限内分期摊销;拟开发土地是指取得的出让土地38、已决定利用其开发为出售或出租物业的土地。项目整体开发时,全部转入在建开发产品;项目分期开发时,将分期开发用地部分转入在建开发产品,后期未开发土地仍保留在本项目。公共配套设施按实际成本计入开发成本,完工时,摊销转入住宅等可售物业的成本,但如具有经营价值且开发商拥有收益权的配套设施,单独计入“出租开发产品”或“已完工开发产品”。(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公司财务行为,统一会计语言,保证公司经济健康、稳步发展,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财务收支39、计划、控制、核算、考核和分析工作,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有效利用资源,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第三条 财务管理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厉行节约,开源节流,制止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积累。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核心,必须为经营管理服务,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维护公司利益。财务管理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经济实力为宗旨。第五条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含全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公司)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各级公司的负责人和财会人员为执行本制度的责任人。第二章 财务机构和财会人员第六条 公司及所属独立核算的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配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主40、管会计。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财会人员。财务机构是指对公司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以促进公司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取得经营成果的职能部门。财会人员是指专门从事记帐、算帐、报帐等会计核算工作和财务管理的人员,具体包括财务总监(财务部长)、主管会计、会计、稽核、出纳等人员。第七条 公司总部设财务总监、财务部、资金部。各子公司设财务部。不具备单独设立财务机构的公司,可设一名主管会计。第八条 各子公司设置财务机构,必须报股份公司财务部,经总经理审批。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及子公司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良好的品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且身体健康。对财41、会人员实行统一任用,持证上岗,重点委派。第十条 财会人员任命的程序:(一)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命;(二)公司财务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三)各级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财会人员由各子公司提名,报公司财务部经总经理批准;(四)未经委派或任命的财会人员,不得在财会部门从事财会工作。人事关系不在本公司的,不能从事出纳工作;(五)公司财务部是公司财会业务的主管部门,各级财会人员接受本单位的行政领导,同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具有双重性。对财会人员的处罚、解聘、辞退必须报公司财务部经总经理审查批准。第十一条 聘用财会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42、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第十二条 各级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在上级财务部门和所在公司领导下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一)主持财务部日常工作,保证财务部门岗位责任制的切实执行,组织财会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二)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利益;(三)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安全、增值,搞好公司的资金筹集、管理调度和合理使用。对已付出的资金去向,正在执行的经济合同,应收未收的帐款,投资分红款,单位及个人借款等,应定期检查、监督、追踪、督促限期收回,并可采取经济措施促使有关人员执行,防止资金体外循环和流失;(四)43、负责审核公司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保证会计核算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五)组织编制本公司的财务计划,并督促其实施;(六)搞好经济活动分析和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七)参与公司重大经济事项的讨论,参与重大经济合同的洽谈及签订;(八)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开支,制止铺张浪费;(九)贯彻上级领导的工作要求,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三条 财会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实事求是,为所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出谋献策,维护公司利益。第十四条 各级财务机构、财会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公司赋予财会人员代表公司对所在公司的经济活动实施直接的核算和监督的权44、力。第十五条 为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赋予各级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如下职权:(一)对所在公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有审核、检查和监督权;(二)有权检查所在公司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管理执行情况。第十六条 财会人员的工作情况,由上级财务部门、所在公司经理及所在部门其他财会人员共同考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考核:(一)业务素质,包括帐务处理能力,财务管理能力;(二)思想品质,包括团队精神,敬业精神,责任心,工作态度;(三)对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四)与所在公司经营配合的程度及工作的合理合法性。第三章 财务工作规则第十七条 财会人员应遵守如下45、工作守则:(一)认真核算;(二)从严管理;(三)搞好分析;(四)廉洁奉公;(五)严守秘密;(六)钻研业务。第十八条 各级公司的财务部门是资金、成本、费用、财产的管理和核算的职能部门,所在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发生的合同、协议、单证、发票必须归集到财务部门作为记录经济业务活动的依据。第十九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必须准确、及时、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第二十条 财会人员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银行结算凭证不能代替发票报帐,会计、出纳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第二十一条 财会人员应当会同行政、业务部门的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46、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第二十二条 财会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意见向单位领导书面报告。第二十三条 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以外的财会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出纳员经管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帐款、帐帐相符。第二十四条 各公司应按照分权管理和责任制的要求,建立起相互制约的控制体系。特别是对现金和财物的会计处理,在手续上必须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或者有关人员,实行审批与经办分管、会计与出纳分管、帐与货分管、钱与物分管的相互牵制制度。各公司领导在办理经济47、业务时,不能一手包揽,应划分授权、主办、执行等步骤,用款或报销费用不能既是经办人,又是审批人。第二十五条 财务审批手续应实行先审后批的原则,即先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按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审批。第二十六条 银行帐户印鉴和支票实行分管并用制。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会计的私章由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保管,支票由出纳保管,不准一人统一保管。印鉴保管人外出时由其委托人代管。第二十七条 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严禁为外单位代收代支,转帐套现。银行帐户及帐号,非因业务需要不得外泄。第二十八条 银行收支款项应按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银行日记帐,不得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得以收顶支后记帐。各企业48、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查清未达帐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第二十九条 银行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必须采用订本式帐簿。第三十条 各公司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应指定专人负责,对发票的保管、登记、领用、清理、核销工作。已开出的发票,要及时交付对方,并收回货款,做好帐务处理。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开发票,提供银行帐户,提供经济担保,违者一律予以除名,并追究责任。第三十一条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被撤销、合并公司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移交包括:移交人经管的财务资料、会计凭证、报表帐簿、款项、49、印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监交。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的交接,由上级财务部门会同本单位领导监交。第三十二条 各公司编制的会计报告,必须遵守下列要求:(一)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做到按期结帐、帐证、帐实、帐帐、帐表、表表相符;(二)内容必须完整,必须按国家和公司统一制定的格式进行编制;(三)各公司必须按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及时编制和报送会计报告。(四)各公司报送会计报表内容如下:种 类序号 名 称月报 季报 年报1 资产负债表 2 利润表 3 现金流量表 4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表 5 应收、预付帐款明细表 6 收50、支损益明细表 7 工资开支明细表 8 借入资金明细表 9 在建工程明细表 10 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三条 各公司会计报告的报送日期应在月末后五天。第三十四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是公司的重要档案,各公司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完整无缺。会计档案保管应按如下规定办理:(一)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年度、起止号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定期归档保存;(二)会计报表应按月编制,定期归档;(三)本单位人员调阅、复印会计资料,需经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复印、摘录、外借会计档案,必须由单位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四)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除51、凭证,帐册报表的设计应满足有关要求外,对于电子计算机生成的记帐凭证,应认真审核,并加盖制单人、审核人、记帐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签字。对于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归档保存。(五)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会计凭证、明细帐、总帐、辅助帐簿、移交清册为15年;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销毁清册为25年;月、季度会计报表为5年,年度会计报表永久性保存;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为3年。第四章 资金管理第三十五条 资金是公司的血脉,各级财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用好、管好资金,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资金的流失、挪用和体外循环52、。第三十六条 各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加强现金支出的管理,属于现金开支范围以外的,要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能直接支付现金。第三十七条 现金收支按下列规定办理:(一)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二)支付现金可以从单位库存现金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出(即坐支);确因业务需要从收入款中坐支的,应报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三)一切现金收支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或发票;(四)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第三十八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不得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得谎报用途套取现金。第三十九条 严禁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名义存入单位现金53、,不得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第四十条 每月终了,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必须会同出纳员对库存现金盘点,保证帐帐、帐款相符。出纳或其他临时经管现金人员出现现金短缺或丢失,一律由经管人员负责赔偿。第四十一条 严格控制员工临时借款。确需借款,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单,详细写明用途,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款;(二)借款购买公物,接待客户,出差,必须在业务完结后三天内结算还款;(三)借款逾期末归还者,在发放工资或奖金时,一律先将工资、奖金抵扣借款。财务部经理和出纳员对执行本款规定负有直接责任,如有违反,由财务部经理和出纳员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第四十二条 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的办法,对下属子公司实行54、资金统一调拨,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坚持“管住出口,有选择地放开进口”的原则,加强资金付出的管理,建立和健全付款审批制度和牵制制度。资金的付出要有合同、计划、发票或收据等依据和财务部门的审核意见及领导的审批意见。无原始依据的预付及往来款项的付出,要填写统一印制的“付款审批报告单”,“审批单”上各项要素必须填写齐全。出纳员、付款经办人、审批人因工作疏忽或过失,造成款项重付、超付、错付或受骗,一律由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四十三条 各企业应对资金运用及回笼情况进行跟踪,对应收款项要及时追收,定期作出分析。第四十四条 欠款催收应由有关业务人员或经办人负责跟踪,财务部门检查、监督,一旦55、货款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仍未能收回的,应追究经办人或有关业务人员的责任。第四十五条 各公司每月的会计报告中应对报告期发生的应收款项作出说明,对报告期应收款项催收情况作出分析并上报上级公司财务部门。第四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购建、转让、报废,必须以书面报告向公司总经理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四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维修、更换零配件必须由操作(使用人)用书面向公司办公室申请,经核准后办理。(一)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1、各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2、各公司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金额的核算和管理;3、各公司的固定资产必须办理财产保险;4、各公司应于每年年终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第五章 主要会计政策第四56、十八条 本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未尽事宜遵从国家有关规定。第四十九条 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制,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第五十条 记帐原则及计价基础: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按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会计计量主要采用历史成本,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根据各项企业会计准则具体规定,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57、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第五十一条 记账本位币及外币折算: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帐。期末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期末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外币专门借款帐户期末折算差额,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按规定予以资本化,其余的外币帐户折算差额均计入财务费用。不同货币兑换形成的折算差额,均计入财务费用。第五十二条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公司将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58、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权益性投资不作为现金等价物。第五十三条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核算方法(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本公司按照取得金融资产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上述分类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核算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59、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B、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C、应收款项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60、权,通常应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E、其他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通常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61、计量。第五十四条 坏账准备:坏账准备采用备抵法核算。对于关联单位之间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对因债务人撤销、破产,依照法律清偿程序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照公司管理权限批准核销。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其他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62、依据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相关信息,按应收款项的账龄特征进行划分,并于资产负债表日按以下方法计算确定坏账准备。账龄 计提比例1年以内 3%1年至2年(含2年) 10%2年至3年(含3年) 20%3年至4年(含4年) 40%4年至5年(含5年) 80%5年以上 100%第五十五条 存货核算方法(1)存货的分类存货按房地产开发产品和非开发产品分类。房地产开发产品包括已完工开发产品、在建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和拟开发土地。非开发产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已完工开发产品是指已建成、待出售的物业,在建开发产品是指尚未建成、以出售为开发目的的物业。出租开发产品是指公司意图出售而暂63、以经营方式出租的物业,出租开发产品在预计可使用年限内分期摊销;拟开发土地是指取得的出让土地、已决定利用其开发为出售或出租物业的土地。项目整体开发时,全部转入在建开发产品;项目分期开发时,将分期开发用地部分转入在建开发产品,后期未开发土地仍保留在本项目。公共配套设施按实际成本计入开发成本,完工时,摊销转入住宅等可售物业的成本,但如具有经营价值且开发商拥有收益权的配套设施,单独计入“出租开发产品”或“已完工开发产品”。(2)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各项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一次性摊销。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应收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64、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年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的基础上,对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并按单个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房地65、产开发产品的可变现价值是指单个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在资产负债表日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第五十六条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相同的折旧或摊销政策;存在减值迹象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第五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方法:(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66、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A、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B、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3)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固定资产通常按照实际成本作为初始计量。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67、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固定资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入账金额。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4)固定资产折旧计提68、方法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房屋及建筑物 2030年 5% 3.17%4.75%机械设备 1315年 5% 6.33%7.69、31%运输设备 58年 5% 11.875%19.00%其他设备 58年 5% 11.875%19.00%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按照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第五十八条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1)在建工程类别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2)在建工程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在建工程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70、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在建工程发生的借款费用,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计入在建工程成本。(3)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上述达到预定71、可使用状态,是指固定资产已达到本公司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则认为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A、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B、已经过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C、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D、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第五十九条 无形资产核算方法:(1)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72、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A、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B、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73、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3)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74、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4)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为: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75、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使用寿命有限的,按该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年限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不予摊销。第六十条 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及摊销年限:本公司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以及对实际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项目的预计受益期平均摊销;筹备期间的开办费在开始正常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摊入当期费用。第六十一条主要资产的减值:(1)存货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76、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通常按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公司财务行为,统一会计语言,保证公司经济健77、康、稳步发展,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考核和分析工作,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有效利用资源,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第三条 财务管理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厉行节约,开源节流,制止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积累。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核心,必须为经营管理服务,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维护公司利益。财务管理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经济实力为宗旨。第五条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含全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公司)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各级公司的负责人和78、财会人员为执行本制度的责任人。第二章 财务机构和财会人员第六条 公司及所属独立核算的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配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主管会计。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财会人员。财务机构是指对公司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以促进公司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取得经营成果的职能部门。财会人员是指专门从事记帐、算帐、报帐等会计核算工作和财务管理的人员,具体包括财务总监(财务部长)、主管会计、会计、稽核、出纳等人员。第七条 公司总部设财务总监、财务部、资金部。各子公司设财务部。不具备单独设立财务机构的公司,可设一名主管会计。第八条 各子公司设置财务机构,必须报股份公司财务部,经总经理审批。第九79、条 公司财务部及子公司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良好的品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且身体健康。对财会人员实行统一任用,持证上岗,重点委派。第十条 财会人员任命的程序:(一)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命;(二)公司财务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三)各级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财会人员由各子公司提名,报公司财务部经总经理批准;(四)未经委派或任命的财会人员,不得在财会部门从事财会工作。人事关系不在本公司的,不能从事出纳工作;(五)公司财务部是公司财会业务的主管部门,各级财会人员接受本单位的行政领导,同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具有双重性。对财80、会人员的处罚、解聘、辞退必须报公司财务部经总经理审查批准。第十一条 聘用财会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第十二条 各级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在上级财务部门和所在公司领导下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一)主持财务部日常工作,保证财务部门岗位责任制的切实执行,组织财会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二)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利益;(三)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安全、增值,搞好公司的资金筹集、管理调度和合理使用。对已付出的资金去向,正在执行的经济合同,应81、收未收的帐款,投资分红款,单位及个人借款等,应定期检查、监督、追踪、督促限期收回,并可采取经济措施促使有关人员执行,防止资金体外循环和流失;(四)负责审核公司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保证会计核算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五)组织编制本公司的财务计划,并督促其实施;(六)搞好经济活动分析和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七)参与公司重大经济事项的讨论,参与重大经济合同的洽谈及签订;(八)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开支,制止铺张浪费;(九)贯彻上级领导的工作要求,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三条 财会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实事求是,为所在公司的经营管理82、出谋献策,维护公司利益。第十四条 各级财务机构、财会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公司赋予财会人员代表公司对所在公司的经济活动实施直接的核算和监督的权力。第十五条 为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赋予各级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如下职权:(一)对所在公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有审核、检查和监督权;(二)有权检查所在公司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管理执行情况。第十六条 财会人员的工作情况,由上级财务部门、所在公司经理及所在部门其他财会人员共同考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考核:(一)业务素质,包括帐务处理能力,财务管理能力;(二)思想品质,包括团队精神,敬业精神,责任心,工作态度;83、(三)对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四)与所在公司经营配合的程度及工作的合理合法性。第三章 财务工作规则第十七条 财会人员应遵守如下工作守则:(一)认真核算;(二)从严管理;(三)搞好分析;(四)廉洁奉公;(五)严守秘密;(六)钻研业务。第十八条 各级公司的财务部门是资金、成本、费用、财产的管理和核算的职能部门,所在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发生的合同、协议、单证、发票必须归集到财务部门作为记录经济业务活动的依据。第十九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必须准确、及时、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第二十条 财会人员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银84、行结算凭证不能代替发票报帐,会计、出纳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第二十一条 财会人员应当会同行政、业务部门的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第二十二条 财会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意见向单位领导书面报告。第二十三条 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以外的财会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出纳员经管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帐款、帐帐相符。第二十四条 各公司应按照分权管理和责任制的要求,建立起相互制约的控制体系。特别是对现金和财物的会计处85、理,在手续上必须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或者有关人员,实行审批与经办分管、会计与出纳分管、帐与货分管、钱与物分管的相互牵制制度。各公司领导在办理经济业务时,不能一手包揽,应划分授权、主办、执行等步骤,用款或报销费用不能既是经办人,又是审批人。第二十五条 财务审批手续应实行先审后批的原则,即先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按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审批。第二十六条 银行帐户印鉴和支票实行分管并用制。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会计的私章由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保管,支票由出纳保管,不准一人统一保管。印鉴保管人外出时由其委托人代管。第二十七条 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严禁为外单位代收代支,转帐套现。银行86、帐户及帐号,非因业务需要不得外泄。第二十八条 银行收支款项应按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银行日记帐,不得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得以收顶支后记帐。各企业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查清未达帐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第二十九条 银行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必须采用订本式帐簿。第三十条 各公司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应指定专人负责,对发票的保管、登记、领用、清理、核销工作。已开出的发票,要及时交付对方,并收回货款,做好帐务处理。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开发票,提供银行帐户,提供经济担保,违者一律予以除名,并追究责任。第三十一条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被撤87、销、合并公司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移交包括:移交人经管的财务资料、会计凭证、报表帐簿、款项、印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监交。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的交接,由上级财务部门会同本单位领导监交。第三十二条 各公司编制的会计报告,必须遵守下列要求:(一)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做到按期结帐、帐证、帐实、帐帐、帐表、表表相符;(二)内容必须完整,必须按国家和公司统一制定的格式进行编制;(三)各公司必须按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及时编制和报送会计报告。(四)各公司报送会计报表88、内容如下:种 类序号 名 称月报 季报 年报1 资产负债表 2 利润表 3 现金流量表 4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表 5 应收、预付帐款明细表 6 收支损益明细表 7 工资开支明细表 8 借入资金明细表 9 在建工程明细表 10 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三条 各公司会计报告的报送日期应在月末后五天。第三十四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是公司的重要档案,各公司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完整无缺。会计档案保管应按如下规定办理:(一)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年度、起止号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定期归档保存;(二)会计报表应按月编制,定期归档;(三)本单位人员调阅、复印89、会计资料,需经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复印、摘录、外借会计档案,必须由单位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四)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除凭证,帐册报表的设计应满足有关要求外,对于电子计算机生成的记帐凭证,应认真审核,并加盖制单人、审核人、记帐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签字。对于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归档保存。(五)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会计凭证、明细帐、总帐、辅助帐簿、移交清册为15年;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销毁清册为25年;月、季度会计报表为5年,年度会计报表永久性保存;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为3年。第四章 资90、金管理第三十五条 资金是公司的血脉,各级财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用好、管好资金,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资金的流失、挪用和体外循环。第三十六条 各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加强现金支出的管理,属于现金开支范围以外的,要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能直接支付现金。第三十七条 现金收支按下列规定办理:(一)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二)支付现金可以从单位库存现金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出(即坐支);确因业务需要从收入款中坐支的,应报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三)一切现金收支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或发票;(四)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第三十91、八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不得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得谎报用途套取现金。第三十九条 严禁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名义存入单位现金,不得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第四十条 每月终了,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必须会同出纳员对库存现金盘点,保证帐帐、帐款相符。出纳或其他临时经管现金人员出现现金短缺或丢失,一律由经管人员负责赔偿。第四十一条 严格控制员工临时借款。确需借款,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单,详细写明用途,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款;(二)借款购买公物,接待客户,出差,必须在业务完结后三天内结算还款;(三)借款逾期末归还者,在发放工资或奖金时,一律先将工资、奖金抵扣借款。92、财务部经理和出纳员对执行本款规定负有直接责任,如有违反,由财务部经理和出纳员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第四十二条 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的办法,对下属子公司实行资金统一调拨,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坚持“管住出口,有选择地放开进口”的原则,加强资金付出的管理,建立和健全付款审批制度和牵制制度。资金的付出要有合同、计划、发票或收据等依据和财务部门的审核意见及领导的审批意见。无原始依据的预付及往来款项的付出,要填写统一印制的“付款审批报告单”,“审批单”上各项要素必须填写齐全。出纳员、付款经办人、审批人因工作疏忽或过失,造成款项重付、超付、错付或受骗,一律由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四十三条 各企业93、应对资金运用及回笼情况进行跟踪,对应收款项要及时追收,定期作出分析。第四十四条 欠款催收应由有关业务人员或经办人负责跟踪,财务部门检查、监督,一旦货款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仍未能收回的,应追究经办人或有关业务人员的责任。第四十五条 各公司每月的会计报告中应对报告期发生的应收款项作出说明,对报告期应收款项催收情况作出分析并上报上级公司财务部门。第四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购建、转让、报废,必须以书面报告向公司总经理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四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维修、更换零配件必须由操作(使用人)用书面向公司办公室申请,经核准后办理。(一)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1、各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2、各公94、司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金额的核算和管理;3、各公司的固定资产必须办理财产保险;4、各公司应于每年年终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第五章 主要会计政策第四十八条 本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未尽事宜遵从国家有关规定。第四十九条 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制,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第五十条 记帐原则及计价基础: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按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会计计量主要采用历史成本,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根据各项企业会计准则具体规定,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95、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第五十一条 记账本位币及外币折算: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帐。期末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期末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外币专门借款帐户期末折算差额,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按规定予以资本化96、,其余的外币帐户折算差额均计入财务费用。不同货币兑换形成的折算差额,均计入财务费用。第五十二条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公司将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权益性投资不作为现金等价物。第五十三条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核算方法(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本公司按照取得金融资产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上述分类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97、(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核算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B、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98、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C、应收款项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应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99、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E、其他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通常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第五十四条 坏账准备:坏账准备采用备抵法核算。对于关联单位之间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对因债务人撤销、破产,依照法律清偿程序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照公司管理权限批准核销。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100、坏账准备。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其他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依据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相关信息,按应收款项的账龄特征进行划分,并于资产负债表日按以下方法计算确定坏账准备。账龄 计提比例1年以内 3%1年至2年(含2年) 10%2年至3年(含3年) 20%3年至4年(含4年) 40%4年至5年(含5年) 80%5年以上 100%第五十五条 存货核算方法(1)存货的分类存货按房地产开发产品和非开发产品分类。房地产开发产品包括已完工开发产品、在建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和拟开发土地。非开发产品包括原材料、101、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已完工开发产品是指已建成、待出售的物业,在建开发产品是指尚未建成、以出售为开发目的的物业。出租开发产品是指公司意图出售而暂以经营方式出租的物业,出租开发产品在预计可使用年限内分期摊销;拟开发土地是指取得的出让土地、已决定利用其开发为出售或出租物业的土地。项目整体开发时,全部转入在建开发产品;项目分期开发时,将分期开发用地部分转入在建开发产品,后期未开发土地仍保留在本项目。公共配套设施按实际成本计入开发成本,完工时,摊销转入住宅等可售物业的成本,但如具有经营价值且开发商拥有收益权的配套设施,单独计入“出租开发产品”或“已完工开发产品”。(2)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各项存货按102、实际成本计价,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一次性摊销。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应收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年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的基础上,对存103、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并按单个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房地产开发产品的可变现价值是指单个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在资产负债表日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第五十六条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相同的折旧或摊销政策;存在减值迹象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04、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第五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方法:(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A、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B、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3)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固定资产通常按照实际成本作为初始计量。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105、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固定资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入账金额。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106、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4)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107、年折旧率如下: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房屋及建筑物 2030年 5% 3.17%4.75%机械设备 1315年 5% 6.33%7.31%运输设备 58年 5% 11.875%19.00%其他设备 58年 5% 11.875%19.00%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按照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第五十八条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1)在建工程类别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2)在建工程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在建工程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108、态前因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在建工程发生的借款费用,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计入在建工程成本。(3)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109、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上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固定资产已达到本公司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则认为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A、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B、已经过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C、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D、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110、,即使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第五十九条 无形资产核算方法:(1)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A、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B、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111、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3)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估计112、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4)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为: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113、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使用寿命有限的,按该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年限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不予摊销。第六十条 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及摊销年限:本公司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以及对实际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项目的预计受益期平均摊销;筹备期间的开办费在开始正常生产114、经营当月一次摊入当期费用。第六十一条主要资产的减值:(1)存货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115、为基础计算。期末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金融工具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以判断是否有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而出现减值。减值事项是指在该等资产初始确认后发生的、对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的,且公司能对该影响做出可116、靠计量的事项。A、应收款项:见本制度第五十四条坏账准备B、持有至到期投资提取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予以恢复。C、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再通过损益转回。(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损失是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117、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4)、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非金融资产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公司在每期末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118、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119、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考虑公司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商誉,不包括子公司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但对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根据调整后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上述资产组发生减值的,该损失按比例扣除少数股东权益份额后,来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第六十二条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1)初120、始计量A、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确定合并成本。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以及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确定合并成本。公司以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121、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成本。以吸收合并方式合并时,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采用控股合并时,合并成本大于在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其差额确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控股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合并成本B、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122、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2)后续计量123、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如果公司无法取得被投资单位会计政策的详细资料,则公司与被投资单位之间的关系不认定为重大影响、共同控制,对该项权益性投资将重新进行分类并定其核算方法。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124、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以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合同或协议约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按照持股比例125、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第六十三条 借款费用资本化:(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B、借款126、费用已经发生;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当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按月计算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方法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127、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第六十四条 收入确认原则:收入在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以及相关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按下列方法确定:(1)销售商品房在将商品房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不再对该商品房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具体标准如128、下:A、商品房已完工,已达到可移交状态,业主已完成收楼手续。B、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签订;C、商品房买方已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支付购房款,并估计可按上述合同的规定收取余下楼款;D、房屋的建筑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销售其他商品A、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B、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公司财务行为,统一会计语言,保证公司经济健康、稳步发展,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129、: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考核和分析工作,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有效利用资源,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第三条 财务管理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厉行节约,开源节流,制止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积累。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核心,必须为经营管理服务,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维护公司利益。财务管理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经济实力为宗旨。第五条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含全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公司)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各级公司的负责人和财会人员为执行本制度的责任人。第二章 财务机构和财会人员第六条 公司及所属独立核算的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配置会130、计人员并指定主管会计。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财会人员。财务机构是指对公司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以促进公司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取得经营成果的职能部门。财会人员是指专门从事记帐、算帐、报帐等会计核算工作和财务管理的人员,具体包括财务总监(财务部长)、主管会计、会计、稽核、出纳等人员。第七条 公司总部设财务总监、财务部、资金部。各子公司设财务部。不具备单独设立财务机构的公司,可设一名主管会计。第八条 各子公司设置财务机构,必须报股份公司财务部,经总经理审批。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及子公司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良好的品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且131、身体健康。对财会人员实行统一任用,持证上岗,重点委派。第十条 财会人员任命的程序:(一)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命;(二)公司财务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三)各级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财会人员由各子公司提名,报公司财务部经总经理批准;(四)未经委派或任命的财会人员,不得在财会部门从事财会工作。人事关系不在本公司的,不能从事出纳工作;(五)公司财务部是公司财会业务的主管部门,各级财会人员接受本单位的行政领导,同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具有双重性。对财会人员的处罚、解聘、辞退必须报公司财务部经总经理审查批准。第十一条 聘用财会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132、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第十二条 各级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在上级财务部门和所在公司领导下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一)主持财务部日常工作,保证财务部门岗位责任制的切实执行,组织财会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二)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利益;(三)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安全、增值,搞好公司的资金筹集、管理调度和合理使用。对已付出的资金去向,正在执行的经济合同,应收未收的帐款,投资分红款,单位及个人借款等,应定期检查、监督、追踪、督促限期收回,并可采取经济措施促使有关人员执行,防止资金体外循环133、和流失;(四)负责审核公司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保证会计核算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五)组织编制本公司的财务计划,并督促其实施;(六)搞好经济活动分析和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七)参与公司重大经济事项的讨论,参与重大经济合同的洽谈及签订;(八)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开支,制止铺张浪费;(九)贯彻上级领导的工作要求,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三条 财会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实事求是,为所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出谋献策,维护公司利益。第十四条 各级财务机构、财会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公司赋予财会人员代表公司对所在公司的经济活动实施直接的134、核算和监督的权力。第十五条 为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赋予各级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如下职权:(一)对所在公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有审核、检查和监督权;(二)有权检查所在公司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管理执行情况。第十六条 财会人员的工作情况,由上级财务部门、所在公司经理及所在部门其他财会人员共同考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考核:(一)业务素质,包括帐务处理能力,财务管理能力;(二)思想品质,包括团队精神,敬业精神,责任心,工作态度;(三)对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四)与所在公司经营配合的程度及工作的合理合法性。第三章 财务工作规则第十七条 财会135、人员应遵守如下工作守则:(一)认真核算;(二)从严管理;(三)搞好分析;(四)廉洁奉公;(五)严守秘密;(六)钻研业务。第十八条 各级公司的财务部门是资金、成本、费用、财产的管理和核算的职能部门,所在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发生的合同、协议、单证、发票必须归集到财务部门作为记录经济业务活动的依据。第十九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必须准确、及时、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第二十条 财会人员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银行结算凭证不能代替发票报帐,会计、出纳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第二十一条 财会人员应当会同行政、业务部门的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136、进行财产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第二十二条 财会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意见向单位领导书面报告。第二十三条 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以外的财会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出纳员经管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帐款、帐帐相符。第二十四条 各公司应按照分权管理和责任制的要求,建立起相互制约的控制体系。特别是对现金和财物的会计处理,在手续上必须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或者有关人员,实行审批与经办分管、会计与出纳分管、帐与货分管、钱与物分管的相互牵制制度。各公司137、领导在办理经济业务时,不能一手包揽,应划分授权、主办、执行等步骤,用款或报销费用不能既是经办人,又是审批人。第二十五条 财务审批手续应实行先审后批的原则,即先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按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审批。第二十六条 银行帐户印鉴和支票实行分管并用制。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会计的私章由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保管,支票由出纳保管,不准一人统一保管。印鉴保管人外出时由其委托人代管。第二十七条 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严禁为外单位代收代支,转帐套现。银行帐户及帐号,非因业务需要不得外泄。第二十八条 银行收支款项应按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银行日记帐,不得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得以收顶支138、后记帐。各企业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查清未达帐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第二十九条 银行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必须采用订本式帐簿。第三十条 各公司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应指定专人负责,对发票的保管、登记、领用、清理、核销工作。已开出的发票,要及时交付对方,并收回货款,做好帐务处理。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开发票,提供银行帐户,提供经济担保,违者一律予以除名,并追究责任。第三十一条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被撤销、合并公司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移交包括:移交人经管的财务资料、会计凭证、报139、表帐簿、款项、印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监交。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的交接,由上级财务部门会同本单位领导监交。第三十二条 各公司编制的会计报告,必须遵守下列要求:(一)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做到按期结帐、帐证、帐实、帐帐、帐表、表表相符;(二)内容必须完整,必须按国家和公司统一制定的格式进行编制;(三)各公司必须按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及时编制和报送会计报告。(四)各公司报送会计报表内容如下:种 类序号 名 称月报 季报 年报1 资产负债表 2 利润表 3 现金流量表 4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表 5 应收、预付帐款140、明细表 6 收支损益明细表 7 工资开支明细表 8 借入资金明细表 9 在建工程明细表 10 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十三条 各公司会计报告的报送日期应在月末后五天。第三十四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是公司的重要档案,各公司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完整无缺。会计档案保管应按如下规定办理:(一)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年度、起止号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定期归档保存;(二)会计报表应按月编制,定期归档;(三)本单位人员调阅、复印会计资料,需经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复印、摘录、外借会计档案,必须由单位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四)实行会计电141、算化的单位,除凭证,帐册报表的设计应满足有关要求外,对于电子计算机生成的记帐凭证,应认真审核,并加盖制单人、审核人、记帐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签字。对于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归档保存。(五)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会计凭证、明细帐、总帐、辅助帐簿、移交清册为15年;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销毁清册为25年;月、季度会计报表为5年,年度会计报表永久性保存;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为3年。第四章 资金管理第三十五条 资金是公司的血脉,各级财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用好、管好资金,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资金的流失、142、挪用和体外循环。第三十六条 各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加强现金支出的管理,属于现金开支范围以外的,要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能直接支付现金。第三十七条 现金收支按下列规定办理:(一)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二)支付现金可以从单位库存现金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出(即坐支);确因业务需要从收入款中坐支的,应报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三)一切现金收支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或发票;(四)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第三十八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不得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得谎报用途套取现金。第三十九条 严禁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名143、义存入单位现金,不得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第四十条 每月终了,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必须会同出纳员对库存现金盘点,保证帐帐、帐款相符。出纳或其他临时经管现金人员出现现金短缺或丢失,一律由经管人员负责赔偿。第四十一条 严格控制员工临时借款。确需借款,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单,详细写明用途,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款;(二)借款购买公物,接待客户,出差,必须在业务完结后三天内结算还款;(三)借款逾期末归还者,在发放工资或奖金时,一律先将工资、奖金抵扣借款。财务部经理和出纳员对执行本款规定负有直接责任,如有违反,由财务部经理和出纳员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第四十二条 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的办法,对144、下属子公司实行资金统一调拨,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坚持“管住出口,有选择地放开进口”的原则,加强资金付出的管理,建立和健全付款审批制度和牵制制度。资金的付出要有合同、计划、发票或收据等依据和财务部门的审核意见及领导的审批意见。无原始依据的预付及往来款项的付出,要填写统一印制的“付款审批报告单”,“审批单”上各项要素必须填写齐全。出纳员、付款经办人、审批人因工作疏忽或过失,造成款项重付、超付、错付或受骗,一律由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四十三条 各企业应对资金运用及回笼情况进行跟踪,对应收款项要及时追收,定期作出分析。第四十四条 欠款催收应由有关业务人员或经办人负责跟踪,财务部门检145、查、监督,一旦货款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仍未能收回的,应追究经办人或有关业务人员的责任。第四十五条 各公司每月的会计报告中应对报告期发生的应收款项作出说明,对报告期应收款项催收情况作出分析并上报上级公司财务部门。第四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购建、转让、报废,必须以书面报告向公司总经理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四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维修、更换零配件必须由操作(使用人)用书面向公司办公室申请,经核准后办理。(一)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1、各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2、各公司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金额的核算和管理;3、各公司的固定资产必须办理财产保险;4、各公司应于每年年终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第五章 主146、要会计政策第四十八条 本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未尽事宜遵从国家有关规定。第四十九条 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制,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第五十条 记帐原则及计价基础: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按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会计计量主要采用历史成本,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根据各项企业会计准则具体规定,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147、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第五十一条 记账本位币及外币折算: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帐。期末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期末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外币专门借款帐户期末折算差额,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按规定予以资本化,其余的外币帐户折算差额均计入财务费用。不同货币兑换形成的折算差额,均计入财务费用。第五十二条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公司将持有的期148、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权益性投资不作为现金等价物。第五十三条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核算方法(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本公司按照取得金融资产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上述分类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核算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149、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B、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C、应收款项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150、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应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E、其他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通常采用摊151、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第五十四条 坏账准备:坏账准备采用备抵法核算。对于关联单位之间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对因债务人撤销、破产,依照法律清偿程序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照公司管理权限批准核销。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其他单项金额非重152、大的应收款项,依据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相关信息,按应收款项的账龄特征进行划分,并于资产负债表日按以下方法计算确定坏账准备。账龄 计提比例1年以内 3%1年至2年(含2年) 10%2年至3年(含3年) 20%3年至4年(含4年) 40%4年至5年(含5年) 80%5年以上 100%第五十五条 存货核算方法(1)存货的分类存货按房地产开发产品和非开发产品分类。房地产开发产品包括已完工开发产品、在建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和拟开发土地。非开发产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已完工开发产品是指已建成、待出售的物业,在建开发产品是指尚未建成、以出售为开发目的的物业。出租开发产品是指公153、司意图出售而暂以经营方式出租的物业,出租开发产品在预计可使用年限内分期摊销;拟开发土地是指取得的出让土地、已决定利用其开发为出售或出租物业的土地。项目整体开发时,全部转入在建开发产品;项目分期开发时,将分期开发用地部分转入在建开发产品,后期未开发土地仍保留在本项目。公共配套设施按实际成本计入开发成本,完工时,摊销转入住宅等可售物业的成本,但如具有经营价值且开发商拥有收益权的配套设施,单独计入“出租开发产品”或“已完工开发产品”。(2)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各项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一次性摊销。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应收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154、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年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的基础上,对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并按单个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155、跌价准备。房地产开发产品的可变现价值是指单个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在资产负债表日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第五十六条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相同的折旧或摊销政策;存在减值迹象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第五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方法:(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156、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A、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B、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3)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固定资产通常按照实际成本作为初始计量。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157、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固定资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入账金额。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4)固158、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房屋及建筑物 2030年 5% 3.17%4.75%机械设备 1315年 5% 159、6.33%7.31%运输设备 58年 5% 11.875%19.00%其他设备 58年 5% 11.875%19.00%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按照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第五十八条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1)在建工程类别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2)在建工程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在建工程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160、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在建工程发生的借款费用,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计入在建工程成本。(3)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161、。上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固定资产已达到本公司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则认为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A、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B、已经过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C、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D、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第五十九条 无形资产核算方法:(1)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无形资产,是162、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A、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B、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163、换换入的无形资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3)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164、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4)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为: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165、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使用寿命有限的,按该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年限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不予摊销。第六十条 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及摊销年限:本公司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以及对实际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项目的预计受益期平均摊销;筹备期间的开办费在开始正常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摊入当期费用。第六十一条主要资产的减值:(1)存货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166、价准备。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167、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金融工具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以判断是否有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而出现减值。减值事项是指在该等资产初始确认后发生的、对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的,且公司能对该影响做出可靠计量的事项。A、应收款项:见本制度第五十四条坏账准备B、持有至到期投资提取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价168、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予以恢复。C、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再通过损益转回。(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损失是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169、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4)、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非金融资产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公司在每期末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170、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171、资产组时,考虑公司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商誉,不包括子公司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但对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根据调整后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上述资产组发生减值的,该损失按比例扣除少数股东权益份额后,来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第六十二条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1)初始计量A、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确定合并成本。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172、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以及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确定合并成本。公司以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成本。以吸收合并方式合并时,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173、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采用控股合并时,合并成本大于在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其差额确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控股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合并成本B、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174、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2)后续计量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175、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如果公司无法取得被投资单位会计政策的详细资料,则公司与被投资单位之间的关系不认定为重大影响、共同控制,对该项权益性投资将重新进行分类并定其核算方法。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176、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以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合同或协议约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第六十三条 借款费用资本化:(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177、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当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178、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按月计算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方法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179、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第六十四条 收入确认原则:收入在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以及相关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按下列方法确定:(1)销售商品房在将商品房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不再对该商品房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具体标准如下:A、商品房已完工,已达到可移交状态,业主已完成收楼手续。B、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签订;C、商品房买方已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支付购房款180、,并估计可按上述合同的规定收取余下楼款;D、房屋的建筑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销售其他商品A、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B、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C、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D、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3)物业出租收入按与承租方签定的合同或协议规定,在预计租金收入能够流入时,确认收入实现。(4)提供劳务收入以劳务已提供,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流入,且与该项劳务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为前提。(5)让渡资产使用权A、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B、收入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利息收入按使用资金时间和181、合同确定的利率计算确定;发生的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第六十五条 所得税核算方法:公司在计算确定当期所得税(即当期应交所得税)以及递延税项(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基础上,将两者之和确认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递延税项是由于财务报表中资产及负债的账面金额与其用于计算应税利润的相应税基之间的差额所产生的预期应付或可收回税款。递延税项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公司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核查,并且在未来不再很可能有足够纳税所得以转回部份或全部递延所得税资产时,按不能转回的部份扣减递182、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是以预期于相关资产实现或相关负债清偿当期所使用的所得税率计算。因适用税率变化,则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非与直接计入权益的项目有关而调整权益金额以外,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第六十六条 股份支付:公司授予高管人员以权益结算或以现金结算的股权激励。用于股权激励的权益工具按照授权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对于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定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等183、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根据上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第六十七条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1).合并财务报表按照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执行。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母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以及184、其他资料为依据,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合并时对内部权益性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内部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利润分配、内部交易事项、内部债权债务进行抵销。(2).母公司与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无重大差异。第六章 成本费用管理第六十八条 公司的成本、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耗费,严禁将非生产性的耗费挤入成本。第六十九条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以实际发生数计入成本、费用。凡应由本期负担而未支出的费用,应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本期成本、费用。凡已支出,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应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严禁用“预提185、”和“待摊”的手法,隐瞒利润。第七十条 公司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均应直接计入营业损益。银行贷款的利息应严格划分当期财务费用及利息资本化的界限。第七十一条 成本计算一般应当按月进行。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生产经营组织类型及成本管理的要求,自行确定成本的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第七十二条 各公司要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厉行节约,认真归集和分配各项成本、费用,合理运用成本核算办法,努力降低成本。第七十三条 各公司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在领用时,一次摊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各公司对低值易耗品应建立辅助帐进行登记。第七十四条 交通工具费用及员工差旅费186、开支标准:各公司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参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自行制订,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第七十五条 各公司要加强成本、费用核算的基础工作,健全原始记录和成本责任制度,严格收发凭证和计量验收制度,监督产品的收发变动和在产品的动态,防止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的积压、短缺、毁损。应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挖掘潜力、降低消耗。第七章 利润、股东权益第七十六条 公司利润是公司在一定时期的财务成果,是在保证公司资本完整的基础上实现的净收益。第七十七条 利润是衡量公司生产经营水平的一项综合性指标,公司以投资回报率为中心,考核各公司的经营业绩。第七十八条 公司的税后利润,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并根据股187、东大会决议进行分配。第八章 附则第七十九条 各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公司特性及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第八十条 本制度由总公司财务部负责修订和解释。第八十一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商品实施控制;C、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D、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3)物业出租收入按与承租方签定的合同或协议规定,在预计租金收入能够流入时,确认收入实现。(4)提供劳务收入以劳务已提供,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流入,且与该项劳务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为前提。(5)让渡资产使用权A、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B、收入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利息收入按使用资金时间和合同确定的利率计188、算确定;发生的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第六十五条 所得税核算方法:公司在计算确定当期所得税(即当期应交所得税)以及递延税项(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基础上,将两者之和确认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递延税项是由于财务报表中资产及负债的账面金额与其用于计算应税利润的相应税基之间的差额所产生的预期应付或可收回税款。递延税项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公司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核查,并且在未来不再很可能有足够纳税所得以转回部份或全部递延所得税资产时,按不能转回的部份扣减递延所得税资产。递189、延所得税是以预期于相关资产实现或相关负债清偿当期所使用的所得税率计算。因适用税率变化,则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非与直接计入权益的项目有关而调整权益金额以外,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第六十六条 股份支付:公司授予高管人员以权益结算或以现金结算的股权激励。用于股权激励的权益工具按照授权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对于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定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190、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根据上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第六十七条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1).合并财务报表按照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执行。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母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以及其他资料为依据,191、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合并时对内部权益性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内部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利润分配、内部交易事项、内部债权债务进行抵销。(2).母公司与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无重大差异。第六章 成本费用管理第六十八条 公司的成本、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耗费,严禁将非生产性的耗费挤入成本。第六十九条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以实际发生数计入成本、费用。凡应由本期负担而未支出的费用,应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本期成本、费用。凡已支出,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应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严禁用“预提”和“待摊”的手192、法,隐瞒利润。第七十条 公司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均应直接计入营业损益。银行贷款的利息应严格划分当期财务费用及利息资本化的界限。第七十一条 成本计算一般应当按月进行。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生产经营组织类型及成本管理的要求,自行确定成本的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第七十二条 各公司要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厉行节约,认真归集和分配各项成本、费用,合理运用成本核算办法,努力降低成本。第七十三条 各公司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在领用时,一次摊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各公司对低值易耗品应建立辅助帐进行登记。第七十四条 交通工具费用及员工差旅费开支标准:各公司193、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参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自行制订,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第七十五条 各公司要加强成本、费用核算的基础工作,健全原始记录和成本责任制度,严格收发凭证和计量验收制度,监督产品的收发变动和在产品的动态,防止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的积压、短缺、毁损。应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挖掘潜力、降低消耗。第七章 利润、股东权益第七十六条 公司利润是公司在一定时期的财务成果,是在保证公司资本完整的基础上实现的净收益。第七十七条 利润是衡量公司生产经营水平的一项综合性指标,公司以投资回报率为中心,考核各公司的经营业绩。第七十八条 公司的税后利润,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并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分194、配。第八章 附则第七十九条 各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公司特性及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第八十条 本制度由总公司财务部负责修订和解释。第八十一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金融工具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195、以判断是否有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而出现减值。减值事项是指在该等资产初始确认后发生的、对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的,且公司能对该影响做出可靠计量的事项。A、应收款项:见本制度第五十四条坏账准备B、持有至到期投资提取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予以恢复。C、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196、损失,不再通过损益转回。(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损失是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4)、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非金融资产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公司在每期末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197、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198、,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考虑公司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商誉,不包括子公司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但对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根据调整后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199、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上述资产组发生减值的,该损失按比例扣除少数股东权益份额后,来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第六十二条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1)初始计量A、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确定合并成本。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以及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200、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确定合并成本。公司以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成本。以吸收合并方式合并时,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采用控股合并时,合并成本大于在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其差额确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控股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201、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合并成本B、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202、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2)后续计量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如果公司无法取得被投资单位会计政策的详细资料,则公司与被投资单位之间的关系不认定为重大影响、共同控制,对该项权益性投资将重新进行分类并定其核算方法。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长期203、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以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合同或协议约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204、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第六十三条 借款费用资本化:(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205、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当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按月计算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3)借款206、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方法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第六十四条 收入确认原则:收入在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以及相关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按下列方法确定:(1)销售商品房在将商品207、房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不再对该商品房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具体标准如下:A、商品房已完工,已达到可移交状态,业主已完成收楼手续。B、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签订;C、商品房买方已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支付购房款,并估计可按上述合同的规定收取余下楼款;D、房屋的建筑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销售其他商品A、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B、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C、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D、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3)物业出租208、收入按与承租方签定的合同或协议规定,在预计租金收入能够流入时,确认收入实现。(4)提供劳务收入以劳务已提供,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流入,且与该项劳务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为前提。(5)让渡资产使用权A、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B、收入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利息收入按使用资金时间和合同确定的利率计算确定;发生的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第六十五条 所得税核算方法:公司在计算确定当期所得税(即当期应交所得税)以及递延税项(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基础上,将两者之和确认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递延税项209、是由于财务报表中资产及负债的账面金额与其用于计算应税利润的相应税基之间的差额所产生的预期应付或可收回税款。递延税项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公司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核查,并且在未来不再很可能有足够纳税所得以转回部份或全部递延所得税资产时,按不能转回的部份扣减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是以预期于相关资产实现或相关负债清偿当期所使用的所得税率计算。因适用税率变化,则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非与直接计入权益的项目有关而调整权益金额以外,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第六十六条 股份支付:公司授予高管人员以权益结算或以现金结算的股权激励。210、用于股权激励的权益工具按照授权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对于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定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根据上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211、的成本费用金额。第六十七条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1).合并财务报表按照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执行。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母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以及其他资料为依据,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合并时对内部权益性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内部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利润分配、内部交易事项、内部债权债务进行抵销。(2).母公司与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无重大差异。第六章 成本费用管理第六十八条 公司的成本、费用是指企212、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耗费,严禁将非生产性的耗费挤入成本。第六十九条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以实际发生数计入成本、费用。凡应由本期负担而未支出的费用,应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本期成本、费用。凡已支出,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应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严禁用“预提”和“待摊”的手法,隐瞒利润。第七十条 公司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均应直接计入营业损益。银行贷款的利息应严格划分当期财务费用及利息资本化的界限。第七十一条 成本计算一般应当按月进行。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生产经营组织类型及成本管理的要求,自行确定成本的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第七十二条 各213、公司要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厉行节约,认真归集和分配各项成本、费用,合理运用成本核算办法,努力降低成本。第七十三条 各公司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在领用时,一次摊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各公司对低值易耗品应建立辅助帐进行登记。第七十四条 交通工具费用及员工差旅费开支标准:各公司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参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自行制订,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第七十五条 各公司要加强成本、费用核算的基础工作,健全原始记录和成本责任制度,严格收发凭证和计量验收制度,监督产品的收发变动和在产品的动态,防止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的积压、短缺、毁损。应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挖掘潜力、降低消耗。214、第七章 利润、股东权益第七十六条 公司利润是公司在一定时期的财务成果,是在保证公司资本完整的基础上实现的净收益。第七十七条 利润是衡量公司生产经营水平的一项综合性指标,公司以投资回报率为中心,考核各公司的经营业绩。第七十八条 公司的税后利润,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并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分配。第八章 附则第七十九条 各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公司特性及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第八十条 本制度由总公司财务部负责修订和解释。第八十一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2)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各项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一次性摊销。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应收215、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年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的基础上,对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并216、按单个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房地产开发产品的可变现价值是指单个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在资产负债表日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第五十六条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相同的折旧或摊销政策;存在减值迹象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第五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方法:(1)固定资产确217、认条件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A、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B、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3)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固定资产通常按照实际成本作为初始计量。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固定218、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固定资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入账金额。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219、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4)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房屋及建筑物 2030年 5% 220、3.17%4.75%机械设备 1315年 5% 6.33%7.31%运输设备 58年 5% 11.875%19.00%其他设备 58年 5% 11.875%19.00%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按照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第五十八条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1)在建工程类别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2)在建工程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在建工程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221、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在建工程发生的借款费用,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计入在建工程成本。(3)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222、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上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固定资产已达到本公司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则认为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A、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B、已经过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C、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D、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第五十九条 无形资223、产核算方法:(1)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A、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B、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224、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3)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225、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4)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为: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226、其有用性;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使用寿命有限的,按该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年限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不予摊销。第六十条 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及摊销年限:本公司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以及对实际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项目的预计受益期平均摊销;筹备期间的开办费在开始正常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摊入当期费用。第六十一条主要资产的减值:(1)存货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227、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228、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金融工具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以判断是否有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而出现减值。减值事项是指在该等资产初始确认后发生的、对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的,且公司能对该影响做出可靠计量的事项。A、应收款项:见本制度第五十四条坏账准备B、持有至到期投资提取持有至到229、期投资减值准备,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予以恢复。C、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再通过损益转回。(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损失是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230、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4)、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非金融资产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公司在每期末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231、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232、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考虑公司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商誉,不包括子公司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但对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根据调整后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上述资产组发生减值的,该损失按比例扣除少数股东权益份额后,来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第六十二条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1)初始计量A、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确定合并233、成本。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以及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确定合并成本。公司以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成本。以吸收合234、并方式合并时,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采用控股合并时,合并成本大于在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其差额确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控股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合并成本B、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235、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2)后续计量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对236、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如果公司无法取得被投资单位会计政策的详细资料,则公司与被投资单位之间的关系不认定为重大影响、共同控制,对该项权益性投资将重新进行分类并定其核算方法。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237、。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以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合同或协议约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第六十三238、条 借款费用资本化:(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239、始。当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按月计算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方法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240、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第六十四条 收入确认原则:收入在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以及相关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按下列方法确定:(1)销售商品房在将商品房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不再对该商品房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具体标准如下:A、商品房已完工,已达到可移交状态,业主已完成收楼手续。B、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签订241、;C、商品房买方已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支付购房款,并估计可按上述合同的规定收取余下楼款;D、房屋的建筑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销售其他商品A、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B、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C、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D、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3)物业出租收入按与承租方签定的合同或协议规定,在预计租金收入能够流入时,确认收入实现。(4)提供劳务收入以劳务已提供,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流入,且与该项劳务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为前提。(5)让渡资产使用权A、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B、收242、入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利息收入按使用资金时间和合同确定的利率计算确定;发生的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第六十五条 所得税核算方法:公司在计算确定当期所得税(即当期应交所得税)以及递延税项(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基础上,将两者之和确认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递延税项是由于财务报表中资产及负债的账面金额与其用于计算应税利润的相应税基之间的差额所产生的预期应付或可收回税款。递延税项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公司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核查,并且在未来不再很可能有足够纳税所得以转回部243、份或全部递延所得税资产时,按不能转回的部份扣减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是以预期于相关资产实现或相关负债清偿当期所使用的所得税率计算。因适用税率变化,则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非与直接计入权益的项目有关而调整权益金额以外,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第六十六条 股份支付:公司授予高管人员以权益结算或以现金结算的股权激励。用于股权激励的权益工具按照授权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对于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244、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定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根据上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第六十七条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1).合并财务报表按照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执行。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母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245、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以及其他资料为依据,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合并时对内部权益性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内部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利润分配、内部交易事项、内部债权债务进行抵销。(2).母公司与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无重大差异。第六章 成本费用管理第六十八条 公司的成本、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耗费,严禁将非生产性的耗费挤入成本。第六十九条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以实际发生数计入成本、费用。凡应由本期负担而未支出的费用,应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本期成本、费用。凡已支出,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246、应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严禁用“预提”和“待摊”的手法,隐瞒利润。第七十条 公司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均应直接计入营业损益。银行贷款的利息应严格划分当期财务费用及利息资本化的界限。第七十一条 成本计算一般应当按月进行。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生产经营组织类型及成本管理的要求,自行确定成本的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第七十二条 各公司要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厉行节约,认真归集和分配各项成本、费用,合理运用成本核算办法,努力降低成本。第七十三条 各公司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在领用时,一次摊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各公司对低值易耗品应建立辅助247、帐进行登记。第七十四条 交通工具费用及员工差旅费开支标准:各公司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参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自行制订,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第七十五条 各公司要加强成本、费用核算的基础工作,健全原始记录和成本责任制度,严格收发凭证和计量验收制度,监督产品的收发变动和在产品的动态,防止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的积压、短缺、毁损。应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挖掘潜力、降低消耗。第七章 利润、股东权益第七十六条 公司利润是公司在一定时期的财务成果,是在保证公司资本完整的基础上实现的净收益。第七十七条 利润是衡量公司生产经营水平的一项综合性指标,公司以投资回报率为中心,考核各公司的经营业绩。第七十八条 公司的税后利润248、,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并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分配。第八章 附则第七十九条 各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公司特性及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第八十条 本制度由总公司财务部负责修订和解释。第八十一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四)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除凭证,帐册报表的设计应满足有关要求外,对于电子计算机生成的记帐凭证,应认真审核,并加盖制单人、审核人、记帐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签字。对于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归档保存。(五)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会计凭证、明细帐、总帐、辅助帐簿、移交清册为15年;现金日记帐,银行日249、记帐,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销毁清册为25年;月、季度会计报表为5年,年度会计报表永久性保存;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为3年。第四章 资金管理第三十五条 资金是公司的血脉,各级财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用好、管好资金,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资金的流失、挪用和体外循环。第三十六条 各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加强现金支出的管理,属于现金开支范围以外的,要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能直接支付现金。第三十七条 现金收支按下列规定办理:(一)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二)支付现金可以从单位库存现金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出(即坐支);确因业务需要从250、收入款中坐支的,应报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三)一切现金收支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或发票;(四)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第三十八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不得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得谎报用途套取现金。第三十九条 严禁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名义存入单位现金,不得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第四十条 每月终了,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必须会同出纳员对库存现金盘点,保证帐帐、帐款相符。出纳或其他临时经管现金人员出现现金短缺或丢失,一律由经管人员负责赔偿。第四十一条 严格控制员工临时借款。确需借款,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单,详细写明用途,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款;(二)借款购买251、公物,接待客户,出差,必须在业务完结后三天内结算还款;(三)借款逾期末归还者,在发放工资或奖金时,一律先将工资、奖金抵扣借款。财务部经理和出纳员对执行本款规定负有直接责任,如有违反,由财务部经理和出纳员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第四十二条 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的办法,对下属子公司实行资金统一调拨,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坚持“管住出口,有选择地放开进口”的原则,加强资金付出的管理,建立和健全付款审批制度和牵制制度。资金的付出要有合同、计划、发票或收据等依据和财务部门的审核意见及领导的审批意见。无原始依据的预付及往来款项的付出,要填写统一印制的“付款审批报告单”,“审批单”上各项要素必须填写齐全252、。出纳员、付款经办人、审批人因工作疏忽或过失,造成款项重付、超付、错付或受骗,一律由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四十三条 各企业应对资金运用及回笼情况进行跟踪,对应收款项要及时追收,定期作出分析。第四十四条 欠款催收应由有关业务人员或经办人负责跟踪,财务部门检查、监督,一旦货款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仍未能收回的,应追究经办人或有关业务人员的责任。第四十五条 各公司每月的会计报告中应对报告期发生的应收款项作出说明,对报告期应收款项催收情况作出分析并上报上级公司财务部门。第四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购建、转让、报废,必须以书面报告向公司总经理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四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维修、更换零配件必须由操253、作(使用人)用书面向公司办公室申请,经核准后办理。(一)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1、各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2、各公司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金额的核算和管理;3、各公司的固定资产必须办理财产保险;4、各公司应于每年年终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第五章 主要会计政策第四十八条 本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未尽事宜遵从国家有关规定。第四十九条 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制,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第五十条 记帐原则及计价基础: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按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会计计量主要采用历史成本,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254、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根据各项企业会计准则具体规定,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第五十一条 记账本位币及外币折算: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帐。期末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期末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255、汇率折合为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外币专门借款帐户期末折算差额,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按规定予以资本化,其余的外币帐户折算差额均计入财务费用。不同货币兑换形成的折算差额,均计入财务费用。第五十二条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公司将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权益性投资不作为现金等价物。第五十三条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核算方法(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本公司按照取得金融资产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256、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上述分类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核算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B、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257、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C、应收款项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应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258、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E、其他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通常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第五十四条 坏账准备:坏账准备采用备抵法核算。对于关联单位之间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对因债务人撤销、破产,依照法律清偿程序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照公司管理权限批准核销。对单项金额259、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其他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依据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相关信息,按应收款项的账龄特征进行划分,并于资产负债表日按以下方法计算确定坏账准备。账龄 计提比例1年以内 3%1年至2年(含2年) 10%2年至3年(含3年) 20%3年至4年(含4年) 40%4年至5年(含5年) 80%5年以上 100%第五十五条 存货核算方法(1)存货的分类存货按房260、地产开发产品和非开发产品分类。房地产开发产品包括已完工开发产品、在建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和拟开发土地。非开发产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已完工开发产品是指已建成、待出售的物业,在建开发产品是指尚未建成、以出售为开发目的的物业。出租开发产品是指公司意图出售而暂以经营方式出租的物业,出租开发产品在预计可使用年限内分期摊销;拟开发土地是指取得的出让土地、已决定利用其开发为出售或出租物业的土地。项目整体开发时,全部转入在建开发产品;项目分期开发时,将分期开发用地部分转入在建开发产品,后期未开发土地仍保留在本项目。公共配套设施按实际成本计入开发成本,完工时,摊销转入住宅等可售物业的成本,但261、如具有经营价值且开发商拥有收益权的配套设施,单独计入“出租开发产品”或“已完工开发产品”。(2)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各项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一次性摊销。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应收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262、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年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的基础上,对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并按单个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房地产开发产品的可变现价值是指单个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在资产负债表日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需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第五十六条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263、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相同的折旧或摊销政策;存在减值迹象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第五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方法:(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A、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B、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3)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固定资产通常按照实际成本作为初始计量。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264、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固定资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入账金265、额。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4)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266、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房屋及建筑物 2030年 5% 3.17%4.75%机械设备 1315年 5% 6.33%7.31%运输设备 58年 5% 11.875%19.00%其他设备 58年 5% 11.875%19.00%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按照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第五十八条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1)在建工程类别在建工程以267、立项项目分类核算。(2)在建工程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在建工程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转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在建工程发生的借款费用,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计入在建工程成本。(3)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268、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上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固定资产已达到本公司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则认为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A、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B、已经过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C、该269、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D、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第五十九条 无形资产核算方法:(1)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A、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B、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270、。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271、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3)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4)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为: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272、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使用寿命有限的,按该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年限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不予摊销。第六十条 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及摊销年限:本公司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以及对实际发生但应由273、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项目的预计受益期平均摊销;筹备期间的开办费在开始正常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摊入当期费用。第六十一条主要资产的减值:(1)存货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274、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金融工具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以判断是否有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275、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而出现减值。减值事项是指在该等资产初始确认后发生的、对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的,且公司能对该影响做出可靠计量的事项。A、应收款项:见本制度第五十四条坏账准备B、持有至到期投资提取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予以恢复。C、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再通过损益转回。(3)276、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损失是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4)、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非金融资产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公司在每期末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277、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有迹278、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考虑公司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商誉,不包括子公司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但对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根据调整后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上述资279、产组发生减值的,该损失按比例扣除少数股东权益份额后,来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第六十二条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1)初始计量A、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确定合并成本。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以及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280、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确定合并成本。公司以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成本。以吸收合并方式合并时,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采用控股合并时,合并成本大于在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其差额确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控股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合并成本B、其281、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282、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2)后续计量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如果公司无法取得被投资单位会计政策的详细资料,则公司与被投资单位之间的关系不认定为重大影响、共同控制,对该项权益性投资将重新进行分类并定其核算方法。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283、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以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合同或协议约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284、部分,相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第六十三条 借款费用资本化:(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A、资产支285、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当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按月计算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方法专门借286、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第六十四条 收入确认原则:收入在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以及相关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按下列方法确定:(1)销售商品房在将商品房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287、给买方,不再对该商品房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具体标准如下:A、商品房已完工,已达到可移交状态,业主已完成收楼手续。B、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签订;C、商品房买方已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支付购房款,并估计可按上述合同的规定收取余下楼款;D、房屋的建筑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销售其他商品A、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B、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C、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D、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3)物业出租收入按与承租方签定的合同或协议288、规定,在预计租金收入能够流入时,确认收入实现。(4)提供劳务收入以劳务已提供,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流入,且与该项劳务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为前提。(5)让渡资产使用权A、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B、收入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利息收入按使用资金时间和合同确定的利率计算确定;发生的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第六十五条 所得税核算方法:公司在计算确定当期所得税(即当期应交所得税)以及递延税项(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基础上,将两者之和确认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递延税项是由于财务报表中资产及负债的账289、面金额与其用于计算应税利润的相应税基之间的差额所产生的预期应付或可收回税款。递延税项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公司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核查,并且在未来不再很可能有足够纳税所得以转回部份或全部递延所得税资产时,按不能转回的部份扣减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是以预期于相关资产实现或相关负债清偿当期所使用的所得税率计算。因适用税率变化,则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非与直接计入权益的项目有关而调整权益金额以外,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第六十六条 股份支付:公司授予高管人员以权益结算或以现金结算的股权激励。用于股权激励的权益工具按照授权290、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对于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定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根据上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第六十七条 合291、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1).合并财务报表按照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执行。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母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以及其他资料为依据,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合并时对内部权益性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内部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利润分配、内部交易事项、内部债权债务进行抵销。(2).母公司与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无重大差异。第六章 成本费用管理第六十八条 公司的成本、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耗费,严292、禁将非生产性的耗费挤入成本。第六十九条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以实际发生数计入成本、费用。凡应由本期负担而未支出的费用,应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本期成本、费用。凡已支出,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应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严禁用“预提”和“待摊”的手法,隐瞒利润。第七十条 公司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均应直接计入营业损益。银行贷款的利息应严格划分当期财务费用及利息资本化的界限。第七十一条 成本计算一般应当按月进行。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生产经营组织类型及成本管理的要求,自行确定成本的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第七十二条 各公司要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的开支范293、围和开支标准,厉行节约,认真归集和分配各项成本、费用,合理运用成本核算办法,努力降低成本。第七十三条 各公司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在领用时,一次摊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各公司对低值易耗品应建立辅助帐进行登记。第七十四条 交通工具费用及员工差旅费开支标准:各公司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参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自行制订,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第七十五条 各公司要加强成本、费用核算的基础工作,健全原始记录和成本责任制度,严格收发凭证和计量验收制度,监督产品的收发变动和在产品的动态,防止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的积压、短缺、毁损。应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挖掘潜力、降低消耗。第七章 利润、股东权益第七十六条 公司利润是公司在一定时期的财务成果,是在保证公司资本完整的基础上实现的净收益。第七十七条 利润是衡量公司生产经营水平的一项综合性指标,公司以投资回报率为中心,考核各公司的经营业绩。第七十八条 公司的税后利润,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并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分配。第八章 附则第七十九条 各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公司特性及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第八十条 本制度由总公司财务部负责修订和解释。第八十一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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