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重工公司船台总装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DOC_6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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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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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河重工公司船台总装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受控状态:发放编号: 编制:审核:批准:一、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范围1、为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规定了新员工、特种作业人员、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班组长、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职业健康、全员、复工和安全管理人员等九种安全教育的程序、内容和管理要点。3、本制度适用于船台总装厂内所有员工。2.职责1、人事部门是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教育培训大纲和下达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或督促相关部门实施;负责教育培训资金的申报和使用。2、安全部门负责提出本单位2、年度职业安全建康教育的需求;负责实施新员工、班组长、变换工种教育、职业健康、复工等安全教育,负责组织特种怍业人员、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制定全员安全教育内容。3、设计、设备部门负责提出“四新”教育需求和教育内容和要求。其它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员安全教育。4、各基层车间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5、班长/车间主任负责职责权限内的安全教育工作。3安全教育管理要求3.1新入厂员工的三级教育对新工人,新调入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新分配的退伍军人、转业干部,以及招收的临时工、实习代培人员,必须经过公司级、分厂级、车间级的安全教育,未经安3、全三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工作。新入厂人员首先由人事部门组织进行入厂教育。安全部门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合格后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随受教育者依次到所分配的基层单位进行二、三级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卡经施教者和领导依次签字后,返公司安全部门存档。安全部门审定三级教育卡合格后,基层单位方可安排其上岗作业。人事部门应当确定新员工的学徒期,单位必须为其指定师傅,师傅应当对其进行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并对其安全操作进行监护。新入厂人员的教育内容.1公司级教育内容a.国家安全法规、政策、方针;b.讲解劳动保护工作的意义、任务、内容和重要性,使员工树立“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c.介绍公司4、安全生产概况,事故案例;d.企业生产的特点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2分厂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a.介绍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概况,生产特点、设备、作业环境情况。介绍重点设备和要害岗位的现状,讲解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具体要求;b.介绍本单位的典型事故案例和教训,抢险救灾的知识及工伤事故报告程序;c.到生产现场进行实地安全教育,对重大危害、点和危险区域作业要提出明确的要求;d.组织新工人学习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制度及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等)。.3车间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a.本车间的生产特点,作业现场、危险区域、设备状况、消防设施等。重点介5、绍高温、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高空作业可能导致事故的危险因素,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和事故教训;b.讲解本车间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c.教育新工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正确配戴和使用防护用品;d.传授安全操作知识,组织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老工人进行安全操作训练。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人事部门组织安全部门负责实施,课时不少于24学时。分厂级安全教育由基层单位安全负责人组织,课时不少于16学时。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组织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课时不少于8学时。培训率要达到100。3.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吊车工、电气焊工、厂内机动车驾驶员、高6、空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复审.1按国家有关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年复审1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公司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4年1次。.2对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按国家规定的复审期限,由安全部门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由考核、发证单位负责审验。3.3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教育教育内容.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企业的安7、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等。.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专业安全知识。.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中层干部教学计划由人事部门编制,培训方式可采用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由安全部门或外请安全专家施教。新到职的中层干部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的再培训不得少于8学时,培训率要达到100。3.4班组长教育班组长安全教育,由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建档。教育内容:班组安全建设的基本要求;班组长应具备的安全管理素质;班组安全职责和职权;班组长抓安全生产的方法8、;班组安全管理内容;班组安全管理的有关标准(制度);常见违章表现;班组安全管理的常用规范;班组长培训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及学时。.1由人事部门照培训内容编制教学大纲。.2由人事部门编制年度培训计划。.3培训每年进行一次,不得少于8学时,培训率要达到100%。3.5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工人变换工种(以人事部门调令为依据)时,必须进行变换工种教育,其程序为:由人事部门下达安全教育通知,安全部门接到通知后,进行登记、填写教育卡。调动者本人携带教育通知单到基层单位接受二、三级教育。公司内分厂之间调动,进行分厂、车间级教育;分厂内车间之间调动,进行车间级教育,教育后填写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卡。变换工种人员按9、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后,:将教育卡交安全部门存档。同工种变换岗位,管理人员之间的变动不属于变换工种。管理人员从非生产岗位调动到生产性质的岗位,要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变换到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四新教育: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下简称“四新”)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针对性的教育,由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然后班组进行岗位教育,及时反馈人事部。人事部门对教育过程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由人事部门单独建档,注明“四新”教育。教育内容.1变换工种a.新工种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及控制对策。b.新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c.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的要求.2“10、四新”教育a.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特点及操作方法;b.“四新”投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危险部位,有毒有害物的特性及预防方法,新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c.新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d.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的要求;3.6复工教育工人因病假、事假、探亲、脱产学习等离开岗位一年以上,工伤伤愈重新上班前必须进行分厂级、车间级两级安全教育。本人提出复工申请,人事部门下发安全教育通知,安全部门接通知后登记、填写教育卡,由本单位实施教育,教育结束将教育卡返回安全部门签署意见后方可复工。教育内容.1休假复工教育a.针对各自心理因素施教。b.重新学习本工种操作规程。c.11、进一步熟悉设备结构,性能,危险部位,防护技能并进行实际操作练习。.2工伤复工教育a.针对伤者案例进行剖析,找出直接与间接原因。b.针对事故发生点进行教育,增加操作知识提高操作技能,预防事故对策。3.7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是指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以及有关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等人员进行的教育。教育内容.1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应掌握职业危害的性质、危害机理、预防方法及自救、互救常识。.2领导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要重点了解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掌握本单位职业危害的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3工程技术人员应掌握预防职业危害的工程技术措施以及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具备的职业健12、康相关知识。3.8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安全管理人员包括分厂全体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内容.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等方面的知识,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3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4事故现场堪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5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6本分厂职业危害作业点的分布、危害程度,并根据其理化特性应采取的防护技术、措施和方法。.7典型事故案例。培训每年进行一次,不得少于8学时,培训率要达到lOO。3.9全员培训培训内容.1安全生产新技术、新知识;.2安全生产的13、法律法规;.3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4典型事故案例。培训方式根据分厂生产实际和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可采取下发文件、编制教育材料、电化教育等方式进行。做到重点突出、形象生动、简单明了、喜闻乐见,以达到增强员工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做到安全生产。培训每年进行一次,不得少于4学时,培训率要达到80。全员教育档案由人事部门管理。3.10日常安全教育3.10.1安全部门要随时组织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要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3.10.2分厂每月对员工进行一次综合性的安全教育,针对本单位存在风险,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各项规14、章制度,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了解和掌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思想动态,把危险因素消灭在萌芽之中。3.10.3 安全活动教育:班组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学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及安全要求,总结班组安全生产情况,针对班组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组织员工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员工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坚持标准化作业。3.11安全教育记录3.11.1分厂安全教育记录安全员负责保存。3.11.2班组安全记录由班长负责记录在HSE活动记录本中。3.11.3安全教育记录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授课人、参加人员、培训内容、考试成绩、考试卷纸等。4.相关的记录安全培训记录二、 安15、全检查制度1.范围为了加强船台总装厂安全,对重大危害进行监控,及时查找隐患及时整改,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的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分厂及各部门安全检查的管理。2.职责2.1安全监督部门是安全检查的主管部门,组织对分厂各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并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验证整改落实情况。2.2 安全环保部参与由分厂组织的综合性安全大检查。2.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辖区域的安全检查。2.4 各生产岗位负责对本岗位进行安全检查。3.管理要求3.1 安全检查的内容3.1.1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3.1.2 危害、危险场所安全监控措施执行情况;3.1.3 生产场所各类安16、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情况;3.1.4 各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定时维护、保养、运行情况;3.1.5 现场的文明生产情况和环境条件;3.1.6 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检查;3.1.7 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3.1.8各部门组织机构、安全例会、责任制考核情况;3.1.9 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整改隐患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整改的跟踪情况;3.1.10 员工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情况;3.1.11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3.1.12 应急预案演练情况;3.1.13 风险控制情况;3.1.14 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3.1.15 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及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落实情况等。3.2 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17、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3.3 分厂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由安全监督部门组织,分厂安全监督员负责实施。3.4 分厂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各有关职能人员参加。3.5 各岗位每天在工作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由岗位班长/主任组织,各岗位进行自查。3.6 定期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和节日前检查。3.6.1 定期安全检查a.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泄漏、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b.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潮、防漏电、防暑降温、防风、防汛为重点;c.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d.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3.6.2 节日18、前检查节日前对职工加强安全教育,并对危险源点、要害岗位进行节日前安全检查。3.7 分厂每年度对起重设备、安全监测装置等安全装置分别进行专业性检查。3.8 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HSE检查记录/HSE现场检查表”并留存备查。3.9 各部门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或方案。3.10 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纳入投资计划限期整改,或列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措施计划中。3.11 凡检查发现的隐患,当时能够整改的责任部门应立即整改,检查人员当场验证,不能当时整改的,应下达“不符合通知单”,限期进行整改。责任部门负责人应按要求负责组织落实。否则造成事故,按情节轻重追究有关19、人员责任。3.12 “不符合通知单”要存档、备查。4.相关记录HSE检查记录本/HSE现场检查表不符合通知单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1.范围为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防止由于缺乏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安全技术技能而引起伤亡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分厂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的控制与管理。2.职责2.1 安全环保部是特种作业人员的主管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办证的管理和对其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2 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2.3 各部门对所管辖区域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进行管理。3管理要求3.1 本分厂20、特种作业人员的种类包括:电工、起重机械作业(吊车)工。3.2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年满十八岁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相应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操作技能。 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3.3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前应先到安全环保部登记,经安全环保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加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经有相应资质等级的部门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严21、禁无证操作。 取得操作证的操作人员应到辽河重工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司安全环保科的统一组织和监督下,定期进行复审。 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两个月内再进行依次复审,仍不合格者,视为无证,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和转借。3.4 特种作业人员的奖惩规定: 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应给予适当的奖励;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应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吊扣、吊销其操作证。4.相关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统计表 四、环境保护管理规定1 范围为了加强本分厂废水、大气污染物、噪声及固体废弃22、物污染防治管理,确保对产生染点源的主要环节和处置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特制定本程序。本程序规定了本分厂对噪声污染控制的要求和准则。本程序适用于本分厂内动力系统、生产设备、建筑、交通及生活服务业所产生的噪声的管理。2 职责2.1安全环保部是本分厂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a) 负责分厂污染物防治方案的制定和污染综合治理的规划管理;b) 负责对各部门废水、大气污染物、噪声及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管理进行监督、检查。2.2 设备部门负责对本分厂环保设施进行维修、保养。2.3 各部门本辖区的污水排放、废气、尘排放、噪声控制及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回收、贮存、处置的管理。3 管理要求3.1 污染综合防治 安全环23、保部应从分厂现状出发,制定本分厂污水、废气、噪声及固废排放治理规划,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技术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污染源,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周围居民的健康影响。 对于新建的项目,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即其环保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各部门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向农田、沟渠倾倒含油废弃物或含油污水。 各部门对配置污染防治设施,加强日常点检的管理,对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使其正常工作运转并做好记录,设备部负责对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保养进行日常监督。3.2 废水的控制 工业废水、废液污染控制.1 各部门要严格控24、制生产过程中各类液体物质的跑、冒、滴、漏现象,应定期进行巡检,发现跑、冒、滴、漏立即组织维修。.2 各部门不能处理的废液应进行集中回收和处理,禁止直接随废水排入管网。.3 清洗设备的污水应有专门的收集、处置设施, 严格禁止将清洗设备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生活污水控制.1 大力提倡节约用水,减少生活、办公污水产生,以减少水体的污染。.2 严禁将生活垃圾倒入排水沟,倡导员工使用无磷洗涤剂及各种环保洗涤用品。.3 严禁各部门向生活废水管网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工业废水、废液。 本分厂水污染的管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3.4 噪声的控制3.4.1 工业噪声控制3.4.1.1产生噪声污染的部门,25、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4.1.2各部门应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易发生噪声的部位需根据要求实施润滑等降噪措施.3.4.1.3对高噪声的岗位,应配备耳部防护用品,以减少作业人员在高噪声环境下的暴露时间,减轻噪声对作业人员的伤害。3.4.1.4 设备部门在选择生产设备时,应优先考虑低噪声设备。3.4. 2 本分厂对噪声的控制应遵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要求。3.5 固体废弃物的控制3.5.1固体废弃物分类本分厂固体废弃物分为可回收类、不可回收类,具体分类如下:类 别类 型固 体 废 弃 物 名 称可回收利用类一般废弃物各废零件、废橡胶类、废铁屑、废木制、铁制包装26、箱、 纸张等危险废弃物废油桶不可回收利用类一般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弃物含油抹布、废漆桶、废电路板、含汞电池、日光灯管、墨盒等3.5.2 固体废弃物名录登记3.5.2.1 各部门通过环境因素调查,识别本部门固体废弃物的种类,编制本部门固体废弃物名录上报安全环保部。3.5.2.2 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查、汇总各部门固体废弃物名录,编制分厂固体废弃物名录并明确处置去向。3.5.3 废弃物收集3.5.3.1 产生固体废弃物的各部门应设置废弃物临时存放点或配备专门固体废弃物收集容器。3.5.3.2 本分厂各部门各类固体废弃物用专用收集容器应符合以下条件:a) 不同类存放容器应有明显的识别;b) 容27、器无破损现象;c) 露天放置的容器应有防雨措施d) 必要时,配置防渗漏措施3.5.3.3 对于无场地临时存放的固体废弃物,随着其产生应及时与处置单位联络,做到日产日清。3.5.3.4 各部门在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及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移交应做好登记。3.5.4 固体废弃物管理准则3.5.4.1固体废弃物存放场,应分类划分不同区域,每个区域有明显的标识牌。3.5.4.2 废弃物贮存点应根据废弃物的特性采取防泄漏、飞扬、雨淋等措施,对于易燃的固体废弃物存放场所应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3.5.4.3危险废弃物必须按其危险特性进行分类收集贮存,禁止和一般废弃物混合收集和存放。3.5.28、4.4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容器转作它用时,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3.5.4.5 各部门应对固体废弃物管理、处置不当而造成对周围环境的严重污染或发生事故时,要立刻上报到安全环保部,及时调查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控制污染的扩大。3.5.5 固体废弃物的处置3.5.5.1可回收利用类的处置(1) 一般类: 可再回用到生产的工业固体废物由产生单位回收利用或变卖处理。(2) 危险类a) 不能返回供方处理的,由安全环保部选定有回收资质的处理单位,合同部与其签订变卖合同,移交其处理,并由移交部门做好移交量的登记。b) 能够返回厂家处理的危险废弃物(废油桶等),采购部门与29、其签订采购合同时明确回收要求或单独与其签订回收协议,返回供方处置。3.5.5.2不可回收类的处置(1)一般类: a) 本分厂所有生活垃圾由公司环卫部门负责门清运、并送至城市垃圾场; b ) 建筑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由施工单位负责清运处理。(2) 危险类: a) 含油抹布/棉纱/手套由产生单位负责交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处理站处理,并做好处置登记; b) 在运送危险废弃物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治污染环境的措施,避免散落、渗漏等污染事故的发生。本分厂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3.6 环境监测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年度监测计划,确按计划要求委托实施监测,并把监测数据及30、时向相关单位反馈。4 相关记录固体废弃物名录固体废弃物回收、处置单五、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1范围 1.1本规定规定了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的职责,控制要求及形成的文件。1.2本规定适用于本分厂范围内的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2职责2.1安全环保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统计及标准的确定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2.2 物资管理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和发放。2.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明确专人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2.4 员工负责自己使用的防护用品的自检、自查。3管理要求3.1 防护用品的分类3.1.1按防护部31、位分类:.1头部防护类:安全帽.2呼吸防护类:防尘口罩、面罩。.3眼面部防护类:主要有防护眼镜。.4听觉器官防护类:主要有耳塞、防声棉、耳罩等。.5防护服装类:普通防护服、防静电服、雨衣等。.6手、足防护类:a.手防护类:主要有棉手套、白帆布手套、电焊手套、绝缘手套等。b.足防护类:主要有防砸鞋、绝缘鞋等。g.防坠落类:安全绳、安全带。3.1.2 按是否上卡分类:a.需上卡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有:各类防护服、安全帽、防护面罩、防护眼镜、各类防护鞋、安全带等;b.不需要上卡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有: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普通帆布手套、棉手套、线手套、毛巾、肥皂、普通防尘口罩等。3.2 防护用品发放原则 32、发放给员工的防护用品,是为了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防护性辅助措施。因此,防护用品必须发放实物,禁止将防护用品折成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给员工个人的防护用品不得转卖。3.2.2 应根据生产安全、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员工的专业、岗位、劳动环境等具体条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员工防护用品应符合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的下列规定:.1防护服应为符合操作安全的“三紧式”(领口紧、下摆紧、袖口紧或裤脚紧),以防挂、绞而造成伤害,面料应具备一定的耐磨强度;.2对于在易燃、易爆、易烧灼及有防静电要求的场所作业的人员,严禁发放、使用化纤织物制成不具有阻燃特性的防护用品;.3防护服应按不同专业33、工种、岗位着装,防护服装上都应有石油企业形象标识的标志或图案;.4各种防护靴鞋的鞋跟高度不得超过30mm。3.3 防护用品发放范围3.3.1 防护服应发给从事下列作业的员工:.1有刺割、绞辗危险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2接触毒物和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对皮肤有感染物质的作业;.3接触腐蚀性物质的作业。 防护鞋应发给在操作中足部需要防烫、防刺割、防砸、防触电、防水、防腐蚀和有严重磨损作业的员工。 防护帽应发给在操作时头部可能有物体打击、发辫绞辗、烫伤和粉尘作业的员工。3.3.4 防护手套应当发给在操作中可能烧手、烫手、刺手、磨手作业的员工。 防护面罩、面具应当发给对面部有烧伤、击伤危险作业34、的员工。 安全带应当发给从事高空、悬空等有坠落危险作业的员工。3.3.7应根据特定专业或特殊作业条件的要求给员工配备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个人特殊防护用品。3.4 发放标准3.4.1 根据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制定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3.4.2 临时工、合同工配合某工种人员长期顶岗作业时,也应配备该工种的个人防护用品。3.4.3员工从事多种专业作业,或在多种工作环境中作业,应按其从事的基本工种发给防护用品,如发给的防护用品在从事某些工作时确实不适用,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防护用品。3.5 采购3.5.1 各部门根据需要,提出劳动保护用品需求,物资管理部根据“安全、舒适、美观、大35、方”的原则和员工上岗人数,以及所需防护用品材质、数量、颜色等要求进行采购。 对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要考虑:.1是否具有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和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标准;.2是否具有辽河石油勘探局市场准入证;.3特种个人防护用品是否有安全鉴定证和合格证;.4是否满足交货条件。 采购到货的劳动保护用品由物资管理部专人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发放。3.6 发放管理 本分厂所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经安全环保部审查,由物资管理部发放。 各部门发放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应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登记。 各部门应建立本部门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3.7 保管和检查防护用品应有适当的场所保管,应储存在阴凉、干燥36、通风以及确保安全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等物质以免发生火灾、腐蚀等其他隐患。为了确保防护用品的使用安全可靠,各部门和员工对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外观检查。4.相关记录劳动保护用品卡片六、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1.范围1.1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作业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规范职业健康监护,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1.2本规定规定了对生产作业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治理的要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及职业病诊断治疗的管理要点、方法和内容。1.3本规定适用于分厂有关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和控制。2.职责2.1 安全环保部是分厂职业病防治的主管部门,负责分厂有毒有害作业场所37、监测、监督检查和员工健康监护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具体负责:杜绝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对于存在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监测及监督检查,组织存在危险因素作业的部门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必要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等知识培训;组织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定期体检和离岗时体检,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执行并监督检查分厂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2.2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案;配合完成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负责本部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指导正确使用、维护38、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3.管理要求3.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治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通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安全环保部委托进行职业卫生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治措施。3.1.2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3.1.3 如需要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放射性的设备,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3.1.4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分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部门进行定期(每年一次)监督检查,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危险因素的检测。3.2职业病危害告知与教育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部门应当39、在醒目处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处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告知产生有害因素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人事部门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有害因素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3.3作业环境管理3.3.1作业环境中必须保证操作区域有充足的照明,车间设备布局、物料堆放、车间通道以及生产区域的地面状况应满足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要求。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安全区。各车40、间应加强对作业现场的管理,积极推行“5S”(整理、整顿、清洁、清扫、素养)现场改善活动。3.3.4分厂生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相适应的设施应符合相关法规,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生产现场整洁、设备清洁,设备、工具等符合劳动保护的要求。生产现场内应对生产施工区域、危险作业区域和员工安全通道进行必要的标识。3.4防护设施、用品的管理物资管理部应向员工提供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职业病防护用品,不合要求的及时更换。各部门对于本部门的职业安全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3.54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管理各部门须建立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台帐。安全环保部依据年度体检计划,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职业性健康体检,并建立和妥善保管职业健康档案。职业性健康体检类别包括从事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的上岗前体检、在岗期间的定期体检、离岗时体检及应急性体检。各部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员工从事接触有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性健康体检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及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员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3.6职业病的诊断和42、治疗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在非普查期要求做职业病诊断者,须经车间同意并到安全环保部申请诊断职业病的正式报告和相关资料,到安全环保部办理有关手续。发现职工中有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确诊为职业病后,立即安排其进行康复治疗,并向公司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劳动保障部门为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由勘探局的有关部门进行。已被确诊为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者在治疗后被确认不能从事原工种的员工,由人事部门在两个月内将其另行安排工怍;因工怍需要暂不能调离者,必须在半年之内将其调离。职业病人患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不享受职业病医疗费用待遇。安全环保部建立职业病例43、登记台帐,定期进行统计和分析。4.相关记录职业病体检档案 七、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范围1.1为加强和规范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分厂财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1.2本规定规定了分厂消防安全的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要点等内容。1.3本规定适用于分厂内所有部门和员工。2.职责2.1分厂的厂长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厂长是消防安全主管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2分厂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认真贯彻集勘探局、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规章制44、度,把消防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研究部署消防工作,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分厂消防工作特点,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整改火灾隐患,通报有关消防信息。2.3安全环保部是消防安全的主管部门,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及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消防预验收,负责重点消防部位和消防器材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火灾事故的调查及原因、责任认定和处理等。2.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日常安全45、消防管理和检查,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火灾事故的调查。3.管理要求3.1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3.1.1安全环保部每年对消防安全责任人、义务消防员及重点岗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国家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分厂的规章规定、重点消防部位的消防要点、消防器材的使用技术、应急预案的程序要求等内容。3.1.2从事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操作、搬运和保管工作,以及电工、焊工等用火用电工人,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3.2消防巡查和检查3.2.1每月由安全环保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其重点内容为:3.2.1.1重点消防部位是否采取良好的防范措施和控制手段,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和维护情况,人46、员的教育培训情况等。.2各车间、班组对规章规定的执行情况。.3各车间现场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或器材的维护管理、火灾隐患的整改等内容。各车间每周对本车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其主要内容为:现场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或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各种火灾隐患是否整改和消除,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和用火、用电管理措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操作人员的作业方法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等。各班组每天应对本班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其主要内容为:各种火灾隐患是否消除,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和用火、用电管理措施是否到位人员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作业岗位应指定专人在每天下班时检查电源、火源和其他消防情况,对发现的火灾隐患,47、要及时排除,以防止事故发生。对于巡查和检查出现的隐患和问题,应下达不符合通知单,相关部门积极组织整改。整改实施完成后,应由安全环保部进行验证。3.3消防器材、设施的配备、检查与使用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重点消防部位设有明显的消防标志。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建立消防器材台帐,并按时对其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各类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发现有泻压、外壳变形、刹把松动等及时更换。各种消防器材要按要求放置,便于取用,禁止挪作它用。3.4作业现场消防管理易燃易爆物品的储、运、用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使用各种加热炉和焊接、切割、烘烤、以及其它明火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保持48、消防间距,健全操作规定。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1分厂建立消防重点部位档案,实行两级管理,安全环保部对分厂消防重点部位实行重点监控,各部门对本部门的消防重点部位也要实行重点监控。.2消防重点部门应建立应急预案,定期演习。.3凡在消防重点部位明火作业,必须事先经安全环保部批准,办理“动火票”,落实消防措施。采用和研究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研究其火灾危险性,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禁止乱搭乱建易燃建筑,不得侵占消防间距,必须随时保持各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的畅通。义务消防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装备,明确分工,搞好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操练,保证和提高其战斗力。使用过的油棉纱、油49、手套等沾油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3.5库房消防管理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物品入库前应当由专业人员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物内停放和修理。仓库火源管理的具体要求:.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消防标志。 .2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票,经安全环保部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票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消防措施等内容。.3库区以50、及周围5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3.6考核因忽视消防安全,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给子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在责任区内发生火灾事故,追究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责任,除按规定罚款外,还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4.相关记录消防档案 八、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规定l.范围1.1为加强设备、设备中的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安全防护设施在事故预防中的作用,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工伤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1.2本规定规定了安全防护设施的采购、使用、维修、报废等方面的方法和内容。1.3本规定适用于分厂内设备、设施中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专用安全设备、与设备配套的安全设施、作用场所的安全防护设51、施等。2.总则2.1安全防护设施是设备、设施的有效组成部分,必须保持与主体设备、设施同时使用、同时维修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2.2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建立台帐,凡更改、报废均应通过相关部门的鉴定。3.职责3.1安全环保科是安全防护设施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防护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3.2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维修、保养等工作。4.管理要求4.1前期管理要求4.1.1安全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设备或工程同时安装、调试。4.1.2主体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之前,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完好,并经安全环保科组织的安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4.1.3需要到主管部门办理安全验收审批的,应由设备部会同52、有关部门在投入使用前办理好审批手续。4.2.使用管理要求安全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对操作人员、设备修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操作人员应当熟悉安全防护设施的主要功能,正确使用,并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闲置安全防护设施或改变安全防护设施的用途。操作人员发现安全防护设施损坏或有其他故障,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或影响人身安全时应停止运转设备,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环保部及各部门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应将安全设施作为检查的主要内容,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4.3维护管理要求因维修设备需要临时拆下安全防护设施的,应制定临时安全措施,并在设53、备修复后,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设施;当班作业不能完成时,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需要更换时,应选用同样的规格和型号;选用不同型号或规格的,其安全性能不得低于原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性能。安全防护设施改造或更换为不同型号的,必须经使用部门、安全环保科共同确认后进行,改造(更换)完成后,应由上述部门共同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报废需要上报公司技术装备科会同安全环保科,与使用单位共同确认,已经报废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挪作它用。4.4性能检测需要进行安全性能检测的,需由公司技术装备科组织实施,安全环保科负责监督检查,检查无误分厂方可投入生产使用。4.5考核对于研制、开发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54、预防事故发生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按分厂有关奖惩规定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安全防护设施选型、使用、维修和保养的管理规定,按奖惩制度执行,造成事故,除按规定罚款外,还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九、特种设备管理规定1范围为了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运行规定,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管理标准、法规,做好监察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应于分厂范围内的一切设备安全管理。2.职责2.1 安全环保部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的监督实施工作。2.2 各部门依据此规定实施设备的管理。3.管理要求3.1负责特种设备的建档,年度检验前的自检,特种设备的报检,会同财务、计划等部门对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改造55、进行全过程的检查监督。3.2按规定对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购置、安装进行监督,及时办理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手续,监督和指导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3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台帐,对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正确指导特种设备作业,对特种设备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时纠正,严禁设备带病运行。3.4负责办理特种设备运行前的各种审批手续,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供详实依据。4.相关记录特种设备统计表特种设备档案十、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1.范围为了切实加强防火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控制明火作业,保证分厂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应于分厂范围内的一切明火作业安全管理。2.职责2.1 56、安全环保部负责工业动火安全管理的监督实施工作。2.2 各部门依据此规定实施工业动火的管理。3.管理要求3.1在焊割盛装过油气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质的桶、箱、槽的动火或非重要油气区生产和在严禁烟火区域的生产动火前,由各部门填写动火报告,制定动火措施,分厂主管领导审查后,交公司安全环保科审查批准。3.2安全环保科在接到动火申请人申请动火之后,并对以下情况进行细致的检查,确认符合后,予以批准。动火作业人员,如是电、气焊等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动火作业不能与周围其他工种的作业发生冲突,如喷漆以及可能造成发生燃爆事故的其他工种作业。动火作业现场不能存放易燃易爆物质、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在57、高处进行动火作业应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3.3动火申请报告书批准后,有关人员应到现场检查动火准备及动火措施的落实情况,并监督实施,确保安全施工,在发现施工或生产单位未按动火措施执行,施工安全得不到保证时,安全部门有权制止施工。3.4实施工业动火时,生产单位和施工动火单位必须在动火现场,同时须安排有生产实践经验了解生产工艺过程,责任心强能正确处理异常情况的人员作为现场监护人。3.5动火现场5m以内应做到无易燃物、无积水、无障碍物,便于在紧急情况下,施工人员迅速撤离。非动火人员不准随意进入动火现场。3.6动火现场应按动火措施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3.7动火完工后,监护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58、种存在方可撤离。3.8遇有5级以上大风(含5级)不准动火,特殊情况进行围隔作业并控制火花飞扬。3.9凡违反动火规定经查出,令其停止,并给以扣发奖金或经济处罚,凡属玩忽职守、严重违章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并根据事故情况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4.相关记录 动火票 十一、应急响应预案演练制度1.范围为了切实加强在船台总装厂单位辖区内包括遇突发危害事件,可立即启动分厂紧急救援体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参与救援工作,本着以人为本,积极抢险的原则,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规定。本制度适用于分厂内所有部门和员工。2.职责2.1 安全环保部负责启动实施预案的监督工作。2.2 各部门依据59、此规定实施各种应急预案的管理。3.管理要求3.1在做好应急救援抢险组织落实的基础上,切实落实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危害事件应急救援程序和抢险过程防范措施。3.2应急抢险疏散救援预案,至少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总结完善预案内容。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演练。3.3为保障在生产、生活中对突发事件(人身伤害、火灾事故)的有效控制,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分厂成立应急灭火救援指挥中心和应急事件处理办公室,负责应急程序组织救援工作。 3.4分厂每年组办一次大规模消防救火实战演练,要积极组队参加现场演习活动,重点要害部位60、岗位应定期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工作,促进基层岗位防火扑救能力的不断提高。4有应急演练记录十二、隐患整改制度1. 范围为避免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2.职责隐患整改由生产安全部归口管理,具体实施按项目、类别分别由各部门、分厂执行。主要领导需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整改负首要责任。 3.安全隐患范围、标准: 3. 1孔洞盖板缺少或盖板不平整、不规范、不符合要求,达不到防止人员坠落的要求; 3.2平台栏杆、护板的高度、强度等达不到安规要求或缺少栏杆、固定不牢、没有及时恢复、关闭等; 3.3现场灭火器过期失效,数量、类型、质量等达不到消防条例要求,缺少消防水带、水枪、玻璃等; 3.4低压电源接61、线不符合安全要求,刀闸、插座、电线裸露,开关、插座没有固定好,不按要求使用漏电保护器,照明接线盒缺少盖子; 3.5电焊机、台钻、砂轮机、切割机等缺少规范的接地线; 3.6防火防爆场所(油库、气瓶库等)有不防爆的开关、插座、灯具、排气扇、操作工具等,缺少足够数量的防火砂、锹、消防器材等必要的物品; 3.7防火、防爆重要地点缺少管理制度; 3.8现场设备、系统的安全设施、装置不能发挥作用。如压力容器的安全门、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解除作用等。 3.9现场设备、系统安全警示牌缺少,容易出现误操作; 3.10危险场所缺少警告牌等防止误入、误碰、误食,引起中毒、窒息、烧烫伤、高空坠落62、等人身伤害事故; 3.11安全器具、小型电动工具、起重设备未按要求定期试验检验,存在隐患; 3.12现场照明强度不够,处理不及时,开关不及时; 3.13其他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隐患。 4.安全隐患的整改 4.1各部门、分厂要充分认识上述安全隐患的严重性、危害性,主管领导、安全员要充分发动每个班组、每位员工积极查找不安全隐患,并及时组织整改,作到自查自改,不断消除隐患。 4.2各单位将需要公司协调消除的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于每月25日前上报生产安全部,由生产安全部统一汇总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在下月25日前将检查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奖优罚劣。 4.3日常检查发现隐患生产安全部以“现场监督检查隐患和问题63、整改通知单”形式要求有关单位整改。 4.4安全隐患牵涉到设备系统改进时,责任单位可提出书面报告由质量技术监督中心提供改进方案,责任部门执行。 4.5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应及时反馈生产安全部。 5.安全隐患整改的奖惩规定 5.1重大安全隐患的发现或整改完毕,由责任单位提出申请。生产安全部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给予适当奖励。 5.2凡不按要求和时间完成的项目,按照辽河石油装备制造总公司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试行)进行处罚。并再次责令整改,到时仍未完成者,加倍处罚,直至完成为止。 5.3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其内容有:隐患内容、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由生产安全部签署后发出,64、隐患所在单位负责人签收后按期实施整改。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单位应按要求及时有效地整改,如实记录好整改情况,并向生产安全部反馈整改结果,由生产安全部负责查验。5.4对严重危及职工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的生产设备隐患,应立即整改,必要时停产整改。5.5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安全监控,并且明确整改计划,限定整改期限并按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还必须书面向总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5.6如整改项目牵涉到两个及以上单位,哪个单位耽误整改项目的完成,考核哪个单位。 5.7上级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现象,每项处罚责任单位100元,属于违章违纪者按有关规定加倍处罚。5.8各部门、分厂的65、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首要责任,要把事故隐患整改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不折不扣如期完成,确保安全生产。如隐瞒隐患或不按期完成整改项目的,经查实按发生事故论处,并追究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6.相关记录现场监督检查隐患和问题整改通知单十三、保证施工安全措施管理规定 针对第二、三方外来施工队伍、人员 为实现现场文明施工,贯彻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严肃法规、消灭违章的要求,要求进入现场的施工队伍均应按照标准化工地的要求来进行。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人员(含施工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学习人员)进入本厂必须遵从以下几点:1、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自觉遵守有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各项规章制66、度,穿戴整齐,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工作中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 2、吊装作业时,机具、吊索必须先经严格检查,不合格的禁用,防止发生事故;在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要佩带操作卡。4、人字梯距梯脚40-60cm处要设拉绳,施工中,不准站在梯子最上一层工作,且严禁在这上面放工具和材料。5、施工用电、现场临时电线路、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按照建设部颁发的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防范(JGJ46-88)规定操作,严禁私自拉电或带电作业。6、注意施工现场环境卫生,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和用火,勿随地吐痰。 7、施工中的废弃物要及时67、打扫,施工一层清洁一层,做到活完场清,保持现场整齐、清洁、道路畅通。8、严禁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9、发生人身事故或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主管部门。10、遇到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暴风、雷雨),影响某些作业施工安全,按有关规定办理停止作业手续,以保障人身、设备等安全。11、凡是违反操作规程行为的人员,在工地期间若发生打架、喝酒、延误工期等将予警告,如不听从者强行清离工作现场。12、爱护现场公共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卫生器具、标识牌等),若有损坏,照价赔偿。13、要遵纪守法,如有发现偷窃该单位公物者,予以加倍处罚(以偷窃实物价值的2-5倍68、罚款),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4、所有进入厂区施工的外包队伍、人员一律签署该单位的HSE安全协议书,并向上一级公司安全环保科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相关记录:HSE安全协议合同书 十四、安全环保例会制度范围:为了更好的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制定电气公司的安全环保管理政策、规定,有针对性的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环保例会制度。一、例会制度分为1.1公司安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安委会主任(公司行政一把手)主持,安委会全体成员参加。1.2车间班组安全例会:每周召开一69、次,由车间主任主持,各班组负责人参加。二、时间安排2. 1公司安委会:每月末召开;2. 2车间班组安全例会:每月度公司安委会召开完毕第二日召开;2.3 安全紧急会或临时会议:根据情况另行通知。三、会议管理3.1 每次会议应填写会议签到表,统计到会人数。安全环保会议采用到会人员签名制,对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3.2 按时参加会议,遇有紧急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或中途需要处理的,必须得到主持人的同意,不得无故缺席。3.3 会议纪要员应认真记录会议内容,按照管理体系规定要求进行保存和传递。四、安全环保例会参加人员:4.1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安全管理中心部、船舶运行中心、技术质量管理中心部70、和各车间负责人,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五、安全生产例会的主要任务:5.1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5.2回顾、总结、分析或通报本单位安全环保工作情况;5.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交流或经验总结;5.4研究、部署、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六、6.1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项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或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七、7.1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通知。 十五、船台总装厂推行5S+2S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管理,大力推行分厂5S+2S管71、理工作,从而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培养员工5S+2S素养,保证5S+2S长效机制,责任落实,贯彻公司5S管理的执行,并有效监督,特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一、 管理原则 本管理规定范围包括船台总装分厂所有区域,适用于船台总装分厂全体员工以及外协企业。二、 组织机构 组长:马维裕 韩东坤 副组长:刘枫 王华 主要负责人:周兴来 赵威 常卫兵 船台各责任区负责人: 王喆 庞连杰 赵启雄 祁春雷 梁威海 常卫兵三、 组织机构成员管理职责 组长管理职责: 1、负责传达,宣贯上级关于5S+2S管理方面的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 2、批准分厂5S+2S管理制度、检查机制、执行标准等相72、关管理文件的执行; 副组长管理职责: 1、负责分厂5S+2S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和监督、检查; 2、检查各执行小组对分厂管理体系的执行情况,现场管理情况; 小组成员职责: 1、负责对整个船台各个责任区进行5S检查,并且督促整改且向组长、副组长反馈信息; 各责任区负责人职责: 1、负责责任区内具体5S+2S标准的执行、自检自查 四、 整理将车间、具体项目现场内需要和不需要的物品分类,处理不需要的东西,管理好需要的东西。目的:腾出空间,空间活用,防止误用和丢失,创造便捷的施工环境。五、 整顿对整理之后留在现场的必要物品分类别放置,排列整齐。物料的保管要定点、定容、定量、有标识,以便最快的速度取得所需73、物料。目的:施工现场一目了然,消除寻找物料的时间六、 清扫对车间、以及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彻底的清扫,将岗位变得没有垃圾、灰尘,干净整洁,将设备保养得非常好,创造一个洁净的施工环境。目的:创造一个美丽舒适的工作环境。七、 清洁将整理、整顿、清扫的做法制度化、规范化,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目的:整理、整顿、清扫后,要认真维护,保持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八、 素养从纪律约束到人人自觉,整体提升员工的素养养成按规定行事的良好工作习惯。目的:养成良好习惯,提升人格修养。九、船台总装厂5S工作基本方向: 1. 机房、库房以及施工现场5S管理2. 办公室及生活区5S管理十、责任区规划以及相关责任人1. 船台责74、任区(3万吨船台和5万吨船台以及中间通道由船舶运行中心主任王喆负责)2. 舾装码头和重载码头(由安全管理中心主任周兴来负责)3. 船台办公楼以及员工宿舍(由综合办公室主任常卫兵负责)4. 船台供气管路、供配电设施、库房(由生产保障车间主任祁春雷负责)5. 喷涂车间厂房、空压站及门前场地(由喷涂车间主任庞连杰负责)6. 分段堆场以及脚手架堆场、停车场、龙门以及30T门座吊轨道、电缆沟(由吊装车间主任赵启雄负责)7. 库房外焊工施工场地(由生产准备车间主任梁威海负责)十、各个区域执行标准 船台责任区1. 保持船台中间通道以及船台表面的干净整洁,保证船台表面无散放的木方、无用的盖板、斜铁以及未回收的75、钢墩等物料。2. 负责对各个项目所用工具箱的整理和摆放,要做到整齐、便捷符合5S管理要求。3. 负责为施工队伍规划料区同时有权利对料区进行监管,并且统一安置标识。4. 保证两个现场办公室的卫生清洁,对开关、插座、资料柜等办公物品都要标明负责人。5. 对各项目的垃圾箱要及时倾倒,不得存在垃圾箱满后随处丢弃的现象。6. 做好责任区内的生产、安全等标语、标牌的设立和悬挂。7. 保证责任区内消防设施的完好可用,标识清晰。8. 车间员工要着装整齐,必须穿着本单位发放的劳保工服、工鞋;待人礼貌,用语规范文明。保障车间责任区1. 保证船台所有配电柜的正常使用,定期巡检,如有异常的需要及时维修;保持柜体的清洁76、并制作编号,配置标识牌,标注负责人、联系电话等信息。2. 保证船台所有管线、风包的正常使用,定期巡检;标注好各类管线里所装气体名 称, 要清晰、准确,便于使用。3. 保证分厂范围内消防井的正常使用,制作编号;冬季要做好保温工作。4. 保持电工值班室、水手值班室及周围的卫生清洁,标识明确,内设所有设施保持完好,工具摆放要整齐规范符合5S管理标准。5. 两个开闭所要保持卫生清洁,地面必须铺设胶皮,所有电箱标识准确、清晰。6. 保证库房物料的分类清晰、摆放整齐,无用废品要及时处理,并且做到标识清晰、准确,不同物料要有不同标识。7. 库房要保持内外清洁,地面无灰尘,无堆放垃圾;货架等设施摆放整齐,货架77、有标识;物料分类有序摆放,各类物品有物料管理卡片,填写规范完整,数量、规格、型号与实物统一,并做好帐、卡、物相符。8. 车间员工要着装整齐,必须穿着本单位发放的劳保工服、工鞋;待人礼貌,用语规范文明。吊装车间责任区1. 合理安排好车辆停放位置,并设置标识,尽量保证车辆在工作结束后停放回车场,保持车场的卫生。2. 保证每辆车的正常运转和清洁,定期的维护车辆,清洁车辆。给每辆车制作标识牌,标明负责人及电话。3. 车辆在工作时必须注意安全,不得超速、超重行驶,起重工要负起责任,严格按照“十不吊”实行。4. 起重值班室及周围的卫生要保持干净并且标识清晰。所属库房内的工装、工具要分类摆放整齐、标识明确,78、现场使用的钢丝绳需要摆放整齐,标识明确。5. 车间负责区域(分段堆场、脚手架堆场)的卫生要及时清理,不得出现木方、废铁等垃圾,车间负责管理的责任区要有明显的管理标识(标注好责任单位以及责任人等)。6. 对施工现场已满的垃圾箱要及时倒掉,便于施工垃圾的回收。对现一些大件(托架、钢墩、大型钢板等、钢丝绳等)的回收要及时,并放置制定位置。负责对龙门吊车以及两部门座吊车的轨道进行清理。7. 员工着装整齐,穿着本单位发放的劳保工服、工鞋,工作时衣服要扣好,待人礼貌,用语规范文明。喷涂车间责任区1. 车间制定工作区域责任平面图。布局合理,图内信息与现场实际相符。2. 厂房内及施工区域地面保持清洁(无垃圾、79、油漆、废铁等),车间常使用的油漆、钢砂要有固定的摆放位置,并做好标识。外场打砂施工后,及时将施工区域的卫生进行清理。3. 车间内外所有标识线要准确、清晰(安全通道、大门下、爬梯等),严格按照目视化管理要求实行。4. 现场物品要定置、定位摆放;且定置线内信息要准确、清晰(灭火器、配电柜、液压车、吸砂机、各类气瓶、临时油漆库等)。5. 现场区分出:待打砂区、完工区;现场所有物品要放到相应的区域,都要配备有效标识,标识包括物品名称、状态等。6. 保持所有设备表面清洁,无其他异物;标识牌注明责任人、基本信息等。设备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7. 现场工具箱要保持内外清洁,配有标识牌,内容准确与实际相80、符。8. 库房要保持内外清洁,地面无灰尘,无堆放垃圾;货架等设施摆放整齐,货架有标识;物料分类有序摆放,各类物品有物料管理卡片,填写规范完整,数量、规格、型号与实物统一,并做好帐、卡、物相符。9. 车间所有开关保持完好、干净,标识清晰;节约用电、水、气,无跑冒滴漏、长明灯、电器常开现象。10. 办公区域保持卫生清洁,无卫生死角;保持灯、开关及配备的各类设施自身干净。11. 车间所有资料要分类摆放整齐规范,文件柜、文件夹要有规范标识,分类明确,易于查找。12. 空压机房要保持设备清洁,定期清洁空压机上的灰尘;机器做到定期保养,标识牌信息准确;值班人员做好记录。13. 员工着装整齐,穿着本单位发放81、的劳保工服、工鞋,工作时衣服要扣好,待人礼貌,用语规范文明。生产准备车间责任区1. 车间办公室、休息室卫生要保持干净,办公室内的物品保持整 齐有定制,不得随意摆放并且标识清晰。2. 车间工作场地要保持清洁做到日产日清,施工场地要有明显的管理标识。3. 车间所使用的电焊机、工具箱、各种气瓶等工具要有固定位置, 不得随意放置并且要有标识。4. 车间物料要有固定的物料区域,不得随意丢弃做好回收和处理,并且要有明显标识。5. 做好车间生产、安全、5S等宣传标牌标语的设置。员工着装整齐,穿着本单位发放的劳保工服、工鞋,工作时衣服要扣好,待人礼貌,用语规范文明。十一、 船台总装厂5S+2S管理处罚制度:船82、台5S+2S管理小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对象分别为各车间、项目、责任区、施工场地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要求各车间、施工项目、责任区以及外协施工队派一名负责人全程陪同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船台5S+2S管理小组将采取定点拍照、整改通知、严厉处罚三种方法对以上工作进行推进。定点拍照时发现问题,会及时联系相关负责人进行整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或两次以上下发整改通知仍然未进行整改,将由5S+2S管理组对所属车间或外协施工队伍开具处罚通知单。十二、 处罚依据:凡在整改通知单下达后-两次及以上通知后仍然未进行整改的单位,扣罚该主要责任单位或施工队伍50-500元。十六、现83、场垃圾分类回收管理规定1.目的和范围 为了规范公司的垃圾管理,为企业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同时为了确保垃圾分类处理,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船台所属区域内所有人员的安全管理。2.引用标准和文件:公司相关要求和文件3.管理内容3.1 垃圾分类的管理3.1.1依据公司目前的垃圾情况,分为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两大类。 不可回收垃圾:是指在生产中产生的除废铁以外的垃圾,如纸壳、焊渣、电缆皮等。 可回收垃圾:是指在生产中产生的废铁,如合拢过程中产生的废铁。3.2 垃圾箱的颜色及摆放 船台及各平台、船舶项目垃圾箱摆放分为黄色、绿色垃圾箱。 绿色垃圾箱回收:各种废铁。3.2.3黄色垃圾箱回收:不可回84、收垃圾。3.3 垃圾未分类行为管理3.3.1可回收垃圾箱内存放不可回收垃圾,按垃圾归属单位进行处罚并要求清理;不可回收垃圾箱存放废铁,按废铁归属单位进行处罚并要求清理。3.3.2现场遇到垃圾箱满时,各单位先将垃圾放置于相应垃圾箱旁,联系项目主管、安全管理人员清理后,再将垃圾倾倒对应垃圾箱。4.相关文件和记录4.1违反现场垃圾分类回收管理规定按照渤海装备辽河重工有限公司安全违章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十七、夜间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和范围 为严格保证船台所属区域夜间施工作业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船台所属区域内夜间施工作业的所有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2.引用标准和文件2.85、1 安全科相关要求3.管理内容3.1 填写要求a、 夜间施工作业表内申请时间为17:00之后开始加班,夜间施工作业表在16:30之前上报到船台总装厂安全管理中心,留存一份备查。b、 第一项填写(船舶名称)项目夜间重要工程作业表。c、 施工单位填写本队伍名称。d、 申请班组填写(如电焊班、打磨班等)。e、 申请时间为当天作业时间。f、 施工部位填写船舶上某一具体区域。g、 施工内容填写具体工作(如分段211与分段212合拢焊接)。h、 申请作业时间为加班开始时间至结束时间(如17:00-21:00)。i、 作业人数填写加班人数。j、 夜间作业审批细节中内容确认满足后在是打“”;如未满足则停止该夜86、间作业。k、 负责人(电话)为协调生产的负责人。l、 现场安全负责人(电话)为当晚加班安全负责人,可以是专兼职安全员或班长,具有相关安全经验的人员。m、 作业结束后,现场关闭负责人(注:检查无隐患方可离开现场)为当晚加班结束后,检查并关闭现场隐患的人员。3.2 夜间重点危险作业的检查 班组(岗位)人员每天应做好检查。 注油、涂装等重点危险作业必须有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船台总装厂安全管理中心进行检查。 主管领导或安全环保科每月应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3.3 夜间施工现场的隐患整改 夜间施工现场若出现事故隐患,应由所在单位立即组织人员消除隐患,本单位解决不了的应立即报告船台总装厂安全管理中心,重大隐患由安全管理中心报告分厂领导、安全科领导。4.相关文件和记录4.1项目夜间重要工程作业审批表。4.2班组(岗位)每日要做好班组记录或使用检查记录及安全教育记录。4.3违反夜间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按照渤海装备辽河重工有限公司安全违章管理办法进行处罚。4.4 记录至少应保存一年,国家和有关单位另有要求的记录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