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南京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疏港公路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1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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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手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南京龙潭港至绕越高速公路段改扩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审 批: 南京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二O一五年十二月一日目 录目 录1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2、“平安工地”建设制度43、人员安全管理制度84、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15、安全物资管理制度156、安全会议制度177、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98、安全技术交底制度239、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61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911、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3112、安全生产经费管理制度3313、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4414、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制度4715、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49162、季节性施工安全管理制度5317、施工场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418、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5519、风险源辨识、监控管理制度5920、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6321、安全检查和整改制度6622、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6923、应急救援管理制度7524、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77附件:181附件:298第 41 页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安全管理行为,落实项目安全管理责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3版),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3、情况与施工特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相关工作。第三条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1、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在工程正式开工后7日内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成立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副总工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分部负责人为成员。2、项目部安全组织机构按项目领导层、各职能部门、分部、作业施工队4个层次设置。3、项目部的安全科长将项目部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相关文件在正式开工5日内报备公司质量安全部、总监办和指挥部。第四条 制订项目各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各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由4、项目经理在进场后,组织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参照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结合项目岗位设置实际情况,在正式开工5日内制定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规范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副经理、副总工、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分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队长、班组长、生产工人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项目部在工程开工7日内,由安全科组织已进场各级人员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模式,按3个层级签订,即公司负责人与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副总工、各职能部门、各分部、施工队负责人签订,各部门、各分部、施工队负责人与部门人员签订,开工后进场人员根据进5、场时间、岗位逐级签订。2、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包括安全管理目标、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奖惩措施等。第六条 考核奖惩1、考核奖惩按照项目部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相关规定执行。2、项目部财务科负责建立奖惩专项资金,并落实奖惩制度,处罚款项直接纳入专项资金,奖励资金从专项资金中支出。奖励由项目部安全科制表,项目总工审核,报项目经理批准,财务科发放。第七条 项目部综合科负责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图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行文下发并传达到各科室,做好悬挂上墙公示。第八条 项目负责人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第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平安工地”建设制度第一条 为了积极响应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6、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工作的号召,确保本项目部“平安工地”建设工作有序开展,杜绝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争创省级“平安工程”示范项目。根据江苏省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3版),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开展。第三条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制度要求做好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自查、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自查相关工作,筑牢“平安工地”建设基础。第四条 “平安工地”建设重点内容1、责任落实: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各岗位人员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定期考核。2、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管理制7、度,并定期完善,提升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3、工作策划:制定各项安全工作计划及专项安全活动方案,严格按计划、方案实施,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评价。4、人员管理:制定人员管理制度,人员分类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持证人员、其他人员)实名登记,建立“一人一档”,一线生产人员个人信息实施二维码验证,为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5、安全活动:制定安全会议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按照各制度要求开展好各项安全活动,各项活动做到有人员签字、有记录、有影像资料验证。6、机械设备:制定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施工机具建立分类管理台帐,特种设备必须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关键设8、备、相关主要设备建立“一机一档”,机械设备实施分类唯一编号、“二维码”管理。7、临时用电:制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编制临时用电方案,提升方案施工图的设计,组织专家评审,按评审通过的方案组织实施,配电箱、开关箱实施编号。8、风险预控:制定风险源辨识监控管理制度,对风险源进行识别评价、登记,重大风险源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各级风险源明确管理责任人,采取书面告知、现场设置告知牌等方式对施工人员进行警示教育。9、专项方案:制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专项方案编制计划。方案严格按相关规定编制,重点增强安全措施的可操作性,有相关图表化内容。按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及指挥部要求,对需专家9、论证的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评审。各方案做到审批手续齐全,施工中严格按方案措施落实。10、危化消防:制定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危险品分类管理,建立使用台账,明确管理责任人,落实管理措施。建立消防管理台账,划分消防责任区明确责任人,配置消防器材、设施,灭火器材实施二维码管理,成立义务消防队,开展1次消防演练。11、应急管理:制定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根据工程施工特点,编制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12、专项经费: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根据安全工作计划、专项方案和规范要求编制安全经费年度、月度计划,按计划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投10、入安全经费,建立安全经费使用台账,台账做到分类清晰、费用明细清晰、记录全面。13、检查评价:制定安全检查与整改制度、安全考核与奖惩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按制度要求开展好各类安全检查、考核评价、奖惩工作。14、事故管理:制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每月定期向总监办、指挥部上报安全事故月报表。15、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场容场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按照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要求建设。第五条 实施步骤(一)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副总工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分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2、职责分工:11、(1)项目经理是“平安工地”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部“平安工地”建设工作。(2)项目副经理负责“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日常督促检查工作,实施阶段性考核评价。(3)项目总工负责“平安工地”建设方案审核,参加阶段性考核评价。(4)项目副总工负责“平安工地”建设方案日常督促检查工作,参加阶段性考核评价。(5)项目部安全科负责“平安工地”建设方案编制及活动的日常开展,参加阶段性考核评价。(6)项目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分部负责人负责“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各项措施的落实。(二)制定方案。在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安全科制定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方案,方案编制内容主要包括:活动目标,活动时间、组织机构、活动依据、12、活动重点、活动措施、考核奖惩等。(三)宣传发动。1、召开“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专题部署会议,采取举办讲座、出宣传板报、主题宣传牌、宣传横幅等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发动宣传工作。2、项目负责人每年组织管理人员和相关作业人员学习1次“平安工地”建设方案和考核评价标准,全面掌握标准,明确自身职责和“平安工地”建设阶段性目标。(四)措施落实。按项目活动方案对照江苏省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3版)、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各责任科室按“平安工地”建设方案既定的阶段性目标和职责分工要求,认真落实,确保各阶段性目标的顺利实现。(五)持续改进。以上13、级“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文件要求精神,不断查找安全管理中的薄弱之处,以各级领导的检查为基础,促隐患整改,完善平安工地建设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六)提升总结。根据上级对项目平安工地建设工作的验收情况。对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工作进行总结。对在创建工作中表现优异的科室、施工队和个人进行表彰。第六条 “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一)考核标准:江苏省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3版):施工单位内业部分考核评价表和施工单位外业部分考核评价表(通用、专项用表相关路面工程的内容)。(二)考核周期:1、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相关部门的人员,每月根据江苏省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14、2013版),对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考核评价,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并将考核评价结果报备总监办和指挥部。2、根据年度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平安工地”考核评价部署,迎接上级考核。(三)考核结果运用:对项目部自查和上级检查考核给予肯定的,好的工作方法和措施,认真总结推广。指出的不足之处,群策群力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改进完善。第七条 项目负责人组织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资金投入,提高安全管控水平,达到省级“平安工程”示范标准。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保证各类用工满15、足安全法规及行业要求,确保所有项目部的全体人员处于受控状态,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项目施工特点,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全体参建人员日常管理。第三条 所有人员进场后必须登记和接受安全培训教育1、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项目部安全科登记(或由施工队负责人带其所属人员到安全科登记),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项目部综合科留存备档。 2、本项目部按各职能部门、各分部、各施工队分别设置办理实名登记手续,并按照进出场先后时间进行登记编码管理。编码登记规则如下:人员编码一共11位,按16、如下所示分为5个部分,A部分位数代表总项目部、分部或施工队;B部分两位数代表同类岗位或施工队进场序列号;C部分两位数代表项目部各科室或施工现场具体队伍与场站;D部分两位数代表职务或工种,E部分三位数代表人员进场顺序编号。XX XX XX XX XXXA B C D E对编码的原则,按照项目部的组织机构划分不同,分别编制不同的编码,下表是编码的说明:A00总项目部;01一工区;02二工区;03三工区;04四工区;05五工区;B同类岗位或施工队进场序列号(0099); C01经理室;02总工室;03安全科;04工程科;05质检科;06设材科;07计划合同科;08综合科;09工地试验室;10财务科;17、11测量组;12桩基施工队;13下部结构施工队;14路基箱(管)涵施工队;15现浇箱梁施工队;16预制箱梁施工队;17架设箱梁施工队;18桥面系施工队;19底基层基层面层施工队;20拌合楼 D01指挥长02项目经理;03项目副经理;04项目总工;05项目副总工; 06安全科长;07工程科长;08质检科长;09设材科长,10计划合同科长;11综合科长;12工地试验室主任;13测量组长;14财务科长;15专职安全员;16试验员;17施工(技术)员;18质检员;19测量员;20出纳;21材料会计;22材料员;23仓管员24炊事员;25电工;26小车司机;27办事员;28施工队长(负责人);29混凝土18、运输车司机;30装载机司机;31拌合楼操作手;32洒水车司机;33汽车泵司机;34机修工;35龙门吊操作手;36汽车吊司机;37保管员;38挖掘机司机;39压路机司机;40平地机司机;41摊铺机司机;42渣土车司机;43桩工;44电(气)焊工;45架子工;46钢筋工;47木工;48水石工;49起重工;50信号司索工;51张拉工;52压浆工;53安拆工;54普工;55临时人员E人员进场序列号举例说明:如桩基施工3队钢筋工某某,编码为 03 03 12 45 006 A B C D E第四条 人员分类管理要求1、安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B类安全管理资格证书;每5000万元必须配备1名专职安19、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取得C类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必须合法有效。项目经理部应对安全员进行明确分工,开工后7日内向总监办上报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及分工情况。2、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场内特种机械设备操作手(叉车手)、电工、起重工、信号司索工、电(气)焊工等。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安全科对现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登记,留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查,并填写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并报总监办审批。3、其他持证人员。对于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需持证上岗的其他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如:专业技术人员、食堂厨师、车辆驾驶员等。4、其他人员。对于无持证要求的人员,20、按项目部相关制度实施日常管理。5、项目部安全科负责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延期复审,复审依据各类证书复审期届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申请。6、项目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挂牌上岗。第五条 施工人员配置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项目部设备材料科负责采购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安全科配合验收和发放,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若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采购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安全科派专人做好登记、验收和发放工作。第六条 施工人员的权利和义务1、施工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2、施工人员有权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存21、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项目相关部门不得因施工人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3、施工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4、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5、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6、施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项目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及时予以处理。第22、七条 项目部及施工队不得使用未成年工,不得安排女职工及有病史人员从事有关禁忌作业。第八条 项目部为所有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综合科在工程开工前为施工现场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第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械设备管理,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完好,预防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各类机械设备管理和控制。第三条 工程机械设备分类:特种设备、关键设备、主要设备和一般设备。1、本项目的特种设备有:汽车吊、龙门吊、架桥机、压力容器(氧气、23、乙炔瓶登记列入危险品,不在特种设备列入)、叉车等。2、本项目无关键设备。3、本项目的主要设备有:混凝土拌合楼、水稳拌合楼、沥青拌合楼、压路机、装载机、挖掘机、摊铺机、平地机、洒水车、各类运输车辆等。4、本项目的一般设备有:汽(柴)油机发电机设备、钢筋加工设备、电焊机、木工加工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等。第四条 机械设备的登记验收1、项目部设备材料科负责对机械设备按照进出场先后时间进行分类登记,编号管理。编号规则:施工机具编码共11位,如下所示5个部分,A部分两位数代表自有设备或租赁设备,B部分两位数代表特种设备、关键设备、主要设备或一般设备,C部分两位数代表各设备的使用部位,D部分两位数代表各设备的24、具体名称,E部分三位数代表具体机械设备进场的顺序编号。XX XX XX XX XXXA B C D E对编码的原则,按照项目部设备分类不同,设置不同的编码。A01自有设备;02租赁设备B01特种设备;02关键设备;03主要设备;04一般设备C01项目部驻地;02拌合场;03钢筋加工场;04桩基施工现场;05下部结构施工现场;06路基箱(管)涵施工现场;07桥面系施工现场;08现浇箱梁施工现场;09预制箱施工梁现场;10架设箱梁施工现场;11底基层基层面层施工现场;12移动设备(上述部位间共用设备定义为移动设备)DD01汽车吊;02龙门吊;03混凝土拌合楼;04水稳拌合楼;05沥青拌合楼;06发25、电机;07混凝土运输车;08水稳沥青运输车; 09装载机;10洒水车;11泵车;12车载泵;13压路机;14挖掘机;15回旋钻机;16步履式锤击打桩机;17导杆式柴油打桩机;18搅拌桩基;19渣土车;20自动拌浆系统;21翻斗车;22电焊机;23污水泵;24潜水泵;25汽油泵;26泥浆泵;27水泵;28送浆泵;29钢筋弯曲机;30钢筋螺纹成型机;31钢筋调直机;32钢筋切断机;33直边机;34滚丝机;35套丝机;36纹丝机;37圆盘锯;38台钻;39手提式切割机;40切割机;41磨光机;42砂轮机;43空压机;44压板机;45振动器;46振捣棒;47电镐;48风镐;49智能张拉机;50张拉千斤26、顶;51压浆泵E机械设备进场序列号举例说明:如某自有特种设备流动式起重机,编码为 01 01 12 01 001 A B C D E2、进场的机械设备由使用方负责人3日内向项目部设备材料科提交机械设备合格证、检验证书、操作手证件、技术资料等。设备材料科填写机械设备登记表,登记时留存使用方提交的各项资料。3、设备进场后,在使用前由项目总工负责组织设备材料、工程、安全科负责人对特种设备、关键设备、主要设备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情况记录在机械设备验收记录表。一般设备由操作人员自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登记。4、特种设备、关键设备、主要设备验收内容主要包括:设备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检验检测27、资料、检测合格证(特种设备);设备外观;工作机构;电气;安全防护装置等。验收项目的指标标准参照各类机械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同类型设备的相关技术指标要求。5、特种设备由设备材料科会同安全科验收,验收合格后,安全科在3日内向总监办报批,经总监办批准后方可进场使用。需要安装的特种设备在完成安装后2日内报特种设备检测部门检测并同时书面告知总监办,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将特种设备检测标志置于设备显著位置,并建立健全“一机一档”资料。6、混凝土拌合楼、水稳拌合楼、沥青拌合楼的安装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管理要求编写安全专项方案,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批程序,报总监审批。安装结束后,邀请总监办负责人参与项目部组织的验收28、,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7特种设备、主要设备进行“一机一档”管理,档案资料内容包括:机械设备信息卡、检测合格证、自检验收记录表、定期检查的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8、设备材料科负责运输车辆管理,并对运输车辆登记造册,留存有效的行驶证及操作人员驾驶证复印件,安全科留档备份。第五条 机械设备标识1、设备标识制作统一的标识牌,悬挂安全操作规程。2、标识牌内容包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编号、操作责任人、进场日期、检验状态。3、机械设备标识牌固定在设备较明显的部位。4、机械设备机身张贴“二维码”,便于现场核查验证设备信息。第六条 机械设备的运行1、机械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由使用部门负责29、,即贯彻“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2、项目部安全科负责项目机械设备运行状况和行为的监督检查。3、场内机动机械设备操作手、运输车辆驾驶员每日行驶前要对设备、车辆状况进行检查,重点是转向、制动、灯光系统。4、行驶时严格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要求操作。5、其他设备、机具运行按产品使用说明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第七条 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1、设备的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遵循设备各总成和零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的条件,参照说明书的要求执行。2、定期保养一般分为例行保养和分级保养:分级保养为二级保养,以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为主要内容。3、例行保养是由机械操作30、工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或交接班时间进行,重点是清洁、润滑、检查、并作好记录。4、一级保养由机械操作工或机组人员执行,主要以润滑、紧固为中心,通过检查、紧固外部紧固件,并按润滑图表加注润滑脂,加添润滑油,或更换滤芯等。5、二级保养由设备材料员协同机操工、机修工等人员执行,主要以紧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还检查电气设备、操作系统、传动、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构的工作装置,以及紧固所有的紧固件。6、各级保养均保证其系统性和完整性,必须按照规定或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如期执行,不有所偏废。7、项目部设备材料员每月督促操作工进行一次等级保养,并保存相记录,整理汇总后备查。8、机械设备的修理,31、按照作业范围可区分为:(1)小修:小修是维护性修理,主要是解决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局部损伤,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尽可能按功能结合保养进行并做好记录。(2)项目修理:以状态检查为基础,对设备磨损接近修理极限前的总成,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性、恢复性的修理,延长大修的周期。(3)中修:大型设备在每次转场前必须进行检查与修理,更换已磨损的零部件,对有异议的总成部件进行解体检查,整理电器控制部分,更换已损的线路。(4)大修:大多数的总成部分即将到达极限磨损的程度,必须送生产厂家修理或委托有资格修理的单位进行修理。9、通过定期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的噪声、振动、强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在保养过程中32、产生的废油、废弃物作业人员及时清理回收,确保其对环境影响达标。10、特种设备、混凝土拌合楼、水稳拌合楼、沥青拌合楼,由使用部门或班组负责定期维护保养,其它设备由操作手或使用人做好经常性维护保养工作,各设备维修保养均需填写机械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安全物资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全物资的管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保证各项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切实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参照江苏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工程量清单(苏交建201255号)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安全物资的采购、验收、发放33、检查的管理。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物资,是指用于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物料、设备及防护用品,主要包括:1、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手套、护目镜、口罩、绝缘鞋、雨鞋、工作服。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保护闸具;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分配电箱、开关箱;电焊机二次侧保护装置;现场照明灯具:高压镝灯、铝压铸投光灯、晚间照明灯具;安全电压照明灯具、太阳能导向箭头、太阳能爆闪灯、太阳能黄闪灯、警示红(黄)闪灯;中小型用电设备防雨防潮设施;变压器围护设施;高压绝缘钳、令克棒、登高脚扣、绝缘垫。3、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木质盖板、钢质盖板、钢筋网片。4、高处作业防护安全防护设施34、:拌和楼罐体、制式防护爬梯、操作平台围栏。5、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限位装置、保险装置、行程开关。6、交叉作业安全防护设施。下侧人行通道或作业面防护棚、防撞钢管桩、防撞墩、橡胶减速带7、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安全防护设施:消防器材;柴油、氧气、乙炔库房;油库防护围栏;混凝土拌合楼、水稳拌和楼、沥青拌和楼罐体避雷针。8、其他临时安全防护设施:标志标牌、施工围挡、交通安全设施。9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应急救生衣、应急灯、应急救箱(含常规急救药品、用品)、担架、编制袋。10、其他与安全相关的物资、设备、防护用品第四条 管理职责1、设备材料科负责安全物资采购、供商评定、验收组织管理35、工作。2、安全科参与安全物资的进场验收,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安全物资使用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第五条 安全物资的采购1、设备材料科根据施工计划、安全工作计划购置发放安全物资,并做好安全物资领用发放记录。2、采购的安全物资质量和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安全帽、救生器材等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第六条 安全物资的验收对于一般物资主要核对型号、外观、材质、数量,查验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对特种用品还要检查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并对进场安全物资的验证状态进行标识和记录,并将记录填入安全物资采购验收记录表。防止误用和错用,严禁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安全物资投入使36、用。第七条 安全物资实施“二维码”管理1、实施范围:安全帽、机械设备2、“二维码”信息:主要包括名称(人员、设备)、编号、设备规格型号、管理责任人、进场日期、验收状态等。第八条 安全物资的检查安全科负责对施工中使用的安全物资、设备及防护用品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隐患或不符合要求的,督促相关部门整改。第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安全会议制度第一条 为规范项目部安全会议流程,及时研究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更好地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保证安全会议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各类安全会议的实施。第三条 安37、全会议分类1、安全例会2、安全专题会议3、临时性安全会议第四条 安全会议频次及参加人员1、安全例会,每月不少于1次,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分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队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共同参加。2、安全专题会议,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如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查、安全技术交底、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重大安全问题通报、重要的施工节点、重大安全活动部署,季节性和节假日施工安全科署,国家、行业和指挥部的专项安全行动等)适时召开。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参加。3、临时性安全会议,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如突遇台(大)风、暴雨、大雪等恶劣天气影响)召开的临时性安38、全会议。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参加。4、参加人员必须熟悉项目的生产情况,是主管生产的项目领导、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生产骨干等。第五条 安全会议的召开时间及通知1、项目部安全生产例会每月下旬召开,由项目部安全科提前23天发布会议通知。2、项目级安全专题会议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召开,由项目部安全科提前3天发布会议通知。3、通知形式及内容:安全科发布书面通知,并电话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参与部门和人员。第六条 安全例会内容包括:1、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2、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及会议精神;3、通报安全检查及奖惩情况,总结当月39、安全生产工作;4、研究解决当前相关安全生产问题;5、布置下月安全生产任务等。第七条 安全专题会议内容,根据各专题会议的主题要求参照安全例会相关内容实施。第八条 临时性安全会议内容,根据临时安全会议的主题要求参照安全例会相关内容实施。第九条 其他相关要求1、会议材料,与会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准备。2、安全生产会议采用到会人员签名制。3、安全会议所决定的重要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在会议后5日内下发各部门及施工队。4、安全科负责会议通知、签到、记录、保存影像资料、会议纪要的发放和上报,并监督实施会议决议。第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条 为增强项目经理部全体员工安全意识,使全体员工能自40、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技能,防范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参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第三条 制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由项目经理组织综合、安全、工程科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计划及工程施工特点制订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按计划实施。并负责组织人员参加指挥部、总监办等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第四条 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参加本项目工程建设的全体施工人员。第五条 安全培训教育形式1、会议形式。主要有41、:安全知识讲座、座谈会等。2、报刊形式。主要有:利用公司和项目刊物,宣教安全。3、张挂形式。主要有:安全宣传横幅、安全标语、安全宣传画等。4、音像制品。主要有:安全教育光碟、安全讲座录象等。5、固定场所展示形式。主要有:设置安全宣传牌、安全宣传栏等。第六条 安全培训教育类别三级安全教育、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教育、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复工安全教育培训等。第七条 安全教育培训的授课人员:1、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教育由公司授权委托的项目经理(根据中标通知书人员履约规定要求)授课;项目级教育由安全科长(未设项目安全负责人,可由项目专职安全42、员)授课;班组级教育由施工队(班组)负责人授课。2、经常性、季节性施工、节假日等常规安全教育:由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或项目各科室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授课。3、专业性安全教育:如:管理人员安全培训(A、B、C三类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复培等根据国家、省、市地方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其它类专业性安全教育可邀请公司、指挥部等单位指定的专家或委托社会专业培训机构老师集中授课。第八条 安全教育的培训内容(一)项目部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1、公司级(一级)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内容:(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2)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3)本单位施工过程及安全生43、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4)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吸取的教训,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5)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2、项目部级(二级)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1)本工程项目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2)项目(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3)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机械设备、电气安全、高处作业基础知识。(5)防火、防毒、防尘、防暴、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6)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施工的基本知识。3、班组级(三级)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44、主要内容是:(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二) 项目部管理人员培训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江苏省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3版)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4、急管理、急预案编制以及急处置的内容和45、要求;5、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6、典型事故和急救援案例分析;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三)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内容:1、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3、岗位安全操作规程;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5、特种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6、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注意的安全事项;7、有关事故案例;8、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教育、节假日的安全教育的培训内容,在做好常规安全知识培训基础上,根据教育主题增加相关教育内容。第九条 教育培训的学时要求全体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2次的在46、岗安全教育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16学时;三级安全教育根据人员进场情况全过程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每年教育时间不少于32学时;复工人员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第十条 教育培训考核要求1、三级安全教育:以考试成绩作为培训合格与否的标准。2、常规性安全教育(经常性、季节性教育、节假日等):以学完规定课时为考核依据。3、专业性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取得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作为考核合格依据。4、考核形式:采取笔试、口试(问答)、实际操作等形式。第十一条 特定情况的教育培训要求:1、项目部全体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2、对国家47、规定的电工作业、场内机动车辆、金属焊接(气割)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除接受项目部的一般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外,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和操作技能训练,经政府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3、凡离开原生产岗位(包括病、伤、产假)1个月以上者,在复工时必须由班组进行安全教育,离开6个月内者,要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第十二条 安全教育培训相关要求1、教育培训地点:项目活动室、会议室。2、记录:相关部门按教育情况填写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三级安全教育卡、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由安全科负责归档。3、教育组织部门:项目级由安全科组织,工程科、综合科等相关部门配合。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安全技术交底制48、度第一条 为了使施工人员熟悉和掌握安全技术要点,保证各项施工生产任务安全顺利完成,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参照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各类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管理和运行。第三条 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总工组织实施。第四条 安全技术交底的分类1、工程总体安全技术交底。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向项目部全体管理、技术及施工队负责人进行交底。主要结合工程开工报告、总体施工方案、总体安全组织设计进行综合性安全技术交底。2、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总工向项目部管理、技术及施工队长、班组长、骨干等进行交底。主要是49、结合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方案,对施工工序中所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进行综合性安全技术交底。3、按工种进行操作规程及风险告知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现场施工员、技术员向作业队、班组按照不同工种进行交底。主要是针对从事不同工种施工的人员所进行的具有本工种特点的技术交底。第五条 安全技术交底文件的编制1、组织领导安全技术交底文件的编制由项目总工领导,编制成员由工程技术、设备材料、安全、质量等专业、管理人员组成。2、安全技术交底文件的编制一般要求:(1)编制人员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既熟悉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又掌握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方可参加相关50、编制工作;同时,编制人员亲临工程一线进行现场调查,对场地环境、水文、地质、气象等现场情况和交通、设施、消防要求、急救援社会情况进行充分了解。(2)安全技术交底文件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工艺和程序、工法、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条件以及工人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等工、料、机、环、序的不同特点采取客观、可行的方式进行编制。(3)安全技术交底文件突出安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措施和保障,重点突出针对工程重大危险因素的防范工作和措施,着力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的可执行性和可跟踪检查性。(4)保证安全技术交底文件的严肃性,不得轻易变动。当现场施工方法、作业环境、人员、设备等发生变化时,需重新进行51、交底。(5)安全技术交底文件的编制不能脱离工程建设实际,要根据各工程现场情况和内容进行编制。第六条 安全技术交底的方式1、书面交底。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编制安全技术交底文件采用书面交底的方法。书面交底后,交底人和接受交底的人员签字确认,安全科将交底资料存档备查。2、班前讲台。对于一些危险性不大的作业、安全技术要求明白易懂、容易掌握,可在每日施工作业前由施工队负责人用口头讲解的形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各施工队安排专人对口头交底的内容作好记录,并存档备查。第七条 安全技术交底的基本内容1、工程项目和分部工程的概况2、施工组织(施工工序、人员组织等)3、安全生产管理要求(52、人员、设备、环境)4、风险源辨识及作业中注意的安全事项5、安全设施设置要求6、作业人员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7、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的措施和发生事故后及时采取的躲避和急救措施。第八条 安全技术交底的流程(一)工程总体安全技术交底工程项目开工前5日内,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向现场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作总交底;(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1、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进行逐级交底。2、由项目总工向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员、班组长交底;施工负责人或技术人员、班组长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3、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3日内,由项目总工首先向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和现场负责人交底,工程技术人员53、配合现场负责人向参与施工的一线作业人员进行交底;4、每天作业前布置生产任务时,施工队负责人对本部门作业人员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5、每天作业前,各施工班组长针对当天的工作任务、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就作业要求和施工中注意的安全事项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二)按工种进行操作规程及风险告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员及分管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员负责对作业人员按工种进行操作规程及风险告知交底,交底结合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同步进行。(三)书面交底内容记录在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中,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第九条 相关要求交底要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完整性、预见性、预防性、指导性与强制性。1、针对性。是指必须针对具体54、所担负的施工任务和特点进行交底。2、可行性。是指交底的内容、提出的要求不笼统、不教条,切实可性,具有可操作性。3、完整性。是指交底的内容全面、具体、重点突出。4、预见性。要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科学的预测。5、预防性。在安全技术交底中,要对安全隐患、安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6、指导性与强制性。安全技术交底中有的内容,是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指导;有的要求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不得违反。第十条 专职安全员全过程参与并监督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保护职工的55、健康和安全,预防和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参照公路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指南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施工现场、项目驻地、拌合场等临时用电的管理。第三条 用电执行标准: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四条 管理职责分工:1、项目部临时用电由项目经理负责本制度的组织落实,提供必要的资源保证临电系统的安全有效运行,规范管理。2、项目总工负责组织电气工程师及工程、安全、设备材料等部门人员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监办审批,作为56、项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指导性文件,并严格实施贯穿工程施工整个周期。组织有关方案交底和系统布置的验收,验收记录在临时用电安装验收记录表。3、设备材料科负责按照要求采购、提供合格的用电设施和设备,采购的配电箱、电缆等用电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用电规范要求,并对所购产品的相关检测,合格证书存档。组织专职电工对项目部施工现场、临时办公室、生活区临电系统的布设;具体负责项目部施工现场、负责二级箱以上部分的日常维护、运行使用的专业管理以及专业检测;负责相关资料的记录和留档;4、安全科参与方案的编制工作,参与验收。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对用电作业进行监督,及时制止“三57、违”、消除安全隐患;有权对违章作业人员进行处罚,参与对电工及用电人员的教育和安全交底。5、相关部门配合设备材料科做好临电系统布设、安全运行、使用管理。6、电工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接驳和拆除用电设施、线路;进行日常维护和检查;按照规范进行故障处理;用电遇突发性情况时进行抢修。7、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电气设备的操作,严格对职责内的电气设备进行日常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进行检修。第五条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一)配电系统管理1、配电线路按照TN-S系统、三相五线制要求配备电缆;按要求对电缆进行架空或埋地,直接埋地敷设深度不小于0.7米。2、按照三级配电的要求,配置总配电箱、分58、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的各类电器必须是合格品。3、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4、低压配电的操作顺序如下,送电顺序:总配电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顺序相反。(二)配电箱的管理1、专业电工负责临时用电电气设备的安装,工程科、设备材料科、拌合场负责人做好配合和协助工作。安装完毕后按照总平面图和局部布置图要求,对配电箱和开关箱统一编号,并张贴标识。2、配电箱实行“二维码”管理。“二维码”信息内容包括:配电箱编号、名称、用途、管理责任人、设置时间等。3、配电箱、开关箱中的导线从箱体底面进出线口接进和接出,严59、禁从箱体的其它位置接进、接出。4、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排列整齐;导线分支接头采用焊接并做好绝缘包扎,不得采用螺栓压接,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7、配电箱、开关箱箱门配锁,钥匙由专业电工保管,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将开关箱断电上锁。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保持整洁;不得随意挂接其它用电设备;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9、配电箱、开关箱周围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10、配电箱、开关箱60、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1.41.6米。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米。11、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符合防雨、防尘要求。(三)照明现场场区照明电源由配电柜(立式)接驳,各施工工区照明按照临电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施工点临时移动照明控制电箱均从二级电箱接出,照明线路、设备安装使用必须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天气情况点亮或关闭。(四)临建房屋用电要求1、临建房屋用电在临电施组中统一规划,对用电最大容量进行计算,并考虑冬季取暖等较大容量用电设备的使用。2、临建房屋墙体之间穿行电路必须使用绝缘套管,防止由于摩61、擦破皮引起短路火灾;3、临建房屋电路必须进行验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需要进行维修和改造时由专职电工操作,严禁私自改动、私搭乱接。(五)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完毕,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并邀请总监办相关负责人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六条 检查与管理(一)项目部安全科每月会同工程科、设备材料科、分部负责人、施工队负责人、专业电工对临时用电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1次专项检查,对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履行复查验收手续。(二)电工每日对临时用电进行1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并将巡查情况记入电工巡视维修记录表。(三)现场所有用电设施的安装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非电工作业人员和无证人员不62、得从事临时用电的安装检查和检修工作。第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增强急救援技能,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等法律、行业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防火、防爆各项管理工作。第三条 管理职责1、项目级部消防安全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各部门配合。2、项目部由项目副经理(无安全副经理,由生产副经理)每年组织1次消防演练,安全科做好演练记录。3、项目部综合科负责在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各施工队负责所辖区域现场有关场所或部位63、设置消防设施,对现场消防器材统一编号,将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情况记录在消防设施配置情况一览表,并绘制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每月组织相关消防责任人对项目区域内消防设施器材进行1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4、各部门负责人明确辖区内各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及其消防安全职责,并报综合科,由综合科负责将相关情况记录在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一览表。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在责任区醒目位置张贴公示。5、施工队在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队人员情况,成立义务消防队,明确义务消防队消防安全职责,名单报综合科存档。6、项目负责人在组织安全检查时将消防安全列入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四条 消防器材的配64、备 1、项目部驻地宿舍、办公用房在200m2以下时配备2具MF/ABC4灭火器,每增加100m2时,增配1具MF/ABC4灭火器。会议室、食堂、配电房、材料库等须单独配备2具MF/ABC4灭火器。2、试验室办公用房在200m2以下时配备两具MF/ABC4灭火器,每增加100m2时,增配1具MF/ABC4灭火器。沥青室、沥青混合料室、燃溶剂存放区、配电房等单独配备两具MF/ABC4灭火器,试验室备有不少于0.5m3消防砂,同时备有消防桶、消防锹等工具。3、施工现场临时用房配备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MF/ABC4灭火器。4、混凝土拌合场作业区、水稳拌合场作业区、沥青拌合场作业区每100m2配备165、具MF/ABC4灭火器,且不少于两具。沥青存放区、导热油存放区及燃油存放区每处配置两具MFT/ABC20灭火器,还备有不少于0.5m3消防砂,并备有消防桶、消防锹等工具。第五条 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要求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2、施工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重点防火部位管理制度上墙,防火警示标志齐全,且与危险部位相符。3、施工现场夜间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66、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5、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和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7、氧气瓶、乙炔瓶等焊接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8、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9、临时用房内禁止使用碘钨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取暖。10、明火作业地点有专人看管,对火源附近的易燃物有效隔离。第六条 现场消防器材正确摆放、位置醒目,有防雨、防晒等措施,四周不得有障碍物。消防器材保存完好,其使用说明、使用方法等67、资料清晰明了,任何人员不得随意移动和破坏消防设施,拌合场施工现场设置“消防保卫牌”。第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保证施工现场危险品的使用和储存安全,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及其相关权益,根据江苏省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3版)、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各类易燃、易爆品、化学试剂等危险物品的管理。第三条危险品包括:各类油料、氧气、乙炔、化学试剂等。第四条 油料管理1、柴油、重油、沥青油罐的安全管理工作,由项目设备材料科具体负责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68、实。2、油罐由设备材料科指定专职管理人员,严禁在罐区堆放油污、油布、纸张、木材等杂物。3、罐区内设置完善的灭火设施和消防水源,并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消防道路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堵塞。4、油罐设置避雷装置和防静电接地装置。油罐区有足够的照明。宜采用远距离高悬透光灯。5、沥青料拌合、施工作业人员按要求配置劳动防护用品,防止灼伤、中毒事故发生。6、严禁储存汽油、油漆、香蕉水等危险物品。第五条 压力容器氧气、乙炔瓶管理1、氧气、乙炔使用、储存安全管理工作,由设备材料科具体负责验收、换发记录,使气瓶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2、装有氧气的气瓶不准与乙炔或其它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周围169、0米内,不得堆放可燃物品,焊接等明火工作,不准吸烟,必须备有消防用具。3、进行乙炔、氧气焊割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气焊、气割操作证”。4、使用时与明火保持10m距离或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5、乙炔瓶和氧气瓶不得靠近热源或电气设备,严禁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和乙炔瓶,禁止装有气体的气瓶与电源相接触。6、使用乙炔瓶时,要固定可靠,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在露天的气瓶,用轻便的板棚或防晒网遮护,以免受阳光暴晒。第六条 化学试验试剂管理(严格执行“双人”管理模式)1、化学试剂的储存、使用、残余处理等安全工作,由试验室具体负责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2、每日对本室的仪器、试剂、水、电等进行检查,如有异常70、立即采取措施。3、本室仪器、试剂放置合理、有序,试验台面清洁整齐。4、试验人员操作时穿工作服,试验前后洗手,以免沾污仪器、试剂或将有害物质带出试验室。5、试验人员在试验前熟悉每项试验的操作程序,做到有条不紊。对有毒、易燃、腐蚀性药品严格保管,定人、定责、小心使用。6、凡装过强腐蚀性、易燃或有毒药品的容器,由操作者及时亲自洗净,或妥善保管,标识醒目。7、操作者必须掌握一般的防火、防爆、防毒知识以及必要的自救常识(特别要注意化学烧伤,一般可立即用大量冷水冲洗,再涂上适当药品)。8、试验结束,及时整理工作台面,一切仪器、药品、工具放回原处。有害废物及废液倒入废液缸,并定期妥善处理。第七条 危险品存放71、区域因按消防管理规定设置好消防器材。第八条 各类危险品台账记录。设备材料科负责油料和压力容器台账记录,试验室负责化学试剂台账记录,记录表格和要求根据本部门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第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安全生产经费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经费管理,严格流程审批,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的投入,保障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物资、管理措施等的落实,切实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参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129号)、江苏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工程量清单(苏交建201255号)等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72、部安全生产费用记提、使用、申报支付及安全物资的采购、验收、管理、报销、检查等的管理。第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记提项目部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按不低于工程投标价1.5%的比例记提安全生产费用。第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1、项目部总工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在工程开工7天内,组织人员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总体计划,报总监办审批,并报备公司质量安全部备案。2、项目部安全科负责编制月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计划编制依据总体经费计划、施工计划、月度安全工作计划、安全专项方案相关内容,计划经项目经理确认后,上报总监办审核,并报备公司质量安全部备案。第五条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用途: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73、备支出:2、配备、维护、保养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急演练支出;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7、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用支出;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物资,是指用于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物料、设备及防护用品,主要包括:1、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手套、护目镜、口罩、绝缘鞋、雨鞋等。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保护闸具;隔离开关、漏电保护74、器、分配电箱、开关箱;电焊机二次侧保护装置;现场照明灯具:高压镝灯、铝压铸投光灯、晚间照明灯具;安全电压照明灯具、太阳能导向箭头、太阳能爆闪灯、太阳能黄闪灯、警示红(黄)闪灯;中小型用电设备防雨防潮设施;变压器围护设施;高压绝缘钳、令克棒、登高脚扣、绝缘垫。3、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网、木质盖板、钢质盖板、钢筋网片等。4、高处作业防护安全防护设施:拌和楼罐体、制式防护爬梯、操作平台围栏等。5、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限位装置、保险装置、行程开关等。6、交叉作业安全防护设施。下侧人行通道或作业面防护棚、防撞钢管桩、防撞墩、橡胶或铸铁减速带等。7、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安全防75、护设施:消防器材;柴油、氧气、乙炔库房;油库防护围栏;混凝土拌合楼、水稳拌和楼、沥青拌和楼罐体避雷针等。8、其他临时安全防护设施:标志标牌、施工围挡、交通安全设施等。9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救生衣、急灯、急救箱(含常规急救药品、用品)、担架、编制袋等。10、其他与安全相关的物资、设备、防护用品。 第七条 安全物资的报批、验收、管理与费用报批:1、安全物资报批流程:(1)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分包方承担的安全物资,由分包方自行采购,甲方项目部安全科负责人对分包方购买的安全物资进行检查与验收。包括安全物资的厂家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必要证件,确保分包方采购的安全物资符合国家安全强制标准。76、(2)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由甲方承担的安全物资,由安全物资需求使用者(协作、分包队伍负责人、项目部安全科负责人、设备材料科负责人)提出计划,填写安全物资采购表附表1(包括名称、类型、尺寸、数量及其它相应信息),报项目部分管安全副经理(或生产副经理)审核、项目经理审批购买,质量安全部备案。(3)安全物资需求使用者将安全物资采购表交至项目部负责安全物资采购部门,项目部负责安全物资采购部门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4)项目部提前一月递报需求计划单,材料设备部作为安全物资采购部门,负责安全物资的询价、采购、供商评定等工作。其中专业性与技术性强、安全要求高的安全物资如标志标牌、防雷设施等由安全科指定材质、型77、号、规格及样式等,由材料设备部按照要求进行采购。2、安全物资验收(1)采购的安全物资质量和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安全帽、安全带、救生器材、消防器材等必须具备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证书等,设备材料科负责收集、安全科存档。(2)对于一般安全物资主要核对型号、外观、材质、数量,查验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对于特种用品还要检查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并对进场安全物资的验证状态进行标识和记录,并将记录填入安全物资采购验收记录表附表2。(3)项目部安全科、材料设备科共同组织人员对进场的安全物资按照进场批次进行验收,并在安全物资采购验收记录表由材料设备科负责人、安全科验收人员共同签字确78、认,严禁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安全物资投入使用。项目部安全科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安全物资管理(1)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安全物资需求者负责对安全物资进行日常保管与维护工作。(2)项目部安全科组织专人负责安全物资发放,并做好安全物资领用发放记录。(3)对于易耗、易坏与应急救援使用的安全物资,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留存备量。(4)安全科负责对施工中使用的安全物资、设备及防护用品等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隐患或不符合要求的,督促相关部门整改。4、安全物资回收与盘点(1)工程主体结束后,由安全科、材料设备科共同对现场安全物资进行回收,包括各类个人安全防护用具(品)、安全标志标牌、警示标牌79、门架、交通安全设施、消防设施、防护围挡材料等,出具回收记录明细。(2)安全物资回收后,由材料设备科按照回收记录明细进行盘点,项目部指定专门区域规则有序存放,按照安全物资损坏程度或可利用程度进行估值,为后继工程重复利用做好依据。(3)回收后的安全物资原则上用于后继工程,按照估值后的价格列入安全经费。部分安全物资(如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牌等)如其它工程需要,可按照估值后的价格进行转卖,做好安全物资的充分利用。(4)经项目分管安全副经理(或生产副经理)、项目经理同意后报公司按工程现场废旧物资处理办法执行,对于回收过程中的不可重复利用或损坏严重的安全物资按照就地处理的原则进行变卖或处理,相应费用在报80、表中体现。5、安全物资费用报销(1)由材料设备科采购安全物资开具正规发票,复印件(扫描件)及清单在3日内交至项目部安全科,由其存档。(2)由材料设备科采购的安全物资报销单据必须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人在报销单上签字确认,公司质量安全部副经理确认,合约核算部审核,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3)项目部审核流程:项目部质量安全费用经办人填写项目报销单或项目请款单部门负责人审核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审核财务审核(审核费用是否符合制度或合同约定,金额是否一致,发票是否真实有效、各种签字手续是否齐全)项目经理审批质量安全部汇总审批;(4)公司审批流程: 质量安全费用审核人员根据费用汇总表填制公司一式三联的报销单或81、请款单质量安全部负责人合约核算部审核财务审计部审核财务总监审批总经理审批结算中心付款5、安全物资购买、验收、管理及报销流程:(1)分包方自行采购:分包方自行采购项目部安全科审核验收公司质量安全部审核备案分包方提供票据按照安全经费计量规定申报(2)项目部负责采购:安全物资需求使用者提交需求计划不同意采购安全科负责人审核同意采购副经理审核;经理审批安全物资询价、供商评定安全物资采购部门安全科组织专人发放、登记;“谁使用、谁负责”安全科、材料设备科现场按批次验收、签字,留存影像资料采购 公司合约核算部副经理以上人员审核签字确认采购部门收集并提供票据,安全科整理安全经费台帐报销安全科负责人复核确认公司82、质量安全部副经理以上人员审核签字确认财务科审核,完成报销结束第八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报批:1、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情况以现场计量为主,由安全科参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129号)、江苏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工程量清单(苏交建201255号)等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申报与审批。计量所需要的各类附件由材料设备科及时提供给安全科并做好交接手续。2、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申报、审核、审批等手续严格按照业主(指挥部)要求落实。3、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于每月25日前将安全经费实际发生及使用情况(公司报表9表)上报公司,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审核与备档。第九条安全生产费用资金管理:183、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原则:计划管理,规范使用,据实列账,杜绝截留。2、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项目安全生产条件,严禁借各种事由挪用安全经费、走帐、冲帐,一经发现,质量安全部将在公司平台质安专栏进行全公司通报,严肃处理。3、项目部项目部安全科负责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督促相关部门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项目部安全科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过程监督、检查以及按计划在规定范围内使用情况的审核,并优先保证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设备等相关费用的投入,对进场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监管。4、由设备材料科采购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材料、机具及安全用具用品等的购置,及时留存将购置安全物资产生的相关资84、料,包括费用组成、过程记录、影像资料等。5、安全科负责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登记,将相关情况按月份记录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记录表。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质量安全部。第十一条 记录1、 安全物资需求计划表2、 安全物资采购验收记录表3、 验收图片附件1安全物资需求计划表工程名称: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需用日期备注第 一 联 安 全 科 留 存项目经理: 安全副经理: 机料科长: 安全科长: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附件1安全物资需求计划表工程名称: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需用日期备注第 二 联 设 备 材 料 科 留 存项目经理: 安全副经理: 机料科长: 安全85、科长: 填表人:填表时间: 年 月 日附件2安全物资采购验收记录表工程名称: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验收意见验收人日期备注第 一 联 安 全 科 留 存交接人: 接受人: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附件2安全物资采购验收记录表工程名称: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验收意见验收人日期第 二 联 设 备 材 料 科 留 存备注交接人: 接受人: 交接时间: 年 月 日附件3验收图片工程名称: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积极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86、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及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管理。第三条 在工程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组织工程、安全、计划、设备材料科等管理技术人员识别本标段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清单,安全科负责报总监办审批。第四条 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范围:1、项目部驻地建设、钢筋加工场建设;2、混凝土、水稳、沥青拌合楼的安装及拆除;3、临时用电;4、深基坑施工;5、湿喷桩施工;6、钻孔灌注桩施工;7、水上围堰施工;8、墩柱、盖梁施工;9、支架现浇施工;10、大型特种设备安装与拆除;11、跨G346国道、跨G312国道87、施工交通组织;需专家论证的方案有:深基坑、围堰、临时用电、支架现浇施工、跨G346、G312国道施工交通组织等。第五条 项目总工在开工前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编制计划,并根据计划编制,各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在方案实施前7日,完成方案各项审批手续。第六条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项目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方案,专项方案主要内容如下: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4、施工工艺技术:88、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技术参数、检查验收等;5、施工安全质量保证措施:组织保障(质量、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技术措施、检查措施等;6、安全质量控制要点、危险因素分析及对策措施、监测监控措施;7、相关结构安全验算书及相关图纸;8、应急预案;9、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10、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第七条 专项方案由项目总工组织工程、计划、安全、设备材料科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报公司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签字。第八条 对于不需进行专家论证的安全专项方案,在项目部编制完成后3日内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后报总监办,总监办审批后组织实施。第九条 对于需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在方案实施前,提前15日89、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第十条 专项方案论证审查会由项目总工组织召开,下列人员参加专家论证审查会并发表意见:1、专家组成员:邀请不少于5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工程技术类不少于3人,安全管理类不少于1人,同一单位不得多于2人,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2、指挥部工程、安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工程师;总监办相关人员;3、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安全副经理、专项方案编制人员、专职安全员;4、勘察、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5、在专项方案论证审查会5天前将专项方案送交专家组成员及相关参会人员。第十一条 专项方案论证审查的主要内容有: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290、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第十二条 专项方案经论证审查后,专家组出具论证审查报告,对论证审查的方案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审查报告上签字。项目总工根据专家会书面审查意见组织人员修改完善安全专项方案,经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总监办审批,在工程施工5日前,将修改完善后经总监办批准的专项方案和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意见书报指挥部备案。对于专家论证会审查未通过的安全专项方案,重新编制方案并再次履行审核、专家论证、报批及报备程序。第十三条 按照批准的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项目实施部门不能擅自修改、调整,确需修改时由项目总工负责91、组织修订,并将修订方案报总监办、指挥部重新履行审批手续。第十四条 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总工负责组织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第十五条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现场专职安全员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未按照专项方案要求施工的,督促相关部门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项目总工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第十六条 专职安全员负责在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进行安全风险告知。告知内容包括:危险因素、安全生产要求、急措施等,并随现场作业内容变化及时更新告知内容。第十七条 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全专项方案的92、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专职安全员、现场技术员每日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管理办法、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第三条 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分类1、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自查2、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自查第四条 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内容:(一)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自查包括: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建立情况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93、建立情况3、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和持证情况4、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方案编制审批情况5、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计划报批情况6、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报批情况(二)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自查包括:1、安全专项方案审批情况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3、特种设备检测情况4、其他设备验收情况5、施工人员岗前教育情况6、安全技术交底情况7、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8、临时用电设置情况9、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情况第五条 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条件自查工作,对安全生产条件自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责令相关部门整改,整改达到要求方可向总监办申报。第六条 项目部工程项目开工前和分部分项工程94、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须经总监办审批后方可开工。第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暂行)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576号)及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规范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行为和指导工作实施。第三条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生产制度负全面领导责任。第四条 项目负责人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第五条 带班生产方式:1、现场巡视检查:对当日本合同段内施工作业区95、进行巡视检查,了解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事故多发易发的施工环节或部位。2、蹲点带班生产:巡视检查后,项目负责人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选择当日事故多发易发的施工环节或部位,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本合同段首件工程等作业区蹲点带班生产。本制度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及工程实际,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工程:1、项目驻地建设、拌合场建设;2、混凝土、水稳、沥青拌合楼的安装及拆除;3、施工临时用电;4、深基坑施工;5、水上围堰施工;6、墩柱、盖梁施工;7、挂篮施工;8、支架现浇施工;9、大型特种设备安装与拆96、除;10、跨高速、跨线施工交通组织;11、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与特点,其它应列入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本制度所称“事故多发易发的施工环节或部位”,主要指桥梁、路基、路面施工过程中易产生风险的施工环节和部位。第六条 现场带班工作职责1、检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落实情况:(1)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履责情况;(2)作业人员个人防护和施工现场临边、临空防护的规范性;(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4)安全技术交底与班前会落实情况。2、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3、加强对桥梁、路基、路面施工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指导,及时制止“三违”行为;4、及时发现、报告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97、5、填写带班生产工作日志并签字归档备查。第七条 带班工作要求:1、项目负责人每周轮流带班,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制定月度带班生产计划报总监办审查确认,总监办审核后报备指挥部。2、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3、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4、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5、认真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严禁违规组织生产。6、对98、项目经理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项目部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指令,并立即启动急救援预案。8、当日带班人因故不能带班的,须向项目经理请假,由项目经理安排他人带班。9、安全科负责制作“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公示牌”(详见附件)在项目驻地、拌合场宣传栏、施工现场移动展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带班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带班时间。第八条 考核规定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200元。2、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且未及时进行处置,将对现场带班人员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3、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99、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带班人20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200元的处罚。第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附件: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公示牌示例附件 公示牌示例项目副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照片照片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照片照片(图标)工程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公示牌 带班领导: 职 务: 联系电话: 带班时间:201年月日至月日 南京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标项目经理部说明:1、 相关内容采用插片式;2、固定场所,如项目部驻地、拌和场区,结合固定式宣传栏橱窗尺寸;尺寸为:130cm*100cm3、施工现场,如水稳、沥青摊铺现场采用移动式展牌;展牌尺寸为:80100、cm*110cm4、带班周期宜采用一周一轮换。季节性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明确季节性施工安全控制要点,确保季节性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的落实,保障季节性施工条件下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雨季施工、高温施工的安全管理。第三条 季节性施工主要包括雨季施工、高温施工、冬季施工。第四条 项目总工在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时,制定季节性施工的安全保障措施,项目生产副经理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加以落实。第五条 雨季施工重点做好防汛防台、防触电、防雷击、防滑措施。1、项目安全副经理(或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配齐配足防汛急物资和器材,组建急抢险突击队,遇有汛情及时急。2、专职电工负责对现101、场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加强检查,确保防雷装置、电气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措施、漏电保护装置、电线绝缘接头等完好。操作带电设备人员配备绝缘鞋,戴绝缘手套。3、大雨、大风后项目生产副经理组织人员检查临时设施、机电设备、临时用电线路等,确保完好后方可使用。第六条 高温施工时重点做好防暑、防火、防食物中毒等工作。1、项目经理在高温天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并安排综合科给职工发放防暑降温用品,现场设置遮阳棚和供水设施。2、综合科负责组织人员做好宿区通风、干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强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第七条 冬季施工时重点做好防寒保暖、防煤气中毒、防滑防冻、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等工作。第八条 进102、入季节性施工时,综合科安排人员收集天气预报,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每天公示天气预报。在雨季、高温或冬季施工前,项目总工负责组织对作业人员逐级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第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施工场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保障施工区域内施工车辆、施工人员和过往社会车辆及人员的安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各上级关于做好施工交通安全控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人员、机械设备、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第三条 项目施工区域内所有交通参与者均遵守本制度。第四条 各施工队在工程开工前对所辖段落主要施工道口、拌合场区出入口,设置严禁“非施工车辆”、“非施工人员”进入施103、工区域等安全提示牌,安全科检查督促落实现场施工交通管制。第五条 设备材料科负责场内各类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车辆必须证件齐全,运输中不得超载,不得超速,服从场内安全管理。第六条 各施工队负责人加强对施工作业区内的交通安全管制,在施工出入口、与公路、村道的交叉口设置好各类交通安全管制标志、标牌。第七条 施工队负责保障施工机械设备上、下坡道完好。第八条 操作机动车辆和设备的人员,必须持相关证件上岗作业,严格遵守本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 各施工队机械设备和机动车辆过公路道口时要安排专人指挥。机械夜间施工时要有专人指挥,指挥和配合人员要穿反光背心。第十条 施工场内机械设备和车辆在施工区104、域行驶时要主动避让行人和社会车辆。第十一条 设备材料科负责拌合场区机械和车辆行车路线、摆放位置的规划和管理,场内所有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按指定地点停放,夜间设足够的照明。第十二条 设备材料科负责组织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的性能安全。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第 97 页 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维护项目管理形象,反映项目综合管理水平,提高人员文明素质,规范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行为,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工作的开展。第三条 管理职责1、项目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由105、综合科组织领导。2、各部门、施工队负责人分别负责本部门、班组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3、项目负责人对各部门进行不定期检查,并依据检查记录在月度考核中体现,按照项目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实施奖罚。第四条 施工现场管理要求(一)围挡封闭1、围挡的设置施工现场四周根据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的需要,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围挡按照工程进度分段设置,或按规定使用统一的连续护栏设施。围挡始终保持连续、美观、牢固和整洁。围挡结构型式有:(1)栅栏结构:主要用于施工办公区、生活区四周围挡的设置。其高度不低于1.8 m,基础高度不低于0.5 m。(2)砖混结构:主要用于水稳、沥青拌和场四周围挡的设置。其高度不低于2.2106、 m,基础高度不低于0.25 m。(3)其他结构:主要用于施工交叉道口、坑洞口临边等的四周围挡。其高度不低于2.2 m。2、工地大门(主要出入口)(1)大门设置:在项目经理部出入口设置大门,大门宜采用伸缩移动门,宽度大于6 m。大门一侧设置一块4-6 m宽、1.5-1.8 m高的项目部名称牌,牌上设置本单位标志,标明项目经理部名称。名称牌为砖混结构、面板铺枣红色地砖,采用大理石金色雕刻字。其他位置(如施工队办公生活区、拌合站等)根据现场环境及需要可采取其他形式设置。(2)门卫设置:门卫要求设置标准彩钢板房岗亭,24小时值班,在岗亭内张贴门卫值班制度,急处置电话。 3、八牌一图(1)在拌合场入口107、醒目位置设置八牌一图 八牌为:工程概况牌;施工管理人员及监督电话牌;质量保证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风险告知牌。安全生产警示牌 一图为:施工现场平面图。(2)制作设置要求:每块图牌尺寸不小于2.4m2m,图牌设置稳固、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二)施工场地1、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并随施工不同阶段进行调整,合理布置。2、项目经理部驻地生活办公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做到平整、无积水、无散落物,生产区根据各工程需要硬化处理。3、严格按防汛要求,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未处理前四处横溢,或堵塞下水道,或排入河道。4、进出工地108、的运输车辆采取油布覆盖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或洒落在交通要道上,污染环境。5、工地道路平坦、畅通;现场整洁,不乱堆乱放;四周排水畅通。6、项目经理部驻地地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施工现场主要施工部位、危险区域、公路平交道口等设置醒目的安全宣传标语或合适的安全警告牌。7、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场地要平整、硬化,同时做好材料周围的排水工作。各种材料堆放整齐,钢筋覆盖防水布,保持清洁。设置标志牌,标识材料名称、规格、用途及数量。料堆之间设置隔离,不能混杂。拌和机材料拌和处设置标识牌,标明配合比、混合料名称。8、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有效控制现场各种粉尘、废气、废109、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第五条、生活设施管理要求 1、项目驻地有便利的交通及完善的通电、通水设施、具备信息化联网办公条件。2、工地驻地为院落式,采用封闭式管理,四周采用砂浆粉刷的砖围墙配铁花栏杆,设置自动式收缩大门,办公生活用房和砖围墙的色调为灰白色;项目经理部庭院适当绿化,绿化以灌木和花草为主且绿化面积不少25%;项目经理部设升旗台,分别悬挂国旗,企业旗帜和指挥部旗帜。3、工地驻地自建房屋采用彩钢板活动板房(阻燃材料),住房之间满足消防要求规定的净距且不小于7m,屋顶采用红色“人字形”双面坡,屋顶排水畅通且房屋四周有排水沟。4、工地驻地办公区及生活区住房坚固、美观,房110、间净空高度不低于2.6m;门窗齐全,同时设置可开启窗户,保证通风;房顶必须选用阻燃、防水材料,地面硬化防潮湿且办公区用房其地面必须铺设地砖;室内均设置空调,保证职工在高温或低温季节正常办公或休息。5、驻地配置急救医药箱,配备常规药品和急救用品。6、驻地生活区给职工设置学习和娱乐的活动室。7、驻地办公区和生活区内按要求配备相的消防安全器具且每排房屋至少配4组灭火器,同时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专人维护和保洁。8、驻地食堂设置隔离油池并及时清理,同时有独立的排水(污)系统,确保排水(污)畅通、不积水,防止污水影响周围环境。第六条 现场防火管理要求(一)防火制度的建立1、施工现场建立、健全防火制度111、2、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义务消防员,并定期进行教育、培训。3、重点防火区域,明确责任人,有监护措施。(二)消防器材的配备,根据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规定配置。(三)相关措施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措施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2、施工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3、施工现场夜间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各施工队安排人员加强值班巡逻。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方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5、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112、理,失效即更新,保证其完好、有效。6、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第七条 施工人员文明施工要求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工作卡、安全帽,身着工作服,禁止随地大小便,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项目各项规章制度,禁止赌博、酗酒、打架斗殴、嫖娼等违法违纪行为。3、处理地方矛盾和问题依据原则,做到有礼有节,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4113、尊重当地民风民俗,遵守乡规民约,与当地群众和睦相处。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风险源辨识、监控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对重大风险源的控制能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消除事故隐患,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参照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各类风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监控管理。第三条 组织机构项目开工前,成立项目总工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风险评估小组。负责对风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和登记,针对识别出的风险源编制风险源清单,安全114、科将相关风险源辨识资料报备总监办。第四条 风险源分为一般风险源和重大风险源。第五条 风险源辨识1、本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收集资料资料内容包括:工程相关设计及施工文件资料;工程区域内的水文、地质、气候等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工程区域内的建(构)筑物(含管线、民防设施、公路等)资料等。资料收集形式主要有现场踏勘、向指挥部申请领取或协调解决。2、对本工程施工作业程序分解施工作业程序根据安全管理需要、工程实际情况将工程施工分解至分部分项工程或工序(单位)作业。分解的标准参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2004),并结合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明确施工方法、作业程序以及使115、用的机具和材料等,便于事故辨识。本工程分解范围:项目部、拌合场驻地建设;生活区、办公区、拌合场临时用电;混凝土、水稳、沥青拌合楼安装和拆除,桥梁施工;路基、路面施工等方面。(三)施工作业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辨识采取相关人员调查、评估小组讨论等方式,分析评估单元中可能发生发生的事故类型,并形成风险源普查清单(详见“指南”表7)。第六条 风险分析(一)评估小组从人、机、料、法、序等方面对肯能导致事故的致险因子进行分析,重点分析: 1、致险因子。包括:人员活动、作业能力及其他因素;作业场所内设施、设备及物料等;作业场所外对施工人员安全的影响。 2、可能受到事故伤害人员的类型。包括:作业人员本身;同一作116、业场所的其他作业人员;周围其他人员。 3、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机械设备故障;人为失误;自然灾害等。 4、人员伤害程度。包括:死亡;重伤;轻伤。(二)致险因子分析采用系统安全工程的方法,通过小组讨论会的形式实施。本工程使用“原因-结果分析法”。(三)分析致险因子时找出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分类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四)风险分析结果填入风险源风险分析表(详见“指南”表8)第七条 风险估测风险估测是采用定性或定量的方法对风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进行数量估算。(一)一般风险源的风险估测1、评估小组按照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117、简称LEC法)。使用LEC法评价:L为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为人员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为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风险分值D=LEC。2、危险等级划分:当风险分值D320时,极度危险,不能继续作业。等级为5级,当风险分值320D160时,高度危险,需要整改,等级为4级;当风险分值160D70时,显著危险,需要整改,等级为3级;当风险分值70D20时,比较危险,需要注意,等级为2级,当风险分值 D20时,稍有危险,可以接受,等级为1级。3、危险等级为4级、5级的风险源需列入重大风险源,进一步风险评估。(二)重大风险源的风险估测1、评估小组采取指南推荐的风险矩阵法和指标体系法估测,确定风118、险等级。风险矩阵法是指重大风险源的风险值由事故可能性和事故严重程度组成的矩阵表来判定的方法。指标体系法是指针对事故可能性和事故严重程度的评判可根据推荐的评估指标并结合专家调查法进行评判。2、事故可能性等级分成四级:不太可能,为1级;偶然,为2级;可能,为3级;很可能,为4级。3、严重程度等级(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一般,为1级;较大,为2级;重大,为3级,特大,为4级。直接经济损失:一般,为1级;较大,为2级;重大,为3级,特大,为4级。4、专项风险等级分为四级:低度(I级)、中度(II级)、高度(III级)、极高(IV)级。5、具体实施方法按照指南相关推荐要求执行,6、重大风险源119、汇总在重大风险源风险等级汇总表(详见“指南”表25)(三)风险估测结果填入风险估测汇总表(详见“指南”表9)。第八条 风险控制(一)一般风险源 1、控制措施根据根据有关技术标准、安全管理要求来制订。 2、对的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火灾等风险控制措施简明扼要,明确安全防护、安全警示、安全教育、现场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内容。(二)重大风险源 1、建立重大风险源监控和预警预报体系,明确预警预报标准, 2、项目总工负责组织人员对本标段重大风险源编制安全专项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监控措施、急救援预案等,实行销号制度。在各个重大风险源的工程科位施工完毕120、后,安全科负责在1个工作日内向总监办提出销号申请。 3、安全科负责针对辨识出的重大风险源,设置“风险源告知牌”,告知内容包括重大风险源名称、风险源等级、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控制措施、监控责任人。在每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三)各级风险源由管辖或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监控检查。项目安全副经理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检查频率每月1次,发现安全生产隐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到位,并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表存档,专职安全员每日巡查。第九条 项目总工在施工图纸、施工工艺、作业环境等发生变化,及时调整风险源,制定相控制目标、措施及明确责任人,并对责任人交底121、,实施动态管理。第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参照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第三条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并督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四条 事故隐患的分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122、难度较大,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项目部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隐患等级结合项目危险源辨识办法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判别。第五条 事故隐患的范围1、危及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伤害。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5、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品的处理等)。8、可能造成环境污123、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第六条 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结合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第七条 安全科负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登记,填写隐患排查登记表,每月进行1次报备,对于一般事故隐患报备总监办,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公司、总监办、指挥部、行业管理部门。第八条 一般事故隐患的治理对于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项目部各部门、施工队负责人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整改。第九条 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一)、对于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相关部门立即停工整改,项目负责人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编制完成124、后经公司安全管理部确认,报总监办审核、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挂“重大隐患公告牌”(详见附件)公告,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和监督人。隐患所在部位的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在隐患未得到治理前及在治理过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二)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内容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暂行)(交质监发2012577号)要求,方案内容主要有: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时限;6、安全措施和急预案。(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项目负责人报告公司相关负责人,由公司组织本单位技术专家或委托具有125、相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部在报审总监办复查合格后,向指挥部申请复工,经指挥部检查同意后,方可恢复施工。第十条 施工现场任何人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向安全科报告,属于重大隐患的,安全科要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及时进行处理。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附件:重大隐患公告牌附件: 重大隐患公告牌示例重大隐患公告牌隐患类型隐患部位易导致事故停工区域整改内容整改范围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单位名称:监督电话: 备注:告知牌尺寸大小为11.5m,标牌下端距地面1.5米,立杆直径5cm,材质镀锌钢管,立杆埋入深度不少于0.5米126、,基础尺寸不小于0.50.50.5m。格式及安装要求须符合标志标牌标准化管理规范要求。安全检查和整改制度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现场各类不安全因素,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江苏省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3版)、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各项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第三条 检查形式包括: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日常巡查。1、定期检查:每月1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各部门、施工队负责人进行检查。2、不定期检查:遇到恶劣自127、然条件、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施工节点、停工整改复查以及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活动等,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安全科、工程科、质检科、设备材料科负责人进行检查。3、专项检查: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重大危险源(点)等,由项目安全副经理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现场易产生安全隐患的突出部位,每月进行2次专项检查。4、日常巡查:专职安全员每日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第四条 检查内容:1、上级文件的落实情况;2、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会议、教育培训、交底等规章制度落实情况;3、安全生产工作台帐建立情况;4、危险性较大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5、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挂牌上128、岗情况;6、施工人员安全行为情况;7、高处、水上作业安全情况;8、临时用电情况;9、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10、现场安全措施及防护情况;11、安全标志标牌完好情况;12、安全检查整改落实情况;13、安全专项方案现场落实情况;14、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检查内容。第五条 巡查内容包括如下:1、施工现场各类“三违”现象;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3、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5、临时用电完好情况;6、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7、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8、现场安全措施及防护情况;9、安全标志标牌完好情况;10、高处、水上作业安全情况;11、其它违反强制性标准129、或安全技术规程等不合格项。第六条 公司质量安全部、项目部安全科负责做好各项原始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须保留图片或影像资料,并要求立即整改,检查情况记录于安全检查记录表。第七条 定期检查后,公司级由质量安全部于5日内在公司平台发布检查通报;项目级由各工程项目安全科负责3日内下发检查通报,通报内容包括:检查依据、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整改期限、隐患图片等。第八条 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对查出的隐患采取边查边改的方法。对反复出现的隐患或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项目,安全科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时间、定人、定措施整改,并采取临时防范措施,全过程监控及时上报处理。接受检查部门负责人按要求整改落实,130、并书面回复,安全科负责隐患整改情况复查。第九条 专职安全员进行日常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第十条 专职安全员在施工队整改回复后2日内进行复查并做好复查记录。第十一条 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检查人员有权立即要求停工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第十二条 项目级的安全科负责对指挥部、总监办、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后提出的整改,按要求措施督促落实,整改后组织自查,自查合格后及时向相关上级部门上报整改结果。第十三条 奖惩按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相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第一条 为了检查考核阶段性安全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确保各部门、各施工队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做到奖优罚劣,131、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江苏省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3版),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定期安全检查、每月“平安工地”建设;每季度安全责任制的考核,其他专项安全活动及竞赛的考核参照本制度执行。第三条 组织机构1、公司级安全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负责,质量安全部负责对历次奖惩情况进行统计,根据公司有关规定适时发放或扣除安全奖。2、项目级安全考核工作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科负责对历次奖惩情况进行统计,填写安全生产考核奖(惩)记录表。第四条 考核依据1、公司级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与流程制定安全考核表,依据考核表进行考132、核。2、项目级由项目总工负责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江苏省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3版)内容,制定安全考核表,依据考核表进行考核。第五条 考核项目:1、分解后的各部门(岗位)、施工队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2、安全管理内业台账资料、施工现场安全外业管理情况。第六条 考核频次1、公司级每100天结合不定期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对象为项目部;子(分)公司根据公司要求自行考核。2、项目级每月结合定期安全检查、“平安工地建设”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对象为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岗位)、施工队。第七条 考核要求1、安全生产考核采用现场评分方式进行,根据分值判定优、良、中、133、差四个等级。考核总分100分,考核等级综合评定结果:90分为优,80分为良,70分为中,70分为差。2、考核后及时下发考核通报,通报内容包括: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及奖惩决定等。3、项目日常检查出的违章行为、隐患问题按本制度考核奖惩细则相关规定给予处罚。4、各上级安全检查、评价考核时指出的隐患问题,按本制度惩细则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第八条 考核奖惩细则:(一)现场管理及检查1、安全工作检查及安全责任考核(1)凡经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安全检查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的,项目部给予表现优异的部门、施工队1000-5000元奖励。(2)项目部每月定期安全检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考核评134、价,每季度对各部门进行安全工作计划任务及安全责任考核,考核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给予部门责任人500-1000元奖励,部门人员200-500元奖励;考核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为良,不予奖惩;考核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为中,给予责任人200-500元罚款;考核分在70分以下为差。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凡一年中有两个月在70分以下的部门,取消部门人员本年度评先资格。2、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施工人员,给予个人奖励200-1000元。(1)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中表现优异的,在各类安全劳动竞赛评比中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的。(2)及时发现并上报施工135、现场重大安全隐患,或对施工现场生产设施安全防护措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生产或者工作中取得明显实效的。(3)防止重大事故发生或者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3、凡经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时,被处予罚款处理,其金额概由相关部门责任人承担。除此之外,项目部还要按被罚金额给予罚款。4、项目工程接到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发给安全隐患通知书后,项目相关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经项目专职安全员检查,未按要求整改的每发现一条罚款200元,如造成安全事故者,相关责任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5、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的处罚。(1)生产工人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或未系安全带,罚款200元/人 /次,穿拖鞋、着装不整、赤膊136、等若发现一项,罚款100元/人/次。如若检查中发现一个班组中有3人以上未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带或佩戴不符要求将对班组负责人罚款500元。(2)凡班组长违章指挥或班组人员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服从安全指令者,罚款200元/人、次。(3)发现酒后作业的,处罚当事人100元并停止作业。若再次发现,处罚200元并停岗处理,并对班组长处罚200元。(4)凡施工人员将装载机、压路机等厂内机械设备当交通工具乘坐的,每次罚乘者50元,机械操作手100元。(5)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岗位证书,无证上岗或串岗作业的,非专职电工随意接电的,罚款200元/人/次。(二)施工生产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事故隐患1、生产施工设备、137、设施,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时,施工运行的,对于确定安装使用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或场所的责任者,对随意拆卸安全防护设施且未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的责任者,罚款200-500元。2、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即直接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隐患)接到“停工通知书”逾期不解决的施工队负责人罚款1000-2000元。3、对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整改反馈表”逾期不反馈销项的施工队或班组负责人罚款200-500元。(三)临时用电1、未按照编制的临时施工用电方案(配电箱设置位置及数量、平面图布设等)进行用电设备规划安装,罚款1000元/处。2、施138、工现场用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开关箱未做到有门、有锁、有防雨设施。罚款200元/处。3、现场临时用电未采用三相五线制,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罚款200元/处。4、施工电缆未按要求架空或埋设,照明线、动力线架设高度不够或穿越(便)通道未穿套管保护;将电线随意拖拉,罚款200元/处。5、设备等的外侧边缘与裸露架空线的净距小于安全操作规定未设置防护措施,罚款200元/处。6、每台用电设备没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同一个开关箱有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罚款200元/处。7、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无标记,开关箱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或保护器失灵,漏电保护器非国家3C强制性标准目139、录产品,漏电保护器装置参数不匹配,罚款200元/处。8、用电设备无保护接零,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未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接长、开关箱距手持电动工具超过3m;电动机具电源线随地拖拉;停止使用的电器设备、电源线和开关未及时拆除,罚款200元/处。9、对配电箱、开关箱、砼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等设备清理、检查、维修时,未将上一级的电源隔离开关、开关箱分闸断电和锁毕,未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罚款200元/次。10、施工场地使用简易碘钨灯、明插座、明闸刀、护套线、花线等。罚款100元/处。(四)机械设备1、运输车辆无牌、驾驶人员无证,罚款200元/辆/人。2140、施工机械设备随意停放,罚款100元/处。3、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施工作业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罚款200元/次。4、施工机具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机械设备安全装置不全的,罚款200元/次。5、电焊机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防触电装置,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大于5m,二次(焊把)线长度大于30m、接头超过3处,无防雨罩,罚款100元/次。6、氧气、乙炔等压力气瓶无标准色标,气瓶无条形码、防震圈、压力表和防护帽,罚款1000元/个。7、乙炔瓶、氧气瓶间距小于5米或距明火距离小于10米无防护措施,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代替乙炔气,罚款200元/次。8、汽车吊未进行检测(备案)投入使用,罚款2000元141、/台。9、起重设备无力矩限制器;力矩限制器不灵敏、无超高、超载、变幅、行走限位装置,限位器不灵敏;罚款 500元/台。10、起重钢丝绳磨损、断丝超标;滑轮不符合规定要求;起重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够,罚款500元/台。11、起重司机及指挥司索人员未持证上岗;操作司机与所操作起重设备机型不匹配,罚款200元/台。12、钢丝绳滚筒无保险装置;吊钩无保险装置,罚款200元/台。13、汽车吊作业前各支腿未伸满;支撑不可靠;作业前未经试吊检验。罚款200元/次。14、起重吊装作业违反“十不吊”规定及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罚款200元/次。(五)消防管理1、火灾隐患(1)驻地、施工现场等消防责任区无消防责任人、疏散142、示意图,罚款500元/处;驻地、施工现场等消防责任区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器材,罚款200元/处;驻地、施工现场等消防责任区设置的消防设施器材失效未更换,罚款100元/处;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材料、物品未分类隔离存放,罚款200元/处;焊接切割作业未对施工环境范围内易燃物进行清理,罚款200元/处。(2)一般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100元罚责任人员。(3)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限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对于拒绝执行整改的有关责任者给予清退出项目部处理。2、火灾(1)对于火灾造成经济损失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5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2)对火灾造成经济损失500-143、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20%的罚款。(3)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30的罚款。(4)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0的罚款。(5)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依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除相处罚外给予清退出项目部处理。(6)对造成人身伤亡的火灾事故,上报有关部门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处罚,追究事故责任者法律责任。(六)对有下列情况之一部门,部门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3、144、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4、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七)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相关部门和个人可免于罚款。第九条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规定不符之处按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规定执行。第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提高项目经理部对生产安全事故急的快速反和处置能力,确保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能科学、及时、有效地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工程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急预案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145、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急救援方案编制、急救援演练及急救援工作。第三条 方案编制1、项目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人员参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急预案编制导则、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急救援预案要求编制急救援预案。2、项目总工具体负责实施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程科、安全科、质检科、设备材料科人员配合,方案编制后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第四条 编制综合急救援预案和专项急救援预案。1、项目部必须编制综合急救援预案和专项急救援预案。2、编制专项急救援预案的项目包括:触电;火灾;防汛;机械伤害、高温中暑等。第五条 综合急救援预案基本要素包括: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急预案体系、急工作原146、则;2、工程项目危险性分析:包括工程项目概况、危险源与风险分析;3、组织机构及职责:包括急组织体系、指挥机构及职责;4、预防与预警:包括危险源监控、预警行动、信息报告与处置; 5、急响:包括响分级、响程序、急结束;6、信息发布;7、后期处置;8、保障措施: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急队伍保障、急物资装备保障、经费保障、其他保障;9、培训与演练:培训、演练;10、奖惩;第六条 专项急救援预案基本要素包括: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2、急处置基本原则;3、组织机构及职责;4、预防与预警;5、信息报告程序;6、急处置;7、急物资与装备保障。第七条 发生紧急情况时,项目经理按急救援预案规定的要求启动急响程147、序。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及各急救援工作小组迅速到位,按职责分工要求,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第八条 演练频率1、公司级每2年组织1次较大规模实战演练、1次桌面推演。2、项目级根据工程施工特点,每年组织1次实战演练、1次桌面推演。3、项目部开展实战演练前7日内将演练方案报公司质量安全部备案,公司质量安全部根据情况安排其它部门及项目部派人观摩。第九条 急救援演练按照演练准备、演练实施、演练总结三个程序执行。1、演练准备:项目总工负责组织制定演练计划、设计演练方案。综合科负责人员、场地、通讯保障,设备材料科负责演练物资、器材保障,安全科负责安全保障,财务部负责经费保障。2、演练实施:根据演练方案组织落实148、。3、演练总结:在演练后项目经理组织召开演练总结会,安全科编写演练总结材料。第十条 安全科负责演练各项资料的建档管理。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故报告的程序、时间、内容,确定急处置组织,明确急响要求,确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能及时准确上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和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详见附件2),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内部调查处理。第三条 应急处置项目部由149、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急应处置工作。第四条 事故报告程序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报告项目经理(负责人),项目经理(负责人)立即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公司质量安全部汇报;同时,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立即向总监办、指挥部、当地安监局等部门逐级进行报告。第五条 事故报告时间1、对一次伤亡3人以下(不含3人),或者重伤10人(不含10人)以下的一般事故,项目经理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向公司、总监办、指挥部、当地安全监督部门快报,2小时内进行第一次续报。2、对一次伤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含10人)以150、上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项目经理在事故发生30分钟内向公司、总监办、指挥部、当地安全监督部门快报,2小时内进行第一次续报。3、事故在第一次续报后,每日续报1次,有新情况及时续报。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及时补报。第六条 事故报告形式首先电话汇报,同时在规定时间内,采用交通运输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详见附件1)形式向总监办、指挥部和当地安全监督部门书面报告。第七条 事故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当报151、告的情况。第八条 应急处置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启动事故急救援预案,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3、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第九条 事故调查1、发生重伤事故,由公司及项目经理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2、发生死亡事故,由当地政府部门调查组进行调查,公司、项目负责人全力做好配合调查工作。3、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相关部门和人员积极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152、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第十条 事故处理和持续改进1、事故调查结束后,项目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内部处理,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项目部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总监办、指挥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和项目安全科实施验证。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153、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公司质量安全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项目部安全科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第十一条 事故档案1、事故处理结束,由项目部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事故报告归档。2、公司质量安全部在公司平台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并存档。第十二条 项目部每月向总监办、指挥部上报安全事故月报表(详见附件3)。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附件: 1、交通154、运输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2、安全事故月报表附件:1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 南京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号 监理单位有限公司 编号 交通运输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填报单位: 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天气气候 工程分类及等级、建设类型 工程名称及所在地事故发生部位 事故类别 工程概况 事故简要经过和抢险救援情况原因初步分析预估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人员伤亡情况死亡人员数量(人)死亡人员类型 失踪人员数量(人)失踪人员类型 重伤人员数量(人)重伤人员类型 从业单位基本信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单位负责人: 填 表 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附155、件:1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和2012年2月财政部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结合我省公路水运行业特点及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实际情况,为合理确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比例与使用范围,明确使用细目,统一计量支付方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定额站)、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写了本指南,供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156、在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合同签定和实施中参考使用。一、基本原则1、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当遵循规范计取,合理计划,计量支付,确保需要的原则。2、 合理确定安全生产费用比例。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公路发2009221号文件发布),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我省公路水运安全生产费用比例确定原则如下:发包人未设投标控制价上限的,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投标价的1.5%;发包人设投标控制价上限的,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投标控制价上限的1.5%;并且最低不得低于1万元。对于房屋建筑工程等相关公路水运工程附属设施,国家和省对于其安全生产费用157、的计取比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 招标文件中明确相关内容。在招标阶段,招标人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总金额或比例、预付金额或比例、计量支付方式与时限、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相关计量支付子目参见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子目一览表(附表)。4、 按计划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具体使用计划,每月向监理人报送月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并按照计划使用安全生产费用。5、 按实计量与总额包干相结合。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支付采用以现场计量为主,现场计量与总额包干相结合的模式。对于能够以具体单位数量进行计量的安全生产费用,当采用现场计量、按实支付的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158、。对于无法以具体单位数量进行计量的,或者采用具体单位数量计量难度较大的安全生产费用,可以采用总额包干、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但该部分费用合计当控制在合同中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15%以内。6、 合理摊销。采用现场计量、按实支付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的安全生产材料或者能够形成固定资产的设施、设备,能够重复使用的,当仅计列摊销费用,具体摊销次数依据合同约定确定。合同未约定的,由监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或者扣除残值后计列。7、 安全生产费用必须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不得侵占或者挪用。二、安全生产费用范围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与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安全159、生产费用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一)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1、相关定义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主要指为保障工程安全生产而设置的相关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对其进行技术、性能、质量等方面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设置费用主要指直接用于项目安全生产的相关设施设备购置、制作、安装等费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完善费用主要指因正常损耗或因工程变更导致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补充购置、制作、安装费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改造费用主要指为增加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安全系数,增强施工安全,对现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进行的设计、试验与制作加工等费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维160、护费用主要指对现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费用。2、清单细目构成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由以下清单细目构成:1、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主要指临边、临口等危险部位防坠、防滑设施;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而设的安全网、棚;其他与工程有关的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风、防地质灾害、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2、 警示、照明等灯具费。警示、照明等灯具主要指施工车辆、船舶、机械、构造物的示警灯、危险报警闪光灯、施工区域内夜间警示灯、照明灯等灯具。3、 警示标志、标牌费。警示标志、标牌主要指各类警告、提醒、指示等标志、标牌。4、 安全用电161、防护费。安全用电防护主要指各种用电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与插座外装防水箱、高压安全用具、漏电保护等设施。5、 施工现场围护费。施工现场围护主要指改、扩建工程施工围档;施工现场高压电塔、杆围护;施工现场光缆的围护等。对施工围档有特殊要求路段的围档费用不在此列。6、 其它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费。指未包括在以上范围之内的,但发包人与监理人认为计入安全生产费的其它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二)配备、维护、保养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急演练支出1、相关定义配备、维护、保养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急演练支出费用主要指承包人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使用、维护、更新以及按照合同约定所组织的急演162、练等费用。急救援是指在急响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本节所谓急救援器材、设备指在急救援过程中需要使用到的消防、急救等常用小型器材与设备,不含消防车、救生船等由社会专业救援机构配备的大型救援设备或非常用器材。根据国务院急办2009年编制印发的突发事件急演练指南规定,急演练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下统称演练组织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依据有关急预案,模拟对突发事件的活动。本处急演练指由发包人或承包人依据急预案,模拟对突发事件组织的急救援活动。2、清单细目构成配备、维护、保养急救援器材、设163、备支出和急演练支出费用由以下清单细目构成:(1)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维护、保养费。急救援器材、设备主要指灭火器、消防斧等小型消防器材;急救箱、急救药品、救生衣、救生圈、急灯具、救援梯、救援绳等小型救生器材与设备。救生船、消防车、救护车等大型救援设备不在此列。(2)急演练费。由发包人或承包人依据急预案,模拟对突发事件组织的急救援活动中由承包人分担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的部分或全部费用。(三)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1、相关定义(1)重大危险源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七章附则中第九十六条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164、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对于重大危险源的识别,2000年9月17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182182)“重大危险源辨识”作了具体规定。根据危险源的性质、场所、设备、设施等的不同,结合公路水运工程实际情况,重大危险源当重点关注以下几类:a、 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贮罐区。如工地贮油(气)罐、沥青罐等。b、 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库区。如火药库,沥青库等;c、 具有爆炸、中毒危险的生产场所。如爆破作业区、沥青摊铺作业区、隧道洞内开挖作业区等。d、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2)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7年第16号165、令)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2、清单细目构成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由以下清单细目构成:(1) 重大危险166、源和事故隐患评估费。由发包人、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或者施工单位委托专业安全评估单位对项目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所发生的相关费用。(2) 重大危险源监控费。对项目重大危险源进行日常监控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施工监控不在此列。(3)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费。根据发包人、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专业安全评估单位出具的评估报告对项目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1、相关定义安全生产检查指承包人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以及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的检查;安全生产评价指承包人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进行的施工安全风险评估,167、或者对其安全方案、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出具相评价报告;安全生产咨询是指就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相关专业安全机构、咨询单位或专家进行咨询,由其给出咨询意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指承包人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进行的安全方面的标准化建设。2、清单细目构成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由以下清单细目构成:(1) 日常安全检查费。承包人专职安全员日常安全巡视所发生的车辆与相关器材使用费,车辆与器材的购置费用不在此列。(2) 专项安全检查费。承包人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特殊部位、特殊工艺、特别设备的施工安全进行检查所支付的相关费用。(3) 安全生产评价费。承包人聘168、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安全施工专项方案进行讨论、论证、评估、评价所支付的相关费用,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4) 安全生产咨询费。承包人就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相关专业安全机构、咨询单位或专家进行咨询所支付的相关费用。(5)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费。因为承包人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进行安全方面的标准化建设所增加的费用。(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1、相关定义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是指为保障现场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而配备的供现场施工人员使用的防护必需品。2、清单细目构成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由以下清单细目构成:(1)安全防护物品配备费。169、承包人根据有关规定在日常施工中必须配备的安全帽、安全绳(带)、手套、雨鞋、工作服、口罩、防毒面具、防护药膏等安全防护物品的购置费用。(2)安全防护物品更新费。承包人对安全防护物品的正常损耗进行必要补充所产生的费用。(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1、相关定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是指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对安全生产进行的宣传,对施工人员进行的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等。2、清单细目构成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由以下清单细目构成:(1)安全生产宣传费。包括制作安全宣传标语、条幅、图片、视频等宣传资料所发生的费用。(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费。包括承包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170、底、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安全知识教育等支出的课时费;安全报纸、杂志订阅或购置费;安全知识竞赛、技能竞赛、安全专题会议等活动费用;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费用。(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用支出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用是指承包人配合相关科研机构,对其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等研究成果进行试用而发生的相关管理、配合费用。(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1、相关定义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主要指承包人邀请法定检测检验机构对相关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性检测检验所支付的费用。2、清单细目构成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171、支出由以下清单细目构成:(1)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费。承包人对拟投入项目的安全设施送交或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验,并出具相关报告所发生的费用。(2)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承包人根据有关规定对拟投入项目的特种设备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验,并出具相关报告所发生的费用。(九)其它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其它安全生产费用指不在以上范围内,由承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投标书中列支的相关安全生产费用。其它安全生产费用由承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以在投标书中从以下范围内列支:办公用品费。专指专职安全员办公用计算机、照相器材等办公必须的设施配备费用。雇工费。指为保障施工安全,对施工现场进出172、口部位进行交通管制而雇佣交通协管人员进行看护所支出的人工费用。其它费用。指在招投标时不可预见的,在施工过程中经发包人与监理人认可,可在安全生产费中列支的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三、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支付(一)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1、计量(1)以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实际投入的相关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为依据,由承包人提供合法票据,经监理人现场确认并签字认可后,以金额单位元计量。(2)以下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计列,由承包人计入其它相报价:a、属于施工工艺要求,当由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内综合考虑,并且计入相工程综合单价的相关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购置、制作、安装等费用;b、非正常损173、耗(如质量不合格、失窃)导致的安全设备与设施的补充费用;c、因第三方责任损坏(如被车撞毁),可向第三方索赔的费用;d、非安全专用的防护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e、其它发包人或监理人认定的不属于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完善、改造和维护的费用。2、支付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承包人实际发生金额支付。(二)配备、维护、保养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急演练支出费用1、计量(1)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维护、保养费用以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实际投入的相关急救援器材、设备为依据,由承包人提供合法票据,经监理人现场确认并签字认可后,以金额单位元计量。(2)急演练费用以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实际投入的急演练费用为依据,由承包人提供174、合法票据或者相关证明,经监理人现场确认并签字认可后,以总额计量。(3)以下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计列,由承包人计入其它相报价:a、非正常损耗(如质量不合格、失窃)导致的相关更新与补充费用;b、由发包人组织的急演练中由发包人承担的费用;c、安全事故发生后所发生的救援、现场清理、人员接待、伤害赔偿与补助、抚恤金、罚款等与之相关的费用;d、其它发包人或监理人认定的不属于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的费用。2、支付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维护、保养费用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承包人实际发生金额支付。急演练费用由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后支付总额的50;在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被监理人批175、复后支付总额的25;按规范要求及监理人的指示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之后支付剩余的25。(三)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1、计量(1)以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实际发生的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费用为依据,由承包人提供合法票据或者相关证明,经监理人现场确认并签字认可后,以总额计量。(2)以下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计列,由承包人计入其它相报价:a、因承包人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导致的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等费用;b、承包人超出有资质单位出具的评估报告要求标准发生的整改费用(仅超出标准部分);c、重大危险源发生起火、爆炸、毒气泄漏而发生的救援176、善后处理等费用;d、行政主管部门因项目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处以的罚款;e、其它发包人或监理人认定的不属于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的费用;f、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所发生的相关费用。2、支付由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后支付总额的50;在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被监理人批复后支付总额的25;按规范要求及监理人的指示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之后支付剩余的25。(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1、计量(1)以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费用为依据,由承包人提供合法票据或者相关证明,经监理人现场确认并签字认可后,以总额计量。(2)177、以下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计列,由承包人计入其它相报价:a、承包人为配合发包人、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所发生的费用;b、承包人为迎接其上级单位所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所发生的费用;c、由发包人聘请的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d、承包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施工标准化所发生的费用;f、其它发包人或监理人认定的不属于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的费用。2、支付由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后支付总额的50;在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被监理人批复后支付总额的25;按规范要求及监理人的指示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之后支付剩余的25。(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1、计量(178、1)以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实际投入的相关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为依据,由承包人提供合法票据,经监理人现场确认并签字认可后,以金额单位元计量。(2)以下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计列,由承包人计入其它相报价:a、职工防寒防暑物品费用;b、施工单位当为施工人员办理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险费用;c、施工单位当为职工提供的体检、职业病防治等费用;d、其它发包人或监理人认定的不属于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的费用。2、支付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以承包人实际发生金额支付。(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1、计量(1)以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用179、为依据,由承包人提供合法票据或者相关证明,经监理人现场确认并签字认可后,以总额计量。(2)以下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计列,由承包人计入其它相报价:a、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前培训费、考试费、办证费等费用;b、其它发包人或监理人认定的不属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的费用。2、支付由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后支付总额的50;在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被监理人批复后支付总额的25;按规范要求及监理人的指示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之后支付剩余的25。(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用支出1、计量(1)以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为依据,由承包人提供合法票据或者相关证明,180、经监理人现场确认并签字认可后,以总额计量。(2)相关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究、开发等前期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计列。2、支付由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后支付总额的50;在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被监理人批复后支付总额的25;按规范要求及监理人的指示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之后支付剩余的25。(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1、计量(1)以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实际发生的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费用为依据,由承包人提供合法票据,经监理人现场确认并签字认可后,以金额单位元计量。(2)普通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测检验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计列,由承包人计入其它相报价。2、支付经监181、理人验收合格后,以承包人实际发生金额支付。(九)其它安全生产费用1、计量其它安全生产费用当以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实际投入的相关安全生产费用为依据,由承包人提供合法票据或者相关证明,经监理人现场确认并签字认可后,以金额单位元计量。2、支付经监理验收合格后,以承包人实际发生金额支付。附表: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子目一览表序号子目名称单位计量支付方式1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现场计量,按实支付(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费元(2)警示、照明等灯具费元(3)警示标志、标牌费元(4)安全用电防护费元(5)施工现场围护费元(6)其它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费元2配备、维护、保养急救援器材、182、设备支出和急演练支出(1)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维护、保养费元现场计量,按实支付(2)急演练费总额总额包干,分期支付3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总额包干,分期支付(1)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费总额(2)重大危险源监控费总额(3)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费总额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总额包干,分期支付(1)日常安全检查费总额(2)专项安全检查费总额(3)安全评价费总额(4)安全生产咨询费总额(5)安全标准化建设费总额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现场计量,按实支付(1)安全防护物品配备费元(2)安全防护物品更新费元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总额包干,分期支183、付(1)安全生产宣传费总额(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费总额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用支出总额总额包干,分期支付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现场计量,按实支付(1)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费元(2)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费元9其它安全生产费用支出现场计量,按实支付(1)办公用品费元(2)雇工费元(3)其它费用元附件:3江苏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工程量清单 子目 编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102-3安全生产费a完善、改造和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安全防护设施1-1临时用电保护闸具隔离开关个500漏电保护器个8001-2配电箱分配电箱个1000开关箱个1501184、-3电焊机二次侧保护装置个6001-4现场照明灯具高压镝灯个1800铝压铸投光灯个100晚间照明灯具(进口)个25000晚间照明灯具(国产)个15000安全电压照明灯具个1001-5警示灯具夜间警示灯(太阳能导向箭头)个2500夜间警示灯(太阳能爆闪灯)组1600夜间警示灯(太阳能黄闪灯)组15000警示红(黄)闪灯个100LED警示灯带m81-6中小型用电设备防雨防潮设施处5001-7变压器围护处30001-8高压安全用具高压绝缘钳个400令克棒根150登高脚扣副100绝缘垫m21802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2-1洞口防护木质盖板m32000钢质盖板吨6000钢筋网片m21002-2临边防护185、m803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3-1完善、更新、维修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总额4高处作业防护安全防护设施4-1施工斜道、水平通道m3004-2自制钢质爬梯m4004-3装配式爬梯m12004-4安全网密目安全网张50尼龙平网张2004-5脚手板m320005交叉作业安全防护设施5-1下侧人行通道或作业面防护棚m25005-2阻燃安全网张1005-3门洞顶板竹胶板m230竹篱笆m210木板m320005-4防撞墩m33505-5防撞钢管桩m30005-6橡胶减速带m1505-7限高限宽门架处100005-8交通维护水上及陆上交通维护总额6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安全防186、护设施6-1消防器材2kgABC只804kgABC只150灭火器箱(中号)只10025kg推车台80030kg推车台1000消防砂池(含铁锹)处6006-2柴油、氧气、乙炔库房处5006-3沥青油库防护围栏m1806-4洒水车使用费月60006-5防雷设施处200007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安全防护设施7-1鼓风机台3007-2有毒气体探测仪台50007-3孔内送风装置台15008其他临时安全防护设施8-1标志标牌铝合金板标志标牌m21500薄钢板标志标牌m22000合成树脂板标志标牌m28008-2施工围挡警戒带m50彩钢板m150隔离栅(钢丝网)m150防护栏杆(标准)m1508-3交187、通安全设施水马只400椎桶只50隔离墩只100橡胶端头只508其他临时安全防护设施8-4预力防护设施先张法处2000后张法处500b配备、维护、保养急救援器材、设备和急演练1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救生圈个100救生衣件90急灯个100急救箱(含常规急救药品、用品)个300担架付300编织袋个12急救援器材、设备的维护、保养总额3急演练总额c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1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总额2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总额3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总额d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1安全生产检查总额2安全评价总额3安全生产咨询总额4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总额e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188、护用品1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总额f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总额g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用1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用总额h安全设施和特种设备检测检验1安全设施检测检验安全带根150安全网张300压力表个502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总额3扣件检测个50i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1办公用品费总额2雇工费工日1203其它总额附件:2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2年1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189、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当予以保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190、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生产安全事故191、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192、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1号)第六条第六款规定:依法组织或者参与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按照职责权限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发布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动态信息。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向交通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报送事故信息。目 录一、总说明129二、报表目录131三、调查表式(一)交通运输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193、(交质监31表)(二)交通运输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月报表(交质监32表)第 101 页 一、总说明(一)为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好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二)本统计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为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及加固等公路和水运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为“全国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本统计报表制度的统计内容包括因安全生产问题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因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生产安全事故。194、(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及有关单位按照本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内容、报表样式、填报要求和报送程序,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等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送工作。交通运输部设在长江干流的航务管理机构负责长江干流航道工程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送工作。(四)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经核实清楚后,事故单位向建设单位、项目的安全监管机构、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生1人以上(含1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单位在1小时内按照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的要求向建设单位、项目的安全监管机构195、报告。项目的安全监管机构逐级上报至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级不超过2小时。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按照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的要求上报交通运输部,并及时续报事故救援进展、事故调查处理及结案情况。(五)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月28日前必须将统计期内本辖区发生的伤亡事故(包括人员死亡、重伤以及经济损失等事故)汇总后,按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月报表要求上报交通运输部。已上报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的事故将最新情况继续填报,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省份的月报表要报送零事故。(六)快报表报送超过规定时限,视为迟报。月报表报送超过28日零时,说明情况,无196、故超过24小时后,视为迟报。快报表和月报表因过失未填写报送有关重要项目的,视为漏报;故意不属实上报有关重要内容的,经查证属实的,视为谎报;故意隐瞒已发生的事故,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视为瞒报;存在以上行为的,视情节在行业内给予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上报过程出现错报的情况,发现后及时报送更正后的报表。如超过48小时,一经发现,视为谎报。(八)上报统计资料须标明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九)快报表和月报表均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或网上填报)先期报送,正式文件可以随后寄送,但确保数据一致性。(十)本报表制度中的月报统计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197、5日。本制度由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负责解释。第 107 页二、报表目录表 号表 名报告期别填报范围报送单位报送日期及方式页码交质监31表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快报表不定期全国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中交集团发生后按时限上报报表及电子邮件4交质监32表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月报表月报全国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198、长江口航道管理局、中交集团每月28日前上报报表及电子邮件7三、调查表式(一)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表 号:交质监31表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一、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发生日期与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天气气候 工程分类及等级、建设类型 工程名称及所在地事故发生部位及作业环节 事故类别 工程概况事故简要经过和抢险救援情况事故原因初步分析预估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二、从业单位基本信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事故人员伤亡情况计量单位合计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企业聘用工人非本企业劳务人员其他人员甲乙123456死亡人数人其中:现场死亡人数人失踪人数人受伤人数人其中:重伤199、人数人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131号填报单位(签章): 有效期至:2014年11月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201 年 月 日 时 分交质监31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一、本表填报范围为全国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二、填报说明:1事故发生时间:具体填写为年、月、日、时、分,采用24小时制。2工程名称及所在地:工程名称填写发生事故的具体项目名称(包括路线或港区名称,标段号及桩号,为结构物或场所时需填写具体名称);所在地为发生事故地点所在行政区域,填写至县级(区、市、旗)。3工程分类及等级、建设类型:(1)工程分类:公路工程:01路基及边坡、02基层或路面、03桥梁、04隧道、05交通200、安全设施、06三大系统工程、07绿化工程、08服务区及收费亭工程、09附属临时工程(办公生活区、拌合场、预制场、材料加工场、便道(包含便桥和临时码头)、10其它公路工程;水运工程:11港口工程、12独立船闸工程、13航道疏浚整治工程(不含船闸工程)、14修造船水工工程、15防波堤和导流堤等水工工程、16航电枢纽工程、17吹填造陆及软基处理工程、18附属临时工程(办公生活区、拌合场、预制场、材料加工场、便道(包含便桥和临时码头)、19其它水运工程。(2)工程等级:公路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划分为01高速公路、02一级、03二级、04三级、05四级;水运工程按照内河通航标201、准(GB50139-2004)和海港总平面设计标准(JTJ 211-99)等标准划分为01深水码头、02非深水码头、03高等级航道、04非高等级航道、05其它。(3)建设类型:01新建、02改建、03扩建、04拆除、05加固。4天气气候:填写事故发生当天的天气情况:01晴、02阴、03雨、04雪、05雾、06风。5事故发生部位:公路工程:01路基、02边坡、03基层或路面、04桥梁基坑、05桥梁桩基、06桥墩(柱、塔)、07桥梁台帽、08梁板边沿、09隧道洞口、10隧道成洞(完成二衬施工)、11隧道半成洞(未完成二衬施工)、12掌子面、13其它(须注明);水运工程:14沉箱、15码头桩基、16202、水底、17水工基坑、18码头上部、19防波堤或导流堤、20护岸、21港口陆域(吹填造陆和软基处理形成)、22航道、23船坞、24通航建筑物;25其它(须注明)。通用部位:26临时办公生活区、27拌和场、28预制场(除起重机具等)、29材料加工场、30建筑物拆除现场、31建筑物加固现场、32桁架结构物、33房屋建筑物、34便道便桥、35临时码头、36其它(须注明)。6事故发生作业环节:01模板、02脚手架、03支架、04施工机具、05施工车辆、06塔吊、07龙门吊、08架桥机、09自行式起重设备、10施工电梯、11临时用电箱(线)、12外电线路、13危险品、14施工材料、15张拉作业、16拌合作203、业、17船上作业、18水下作业(爆破、焊接、检查等)、19水上作业、20水上预制构件吊装、21水上抛石、22沉排铺排及充沙袋、23其它(须注明)。7事故类别:按国标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分为:01物体打击、02车辆伤害、03机械伤害、04起重伤害、05触电、06淹溺、07灼烫、08火灾、09高处坠落、10坍塌、11冒顶片帮、12透水、13放炮、14火药爆炸、15瓦斯爆炸、16锅炉爆炸、17容器爆炸、18其它爆炸、19中毒和窒息、20其它伤害(须注明)。8工程概况:工程建设情况(包括开工完工时间、建设规模、投资方式、管理方式;如为公路工程需填写建设里程、桥隧比例等基础数据以及204、完成情况;如为水运工程需填写港口建设等级等基础数据以及完成情况);对于不能完整填写的,必须在月报表中续报。9事故简要经过和抢险救援情况:要求能够叙述清楚事故发生过程、急管理、现场处置情况。10原因初步分析:初步分析事故发生主要原因。11预估直接经济损失:根据GB672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预估经济损失。12死亡、失踪、重伤分类:死亡和失踪: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死亡的(因医疗事故死亡的除外,但必须得到医疗事故鉴定部门的确认),均按死亡事故报告统计。如果来不及在当月统计的,在下月补报。超过30天死亡的,不再进行补报和统计。失踪30天后,按死亡进行统计。重伤: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及损205、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暂时性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伤害。在30天内转为重伤的(因医疗事故而转为重伤的除外,但必须得到医疗事故鉴定部门的确认),均按重伤事故报告统计。如果来不及在当月统计,在下月补报。超过30天的,不再补报和统计。13死亡、失踪、重伤人员类型:01管理人员、02技术人员、03企业聘用工人、04非本企业劳务人员、05其他人员(如与工程项目施工无关人员)。14从业单位基本信息:填报相关从业资质名称、证号和发证机构。施工单位还注明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及发证机关,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姓名及安全考核证书编号。(二)交通运输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月报表表 号:交质监32表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206、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131号填报单位: 201 年 月 有效期至:2014年11月事故发生时间工程名称工程分类及等级、建设类型事故发生部位及作业环节事故类别事故简要经过初步事故原因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万元)死亡人数(人)死亡人员类型失踪人数(人)失踪人员类型受伤人数(人)受伤人员类型事故单位名称事故性质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第 113 页交质监32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一、本表填报范围为全国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二、填报说明:1事故简要经过:主要填写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207、事故教训、防范措施、救援情况、结案处理情况及其它要说明的情况。2初步事故原因:按国标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分为:01技术和设计有缺陷、0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03安全设施缺少或有缺陷、04生产场所环境不良、05个人防护用品缺少或有缺陷、06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07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08劳动组织不合理、09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挥错误、10教育培训不够缺乏安全操作知识、11施救不当、12其它(须注明)。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含人员伤亡、工程损失和机械损失):人员伤亡损失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进行计算。4事故单位名称:填报相关208、从业资质名称、证号和发证机构。施工单位还注明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及发证机关,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姓名及安全考核证书编号。5事故性质:填写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自然灾害事故。6事故发生时间、工程名称、工程分类及等级、建设类型、事故发生部位及环节、事故类别、死亡、失踪、受伤(指重伤人员)人员类型参照交质监31表填写说明填写。附件3 公路工程项目 承包单位: 南京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号: 监理单位:有限公司 编 号: 安全事故月报表填报单位: 年 月序号事故日期事故地点事故概况事故原因事故类别死亡人数(含失踪)重伤人数轻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备注备注:事故类别:按国标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分为:01物体打击、02车辆伤害、03机械伤害、04起重伤害、05触电、06淹溺、07灼烫、08火灾、09高处坠落、10坍塌、11冒顶片帮、12透水、13放炮、14火药爆炸、15瓦斯爆炸、16锅炉爆炸、17容器爆炸、18其它爆炸、19中毒和窒息、20其它伤害(须注明)。单位负责人: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 制表人: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