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煤矿企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及现场交接班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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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94165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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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为促进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在明确责任主体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确保全年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控制在两人次以内,轻伤事故控制在十人次以内目标的实现。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全矿的安全生产负总责。组织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与各分管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考核奖惩。二、将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逐级分解,实行量化管理,责任到人。三、组织各种形式学习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四、强化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防微杜渐,引以为鉴。五、经常性的进行探讨和研究,及时调整完善各项制度和规章,向2、更高目标迈进。六、坚决贯彻执行“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及时解决生产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麻痹思想,确保矿井的长治久安,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办公会议每周召开一次,由法定代表人或矿长组织召开,矿安委会成员及班组长以上干部为参会对象,不得缺席。二、安全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事故隐患制定措施和方案,并落实到有关单位和人员。3、对本矿发生或未遂的事故进行分析,对事故责任者和严重“三违”人员进行3、处理,在吸取教训同时,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4、检查上一次安全办公会议规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要分析原因和追究责任。三、矿综合办公室要做好安全办公会议记录,存档备查。四、安全主管部门要对安全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法定代表人和矿长报告。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搞好安全生产和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矿特制定本制度。一、组织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管理责任,保障培训经费。二、落实培训场所和培训器材,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三、学习掌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应享有的权4、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熟知必要的安全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能,保证安全生产。四、培训教育的教员必须经专门机构培训取得资质后方可任教,任教前要认真编写教材,严禁搞形式、走过场。五、对新招入矿的井下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4个月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六、井下作业人员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个学时。七、井下作业人员转岗,应按照新岗的安全要求进行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的作业。八、新技术、新工艺和设备在使用前,矿技术、安全负责人应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一、 每5、新开工作面在工程开工前,都必须制定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切实做到新开工作面工程安全生产有章可循。二、每一新开工作面在工程开工前均由矿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编制出作业规程,报矿分管安全技术的副矿长审查签字并组织职工学习,重大工程必须按规程有关规定送交矿长和主管局审查批准后方能实施。三、一般性工程的安全措施由矿安全部门制定,报矿审查批复后方能实施,未审批及未组织工人学习严禁施工。四、规程和措施必须一式三份,矿部一份,班队一份,存档一份,在接到批复后必须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人人签字,并在施工过程中切实做到按章作业,严禁违章作业。五、采区设计方案,采区、采煤工作面设计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的编制6、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应符合采区设计和工作面设计。六、经批准的“安全措施”、作业规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向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传达和组织学习。参与学习的人应当签字。七、本制度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有抵触时,按主管部门规定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为确保安全生产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随时掌握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监督各岗位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一、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次数不得少于10次,且应将下井的时间、检查地点、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作好记录,存档备查。二、每班必须保证有一名分管副矿长带班下井,每班下井时间不得少于7、8小时,出井后要与下一班值班矿长搞好工作交接,并做好记录。三、各分管副矿长每月的下井时间不得少于15次,下井后要深入各个工作面进行检查,监督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对在井下发现的问题和“三违”现象,应当及时处理的必须及时处理,不能现场处理的,要报告矿长或在安全办公会议上提出来,并阐明自己的意见和观点,研究对策。必要时调整措施。五、因工作疏忽发生事故的,要根据事故的情节、后果和责任的大小承担事故所造成的损失10-30%经济赔偿责任,对因玩忽职守和故意犯罪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除赔偿一定损失外,由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一、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井下,查制度、查落8、实、查隐患整改情况,对不安全的隐患要迅速整改。二、每月定期对全矿进行三次顶板(值班安全员要对每个工作面班班进行顶板检查)、通风运输、机电等方面的安全全面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平时也要对全矿不定期抽查,每次查处隐患,用隐患整改书下达到各班组,定人、定责、定期整改。三、对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要进行复查,整改不合格的要重新整改。四、各班组,要进行自查自评工作,每月不少于三次,对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上报到分管副矿长。五、安全管理人员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全方位查处“三违”现象,使生产人员自觉服从安全管理。六、安全大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和专业安全检查实行安全检查表制度,检查前制定安全检查表,检查中应认真依照安全检查9、表逐项检查、填写。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七、作业人员必须按“三大规程”要求,实行质量标准作业,做好岗位责任范围内的检查和自保、互保工作。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一、全矿全体干部、职工都有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的职责,实行层级负责制,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要组建排查专班定期对煤矿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每个星期不少于3次,隐患排查后填写煤矿隐患登记表存档。建立煤矿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领导。二、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进行定性、定量的10、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重大事故隐患还要落实项目、资金和施工队伍。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前,必须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矿长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四、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结束后,由相关负责人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存入事故隐患管理档案。五、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建档制度,实行事故隐患跟踪管理。六、制定的重大隐患排查的措施,必须报矿长审批。七、安全、生产矿长负责每季度向上级有关部门书面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灾害预防制度矿井的安全生产事故,对煤矿具有毁灭性的打击,只有建11、立科学的防范体系和制度,才能有效的遏制和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防患于未然。一、强对灾害事故预防工作的领导,明确各自职责,提高防范意识,制定预防措施,责任落实到人。二、根据设计要求,合理安排施工,针对不同作业面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编制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三、对矿井的“五大自然灾害”实行预测、预报制度,发现隐患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及时治理。四、根据季节变化和作业面、点,地质条件变化等情况,适时作出调整,杜绝“蛮干、硬干”。五、杜绝“三违”现象,提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六、成立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有效的进行施救,将灾害的程度降到最低点。七12、及时修订、完善各类防范制度,形成一套科学合理、长效的预防体系。八、加大保障投入,倡导“本质安全”,严格奖惩措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为更好地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在事故发生时能在最短时间内实施救援行动,最大限度的减少各种损失,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拉得出,打得赢”。二、在实施应急救援时,各工作专班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结待命,对借故拖延时间和临危退却的要严肃处理。三、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要迅速赶到指挥部集合,短暂分析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四、迅速13、查清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矿山救护队、医疗机构联系,同时组织人员先行施救,救护原则是“先重后轻,先活后亡”。五、调查事故原因,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六、定期举行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练,提高救援水平,完善救援措施,增强职工自我保护、自我施救的意识和防范手段。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煤矿企业的基础工程、生命工程和效益工程。为了进一步使我矿了解、掌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内容、基本方法和基本程序并自觉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做到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1、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方案,增强、搞14、好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责任感,掌握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各项规定和要求。2、保证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并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严格执行质量标准检查,验收制度。我矿每月有不定期安全质量标准检查和定期(每月5号、15号、30号)验收工作,坚决执行“工程质量不达标,不验收”。4、认真落实煤矿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带班下井制度,强化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的管理;坚决杜绝“三违”想象;加强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劳动组织和用工培训的管理;以及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是提升煤矿整体改进,以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为主题,同15、时按照“三并重”的原则,来完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安全质量标准化系统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我矿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创水平,根据湖北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实施细则(修订)及我矿质量标准化工作具体要求,特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系统管理制度。一、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制度、严格工作面工程质量、顶板管理、规程落实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评估工作。、制定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管理制度。、健全所有支护器材基础台帐。、建立支柱观测记录。、健全安全管理措施。、健全文明生产管理措施。、每月末由矿质量验收小组对所16、有采煤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等级。二、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签字齐全有效。、作业地点综合防尘措施及个体防护有效。、所有轨道敷设及运输设备符合标准、性能可靠。、机电设备和局部通风符合要求。、爆破、顶板管理符合规程要求。、每月末由矿验收小组对所有掘进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评定工程等级。三、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机电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防爆合格证,各项指标符合标准要求。、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合格率100。、职工按计划培训、复训、持证上岗。、设备管理应合理选型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设备按规定及时测定、检验。、设备要妥善存放,摆放整齐。17、技术资料齐全、完整,符合要求。、建立健全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四、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主要运输线路达到优良,运输设备完好率达95。、提升安全保护及行车安全保护符合规程规定。、运输设备、设施实行包机制。、各工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齐全完整。、运输技术资料齐全符合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7、井底车场运输大巷 ,采区上下山及车场、硐室、无淤泥、保持清洁。五、通风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通风系统完整独立,分区通风,符合规程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通风效果符合规程要求。2、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符合规程不喝循环风,局部通风机设备齐全、安排专人进行管理,有计划停风。3、瓦斯检查符合规程规定,18、“一通三防”重点报表每日报矿长、总工审阅。4、井下爆破符合规程规定。5、通风安全监控都应符合规程规定,各类监控设备性能完好、正常工作。6、按规程要求建立防灭火系统,井下设立消防材料库。7、各种风门、风窗、密闭、风桥符合规程规定。8、各种隔爆水棚、水槽、水幕符合规程规定,配有足够防尘专业人员,按规定进行矿井粉尘的分析、化验测定工作。9、岗位责任制齐全完整,工作有计划和总结。10、技术资料齐全、完整,符合要求。11、各类安全仪表,定期校正、检定,保证完好。六、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管理制度1、及时绘定中腰线,大型贯通有设计、审批总结,各类通知符合规程规定。2、严格按规定制作图纸。3、按要求完成地质“19、三书”、地质预报和水情预报,预报有针对性,签字齐全。4、制定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5、健全各类台帐,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设计。6、各类防隔水煤柱的留设,符合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 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各类探放水钻孔的质量符合矿井水文地质规程。七、其他1、本制度的条文与 上级安全法规、技术政策相抵触或本制度不明确的,按湖北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实施细则(修订)、上级安全法规或技术政策执行。2、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最重要的环节,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是保障我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一、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按投资规模和生产能力提足安全保20、障资金,使用用好安全生产费,维修、折旧费等。二、设立安全资金帐户,制定安全资金管理制度和使用计划,专款专用。三、保证隐患整改资金的投入,设立专用帐户,专款用于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保证资金足额到位。四、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制定专门计划,落实专项资金,明确专人负责。五、加大对新设备、新工艺的资金投入,淘汰陈旧、落后的设备和工艺。六、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在工程竣工后要组织专班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对将专项资金截留或挪作它用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分管副矿长带班下井制度。二、下井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21、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三、下井带班人员和安全值班人员在煤矿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必须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矿长,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要追究带班人员,值班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四、严格落实井口检身制度,严禁酒后或携带火种下井。五、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坚持作业现场带班,加强现场检查和管理,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组织生产,从严查处“三违”。六、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和交接班交接事项签字制度,落实责任追究。七、加强顶板管理,严格支护质量,对采、掘工作面22、的支护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八、对机电运输设备要定期检测检验、维护和保养,保证100%的完好率,杜绝失爆现象,严禁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完善供电系统和规章制度。九、加强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的管理,建立健全运输、储存、保管、使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保证爆破器材的“领、用、销”数据记录真实,防治爆破器材被盗和流失。坚决实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和“一炮三检”制。十、落实职业病危害的防治,配齐防治设施和检测设备,改善作业场所环境,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十一、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力度。十二、煤与瓦斯突出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两个“四位一体”进行管理,做到“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23、抽采达标”的管理原则。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规范全体员工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一、事故报告:1、凡发生轻伤以上(含轻伤)人身伤害事故及发生损失300元以上(含300元)的机电设备事故导致停产的,发生事故的当事人、直接责任人、班(组)长、安全员、当班矿长必须在2小时内逐级报告至安全副矿长,安全副矿长不在矿时,报告矿长。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的,由上而下分别给予50-200元处罚。因上报不及时贻误抢险救灾时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2、当班值班矿长和接到报告的24、安全副矿长或矿长必须及时做好事故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损害程度等内容要真实、完整。事故发生12小时内未如实填写事故记录的,处罚当班矿长200元。二、事故调查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由安全副矿长召集当班矿长、安全员、班(组)长、事故直接责任人、及受伤人员或知情者(受伤人员住院治疗除外)召开事故分析会,弄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及经过、原因、性质、危害程度及处理意见(参照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做好记录,参加会议的人员签字备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故调查的,处罚安全副矿长责任款200元。三、事故通报为了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安全副矿长、当班矿长和安全员必须将事故情况24小时内在班前会议上25、进行通报。如有存在工作环境和机械设备隐患的,要在第一时间通报矿技术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停产整改,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恢复生产。未在规定时间内如实通报事故情况的,处上述人员责任款各200元。四、事故处理对所发生的事故,由安全副矿长在矿定期召开的安全生产例会上提出处理意见,并形成决议。凡事故未在事发后第一次安全例会上处理的,处罚安全副矿长,当班矿长、安全员、班长及矿长责任款各200元。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合格的劳动者是企业长足发展的根本保障,为保障劳动者和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一、只招收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任何疾病的男性公民。在经过72小时教育培训、26、考试考核合格后方能试用,试用期满一个月,合格者成为本矿正式职工,并签订劳动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状。二、告知劳动者应享有的十项权利和应履行五项义务。三、劳动者应当熟知一定法律知识和矿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指挥,杜绝“三违”。四、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4天,不同的工种实行不同的工资计算方式,本月结束后,对当月工资进行核算,下个月的中旬工资足额发放,任何人不得带领。五、实行请、销假制度,一至三天可由班长批准,三天以上者由矿长批准,无故旷工三天以上或一年内无故旷达十五天者,矿方予以辞退。六、对由于伤、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规定矿方视情节给予一定的补偿和体恤。七、建立职工劳动档案,年终进行考评,对优27、秀者给予物质奖励。全员培训计划搞好企业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依法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一项治本措施。为了加强本矿安全技术培训管理,保证安全培训质量,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矿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填报了煤矿特殊工种培训计划表(含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并按时按期参加培训,确保计划得到落实。二、全员安全培训计划方式根据矿井的机械化水平和职工的文化程度,采取多形势、多层次,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1、入矿教育:新工人入矿后或停产后恢复生产前,必须经过脱产培训,进行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组织学习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及各项规章制度,全年培训不少于7228、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分配工作。2、签订劳动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状: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批后,在矿职工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合同双方的责、权、利,要严格遵守学堂包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使各项规章、规程、制度稳步实施。3、定期培训和召开班前会:矿严格按国家有关职工劳动培训的学时要求,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完成全年培训内容,并采取召开班前会的形式,强化职工入井安全生产意识,现场明确操作要领,以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技能。三、培训应注意的事项1、政治教育、安全技术教育必须同时进行,要保证达到规定的教学内容和学时。2、要妥善处理培训与生产的关系,让职工有正确的安全生产认识。3、在培训期间,要以培29、训安全生产技能为主要任务,达到目标明确,效果明显。四、组织和实施1、矿成立学堂包煤矿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专班组 长:陈先彬 成 员:段振林 陈 锐 陈先志 陈 锋 2、实施地点:矿职教中心,要求每月至少举办两期集体培训班,按时段学习,促使全矿干职员工的综合素质上一个新台阶。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一、成立环境保护工作专班,负责全矿的环境保护、环境治理、地质破坏后的恢复等工作,保证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二、环境保护科负责日常工作,制定年度环保规划,并组织实施。三、重点加强对排除地面的矿井水、矸石山的监控,对污染较重的矿井水进行过滤、沉淀处理后再排放。四、对矿区内采空区的地质环境变化进行检测、监控,发生地质灾害30、的上报当地政府,会同国土、环保等部门进行处理。五、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降低噪音污染。六、积极治理生活垃圾,创造健康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安全奖惩制度为了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和安全奖惩工作,保证生产安全,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一、实行安全奖惩制度,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引导职工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搞好安全生产。二、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者,依照本制度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依照本制度实施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三、职工必须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31、义务,遵守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本职的安全工作负责。职工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本矿规章制度的,不论是否产生后果,均应承担责任。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矿给予奖励:(1)完成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单位的负责人;(2)有技术革新或发明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的个人;(3)由于个人行为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个人;(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5)提出合理化建议明显改善安全状况的个人;(6)其他矿井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矿给予经济处罚:(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的;(2)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3)32、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4)未完成安全管理目标的单位或个人;(5)对生产安全事故负直接或间接责任的。六、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职工实施经济处罚,根据违章情节和危害后果,区别情况,分别处理。处罚前由安全检查人员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矿长批准后实施。对职工实施安全处罚,允许职工陈述和申辩。(1)违章情节较轻或尚未产生不利后果的,给予经济处罚;情节、后果较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加重处罚,直到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2)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违章作业造成严重后果或经常违章违纪屡教不改的,由矿依法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七、建立违章登记制度。凡在各类检查中被查出违章现象或行为的,必须到矿安全33、生产管理办公室登记。八、区(队)长、班组长、安全检查人员和其他对安全生产负有责任的人员,应当依照本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制止违章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而不制止的,按违章给予处罚。九、依照本制度,矿另行制定职工“三违”处罚规定,与本制度一并执行。办公室文件文书档案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档案管理办法,本公司拟定如下档案管理制度。一、设立一名专职档案管理人员。二、存档的内容包括:上级单位对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公司之间各种文涵、行政会议记录、财务账簿等一些需要建档的资料。都应按类归档,并按要求整理、装订成册、归档,编制档案保管清册。三、档案的保管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档案的经办人员34、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四、档案的管理应做到科学有效、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五、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对已归档的档案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可供查阅和复制,但要办理登记手续,并严禁在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对所查阅和复制的档案按时如数的收回后,注销借阅手续。六、根据档案的重要程序不同,制定永久性保管和定期保管。对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档案,要编制销毁清册,相关负责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指派专人负责销毁和监销。安全监控系统等级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按规程规定装好监控系统和设定预警值35、报警值等,做到数量充足、位置正确、功能完好,确保安全监控,防止事故的发生。二、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转所需资金的投入。三、监控系统必须保证24小时的值班制。四、必须实时监控井下全部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等,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矿长或技术负责人汇报,并作好相应的记录,及时进行处理。五、监控系统的设备必须按规程的规定定期进行调试、校验,保证可靠正常运行。六、对不能正常工作的传感器必须及时更换和维修,必须要有备用的传感器。七、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对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联系专业维护人员尽快来矿进行处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八、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36、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九、监控系统必须性能可靠,工作稳定,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标准,必须取得煤矿安全标识。十、煤矿企业必须把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纳入日常的安全监察工作中。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一、为确保我矿正常生产和工作(生活)秩序,明确广大员工工作(生产)责、权、利关系,使我矿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逐步形成规范化管理体系,达到促进安全生产、保障利益的目的。现根据国家颁布的劳动法、企业法、煤矿安全规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二、每个员工应以主人翁的姿态从事工作和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以及各方面的管理制度,模范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37、程、操作规程,自觉维护我矿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三、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我矿按照本规定处以批评教育、罚款、辞退和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1、打牌赌博的,管理人员一次罚款100-500元,并就地免职,员工一次罚款100-300元。屡教不改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凡因打牌赌博而影响生产并造成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和承担责任。2、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的、不按时睡觉影响他人休息的、白天无故不关灯的、烧电炉子的、处以100元罚款。3、撬门扭锁盗取钱物的,一经查出,除退还一切钱物之外,视其情节,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辞退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4、打架闹事、聚众斗殴的,查清情况后,处38、以当事人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班工资,并处罚款100-500元,情节恶劣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5、凡因劳动纪律涣散、脱岗、班中睡觉、串岗、玩忽职守,未按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机电设备操作规程作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其责任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6、盗窃矿内物资,罚款500-1000元,情节十分恶劣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四、新招进矿的员工,都必须进行72小时的安全技术培训,试卷考核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作业,培训期间,由矿方每天支付生活费5元,考试不合格者,无生活费补助,不准安排上岗作业。五、按照国家规定,凡属特殊岗位的作业人员(民爆物品管理“三员”、井下特殊工种“六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颁39、证、持证上岗作业。六、员工在生产活动中,必须严格按照采掘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凡因个人违章违纪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其结果自负。七、管理人员必须始终坚持工作重心在生产一线的原则,无论是生产、安全、劳动保护、职工福利等方面,都要从体贴、关怀一线员工的利益出发,要在管理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经验,提高管理水平。八、管理人员要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做到天天下井检查工作,排查隐患,及时安排专人整改,并亲自检查销号。在生产活动中,不得违章指挥,遇事不得互相推诿。九、凡有劳动定额的工种,都必须实行优化组合,定员、定额、定质、定量,多劳多得,奖惩分明。其它40、管理及辅助部门,都必须制定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定岗、定员、定职、定酬。一线管理人员能直接与一线生产效益进行挂钩计奖的,都必须实行挂钩考核计奖。十、严格考勤制度和履行请、销假制度。1、严格考勤制度,对单位全员进行每天每班如实记录,由统计员任考勤员,地面井下分工种、分采煤工作面、分掘进工作面进行对号记录。记录报矿办公室统一审核记录存档。2、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事假:员工请事假1天由所管安全员签字生效,1天以上由安全生产副矿长签字生效。安全员请假经安全生产副矿长签字生效,副矿长请假须经矿长签字生效,管理人员请假必须先持假条到矿长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方可离矿,员工请假必须将假条交所管人员进行登记,任何41、人不得先离矿后请假,不得不请假而归,否则均按旷工处理。、病假:职工因病休假,须经医生诊断证明,分管人员签字生效,并报呈安全生产副矿长,一般病假由矿内休息,发给其生活费5元/天。、工伤假:员工在矿内因工负伤分为轻重伤两种,一般轻伤由班长证明,经医生诊断,安全员签字后,方可视为工伤假,此类工伤药费全额报销,月发给工伤假工资5元/天;重伤或需住院手术治疗者,由矿统一安排,住院医疗费全额报销,食宿费15元/天。3、凡属无正当理由不上班,擅自请假离矿者,均由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旷工连续2天,予以辞退。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上班:1、矿灯不防爆的,不准上班;2、未戴安全帽的,身穿化纤工作42、服的不准上班;3、上班前喝酒的,不准上班;4、上班前自我感觉身体状态不适的,不准上班。十二、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和报到后不上班,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十三、根据国家有关“特定行业实行特殊例休假”的有关规定,月出勤必须在25天以上,完成生产任务不受此限,可自行调节休息,但必须经安全员许可。学堂包煤矿岗位绩效考核制度为全面提高全矿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建立长期的竞争激励机制,奖优罚劣,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制定如下等级管理考核办法:(第一部分)公司董事会主持对矿委会成员的考核,实行百分制。一、矿长的考核办法及内容。1、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40分2、足额完成全年的生产任43、务和开拓任务。 20分3、与各分管副矿长的工作业绩挂钩。 15分4、职工思想教育、培训、劳动组织纪律管理。 10分5、后勤保障。 10分6、其他工作。 5分注:考核总金额5万元,每分500元,发生一次死亡一人事故的扣40分,发生一次重伤一人事故的扣5分,发生一次轻伤一人事故的扣1分。二、安全副矿长的考核办法及内容。1、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50分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措施得力有效。 15分 3、隐患整改治理措施得当,记录完整。 15分4、与其他分管副矿长工作配合协调。 10分5、其他工作。 10分注:考核总金额1万元,每分100元,发生一次死亡一人事故的扣50分,发生一次重伤一人事故的扣1544、分,发生一次轻伤一人事故的扣3分。三、生产副矿长的考核办法及内容1、足额完成全年生产任务。 50分2、安全生产组织工作有条有序。 20分3、劳动组织纪律良好,无“三违”事故。 15分4、与其他分管负责人能配合协调。 10分5、其他工作。 5分注:考核总金额1万元,每分100元,发生一次死亡一人事故的扣40分,发生一次重伤一人事故的扣15分,发生一次轻伤一人事故的扣3分。四、机电副矿长的考核办法及内容1、满足全矿安全生产需要。 40分2、无大的机电设备是事故。 30分3、所管辖的各岗位无责任事故。 20分4、其他工作。 10分注:考核总金额1万元,每分100元,发生一次死亡一人事故的扣40分,发45、生一次重伤一人事故的扣10分,发生一次轻伤一人事故的扣3分。较大的设备事故的扣5分,一般设备扣1分。五、技术负责人的考核办法及内容1、为安全生产提供准确的技术数据。 40分2、开拓布局布置合理,技术措施得当。 30分3、与行业部门工作协调。 20分4、其他工作。 10分注:考核总金额8千元,每分80元,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扣40分。说明:上述办法中,如因失职或因本职责内发生死亡事故的,扣全分,因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除另按规定赔偿一定损失外,由司法机关追究责任。1、不当班或不属本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不扣分。2、扣分实行累计制,扣完为止。(第二部分)矿委会主持对各职能岗位的考核,实行百分制。一、46、安全员(含专职值班员)1、完成全年安全生产任务。 85分2、其他工作。 15分注:考核总金额5千元,每分50元,发生一次死亡一人事故的扣50分,发生一次重伤一人事故的扣20分,发生一次轻伤一人事故的扣5分。二、瓦检员1、全年无瓦斯事故发生。 90分2、其他工作。 10分注:考核总金额5千元,每分50元,发生一次瓦斯事故的扣50分。发生一起重大事故的扣全分。三、电钳工1、机电设备满足安全生产需求。 40分2、无大的设备损坏事故。 30分3、设备完好率95%以上。 20分4、维修费用、报废符合要求。 10分注:考核总金额5千元,每分50元,发生一起机电设备致人死亡事故的扣50分,发生一起较大设备事47、故的扣20分,发生一起一般设备事故的扣10分。四、运输班长1、完成全年生产任务。 40分2、无运输事故发生。 40分3、无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20分注:考核总金额5千元,每分50元,发生一次死亡一人事故的扣50分,发生一次重伤一人事故的扣20分,发生一次轻伤一人事故的扣5分,较大设备损坏事故的扣10分,一般设备损坏事故的扣3分。五、爆破员1、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75分 2、无爆炸物品流失。 25分注:考核总金额5千元,每分50元,发生一起爆炸事故的扣50分,发生一起爆炸物品流失事故的,根据法律规定,由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六、绞车工 1、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75分 2、无大、小设备操作事48、故。 25分注:考核总金额3千元,每分30元,发生一起设备操作致人死亡事故的扣全分,其他操作事故的一次扣30分。七、掘进班长1、完成全年掘进任务。 60分 2、工程质量合格率达98%以上。 40分注:考核总金额5千元,每分50元,发生一起死亡一人事故的扣全分,发生一起重伤一人事故的扣20分,发生一起轻伤一人事故的扣5分。八、采煤班长1、完成全年生产任务。 60分 2、工作面回采率85%以上。 20分3、质量合格率95%以上。 20分注:考核总金额5千元,每分50元,发生一起死亡一人事故的扣全分,发生一起重伤一人事故的扣20分,发生一起轻伤一人事故的扣5分。说明:在本职责内或在其管辖范围内发生一49、起死亡一人事故的扣全分,如因玩忽职守发生死亡事故的扣除全分外,另外赔偿一定经济损失,应当追究责任的依法追究。1、重、轻伤事故的扣分只限于当班或职责范围内。2、实行累计扣分制,扣完为止。公司董事会和矿委会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学堂包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比及奖惩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我矿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创水平,根据湖北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实施细则(修订)及我矿质量标准化工作具体要求,特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评比及奖惩制度。一、采煤班安全质量标准化评比及奖惩制度(按百分制计算)1、采面支架 12分2、安全出口50、与端头支架 12分3、回柱放顶 12分4、煤壁 10分5、管理工作 10分6、特殊支架 8分7、煤炭回收 8分8、机电 8分9、通风防尘 10分10、两巷与文明生产 10分注:根据矿井晋级情况,如矿为三级标准化矿井,则该班组月评积分不得低于70分以下,反之差一分,扣5元;当月评级超过90分以上的每分奖10元;如矿晋升为二级标准化矿井,则该班组月评积分不得低于80分以下,反之差一分,扣5元;当月评级超过90分以上的每分奖10元。二、掘进班安全质量标准化评比及奖惩制度(按百分制计算)1、工程质量 60分2、作业规程执行 4分3、作业地点综合防尘措施 4分4、临时轨道及运输设备 4分5、局部通风 451、分6、巷道卫生 4分7、事故图板 4分8、掘进安全设施 4分9、机电设备管理 2分10、顶板管理 4分11、爆破管理 4分注:根据矿井晋级情况,如矿为三级标准化矿井,则该班组月评积分不得低于70分以下,反之差一分,扣5元;当月评级超过90分以上的每分奖10元;如矿晋升为二级标准化矿井,则该班组月评积分不得低于80分以下,反之差一分,扣5元;当月评级超过90分以上的每分奖10元。三、机电班安全质量标准化评比及奖惩制度(按百分制计算)1、设备与指标 30分2、机电安全 30分3、机电管理 36分4、文明生产 4分注:根据矿井晋级情况,如矿为三级标准化矿井,则该班组月评积分不得低于70分以下,反之差52、一分,扣5元;当月评级超过90分以上的每分奖10元;如矿晋升为二级标准化矿井,则该班组月评积分不得低于80分以下,反之差一分,扣5元;当月评级超过90分以上的每分奖10元。四、运输班安全质量标准化评比及奖惩制度(按百分制计算)1、工程和设备质量 42分2、运输装备及行车保护 31分3、运输管理 22分4、文明生产 5分注:根据矿井晋级情况,如矿为三级标准化矿井,则该班组月评积分不得低于70分以下,反之差一分,扣5元;当月评级超过90分以上的每分奖10元;如矿晋升为二级标准化矿井,则该班组月评积分不得低于80分以下,反之差一分,扣5元;当月评级超过90分以上的每分奖10元。五、通风科安全质量标准53、化评比及奖惩制度(按百分制计算)1、通风系统 100分2、局部通风 100分3、瓦斯管理 100分4、井下爆破管理 100分5、通风按监控 100分6、防治煤(岩)与瓦斯(CO2)突出 100分7、瓦斯抽放 100分8、防治自燃火灾 100分9、通风设施 100分10、综合防尘 100分11、管理制度 100分注:根据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评分办法,在同一等级中以11个检查大项的平均分按百分比计算考核,奖惩措施同上。六、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评比及奖惩制度(按百分制计算)1、掘进给向 10分2、基本矿图 10分3、开采沉陷治理 10分4、水情、水害观测预报 10分5、主排水系统 15分6、防治水54、工程 35分7、关闭废弃煤窑调查 10分注:根据矿井晋级情况,如矿为三级标准化矿井,则该专项管理单位月评积分不得低于70分以下,反之差一分,扣5元;当月评级超过90分以上的每分奖10元;如矿晋升为二级标准化矿井,则该单位月评积分不得低于80分以下,反之差一分,扣5元;当月评级超过90分以上的每分奖10元。七、其他1、未列入本制度的项目安全标准化评比及奖惩制度由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视情处理。2、本制度的条文与上级安全法规、技术政策相抵触或本制度不明确的,按湖北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实施细则(修订)和学堂包煤矿岗位绩效考核制度、上级安全法规或技术政策执行。3、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55、。学堂包煤矿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 核 办 法为了强化我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优化管理体制,强化管理手段,量化考核目标,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一、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及人员定编1、矿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管理。主 任:陈先彬(法人代表) 负责全面工作副主任:段振林(矿长) 主持日常工作成 员:陈先志 陈 锐 陈 锋 李大兴2、矿井安全生产单位设置及人员定编设采掘队3个,管理岗位定编9人。采煤一队:队长:监管矿长:采煤二队:队长:监管矿长:掘进队:队长:监管矿长:3、设机电班1个,管理岗位定编1人。班长56、:4、设机车运输班1个,管理岗位定编1人。班长:5、设生产技术科,管理岗位定编2人。科长: 副科长:二、安全生产与劳动工资绩效考核办法。1、原煤生产,管理工资2.4元/T/3人。其中:生产1.2元/T/3人,当月发放(含队、班安全会议、教育培训、制度建设及软件记录0.05元/T);安全1.2元/T/3人,年终考核发放。掘进,管理工资本队职工工资总额3%,其中:生产50%当月发放(含队、班安全会议、教育培训、制度建设及软件记录0.05元/T);安全50%年终考核发放。2、机电班,管理工资0.25元/T,其中:生产0.125元/T,当月发放(含会议、教育培训、制度建设及软件记录0.05/T);安全57、0.125元/T年终考核发放。3、运输班,管理工资0.25元/T,其中:生产0.125元/T,当月发放(含会议、教育培训、制度建设及软件记录0.05元/T)安全0.125元/T年终考核发放。4、生产技术科(副科长),管理工资2000元/月,其中50%基本工资当月发放(含技术档案资料规范化管理、制度建设、软件记录、安全仪器仪表管理等每月200元),50%浮动工资年终考核发放。三、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1、生产,3个采掘队重伤控制在全年3人以内;轻伤控制在全年9人以内。即每个队重伤全年不能超过1人,轻伤全年不能超过3人。、在目标控制范围内出现的轻、重伤,分别处罚当班值班队干或监管矿长责任款为258、00元、500元。、超目标控制范围出现的轻、重伤,分别处罚当班值班队干或监管矿长责任款为500元、1000元。2、机电班,全年无轻重伤事故,若出现轻重伤事故,参照采掘队第款规定处罚。3、运输班,全年轻伤控制在1人以内,全年无重伤事故。、在目标范围内出现的轻伤,处罚班长责任款200元。、超目标控制范围出现的轻伤或重伤,参照采掘队第款规定处罚。4、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全年不得发生通风、水患、瓦斯监测监控方面的责任事故及测量失误,每出现上述4种责任事故一次,扣发浮动工资1000元。四、奖励与处罚1、全年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安全指标有结余的采掘队,奖励全年生产数量1元/T。2、完成全年生产任务,安全指59、标不超标的采掘队,奖励全年生产数量0.8元/T。3、未完成全年生产任务或安全指标超标的采掘队,奖励全年生产数量0.6元/T。4、机电班,全年不出现任何机电设备及人身伤害事故,生产服务到位,完成全年生产任务,年终奖全年生产数量0.1元/T。5、运输,不突破全年安全控制指标,生产服务到位,完成全年生产任务,年终奖全年生产数量0.05元/T。6、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全年无通风、水患、瓦斯监测监控及测量误差方面的责任事故。档案资料管理无差错,年终奖3000元。7、年度内出现死亡事故的单位,该单位队干、监管矿长或班长、副科长,扣除全年安全效益工资,取消该单位年终奖资格。专项制度职 工 守 则一、热爱企60、业,安全生产,积极参加劳动,按时完成各项生产和工作任务。二、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和业务技术水平。三、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四、关心他人,团结同志,文明礼貌、讲究社会公德。五、学赶先进,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考 勤 制 度一、实行三班制:早班考勤时间7:308:00中班考勤时间15:3016:00夜班考勤时间23:3024:00二、考勤登记地点:矿井调度室,由当班井口值班人员如实登记。三、实行8小时工作制,下班时间提前超过一小时的作早退记录,扣款100元。四、上班登记迟到半小时者,作迟到记录,扣款50元;迟到半小时以上者,不得下井,作旷工处理,扣款100元。五、考勤员将每天61、的考勤登记情况报统计室。六、月出勤必须达到25天,差一天扣款100元或按比例扣减。入 井 须 知一、入井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入井,非本矿工作人员必须经本矿批准,派员陪同方能入井。二、入井者必须自觉接受井口检身。三、入井者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靴、照明矿灯、自救器,严禁穿化纤衣服,禁止拆卸修理矿灯。四、入井者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进井;严禁在井下抽烟和制造明火,入井前严禁喝酒。五、入井者井下工作时,应集中精力,注意来往车辆,提前选择安全地点避让车辆,严禁与车辆争道抢行,严禁搭乘矿车。注意安全警示标识,禁止进入非通行巷道、废巷道、采空区、禁入区和非本人62、作业区。六、入井者不得随意启动井下设备,改动井下设施和警示标识。七、入井者不得在井下大声喧哗、怪声叫喊、打斗追逐、戏耍睡觉。八、入井者在井下作业或停留时,应对作业、停留地点进行安全观察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作业和停留。九、入井者发现安全隐患和险情,应及时排除,无力排除时,应向现场管理人员通报提示(警示),并立即报告矿管理负责人。十、入井者必须遵守矿规矿纪,违章违纪者按章罚款。十一、入井者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检举、揭发“三违”行为。十二、入井者若遇灾发事故险情,按避灾路线迅速安全撤离。入井检身和出入井清点登记制度为了保障我矿安全生产,防止危险物品带入井下危及煤矿安全和职工生命,63、特制定本制度:一、煤矿所有人员(包括煤矿业主、行管人员及工人)进入井下,必须经检身人员检查,作好入井登记,方可进入,严禁未经检身,擅自进入井下。二、非煤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井下。有特殊情况必须进入井下的,须经矿方同意,在专业人员的陪同下,接受入井检身登记后,方可进入井下。三、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到煤矿进行各种检查,需要进入井下的,同样须经检查人员检身后,作好入井登记,方可入井。四、煤矿入井检身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牢固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思想。五、严禁不符合下井条件的人员进入井下。六、当班下井人数要如实清点,出井时要如实核对,发现问题的要按程序查明原因,原因不明的及时上报。井口烟火管理制64、度井口20m以内范围:一、不准吸烟;二、不准生火取暖;三、不准电、气焊;四、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五、不准设置明刀闸开关。矿井文明生产管理制度为达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巷道无积水(淤泥积水长不超过5m,深不超过0.2m)二、无浮煤,无杂物。三、材料、设备摆放整齐,并有标志牌四、管、线悬挂及轨道敷设符合规程要求。五、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装备完整有效、行动举止文明。现场交接班制度一、交接班必须在值现场,交班时要将上班的安全情况交代清楚,重点为下班需要及时处理和重点防范的事项,并在记录上签字。二、实行职务、职责、管理区段对等交接。三、下一班值班管理人员在接65、到交班情况后,要将需要处理的问题及时进行分解,指定当班专人处理,并检查落实。四、因接班人员未到岗无法交接的,不得擅自离岗,待领导安排新的值班人员到岗交接完后,方可下班。五、下一班的值班管理人员每次接班前必须提前半小时到岗进行交接。六、对交接有争议的,应先搁置争议,隐患处理结束后,报矿长裁定。班组长安全活动日制度一、班组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为抓好安全、减少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班组长每月必须进行一至二次安全学习,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管理知识。二、每月总结开展“三无”班组活动情况,安排下月安全生产任务,表彰先进组长,并做好记录。三、班组长会议必须由矿长亲自主持,特殊情况下,矿长66、不能主持会议时,可由安全副矿长代替主持。四、每月要进行一次班组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同其工资直接挂钩,上下浮动,由矿定具体考核细则。五、班组长会议要有布置、有计划、有检查。六、班组活动日由班组长主持,矿领导分别蹲点到各班组,检查学习情况,学习内容为矿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知识为主,每周开展一次,并将活动情况做好记录,上报矿安全部门。七、通报一周内班组的安全情况,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在会上共同讨论,对“三违”人员在会上亮相。八、针对一周来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安排下周的工作计划。九、班组安全日活动必须持久的开展,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效果,以此项工作为重要内容严格考核班组长,67、绝不能流于形式。生产调度和“三大规程”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部门职能作用,及时指导协调各生产单位的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矿生产调度室负责全矿的日常安全生产布置工作,组织召开调度会,职工进班会,并及时填报当班的安全生产台帐。二、矿生产调度室全面协调日常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问题、指令传达各种信息,对重要、重大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三、矿安全科、生技科共同负责对“三大规程”的组织学习、编制和监督,并贯彻落实到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中。四、对调整了的“规程”内容,矿安全科必须认真传达到生产单位中去,要进行示范演练,使职工熟练掌握各种安全技能。五、矿生技科编制的“规程”内容必须科学、适用,符合68、矿安全生产的实际,达到指挥效能的目的。六、对各类“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矿生技科要有文件,并存档备查。矿井供用电管理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结合本矿生产环境的特性,特制定本制度:一、矿井的主供电源和备用电源必须是能满足全矿安全生产的且符合煤矿使用标准的设施设备。二、根据设计要求,合理布置、安装设备,要求即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又能最大程度节省开支。三、供电必须可靠,即要求供电不中断,对可能产生的主供断电,要及时启用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能满足矿井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四、确保供电安全,矿用主电气设备必须采取过流、过压、漏电等一系列的技术保护措施,严格按煤矿有关规程规定进行供电作业。五69、供电使用质量高,要求电源的电压及频率稳定,最好保证在额定值,即使电压有些变化,一般要求不超过额定的5%,以保证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质量管理制度一、采煤质量1、采煤工作面回收率达到规定要求。2、采煤工作面无工伤事故。3、煤质符合要求,每月有检查记录备档。二、掘进质量1、保证矿井采掘关系正常,三个煤量可采期符合规定。2、掘进工作面无工伤事故。3、按期完成掘进任务,巷道规格达到作业规程规定。三、通风质量1、通风系统合理可靠,建立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2、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和反风设施,矿井通风能力符合生产要求,杜绝无风、微风多次串联通风。3、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和二氧70、化碳涌出量鉴定。4、矿井必须装备安全监控系统,且运行正常。四、机电质量1、无重大机电直接责任事故。2、矿井口须有符合要求的备用电源。3、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是符合煤矿使用。五、运输质量1、杜绝矿井运输伤亡事故和重大跑车责任事故。2、保证矿井生产调运能力。3、有便于操作的运输检查验收组织,检查制度及奖惩制度。六、地测防治水质量1、有经过正规学习或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正常工作的装备。2、地测部门有严格的规章制度。3、无重大工程责任事故(如影响一个采区以上的责任事故及开拓报废井巷事故等)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一、根据本季度安全生产计划,每月月初对矿井各生产系统下达当月生产任务和补充安全规定,并严格规定工程71、质量标准。二、月尾对各工作面进行工程质量全面检查验收,组成人员由矿安委会成员及各生产班、组长、安全员、质检员等参加。三、对当月检查合格的工程,矿质检科立账、划发工资表。四、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质量及班组,责令整改。并限定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责任人,待整改完工后下月重新验收。五、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当天要召开检查验收会,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布置下旬安全生产工作。民爆物品管理制度一、民爆物品的管理1、按规定向主管部门申报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等方面的资格证。2、如实建立民爆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领退记录档案。3、仓库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双人双锁,且须经主管部门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72、可上岗。4、运输实行押运员制,每次运输不得少于2人,且须经主管部门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5、分库存放,严禁将雷管、炸药混存混放。6、不得向未取得合格资格的人员,发放爆破物品,严禁代领、冒领。7、未使用完的爆破物品,必须当班退库。严禁载留、私存、私藏。8、严禁将民爆物品私藏、私借、买卖、赠送,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二、爆炸物品的领退1、炸药、雷管的使用要严格执行领取清退制度。2、爆破员下井前必须根据全矿当班作业的实际需要,向分管领导报告所需爆炸物品的数量,待批准后,同当班安全员一起领取。3、领取时要当面点清品种和数量,并在登记薄上签字。4、未使73、用完的爆炸物品,下班后要及时退库,并办理好退还手续。严禁私存、私放、转借、转卖。5、对拒爆或不合格的物品,严禁私自处理,必须退还给仓库,由仓库集中后交民爆公司集中处理。井下爆破作业管理制度一、放炮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二、装配药引时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放炮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火药箱上装配药引,装配药引的数量以当时当地需用数量为限。三、采掘工作面在放炮前首先应将工作面杂物清理干净,撤出其他人员,在装药前对爆破地点20m以内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超过1%时不准装药。四、装药实行“三人连锁”即安全员、放炮员、作业班长缺一不可。五、装药完成后,74、在起爆前,应第二次检查瓦斯浓度,超过1%时,不准起爆。六、准备起爆前由作业班长亲自安排专人警戒,并将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区,经安全员检查无误、方能命令爆破员起爆。七、放炮器的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不到放炮通电时,不得将钥匙插入放炮器中,放炮后必须将钥匙立即从放炮器中拔出。八、放炮后,班组长、瓦检员、放炮员必须检查放炮地点的通风情况、瓦斯浓度、煤尘、顶板、支护、瞎炮、残爆等,如果有隐患,必须立即处理。在顶板完好,瓦斯浓度不超限的情况下,方可恢复作业。“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一、放炮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者担任。二、采掘工作面放炮前要把工作面上的杂物75、首先撤出。三、装配药引时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放炮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火药箱上装配药引,装配药引的数量以当时当地需用数量为限。四、雷管只允许从药卷的顶部插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五、采掘工作面的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或者支架、顶柱有损坏或者伞檐较大时不准放炮。六、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准放炮七、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人员,在警戒线和所有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道上担任警戒。八、放炮器的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不到放炮通电时,不得将钥匙插入放炮器中,放炮后必须将钥匙立即从放炮器中拔出。九、放炮后,班组长、瓦检员、放炮员76、必须检查放炮地点的通风情况、瓦斯浓度、煤尘、顶板、支架、瞎跑、残爆等,如果有隐患,必须立即处理。在顶板完好,瓦斯浓度不超限的情况下,方可恢复作业。瓦斯检查及管理制度一、瓦斯是影响安全生产,威胁工人人身安全,具有燃烧和爆炸性的有毒有害气体,必须严格检测、检查和加强通风管理。二、瓦斯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漏检。采煤工作面未形成全负压通风系统的不得布置采煤,掘进工作面严禁无风、微风作业。放炮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记录手册和瓦斯日报,每次检查记录都必须记入检查地点的瓦斯告示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三、瓦斯超限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77、,撤离现场,瓦检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和生产科汇报情况,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四、每一个采掘工作面,开工前都必须经瓦斯检查人员检查瓦斯,凡未经检查人员检查瓦斯或未有当日瓦斯告示以及告示不清的,作业人员可以拒绝上班,未从事生产活动,电气设备不得通电运行。五、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全矿停止生产,撤出人员,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六、局扇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不超过1.5%、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恢复正常通风。七、局扇通风的巷道恢复正常通78、风后,只有巷道通风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扇通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八、采掘工作面接近地质破坏带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异状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处理。九、矿井必须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十、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十一、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应每班检查1次。十二、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至少每天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矿井测风制度为保证矿井通风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矿79、井通风安全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一、 测风工作内容:1、测定矿井风量、风压和漏风量;2、测定矿井温度、气压和相对湿度;3、测定局部通风机风量、风压和漏风量。二、 测风工应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三、 测风工应当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测风时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数据准确可靠,测风后要及时填写测风报表和测风牌板。四、 矿井全面测风应当每10天进行1次,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应根据需要及时测风。五、 矿井有改变通风方式、更换主要通风机、安设或调换局部通风机、巷道贯通及其他可能影响矿井通风系统稳定的情况时,主管生产副矿长应当及时安排测风。六、 生产矿长、技术负责人应严格执行80、以风定产的规定,根据风量安排矿井煤炭产量,不得超通风能力突击生产。七、 技术负责人负责矿井风量计算方法的制定,审查测风报表,定期分析测风记录,制定调整风量的措施,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局部通风管理制度一、设备管理:局扇及其开关入井前必须经由总电工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并由专业电工进行安装,失爆局扇严禁入井;全矿井统一采用300500mm柔性石棉风筒,严禁化纤风筒入井。二、安装及维护:局扇安装必须由安全员指定位置,其位置选择的原则是“最短通风流程、杜绝循环风、距回风口不低于10m、避淋水及支护不良区”;风筒必须吊挂平直、不拐急弯,每环必挂,有破口的风筒应及时修补或更换(末端10m除外);局扇口与风筒81、间的连接应采用专用设施,以保障连接有效可靠;风筒末端至工作面的最大距离应在作业规程允许范围内。三、通风管理:所有局部通风地点每班必须由班组长指定人员负责当班的局部通风管理;各安全员都必须巡回检查局部通风地点的通风状况,每班检查不低于三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四、严禁无风作业,严禁一台局扇同时向几个工作面供风。五、因停电等原因造成局扇停风,恢复通风时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检查瓦斯,只有在确认通风良好无危险时方能进入工作面,严禁冒险作业。探放水管理制度一、煤矿采掘中在放水管理上始终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八字探放水原则,成立探放水领导安全专班,编制探放水方案和紧急预案。二、对全矿“两水”要做到胸中82、有数,即“老窑水”和“岩层裂隙水”,特别是老窑水要走访原老职工,并测量上图,要有隔水带和防水墙。三、对采掘班的工人在井下实施采掘时,每个工作面要备有“探放水”长钻杆,先用探水杆先探确认无水后,在实施其他工作。四、在日常井下管理中,要把探放水纳入管理和贯穿整个安全生产的全过程中,严格井下探放水工程和设施的质量把关制度,杜绝“豆腐渣”工程在井下和“水货”设施到井下。五、在矿探放水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挥下,严格按照紧急预案一年不得少于二次组织全矿职工进行探放水的“突战”演习活动,从而提高广大员工的防范和处置能力。机车运输管理制度一、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83、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将机车熄火,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二、机车运行时必须使用水净化系统,排出尾气的浓度必须符合要求。三、各部件不得用铝合金制造,使用的非金属材料应具有阻燃和抗静电性能。油箱及管路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制造。油箱的最大容量不得超过8h的用油量。四、每辆车必须配备一个泡沫灭火器。五、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六、运行时,机车必须在矿车前端。七、同一区段轨道上,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如果需要行驶时,必须经井下运输调度站同意。八、巷道内应装设路标和警标。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84、低速度,并发出警号。九、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非危险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紧急停车信号。十、两辆机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m的距离。十一、定期对机车进行维护保养,小问题及时修复,严禁机车带“病”运行。人力推车管理制度一、推车工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熟悉矿车的性能与结构原理,熟悉巷道的布置情况和管理规定。二、一人一次只准推一辆矿车,严禁埋头推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前后两车距离空车10m、重车30m。三、机车行进的大巷严禁人力推车,如机车运输大巷发生故障,确需临时采用人力推车辅助完成的,必须设置警戒。四、推车时要时刻注意前方,发现前方有行人或有不明障碍物时要先停85、车,待查明情况后方能继续推车。五、控制推车速度,车速只能与人快走的速度相等,在接近弯道、岔道口和复杂路段时必须减速行驶。斜井管理制度一、从斜井进出人员,必须搞好上下信号联络,做到“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二、斜井必须安装“一坡三挡”,每班交接班和生产过程中,把钩工(兼信号工)必须严格检查挡车闸、阻车器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时刻保证其完好正常使用。阻车器、拦车网要处于常开状态。未正常投入使用的要追究其责任。三、斜井提升必须声光信号完好,“一坡三挡”设施完整,钢丝绳、连环检查合格,串车数量符合规定。四、绞车工必须辩清信号并打好回铃以后,绞车才能启动。凡入井人员必须熟悉绞车提升联络信号。即 86、,“一响”为停车信号;“二响”为提升信号;三响”为放车信号;“四响”为行人信号; “红灯停,绿灯行”。五、斜井的轨道、支护、顶板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定期清除巷道地板上的浮煤和浮渣,保证矿车运行畅通。六、提升重车或下放空车前,地面推车工或井下把钩工必须反复检查连环插销和钢丝绳接头是否完好,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发送下放或提升信号。七、绞车工在接到提升或下放的信号后,要严格操作规程操作,禁止随意加快或减慢车速,严禁空档放车。机电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设备管理规定。对机电设备的管理和安装、使用、维修要符合设备管理规定的要求,确保设备安装稳固、安全、运转正常。二87、加强管理,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技术状况良好。三、每月全面检查一次防爆电气设备、电缆接头、绞车等,每旬检查一次防爆风圈、煤电钻、电缆、绞车、开关、水泵等的安全装置,钢丝绳、风机等易损坏的机电设备和部件均要天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四、各种机电设备、配件及材料等,都必须建立账目。管好库存物资,对于主要的机电设备要建立健全技术档案。五、加强安全教育,各种机电设备的操作和管理人员,各主要技术工种要经上级主管、安全监察部门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六、按照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定期检查机电设备,每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都要将实施人员时间、检修项目等在记录本上记载齐全。电气试验制度一88、矿井电气试验必须由持证电工具体负责。二、要严格执行“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国家有关规程。三、电气试验工作要根据编制批准的试验计划实施,试验后要进行验收,并办理必要的手续。四、要加强电气试验工作的技术管理,建立健全主要设备历年来试验资料和档案,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趋势,不断提高试验技术水平。五、对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按新安装交接试验标准进行,并写出详细的试验报告。六、电气设备如变压器、电动机、开关、电缆等在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规定做检查、测试、调整和电气试验。七、每年冬季,避雷器要退出运行,雨季前对防雷电设施和接地装置进行预防性试验,合89、格后方准投入运行;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线检查,排除故障隐患。八、井下电气试验的安全措施,应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验调整工作结束后,需专业人员签字后,方可下井投入使用;井下“三大保护”严格规定检查,继电保护定值不经机电矿长批准,不得任意更改。九、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要进行定期试验。矿车维护管理制度一、应由专职维修人员每天对矿车进行保养、维修。二、对易损部件(矿车两端插销、车轮轴插销、矿车轮轴承等)已损坏的要迅速更换,变形不能起到应有作用的应予矫正。三、对变形的矿车盒、矿车架能矫正的要给予矫正。四、实行报废制度。因长期使用,各部件变形、锈蚀、材质达不到安全使用标准的90、要进行报废;对使用过程中认为损坏的,对责任人要全额赔偿。五、对已标上明显的维修标识而未得到修理,继续在井下使用的,要追究维护人员的责任。发现一次处罚款100元。六、运输班要密切配合矿车维护人员的工作,对标有维修记号的,运输人员必须将该矿车置于井上修理,否则追究运输人员的责任,发现一次处罚款100元。七、井上、下所有运输工种人员要认真检查矿车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标上记号,供维护人员修理。八、每月抽查矿车完好率,运行矿车完好率必须达到95%。顶板管理制度一、采掘过程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巷道断面,严禁破坏工业场地、矿界、防水和井巷等安全煤柱。二、采、掘工作面回采、掘进前必须编制作业91、规程。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三、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四、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m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m。安全出口必须设专人维护,发生支护断梁折柱、巷道底鼓变形,必须及时更换、清挖。五、采煤工作面的伞檐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不得丢失顶煤和底煤,伪顶应根据岩性结构的变化,补充安全措施。六、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其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七、采、掘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有效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护必须牢固,92、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护。碰倒或损坏、失效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八、采掘工作面,应不间断地敲帮问顶,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矿井盲巷、废巷管理制度一、为了避免盲巷、废巷瓦斯积聚和积水,防止瓦斯爆炸事故及透水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二、掘进施工要坚持一掘必穿,尽快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不得多工作面轮流作业,临时停工地点不准停风。三、矿井出现盲巷、废巷,要及时采取措施:(1)立即切断盲巷、废巷内电源,设置栅栏和警示标志,禁止人员入内。栅栏距巷道口不能超过2米。(2)盲巷、废巷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或其他有害气体超过规定而又不能立即处理时,应当在24小时内密闭93、。密闭距巷道口不得超过6米,并保证周围支护完好,巷道稳定,上设观测孔,下设放水孔。四、采用密闭封闭盲巷、废巷,应当切断密闭前5米内的铁道、管线,避免杂散电流进入盲巷、废巷。(1)密闭前设栅栏,其高度不低于密闭的巷道高度;(2)密闭施工应遵守安全技术措施;(3)施工结束有关单位应当验收、确认。五、瓦斯检查工或作业班组长在作业区域内出现盲巷、废巷,应立即向矿调度值班室报告。主管生产副矿长或技术负责人接到报告,应在8小时内采取处理措施。六、瓦斯检查员要定期对分管区域内的盲巷、废巷进行检 查:(1)设置栅栏的盲巷、废巷,每班检查1次栅栏质量、栅栏内1米处及栅栏至巷道口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2)设置密94、闭的盲巷、废巷,每月5-20日检查密闭墙内及密闭墙至巷道口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七、通风区(组)要设立盲巷、废巷管理台账,内容包括:巷道名称、类别、断面、长度、形成时间,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方法、时间。八、所有盲巷、废巷都应及时设立牌板,及时填入台账、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做到牌板、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和台账四统一。九、盲巷、废巷恢复作业、通风和排放瓦斯,应当按瓦斯排放制度规定事先制定措施,按措施排放瓦斯。十、违反本制度,按照安全处罚规定,对违章人员实施处罚。设备、器材管理制度一、为了做好矿井矿用设备、器材的检查、检修工作,使其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保障95、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二、矿用设备、器材的检查、检修、采购、安装及使用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应当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了解并严格执行设备、检测仪器的检修质量标准。三、依据矿山安全法规定,列入有特殊安全要求的矿用设备、器材,包括以下类别:(1)矿用设备:采掘、支护、装载、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空气压缩等设备,电动机、变压器、配电柜、电器开关、电控装置及各种防护装置等。(2)矿用器材:炸药、雷管、起爆器、电缆、钢丝绳、通讯器材、矿灯、防灭火材料、支护材料等。(3)劳动防护用品:自救器、安全帽、防尘防毒口罩或面罩、防护服、防护鞋、救护设备及用品等。(496、)安全检测仪器:安全监测系统、瓦检仪、测风仪表、各种有害气体检测仪、顶板压力观测仪等。(5)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贯彻执行前4项规定,严格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产品目录执行。四、有特殊安全要求的矿用设备、器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应当是合格产品,并取得相关证书。(1)井下使用的设备、安全检测仪器必须取得矿用产品标志。(2)阻燃电缆、输送带应当有安全标志、准用证。爆炸材料应是煤矿许用产品。(3)防爆电器设备应当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4)劳动防护用品应有安全鉴定证书。五、矿用设备、器材使用部门,应当建立并严格执97、行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已经使用的矿用设备、器材要加强检查,发现异常应当立即处理,禁止带故障运行。要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六、建立设备台账和特种设备检查、检修档案,做到设备底数清楚。七、已使用的设备、器材,依照国家规定定期标校。矿用设备、器材经维修仍达不到质量标准及安全合格标志过期的,应按规定及时报废。八、建立矿用设备、器材管理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评价、奖惩制度,对有关单位及作业人员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考核、评价,并付诸奖惩。钢丝绳检测制度一、钢丝绳日检1、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2、检查时,对易损坏和断丝、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98、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检查结果应如实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薄内。3、检查时,凡发现钢丝绳有严重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突出损伤和外层钢丝松动达不到安全系数时,应及时向有关负责人反映,及时更换。4、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必须备有完备的涂油设施,适时涂擦专用油。5、日检记录必须真是可靠,严禁隐瞒不安全因素,定期对钢丝绳进行定性分析。二、钢丝绳试验1、新绳到后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67条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试验,合格后妥善保管备用,防治损坏和锈蚀。2、每卷钢丝绳都必须保留完整的原始资料,包括验收证书、厂家合格证、试验记录等。3、保管超过一年的钢丝绳,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再次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4、安全系数达不到规99、定指数的新绳严禁使用,旧绳必须立即更换。5、钢丝绳的试验情况,都必须如实详细记入试验本内,并上交有关部门审核。自救器领退及使用管理制度一、矿井当班所有入井人员登记后,必须领取自救器。入井检身人员在检查职工入井过程中应严禁未佩戴自救器的人员入井。二、自救器带入井下应随身保管,在未出现紧急情况下不得使用和任意损坏。三、每个入井人员必须熟知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四、下班出井后,应将自救器退库,并销号。矿灯使用制度一、领取矿灯时必须换好工作服,领灯时自报灯号,不准替他人代领矿灯。二、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早班 7:007:30中班15:0015:30夜班23:0023:30,凡无故超时一律不得发100、灯,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领导批准。三、在领取矿灯后,要认真检查、调试矿灯,如有故障要及时更换,对入井后发生故障的矿灯,当事人要及时向值班人员反映,如违章使用“带病”矿灯,造成损失的一次罚款100元。四、严禁敲打、碰撞矿灯,凡损坏矿灯者按价赔偿,无故拆开矿灯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造成螺丝孔损坏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五、因特殊情况需要加班者须在换班时更换矿灯,如不更换,发现一次罚款50元。六、在工作中,因要延长时间,最多不得超过3小时。凡超过3小时者,罚款20元,超时者要在第二天自觉领取备用矿灯。七、每逢转班时,入井人员要自觉领取备用灯,违者罚款20元。井口煤场管理制度井口煤场时我矿生产、销售的101、窗口,为了确保煤炭质量、现场秩序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所有进场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禁违规、违章作业。二、所有进场运输的车辆必须听从调度指挥,严禁抢先抢道。车辆行进时要注意前后左右的人员和物品,造成事故和损失,由驾驶人员负责。三、煤场装煤人员负责清捡煤堆里的矸石、渣石,在装载机工作时和运输机车在轨道上方运行作业时,严禁作业,违者予以罚款50100元,造成伤亡事故的根据事故后果和情节处罚。四、非本矿职工在煤场逗留时,要注意安全,听从指挥,严禁在装载机和运输机车在轨道上方运行作业时进入现场,如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本矿概不负责。五、装载机、运输机以及运输车辆工作时,要按要102、求鸣笛,待人员撤离后,方可作业。六、负责搞好环境卫生,言语文明。“雨季三防”工作制度一、地面防治水是矿井防治水的第一道防线,应该重视地面防治水工作。在雨季来临之前,矿要成立防洪指挥部,做好矿区地面防排水工作。1、矿“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章再学副组长:夏辉洲 成 员:向道顺 刘君玉 李召 方佑平 胡明华二、主要工作有以下几方面:1、疏通矿区排洪渠道,将山区洪水拦截引出矿区。2、洪水期,筑坝、抬高井口标高,阻止地表水倒灌入井。3、加强矿区山地水土保植,防止山体滑坡、塌方和泥石流阻塞4、施工中应注意当地气象、水文及地形,要因地制宜。三、组建防洪抢险突击队,雨103、季实行24小时待命,及时消除各类险情,成员为所有在矿干部职工。四、强化水灾预防管理、执勤,和预测预报,确保汛期安全。矸石山安全管理责任制根据(国煤安监调查200815号)文件精神,按(建安监矿发200822号)文件的统一部署,结合矿区实际,特制定本责任制:一、后勤管理专班即为矸石山安全管理的主体。组长:尹社生成员:李召 方佑平 刘向成 胡明年 周树忠二、矿在选定排矸场时,应保证排弃土岩时不致因大块滚落、滑坡、塌方等威胁屯煤场、居民区、农田和水域的安全,矿要建立矸石山专项隐患排查制度。三、排矸场周围应有可靠的截渣、防洪和排水措施,场地要保持平整,不应有积水。四、单斗铲车排渣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104、排渣场的边坡段必须留有阻车渣堆,严禁超铲、超推。2、铲车至站立台阶坡顶线的安全距离不得低于6m。3、铲车排渣作业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0km/h,接近路端时,速度不得超过5km/h。4、夜间铲车排矸时,应有照明及联络信号。五、铲车排渣作业时,5m范围内严禁人员走动、靠近。六、定期检查煤场及排矸场边坡,发现有滑坡征兆时,必须设立明显标志牌,对设有运输道路,采运机械的边坡,必须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矸石山隐患排查制度为完善矸石山安全管理的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重要内容,特制定本制度:一、矿矸石山安全管理的全体成员负责矸石山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二、隐患排查的主要对象是:排渣场、渣105、场水沟、单斗铲车、铲车司机及排渣作业区车辆人员等。三、单斗铲车司机必须严格按矿制定的矸石山安全管理责任制的相关条款实施操作,确保作业安全。四、要切实做好矸石山滑坡的防范工作,雨季、汛期必须指派专人监测、监控并填报号水情记录。五、在持续暴雨天气时,要设置安全警戒线,禁止人员和车辆接近矸石场边坡地段。六、所有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对工程量大的隐患整改完毕后由矸石山安全管理小组组织验收。七、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造成事故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严重的交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责任。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煤矿企业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强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06、一、安全卫生防护用品时保证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用品,不是生产福利待遇。二、不同工种的实际劳动条件与生产环境是发放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的唯一依据。三、各生产班组要积极改善作业条件,建立良好的作业环境,以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不得因发放防护用品而忽视作业条件的改善。四、安全卫生防护用品发放的管理由矿制定统一的发放标准,矿统一采购、保管、发放,保管室负责发放至职工个人。五、矿必须按照安全卫生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不得任意修改。执行中遇到问题时,提出修改意见,批准后方可执行。六、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使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安全部门对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的使用有监察的权利和义务107、。七、对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人员,禁止使用化纤防护用品。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室配齐物资保管、物资采购、报账会计等财务人员,由主管会计主持财务室的全部工作。二、财会人员对全矿一切财务工作负有管理、协助、监督的责任。三、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及有关财经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不准乱支、乱借、乱报费用,不准弄虚作假铺张浪费。四、加强财务计划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流动资金管理,专用资金管理,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财务制度。五、大型投资项目要由董事会批准,落实资金后才能进行。六、每月材料计划、物资消耗计划,实行总量控制,要做到物资供应及时,不积压、不浪费,仓库根据此计划收发。七、经费开支实行“一支笔108、”管理,矿内的一切财产、物资,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外借,由矿长签字审批,谁签字,谁负责。不按期归还者,由审批者索赔。八、固定资产实行建卡登记,建立设备台帐,挂牌定责,健全工具册。定期清理检查,丢失和无故损坏者,照价赔偿,对流动器具,实行统管借用。九、财会人员应按国务院颁发的会计人员规则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互助协作,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全矿的财务工作。十、财会人员要坚守岗位,实行帐、钱、物分管,做到收支有据,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结账、报账及时,做到帐帐相符,帐据相符,帐物相符。十一、财会人员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以及业务能力。健康卫生制度为保证和关心职工的身109、体身心健康,教育职工在劳动中学习和使用各种健康卫生手段,树立良好的健康意识,防止和杜绝职业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健康卫生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初入矿者,必须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煤矿企业卫生安全方面一般性常识,具有健康的体魄,无任何疾病和残疾,并有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健康诊断证明,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二、对每个职工的卫生健康状况都要建档建卡,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职业病的检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三、提供良好的防尘、防毒、防有害气体的设施、设备,严禁无预防措施和手段的施工作业现象发生,在掘进和电煤钻工作时,严禁在无防尘口罩和防尘水的情况下作业,严禁在炮烟未吹散时进入作业工作面110、作业,发现一次扣款30元。四、对有隐瞒家庭遗传性疾病、身体其他疾病、残疾或出具假健康证明的,一经发现予以开除,矿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或法律责任。五、对在工作中不采用有效的防尘、防毒、防有害气体措施进行施工作业,且屡教不改者,予以开除,矿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卫生管理制度。一、成立卫生管理专班,食品卫生专人管理专人负责。二、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三、食堂工作人员自身要穿戴整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四、食用工具111、每天用后应洗净,保持清洁,食(用)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蚀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六、搞好操作卫生,冷荤配餐所有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识。七、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识、离地、离墙保管,健全防尘、防蝇、防鼠、防腐设施。八、及时处理好垃圾,搞好“三防”工作,对排烟、排气设施齐全有效,通风良好,保持下水道畅通,地沟无积水,无污物。消防管理制度为建立、健全煤矿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运行机制,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和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的损失,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成立消防管理工作专班负责人:夏辉洲成 员:胡明年 尹社生 方佑平 112、李召 刘君玉 邱昌忠 赵远杰 李来绪二、管理职责1、定期组织专班人员对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和灭火演练,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拉得出,打的赢”。2、配齐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实行专人保管,制定消防器材管理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3、强化日常管理,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奖惩措施。三、每月组织全矿职工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安全讲座,教育职工树立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员参与管理的氛围。四、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防止损坏或丢失,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五、制定防治预案和灾后恢复计划,并组织演练和实施。煤矿矿规矿纪为了促进全矿团结统一,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依法办矿,规范矿内秩序,特制定如下矿规矿纪:一113、不准拉山头,搞宗派,违者予以开除。二、不戴安全帽、不穿矿靴、不带自救器,酒后下井者,每人每次处罚20元。三、不准打牌赌博,违者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四、支护质量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一架厢处罚20元,差撑筒的,每个处罚5元,并要立即返工,否则,加倍处罚。五、煤车不满的,早班扣3车,中班扣5车,夜班扣10车。矸石不捡干净,凡发现:一车中有15kg的扣一车,一车中有1629kg的扣24车,一车中有30kg的扣5车,一车中有50kg的扣10车。六、非专业人员私自动用井下电气设备的,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100元。七、爆破不使用药钎、脚线不短接,放炮线不分开悬挂,尾线不短接的,发现一次114、处罚20元;炸药雷管混装混放的,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八、运输工不使用地闸的,发现一次处罚20元,放飞车的一次处罚200元,人车并行或不打行人信号的一次处罚50元。九、支护不及时,空顶距离超过1m的,发现一次处罚100元,空帮空顶的,一架厢处罚200元。十、在井下搭矿车的发现一次处罚200元。十一、井下大便的发现一次处罚该班100元。十二、井下睡觉的发现一次处罚50元。十三、巷道卫生不合格的,月底验收处罚200元。十四、工作面电缆悬挂不整齐的,一次处罚班长50元。十五、风带严重漏风或风带距工作面超过5m的,发现一次处罚班长50元。十六、组长不与下班搞号交接班,时下班生产受到影响的,处罚组长50115、元。十七、每个职工要爱护、保管、使用好各种设施、设备和机械零部件,不需使用或暂停使用的要及时回收、回库,回收、回库不及时的处罚使用班组50200元罚款,故意破坏的,视情节和设备的价值除加倍处罚外,还要按照同等价值进行赔偿。主井口20m范围安全隔离措施一、木料场、矸石山、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不得将矸石山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二、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运输和人员通行,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三、井口房严禁采用116、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四、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口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1、指定专人现场检查和监督。2、电焊、气焊、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3、在进行电焊、气焊、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4、电焊、气焊、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工作完毕后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矿井综合防尘措施一、尘源及措施1、本矿主要尘源:采掘工作面打眼、放炮、攉煤117、(装渣)、装载点装车和煤(矸)场卸车是主要矿尘来源。2、措施:建立防尘管网系统,对各尘源点采用洒水降尘、喷雾捕尘、通风除尘;对少量沉积在巷道的煤(岩)尘定期清扫和冲洗。个人采取戴防尘口罩,躲避炮烟等防尘措施。二、采掘工作面除尘1、采煤工作面:控制风速,最高不超过4m/s;个人佩戴防尘口罩;在装载点设喷雾给水口,定时喷雾降尘;爆破采用黄泥封眼并在回风口设一道喷雾水幕。2、掘进工作面:采用湿式打眼;个人佩戴防尘口罩;爆破采用水泡泥封眼;控制局扇功率;放炮后喷雾降尘并在回风口设一道净化水幕。三、消防、洒水(给水)系统设置在井口地面左侧+600标高处设综合水池一个,容量200m,发生火灾时,用于井下灭118、火,平时综合水池有80%的水备用。采用压水入井方式,通过高压钢管从总回风巷按规定敷设转至各车场,然后送到各指定地点设置给水口;安设闸阀和喷头以满足各降尘点的需求。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认真观测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按规程规定装好监控系统和设定预警值、报警值等,做到数量充足、位置正确、功能完好,确保安全监控防止事故的发生。二、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转所需资金的投入。三、监控系统必须保证24小时值班制。四、必须实时监控井下全部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等,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汇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及时进行处理。五、监控系统的设备必须按规程的规定定期进行调试、校119、验,保证可靠正常运行。六、对不能正常工作的传感器必须及时更换和维修,必须要有备用的传感器。七、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对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联系专业维护人员尽快来矿进行处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八、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公用。九、监控系统必须性能可靠,工作稳定。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必须取得煤矿安全标志。十、煤矿企业必须把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纳入日常的安全监察工作中。爆破材料丢失后处理办法一、爆破材料的发放数量必须严格按领料单进行发放。二、爆破材料管理人员必须当班检查,核实爆破材料的发放量与贮存量,发现收发数量不符时,迅速120、查明原因。三、如在运送过程中丢失爆炸材料,运送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矿安委会,配合调查,由矿内勤科追查所丢数量,对所失地点人员进行排查,并报告给公安部门。四、如在井下作业场所丢失爆炸材料,放炮员要立即电话告知调度室,由调度室汇报内勤科,采取措施,对当班每位出、入井人员进行检身。五、井下作业场所丢失爆炸材料时,放炮员除告知调度室外,要立即汇报带班干部,由带班干部下达停止生产的命令。严禁人员出入本作业场所,检身该巷所有人员后,对该作业场所不留死角地进行检查。六、放炮员必须保管好钥匙,发现丢失,必须立即汇报给带班干部。七、爆破材料丢失后,不论数量多少,必须汇报公安机关,进行检查。八、所有矿井工作人员必须配121、合对爆破材料丢失的调查工作。九、对丢失爆破材料责任人不论其数量多少,除公安机关论情节轻重处理外,我矿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并对其所在班组罚款10000元,分管领导罚款200-500元。爆破器材领、退制度一、要执行严格的收发登记制。爆破器材入库认真清点验收。马纸箱有双绳捆紧,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二、爆破器材的发放应在单独的发放间时进行。严禁在贮存爆破器材的库房里发放。三、爆破器材应按其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四、应每月按生产计划控制发放,发不够使用需由生产单位报审增加计划(但不能超过消耗定额),有关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才能发放。五、发放员必须凭生产单位负责人盖章和经领人122、签字后的爆破器材领用单和“爆破证”才能发放,发放员应当班核对当班台帐填写的发放数,实用数和退库数是否符合当班实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查清。六、现场当班实际使用量,要由当班班(组)长负责核实签字。剩余的炸药,雷管要在当班全部退交炸药仓库。严禁个人私存和自带出井。七、严禁无证、无箱、无锁发放炸药。放炮员领到炸药、雷管后,要分装在不同的爆材容器内运送,途中不准逗留,到现场后,分别放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爆材箱内,不准随意乱扔乱放。八、变质的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发放使用,无证,无箱,无锁发放炸药的,一经发现罚款50500元。电雷管编号制度一、根据电雷管脚线色别实行编号管理二、对编号后的电雷管分开存放三、123、领用电雷管时,按编号领取,依据编号做好记录。四、在使用电雷管时,按编号顺序进行,以便清退后管理。掘进巷道贯通安全管理制度一、掘进巷道贯通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掘进巷道贯通的专项安全措施,必须由矿长亲自审查贯彻,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实施,直到施工完毕。二、与采空区或旧巷贯通,必须事先绘制测量图,搞清采空区或旧巷内的水、火、瓦斯情况,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制订专项安全措施,严格贯彻执行,防止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三、在对向掘进贯通的巷道,必须准确测量贯通距离,绘制测量图,并由测量人员及时填绘施工进度。当两个掘进工作面相距时,必须停止一个头,实行单头作业,并且必须保持被停掘进124、头的正常通风。如被停掘进头早已停风,则需提前排除被贯通巷道内的瓦斯,并严格执行每炮都要检查被贯通巷道内的瓦斯浓度的制度。防止放炮伤人和瓦斯爆炸事故。四、要加强贯通巷道的顶板管理,对围岩破碎,顶板不好,压力较大的巷道应缩小支架间距和最大控顶距,并加强临时支护,防止冒顶。五、生产班组接到巷道贯通的通知书后,必须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掘进,只允许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保持正常通风,正常检查瓦斯,瓦斯超限时,停止对方掘进工作面的掘进,进行处理。六、通风部门必须做好贯通前的准备工作,保证两端巷道不积存瓦斯,并做好贯通时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确保贯通后风流不紊乱。七、严格执行煤125、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贯通管理的通风、瓦斯、爆破及施工的有关规定。矿井水情、水害监测管理制度一、根据矿井水害防治“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制定本制度。二、井巷出水点、有积水的巷道及采空区积水范围和积水量,必须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当采掘达到探水线位置时,要探水前进。三、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应及时观察水文变化情况,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四、在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层中的采掘作业,应在排出积水以后进行,如果无法排出积水,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由矿长审批后,方可进行。五、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126、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六、矿井地测、防治水部门必须定期(每月5日、20日)定点做好采区、排水巷、工作面等的水文监测、探查工作,并设水情监测牌。七、在井巷揭穿含水层、地质构造带前,矿生技部门必须制定探放水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工作面突水。兼职矿山救护队救护设备管理制度一、救护装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仪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二、矿山救护队技术装备必须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持战备状态。三、氧气呼吸器连续3个月没有使用的,清净罐内的二氧化碳必须更换,冷却罐(蓝冰)必须在不使用的时候冷冻127、起来。四、已使用的设备、器材,依照国家规定定期检校。矿用设备、器材经维修仍达不到质量标准及安全合格标志过期的,应按规定及时报废。煤矿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为了促进全矿团结统一,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依法办矿水平,规范矿内安全生产秩序,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一、违反劳动纪律1、月出勤达不到25天者,差一天扣100元或按比例扣减。2、无故停工的,处罚该组300元。3、下早班,每人次处罚50元。4、入井不登记、出井不销号和登空记的,每发现一项一次处罚100元。5、不按时参加班前会的,每人次处罚50元。6、着装不规范的,严禁入井。7、在矿内打牌赌博的,每人每次处罚100元。矿内打架斗殴的,支付伤者医疗误工128、费用、致人伤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8、不服从指挥的,处罚该班每次100元。9、私自进入盲巷、废巷、采空区或有警示标志的巷道的,发现一次罚200元。10、带烟火下井者或盗窃矿内设施设备的发现一次扣除全部工资,立即开除,由此造成事故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1、中途自动退矿的,或严重违章违纪被开除的人员,抵押金不返还。12、因“三违”造成责任事故导致职工死亡的,对本队全体员工扣除本月工资总额20%的安全效益责任款(安全员另行处罚)。1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按时上下班或交接班的,一次处罚100元。1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当班未完整填写软件记录的,一次处罚50元。15、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监管不力129、,导致职工冒险作业或给下班留下安全隐患的,一次处罚50-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6、当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当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超过24小时未调查处理建档的,处罚当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款各200元。二、违反工作面顶板管理规定:1、支护不合格或交班时差支护的,差一根顶柱处罚20元,差一架厢处罚50元,背帮不严或不合格的,一个处罚100元,并要立即返工,否则加倍处罚。2、支护不及时或崩倒支护不及时修复、空顶作业的,发现一次处罚该班200元,处安全员责任款200元,并责令停产整改。3、敲帮问顶不到位的,处罚队长和安全员责任款各100元。130、4、应采用前探支护而不使用的,一次处罚100元。三、违反通风管理规定:1、不及时关风门的,发现一次处罚50元。2、风筒距工作面超过5m或漏风严重不及时修复的,处罚值班队长和安全员每次100元。3、停电停风不撤出人员到进风口的,发现一次处罚安全员和班长各100元。4、放炮后炮烟未散尽,擅自进入工作面,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并处安全员责任款100元。四、违反煤炭质量管理规定:夹矸、木渣、树头等杂质未捡干净及煤、渣未装满的,早、中班发现一车扣拾车,晚班发现一车扣贰车,扣当班值安全员责任款50元。五、违反运输安全管理规定:1、机车交接班不按时停车的,一次处罚100元。2、把钩工取、挂矿车不停车,取、挂131、跑钩的,一次处罚50元。3、斜井搭矿车或平硐搭乘机车的,每人每次处罚500元。4、斜井行人不打信号的,一次处罚每人50元。5、斜井运输和平巷人力推车放飞车的,一次处罚500元。发生责任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并扣除全部工资及押金。6、人力推车不保持安全距离,每人每次处罚50元。在车场、装车点或途中停车,不使用木楔、斜木撑、固定绳稳住矿车的,发现一次处罚50元。7、阻车器失灵不及时修复使用的,处罚每次50元。8、挂钩工不使用阻车器的,发现一次处罚50元。六、违反爆破安全管理规定:1、雷管脚线、放炮线不短路的,放炮线不分开悬挂的,放炮线不回收的,不使用药纤做引药的,发现一项一次处罚50元。2、132、未用完的爆破材料,当班不退库的(含未爆的炸药及雷管),一次处罚100元。由此造成的丢失或流失,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3、边连脚线、边放放炮线的,一次处罚50元。4、爆破材料箱内放置铁制工具的,发现一次处罚50元。5、边打眼边装药的,一次处罚50元。6、放炮线不够长度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的,每次处罚100元。7、不按规定处理残爆、瞎炮和拒爆的,每次处罚100元。8、炸药、雷管混装混放,乱摆乱放的,发现一次处罚50元。9、装药后不使用黄泥封眼的,发现一次处罚100元。七、违反机电设备管理规定:1、非指定的专业人员擅自开启井上下机电设备的,一次处罚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133、。2、使用保管不当,损坏风筒的,损坏一条扣生产班责任款100元,悬挂不规范的,发现一次处罚值班安全员干50元。3、煤电钻和电缆悬挂、使用管理不当炸坏电缆、煤电钻和人为损坏煤电钻的,由责任人和使用者负责全部赔偿或并处罚款,电缆悬挂不规范的,处罚该值班安全员50元。4、因使用管理或现场处置不当,损失和损坏设备的,由值班安全员和生产班照价赔偿。八、奖励1、矿建立全员业绩档案,年终对出勤率高、工资总额高、无处罚记录、无受伤记录的职工予以奖励。2、对举报、制止“三违”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对发现险情及时报告或当机立断正确排除,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东祥煤矿仓库物资领用管理规定为了规范134、加强我矿仓库材料的管理、核算,降低生产成本,特制订物资仓库材料领用规定,仓库物资领用原则上是:“以旧换新”制度。一、领用1、矿各部门领用仓库新材料实行审批制,在工资定额中扣除的部分材料除外。各部门只能领取本部门所需用材料,不准逾越不应当领取的材料。2、审批材料,审批人要切实审批数量,材料领用后,审批人要核查领用数量是否属实,应用是否属实。新增设备、重要物资必须经矿主要领导批准。3、机电工具领用人丢失工具按原价在工资中扣除。(正常报废的交旧领新)4、生产一线材料审批以矿队长为主,机电材料、地面物杂基建审批以杜定喜为主。领用时原则上由队长、机电班长领取。队长、班长需要别人临时领取时,事后要到物资135、仓库补办手续,否则将扣取领用人工资。5、生产部门已领用的机电设备用后需要复修的,领用部门先在回收仓库负责人登记后再交机电复修。全矿机电设备复修后交回收仓库保管领用。6、矿专用设备、器材,各部门需借用的,在物资仓库借用后按时归还,损坏按责任大小赔偿。二、退旧1、矿各部门在物资仓库领用新材料实行交旧领新制。2、“交旧领新”具体规定如下:、各部门领用的易损品如:铁丝、电焊条、抓钉、道钉等免于交旧。、对可以交旧但难于回收的物资需矿队长和有关负责人证明方可免于交旧。、矿设废旧物资仓库,由专人保管回收,其负责人每月底到矿财务核实矿务部门应回收废旧物资数量。、废旧物资的一次性处理由矿决定。三、处罚1、矿各部门应交旧的物资而未交或所交数量不足,按其品种物资进价30%赔偿。2、矿负责回收保管人不履行职责,回收物资丢失,矿将给予负责回收保管人处罚。四、本规定于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