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稿贵得金矿业投资管理公司管理制度汇编350页word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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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85422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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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资料授权三个皮匠文库()独家收录公 司 简 介一、企业基本情况1、企业性质贵州贵得金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由织金县猫场镇检槽田煤矿、织金县化起龙金煤矿、织金县八步镇青龙煤矿、贵州德宇金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组成,属于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代表:魏战营)。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20000000060041。2、历史沿革贵州贵得金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新建集团公司,于2011年6月1日在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设立。3、隶属关系贵州贵得金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4个全资分公司和11个控股子公司组成。全资分公司:织金县猫场镇检槽田煤矿、织金县化起龙金煤矿、贵州德宇金象煤业有限公司2、织金县八步镇青龙煤矿;控股51%的子公司:织金县永安煤矿、织金县彭家湾煤矿、织金县以那镇水井湾煤矿、织金县八步镇源盛煤矿、织金县上坪寨乡荆坪煤矿、织金县猫场福安煤矿、织金县中寨乡富强煤矿、织金县熊家场乡织广煤矿、大方县绿塘乡新发煤矿、毕节市何官屯煤矿、织金县彭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企业注册地贵州贵得金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为贵州省织金县,公司办公地点设在织金县城关镇向阳路商住楼5层。5、资产总额贵州贵得金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壹亿元人民币。自集团公司成立以来在贵州做好煤矿建设工作基础上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截止目前为止,完成投资67500万元人民币。6、经营范围集团公司经营范围3、有矿产资源的投资开发;工程项目的策划、咨询;矿山事务的策划、代理、投资、商务管理;矿产品(需专项审批的除外),矿石机械设备。7、上年度营业收入及利润自集团公司成立后在做好煤矿建设工作基础上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截止目前为止,公司下属大方县绿塘乡新发煤矿已经投入正常生产,织金县八步镇青龙煤矿、织金县永安煤矿、织金县以那镇水井湾煤矿、织金县上坪寨乡荆坪煤矿进入设备安装和联合试运转阶段,其余煤矿正在积极建设中,上年度未有营业收入及利润。二、企业从事煤炭开采及安全生产情况1、从事煤炭生产年限情况贵州贵得金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由所属十五家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前全部是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07104、5号)关于毕节地区毕节市等八县(市)煤矿整合和调整布局方案的批复,重新注册登记,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合法煤矿企业。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规定,老生产系统在2010年底全部关闭到位,新井建设逐步展开。2011年6月份以来,集团公司控股后,大方县绿塘乡新发煤矿已在当年2010年10月进入联合试运转,2011年5月份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6月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该矿目前为六证齐全、生产能力9万吨/年的生产矿井。永安煤矿和荆坪煤矿在2011年10月份进入联合试运转。青龙煤矿和水井塆煤矿在2011年12月份进入联合试运转,今年3月已经通过安全设施验收。2102年3月底龙金煤矿和福安煤矿联合试运转已经毕节市工能委初5、验收,正在整改。检槽田煤矿已于2011年7月建成,因3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未取得,一直停产,等待联合试运转验收。源盛煤矿、彭家湾煤矿、织广煤矿属于在建矿井,因2012年3月底为未能进入联合试运转,按照省第十三次联系会议纪要精神,已停建。金象煤业由于30万吨/年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自2011年元月至今未动工,计划在这次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合格后,开工建设。彭华煤业、何官屯煤矿、富强煤矿受2011年省政府159号文件精神影响,一直停止建设。贵州贵得金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坚持“安全为天,质量为本”的原则,牢固树立“成也瓦斯,败也瓦斯,抓住瓦斯就是胜利”的安全理念,认真践行“安全、廉洁、团结、实效”的企业精6、神,充分发挥企业集团资金优势和人才优势,三年来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投资7600万元,建立了瓦斯抽放站、双突实验室、瓦斯监测监控等安全设备设施。建章立制、科学管理、严格考核,杜绝了重伤以上的人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杜绝了煤和瓦斯双突事故,实现了安全生产和建设。公司所属煤矿近三年瓦斯等级鉴定结果,除贵州德宇金象煤业有限公司为突出矿井外,其余煤矿均为高瓦斯矿井。2、煤炭安全生产情况贵州贵得金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近三年来,未发生过人员伤亡事故,也未发生过瓦斯超限以上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第一篇 安全保障一、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考核办法为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本着细化考核、严格落实的原则,调动各方面7、抓安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经济利益挂钩考核办法。1、考核范围:为全公司及所属矿井从业人员。2、考核细则A、管理人员考核1、安全生产 出现一人次轻伤事故或三级非人身事故,事故单位管理人员每人扣20分,当班安监员扣20分,该片其他安监员各扣10分。出现一人次重伤事故或二级非人身事故,取消事故单位当季安全奖励,罚没事故单位管理人员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取消该片安监员的安全奖励,罚没当班安监员安全风险抵押金,扣罚该片其他安监员安全风险金的50%,取消该专业人员的安全奖励,并扣罚安全风险抵押金的50%,机关其他管理人员各扣20分。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或8、一级非人身事故,全矿取消当季安全奖励,罚没全矿所有参加考核人员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下井 安全生产业务部室管理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18次(其中带班不少于4次),测量员、调度员、信息员、调度维护人员、监测监控人员、材料管理员12次,安培中心人员不少于10次。采掘工区区长、技术员每月下井不少于20次,其中带班不少于8次;其他副区长下井不少于20次,带班不少于16次。辅助工区区长、技术员每月下井不少于20次,其中带班不少于8次;其他副职下井不少于20次,其中带班不少于16次。其他部室中层管理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4次。专职安监员每月下井不少于23次。以上人员除采掘工区机电9、副区长、通防工区管理人员及后勤部室管理人员外,夜班下井次数不得少于下井总数的1/4。完不成下井数每少下一个井扣10分,每少带一个班扣10分,每少一个夜班扣3分。3、反“三违” 生产部室管理人员、工区管理人员每人每月反“三违”不少于4人次,其中“手指口述”违章1人次、走动式教育指标2人次;安监处、机电部管理人员地面违章1人次。安培中心人员、测量员、信息员、调度员、调度维护人员、监测监控人员、材料管理员每人每月反“三违”或走动式教育不少于1人次。后勤部室中层管理人员每人每月地面反“三违”1人次。每少反一次“三违”扣10分。4、安全大检查 生产业务部室管理人员及工区区长必须积极参加安全大检查,查安全10、大检查记录,每少一次扣2分;对大检查问题工区必须认真落实整改,一条不整改扣责任工区管理人员每人5分,不及时销号每条扣3分。5、矿长安全办公会 生产部室管理人员、其他部室副部级以上管理人员及工区区长、书记必须按时参加安全办公会,查会议记录,每少参加一次扣2分。6、周二安全活动 各工区必须坚持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工区管理人员全部参加,查会议记录,每少参加一次扣3分。7、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安全生产业务部室管理人员及各工区区长必须参加每月一次的矿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参加扣3分;整改负责人对排查隐患必须认真组织落实整改,否则每条扣3分。B、安监员考核1、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验收出现不合格品,该片安监11、员每人扣10分。文明施工验收出现差的,该片安监员每人扣5分。2、现场安全管理 现场存在较大、重大隐患,未发现或未采取果断措施处理直至影响安全的,每次分别扣当班和该片安监员10分和5分。对无规程措施施工或未按规程措施施工的行为,未加制止的,每发现一次扣该班安监员10分。对矿安全大检查表、信息办隐患台帐等登记的安全质量问题,不现场督办或及时复查销号的,每条扣该班安监员5分。所填交接班记录、评估表等,与现场实际不符的,每次扣3分。3、劳动纪律 旷班一次扣20分,扣该组组长2分。按时参加班前会,迟到每次扣2分。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不交接班、早上晚下的每次扣5分。不按时参加矿、处各种学习、会议等活动12、的,每次扣5分。4、“三违”情况 分管范围内出现违章,当班安监员每次扣1分。因现场工作不负责任,被矿管理人员抓“三违”者,每次扣5分。5、安全生产具体考核同管理人员考核。C、职工考核1、按章作业,杜绝严重“三违”。出现一次一般“三违”扣5分,一次严重“三违”扣10分。2、正常出勤无旷班出勤达不到规定天数,每少一个扣5分,旷工一个扣20分,季度有一个月出勤达不到15天者取消当季奖励资格。3、规范施工,杜绝事故发生轻伤及以上的事故,取消当班组所有出勤人员的当季安全奖,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4、奖惩兑现安全生产业务部室随分管专业考核;安监处人员随各自分工专业考核;非安全生产部室和安监处无专业分13、工人员一律随采掘专业考核。实行100分制考核,季度实现安全生产,根据个人考核得分情况,计算安全奖励数额,得分低于70以下时不得奖。 实行台阶式兑现奖励,季度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实际情况按所交安全风险金数量进行不同程度的嘉奖;若当季度未实现安全生产,则根据实际情况按所交安全风险金数量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3、有关说明因出差、学习等公务影响下井考核指标的,月底由单位出具证明,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交安监处,考核指标及奖励标准按比例折算。岗位变动时安全风险金随时进行相应调整,并在每月的上半月完成,进入下半月时按低岗位数额进行考核。扣罚风险金后,必须在次月5日内重新补交,否则,只罚不奖。 新分实习大中专生、技校14、生按同岗位50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4、安全信息奖励制度为切实提高各级管理人员下井质量,激励深入现场查隐患、反“三违”、抓安全的主动性,建立安全信息奖励制度。每下一次井得5分;抓一名走动式教育违章得2分、一般“三违”得3分、严重“三违”得5分;查出一条有质量的安全隐患得3分(以信息办登记筛选为准)。月底根据个人得分高低,排出名次,第一名一人,第二名两人,第三名三人,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5、“三违”罚款返还月度全矿实现安全生产,本单位消灭轻伤及以上事故,将当月罚款全额返还,用于奖励遵章守纪、按章操作人员或实现安全生产的班组,以此促进矿井的安全生产。安监处负责督查“三违”罚款返还制15、度的落实,月度结束后统计出各单位“三违”罚款总额,进行返还兑现。月度内出现1次一般违章的最多按其他人员的50返还,出现2次一般违章及严重违章的不享受返还奖励。各工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根据安监处提供的“三违”罚款数额及违章人员名单,负责制定出返还奖励措施和方案,报安监处审核,经矿领导审查批准后送矿劳资部在当月工资中兑现。各单位“三违”罚款返还奖励情况,定期在矿公告栏公示。二、安全薄弱人员排查转换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更好地利用安全心理学、安全形势分析理论以及人体生物节律理论等搞好超前防范和转换,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遏制各类事故的发16、生,特制定安全薄弱人员排查转换制度。(一)、安全薄弱人员的排查1、班前会安全薄弱人员排查。通过望、闻、测、听等多种措施,跟班干部采取观察和逐一询问的方式,严格防止酒后、精神不振的职工上岗。同时,积极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对岗位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清的职工,严禁上岗作业。2、严格入井前安全确认制度,“手指口述”督查组成员认真督查,杜绝不符合入井条件人员入井。3、严把入井安全关口,加大副井口入井检查力度,由把钩工持测酒仪认真检查,凡不符合入井条件人员严禁入井。4、每月底各工区在总结本月安全工作的同时,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薄弱人员排查情况认真总结分析。对职工按“三违”情况、工作表现、17、身体状况、培训情况等分别排查出安全不放心人员、安全危险人员,制定管理措施,同时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意见。5、矿安监处在分析安全事故、“三违”和罚款情况下,排查全矿安全不放心人员、安全危险人员。6、各单位排查的安全薄弱人员,必须及时报安监处备案。(二)、安全薄弱人员的认定1、酒后上岗者;2、患有不宜从事本岗位病症者;3、身体疲劳,萎靡不振者;4、大喜大悲,精神失常者;5、图省事、怕麻烦,懒惰成性者;6、业务工作能力差,安全意识薄弱,经培训考核达不到规定要求者;7、一月内连续出现三次及以上一般“三违”者;8、严重“三违”人员;9、现场有重大隐患未采取措施,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管理人员。以上14为“18、安全不放心人员”,59为“安全危险人员”。(三)、安全薄弱人员的转换1、对“安全不放心人员”,由区队制定具体帮教措施,停班学习,进行重点帮教转换(患有不宜从事本岗位病症者,经有关专家鉴定属实后,可调离其岗位),转换合格写出保证书后,方准下井工作。2、对“安全危险人员”,在区队帮教基础上,实行一般“三违”过“三关”、严重“三违”过“六关”帮教转换制度。同时,安监员、班组长、群监员等在工作中进行重点督查帮教。转换合格写出保证书后,方准下井工作。3、安全薄弱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不合格者继续培训,直至合格。4、各区队安全薄弱人员的排查、转换等工作由区长具体负责,建立档案,每月向安监处汇19、报一次排查、转换等情况。5、转换工作要点:明事理,增强其按章作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传技术,提高其安全工作的真本领和防范力;送温暖,体现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和感染力。(四)、安全薄弱人员的管理和考核1、上岗后的安全薄弱人员,工区要安排帮教人签定安全帮教合同书,帮教人员必须认真履行义务。2、各工区要建立安全薄弱人员排查、转换档案,安监处重点对安全薄弱人员进行督查。3、各单位都要对本单位安全薄弱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4、安全薄弱人员上岗后,当月如再出现违章或导致事故的,严格按规定加倍处罚,同时追究帮教人员以及工区区长的责任,连带处罚50%。5、对现场有重大隐患未采取措施,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管理人员从重20、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相应责任。三、“三违”人员综合治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职工行为,培养广大职工按章作业的自觉意识,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长治久安,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处罚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对“三违”者进行帮教,使“三违”现象逐步降低,经研究特制定“三违”人员综合治理制度。一、现场“三违”签名制度目的加大反“三违”透明度,避免乱抓乱罚、标准不统一、弄虚作假等现象,提高“三违”罚款的准确性,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出的“三违”,通过直接与责任人交底、帮教、签字,增进职工的岗位责任意识和正规操作意识,潜移默化的促进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运作程序121、管理人员下井或到现场检查时,随身携带检查记录写实本,当发现“三违”现象时,必须首先制止其行为,同时向责任者讲明违章的危害性,教育其严格按章作业;其次,详细填写检查记录本,并由违章责任人签字认可。2、管理人员升井后,要及时将现场检查记录本交回安监处信息办公室,由安监处信息办公室人员负责逐一筛选,规范的记入“三违”人员登记台账,并当天出具“三违”罚款通知书,在次日调度会议前发到各有关单位。3、所有“三违”罚款,必须由违章者本人签字,严禁代签和假签。如果现场无责任人,需要工区落实的,最多不得超过一天,否则无效。制度保障1、各类“三违”罚款,一律由安监处负责监督。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大胆管理,严肃22、公正的查处各类违章现象,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2、管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公司煤矿安全奖罚制度,严禁出现一般“三违”重罚、严重“三违”轻罚现象。3、违章者必须端正态度,正确认识自己违章行为的危害性,严禁无理取闹、打击报复等恶劣行为发生,否则按严重“三违”论处。4、凡发现违章事实清晰,但违章者又拒不签字的,检查人员现场要做好记录,经矿安全仲裁部门仲裁后,认为违章属实的,严格按照公司煤矿安全奖罚制度有关规定加倍处罚。二、“三违”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目的通过对“三违”人员的定期培训,使“三违”者真正认识到什么是“三违”及其危害,如何避免,并掌握有关的安全知识。保证以后按章作业,保证安全生产。运作程序1、每23、旬末由信息办对当旬一般“三违”进行统计,并交矿安培中心。安培中心旬初对上一旬“三违”人员进行为期一至二天的业余培训。培训内容:首先对各类“三违”进行剖析,让“三违”者认识到自己为什么被定为“三违”、由此可能造成的危害、今后如何避免等;其次对相关安全知识进行学习。2、对出现的严重“三违”采用强制教育的方式进行补课。信息办每天根据“三违”登记情况,及时通知到相关工区及安培中心。 相关工区接到安监处通知后,必须立即对严重“三违”者停班,按照过关教育规定到安培中心进行为期17天的停班补课。补课内容:首先对“三违”进行剖析,让“三违”者认识到“三违”发生的原因、可能造成的后果及危害、以后避免的措施。学习24、三大规程、公司煤矿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案例以及上级一系列安全生产文件、指示精神等。制度保障1、“三违”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一般“三违”不按时参加培训每次罚款100元。严重“三违”不参加补课罚款100元/天。 2、安培中心必须按时认真组织“三违”人员培训,对各类“三违”现象进行分类剖析,针对“三违”类别认真备课,保证培训效果。3、“三违”帮教制度目的通过对“三违”人员谈心和帮助教育,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让职工正确认识“三违”的危害性,促进职工自觉克服麻痹、侥幸、懒惰、逞能心理,增强遵章守纪、按章作业的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三违”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运作程序根据“三违”的性质分类帮教。一25、般“三违”要过“三关”、严重“三违”要过“六关”教育。 1、一般“三违”过“三关”区队分析关。对当班查处的“三违”,由当日值班区长负责组织“三违”者、当班工人及跟班队长,在班后进行分析,找出“三违”原因,制定出防范措施。区队谈话关。对查处的“三违”人员,由工区支部书记(副书记)负责对其谈话教育,进行思想沟通,使其认清危害,提高认识,按章作业,并填写一般“三违”人员谈话帮教记录,帮教双方签字。定期培训关:由矿安培中心每旬一次对“三违”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结合违章现象讲明违章的危害、防范措施及按章作业应掌握的知识等。2、严重“三违”过“六关”安全警示关。安监处信息办具体负责。主要采用电子显示屏亮相,26、每天将前一天出现的“三违”人员的姓名、所在单位和“三违”情况,输入到电子屏上,教育警示其他职工。现金交纳关。严重“三违”者在接到罚款通知书后,必须在第二天持罚款单,到矿财务部交纳现款。党、政、工、团帮教关。党群部具体负责。“三违”人员是党员的,由矿党委对其进行谈话教育;三违”人员是团员的,由矿团委对其进行谈话教育,一般职工由工会对其进行谈话教育。互保对象关。由本工区所结互保对象,通过工作、生活交流、谈体会等进行教育。工区谈话关。由工区支部书记(副书记)负责,对其进行思想沟通,使其认清危害,提高认识,同时让违章者在次日班前会上谈认识、论危害、作保证,现身说法,警示他人。补课考试关。安培中心负责。27、主要学习安全规程、安全知识,剖析违章原因,制订保证措施等,考试合格后,违章者要写出书面检查和保证书。制度保障1、安监处信息办每天根据“三违”登记情况,及时开具“三违”罚款通知书,并筛选出严重违章行为,及时通知到相关单位。2、相关工区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通知违章者进行过关教育,否则对工区值班人员罚款50元/次。3、严重“三违”者持过关通知单,逐一过关,“三违”帮教每过一关,帮教单位在过关单上,填写意见并签字或盖章。4、“三违”人员拒不接受帮教的,严格按照规定加倍罚款。5、“三违”者,过“六关”后将过关单交安监处存档,才可安排其上班。四、安全质量评估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28、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上级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指示和会议精神,强化现场的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真正变“静态管理”为“动态达标”,全面提升矿井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矿范围内开展采、掘、机、运、通安全质量评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煤、掘进班评估由安监处负责组织考核实施,盯班安监员现场具体评估,各采掘工作面当班班组长参加评估。评估实施盯班安监员,除进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外,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质量评估表中的内容,对当班所管辖范围内的采掘工作面,逐项、逐条进行检查评估计分,上半班、下半班各评估一次。初次评估在接班后两小时内完成,对检查出的问题,在评估表中“评估项29、目”相关内容处打“”作为标记,进行相应扣分,并督促现场班组长进行整改;末次评估在交班前两个小时内完成,除再次按照评估表中的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检查评估计分外,要对首次评估安排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落实,已整改符合要求的在原标记处打“”,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再次扣分、再次安排整改,并按规定对整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盯班安监员二次评估结束后,根据两次评估分数平均,现场计算出该班组实际得分,并通知当班班组长,班组长亲自在评估表上签字。盯班安监员交班升井后,要及时把当班各采掘工作面安全质量评估情况在信息办公室做好记录。评估考核:每月末,以采掘工作面为单位,依据各班组每日实际得分情况,加权平均后作为对该采掘工作30、面全月安全质量评估实得分,评估结果与该工作面当月工资结算额直接挂钩。1、安全质量评估得分90分为基准分,得分低于90分时,掘进头每降低1分扣罚该迎头当月总工资额的5,同时连带处罚主管队长、分管区长200元/分、区长100元/分;采煤工作面每降低1分扣罚总工资额的5,工区管理每人连带处罚200元/分(不足1分时按1分计算)。2、得分在9091之间时,不奖不罚,得分超过91分时,每超1分加奖工资额的5,掘进分别对主管队长、分管区长按200元/分、区长100元/分进行奖励;采煤工作面工区管理人员每人按200元/分进行奖励。有关规定1、跟班安监员要深刻领会安全质量班评估的意义,熟练掌握各项评估标准,认31、真履行职责、大胆管理、秉公执法,严禁弄虚作假、打人情分、或者打击报复;发现跟班安监员有失职行为、评估不认真者每次罚款50100元。2、各工作面当班班队长,要恪尽职守、服从安排、积极配合跟班安监员的安全评估工作,及时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对不服从管理,故意刁难、侮辱、打骂安监人员或拒不签字的,按严重“三违”处罚。3、因工区不重视,造成某一方面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频繁扣分(如巷道成型差、支架有串漏液等),追究工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一问题连续出现5次以上,回采工作面处罚分管区长,掘进迎头处罚包头区长,连续出现10次以上,连带处罚区长,每次罚款100200元。二、通防旬评估评估办法进行百分制考核评估32、,90分为基准分,得分低于90分时,每降低1分扣罚通防工区当月工资额的1,得分在9092之间时,不奖不罚,得分超过92分时,每超1分加奖工资额的1。评估时间在每月的三旬分别进行一次全矿井的通防安全质量评估,月底将三旬的得分加权平均,即为通防工区当月的实际评估得分。评估人员评估小组人员及通防工区管理人员参加,每次评估都必须将全矿井的通防系统全部覆盖,不得留有死角,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指出现场评分,双方确认签字。 三、机电、运输旬评估评估办法进行百分制考核评估,4分为基础分,得分低于4分时,每降低分,扣工区当月工资总额的1。得分在9294之间时,不奖不罚,得分高于4分时,每超过分,加奖工区当月工资总额33、的1。评估时间每月分别进行三次全矿井的机电、运输安全质量评估,月底将三次的得分加权平均,即分别为机电、运输单位当月的实际评估得分。评估人员评估小组人员及工区管理人员参加,每次评估都必须将两个工区所有系统范围全部覆盖,不得留有死角,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指出现场评分,双方签字确认。四、机电运输班评估1、班评估由跟班安监员分上、下班两次对分管范围内的机电运输设备进行评估打分,所有检查评估必须有跟班区长或机电区长签字认可。2、班评估时安监员按照评估表中的内容,对当班所管辖范围内的机电、运输设备、设施逐项逐条进行检查评估打分,对查出的问题在评估表相应的栏目中打 “”进行相应扣分,并督促现场班组长和机电维修人34、员进行整改,末次评估在交接班前2小时内完成,已整改并符合要求在原标记处打“”,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再次扣分、再次安排整改并对整改责任人按“三违”处罚。两次评估结束后根据评估分数平均,现场计算出该班组实际得分,安监员升井后在信息办公室进行汇总记录。3、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恪尽职责,验收时若发现弄虚作假,现场实际与评定结果不符的,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4、验收评估采用百分制,得分92分及以上为达标,低于92分(不含92分)为不达标。5、每旬验收达到92分以上时,对跟班安监员奖励100元/人/次,若92分及以下时,对跟班安监员罚款100元/人/次。6、月度考评以三旬验收平均和班评估平35、均计总分,其中班评估占40%,旬评估占60%,三旬平均分数每超(降)1%对全工区工资总额奖(罚)3%,对安监员各奖(罚)50元。五、评估要求评估小组及安监员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评估标准,公平公正的进行评估打分,所评分数必须能真实反映现场实际情况,如发现评估不实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各参与评估工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评估的重要性,积极配合评估小组的工作,对评估出的问题,及时改正,促进矿井的质量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月度各分项评估由具体负责的评估小组根据得分进行考核奖惩,报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交劳资部兑现。五、人员入井检身和出入井清点制度一、人员出入井清点采用人员定位系统、入井前和升36、井后清点的方式进行,调度室搞好人员定位系统清查工作。二、井口每班设两名检身清点工,由井口把钩工兼任。检身清点工必须佩戴标志(或穿安监标志服),每班对所有入井人员进行逐一检身清点。在人员入井通道利用人员定位系统监控。三、凡入井人员,一律在等候室候罐,统一按规定进行入井前“手指口述”确认,严禁在规定以外的地点候罐。四、井口检身工经过“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后,方可允许人员入井,入井人员要逐一接受检身人员的检查。五、检身人员发现不符合入井条件的人员一律禁止入井,发现强行入井者,立即汇报安监处信息办公室,按严重“三违”论处。六、职工所佩戴的“人员定位系统接收器”损坏或者新调入和外来人员,必须到调度室审领“37、人员定位系统接收器”。否则,严禁入井。七、各工区在正点交接班后1小时内,除特殊工种外,其他人员必须全部升井。人员升井后,必须先到工区报到确认,工区值班人员必须将当班下井、升井人员核对清楚,2小时内没有升井的,应将未升井人员名单及原因及时汇报调度室。 八、矿灯房应加强矿灯的收、发管理,每班在正点交接班后2小时内,对没有交灯的人员名单清点好,并交到调度室,调度室及时查清原因。九、检身清点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制度。由于检查不严不细,出现不符合入井条件的人员入井,对责任检身清点人员按失职论处,严肃处理。十、调度监控人员应加强对人员定位系统的维护,确保系统正常,清点准确。十一、检身清点人员有维护井口38、秩序的权利,所有入井职工有自觉遵守秩序的义务,若出现秩序混乱现象,检身清点人员要坚决制止,必要时,汇报安全信息办公室。六、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一、每周星期一组织召开公司经理(矿长)安全办公会议。二、会议由总经理(矿长)亲自主持,总经理(矿长)不在家时由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生产副矿长主持。三、参加人员:公司(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各部室负责人、生产业务部室管理人员以及各工区区长。四、会议内容1、安全副总经理(矿长)通报上周安全信息运行情况、上次安办会安排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上周矿井安全情况以及下周安全工作重点。2、各业务部室和各工区汇报上周安办会问题落实情况、下周安全管理重点以及现39、场存在本部室、工区无法解决需其他单位配合或需矿协调解决的重大安全问题。3、各分管副总经理(副矿长)汇报上周以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情况和下周安全工作重点及措施。4、总经理(矿长)对上周安全工作进行总结的同时,对本次会议提出的问题进行安排限期处理解决,对下周矿井安全工作重点进行安排部署。五、公司(矿)安监处信息办主任作好记录,整理出会议纪要,经总经理(矿长)或有关公司(矿)领导审查合格后,提交办公室复印,于次日调度会前将纪要下发到各有关单位,六、各工区区长负责组织职工在每周二安全活动日进行本周安办纪要的学习,并做好传达贯彻落实。矿、工区组织召开的会议结束前,都要严格执行逐级复述制度。七、各业务部室和40、各工区周六前将上周安办会问题落实情况、下周安全管理重点书面报安监处信息办公室。七、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一、矿每年必须依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明确责任,层层落实。二、安全生产计划、安全生产目标由生产技术部、安监处负责编制,报矿领导班子研究通过后,下发执行。三、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后,矿必须制定相应的落实措施,由安监处负责制定安全考核奖惩办法,严格奖惩兑现。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法人代表。矿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副矿长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负责;副矿长兼总工程师对安全生产技术和“一通三防”、“防治水”负责;安41、全矿长兼安监处长对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各业务职能部门对业务保安负责;各工区对分管区域安全生产负责;各工种对岗位自主保安、互助保安负责。五、各生产工区区长,是本工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必须严格按照与矿长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抓好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确保本管辖区域安全生产。六、矿每季度应根据季节特点,结合本矿实际,制定阶段安全生产目标,开展好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活动,反事故、反“三违”、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活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七、矿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下达后,各业务部门、生产工区必须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并及时制定相应的贯彻落实措施。八、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负责,确保矿井42、安全稳定健康发展。八、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一、矿长对安全投入计划管理负全面责任,矿总工程师、经营副矿长对安全投入计划编制负领导责任,矿总工程师对通防专业和防治水专业安全投入的完成负领导责任,经营副矿长对矿井维简费用的完成负领导责任,各分管副矿长对分管专业的安全投入完成负领导责任。二、安全费用的提取,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当上级有关规定调整时,矿按上级新规定及时调整。三、生产技术部、机电部、地测部、调度室、通防部(工区)等有关部门负责分管专业安全投入计划的编制、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财务部门负责落实安全投入所需资金,物资供应部门负责安全投入所需设备、仪器、仪表、材料等供应,安监处负责监督检查43、。四、每年11月上旬,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下发的具体实施意见,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生产技术部、机电部、通防部、地测部、调度室、安监处等有关部门,结合矿井实际编制下年度的安全投入建议计划。五、各专业于11月底将本专业安全投入申报计划报到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进行汇总,经矿领导审批。12月上旬报集团公司进行审查,各部室根据集团公司的审批意见对计划进行重新修改。六、每年元月初集团公司安全投入费用计划正式下发后,矿将制定实施计划,落实分管领导、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以确保安全投入费用的顺利完成。七、安全投入重点工程在开工前必须进行技术论证,提出设计方案和有关设计内容,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44、。八、安全投入必须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九、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分管部室提出申请,报分管矿领导组织验收,并填写竣工验收报告。十、生产、机电、通防、地测、调度、财务、材料管理和物资供应等部门,必须设专人负责安全投入的管理,并于每月25日前将安全投入材料、设备的到货情况通知各专业分管人员。十一、每月25日前,各专业负责人将所负责项目的完成情况、完成资金数量及下月计划完成情况,报送生产技术部。要求报送内容齐全,数字准确。十二、各专业负责人每月根据现场情况结合本专业安全费用、材料到货情况,研究解决安全投入进展过程中出现的45、各类问题。要求各专业每月月底前将当月安全投入总结报送生产技术部。十三、每月由成本核算人员根据当月产量从成本中提取安全投入资金,主要用于安全维护和维持生产。十四、安全投入工程所需资金,必须列入矿财务年度计划,要按工程进度及时拨款,做到专款专用。十五、矿财务部门要根据安全投入计划提取安全投入工程资金。首先要保证“一通三防”专项资金的使用,用于通风、瓦斯监测、防灭火、防尘等系统的完善和改造。十六、安全投入计划材料的领取必须有单位盖章,并经总工程师、经营矿长审查签字后,按分类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十七、安全投入工程项目实行责任制管理,各分管领导、副总和各专业分管人员为项目的负责人,负责项目的落实。安全投入46、工程的完成以投入使用为依据。十八、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矿财务部门必须计算出本季度安全技措资金完成情况,并分别发送分管矿领导、安监处等备查。十九、安全投入工程重点项目不得随意调整,必须按期完成。九、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为切实搞好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明确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目标,确保实现动态达标,促进矿井安全生产,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奋斗目标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防、地测、调度、火工品、安监创优、矿山救护、职业危害防治等专业,在集团公司组织的检查验收中达到行业级标准,实现动态达标。二、检查验收标准1、严格按照上级及集团公司下发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执行。2、安全质量评估47、,按照公司煤矿安全质量评估办法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3、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公司煤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三、检查验收的内容班评估、班验收、旬检查、月验收。四、检查验收组织构成1、评估:由安监处包片安监员对每班安全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并填写评估表,安监处存档备查。2、班验收:由工区质量验收员每班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填写班验收记录表,报生产部存档备查。3、旬检查、月验收:由矿统一组织,各相关单位管理人员参加,对各个回采工作面、掘进巷道及机电设备硐室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依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评定,定出等级。4、动态达标:实行安全工程质量动态达标,随时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随48、时进行落实整改。五、各专业人员要履行职责服从专业负责人的安排,恪尽职守,根据上级要求和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标准按时制定年度、季度专业达标规划和月度达标工作实施计划,坚持动态检查、旬检查、月验收相结合,踏踏实实的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六、各专业年度达标规划必须在1月10日前制定完毕;季度达标规划,必须在该季度首月5日前制定完毕,报送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月度达标工作计划,必须在该月5日前制定完毕;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在季度首月10日前研究制定。七、各专业年度达标总结、自检报告及自检表格,必须在12月10日前编制完毕;季度达标总结、自检报告及自检表格,必须在该季度49、末月15日前制定完毕;月度达标总结、自检报告及自检表格,必须在该月末25日前制定完毕;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总结、自检报告及自检表格,在季度末月15日前完成。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细则/煤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安全工程质量及文明施工进行综合评定,并进行考核奖惩。八、安全工程质量验收及安全质量评估结果直接与责任单位班组职工工资收入挂钩,实行奖优罚劣。九、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季度末必须实现奋斗目标,并逐步有所提高。十、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一、凡新入矿职工岗前培训必须坚持三级培训制度,下井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具备入井实习资格,方准入井实习;在老工人带领下,签订50、师徒合同,实习四个月后,再进行相应工种的岗位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后,方准上岗独立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分配工作。二、凡下井的干部、职工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全员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后,方准上岗;未经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干部不许指挥生产,工人不准上岗作业。三、因工作需要调岗的人员,劳资部门提出转岗意见,报请矿领导批准,安培中心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新岗位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到新岗位工作,否则,不准转岗。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51、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五、安全培训时间:新入矿人员和转岗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全员培训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初训、复训时间均不得低于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六、安全技术培训内容:1、新入矿人员的岗前培训,主要以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与法律法规、矿纪矿规、劳动保护与劳动合同、职业道德、矿井概况、入井须知、煤矿灾害事故预防知识和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为培训内容。2、特种作业人员的初训内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培训教学大纲进行。主要以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与法律法规、煤矿生产技术、矿井通风与灾害防治及各工种相关的专业知识为培训内容。3、安全技术全员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复训内容相同,以近52、期颁布的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国内外安全生产的新形势、新要求;有关本岗位及其相关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有关煤矿安全管理的新经验和新方法;近期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有重点的复习学过的安全生产知识,特别是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规律及防治措施为主要培训内容。4、转岗人员的培训内容按新岗位工种的初训内容进行。七、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会同安监处、党群部、劳资部等有关部门编制安全技术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报矿长办公会审批,经批准的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必须保证按期完成。八、矿安培中心要搞好安全技术培训档案管理工作,把调进调出、调换工作转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档案及时进行整53、理。十一、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一、总经理(矿长)对全公司(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矿长、总工程师)对总经理(矿长)负责,负责组织本职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监察处负责安全隐患的管理、监督和统计上报工作。二、安全隐患是指矿井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所有环节和矿井周围附近地区所存在的危及矿井安全的一些不良因素。1、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三级:A级:危害严重或者治理难度大,需由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隐患。B级:危害比较严重或者有一定的工程量,需由矿限期解决的隐患。C级: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由工区、业务部门解决的隐患。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54、为: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灾、提升运输、机电、放炮、顶板和其它等。三、安全隐患的确认每月二十四日,由矿长负责召集分管领导、各专业、各工区负责人以及有关技术人员对下月矿井安全隐患排查一次,并形成例会制度。根据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对本矿B、C级安全隐患直接确认,A级隐患提出确认意见,报集团公司确认。四、安全隐患的治理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必须坚持贯彻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治理措施,矿长组织整改落实。隐患涉及相邻其它矿井的,报集团公司、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协调、监控治理。隐患整改资金从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中列支,不足部分从维简费用55、中列支。隐患整改做到七落实,即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进度、人员以及责任落实。 五、安全隐患治理实行跟踪管理。1、安全隐患及治理情况要逐级汇总上报,每月5日前,将矿上月隐患治理情况和下月隐患排查情况报送集团公司,安全隐患在未整改完前,必须每次都报。其他有关隐患管理的上报按照上级要求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活动的具体要求进行及时上报。2、开展矿、部室、工区、班组、现场岗位工五级排查机制,要求矿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部室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工区每旬组织一次隐患排查、每班下井的各级管理人员配合班组进行隐患排查、现场跟班安监员与岗位工时时进行隐患排查。3、矿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及治理情况调度审查和排查,各56、有关单位必须汇报上月隐患治理以及下月本单位、本专业隐患排查情况,并将该月隐患治理反馈表在每月末17:00前报安监处;各有关部室必须在每周日下午17:00前将上周隐患治理情况和下周隐患排查情况书面报安监处;各有关工区必须在每月10号、20号以及30号下午17:00前将上旬隐患治理情况和下周隐患排查情况书面报安监处;每班下井的各级管理人员对所检查区域查出的问题必须填写班隐患台帐并限期整改,由当班所属区域跟班管理人员签字落实整改,跟班安监员负责复查销号。4、各有关部室、工区的周、旬隐患报表必须字迹清晰,参加排查人员和整改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现场班隐患台帐必须填写认真、字迹清晰,不得涂改。5、坚持不57、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凡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必须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无措施不准生产。安全隐患治理完毕后,须由确认单位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及时上报销号。 6、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或安全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7、加强对安全隐患的管理,把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研究、协调并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严防事故的发生。六、建立重大隐患应急预案。十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一、每月由矿长组织三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安全矿长、生产矿长组织实施。参加人员、检查内容、时间、地点由安监处统一制定。二、每月组织一次群众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58、检查时间、地点、内容以及参加人员等事宜由矿工会统一安排。三、每月组织一次青年岗员安全检查,具体检查事宜由矿团委统一安排。四、每旬组织一次专业自检,具体检查事宜由生产矿长统一安排。五、管理干部不定期到生产现场检查,由各部室、各工区负责人根据需要进行安排。六、日常巡回检查。井下安监员必须24小时现场监督检查不断线,每小班必须对所管辖工作地点的安全质量评估两次;跟班区队长要及时安排处理当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七、特殊时期检查活动,由安监处按照规定报矿长批准后执行。八、安全大检查查出的问题必须填写安全检查登记表,并严格遵循谁批准谁签字、谁检查谁签字、谁陪检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安全59、检查登记表报安监处及有关责任单位各一份,安监处负责监督落实整改情况。九、安全检查组织者必须对检查中限期整改的问题进行复验,并严格落实检查、整改、复查制度。十三、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一、为认真贯彻贵州省政府关于加强“双基”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提高职工的操作技术水平,将“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具体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制度。二、各工种具体分布情况1、采煤:班组长、采煤机司机、采煤机维修工、液压泵站工、液压支架工、输送机司机、移架推溜工、机电维修工、端头及出口维护工等。2、掘进:掘进班组长、钻眼工、支护工、装岩机司机、掘进机司机、掘进机维修工、绞车操作工等。3、机电、运输:锅炉水处理工60、司炉工、井下变配电工、胶带输送机司机、装卸载司机、水泵司机、中央变电所配电工、35KV变电所值班员、充电工、空气压缩机司机、通风机司机、主提升机司机、钢丝绳检查工、绞车维修工、机修工、小型电器管理工、电缆管理工、电气管理工、矿井水处理工、电修工、机械安装维修工、电气焊工、矿车维修工、烘炉工、车工、电机车司机、给煤机司机、刮板运输机司机、装岩机司机、信把工等。4、通防:防尘工、测风测尘工、通风工、瓦检员、束管监测工、安全监测工、制氮车司机、便携仪维修工、气雾阻化工、注浆工等。5、火工品管理:爆破材料管理员、放炮员、爆破材料运输工等。6、其它:地质工、测量工。三、操作规程的学习与考核1、各工区根61、据自身特点,组织操作规程学习,每个职工都要建立学习笔记,各工区将职工的学习情况作为月度考评的依据。2、业务部门负责对学习的组织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学习效果。四、现场正规操作检查1、结合各工区内部考核、专业抽查考核的方式,对各岗位正规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现场非正规操作情况的处罚标准,参照公司煤矿安全处罚办法执行。五、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验分专业组织,对照操作标准,每年选取部分工种进行一次技术比武,由各专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考核标准,兑现奖罚。十四、事故统计报告制度为切实加强我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事故统计报告制度。一、事故报告的程序和时限发62、生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值班人员向矿长报告;矿长在接到重伤、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事故(包括井下突水虽无人员伤亡但采区或生产水平被淹事故,突水、冒顶或其它原因有人员被困事故,井下发生各类火灾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 小时内报告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二、事故报告和统计的范围1、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 万元以上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都要按规定报告和统计。事故报告和统计范围由原来的“伤亡事故”扩展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和直接经济损失在内的“生产安全事故”。2、施工单位承包矿井内的基建、安装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63、一律由工程发包单位负责报告和统计。3、发生事故及在救灾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或非本单位的人员伤亡都应统计报告。4、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死亡,必须先按规定时限和程序报告分局。经分局调查确认系由职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事故统计。5、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 万元以下、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不列入统计范围。三、其他方面1、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迅速在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当尽量保护事故现场原始面貌。 2、调度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按事故报告程序报告矿长、有关矿领导、安监处信息办、救护队、医院等有关部门。3、矿长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派64、人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及事故的现场勘查,并按规定进行上报。 4、事故抢救工作结束后,应根据事故实际情况组成事故调查组,及时组织调查分析。轻伤事故及非人身三级事故由主管业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重伤及非人身一、二级事故由分管矿长主持组成事故调查组;死亡事故由矿长主持组成临时事故调查组协助上级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5、事故调查组的职责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快速上报集团公司和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鲁西分局。6、事故调查组的权利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单位、及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65、个人不得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7、参加事故调查分析的人员包括:所有现场目击者、事故当班负责人、工区带班人员、事故单位的党政及技术负责人和值班领导、向调度室汇报者、参加事故抢救和处理的职能部门人员、分管部长、分管副总、有关矿领导等。 8、事故调查分析程序事故现场人员及工区领导汇报从生产安排到正式生产直至事故发生全过程;参加抢救及现场勘查人员汇报现场实际情况;事故经过调查清楚后,开始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调查小组集体讨论通过,责任成立。责任明确后,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并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 矿长或主持事故调查负责人作定性总结,确立事故,并对事故善后事宜作安排。9、事故66、调查分析清楚后,事故调查组应根据矿及上级有关规定及时研究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并作出事故处理决定,同时做好上级事故调查组来矿进行事故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10、事故报告和现场示意图由事故单位技术人员编绘后报事故调查组,等调查组确认符合实际后,属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的,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迅速电传快报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鲁西分局和集团公司。11、事故防范措施必须由事故单位或涉及单位按规定时间具体实施,安监处负责监督落实。12、事故的调查分析,矿工会、安监处要做好记录,按照事故统计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统计、存档、上报工作。13、严格按照贵州煤矿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统计办法规定要求进行统计上报。上报工作主要由安67、监处具体负责。 14、按国家煤矿原煤生产事故或非原煤生产事故以及基本建设事故统计上报。原煤生产事故:所有井下生产和技术管理人员在煤炭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开拓延深发生的事故;地面工业广场原煤生产系统指煤外运装车前和原材料第一次卸车后的生产服务系统,如矿井压风、通风、排水、选煤、供电、调度通讯、矸石山、支架(柱)检修、矿灯房、自救器房等发生的事故;救护队处理矿井隐患发生的事故 。非原煤生产事故:从事原煤生产以外工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如矿直属基建、机厂、电厂、选煤厂、码头等从事非原煤生产发生的事故;煤质化验、环保、救护队、抢救事故过程中发生的事故。15、按非伤亡事故统计上报:按事故等级分为一级68、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三级非伤亡事故。16、按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程度统计上报: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17、事故报告时间规定矿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必须立即汇报集团公司。按规定填报事故报告。18、工伤后1个月内死亡的,计入事故总死亡人数;上月报表报出后死亡的,只在死亡的月份报一次死亡,上月报的负伤事故不再修改,到年底一次性更正。19、生产区域内的交通事故:生产矿井以更衣、洗澡为界,职工上班更衣后,下班洗澡前乘坐本单位交通车发生的事故计入原煤生产事故。乘坐交通部门车辆或其它交通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交通部门统计。20、下列事故不统计到本企业伤亡事故总数中,列表统计上报备案。 本69、企业支援或承包外单位工程发生伤亡事故由外单位统计报告。企业外组织的安全检查、培训、部研、学习、参观等活动发生的伤亡事故。职工在生产岗位因突发疾病造成的伤亡事故。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伤亡事故。如冰雹、地震、龙卷风等。21、外单位承包矿井内的生产、安装,发生死亡事故由发包单位按本企业伤亡事故统计报告。22、伤亡事故调查报告要签注事故时间、调查时间、呈报时间。23、发生一、二、三级非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的时间、地点、经过、简要原因、初步经济损失,用快速的办法分别报集团公司和鲁西分局。井下发生非伤亡事故要通过调查处理后做终结报告。24、本规定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上级下发70、新规定时,相关部分按新规定标准执行。十五、工伤管理制度为落实工伤职工的相应待遇,从而加强对工伤和非工伤职工的管理,做到对其劳动能力的初步鉴定,结合矿实际,制定本规定。一、成立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经营矿长任主任,安全、工资、工会、办公室、卫生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矿职工劳动能力的初步鉴定和管理工作。二、工伤和工伤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和管理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每月末召开一次会议,对本月发生工伤人员的工伤程度进行界定,同时依据贵州省,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给予确认;对治疗终结的工伤(医疗期满的非工伤)人员进行劳动能力的初步鉴定。职工因工负伤,需由矿安监处负责提供发生工伤的时间、地点、受伤部位、事故71、经过等证明材料,同时对工伤程度的界定进行登记备案;矿卫生所负责工伤人员治疗过程的跟踪和调度;劳资部负责工伤职工的材料申报、治疗票据的整理和上报、治疗终结的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和期满后的待遇执行和岗位安排等工作。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发生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的期限。职工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去参保所在地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因伤情不能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发给生活津贴,其标准不得低于因病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十六、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保护方针,加强劳动72、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坚持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并结合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严防职业病危害,保证矿安全生产的有序进行。二、劳资社保部应严格按照贵州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定时向职工发放,不得擅自扩大发放范围,任意提高或降低发放标准,不得用其他物品代替防护用品。三、劳资社保部要根据工种、人数制定采购计划,提交矿领导审批后,遵循安全、实用、方便的原则,由集团公司采购部门采购,劳资部组织安监处、工会等单位对购置的劳保用品进行抽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四、对于发73、放标准中未有明确规定而生产中又必须配备或上级、地方有关部门要求配置的防护用品,应结合工种、岗位、生产场所的特点,从保障劳动者安全生产的角度出发,拟定配备标准。五、矿和集团公司采购部门采购要严格执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采购、发放、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六、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原则上实行以旧换新,劳资社保部要建立个人领用登记卡片。职工一人一本,凭本、卡发放。调出单位时,卡片随档案一同转移。七、职工因各种原因脱离工作岗位三个月及以上的应视不同情况停发劳动防护用品或顺延其发放时间。八、职工应爱护、节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虚报冒领、无故丢失、损坏、变卖劳动74、防护用品的,视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必要的行政处分。十七、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一、矿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都要制度下井带班1、矿级领导要经常下井了解井下安全生产情况,研究解决井下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每月下井和下井带班数不得低于集团公司领导干部下井带班规定要求数。2、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业务部室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8个,其中下井带班不少于4个,并确保每天每小班不少于 1人下井带班。3、各采掘工区区长、主管技术员每月下井不得少于20个,其中带班不得少于8个,其他副职每月下井不得少于20个,其中下井带班不得少于16个,并确保每天三班各区(队)都有管理人员下井带班; 75、4、带班下井人员必须同职工同上同下,严禁晚下早上。二、下井带班人员的职责任务1、下井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和超能力组织生产,对现场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和隐患,升井后要填写问题和隐患解决通知书,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限期落实处理。2、部室下井带班人员,对全矿当班安全生产负责;区队带班人员对区队当班安全生产负责。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有关人员采取停止作业、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调度室及有关领导、部门报告。3、巷道76、贯通、初次放顶、工作面初压、探放水、过断层、过老巷、处理冒顶、启封密闭、排放瓦斯等关键阶段,有关部室、区队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到现场亲自组织指挥,确保安全生产。三、其他规定1、矿领导、安全生产业务部室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由矿统一排定班次并按规定班次上岗,如因事确无法带班时,可自行调节;区队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由各区队自行安排。所有带班人员不得空班。2、下井带班人员必须在井下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人员在井下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或处理意见,需要注意的事项等。3、矿安监处信息办建立下井带班档案,带班人员升井后要认真填写下井带班汇报卡,包括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77、路线、发生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并存档待查。4、实现安全生产,完成下井带班任务,每带班1个补助80元。5、每月对未完成下井带班任务的管理人员,每缺一个罚款100元,每空一个罚责任人100元;未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或晚下早上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者50元;现场带班不负责任,未认真履行带班职责,每发现一次对其罚款100元。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当班带班人员的相应责任。十八、领导干部包挂区队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双基”建设,推进安全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真正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实行矿领导包挂78、区队制度。具体责任分工如下:一、矿长是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第一责任者,对全矿安全生产负责。二、生产副矿长具体负责采一工区、采二工区、综掘工区。三、机电副矿长具体负责机电工区、运搬工区、准备工区。四、副矿长兼安监处长具体负责掘进一工区、掘进二工区。五、总工程师具体负责通防工区、掘进三工区。六、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五个一”工程。七、包挂领导必须定期参加有关工区的安全活动,并在记录薄上签字。十九、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一、为应对现场安全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及时消除各类事故或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防止事故扩大,特制定本制度。二、应急救援处理制度是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必须建立的79、制度。矿必须在每年一季度前将下一年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三、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由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编制并组织实施,安监处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查和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四、矿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全矿职工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传达、贯彻和学习,并组织好学习签字活动,让每一个职工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的详细内容,防患于未然。五、各工区区长(书记)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并实行全员学习签字制度。六、加强职工对水、火、煤尘、瓦斯、顶板等各种自然灾害的认识,让职工掌握发生各种灾害时的现场应急抢救基本知识。七、80、必须教会职工如何使用自救器,每个职工必须熟记发生紧急情况时的报告程序和逃生避灾路线。八、加强职工自救、互救知识教育,必须让每位职工掌握一定的自救技能,能在紧急情况下实施自救与互救。九、发生事故时,矿应当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对事故进行抢救。二十、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职工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煤矿事故,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特建立矿井灾害预防处理制度。一、每年初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生产、技术、机电、通防、地测、调度等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安监处参与审查和监督实施。二、矿井81、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详细论述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和种类,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对矿井存在的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认真分析、论证,并制定预防措施。四、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对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故的自然条件、原因和地点进行分析;编制预防瓦斯、煤尘、火灾、水灾、顶板、机电、提升运输、压力容器、高空作业事故、雷电事故等预防措施。五、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必须明确各类事故发生时的避灾路线、地面消防材料、井下消防材料库储备材料、设备明细和发生事故后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个人。六、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编制、会审后,必须以文件形82、式报集团公司进行审批。审批后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根据集团公司批复文件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直至符合要求。七、各单位必须抓好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贯彻落实,并做好学习签字,由生产技术部组织一次全员考试,不合格的不准上岗,直至学习考试合格。八、每一位职工必须熟练掌握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措施,熟悉避灾路线。九、通过提前学习、准备,有效地预防各类事故发生,有效地控制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迅速救灾。二十一、责任事故追究处罚制度一、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体现“责任明确,重奖重罚”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对事故的责任追究处理实行经济赔偿和责任处罚制度。第二条 矿区内发生各类责任事故,造成直83、接经济损失的,按责任大小由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经济赔偿;造成伤亡事故的,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给予罚款或行政处分。二、轻伤事故第三条 井下每发生轻伤一人次,对事故单位罚款20005000元,对责任者罚款200800元。出现破皮红伤事故,尚够不成轻伤的,对责任者罚款100300元。第四条 地面(单位)每发生轻伤一人次,对事故单位罚款30008000元,对责任者罚款3001000元。出现破皮红伤事故,尚够不成轻伤的,对责任者罚款100300元。第五条 发生轻伤事故,按规定对责任工区安全考核进行扣分。三、重伤事故第六条 井下每发生重伤一人次,对事故单位罚款500010000元;区长(支部书记)罚款584、001000元;值班及跟班区长罚款10002000元,工区其他副职各罚款500元,当班班组长罚款5001000元,事故主要责任者罚款10003000元并给予行政处分。第七条 地面每发生重伤一人次,对事故单位罚款1000020000元;区长(或单位负责人、支部书记)各罚款1000元;值班领导和当班领导各罚款10002000元;其他领导各罚款600元;事故责任者罚款10003000元并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条 凡发生重伤事故的单位,取消当季度所有安全奖,同时取消年度评比资格,同时按照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考核办法进行处理。第九条 发生重伤事故,事故单位学习整顿至少3天。 四、死亡事故第十条 发生死亡事故85、,全矿取消当季度安全奖。第十一条 发生死亡事故,对事故单位罚款50000元。区长(支部书记)和值班、带班区长每人罚款不少于2000元并给予行政处分,工区其他副职每人罚款不少于1000元, 对当班班组长就地免职并罚款1000元以上,对责任者罚款20004000元并给予行政处分。第十二条 发生死亡事故,罚没全矿所有参与考核人员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并追究分管专业负责人责任。 五、非伤亡事故第十三条 发生非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下时,由事故单位全额赔偿,其中责任人承担不少于20,工区领导干部承担不少于20。第十四条 发生非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050000元时,事故单位赔偿最少不低86、于10000元,其中责任者承担20,工区领导干部承担不少于20,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第十五条 发生非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00元以上时,取消事故单位当季度安全奖,同时,事故单位赔偿20000元以上,其中责任人赔偿不少于20,工区区长(支部书记)跟班、值班区长承担赔偿20,工区其他副职承担不少于8的赔偿。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第十六条 发生三级非伤亡事故,未造成明显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罚事故单位10003000元,其中对责任者罚款不少于30。 第十七条 发生二级非伤亡事故和机电事故管理规定的重大事故未造成较大直接经济损失时,取消事故单位当月各类奖励和季度安全奖励,并对事故单位罚87、款500010000元,其中对区长(支部书记)给予行政处分并罚款5001000元,工区副职罚款400800元,责任者承担罚款的20并给予行政处分。第十八条 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和机电事故管理规定的特大事故,区队党政班子主要成员就地免职,并对事故单位罚款10000元以上,其中工区干部承担5001000元,对主要责任者罚款不少于2000元,对次要责任者罚款不少于1000元,并对直接责任者给予严厉处分。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地面发生非伤亡侥幸事故的,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并按规定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其中对责任者罚款100500元,并承担经济赔偿20。第二十一条 外来施工单位发生以上各类事故,参照以上88、规定执行。六、事故的报批第二十二条 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和安监处。矿调度室在接到事故汇报后,迅速按照事故报告程序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伤情严重、事故较大时,矿长应立即汇报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鲁西分局并组织事故抢救。矿分管领导、安监处长必须及时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抢救,并尽可能保护现场原貌,待上级事故调查人员勘察后,重新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传达、学习后方能恢复生产。第二十三条 要严格事故分析制度,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二十四条 发生各类事故,事故单位必须立即上报矿有关部门。对不按规定上报的,每拖一天加罚事故单位1000元,单位负责人100元。凡隐瞒、虚报各类89、事故的,罚事故单位10005000元,单位负责人500元。性质严重的或因瞒报产生不良后果的,从重处罚,后果由责任单位自负。七、其它第二十五条 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非伤事故,经上级分析,对责任者的处理重于该规定时,按上级处理执行。第二十六条 罚款数额较大,单位罚款超过工资总额的50以上时,可分月连续扣完(承担人员不变);如个人罚款当月不能扣完的可分月连续扣完。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二、安全奖罚制度一、通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安全法律、90、法规的顺利实施,维护职工的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不受侵害,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我矿范围内施工、生产的所有单位和工作人员。第三条 矿长是全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安全生产管理负总责;分管矿长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负责;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和技术管理负责;安全矿长兼安监处长对全矿安全综合监督与管理负责;各业务部室对分管业务保安负责;各单位(部室、区队、厂)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各班组长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责;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模范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法规,保护职工劳动安全权益不受侵害,不得强迫职工冒险作业,杜绝违章指挥。第91、四条 职工个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措施,认真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提高安全业务技能,遵守劳动纪律,严禁违章作业。第五条 矿属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严格禁止任何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以及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 。第六条 实行安全奖惩要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达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目的。第七条 要依靠部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提高装备水平,为职工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92、二、奖励第八条 矿党委、行政要根据安全生产情况,适时召开安全表彰会议,表彰奖励为矿井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单位推荐,矿工会、安监处审查,矿安全办公会议批准,给予记功和50010000元的奖励,并在全矿通报表彰:1、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避免事故或明显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2、在防止或抢救事故中,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3、在抢救事故或抢险救灾中贡献突出的;4、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第十条 在安全生产方面,主动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对安全有明显效果的,依价值大小奖励10002000元。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创93、造发明或进行技术改造,因而解决了重大安全关键问题的,经矿或集团公司鉴定后,根据贡献大小实行重奖,可一次性嘉奖10005000元。第十一条 拣到一块炸药,能落实到丢失单位的,奖励100元,落实不到丢失单位的,奖励50元;拣到一发雷管奖励100元,无编号或编号不清的奖励50元。第十二条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采煤、掘进、机电、提升运输、通防、安监创优、地测防治水、调度、火工品、矿山救护等专业,季度实现动态达标的,对专业人员给予重奖;年度实现动态达标的,对专业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分别给予重奖。矿井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工作实现集团公司下达目标的,对有关人员分别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对有关责任94、人员分别给予重奖。第十三条 月度、季度、年度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对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奖励。第十四条 模范执行职工“六项权利”的,由单位推荐,经工会审查,矿安全办公会议通过,对有功人员每次奖励3001000元。三、处罚 第十五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严重违章论处,罚款2002000元。 1、酒后下井者,地面特殊工种酒后上岗者;2、锚网、锚网喷支护的巷道施工时,连续出现3根锚杆不合格的责任者;3、锚网喷支护的巷道施工时,未按规定打锚杆、挂网或打锚杆、挂网不合格通过喷浆掩盖的责任者;4、锚索施工达不到质量要求的责任者;锚索外露长度超规定者。5、架棚巷道施工时连续出现3架棚不合格的责任者;95、6、采煤工作面液压支架或单体支柱连续三架或三棵初撑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责任者;7、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高度、宽度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的责任者;8、采煤工作面移架拖后作业规程规定5架以上时的责任者;9、乘罐时,开车信号发出后、未打停罐信号或罐未停稳进出罐笼者;10、斜巷行车时行人不进入躲避洞者;11、斜巷提升超挂车辆的责任者;12、提升钢丝绳超规定使用或不使用标准销子的责任者;13、斜巷提升时不带电放车的责任者;14、提升运输安全设施未经矿有关部门验收并发放运行许可证,而私自使用的责任者;15、利用皮带、溜子运送物料或设备(无审批的特殊措施)的责任者;16、安全设施、安全装置不正常使用的责任者;1796、井下随意打开矿灯者;18、地面要害场所岗位工脱岗者,井下要害场所岗位工睡岗者;19、无规程、措施施工(含补充措施不及时)的责任者;20、带电作业的责任者;21、造成电器设备失爆的责任者;22、各种电气设备保护装置不正常使用者;23、采煤机、掘进机,内、外喷雾不能正常使用而又未采取任何防尘措施而继续截煤的责任者;24、采、掘作业时,干打眼的责任者;25、私自进入采空区的责任者;26、空顶作业的责任者;27、耙装机运行期间,耙斗运行范围内有人逗留或作业的责任者;28、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掘进迎头停风时间超过20分钟的责任者;29、破坏通防、通讯、安全检测监控设施、设备的责任者;30、放炮未按规定97、设置警戒的责任者;31、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处理拒爆、残爆的责任者;32、在提升运输过程中跑车、放大滑导致人身伤害者;33、井下放明炮、放糊炮的责任者; 34、斜巷提升时,蹬、爬车辆的责任者; 35、乘坐皮带的责任者; 36、携带烟火下井的责任者(因工程需要,有措施及安监处签发的入井证者除外);37、瓦检员空班、漏检、假检(牌板、报表等)的责任者;38、瓦斯超限作业的责任者;39、瓦斯超限时,未制定排放措施私自排放的责任者;40、私自打开栅栏或密闭进入盲巷的责任者;41、井下要害场所岗位工脱岗的责任者;42、丢失火药和电雷管的责任者;43、盗窃火工品的责任者;私自将火药、雷管带到井上者;44、98、炸药、雷管不按规定退库私自存放的责任者; 45、无证放炮的责任者; 46、不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探放水原则,而冒险施工的责任者; 47、故意破坏安全设施、安全装备的责任者;48、锚杆、锚索私自截断使用的责任者;49、井下打架斗殴的责任者;50、盗窃电器设备、电缆、接地线的责任者;51、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谩骂、威胁、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52、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相,对肇事者进行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第十六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特别严重违章论处,罚款10004000元,并给予开除矿籍的处分,同时严肃追究责任者所在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1、发生重大事故,不及时汇99、报、不积极抢救或临阵脱逃者;2、造成重大非人身事故的直接责任者。3、造成重伤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第十七条 工区被矿或上级检查集体罚款的,工区班子成员承担罚款数额的30%,剩余部分从工区当月工资总额中扣罚。第十八条 工区不按规定要求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研究会议,不按时组织安全活动的,每次罚责任人 100元,罚责任单位1000元; 无会议记录或记录不全不细,无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的,每次罚责任人 50元(查资料记录),罚责任单位300元;不按规定进行每日一次的隐患排查,每少一次罚责任人 100元,罚责任单位500元;排查出的问题未认真组织整改的,每次罚责任人 100元。第十九条 矿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100、,无故不按时召开或不解决具体安全问题,每一次罚矿长200元(矿长不在时,罚代理者)。应参加者每迟到一次罚50元,每旷会一次罚100元。第二十条 每月24日前,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一次全矿重大隐患排查会议,并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及时汇报集团公司。否则,每缺少一次,罚总工程师200元,对不按时参加会议者每次罚100元。第二十一条 未按规定整改重大隐患(若因材料、设备等问题影响不能按期整改时,必须提前写出延期处理的申请报告,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签字后报安监处备案。)每拖一天罚单位第一责任者100元,罚单位500元。重大隐患整改落实后,必须及时反馈给安监处信息办,否则按未按期完成论处。第二十二101、条 矿召开的各种会议在会议期间,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将手机关闭或打在振动上,否则,每发现有一人手机响,罚责任者50元;矿规定的各种会议无特殊原因必须按时参加,不按时参加人员,每迟到一次罚50元,每旷会一次罚100元。 第二十三条 矿调度室每天必须有矿级领导(含副总)、生产、机电管理人员、调度员各一人值班,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离矿;调度员不得离开调度室(吃饭、方便除外,但必须有生产、机电值班的管理人员代听电话);生产、机电管理人员值班期间离开调度室时,必须向值班调度员说明去向;值班人员必须掌握井下各作业地点的安全生产情况,交接班时必须有重点的监听区队的汇报;值班矿领导按时向局汇报矿井安全生产情况;否102、则每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罚责任人100元。第二十四条 矿安监处每天必须有一名管理人员和一名信息员在信息办值班。值班管理人员,必须亲自听盯班安监员的井下班汇报和主持盯班安监员的班前会,全面掌握井下安全情况;值班信息员必须对安全信息及时筛选、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处理解决。否则每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罚责任人100员。第二十五条 工区干部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时必须亲自主持召开班前会,详细布置、安排安全工作,根据现场安全实际情况,提出针对性措施和要求,并明确责任人,且作好记录;否则,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对责任人罚100元;第二十六条 矿和各基层单位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无故脱岗一次罚款100元。不执行103、矿有关规定提前离岗、脱岗,因而造成事故的,扣罚责任者3001000元。第二十七条 采、掘、运、安装区队,每小班必须有一名工区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带班人员必须同职工一起上、下井,并做到现场交接班;否则,每次罚责任人100元;出现一次空班罚区长200元,带班责任人500元;第二十八条:矿每小班必须有一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井下现场带班,并亲自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同职工一起上、下井,且做到现场交接班,否则,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第二十九条 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要立即汇报矿安监处和调度室,矿调度室要立即汇报有关矿领导,通知有关部室、区队,有关部室、区队的负责人必须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并尽可能保护好事104、故现场。否则,每次对责任者2001000元。第三十条 事故发生后,由主要业务部室、安监处召集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分析,重伤以上事故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重伤、二级非伤及以上事故由分管矿领导、主管业务部室组织调查分析;轻伤及三级非伤事故由主管业务部室、责任区队组织调查分析。事故调查处理分析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分析事故后必须分析出事故发生原因、事故责任者、提出防范措施和对责任者处理意见,主管业务部室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否则,扣罚有关责任者100500元;所发生事故与当班安监人员及去现场检查的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有关时,根据事故性质给予有关人员100500元的处罚。105、第三十一条 各类工程质量、设备安装质量必须经检查验收,每缺一次,罚分管部室主要负责人1001000元。第三十二条 全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在矿的矿领导(含副总)、安全生产业务部室的负责人、采、掘、机、运、通、准备区队的主要负责人都必须按时参加(有事不能参加时必须经矿长批准并签字报安监处存档),否则每次罚责任人100元。第三十三条 矿安监处下卡的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或反馈的,每拖一天罚单位200元/条。第三十四条 对矿、安监处及各业务主管部门动态检查查出上安全检查表的隐患,不按时整改、反馈的,每拖一天罚单位负责人100元/条,情况反馈不属实、存在的问题反复出现的将加倍处罚;第三十五条 对集团公司、鲁106、西分局以及上级其他部门来矿检查出的重要安全隐患,每条对责任单位罚1000元;到期不按时整改的,每拖一天罚单位500元。第三十六条 作业规程、施工措施要在作业前510日对现场调查后编制,作业规程要与现场实际相符可行。不按要求编制送审的,每次罚单位技术主管100500元。各有关部室接到作业规程后,2日内必须组织审批,否则罚分管责任人50300元。第三十七条 作业规程学习考试不合格或未参加学习考试的人员上岗,按违章论处,每次罚责任者50元;贯彻作业规程要登记参加人员姓名、学习日期、考试成绩等,否则,缺一人罚单位主管技术员50元。严格按规程“十个环节”(编制、审批、干部学习、工人学习、考试、补课签字、107、现场实施、复查规程、检查补充、再贯彻)操作。否则每少一个环节罚责任者50元,因此造成事故的,加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各采掘施工地点在开工前,必须配备符合现场实际的施工牌板(含支护断面图、爆破三视图、爆破说明书、避灾路线等)和班隐患排查登记台帐,否则每拖一天罚施工单位100元。第三十九条 由于保管不善,隐患查处登记台帐每缺一页罚责任者100元,若查不出责任人每缺一页罚责任单位200元。第四十条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否则每次罚 100元 ;违章指挥无证人员上岗,每次对责任者罚100元,对责任单位罚1000元;特殊工种资格证必须按期审核,否则,对责任者处以50100元罚款。第四十一108、条 井下工作现场,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安监员必须挂上停止作业牌,并汇报安监处和调度室,任何人不得强行做与整改隐患无关的工作。否则,对负责该地点的单位罚款1000元。隐患消除后,由安监员亲自将挂牌摘下,其它任何人不准摘牌或无故挪动、损坏,否则,加罚1000元,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矿、工区和有关部室主要负责人3001000元罚款。1、不执行上级发布的指示和命令、决定等,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2、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设施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导致工人无章可循,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致使现场管理混乱的;3、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安排109、无证人员或培训考试不及格人员上岗操作而造成事故的;4、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运行,设备缺陷或作业环境不安全又不采取措施而造成事故的;5、作业人员因患有某种病症,应调离岗位而未作调离造成事故的; 6、在工作中不认真执行“作业规程”,发现违章作业不制止、不教育的;7、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不按时编制和不按季修改、补充,不认真传达贯彻执行的。第四十三条 巷道贯通时,测量部门未按规定及时下达贯通通知书,每拖一天对责任者罚10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分析处理意见进行处理。第四十四条 在矿井开采过程中,地质部门必须按规定及时搞好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否则每违犯一次罚责任者10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分析处理意见进行110、处理。不具备开工条件而挂牌开工的,罚责任者100500元。二十三、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和整改制度为深入开展隐患治理活动,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矿井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矿区安全状况持续稳定,按照上级有关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治理工作,对我矿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评估、监控、监测、应急救援和整改,特制定本制度。一、意义 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部技兴安,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遏制和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二、组织机构为加强矿井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和整改必须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技111、术管理和一通三防、防治水的矿领导为副组长,安全生产业务部室主要负责人和各工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和整改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排查登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建立矿井重大危险源档案和定期报告制度。2、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矿井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3、建立矿、部室、工区、班组四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网络,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控、有效监控。4、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治理,加大投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5、建立和完善矿井重大危险112、源监控和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治理的规章制度,建立矿井危险源监控、治理长效机制。 6、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监测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各项措施,定期有针对性的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7、将重大危险源的登记、检测、监控、应急救援工作同矿井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的落实同时,加大对现场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确保矿井的长治久安。工作要求 1、全矿各专业、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保障矿井安全生产。 2、各专业、部门应在危险源监控、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协调和指导下开展113、矿井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监测和治理工作。3、各专业、部门对因矿井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不到位、整改不及时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4、在日常的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者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止作业或者停止使用;难以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并采取有效的防范、监控措施。 5、要加强矿井重大危险源监控、治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管理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对危险源的重视程度,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三、危险源评估重大危险源具备的条件1、高瓦斯矿井;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3、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114、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5、煤层自然发火期6 个月的矿井;6、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矿井。危险源的评估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从事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估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的结果负责。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2、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危害程度;4、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及严重程度;5、重大危险源等级;6、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7、应急救援预案效果评价;8、评估结论与建议等。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对所评估出的重115、大危险源必须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应急救援机构人员及其职责;2、危险辨识与评价;3、应急救援设备与设施;4、应急救援能力评价与资源;5、报警、通讯联络方式;6、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7、保护措施与程序;8、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9、培训与演练。四、重大危险源评估机构1、矿成立以总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为组长,其他注册安全工程师为成员的重大危险源评估小组,对矿井综合进行危险源评估。危险源评估小组至少每两年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并将安全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116、部门和鲁西分局。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对重大危险源及时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和鲁西分局。2、安全评估的内容各类安全生产相关资质(资格)、证件、数据资料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现场安全设施与有关规定、标准、规程的符合性及其确保安全生产的可行性、可靠性。安全管理模式、制度的系统性和部学性,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制度等安全管理相关内容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及其落实执行情况。对开拓开采方式、生产场所及其设施、设备装117、置的实际运行情况、管理状况的分析,查找该煤矿投产后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对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3、危险源安全验收评估程序危险源安全评估的程序为:前期准备;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划分评估单元、评估方法选择;现场检查;定性评估;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作出安全评估结论;编制安全评估报告;安全评估报告评审等。4、工作要求:危险源评估工作必须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支持进行。危险源评估小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指导性文件、规程以及规范等评价依据。评估过程中参加评估人员必须明确评估危险源的对象、范围和评估的目的,熟知矿井现场实际情况。安全118、评估内容和工作程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建议。必须在对评估结果分析归纳和整合的基础上,列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评估结果,指出现场应重点防范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明确重要的安全对策措施,并做出安全评估结论,编写危险源评估报告。二十五、安全形势定期分析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据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指示精神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一、认真传达贯彻上级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指示精神,及时、定期、准确地对矿井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119、,抓好隐患的整改和落实,促进矿井的安全生产。二、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分析工作,由矿长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分析会议,矿分管领导、业务部室负责人、各工区区长必须全部参加。三、每月10号、20号和30号为矿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分析日,上午组织全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下午16:00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对矿井的安全形势进行全面、具体的分析,并针对存在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四、认真组织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由矿长具体负责,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隐患排查专题会议,严格对矿井的安全形势进行分析,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人员和资金,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五、结合120、上级有关通知、通报等精神,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组织不定期的安全形势分析,研究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和措施,抓好落实。六、建立月度、季度安全形势分析制度。每月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对矿井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排查分析,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措施,抓好落实;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形势分析,针对季度气候特点、井下生产现场动态情况,制定季度工作目标和措施,分解抓好落实。七、充分发挥安全形势分析的作用,严格安全目标、安全措施的落实考核,细化责任,逐级分解,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二十六、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我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防止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现依据国121、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贵州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特制定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一、劳动定员管理原则1、坚持保证安全生产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符合煤矿客观实际,反映出合理和相对稳定的生产劳动组织结构及其变化,减人提效,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立足于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优化劳动力配置,挖掘各工种内部潜力、提高工时利用率,合理减少工人作业时间和降低工人劳122、动强度。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根据煤矿企业自身实际,在国家和省确定的框架内部学合理的确定,不搞“一刀切”。4、坚持严格按定额定员管理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对凡有定额标准的作业项目都要按劳动定额标准定员,凡是能够计算和考核工作量的岗位都要有部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实行定额定员管理,合理节约劳动生产力。5、坚持限定人员数量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限定,既要满足减人提效的要求,又要满足基本生产岗位的要求;既要对采、掘工作面的人员界定,又要对井上、下辅助生产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界定,确保安全高效的组织生产。二、劳动定员管理制123、度1、明确专人负责劳动定员管理工作。矿劳资部门负责人负责劳动定额管理,专职做好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及组织实施等工作。2、制定劳动定额定员标准。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劳动定额定员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制定部学、合理、平均、先进和可操作的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劳动定额定员标准每2年修订一次。在生产地质条件发生较大变化、生产设备和机械化程度发生重大改变、生产工艺和技术操作方法发生重大改进,以及发现劳动定额定员存在较大问题时,应及时予以修订。3、严格落实劳动定额定员标准。严格按照劳动定额定员标准配备作业人员,严格按定员组织生产。对生产矿井、生产矿井对生产区队要层层建立劳动定额定员考核办法。三、劳动定员管理和执行124、标准1、矿劳资部门抓好排查,进一步健全完善矿劳动定员管理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劳动定员管理工作,专职做好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及组织实施工作。2、严格落实鲁煤安管200764号文件,健全完善劳动定员相关制度。一是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入井人数,公司矿年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采用综采,每个采区同时作业的采、掘人员每小班实际出勤人数均不超过85人,采面每小班实际出勤人数均不超过26人,综掘工作面每小班实际出勤人数均不超过16人, 炮掘工作面每小班实际出勤人数均不超过12人。3、同一采区内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4、严格按核定生产能力均衡组织生产,严禁两班交叉作业。除带班区队长或班组长、要害特殊工种人员125、必须在现场交接班以外,其余人员严禁现场交接班。四、矿在井口、采区及采、掘工作面均按规定制作、悬挂劳动定员牌板,每班严格按规定标明定员和实际作业人数。五、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二十七、安全监察处工作制度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令和规定,在矿长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做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二、严格现场管理,查隐患、反“三违”,对违章者决不姑息迁就,据情节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三、严格依据三大规程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四、每月一号定期召开安全监察工作例会,定期组织安监员政治、业务学习,每日下午召开一次安全兑现会。五、严格考勤制度,做到126、不迟到、不早退。公休及事假要提前一天报请处长批准。盯面跑片安监员公休或请假原则上由内部协调解决,但必须排好顺序报安监处批准。六、安监处工作人员要严格作息制度;盯面跑片安监员必须现场交接班。七、以身作则,遵纪守法,严禁发生违章违纪现象。八、室内外保持清洁卫生。二十八、安全监察处奖罚制度一、严格执行以分计奖和以分作为评比先进主要考核条件的制度。二、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严禁旷工、迟到、早退、晚下井、早上井现象。1、请假必须报请安监处长批准(盯面跑片安监员内部协商,但不准打连勤,不准空班),否则按旷工处理。2、盯面跑片安监员每班提前一小时到信息办点名,开班前会,每迟到5分钟扣5元,超过一小时当班作废(但127、必须顶班)。三、严格执行轮休、考勤制度,不按规定轮休者,罚款50元/次。四、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口对口,手拉手,你不来,我不走。五、严格汇报制度,每班交班前一小时向安监处值大班人员汇报各面、片当班安全情况。汇报不实者,每次罚款50元。六、工作中被矿领导或上级领导登记“三违”者,一次加罚20元。七、分管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八、在工作时间内打扑克、下象棋、看电视等做一些工作以外的活动者,每次罚款10元;酒后闹事者,一次罚款50100元。九、对工作成绩显著,分管范围内半年不出现轻伤及以上事故的,每人嘉奖300500元;对工作大胆负责,在危急情况下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了重大事故128、的,每次嘉奖100500元;对提出的安全建议与技术革新,取得重大效果的,根据安全奖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励。十、对连续三个月无故达不到规定下井天数或旷工、擅离职守,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制止、不报告、不追究,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调离岗位或纪律处分。十一、不按轮流值班日打扫卫生者,每次罚款20元。二十九、安全隐患档案管理制度一、安全隐患档案由信息办统一管理,并在安监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二、信息办要设立责任心较强,有一定信息管理经验的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三、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台帐,按隐患分类和“五落实”制度详实记录。四、档案记录要准确、工整、清晰,对当日载入档案的129、隐患,除应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通知外,要一式三份(一份送矿调度室、一份报送安监处长、一份存档),注明隐患处理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五、建立技术档案管理机制,信息办明确一名信息员专门管理,对于在用的作业规程、补充措施、贯通通知书、作业规程复查记录以及规程措施的学习签字必须分类按时间整理好,以备查阅和安监员学习用。六、在用的作业规程、补充措施、贯通通知书、作业规程复查记录等必须妥善保存好,不得丢失,如有借阅,必须办理手续,如有丢失将追究该信息员的责任。工程结束后,将该工程的作业规程、补充措施、贯通通知书、作业规程复查记录等统一交安监处存档。七、安监处长要对安全隐患档案的记录进行检查,对工作不认真,130、未按“五落实”制度执行的,严肃处理。八、因工作失误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三十、安全调度值班制度一、安监处值班人员严格轮流值班,有事必须提前一天请假,不得空班。二、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如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时,必须向本部门负责人说明去向。三、值班人员要及时了解、掌握当天全矿安全动态,对重大隐患要及时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并及时向处长汇报。四、值班人员负责召开小班安监人员班前会,布置任务及传达矿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文件、会议精神。五、值班人员要认真检查当天填卡质量,并做好领导干部及各级管理人员的下井考勤工作,认真填写当天安全信息运行表(一式二份)。六、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131、早7:00交接班并将一天的安全情况向处长进行简要汇报。三十一、安监人员学习制度一、每一名安监员都要认真参加业务、政治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二、每周二、周五参加辖区单位安全学习,并详细记录并签名。三、每周四分上、下午(9:00至11:00、16:00至 18: 30)组织业务和政治学习,由采掘室主任负责。四、学习内容: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三大规程”和两个条列;上级有关安全文件指示、指令、法规、会议精神等。五、严格考勤,对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每次罚款50元;迟到者每次罚款30元。六、做好学习记录。记录要详细、认真。七、学习结束后,参加学习人员必须逐人在记录上签名。不签或代签者,每次罚款132、30元。八、每月进行一次学习考试,考试不合格者要进行补考,直至合格。三十二、安全监察处工作例会制度一、安监例会由处长主持组织召开。二、每月1日上午9:00和下午17:00正式进行。三、传达一个月来的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的文件、工作要求以及本月安监员量化考核情况。四、各跑片、盯面安监员汇报一月来的安全工作情况和下月安全工作重点、看法。五、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动态形势,全面总结一个月来的安全管理工作成绩和差距,安排部署下一步安全工作重点。六、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由文秘具体负责。三十三、安全举报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上级有关安全指示,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将广大职工依法享有的对133、安全工作的知情权、批评权、检举投诉权落到实处,充分调动广大职工人人关心安全、人人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矿井安全工作的长治久安,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一、举报内容1、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的行为。2、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置之不理不予处理、对工人的违章操作熟视无睹的行为。3、违章指挥职工违章冒险作业、强令职工进入危险地带作业的行为、安全监察人员自身违章行为。4、其他对职工打击报复、侵犯职工安全生产合法权益的行为。5、煤矿存在有国务院446号令中认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之一的情况时,可以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二、举报方式对存在上述几种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134、过下面几种方式进行投诉:1、安监处长接待日直接反映。2、拨打投诉电话: 安监处 安监处长 3、矿建立安全举报箱,可用写匿名信的方式投诉。三、有关规定1、投诉人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的真实情况,不得借机打击报复、泄私愤。2、如投诉情况经落实属实,将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同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三十四、安监员招聘制度为强化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充分调动安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建设一支素质过硬、执法如山、真抓严管的安监队伍,经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建立安监人员公开招聘制度。一、根据现场安全生产需求,安监处提出用人申请,经矿长批准后,实行公开招聘,按考评成绩研究录用。二、招聘条件:1135、具有中专(中技)以上学历,并在采、掘现场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正式职工,且在岗期间无严重的违规违纪现象。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并在采、掘现场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的采、掘工区班组长。3、身体健康、热爱安监工作,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大胆管理、敢于负责,并能熟练掌握三大规程和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三、招聘范围:公司矿在职职工(男性)。四、凡参加招聘人员,必须写出书面申请,经矿安监处面试、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三十五、安全监察处采掘室工作制度一、在安监处长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本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责井下盯面、跑片安监员采掘监察业务管理,必须服从本部的领导。二、遵守劳动136、纪律,严格执行矿规定的作息制度,坚待八小时工作制,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杜绝空班、空岗现象发生。三、参加本处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其他集体活动,有事请假,不准旷工。每周组织一次安监员业务和思想政治学习。四、参加采掘专业组织采掘质量旬检查、月验收,严格现场采掘质量评估,对现场存在的重大隐患要盯住整改,并及时向矿、处值班人员汇报,提出处理意见。五、对本部的工作要做到经常性的检查、总结。六、按时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安办会、技术例会等安全活动。按时参加矿组织的旬检查、月验收,并做好记录。七、积极参加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分析。三十六、安全监察处机运室工作制度一、在安监处长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做好本职责范围内的工137、作。井下机电,提升运输监督监察、班评估由盯面、跑片安监员兼任,业务上必须服从本部的领导。二、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矿规定的作息制度,坚待八小时工作制,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杜绝空班、空岗现象发生。三、严格执行矿、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其他活动,有事请假,不准旷工。四、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向信息办及有关领导汇报,落实处理。逢双日早班必须对所管辖头面进行机电、提升运输综合评估。五、参加机电、运输专业组织的机电运输评估,抓好安监员的机电质量班评估工作。六、按时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安办会、技术例会等安全活动。按时参加矿组织的旬检查、月验收,并做好记录。七、积极参加机电、提升运输事故的138、分析并做好记录。三十七、安全监察处通防室工作制度一、在安监处长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本室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责井下盯面、跑片安监员通防监察业务管理。二、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矿规定的作息制度,坚待八小时工作制,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杜绝空班、空岗现象发生。三、参加安监处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其他集体活动,有事请假,不准旷工。四、参加通防专业组织的通防质量评估,严格现场质量评估,对现场存在的重大隐患要盯住整改,并及时向矿、处值班人员汇报,提出处理意见。五、对本室的工作要做到经常性的检查、总结。六、按时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安办会、技术例会等安全活动。按时参加矿组织的旬检查、月验收,并做好记录。七、积极139、参加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分析。三十八、安全监察处信息办公室工作制度一、信息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各类不安全隐患的筛选、整理、分类、建帐及落实工作,做到信息传递及时、准确,保证信息不落地。二、搞好室内外卫生,每天早7:30进行交接班,做到口对口,手拉手,你不来,我不走。三、当天应完成的工作,交班前必须完成。四、如交班不细,使安全隐患漏交或虽已交但未处理,每条罚责任人50100元;若因此而造成事故的,对责任者追究责任。五、信息隐患日报表必须于早7:30前上报有关领导。三十九、安全监察处图板管理制度一、按上级要求健全各种图表、牌板。二、安监处各类牌板由信息办负责管理、填写。三、图板填写要简明扼要140、,通俗易懂,清晰、整洁、属实。四、对图表、牌板数据的填写要准确,预测预报内容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更新。五、所在图表、牌板,应按规定、时间进行填写描绘,逾期不填写或不真实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影响达标的,适当扣除达标奖。四十、信息登记筛选、处理汇报制度一、信息办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做好各类信息卡的收集工作,并分类进行登记。二、在收集、登记的基础上,对隐患进行筛选,重复的进行合并,登记要按重大隐患与一般隐患分开进行。三、每天下午16:00召集四室一中心负责人会议,分析、研究、落实隐患情况。四、按隐患分析处理会议研究的意见,通知落实到责任人并做好记录,重要隐患可下D卡并做好记录。五、每个星期日将一周以141、来的主要安全隐患问题、安全信息运行情况、上周安办会落实情况和班评估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处长,安监处长在综合评价后每旬向安监局汇报一次并做好记录。六、每月底统计安监员和各级管理人员量化考核情况,经审核后,进行考核七、筛选工作要细致,并注明隐患落实与整改情况。四十一、安全信息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全面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法规、文件、会议精神,切实强化现场安全、质量管理,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信息管理工作,是通过全矿各级管理干部下井汇报卡、安全隐患处理上报卡和区队请求处理安全隐患等反映的隐患,进行逐步安排落实整改,并不断采取措施补充完善的一种安全管理手段。二、安全信息的整理、筛选和142、安排处理,由安监处信息办公室负责,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立即在安全隐患台帐上做好记录,并立即运用电传或D卡下达到有关部门、区队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到信息办销号并签字;对重大问题应及时提交矿生产调度会、安全办公会解决;对本矿处理不了的重大问题、隐患应用E卡及时上报集团公司。三、安监处值班人员必须严格轮流值班,不得空岗、脱岗。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认真检查当日所有管理人员填卡质量,并做好隐患的登记、筛选、通知处理、落实等工作,严禁徇私舞弊。四、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前,必须在换好工作服后,到信息值班室填写下井分片管理卡,升井后必须直接到信息值班室填写下井汇报卡,同时填写入井、升井时间。凡143、下井不按规定签卡或洗完澡后填卡的,一律作废。五、领导干部、专业人员不准重复下一个地方,在什么岗位就要担当什么责任,每天对井下所有工作地点覆盖要达到100;矿领导下井,一定要带着业务部室人员、工区跟班人员,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当场落实责任;因其他原因需升井后落实的必须填写隐患情况、整改时间、整改单位和地点,以便信息员筛选,否则将不予筛选。早班,各工区管理人员必须有二人下井,一人跟班、一人升井值大班。信息办负责每月将管理人员下井情况统计通报一次。六、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详细填写汇报卡,反映问题要真实可靠。对反映情况不真实或发现隐患不及时汇报又不及时处理的、从严从重处理;因此而造成事故,追究144、其责任。七、对不下井、不上岗填写汇报卡或捎带填卡、弄虚作假的,一律作废,并每人罚款100元;几个人同去一个地点,要共同填写汇报卡(但矿领导、专业人员、工区管理必须分开填写),不准代填。否则,按废卡处理。八、安全值班人员筛选的事故隐患,要及时电传或下达D卡通知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接受整改卡的单位,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完毕。否则,经现场第一次复查整改不合格,罚单位整改负责人50元;第二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加倍处罚并责令限期或停产整改;因延误时间,隐患得不到处理而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九、安全值班人员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后,如责任单位故意为难、推诿、或拒不接受隐患处理通知卡,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145、00500元,并在全矿通报批评。责任单位隐患整改完后,必须按时反馈到信息办。如有应付、不按时反馈者,每超过规定一天,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十、安全值班人员,必须严格交接班制度,将当天安全信息运行情况全过程交待清楚。因交班不严不细致使隐患漏交或已交但未及时落实处理的,对有关责任值班人员罚款50100元;因此而造成事故的,严肃处理。十一、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上级及矿有关规定执行。四十二、安全监察工作职责一、监督检查企业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煤炭行业安全规程、规定、技术标准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二、监督检查矿山救护、安全培训、劳动保护工作。三、监督检查安全规划146、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制定和实施,监督参加矿山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煤炭工业企业进行安全综合评价和咨询。四、监督检查矿井安全生产状况。五、监督检查矿用设备、设施、仪器和材料等安全质量。六、监督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七、监督检查企业职工的安全行为。八、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九、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十、支持和帮助群众团体做好群众安全工作和开展安全活动;协助搞好煤矿基层和基础建设。四十三、安全监察处采掘室职责范围一、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严格按照三大规程搞好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与管理。二、深入现场检查事故隐患,147、按盯面、跑片的分管范围,对所属掘进、采煤工作面及经过路线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和评估,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三、负责本范围内的各类事故调查分析,弄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并填写事故记录。四、熟悉分管范围内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并监督兑现。五、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六、深入基层,出谋划策,帮助区队解决工作上的难点、重点问题。七、负责本部安监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政治业务学习和每月一次的安监员考试。八、参加采掘工程质量和精品工程验收,抓好安监员的采掘质量班评估和各工区的手指口述。九、按时参加处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和其他活动。四十四、安全监察处148、机运室职责范围一、在安监处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对全矿井的机电、提升运输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二、认真学习和掌握规程及质量标准化要求,了解设备的性能和有关安全规定,搞好现场安全监督监察。三、按时参加机电、提升运输安全大检查。严格查处三违,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监督整改,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四、参加机电验收评估工作,抓好安监员的机运质量班评估五、负责对分管范围内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弄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并填写事故记录。六、按时参加处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和其他活动。七、经常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掌握现场设备、设施的运行及使用情况,并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四十五、安全监察处通防室职责范围一、认真149、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严格按照三大规程搞好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与管理。二、深入现场检查事故隐患,按盯面、跑片的分管范围,对矿井通防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和评估,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三、负责本范围内的各类事故调查分析,弄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并填写事故记录。四、熟悉分管范围内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并监督兑现。五、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六、深入基层,出谋划策,帮助区队解决工作上的难点、重点问题。七、负责本部安监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政治业务学习。八、按时参加处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和其他活动。四十六、安全监察处信息150、办公室职责范围一、信息办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按时向领导汇报矿井安全情况。三、认真做好各类信息卡的收集、整理、登记、建帐工作, 确保信息网络正常运行。四、做好各类隐患的分类归口、整理、筛选、反馈工作,对重大隐患及时通知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五、对各单位隐患整改情况应及时通知“四室一中心”人员定期复查,对整改迟缓或不彻底者,视情节轻重按规定进行处罚。六、做好各类信息表卡的上传、下达。七、每月将各级管理人员的下井填卡、抓三违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八、每天下午4:00按时参加处安全隐患处理整改情况兑现会。四十七、安培中心主任职责一、认真贯彻党的教151、育方针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负责安培中心的管理工作,执行上级的决议和指示,完成培训任务。二、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培训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三、加强教室和实验室的标准化建设,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对教学设施投入,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四、有计划地安排教师进修,不断提高教师和职工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技术素质。五、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六、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到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四十八、安培中心副主任职责一、全面贯彻执行上级和安培中心的决议,协助主任做152、好教学培训工作。二、抓好学员平时管理,组织实施教学中的实验计划,完成培训任务。三、抓好培训期间学员的日常管理,组织实施教学,组织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完成培训任务。四、认真学习教育理论,钻研业务知识,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培训质量。五、深入教学第一线,定期听课,经常了解教师的教学与学员的学习情况,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六、关心学员的生活,及时反映和解决他们生活、工作和学习中的实际问题。七、建立培训考核制度,拟定计划,认真搞好成绩评定工作。八、组织安排对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听取学员对授课教师的反映,帮助教师改进教学办法,提高教学质量,建立教师的业务考153、核档案。九、负责学员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四十九、教师职责一、努力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学规律,提高教学艺术,以部学的态度做好教学工作。二、按照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授课计划,按时上课,完成教学任务。三、熟练掌握教材,认真备课、讲课、认真考查学员的成绩。四、对学员既要关心爱护,又要严格要求,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维护好班级纪律。五、教师授课要注重教态与仪表,要为人师表。七、积极参加教部研活动,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调查研究,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八、虚心听取意见,采纳正确建议,认真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水平,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五十、安培中心档案管理员职责一、档案员要树立为培训服务的154、思想,努力做好搜集、统计、填写、归档和销档等工作,为安培中心提供准确、系统、完整的培训资料。二、各种档案资料的统计、填写应做到及时、准确、字体规范、数字清晰,不准随意涂改。三、各种档案要及时分档存放,整齐美观,便于查找。四、做好借阅档案登记工作,办理借阅手续并及时收还归档,若有丢失、损坏、涂抹者,及时报请领导处理。五、做好档案的保管工作,档案室要保持清洁、卫生,档案要防止受潮、发霉、虫蛀。五十一、图书管理员职责一、图书管理员要树立为职工服务的思想,热情接待阅览人员。二、各种图书要分门别类编号登记,建立人工索引。三、图书摆放要整齐美观,便于查找。四、做好图书的保管工作。图书室要保持清洁、卫生,防155、止图书受潮、发霉、虫蛀。五、做好借阅的登记工作,办理借阅手续,借阅者归还图书时要认真检查,若发现有撕页、损坏、涂抹的,要责任人照原价赔偿。五十二、教师备课制度一、教师接受授课任务后,必须认真钻研教学内容(包括教学大纲、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了解和研究教学计划和课时授课进度计划,认真备好每一节课。二、教学计划应在开班前编制好,内容包括:本学期教学任务、目的与要求、课程设置、培训时间、教学进度安排、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等。三、备课至少要提前一周,认真写好教案,教案要有以下项目1、所授课单位;2、课题;3、教学目的与要求;4、讲授内容;5、重点、难点;6、教学过程(包括复习准备,讲授新课,巩固练习,布156、置作业等环节);7、课后分析;8、教具与挂图。四、教案编写要求:教学环节完整,纲目清楚,格式规范,概念观点明确,重、难点突出,语句通顺,书写工整。五、备课时要着重研究以下几个问题:1、吃透教材、掌握大纲、做到整体把握、难点明了、重点摸准、关键点清楚,重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训练;2、教学方法、课堂类型结构以及各环节所需的时间。3、了解学员实际情况(工种、年龄、文化程度、技术水平等),以便因材施教;4、生产实际需要。六、教师备课以个人为主,必要时要组织有关教师集体备课,解决疑难问题。七、实行一课一备,先审后用的制度,新开课程的教案要经安培中心审查,主任批准签字后方可使用。教师无合格教案不准上讲台157、。五十六、学员考勤制度一、学员从报到之日起到结业之日止,由安培中心负责考勤。二、严格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考勤分每日四次点名,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视为旷课。三、学员因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持有医院病假证明,经安培中心同意后方可离校,并按病假考勤。四、严格请假制度,无特殊情况不予准假。请半天以上事假者,本人必须填写事假条,经培训中心同意方可有效。五、培训班结业时,培训中心根据考勤记录,汇总学员出勤情况,如实向学员公布。经核实后,填写考勤单,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一份送学员单位备查;一份交送工资部作为发放工资、资金的依据。五十七、课堂规则一、学员要按时进入教室,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做好上158、课前的准备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违反一次罚款20元。二、上课后进教室要喊报告,未经允许不得入座,否则视为违纪,一次罚款20元。三、上课时专心听讲,认真思考;不交头接耳,不打闹嬉笑,不做小动作,不看与本课无关的书籍,不开小差,发现一次,视为违纪罚款20元。四、认真做好笔记,完成课堂作业,讨论时踊跃发言;不随便讲话,有问题先举手,未经教师允许不准发言,发言和回答问题时要起立,经老师同意后再坐下。五、衣着整洁,坐势端正,不准穿背心、拖鞋进教室,不准在教室吸烟,上课时不喝水,手机不准响铃和打、接听,否则视为违纪每次罚款20-50元。六、自习或看书时要保持安静,不说粗话、脏话,不影响别人的学习或159、收看,否则视为违纪罚款20元。五十八、学员守则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矿山。明确培训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按时完成学习任务,不断提高文化、技术业务水平。二、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室内严禁吸烟、打扑克;有事有病不能到校要请假。三、专心听讲,勤于思考,认真完成作业和实习任务。四、尊敬老师,团结同志,互相帮助,讲文明礼貌,不骂人,不打架,不酗酒闹事,遵守社会公德。五、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培训制度,遵守公共秩序,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六、热爱集体,爱护公物,做到不损坏、不丢失、不乱刻乱画;放学时关窗、关灯、关空调、确保公共财物安全;爱护矿区环境,不损坏花草树木;积极参160、加社会活动和公益劳动。七、衣着整洁,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在教室内吸烟,做好值日。八、对违反以上有关规定者,视情节给以批评、罚款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以政纪、违纪处分。五十九、安培教室管理制度一、学员进入安培教室或在办公楼内,不准喧哗、打闹。二、保持桌椅整齐,桌面、地面干净。三、严禁随地吐痰,教室内严禁吸烟。四、废纸、烟头等杂物应抛在垃圾筒内,严禁向地面、窗外乱扔。五、教室内开空调时严禁打开窗户,下课离开时必须随手关闭电源。六、遵守道德行为规范,举止要得体,服装要整洁,不说粗话、脏话,爱护公共设施,严禁损坏公物。七、上课期间,学员要认真听讲,保持坐姿端正,保持安静,161、不交头接耳,不看课外书刊,有事起立喊报告,未经教师允许不准随意离开教室。八、参培学员必须排好值日,当天培训结束后,自觉组织打扫室内卫生。九、学员出入办公楼或在矿区内行走,二人以上,必须排成队列,行姿要端正,步伐要整齐,见到矿领导要集体立正敬礼。十、出入办公楼,必须按指定路线行走,严禁走中厅楼梯。十一、严禁在办公楼内到处乱走乱看,未经安培中心许可,不得走下四楼。十二、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安培中心将给予罚款或取消学籍的处分。六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三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的专门培训,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才能上岗。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我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62、的培训,实行外培制度。三、安全培训中心负责本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工作,负责本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培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安全工作资格证的保管工作。四、安全培训中心根据上级下达给我矿的外培计划,结合我矿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月度安全培训分解计划。五、各部室、工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照我矿制定的培训计划,按期参加培训,并在外出参加培训前,到安全培训中心注册备案。六、各部室、工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培训取得的安全工作资格证,应及时上缴安培中心统一保管。七、外培人员参加培训期间,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凡旷课、违规者,按旷班处理,每人每天罚款100元。八、163、每期培训结束,学员都必须经过统一考试,考试不合格或未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的,不得上岗,其学费、路费、住宿费自负;参加补考的,补考费等费用自负。九、外培人员培训结束后,应及时将参培情况和有关学员档案资料等证明材料报送安全培训中心备案;凡不按上述规定的,罚责任人50元。六十一、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一、井下电钳工、金属焊接切割、爆破、通风、提升运输、采掘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或安全工作资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我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实行外培。三、安全培训中心负责本矿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培训组织落实工作,负责本矿164、特种作业人员参培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保管工作。四、安全培训中心根据上级下达给我矿的外培计划,结合我矿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根据年度计划制定月度分解计划。五、各工区应定期如实向安全培训中心报送特种作业人员实际现状和培训需求情况,并按照培训中心下达的月度分解培训计划,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外出参加培训。六、各工区外出参加培训人员,经培训取得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应及时上缴安培中心统一保管。七、外培人员参加培训期间,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凡旷课、违规者,每人每天罚款100元;迟到早退的,每发现一次罚50元。八、月度分解培训计划一经下达165、,凡不及时安排人员参加的,每缺一人次,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由此造成岗位工数量不足,影响安全生产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行政责任。九、每期培训结束,学员都必须经过统一考试,考试不合格或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不得上岗,其学费、路费自负;参加补考的,补考费、路费、住宿费等费用自负。十、外培人员培训结束后,应及时将参培情况和有关学员档案资料等证明材料报送安全培训中心备案;凡不按上述规定执行的,每出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罚单位负责人20元。六十二、特殊操作人员培训及证件管理为加强对特殊操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充分体现“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鼓励特殊作业人员不断钻研业务,提高技术素质,增强事故预166、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特制定本细则。1、年度培训计划按照集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矿安培中心分期组织特殊操作人员培训。各工区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单位特殊作业人员需求量,报送到矿安培中心,由安培中心负责汇总编制培训计划,审查同意后实施。2、月度培训计划安培中心根据上级批准的年度培训计划,具体落实月度培训类别、数量、及参加人员等。3、培训人员的要求各单位应选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文化素质较高、能胜任特殊作业的优秀职工;对文化程度低,无法完成特殊操作培训任务的或尚未签订劳动合同;即将调走和退休的,一律不得选送。4、参加培训规定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应严格遵守培训单位的管理规定,凡违反者按有关制度进167、行处罚,培训不合格者一切费用自负。5、特殊操作证的使用特殊操作资格证原件,由矿安培中心负责统一存放保管。个人持复印件证上岗。因集团公司内部调动,可由调入单位集体办理原证件转交手续。自动离职职工,办理离矿手续时,必须到矿财务部补缴培训费(证件服务一年内全额1200元,两年内减半600元补缴)。六十三、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学习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业务技术素质和安全自保互保意识,养成按章作业遵章守纪的习惯,确保矿井年度安全决战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一、各单位应充分利用班前会和安全活动日,认真组织职工学习规程、措施、各类安全知识和局矿有关安全规定。二、安全知识日常学习时间168、:1、每天:早班6:407:00,中班14:4015:00,夜班22:4023:002、每周:周二、周五上午9:30-10:30,下午17:30-18:30三、安全学习记录本:要求必须做到职工人手一本,由矿统一购买发放。四、安全学习记录本封皮:必须写明单位、姓名、工种、职务及所在班组。五、安全学习记录本的发放、保管:各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按班组统一建档管理。职工不准将记录本带回宿舍、家中,不准在记录本上乱写乱画,不准撕扯内页,一经发现,每次罚责任人10元;丢失记录本,每本罚责任人50元。六、安全学习记录:安全学习内容必须由职工亲自记录,不准他人代笔,一经发现,每次罚责任人(包括代笔者)10元。169、七、安全学习记录要求:应按时间的先后顺序记录,每次学习应注明时间、班次、主持人、学习内容。工休或假期时,要在记录本上注明。八、每月由职工本人写出学习心得,由支部书记(无支部书记可由区长、技术员负责)登记签署意见,写出评语,凡不及时写心得、不及时签署意见的,给予支部书记或区长、技术员罚款30元。九、每日一题,由各单位技术员出题,职工应规范地记录在安全学习记录本上,并认真作答。十、每月一考,由各单位技术员根据不同职务工种出卷,全员参加考试,试题内容范围为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及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指示精神、煤矿三大规程,试题类型分为应知、应会两部分,每一部分至少规定一道必会题,凡必会题有170、一题答错或答不出,该试卷为零分。十一、每月一评,由各单位根据职工本月参加安全学习情况和考试成绩,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并以量化考核的形式将考评结果予以张榜公布,考评结果与工资挂钩。十二、安监处对各单位安全教育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时的突击检查,对不认真组织学习的单位要全矿通报批评,对不积极、按时落实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十三、各单位应制定出安全知识学习计划和职工安全知识掌握程度考核办法,并于每月末,将上月职工安全知识学习情况、考核结果和下月学习计划,报送到安培中心审查。六十四、教学质量管理制度一、每期开学前教师都要根据课程表要求,编制所授课的进度计划,授课计划一式二份,自留一份,交171、安培中心一份存档。二、授课计划一经批准,教师必须按照计划授课,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删减或更改。三、教师应在开课前一周写好教案或做好课件,并由安培中心有关领导检查签字。四、每半年进行一次教案检查,评出一定数量的“优秀教案”,并记录存档。五、建立领导听课制度。安培中心主任每月不少于1次,副主任每月不少于2次,听课时要填写“听课记录”,听课后要与任课教师交换听课意见。六、定期召开学员座谈会,听取学员对任课教师、教学管理和食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安培中心的工作。七、定期检查授课计划执行情况,掌握教师的授课内容和授课进度。六十五、学员跟踪调查制度一、对已培训学员的跟踪调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培中心172、安排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深入区队和现场进行调查。二、调查现场施工人员应采取开座谈会和填写调查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座谈人员要曾经在安培中心参加过安全技术培训和其他脱产培训班,并且返回工作岗位满半年的职工。三、调查座谈的主要内容是:培训教育对你的工作提供的帮助,所学到的知识在实际工作的作用,对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是否在工作中出现“三违”现象等。四、调查人员应及时将调查表送交主任审阅,重要的问题请示分管安培中心的矿领导帮助解决。培训中心应积极采纳被调查人员的合理化建议,不断改进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及安培中心的管理工作。五、所有被调查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调查表所规定的内容,并由教培中心加盖公章后,交173、档案室统一存档。六十六、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一)、职工培训档案设专人负责管理档案管理人员要树立为培训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好搜集、统计、填写、归档和销档等工作,提供准确、系统、完整的培训资料。(二)、档案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1、关于培训的各种文件和指示;2、培训计划和总结;3、教材挂图和参考资料;4、教案;5、各种登记表、册;6、各类统计资料;7、学员的作业和实习报告;8、试题、试卷;9、按工区(单位)建立的培训卡片。(三)、各种档案资料的统计、填写应做到及时、准确、字体规范、数字清晰,不准随意涂改。(四)、各种档案分档存放,整齐美观,便于查找。(五)、凡借阅档案者,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后可办理借阅手174、续并及时归还,有丢失、损坏、涂抹者,报请领导酌情处理。六十七、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一、教师业务的内容包括:教师的工作量统计、教学质量测评、教学工作总结、部研报告、论文、现场考察、进修等情况。二、教师业务档案一式二份,一份由教师本人在每学期结束时填写,档案员将教师自填的一份抄录在安培中心保存的另一份上,两份内容一致。三、凡是核签的教师业务档案中所载内容,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由档案员归档,不得汇漏档案中的任何内容。四、查阅、摘抄教师业务档案需经主任批准。五、教师调离安培中心时,其本人保存的一份允许带走,安培中心存的一份不能抽走。六、教师业务档案为永久性档案,必须妥善保管,防止霉、蛀、烂、填写时应用175、毛笔或钢笔填写。六十八、教学档案管理制度一、每学年都要建立包括教学大纲、教学工作计划、实验实习计划、课程表、考试考查安排、学员试卷、成绩册等内容的教学档案。二、每学年建立包括有关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的卡片文件、通知及培训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等内容的培训档案。三、教学工作档案包括:教研活动记录、教学工作检查记录,教学质量测评记录和有关统计报表。四、建立学员有关培训档案包括:学员管理制度、登记表、违纪学员处理意见、资格证和优秀学员名册等。建立与各送培单位联系档案。五、教学档案要按时间顺序编好目录,分类按年度装订成册。六、各种教学录音带、录相带,按顺序编好目录装盒;教学幻灯片,编写目录入夹,并附176、文字说明。七、档案总目录应分类编制,各类档案按顺序编明册序,封面上注明起始年、月、日,每册档案的目录由安培中心统一负责编制。八、教学档案要统一保管,分类入柜,定期进行检查、整理、并注意防潮、防霉、防虫蛀。九、查阅教学档案,必须填写借条,经安培中心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复制教学档案,须经安培中心领导批准。十、有些教学档案因年代久远,本身又无长期保存价值,可报经安培中心主任批准后销毁,并在档案总目录上注明销毁日期。六十九、学员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室负责管理全矿所有人员的培训档案。二、档案可依据需要按编号分人建档存放。三、所有培训资料必须登记,归档存放,并做好人员变动后档177、案调整工作。四、举办业余培训班的各单位必须及时把有关培训资料送交档案室,以便及时归档保管。五、培训结束及时将培训情况填入学员档案卡。六、学员调换工种时,原上岗证收回,按新调工种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办上岗证,重新建档,考试成绩记入学员档案卡。七、负责各类证书的保存、验证工作。七十、实验室管理制度一、仪器、仪表和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和保养,如有损坏丢失,应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二、实验教师在演示前,必须准备好实验仪器、仪表、设备及用品,检查实验仪器仪表及设备的完好情况与安全可靠性,确保实验质量及学员的安全。三、教师在实验前,必须将实验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向学员讲清楚,以防发生事故。四、178、实验过程中,实验教师必须作具体指导,巡视检查实验进行的情况,并使学员看到实验中的现象 。五、学员必须认真执行实验室规定,不得吸烟,不准大声喧哗,不准乱动实验仪器、仪表及设备。六、学员在做实验时,必须爱护实验室的一切公物,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操作规程;如有损坏实验仪器、仪表及设备的情况,应按价赔偿。七、学员不准将实验用品及仪器、仪表带出实验室,如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八、学员做完实验后,在教师指导下,应将实验用的仪器、仪表及设备擦洗干净,按规定要求放回原处。九、严格办理新购入仪表和设备的验收手续,搞好建帐、编号、立卡工作,保管好说明书。七十一、实验室操作规程一、首先检查本项试验的仪器、设备是179、否齐全、完好,并将有关仪器、设备调整到备用状态,如测试仪表要调零,设备的开关和调节装置要放在实验室所要求的位置。二、接线必须是在断电的情况下,按照试验电路有关顺序进行。要特别注意仪表的联结方式、量程极性、同名端等问题,连线完毕,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接通电源。三、接通电源时,手不要马上离开电源开关,如发现有异常现象、异常声音和气味等,应立即断开电源。四、通电后测量和操作要谨慎,勿碰触裸露带电导体,需要该接线路和仪表时,必须先断电,改接后,必须先检查方可通电。五、出现故障时,必须在实验老师的指导下加以排除。六、试验结束前,应检查是否完成了实验规定的所有内容和步骤,分析试验结果是否可靠,并经指导教180、师检查认可后,方可拆除试验线路, 否则需补正试验。七、试验结束后,应切断所有设备的电源,拆除试验线路,将仪表、设备等整理好放回原处。七十二、电教室管理制度一、电教室设专人管理,按课程表准时开放,禁止外人随便进入,二、收看人员要有秩序进入室内,按指定的位置坐好,认真收看或收听。三、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喧哗。四、禁止在室内吸烟、吐痰、乱扔纸屑,保质室内卫生清洁。五、爱护公共财产,非管理人员不准随便移动室内仪器、设备,更不准带出室外,收看结束要关好仪器橱子和门窗。六、电教设备不得出借或挪作他用,特殊情况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重要的电教设备用完后要随时收回,以防丢失。七十三、计算机室管理制度一、计算机室内181、必须配备空调,消防和卫生设备,并保证这些设备的正常使用。二、计算机室的所有设备由计算机室管理人员严格负责管理,不得外借和随意带出外室。三、计算机室内部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和易燃、易爆、易挥发、易腐蚀物品以及高磁场电子设备、电视、复印机等。四、用于档案管理和教学管理的计算机软件系统不得用于其他工作。五、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和软件。在接受上级和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时,应对软盘进行病毒检测,以防病毒的感染和传播。六、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房。不准在机房会客,吃饭,休息。七、机房内严禁吸烟,保持清洁,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清扫。八、每天下班前应由机房管理人员对机房的机械,设备,物品进行检查,确保一切完好。七182、十四、图书室管理制度一、图书室设专人管理,按规定准时开放。二、阅览人员要有秩序进入室内,按指定的位置坐好阅览,阅览完毕将图书放回原处,不得随意摆放。三、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喧哗。四、禁止在室内吸烟、吐痰、乱扔纸屑,保持室内卫生清洁。五、爱护图书,不得将图书涂画、撕页,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六、图书不得私自带出室外,如有需要,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七十五、安全教育展室管理制度一、应在规定的时间到展室参观。二、进入展室应听从管理人员指挥。三、保持室内卫生,不准吸烟,不随地吐痰。四、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五、参观人员较多,必须分组入室,保持良好的秩序。六、学员应仔细参观,认真听讲解。七、爱护各项物品183、,如有损坏按价赔偿。七十六、学员实习基地管理规定一、实习基地要保持清洁卫生,各分管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仪器、仪表及设备摆放要整齐有序。二、学员进入实习基地,要掌握所要实习的仪器、仪表及设备的有关知识和要求。并由实习教师带领,排队有秩序的学习或操作。三、实习操作前,要先检查所实习的仪器、仪表及设备是否齐全、完好,并将有关仪器、设备调整到备用状态。四、接线必须是在断电的情况下,经实习教师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接通电源。五、通电后测量和操作要谨慎,勿触碰裸露带电导体,需要改接线路和仪表时,必须先断电,改接后,必须先检查方可通电。六、实习大型设备操作,要先检查操作系统是否正常灵敏可靠,检查设备附近是否有184、人,要确保安全。 七、实习结束后,应切断实习设备的电源,按规定摆放好。清理完卫生,方可有实习教师带领离开实习基地。七十七、监考教师守则一、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维护考场纪律,既要严肃认真,又要态度和蔼,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二、监考人员必须认真遵守考场规则,不准擅离职守,不准舞弊,不准阅读书报,不准抄题、做题。三、监考人员于考试前十五分钟准考生入场,并宣读考场规则,考试前五分钟当众拆封试题袋,检查无误后进行分发,如发现试题错袋,应立即封好交回,并报告中心负责人采取相应措施。四、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做任何解释、提示,但对考卷因印刷不清的询问应当答复。五、监考人员发现舞弊的考生,按考场有关185、规定处理。六、监考人员应于考试终了前十五分钟提醒考生注意,终了时间一到,应指令考生停止答卷,原位不动,按序号顺序依次收集试卷,检查无误后让考生离开考场。考生的试卷要装订好,当场密封,并在试卷袋上注明考试单位和人数。七、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在地填写考场记录,尤其对舞弊者的姓名和舞弊情节要详细填写,并与试卷同袋密封。八、监考人员如发现考生突患病症或其它意外之事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九、监考人员难以处理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安培中心负责人。七十八、考场规则一、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须的文具和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刊、笔记本、提包等。二、考生须在每部考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三、考生迟到三十分186、钟不得入场,考试三十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交卷后要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附近逗留、议论。四、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交头接耳,不准夹带试卷,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不准协助他人舞弊,对违犯者,警告一次罚款50元,警告二次罚款100元,警告三次宣布本部考卷作废,按矿有关规定处理。五、考生答卷均用钢笔、圆珠笔,字迹要工整、清楚。六、考生应在考卷指定的地方填写姓名、编号,不得在其它地方作任何标记。七、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属试题字迹不清或不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可举手询问。八、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开考场,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必须立即停止答卷。九、考场内禁止吸烟,对无理取闹、故意破坏考场秩序者按187、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七十九、安全培训费用管理制度为规范安全培训费用管理,动态把握培训费用流向,成立以安监处处长为组长,以安监处副处长、安培中心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有效控制费用消耗,加大安全培训的投入力度,特制定本办法。一、外培费用管理:1、外出培训:培训费、住宿费、路费等差旅费财务报销。2、安培中心负责外出培训费用报销的初审工作。3、凡在计划内外出参加培训的人员,应于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带上有关培训证明资料到安培中心办理初审手续;超过规定时间,或在矿计划外擅自外出参加培训的,安培中心将不予办理审查手续。4、外出参加培训的人员,因考试不合格未能取得资格证的,费用自付;已办理报销手续未取得合格证明的188、,经安培中心出具扣款单,由矿财务部按其培训报销费用额,从下月工资中扣还。二、内培费用管理:1、对于各工区、各外包队的新入矿职工、转岗职工等的岗前培训和其他专项培训,本矿目前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义务培训制度;2、安培中心负责落实矿制定的各项培训计划,举办各类培训班和组织各类考试任务。3、参加内培的学员,初次考试不及格的,安培中心将组织举办补考,参加补考的,应到矿财务部缴纳补考费20元。4、经培训后达不到合格,需要参加复训的,复训期内,每天到财务部缴纳20元复训费。5、教师授课,实行授课和备课补贴制度,以奖金的形式发放;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培训的规定,参照其他四级培训站的执行情况,计费额度为:教师授课189、:按每课时15元。下井实习指导:按每课时20元。实验教学:按每课时15元。监考阅卷:按每小时5元。晚间放录像:按每小时5元。三、其他费用管理:1、各类培训原则上不给学员发放纸笔,确需发放的,安培中心应另行编制采购计划报矿领导批准后执行。2、凡资格证原件在安培中心保管的,安培中心统一发放加盖红章的复印件作为代用证;代用证丢失后,需要补办的,应到矿财务部缴纳材料消耗费和经办费,10元/个。3、全员轮训发放的合格证,由矿统一采办,安培中心负责编报计划和印发。4、其他专项培训印发的合格证,应到矿财务部缴纳工本费20元/证。5、安培中心作出的各类教学纪律违纪处罚,应由违纪者持教学纪律处罚单,在当日内到矿190、财务部缴纳罚款;否则,每拖一天加一倍处罚。6、安培中心每季度完成培训教学管理任务,经上级检查、评估达到优秀,奖励领导小组每人500元,否则处罚小组成员每人200元。7、安培中心与财务部,每季核对一次培训费用发生情况。八十、培训奖惩制度一、不按时组织职工学习、无专人负责的每次罚工区主要负责人100元;安排了学习负责人而不认真组织学习的,每次罚学习负责人100元。二、各单位人员参加全员培训学习考试成绩和参加“每日一题”月考和季度考的成绩,与自己和工区管理人员的工资挂钩,80分为合格,考试不合格的扣除其本人当月工资200元,低于60分的扣除当月工资300元。各单位参考人员的平均分低于80分的,扣除所191、在工区所有管理人员工资每人300元,低于60分的扣除每人500元。三、生产业务部室人员考试成绩与工资挂钩情况和工区相同。 四、凡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再次发现罚款100元,三次作弊成绩作废,判零分。五、奖励1、在全员培训考试和“每日一题”月抽考、季度考中,个人成绩考取100分的,每次奖励200元;达到95分(包含95分)以上的,每次奖励100元。2、单位组织得力、成绩优异的(平均90分以上),每次奖励该单位所有管理人员每人300元。八十一、职工安全诚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一)、考核办法考核实行处度递增累计积分制,个人年度诚信积分累计达到12分,即收回上岗证,停班参加为期7天的强192、制性学习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重新上岗后列为安全管理的重点人物实行重点管理。职工年度累计积分达到20分,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二)、考核细则职工考核1、安全生产出现一次轻伤事故,计事故责任者2分,所在班组的当班出勤人员每人累计0.5分。出现一次重伤或重大非人身事故,计事故责任者3分,所在班组的当班出勤人员每人累计1分。2、遵章守纪发生一次不方明行为累计0.3分(以保卫部处罚为依据)。出现一次一般“三违”累计0.5分。出现一次严重“三违”累计1分。出现一次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事件累计1分。人为破坏安全设施、设备、宣传排版、警标的,每次累计1分。另处根据性质、破坏程度以及造成的经济损193、失,予以经济或行政处理。3、安全学习出现严重违章的发家信,家属回一封安全叮咛信,经家属签字后寄到矿工会,否则累计违章者0.5分。因诚信档案月度考核差被安排参加“三违”人员安全培训的,无故不参加每次累计0.5分。认真坚持好“每日一题”学习每月一考活动,月度考试低于 80分的,每降低10分,累计0.2分,但低于60分的,必须停班参加安全培训班,合格后方可上岗。无故不参加全员培训的,累计0.5分,并必须进行补考生方可上岗。对全员培训考试不合格的,每次累计0.5分。及时参加矿及工区安排的特殊工种培训学习,无故不参加的,每次累计0.5分,考试不合格的,累计0.2分。管理人员考核机关管理人员、工区管理人员194、的考核,除执行以上标准外,一并执行下列考核标准:1、工区管理人员:本工区月度百人违章率不得超过20%,否则每超过十个百分点 工区管理人员各累计0.3分。本单位出现一次轻伤事故,工区管理人员每人累计1分,出现一次重伤(重大非人身)事故,每人累计2分。完不成矿规定的下井、带班、制止违章指标的,每少下一个井累计0.3分,少带班一次累计0.5分,少完成一个违章指标累计0.5分。按时组织安全活动,对无故不参加工区安全活动者,每发现1人次累计扣0.2分;工区管理人员每月参加学习不少于3次,每少一次累计0.5分。2、机关管理人员:完成矿规定的下井、带班、制止违章指标,否则,每少下一个井累计0.3分,少带班一195、次累计0.5分,少完成一个违章指标累计0.5分。积极参加小分队上岗执行活动,无故不参加每少一次扣0.5分,一次不按规定要求上岗的扣0.3分。按时参加矿安全办公会,无故每少参加一次累计0.5分。每周按时参加本部室的部务会,无故每少参加一次累计0.5分。(三)、安全诚信度管理1、职工的诚信考核,按照考核细则要求,对出现的个人积分随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中。2、职工诚信档案分为A、B、C、D四个级别,年度累计0-3分(包括3分)者为A级优秀诚信职工;3-6分(包括6分)者为B级较好诚信职工;6-12分(包括12分)者为C级一般诚信职工;12分及以上者为D级不诚信职工。3、日常考核达到C级的,自达到之日起196、,由安监处安排参加业余学习班3天,考试不合格的停班学习3天,并列为工区安全重点人物管理。4、日常考核达到D级的,自达到之日起,由安监处强制停班参加安全培训7天。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上岗后列为矿安全重点人物管理(经安全培训后若无项目积分出现即不再强制安排参加安全培训)5、本工区年度内累计积分达到12分的职工比例达到5%的,追究工区区长、书记责任,对工区区长、书记各罚款500元并对其全矿通报批评。6、根据诚信级别,月度考核结果作为工区工资分配的参考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资金分配、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随劳动(人事)工资档案同时转移。7、当年的考核不再记入下年考核。八197、十二、区队干部安全述职报告制度安全述职报告,主要是矿领导了解和考察基层管理干部安全工作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述职报告,可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理论、业务水平,使安全工作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一)、安全述职报告的结构1、标题年季度安全报告2、职务和姓名:工区职3、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何时任何职,所任职务的岗位职责和安全目标,个人尽职的整体估计。实绩和经验,这是安全述职报告的主题和中心。要写清任职以来特别是本季度所做的主要安全工作基本情况及成果经验;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表现;对自己安全工作规律性的认识。今后尽职设想和决心。要从实际出发,对今后的安全工198、作做出部学的规划和战略设想,表明自己的态度。(二)、撰写安全述职报告应注意的事项1、要端正态度,严肃认真地回顾安全工作,广泛地征求群众意见,对照有关安全方针政策,从纵向和横向的对比联系中高标准地进行述职。2、要实事求事,讲成绩要恰如其分,符合实际;讲问题要抓住要害,直接了当;讲经验要有理有据,不能任意拔高。3、要突出重点,不要面面俱到记流水帐,要抓住主要之点,做到观点鲜明,文理切当。4、要写出个性,即使相同的职务,因客观条件和主体素质的差别,也不会千篇一律,每个人的述职报告都要写出自己的特色。(三)、撰写安全述职报告的范围和报送时间各工区区长、支部书记、副区长、技术员要求每季度写一次,季度结束199、后5天内,安全述职报告报矿安监处。如单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事故责任工区应在3天内写出安全述职检查报告,报安监处。四、每季度,安监处组织召开一次基层干部和安监工作人员座谈会,届时将安全述职报告进行宣读,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经验汇集存档,作为安全考核以及评选安全标兵和先进个人的依据。五、无故不按规定撰写述职报告或不上报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季度全部安全受奖资格。八十三、工区管理人员值班制度一、工区安全生产值班,实行工区管理人员24小时轮流调度值班制度,时间从早7:00至次日早7:00。二、值班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三大规程和矿有关会议、文件、制200、度规定指挥生产,及时安排、督促处理当日生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三、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听取各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全面了解、掌握本工区当班生产作业计划完成情况和安全情况,并按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其他人员不得代替汇报。四、值班人员必须下早班,全面了解分管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情况,并协调、安排处理现场存在的各类问题。五、认真总结上一班安全工作,安排下班安全工作重点及措施,组织召开好班前会、班后会,认真做好矿调度会、安全办公会等会议精神以及下发文件、通知、指示精神的传达、落实工作,并做好完整记录。六、在发生事故时,按照事故汇报程序立即向调度室和有关部门汇报,并尽快调动一切力量,积极组201、织抢救工作。七、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并准确无误的做好各种资料台帐记录工作。八、值班人员不得离岗,特殊情况需要离岗时,必须向矿调度值班人员请假,同时安排好其他管理人员替班。八十四、工区管理带班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安全为天,质量为本”的思想意识,切实抓好现场的安全生产,特制定工区管理人员八小时带班抓现场制度。一、各工区管理人员配备满四人及以上的,必须保证每班有一人现场八小时带班;不足四人的,必须保证中、夜班有一人现场八小时带班。二、工区八小时带班人员,入井前必须穿工作服到井口安全信息办公室挂牌并填写入井时间登记表,升井202、后必须穿工作服亲自到井口安全信息办公室摘牌并填写升井时间登记,填写管理人员下井卡。三、工区八小时带班管理人员,入、升井时间要与职工同下同上,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井口安全信息办公室值班人员做好监督。四、工区八小时带班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标准,以身作则,带头实干,在搞好全面安全质量管理、确保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前提下,积极抓好生产组织,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积极搞好“双基”建设,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并抓好存在问题的落实整改,保证本班安全生产。抓好当班的生产管理。实现作业程序、生产操作、生产设备、安全设施、作业环境、工具摆放、安全用语、个体防护用品使203、用、安全标志等标准化。保证完成各项生产作业计划。抓好本班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保证本班工程质量时时合格,一级品率达到60以上。杜绝违章指挥,严格制止“三违”,教育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严格按章作业。五、安全信息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制度,严格监督。否则,按失职论处,严肃处理。八十五、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文件精神,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和合法权益,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为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矿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制定企业职业病防治措施和规划,做好测尘以及尘肺病的普查204、治疗和职业病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二、健全完善煤矿职业病防治制度。编制年度防尘规划和措施,健全完善防尘防毒等设施和仪器仪表的维修管理、粉尘监测、作业环境安全健康检查、职业病及尘肺病等职业病的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制度,保证职业病防治资金的投入。三、认真贯彻执行煤矿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实施办法,严格呼吸性粉尘送样和检测,不断改进矿井粉尘检测方式,应用先进检测技术,提高矿尘检测数据的准确度,为矿井综合防尘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四、加强尘肺病防治、康复检查和尘肺病普查,搞好尘肺病的防治工作,做好职业病防治的统计分析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每两年对井下职工进行一次查体,每4年组织一次对地面职工查体,检查情况205、建档备案,由医院跟踪、分析、调查,为改善治理条件和强化预防措施提供依据,及时上报职业病防治和统计分析情况。五、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对防尘、粉尘监测工作的监察。对粉尘浓度超标,既无治理措施又无劳动保护,严重影响职工安全健康的作业场所,职工有权拒绝作业。凡作业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严重,尘、毒等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必须停产限期整改。六、完善矿井防尘系统,满足矿井各生产作业场所防尘需要:1、矿井防尘用水由地面水池提供,容量不的低于 200m3,经过副井至井下,井底设置减压阀门,供水管遍布井下个作业场所。2、矿井水平大巷、主要回风巷、主要运输机巷、煤仓、溜煤眼及运煤转载点、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等地点安装除尘喷206、雾进行喷雾洒水,捕获粉尘和湿润煤尘,减少煤尘飞扬。3、不断提高矿井综合防尘技术水平,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综合防尘技术,在主要进回风巷安装光电自动喷雾,在采区回风巷、工作面运输巷、溜子及皮带机运输系统转载点等主要产尘地点,实现防尘自动化。4、各采掘工作面及各运输系统,配齐供水管路、三通截门等设施,供水量及水压、喷雾洒水设施要满足要求,并正常使用。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采掘工作面不准生产,职工无防尘措施施工、不佩戴防尘劳保用品,按违章论处。5、井下煤仓、溜煤眼、输送机和其它转载点以及地面洗煤厂、胶带走廊等转载点,必须设置喷雾洒水装置。6、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清扫、冲刷巷道内的积尘,消灭煤尘堆积207、。主要进、回风巷及采区进风巷至少每月冲刷一次积尘,主要皮带运输巷每半月冲刷一次。采煤工作面皮带运输巷每两天冲刷一次,进风巷每月冲刷一次。距采煤工作面100m范围内回风巷,每班割完煤后冲刷一次;掘进工作面30m每班冲刷一次,30m范围以外每月冲刷一次,每次放炮后及时冲刷工作面30m范围内的煤尘。各运煤装、转、卸载点前后20m范围内由各岗位工每班必须冲刷一次,具体由各相关区队负责管理。地面运输道防尘,要求各转载点每班冲刷一次,皮带运输道每半月冲刷一次。7、掘进工作面实行湿式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冲刷煤壁和巷帮,严禁放糊炮和明炮;各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后20m范围内必须洒水冲刷岩帮,坚持湿式凿岩208、,杜绝干打眼。耙装前后必须安装扒装喷雾,迎头50m内安装水幕,爆破喷雾必须能够喷到迎头,并按规定正常使用。采煤工作面使用架前喷雾和煤机内外喷雾。8、如现场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应及时修改和补充措施。七、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发放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有效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职工不受职业病侵害。八、地面主要通风机房、压风机房、主副井提升机房等要害场所,必须设置良好的隔音设施,工作场所的噪音不得超过85分贝。主、副井提升机房要安设降温设施。九、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自查制度,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季度要在集团公司季度检查验收之前组织一次自查,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十、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季度考核制度。209、经集团公司检查验收,职业危害防治专项得分达到90分及以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给予奖励,否则给予处罚。八十六、采煤工作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煤矿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规范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察工作,从源头抓好、抓牢采煤工作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各类危害要素,给职工创造良好的现场工作环境,将职业病危害程度降低至最低限度,特制定采煤工作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采煤工作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因素1、采煤工作面作业时产生的煤尘对职工的危害;2、采煤工作面作业时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对职工的危害;3、地下作业高温对职工人体的危害。(二)、入井人员个体防护每一个入井人员,工210、作服必须穿戴整齐,自救器、防尘口罩、矿灯等佩带齐全,发现佩带不齐全者每人罚款50元。(三)、工作面安全防护措施1、采煤机运行过程中必须正常使用好煤机内外喷雾,割煤过程中必须将回风内侧架间喷雾打开防尘,且架间喷雾打开数量不得低于架。发现割煤过程中不使用内外喷雾或不正常使用架间喷雾的每次罚款100元。2、移架过程中必须正常使用好架间喷雾,发现不使用架间喷雾的每次罚款100元。3、采煤工作面溜子转载点处必须按规定接好转载点喷雾,并做好正常使用,发现缺喷雾或不正常使用喷雾的每次罚款50元。4、回采工作面两侧槽必须有完整的洒水降压系统,并按规定配足整齐各种防尘设施。进风顺槽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设置净化水幕211、,回风顺槽距工作面50m范围内安设一道全断面净化水幕,确保对工作面产生的煤尘及时进行洒水降尘。每缺一道水幕罚责任单位200元。5、回采工作面各运煤转载点按规定安设各转载点喷雾,并做到正常使用,否则,每处罚款50元。6、回采工作面两侧顺槽按规定安设隔爆水棚,水棚的安装严格执行通防质量标准,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否则,每次罚责任单位200元。7、回采工作面及两顺槽定期进行洒水降尘,进风顺槽每天全面洒水降尘一次,回采工作面支架、回风端头及回风顺槽距工作面20m范围内进行洒水降尘,并做好洒水降尘、冲刷记录,严禁有煤尘堆积。发现不及时洒水降尘的每处罚款100元;发现煤尘堆积的每处罚款责任单位200元212、。8、加强采煤工作面个体防护工作,工作面产生过程中要全部佩带好防尘口罩,发现不佩带口罩者每人罚款100元。9、定期对采煤工作面各防尘点进行煤尘测定,发现煤尘超标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确保职工在良好的工作环境中工作。10、加强回采工作面的气体检测,确保各种有毒有害气体不超限。回采工作面,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进行气体检查,每班至少检查2次;回采工作面下隅角,每天由通防工区专职气体检查员进行一次气体检查,并取样送入色谱仪进行气体分析;回采工作面回风顺槽距工作面10m范围内安设束管探头,距工作面回风巷20m范围内安设瓦斯传感器、温度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等,实现24小时不间断的“在线监测”,以确保回采工213、作面有毒有害气体数据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发现有毒有害气体超标,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发现检查员弄虚作假的按严重“三违”处理;不及时监测检查、工作不负责任的每次罚款500元。(四)、回采工作面工作环境1、回采工作面按作业规程规定配备足够的风量,及时排出采煤工作面的有毒有害气体以及地温产生的热量,为工作面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条件。2、回采工作面回风隅角热量易于集中,容易产生高温点,必须采取各种降温措施进行处理(加大风量、安设专门喷头洒水降温等)。3、高温保健及时发放各类福利。按规定编制工作时间。及时发放保健品。井口及食堂供应降温茶水。(五)、管理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监督。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按照矿有关214、规定严肃处理。八十七、掘进工作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煤矿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规范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察工作,从源头抓好、抓牢掘进工作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各类危害因素,给职工创造良好的现场工作环境,将职业病危害程度降至最低限度,特制定掘进工作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掘进工作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因素1、掘进工作面作业时产生的煤尘对职工的危害;2、掘进工作面作业时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对职工的危害;3、地下作业高温对职工人体的危害。(二)、入井人员个体防护每一个入井人员,工作服必须穿戴整齐,自救器、防尘口罩、矿灯等佩戴齐全,发现佩戴不齐者每人罚款50元。(215、三)、掘进工作面职业健康防护设施1、综掘机运行过程中,必须正常使用好综掘机内外喷雾;截割(半煤岩)过程中还必须使用好人工二次喷雾洒尘,发现综掘机运转过程中不使用内外喷雾的罚款100元;2、掘进工作面皮带或溜子转载点处,必须按规定接好转载点喷雾,并做到正常使用,发现缺少喷雾或不正常使用喷雾的每次罚款50元;3、掘进工作面必须有完整的洒水降尘系统,并按规定配足整齐各种防尘设施。各掘进工作面根据本工作面实际情况必须设置净化水幕,距工作面50m范围内安设一道全断面的净化水幕,距工作面每隔150200m范围内安设一道净化水幕及时洒水降尘,每缺一道水幕罚责任单位200元。4、掘进工作面按规定安设隔爆水棚,216、水棚的安装严格执行通防质量标准,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否则每次罚款100元。5、掘进工作面定期进行洒水降尘。掘进工作面距工作面20m范围内进行洒水降尘,每班全面洒水降尘一次;距工作面200m范围内的后路及皮带架、各种管路上的煤尘,每个大班进行洒水降尘一次,并做好洒水降尘、冲刷记录,严禁有煤尘堆积。发现不及时洒水降尘的每处罚款100元;发现煤尘堆积的每处罚责任单位200元。6、加强掘进工作面个体防护工作,工作面生产过程中要全部佩戴好防尘口罩,发现不佩戴口罩者每人罚款50元。7、定期对掘进工作面各防尘点进行煤尘测定,发现煤尘超标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确保职工在良好的工作环境中工作。8、加强掘进217、工作面的气体检测,确保各种有毒有害气体不超限。同时掘进工作面配备专职瓦斯检察员进行气体检查,每班至少检查2次。9、掘进工作面高冒点每天由通防工区专职气体检查员进行一次气体检查,并取样送入色谱仪进行气体分析;距工作面5m范围内安设瓦斯传感器,每班掘进迎头必须悬挂便携仪,以确保掘进工作面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发现有毒有害气体超标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发现气体检查员弄虚作假的按严重“三违”处理,不及时监测检查、工作不负责任的每次罚款200元。10、掘进工作面按作业规程规定配备足够的风量,及时排除掘进工作面的有毒有害气体,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地温产生的热量,加强通风,为工作面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218、。11、掘进工作面高冒点处热量易于集中,容易产生高温点,必须采取各种降温措施进行处理(加大风量、安设挡风帘子降温等)。(四)、高温保健1、及时发放各种福利。2、按规定编制工作时间。3、及时发放保健品。4、井口及食堂供应降温茶水。(五)、炮掘工作面综合防尘1、耙装机降尘:使用耙装机的炮掘工作面必须安装耙装机卸煤点喷雾并使用正常。2、放炮喷雾:坚持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装药完毕,要对工作面迎头20m 范围内进行洒水,炮眼全部连线完毕准备放炮前,要敞开放炮自动喷雾的水截门,放炮后再对工作面进行洒水降尘。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或挪用自动喷雾的喷头和专用供水管路。3、放炮喷雾降尘:炮掘工作面必须安装放炮冲程219、喷雾,放炮时必须喷到工作面迎头并雾化良好。4、除尘风机降尘:喷浆巷道,每次喷浆时都必须正常使用除尘风机 ,除尘风筒末端到喷浆机的距离不得超过35m。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或挪用除尘风机喷头和专用供水管路。5、水幕降尘:喷浆时必须打开跟迎头的水幕,复喷时不得将水泥喷到水幕和风筒上,否则喷浆结束后必须用风水将水幕和风筒冲刷干净。6、冲刷巷道降尘:每周对整个巷道冲刷一遍,包括掘进巷道的风筒、管线、电缆和巷壁,电器设备上的粉尘要及时清扫。7、防尘管路:严格按照掘进作业规程的规定,每隔50m设置一个三通截门。8、使用溜子或皮带运输的掘进工作面,必须正常使用转载点喷雾,由溜子或皮带司机负责根据煤炭干燥程度管理220、使用,以不影响运输为准。9、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监督。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按照矿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六)、机掘工作面综合防尘1、综掘机降尘:使用综掘机时必须打开综掘机内喷雾并使用正常。2、综掘机二运溜子转载点必须安装转载点喷雾,运煤时必须打开喷雾降尘。3、除尘风机降尘:综掘机运行时必须正常使用除尘风机 ,除尘风筒末端到工作面迎头的距离不得超过5m。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或挪用除尘风机喷雾喷头和专用供水管路。4、水幕降尘:综掘机运行时必须打开跟迎头的水幕。5、冲刷巷道降尘:每天对整个巷道冲刷一遍,包括掘进巷道的风筒、管线、电缆和巷壁,电器设备上的粉尘要及时清扫。6、防尘管路:严格按照掘进作业规程的规定221、,每隔50m设置一个三通截门。7、必须正常使用转载点喷雾,由溜子或皮带司机负责根据煤炭干燥程度管理使用。8、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监督。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按照矿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八十八、扇风机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主扇风机司机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二、作业场所噪声不得超过85dB(A)。大于85 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 dB(A)时,应当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有效措施。三、主扇风机司机值班室必须与主扇机房隔离,并有良好的隔音措施。四、主扇风机及值班室的噪声,必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五、司机操作或维护人员现场维修时,必须配戴耳塞等防噪护222、具。六、操作人员每一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有与噪声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作业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八十九、主、副井绞车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绞车司机上岗前,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身体健康无禁忌症状方可上岗。二、作业场所噪声不得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应当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有效措施。三、绞车司机工作范围内的噪声,必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四、绞车控制室必须与绞车有良好的隔音措施。五、操作人员应每一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有与噪声相关的健康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九十、压风223、机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压风机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二、作业场所噪声不得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应当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有效措施。三、压风机值班室必须与压风机房隔离,并有良好的隔音措施。四、压风机房及值班室的噪声,必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五、司机操作或维护人员现场维修时,必须配戴耳塞等防噪护具。六、操作人员应每一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有与噪声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作业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九十一、充灯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为了搞好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224、理办法规定,特制定充灯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充灯房应保持良好的通风,防止充电时对人体危险。矿灯保持完好状态。二、报废矿灯严禁流失或私自拆卸,防治铅污染,报废矿灯集中交供应部门处理。三、充电工在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好耐酸工作服和手套、靴子、围裙、眼镜等,方可进行工作。四、充电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职业卫生培训方可上岗。九十二、振动筛、选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振动筛司机及选矸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身体健康无禁忌症状方可上岗。二、作业场所噪声不得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应当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有效措施。三、振动筛工作范围内的225、噪声,必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四、振动筛应有效的停车防共振措施。五、司机操作或维护人员现场维修时,必须配戴耳塞等防噪护具。振动筛司机应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其看护操作时间不得连续超过2小时,选矸人员劳动时间不得连续超过8小时。六、操作人员应每一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有与噪声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九十三、焊接与切割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金属材料在焊接过程中可产生金属烟尘、有毒气体、高频电磁场、射线、电弧辐射和噪声等有害因素,为防止这些有害因素对人体产生危害,特制定本制度:一、焊接作业必须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下进行,否则必须采取通风防护措施,采用通风机械或移动式226、排烟罩,有效地把烟尘和毒气吸走。二、烧焊时必须加强个人防护措施,穿戴好工作服、鞋、帽、手套、眼镜、口罩、面罩等防护用品,必要时可采用送风盔式面罩及防护口罩。三、在容器内焊接,特别是采用氩弧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或焊接有色金属时,除加强通风外,还应带好通风帽。四、为防止电弧辐射,工作时必须穿好工作服,带好工作帽、手套、脚盖和面罩;在辐射强烈的工作场合如氩弧焊时,应穿耐酸呢或丝绸工作服,并带好通风焊帽;在高温条件下焊接,应穿石棉工作服及石棉工作鞋等。五、长时间处于噪声环境下工作的人员,应戴上护耳器,以减小噪声对人的危害程度,护耳器有隔音耳罩、隔音耳塞等。六、在焊接过程中,为减少有害气体地产生,应选227、用高质量的焊条。焊接前清除焊件上的油污,有条件的要尽量采用自动焊接工艺,使焊工远离电弧,避免有害气体对焊工的伤害。九十四、职业危害应急救援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文件精神,切实维护煤矿职工的身体健康,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为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最大限度地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特制定本制度:一、应急救援机构组成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矿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自动生成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生产调度室。电话号码:、安全监察处协助情况调查汇报,电话号码:总指挥:矿长副总指挥:当日值班矿领导成员 协调指挥: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指挥部成员228、:各专业组成员。指挥部发布的命令统一为总指挥的命令,其他人的任何命令为无效命令。指挥部由当班调度员记录,总指挥的所有命令要全面、准确记录。二 、职业危害应急救援汇报处理程序调度室接到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时,应迅速做出反应,5分钟内报矿值班领导和矿长,应于10分钟内上报集团公司和上级卫生部门;矿应急救援队伍应在接到通知后5分钟内集合完毕,赶到事故现场的应急调查、医疗救援人员,必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服从集团公司卫生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各负其责,迅速、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现场,认真做好调查及救护工作。时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现场,认真做好调查及救护工作。三、应急救援预案预案一:粉尘所致矽肺229、的应急救援1、通防工区应严格落实执行粉尘检测制度,要求落实责任到个人,检测结果要有详细的、真实的、完整的记录。2、粉尘浓度超标时,要及时逐级上报,同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粉尘浓度。3、定期按照职业健康查体周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查体,发现疑似矽肺病人,应及时进行复查确诊。确诊后应及时上报并及时转送专业医院进行治疗。预案二:有毒气体中毒、触电、溺水的应急救援1、作业场所发现有毒气体浓度超标时,应及时撤离所有可能受威胁作业地点的人员,同时加强通风,尽快降低有毒气体的浓度。2、凡发现有毒气体中毒人员,发现者应及时把伤者抬到安全、通风良好的地点;发现昏迷和呼吸停止者,应在及时进行心肺复苏(包括人工230、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的同时,及时联系调度室、矿值班医生及救护队,组织抢救。汇报时必须说明伤者情况以及伤者具体所在位置。3、发现触电人员时,现场人员应首先切断电源,如果距离断电开关较远时,必须用不导电的绝缘材料将触电者从电源上挑开,并对触电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并及时联系调度室、矿值班医生及救护队,组织抢救。汇报时必须说明伤者情况以及伤者具体所在位置。4、发现溺水人员,首先把伤员从水中救出,立即送到比较温暖和空气流通的安全地点。搬运时要采取俯卧位,头低脚高,同时立即检查溺水者口鼻,清除其口鼻中的污物,保持呼吸道畅通;对于呼吸道有水堵塞的伤者,要首先进行控水;对于呼吸停止心脏未停的伤者231、,要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对于呼吸心脏都停止的,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5、矿卫生所值班医生和矿山救护队值班人员接通知后,要迅速携带氧气、急救药品及其它急救物品等,由矿调度室安排专人带路下井,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进行急救。6、在急救过程中,急救人员要随时利用就近的通讯工具和矿调度室联系,及时反馈现场伤员的病情及抢救效果。7、矿调度室要根据现场抢救人员反馈回来的信息,及时联系我矿工伤定点医院,以便医院提前做好接诊及进一步抢救的准备工作。8、遇有毒气体大量涌出时,矿调度室在安排有关单位及时处理的同时,要及时了解井下作业人员的情况,想法设法把危害降低到232、最低。预案三:其它职业因素危害应急救援1、根据污染性质不同,可用清水、肥皂水、生理盐水、12%碳酸氢钠等彻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肤、毛发和器官等。2、高铁血红蛋白症可用美蓝,锰中毒可用依地酸二钠钙,铬中毒可用硫代硫酸钠溶液冲洗等。九十五、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为加强和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监督和管理,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维护职工劳动权利,特制定本制度。一、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是生产过程中的必备护具。二、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严格按照贵州省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并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台账。三、每季度根据工种分两次集中发放劳保用品,肥皂、毛巾等分233、季度发放。四、新参加工作工作人员和工种变动人员,劳资部根据其工种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配发劳保用品。五、劳资部根据库存情况及劳动保护用品工种配备标准,每年的五月一日和十月一日前根据工种和人员编制劳动用品使用计划,提供给亿金公司,由亿金公司进行购置,劳资部组织安监处、工会等单位对购置的劳保用品进行抽查验收。六、安监处监督检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教育职工必须在劳动时间内穿用。九十六、预防粉尘危害操作制度粉尘对人体的危害巨大,长期接触产生粉尘的作业人员,因长期吸入粉尘,使肺内粉尘积累逐渐增多,当达到一定数量时即可引发尘肺病。长期接触产生粉尘作业地点的人员必须加强防护。一、上岗条件第一条 接触产生粉尘234、的作业人员必须了解粉尘对人体产生的危害,上岗必须经过不少于6个小时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二、安全规定第二条 上岗人员必须配带防尘口罩。第三条 必须实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对防尘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正规操作第四条 进入作业地点必须带好防尘口罩。 1、采掘作业打眼时必须实施湿式打眼,同时开启防尘水幕。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时开启防尘水幕,放炮后及时冲刷煤壁、岩帮和爆落的煤矸。装煤、矸石时必须洒水。2、其他作业各转载点、溜煤眼运煤、放煤时必须开启喷雾。四、其他规定第五条 各工作地点工作结束时方可关闭水幕或喷雾,离开产生粉尘地点,进入新鲜风流中,方可摘掉防尘口罩。九十235、七、预防噪声操作制度噪声对人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损害听觉、引起各种疾病,同时还能引发各种事故,作业人员接近噪声必须采取措施加强防护。一、上岗条件第一条 值班、作业人员必须了解噪声给人体带来的危害,经过岗前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二、安全规定第二条 接触噪声的作业人员上班时,作业场所的噪音不得超过85 dB (A),大于85dB(A)时,必须携带耳塞。大于90 dB (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音的措施。第三条 必须进行现场交接班,对预防噪声的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正常操作第四条 局扇司机、扇风机司机、压风机司机、转载机司机在作业场所必须带耳塞。第五条 掘进迎236、头在开启风钻时必须带耳塞,风钻停止时,方可拿掉。第六条 作业人员尽量减少接近噪声的时间。第七条 其他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噪声地点。四、说明本规定适用于井上、下存有噪声的作业地点。九十八、职业病防治与实施方案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根据“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分别轻重缓急,以便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依据1、国家法规、标准及上级主管部门、政府管理部门的指示、要求。2237、针对职业病危害的主要原因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的改进措施。3、生产工艺的改进。4、职工的合理要求。二、实施方案 (见附表)三、验收与考核明确责任与奖惩,确保每项工作落实到位。各专项负责人(部门)具体负责,根据标准分工要求,将具体工作落到实处。要求各工区积极配合对口专业共同搞好现场的管理工作,现场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管理和实施,时刻保持达标要求,各专项负责人工作到位,达到预期目标,分别给予有关人员一定奖励。附表见下页:附表: 劳保防护用品情况表事 项实施时间实施部门备 注生产车间改造、生产工艺改进本年度生产部、机电部及机电工区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警示标识本年度总务部及各工区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按时238、劳资部工作场所卫生检测评 价本年度通风部职业卫生宣传本年度矿工会职业卫生培训本年度矿培训中心初训不少于6学时,复训不少于3学时职工健康监护本年度安监处、劳资部职业病人诊疗本年度矿医务所1、新工人入矿一律严格进行健康查体。2、岩石掘进工种每23年拍片检查一次,混合工作的工种每34年拍片检查一次;纯采煤工种每45年拍片检查一次。其 他九十九、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治工作,最大限度的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公司煤矿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一、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和防治管理工作,搞好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和劳动保239、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尘、毒危害,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二、作业场所空气的粉尘浓度应符合下列标准(见表格)。三、职业危害检测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1、总粉尘:作业场所中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两次,地面每月测定一次。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一次。2、呼吸性粉尘:作业场所个体呼吸性粉尘检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一次,其他地点每6个月测定一次。定点呼吸性粉尘检测每月测定一次。3、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一次。4、粉尘检测的数据必须准确,可靠,并按时上报。四、粉尘检测的仪表、仪器必须按时到经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归口单位鉴定合格。五、通防部要对检测报表、粉尘分散度、游离SiO240、2、仪表、仪器的送检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职业危害因素超过国家标准的作业场所提出整改措施。积极帮助和协调生产单位建立健全各种防尘设施,确保职工身体健康。附件见下页:附件: 粉尘种类情况表粉尘种类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m3)煤尘(游离SiO2含量)总粉尘呼吸性粉尘42.563.5水泥粉尘总粉尘呼吸性粉尘41.562矽尘总粉尘含10%50%游离SiO2含50%80%游离SiO2含80%以上游离SiO21070521.51.0呼吸性粉尘含10%50%游离SiO2的粉尘含50%80%游离SiO2的粉尘含80%以上游离SiO2的粉尘0.70.30.21.00.50.3一百241、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责任制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职业病防治纳入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层层分解,确保职业防治经费的投入,特制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责任制。一、领导小组组长的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242、工作。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243、任。二、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在矿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2、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4、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5、组织对全矿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6、经常检查全矿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244、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7、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8、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9、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三、技术部门的职责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4、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245、治工作负技术责任。四、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在分管副矿长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1、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2、组织对本车间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6、对本车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五、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246、门切实按期执行。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第二篇 采掘、调度、防治水一、采掘管理制度为了规范井下采掘作业行为,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特制定采掘安全管理制度247、,具体内容如下:一、通用部分1、严禁采掘工作面超定员生产,采掘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符合规定。2、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矿、工区8小时连续现场跟班,确保现场安全生产。3、采掘工作面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进行处理。二、采煤部分1、采区开采前必须编制采区设计。2、采煤过程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规定的煤柱,采空区内不得遗留未经设计规定的煤柱。3、严禁破坏工业场地、矿界和井巷等的安全煤柱。4、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5、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6、采煤工作面所有248、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m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安全出口必须设专人维护,发生断梁折柱,巷道底鼓变形时,必须及时处理。7、采煤工作面的伞檐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工作面的浮煤必须清理干净。8、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在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必须备有坑木,其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9、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初撑力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在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10、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249、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11、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移架,空顶距离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12、采煤工作面初采前,必须进行探水工作,以确保工作面安全生产。13、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次放顶及收尾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三、掘进部分1、巷道掘进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内容及审批符合规定要求。井巷施工过断层等地质构造、与巷道贯通及遇其他影响施工安全的特殊情况时,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维修巷道时必须编制巷修措施;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前,必须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技术措施。2、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3、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规定的煤柱。4、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刷井壁巷帮、爆破喷雾、装岩(煤)250、洒水、净化风流和使用水炮泥等综合防尘措施。5、巷道净断面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以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6、两个相向掘进工作面,在相距20m(综掘50m)时,必须按规定停止其中的一个,并制定专项措施。7、开凿或延深斜井、下山时,下山的上口均设置防跑车装置,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的跑车防护装置;向下施工其它倾斜巷道时,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的跑车防护装置,并在作业规程中进行明确规定。8、在松软的煤、岩层或流沙性地层中及地质破碎带掘进时,必须采取前探支护措施。9、井下使用锚杆的质量、形式、规格、安装要求、混凝土标号、喷体厚度、金属网的规格等在作业规程中进行明确规定。10、采用251、钻爆法掘进的锚喷岩石巷道,必须采用光面爆破。11、掘进机必须装有前照明、尾灯和内(或除尘器)、外喷雾装置,非工作侧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掘进机电源上的开关。12、耙装机装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栏,作业时有照明;巷道倾角大于20时,在司机前方必须打护身柱或设挡板,并在耙装机前方增设固定装置。13、扩大或维修井巷连续撤换支架时,保证有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人员撤退的出口;独头巷道维修支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维修倾斜井巷时,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14、巷道维修,必须执行先支后回,确保退路畅通。15、掘进工作面爆破作业使用的民用爆破器材,必须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252、全标志,电雷管按规定进行编号,字码清晰。16、各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毫秒电雷管,现场按规定布置炮眼、装药、连线、爆破和设置警戒线;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接头数不得超过1个,不得有明接头。不得使用固定母线爆破。17、爆破工领取炸药、电雷管后,按规定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并加锁;爆破时按规定把爆破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合格证件、发爆器钥匙、便携式瓦检仪等由爆破工随身携带;雷管、炸药帐物相符,领退记录、签字齐全。跟班队长随身携带必须“一炮三检”记录。18、炮眼封泥使用水炮泥,不得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做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无裸露爆破现象。19253、下山施工期间兼作行人道时,必须每隔40m设置躲避硐,并设红灯。设有躲避硐的一侧必须有畅通的人行道。上、下人员必须走人行道,红灯灭时人员方可行走。20、掘进施工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制度。二、综采工作面综合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1、旬检查、月验收制度验收人员管理制度采煤工作面必须坚持旬检查、月验收制度,每月三旬不定期对工作面进行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验收,要求验收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在验收过程中必须实事求是,严格执行公司煤矿制定的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发现弄虚作假,与现场不符现象,对责任人员罚款100200元,并追究责任,情节较重者责令退出验收小组。责任工区整改制度对检查出来的工254、程质量、设备和文明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场通知跟班区长进行整改。升井后,验收小组人员对存在问题汇总填表并签名后及时下发工区要求限期整改,验收小组人员和安监员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和复查,对于查出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的,进行200500元/条的罚款。工区整改完成后在信息办销号,不销号的按完不成处理。特殊情况下须进行延期申请,否则按未整改进行处理。2、工程质量动态管理制度业务部室要坚持对各采煤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实行动态检查,工区跟班人员是现场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跟班安监员作为施工现场兼职质检员,必须认真检查自己分管范围地点的工程质量,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并现场监督落实整改255、情况,对不按时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有权进行处罚;若跟班者和安监员不负责任,对现场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视而不见,或不盯在现场监督整改落实的,一经矿领导或机关人员发现,罚款100元/次。3、零星工程管理制度所有零星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开工申请单,生产部、工资部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特殊情况来不及签证的,开工后必须申请补办;工程完工后,必须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月底结算,并在月底之前将零工明细表报生产部,以便组织人员进行核实。无开工申请、未经验收和不按时上报零工明细表的一律不予办理结算。 4、动态达标抽查制度验收小组每月在生产班不定期地对采煤工作面进行两次动态达标检查,若工作面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256、标准,则本旬工程质量降一个等级。5、工作面移交验收制度新工作面在安装完成之后或回采工作面在撤面造条件结束后,矿将组织生产技术部、机电部、安监处、地测部、通防部、工资部、材料小组以及接收单位和移交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就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填写检查表,按规定逐条进行罚款,限期整改,过期仍整改不完的将进行加倍处罚;对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问题,由施工单位继续整改,对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问题,将罚款数额移交到接收单位,存在问题由接收单位整改。6、技术档案移交管理制度采煤工区必须建立技术档案,由技术负责人对技术资料认真分类整理。生产部不定期对各工区技术档案进行抽查,达不到要求的工区对工区257、区长及技术负责人各罚款100元/次。上交资料包括每月工作面矿压原始资料(工作面支架压力观测记录、两顺槽超前支护压力观测记录、工作面两顺槽顶板离层仪观测及分析记录、顶板动态分析等)、每月乳化液浓度记录、月度质量标准化总结、工作面作业规程、工作面各补充措施、工作面采后总结、工作面作业规程、各补充措施学习人员成绩、签名、考试试卷及各补充材料等新的质量标准化要求资料。工作面矿压原始资料、乳化液浓度记录、月度质量标准化总结和自检记录等原始记录必须在每月3号前报生产部;工作面作业规程、工作面各补充措施及学习人员成绩、签名必须在措施审批后3天内报生产部;工作面采后总结必须在工作面结束后一周内报生产部,否则,258、严格对照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扣分,并对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次。7、作业规程、措施管理制度一工程一措施,严禁无措施施工,如出现无措施施工现象,对工区区长、技术负责人各罚款500元。作业规程的编制要正规、内容齐全,在规程编制过程中,要提高编写质量,杜绝错别字的出现;所附图、表按顺序放置,图表齐全;规程页号与目录对应,否则对技术负责人罚款50元/处。规程或措施编制完成后,工区区长必须组织工区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完成修订后,将规程(或措施)连同参加的审核人员名单一并送至相关部室,参加审核的人员不得少于四人。否则,对工区区长、技术负责人各罚款200元。新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必须在工作面生产前10天编制完259、成并报送生产部,以便于组织审批。工区技术员必须参加规程的会审,否则,一次罚工区技术负责人200元。审批后必须坚持先贯彻学习后执行的原则。作业规程审批完成后工区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学习,并在工程开工前将作业规程、施工人员学习签字及考试试卷及时报送有关单位,否则对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8、责任追究制度对旬检查、月验收查出的问题工区未按时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对工区罚款200500元/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条。工作面出现漏顶事故(有三架及以上漏顶),质量严重下滑等现象时,由生产部、安监处组织按事故进行分析,并对工区现场跟班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处罚。二、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检查验收办法每月对各工260、作面的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进行三次(即每旬一次)检查验收,评定等级。评定等级时,要把验收结果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各工区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组织生产,争创优良工程,杜绝不合格工程。1、评级办法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合格及以上等级必备条件:工作面两安全出口的高度和宽度必须符合规定。工作面支架、两端头及超前支护支柱初撑力合格率必须大于80%以上(验收人员现场抽查,计算合格率)。工作面无连续5架以上冒顶,未造成工作面堵塞,采高(按支架计)80%以上达到要求。整个工作面1/2以上支架无严重歪斜,方向端正。以上必备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则视为本旬工程质量不合格。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分为优良品、合格品和261、不合格品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优良品: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良品;合格品: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得分85分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品;不合格品: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得分在85分以下(不含85分)为不合格品。采煤工作面文明生产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文明生产达标:采煤工作面文明生产得分92分以上(含92分);文明生产不达标:采煤工作面文明生产得分92分以下。2、奖惩办法根据采煤工作面检查验收评定结果,对各采煤工区进行考核,其考核标准如下:工程质量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全部被评为优良品时,奖励工区管理人员600元/人,工区工资总额上调5%。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出现两次优良品262、,一次合格品时,奖励工区管理人员200元/人。 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出现一次优良品,两次合格品时,对工区管理人员不奖不罚,工区工资总额下调5%。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全部为合格品时,罚工区管理人员400元/人,工区工资总额下调10%。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只要出现一次不合格品,罚工区管理人员600元/人,工资总额下调20%;出现两次及以上不合格品时,扣工区工资总额的30%,扣除工区管理人员当月工资,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文明生产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全部被评为达标时,奖励工区管理人员200元/人,奖励工区3000元,用于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出现一次不达标时,对工区管理人员罚款200元,出263、现两次不达标时,对工区管理人员罚款400元。出现不达标时,每少一分扣工区工资总额的1(三旬按最低分考核)。创建闪光点工程闪光点工程标准:采煤工作面每月动态达标检查必须符合要求,三次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检查验收必须全部达到优良达标,完成当月生产计划,安全无轻伤及以上事故,达到闪光点工程标准,奖励10000元,用于奖励工区管理、先进班组和业务骨干。安监员考核每月工程质量出现三次优良品时,对跟班安监员奖励300元;若低于两次,对跟班安监员罚款100元/人/次;若出现不合格品,对跟班安监员罚款300元/人/次。3、处罚标准、工作面工程质量在旬检查、月验收(包括日常检查)中出现下列情况除按规定扣分外,还将264、对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处罚标准如下:工作面支架初撑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罚款100元/架。工作面支架必须成一条直线,刮板输送机必须保持平直,(50m内其偏差不得超过50mm),否则罚款500元/处。支架高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否则罚款100元/架。及时移架、伸前探梁,端面距不得大于340mm(过断层期间,架前漏顶时,以临时支护到煤壁的距离为准),前探梁接顶严密,否则罚款100元/架。综采支架要垂直顶底板,支架歪斜5,否则罚款100元/架。相邻支架间平整,不能有明显错茬(不超过侧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不咬、不爬,架间空隙不超过规定(200mm),否则罚款100元/架。端头支护和超前支护必须齐265、全有效,并符合本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支柱初撑力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并有防倒措施,否则罚款100元/处;单体支柱迎山角必须符合要求,顶板不平时必须用木料垫平,否则罚款100元/处,超前支护必须打直(20m内其偏差不得超过50mm),否则罚款100元/处,出口抬棚和端头支护支柱必须纵横成排(顶底部柱距和排距必须相同),其标准同超前支护标准一致,否则罚款100元/处。工作面两安全出口的高度和宽度必须符合规定,畅通无阻,若因自然条件造成高度和宽度达不到要求,必须超前劈帮起底,否则罚款500元。上、下端头顶板破碎时,三角区必须挂金属网,防止漏顶,金属网与原顺槽金属网搭接量不得少于300mm,网扣间排距不得266、大于250mm,否则罚款200元/处;关门柱支设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超前或滞后回撤关门柱,否则罚款200元/次。回采过程中必须坚持正规循环作业(特殊情况下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煤壁顶底板垂直,伞檐长度超过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不得超过250mm,否则罚款200元/处。未经业务部门同意,现场无措施施工或随意变更施工工艺,对跟班区长和工区技术负责人各罚款200元。工作面遇地质构造时在推进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上漂和下卧,造成工作面推进困难施工被动的,对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罚款300元/人,并不予考虑计划调整。、工作面文明生产每班割煤后及时用水冲洗工作面支架和支柱,必须冲刷彻底,保持支架支柱整267、洁,否则罚款300元/次。工作面上无倒地支柱,备用支柱码放整齐,严禁放在水或淤泥中,否则罚款100元/棵。液压枪不准落地,用完后必须挂在支柱把手上,超前支护段电缆、管线吊挂整齐,支柱的三用阀注液口必须统一朝向老空,支柱手把、铁鞋同一方向,否则罚款100元/处。工作面上严禁放置闲散材料,当班备用物料在工作面上要集中放好,否则罚款100元/处。工作面上浮煤在移架前必须清理干净,否则罚款100元/架。施工牌板、岗位责任制牌板、支架编号牌、推进度编号牌内容齐全、整洁,字迹清晰,且与生产现场相符,所有牌板必须统一悬挂或排放整齐,否则罚款100元/处。两顺槽卫生整洁,无浮煤杂物,否则罚款100元/处。乳化268、液浓度必须按规定的比例配比,泵站压力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否则罚泵站司机100元/次,并罚责任工区1000元/次。 液压管路必须加强保护,固定点必须加垫皮、木块等物料包扎,发现磨损(或磨坏电缆等)罚款100元/处,并由工区承担磨损电缆、管线的材料费用。严禁用乳化液冲洗支架、炮眼、洒尘等,否则罚当事人100元/次。液压系统必须保持完好,严禁支架出现串液、漏液现象,否则罚款100元/处。大块煤及矸石应及时破碎,否则罚款100元/块。严禁矸石进入煤流,根据煤质影响情况进行处理通报。各工作面必须保证正常排水,严禁水煤进入刮板输送机、皮带,否则每次影响皮带运行的(除停面排水外),承担其他工区产量损失。工作面269、支架操纵把手要及时复位,液压管路连接必须规范使用“U”型卡,严禁用“U”型卡卡单边或用铁丝代替,否则罚款100元/处。两顺槽电缆、管线吊挂整齐,高度一致,闲余电缆、管线盘放整齐,不打结,不落地,过躲避硐、绞车房、水窝等岔门管线吊挂要圆滑过渡,吊挂钩不少于3个,否则罚款50元/处。电缆梁吊挂必须成一条直线,50m内其偏差不得超过50mm,否则罚款100元/处,电缆梁电缆面貌必须整洁,否则罚款50元/处。顺槽皮带运输机必须保持撑架、托辊齐全完好,皮带不跑偏,皮带底无积煤(积煤距底层皮带距离不得超过20cm),否则罚款100元/处。冲刷支架上煤尘必须用专用管路进行,可每隔810架设一处,不得利用架间270、喷雾管路,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严格按规程要求定期冲刷两顺槽煤尘,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回采工作面必须设置专门材料库,材料分类码放整齐,外沿呈一直线,长短不一的材料要一头齐,并挂牌管理,材料牌板内容要与实际相符,填写要清楚,悬挂高度一致,否则罚款100元/处。两顺槽风管、水管、电缆必须吊挂平直,不得交叉,风水管路不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各种洒尘管盘放整齐,串车后电缆车及电缆平直,过路电缆排列整齐,否则罚款100元/处。三、工作面撤面造条件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面必须在会采结束前距停采线50m时,编制造条件措施报批。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措施施工,施工结束后,由工程质量验收小组对该工程进行质量271、等级验收。工程质量分为优良品、合格品和不合格品三个等级。1、评级办法合格及以上等级必备条件:工作面两安全出口的高度和宽度必须符合本工作面规程规定。工作面顶、帮锚杆合格率必须大于70以上。整个工作面90以上支架的高度达到要求。采煤工作面撤面造条件工程质量分为优良品、合格品和不合格品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优良品:采煤工作面撤面造条件工程质量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良品;合格品:采煤工作面撤面造条件工程质量得分80分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品;不合格品:采煤工作面撤面造条件工程质量得分在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品。2、造条件工资计算标准按造条件期间的产量乘以2.5倍的系数来计算,如有特殊情况272、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3、奖惩优良品:造条件工程工资总额上调10。合格品:不奖不罚。不合格品:造条件工程工资总额下调30。四、其它日常管理1、控制大块矸石的管理措施严禁大于300300mm的矸石上皮带。回采面在转载机头,煤仓口,掘进在皮带尾配好大锤,由岗位工负责,发现大块矸石要及时停机处理。否则,根据影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使用破碎机的回采面,破碎机过煤高度进行统一调整,经常对破碎机三角带进行检查,发现三角带松弛要及时进行调整。业务部室管理人员、小分队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一次超规定,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元,工区跟班人员、队长、班组长、跟班安监员负连带责任,各罚款50元。2、工作面防尘设施273、的管理措施工作面装备的防尘装备必须维护好,确保灵敏可靠。生产、机电、安全、通防等部室部门不定期对工作面防尘装备进行检查,发现关闭供水总阀门或不正常使用防尘设施的,每处罚款50元。3、加大日常检查处罚力度彻底消除质量隐患,提高职工质量意识;各级管理人员要狠抓质量方面的“三违”,严格按照本实施办法进行处罚。4、本办法所有处罚款项中除有关个人按“三违”处罚外,均从各工区工资结算款中扣留,由生产部出具罚款通知单,财务扣款。当月验收出出现工程质量两次及以上优良和文明施工两次及以上达标,并实现安全生产(无轻伤以上事故)时,按罚款金额的50%返还工区。对处罚所得款项由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用于购置工274、作面监测检查仪器仪表,完善监测检查手段。三、掘进工作面综合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第一条 施工动态管理制度:生产部、安监处对各掘进工作面的工程质量进行动态检查,跟班队长是现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者,跟班安监员作为现场兼职质监员,必须认真检查自己分管辖区内各地点的工程质量,对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部位或工序有权进行处罚,并按规定的整改办法现场监督整改。第二条 工程质量预验收制度:各工区必须在矿月度验收前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工程量(成巷和未成巷)、质量等级评定、验收人员以及零星工程等,每月20号上午以书面形式报生产部。对预验收中隐瞒实情,工作马虎,预验收内容不齐全的,罚预验收人员100元/次;不按275、时进行预验收或不按时报送的,对分管区长罚款100元。第三条 旬检查制度:质量验收小组每旬组织一次动态质量和文明施工大检查,不进行事先通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问题汇总后填写安全质量检查表,并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条。第四条 月度验收制度: 每月20日后进行月度验收,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参加,24日确定当月完成进尺。否则,无故每少参加一次的罚款50元。验收时,参加验收人员必须在验收表上签字,否则视为未参加验收。由生产部、地测部、安监处、工资部联合组成的验收小组,每次不少于三人对现场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时间不进行事先通知,276、要求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动态达标,验收等级的评定由验收小组根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共同评定,同时在验收结果上签字。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恪尽职守,若发现实际工程质量状况与所评定的等级不符,对参加验收人员每人罚款100元,罚验收负责人(或掘进专业负责人)200元,情节严重者,除罚款外,追究行政责任。施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服从安排,为验收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第五条 狠反质量“三违”制度:为提高职工队伍质量意识,及时解决和消除工程质量中存在的隐患,各级管理人员要狠抓反质量方面的“三违”,严格按照本实施办法进行处罚,否则,安监处不计算“三违”指标。第六条 复喷、砌碹前的验收制度:井下所有锚网喷巷道、砌碹巷道,在277、其复喷、砌碹前必须写出书面验收申请,验收小组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对验收不合格者罚款1000元并进行整改复验。施工过程中需采取的特殊加固措施,隐蔽前必须经生产部组织验收,对未经验收进行隐蔽的工程,一律不予签证。不经过验收小组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未整改继续进行施工的,次罚款5000元/次。隐蔽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提交隐蔽工程记录,否则对施工负责人罚款100元/次。第七条 月度考核制度:以矿下达的月度生产作业计划、文明施工情况、工程质量等级作为月度考核的指标。1、工程质量:对工程质量采用旬检查、月验收考核,锚喷开拓巷道必须达到优良,杜绝不合格工程(按头考核),若锚喷开拓巷道达到合格对分管278、区长、主管队长每人罚款200元,对掘进队工资总额降10;若出现不合格工程,对分管区长、主管队长每人罚款600元,如不影响安全使用,无需整改的,视情况降工资总额20,若影响安全使用,除进行整改外,罚款10000元,整改费用由工区自行承担,直至达到合格要求,并降工资总额的10;若达到优良标准,对分管区长、主管队长每人奖励200元,对掘进队奖励工资总额的8;锚网巷道达到优良标准,对分管区长、主管队长每人奖励200元,奖励掘进队工资总额的10;若达到合格标准,不奖不罚;若出现不合格工程,对分管区长、主管队长每人罚款600元,如不影响安全使用,无需整改的,视情况降工资总额20;若影响安全使用,除进行整改279、外,罚款10000元,整改费用自行承担,直至达到合格要求,并降工资总额的10;躲避硐无失脚、伸腿、喷厚达到设计要求,否则不予验收。月度验收达到优良品时,对跟班安监员奖励100元/人;锚网喷开拓巷道达到合格品时,对跟班安监员罚款100元/人;出现不合格品对跟班安监员罚款200元/人;锚网巷道达到合格时,不奖不罚。区长按50进行奖罚。2、创建亮点工程:按掘进队进行考核,现场做到动态达标,工程质量全部达到优良,文明施工全月达到“好”等级,超额完成生产计划,安全无轻伤及以上事故。若达到亮点工程标准,奖励5000元,用于奖励先进班组和业务骨干。3、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完成整改内容,逾期完不成者,必须280、停头整改,每超一天罚款1000元。第八条 工程质量终身制: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施工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负责,直至工程报废为止。若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维修费由施工单位全额承担,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短期内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如复喷前未用水冲刷巷道、缺锚杆、网等)造成巷道喷层开裂、冒顶、片帮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施工单位一次性罚款10000元,施工单位承担全部巷修费用。第九条 单位工程开停工、复工申请制度:单位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编制出掘进作业规程,开工前3天并书面提出开工申请,经生产部、机电部、安监处、通防部负责人签字交生产部备案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每次罚款500元。第十条 地面支护材料281、不定期验收制度:验收小组每月对支护材料验收一次,并根据井下使用情况不定期抽查,对检查和验收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严重影响现场施工质量或者造成隐患的,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性质严重者将追究其行政责任。第十一条 规程、措施管理制度:各施工单位所使用的规程,要提前考虑,编制正规、内容齐全,严禁无措施施工,如出现无措施施工现象,对工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罚款500元。如发现现场施工与措施不符时,罚跟班区长、队长200元/人。规程审批完成后3天内,施工单位要连同学习签字及考试试卷报送有关单位,否则对改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在规程编制过程中,要提高编写质量,杜绝错别字的出现,所附282、图、表按顺序放置,图表齐全,规程页号与目录对应,如发现有上述一处与规定不符,对技术负责人罚款20元/处。规程审批后,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每月组织复审一次。第十二条 现场施工记录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的综合记录、班验收记录、锚杆或锚索托盘编号记录等,要按规定及时按要求填写,如出现不按规定填写或出现一次漏填,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若连续三次以上出现不按规定填写或漏填的,除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外,对分管区长、工区技术负责人各罚款100元。第十三条 现场施工有关记录于下月一号前整理合格后报送生产部,每超一天对责任人罚款50元。二、材料供应第十四条 井下所使用的各种原材料,材料小组要进行严格把关,所有原材料必283、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抽检报告。1、喷砼用砂应采用坚硬干净的中砂或粗砂,粒径一般为0.153mm,含土杂物不超过3%。2、喷砼用石子应采用坚硬耐久的碎石,粒径要求46mm,含土量不超过3%。以上两种原材料必须由生产部、安监处、供应站见证取样,每月一次取样送检,化验结果由生产部、供应站分别保存。3、金属网网孔:6mm钢筋制作,网孔100150mm金属网中间纵横进行点焊牢固,周边握边;4mm冷拔丝制作,网孔7070mm,周边握边,周圈点焊。4、施工单位对井下所使用的不同标号的砼每30m巷道做一组试块;硐室1000m3不少于3组;500m3以下不少于2组;其它独立工程50100m3不少于1组。试块必须在井284、下现场制作,制作时必须有验收小组人员现场监督,如不按规定制作试块,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次。三、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第十五条 验收人员必须执行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MT5009-94),现场选点,对喷砼厚度等隐蔽分项现场打检查孔,并在验收原始记录上签名认可。砌碹巷道按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具体要求:1、在无特殊地质条件下,严格按照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选点验收,不允许出现不合格点。2、严格执行正规循环作业,巷道两墙必须及时支护,严禁出现两墙不直、鼓腰伸腿、失脚、穿裙子等现象,若出现一处失脚罚款1000元。出现两墙不直、鼓腰伸腿、失脚或穿裙子等一处罚款500元。要求掘进285、工作面施工必须跟迎头支护两墙(距底板不支护高度不超过1m)帮部支护滞后迎头3.6m进行,验收时两墙垂线进行实测,巷道不垂直度不超过100mm,按基本项目要求进行选点验收。开拓巷道严格平整度项目的验收,要求1m2范围内凹凸不平最大不超过50mm,按允许偏差项目进行选点验收。锚喷巷道耙装机5m后移机3天内必须复喷成巷,锚网巷道耙装机前必须一次成巷,移机一天内两底角刷齐,否则罚区长、主管队长每人100元。3、上月施工巷道永久水沟与巷道一并成巷验收,永久水沟(滞后耙装机20米)未按设计要求及时砌筑的,视为工程不成巷。毛水沟应紧跟耙装机后施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除限期整改外对施工队一次性罚款1000元。286、4、喷浆厚度的验收:对锚喷巷道喷浆厚度的验收必须进行现场打眼,施工单位预留好风水管接头,验收人员现场选点;对于搬家巷道,搬家前施工单位必须达到验收标准,并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小组组织验收。如若不具备打眼条件,影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时,对工区罚款1000元,当班队长罚款200元,不予验收定级。5、巷道高度的验收:巷道高度以巷道底板和临时轨面为基准进行实量,若低于设计巷道高度,必须进行处理;凡是人为造成的高冒区(冒高超过0.6m),对施工班组罚款1000元。6、中腰线的控制: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测量人员提供的中腰线施工,如若前后两次中腰线存有差异时,施工队必须及时反映并做好施工记录,由测量人员复核,否287、则按施工错误处理。月底验收前,工区进行选点自检(开拓巷道每20m设置一组验收点、炮掘锚网巷道每30m设置一组验收点、综掘巷道每50m设置一组验收点),验收点必须根据标准中腰线进行选点,若自选验收点与标准中腰线不符的,一处对分管区长、主管队长罚款100元;施工队必须对测量中腰线进行保护,验收时施工队须带导水管,以便检查腰线。7、煤巷锚网巷道必须进行日常顶板监测。顶板离层仪的最大安装间隔为100m,每组一个,安装在巷道中间;煤巷交岔点、断层处必须安设1组。工区必须设专人按规定时间对顶板离层情况进行观测,并填写记录牌板和记录本,工区技术员每月月底将汇总观测数据上报生产技术部。如工区出现不按规定设置顶288、板离层仪和不按规定将汇总观测数据上报生产技术部的,对工区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如出现不按规定要求填写记录牌板或记录本,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月底工区技术员必须对当月观测数据进行分析,并形成顶板离层分析报告报生产技术部。为防止顶板离层仪报废,观测过程中顶板离层仪浅基点读数超过70mm或深基点读数超过120mm时,必须提前将读数回零。8、所有零星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开工申请,生产技术部对工作量签字,工资部定额小组工前定价签字,安监处安排安监员现场监督,最后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必须经过验收小组组织验收,定额小组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核实工前定价情况进行结算,无开工申请和不经过验收的289、一律不予办理结算。零星工程预验收报告和施工用料必须在矿月度验收前报生产部,否则,本月不予签证结算。9、在特殊地质条件下(如遇断层、穿层施工顶板特别破碎时),采取各项防范措施很难控制巷道成型时,巷道的验收标准经矿质量验收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要求开拓、准备巷道净高不超过设计0.5m,净宽中线左右不超过设计值0.3m,回采巷道在此基础上可增大0.2m,但不允许出现小于设计值。10、旬检查验收中发现巷道成型较差或者得分均低于90分、有失脚现象,不能被评为优良等级,并且给予500至1000元罚款,旬检查验收巷道出现超、欠挖的一处罚款500元,11、掘进工作面掘进断面小于17.0m2必须执行一次成巷,迎头290、底高超过0.2m或帮部支护滞后迎头超规定,除要求限期整改外每次对施工队罚款1000元。第十六条 掘进工作面移交验收制度1、移交组织规定:矿组织生产技术部、机电部、安监处、地测部、通防部、工资部、材料小组以及接受单位和移交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就现场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查出问题按规定进行罚款,并填写检查表,限期整改;对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问题,由施工单位继续整改,过期将加倍处罚;对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问题,将罚款数额移交到接受单位,存在问题由接受单位整改。2、掘进与掘进移交验收规定:永久支护符合作业规程规定,锚喷巷道初喷到迎头,耙装机后必须成巷;临时轨道铺设质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风水管及下291、山排水管距耙装机距离不超过5m,风水管及电缆吊挂符合要求;毛水沟跟至耙装机,永久水沟距耙装机距离不超过20m;耙装机、喷浆机、局部通风机、绞车、各类开关等电器设备及提升运输安全设施齐全完好,保持表面清洁卫生,就地移交。以上一处达不到规定要求,对区长及分管区长各罚款100元。锚杆钻机、气动帮钻、风钻、风镐、各类钻杆、风水软管、检测工具等施工工具、配件及工具箱,可一并带走。 各类施工用料及材料架可根据现场情况移交或撤走。文明施工:巷道及硐室卫生面貌保持良好,无杂物,巷道底板平整,无大块煤矸,无淤泥积水,所有物料码放整齐。以上一处达不到规定要求对分管区长、主管队长各罚款50元。3、掘进与安装移交验收292、规定:工作面两顺槽及切眼、车场铺轨按临时轨道标准进行铺设,并形成闭合;各类提升设备及安全设施齐全完好。工作面两顺槽风水管、排水管接至切眼上下端头,并按标准进行吊挂,无跑、冒、滴、漏现象。根据机电部要求,水泵、电缆等设备需撤走的必须撤走。切眼内轨面至锚索梁高度达到2.3m(支架运输空间),底板平整,无浮煤、矸等杂物。工作面两顺槽及切眼、车场内的掘进施工用料、机械设备等在移交之前,全部回撤干净,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可延期回撤。顺槽内风水管、排水管路及设备、轨道、提升运输设备及安全设施等,一经验收移交安装单位使用管理,要保持完好,如在安装期间被损坏,要及时进行修复,以上一处达不到规定要求,罚责任单位293、区长、分管区长各50元。四、施工工艺技术要求第十七条 打眼、装药1、巷道掘进采用光面爆破技术,巷道周边眼间距控制在350mm以内,确保巷道成形,岩石巷道必须实现光面爆破,炮眼眼痕率不低于70%,炮眼眼间距、装药结构、装药方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抽检一月三次达不到光面爆破要求的,该工程月底不能被评为优良。2、周边眼装药结构采用正向装药,炮眼内保留一段空气柱用炮泥进行封孔,封孔长度符合规程要求。第十八条 挂网、打锚杆1、用两根754000mm钢管配合吊环、链子、两块(18002000)15060mm木板组成作为临时前探支护,将金属网挑起护顶,在网下进行联网、打锚杆眼,前探梁使用不正常或不合格,每次罚294、款100元。2、帮锚杆眼打好后,必须用外径15mm的钢管制作的扫眼器插入眼底用压风将眼孔内积水及杂物吹干净,然后方可安装锚杆。3、锚杆安装:采用锚杆快速安装工艺,即使用锚杆打眼机具连续完成打锚杆眼-搅拌树脂锚固剂-拧紧螺母并达到规定螺母预紧力矩的全过程。所有树脂锚杆安装时必须边推进边搅拌将锚杆推至孔底,严禁先推进后搅拌,搅拌时间为1520S,等待时间为30S。4、锚杆的角度与巷道轮廓线夹角不得小于75,扭矩不得小于200Nm,外露丝1550mm,锚固力不得小于8.5吨。5、锚网巷道金属网的铺设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锚杆距金属网边缘不超过200mm。6、金属网(6mm焊网)搭接量100mm(4mm编295、织网搭接量140mm),严格按措施搭接,采用16#镀锌铁丝折成双股双排扣菱形绑扎扎结牢固,网扣间距(6mm焊网)300mm(4mm编织网扣间距250mm)。7、锚杆、网必须紧跟迎头,耙装机前两墙至底板的不支护高度不得超过1m,耙装机后锚杆、金属网支护必须一次施工到底,放炮崩坏的金属网必须重新进行挂设,巷道初喷后必须预留出金属网的搭接量,上班安装的锚杆初喷后必须露出螺帽,以便检查锚杆扭矩,否则一处罚款50元。8、使用锚杆钻机或其他钻眼机具对巷道拱部进行打眼工作,钎子不能正常随机退出时作业人员要避开钎子的滑落空间,钻眼作业退钎、钎子接长时必须有专人用手把住钎子,防止钎子下滑。9、施工现场必须配备锚296、杆扭矩扳手并保持完好。第十九条 喷射混凝土1、混凝土料在井上搅拌后,在井下存放时间不得超过1个大班,做到随拌随用。喷浆前,沙子、石子与喷浆灰的拌合不少于2次,第一次拌合必须是从一车倒至另一车,第二次拌合是另从一个车再倒至一车,然后方可上喷浆机。2、初喷厚度控制在3050mm,以初喷后锚杆及托盘轮廓能清晰看到为止,严禁采用针对性的重点喷浆来掩盖锚杆施工质量,锚杆丝帽上喷上的砼喷后及时清理干净。喷砼前必须用水冲洗岩(煤)帮。3、复喷前必须经跟班安监员对锚杆扭矩、抗拔力等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喷,生产技术部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喷浆前必须先用干净水冲洗巷道顶帮,然后复喷至设计厚度。未经跟班安监员对297、锚杆进行验收进行复喷的,一次罚跟班队长、班长各200元;喷浆前不冲刷巷壁的,一次罚责任人100元。4、复喷2小时后开始洒水养护,喷层在7天内,每小班洒水一次,7天后,每天洒水一次,持续养护28天。第二十条 锚索的安装1、交岔点、硐室、特殊条件施工及回采巷道,需要施工锚索时,锚索长度不得小于设计规定。2、装设药卷时,缓缓将2卷K2370树脂药卷送至孔底。3、锚索安装完成后,必须及时进行加压,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紧跟掘进迎头施工的锚索预应力20MPa。4、锚索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编号管理,并对锚索编号、施工人员、施工时间、钻孔深度、锚索长度、入岩深度、外露长度、间排距及预紧力等做好记录。五、管理298、措施第二十一条 严格支护材料管理:各单位使用的锚杆、锚索、金属网、树脂药卷、钢梯、砼等支护材料,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领用,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能领用下井。对不按设计要求领用或领用不合格材料下井的单位,对施工单位负责人、材料员每人罚款200元;因材料进货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造成影响生产的,所有损失由供应部门承担。第二十二条 锚杆、金属网的日常施工管理:对以下工程质量问题将进行严厉处罚:1、锚杆截开使用发现一根锚杆截开使用或用短锚杆代替支护者,对施工队跟班队长罚款1000元,对当班罚款4000元。发现两根或以上不按规程措施要求使用锚杆、私自改变锚杆规格型号或截开使用的,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责任单位299、罚款8000元,施工队管理人员每人罚款1000元,当月工程质量评为不合格。2、锚杆施工不合格(包括锚杆角度不合格、锚杆盘未贴紧岩(煤)壁、锚杆螺帽未上紧、锚杆盘后垫矸石、间排距超规定、扭矩不符合规定、锚杆至巷道底板距离超规定等)。若现场发现一处上述工程质量问题,对施工队跟班队长罚款100元,并现场整改达到设计要求。若现场同时出现三根以上上述锚杆问题,对施工队跟班队长罚款500元,并重新补打;并对到过现场不负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100元,跟班安监员罚款100元。施工过程中,锚杆外露丝超长的,每根锚杆罚责任人或班组50元;锚杆盘里不得加垫铁,锚杆盘外加一个垫铁,每个垫铁罚款20元;加两个以上(含两个300、)垫铁,每超一个垫铁每个垫铁罚班组100元,因锚杆质量不合格所补打的锚杆,每根锚杆对责任人或班组罚款50元。若一月中出现三次以上三根锚杆不合格问题,该月工程质量按不合格处理。巷道复喷时,帮部严禁用锚杆挂线,否则一根锚杆罚区长、跟班队长100元。3、金属网未按要求联网或搭接每发现一处,对班组或当班队长罚款100元;严禁出现金属网后空顶、空帮现象,每发现一处对班组或当班班长罚款100元,并现场整改。若当班发现三处以上联网不合格、不按要求搭接或金属网后空顶、空帮者,除现场进行整改外,对班组或责任人罚款500元。4、当班施工的锚杆、金属网必须达到合格,如确因某些因素对存在问题来不及整改,下班接班后必须301、首先进行处理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对施工队跟班队长或班组罚款100元。5、钢筋梯使用必须与巷道轮廓线垂直,若出现一处钢筋梯前倾后仰,每发现一处对施工责任人或班组罚款100元,连续出现三处钢筋梯使用不合格,对施工责任人或班组罚款200元。第二十三条 加强锚杆、锚索锚固力的检查质量验收小组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锚杆、锚索的锚固力进行抽查。如果由于施工原因造成锚杆、锚索的锚固力不足,对其责任人罚款200元/根,并要求补打;若当月出现五根锚杆或两根锚索的锚固力达不到要求时,除进行重新补打外,工程质量按不合格处理。施工过程中,各施工单位对锚杆、锚索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锚索托盘必须编号。施工单位做好锚固力抽查原始记302、录,每月对锚杆、锚索锚固力抽查次数不少于三次或每300根锚杆抽查一次,否则每少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第二十四条 严格中、腰线施工正常施工时,中、腰线必须跟迎头、直巷中线不得超过40m,弯巷及硐室满足施工需要,腰线不得超过1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分别下达贯通预透通知书,巷道贯通后写出贯通技术总结及资料。测量人员负责中腰线的检查。新开头或迎头中、腰线需调整时,施工单位必须及时通知测量部门挂线。如在正常施工过程中,不按中腰线施工造成施工错误,对有关跟班队长各罚款200元,如若影响下一步的施工,对该队罚款30005000元,并重新处理;对挂线不及时或挂线错误303、造成施工错误的有关责任人罚200元/次,并追究责任。第二十五条 锚杆安装时,采用锚杆快速安装工艺,必须按规定将药卷推至眼底,同时进行连续搅拌。如违反本违定,每发现一次对班组长罚款50元。第二十六条 巷道掘进采用光面爆破时,巷道周边眼间距不超过350mm,未采用保留一段空气柱炮泥封孔,每发现一处不合格,对班组长、放炮员各罚款50元。第二十七条 巷道初喷厚度应严格控制,初喷后,以锚杆及托盘轮廓能清晰看到为准,否则一处对跟班队长罚款50元,对故意增加喷厚隐蔽锚杆施工质量问题的,对跟班区长罚款1000元,并对该段巷道全部进行补打锚杆。第二十八条 施工过程中,严禁使用不符合设计配比要求、过期或失效的混凝304、土,否则一次罚跟班队长200元。第二十九条 巷道成巷后,两墙严禁出现鼓肚、赤脚或穿裙子,风水管、电缆等后部喷浆要喷实,否则,每发现一处(连续1m为一处),对跟班队长罚款200元,出现两处及以上对施工单位罚款3000元。第三十条 锚索的安装及编号管理符合规定,锚喷巷道锚索外露不超150mm、锚网巷道锚索外露不超350mm,否则,每根罚责任人50元;锚固力达到要求的不再补打,月底经验收后,统一安排处理;锚索外露长度不足的罚责任人100元,若补打的每根罚款200元;锚索不及时编号的,一次罚跟班队长或班组100元;因锚索安装不合格引起的任何后果由施工队承担。第三十一条 各施工迎头必须配备完好的锚杆扭矩305、扳手,如无扭矩扳手或不完好时,对该队主管队长罚款100元或对班组罚款500元。第三十二条 前探支护的使用,井下所有掘进头都应按矿制定的统一标准进行加工、使用,对不按规定使用前探支护的,对跟班队长罚款100元。第三十三条 严格耙装机使用管理制度,耙装机必须装设封闭的、合格的护栏,并正常使用。耙装机距迎头的最小距离为6m,最大距离为30m;当耙装机回头轮距迎头距离超过8m时,迎头可采用分段作业;耙装机前分段作业时,回头轮距迎头的距离不小于8m,回头轮距防护栏的距离不小于2m;耙装机耙头在迎头耙装时,耙装机前所有设备、材料全部撤至耙装机后;分段作业进行耙装时,耙装机运行范围内的所有管线必须进行吊挂,306、吊挂钩每3m一个,吊挂高度在巷道墙高以上,管线最低处距巷道底板高度不小于1.5m。分段作业时,必须派专人在耙装机后侧安全地点观察风水管吊挂情况,如发现管线掉落或被耙头扒落,必须立即停止耙装,进行处理;迎头必须设声光信号。耙装作业时,人员不得进出迎头;如果人员要进出迎头,必须通过声光信号与耙装机司机联系;待耙装机停止作业后,人员方可进出迎头。六、文明施工每月分三旬进行三次动态检查,对各施工迎头及所属卫生区进行考核,实行综合打分,分为两个等级,即差、好,评定得分90分及以上为“好”,总得分90分以下为“差”(重点开拓巷道得分92分及以上为“好”,其余巷道得分90分及以上为“好”)。采用倒扣分法,每307、一项出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分,文明施工总分100分。三次检查必须全部达到“好”等级,每出现“差”等级一次,在10%基础上累加实际扣分进行处罚,每低于90分1分降低工资总额1,同时对该掘进头分包工区、主管队长罚款200元。若一月三次验收全部评为“好”等级,对本队奖励工资总额的2%,对该掘进工作面分包区长、主管队长队长各奖励200元,工区负责人跟所有掘进头奖罚均挂钩(按50%考核),工区要根据扣分及罚款原因,及时落实责任人。七、其它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所有处罚款项中,除有关个人按“三违”处罚外,其它均从当月工资总额扣除,由生产技术部出具扣款通知单。当月实现安全生产(杜绝轻伤事故)、验收工程质量优良、308、文明施工两个及以上“好”时,按罚款金额的50%返还工区。所得处罚所得款项由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用于购置监测检查仪器仪表,完善监测检查手段。四、工程开停工和复工许可挂牌制度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和部学合理地组织生产,杜绝工程开工、停工和复工的随意性,实现有计划、有组织、部学合理的施工,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开工、停工和复工的工程,必须按照矿上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二、新开工的工程必须由专业人员设计报分管副总工程师批准后,由施工单位技术员依据设计标准和地测部提供的地质说明书编制作业规程。三、工程开工、停工和复工前,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通防、机电309、等部门对开工、停工和工程复工地点进行鉴定,重点鉴定顶板、通风、供电、运输、支护、积水等情况是否达到开工、停工和工程复工的安全标准。四、各环节达到开工、停工和工程复工安全标准后,由施工单位填写开工、停工和复工通知单,待各职能部门领导审批后,并在施工地点附近挂上开工许可牌板后,方可进行施工。五、工程开工、复工前,施工单位技术员负责向全体职工传达作业规程,全体职工学习作业规程并签字。六、对没有开工、停工和复工通知单及施工地点没有牌板擅自施工的,一经发现,除停止施工外,按违章指挥处罚,并追究施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五、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矿井编制的各项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如矿井设计、水平接替、采区设计、310、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有关安全技术的会议纪要等)都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逐级进行审批。没有得到审批的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进行传达和贯彻实施。2、实行安全技术逐级审批制度,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3、从事煤炭生产与施工的单位,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编报作业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一工程一规程(措施),井上、井下涉及安全技术的任何工程都必须编报安全技术措施。4、作业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编报,能指导施工全过程,并做到内容齐全、图表清晰、文字准确、装订整齐、符合档案管理要求,否则,不予审批,规程、措施份数为一式6311、份。5、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工作面回采前10日内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其它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开工前3日内报矿总工程师审批。6、各作业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完成,工区必须进行审查,编制人及工区区长签字后方可上报,不签字者不予审批。7、作业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机电、通风、安全、地测等部(处)室、工区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查,参加审查单位不全,不得批准作业规程,由此而影响矿井生产施工的,将追究有关部(处)室负责人的责任。8、下属单位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审批意见认真进行整改落实。9、审查后的作业规程、施工312、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由工区区长负责组织,技术员负责传达学习考试,并认真贯彻执行,工区将参加施工所有人员的签字及考试成绩附在措施中,不参加学习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施工。10、作业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后,凡参加会审签字的单位,每单位一份,工区如一份不够时,需增加的份数,由工区自己掌握。各单位所有措施要妥善保管,以便监督执行。11、作业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各施工单位技术员应根据现场变化情况,及时提出变更申请;作业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每月由总工组织一次补充、完善和修订。12、总工程师不在矿时,由分管副总行使总工程师权利。六、设计、规程、措施审批制313、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提高设计、规程和措施的编制质量和可操作性,更好的指导服务于现场,经研究决定,特制定设计、规程、措施审批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矿总工程师是设计、规程、措施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各类施工设计、作业规程、措施的编制、审查。二、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专业范围内的设计、规程、措施进行技术指导,负责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分管专业的设计、规程、措施进行编制、初审。三、各业务部室,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组织有关单位完成设计、规程、措施的编制、审查、复审和实施等各项工作。结合现场实际定期及时对设计、规程、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补充完善。四、安314、监处负责对规程、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把好最后一道关口。五、设计、规程、措施的会审,由总工程师组织,分管副总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集体会审,并提出会审意见。六、已批准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区长负责组织工人学习、贯彻和实施。七、工区技术员在业务部室有关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负责对规程、措施进行编制;工区技术员在区长的组织下负责向职工传达规程措施,并负责考试卷命题和考试登记,根据现场变化要及时补充措施,与其它管理人员共同抓好规程、措施的落实。八、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分管副总工程师业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复审,发现问题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九、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人315、员对规程措施的现场执行情况和现场地质条件变化情况进行分析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由区队技术员做好记录。十、要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方法,结合现场实际,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强,使其真正起到指导施工、保证安全、提高质量和经济效益的作用。十一、规程、措施编制前,矿分管副总工程师要组织有关的业务部室及区队技术员到现场了解情况,确保规程措施的针对性,符合现场实际情况。七、采掘作业规程管理制度为规范我矿的作业规程管理,提高作业规程的编制质量,确保更有效的指导现场施工,特制定采掘作业规程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规程、措施、变更申请、开、复工报告等,编制完成316、后,工区区长必须组织工区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完成修订后,将规程及措施连同参加的审核人员名单一并送至相关部室,参加审核的人员不得少于四人。2、规程及措施经工区区长、技术员签字后,由技术员将规程及措施报送相关业务部室初审,无特殊情况,技术员不得指派其他人员报送规程及措施,否则,罚技术负责人50元/次;初审过程中,若出现文本格式、标点符号或错别字等文笔错误,罚工区技术员10元/处;若出现技术性失误,罚工区技术员50元/处;若施工方案存在失误,罚工区参加审核人员100元/人;规程及措施经业务部室初审后,由工区技术员进行修订。3、规程及措施修改完成后及时报送相关业务部室,业务部室及时组织矿有关人员进行会审;无特殊情况,工区技术员必须参加规程及措施的会审,否则,罚工区技术负责人200元/次。4、规程及措施在会审中再发现有上述的错误,每出现一次(或一处)罚工区技术员50元。5、规程及措施审批后7日内,必须将规程及措施、签字及考试试题原件报生产技术部,每拖后一天,罚技术员50元。6、一工程一措施,严禁无措施施工,如出现无措施施工现象,对工区区长、技术负责人各罚款500元。八、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为进一步